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15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羅委員美玲","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二、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段落：討論事項"],["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部分。","答詢官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秘書李進勇","中央選舉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張玳綺","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處長蔡金誥","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專門委員唐效鈞","中央選舉委員會政風室主任張銘耀"],["主席：請主秘報告出席人數。"],["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2年10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37分","112年10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2時36分","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游毓蘭    羅美玲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張宏陸    李德維    莊瑞雄    賴品妤    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文瑞    陳玉珍    黃世杰","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李貴敏    林德福    鍾佳濱    陳椒華    邱臣遠    楊瓊瓔    廖婉汝    邱顯智    江啟臣    高嘉瑜    張其祿    羅明才    廖國棟    邱志偉    蔡易餘    謝衣鳯    賴香伶    林思銘    孔文吉    莊競程    鄭正鈐    范  雲    劉建國","      委員列席23人","列席官員：","10月2日","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暨相關人員","10月4日","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暨相關人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李秉洲暨相關人員","銓敘部政務次長朱楠賢暨相關人員","考試院銓敘處簡任秘書白佳慧暨相關人員","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暨相關人員","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暨相關人員","主    席：游召集委員毓蘭","專門委員：郭明政","主任秘書：鄭雪梅","紀    錄：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徐雪茹","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內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局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就「從科技園區大火，檢討火災搶救、火災預防及廠商安全管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內政部部長林右昌、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報告，委員游毓蘭、羅美玲、張宏陸、陳琬惠、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王美惠、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賴品妤、林文瑞、黃世杰、陳玉珍、陳椒華、江啟臣、高嘉瑜、邱顯智、廖婉汝、張其祿、蔡易餘等20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答復說明。）","決定：","(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10月4日","報  告  事  項","邀請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勞動部、考試院、銓敘部就「從屏東消防大火，檢討相關法制（含警消人事專法、警消組織工會權利、公安檢查、廠房建照管理、勞動法遵）」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內政部部長林右昌、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李秉洲、銓敘部政務次長朱楠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報告，委員陳琬惠、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羅美玲、游毓蘭、張宏陸、李德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楊瓊瓔、莊瑞雄、賴品妤、鍾佳濱、黃世杰、范雲、陳椒華等15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李秉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答復說明。）","決定：","(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林文瑞、陳玉珍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通過臨時提案1案：","鑒於警察、消防人員24小時輪值，執法救災勤務也具有很高的危險性，卻長年比照一般文職，夜勤、深夜勤沒有適當加成，不但對基層警消健康權保障不足，且相關支給未計算夜間加成，機關的人事管理就容易忽略警消健康的隱形成本。經查，112年行政院院會，政府規劃「護理人員夜班費獎勵」政策，護理人員小夜班（晚班）、大夜班分別依醫療機構等級規劃新臺幣400至1,000元之獎勵，且在此之前公立醫療機構本就有照晚班、夜班分別給予支給。另查，內政部警政署近來分別於110年4月、112年3月伺機爭取夜間加成，均遭政府以人事制度之衡平性、避免其他人員比附援引為由不採納。從護理人員之夜班費用制度可支，警消不採用夜間加成，其實並無實質上之理由，政府實應設法克服困難，妥為規劃。爰提案請內政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處警消人員採用夜間加成，方能適當評價勤務工時，捍衛保障警消之健康，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送研處情形之書面報告。","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羅美玲    陳琬惠    黃世杰    賴品妤    ","散會"],["主席：請問各位同仁，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錯誤？（無）好，謝謝，議事錄確定。","繼續進行報告事項和討論事項，請宣讀。"],["段落：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段落：討論事項"],["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部分。"],["主席：本日議程所列報告事項和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現在進行報告，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李進勇主委報告，業務報告跟113年度的總預算案我們就一起來報告。"],["李主任委員進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貴委員會今天舉行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本會近期辦理各項工作分別報告於後："],["段落：籌辦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一、籌辦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一)重要選務工作期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經提本會第587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將依所訂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依序籌辦各項選舉事務，重要選務工作期程如下：","1.112年9月12日發布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及發布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公告。","2.112年9月12日至12月4日受理申請總統、副總統選舉返國行使選舉權選舉人登記。","3.112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4.112年9月18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5.112年9月19日至11月2日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6.112年11月7日發布立法委員選舉公告。","7.112年11月14日前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結果。","8.112年11月16日公告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9.112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受理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0.112年12月5日前審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11.112年12月11日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12.112年12月15日前審定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13.112年12月15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14.112年12月16日至113年1月12日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15.112年12月20日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政黨號次抽籤。","16.113年1月2日公告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17.113年1月3日至113年1月12日辦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18.113年1月13日投票、開票。","19.113年1月19日前公告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名單。","20.113年1月25日前致送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當選證書。","(二)召開選務工作相關會議","為期各項選務工作順利進行，本會已邀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召開3次選務工作協調會議，並於112年9月5日召開選舉業務會議，針對重要選務工作作成決議，以齊一各項選務工作。","(三)訂定投票所設置原則","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之設置，每所選舉人人數以1,200人為原則，超過1,500人，除因情況特殊，擬具改善措施者外，應分設投票所。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上開原則、投票所地點適當性、無障礙設施情形勘查結果、工作人員招募評估情形，提報之投票所預定設置數為1萬7,794所，較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設置數1萬7,649所，新增145所，實際設置數以112年11月20日投票所設置地點公告為準。","(四)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作業","依本會112年2月22日召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第1次選務工作協調會議決議，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工作人員配置數，以每一投開票所配置11.5人為原則（不包括監察員），監察員人數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視候選人人數、經費編列情形彈性設置，但每一投開票所至少2人，本會業以112年4月10日中選務字第1123150127號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上開規定辦理招募工作。","(五)規劃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5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本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候選人發表政見。本會規劃舉辦電視政見發表會，其中總統候選人3場、副總統候選人1場，每場每一候選人發表政見時間均為30分鐘，分3輪發表政見，每一輪時間10分鐘。本次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將同步於網路直播，其影音檔案亦將置於本會網站，供民眾收看。","(六)規劃辦理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6條第1項、第48條之1規定，公職人員選舉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依第48條規定辦理外，選舉委員會應於競選活動期間內舉辦公辦政見發表會。復依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立法委員區域、原住民選舉主辦選舉委員會得使用電視辦理。區域立法委員選舉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則由本會辦理2場，相關影音檔案將置於本會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網站，供民眾收看。","(七)規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8條第1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本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供登記之政黨從事競選宣傳或發表政見。本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本會依法於競選活動期間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並由登記之政黨推薦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1人為代表人參加，我們只辦場1場。","(八)辦理選務宣導","1.為使民眾瞭解本次選舉投票相關訊息，擴大民眾政治參與，宣導重點包括投票日期時間、投票時應注意事項、國民年滿20歲有選舉權、選罷法修法重點等訊息。","2.因應選務錯假訊息在Line、臉書等網路社群媒體四處流竄，向國人宣導對於正確的選舉或投票資訊除前往本會網站查詢，也可以在通訊軟體中加入訊息查證管道工具，並提醒民眾「正確的選舉或投票資訊請於中選會網站查詢確認」等訊息。","3.在宣導素材及通路方面，規劃透過多元媒體，包括電視、廣播、網路及報紙等管道加強選務宣導，並強化社群媒體宣導，擴大宣導效益。此外，為加強對新住民宣導，將選務文宣翻譯為新住民歸化為國人之6大原屬國母語，包括英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及柬埔寨語等，以保障新住民投票權益。又為加強原住民宣導，將選務文宣翻譯為16族原住民族語，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透過多元媒體加強宣導，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轄原住民族團體、部落會議及文化健康站，以保障其投票的權益。本會也將提供媒體口播稿給原住民族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擴大宣導效果，讓原住民選舉人以最親切、最熟悉的方式瞭解選務資訊。","(九)籌劃辦理電腦計票作業","1.電腦計票程序：投開票所於開票結束後，由主任管理員填寫投開票所報告表，核章無誤後，派專人送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由選務作業中心人員將投開票所報告表資料輸入計票系統，迅速完成彙計。","2.本會研訂資訊安全防護計畫，各項網路安全及系統備援措施均以最高規格防護。本會預定於112年12月辦理55場次教育訓練及112年12月29日、113年1月5日、1月12日辦理3次電腦計票作業全國模擬演練，提高開票統計資訊正確性及時效，並模擬異常狀況進行演練，以利即時應變。"],["段落：辦理選務人員講習"],["二、辦理選務人員講習","(一)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為使選務工作人員對於選務實務工作能有專精的瞭解，賡續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合作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以提升相關選務幹部人員之選舉知識與專業能力，增進選務工作之績效與品質，期順利完成選舉。112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班已於4月至6月辦理完竣，共辦理6期，參訓人數總計236人。","(二)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為提升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之專業知能，儲備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人力，本會辦理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期間自112年7月7日起至9月28日止，共辦理146場，訓儲6,048人。","(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以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辦理方式，攸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教育訓練能否落實及投開票作業良窳成敗，極具重要性，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辦理方式及時程，本會業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自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每場次辦理時間至少2小時，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以辦理專職講習為原則，並於講習時納入投開票程序實體演練及填寫投（開）票報告表作業演練。"],["段落：辦理直轄市、縣(市)議員遞補作業"],["三、辦理直轄市、縣（市）議員遞補作業","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於登記參選該公職身分之選舉因第12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對候選人行賄、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對有投票權人行賄、對團體機構行賄及妨礙投票結果正確等行為），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或經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後辭職者，或因犯第120條第1項第3款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其缺額於法院判決確定日或辭職生效日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不適用重行選舉或缺額補選之規定。