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8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吳委員琪銘","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海洋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海洋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一)「海洋保育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三、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討論事項","一、審查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及所屬決議(一)「海巡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二、「海洋保育法草案」：","(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答詢官員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海洋委員會政務副主委兼海巡署署長周美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黃向文","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院長陳建宏","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分署長王正信","農業部漁業署署長張致盛"],["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我們現在正式開會，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30分","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麥玉珍    張宏陸    牛煦庭    許宇甄    黃建賓    王美惠    徐欣瑩    黃  捷    高金素梅  丁學忠    吳琪銘","      委員出席11人","列席委員：李坤城    林德福    鍾佳濱    羅智強    鄭天財Sra Kacaw      黃國昌    洪孟楷    林楚茵    羅廷瑋    陳培瑜    陳俊宇    鄭正鈐    楊瓊瓔    張啓楷    林思銘    黃珊珊    張嘉郡    蘇清泉    林俊憲    謝龍介    邱志偉    羅明才    蔡易餘    陳冠廷    林國成    ","      委員列席25人","請假委員：李柏毅    蘇巧慧    張智倫","列席官員：","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暨相關人員","主    席：吳召集委員琪銘","專門委員：郭明政","主任秘書：鄭雪梅","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專    員  謝禎鴻","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報告，委員張宏陸、牛煦庭、許宇甄、黃建賓、王美惠、徐欣瑩、黃捷、高金素梅、丁學忠、吳琪銘、鄭天財、蘇清泉、李坤城、黃珊珊、洪孟楷、羅智強、陳培瑜、陳冠廷、張啓楷、楊瓊瓔、黃國昌等21人質詢，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答復說明。）","決定：","(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麥玉珍、蘇巧慧、王鴻薇、林俊憲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通過臨時提案2案：","一、有鑑於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對腦性麻痺障礙者賴宗育參選立法委員時的延長政見發表時間申請，2020年時准許延長5分鐘，2024年卻以有科技設備輔助為由，不予准許；又身心障礙團體多次公開呼籲，要求政府重視障礙者「資訊近用」的權利。再者，「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10條第1項，明定政府應於5年內（即108年12月），徵詢身心障礙團體意見，並修正不符合公約之法規。綜上，中央選舉委員會顯然有義務修正「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中有關政見發表之規定，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研處，徵詢身心障礙團體之意見，區分不同障礙別，將障礙者之參選人政見發表時，有權利申請的各種協助措施，修正並明確納入法規，並於2個月內將研處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黃建賓    牛煦庭","二、現行選政選務分立，內政部係掌理選政，負責修法與政策，而中央選舉委員會則掌理選務，負責執行選務之現況。為建立公正獨立客觀之選舉制度，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選政選務分立及合一的態度，於1個月內，將研處情形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黃建賓    牛煦庭","散會"],["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沒有，議事錄確定。","繼續進行報告事項和討論事項，請宣讀。"],["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項目：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海洋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海洋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一)「海洋保育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三、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討論事項","一、審查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及所屬決議(一)「海巡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二、「海洋保育法草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報告事項第二案，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海洋委員會所屬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有2案，均須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之案。跟委員報告，現在書面已經送達，預算得以動支，並擬具報告，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王委員美惠：沒有。"],["主席：本日議程所列業務報告和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徐委員欣瑩：程序發言。"],["主席：現在進行程序發言，每位委員3分鐘。"],["徐委員欣瑩：主席、在座各位委員大家好。首先，本席有兩點程序發言：第一點，我們內政委員會今天首度有預算解凍案，但接下來的程序發言不是針對海委會，而是想請主席宣告，所有的預算解凍案只要經過大院付委之後，是不是可以請相關單位儘早送到各個委員辦公室？不要等召委排案才送進來，這樣我們可以提早來瞭解。這是本席程序發言的第一點。","第二點，大概每個委員會的業務報告就是一個單位的業務報告，但今天我們有業務報告，還有預算解凍，還有海洋保育法的法案審理，三種合在一起，可是我們一個人在每一項的問答大概只有三、四分鐘。