{"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星期三）9時5分至11時43分","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　　席　翁委員重鈞","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二、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答詢官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鎂","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處長沈麗玉"],["主席：報告出席人數。"],["黃主任秘書素惠：報告全體會，出席委員8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出席人數已經超過半數，現在開始開會。","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2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9時3分","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蔡易餘    邱議瑩    賴瑞隆    邱志偉    廖國棟Sufin．Siluko  陳亭妃    陳超明    孔文吉    翁重鈞    蘇治芬    蘇震清    楊瓊瓔    呂玉玲    陳明文    林岱樺","      委員出席15人","主    席：蔡委員易餘","專門委員：程谷川","主任秘書：黃素惠","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報  告  事  項","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選  舉  事  項","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主席宣告：推選蔡委員易餘及翁委員重鈞2人為本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散會"],["主席：好，現在因為在場委員不到3人，所以議事錄暫時不處理，等一下如果人數到齊，就是超過3個人的時候，我們再來處理。","接下來進行報告事項，請公平會李主委報告。"],["李主任委員鎂：主席、在座各位委員先進、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以及公平會的同仁，大家早安，大家好。","今天很榮幸代表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公平會業務。首先我要謝謝立法院，尤其是經濟委員會長期以來對於公平會業務的支持與指教。","以下，我就簡單針對近期重要業務分幾個面向來跟各位委員報告。","一、積極執法，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公平會主要任務之一就是要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我們近期查獲多起重大違法案件，包括處分台灣大哥大與中華電信聯合取消通話費優惠方案；也包括遊戲業者在中獎機率宣稱不實；另外也包括不動產預售屋廣告不實；以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違反案件，確實維護市場的競爭秩序跟消費者利益。相關的重要處分案件，請各位參考書面報告。","二、鬆綁管理，提升結合審查品質","「事業結合」如果達到一定條件，依法必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我們近期審查之重要結合案件，包括統一與家福、遠傳與亞太之結合案，詳情請各位看書面報告。","目前我們也正在審查各界所關切的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結合案件，同樣的，我們也會審慎評估作出決定。","另外，為了讓結合審查的效率更為提升，我們修正了結合申報的相關處理原則而且簡化了相關的結合作業程序，來減輕事業結合申報的負擔。","三、關於不實廣告的查核","近期重要的工作包括：查察不動產、家電、3C商品等常見違法廣告；關注各類型不動產廣告平台，辦理建案實地查訪作業，加強不實廣告的相關宣導；如果涉及到跨部會權責，我們也會邀請相關的主管機關、業者、學者專家來共同討論。","四、促進傳銷事業的良性發展","近期重要工作，包括修正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的相關規則；簡化多層次傳銷報備的流程；另外，我們也大幅修正「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放寬基金使用限制、減少傳銷事業及傳銷商繳費負擔、放寬傳保會代償及代訴訟協助的一些限制條件，藉以強化傳保會功能，促進傳銷事業的發展。","五、穩定民生物資，避免人為操控物價","針對物價波動情形，本會有「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我們持續在進行這樣的工作。如果有人為操縱，我們主動立案調查；同時也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及「物價聯合稽查小組」，跟相關部會共同穩定物價。","六、修正法規","因為數位經濟發展下，各種商業模式發展得很快，公平會在去年年底發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我們盤點了國際間所注意的競爭議題，也讓各界了解我們的執法方向，目前也根據白皮書內容，逐步修正相關法規，包括修正網路廣告的相關處理原則，讓各界有所遵循。近期我們正在修正相關市場界定的處理原則，使得我們在執法過程中，對於界定市場有更明確的標準。","七、主動出擊，倡議公平競爭文化的相關法律","我們針對臺灣的一些大型企業量身訂作，提供客製化教材，也提供案例，對這些企業作一些宣導與倡議。","八、國際事務","國際事務也是公平會很重要的工作之一，我們向來就積極參與各種國際活動，包括APEC、ICN世界競爭網路的相關會議，我今年也特別親自參加日本及泰國合辦之「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及「東亞競爭法與政策會議」，擔任報告人。同時，在上個月親自率團到美國、加拿大的競爭機關，進行雙邊會談，進一步奠定未來的合作基礎。有關我們的國際合作事務，請各位參閱我們的書面報告。","以上是我簡單的跟各位說明公平會的業務情形，敬請各位指教，也預祝各位中秋佳節快樂，謝謝各位。"],["主席：謝謝主委的報告，現在人數已達3人，請教在場同仁，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沒有錯誤，議事錄確定。","現在就開始進行詢答，在詢答前，先作幾點報告：質詢時間根據過去往例，每位經濟委員會委員是6分鐘，必要時可以延長2分鐘；不是經濟委員會委員原則上是5分鐘，必要時延長1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現在請第一位登記的賴委員瑞隆發言。"],["段落：質詢：賴委員瑞隆：9:14"],["賴委員瑞隆：（9時14分）謝謝召委，謝謝。請李主委。"],["主席：好，主委。"],["賴委員瑞隆：主委早！"],["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賴委員瑞隆：公平會其實也是物價穩定小組的成員，這個也是很重要，這段期間，物價的穩定相當重要，當然最近大家在關切蛋的問題，我看到蛋從9月3號漲了3塊，9月4號也漲了2塊，甚至蛋商這邊也談到到年底以前都會持續漲，那公平會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樣的一些作為？有沒有聯合上的一些問題？"],["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關於蛋的這部分，其實公平會向來都有注意，而且這個也跨部會在行政院聯合稽查小組以及工作會報都有在關注這個議題。"],["賴委員瑞隆：有什麼樣的作為？因為臺灣人其實是很愛吃蛋的，一天吃超過兩千多萬顆，這樣的量加上最近蛋的一些需求，如果供需上有些狀況的時候，難免又會發生像之前一樣，又有人會開始漲價，甚至是有聯合漲價等這些行為，公平會有沒有預定要怎麼樣去嚇阻這樣的狀況？當然市場上的機制在走沒有錯，但是也不能有惡意聯合的一些行為，這部分公平會過去有沒有什麼作為、未來打算怎麼作為？"],["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回報，除了平常我們就會注意這個議題以外，尤其在過節、過年等比較重要節慶的時候，我們會跟相關的公協會、業者去做宣導，甚至發函促請它們要注意，同時包括在電視媒體、跑馬燈等也會多方面宣傳，讓業者能夠瞭解。"],["賴委員瑞隆：我希望公平會能有更積極的一些作為，我想政府是整體的，如果物價波動、甚至於有些聯合漲價行為的話，其實人民會苛責政府的。公平會是整個政府團隊的一員，特別是已經漲了3塊、2塊之後，而且蛋商在年底前都還會持續漲，就這樣的部分，公平會需不需要去做些瞭解？"],["李主任委員鎂：是，這個我們會一直注意、瞭解。"],["賴委員瑞隆：我希望公平會這段時間能不能去瞭解一下，好不好？就是將來漲不漲不知道，但是你已經先預告到年前都會漲，這恐怕會很有爭議性，特別是供需上相關的，不管是包括食藥署、甚至農業部也都在控管整個蛋量，希望提供民眾穩定而充足的蛋，當已經有這樣的作為時，如果還有人不斷地在講這樣的訊息時，我認為公平會應該去瞭解一下，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是，這是應該的。"],["賴委員瑞隆：就是如果有這樣的行為，我覺得不應該用任何的因素去影響到物價、蛋價或各方面的波動。"],["李主任委員鎂：是的，這是應該的，尤其當我們抓到、查到有聯合行為，並且進行處罰的時候，我們都發新聞稿，其實用很多方式來……"],["賴委員瑞隆：主委，一個禮拜內把你們未來預定的調查狀況跟預定的，一份報告給經濟委員會，好嗎？"],["李主任委員鎂：沒有問題。"],["賴委員瑞隆：就一個禮拜給我們一份就是特別是針對蛋的問題，當然接下來有些還是會產生，也請你們一併提供。"],["李主任委員鎂：是。"],["賴委員瑞隆：好，我希望蛋的問題有一些具體作為，至少去訪查，或者去瞭解，要有一些作為。"],["李主任委員鎂：是。"],["賴委員瑞隆：接下來請教一下，其實我之前一直在關心網路遊戲，因為很多年輕人、很多人對網路遊戲也很支持，但是裡面有很多機率商品公告不實，這個會產生很大的一些公平的問題，甚至有人懷疑涉及到詐欺，對於資訊上面的不揭露而導致這樣的問題。在前年、之前的時候，天堂M已經罰過，遊戲橘子罰了200萬，我那時候也提過了，因為就它整個動輒營收可能都是一百多億，營業利益可能都是20億起跳的數字，罰個200萬其實對它們來說真的是不痛不癢、九牛一毛。結果在那次罰的時候，它們提出了訴願，繼續在進行當中，在今年又再次發生新楓之谷，又再次機率不實，累犯的狀況下，公平會為什麼還是只罰200萬？為什麼對於這樣的違法行為、違規行為不給予重罰？因為法規上賦予最高到2,500萬，為什麼就是罰個200萬？讓各界會覺得是不是輕輕的罰、輕輕的放過它，主委要不要說明一下。"],["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上一次不實廣告的情形跟這次有點不太一樣，這次是韓國原廠給的機率的資料本身是不對的，並不是我們的業者去做不實的廣告。而且在事情發生之後，我們的業者也立即採取改正措施，也有補正玩家核心的寶石道具，就是它在之後採取的改正措施跟它對玩家所採取的這些行為，我們認為在量刑上經過委員會的討論，所以罰鍰就是處罰200萬元。"],["賴委員瑞隆：我還是要提醒主委、提醒所有公平會的委員們，就算這樣的事情不見得會被發現，當如果發現，它的營收這麼高、這麼多人在玩的時候，它每年營收是一百多億、上百億，光它的營業利益是20億這麼巨額，如果政府機關抓到它有任何違規、違法的行為，只罰200萬的話，幾乎是完全、毫無嚇阻力，被你罰個三、五十次，我也不在乎，因為我獲得的巨大利益其實足以去補這些。所以我希望這件事情，當法律給予公平會有這樣一個武器的時候，要給予嚇阻的力量，這麼短的時間內，我當然知道有些……，但是這麼短的時間內，同時間發生了2次，我不知道會不會明年又再來一次，那如果明年再來一次的話，公平會的臉要往哪裡放？所以我說我希望這件事情公平會要很認真、很嚴肅地去處理，不要讓年輕世代或有在玩這些遊戲的人感覺到政府在這件事情上並沒有盡到確保跟保護消費者權益與這些遊戲者權益的角色。他們很多人可能就是認賠，反正就被騙了、就認了，但是這些沈默的多數，很多人不應該是被不肖的業者來做這樣的使用，好不好？它已經是第2次了，我不希望看到還有第3次，我要再講喔！第二次還是被抓出來的；沒有被抓出來的，不知道還有沒有，所以我希望公平會在這件事情上面要採取更嚴謹而更有效的態度來嚇阻這樣的行為。"],["李主任委員鎂：好，這個我們會來注意，就是違法的所得、違法的態度及後面的改正情形，我們會綜合來研判。"],["賴委員瑞隆：我希望主委在這件事情上面更慎重，跟委員們要慎重去討論，如果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時候，我覺得公平會真的會讓大家質疑到底在這件事情上，法律已經授予夠大的嚇阻力了，結果你們都輕輕帶過而已，當然社會各界會擔憂，到底公平會有沒有扮演它該有的角色，好嗎？"],["李主任委員鎂：好。"],["賴委員瑞隆：我希望這個部分請主委務必要認真去面對問題。","再來我請教一下臺灣的高通也是和解，跟臺灣的和解，我要問一下，234億的和解到今年底要結束了，請問一下主委，你們評估最後創造了多少效益？有沒有超過234億這樣的價值？"],["李主任委員鎂：目前高通的和解案都是根據和解的程序在進行，最終我們會有一個評估。"],["賴委員瑞隆：預估什麼時候會有評估出來？"],["李主任委員鎂：我們等到整個和解程序結束之後，會有一個評估。"],["賴委員瑞隆：年底結束。年底結束多久可以做一個評估出來？"],["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會後再盤點一下再跟委員回報。"],["賴委員瑞隆：主委，我覺得234億是國家巨大的和解金，我們和解給高通，那高通到底有沒有依照它當時和解的承諾去做該有的投資？如果發現234億最後創造出來就只有10億、20億的價值，那政府當時乾脆就收234億回來就好了，何必要那個……？所以我說這件事情是，國家的民脂民膏、234億應該要創造出它該有的效益出來，如果沒有的話，就要澈底去檢討為什麼當時訂這樣輕輕地放過。我覺得這件事情到年底結束，當然現在都已經開始會進行了，因為最近我看到高通已經開始有做一些裁撤員工等這些作為的時候，我會擔憂的是全世界都在撤沒錯，但是它是跟臺灣有合約的，它是因為那234億和解之後投資臺灣的，如果它投資完了，又撤掉的話，那把臺灣當什麼？所以我希望年底前完成，但現在已經開始可以做整體評估，我希望年底結束後三個月內提出一份正式的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好嗎？"],["李主任委員鎂：沒有問題。"],["賴委員瑞隆：我希望公平會要嚴謹地處理這件事情，不要犧牲掉臺灣的巨大利益，而讓廠商再從中去獲利，我認為這個是對臺灣的這些是有相當大的影響，因為最近傳出非常多裁員的消息，甚至撤銷投資的消息，這個會讓大家覺得你撤其他地方，我沒有特別的話講，但是臺灣是履行合約、履行承諾的，它怎麼能輕易地違背承諾，它現在連執行都還沒結束，就說臺灣已經要撤了，這個大家聽了怎麼能接受？