截至目前為止，已遞補本屆直轄市、縣議員2人，遞補情形詳如附表。"],["段落：訂定及修正相關法規命令"],["四、訂定及修正相關法規命令","(一)配合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後續因應辦理相關法規訂定及修正：","1.訂定相關子法：本會訂定「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總統副總統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個人或團體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辯論會申請經費補助辦法」及「競選罷免廣告刊播及其留存紀錄辦法」等相關子法。","2.修正相關子法：本會除與內政部會銜發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外，並陸續完成「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選舉投票日前或投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期間各級選舉委員會與檢察機關及警察機關聯繫要點」及「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原則」部分條文等相關子法修正。","(二)修正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考量選舉公報政見內容為選舉人決定投票行為的重要參考資料，候選人及政黨繳送之政見內容電子檔如為圖檔或掃描檔，視障選舉人尚無法透過報讀工具聽閱依該檔案編製之選舉公報政見內容，112年7月7日修正發布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第8條，增列候選人及政黨得併附與書面政見相同文字內容之純文字電子檔規定，以提供視障選舉人聽閱。"],["段落：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辦理情形"],["五、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辦理情形","本年度本會辦理提案人之領銜人向本會送交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及連署人名冊之公民投票案件，截至112年10月3日為止計有2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一)本會於112年2月16日受理徐紹展先生領銜提出之「您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145條第2項：『死刑之執行，應於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經提案人之領銜人依本會112年6月30日函請補正後，更改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死刑之執行，除受刑人已提出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裁判違憲審查經憲法法庭裁定停止執行外，應於刑事判決定讞後之法定期限內執行完畢。」業經本會第593次委員會議審議認應予駁回。","(二)本會於112年5月26日受理郭璽提出「65歲以上住民在公開合法場所打麻將輸贏新台幣一千元以內排除刑法第266條第3項但書條文處罰」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本會112年6月16日590次委員會議決議舉行聽證，業於112年7月17日上午舉辦聽證會完竣，經第592次委員會議決議於112年8月28日以中選法字第1123550286號函請領銜人補正在案，領銜人於112年9月19日補正，擬提本會第594次委員會議審議。"],["段落：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辦理情形"],["六、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辦理情形","(一)為避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改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本會自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建置完成後，於108年5月14日至112年5月17日依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7度稽查本會之資安項目及稽查結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資安強化措施。","(二)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12年6月26日、7月10日函復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複測皆已修復通過，另行政院112年7月10日至本會進行資通安全稽核，稽核團隊共列22項待改善事項。為確保系統資安無虞及系統韌性，本會業規劃辦理前開系統上線作業提經112年8月本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113年1月完成行政院112年7月資通安全稽核待改善事項後，提113年2月本會委員會議審議系統上線日期。"],["段落：執行政黨連坐裁罰"],["七、執行政黨連坐裁罰","本會自101年4月3日起，按季將候選人資料（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電子檔及所涉罪名函請法務部將符合要件之確定判決案號函送本會，本會據以檢索下載確定判決書後，再行轉知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後續連坐裁罰事宜，112年10月3日止計裁罰197件，金額是1億6,516.5萬元，列表如下：","表一：","表二："],["段落：辦理選舉爭訟案件"],["八、辦理選舉爭訟案件","選舉爭訟案件目前尚繫屬中之列表如下，憲法法庭有1案，最高行政法院有2個案子，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有6個案子，高雄高等行政法院2個案子，臺灣高等法院1件，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件，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件，待宣判的有2件：","註：以上案件繫屬於憲法法庭。","註：以上案件均繫屬於最高行政法院。","註：以上案件分別繫屬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等。","註：以上案件均繫屬於臺灣高等法院。"],["段落：辦理公投爭訟案件"],["九、辦理公投爭訟案件","公投爭訟案件目前尚繫屬（包括即將繫屬）中之列表如下：","註：以上案件均繫屬於最高行政法院。"],["段落：參與國際選舉組織活動"],["十、參與國際選舉組織活動","本會為世界選舉機關協會（A-WEB）及亞洲選舉官署協會（AAEA）會員，積極參與各該國際組織活動：","(一)111年5月7日AAEA於菲律賓馬尼拉市舉行執行委員會議及會員大會，本會李主任委員進勇及陳副主任委員朝建以視訊方式參加，會中改選主席、副主席及執行委員，本會當選副主席，將於113年於我國辦理會員大會並接任主席。","(二)111年10月19日A-WEB於南非開普敦市召開第5屆會員大會，本會由蒙委員志成代表參加，考量本會業於106年及108年連任執行委員，爰於會中爭取擔任監察及審計委員並順利當選。","(三)112年7月11日A-WEB第11次執行委員會議於哥倫比亞迦太基那舉行，本會由王委員韻茹代表參加。","(四)本會林委員超琦於112年8月23日至8月25日代表本會參加A-WEB秘書處與國際共和研究所（IRI）合作於泰國曼谷舉行之第8屆「亞洲的民主與選舉」國際會議，並於會中就「臺灣如何於選舉過程中促進青年參與」為題進行報告。","AAEA及A-WEB為我國少數擁有正式會籍之國際組織，本會將持續推動國際選務交流合作，彰顯民主價值及宣揚我國民主軟實力。","結語","貫徹憲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為本會成立之宗旨，為實現民主、落實主權在民，選舉乃是民主國家必備的制度，因此，如何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為本會努力追求的目標。113年1月13日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本會將堅守獨立機關分際，恪遵中立精神，辦理各項選舉事務，培訓選務人員充實相關專業知能，以提升選舉工作品質，增進選舉工作效率，以期圓滿完成選舉任務。","繼續要跟各位委員報告有關於113年度的預算部分。","附表","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直轄市、縣（市）議員遞補情形","今天大院審查本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很榮幸應邀列席報告，萬分感謝各位委員對本會各項業務之支持。以下謹就本會及所屬「112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11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及「11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壹、112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一、112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一)積極籌辦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1.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業經本會第587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為期選務運作順利，已訂定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積極進行各項選舉準備工作。","2.112年9月12日發布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3.112年9月12日發布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公告，海外國民自112年9月12日起至12月4日止，得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本會刻正會同僑務委員會辦理宣導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事宜。","4.112年9月13日至17日受理申請為第16任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受理期間計有10組完成登記，業於112年9月18日公告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並於同日將連署人名冊及切結書格式函送被連署人，請被連署人依式印製及於112年9月19日起至11月2日止徵求連署。","5.全國設置1萬7,794個投開票所，為正確、迅速匯集開票結果，於112年6月辦理電腦計票委外招標，並調兼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及內政部等單位人員，協助電腦計票相關事宜，預定於112年12月辦理55場次教育訓練，提高開票統計資訊正確性及時效。","6.為使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明瞭監察業務，落實執行並齊一作法，以充分發揮監察之效，預定於112年10月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監察實務分區研習會（5場），本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其他各委員亦出席研習會，與所屬選舉委員會之監察小組委員互動討論。","7.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6期，結訓人數236人。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146場，訓儲人數6,048人。","(二)建置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本會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建置後，依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意見辦理資安強化措施，並針對系統測試、滿意度調查及回饋系統使用意見、宣導作業及資通安全稽核改善等系統上線規劃情形，112年8月提本會第592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113年1月完成行政院資通安全稽核待改善事項後，113年2月提本會委員會議審議系統上線日期。","(三)訂定及修正相關選舉法規命令","1.修正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考量選舉公報政見內容為選舉人決定投票行為的重要參考資料，候選人及政黨繳送之政見內容電子檔如為圖檔或掃描檔，視障選舉人尚無法透過報讀工具聽閱依該檔案編製之選舉公報政見內容，112年7月7日修正發布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第8條，增列候選人及政黨得併附與書面政見相同文字內容之純文字電子檔規定，以提供視障選舉人聽閱。","2.配合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辦理相關法規訂定及修正情形：","(1)訂定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為配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4條修正公布，選舉公報編印內容增列刊登各組候選人之「政見」，刪除「住址」；並增列第4項規定，選舉公報政見內容，得以文字、圖案為之，並應使所有候選人公平使用選舉公報版面；其編製、格式、印發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本會爰於112年8月24日訂定發布本辦法。","(2)修正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配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條及第16條第2項之修正，業刪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無選舉權及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註記僑居地之規定，於112年9月5日會銜外交部、僑務委員會修正發布本辦法第2條、第4條附式1、第5條附式3及第6條條文。","(3)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配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23條之1及第32條修正，增列中央選舉委員會通知被連署人應於公告之次日起45日內完成連署，修正法定連署人數為最近1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增列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死亡時之處理方式，以及修正連署保證金之繳納規定，於112年8月23日修正發布本辦法第2條、第3條、第4條及第13條條文。","(4)修正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配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6條修正，修正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改定投開票日期或場所之程序，於112年8月25日修正發布本辦法第1條至第5條、第8條及第9條條文。","3.配合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辦理相關法規訂定及修正情形：","(1)修正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配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48條之1修正本辦法第1條訂定之法源依據，於112年7月27日修正發布。","(2)訂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配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48條之1訂定本辦法，重點包括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應於競選活動期間舉辦，其電視時段由本會洽商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登記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政黨，應推薦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一人為代表人親自參加；舉辦次數、播出方式、進行程序及播放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時中途不得插播廣告等規定，於112年8月25日訂定發布。","(3)訂定個人或團體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辯論會申請經費補助辦法","配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8條第2項修正訂定本辦法，重點包括個人或團體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其支付電視公司之時段費得向本會申請補助；限制個人或團體不得為特定個人或政黨；經費補助之基準、補助之場次及經費上限、補助程序等規定，於112年8月25日訂定發布。","二、112年截至9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一)歲入","本會及所屬112年度歲入預算數1,126萬2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749萬7千元，累計實收數947萬4千元，應收數92萬元，合計1,039萬4千元，超收289萬7千元，主要係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罰款收入。","(二)歲出","本會及所屬112年度歲出預算數17億2,695萬元，為辦理第10屆立法委員南投縣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所需經費動支第二預備金2,107萬4千元，合計17億4,802萬4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6億9,501萬8千元，累計支用數5億358萬7千元（含預付款），執行率72.46%，主要係委託各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代辦之選務作業部分經費預計於10月撥付，致預算執行進度稍有落後。","貳、11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本會依據行政院113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與核定預算額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1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如次：","一、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一)113年1月13日完成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出總統、副總統各1人，立法委員113人。","(二)鼓勵國民年滿20歲踴躍參與選務工作及行使投票權，提醒民眾選舉期間、投票時應注意事項，加強宣導兩項選舉罷免法修法內容，強化反賄選認知，宣導正確選務資訊請至本會網站，