所以以後是不是可以儘量不要有這麼多項合在一起詢答？這樣我們的答詢時間會不夠。國會改革不是只從法律層面，很多小地方都希望可以尊重立法院的尊嚴及委員詢問的權利。本席今天在這邊程序發言，希望未來就排案部分，本席想建議是不是可以不要三種合在一起？","以上兩項發言，謝謝。"],["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再來還有沒有程序發言？（無）沒有。","接下來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請楊瓊瓔委員。"],["楊委員瓊瓔：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針對本院楊瓊瓔等委員同仁，有鑑於海洋保育法有其急迫性，因為現行法規恐無法落實海洋保育目標。此外，海洋委員會成立之後，應該有完整法規整合海洋保育事務，以利我國推行海洋保育政策，並明確規範對於海洋生物多樣性以及海洋生態系統的長期養護。所以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敬請委員及行政部門支持。","我們特別在第十九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設立海洋保育警察負責執法業務、指派巡查員、觀察員在海域、船舶、海洋設施、海域工程或其周圍，從事海洋保育相關業務或觀察監測及蒐集資料等任務。至於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則規定，推廣海洋保育、生物多樣性教育課程及參與國際合作。第二十五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適當時間，以適當方式主動公開海洋生態與環境科學有關之資訊，讓大家一起來維護我們的海洋。","以上，敬請各位同仁及行政部門大家一起來支持，謝謝。"],["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的提案說明。","再來請海洋委員會的主委我們的管碧玲主委報告，113年預算解凍案及法案部分一併報告。"],["管主任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委員、各位政府官員同仁、各位媒體記者女士先生，大家早安。首先恭喜各位委員榮任，期盼在新的屆期裡與諸位先進共同為我國政府施政一齊努力。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主管的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敬請委員給予指教。","本會112年完成了「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污染防治法」及「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的立法、修法工作，並積極的向行政院爭取適足的財源及員額，致力於打造永續的海洋臺灣。","我在就任以後，對海洋委員會的期許就是我們要做好三安四海，三安主要為海巡署的業務，我們要維護國家的國安、治安，以及救生、救難上人員的平安，以及四海，包含了海洋污染的防治、海洋廢棄物的治理，以及海洋產業的發展跟海洋生態的保育。在三安四海這方面，有關三安的部分，我們持續改善同仁執法環境、工具環境、待遇環境的三大環境。我們也成立了安舶國家隊，我們推動千里援漁，以及重建四重的保護來保護漁民；成立海巡志工團隊，啟用GoOcean App以及提升地方政府海域安全的經費高達3.5倍，來強化整體海域安全的環境。","有關守護四海的方面，我們完成了藍碳方法學的研擬、公私協力推動海洋潔淨的保護，以及活絡海廢再生聯盟。另外，我們也完備了海豚與海龜的救援網絡、擴展友善的釣點、啟用全臺首座親子垂釣區等多項施政成果，以實踐海洋國家的目標。","感謝各位委員的指導與支持，以下謹就近期重要的業務推展跟未來的施政重點擇要提出報告：","有關近期重要業務的部分，在守護海洋權益，落實藍海巡護的部分，112年我們計派遣229航次執行專屬經濟海域的巡護任務，定期巡護東、南沙海域，以及打擊IUU漁業行為，執行三個航次的公海巡護任務，登檢42艘次。另外，在取締陸船越界作業，總共驅離越界陸船1,009艘，扣留28艘，遏止陸船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維護我國的安全。","有關於查緝走私槍毒跟破獲新型手法的部分，我們合計召開了三次行政院走私聯繫會報，推動跨部會的協調，報請行政院召開七次專案會議，完成金門地區20處泊地的廢除，發展聯合線上執法，消弭兩岸走私產業鏈，並首次偵獲外籍郵輪假借維修名義規避檢查的新型犯罪樣態。112年總共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60萬5,163公斤、菸品773萬4,898包、私酒2,624公升，槍枝35支、槍彈765顆、各級毒品5,420.6公斤，以及偷渡犯94人。執行百分之百的船舶安檢，檢查178萬5,165艘次，並且防堵肉製品入境6,818件。112年我們驅離抽砂船7艘，並且推動專經法跟土採法的修法三讀通過，此後違法的抽砂所有船舶或設備，不問屬於犯罪人所有與否，都可以沒收。","有關於建構層層的防護，提升海域安全的部分。我們修正了「接獲我國搜救責任區外救生救難通報事件處理原則」，這是因為我們千里送藥之後，我們發現對於漁民需要更增加多重的保護，因此我們建立了四層保護網來保護我們的漁民，尤其是遠洋作業的漁民。我們提高漁船協助救援獎勵額度，以及放寬海洋船員處方籤領藥上限。在跨部會協調的會議上，這些都已經是既定的方針。我們並且成立安舶國家隊，112年我們臺灣的漁船跟商船增加119艘加入美國全球船舶的互助系統，來保護國際上的海難事件，以及來守護我們漁民的安全。我們也在全球官方的救援體系跟我國漁船的互助救援，以及海巡署的救援之外，再增加這一個安舶國家隊，等於包括我國所有的漁民在海上可以有這四重的保護。這四重的保護包括，我再重複一遍，第一，全球官方的一個國際救援的體系。第二，我國漁船互助的救援，我們增加了救援的獎勵金。第三，海巡署的救援，我們可以千里送藥、萬里搜尋，以及第四層，也就是安舶系統的國際救援。這四重保護的救援體系層層防護，我們希望漁民在哪裡，政府就在哪裡。我們也定期辦理聯合救生救難的演練，執行救援任務374件、642人，推動海巡志工開發GoOcean海洋遊憩的風險資訊app。另外，協助地方政府以揭露風險取代禁止管制，這個政策的方向，例如像宜蘭的南澳海域，就將會開放海域遊憩的活動，是在這個方案之下推動的成果之一。","有關於落實海污的查緝跟應處海洋污染的部分，我們組織了跨機關聯合稽查小組，查核船舶3,830艘次，運用衛星跟無人機監控海污，新建5處應變資材倉庫，辦理28場兵棋的推演，海污緊急應變培訓了629人次，並且應變了181件的海污事件，來減緩海污的危機。我們每一季監測125處的海域，水質的狀況普遍良好。","在有關於健全海廢治理的部分，我們提升循環經濟作為主要的政策目標，清除海廢1萬6,018公噸，招募5,969艘環保艦隊跟4,284名潛海戰將。我們試辦海廢回收的再利用，保麗龍再利用91.2公噸，再利用率百分之百。我們串聯了51家機構活絡海廢再生聯盟，發展55種產品，未來我們將和國際鏈結，讓這些產業能夠在國際的展場上面露面。","我們也投入多元的量能來保育海洋的生態。我們完成了桃園、新竹藻礁調查四個季次，珊瑚監測調查31處，系統性分析臺灣周邊生態資料。針對鯨豚等7類物種，擬定保育復育計畫。另外推廣忌避措施減緩混獲，聯合稽查離岸風場11次，確保落實各項環境影響減輕措施。防患外來入侵種的部分，也審核了輸入案達947件，優化救援組織網，救援鯨豚158隻及海龜321隻。充實海洋保護區的治理能力的部分，我們續推友善賞鯨2.0跟友善釣魚開放釣點156處，也成立了白海豚巡護艦隊，招募海洋志工382名。有關白海豚的守護，我們在去年間有非常多的觀察，看到了令人非常驚喜的海豚家族，也就是白海豚在我們的海域裡面悠遊，而且他們都已經能夠生生不息的有了下一代的寶寶，在撫育的過程之中。","有關於推廣生態旅遊，振興藍色經濟的部分，我們也推動地方政府發展海洋事務，總共有29項計畫，補助經費7,098萬元，籌組了專業的輔導團隊，發展在地的特色，我們也做了很多的輔導作業。我們另外完成了110年跟111年海洋產業產值的試算，這個產值試算體系的建立是非常的不容易，我們至少已經完成了這個海洋產業產值試算的體系，並且做了第一次的試算，以後可以作為我們擬定政策參考一個很重要的依據。而且辦理了五次的會議來檢討小琉球潮間帶的管理措施，朝向推動遊客總量管制來規劃等三管齊下的方式，希望進行海域遊憩的整合管理。