主委，要不要說明一下你們掌握到的訊息是怎樣？有在撤嗎？有這樣的事實嗎？"],["李主任委員鎂：這部分我們非常關心，也去跟高通進行瞭解，第一個，這是它全球性的組織調整；第二個，在和解條件裡，高通本來就有一個和解內容，就是要進用我們的人力有500到1,000人，以這個和解條件，高通實際上是僱傭了800個人，我們也一直在注意它的財源跟和解的關係，目前看起來並沒有影響和解條件的執行，當然後續我們也會繼續來注意。"],["賴委員瑞隆：現在就已經裁200人了耶，現在10月份就預定要裁200人，那明年呢？合約結束後再繼續裁300人、500人？如果這樣的話，我們的公平會接受嗎？"],["李主任委員鎂：我想我們會針對它的……"],["賴委員瑞隆：如果給你200多億的一個和解條件，結果5年的時間到了，然後慢慢都把它撤掉。"],["李主任委員鎂：這一部分我們會去看它裁員的情形跟和解的條件是不是……"],["賴委員瑞隆：我希望公平會要再硬一點，對這件事情要再有態度一點啦！唯有這樣的方式才能夠確保高通照這個和解的方式來進行，而且這是一個你該有的態度嘛，要不然政府200多億的和解條件又何在？好不好？我希望公平會對這件事要硬起來，要有態度，來捍衛臺灣經濟上面的最大利益。"],["李主任委員鎂：這是應該的。"],["賴委員瑞隆：如果你不捍衛，沒有人會去捍衛的啦！謝謝主委，辛苦了！"],["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主席：謝謝賴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邱議瑩委員。"],["段落：質詢：邱委員議瑩：9:26"],["邱委員議瑩：（9時26分）好，現在請主委。"],["主席：好，我們請主委。"],["邱委員議瑩：主委，我還是要繼續請教一下跟高通有關的這些訊息啦，剛剛賴瑞隆委員的提問裡頭，其實也相當程度關心了高通在和解方案的執行程度，但是我們看到高通在今年8月初的時候，它財報的盈利驟降52%，其中包括它的智慧手機、汽車等等的晶片、QCT部門，它的營收是下降24%，所以高通已經有發出這個聲明哦，就是未來他們會有一些組織調整，臺灣也包含在它的組織調整裡面。主委，您可不可以更明確的跟國人說明一下，或者是在經濟委員會裡頭去說明一下，到底政府對於高通不管是組織調整也好，或者是整個營運調整也好，我們的掌握程度到哪裡？您剛剛講說現在高通這樣一個財報、這樣一個投資方案，其實對於當初跟我們簽訂的和解方案沒有影響，真的會沒有影響嗎？主委。"],["李主任委員鎂：回報委員，這個和解方案從107年開始執行以來，我們跟經濟部及其他相關部會都有定期地去檢視它有沒有確實照和解調內容來進行，包括要成立一個測試中心、5G產品的開發、全球新興市場的產品開發還有研創，都照和解的內容在進行。"],["邱委員議瑩：那成立了沒有？你所謂的進行是進行中，還是它已經成立了在營運中？"],["李主任委員鎂：已經成立了，譬如說這個COMET中心其實在今年就已經成立了，所以都依據和解條件在進行。"],["邱委員議瑩：好，你的和解方案其實到今年就結束了嘛！"],["李主任委員鎂：是。"],["邱委員議瑩：今年和解方案結束之後，後續呢？他們會持續進行還是就把它收起來，只要渡過這5年就算了？所以我們現在關心的裁員，他們也有可能不在這個時候裁，到今年和解方案結束之後，明年初才開始來裁，反正它跟臺灣的合約關係就是投資5年嘛，這個時間結束之後就是隨它所欲了嘛，是不是這樣？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李主任委員鎂：應該……"],["邱委員議瑩：政府有沒有掌握？或者是你們有沒有去跟高通談？未來是持續投資，還是5年結束以後拍拍屁股走人，什麼都沒有？那罰款也沒有了，投資臺灣的這些東西也不用再繼續做了啊！"],["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說明，這些和解內容的項目非常的多，譬如說成立一個中心就已經成立在那裡了……"],["邱委員議瑩：對啊，我知道項目很多嘛，這個有沒有可能，剛剛賴瑞隆是要求這個和解方案結束之後3個月要提出報告嘛，那你有沒有預期到時候提出來的報告會是什麼東西？有沒有預期整個高通會完全是，不要說它不遵守合約規定啦，它就跟你談5年嘛，那5年完了以後「さようなら」，會不會有這樣的狀況？"],["李主任委員鎂：就是和解結束後，對於它後續的業務執行情形，我們還是要關注，如果後面的執行情形跟當時和解條約的內容看起來是有不一致或者是不同的情形，我們也會觀察。"],["邱委員議瑩：那會怎麼樣？"],["李主任委員鎂：這個要具體看將來它的行為怎麼做……"],["邱委員議瑩：會怎麼樣？你要評估一下，如果它後面的作為跟你的和解方案是已經有很大的落差，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說我現在就請教你嘛，假如它現在不裁員，等到明年初合約結束以後才來裁員，政府會提出什麼樣的方案出來？你們有沒有設想過？"],["李主任委員鎂：委員，基本上就是我們的合約要求至少要500人以上，那接下來它聘用員工的情形，當然公司有其它內部調整的機制……"],["邱委員議瑩：我知道啦！主委，我要問的是，如果它沒有依照約束來走，政府會怎麼處理啦？你只要回答我……"],["李主任委員鎂：照這個合約，它沒有照合約……"],["邱委員議瑩：政府會怎麼處理？最少現在要讓高通知道如果沒有依照合約來進行，我會給你重罰或是怎麼樣嘛！"],["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根據合約會有一些救濟的制度，就根據合約來處理。"],["邱委員議瑩：這個是不能講的東西，是不是？因為我覺得好像每次從你的嘴巴裡頭都問不出什麼東西出來。主委，我這樣問的意思不是說我們要藉機去恐嚇高通，但是我們必須要讓高通知道政府其實是有作為的，我們也要讓高通的臺灣員工知道高通公司是不能隨便給他裁員，高通公司不能在這個和解方案結束之後就拍拍屁股走人，什麼都翻臉不認人，政府其實是有作為的。我要問您的、希望您回答的就是這個部分，但是當你什麼都不說的時候，我們其實很難再繼續問下去啦！","主委，接下來問您第二題，有關多層次傳銷，剛剛在您的業務報告裡頭也講到很多，多層次傳銷在去年突破1,000億的大關，因為COVID-19的關係，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是來買營養食品，營養食品占了66.49%。主委，我要繼續請教，我們曾經在今年4月份質詢的時候講過，公平會說你們有修正傳保會設立辦法，尤其是針對變質的多層次傳銷及規避報備的業者，希望藉此打擊不法，你要新增傳保會對於檢舉違法傳銷行為者可以發放獎金。主委，請教一下，你們現在的進度到哪裡？因為我們現在問起來，你的法規修正等等的這些細節到目前都還沒有制定出來，是不是這樣？"],["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回報，公平會要修的這些法規修正之後，傳保會要配合修正，今年公平會的法規修正之後，傳保會的董監事會議確實有提了一些相關的規範……"],["邱委員議瑩：對啊，你們傳保會已經開過兩次董事會了嘛！"],["李主任委員鎂：在5月、6月的時候有提出來，送請公平會來看，我們看了這些內容之後，覺得有一些要調整，也剛好傳保會董監事的任期在今年8月交接，所以我讓傳保會新的董監事有一些時間再看一下，請他們再送上來。目前……"],["邱委員議瑩：所以董監事交接了，那之前的會不會再全部重來？還是……"],["李主任委員鎂：大方向沒有……"],["邱委員議瑩：還是會由新的董監事來全權重新制定、決定整個法規的內容嗎？還是依照你們原來提出的意見修正，然後新的董事會看過沒有意見以後就來做背書？"],["李主任委員鎂：對於我們提出的意見，新的董監事看過會再送給公平會，應該很快就會送給我們了，基本上，方向沒有變……"],["邱委員議瑩：如果送給你們之後，大概多久時間會通過？公平會這邊要多久時間會通過？"],["李主任委員鎂：我們這邊很快，因為現在我們的同仁也跟他們一起在討論，所以將來走程序會比較快。"],["邱委員議瑩：好，如果通過了，你們的追溯時效會往前追溯嗎？還是是從通過之後才開始計算？"],["李主任委員鎂：應該是從公平會的辦法發布之後就生效了。"],["邱委員議瑩：所以會追溯到今年4月份？"],["李主任委員鎂：嗯，譬如說檢舉獎金是從公平會的法案修正之後就可以生效執行。"],["邱委員議瑩：OK，好，那我瞭解了。因為我的時間到了，我就不耽誤大家的時間。","主委，我還是要特別提醒您，對於高通這件事情，我覺得公平會可能還是要多一點關心，不管是進度或是未來的處理方案，我覺得政府應該要有所作為，行為、手段還是要展現出來啦，好不好？謝謝。"],["李主任委員鎂：好，謝謝委員。"],["主席：好，謝謝邱委員。","接下來我們請楊瓊瓔楊委員。"],["段落：質詢：楊委員瓊瓔：9:34"],["楊委員瓊瓔：（9時34分）主席，楊瓊瓔發言，想邀請公平會主委。"],["主席：好，請主委。"],["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楊委員瓊瓔：主委好。隨著網路經濟的興起，企業利用SEO（搜尋引擎優化）已經成為現在最主要的曝光方式，不少消費者也習慣利用關鍵字搜尋或是進行網路購物。根據學者表示，一般消費者的習性是搜尋結果出來後，會先看前面的幾個排名，所以關鍵字的排序對於消費者在決定要不要購買、要不要接受服務當然是有絕對的影響力，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這是目前社會上的一個習性，顯現出的是，搜尋引擎關鍵字如果遭濫用，將會導致影響到交易秩序的欺罔或者是不公平的行為發生。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本席想要請教主委，之前有關Google關鍵字廣告的演算法，你們已經立案了，在今年5月中你們也有請Google到公平會去做說明，是嗎？"],["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說明的結果呢？因為現在已經9月底了！"],["李主任委員鎂：對於這個關鍵字廣告，因為它確實是現在企業行銷或是吸引消費者的一個重要管道，所以關鍵字廣告是不是涉及到不實廣告或是欺罔顯失公平，我們請Google來瞭解它的內部……"],["楊委員瓊瓔：本席已經告訴你了嘛，你5月份就已經請它來說明，說明了之後，目前的進度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李主任委員鎂：我們請Google過來是要知道它這個關鍵字廣告跟廣告主、廣告代理商的這些合作行為，Google也有將這些情形對我們說明。除此之外，我們……"],["楊委員瓊瓔：說明之後，你認為有沒有違反公交法？有沒有？"],["李主任委員鎂：關鍵字廣告要看它最後呈現的結果有沒有違反公平法。"],["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請教你嘛！因為社會大眾很關心啊，我們都承認現在這個是會影響到他要不要購買、影響到他要不要接受服務嘛，所以這個對於社會的市場機制是很重要的決定關鍵，它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必須喔，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本席要請問你，因為在5月中你們已經請它來說明了，所以目前到底是怎麼回事？"],["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說明，我們請Google說明是說這個關鍵字廣告在內部是怎麼設計，至於事業購買關鍵字廣告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則要看它呈現出來的結果。"],["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要看出來？有還是沒有？"],["李主任委員鎂：譬如說……"],["楊委員瓊瓔：民眾在期待這個，民眾期待的是這個，因為你在5月中就請它來說明了，而現在已經9月底了，所以本席具體跟你建議，你沒有辦法回答本席的提問，但是我希望你有所作為，好不好？不要讓人民恐慌，而且誤觸或誤導，我覺得政府有這個責任讓它去導正、去公平競爭。在這樣的情況下，本席具體建議公平會應該儘速建立數位平臺市場的公平競爭規範機制，而不是像現在只有留在討論階段，因為民眾迫切需要嘛！你自己也承認現在的市場機制是需要的嘛！對於本席給你的建議，你的看法呢？"],["李主任委員鎂：針對在數位經濟發展下的廣告行為，公平會已經有相關的處理原則，關鍵字廣告出現的結果如果跟別人的連在一起，讓消費者搞不清楚是這一家還是那一家，或者以為這兩個是關係企業，這個就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的規定。"],["楊委員瓊瓔：好，你終於說出了有內容的回答，所以本席還是具體建議您要儘速去做，現在雖然有，但是還是不足，所以你應該不要只有討論，要去建立數位平臺市場的公平競爭規範機制，讓人民更有所依據，好不好？你在管控方面也會比較好管控嘛，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鎂：這方面我們會注意整個平臺的……"],["楊委員瓊瓔：好，你們會注意，那要不要去制定？"],["李主任委員鎂：事實上跟委員說明，我們在去年就已經發布一個數位經濟競爭政策……"],["楊委員瓊瓔：就是因為你有發布，但還是這樣的情況，所以本席請你去盤點，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請你去盤點什麼樣的方式還可以增加，好不好？去把它規範……"],["李主任委員鎂：如果有需要補的部分我們是應該要補，謝謝委員的指教。"],["楊委員瓊瓔：要補嘛，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鎂：是，如果有不足的地方。"],["楊委員瓊瓔：那你多久可以告訴我們這個規範的方向？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們一個時間點？我們一起繼續來努力嘛！"],["李主任委員鎂：整個而言這是一個網路廣告的行為，我也知道委員很關切，我們其實在去年就已經做了一個修正……"],["楊委員瓊瓔：本席建議你去建立數位平臺市場的公平機制、規範機制，你也認同這個方向，你目前在做了，本席希望依照市場機制所需的、所缺的，你們趕快再去盤點，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你點頭了，那大概多久時間可以告訴我們，你們還有再加什麼、怎麼樣的機制，什麼時間可以告訴社會大眾？"],["李主任委員鎂：我想今天會後我會把我們已經做的一些調整內容來跟委員說明。"],["楊委員瓊瓔：對啊，你去盤點嘛，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一個禮拜後告訴本席，好不好？好，謝謝。","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進口蛋引發了食安的危機，也折殺了一位部長，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前部長說3月到7月總共有5,402萬顆蛋因為到期、耗損而封存待銷毀，這個部分到現在大家不知道到底是多少，我們實質來討論您的方面。