或在通訊軟體、社群媒體中加入訊息查證管道，避免選務錯假訊息影響我國民主，提升整體政治參與及民主品質。","(三)規劃透過多元媒體並鼓勵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結合地方民俗或在地特色活動舉辦宣導；將選務文宣翻譯為新住民6大原屬國母語及16族原住民族語，除在本會網站及臉書宣導外，也請內政部移民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透過多元媒體加強文宣。","(四)落實辦理電腦計票作業，加強資訊安全措施、人員訓練及電腦計票全國性模擬演練等方式，達成電腦計票正確、安全、迅速及零缺失之目標。","二、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預計辦理6期，每期3天，調訓240人，以提升選務人員專業知能，達成為民服務之目的。","三、積極參與國際選舉組織會議與活動，於2022年亞洲選舉官署協會（AAEA）會員大會爭取並順利當選副主席，依會章規定，會員大會每2年舉行一次，由副主席國的選舉機關負責舉辦下屆會員大會，本會爰規劃2024年舉辦AAEA會員大會，並接任主席，未來將與執行委員共同推動亞洲各國選務交流，分享選舉經驗及民主成就，在亞洲民主的深化與發展中扮演更為積極的角色。","四、規劃按季將公職候選人基本資料與法務部確定判決查詢系統資料進行勾稽比對，徹底執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2條之政黨連坐裁罰案件。","參、11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一、歲入","本會及所屬11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5,850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26萬2千元，增列4,724萬2千元，主要係新增沒入得票不足之候選人保證金收入（詳附表1）。","二、歲出","本會及所屬11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8億7,415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7億2,695萬元，增列1億4,720萬5千元，主要係增列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經費等，預算內容如下（詳附表2）：","(一)一般行政：編列9,860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9,600萬9千元，增列259萬7千元，主要係伸算增列員工薪資晉級差額等經費。","(二)選舉業務：編列14億2,060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2億8,562萬5千元，增列1億3,498萬1千元，主要係增列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經費。","(三)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編列3億4,169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億4,364萬9千元，減列195萬9千元，主要係減列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視聽會議系統等經費。","(四)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225萬3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6萬7千元，增列1,158萬6千元，主要係新增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辦公廳舍工程物價調整等經費。","(五)第一預備金：編列100萬元，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肆、結語","本會及所屬113年度預算配合行政院訂定之預算籌編原則，秉持零基預算精神通盤檢討編列，並在有限資源內妥適安排各項施政，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主席：謝謝李主委。","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幾點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上午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因為今天的議程是預算處理，所以這次會議就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好，沒有意見。","現在進行詢答，請登記第一位陳琬惠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琬惠：9:26"],["陳委員琬惠：（9時26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主席：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陳委員琬惠：主委早安。我想先就公投電子連署系統來請教你，過去我們公投的提案也出現了不少大量抄寫跟往生者連署的情況進而引發爭議，為了避免類似這樣的狀況發生，所以開啟了我們公投電子連署系統的建置，雖然我們這個公投電子連署在2017年公投法修法通過，但是到現在已經6年過去了，中央的系統到現在其實都還沒有正式的建置上路。我知道臺灣最近碰到很多的資安問題，必須要妥善來做解決，才能夠確保公投連署資料的正確無誤，所以如果資安盤點沒有問題的話，就應該要盡速籌備，讓全民可以使用。","主委，過去有新聞報導表示，2019年的時候中選會就預告我們的公投電子連署系統預計在當年度，也就是2019年6月份可以上路，然後系統建置完畢，資安也會測試，但看起來目前是跳票了，並沒有完成。根據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說明，今年6月份數發部有通過系統的複試，在7月份的資安檢測結果就已經通過了，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的稽核團隊也在7月的時候針對中選會進行資通安全的稽核，從策略面、管理面跟技術面三個層面提出一些改善事項。所以想請問中選會，看起來數發部的專業意見已經OK，現在是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有做相關的稽核，不知道目前的進度怎麼樣？它提出來的這22項改善事項，因為在數發部這邊是沒有提出的，所以我想請教主委目前的進度如何。"],["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於公投電子連署系統，一路走來，在這四、五年的期間裡面可以說是步履坎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資安的危險是層出不窮，國人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要求及期待也非常的高，在這二個因素交互的影響之下，對於這個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如何才能夠安全地、讓民眾放心地來上線，我們是持著非常謹慎的態度。但是老實說，我們中選會機關非常小，人力不足，尤其是在資訊專業能力的部分真的是非常欠缺，完全只能有賴於我們政府部門專責的機構，一開始是行政院的資安處給了我們很多的指教，再接著就是數發部，尤其是資安署，也給了我們很多很多的意見，我們都非常重視這些意見，所以都根據他們的意見不斷的檢討、不斷的修正、不斷的改進，到今年7月為止，我們總算大概看到了一個段落，這個段落就是數發部資安署跟我們說，原來檢查認為有資安危險的弱點部分已經修復了，這是我們最擔心的部分，當然行政院的年度資安稽核都會提供一些意見，這些意見我們也會隨時來改進，這個問題是比較小的，所以到今年7月為止，除了行政院稽核團隊所提的22項改善建議，我們有信心在明年1月底之前完成之外，我們現在已經在進行各項上線的期前準備工作，要準備什麼東西呢？第一個，這個系統要上線了，我們對於有關於系統的維護必須要招標，做常態性的維護，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要做測試，這個測試是全國性的測試，看看這套系統運作的情形，能不能發現或是有沒有一些還待改進的地方，我們要收取各界的回饋。這些準備的工作，包括對民眾的宣導，需要相當的時間，尤其現在我們又是在辦選務，所以我們預定在明年的2月份……"],["陳委員琬惠：2月份可以上線？"],["李主任委員進勇：要提到我們的委員會，我已經都準備好了，委員會來決定上線……"],["陳委員琬惠：所以我只跟主委確定一下，明年2月份，就是大選之後……"],["李主任委員進勇：要決定上線的時間。"],["陳委員琬惠：要決定上線的時間？"],["李主任委員進勇：對。"],["陳委員琬惠：我想公投這件事大家是滿期盼的啦，所以還是期待可以在2月份盡早來讓它上線，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好，社會各界對我們有所期待，我們沒有辦法及時來滿足大家的期待，真的也是覺得很於心不安。"],["陳委員琬惠：好，我最後來問一下移轉投票的問題，主委應該還記得去年九合一大選投票日，在隔離期間有投票權的大概有6萬人，但這些人卻沒有辦法行使他們的公民權利，所以今年7月份的時候監察院有一份調查認為這個決策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有請中選會跟衛福部去做相關的檢討，這件事情也是我想要跟主委探討的，就是有關不在籍投票的部分，如果有不在籍投票制度，就可以保障人民的投票權，這件事情我想我們已經討論了非常多年，現在這個不在籍投票草案還在等待黨團協商，加上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可能修法又要再重來了。","臺灣並沒有完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只有在相關的選舉罷免法當中有針對選務人員設有移轉投票的制度，昨天也有多位中選會的委員被提名人表示，不在籍投票有很多種方式，移轉投票可能是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式，建議可以先從全國性的對事公投先施行，再循序漸進推到我們的公職選舉，不知道對於被提名人這樣的看法，主委的看法又是怎麼樣？"],["李主任委員進勇：第一點，我們中選會主管的公投法有關不在籍投票的草案已經送到立法院來了，靜待立法院能夠持續予以推動。其次，這只是我們不在籍投票的第一步，第一步就是先從單純的對事公投開始，不在籍投票有很多很多種方式，我們從最單純的，而且已經有經驗的移轉投票先行，如果實施的過程順利，在累積一些經驗之後，我們的公投部分就可以擴大到其他不在籍的方式，在公投的不在籍有相當的經驗之後再進一步，對人的部分是比較複雜，這個部分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內政部也持續在研議當中。"],["陳委員琬惠：好，謝謝主委，我們希望這個能持續來推進。"],["李主任委員進勇：好，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陳琬惠委員。","接下來請王美惠委員發言。"],["段落：質詢：王委員美惠：9:34"],["王委員美惠：（9時34分）主席，請主委。"],["主席：有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早。"],["王委員美惠：主委早。主委，我要延續剛才同事所講到的公投電子連署的問題，其中你講到明年2月應該就會好了，如果這樣講的話，選罷法第七十六條第六項就有規定，主管單位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徵求連署，可是等啊等、望啊望，從107年開始，剛才主委講的，已經等4、5年了。在這4、5年當中，主委也有講到我們的資訊不夠齊全，有所不足，在不足的情況下，你又讓大家寄望在113年的2月會好。主委，若是像你剛才講的，114年我們的公投要連署時能夠完成嗎？來，主委，你回答一下。"],["李主任委員進勇：若是順利，就是我們……"],["王委員美惠：若是順利，若是不順利就沒辦法喔？"],["李主任委員進勇：2月中選會應該要做的工作，最主要就是這22項改進重點，我們有信心在1月就能夠完成……"],["王委員美惠：有信心齁？"],["李主任委員進勇：資安弱點的部分已經修復了，到目前為止該做的，除了我們上線之前的準備工作之外，應該沒有什麼大的問題了，所以我們有信心在2月提出委員會討論時，所有的顧慮、障礙，應該主要的都已經排除了。"],["王委員美惠：照主委這樣的解釋，應該是有困難的、該排除的，在2月拿到委員會來的時候，應該都沒有問題了啦！"],["李主任委員進勇：我看應該我們在這段時間都有辦法克服這些困難、這些問題。"],["王委員美惠：若是這樣，你說因為我們的資訊不足，在這段時間我們也克服了。未來本席比較煩惱的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在什麼臨時的狀況之下，我們又沒辦法處理了？你剛才講的是信心十足喔，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必須要對這個事件負很大的責任，所以資安弱點的部分是最主要的一個考量，我們感謝數發部資安署幫忙我們做複測，也已經認為沒有問題、排除了，這是最嚴重的、最要緊的一個問題，就是……"],["王委員美惠：主委，本席在此要跟你探討的就是，你們這個單位大部分都在管選舉嘛。"],["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王委員美惠：資安的問題，我們的量能也不足，不足的情況下，就是有人幫忙協助你們嘛……"],["李主任委員進勇：對。"],["王委員美惠：所以你才有信心說在113年的2月可以送來委員會嘛。"],["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王委員美惠：若你有信心這樣講的話，我相信在114年我們公投的電子連署可以完成，我盼望可以這樣做。"],["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是我們重大的目標，我們會往這個目標奮力前進。"],["王委員美惠：重大的目標，主委，本席在此請問，你認為114年可以做到的信心有多少？"],["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會往這個目標奮力前進。"],["王委員美惠：是往目標前進90%還是9.9%？"],["李主任委員進勇：讓大家等4、5年了，我最好不要在這裡跟大家講什麼時候一定怎麼樣又怎麼樣，但是我會全力以赴。"],["王委員美惠：全力以赴？好，讚。主委，我也盼望你全力以赴，因為大家期望很久了，照理說一個小孩子出生後過了4、5年，已經會走、會跑了，所以過去這4、5年來，對大家來講都等很久了。","主委，本席要跟你談111年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外流一事，今年的4月你們有報案，因為有好幾位的資料都已經外洩了，本席認為我們在處理申報資料時太過便宜行事，候選人報給我們的資料，我們就copy貼上去了，主委，你知道我們是這樣做的嗎？主委，你知不知道我們是這樣做的？他把資料給我們，我們就把它copy貼上去，這幾個是這樣的耶！"],["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是把它遮蔽，隱私的部分應該把它遮蔽。"],["王委員美惠：我知道隱私遮蔽啦！這是個資，我知道，只是我們的同事把資料報給你們的時候，不是這樣做的啦！不是照你們這樣copy貼上去，結果讓有心人又把它download下來，又填上他的電話什麼的。主委，剛才你所講的，我們的資訊不齊全，可是我們要像你講的一樣全力以赴嘛，不能放任至此！我覺得一個中選會，到目前為止辦得怎麼樣？已經半年了，來，主委，你回答一下。"],["李主任委員進勇：案件這部分，當然有牽涉到刑事責任的部分，現在司法機關正在偵辦……"],["王委員美惠：我知道司法機關在偵辦，我是說依主委你的了解，外洩的這幾個案例中，有抓到任何一個壞人嗎？半年了啦！"],["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部分我請張主任回答。"],["王委員美惠：好，來，請主任來。"],["張主任銘耀：目前刑事局還在偵辦中。"],["王委員美惠：我怎麼不知道在偵辦中，我是說你有了解有抓到人沒有？誰不知道偵辦中？你們從3、4月報案到現在了！我為什麼會跟你們講這個呢？主委、主任，我感覺你們要積極，因為不是光報案而已，報案之後你們也要去追蹤他們辦到什麼程度，對嗎？因為一般百姓沒有辦法，他們把財產資料申報給你們之後又變成這樣，你要叫這些人去相信誰啊？主任，我們要追蹤啊！不是放任不理，我覺得我們還要做得更好一些，因為你我都一樣，都希望我們中選會可以做得更好、可以更進步，是不是這樣？你看已經6個月了，半年了。"],["李主任委員進勇：跟委員報告，在偵辦的過程當中，可以了解的部分，我們會想辦法了解，因為我們是告發人。"],["王委員美惠：對啦！主委，因為……"],["李主任委員進勇：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檢討之後要亡羊補牢，所以我們現在也在建置候選人財產申報系統，在這個系統中，當然攸關於安全的部分，我們會特別的注意。"],["王委員美惠：主委，這個很要緊，要很注意，因為我覺得這個造成他人很多困擾。再來，本席要跟你講，因為我們有很多同事也提議，以前監票人員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現在選罷法第五十八條已經修正了，有三分之一是現任的公教人員，剩下的三分之二是由一般民眾來幫忙，我們的同事也在思考我們如何給予誘因讓民眾願意出來幫忙，同事之間大家也感覺時代不同，出席費的額度應該也不一樣。本席想了解的是，你們報給行政院的金額，到目前為止，是否決定了？"],["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跟委員先報告一下，很感謝地方政府的幫忙，目前全國要招收的選務工作人員已經達到98%，進度已經超前……"],["王委員美惠：沒問題了啦！"],["李主任委員進勇：所以人數沒有問題。沒問題當然有很多原因，其中政府部門做得到的、可以表示誠意的，包括委員所關心的，就是他的工作費酌予提升，以表示我們有這個心意。目前行政院也支持我們調升的辦法，而且今年已經有將調升列入我們下年度的預算當中。"],["王委員美惠：這樣有了。主委，本席和你探討這部分，請加以注意，因為時間的關係，我還有兩、三個問題，我會後再提供書面給你，以上。"],["李主任委員進勇：好，謝謝。"],["主席：謝謝美惠委員。","接下來邀請黃世杰委員。"],["段落：質詢：黃委員世杰：9:45"],["黃委員世杰：（9時45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主席：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黃委員世杰：主委好。我想先延續剛才王美惠委員所問的工作費調升的部分，現在好像在你們的網站上還是預告的階段，就是調升大概300到200不等。"],["李主任委員進勇：300、250、200。"],["黃委員世杰：對，都有嘛！"],["李主任委員進勇：是。"],["黃委員世杰：這個什麼時候可以核定？還沒有正式公告，預算已經編了嗎？"],["李主任委員進勇：預算已經編入了，最後的階段就是行政院院長這邊核准。"],["黃委員世杰：對，因為在8月22日就預告了，現在也10月中了。"],["李主任委員進勇：本來是重新走了一趟預告的程序，所以時間有一點拖延。"],["黃委員世杰：好，反正這是確定的事情。"],["李主任委員進勇：行政院這邊會支持我們。"],["黃委員世杰：好，行政程序上面請你們加速。"],["李主任委員進勇：好，謝謝。"],["黃委員世杰：第二個，其實我們上個會期在修正選罷法的時候有遇到這個問題，討論到後面其實好像莫衷一是。當然選罷法的選政機關是內政部，但是從選務的層面來做考量，現在我們馬上就遇到執行的問題，也就是關於民調發布，我想這兩天很多委員都關心這個問題，我們現在的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五十三條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相關同樣的規定，應該是在第五十二條，現在增加的是如果你發布民調的話，必須要把民調外觀相關資料，包含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經費來源及樣本誤差等等，必須要一併公告，如果你沒有在發布的時候附上這些資訊的話，也一樣算是違規，要來罰款。"],["李主任委員進勇：是。"],["黃委員世杰：這是我們這一次修法的重點之一，希望民調的科學性是建立在資訊完整揭露上面，讓民眾不會被誤導。可是我們現在社會上遇到的好像不是這個問題，也就是說，我們遇到的是宣稱自己是某一種民調，然後它也很大喇喇承認不是用抽樣調查的方式來做的民調，但是我就以民調這個名稱或是這樣的宣稱來做發布，甚至現在大家比較會講的就是街訪民調，就在路上隨便問十幾、二十個人，這樣子也算民調，或者比較fancy一點的，比如網路的大數據，講了一套方法論，說它是用網路或什麼樣的方式去做的，而不是傳統的民調，這種東西在我們現行條文裡面有辦法規範到嗎？"],["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首先還是要呼籲社會大眾，因為選舉它是一個民主很重要的過程，大家都應該要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也就是所謂的遊戲規則。"],["黃委員世杰：當然，我們現在討論的就是遊戲規則，但是訂出來的遊戲規則卻沒辦法規範……"],["李主任委員進勇：所以我們呼籲大家不要心存僥倖，講難聽一點就是這樣。"],["黃委員世杰：不是、不是，你中選會不能用呼籲的，選務機關也是執行單位。"],["李主任委員進勇：當然我們也有我們執行的標準，所謂的民調在選罷法裡面並沒有做法律的一個定義，到底什麼樣才叫做民調？