另外我們也落實國艦國造，已經交船92艘，帶動造船產業的技術開發，預計今年有29艘新船即將要交艦。另外在推動淨零排放、完善法令研討的部分，我們完成了研擬紅樹林跟海草床的碳匯方法學，而且也復育珊瑚近3000株。另外是完備海洋相關法制，前面有述及，我們修正了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洋污染防治法，並且施行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另外也推動海洋保育法，已由召委納入今天的議程，我們在稍後將向各位委員報告草案的重點。","其他包括充實科研的資料，鼓勵加值的應用，培育海洋的素養，深化海洋的教育。關於這一點，海洋素養典範國家將是我們推動的目標，這部分我們也推動得非常順利。另外我們為了形塑海洋的意識，推廣海洋的教育，我們有諾大師的競賽活動，目前我們和韓國可能會籌劃諾大師競賽亞洲盃，朝向這樣的目標在邁進，希望能夠促進深化海洋教育、培育海洋素養的成果。另外我們在形塑海洋文化，推動文資保存，加強國際交流，促進多邊合作以及健全人力結構，優化場域環境等方面也都相當努力，相關成果請各位參照書面資料。","有關於未來的施政重點，包括我們必須持續掌握海域的情勢，守護國家的安全，必須嚴處走私盜砂，強化海上治安，必須增進救難的能量，保障人民的平安，我們也必須推升海污的量能來強化減災的整備，我們還要周延海廢的治理，促進海廢的再生，保護生態的環境，永續海洋的資源，推動海洋的事務，促進無礙的海洋等等，這些工作在未來我們都設定了年度的工作目標，一步一步朝目標持續的邁進。","有關於推展海洋淨零、健全法政規章的部分，前進寬闊的藍海、擴大科研交流的部分，豐富海洋文化、深耕海洋教育的部分，接軌國際趨勢、締結友我夥伴的部分，優化同仁待遇、創造廉政環境的部分，以及提升資安韌性、落實資料安全的部分，都將是我們未來施政很重要的重點。","總之，三安（也就是國安、治安跟人民的平安）四海（也就是海洋生態的保育、海洋污染的防治、海洋廢棄物的治理和海洋產業的發展），這三安四海是海委會肩負的職責，海委會將持續規劃各項施政的措施，傾聽各界的意見來實踐海洋臺灣，讓民眾能夠與海共生、與海共榮。","最後關於2月14日取締大陸籍快艇的事故，本會責成海巡署成立策進小組，我們也要求策進小組全面通盤的檢討，無論是在勤務的管理，無論是在裝、設備管理的部分，以及在這一次我們所發現的在通報以及蒐證的這些部分，我們確實發現了有不足之處。這次的事件，我們相當的哀痛，我要再度在這裡表達非常高度的不捨、高度的遺憾跟高度的哀悼。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不願意看到，19年前發生過第一次，19年後的今天，我們再發生了一次。關於執法的目標，我們是要以免於傷亡為最高的目標，這次無論海巡有沒有過失，因為我們沒有蒐證的影帶，讓整個事件在處理的過程當中無法迅速的昭公信，也讓家屬無法很快地去瞭解案情，以安家屬之心，讓家屬在煎熬之中度過這麼久的時間，至今事情未得到解決，沒有蒐證好造成的影響、社會的震盪跟大家的傷痛是多麼的嚴重。這件事情我們一定會痛加檢討，海巡署副署長已經在記者會公開表示過、公開道歉，我們的署長也已經在上香與家屬接見的過程之中表達了歉意，我們過去因為沒有蒐證的這件事情，發生了這樣令人感到傷痛的過程，我今天也在這裡再度表達歉意。我們對社會、對家屬就這件事情的部分，確實應該要痛加檢討。","跟各位報告，我在就任以後，從3月份開始就責成海巡署要對所有的裝、設備做全盤的盤點，在4月28號的時候也責成這個盤點有所需要，要成立建案來推動，所謂成立建案就是一定要用中長期計畫把我們所有的裝、設備之所需在做了全盤的盤點之後，能夠用中長期計畫來推動。這個中長期計畫在今年1月份也已經完成，我修改了計畫，希望所有平滑預算的處理方式能夠改成一次補足、逐年汰換，所以這個計畫目前是以一次補足、逐年汰換的方式，我們將用中長期計畫來完成所有裝、設備的補充。這個裝、設備其實不只是密錄器而已，還包括救生、救難的各種設備，以及所需要的個裝等等都包含在內，大約是10億餘元的計畫，這個計畫已經完成。這是從去年3月以來，我一直責成希望海巡署能夠完成的一個完整的計畫，也因為有這個完整的計畫，所以在這次的事件之後，我們非常迅速的就計算出密錄器應該要補足的數量，而很快的在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抽出來在今年就來進行，不必等到中長期計畫的核定。以上為各位所報告的是今天的第一個課題，我們的業務報告，請委員指正。","另外有關於預算的報告，因為兩案已經用報告案通過之後，我僅報告其中的第三案列為討論事項，也就是上個會期審議我們所主管113年預算案決議通過歲出預算281億4,882萬1,000元，並且凍結三項預算合計150萬元，其中有關海巡署50萬元的部分。有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首先就海巡業務目前辦理的進度提出報告：第一個，在確保艦（船）艇妥善率方面，海巡署除了按計畫辦理艦（船）艇歲、大修保養外，也提報新式艦（船）艇的建造計畫，逐年汰換老舊巡防艦艇，來穩健推動國艦國造的政策。有關於歲、大修，我們也爭取到4年90億元來做所有的艦（船）艇歲、大修所需要的工作，已經得到了經費上面完全的確保。在改善無人機運用成效的部分，海巡署會持續落實無人機的訓練，提升設備使用並優化它的功能。在查緝違法抽砂及不法走私方面，海巡署會持續嚴密監控海上的目標，尤其是在抽砂的熱區，如果發現越界的行為會依法驅離或查扣。另外為了防範不肖業者走私，在查扣之後，我們會將他依法移送到主管機關裁處。","最後，委員關心的是有關於充實海巡人力的部分，海巡署增加員額編制相當的大，我們也都得到行政院全力的支持，我們增加了很大量的編制員額，並且爭取了海巡人員諸種加給跟待遇福利的提升，也逐步厚實了海巡的人力資源。以上是有關於預算解凍案海巡署50萬元預算解凍的相關報告。","最後一個是有關於海洋委員會所提出來的海洋保育法草案的報告，感謝召委在今天排案進來審查。海洋委員會成立以來，承蒙大院委員的大力支持跟指教，讓我們今天可以排入海洋保育法的審議。針對本會所提的草案，很感謝大院的重視，優先納入審議的排程，我今天應邀來做說明，敬請委員惠予支持、不吝指導。臺灣四面環海、海洋資源豐富，但是海洋環境面臨的污染、過度的利用、棲地破壞等等議題，涵蓋面廣而且跨越縣市，現行的法令雖然已經針對我國海域的各類海洋資源利用活動予以原則性的規範或劃定保護區域，但是對於海洋多目標保育使用的規範仍有所不足。","為了打造生態保育跟環境永續的利用並兼顧優質的海洋產業發展環境，本會自108年就預告了海洋保育法草案，相關的民間團體、漁民、產業界、原住民、專家學者等等提出許多寶貴的建議，本會跟海洋保育署秉持社會溝通之誠，召開數十場次的溝通跟座談，跟相關的機關、團體研商，更與保育團體、離岸風電業者、漁業界等進行社會溝通，聽取對本法及後續相關子法的建議，並廣徵學界的意見，在各界不同的意見中尋求社會的共識。","該草案經由這些過程製作出來之後，我們審竣的草案全文總共5章、30條，在113年2月15日經行政院第3892次院會審議通過，同日函送大院審議。至盼本法能夠順利地通過，讓臺灣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以及保育及復育海洋生物多樣性等面向都可以大步地邁進，並與氣候變遷因應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等法規互相呼應，營造健康的海洋生態環境，兼顧藍色產業的永續經營，共創健康海洋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這次的立法重點謹整理說明如下：本次的立法有助於政府跟民間合力強化三大目標、五大權限、三大保障及兩大公民監督。","三大目標的部分，我們的立法目的要達成：第一，我們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第二，我們會整合海洋保護區的效能；第三，我們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為了這三大目標，政府賦予了五大權限，包括主管機關可以劃設海洋庇護區、管理海洋保護區、公告禁限制行為、調查實施保育措施及派遣觀察員蒐集資料。","但是我們也給用海方提供用海單位三大保障，包括審議會的參與決策，用海的各方、不同的利害各方都會是審議會的決策參與者、決策成員，而不是列席的成員，這是這部法跟其他相關法律非常大的不一樣，也是對於用海單位非常大的保障；其次，在庇護區我們採分區管理，除了核心區以外，緩衝區與永續利用區經核可之下的利用都有分層管理；另外，對於既有的用海方案，我們有信賴保護原則。