他也說了原因是什麼，為什麼會到期、耗損，又為什麼要銷毀，他說是因為進口蛋進來後，囤蛋業者把蛋釋出，導致缺口大幅減少，所以5,000多萬顆蛋要銷毀，這個邏輯是因為他們不敢把蛋釋放到市場，怕造成低價。哇，這個問題很大喔！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當時公平會還參與物價聯合稽查小組，對不對？好，你點頭。你也針對北、中、南4家大型蛋商同步展開稽查行動，對不對？你點頭。你也要釐清上、中、下游供應鏈有沒有不合理的漲價，對不對？你都點頭了，所以本席要請教，因為你本身也參加了，到目前為止我們蛋價的批發價還是55塊，生產地的價格還是45.5元，我們的缺口還是有90萬顆，這個缺口的數字是官方網站告訴我們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既然你也參加聯合稽查，為什麼呈現的社會現象是如此？是價格降不下來，而缺口還是缺口！在這樣的情況下，本席要請教主委，你為什麼沒有辦法去阻斷不合理的哄抬、囤積及漲價的事宜？你讓囤蛋業者逍遙法外，公平會是什麼立場？請說明。"],["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說明，聯合稽查小組在稽查的時候，我們展開各種，一種是囤蛋，一種是聯合漲價……"],["楊委員瓊瓔：前部長就說了啊，因為囤蛋的業者把蛋放出來，他自己講的啊，你要去找那個囤蛋的啊！"],["李主任委員鎂：囤蛋是刑事責任，檢調單位有處理。"],["楊委員瓊瓔：你現在的進度呢？"],["李主任委員鎂：檢調單位的處理情形可能要進一步去瞭解……"],["楊委員瓊瓔：唉啊！主委，不要再推卸責任了！"],["李主任委員鎂：聯合哄抬的部分……"],["楊委員瓊瓔：本席還是要告訴你，你既然是公平會，公平會是中立單位，是很重要的單位，你應該盡本分去查嘛，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我們會繼續追啦，也就是讓民眾不要恐慌嘛，進口進來的蛋全部要銷毀，9成要銷毀，讓我們覺得莫名其妙嘛！所以請盡你的本分去查。","最後一個議題，民眾在蝦皮網站購買東西，這個你們也瞭解，網站上有在販賣車輛噪音檢驗不合格的貼紙，它的圖樣設計跟第二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噪音審核合格的標誌圖樣幾乎是相近似，非常容易導致民眾的混淆。據查貼紙上有標示高噪音、行政院環保署車輛噪音審核不合格證、分貝值多少以上等字樣，這些貼紙引起民眾的混淆，到底哪個是真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有涉及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應該是已經違反公交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了，對不對？所以本席要請教，公平會針對於此案的認定與否，你們也有去查，查了之後跟我們說的是什麼呢？是尚屬輕微，所以你們給它去函警示，是不是這樣？"],["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案子我們有注意，人家是合格證，它用不合格證，拿這個logo確實是會讓消費者混淆……"],["楊委員瓊瓔：相近似啊！怎麼辦呢？"],["李主任委員鎂：所以我們委員會也認定它違法，因為這是一個……"],["楊委員瓊瓔：好，委員會認定它違法，到昨天9月26日，你上了平台，還是在賣啊！你警示沒有用啊！你警示是說可以賣……"],["李主任委員鎂：它已經改……"],["楊委員瓊瓔：你可以賣嗎？是不是？"],["李主任委員鎂：它把標的內容改正了，也有說明，我們有請它改正。"],["楊委員瓊瓔：我告訴你，你請它改正，你是警示嘛！當然你們有行政裁量權，你警示的目的就是不能賣嘛！你要調整嘛！你不能依照如此，會混淆嘛！"],["李主任委員鎂：它有做了一些調整。"],["楊委員瓊瓔：因為你既然說已經違法了，那麼為什麼它還在賣？"],["李主任委員鎂：經過我們調查以後，它已經做了一些調整，如果還有維持跟過去這樣錯誤的、會讓大家有誤認的情形，我們會再進一步瞭解。"],["楊委員瓊瓔：好，你這樣回答就對了。"],["李主任委員鎂：但是我們的調查過程中，它有改正。"],["楊委員瓊瓔：這就是你的立場嘛！"],["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你警示也好，這是你的職責、你的權力，但是警示的部分，因為有很多人陳情，本席不希望還有混淆的情況，因為我希望公平會是有power的、有力量的，你不要發一個警示，它一樣不改、一樣賣，這就不對了。"],["李主任委員鎂：我們還有請它再改正。"],["楊委員瓊瓔：你們要去追蹤，你們請它改，你們要看結果，看它還有沒有跟以前一樣，如果有改進，給它掌聲；沒有改進，當然要約束它不能如此啊！藐視我們公權力嘛，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我們的目的是要讓我們的民眾都能夠怎麼樣？能夠不混淆嘛！這是我們的目標，也是我們監督的職責嘛！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是。"],["楊委員瓊瓔：你趕快去看看。"],["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再進一步瞭解。"],["楊委員瓊瓔：加油！"],["李主任委員鎂：謝謝。"],["主席：謝謝楊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陳亭妃委員。"],["段落：質詢：陳委員亭妃：9:46"],["陳委員亭妃：（9時4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主委。"],["主席：請主委。"],["陳委員亭妃：主委，我們現在都在談詐騙，網路詐騙的手法有哪些？"],["李主任委員鎂：網路詐騙的情況其實非常多，包括FB的一頁式廣告或者是一些投資理財相關的廣告，或者是有一些活動不是公部門辦的，卻說是公部門辦的，其實非常的多樣。"],["陳委員亭妃：這怎麼查？哪些是關於你公平會要去查的，是屬於你的職責，哪一些？現在這些網路亂象哪一些是你的職責？"],["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說明，如果特別法有規定的，譬如醫療、投資、理財、證券等等，這些特別法沒有規定的，由公平會來處理。"],["陳委員亭妃：所以特別法有規定的，如果關於到衛生、醫療的部分就由衛福部？"],["李主任委員鎂：是。"],["陳委員亭妃：如果是投資這個區塊，就由……"],["李主任委員鎂：金融……"],["陳委員亭妃：金融？"],["李主任委員鎂：就是金管會。"],["陳委員亭妃：除了這幾樣以外，全部都是公平會要管？"],["李主任委員鎂：如果沒有特別法規定的話，是的。"],["陳委員亭妃：請問你覺得你們管的，你們職責有盡到了嗎？現在亂象是越來越多了。"],["李主任委員鎂：我再跟委員補充，如果這個廣告已經涉及到詐欺或是刑事犯罪，這就是由司法院管轄處理。"],["陳委員亭妃：這是到第二階段。主委，不要這麼快把責任都推出去了，這是第二階段，要先查啊！你沒有查怎麼知道他確實有涉入到刑事的詐騙，怎麼進入到第二階段？你第一階段都還沒有查，你知道現在的亂象是什麼？我可以買關鍵字，最新的網路行銷手法是我可以買關鍵字，好厲害，我嚇到了！買了關鍵字，然後關鍵字沒有人可以有法可以查，他要怎麼買都可以。這幾個樣態，主委知不知道？我可以購買比我自己更有名氣的一些商標，然後再做一些所謂誤導的動作去進行消費競爭，對不對？這個你們有在查？"],["李主任委員鎂：這兩年來我們罰的關鍵字廣告去攀附他人事業的表徵，或是商標，或是公司名稱，這兩年來我們算是很多的案例，我們……"],["陳委員亭妃：很多的案例？你知道3年查了幾件？"],["李主任委員鎂：這10年來……"],["陳委員亭妃：你開罰了幾件？"],["李主任委員鎂：我跟委員說明，這兩年來就有10件，並不是所有的關鍵字廣告都會違法，因為買關鍵字廣告是現在常用的一個行銷方法……"],["陳委員亭妃：它攀附到有名氣的企業去做自己的一個商業行銷……"],["李主任委員鎂：關鍵字廣告在點進去時，譬如我要買林聰明，我打林聰明進去，如果你自己不是林聰明，你是其他的，消費者可以看得出來我是我、你是你，這個不會構成……"],["陳委員亭妃：是啊！可是要經過檢舉，我是說你們主動去查的有幾件？這個都是經過檢舉，然後開罰的件數，5件！3年來5件！開罰總金額多少？70萬！","再來第二個，負面關鍵字，什麼叫負面關鍵字？就是他購買競爭者負面的關鍵字，我說李鎂不好、李鎂主委不好，我用這樣負面的關鍵字，然後又附了一個陳亭妃在旁邊，所以講李鎂不好，要不然我再看旁邊這個，引入到自己的網站。又譬如可能現在有很多的會員制，比如健身，我要招募會員，所以我說這家不好，可是旁邊就附帶了我自己的這家企業，然後呢？他不好，那麼我點進去這家看看。負面關鍵字喔！這件你們有沒有查？"],["李主任委員鎂：我不曉得委員談的是哪一個具體的……"],["陳委員亭妃：負面關鍵字啊！我就跟你講嘛，今天我說你不好，比如哪一家健身房是不好的，然後我在旁邊再附上我自己的健身房，引導進入我自己的網站。"],["李主任委員鎂：關鍵字廣告這個買的關鍵字……"],["陳委員亭妃：負面關鍵字。"],["李主任委員鎂：如果是負面，我們看一下這個負面的內容是什麼，可能涉及到營業誹謗，如果是個人，可能妨害名譽等等，我們要看它的內容了。就公平交易法來講，如果這個結果會讓消費者搞不清這兩家、會有混淆，這部分是會處理的。"],["陳委員亭妃：是啦！主委很會解釋，問題我要問的是，你們開罰了幾件？你們查了幾件？你們有主動去查嗎？現在其實在網路當中非常的多，你們有去查嗎？我調你們的資料，用負面關鍵字來開罰的件數，你剛才還問我是什麼，你們都已經有開罰了，你卻問我是什麼？負面關鍵字開罰的有5件，開罰總金額440萬，這3年喔！"],["李主任委員鎂：這是被影響的企業提出事證來檢舉，我們一定會查。"],["陳委員亭妃：是啊！你看嘛！你就是要被害者提供相關事證，你們才會查，你們不會主動，從過去到現在都是如此，所以網路亂象才會繼續存在，因為很多人就說算了，除非是造成很重大的損失或影響，才會提報你公平會，否則自己都是自我倒楣、認了，因為找你們常常是沒用的，我還要提供很多的資料，沒有提供，你們就打回來。","再來是假活動的關鍵字，假活動的關鍵字是什麼？就是明明我沒有辦活動，結果有人幫我買了我辦活動的關鍵字，然後點進去，就是剛剛主委有說的，我政府又沒有辦活動，然後竊取你的資料，罰了又怎麼樣？這多不多？很多！但是不好意思，我們調你們資料，零！公平會這3年對於這個所謂冒名辦假活動去做關鍵字的購買，基本上是零。","再來還有一個叫反串式的關鍵字，反串式的關鍵字它有一條龍，什麼叫一條龍？先製造假新聞，然後再毀損名譽，也就是今天很可能公平會很差，用了很多的假新聞，先把公平會痛打一頓，毀損你的名譽之後再買關鍵字，點進去跑出來的都是你的負面新聞，這個有沒有？很多啊！可是不好意思，我們也調了你們這3年公平會針對這四大類型開罰的狀況，也是零。就像主委你講的，你們是被動，你們不會主動去查，明知道亂象這麼多，你們不會去查，為什麼？每次講說我們人力不足，可是已經非常清楚，這個已經有行政責任、有刑事責任，在我們的法條裡面，事業是不能為競爭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的不實情事。所以有行政責任的必須限期令停止改正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刑事責任是要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0萬以下的罰金。這都有法條啊！可是我們光有這些法條，不把它當成武器有什麼用？我們都處於被動的，所以大家很猖狂，越來越猖狂啊！到底怎麼做嘛？尤其如果是在消費競爭當中有這種亂鬥，可是非常可怕的，怎麼辦？主委，你有什麼想法？"],["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說明，關鍵字廣告後面牽涉到的是各事業的名稱，或是別人的商標、名稱等等，所以在查處上，如果有事業覺得別人用的關鍵字廣告，對我不管是負面的，或者是搭我便車的，這一部分在公平會一定會處理。至於說……"],["陳委員亭妃：主委，那我問你，你要不要開出一個窗口來？就像您講的嘛！你的商譽有沒有受損，你自己最清楚，你可以舉報。好，那我要向誰舉報？大家對公平會又沒有信心，每次到公平會，反正案子可以活下來的很少啊！反正都是很重要的一句話，「查無事實」、「查無證據」。"],["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有證據一定會處理。"],["陳委員亭妃：可是你要人家當事者自己搜尋、調查，然後蒐了一大堆資料給公平會，你查了一個禮拜、兩個禮拜、三個禮拜之後，然後回復說，歹勢、不好意思，查無證據、查無事實。窗口要不要開出來嘛！主委，窗口要不要開出來？這個已經涉入到所謂詐騙的範圍了，雖然大家看他還沒有到最後的階段，事實上有沒有已經有人受騙？可是起碼讓消費者混淆不清就是受害了呀！消費者就先受害了啊！消費者受害是誰要負責和主動出擊的？也是我們公平會啊！","你說，我商譽有沒有受損，我自己最清楚，我來舉報，可是如果涉及到消費者身上呢？這怎麼辦？要不要開出一條所謂的一個平臺？"],["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有……"],["陳委員亭妃：我覺得你們應該要把這個東西變成樣態去宣導，然後有一個專線讓大家可以舉報、舉發，然後你們再去做處理，這才是重要的。"],["李主任委員鎂：這沒有問題，我們有電話，也有各種信箱，可以歡迎各界提出……"],["陳委員亭妃：今天我們的質詢結束之後，我要看到你們的動作，請你發一個新聞稿，正式對外針對目前網路上這麼樣猖狂的一些關鍵字購買而造成混淆的一些事實狀況，把它做樣態的分別，然後再把所謂的檢舉電話公布出來，讓大家知道你是可以讓公平會來協助你的，可不可以？"],["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可以發個新聞稿來做競爭檢舉……"],["陳委員亭妃：好。"],["李主任委員鎂：促請業者不要觸法。"],["陳委員亭妃：我們今天……"],["主席：等一下拜託你跟他說明一下，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會後再跟委員說明。"],["陳委員亭妃：好，麻煩你，我要看到這個新聞稿，跟這個所謂的平臺電話，謝謝。"],["主席：不好意思，請呂玉玲委員，因為他在趕時間。"],["段落：質詢：呂委員玉玲：10:00"],["呂委員玉玲：（10時）謝謝主席，請李主委。"],["主席：請主委。"],["呂委員玉玲：主委，公平會的職責是要遏止限制的競爭行為和促進市場的自由競爭，也要對於獨占跟聯合的行為、限制行為跟不公平的行為競爭的，我們通通要積極地去調查。積極調查要掌握證據，有證據甚至都還要開罰，所以本席想問你，在今年的9月14號，電信產業的中華電信跟台哥大聯合限制競爭的行為，這個行為是在2018年的，但是你今年開罰7,600萬，當時他們是有699的優惠專案，後來因為他們有營業的成本問題，所以他們就提出一個高資額的方案，所以他們兩家產業就特別去協商，他們用高資額的產業。","就這個情形，本席要提的是，2018年到今年有5年的時間，你們掌握的資料跟訊息，有能夠充分地去限制跟開罰電信產業的這個公司嗎？"],["李主任委員鎂：我想經過我們公平會調查、委員會決議，一定是根據相關蒐證的證據，經過委員會的討論，認為有這樣的情事才會進行處罰。"],["呂委員玉玲：為什麼拖了5年？