但是它規範這個行為本身是有的，我們中選會有做過函釋，就是說任何人或者是團體對於選舉或者是對於候選人的意見調查，你把它匯集、彙計之後來做宣布，這就是我們規範的所謂的民調。"],["黃委員世杰：對，這個範圍非常廣，你講的就是你們在民國85年第220次委員會的決議內容，在民國100年的時候，你們自己也有引用過一次，所以從條文的沿革也好，或是你們自己內部的引用，看起來這個定義到現在還是有效，還是你們中選會現在認為對民調的一個定義，雖然不是寫在法條裡面。"],["李主任委員進勇：是。"],["黃委員世杰：這個定義跟我們現在法條裡面要求你揭露那些資訊所講的民調，範圍其實差滿大的，也就是說，如果照剛剛主委所說你們85年的時候所做的一個會議決議內容，我們剛剛講的那些都算民調。"],["李主任委員進勇：是。"],["黃委員世杰：我們剛剛講的那些不管是什麼網路大數據，或是網路問卷、社群媒體問卷或甚至拿個麥克風和攝影機在路上問一問，youtuber在做的這些全部都算是民調，所以他們在發布他們的結果的時候也都要依照……"],["李主任委員進勇：要揭露。"],["黃委員世杰：對，也都要照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要揭露所有這些項目，包含這些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這些東西都要有。"],["李主任委員進勇：而且要遵守法律規定的時間。"],["黃委員世杰：所以如果今天有youtuber隨機，也不是隨機，就是在路上用街訪的方式問路人，請問他要如何滿足你發布民調的要求？你會主動去查察嗎？"],["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已經把規範的事實說清楚了，所有發布相關資訊的人就應該要按照規定來落實執行，要遵守這些規定，我沒有辦法在這個時候說你是怎麼樣，我一定要怎麼樣，我已經跟你講了我們的規範是這個樣子，希望大家都照這個規範來做。"],["黃委員世杰：所以我們今天可以確認一件事情，就是我們剛剛所講的，只要是把意向表達彙計起來做發布，全部都算民調。"],["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認為它是符合我們的定義。"],["黃委員世杰：到時候我們就會來追蹤，假設社會上有這些案件發生時候，有沒有依照你今天所講的這個規定，因為這個罰則也不輕，我們現在定的新罰則是如果非候選人或政黨本身的話，是要罰10萬以上，也就是說，如果他沒有依照這些規定來做發布的話，也是要罰10萬以上，我這樣講應該沒有錯吧？"],["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我們呼籲大家共同遵守。"],["黃委員世杰：罰則相當重。"],["李主任委員進勇：呼籲大家共同遵守。"],["黃委員世杰：OK！另外一個議題就是，我相信很多委員都關心過，在即將來臨的選舉裡面，我們中選會在執行選務的時候，對於假訊息的應對，你們有一個澄清專區。"],["李主任委員進勇：是。"],["黃委員世杰：可是好像只有對於選務的假訊息有做澄清，也就是關於你們選舉的公正性，有沒有作票或是有沒有這些計票的問題等等，你們才會在上面澄清。"],["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打假、錯假訊息的防制，各部會都在做。"],["黃委員世杰：意思就是不是你中選會的事情就對了？"],["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部會相關業務的部分，當然會負責來做澄清。"],["黃委員世杰：但是你們有沒有考慮也開放一個平臺，讓各方的候選人都有機會在上面澄清？因為有時候很多訊息不是只有在選務上面，很多假訊息是針對個別候選人，或是根據其他的部分，所以請問這個部分有沒有可能也在你們維持選舉公正性的職權範圍裡面去做呢？還是你們認為應該由別的單位來做？"],["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公平使用的問題，會不會到時候反而造成候選人彼此之間認為選務機關資源的使用有分配不均的現象，這是我們考慮到的。"],["黃委員世杰：你們有考慮到，可是這是技術性問題，應該可以處理。"],["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我們必須要審慎的研究。"],["黃委員世杰：好，請你們再去研議，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會一直回來，以上，謝謝。"],["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黃世杰委員。","現在請張宏陸委員。"],["段落：質詢：張委員宏陸：9:54"],["張委員宏陸：（9時54分）麻煩請主委。"],["主席：有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張委員宏陸：主委好。剩下三個多月就要選舉了。"],["李主任委員進勇：是。"],["張委員宏陸：在這個後疫情時代，我不知道我們對於這一次的選舉，如果突然再發生疫情，我們有沒有準備？"],["李主任委員進勇：所謂的突然發生疫情……"],["張委員宏陸：這很難預料。"],["李主任委員進勇：對，那當然，然而也有程度的差別。我們選務的防疫一直都是跟著國家的防疫政策，也就是疾管署的防疫指引，我們都是跟著指引、跟著政策在走，今年我們是做最輕度的，因為現在已經回復正常，大家都回復正常生活了，但是在投開票所的清潔部分、消毒部分，我們之前就會做，我們在各出入口還是有準備酒精，你隨時可以自行取用。"],["張委員宏陸：我知道。主委，我只是提醒要做最萬全的準備，不要到時候措手不及，這個很難預料的，如果我是主委，我一定會做最萬全的準備。"],["李主任委員進勇：選務應變的部分，過去疫情期間的經驗，所以選務應變的部分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張委員宏陸：應該是，做最壞的打算、最好的準備，到時候用不到是最好的，我認為應該是要這樣。"],["李主任委員進勇：是，謝謝委員的提醒。"],["張委員宏陸：不知道現在選務人員招募的狀況如何？"],["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原來是要求到10月底以前要百分之百招募完成，到10月9日為止已經完成了百分之九十八點幾，尤其是在公教人員，過去都很怕公教人員不做，但是今年公教人員已經超越我們的標準，已經達到130%左右，所以也非常感謝各地政府的幫忙，中央也給我們一些誘因，多少表示政府的心意，所以今年招募的狀況相當順利。"],["張委員宏陸：今年的招募順利，其實我在之前的質詢有提到，選務人員尤其是我們的公務人員，除了提高工作費之外，如何讓他們敘獎或什麼，其實誘因也很大，我不知道我們今年的敘獎措施已經明文化、制度化了嗎？還是有提升了嗎？"],["李主任委員進勇：有一個標準，我們的額度都有一個標準，在每次選後我們都會發文給他所服務的機關，希望能夠按照給獎的額度予以獎勵。"],["張委員宏陸：所以有制度化、明文化了？"],["李主任委員進勇：有額度。"],["張委員宏陸：不知道主委知不知道，在美國各州都希望選民進入投票所投票的時間，就是進入投票所到出來的時間，在投票所待的時間應該要快速，像美國都希望低於15分鐘，美國很多州的選委會都希望應小於30分鐘，甚至低於15分鐘，因為美國的投票是有時候連公投票是一大堆，可能要投非常多票，所以他們都是說小於15分鐘。相對的，我們的投票算單純，我們能不能夠讓投票更快速，避免民眾排隊排很長，我們有沒有這方面的計畫、規劃或想法？"],["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我們有測試過了，在一般選舉的情況之下，譬如去年的地方性公投、前年的四項公投，測試的結果是每一個選民進去完成投票的時間大約會在5分鐘左右。我們必須要按照總人數的規模，投票比率可能的規模安排我們的圈票處、安排我們的工作人員，這是我們要做的工作。如果發生一時之間有大排長龍的情況，我們的應變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應變就是要管理，要協助安撫情緒，要協助我們的民眾能夠順利地完成投票，這是管理的部分。在設備的部分，也是馬上要應變，就是馬上拆成兩組來領票，遮屏不夠的，我們的預備遮屏也好，或是選務作業中心也好，要馬上提供遮屏，增加圈票處。"],["張委員宏陸：有做就好了。還有一個我要提醒的是，過去我們有很多投開票是設置在學校的2樓，但往2樓的電梯指示卻不明顯，讓有一些坐輪椅的或老人家就好像在玩捉迷藏要走迷宮，要如何去找到電梯，我覺得這一點我們應該要加強，這個標示要清楚，可能要要求各地方選委會，這一點要要求清楚。"],["李主任委員進勇：是，這個我們會再加強，我們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就是在校園裡面，尤其是校園很廣大，所以指標必須要非常清楚的讓人家看到。"],["張委員宏陸：對，不然有時候老人家找不到，這個是很麻煩的事情。"],["李主任委員進勇：好，我們會加強要求，謝謝。"],["張委員宏陸：謝謝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1"],["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1分）主席、各位委員。請主委。"],["主席：有請李主委。"],["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好。"],["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辛苦了。剛好剩下三個月，今天是12號，1月13號投票剛好是三個月。"],["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關心。"],["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三個月對原住民的立委而言，雖然跟總統的選區一樣是臺澎金馬，但是因為原住民立委要上山下海，還要到都會區、到離島，當然你們也很辛苦。我還是要再談秘密投票，秘密投票我談了很多次，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無記名投票，怎麼樣能夠達到秘密投票，原住民的投票一直沒有辦法達到憲法所要求的，雖然原住民的條文條款也提到原住民參政權的保障，參政權、政治參與除了自己選舉，還有選舉投票的權利。這個部分我們講了很多次，在都會區很多投票所只有1到3人，1個人、2個人、3個人，所以很容易就知道是投給誰，欠缺秘密投票、憲法所保障的無記名投票。","公職人員選舉辦法也明定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單獨設置投票所，寫得很明確，所以這個部分我要特別跟主委，還有中選會的長官提出，我從第9屆106年12月一直質詢到第10屆，我質詢了非常非常多次。這個部分為了讓你們有充裕的時間去準備，避免還有其他的理由，我也在今年3月9日召開協調會，請問主委或處長，誰能說明目前落實秘密投票的辦理情形？"],["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請選務處蔡處長報告。"],["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蔡處長金誥：報告委員，因為投票所的設置應該是在選舉區裡設置，立委的選舉區不像里長必須要在最小的選舉區，所以原住民選舉的秘密投票，我們是朝集中投票所來設置，如果在一個里裡面，不會影響投票秘密的話，那就設在這個里裡面；如果這個里只有一個人的話，那就必須要到鄉鎮，等於跨越出這個里，在鄉鎮設置不等的投票所來集中辦理投票。另外，我們也是朝原住民的投票習慣來設置，通常是在里的戶籍所在地之投票所來投票；如果到里以外的話，等於他的投票習慣有一些改變。所以我們會提高原住民異動投票所的異動回覆率，我們現在也在訂定相關的指標。"],["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問一下處長，你們是透過地方選委會辦理，那麼地方政府的鄉鎮區公所有沒有協助？"],["蔡處長金誥：有。我們會透過原住民事務機關以及市區公所辦理；如果寄信出去沒有回覆的，我們也會請村里幹事等協助並詢問他的意願。"],["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在今年3月9日召開的協調會裡，特別在第二點提到，請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協調地方政府，包含原住民行政單位。以區公所來說，像臺北市就有原住民工作人員，甚至是專設原住民工作人員，所以這部分如果透過他們的話會比較能夠落實。如果只是發信函出去，那有的有看懂，有的沒看懂，這樣效果會大大的影響。所以這個部分該怎樣去落實？現在有沒有回報情形？我說的是鄉鎮、地方選委會目前回報你們的辦理狀況，有沒有一些比較具體的？還是怎麼樣？"],["蔡處長金誥：我們目前有訂定指標，如過去原住民選舉人是一人投票所在5%以內的，那就不能再增加；如果是5%到9%的，就降低到5%；如果超過9%的，就以降低到9%為原則，所以我們有訂定績效指標來督促所屬選委會辦理這項工作。"],["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按照剛才你的說法，還有你唸的那個，別說鄉親，地方選委會都只會往下轉，轉下去，所以一定要做到落實！要做到落實的話，就一定要協調原住民行政部門，以新北市來講，有原住民行政局；臺北市有臺北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然後底下的各區公所都有他們的部門、他們的人員，這樣才能夠落實。如果只是一紙公文，然後把你剛才唸的那些轉下去，這樣就沒有辦法落實了！所以這部分要請主委、請處長還有同仁……"],["蔡處長金誥：我們的指標都要考核，還要績效評比……"],["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知道……"],["蔡處長金誥：選後都要算帳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很難算！這個很難算！因為我做了，我發文了，但他都沒有要改啊！"],["蔡處長金誥：要看績效，你沒有達到那個指標就是要……"],["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主要還是要落實。最後，我在3月19日開協調會時，有請中選會發文，而中選會也做了，發文給都會區的這些議員（縣市議員、直轄市議員），到底在去年九合一選舉中，接到原住民選民的哪些反映，並希望能夠做改進。你們發文了，也做了整理；但在整理之後還是要落實。至於落實的方式，則從第一線選務人員的教育訓練、各方面去落實，我舉某位議員所提出來的意見為例，也就是選務人員找不到原住民選舉票，有的則是給錯選票，山原的給平原，平原的給山原，或直接給區域的。等到拿到選票才發現，怎麼都不認識的？這樣就來不及了，已經到圈票處了。我們鄉親出來之後才抱怨，但已經來不及了，類似這樣的情形是最基本的，是常常發生的。所以本來就有分，按照選罷法規定投票所要分，因此這部分請中選會、請處長注意。上次你們有蒐集，也提供給我了；既然蒐集了，就看怎麼樣去落實，在教育訓練時、在選務人員訓練時把它做好，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主席（王委員美惠代）：謝謝，感謝鄭天財委員質詢。","現在請羅召委質詢。"],["段落：質詢：羅委員美玲：10:11"],["羅委員美玲：（10時11分）謝謝主席。有請李主委。"],["主席：請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召委好。"],["羅委員美玲：主委好。去年九合一選舉，市長、議員候選人向中選會填寫的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經由網路向外界公布時，會將表格內的個資、配偶、子女等有關資料去識別化，可是還是發生了有人在臉書社群中，將還沒有去識別化的申報表直接PO上網，其中包含現任的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在內，因為那時候他要選新北市長，是候選人。總共有九個縣市17位候選人的個資遭到外洩！事情已經經過半年，我想請教中選會，對於公職候選人個人的資料保護，中選會有沒有其他更精進的作法，以達到保護候選人的個資？"],["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召委的關心。這一點，我先請政風室張主任來做報告。"],["羅委員美玲：OK，好。"],["張主任銘耀：報告委員，我們在今年8月份時，為強化個人資料的保護，我們也修正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上網公告作業流程的說明，明定以後會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等等這些個資全部遮蔽。另外，針對上網公開的檔案，我們也會以去識別化後的紙本來掃描，所以以後針對這些問題應該會更改善，以上報告。"],["羅委員美玲：OK，所以這部分已經做了強化的處理，那麼類似這種狀況，以後就不會發生了？是這樣子嗎？"],["張主任銘耀：是。"],["羅委員美玲：OK，好。我想說的是，這件事情絕對不允許再次發生，所以中選會一定要有比較精進的作法。","再來，今年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裡面有提到，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稽核團隊在今年7月10日到中選會進行資通安全稽核。從策略面、管理面與技術面等三個構面，各提出九項、六項及七項，總共二十二項待改善事項。就這個部分，現在中選會的資安安全防護改善了多少？針對剛剛所提到的二十二項事項到底改善了多少？"],["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已經陸續在進行當中，預期在明年1月以前可以完成二十二項的改善。"],["羅委員美玲：所以預定會在明年的1月以前完成二十二項的資安改善？因為2024大選馬上就到了，所以我們看到這個評估報告時，會覺得非常擔心，真的是非常擔心！因為在2018年九合一大選的時候，中選會的網站跟計票網站其實都有受到國外分散式阻斷服務的攻擊嘛，是不是有這個事件？是不是有這個事件？2018年九合一大選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有曾經受過這個攻擊？"],["李主任委員進勇：有的話，也都阻斷了。"],["羅委員美玲：都已經阻斷？"],["李主任委員進勇：境外就阻斷了。"],["羅委員美玲：所以其實曾經發生過，對不對？關於資安的安全，尤其是中選會的部分，因為中選會負責我們2024的大選，所以資安問題是國人所擔心的，到底會不會有所謂外國的駭客入侵，然後影響我們選舉的結果？這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尤其2024的選舉非常重要，可能會影響未來，它的選舉結果會影響未來臺灣幾十年的走向，所以我們不願意再發現，尤其是中選會，我們更是不允許有資安問題跟被駭客入侵的事件發生。"],["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的計票系統是一個封閉的系統，都是封閉的系統，跟外界不連結的，所以這個計票系統本身……"],["羅委員美玲：主委之前已經有講過了，可是像這個，我手上有拿到一個資料，就是中選會的計票查詢網站就曾經受過這個攻擊，既然它跟外面都不連結的話，可是還是有發生……"],["李主任委員進勇：查詢網站是可能的啦，因為查詢網站是對外，但是我們也有種種防範的措施，包括跟中華電信合作，這個查詢網站的資料，我們就送到中華電信的CTN，CTN就把它分散到20個主機、200臺的伺服主機，頻寬就加寬了，對外提供服務，就把它分散掉了。如果是DDoS的惡意攻擊的話，也引進了網路侵襲的服務，所以在防範的部分，因為我們的合作廠商─中華電信，他們的專業技術也都相當純熟，我們的資安防護計畫又是得到內政部資訊中心，包括資安署，他們都對我們提供技術的協助，訂定了資安防護計畫，所以我們盡可能的來維護這一塊的安全。至於計票的部分，那是一個封閉的系統，所以沒有問題。"],["羅委員美玲：所以主委是非常的有信心，是不是？關於資通安全的部分。"],["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羅委員美玲：OK，那除了資安之外，再來就是剛剛很多委員都很關心的，就是所謂的假消息，像同樣的事情，大紀元就說「同樣的假訊息又來了」，譬如說又在傳說我們的票匭不透明，這個可以作弊啦，然後這個票可以從箱頂塞入票箱等等，其實這些都是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一些假消息跟謠言，可是現在選舉快到了，同樣的事情又出現了！"],["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羅委員美玲：對啊，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就是有一些有心人士會去散播謠言，像這個的話，我在想，當然剛剛中選會有提到跟各部會都會合作，一同來打擊假消息，可是這個訊息有時候一傳出去可能就真的會影響到選民安定的心。但是2024年的大選，我剛剛也有提到它會影響臺灣未來，這是個很重要的選舉，假訊息如果影響到選舉的話，真的就是會影響到臺灣未來的發展。我們最近有接到一些訊息，就是有一些外國的勢力，在一些通訊軟體的封閉群組裡面有下達一個工作指示，要求網評員介入我國的二合一選舉來操作輿論，譬如說以「武統臺灣」這個議題來引導2024年的選舉，作為一個打擊臺灣這場選舉的主軸，請問主委有接到這方面的訊息嗎？"],["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想錯、假訊息的防制，這是整個國家團隊在處理的，它包括很多很多的面向，中選會當然是負責辦理選務，選務也是被攻擊很重要的對象，這一點我們有警惕，所以我們對於任何有關選務的錯、假訊息，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裡面去做非常清楚的、迅速的、有效的澄清跟反制，這部分其實在過去幾次的大選裡面，都已經有過這樣的經驗。