這是對於用海單位所提供的三大保障。","此外，我們也鼓勵兩大途徑來讓全民參與監督，包括提供吹哨者制度及公民訴訟的條款。","以上這三大目標、五大權限、三大保障跟兩大途徑是海保法修法最主要的內容，將在詢答及審議的過程當中再接受各位委員的指導、指教，但盼能得到委員的支持。","最後，我們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海洋保育法歷經多年的討論、社會溝通跟行政協調而提出此共識的版本，希望得到支持。我們完成立法以後，要據以訂定各項子法，還會有很長一段的準備時間，如果大院支持本會陸續完成海洋污染防治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跟本法，海洋三法最關鍵的一環也就立法完成，這對於臺灣邁向偉大的海洋國家是很重要的一大步。","我必須說，我們必須整合用海的單位跟環境保育的目標，最後制定的這部法令是一個非常務實、前進的法令，我們很希望好不容易得到各方共同取得共識的這個法令，能夠在大院、貴會所支持之下往立法的目標邁進。非常感謝大家，謝謝！"],["主席：謝謝海洋委員會管碧玲主委的報告。","其他單位的報告就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海洋委員會書面資料：","一、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首先恭喜各位委員榮任，期盼在新的屆期裡與諸位先進，共同為我國政府的施政一齊努力。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敬請委員給予指教。","本會112年完成「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污染防治法」及「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的立（修）法工作，並積極向行政院爭取適足財源及員額，致力打造永續的海洋臺灣。","在推動三安方面，持續改善同仁「執法、工具、待遇」三大環境；成立「安舶國家隊」，推動千里援漁，建構四重保護；成立海巡志工團隊、啟用GoOcean App及提升地方政府海域安全經費3.5倍，以強化整體海域安全環境。","在守護四海方面，完成藍碳方法學研擬、公私協力維護海洋潔淨、活絡海廢再生聯盟；另完備海豚與海龜救援網絡（MARN）、擴展友善釣點、啟用全臺首座親子垂釣區等多項施政成果，以實踐海洋國家之目標。","感謝各委員的指導與支持，以下謹就「近期重要業務推動」與「未來施政重點」擇要提出報告：","壹、近期重要業務推動","【推三安，要安心】","一、守護海洋權益，落實藍海巡護","(一)專屬經濟海域","依據「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等規定，調派巡防艦船艇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等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並依漁民需求與建議或突發事件，適時調整勤務部署及巡護動線。112年派遣229航次、6,349人次執行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任務，期間遭日方公務船干擾作業3案，均及時調派艦船艇應處，以維作業安全。","(二)東、南沙海域","我國南海漁業資源豐富，為維護東、南沙主權、漁權及我國漁民作業安全，本會調遣巡防艦船定期巡護東、南沙海域，並適時編排專案取締任務，112年派遣40航次、1,385人次。","(三)太平洋公海","偕同農業部漁業署每年執行2至3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共同打擊「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業行為，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112年執行3航次公海巡護任務，登檢42艘次。","(四)沿、近海水域","針對臺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等沿近海域，依陸船出沒時機及作業熱點，靈活運用執法手段，嚴格取締陸船越界作業情事，確保我國海洋生態資源。112年驅離越界中國大陸漁船1,009艘、扣留28艘、裁罰2,203萬元。","(五)阻卻灰色行動","因應近期中國大陸航母、軍艦等各式公務船舶於我周邊海域活動日益頻繁及各式灰色地帶行動，除與國防部等友軍單位情資交換外，與國際友方針對我周邊海域動態進行情報交流研討，以肆應區域情勢變化；另機動派遣艦船艇，遏止中國大陸各式公務船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維護我國家安全。","二、查緝走私槍毒，破獲新型手法","(一)走私大執法","1.召開跨部會聯繫會報","112年邀集相關部會召開3次「行政院走私偷渡聯繫會報」，針對走私及偷渡犯罪等當前治安、食安與邊境安全等重要議題，推動跨部會協調，共同打擊違法產業鏈等具體作為。","2.研商金門地區船舶走私對策","報請行政院召開7次專案會議，完成金門地區22處泊地廢除、違建清查，並建立相關主管機關之裁罰共識。","3.發展聯合線上執法","推動農業部漁業署、財政部關務署、本會海巡署聯合線上執法機制。由海巡署嚴格執法、全面移送財政部開罰，並由漁業署禁航，掃蕩走私漁船，以消弭兩岸走私產業鏈。","4.查獲成效","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60萬5,163公斤、菸品773萬4,898包、私酒2,624公升；另於112年11月於高雄港廢棄船廠，首次偵獲外國籍油輪假借維修名義申報入境規避檢查之新型犯罪樣態，查獲香菇70公噸及菸品148萬730包。","(二)查緝槍毒偷渡","112年查獲槍枝35枝、槍彈765顆、各級毒品5,420.6公斤（一級毒品11.4公斤、二級毒品1,681.8公斤、三級毒品2,051.4公斤及四級毒品1,676公斤），查獲偷渡犯94人；另於112年12月10日於高雄西北方外海查獲漁船走私第二級毒品大麻約1,380公斤，成功溯源緝獲運毒母船，為社會矚目案件。","(三)落實疫病安檢","執行海上巡緝及進港100%船舶安全檢查。提升自疫區啟航及航經疫區之特定船舶檢查力度，並加強灘岸豬隻屍體巡邏勤務。112年檢查178萬5,165艘次，防堵肉製品入境6,818件，防範未經檢疫產品入侵；另岸際查處豬隻屍體19案，無陽性案件。","(四)防止海砂盜採","1.強化盜砂監偵","掌握中國大陸抽砂船蝟集路線、時段及分布水域等相關情資，輔以雷達、守望、巡邏、旋翼型無人機及國防部海空監偵能量，嚴密監控海上目標，並預置艦艇前推於抽砂熱區，防止陸船伺機接近我方海域，保護我國海洋生態資源，112年驅離抽砂船7艘。","2.研商海域抽砂因應作為","辦理「海域受抽砂影響國際研討會」及「國際行政執行制度研討會─歷史沿革與展望」，譴責中國大陸違法抽砂行為及研商抽砂船沒收處置制度。","3.辦理盜砂熱區專案調查","112年於馬祖抽砂活動熱區辦理專案調查，完成6個調查樣區之採樣作業及694平方公里之海底地形探測，並持續蒐研建立馬祖盜砂熱區基礎生態資料。","4.推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及「土石採取法」修法作業","為避免違法抽砂者規避船舶沒收之罰則，推動修正「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及「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大院於112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總統並於同月27日公布。此後違法抽砂所有船舶或設備，不問屬於犯罪人與否，皆可沒收，有效遏止違法情事。","三、建構層層防護，提升海域安全","(一)強化遠距救援能量","1.優化遠距救援機制","修正「接獲我國搜救責任區外救生救難通報事件處理原則」，協請農業部漁業署新增漁船協助救援補助項目及提高獎勵額度；另協調衛生福利部放寬遠洋漁船船員處方箋領藥上限，提升我國遠洋漁船海上作業安全。","2.成立「安舶國家隊」","推動我國船舶加入「自動互助船舶救援系統」（AMVER），112年漁船及商船再新增119艘加入，並結合112年11月8日「向海巡致敬」活動，成立「安舶臺灣隊」，體現「Taiwan can help」精神。","3.