你們的調查績效這麼差！"],["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說明，聯合行為……"],["呂委員玉玲：即時開罰、即時處分才能遏止啊！"],["李主任委員鎂：我們要……"],["呂委員玉玲：你放了他5年的時間。"],["李主任委員鎂：我們要發現業者之間彼此有橫向……"],["呂委員玉玲：它是當下發生的，但你放了5年欸！"],["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我們要查這兩家有沒有聯合在一起、勾結談事情，這個需要證據。"],["呂委員玉玲：他們當時699的方案取消而已啊！"],["李主任委員鎂：兩家同一個時間取消優惠方案，不等於它是勾結、聯合……"],["呂委員玉玲：所以主委，我知道你會這樣子講……"],["李主任委員鎂：你還是要後面有證據去證明……"],["呂委員玉玲：2014年四大超商咖啡漲價5元，認定是聯合行為，所以他們經過高等法院認證，公平會敗訴。所以這兩家被你開罰的電信業者，也在行政救濟，你有信心會勝訴嗎？"],["李主任委員鎂：既然公平會做了處分，就一定有充分的證據、事證去支持這樣的處分。"],["呂委員玉玲：那2014年的咖啡呢？"],["李主任委員鎂：行政救濟……"],["呂委員玉玲：你漲了5塊錢的咖啡，你說四大超商有聯合行為啊！"],["李主任委員鎂：行政救濟的認事用法在法院處理，既然公平會做了行政處分，我們一定要依據我們的認事，積極地處理行政訴訟。"],["呂委員玉玲：所以公平會對市場競爭跟限制競爭方面要即時處理，而且要有效率。","因為現在是電信業者這幾家，你在7月份的時候也宣布，遠傳跟亞太合併了，那接下來的話，台哥大跟台灣之星也要合併。你們的審查會不會因為你們開罰的這7,600萬而影響這個審查呢？"],["李主任委員鎂：我想在企業的合併，我們有一套審查合併的判斷因素，所有結合的案件，我們根據這樣的處理原則來處理。"],["呂委員玉玲：所以你的處理原則，當下你認為他們有聯合嘛！現在他們合併了會不會又造就出，他們也是聯合？因為現在電信業者剩下三大家，中華電信跟現在的遠傳跟亞太，還有就是台哥大跟台灣之星，剩下三家了，他們會不會壟斷整個自由競爭市場？"],["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月我們處分的是台灣大哥大跟中華電信，這裡的結合是台灣大哥大跟台灣之星，其實這是事業主體。"],["呂委員玉玲：事業主體……"],["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在審查結合的時候，會去注意它對市場限制性的……"],["呂委員玉玲：所以重要的是消費者的權益。他們這樣聯合之後會不會跟當時2018年你們查出來的，他們的優惠方案說停掉、要搞高資額的，就改了，是不是這樣子？因為就剩下這三家了嘛！"],["李主任委員鎂：是。"],["呂委員玉玲：所以你在審查台哥大跟台灣之星的時候，你會不會有一個附加條件來保障我們所有用戶的權益？"],["李主任委員鎂：因為現在……"],["呂委員玉玲：你一定要有個方法、政策出來。"],["李主任委員鎂：現在還在審議當中，將來委員會怎麼決議……"],["呂委員玉玲：他們合併是不是就等於聯合了？所以這個界線你們怎麼去保障用戶權益呢？"],["李主任委員鎂：合併不一定是聯合，合併是兩家事業基於業務考量結合在一起；聯合是跟別人勾結在一起要對價格做出一個調整。"],["呂委員玉玲：主委，本席拿2018年的情形對照現在的情形，因為合併的情形是一樣的，業者他們一定要競爭，有營業收入、成本的問題，所以他們會調整他們的營業方式，而他們合併也是一個方式，你要注意這個問題，要關心我們所有消費者的權益、用戶的權益，好不好？你在審查的當下應該要有配套措施、附加條件來讓我們用戶的權益不受損失，請你一定要注意，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這部分我們會審慎處理。"],["呂委員玉玲：前面舉了兩個例子，2014年咖啡漲5塊錢跟2018年你開罰7,600萬，事隔5年，我希望你的處置可以即時，才能保障到用戶的權益，這是非常重要的，好不好？","再來要跟主委談的是一些數位廣告不實的平台。我們現在有一個科技平台來瞭解我們用什麼方式，議價或者是分潤的方式讓整個數位平台能夠公平競爭，你對這方面有什麼看法？"],["李主任委員鎂：如果委員提到的是廣告市場的問題，基本上廣告主跟平台是一個共存共榮的關係，如果平台有利用市場的優勢地位，在談判或是諮商的過程濫用市場力的話，這部分在公平交易法有處理的機制。"],["呂委員玉玲：主委，因為數位廣告市場壟斷，公平會不能在旁邊看著而已，雖然主責單位是數位部，我也希望我們可以即時處理這些問題，不然的話，電視媒體的製作成本很高，網路、數位平台就直接去分享，這樣也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是不是可以先用個案的方式？我們可不可以用現行的公平交易法來判斷跨國的、國際科技平台壟斷數位廣告市場的問題，讓我們的業者可以有所警惕，或者說我們輔導不成再開罰呢？"],["李主任委員鎂：如果有違法的事證，當然用法律來處理，現在這個情況是數位平台取得相當多的廣告市場，但是否有違法的行為，這要有具體的事證來判斷。"],["呂委員玉玲：像Uber一開始也沒辦法這樣處理，後來他們用個案的方式也是處理了，是不是？它不知道它的營業額也是有辦法協助處理啊！所以主委，本席要請你在公平會的職責上做權責發揮，尤其是這幾年來、110年到111年，你們查獲263件不實廣告，立案的只有29件，後來經過審計部抽查，扣掉這29件，還被查出有9件真的是不實廣告，這表示你沒有去指導、督導、追蹤這些沒有被你立案的有沒有下架它的不實廣告，還繼續有不實廣告耶！所以你的責任沒有發揮、沒有督導。"],["李主任委員鎂：網路的不實廣告我們有一個計畫在監控，發現有不實廣告就會立案調查。"],["呂委員玉玲：我已經講了，你的監控提出來了，但是你只有立案29件，剩下的被審計部查出來還有9件，表示你只是做業務交代而已，你的實質調查績效沒有出來，你要負責任！你調查出來的要去督導它有沒有改進，好不好？你要負責督導，既然查出來了，你要督導這263家，除了立案的以外，你統統都要去督導它改善不實的廣告。"],["李主任委員鎂：沒有改正的一定會請它改正，一定要要求它改正，這是我們會處理……"],["呂委員玉玲：結果你沒有做到，你被審計部查出來還有9件，主委的職責不要怠忽職守。"],["李主任委員鎂：好，這部分我們來注意。"],["呂委員玉玲：請你們要改進，不要好像都不關你的事情、靜觀其變，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好，謝謝委員。"],["主席：謝謝呂委員。","我們接下來請孔文吉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孔委員文吉：10:10"],["孔委員文吉：（10時10分）謝謝主席。請李主委，好嗎？"],["主席：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孔委員文吉：主委你好。8月初開始，我都在我的家鄉仁愛鄉勘災，在8月底左右，蔡英文總統到南投仁愛鄉勘災，聽說是要去霧社的仁愛鄉公所關心我們的災情，那次是卡努颱風。有的立委是去爭功作秀，蔡英文總統那天去了之後，只到我們霧社下面的一個南豐村，我們叫作眉溪，眉溪也是災情很慘重。本來是要到霧社的仁愛鄉公所，後來那邊塞車塞了快兩個小時，你知道這兩個小時最擔心的是誰嗎？賣菜的。我們那邊要搶收高麗菜，可是霧社那個地方滿街堵了快兩個小時，因為他們說蔡英文總統會到仁愛鄉公所災害應變中心，後來霧社塞了兩個小時，菜車的司機都在講高麗菜都是用揹的裝上車，在那邊塞兩小時，怕菜會腐爛、菜的價錢會降低。後來結果蔡總統有沒有上去呢？沒有啊！白白塞了兩個小時在那邊。","這段期間很多立委也有去關心，但是有的曇花一現，有的還找第10軍團，他們在那邊忙著救災，還在那邊作秀，我都搞不清楚這些立委到底是真的來關心還是幹麼？孔文吉是真正在地仁愛鄉的人，到現在為止，還是我去得最多。","我現在要談的是那段期間的菜價，高麗菜的菜價曾經達到一顆六百多元，有沒有這個事實？"],["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在報紙上有看到高麗菜價格上漲……"],["孔委員文吉：超商價格就貼著一顆高麗菜六百多元，難怪我們原住民都搶著要送高麗菜下山，所以我很瞭解現在農民的苦痛在哪裡。一顆高麗菜價六百多元，我們原住民什麼時候能夠賺錢啊？蔡英文總統上去，我們塞了兩個小時，大家忙著要把菜送下去。到現在為止，海葵颱風又來了，整個災情又回到原點。我的老家在廬山溫泉，災情最慘重，從卡努颱風開始到現在都還沒有通車，塔羅灣溪又擴大了，廬山溫泉那些賓館的災害面積又大，到現在為止，我還是要坐怪手到對岸去。所以我們真的希望政府部門能苦民所苦、疾民所疾，真正去瞭解我們在山上種菜的困難，連路都沒有，廬山溫泉那邊的高麗菜要怎麼辦？因為兩條路不通，只有廬山溫泉的吊橋有通、可以走人，所以我們把菜揹到廬山溫泉吊橋，然後扛著一簍一簍高麗菜揹上去。","你看菜價那麼貴，我去勘災的時候，我們的鄉民要送我一簍高麗菜，我都不敢收，因為這都是農民的血汗錢，到現在為止，菜就擺在那邊腐爛，因為路還不通啊！這段期間我去仁愛鄉，全國性災害以山地鄉來說，大概還是我們那邊最嚴重，這是仁愛鄉百年來最大的災情。像農業部面對蛋的問題，農業部升格了，但是你們農業部完全不及格。一個是菜的問題，當然這還有包括很多交通建設部門，要修道路、修橋梁的，這都是孔文吉未來擔任立委真正要為我們家鄉的鄉民所做的事情。那個長期的治理很重要，現在只是做搶通、搶險，公平交易委員會有一個災後復建，這個比較快，這些我都在走。但是孔文吉是仁愛鄉的人，我拜託你們中央部會真的要關心一下我們高山地區農民的辛苦，好不好？，現在是高麗菜，現在很多菜價錢這麼好，但是運不下山，也沒有用啊！","現在談到蛋價問題，請問一下主委，聽說中秋節過後蛋價還要再漲價，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鎂：蛋價有一個產銷的調節……"],["孔委員文吉：對啦！你都推給什麼蛋價評議委員會嘛！但是你們現在真的要拿出積極作為，你們都說蛋價中秋節會漲，因為現在外國的進口蛋大家不吃了，那我們臺灣土產的蛋會漲價。在這中間，農業部最嚴重的失格是什麼？農業部是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品質驗證、認證授權跟指導監督的最高行政部門，農業部還可以把責任推給下游廠商，請它們修改標籤、更改產地，還可以用這些小動作更改生產日期，農業部帶頭違法耶！你是最高監督的行政機關，你還帶頭違法、還推卸責任給下游業者，針對這個部分，你們公平會對於帶頭違法的農業部會做出什麼樣的處置？"],["李主任委員鎂：我想公平交易法主要規範的事項是企業跟企業之間不公平的競爭……"],["孔委員文吉：你們可不可以把農業部……政府機關剛成立的農業部，竟然叫它們塗改、更改生產日期，還有產銷機制驗證、生產地、洗選產地，農業部可以這樣做嗎？這個也造成陳吉仲部長下台啊，最長命的農委會主委、最短命的農業部部長。","公平會有什麼作為？你現在講說全部推給蛋價審議委員會、評議委員會，那公平會還可以做什麼事情？"],["李主任委員鎂：在物價方面，公平會最主要的職責就是，如果有不合法的聯合勾結漲價、聯合壟斷的行為，公平會會來處理。"],["孔委員文吉：上一次3月30日我召開一個記者會，我說高雄有一家公司為了騙原住民，說可以創業，它承包政府勞務採購標案，詐騙我們這些原住民，有兩百多人受害、兩千多萬，這幾個受害人，我那時候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我說這個我們要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積極去查辦，你們現在辦得怎麼樣？"],["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案子我們有瞭解，它是一個吸金的行為，基本上是刑事犯罪行為，在檢調單位有在處理。"],["孔委員文吉：檢調單位有在處理。","真的，我覺得公平交易委員會真的要拿出一些作法，包括蛋價、包括我剛才講的高麗菜，高麗菜的部分當然有牽涉到很多交通建設部門，這個要拿出積極作為，好不好？謝謝。"],["主席：謝謝孔委員。","接下來請陳明文委員。"],["段落：質詢：陳委員明文：10:19"],["陳委員明文：（10時19分）主席，我們請主委。"],["主席：好，請主委。"],["李主任委員鎂：委員好。"],["陳委員明文：主委，我想請教一下，台北市蛋商公會的理事長這兩天都在媒體上宣布，下一週開始蛋價就要調漲2塊，就是產地價漲到45.5，批發價漲到55塊，這樣子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問題？"],["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回報，蛋價的價格決議，在畜牧法第二十七條有一些特別規定，所以在畜牧法特別法裡面對於蛋價怎麼決定有特別規定。"],["陳委員明文：不是，我現在就問你，臺北市蛋商公會這種透過媒體宣布漲價的情況算不算聯合壟斷？"],["李主任委員鎂：因為根據剛剛我提到的那個特別法的規定，它有一個養雞協會，養雞協會有一個產銷督導委員會在針對蛋價做一些決定，決定之後，會由臺北蛋商公會對外發布決議的結果，這是特別法的運作。"],["陳委員明文：有沒有？他們的漲價有沒有決議？你們有沒有去瞭解一下臺北市蛋商公會，他們有沒有作成這個決議？有沒有？"],["李主任委員鎂：他們有決議，經過決議之後，由臺北蛋商公會來發布。"],["陳委員明文：他們有這個決議發布給他們的會員嗎？就是透過媒體，還是用公文書發布給會員？"],["李主任委員鎂：他們對外發布，我們在媒體上也可以看得到。"],["陳委員明文：蛤？"],["李主任委員鎂：就是說，臺北蛋商公會有對外發布給媒體，所以我們在媒體上可以看到這個訊息。"],["陳委員明文：所以是媒體公布，是這樣子講嗎？你們現在是依據媒體去瞭解嗎？因為他們沒有用公文，是不是這樣子？"],["李主任委員鎂：他們有沒有公文，這個我們要再進一步去瞭解，但是這整個產銷機制價格的決定是根據特別法的規定。"],["陳委員明文：主委，我記得去年針對嘉義縣中埔鄉菁仔聯誼會，你們也曾經說他們將菁仔的行情報價表送給各村的代表，或提供資料給會員，後來就是裁決處罰30萬，你記得吧？"],["李主任委員鎂：有。"],["陳委員明文：你記得嘛！現在蛋商的這種處理方式，會不會比我剛剛舉例的嘉義縣中埔鄉菁仔聯誼會的情況還要惡劣？你認為呢？"],["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說明，因為這是不同的案情，在蛋的這部分，因為畜牧法有特別規定，所以是照畜牧法的機制……"],["陳委員明文：不是，我的意思是說，事實上現在蛋商他們的漲價，除了媒體報導，等於是透過媒體去通知各縣市嘛，不是這樣的說法嗎？應該可以這樣講，沒有錯吧？我這樣講法你認同嗎？"],["李主任委員鎂：就是說，當他對媒體發布全國都會知道……"],["陳委員明文：雖然你還沒有去掌握到底有沒有用公文……"],["李主任委員鎂：這個資訊就會很明白。"],["陳委員明文：對嘛，所以這個就是有一個壟斷事實了嘛！這個應該你們沒有立即處理嗎？"],["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是會對價格，讓全省知道的效果。"],["陳委員明文：我的意思是蛋商的這種售價，如果是照正常的市場機制，它想要漲3元、5元，這部分我沒有意見，但是如果是透過媒體這種放話的方式，就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喔，沒有錯吧？