除了我們的澄清之外，包括跟平臺業者之間的聯繫，也都已經建立了一套管道。"],["羅委員美玲：是，謝謝主委。在這次大選當中，因為中選會其實肩負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責任，其中包含了假消息的澄清，第一時間澄清，再來還有資通安全，這部分請中選會一齊來努力，謝謝。"],["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主席：謝謝羅召委的質詢，請莊瑞雄委員質詢。"],["段落：質詢：莊委員瑞雄：10:20"],["莊委員瑞雄：（10時20分）謝謝主席，有請中選會李主委。"],["主席：請主委。"],["莊委員瑞雄：主委早。"],["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早。"],["莊委員瑞雄：主委，我有幾個問題想來請教你。"],["李主任委員進勇：請指教。"],["莊委員瑞雄：其實在我們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也有規定，我們一般的認知就是從選舉的前10天到投票截止之前，就不得用任何的方式去發布民調嘛，我記得在去年九合一大選前，新竹女中在選前10天裡面也公布了校內的模擬投票，後來高虹安就把裡面的內容，把模擬投票的結果在臉書裡面發文，像這個部分，去年我記得它有被檢舉，後來處理的情況，你們是怎麼認定的？"],["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個案的處理情形，是不是請法政處做說明。"],["莊委員瑞雄：我想來瞭解一下。"],["唐專門委員效鈞：那是地方選委會的……"],["李主任委員進勇：有沒有報過來。"],["唐專門委員效鈞：沒有。"],["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再查一下，抱歉。"],["莊委員瑞雄：我是說，像這樣的情況，我倒不是探討個案，就是說，在整個通案裡面，我們到底怎麼樣來做處理？因為這幾年我們看到很多新型的民調型態，有人是用街訪的方式，甚至有人是在直播室裡面，請民眾打電話進來，然後大家來做，很多啦，五花八門，但重點是，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裡面的規定，民調是有一些規則和規範在裡面，就比如說，發布的民調要載明調查的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的方式、母體樣本，還有誤差跟經費的來源。但問題是，在現代社會裡面，臺灣其實是多元化的，如果是用這種方式，例如邀請主委來聊天室，未來有一天你不再擔任主委了，畢竟不會有人擔任主委一輩子的啦，即使讓你當到80、90歲，你總是會有不當主委的一天，因為我覺得主委很有經驗，所以邀請你來我的聊天室，我們兩個人聊聊天，然後請我的聽眾，以及在網路上的這一些好朋友，大家來做這些類似性、五花八門、不一樣的民調。我是比較擔心啦，像這一種往後……，主席，麥克風沒有聲音！","主委，我的意思是說，像這一種情況，五花八門，往後可能大家用直播的方式來偷渡，我比較煩惱這一種情況，像這種情況，我不曉得主委對這一些新型態的、透過聊天室的民調來投票，或者街訪，這些都沒有載明在我們的選舉罷免法裡面所規定的這些規範，頂多可以從上面看到一些字，內容是幾個人支持某某候選人，支持李進勇的有幾位，支持李德維的有幾位，幾乎都是講這一些而已。這個都是大家覺得跟現行法有所扞格的地方，主委，你的看法？"],["李主任委員進勇：關於二個選罷法裡面所規範的民調，這個民調法律並沒有給它一個法定的定義，但是我們執行機關就民調的部分是有做成一個決議的解釋，這邊所謂的民調是指對於候選人，或者是選舉民意的一個表達，民意的表達彙計起來，也彙計這麼一個過程……"],["莊委員瑞雄：這個就有匯集喔。"],["李主任委員進勇：然後把彙計的結果再對外來做公布，這就是我們所規範的民調，我們是有定義的，我們有定義的。"],["莊委員瑞雄：所以我剛剛提到這幾個新型態的，主委，它也是匯集啊。"],["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會用很嚴格的態度來執行這樣子的一種行為。"],["莊委員瑞雄：好。"],["李主任委員進勇：因為這是一個選舉公平的問題。"],["莊委員瑞雄：是的，所以我要講的是，新型態越來越多，特別提出叮嚀。"],["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會注意，謝謝委員。"],["莊委員瑞雄：好。另外，這一次中選會公告有10組人要連署，其實這也是好事情，雖然現在被討論最多的是郭台銘董事長，我們也預祝他可以成功。中華民國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誰具備這樣的資格，在法律的規範裡面，他可以從事他的正當權利。可是我覺得最有名的反而不是他，藍姓的這一位藍信祺，我倒不是針對個案，本席是針對消極資格，譬如大家講說他是槍擊要犯，可是重點是我們如果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裡面，我們有消極資格的限制，可是在連署的時候卻沒有。你看他那個很有趣耶！他的政見你聽了會爽，你知道嗎？15歲國家公告夫妻伴侶；21歲安排交往，27歲如果未婚，國家就配婚；廢除監獄；具中華民國籍者，發給100億新臺幣。我聽到以後也想去幫他連署，但這只是有趣而已。問題是法律賦予他可以有連署的權利，我們沒有設定一個消極資格，萬一他連署過關以後，也查核完畢，花了好多行政資源下去，說他通過了，因為有很多人支持他，但是很抱歉，你符合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的消極資格，所以不得參選，這個好像也很奇怪，這是第一個，就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的消極資格要件裡面，我總覺得是不是我們故意的疏漏，我不知道。第二個問題，政治獻金法規定是只要表達意願，你就是擬參選人，就可以公布你的政治獻金帳號來募款，像是剛剛這位也可以開始募款，對於這樣的情況，以主委的法學素養，想請教你的看法怎麼樣？"],["李主任委員進勇：個人的看法……"],["莊委員瑞雄：我知道這是一個制度……"],["李主任委員進勇：法制的問題應該是內政部，我個人的看法，站在一個選務執行機關的看法，我很不希望我們的法制會成為少數人的舞台，這個舞台並不是做正當的使用，而是做非正常狀況的使用，我覺得這是浪費國家的資源。"],["莊委員瑞雄：我也覺得。"],["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覺得不應該是這個樣子。"],["莊委員瑞雄：因為我們開這個門，我們在開他玩笑，告訴他法律規定他可以成為被連署人，也可以去募集政治獻金，等到他達到這個目標，開了很多政見、支票以後，我再來告訴他說，抱歉，他不能參選。"],["李主任委員進勇：所以針對個案的話，我個人倒是滿希望在他要連署的階段，對於消極資格就有相當的一個限制。"],["莊委員瑞雄：所以還是得修法啦！"],["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我個人的想法。"],["莊委員瑞雄：是啦！我也沒有針對個案……"],["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沒有針對個案，跟個案無關。"],["莊委員瑞雄：那當然。"],["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是一個制度的問題。"],["莊委員瑞雄：我也覺得這個人提出的政見多元、有趣、有吸引力，社會接不接受不知道，但重點是說法制面確實造成這樣的……我不敢說漏洞，為什麼我們當初要開一個缺口讓他進來，然後再告訴人家說不行，我覺得這個法律很奇怪。","另外，我要請教主委的是，按照選舉罷免法裡面的規定，不管是總統、副總統，或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我們的選舉公報裡面一直以來都是各候選人大展身手的地方，很多候選人就把吸引人的政見，還有各種創意的手段，比如以手繪、圖片的方式來呈現。目前選罷法第四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僅規範不能有煽惑他人犯內亂或外患罪，或煽惑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跟觸犯其他刑事法律規定的罪名。中選會目前對於選舉公報的審查，都是各地方選舉委員會收到所有候選人所提供刊登在公報的資料以後，召開公報審查會議，然後也是針對選罷法第四十七條跟第五十五條的內容去做審查，其餘的則沒有去審查，這也不是說不對啦！儘量給要選舉的人空間，讓大家去做選擇，但是如果有涉及到明顯的種族、性別歧視，或者是其他不恰當的用語，過去選舉公報是否曾經發生？中選會對於這些有沒有比較積極的因應作法？想要先請教主委的是，因為在細則裡面，對於選舉公報學經歷、學歷為國內者要交畢業證書，外國的則需要去做認證，但是經歷跟政見欄的部分，就隨便大家「畫山畫水」了。"],["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會牽涉到言論自由的問題，所以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除非有明文的法律規定，否則的話，我們沒有辦法根據自己的判斷來予以取捨，這點對我們來講是一個難處。"],["莊委員瑞雄：當然，所以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碰到很明顯的，在整個文明社會裡面大家認為這涉及到種族歧視，或是性別歧視，還是說現在有很多人在政見欄裡面放一個QR Code，讓民眾可以連結到外部，獲得候選人更詳細的一些資料，連結以後你們就沒辦法管了，他就是放一個QR Code在那裡，裡面有什麼內容都不知道，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我沒有既定的看法，我是提出來，他就是放QR Code而已，主委，你們要怎麼去審查他合不合法？他就是一個QR Code讓大家識別而已，可是掃進去以後，裡面的內容可能就很有趣了。對於這一些現行規範，我相信到最後就像你講的，很多都是灰色地帶，特別要留意。","另外，有一件本席覺得對中選會很重要的事，臺灣是一個世界知名的民主國家，從總統直選以來，經歷很多次的大小選舉跟公投，雖然過程會有紛擾，但是我們成熟的選制，其實全世界也不得不為我們做讚賞。中選會每一年也撥了不少經費在跟世界做交流，主要有參與兩個組織，就是AAEA的亞洲選舉官署協會，另外一個是A-WEB的世界選舉機關協會。亞洲這個部分，1998年成立以後，是一個亞洲區域性的國際組織，現在有20個國家對嗎？"],["李主任委員進勇：二十幾個。"],["莊委員瑞雄：二十幾個國家。成立的目的我想是促進亞洲地區的選舉官署間選舉資訊之交流，並致力推動亞洲國家民主發展。臺灣也是它的創始國，在2005年及2008年連續2屆都當主席，也在2011年至2014年及2017年當選執行委員，然後在2005年及2008年在臺灣舉辦會員國大會，2006年跟2009年在臺灣舉辦執行會議。本席提出來的是，尤其A-WEB的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我們是世界上的民主國家，也是創始的會員，我們編了那麼多預算，過去我們參加這兩個協會的活動，主委認為有什麼具體的成果？"],["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兩個國際性的組織，我們都是以臺灣、以中華民國的名義來加入，我們非常的珍惜，中選會非常的珍惜，外交部也給我們很多的協助，所以這幾年以來，我們都積極的參與，不管是AAEA、A-WEB的各項會議，大概有史以來，包括各會員國之間，跟他們的互動，我們算是積極的會員國之一。"],["莊委員瑞雄：我們珍惜，也很積極在參與。"],["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希望扮演更積極的角色。"],["莊委員瑞雄：那我具體跟你建議，AAEA差不多有10年沒有在臺灣辦過大會或是執委會了，A-WEB成立迄今，也從來沒有在臺灣辦過大會或執委會，所以我建議李主委，現在剛好是臺灣的大選年，我們也可以讓全世界知道我們臺灣的選舉文化、制度，對於這些會員國，不要每次都是我們去觀摩，換他們來我們這裡觀摩，我們也是創始會國，我們也來主辦一下，這也是很好的國際交流。"],["李主任委員進勇：有邀請。"],["莊委員瑞雄：沒有辦起來啊！"],["李主任委員進勇：邀請他們來觀選。"],["莊委員瑞雄：不要只是來觀選。"],["李主任委員進勇：明年我們要舉辦AAEA的會員大會……"],["莊委員瑞雄：應該啦！真的要啦！因為真的是10年也都沒有，藉這個機會來提升臺灣的國際能見度，我們積極去邀情他們，讓這兩個國際組織在我們這裡舉辦年會、舉辦大會，身為主委，你的心情也會更加爽快！"],["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是AAEA現任的副主席國，副主席國就是要負責辦理會員大會，辦理會員大會之後，它就成為主席國。"],["莊委員瑞雄：這樣很好啊！"],["李主任委員進勇：所以我們明年舉辦大會。"],["莊委員瑞雄：這麼久沒有辦了，大家都幫你相挺。"],["李主任委員進勇：請委員來參加指教。"],["莊委員瑞雄：辦起來，好不好？辦得很風光、氣派，這樣才對，我們這個創始國、創會國邀請這些人來我們這裡辦大會，執委會在我們這裡舉辦，中選會也會比較風光，你底下的人都會覺得很有榮譽感，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我們會努力。"],["莊委員瑞雄：好，謝謝。"],["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主席（羅委員美玲）：謝謝莊瑞雄委員。","有請李德維委員。"],["段落：質詢：李委員德維：10:36"],["李委員德維：（10時36分）謝謝主席。麻煩李主委。"],["主席：有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李委員德維：是。主委，當然大家都很關心不在籍投票、電子連署，我們先談電子連署好了，因為昨天在這同一個地方，中選會的委員有提出來，建議不在籍投票以公投先來試辦，所以這個部分主委的看法怎麼樣？"],["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是按照步驟在走，公投先、移轉投票先。"],["李委員德維：好，請教一下，您在報告裡面特別講到有二十二項行政院資通安全稽核待改善事項還沒有完成，請教主要的缺失是什麼，所謂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這個系統，目前還沒有改善完成的原因是什麼？"],["李主任委員進勇：我第一個先說明，行政院的資安稽核團隊是每年定期都會到部會查核，查核的結果都會有一些建議，我們根據這些建議來作改正，至於具體的內容，我請我們綜規處處長來跟委員做報告。"],["李委員德維：好。處長，麻煩簡短就好，因為我們的時間很短。"],["張處長玳綺：報告委員，行政院資安稽核項目主要是包括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的……"],["李委員德維：你們的報告上面有說二十二項，主要是什麼？"],["張處長玳綺：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分為策略面、管理面和技術面三個構面，其中比較重要的部分就是我們應該要留存系統的版本，還有控制作業的紀錄，還有我們選務作業系統的資料庫也要採加密的方式儲存，還有核心系統要導入ISO2701驗證。"],["李委員德維：預計什麼時候會改善完畢？"],["張處長玳綺：我們預計在明年1月底以前可以改善完。"],["李委員德維：好，改善完以後，數位部還會再來做相關的協助嗎？"],["張處長玳綺：我們在過程中，如果有困難，我們會請他來幫忙，我們也會跟行政院保持良好的聯絡。"],["李委員德維：好，瞭解。再請教主委，死刑公投補件以後又被否決了、又駁回了，請教到底不符規定的是什麼？它到底哪裡不符規定？"],["李主任委員進勇：駁回的理由，我所瞭解的大概主要有兩個重點，在修正之後，他的主文裡面還是把除外的規定，這個除外的規定包括再審、包括非常上訴、包括憲法法庭的審查有停止執行的裁定，明文列為除外的規定，這一點委員會認為這樣子跟所謂立法原則的創制有沒有違背了？因為立法原則……"],["李委員德維：好，所以你們回給徐先生的部分有說明清楚嗎？"],["李主任委員進勇：有。"],["李委員德維：有嗎？"],["李主任委員進勇：第二點，還有一個理由是，因為法定的停止死刑執行，有在執行死刑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各項，另外還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一條跟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的事項，這些規定的事項都超出他主文裡面所謂的再審、非常上訴跟憲法審查……"],["李委員德維：好，沒關係。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超過了、超越了！這個超越到底要怎麼處理，他沒有講清楚。"],["李委員德維：主委，公投基本上不可能什麼都講清楚，它那短短的幾行字裡面不可能那麼複雜。"],["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李委員德維：所以這讓大家覺得其實你們在刁難，但是反正今年已經來不及了，被你刁了，那就算了，但是很簡單，本席只是希望中選會什麼理由沒有給人家過，你必須要講清楚……"],["李主任委員進勇：那當然。"],["李委員德維：讓人家好好知道下一次怎麼再來被你刁難。"],["李主任委員進勇：報告委員，我們……"],["李委員德維：你不要一支香腸好幾刀切，一次講一句，下一次再講一句。"],["李主任委員進勇：報告委員，我們不會刁難，這個都是依法來審議。"],["李委員德維：在執行死刑的這個部分，連我們都想要來提出相關的公投。再請教一下主委，今年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有10組登記，請問登記的時候，被連署人中有美國籍或者有外國籍的部分，你們如何去查核？"],["李主任委員進勇：連署的階段，我們沒有去查雙重國籍，但是連署過了，要登記為總統候選人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要去查有沒有具備外國籍，這個時候我們會要求登記的人必須要簽一份同意書、授權書，授權我們可以到相關的政府去查詢。"],["李委員德維：你們會查多少個國家。"],["李主任委員進勇：主要的國家，國家那麼多，我們也沒辦法……"],["李委員德維：沒關係，本席的重點是……"],["李主任委員進勇：譬如美國、日本，這應該都會查。美國、日本，現在韓國好像往來也滿密切的，比較跟國人有往來的國家，我們會去查核。"],["李委員德維：這些國家不管是代表處也好，或者使館也好，大概多久會回函給你？"],["李主任委員進勇：過往的經驗大概是……"],["唐專門委員效鈞：半年……"],["李委員德維：半年？"],["李主任委員進勇：有些國家……"],["李委員德維：半年？這不是空的嗎？這不是假的嗎？投票投完了嗎？當選了怎麼辦啊？"],["李主任委員進勇：那就還是當選無效了。"],["李委員德維：是不是？所以在這個部分，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有關外國回復的時間，我們沒有辦法掌握。"],["李委員德維：所以主委支不支持修法，被連署人去申請登記成為被連署人的時候就不可以有外國籍？"],["李主任委員進勇：剛剛有委員質詢的時候，我個人的意見，我認為其實把它提到申請連署的時候就來審查這項，我是覺得應該是可以這樣子做。"],["李委員德維：應該可以這樣做？好，所以這個部分……"],["李主任委員進勇：不過這是屬於內政部的權限。"],["李委員德維：當然現在譬如某一組的被連署人，在媒體上至少有寫具有外國籍，所以就這個部分，他登記的時候，你們會要求他出示已經完成放棄的資料嗎？還是你不會要求他出示，只是你會要求他簽這個東西讓你去查？"],["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會要求他簽授權書讓我們來查。"],["李委員德維：所以他在登記的時候，你並不會要求，譬如你已經知道他有其他國家的國籍，但是中選會在登記的時候，不會要求他出示放棄完成的相關書表，是這個意思嗎？"],["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沒有具體的證據來證明他是具有外國國籍的。"],["李委員德維：主委，所以這個部分就是非常大的漏洞，現在你自己也講，你們要去查這些所謂的參選人沒有雙重國籍，但是很可能是半年以後他才回你，所以你現行的法規是沒有能力去做這些事情，但是你們卻沒有檢討如何彌補這個問題，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不能夠只憑口說或是媒體報導。"],["李委員德維：那你如何確保當選這樣子重要公職，其實還不只，當然當立法委員、民意代表是一年內必須要放棄，但是我們現在講的是總統、副總統，這相關的你都沒有能力查核的話，請問要你何用？"],["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有能力查核，我們有能力查核，尤其是主要的國家。"],["李委員德維：沒有，你剛剛的講法嘛，我剛剛問你說你要查哪些國家，你跟我說友好的國家，然後我問你，你要查多久他會給你答案，你跟我說半年。"],["李主任委員進勇：半年是比較極端的個案，通常不會那麼久。"],["李委員德維：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真的希望中選會好好檢討相關法令，你可以做的，或者想要參與選舉的人應該做的，你就必須大力去宣導。你編了一大堆預算，新住民、各式各樣語言要去宣傳投票，但是你對於參選人、被連署人的品質都無法掌握，那編那麼多預算，做各國的語言對新住民宣導，孰輕孰重你搞不清，不是嗎？