建構四重保護","為守護我國船舶航行安全，本會結合既有「全球官方救援體系」、「我國漁船互助救援」及「海巡署救援」外，再導入「安舶國家隊」機制，完善四層救援系統，提供充分的保護，讓臺灣鏈結國際救難資源，受到更完整的保障。","(二)強化近海人船救援","為強化區域搜救量能，定期辦理岸際聯合救生救難演練，112年執行各項救援任務374件，救援91船次及642人。","(三)推升海域遊憩安全","1.推動海巡志工","於小琉球試辦首屆海巡志工組織，進行海洋驛站導覽及協助當地岸際安全巡守等無涉公權力行使之事務，並於112年國慶連假成功救援體力不支的泳客，逐步展現協勤成效。","2.妥適揭露遊憩場域風險","函訂「設置海域遊憩活動告示牌之規範指引」供地方政府參用；開發GoOcean海洋遊憩風險資訊APP，以視覺圖像取代密集文字，讓民眾一目瞭然當地海域概況，自主判斷活動風險；GoOcean系統及APP累計逾82萬人次使用；另協助地方政府以「揭露風險」取代「禁止管制」（例如宜蘭縣南澳海域將開放海域遊憩活動），提供民眾安全親海環境。","(四)驗證南援機制","112年4月於太平島辦理「南援六號演練」，除既有海上搜救演練外，另新增遠距醫療結合即時觀測、外籍人士緊急登島作業及遇險漁船緊急拖帶等項逐一驗證，成功展現跨部門南海救援合作機制。","【護四海，要永續】"],["項目：四、落實海污查緝，應處海洋污染","(一)持恆污染查緝","現地查核20處列管事業，確認業者踐行海洋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計畫及演練，並組織跨機關聯合稽查小組，查核各型船舶3,830艘次，另運用衛星及無人機監控海上污染，取締船舶海上非法排放廢油水及駁油未採取適當防治排洩措施2件、裁罰60萬元。","(二)強化應變量能","1.籌購應變設備","新建5處應變資材倉庫與增購海洋油及化學品污染應變資材，以完善海洋污染區域聯防及強化離島地區應變量能。","2.落實應變演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28場兵推及演練、列管事業與港口污染稽查353場次及器材操作訓練25場次、海洋污染緊急應變人員培訓629人次，以提升應變量能。","(三)應處海污案件","協力應變181件海污事件，含107件海難事件、74件非海難事件；另跨部會整合應變天使輪事件，出動95船次海上清污，有效減緩海洋污染危機，並依海污法裁處540萬元；與5個地方政府合力應處東海岸不明原因油污。","(四)掌握海水品質","每季監測125處海域水體水質，112年水質監測達成率100%，海域水質狀況普遍良好；另針對臨海掩埋場、遊憩熱點海灘及離岸風場等關注海域採樣檢測，建立水質變化趨勢，並定期公告監測結果，供民眾參考。"],["項目：五、健全海廢管理，提升循環經濟","(一)監測海廢熱點","執行基隆、彰化、花蓮及澎湖等9處地點海底廢棄物調查，並以目視法進行臺灣周邊海漂廢棄物調查，蒐整及分析257筆資料；另採樣檢測16處海水、河川出海口周邊海域海水及生物體微型塑膠濃度，並分析調查結果，掌握海廢熱點及其成因。","(二)落實清除海洋廢棄物","聯合縣市清除處理海洋廢棄物1萬6,018.4公噸，並累計招募5,969艘「環保艦隊」及4,284名「潛海戰將」；另補助地方政府及團體辦理淨海活動，累計31,059人次參與。","(三)回收海廢再利用","1.試辦海廢回收再利用計畫","委託12個地方政府辦理近269.7公噸廢漁網、蚵繩及廢保麗龍（浮具）回收再利用，廢漁網及蚵繩再利用近133.8公噸，再利用率75%；廢保麗龍再利用91.2公噸，再利用率100%。","2.活絡海廢資源循環鏈","串聯51家再利用機構、產品供應商、品牌商、研究機構及金融投資業等相關業者，活絡「海廢再生聯盟」發展55種產品，形成海廢資源循環鏈，確保海廢能夠穩定轉換為高經濟價值產品，以減少海廢並實現循環經濟。"],["項目：六、投入多元量能，保育海洋生態","(一)海域生態調查與分析","1.調查周邊海域生態系","完成桃園及新竹藻礁調查4季次、珊瑚監測調查31處、人工海岸與岩礁樣點生物辨識分析各13處及27處；另運用環境DNA、智慧型監測系統、人工智慧影像及聲音自動辨識等調查方法，系統性分析臺灣周邊15處以船舶調查及100處以潛水調查之生態資料。","2.調查海洋生物多樣性","針對周邊海域之鯨豚、海龜、海鳥、軟骨魚、軟體動物（含硨磲貝）、甲殼動物（含三棘鱟）及棘皮動物等7類實施物種調查，並擬定相關保（復）育計畫，精進海洋生物調查評估及棲地維護管理措施；另針對黑海參、黑叉尾海燕、白腰燕鷗及平滑白眼鮫等7種海洋生物實施保育等級評估。","(二)推動海域生態保育","1.推廣忌避措施減緩混獲","推動定置網漁業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生物通報獎勵，接獲通報約700隻，均活體野放。補助44艘漁船安裝小型音波器及9艘漁船安裝LED燈，降低混獲及減緩漁業影響。","2.監督離岸風場開發","監督離岸風電水下基礎施工4案（90支機組），與環境部聯合稽查離岸風場11次（陸上7次、海上4次），確保落實各項生態環境影響減輕措施。","3.防範外來入侵種","執行海洋活體動物輸出入管理，嚴防外來物種入侵，112年審核海洋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申請案947件，同意輸入1,455種。","4.強化救援量能","優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MARN）之運作能量，救援擱淺鯨豚158隻及擱淺海龜321隻。","(三)提升海洋保育治理","1.推展海洋保護區","辦理「臺灣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會議」3場，研擬海洋保護區評鑑制度草案，充實國內海洋保護區之治理能力；另持續擴大海洋保護區面積，迄今已達5,401平方公里。","2.續推友善賞鯨2.0","召開4場說明會、1場交流活動及舉辦10場次工作坊，17家業者取得友善賞鯨2.0標章，55位賞鯨從業人員取得解說員認證；合作宣導440場次、逾4萬5,000人次參與。","3.永續友善釣魚","開放釣點累計達156處，推廣垂釣回報資訊紀錄累計達2萬186筆、回報漁獲種類399種、推估總釣獲量為2,143公噸。","4.保（復）育白海豚","推動「推動白海豚在地連結輔導計畫」，招募在地民眾及更多利益相關者參與保育工作，確保白海豚與經濟發展永續共存。成立「白海豚巡護艦隊」，迄今超過250位漁民加入，共同守護白海豚幼體的成長。","(四)共推海洋保育教育","1.公私協力推展保育教育","推動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補助59個民間團體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活動345場、1萬3,390人次參與；另招募海洋保育志工382名，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海域環境維護。","2.拓展海洋保育教育場域","與澎湖縣政府打造第二處海洋保育教育中心，並設有專區介紹珊瑚復育及大型海藻培育推廣成效；另與成功大學、海洋生物博物館，合力完成臺灣首件藍鯨骨骼標本，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3.深化保育教育","製作「友善海洋生物」、「潔淨海洋任遨遊」、「守護海洋的最佳防線」三門數位課程，提供國人多元易懂的海洋保育科普知識及學習體驗；另出版「蘭嶼海洋無脊椎動物100種」及「臺灣百種海洋生物─珊瑚」等專書，讓民眾更加瞭解海洋，並積極參與海洋保（復）育工作。","4.強化海洋保育資料利用","優化「海洋保育網（iOcean）」，提供民眾單一入口瞭解臺灣海洋保育資訊，累計超過77萬人次瀏覽；另收納超過155項資料集於「海洋保育資料倉儲系統」，下載次數超過6萬次。"],["項目：七、推廣生態旅遊，振興藍色經濟","(一)發展藍色經濟","1.推升地方量能促進民眾親海","112年以「健全海洋遊憩管理」、「推動里海地方創生」及「輔導海洋產業發展」等主軸，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共29項計畫，經費約7,098萬元，其中如補助高雄海洋派對活動參與人數達10萬人次、台琉盃國際帆船賽事參與人數達8,000人次，以提升民眾海洋意識及促進親海。","2.