應該是這樣子吧？"],["李主任委員鎂：應該是說，他們這個決定價格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我剛才提到這是根據特別法一個運作的結果。"],["陳委員明文：什麼特別法？"],["李主任委員鎂：就是畜牧法，畜牧法裡面就會有中央畜產會可以協調農民、學者專家、蛋商、蛋農……"],["陳委員明文：不是，你們的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不是講得很清楚嗎？本法所稱聯合行為，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這個條文不是寫得很清楚嗎？沒錯吧？"],["李主任委員鎂：那是一個決定價格的機制，但是他們有依照特別法的規定，也就是畜牧法，允許他們對價格做一些磋商跟決議。"],["陳委員明文：不是，我是認為這樣子啦，我希望公平會應該要去調查臺北市蛋商公會，如果說下一週確實各縣市都有跟進的話，我想這與當初你們裁罰菁仔聯誼會的情況更加明確啦，我覺得這個事情你們應該要好好地去做處理，好不好？可不可以？"],["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會注意觀察這個蛋價有沒有聯合壟斷的情形。"],["陳委員明文：我想蛋的問題事實上引起社會很多的爭議，各部會應該要各司其職，應該怎麼處理就要依法去做一個處理，我想部會不要怠惰，不要引起民怨，這一點我特別在這裡提醒公平會，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好。"],["陳委員明文：還有另外一件事，主委，臉書是臺灣人最常用的一個數位平臺嘛，但我看起來最近臉書上面也是充斥著不實的廣告，成為廣告詐騙的最大宗，你們現在有沒有去掌握？有沒有？請問公平會有沒有去監管？"],["李主任委員鎂：詐騙的部分其實行政院有一個防詐的跨部會會議。"],["陳委員明文：不是，我現在講的意思就是公平會目前有沒有去監管，或者是查處臉書上的一些不實廣告，或者是臉書上面的一些詐騙廣告，有沒有？"],["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有一個監控計畫就是在看這些臉書或是其他網站，如果有不實廣告，我們會主動立案調查。"],["陳委員明文：有嗎？"],["李主任委員鎂：有。如果是涉及到詐騙，這個已經是刑事的部分。"],["陳委員明文：你們查處以後怎麼處理？"],["李主任委員鎂：違反公平交易法的部分，我們立案調查；如果是涉及到他部會主管的，我們就移送給他部會或者是檢調單位；如果是刑事責任的話……"],["陳委員明文：我們最近在看臉書，最近很多流行假冒名人成立飆股投資社團或群組，沒有錯吧？"],["李主任委員鎂：是。"],["陳委員明文：現在都有，你現在馬上打開都有。我想這樣吸引很多民眾加入社團或群組，這個也造成很多民眾被騙，不管是十幾萬、幾百萬、幾千萬都有，現在新聞都有報導、媒體都有報導，所以我是希望我們公平會應該要有角色，我是覺得好像現在臉書這些廣告詐騙、不實廣告每天都會出現，我們沒有辦法立即處理，讓民眾一直受騙，我就對於公平會存在的價值是什麼表示存疑，你是不是能夠簡單在這裡說明一下？"],["李主任委員鎂：我跟委員說明，網路廣告的內容非常多，在不實廣告部分，公平會會處理；如果我們監控到有詐騙，甚至金融吸金等等其他有刑事可能性，我們也移給相關的部會主管機關。"],["陳委員明文：我現在再提供給你看，這個就是假借名人的宣傳，這是一個不實的廣告，不實廣告以後進一步就會被廣告詐騙，我想這就很清楚嘛！今天也可以看到啊！昨天也可以看到啊！未來我相信你不處理，明天也還是會看到啊！這個明明就在我們眼前，為什麼都不處理？我是希望公平會能夠積極跟臉書合作，更有效打擊平台上的詐騙廣告。我想不管是網路詐騙，現在都是多樣化，變化性很強，所以我們是希望公平會應該要更新相關法令，我是希望能夠加強對於網路廣告詐騙的管理跟處罰，好不好？我想這一點是公平會應該要積極，時代不一樣了，在網路的時代，現在公平會相關的管理法令都已經跟不上時代了，所以應該要好好作一個全面性的更新檢討，好不好？謝謝。"],["主席：好，謝謝陳明文委員。","接下來請陳超明委員質詢。陳委員質詢完以後，我們休息5分鐘。"],["段落：質詢：陳委員超明：10:28"],["陳委員超明：（10時28分）主席，首先有請公平會李主委。"],["主席：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陳委員超明：李主委好。李主委，關於高通案，大概是我質詢最多次的，但我始終不解的一件事情，也就是心中以為國家不應該這麼做的事情，高通案7億的罰款，這個罰款進來是國家的財產，而且臺灣政府很奇怪，竟然把這7億的罰款轉為給高通作為臺灣投資方案，最起碼臺灣也要有骨氣一點，韓國一罰款十幾億美金照收，但是我們政府軟趴趴。好，你們說這5年的7億罰款要執行完畢，但是高通公司已經在111年度底執行完成，這個厲害！它趕快執行完成，我也不曉得它到底是善意，還是在消化預算，到今年已經要結束了。","主委，你曉得高通公司提出的計畫有幾個計畫？裡面有幾個計畫？我看你大概也不怎麼清楚啦！來，我告訴你，第一個，成立台灣營運與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這裡面花了5億美金，最起碼等於150億。好，現在這個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等一下回答我，臺灣的公司能不能去運用這些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這是我們的錢，轉給高通，臺灣的廠商有沒有辦法使用這個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這是第一點。","第二個，5G的技術與產品的開發1億美金，等於將近30億台幣，現在華為出來的5G手機很熱門，到底高通開發出來的，臺灣廠商有沒有應用它的技術來協助廠商獲取廠商外銷更大的利潤？這是第二個問題我要問的。","第三個問題，協助臺灣OEM廠商拓展全球市場及開發新產品，高通有沒有具體的數據來協助臺灣OEM廠商去拓展全球的市場？有沒有？有沒有研發的技術給廠商去開發新產品？也要告訴我。不要迷迷糊糊，看到大的公司，我們就手腳發軟。","再來，在臺灣進行研發新創生態系發展，這個5千萬美金，拓展全球市場及開發新產品有5千萬美金。李主委，公平會要追蹤，並把具體的成果給我。7億美金欸！你要瞭解7億美金等於210億台幣，工研院1年的預算大概也才200億上下，你們這樣很大方，就給高通，我們臺灣人到底拿了什麼東西回來？都沒有！這是我們國庫的錢啊！不要這樣亂搞啊！請報告給我聽。"],["李主任委員鎂：好，委員，謝謝你也長期在關心高通案和解執行的情形，事實上公平會也很重視這個和解條件是否履行，所以我們跟經濟部、跟國科會定期都會去檢視，您剛才提到的這幾個……"],["陳委員超明：這幾個你把具體的成果給我，告訴我做了哪些，我第一個問題問你的是測試中心臺灣的廠商能不能用？這是用我們的錢去建立起來的測試中心。"],["李主任委員鎂：這個就是在臺灣設立，是給廠商來用的，沒有問題。剛才……"],["陳委員超明：為什麼沒有問題？我瞭解，你要進去是非常非常的困難，不要對我官式官答，我是讓了一步喔！不要都是你們在說，尤其我們政府機關真的沒有骨氣，科技部認為高通公司應持續與大專院校加強合作，所謂的加強合作是臺灣訓練的人才，楚材晉用，它用高薪把他們挖走了，你們還洋洋得意啊？現在每個產業界對於美國公司、高通國際公司都來臺灣挖IC人才，臺灣以後會被掏空啊！我講的是真心話。","然後科技部希望高通公司能增加O-RAN的邏輯測試，以減少臺灣測試的成本，那是希望，而且錢是我們的，測試中心臺灣的廠商不能用，哪有這種政府？我百思不得其解。7億5年時間花完，它把7億拿去增加他們的薪水，用高薪吸收台積電、聯發科的人才，都增加20倍的薪水，這就是在坑殺臺灣人，要檢討啊！","我現在問你，你準備回答這4個問題：測試中心能不能用？5G技術產品開發，開發出來後，到底臺灣能有多少的技術能給我們的廠商來使用？還有他們講要協助臺灣OEM廠拓展全球市場及開發新興產品，他們有哪幾個技術給大家去開發？研發新創是在各大學裡面獵取人才為它所用，我們臺灣的教育花了這麼多錢，變成楚材晉用，你們現在的作法是在掏空臺灣，人家是吸收人才，我們是把人才儘量往外推，你答復一下，好不好？這個我追了很久，再問下去就不好意思了，現在又大量裁員，投資臺灣變成資遣臺灣啊！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檢討？有沒有檢討這個政策為什麼會變成這樣？面對世界級的公司，最起碼我們要有尊嚴，這些錢花出去，起碼也拿一些回來，你們都沒有！面對外國的資本企業家是任人宰割啊！你們不發聲，也沒有人敢講話，這真的是臺灣未來很悲哀的現象。保護臺灣，保護在哪裡？"],["李主任委員鎂：臺灣產業方案就是要高通公司跟臺灣的廠商合作，所以相關的技術運用在和解條件都有提到……"],["陳委員超明：你一直講問了各界了，各界都很好評，大家是敢怒不敢言，因為高通的實力確實很大，是世界級的公司，不然你們去找聯發科，看他們能不能蓋起測試中心，你們不給他們，要給外國人。寧與外人，不予家奴，這就是我們的執政黨現在的作為，謝謝。"],["主席：謝謝陳委員，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0時37分）","繼續開會（10時44分）"],["主席：現在開始開會，請邱顯智委員。"],["段落：質詢：邱委員顯智：10:45"],["邱委員顯智：（10時45分）謝謝主席，我想請李主委。"],["主席：好，我們請李主委。"],["邱委員顯智：主委好，我今天想要跟主委討論外送平臺，也就是Uber Eats跟foodpanda單方面更改外送員報酬的爭議。當然Uber的這種零工經濟已經不是什麼新的概念，但是我們也不能夠放任不管這些平臺，假借創新的名義去進行破壞交易秩序和剝削的行為，我先說明一下這個事件的背景。","Uber在23日預告要在25日更改外送費用的計算方式，主委可以看一下簡報左邊，他們的用語非常客氣，但是繼續閱讀下去就會知道它非常的簡單、粗暴。首先，Uber說有提前1日溝通，什麼叫做溝通？當然就是互相雙向的嘛！可是它看起來不像是這樣，而是已經決定好的事情，施行前提前1天和大家講，主委，這樣叫做溝通嗎？應該不是吧！這叫做發布，就是告知員工而已。其實Uber每次都這樣，提前1天告知你，你就是遵守就對了！","第二個，Uber說不會影響整體外送員的費用，這個叫做說得比唱得好聽。數字會說話，我們來看一下實際的狀況。實際的狀況是都減少了，你可以看一下52元變49元，53元、44元等等之類的，簡報上綠色框內外送二字旁的括號代表有幾張訂單，從第一張到第三張都是同時有2張訂單，第四張有3張訂單，系統計算跑3到5公里預估花時間大概14到18分鐘左右，收入約在50元，可能多一點少一點，換算下來大概1小時180元，但實際上有沒有那麼好？沒有。第一個，這沒有計算到外送員等待派單、接單的時間；第二個，這是預估時間，外送員和店家拿餐，也要等待顧客取餐，甚至還要送上樓，這些都是時間的成本。主委一定瞭解這只是預估而已，實際上外送員每個小時很可能根本就低於基本工資，還要自己負擔油耗、車損等等之類的，也就是說，Uber外送員的報酬又被進一步壓低，這就是我要討論的，也想要讓主委去正視這個問題。在計算成本之後，實質上很重要的重點是低於基本工資的，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警訊啊！因為這是勞動市場秩序可能被嚴重影響的一個重要的警訊。","我們再看一下這個未盡透明、高度仰賴獎勵報酬的結構，為什麼我會這麼講？第二個層次的問題是報酬要怎麼算，到底他們賺的錢要怎麼算。Uber Eats雖然會在外送員接單以前顯示那筆訂單可以賺到的錢和預估時間與距離，但是有下面這三個問題：第一個，時間不精確，也就是我剛剛提到的，遇到餐廳、客人拖時間等等；第二個，距離都是電腦算的最短距離，有可能有紅綠燈、修路、水管爆掉，或是有車禍需要繞路等等；第三個，訂單只顯示結果，沒有告訴外送員到底訂單是怎麼算出來的。就像簡報上面所寫的基本費用，它就告訴你用固定及變動的因素計算，但每個細節是多少卻不告訴你。另外，Uber在網站上及app裡面都有報酬結構，可以發現除了低於基本工資的基本費用之外，有時候會有外加加成跟額外趟次的挑戰。總結來講，Uber用壓低單價和另外再提供額外獎勵的方式達到鼓勵外送員多工作的目的。","無獨有偶的是，我剛剛講的是Uber Eats，在外送市場上Uber不是唯一的一家，我們可以看到另外一家餐飲外送foodpanda，基本上也在搞同樣事情，也就是不斷地在降低報酬和工作條件，從勞動關係變成承攬關係，從一件130元到45元。講難聽一點，他們就是不想要承擔僱主的責任，不想負擔合理的報酬，而且所謂破壞式的創新，變成在破壞市場交易原有的秩序，而公平會存在最重要目的就是要保障市場交易秩序，卻越來越往有利資本的方向做傾斜。","我要強調一件事情，外送員的勞動市場有其特殊性，不應該把一般的貨運業拉進來做比較。開卡車和騎機車是完全不一樣的世界，而且和外送員比起來，網路平臺有它壓制性的市場力量，交易跟外送的資訊也都幾乎在平臺手上，個別的外送員也很難有一個組織跟能力跟平臺去做抗衡。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在面對這些平臺的時候，它一再的惡化交易條件，外送員怎麼辦？外送員只能逆來順受，只能不爽做、不要做等等之類的，沒有其他的辦法。","講回來，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職責所在，我剛剛其實提到了，主委，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事業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的行為。其實法條寫得非常清楚，我認為外送平臺不把怎麼算報酬寫清楚，這個部分只寫了很大的項目，最後算出來的根本不知道，還片面去變更報酬，甚至明明變更更差了，還要硬說大家的費用不受影響，這可能涉及到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欺罔或顯失公平的行為。這個部分主委你的見解是什麼？"],["李主任委員鎂：首先跟委員說明，就是Uber Eats的這個外送平臺，還有剛才提到的foodpanda，第一個是薪資的問題，我們有在立案調查。"],["邱委員顯智：是。"],["李主任委員鎂：剛才另外一個面向是外送的外送員跟Uber這些內部企業是不是有不對等或是不公平的行為。"],["邱委員顯智：對。"],["李主任委員鎂：我想我們會進一步併案來瞭解。"],["邱委員顯智：是，可以立案來瞭解嘛！而且主委，我必須要講說，第一個，建議調查的方向是這樣，我剛剛講的Uber Eats，然後foodpanda，到底有無協同降低報酬的聯合行為？這很重要，為什麼你的時間上面，二家是很接近的時間點，然後去降低外送員報酬的狀況？主委，如果有這種狀況的話，有沒有可能構成聯合行為？"],["李主任委員鎂：您這個阿拉伯數字「1」，這我們已經在立案調查中。"],["邱委員顯智：是。"],["李主任委員鎂：您提到的第二點和第三點我們會一起來瞭解。"],["邱委員顯智：好，第一個就是foodpanda和Uber Eats在接近的時間點降低外送員報酬的狀況，到底有沒有涉及公平交易法上面的聯合行為，這是第一點，這個應該要調查清楚。第二個就是說，外送報酬的計算標準和變化到底有沒有足夠明確？你有沒有騙人，有沒有欺罔，有沒有隱匿重要的資訊，有沒有寫一套做一套的狀況？你寫了，結果人家要領報酬的時候，糟糕了，又不一樣的狀況，有沒有涉及到隱匿重要交易資訊的欺罔行為？這個部分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也應該要去調查。