總統、副總統一選上，總統就是我們國家的元首！主委，有沒有錯？這很重要！"],["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我們有審查機制，這個問題並不是不能解決，是可以解決的，我們制度上可以解決。"],["李委員德維：所以這個部分請中選會真的好好思考如何掌握你應該做的事情，否則都只是要靠人之初、性本善，你都用這樣子來做的話，那天下沒有壞人，而且你也沒有能力查核。"],["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當然相信人心都是善的，但是我們不能夠因此而不去做查證，我們還是要做查證。"],["李委員德維：好，我們今天先到這邊，謝謝主席。"],["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主席：謝謝李德維委員，可是李德維委員拿新住民的宣導預算來跟總統候選人的品質比較，我覺得新住民可能會覺得這個是非常不妥的比喻。","現在邀請賴品妤委員。"],["段落：質詢：賴委員品妤：10:48"],["賴委員品妤：（10時48分）謝謝主席，麻煩主席有請李主委。"],["主席：有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賴委員品妤：主委好，今天的會議主題是中選會的業務報告跟明年度的預算審查，所以大家關心的大概都離不開選舉事務如何順利進行，因為我們中選會的主要職責就是如何公平公正的辦好每一次選舉。我們要如何公平公正辦理選舉，盡力去降低各種誤導選民判斷的因素就會非常重要，這也是我這次關心中選會關於假訊息防範主要的用意。"],["李主任委員進勇：是。"],["賴委員品妤：另外有幾個問題，一直以來在公職人員選罷法跟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中，針對民意調查都是有規範的，今年新修正的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五十三條，還有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五十二條，其實就有要求要載明民意調查資料的來源作法，未清楚標示者不得發布及評論。我想問主委，民意調查在上述兩大選舉罷免法法規上有明確定義嗎？你們怎麼定義民調？"],["李主任委員進勇：沒有法律的定義，我們適用法律的機關，對於兩個選罷法裡面所謂的民調有作成解釋，這個解釋就是任何個人或者團體，就候選人或是選舉事務所調查的民意結果，他把這個調查結果彙計之後對外宣布，這個就是我們所定義的民意調查。"],["賴委員品妤：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就像主委自己講的，法規上沒有明確定義到底什麼是民調，所以遇到幾個問題。","第一個，當然我也知道兩大選罷法的主管機關目前不是中選會，這個是選務跟選政是否要合一的議題，這邊先不贅述。但是依照兩大選罷法，違反法規的行政罰鍰都是由中選會裁罰，也就是說中選會對是否構成違法應該要有清楚的判斷。所以我就要問一個問題，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網路跟媒體快速發展，基本上網路跟媒體上面的內容其實會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就不是只有傳統的民調指數會去影響選民的意向，例如網路媒體或是各種，也許Youtuber的頻道所做的街訪民調影片，他會訪問路邊的民眾，詢問民眾對候選人的看法。其實這個過程就不像傳統認知的民意調查，有嚴謹的問題設計、抽樣、誤差值等等可以參考，但是事實上這個影片傳播的速度更快，也更方便民眾瀏覽，問題是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影片，他們自己很多都說這是民調影片，這樣子的影片算是民意調查嗎？在你的認知裡面。"],["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過程裡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就是他要彙計這個結果，他這邊問一個、那邊問一個、這邊再問一個，他把這個過程、結果彙計起來，有一定的結果，這個就是我們所定義的民調。"],["賴委員品妤：所以你現在還是在解釋把這個直接定義成民調嗎？"],["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比較會傾向認為它是，必須要有彙計的過程。"],["賴委員品妤：好，那我提供一個假想的狀況，如果今天有一個Youtuber製作了街訪民調的影片，中間其實也有提到受訪者投票的比率，這是很常見的嘛，如果影片上線的時間在投票10日前，他到底需不需要依規定載明調查單位、抽樣方式、誤差值跟經費來源？如果在投票日10日內發布，他算不算違反10日內不得發布民調資料的規定？因為剛才主委說你認為這個算民調，如果是我剛講的這個狀況，他這樣子發布算不算違反規定？"],["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是民調的話，當然都要遵守相關規定，10天之內是不可以的，10天以外，選舉公告發布之後，那些該揭露事項都應該揭露。"],["賴委員品妤：所以今天我們就在這個質詢臺上確認了這種街訪形式也算是民意調查。"],["李主任委員進勇：我不敢說確認，我只能夠跟委員講，我們的定義是這個樣子，具體個案要套到這個定義裡面來，要套進來的過程不是我在這邊講了算，那就是需要經過我們的委員會議來做決定。"],["賴委員品妤：所以我馬上就點出個問題，今天我們在質詢臺上，主委說你認為這個是民意調查，問題是我們可以看到實際在網路上這種方式說是民調也真的是非常非常多，這種影片真的如過江之鯽，各家都在做。今天我要提醒，如果主委認為這個是民意調查，那你就必須趕快去處理，等於在這一次的選舉裡面，他們是不是就應該要針對法規上的規範有一些規範，該開罰的要開罰，如果到時候有人違規的話。"],["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是國會殿堂，我們跟委員之間的對話，可能也會影響到很多人他們到底決定如何取捨，所以我要特別強調，我們所定義的民意調查，指的是個人或者團體就候選人或者是就選舉，有一些意見的調查……"],["賴委員品妤：但是實際上……"],["李主任委員進勇：然後他把這些調查結果彙計好了之後，一定要有這個彙計的過程，然後他對外發表，這個就是我們所定義的民意調查。委員所舉的例子，在網路上怎麼樣，在社會上怎麼樣，這個就必須要來套，到底套得來套不來，我要特別強調，這個套的過程就必須要是經過嚴格的認定，這個嚴格的認定不在我今天、在這裡……"],["賴委員品妤：我在這邊其實是要提醒主委，第一個，這件事情還沒發生，但是我先提醒你，因為現在所謂的民意調查的形式已經變得非常的不同，有各式各樣的形式，這個你也同意嘛！所以我剛剛講的這種方式，你也認為算是民意調查的一種，那有關單位是不是就要趕快去處理，就是說未來，因為現在還沒有遇到這個狀況，選前10天也還沒到，到時候中選會應該要去決定這些民調到底算不算法律要規範的一環？如果要的話，你事前也要直接先提醒民眾，因為你都沒有提醒民眾，假設你把它認定是要罰的話，他可能也會觸法。","我在這邊要再次強調，距離大選已經不到100天了，今天應該是剩93天吧？中選會要趕快上緊發條，因為聽起來你在這邊覺得它是民意調查的一種，可是這個東西如果未來在選前10天它沒有遵守過去我們民調應有的規範的時候，而你也還沒有決定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但是這種新型態的傳播形式，我覺得中選會應該要掌握得更好，民眾也才能去了解要如何遵循。所以我在這邊要求，因為選舉真的剩不到100天了，是不是中選會應該要儘速去釐清剛才講的這個問題？因為你剛剛說了，罰不罰也不是你現在講了算，等於就是你是主管機關，你應該要在這裡釐清，所以是不是能夠在兩週內回復書面報告以提供本席參考？"],["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再跟委員報告一次，關於我們執法機關對於民調的定義，剛剛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有很多新型態的調查，它符不符合、該不該當所謂的民調？這個必須要就具體的案件，同時經過法定的程序來做認定。我在這個地方除了要對於執法機關所謂的民調來做說明之外，同時我還是要很誠懇的呼籲大家要共同遵守法律的規定，執法機關的態度一定是非常嚴格的來執行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容許有僥倖的情形存在。"],["賴委員品妤：但因為過去我們的宣導主要都是針對市話、手機民調等等，而我剛剛講的問題是，現在的民調、大家使用的方法已經都不太一樣了，其實你們針對這個部分，目前我看到也沒有加強宣導，如果今天真的我們執法的內容是有涵蓋到這個部分的話，其實你要在事前先講清楚，不然到時候民眾不小心誤觸法網，其實也會很麻煩。所以我認為中選會有這個義務要出來把這件事情說清楚，而且是在選舉前就要把這件事情做宣導、去出面說明清楚，否則民眾也會無所適從。"],["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還是要呼籲大家遵守法律，不要心存僥倖。"],["賴委員品妤：所以是不是兩週內能夠把相關的報告提供給我？"],["李主任委員進勇：報告可以提供，沒問題。"],["賴委員品妤：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主席：謝謝賴品妤委員。","接下來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段落：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58"],["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時58分）謝謝主席，有請李主委。"],["主席：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好。昨天被提名人來到這裡備詢，我問了四個議題，這四個議題都是我長期關心的議題，到目前為止因為都還沒有解答，所以我想今天再來請教主委一次，我也是希望兩個禮拜之內可以將我關心的這四個議題，因為是最後一個會期，我希望可以完整的回復給我，我也會努力當選，未來還要繼續問，這樣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好。"],["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第一個部分，7月28日的時候，憲法法庭對於幽靈人口是否合憲做出了它是合憲的、是肯定的解釋，當然我們也予以肯定，因為當年增修這個條文的時候，其實是因為有當時這樣的一個案例，我們也不希望幽靈人口去影響我們選舉的結果、公平性，這個我們都肯定。但是我也提過，多少年來因為這一條，我們原鄉，尤其是這一些小部落，經常因為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而有人被判當選無效，或者是被判刑罰5年以下的刑責，這個對我們來講傷害很嚴重，我不曉得主委您知不知道有這樣的情事？"],["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聽說過。"],["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很容易落入政治工具的迫害嘛！就是一旦選舉完，小小的部落，他就會去勾稽這個人平常沒有住在部落，突然遷戶口回來投票，剛好符合要件一、虛偽遷徙，二、意圖使某人當選，三、進行投票行為，就構成啦！就可以檢舉啦！上訴啊，對不對？我現在要講的是，沒有關係，憲法法庭作出這樣的判決，但是並沒有去解決真正重要的，也就是刑法、選罷法及戶籍制度當中戶籍與居住不合一的現象。我們到底要怎麼去判定？什麼是住所、什麼是居所、什麼是戶籍？對原住民來講，我們因為就學、就業，截至今年8月的最新資料，已經有49%的人口是移居都會地區，但是我們經常要往返原鄉，經常需要去做遷徙戶口，我們這樣的現象就會落入很多、很多的困境，其一就是我講的這個，經常因為幽靈人口而依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被起訴。","另外一個問題，我們就是想要問，到底要怎麼解決？既然憲法法庭判決它是合憲的，那我們到底要怎麼解決這個不合理的現象？我希望主委有一個想法，但是我認為是大家講的不在籍投票，這個不在籍就是第二個，我常常在關心、在質詢的，因為這個不在籍投票除了可以解決剛才幽靈人口的問題，不要老是要原住民把戶口遷來遷去嘛！我們遷回去，雖然那個不是我們的家，但大哥的家、媽媽的家、爸爸的家就是我們大家的家啊！我們原住民都是這樣啊！怎麼可能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戶口、都有一個家，所以解決了幽靈人口的問題。","第二個，我們都會地區的族人散居在都會地區，您也知道，我也拿出過數據，以上次2020總統立委選舉為例，全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各自都有一千六百多個投開票所是一人投票所，然後沒有去投票的各自都有九百多個，就是乾脆不去投票，影響到他的秘密投票權，但是每一次問，都說我們可以合併怎麼樣，合併還是沒有用啊！這個問題還是沒有被解決啊！一直存在啊！所以這個問題到底要不要解決？這是憲法保障的耶！是因為沒有人去打釋憲案耶！","第三個是我們要花的投票成本，一個在臺北的蘭嶼族人，他要花多少的投票成本？回家就投那麼一張票！有多少的原住民，為什麼我們的投票率那麼低？所以我們一直講，學者也講，原住民的不在籍投票可以先行，但是講了二十多年，也是一樣啊！沒有人做到啊！主委，您是政務官，您做過縣市首長，也做過內政部的政務官，我相信你是可以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我們的事務官都很優秀，但是我們的政務官要勇於做決策、政策的方向，所以我很希望主委您能夠找到一個出路。","第四個就是影響到我們的原住民參政權，像今年很多人希望Kolas可以去選花蓮的區域立委，但是他說他必須要放棄原住民籍的身分才可以。我看到我自己的屏東市有一個很優秀的原住民，二十幾歲，他從小在屏東市出生、長大，在那個地方有很多的朋友，他想要選屏東市的議員，最終放棄原住民籍的身分，他第一高票選上了，可是他沒有辦法去登記那一些祖先給他的原保地，他需要做這麼大的犧牲。但是我們遍尋不著啊！我們的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十六條只有規定選舉權人要具有原住民身分，我們的地方制度法甚至有規定平原1,500人以上，都會地區可以選出一個平地原住民喔！可是我們來看彰化，我們的地制法，它沒有山地原住民，因為它沒有山地鄉，它只有平地議員，沒有山地議員，可是那3,207位的山地原住民，誰規定他的？竟然可以規定他投給平地人的議員，你看各種，我們都找不到規定，但是你們也是可以規定他這樣、他那樣啊！這就很奇怪啦！","所以我想要拜託主委，沒有法律明文限制原住民不得參選區域的民意代表，更沒有規定找得到要放棄原住民身分，可是內政部的函文竟然可以寫「如原住民得登記為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恐衝擊非原住民之參選權益，是否與憲法保障意旨相符，並涉及選民登記制、選舉區調整、原住民之參選意願，以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制並同處理等諸多問題，宜俟社會各界有共識後再予以採行。」這個有共識我不知道在內政部、中選會聽了多少次，每一次提到原住民的參政權，都是共識、共識、共識，我也不知道這個共識比法律規定還要來得重要。所以昨天我有跟中選會的主秘說，既然你口頭也認同很多的現象不合理，那就應該主動修法，我覺得今天平地人不能夠選原住民立委，這是因為我們被保障，但是我們不能夠去選一般區域的，那個叫做種族隔離。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我相信主委您也看不下去，我不是為了我，而是我們現在很多的年輕人是出生在都會地區、成長在都會地區，我們原住民的參政權不能夠用種族隔離政策，他可以決定他要做哪一樣的選舉權，我相信主委一定明白。","最後，就是關於很不公平的原住民的選區，其實2005年憲法增修條文有規定單一選區，但是原住民的部分沒有去寫，我們原本可以在選罷法去做解決，但是選罷法卻輕輕鬆鬆的一寫「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選出者，以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為選舉區」完蛋了！那麼大，跟總統一樣大的選區，我們最沒有經濟實力的原住民，卻要耗費最多的時間、物力、金錢去打一場選戰，這個對我們的青年參政非常不利！一個沒有組織的年輕人，他如何參選山地、平地原住民的立委？這個是一個很不好的現象。還有很多，包括單一選區的，死亡或當選無效，缺額就補選，單一選區就選啦！當選無效就選啦！原住民3個，還得當選無效、死亡兩個，才能重選，就職後出缺一樣，這個也對原住民的參政權非常地不利，這個都是非常不公平的現象，這個不是遞補或補選的問題，而是原住民立委選區的劃定問題，才能夠重新去解決。所以學者專家十幾、二十年來都已經做了很多、很多選區劃分的可行性，但是每次都告訴我們要等共識、共識，我不知道我們這幾個立法委員的共識有那麼重要嗎？是老百姓、我們原住民未來的前途重要，還是我們這幾個原住民立委的共識重要？我希望我們的政府，作為一個政務官、作為我們的政府、作為我們的事務官，對於不合理的制度，我們就要勇於任事，我們就要主動地來提案修法，來解決這個不公平的現象。主委，在您的任期內，我真的希望給未來的原住民青年一個貢獻、一個方向，主委，請您簡單回復。"],["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的指教，關於委員所關心的這些問題，社會上也有很多的討論，我相信相關的權責機關，尤其是內政部，他們也對這些問題都有做進一步的研究；在我們選務機關的立場，我們會根據我們辦理選務的經驗，提供給主管的內政部，作為他們修法的參考。"],["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那我希望二週之內可以拿到這個回覆，來作為我未來問政或要求的依據，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好的，謝謝。"],["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接下來有請陳玉珍委員。"],["段落：質詢：陳委員玉珍：11:10"],["陳委員玉珍：（11時10分）請主委。"],["主席：有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陳委員玉珍：主委好。這個很多人都問了，我昨天也問了一回，您是主委，今天想跟您再次就教，2017年公投法修正通過，應該上路的電子連署系統到今天還沒有上路。我們看到今年4月19號媒體的報導，你有說資安複測後6個月內會上線，那一天的報導是2023年4月19日，6個月算一算，今天是10月12日，應該是一個禮拜內就到了，所以我們已經延宕6年的這個電子連署是不是10月19日可以上線？"],["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所說的那次答詢的內容，我現在印象不是很深刻……"],["陳委員玉珍：媒體有幫你報導，有紀錄在這裡……"],["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是說……"],["陳委員玉珍：你看一下，2023年4月19日。"],["李主任委員進勇：資安，到目前為止複查的結果……"],["陳委員玉珍：有啊！中選會已經在上個月，就是3月份的時候，這4月的報導嘛！3月份就完成數位部資安署要求的42項改善措施。"],["李主任委員進勇：那個42項改善……"],["陳委員玉珍：你們已經完成了啊！"],["李主任委員進勇：後來……"],["陳委員玉珍：你請資安署複測啊！"],["李主任委員進勇：資安署幫我們做複測的時候，有發現兩個弱點，這個弱點還是必須要再予以改正。"],["陳委員玉珍：當初你為什麼會公開說複測後6個月內上線？已經複測了啊！"],["李主任委員進勇：要複測沒有問題，如果複測還有一些問題的話，還是必須要進行改正。"],["陳委員玉珍：所以一直會有問題嗎？如果照這樣子，到底是我們中選會的能力太差還是什麼？就是你們的效率很差啊！還是說我們數位部實在是沒有幫助你們？"],["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的資訊人力的確是不足。"],["陳委員玉珍：不足的話，政府應該是可以做橫向聯繫啊！"],["李主任委員進勇：有、有、有。"],["陳委員玉珍：應該請數發部來給你們協助啊！"],["李主任委員進勇：包括過去行政院資安處……"],["陳委員玉珍：這個事情已經拖6年了啊！"],["李主任委員進勇：包括現在數發部資安署，都有給我們很多的指教，最後……"],["陳委員玉珍：不是，重點不在指教，重點是什麼時候會完成嘛！電子連署也不是多麼困難的事情。"],["李主任委員進勇：今年7月資安署告訴我們兩項資安的弱點已經改善完成了。"],["陳委員玉珍：是，然後呢？改善完成，那可以上線了啊！"],["李主任委員進勇：行政院稽核團隊給我們的建議，22項改善的項目，我們也會在明年1月之前把它完成。"],["陳委員玉珍：所以你又再拖到明年1月嘛！你有跟我們預算中心說明，113年1月完成該22項待改善事項以後，在2月就會上線嘛！"],["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在……"],["陳委員玉珍：這是你現在最新的說法嘛！原本你說6個月，現在已經變成1年了。"],["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在7月接到資安署給我們答復，這個兩項資安的弱點已經改善完成之後，我們就積極地籌備上線的前置作業。"],["陳委員玉珍：非常積極啊！拖了6年，到明年就7年了！"],["李主任委員進勇：現在……"],["陳委員玉珍：如果不積極不知道會怎麼樣？"],["李主任委員進勇：第一次做上線的這個籌備工作。"],["陳委員玉珍：主委，這個電子連署已經延宕6年，這件事情已經6年，6年都還沒有辦法建置完成，您這種行政效率對政府公帑的浪費，誰要來負責？