促進海洋產業創生發展","籌組專業輔導團隊，協助地方政府發展在地特色海洋產業，112年辦理3場次輔導作業，協助地方政府研提補助計畫，並給予資源協助。","(二)調查海洋產業產值","完成我國110、111年海洋產業產值試算，以111年為例，我國海洋產業產值為1兆7,031億元，占GDP比重約7.86%，前三大產業類別分別為「海洋運輸及輔助」、「海洋漁業與養殖」及「海洋遊艇及其他船舶載具」，將持續建立長期統計數據，瞭解各海洋產業發展方向，作為擬定海洋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參考依據。","(三)發展海域遊憩整合管理","112年辦理5次平臺會議，與交通部、屏東縣政府協力合作，以「檢討小琉球潮間帶管理措施」、「強化獨木舟、SUP等遊憩浮具管制」及「朝向推動遊客總量管制規劃」三管齊下方式進行管理；另協助基隆市政府修正「基隆市望海巷潮境海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及有關限制事宜」，公告核心保育區水域、陸域及潮間帶之承載量。","(四)厚植造船產業發展","落實「國艦國造」施政目標，完成「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並賡續推動「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及「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交船已達92艘，帶動造船產業技術開發及轉型；另續推「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建置計畫」，提升我國整體船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應時勢，躍主流】"],["項目：八、推動淨零排放，完善法令研訂","(一)加速落實淨零海洋","1.推動「海廢循環再生」、「藍碳生態系復育」及「海洋能開發」等工作，鏈結海洋減碳、固碳，邁向環境永續及「2050淨零排放」之目標。","2.研擬藍碳方法學","完成研擬紅樹林及海草床碳匯方法學，監測海洋碳匯生態系，刻與相關部會合作提送藍碳碳匯測量及溫室氣體減量方法學。","3.推動藍碳生態系復育","監測海洋碳匯生態系相關物種與面積50處，普查3處潛在海草復育區，試驗栽植海草，辦理海草教育及推廣活動。辦理珊瑚調查及復育實作教育訓練，復育珊瑚近3,000株。","(二)完備海洋相關法制","1.修正「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推動修正並授權子法規，本次修法包含「增加器械使用彈性」、「使用槍械逕行射擊時機明確化」、「明確用砲認定權責」、「設置『器械使用調查小組』」及「器械賠償回歸國賠機制」等5項重大變革，並於112年5月2日經大院三讀通過，同月17日發布施行。","2.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以「設置海污基金」、「強化污染的管理」、「全面提高罰則」、「建立吹哨者制度」及「即時接軌國際」等五大主軸，奠基海洋污染防治工作，於112年5月12日經大院三讀通過，並賡續子法規之推動；另「海洋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已自本年2月17日修正發布施行，開徵海洋污染防治費。","3.施行「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偕同交通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衛福部等涉海部會，召開近20場次的溝通協商會議後，於112年5月26日經大院三讀通過，並確認海洋產業的內容與範圍，以及海洋產業產值的統計方法與估算，經報送行政院同意後自本年1月1日正式施行。","4.推動「海洋保育法」（草案）","經過持續凝聚行政部門共識，積極強化與漁民代表等利害團體之社會溝通，於本年2月15日行政院第3982次院會討論通過，並已納入今日議程。"],["項目：九、充實科研資料，鼓勵加值應用","(一)落實海洋科研管理","1.研訂海洋科研資料管理指引","擬定「海洋科學研究、調查活動及海洋調查資料作業參考指引」，於112年12月25日函送各機關參考，以強化各該活動資料之取得、管理及運用，促進海洋科學知識之發展與傳遞。","2.精進研究船應處機制","為確保海洋科研作業安全及提升應處能力，112年召開3次跨部會會議，協調我國研究船相關航程安排、協商敏感海域研究船航次及研商共通性原則之修正。","(二)推動海洋資料共享","「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臺」（NODASS）已累積正規化資料36億筆以上，提供多元圖資下載及申請服務與應用程序介面介接服務，以提升海洋資料運用流通的便利性。","(三)落實海域調查","1.完善國家海洋基礎調查","辦理臺灣周邊海域長期海洋水文資訊監測及維運作業；另於馬祖、金門及臺灣灘等海域底棲生態、浮游生物及水質等3季次之出海調查，建置海域生物多樣性資料。","2.配合執行海域輻射監測作業","112年於臺灣沿近海域採取49件海水及144件海生物樣本，提供核能安全委員會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無輻射異常情形，另協助漁業署於公海採取15個站點海水樣本取樣工作。","(四)研發海洋生物人工智慧辨識專家模型","112年研發「海洋生物人工智慧（AI）辨識專家模型」，並完成常見珊瑚和珊瑚礁魚類之AI自動辨識，可大幅縮短海洋生態系監測所得大量水下生物影像所需鑑定時間，有效提升生態系健康狀況評估等持續作為。"],["項目：十、培育海洋素養，深化海洋教育","(一)厚植海洋教育","賡推行動巡迴教育","為充分將海洋科普教育納入生活，營造寓教於樂結果，112年於澎湖、臺北及高雄辦理海洋巡迴教育，參與逾3萬8,900人次；另首次辦理「海洋有愛、學習無礙」教育活動，鼓勵身心障礙朋友瞭解海洋、保護海洋。","1.建構海洋素養培育工作","辦理諾大師（NODASS）海洋大數據競賽，推動「海洋素養典範教材」（OSS）入校教學及建立國人海洋素養量表之長期數據庫等，積極推動全民海洋素養教育。","(二)促進學子親海近海","1.推展海洋社團","112年補助各級學校辦理海洋社團活動6案18萬元，促進學校師生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並持續宣導及鼓勵更多學校參與。","2.補助專題研究計畫","112年補助大專校院專題研究25案244萬元，藉以促進海洋產業、環境、科技及人力資源之永續發展。","(三)推動數位多元學習","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就海洋法政、保育、科技、文教、產業、安全等6大領域研編與錄製數位課程影片，112年超過17萬人選課，取得認證時數累計逾31萬小時，提升公務人員及社會大眾海洋意識。","(四)提升海洋驛站教育功能","新增設12套虛擬實境（VR）設備，提供海域安全教育VR互動遊戲及5部海巡工作體驗360度環景影片，以提升國人海上安全知識及瞭解海巡工作情形。","(五)舉辦第四屆國家海洋日慶祝活動","112年6月舉辦第四屆國家海洋日活動，活動內容包括就各領域（海洋保育、救難、績優公務員、學生優良研究計畫等）卓越及貢獻人員團體頒獎表揚外，同時辦理海洋主題展、海安11號演習、船艦登艦參觀、海洋音樂會及國家海洋人才培育論壇等豐富活動，吸引逾1萬5,900人次參與。"],["項目：十一、形塑海洋文化，推動文資保存","(一)厚實人才培訓","為儲備專業知能人才，厚實海洋文化養成，112年執行「臺灣海洋文化種子教師培育（中部地區）」計畫，辦理2場次海洋文化訓練課程，培訓海洋文教種子教師70位；另補助11案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海洋文化體驗活動。","(二)深化海洋文資保存","執行「海洋文化資產調查研究」計畫，112年完成海洋文化資產調查142件及蒐查未列冊但具潛力之海洋文化資產70件，以利海洋文化保存延續；另合辦「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監測技術研究合作計畫」，針對6處列冊水下文化資產建立基礎資料及個案監測調查分析。","(三)出版海洋文化專書","執行「全國海岸傳統地名及海洋文化調查研究」計畫，完成13處海岸聚落田野調查，並出版科普專書《海派漁村：東北角至北海岸的地名漫步》，傳承並推廣在地語言、海洋文化與用海知識；另出版《蘭嶼春風：雅美族耆老周朝結的海洋人生》專書，保存蘭嶼當地文史，以利傳承與推廣。"],["項目：十二、加強國際交流，促進多邊合作","(一)活絡雙邊合作","1.臺美交流合作","與美國在台協會合辦「2023臺灣海洋國際青年論壇」，吸引來自美國、歐洲、太平洋區域、拉丁美洲及非洲等22國62組團隊之青年共同響應參與提案。","2.