第三個，我要提到的就是說，有沒有在定型化契約裡面寫說可以片面變更報酬？這很重要，因為事實上這都是片面變更報酬，如果你在一個勞動的契約裡面、僱傭契約裡面怎麼可以這樣，當然不可以啊！這是勞基法最起碼的原則。它現在就是不想要受到勞基法、不想受到僱傭契約的拘束，所以「想空想縫」嘛！在這種情況之下，到底有沒有在定型化契約裡面寫說可以變更報酬，或者是說不當濫用相對外送員優勢的市場地位片面變更報酬，而顯失公平？這個應該也是公平會所要調查的重點，否則我進入你的體系之後，你一而再再而三都可以片面變更我的報酬，那我的保障在哪裡？這是非常心酸的啦！","主委，我真的必須要請你們一定要正視這個問題。如果只是一兩次這樣的行為，可能你就看不到這個趨勢，但是，Uber Eats都進來臺灣已經幾年了，主委，你知道它進來臺灣幾年了嗎？已經7年了，foodpanda比它還久，更超過10年了，所以也希望公平會把時間拉長，很多事情，你時間拉長，次數一多的話，其實你就非常清楚。主委，可以往這個方向來調查嗎？"],["李主任委員鎂：剛才提到的聯合行為，其實我們現在就已經在調查當中。"],["邱委員顯智：是，一的部分。"],["李主任委員鎂：二跟三我們一起瞭解一下。"],["邱委員顯智：好，最後的補充就是說，希望你把那個時間拉長，你就會把它這樣片面變更報酬的行為看得更清楚。"],["李主任委員鎂：是，我們來瞭解。"],["邱委員顯智：好，謝謝主席。"],["主席：謝謝，謝謝邱委員。","接下來，我們請賴惠員委員質詢。賴惠員、賴惠員委員、賴惠員不在。","我們請李貴敏、李貴敏、李貴敏。","我們請莊瑞雄、莊瑞雄、莊瑞雄，莊瑞雄不在場。","羅明才、羅明才、羅明才，不在場。","林德福、林德福、林德福，不在場。","邱臣遠、邱臣遠、邱臣遠，不在場。","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不在場。","莊競程、莊競程、莊競程，不在場。","林俊憲、林俊憲、林俊憲，不在場。","傅崐萁、傅崐萁、傅崐萁，不在場。","謝衣鳯、謝衣鳯、謝衣鳯，不在場。","高嘉瑜、高嘉瑜、高嘉瑜，不在場。","陳椒華、陳椒華、陳椒華，不在場。","我換到後面。來，蔡易餘委員。"],["段落：質詢：蔡委員易餘：10:57"],["蔡委員易餘：（10時57分）謝謝召委，我們有請公平會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鎂：委員好。"],["蔡委員易餘：主委，針對這一次進口蛋的事件，我想因為進口蛋有涉及到部分公司他們對於效期的標用，不管是誤解法令，還是說它把整個效期用洗選蛋的時間來作為效期的標示，後來看起來基本上因為它的洗選蛋已經不是冷鏈的保存，中間已經有涉嫌到脫鏈，所以這個標示有不實的狀況，這件事情公平會有立案準備要調查了嗎？"],["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標示不實的部分在衛福部……"],["蔡委員易餘：地方的衛生局有陸續開單，這個我知道。"],["李主任委員鎂：這是食品衛生相關，衛福部相關的法令會有一個處理的機制。"],["蔡委員易餘：但是公平會第二十一條針對標示不實的部分，仍然有部分應該是屬於公平會的範疇。"],["李主任委員鎂：是，因為已經有特別法規定了，原則上就依特別法來處理。"],["蔡委員易餘：所以你認為食品衛生的安全法是我們公平交易法的特別法？"],["李主任委員鎂：是。"],["蔡委員易餘：是這樣嗎？那我們公平會在這件事情上就是尊重各地方衛生局的作法？"],["李主任委員鎂：是。"],["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我是覺得這件事情公平會也要適度瞭解，因為最近整個蛋的議題事實上現在正在吵，如果公平會該介入，因為你們要介入的點，除了我剛剛講的，有涉及到標示不實，然後涉及到人民對於食安憂心的這個點之外，第二個就是說，最近蛋價有要漲價，如果依我們整理的這個數據，請主委可以稍微觀察一下，事實上在今年3月的時候，也就是整個輿論界都在吵缺蛋，然後蛋不夠，甚至還有地方的價格都是喊到100元，事實上如果依我們這樣看起來的一個統計資料，在3月6號，我們抓那個時間點，在那個時間點蛋雞的產量大概是11.2萬箱，當時的蛋價是來到55塊，現在9月的產量事實上有比較提高，已經到11.55萬箱，現在說要漲2塊，也會到55塊，所以蛋的產量有提高、有增加起來，我們認為比較符合臺灣每日需求大概是12萬箱，也就是2,400萬顆，如果以這樣的話，現在又來到55塊，跟3月的時候是一樣的。但是現在進口蛋還是會持續進來，我們國內的產量也有增加，它漲這兩塊，公平會認為這件事合理嗎？"],["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蛋價的決定在畜牧法有一些決議的機制，現在市面上的漲價，委員這邊提到是不是有囤蛋，囤蛋是刑事責任，所以我們在聯合稽查小組都會注意囤蛋的情形，這個漲價如果是超越畜牧法特別規定的聯合哄抬，這在公平會是會處罰的。"],["蔡委員易餘：當然囉！所以主委，我就是要說，因為你們今年上半年度是有作為，上半年度缺蛋的時候，你們就對外說如果查到聯合哄抬會嚴厲處罰，你們還呼籲全民查不法，歡迎檢舉，所以在那個時候你們很有作為，有對外這樣說，就是你們覺得當時的缺蛋可能有囤蛋、可能有惡意在炒作缺蛋這個議題，現階段會不會也有同樣的狀況？會不會有人在炒作？開始有人要炒作，因為進口蛋都不能用了，進口蛋銷毀了，所以接下來會缺蛋，會不會有這樣一個狀況？"],["李主任委員鎂：這部分我們也會再觀察，會密切注意這個情況。"],["蔡委員易餘：所以這部分你們就要注意。"],["李主任委員鎂：是。"],["蔡委員易餘：這部分要注意，你們就是要掌握好，雖然價格有他們的定價機制，但是你站在公平會的立場，如果這時候有任何不肖人士想要發國難財，你們就是要介入，好嗎？"],["李主任委員鎂：是。"],["蔡委員易餘：好，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事實上從過去我在質詢時就一直跟主委說，針對這些跨國企業、超大型企業，包括Google，甚至包括LINE、雅虎，你們對於他們的新聞，現在他們的新聞是越做越誇張，有上面跳出來、下面跳出來、一頁式廣告，甚至還有左邊、右邊，你沒有去把「叉叉」按一下，它的廣告就永遠秀在那裡，對於我們去使用現在的數位不管是手機，甚至電腦都是非常地不方便，而且這種廣告作為都是強迫你收看的。","至於日本，事實上日本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前幾天21號發布，平台本身透過轉發新聞賺取大量的廣告收入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就是這個平台他們利用這樣的方式，過去我們一直認為像Google、雅虎，甚至像Facebook，他們在收取的廣告除了是直接的廣告之外，事實上他們很多是利用創造流量，之後再給直播主他們部分的分紅，給他們賺到這樣的利潤，基本上這個不管是直接作為或是間接作為都一樣是廣告行為。針對這樣的廣告行為，主委，你認為這部分我們政府都放任他們不管，讓他們這樣去秀廣告，影響使用者做網路閱讀、網路搜尋時的不方便，政府對這部分沒有要扣稅，就放任不管，這樣是對的嗎？"],["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所講日本的報告，我有去看過，基本上它是在處理平台與媒體業者之間的磋商或諮商授權的相關議題，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有著作權的權利基礎的，一種是連結的，這部分其實跟我們公平交易法過去對外的說明其實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這些平台如果透過市場力量去濫用的話，這在公平交易法裡面也有處罰的機制、也有規範的機制。"],["蔡委員易餘：現在公平會針對LINE還是Google、YouTube，有對他們做出類似的立案調查，甚至有可能祭出處罰嗎？"],["李主任委員鎂：個別的行為如果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會立案去調查，我們對Google……"],["蔡委員易餘：主委，你有沒有用YouTube在看影片？"],["李主任委員鎂：有。"],["蔡委員易餘：加減啦！常常就是給你中斷，請你等待28秒，有時候是請你等待5秒，但是有兩則，這樣基本上就是把你的使用中斷，中間就是插入廣告，這樣一個廣告，跟你剛剛講的是他們跟廣告業者的個別磋商，但是他們就是處在優勢，你不用懷疑，他們是絕對優勢，因為廣告需要他們，對不對？這是一面的優勢，這廣告商在中間賺取的利潤，這部分公平會有沒有認為他們會壟斷，還是怎樣？基本上我覺得這不用懷疑吧？"],["李主任委員鎂：這部分我們會觀察。"],["蔡委員易餘：不要觀察了，該調查就要調查。"],["李主任委員鎂：一個是廣告投放的方式，一個是它跟媒體業者的磋商。"],["蔡委員易餘：對，廣告投放的方式就是大概我講的那個方式。你現在指的是後面那端你不管，他們怎麼去定價那一端你們不管，你說前面這一端就是他們要投放廣告的方式是由他們來制訂的，對嗎？"],["李主任委員鎂：就是投放出來呈現的模式，這個其實是……"],["蔡委員易餘：你們可否稍微盯一下？不然也不要用那一種對於使用者侵入性那麼高的，這個也是可以稍微規定一下。"],["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再瞭解。"],["蔡委員易餘：好啦！好啦！你們再瞭解。謝謝。"],["主席：謝謝蔡委員。","我們接下來請劉世芳、劉世芳，劉世芳委員不在場。","我們請張其祿、張其祿，張其祿委員不在場。","我們請邱志偉委員。"],["段落：質詢：邱委員志偉：11:7"],["邱委員志偉：（11時7分）謝謝主席，有請公平會李主委。"],["主席：請主委。"],["李主任委員鎂：委員好。"],["邱委員志偉：主委，公平會的執掌我大概把它界定為六大業務，針對查處不實廣告和審查聯合行為，這是跟民眾比較相關，查處不實廣告是哪一個處的業務？"],["李主任委員鎂：不實廣告我們有公平競爭處。"],["邱委員志偉：由公平競爭處，好。審查聯合行為是哪一個處？"],["李主任委員鎂：我們要看是製造業還是服務業，我們有不同的處。"],["邱委員志偉：沒關係，就是製造業和服務業。請問公平競爭處是沈處長？"],["李主任委員鎂：是。"],["邱委員志偉：人員編制多少人？"],["沈處長麗玉：大概30人左右。"],["邱委員志偉：30人，年度的預算規模呢？你的處的預算是多少人？就是查處不實廣告，執行這個業務的預算有多少人、有多少金額？"],["沈處長麗玉：我們公務預算有兩百多萬。"],["邱委員志偉：兩百多萬？"],["沈處長麗玉：是。"],["邱委員志偉：你的公務預算有沒有包括人事？"],["沈處長麗玉：沒有。"],["邱委員志偉：就是查處不實廣告，執行這項業務的預算有多少人、多少錢？"],["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公競處有再分科，全會的人力……"],["邱委員志偉：我就是針對查處不實廣告，你們編多少錢在執行這個業務？處長不能不知道，這是你主管的業務，你對這個預算應該要瞭若指掌。"],["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我們查處不實廣告……"],["邱委員志偉：我沒有問你，我問處長。","處長，這個業務你主管，你應該很清楚，不實廣告充斥非常嚴重，第一個，你有30個人，執行這項業務有多少人？"],["沈處長麗玉：是，我們全處執行的除了不實廣告之外，我們還包括公平競爭其他的業務。"],["邱委員志偉：我知道啦！我在問你查處不實廣告，你針對我的問題回答，查處不實廣告業務的執行人力有多少人？"],["沈處長麗玉：執行人力大概20人。"],["邱委員志偉：不能大概，不能太含糊啦！回答不能太抽象。"],["沈處長麗玉：是，我們分4個科，所有的科都有處理。"],["邱委員志偉：你告訴我有多少預算執行這項業務？"],["沈處長麗玉：我們4個科都有處理，4個科的人員都是含多層次傳銷和不公平競爭，含不實廣告。"],["邱委員志偉：不是，我問的是有多少預算，你不要閃躲，你就針對我的問題回答。","主委，處長連數字都不知道，你要檢討。"],["李主任委員鎂：這個處就是專門在……"],["邱委員志偉：我要瞭解你們有多少人力、有多少預算去執行這項業務，到底成效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鎂：這個預算包括公務預算，我們還有專案……"],["邱委員志偉：沒有啦！我就講得很清楚，你們查處不實廣告的預算有多少，處長應該要很清楚，還要幕僚提供資料？如果我是處長，我對所屬的處裡面的預算一清二楚，數目都掌握得很清楚。"],["李主任委員鎂：針對不實廣告，我們除了本身的人力去執行以外，還有計畫在做，這個計畫的預算有四百多萬。"],["邱委員志偉：所以為什麼成效不彰、為什麼充斥？就是嚇阻力不夠、執行力不夠，所以讓不實廣告充斥，不實廣告充斥就會影響到消費者的權益，但處長卻連預算都答不出來！"],["沈處長麗玉：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預算是整個不公平競爭的預算，沒有針對不實廣告單獨編列，這個部分在公務預算上面是226萬。"],["邱委員志偉：這二百二十幾萬要執行查處不實廣告？"],["沈處長麗玉：是不公平競爭還有多層次傳銷，而不公平競爭裡面不單純只有不實廣告，還有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邱委員志偉：你們的預算要多一點，才能有效產生嚇阻力，你們的執行成效才會好，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部分，處長、主委，在編列預算分配的時候可能要注意一下。"],["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預算的部分剛才處長有提到，其實我們也知道目前的人力、預算不夠……"],["邱委員志偉：沒有人力、沒有預算，你們要怎麼執行這項業務？"],["李主任委員鎂：所以我們還有編列委外的執行計畫。"],["邱委員志偉：你們整理一下，執行這項業務到底總共多少人力、多少預算，你們從其他計畫或其他基金勻支的大概多少錢，你們整理一份資料給我。"],["李主任委員鎂：我整理一份資料給委員。"],["邱委員志偉：好，一個月。","另外，現在雞蛋黑市猖獗，在行政院會報裡面針對這個部分有一些精進作為，只要有黑市猖獗的情況，就會提到是不是有賦予公平會搜索扣押權的必要，這個部分曾經兩度提出討論，但是兩度都鎩羽而歸、都沒有通過。物價上漲的時候，公平會是大家所期待要發揮公權力的機關，這個部分你要怎麼處理？搜索扣押權是不是有其必要性？"],["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搜索扣押是一個很強力的公權力行為，我們目前……"],["邱委員志偉：曾經兩度有修正案送到立法院，對不對？在2012年的時候，2017年時黃美瑛前主委說這也是他的施政主要方針，代表已經有討論過，也已經成熟了，為什麼在你任內沒有很積極推動搜索扣押權？你認為不必要？"],["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回報，搜索扣押在目前的法律體制裡面，刑事案件才由檢察官來進行搜索扣押，由行政部門去進行搜索扣押這件事情要非常慎重，因為這是對人民的……"],["邱委員志偉：你如果要用司法可能曠日費時，但公平會可以及時，你們曾經在2018年把法案預告過，但是最後沒有通過，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鎂：當時就是沒有辦法取得共識。"],["邱委員志偉：這代表你們內部已經有充分討論才送到行政院，而行政院那時候沒有通過，但這代表公平會已經有內部共識，要去爭取公平會的搜索扣押權，對不對？