你再拖這1年就第7年了！"],["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陳委員玉珍：本來6年嘛！你這樣再拖個半年、再拖個半年，就7年了，中華民國我們臺灣寶島啊！我們是一個數位發展科技國家耶！怎麼會一個東西要拖到7年呢？講出去……"],["李主任委員進勇：資安的威脅……"],["陳委員玉珍：資安當然很重要啊！但是也不可能拖7年！你看如果我們國內任何一家公司因為資訊安全，某一個系統不能上線，整個時代的進步、產業的發展都不知道走到哪裡了！一個政府的機關，一個部會耶！拖到這麼久，誰要負責啊？"],["李主任委員進勇：我瞭解委員……"],["陳委員玉珍：你不能一直推給資訊安全啊！表示你們沒有能力嘛！那你找有能力的嘛！"],["李主任委員進勇：幾年來，包括資安處……"],["陳委員玉珍：還是你是政治上的考量？"],["李主任委員進勇：包括資安署，前後給我們7次的改正意見……"],["陳委員玉珍：怎麼會拖這麼久呢？沒關係，你拖嘛！反正誰負責？總是要有一個人負責，表示這一定不是責任政治，如果有人負責的話、有人會因為這樣拖而下臺的話，我相信就不敢拖！反正拖了沒差嘛！就繼續拖、繼續拖，明年我們再問你的時候，我預計還要再拖1年啦！反正你們大概是不想做，如果不想做就說政策上不想做就好！"],["李主任委員進勇：目前進行的狀況，除了我們在做上線之前的最後整備工作之外……"],["陳委員玉珍：你這個理由沒有人聽得下去啦！我想請教你們預算的部分，反正這個6年、1年，政府很努力地做，中選會非常努力的情況，一個東西拖7年。我想請問預算的部分，這個委辦費，109年舉行總統大選設了1萬7,232個投開票所嘛！你們說這一屆會增加六百多個，那請問你們的物品費和委辦費增加2到3倍，是增加在哪裡呢？這個預算的部分，你看今年的預算跟那一年的相比。"],["李主任委員進勇：請業務單位來做報告。"],["陳委員玉珍：好。"],["蔡處長金誥：報告委員，這一次……"],["陳委員玉珍：你看，增加六百多個投開票所而已嘛！那上次是一萬七千多個……"],["蔡處長金誥：有關這個業務費的增加，因為投票所增加……"],["陳委員玉珍：是增加六百多個，並不是增加兩、三萬個啊！"],["蔡處長金誥：對，投票所增加，因為每個投票所就要給它一個費用，另外……"],["陳委員玉珍：那怎麼會增加到2倍、3倍呢？"],["蔡處長金誥：投票所增加，另外就是工作人員也會增加。"],["陳委員玉珍：是、是、是。"],["蔡處長金誥：那工作人員增加……"],["陳委員玉珍：理解，你的意思是以前編太少嗎？"],["蔡處長金誥：這次工作人員的工作費也有調漲，因為……"],["陳委員玉珍：你可以告訴我，你解釋，你看，第15屆總統副總統的這個預算跟第16屆，為什麼……"],["蔡處長金誥：另外，委辦費……"],["陳委員玉珍：人次增加，我們有看到，這裡有，沒問題嘛！那這些物品、委辦增加這麼多的原因是什麼？"],["蔡處長金誥：委辦費的部分是因為辦理選舉的期間是5個月，112年的時候因為預算經費額度的關係只有2.5個月，所以113年……"],["陳委員玉珍：什麼意思？112年就是今年嘛！"],["蔡處長金誥：對，就是今年。"],["陳委員玉珍：上次是比較短還是怎樣？你在說什麼？"],["蔡處長金誥：就是行政院有一個……"],["陳委員玉珍：不是，你告訴我，上次的費用跟這次的費用差3倍的原因是在哪裡？"],["蔡處長金誥：委辦費的部分是要加起來算，不是說……"],["陳委員玉珍：沒有，你就告訴我委辦費跟那個這兩筆為什麼增加3倍？"],["蔡處長金誥：就是說……"],["陳委員玉珍：這次的總統大選跟上一次第15任的總統大選有什麼不一樣呢？"],["蔡處長金誥：就是說……"],["陳委員玉珍：沒有不一樣嘛！那費用為什麼增加這麼多？也沒有增加這麼多投開票所啊！"],["蔡處長金誥：委辦費的部分是112年加上113年，那112年是編了……"],["陳委員玉珍：所以上一屆沒有109加108，這一屆有，可是投票日期差不多啊！"],["蔡處長金誥：有……"],["陳委員玉珍：上次是1月11日嘛！這次是1月13日啊！也都是有跨年啊！理論上不會差這麼多，你這個沒有辦法解釋喔！沒有解釋啊！你也不知道，都不知道，是不是？好啦！沒關係，反正我們等一下要審預算。"],["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可以說明……"],["陳委員玉珍：沒關係，你沒有辦法解釋嘛！我要問下一題了，我時間到了。我不知道為什麼增加這麼多，你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多了這麼多預算，是你們寬列或是什麼原因？看不出來啊！這個都是總統大選，上次選舉跟這次都是1月份，上次跨年，這次也跨年啊！跨一個新曆年嘛！時間到了，是嗎？我還有下一個問題，好，沒關係，下次再問你。那這個多的預算我們幫你們刪除就好了，謝謝。"],["主席：謝謝陳玉珍委員。","有請林文瑞委員。"],["段落：質詢：林委員文瑞：11:19"],["林委員文瑞：（11時19分）謝謝主席，請李主委。"],["主席：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林委員文瑞：主委好。主委，大家都知道民主這項政治體制最重要的展現是來自於一人一票、票票等值，這種原則之下，是屬於非常普遍的投票權，也是我們民主國家社會所必須具備的重要條件。在亞洲區，中華民國作為亞洲民主先進領先國，我們每兩年都有一次全國性的選舉，依據憲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這是保障我們的基本人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也都明確規定，所有公民都有權利跟機會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享有投票權，不可受到一些比較無理的限制。我在此有幾件投票權權益的相關事項要請教主委，像去年11月26日的選舉，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有很多規定，我就不再贅述。同樣地，去年11月18日，指揮中心要求快篩陽性未經醫師判定之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者，勿外出投票，卻無須面對政府的制裁。這種區別對待確診公民，與僅以快篩陽性來決定公民不可以外出投票的手段，是否可以防止COVID-19傳染病擴散，以維護國民健康的公益目的，都受到外界的批評。今年7月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相信中選會應該看過，內容提到相關決策跟操作方式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依法裁罰之說明有誤且溝通不足，所以有剝奪人民的投票權。針對監察院這一份報告，主委有什麼說明？"],["李主任委員進勇：當然監察院的報告提出這樣的看法，我們表示尊重。選務機關所採取的選務防疫作法，不但有法律上的根據，在選舉實務上、防疫實務上，也是不得不採取的一些作法。為什麼這麼說？第一點我們必須瞭解，選務的防疫措施完全是根據當時所謂的中央指揮中心，都是根據國家的防疫政策、防疫指引來訂定選務的防疫計畫。防疫的部分，規定什麼樣的人可以出門、什麼樣的人要自主健康管理、什麼樣的人必須居家隔離、必須居家檢疫，這個都有明文規範。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的人就是不能離開隔離或檢疫的地方，既然不能離開，要怎麼讓他們可以投票？這在法律上沒有根據。可能有人會認為選務機關是不是有辦法與防疫機關配合，在不違背居隔、居檢的情況之下，讓他還可以行使投票權？這個我們也相當能夠理解、體認。但是要能有這種作法就必須修改法律，修改法律就是要有特設的投開票所，因為這些人不能跟一般人混在一起，混在一起的話，雖然保障了確診者的投票權，但是危害到一般民眾的健康權，所以兩者之間有平衡的問題。如果選罷法沒有修改，規範不在籍投票、所謂的特設投開票所，這個問題照目前的法制沒有辦法處理。"],["林委員文瑞：好，再來，你提到不在籍投票，95（2006）年修法之後，受刑人沒有被選舉權，但是他們有投票權，如果日後不在籍投票通過之後，這五萬多不管是什麼罪名的受刑人，是否也有機會可以在監所投票？"],["李主任委員進勇：選舉的不在籍投票如果通過，也要看通過的辦法如何，因為不在籍投票有很多很多可能的選擇，包括通訊投票也是一種不在籍投票。"],["林委員文瑞：是，當然。"],["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不在籍投票要讓他不離開監所，在裡面就有辦法投票，這個必須要有特設的投開票所。"],["林委員文瑞：當然。"],["李主任委員進勇：就是只有這個投開票所設在警戒區裡面，因為有戒護的必要。"],["林委員文瑞：對，當然。"],["李主任委員進勇：在戒護區裡面設投開票所，但是只有設籍在這裡面的人可以來投，外面的人不能進去。"],["林委員文瑞：當然。"],["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沒有特設投開票所的話，裡面不是不能設，他們若配合就可以設，但是不能禁止外面的人進去投，所以這個就必須有法制的配合。要讓他們在裡面投，有可能，修改選罷法規定不在籍投票，裡面有特設的投開票所，那是可能的。"],["林委員文瑞：對，因為我們也不能剝奪他們的投票權。"],["李主任委員進勇：對。"],["林委員文瑞：因為這牽涉到戒護的問題，不管是什麼形式的不在籍投票通過，也可以研議在監所特設投開票所，讓他們行使投票權。"],["李主任委員進勇：這還必須考慮到監獄行刑法以及監所的戒護實務作為，各方面都要配合，當然我們選務會盡量跟大家配合。選務機關跟矯正機關在技術上的合作是可以克服的，現在就是必須要有法源，法律有規定，我們才有可能研究要怎麼合作。"],["林委員文瑞：好，謝謝。"],["主席：謝謝林文瑞委員。","林德福、林德福，林德福委員不在。","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賴惠員、賴惠員，賴惠員委員不在。","林靜儀、林靜儀，林靜儀委員不在。","現在我們邀請廖婉汝委員。"],["段落：質詢：廖委員婉汝：11:28"],["廖委員婉汝：（11時28分）謝謝主席。我請一下李主任委員。"],["主席：請李主委。"],["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廖委員婉汝：主委，我想請教一下。今天為了明年1月13號的總統、立委選舉，中選會做了很多內容上的報告，我希望有一些前車之鑑，因為九合一選舉當中有一些亂象，尤其是屏東縣的亂象，現在很多縣長，包括落選的縣長也好，像蘇清泉前委員都還在求助司法當中，還沒有確定判決。我覺得中間有很多釐清了，因為上個會期我們跟中選會討論過這個議題了。我想請問一下，今天的內容當中，所有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的講習這一塊，主要講習的內容有沒有強調開票的順序，還是客隨主便？"],["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真的是臺灣話叫做「有嘴說到無涎」，一再地強調。"],["廖委員婉汝：沒有啦！你要跟他們說，也要教。"],["李主任委員進勇：有，包括……"],["廖委員婉汝：因為主任管理員很重要啊！"],["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次我們的講習包括……"],["廖委員婉汝：我問一下主委，現在開票順序到底是怎麼樣？"],["李主任委員進勇：開票就是我們所謂的「檢、唱、記、整」。"],["廖委員婉汝：「檢、唱、記、整」，所以要依這個原則，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對，有四段，第一段就是「檢」，從票匭裡面把票拿出來，「唱」就是交給唱票員……"],["廖委員婉汝：拿出來、唱票、整理……"],["李主任委員進勇：要揭示。"],["廖委員婉汝：記票完再整理嘛！"],["李主任委員進勇：唱票「某某人一票」，然後記票，在計票紙上，正字型的劃一筆，然後再交給整票……"],["廖委員婉汝：對啦！"],["李主任委員進勇：就是四個階段。"],["廖委員婉汝：現在常常地方的主任管理員為加速，因為九合一選舉，像去年來講我們屏東就有六張選票，六都才四張選票而已，我們有六張選票，還有原住民的選票也麻煩，對不對？會加進來，原住民有時候跟鄉鎮分開，鄉鎮長能不能投一大堆的，這次也是一樣，各縣市、各鄉鎮都有平地原住民還有山地原住民的選票，所以為了開票迅速，常常主任管理員的作法要有統一的規定，那你剛剛講的非常正確，檢唱記整，可是我們地方常常是檢整唱記，對不對？"],["李主任委員進勇：有可能。"],["廖委員婉汝：因為大家都要加速嘛，縣長也要看選票，議員也要看選票，鄉鎮市長也要看選票，大家都在催，分開幾組各自處理嘛！所以現在是總統跟立委選舉，立委還有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像我們屏東縣就有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等等，這些都會影響它的速度啦。所以我是覺得不管怎麼樣，能不能堅持這個原則，要求主任管理員檢唱記整？"],["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不但是要求主任管理員必須要監督執行，對於選務工作人員也是一再的要求，在我們的規範裡面、作業流程裡面。"],["廖委員婉汝：那現在如果沒按照這個順序的話，算不算數？如果有檢舉出來的話。"],["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要嚴懲。"],["廖委員婉汝：我們要開監票人員會議，或者討論會、講習會的時候，都會要求過程中主任管理員如果沒有按照檢唱記整的話，我們要提出異議，可以嗎？"],["李主任委員進勇：當然，當場就可以提出異議。"],["廖委員婉汝：都一定要檢唱記整，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對。"],["廖委員婉汝：不過全國要統一啊！中選會，你要全國統一，尤其這次是大選舉，總統選舉跟立委選舉，全國要有一致性的規定，為什麼？"],["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一再的要求、一再的強調。"],["廖委員婉汝：我提醒主委，因為上次的九合一選舉當中，很多民眾打電話給我反映，我問各縣市的民政處或民政課，他們都說這次的選務工作就回歸到鄉鎮民政單位自己處理，所以主導整個選務工作的鄉裡面的民政課，課長不見得是老經驗的，即使是老經驗，他用舊的方式來做啊，那新的方式沒有做一個統一，就像剛剛你講的檢唱記整的話，他們就是過去怎麼做就怎麼做啊，對不對？現在回到我問鄉鎮市公所，縣選委說現在所有選務工作回歸到鄉鎮市公所的選務工作，所以他們怎麼記唱他們自己決定，包括我們那時候發六張票，包括公投票，結果鄉長、鎮長有兩張，縣長沒有票，因為他們的作法不一樣，不是每一個領，有的是五、六張放在一起，一個人六張，有的是兩張縣長的，但沒有鄉長的，所以這就有一些誤差。在這些程序上的認定，我希望中選會責成縣選委會、鄉鎮選委會有一致性的作法，可以嗎？"],["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回屏東出事後……"],["廖委員婉汝：你要檢討，不能說瑕疵就能交代啊！"],["李主任委員進勇：全國的選務人員都有警覺，我們也一再的要求、強調。"],["廖委員婉汝：但是你們一定要強調，今天在座的委員都是選出來的，都參選過。"],["李主任委員進勇：都是公開的過程。"],["廖委員婉汝：其實我們都知道候選人的心情跟選務工作人員的心情，他們也要趕快開票讓大家知道啊！都會有壓力，所以作法上難免會有一些問題，這些我們過來人都知道，因為大家都會看開票嘛。"],["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要求還是要有嚴格的SOP。"],["廖委員婉汝：所以九合一選舉，現在把它分成大選舉兩年選一次、小選舉兩年選一次，說真的有時候也滿困擾的，因為都會區就只有議員、市長、里長而已，但是我們五合一選舉，有鄉鎮反而是五合一選舉，加上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要分開選票的，因為鄉長能蓋、議員不能蓋等等很複雜，這些來講，我是覺得要有一致性，但是開票的壓力都很大，因為所有候選人都在等開票，你開得慢，當然就罵選務人員，他們也很辛苦，我都知道，但是我是覺得不管怎麼樣回歸到選務工作一致化，好不好？"],["李主任委員進勇：是，謝謝。"],["廖委員婉汝：如果有不同的作法就基本的檢唱記整的話，有不同的話，不依標準的話，就可以檢舉吧？"],["李主任委員進勇：是，可以。"],["廖委員婉汝：好，謝謝。"],["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主席：謝謝廖婉汝委員。","劉建國、劉建國、劉建國委員不在，李貴敏、李貴敏、李貴敏委員不在，陳雪生、陳雪生、陳雪生委員不在，張育美、張育美、張育美委員不在，張其祿、張其祿、張其祿委員不在，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高金素梅、高金素梅、高金素梅委員不在。","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現在休息5分鐘，接下來再來審查預算。","休息（11時35分）","繼續開會（11時40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一、預算數：","二、委員提案："],["主席：在進行協商以前，本席作以下三點宣告：第一點，有關各位委員之提案，為使討論聚焦，依預算科目編排，我們援例以處理到目項之科目為原則；第二點，提案委員如有提出凍結相關預算者，除有委員特別聲明異議外，解凍條件援例均改為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三點，處理預算提案時，如提案委員不在場，依召委會議共識，該提案不再處理。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異議？（無）沒有異議，就照以上宣告通過。","我們現在進行協商。","歲入的部分沒有委員提案。","再來我們看歲出的部分。歲出的部分游毓蘭委員有提出兩項，可是他今天不在，我們按照剛剛的宣告，就是不在場的委員提案，我們就不處理了。歲出的部分，提案委員不在。","接下來是第1目「一般行政」。我們現在從第3案開始，第3案到第6案都是游委員、游召委的提案，第7案是張宏陸委員的提案，在場嗎？都不在！不在的話，那就不處理了。","第2目「選舉業務」。「選舉業務」從第8案到第36案。針對「選舉業務」，有委員要說明嗎？陳玉珍委員，你要不要拿麥克風說明？"],["陳委員玉珍：剛剛中選會有跟我說明的是第9個案子，所以第9案就沒有問題了，他有說明了，他說是因為跨年度的關係。第8個案子沒有說，可以說一下嗎？就是增加這麼多，也是一樣的原因嗎？為什麼增加那麼多？"],["莊委員瑞雄：因為這麼多的委員對這些有一點不一樣的看法，統一說明一下，好不好？"],["王委員美惠：主委、主席，在這裡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因為我覺得大家都要你們再做好一點，但是我想表達的是我覺得有一點不用心，大家有意見的時候，問題提出好幾天了，你們要去找出來，看看要怎麼解釋，但是現在要主委說明、主委說明，每個單位的責任歸屬不同，對不對？你們卻只要主委說明。像本席說的，以我的提案來說，我剛才質詢的時候也有說過，就是公職人員候選人的申報資料要掃描，明年要大選，是不是能夠改善？再來，公投的電子連署也糾正7遍了，是不是要趕快上線，一定要趕在114年？主委，我看這些預算的時候，我希望你們能夠更好，我也要有意見告訴你們，一分一角都是百姓的錢。以上。"],["李主任委員進勇：非常感謝委員的指教，尤其各位委員對我們的關心。有關於選舉業務的經費部分，當然今年相較之前有一點差異、增加的部分，很重要的重點，一個是我們的投開票所數目增加了；第二個，我們的選務工作人員也增加，同時選務工作人員的工作費，感謝大家的支持，也有做調整。大概最主要的是這些部分，每一分錢我們都是運用在所有的選務上面，將來都可以做查考。各位委員對我們的業務有很多指教，有些我們實在做得比較不足的地方，我們都會深切來檢討。在預算的部分，因為這都是用在明年正月13日的選舉，時間快到了，只剩下3個月的時間，各項選務籌備的工作現在差不多進入高峰期，相關的費用也都陸續地在支付了，所以有關於選舉業務經費的部分，拜託各位委員能夠支持我們，謝謝。"],["陳委員玉珍：主席，第9案我提的這個案子，因為剛剛跟我說明的原因是跨年度的關係，所以這個案子我可以同意等於是不用做了。但是第8案沒有說明，第8案就是它的增加幅度，酬金增加了八千多萬，增加幅度八成耶！增加幅度這麼大，也沒有說明。剛剛物品費、委辦費有跟我說了，所以我說因為跨兩個年度，這個我可以理解，所以這個案子我可以撤掉或是什麼，就是第9案不用。"],["主席：第9案你要撤案了？"],["陳委員玉珍：第9案就不用，剛剛已經說明清楚了。"],["主席：陳玉珍委員撤案了？"],["陳委員玉珍：對，但是第8案沒有說明啊！"],["謝主任秘書美玲：第8案也跟委員報告一下……"],["陳委員玉珍：對，為什麼增加八成的預算？"],["謝主任秘書美玲：這個項目我們增加的幅度主要還是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工作費……"],["陳委員玉珍：你們有增加八成的工資給他們嗎？如果有，我沒有意見。"],["謝主任秘書美玲：第一個是我們投票所數增加，工作人員……"],["陳委員玉珍：只有多六百個而已，一萬多再加六百大概只有5%吧。"],["林主任美婉：工作人員的工作費都增加……"],["陳委員玉珍：對，但是增加幅度80%耶，有增加到80%嗎？"],["謝主任秘書美玲：因為我們工作費……"],["陳委員玉珍：我們分兩件事情講，第一個是增加投開票所，增加了大概5%的投開票所，原來一萬二，現在只有增加六百，是不是5%？對吧？只有增加5%的投開票所。所以你們的預算如果照原來的薪水發，應該只增加5%，這個就合理，但是你們預算不是只有增加5%，而是增加了80%，我要知道扣掉那個5%以後，剩下的75%是你給工作人員加薪，就像王美惠委員一直關心這個錢要多一點，你有給他們增加這麼多嗎？如果有，我們通過嘛！原來多少？現在多少？"],["謝主任秘書美玲：跟委員報告，每一個工作人員的費用大概是增加200到400塊不等……"],["陳委員玉珍：什麼東西200到400？