臺日交流合作","112年1月辦理第五屆「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簽署「臺日海洋廢棄物應處合作備忘錄」，並就臺日海洋廢棄物議題進行合作，藉持續交流互動，以深化雙邊合作關係。","3.新南向國家交流合作","112年6月與外交部合辦「2023年東南亞海洋網絡教育工作坊（ONE-SEA）」，增進與會東南亞各國人士對我國海洋政策之認識；另代訓菲律賓海巡署學官，自110年起迄今菲國海巡署已薦送8位學官來臺就讀，深化並建立長久合作關係。","(二)深化多邊合作","1.積極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出席APEC第20屆及第21屆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FWG）會議，並辦理「APEC提倡女性於海洋科學角色促進永續及包容性治理工作坊」及「APEC海洋廢棄物區域治理」研習營。","2.推動「氣候與海洋風險脆弱性指標」（CORVI）","與美國智庫史汀生中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及友邦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共組研究團隊，續於112年8月啟動與友邦貝里斯之CORVI合作，以CORVI方法論運算出「氣候與海洋風險脆弱指數」，完成貝里斯市在生態、財務及政治等面向之初步風險概況研究。","3.參與第8屆「我們的海洋大會」（OOC）","112年3月統合相關單位赴巴拿馬參與，與友邦及理念相近國等進行數場雙邊交流。我國公部門於此屆OOC六大行動領域所提出7項海洋自願性承諾，均通過審核，總金額高達2,500萬美元。","(三)主辦多邊交流論壇","辦理「2023臺灣海洋國際論壇」、「2023海洋治理與國家實踐國際論壇」及「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海上災害對策國際研習營」，持續推動海洋永續發展，並分享海上災害應處之專業知識及成功經驗。","(四)掌握BBNJ協定推動進程","112年5次邀集各領域專家學者及涉海部會商討「海洋基因資源」、「海洋環境影響評估」及「包含海洋保護區在內，以區域為基礎之管理工具」等三大議題，研擬對我國之影響並評估後續應處作為。"],["項目：十三、健全人力結構，優化場域環境","(一)活化人力運用","本會及所屬機關（構）預算員額1萬2,924員，現有1萬1,820員，為利機關業務推動及員額合理配置，積極請增員額，112年獲核增編制員額800員、預算員額34員，有效充實海洋勤（業）務人力，提升機關運作效能。","(二)完善待遇結構","112年獲行政院核定本會海巡外勤警職人員超勤加班費提高至19,000元、海巡雷達區隊可支領「戰航管加給」3,000元及實際出海監控可支領「演訓特別津貼」每日580元。","(三)優化人員人權素質","人權是國際共通語言，為強調執法、救援過程中應兼顧人權之重要性，本會與專家學者合作出版兩公約人權教育教材，並納入後續每年度訓練流路，將人權素養內化為執法作為。","(四)改善工作場域及環境","1.優化就業環境","放寬海巡同仁育有3歲以下子女輪調條件、育有2歲以下子女可外（散）宿等措施，以提升公部門招才、留才的競爭力。","2.改善工作環境","成功爭取預算使查緝隊全面配置密錄器，並購置冷氣機、飲水機、熱水器及堆高機等改善生活及辦公設施；成功爭取3.4億元汰換各式公務汽機車、90億元辦理艦船艇大修及增購備用主機，以提升第一線人員執勤環境；另整修東光醫院相關診療空間等項目，建立南海人道救援中心，體現人道救援之普世價值。","貳、未來施政重點","【穩健三安，守護權益】","一、掌握海域情勢，守護國家安全","(一)跨國合作研商海上安全","1.辦理「海線安全國際會議」","規劃於本年6月辦理，將就「強化海域意識合作」、「灰色地帶戰略因應對策」及「深化印太海巡機關合作」等議程討論。","2.辦理「海上安全合作國際研討會」","規劃於本年9月辦理，會議主軸為加強人道救援及災害防救監控，並就海域安全及救援等相關議題討論。期透過各國專家、學者及海巡官員之交流討論，擴大與我理念相近國家於安全領域合作成效並彰顯我國捍衛自由民主及國際航行安全之立場。","(二)維護國家權益及漁民安全","持續掌握我國周邊海域情勢與漁民需求及動態，機動彈性調整勤務部署，以即時應處突發狀況，確保漁民作業權益及安全。","(三)持續打擊非法漁業行為","為善盡打擊IUU之國際責任，本年規劃執行3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偕同農業部漁業署共同打擊IUU漁業行為。","(四)強化友軍聯繫掌握海域情勢","針對近期中國大陸運用灰色地帶手段進行海域擴權，將持續透過建構新興科技設備，強化自主情報感知能力及與友軍單位橫向聯繫通報機制，以密切掌握周邊海域情勢變化及違常目標動態，藉整合多元情資提供研析預判，以發揮情報支援決策功能。","二、嚴處走私盜砂，強化海上治安","(一)研析新興不法案件態樣","針對近期查獲重大不法案件（如外國籍油輪假借維修名義申報入境規避檢查）犯罪態樣、犯罪模式及手法等進行研析，作為勤務部署參考，因地制宜調整勤務編排。","(二)嚴格執法取締","持續精進執法作為，靈活運用執法手段嚇阻陸船越界，除透過大陸委員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及現行兩岸執法窗口協調外，同時訴諸國內外媒體，要求中國大陸加強源頭管理，以維護海洋生態。","(三)強化盜砂巡緝","持續監控海域，適時安排專案取締任務，依新修正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及「土石採取法」扣留違法越界中國大陸抽砂船，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透過兩岸協同執法機制，強化取締能量；另偕同農業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交通部蒐整馬祖海域受違法抽砂影響之調查成果，研討相關對策及遏阻措施。","(四)廣蒐情資加強布建","落實責任區基礎資料調研，盤點偵防情蒐能量，針對重點漁港、漁民、走私集團成員等加強蒐報，積極經營地區網絡，全般掌握不法動態。","(五)加強豬瘟防範應處","為避免疫病藉由不法管道入侵，落實各項查緝及勤務作為全力防堵；另為強化橫向聯繫機制，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建立應處機制與聯繫窗口，並定期辦理聯合輔訪及防疫訓練等合作事宜，共同維護邊境安全。","(六)運用科技裝備輔勤","1.犯罪監偵數位化","鏈結友軍機關犯罪資料庫，擴增犯罪資料背景分析數據，歸納熱點人、船、區域；另精進各項科技鑑識裝備及分析軟體，分析比對毒品犯罪組織與網絡，據以精準打擊毒品犯罪。","2.強化海上目標監偵","運用雷達、巡防、守望等三道監偵幕，利用船舶自動辨識系統（AIS）、漁船監控系統（VMS）、海勤系統及雷情系統，輔以環島智慧型岸際監控系統、機動式固定式熱影像系統及手持式熱顯像儀等高科技裝備，提前掌握海面目標動態，並以海上（巡防艦艇）及空中（如UAV及空勤總隊直升機）相關單位，執行目標辨識，完成查緝兵力部署。","三、增進救難能量，保障人民平安","(一)結合中央地方，改善遊憩安全","1.擴大補助地方政府","本年規劃補助16個地方政府31項計畫共3,535萬元，推動地方政府置重點於設置告示牌（風險揭露）及編制安全巡查員（即時救援），以促使我國海域可逐步朝原則開放並兼顧安全之目標邁進。","2.