應當是這樣，那時候你還在經濟部，你還不曉得。所以我希望你們重新去檢討，在一個月之內會同法務部、司法院，針對是不是能夠再提出修法，針對增加你的搜索扣押權，或者甚至派檢察官駐會，提出一個可行性的報告。"],["李主任委員鎂：因為目前的……"],["邱委員志偉：這樣好了，你直接說，可以就可以，可不可以？"],["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是說……"],["邱委員志偉：可行性報告，你們會同法務部、司法院，提出賦予公平會搜索扣押權之必要性的可行性評估報告。"],["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再來找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機關開一個會。"],["邱委員志偉：你就一個月提出一個評估報告嘛！主委，怎麼那麼不乾脆呢？有那麼困難嗎？評估報告有那麼困難嗎？"],["李主任委員鎂：基本上……"],["邱委員志偉：你連寫評估報告都覺得困難，我覺得公平會……"],["李主任委員鎂：我們來處理、我們來處理，沒有問題。"],["邱委員志偉：到底行不行？"],["李主任委員鎂：可以。"],["邱委員志偉：可以就可以，為什麼說你們來處理？不要講得太抽象。","再來，聯合行為原則上是禁止的，但也有例外許可，過去30年來聯合行為例外許可案大概有幾件？"],["李主任委員鎂：申請例外許可的案件……"],["邱委員志偉：30年來只有1件，為什麼會有聯合行為例外許可？是在幾個條件之下，包括不景氣的聯合，或者中小企業為了增進效率，所以這個部分除了除弊，也要興利，在不景氣的時候針對這些不景氣的聯合行為的例外是不是能夠有一些精進作為？主委的看法呢？"],["李主任委員鎂：我想這是有必要的，其實例外經過我們許可的範圍內是可以有聯合行為，這部分我們會多方跟社會來做說明。"],["邱委員志偉：過去30年來只有1件，代表你們沒有積極辦理嘛！"],["李主任委員鎂：其實不只，現在大宗物資的共同船運都有來申請許可，所以不只1件。"],["邱委員志偉：我還有很多問題，主席再給我1分鐘。","不實廣告的定義和查處的界線，我要針對預售屋的廣告，預售屋的不實廣告是針對地點、公設比例、面積等，足以影響交易決定或交易價格。如果是不實廣告，你們當然要開罰，但有人陳情你們連附屬建材如馬桶也開罰，如果連馬桶也開罰，是不是連其他的部分，如水管也可以開罰？所以你們的界線到底在哪裡？針對附屬建材開罰到底是處理原則有改變，還是處理原則的定義有修正？為什麼連馬桶都罰？而且罰它120萬，1個馬桶才3萬元，結果你們罰它120萬，以前沒有在開罰附屬建材，你是不是說明一下？"],["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凡是建商拿出來給消費者看的廣告就應該要確實，如果你覺得這不是很重要的，應該不會拿出來當廣告，所以我們關切的是，既然你拿出來給消費者、來看房子的人看有這些東西，基本上應該是要確實。"],["邱委員志偉：包括所有的附屬建材都有可能？"],["李主任委員鎂：就是看它廣告了什麼，它如果沒有拿出來講，可能是內部的私權糾紛，它已經拿出來當作廣告，就要照廣告的內容來履行。"],["邱委員志偉：這個要符合比例原則，你們是什麼都查……"],["李主任委員鎂：是，這在罰鍰上，我們會……"],["邱委員志偉：你們要查足以影響房價的這些主要因素，譬如地點、公設比或面積。謝謝。"],["李主任委員鎂：罰鍰的部分我們會裁量。"],["主席：請廖國棟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廖委員國棟：11:18"],["廖委員國棟：（11時18分）謝謝主席，請主委。"],["主席：好，我們請主委。"],["廖委員國棟：主委，剛剛聽到你跟邱委員的對話，我相信前面幾位委員大概也都是問雷同的概念，所以我現在很簡單地再問你一下，你擔任主委以後，有沒有哪一件是讓你覺得很有成就感的發現？就你們在平抑物價或穩定物價工作上面，有沒有很值得稱讚的案例？"],["李主任委員鎂：其實我們這兩年來所做的處分，不管是聯合或不實廣告或其他限制競爭的行為，我覺得每一件事情都是同仁努力調查結果出來，每一件事情都有其價值，也值得社會……"],["廖委員國棟：你可以大聲一點嗎？好小聲，我聽不到。"],["李主任委員鎂：也可以對社會大眾有一個倡議的功能，所以每一個案子我覺得都有價值。"],["廖委員國棟：當然就你們作為一個行政人員來講，一定是每個案件你都是認為它很有成就的，應該是這樣子講。我們的看法、角度可能不同，但是我們作為民意代表，我們就是要斤斤計較，要清清楚楚知道你們的作為、你們的成果到底如何。","我接下來就要問你了，111年度你們會裡面臚列了好幾個重要的、未來工作的重點，比如說菜價、蛋價、最近很紅的蛋蛋危機、餐飲漲價的情況等等，而公平會你們的作為，我們只有在電視上看到，就是所謂透過電視媒體，呼籲業者不可藉機從事聯合行為或發函，如此而已。我現在要的是說，有沒有讓民眾有感覺、有感動的，就是這一件做得非常適當、恰到好處，打擊了聯合或者是不當的商業行為，有沒有哪一件可以說得出來的？"],["李主任委員鎂：我們處罰的對象、行業其實非常多元、都不一樣，民眾對哪一些案件覺得給予肯定，這個可能要看民眾他對這個事情還有他本身的行業、他關注的內容是什麼；對公平會來講，每一件我們處分的案件，我們都希望達到宣示的效果，促請社會各界不要觸法，這是我們執行處分案件希望達到的目的。"],["廖委員國棟：當然我們相信你們是極盡職能去防抑、抑制，就是剛剛我們所講的那些你們的工作目標。","我可以用一個更簡單的問答題來問你，公平會設置有檢舉專線，這裡提到，一旦查獲違法聯合行為，檢舉獎金最高可達1億元，而且對檢舉人身分會嚴加保密，這個設置以後，半年過去了，我們查了公平會相關的新聞訊息，都沒有看到相關的新聞稿說公平會查到了什麼；剛剛行政院長在業務報告中又提到了要嚴格查緝雞蛋哄抬的行為。我就要問你了，到底這半年來公平會有沒有查到什麼？這1億元有沒有發出去？"],["李主任委員鎂：我跟委員說明，我們為了鼓勵檢舉違法聯合行為，修了這個獎金辦法，提高獎金的額度，在這兩年來是有績效的，委員在報紙上可能沒有看到這個檢舉獎金，個案上沒有獎金，因為我們要保護這個檢舉人，所以在新聞的選擇上……"],["廖委員國棟：所以有沒有發也不知道？"],["李主任委員鎂：該發的一定都有發，一定照我們的辦法來發放。"],["廖委員國棟：你們不能給我們委員會嗎？"],["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有多少的件數、有多少的金額，可以跟委員來做說明。"],["廖委員國棟：是啊！最起碼讓我們知道嘛！"],["李主任委員鎂：是。"],["廖委員國棟：這可以讓民眾誇獎一下公平會做得不錯、有成效、有達到當初設置公平會的目的。"],["李主任委員鎂：我們今年到現在，根據檢舉查獲聯合行為，依辦法要發出去的獎金，其實有兩、三千萬，這部分是我們把聯合獎金修正之後可以看出是有它的績效。"],["廖委員國棟：不是，我剛才的意思是說，你們明講了，檢舉獎金最高可達1億元，這是你們說的，不是我說的。"],["李主任委員鎂：是。"],["廖委員國棟：這個有沒有發出去呢？"],["李主任委員鎂：看我們處罰多少錢，我們這個獎金是看你罰多少，根據罰鍰的比例……"],["廖委員國棟：這是個案的獎金……"],["李主任委員鎂：目前個案的獎金有發出去。"],["廖委員國棟：這個1億元有發出去？"],["李主任委員鎂：最高到1億，是說那個案件如果被我們處罰很多，比方說直接證據獎金的20%……"],["廖委員國棟：有幾個案是有拿到1億元的？"],["李主任委員鎂：拿到1億元是沒有，但是百萬和千萬其實是有的，所以目前我們已經有7件。"],["廖委員國棟：我是問，你們發出去的，有拿到1億的，有沒有？"],["李主任委員鎂：沒有拿到1億的，那個是要罰很高，我們是用罰鍰的比例來發檢舉獎金，最高上限是1億。"],["廖委員國棟：我們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我只是問你說，因為你們已經自己宣告了，如果查到，最好的狀況是可以發到1億，有沒有發到1億？"],["李主任委員鎂：沒有。"],["廖委員國棟：沒有。當然我們不希望有，如果真的有人拿到1億，顯見這樣的案例一定是造成社會非常重大的不平。"],["李主任委員鎂：非常重大的案件。"],["廖委員國棟：甚至造成商業行為的破壞，我們也不樂見這樣，我只是問，你們既然列舉了這樣一個條件，到底有沒有成就，就是這樣而已啦！沒有？"],["李主任委員鎂：沒有，就是發給一個特定的檢舉人達到1億元，目前是沒有這樣的案例。"],["廖委員國棟：我們還是鼓勵公平會，雖然會裡面在整個行政院各業務的分工裡面，也不是最閒的，因為真正要查緝起來，公平會應該是一個非常忙碌的機關才對，所以我們應該看到你們很多的查緝結果、成果，讓我們民眾可以看到我們的環境確實是改善了，確實是沒有所謂的聯合哄抬、沒有什麼有利於其他一些商家的行為，我們要的是這樣，就是你們的成就感，如果有的話，你們用書面來給我們委員會，讓我們知道，我們也好為你們來跟民眾做宣傳。"],["李主任委員鎂：所有的處分案，除了處罰以外、命它改正以外，都會發新聞稿，這也是讓社會大眾知道，一旦被罰了，不只是罰錢，這個網站、在這個新聞稿都查得到這家公司曾經違反過公平交易法。"],["廖委員國棟：OK，好。"],["主席：好，謝謝廖委員。"],["主席（廖委員國棟代）：接下來請翁重鈞委員。"],["段落：質詢：翁委員重鈞：11:27"],["翁委員重鈞：（11時27分）我們請李主委。"],["主席：好，主委請。"],["翁委員重鈞：主委，今天大概整個問題圍繞在蛋的問題是最多的，你剛才講到畜牧法的問題，你可不可以更清楚的告訴我們？"],["李主任委員鎂：好，在畜牧法的規定裡面，它提到農產品，在第二十七條是說，中央畜產會有一個業務職掌，為了穩定重要的畜產品價格，可以協調農民團體、農產品批發市場還有相關的業者來協議。"],["翁委員重鈞：主委，你把這個法令，把它的涵義擴張得太嚴重了，我覺得你這樣講我們是無法接受的，你知道嗎？這個第二十七條的法令規定，最重要的，你要看到第一條，它是為了穩定重要農畜產品的價格，你要先把這個定義講清楚，是來平穩它的價格，你不能用這樣一條法令來告訴我們委員說，所以我們的蛋價可以經過決議以後就可以公開宣布，你這樣講我覺得我是不能接受的喔！主委，今天所有農產品的問題，我覺得是要兼顧消費者跟兼顧我們農民的立場，怎麼樣讓雙方面取得一個平衡點，所以你一味地站在蛋價調3塊、調兩塊是因為畜牧法裡面特別的規定，這一點我絕對不能接受，因為你其實曲解了第二十七條的基本精神，它是為了平穩它的價格。主委你這麼說，我是無法接受的。所以我整個聽下來，第一個，我們要怎麼樣去保障我們蛋農的權益，這當然很重要，但是對消費者，你要穩定它的價格，讓消費者在買東西的時候，他能夠有一個比較穩定的價格或者是有一個比較合理的價格，那是你公平會應該要去做的。所以你今天在這裡的答詢，我覺得我不能接受你的看法，也不能接受你的意見，你回去再好好想一下，今天蛋品價格的問題衍生這麼大的問題，你用第二十七條隨便糊弄一下，你這樣未免把我們立法委員的素質認為很低的樣子，這是第一點，好不好？你們兼顧蛋農的權益，也要兼顧消費者的權益，不能用畜牧法第二十七條糊弄過去。","第二點，講到高通的問題，我們現在用7億的美金來作為和解條件，當然整個過程裡面，大家對於你們當時和解的條件，當然我們今天事後諸葛可以這樣說，我是覺得你們當時和解條件，就今天的整個情況的轉變，或者整個情況的一個變化，我們今天來檢討，當時你們和解的條件，以我深入去看裡面的內容，你們並沒有做得很好，你承認嗎？"],["李主任委員鎂：和解條件的內容是在當時整個情境下雙方……"],["翁委員重鈞：我知道，所以我們用今天的角度來看，我就覺得我們當時的和解條件其實沒有做得很好，所以今天發生高通在國內裁員，然後它的盈利降低、它的營業量降低，對於臺灣的產業沒有具體的貢獻，大家提出這樣的質疑，就代表當時和解的條件，我們是有偏差的，這是我覺得比較可惜的地方。但是我覺得你們在事後檢視高通的和解條件，你們在開會的過程裡面，其實我覺得對於員工權益的保障、臺灣產業的發展要怎麼去幫忙？我覺得你們應該還是要做到一個主管機關應該要做到的責任及善盡建言的責任，或者你要用你的行政手段怎麼去誘導它，達到我們的目的，這很重要！主委，你有什麼想法？"],["李主任委員鎂：我覺得員工權益的保障確實也是很重要的，所以在我們跨部會的會議裡面，相關的執行包括……因為員工就是那麼重要，才會在這個KPI裡面聘僱多少人數，這個確實很重要。"],["翁委員重鈞：很重要啊！但是今天我們的權益沒有受到保障，我們的員工被資遣了，其實你們應該使用一些行政上的手段，雖然它不是在我們當時的和解條件之下，但是我們今天用我們的行政手段，還是可以幫忙去照顧這些員工的權益，或者幫忙我們的產業，讓它能夠在這7億的和解金裡面來達成對國家產業的發展。今天因為你來了，所以我還是建議你們要跟經濟部跟相關單位，還是要有一套想法，要怎麼去把這些事情做好，幫忙照顧我們員工的權益，也要幫忙我們相關產業的發展。這些是我今天在這裡聆聽，我覺得二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我大概給你這樣的意見。","第三點，我們同仁裡面也有講到，其實我們看臉書，臺灣使用臉書的人太多，幾乎現在每個人都會用臉書，但是臉書裡面不實的廣告到處充斥，尤其是投資理財的一堆啦，投資理財都是把這些名人找出來，這些名人到底有沒有……其實依你們公平會的角度去看，你們應該一看就知道這些是假廣告，但是你們積極的作為在哪裡？我們看不出來，所以每一天我們在看臉書的時候，都經常會看到很多名人在幫忙做什麼理財規劃、報股票，這些其實會讓有些投資大眾受到傷害，假設我們今天沒有積極的作為，這些傷害就會更加擴大，它的範圍越來越大，所以就這個部分，你們應該要去好好地檢討一個比較具體的方案出來，你的看法呢？"],["李主任委員鎂：網路上的各種廣告有很多不實的部分，所以我們有一個網路廣告監控的計畫，針對這個廣告的內容，我們會去分析、判斷，如果是公平會應該要處理的，我們就主動立案調查。"],["翁委員重鈞：這個部分，可能也要跟我們的數位部、科技部等就這部分大家一起來努力啦！當然像有一些不太好的廣告，賣藥廣告就一堆啦！其實那些你們看了都知道，但是你們根本都沒有去做，我們在網路裡面還是看到很多。時間關係，我想就提出以上三點建議，謝謝。"],["主席（翁委員重鈞）：高委員要質詢嗎？那給你幾分鐘，好不好？"],["段落：質詢：高委員嘉瑜：11:36"],["高委員嘉瑜：（11時36分）謝謝主席，請公平會主委，謝謝。"],["主席：我們請公平會主委。給你5分鐘。"],["高委員嘉瑜：好。"],["李主任委員鎂：委員好。"],["高委員嘉瑜：主委好。請問你自己有在玩手遊嗎？"],["李主任委員鎂：沒有玩。"],["高委員嘉瑜：但是多數的民眾現在對手遊的公平性其實都有很大的質疑，尤其是公平會針對之前所謂的轉蛋法，包括丁特的案子，也有針對遊戲橘子再度開罰，針對機率不實等等問題開罰200萬。可是實際上轉蛋法在1月上路之後，到底真的能夠保障這些玩家嗎？資訊的揭露有沒有透明等等這些問題，不是說今天有了轉蛋法，玩家就得到保障，公平會有沒有確實去落實要求每個手遊的廠商必須要依照這些相關的機率去做揭露？結果我們就發現，很多玩家也反映，機率揭露的方式根本就是各自為政，我想怎麼揭露就怎麼揭露，然後其實玩家要如何去查核？或是公平會有沒有去查核？沒有人知道，每個廠商所揭露的狀況都不一樣，有的是揭露各卡片的中獎機率，有的是揭露各獎項等級的總中獎機率等等，而每個等級裡面還有不同的獎項。所以這些狀況會導致每個揭露的狀況不一樣，也讓抽獎的機制非常地複雜，例如我想要抽三國裡面的呂布等，這些角色的中獎機率也難以看出實際上的機率。