是算小時，是嗎？"],["謝主任秘書美玲：沒有，就是他當天的工作費。"],["陳委員玉珍：一天本來多少？"],["謝主任秘書美玲：比如主任管理員本來是3,400，變成3,700。"],["陳委員玉珍：3,400變3,700，就是增加一成嘛？"],["謝主任秘書美玲：對，可是我們所有的工作人員有超過25萬……"],["陳委員玉珍：全部都增加，好不好？那也全部增加一成，我支持全部增加一成，剛剛你說增加5%，就算全部增加15%好了，全部增加20%也沒關係，那為什麼你預算增加幅度多了80%？"],["謝主任秘書美玲：因為相較108年、109年，兩個年度預算的編列方式跟這一次比較不同……"],["陳委員玉珍：所以你說這個費用跟剛剛那筆委辦費是一樣的，你說這個也是因為112年你們沒什麼編，我說明清楚一下，因為很多委員可能沒有瞭解。上一屆是108年跟109年，108年那時候的錢比較多，比如說總共要5個月，108年編2個月，109年編3個月，或是108年編3個月，109年編2個月，這次112年可能只有1個月，這邊編4個月，所以變這麼多，這個也是一樣的情形喔？那為什麼會有這種事情呢？為什麼會有這種編列預算的方法呢？"],["林主任美婉：因為主計總處有一個額度限制，它是說如果112年編得比較多，113年度額度就會縮小，但是……"],["陳委員玉珍：如果112年比較少，113年就比較多喔？"],["林主任美婉：對，因為它……"],["陳委員玉珍：為什麼會有這種事情呢？那就讓你們自己隨便這兩個年度跨用就對了，是不是？"],["林主任美婉：不是，它還是一樣以兩個年度合計數……"],["陳委員玉珍：我知道，那為什麼要年度預算呢？那就兩年度預算就好了。我聽得懂你的解釋。"],["謝主任秘書美玲：也是因為我們的選舉剛好跨這兩個年度，是比較特別的情形。"],["陳委員玉珍：所以這樣編列，是不是？"],["林主任美婉：方便總處也要看看整個政府預算的額度，然後可以提供給我們……"],["陳委員玉珍：所以可以伸縮就對了？"],["林主任美婉：對，有點彈性。"],["陳委員玉珍：等於今年多、明年少。像108年跟109年是108年多、109年少，現在就是112年少、113年多。"],["林主任美婉：對，就是會這樣子來做。"],["陳委員玉珍：所以主計總處在做什麼？為什麼都讓他們這樣隨便算？不是每一年都應該固定多少就是多少嗎？這才是預算的目的。那幹嘛編年度預算？編雙年度預算就好了。"],["林主任美婉：那是選舉的經費比較特殊，只有我們會這樣。"],["主席：主計總處有來嗎？說明一下。"],["陳委員玉珍：他們說的是正確的嗎？是真實的嗎？108年和109年，108年比較多，109年比較少，112年和113年，就是112年比較少，113年比較多，所以現在看起來有80%的增幅，即兩、三倍的增幅，就是跨年度的關係？"],["廖專門委員玉琳：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預算的編列是採額度制，所以基本上……"],["陳委員玉珍：年度額度制還是雙年度額度制？"],["廖專門委員玉琳：年度。"],["陳委員玉珍：年度。"],["廖專門委員玉琳：每一個年度我們都會核給部會一個歲出的額度，然後由部會在這個額度裡面去看他們下一個年度的優先順序和現金需求……"],["陳委員玉珍：為什麼108年那時候有編比較多，109年就編比較少？也是因為選舉？為什麼今年112年不編多？比照往例這種編法，你沒有注意到他們這樣編列預算畸形的情形嗎？"],["廖專門委員玉琳：其實部會……"],["陳委員玉珍：它是這樣，上一次是四年前，選舉四年一次是固定的，假如選舉需要5個月的經費，你剛剛跟我講108年是3個月，109年是兩個月，這一次是112年編1個月，113年編4個月，這樣就沒有年度預算的意義了。"],["莊委員瑞雄：主席，沒關係，好好再說明一下，好問題，再仔細說明一下。"],["林主任美婉：因為主計總處每年都會匡列一個額度，再加上物價有成長，所以……"],["陳委員玉珍：不要唬弄我，這跟物價一定沒有關係，增加80%，物價有漲80%嗎？"],["林主任美婉：沒有、沒有，我想剛剛……"],["陳委員玉珍：適度的增加我理解，比方5%、15%增加費用、增加人事，一點點我理解，但八成耶！我只是要理解你們編預算為什麼有時候是這一年很多、這一年很少？現在變成這一年很少、那一年很多？那就不是年度預算，是編雙年度預算。"],["莊委員瑞雄：主席，我建議先保留，先審後面的再回來。"],["陳委員玉珍：第8案，第9案我沒有問題，剛剛說明了。"],["主席：第8案我們保留。"],["陳委員玉珍：我只是要問第8案和第9案是一樣的原因嘛！只是我想瞭解為什麼是這樣。"],["林主任美婉：是，一個先編，一個後編，有時候會……"],["陳委員玉珍：可以隨便他們先編後編就對了。"],["林主任美婉：也不是隨便……"],["主席：先保留好不好？因為再討論……"],["陳委員玉珍：第10個提案也是我的。"],["主席：請吳欣盈委員。"],["吳委員欣盈：謝謝召委。不好意思，我在樓上主持另一個會議，所以我趕快偷溜下來，關於案號第34號和第27號，我先講第34案，就是中選會主委李進勇4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曾表示，針對不在籍投票及電子連署措施已經完成安全署的要求，訂42項改善措施，並將在6月完成內部的準備，但是目前未看到中選會的具體成果，僅僅只是電子連署都無法解決，更何況是之後的電子投票，這要怎樣保障國民的參政權利？主計總處統計過，將影響高達兩百萬人次無法參與投票，這是第34案。","再來是案號第27案，我國在公民投票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說明要求中選會建置有關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惟迄今尚未落實，也未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此外，副主委陳朝建在2021年曾說過不在籍投票的具體法源尚未完成立法，也無法實施。在過去兩年，中選會也未針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有關戶籍遷地限制的條文提出修法草案，愛沙尼亞不在籍投票的機器，都是臺灣製造的，投票的過程也是臺灣人寫的，為什麼臺灣自己卻無法實施不在籍投票？以上，謝謝。"],["主席：謝謝吳欣盈委員。"],["陳委員玉珍：這個講得很好，這就是跟我提的第10案電子連署一樣，剛剛吳欣盈委員問的問題，我已經問過了，4月份到現在半年。"],["主席：是。"],["陳委員玉珍：而且不只我，我看到整個預算裡頭，很多委員都有提出凍結，我看莊瑞雄委員也有提出凍結。"],["陳委員琬惠：我也有提。"],["主席：這樣子，這部分我們請行政單位簡單說明一下，好不好？"],["莊委員瑞雄：先讓你們說，說完再來處理。"],["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在這一次的報告裡面，大概這兩個問題都是大家所共同關心的，我再一次跟各位做報告，第一、這個案子從2018年底建置完成之後，經過五、六年的時間，的確是拖得很久，其最主要的考量有兩個因素：一個是資安的部分，一個是個人資料保護的部分，在這幾年裡面，中選會並不是沒有作為，而是在行政院的資安處及數發部的資安署幾次的檢核，對我們提出一些指教，我們根據這些指教，每一次做調整、每一次做修正，到目前為止，在今年7月最重要關於資安危險的部分，資安署已經跟我們講這部分修復完成了，最主要考量的部分已經完成修復的工作。至於行政院的稽核團隊今年7月所提出的22項改進的措施，我們也有信心在明年1月底以前能夠修復完畢，所以跟各位委員報告，拖延了很久，我們的確覺得不安，真的對各位委員也很難交代，但是到最近、最後這個階段，我們是第一次真的開始進行上線之前的各項籌備工作，這已經再做了，明年2月我們會提到我們的委員會議來決定上線的時間，這是第34案的說明。"],["陳委員玉珍：很多啦！電子連署今天凍結的很多。"],["李主任委員進勇：至於第27案不在籍投票的部分，在選舉的部分是屬於內政部管轄的業務，我們也會跟內政部做討論，我們也知道內政部在這部分不斷都有在檢討之中，至於公民投票的不在籍投票法已經送到立法院來，也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儘速讓它通過。"],["陳委員玉珍：中選會支持不在籍投票嗎？"],["主席：陳玉珍委員，我們先讓未發言的委員發言。請張宏陸委員。"],["張委員宏陸：我想要說的是，其實剛剛主委也有講，我們對於資訊的安全還有推動數位化，大家都很關心，我本來有凍結，但剛剛主委這樣講的話，表示你們也都有在做，所以我覺得等一下我們要處理的時候再來說。我會建議，陳委員講完之後，我們趕快把整目處理一下。"],["主席：請賴品妤委員。"],["賴委員品妤：一個小問題，但是可能主委要回答。我的第22案、第24案其實有一點關係，第22案就是剛才主委也有解釋電子連署的進程，我有一個問題是我想確認一件事情，就是我們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和罷免的電子連署系統會是一樣的嗎？因為我看到那個經費是匡在一起，但實際上這兩者有無異同？第二、因為你說大概明年1月會好，未來電子連署上線之後，是不是也會影響第24案後面講的查對費的部分，如果正式上線之後，我想瞭解到底查對費的費用是不是能夠藉由電子連署上線而有效降低，就不需要這麼多的人力去核對紙本名冊，是這樣子嗎？這部分我想要瞭解一下。至於預算到底要不要凍結或怎麼處理，等一下跟大家一起處理。"],["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賴委員，罷免的連署系統和公投的連署系統是兩個系統，我們是公投的連署系統會先上線，再視上線之後運作的情況徵詢各界的意見，看看罷免的連署系統何時適合上線。比較之下，對於人的部分比較敏感一點，更需要審慎一點。這是第一點答復。","第二點就是關於查對費用，將來會採行雙軌制。也就是如果實施公投連署電子連署的話，會採雙軌制，一部分可以用電子連署，一部分還是要有人工，因為連署必須用自然人憑證，而自然人憑證有些人沒有，所以是雙軌同時進行。但是因為有一部分連署已經進入電子連署，所以查對費用當然會相對地降低。以上說明。"],["主席：好。還有沒有委員要發言？請陳琬惠委員。"],["陳委員琬惠：主委，不好意思，我想再請教一下，因為我今天早上質詢時有問到這件事，我的案子是第21案，剛才你當然也有說明，因為我早上有特別問你，你說在前面的部分，數發部也給了非常多的指導。現在是數發部那個部分看起來都已經OK、通過了，資安會這邊則有22項稽核待改善，但你早上也說其實還是會以數發部那個部分為主。你現在預計的時間是到1月底，所以我想確定的就是如果大部分內容數發部都已經認為OK了，這個時程上有可能再提早嗎？因為現在是10月份嘛！我就是希望可以趕快讓它上線。"],["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已經律定在2月提委員會議。目前第一首要之務雖然是1月13日的選務，相當繁忙，但第二個就是上線之前的一些相關籌備工作，還是要按部就班地進行啦！所以包括系統維護的招標、包括全國性的測試、包括宣導、包括回饋意見的處理等等，都在進行之中，不是說我們現在辦選務，這部分工作就停頓了，沒有！1月底以前，包括22項待改進事項，我們都會處理完成，2月一定提委員會議。"],["主席：好。再來請黃世杰委員。"],["黃委員世杰：我想大家都把自己的提案說明一下。我一共有3個案子，一個就是關於剛才大家也說了很多的電子連署部分，我還是希望中選會依照你今天跟我們報告的期程如期如質完成，當然資安也要注意。","另外一個也是很多委員都有質詢到的財產申報洩密的問題，也就是未經去識別化個資被發布到網路上，當時都引起新聞上很大的爭議。當然因為陽光法案，我們來做財產申報是應該的，可是相對的，這些資訊、特別是關於未成年子女權益、個資的保障，中選會作為管理個資機關之一，還是應該把關資安這部分。甚至有時不一定是資安，可能搞不好內部是不是有洩密問題，這個也應該查察清楚，來做改善，也要跟我們提出報告。","另外還有一個就是關於原住民投票秘密的問題。事實上，這點有很多原民委員也都經常性地跟你們反映，但是這麼多年來，你們從來都沒有提出有效的解決方式，所以這個部分也希望你們具體地做研議之後，提出解決方案跟我們報告。以上。"],["主席：OK。張宏陸委員還要再補充是不是？"],["張委員宏陸：主席，大家都發言過了，剛剛選委會也都說明了，我們是不是……"],["主席：整目來處理。"],["張委員宏陸：整目來處理，就凍結500萬元，所有委員的案子併案處理。"],["陳委員玉珍：是電子連署部分嘛！"],["張委員宏陸：就是所有的啦！"],["主席：所有提案、整目啦！因為我們剛剛已經說明了……"],["張委員宏陸：所有案子一起處理，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始可動支啦！"],["主席：這樣好了，我先說明一下本席的部分。第11案跟第20案我已經改為主決議，其他則整目來處理。"],["陳委員玉珍：電子連署部分是不是這樣，我們凍結？因為大家都有提凍結案嘛！反正看以前的歷史，好像有從6年變7年、半年變1年啊！這些都有可能發生嘛！不過我們還是期待中選會趕快做好，所以凍結到電子連署上線才可以動支，不上線就用不到啊！如果沒有用，就用不到預算啊！只要一上線，我們立馬給他們用啊！"],["莊委員瑞雄：但建置時就要花錢了啦！"],["陳委員玉珍：可是建置很久了，已經建置7年了啊！"],["王委員美惠：現在開始要花錢……"],["陳委員玉珍：已經7年了吧！每年都編預算。"],["主席：這部分就整目來處理啦！"],["陳委員玉珍：我支持凍結500萬元啊！我也是支持凍結500萬元，等到你們開始做，馬上用！"],["張委員宏陸：陳委員，我說的是把你的案子也放在裡面，全部都有。"],["陳委員玉珍：我知道，所以我也支持凍結，我是在說什麼時候可以動、什麼時候可以使用呢？就是他們如果開始電子連署，我們馬上給他們用啊！"],["張委員宏陸：你現在要是不給他們一些錢，他們也沒辦法做啦！"],["王委員美惠：不然你現在沒把錢給他們……"],["陳委員玉珍：也才凍結500萬元啊！預算又不只500萬元，哪裡是沒把錢給他們？你看，十四億多元才凍結500萬元。"],["王委員美惠：不行啦！他們要趕快做啦！"],["主席：OK，針對第2目「選舉業務」，第9案撤案，第11案、第20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凍結，減列部分就不減列了啦！凍結多少？"],["王委員美惠：凍結500萬元。"],["主席：500萬元，好，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王委員美惠：好。"],["主席：第3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提案委員是張宏陸委員，第37案要求凍結50萬元。"],["張委員宏陸：這個在早上我質詢的時候，主委有說明了，所以這個案子我就撤案。"],["主席：這一案撤案，好，第37案撤案。","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8案也是張宏陸委員所提出的，凍結91萬元。"],["張委員宏陸：他們有來說明了，所以我覺得我就不堅持，我要改主決議就好了。"],["主席：好，第38案改主決議。","第5目「第一預備金」，委員沒有相關提案。","再來看主決議，第39案到第53案合併處理。其中第48案還沒有完成溝通嗎？就是陳琬惠委員的主決議。"],["陳委員琬惠：有，已經改為主決議了。"],["主席：文字修正是不是？"],["陳委員琬惠：都已經改為主決議了。"],["主席：好，第48案做文字修正。第40案也是文字修正，其餘照案通過。"],["陳委員琬惠：第48案有文字修正喔！"],["主席：好，協商完成，到主席臺作宣告。謝謝大家。","請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113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協商結論：","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部分：","第1案及第2案不予處理，第2款第11項照列。","第1目第3案至第7案不予處理，「一般行政」照列。","第2目「選舉業務」，第9案撤案，第11案、第20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3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第37案撤案。","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8案改主決議。","第5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主決議部分，除第40案及第48案照修正文字通過外，其餘均照列。"],["主席：各位委員，有委員提案的部分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提案的部分均照列，請問有沒有異議？"],["王委員美惠：沒有。"],["主席：（無）沒有異議，通過。","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散會（12時15分）"]],"block_lines":[1,9,9,16,17,18,20,68,70,70,71,71,73,75,76,76,118,118,125,125,127,127,133,133,137,137,140,140,144,144,150,150,153,153,225,225,228,229,230,231,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4,245,246,247,247,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6,277,278,279,280,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3,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6,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5,376,377,378,379,380,381,382,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399,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423,424,425,426,427,428,429,429,430,431,432,433,434,435,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70,471,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4,496,497,498,499,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1,532,533,534,535,536,537,538,539,540,541,542,543,544,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5,556,557,558,559,560,561,562,562,564,565,566,567,568,569,570,571,573,574,575,576,577,578,579,580,581,582,583,584,586,587,588,589,590,591,592,592,594,595,596,597,598,599,600,601,608,609,610,611,612,612,614,615,616,617,618,619,620,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4,635,636,637,638,639,640,641,642,643,644,645,646,647,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80,681,682,683,684,685,686,687,688,689,690,691,692,693,694,695,696,697,698,698,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20,720,726,727,728,729,730,731,732,733,734,735,736,737,738,739,740,741,742,743,744,745,746,747,748,749,750,751,752,753,754,755,756,757,758,759,760,761,762,763,764,765,766,767,768,769,770,771,777,856,862,863,864,865,866,867,868,869,870,871,872,873,874,875,876,877,878,879,880,881,882,883,884,885,886,887,888,889,890,891,892,893,894,895,896,897,898,899,900,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911,912,913,914,915,916,917,918,919,920,921,922,923,924,925,926,927,928,929,930,931,933,934,935,936,937,938,939,940,941,942,943,944,945,946,947,948,950,951,952,953,954,957,958,959,960,961,962,963,964,965,966,967,968,969,970,971,972,973,974,975,976,977,978,979,980,981,982,983,984,985,987,988,991,992,993,994,995,996,1009,1010,1011],"person_count":{"主席":59,"鄭主任秘書雪梅":1,"李主任委員進勇":218,"陳委員琬惠":13,"王委員美惠":28,"張主任銘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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