所以我覺得像這樣抽獎方式複雜，去用這樣的方式讓民眾認為有揭露了，但根本沒有辦法清楚去揭露實際的中獎機率，反而在規避這些法令，玩文字遊戲等，這部分公平會有接到相關投訴嗎？"],["李主任委員鎂：我跟委員說明，就是中獎機率要怎麼標示讓消費者看得清楚，其實在數位部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已經訂有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所以該怎麼訂、怎樣才適合，這個已經有一個法規在哪裡。"],["高委員嘉瑜：對，但實際上公平會除了遊戲橘子，並沒有再開罰其他的廠商。"],["李主任委員鎂：如果有機率宣稱不實這些情況……"],["高委員嘉瑜：你們現在有主動去查核嗎？"],["李主任委員鎂：既然已經標了，就要確實，如果有不實的部分……"],["高委員嘉瑜：你們現在有主動去查核嗎？"],["李主任委員鎂：我們現在罰了二件，也就是……"],["高委員嘉瑜：都是遊戲橘子啊！除了遊戲橘子之外，其他家都沒有問題嗎？你們有去查核嗎？"],["李主任委員鎂：其他目前沒有這個玩家或是其他的消費者認為有不實。"],["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不告不理就對了？你們並沒有主動查。我現在問的就是這麼多的手遊，在臺灣市面上現在到底有多少？那這些商家其實也非常多，有幾百種，現在連小朋友都在玩，那在這種情況之下，公平會要負起責任啊！要主動地去稽查、主動去檢視啊！而不是要玩家自己來去告，你才這樣，這樣主管機關好像這個法令訂定下去，就沒有要去執行的意思。所以我也希望公平會能夠積極地針對現在手遊的這些商家，有沒有依照相關的消保法標示明確的機率，甚至有沒有誠實的標示等，應該要主動抽查，這部分可不可以做到？"],["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我們可以來處理。"],["高委員嘉瑜：那你們多久內可以針對這個部分有個公布？例如說你們一個月內定期公告說你們現在稽查了幾家，然後哪幾家是有問題或是什麼，能夠定期公布，讓這些遊戲商家知道公平會會去查，也讓他們有一個警覺性；那另外一方面你們也有一個主動性去保障這些消費者。這部分你們可不可以……"],["李主任委員鎂：我想這有兩個層次，一個是有沒有標示；再來是有沒有不實，機率的實或不實這是需要一個驗證的程序，所以在剛才您提到的標示困難，或是不好標示的部分，這部分我們可以請數位部來瞭解問題在哪裡。"],["高委員嘉瑜：我們希望數位部跟公平會一起來針對這個部分能夠有一個聯合的稽查行為，那大概多久可以有一個相關的報告給我們？"],["李主任委員鎂：事實上公平會在去年就二度邀請遊戲業者及數位部一起來研商，怎麼樣讓機率標示更為確實，我們……"],["高委員嘉瑜：可不可以一個月內針對現在市面上的這些廠商標示的狀況能夠有一個公布說有符合或是沒有符合的有多少，要求他們改進等等，能有個具體的報告，讓我們知道。"],["李主任委員鎂：符合不符合這個是要查的……"],["高委員嘉瑜：對，所以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去查。"],["李主任委員鎂：現在網路的遊戲這麼多，尤其是機率實不實，它是有相關的……"],["高委員嘉瑜：或者是你們要先抽查，針對這些廠家遊戲去做一個抽查，例如說你抽查多少件，有多少件不符合。"],["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可以知道有哪一些網路的遊戲，它的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沒有符合數位部要求的內容，這個我們可以來進一步瞭解。"],["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多久可以去做？"],["李主任委員鎂：我們來跟數位部一起瞭解。"],["高委員嘉瑜：一個月夠不夠？"],["李主任委員鎂：有沒有符合這個記載事項，我們再來瞭解。"],["高委員嘉瑜：先給你一個月的時間，有一個初步的報告給我們。","同樣的問題，我們也發現有多頭馬車，你剛剛講，有公平會、有消基會、有數位部，所以光是一個遊戲，我要去投訴有爭議的時候，其實是多頭馬車，不知道要找誰，這個也是現在對於玩家來講最大的爭議，這個可以有統一的窗口嗎？"],["李主任委員鎂：這個玩家如果遇到不管是消費爭議也好，或是廣告不實也好，他向任何一個機關，這個機關它會判斷是不是自己要來處理，或者是……"],["高委員嘉瑜：對啊，所以他就要找不同的機關，然後推來推去、互踢皮球啊，這就是現在的狀況啊！"],["李主任委員鎂：因為主管的法律不一樣，就會產生有不同的主管機關去處理。"],["高委員嘉瑜：所以針對手遊的部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由統一的窗口去做一個處理，而不是讓玩家自己去想辦法，不管你在稽查，或者是你在申訴的過程中，其實都遇到很多問題，那其實這些手遊廠商賺非常多的錢，應該要針對這些錢是不是能夠有一部分來做相關這些不實的稽查，或是像這樣爭議處理的窗口來去服務這些玩家。甚至很多廠商是國外的，我跟這些廠商買了點數之後，它卻莫名其妙把你踢出去，你根本投訴無門，而你所買的這些寶物完全被沒收了，然後你也不知道要找誰，其實有很多消費糾紛是這樣，根本是一個不對等的關係，可是廠商莫名其妙賺了一堆錢，你也不知道如何去針對這些去做客戶服務，因為完全就是廠商對於玩家，所以對玩家有非常多不公平的待遇，這部分我希望政府能夠做好把關，好不好？"],["主席：好。"],["高委員嘉瑜：謝謝主席、謝謝主委。"],["主席：不好意思。","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蘇震清、林岱樺、蘇治芬、張其祿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蘇震清書面質詢：","一、公平會在2017年開罰高通公司234億元，在2018年與高通公司達成和解，罰金改成高通公司承諾投資台灣，各項目投資預計要達7億美元，高通公司同時也有一系列行為的承諾，對行動通訊必要專利，基於公平、無歧視性待遇原則授權台灣業者、不再簽定獨家的折讓合約等承諾，並且有義務向公平會報告執行情況，為期5年到2023年底。考慮當時國內5G產業發展的需要，和解也是一種雙贏，所以和解內容的確實執行相當重要，請公平會針對近4年和解內容的執行成果，提出簡要說明。","二、近期高通傳出裁員的訊息，這一次是全球性的裁員，據報導，台灣預計會裁員200多人。惟高通一案和解內容涉及在台創造就業機會，且須投資一定金額，公平會應盡監督之責，就和解內容要向高通釐清，此次裁員是否會有影響？"],["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案由：茲因傳保會長期向傳銷業者收取保會費，迄今已達三億餘元，意即業者繳交之民脂民膏在無法發揮保護傳銷商功能。加上，在公平會的帶領下，傳保會卻長期毫無作為，自103年到110年，長達7年甚至從未成完成任何一件協助傳銷商之訴訟申請，致使受害之傳銷商只能自尋其他管道進行自救。然就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名單觀之，首先，代表業者之傳銷公司及傳銷商董事共六席，除了連法公司一席為本土之外，其餘五席全都是外商，特別是美商更佔了四席。其次，學者專家董事席位共五席，其中，有三席為公平會退休成員，另外兩席學者則根本就是完全不懂傳銷本質、傳銷產業迫切需求的「門外漢」。再者，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代表之人事案，傳銷公會理事長未進入董事名單，恐怕讓公平會無法聽到業界的聲音。公平會在遴選傳保會董事時，完全忽視台灣真正傳銷業界的聲音。綜上所述，爰要求公平會：(一)重新調整傳保會董事比例，增加本土代表。(二)提出傳保會興利方案。(三)請公平會一個月內，將改善書面報告，送至本席辦公室。"],["委員蘇治芬書面質詢：","2023年，台灣社群平台用戶總數已達2,020萬，佔全國84.5%人口；若專注於18歲以上人口，則社群使用率已達95.4%，位居全球第10名，使用時間方面，台灣網友每日平均花費2小時6分鐘於社群。而社群軟體中，LINE的使用率高達了90.7%；亞軍 Facebook，用戶數也覆蓋了全台 85.3% 網路使用人口，Instagram 則以 65.3% 覆蓋率位居第3；近年來興起的短影音平台 TikTok 急起直追，連續兩年排名第5，使用率達 35.2%，平均3人就有一位 TikTok 用戶。","而為了管制數位市場，歐盟正式推行數位市場法（DMA），宣布將6家業者列入「守門員」名單，其中包含Alphabet、亞馬遜、蘋果、字節跳動、Meta及微軟。被列入「守門員」名單，意味在歐盟市場有一定營收規模，或是用戶人數超過一定數量，進而在市場有一定話語權，甚至有市場壟斷可能性。","依照歐盟說明，被列入「守門員」名單的業者不能將用戶限制在自身產品或服務，甚至必須允許第三方業者取用其資源，避免形成市場壟斷局面。而歐盟目前已經針對微軟Bing、Microsoft Edge、廣告業務，以及蘋果的iMessage服務展開調查，確認此類服務是否影響市場競爭，另外也可能針對蘋果的iPadOS作業系統調查，釐清是否同樣具有一定市場影響規模。","歐盟法規主要是針對社群媒體在經濟市場的的影響力做出規範，避免少數業者獨大，壟斷市場，因此要求要開放相關數據及資源，在台灣最特殊的問題是抖音，尤其中國所成立的抖音上大量偽造的內容流竄，更對台灣國安影響嚴重。目前歐盟對數位市場的管制已經有所動作，像抖音這類社群媒體，台灣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管控，那台灣是否會跟進歐盟的法規？公平會的看法如何？","公平交易法是經濟法規，理論上只看市佔率，有無造成市場地位濫用，所謂「言論巿場」不直接是公平交易法上的市場。但因為網路服務長期是完全自由、低度管制的，不像傳統電子媒體的「言論巿場」透過牌照制度（NCC）及政府補貼（文化部）維護多元性，所以公平會獨立機關，是唯一足以維護市場多元多樣的政府單位。則抖音在台灣的市場定位，公平會如何建立一套數位管制標準？公平會如何與數位部、經貿辦公室協調，提出一套有意義的數位競爭政策？","就以上提問，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資料予經濟委員會。"],["委員張其祿書面質詢："],["主席：我們今天所有的議程都已經處理完畢，我們現在散會，謝謝大家！","散會（11時43分）"]],"block_lines":[1,10,11,12,15,34,36,58,58,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6,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7,148,148,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5,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3,264,265,266,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79,280,281,282,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3,335,336,337,338,341,342,345,346,347,348,350,351,352,353,355,355,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6,377,378,379,380,381,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5,407,408,409,410,415,416,417,418,421,422,423,426,426,427,428,429,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4,445,447,448,449,450,451,452,453,453,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90,491,492,493,494,495,496,497,498,499,500,501,502,503,504,504,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1,532,533,534,535,536,537,538,540,541,542,543,544,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5,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69,570,571,572,573,574,576,577,578,579,580,581,583,584,585,586,587,588,589,590,590,591,592,593,594,595,596,597,599,600,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3,634,635,636,637,638,640,641,642,643,645,646,647,647,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80,682,683,684,685,686,687,688,692,695,697,704,709],"person_count":{"主席":34,"黃主任秘書素惠":1,"李主任委員鎂":247,"賴委員瑞隆":22,"邱委員議瑩":19,"楊委員瓊瓔":36,"陳委員亭妃":24,"呂委員玉玲":25,"孔委員文吉":7,"陳委員明文":24,"陳委員超明":5,"邱委員顯智":10,"蔡委員易餘":18,"邱委員志偉":38,"沈處長麗玉":10,"廖委員國棟":20,"主席（廖委員國棟代）":1,"翁委員重鈞":6,"主席（翁委員重鈞）":1,"高委員嘉瑜":20,"委員蘇震清書面質詢":1,"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1,"委員蘇治芬書面質詢":1,"委員張其祿書面質詢":1},"persons":["主席","黃主任秘書素惠","李主任委員鎂","賴委員瑞隆","邱委員議瑩","楊委員瓊瓔","陳委員亭妃","呂委員玉玲","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明文","陳委員超明","邱委員顯智","蔡委員易餘","邱委員志偉","沈處長麗玉","廖委員國棟","主席（廖委員國棟代）","翁委員重鈞","主席（翁委員重鈞）","高委員嘉瑜","委員蘇震清書面質詢","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委員蘇治芬書面質詢","委員張其祿書面質詢"],"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星期三）9時5分至11時43分","地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席":"翁委員重鈞","date":"2023-09-27","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