充實救援設備及能量","規劃購置充氣式救生衣、泡棉式救生衣、人員落水定位器、遙控救生圈備用電池、海難搜救測流浮標、搜救優選規劃系統軟硬體更新等救生救難勤務所需項目，提升民眾海域遊憩安全。","(二)辦理救生救難演練","為強化搜救效能並提升效益，持續結合轄區搜救能量、針對高風險地區訂定區域搜救計畫辦理救生救難演練，並視況調整各項裝備配置，提升救援速度與效率，有效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三)擴大南沙太平島救援能量","規劃新增岸際油污清除、海域事故蒐證調查等科目，結合實際搜救案例，針對嘉義級巡防艦醫療能量及跨部會救援機制等項目進行驗證，落實太平島作為人道救援中心與運補基地之構想。","【擁抱四海，永續發展】","四、推升海污量能，強化減災整備","(一)推動成立海污基金","已完成海洋污染基金收支管理辦法預告，並將基金設置計畫書陳報行政院，待行政院同意成立，即函請行政院發布辦法，並辦理基金成立相關作業，未來徵收之海洋污染防治費，將轉入海洋污染防治基金，以應處相關海污案件。","(二)減少海洋污染事件（減災）","運用科技工具包括衛星、無人機、雷達，進行油及化學品污染擴散模擬，監控近岸海域，並就港口船舶每年查核200次，持續提升列管事業查核頻率至100%。","(三)強化應變設備及人力（整備）","維運海污系統及查核管理系統，辦理東、中、南、北4個海洋污染區域聯防及強化離島地區應變資材量能，並每年查核地方政府應變設備及機具，妥善率需達95%；另每年辦理國內、外油及化學品污染應變人員訓練至少220人。","(四)污染發生及時應處（應變）","維持海洋污染監控小組24小時運作，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另持續運用開口合約於事故第一時間搬運資材及提供人力。","(五)編擬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刻正蒐整國內外相關最新文獻及撰擬內文，將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及跨部會研商會議，以完備相關內容，並訂於本年付梓發布。","五、周延海廢治理，促進海廢再生","(一)強化海洋廢棄物監測能力","發展科技工具監控、偵測並辨識海廢之能力，加強對海廢分布、數量與種類之瞭解，同時掌握氣候變遷與海廢相互影響之關鍵；另每季公布海廢地圖，增加海廢資訊透明度，俾利海廢管理措施之實施。","(二)提升海廢回收再利用","擴大推動臨海地方政府執行分類及前處理，確保海廢再生原料，以提供「海廢再生聯盟」成員研發、製造及銷售，促進循環經濟，並將海廢再生產品推廣至國際，促進國際相關合作。","六、保護生態環境，永續海洋資源","(一)周延海洋保護措施","1.持恆生態監測","於海洋保育網（iOcean）資料庫持續收納臺灣周邊海域調查之生態及環境資料；另持續於離岸風場及重要環評開發案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及查核，比對海洋生態變化，掌握及監督各式海域開發案件對海洋造成之影響與減輕措施的成效。","2.落實生態調查及復育","強化瀕危海洋野生動物之調查評估，推動物種保（復）育計畫，持續珊瑚白化監測調查及復育工作。","(二)公私協力治理海洋","1.推動海洋在地守護計畫","以30╳30聯盟結合民間資源，建立公私部門夥伴協力模式，推動投入海洋保育行動；另透過輔導及補助機制，協助地方在地守護，強化海洋保護區之生態調查、監測、制定規章、巡護及執法等在地守護能量。","2.永續海洋保護區","持續運作「臺灣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會議」及推動海洋保護區評鑑制度；另與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合作，納入22處海域重要濕地，另成立地方巡守隊，加強維護海洋保護區，並以6種法規劃設69處海洋保護區。","七、推動海洋事務，促進無礙海洋","(一)促進海洋產業創生","1.共推地方海洋事務","本年以「建立完整海域遊憩管理及安全體系」、「營造具海洋意識空間及里海創生產業永續」、「發展在地特色海洋教育及海洋文化思維主流」為主軸，補助76項計畫共1億2,116萬4千元，以強化地方政府發展海洋事務。","2.賡推創生輔導團","籌組「海洋產業創生輔導團」，擇定3處地方，輔導地方政府善用海洋資源，發展在地海洋產業，並為在地蹲點經營地方創生事業之民間團體提供所需資源，以串聯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力量共同推動海洋產業創生。","(二)推展各地水域遊憩","1.推動海洋無礙","積極參與「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辦理跨域協調平臺、提供地方政府經費誘因，推動身心障礙朋友親水體驗活動及無障礙設施優化，引領各界重視身心障礙朋友親海權利。","2.強化永續管理","持續輔導屏東小琉球及基隆潮境為示範場域，以在兼顧海洋生態的前提下，推動海域遊憩活動、生態保育及產業多元發展。","(三)推升國內造船產業發展","執行各項造船計畫，本年規劃完成22艘海巡艦艇交船；另規劃「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首艘及國家船模實驗室開工，精進造艦技術及設計量能，提升船舶產業競爭力。","【共生共融，鏈結國際】","八、推展海洋淨零，健全法政規章","(一)公私協力永續發展倡議","提出「攜手企業、鯨生鯨世」倡議，邀請企業投入「海廢減量再利用」、「海洋生物保育」、「海洋環境教育」及「海洋生態系與藍碳復育」等四類型海洋保育工作，以助提升「企業社會責任（CSR）」和「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持續推廣企業在海洋相關社會和環境議題上的參與，扮演支持海洋治理之重要角色。","(二)研修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依國內外海洋情勢發展及我國需求檢討修正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提出上位、前瞻性之政策，作為引導各級政府規劃海洋相關施政措施的綱領。","(三)辦理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推動「臺灣2050淨零轉型─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持續辦理藍碳生態系調查、評估及復育，以維護藍碳生態系之自然碳匯及生物多樣性。","(四)完備海洋法制作業","1.推動海域管理法制作業","前行政院召開5次審查會議，確認「國土一體、海陸分治」政策方向，刻依行政院審查結論，持續推動海域管理法草案立法工作，完備部會協調研商及法制作業後，再報送大會審議。","2.推動海洋保育法及子法","預為研擬相關子法，俟該法制定公布後，邀集利害關係團體如地方政府、環保、公民團體及產業界等，蒐集各界意見，據以完善法規內容與配套措施。","九、前進寬闊藍海，擴大科研交流","(一)推動智慧海洋治理","1.健全海洋基礎調查","執行國家全海域基礎調查與海洋大數據建置計畫，完善我國海域環境三大主軸（含海洋水文、地形底質與生態環境等）基礎調查；另持續辦理興建3艘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與積極招募及培訓人才，以加速蒐集臺灣周遭「藍色國土」之全面基礎資料。","2.精進國家海洋資料庫","配合臺灣及南海海域數位孿生虛擬場建置，進行海洋實場域水文、水質及地形地質調查；另透過虛實場建置與深度學習，以達精準海洋參數預報及海洋環境永續之目標。","3.執行跨部會海域輻射監測作業","持續針對海水氚含量及沿岸生態執行採樣，確保我國海域環境與漁產食品安全。","(二)拓展海洋科研交流合作","規劃與印度地球科學部國家海洋中心（NIOT）簽署MOU，針對浮球技術與海氣象觀測等面向，透過跨國合作交流拓展雙方海洋科學研究。","十、豐富海洋文化，深耕海洋教育","(一)盤點及發掘海洋文化資產","1.發掘海洋文化","賡續辦理「瀕危及佚失海洋文化之發現、保存及推展策略研究」計畫，盤點臺灣南部地區具潛力海洋文化資產，以保存發揚具臺灣主體性之海洋文化。","2.推動海洋文化傳承與創新","辦理「復振航海文化力─海洋文化領航計畫」，並徵集地方政府舉辦海洋創作主題之藝文活動，促進活絡海洋藝文創作，挖掘在地與海共生之文史脈絡與文化資源，推動具城市或村落海洋特色之創意行銷策略或文化觀光發展，落實海洋文化扎根、傳承與發揚。","3.開發水下文資監測技術","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合辦「水下文化資產現地保存監測示範及調查技術開發合作計畫（113至114年）」，擇一處示範點研析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對列冊水下文化資產造成之不良影響，研擬保護及調適因應對策，發展適應我國水域條件之監測技術；另針對港口碼頭等能見度低且干擾高之區域開發新興調查技術。","(二)多元合作推廣海洋教育","1.共推海洋教育","持續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及社教館所等相關單位合作，推動多元方式籌辦各項研習、數位課程、知海講座、海洋職涯探索與體驗及巡迴教育等活動，同時促進學校發展海洋社團，培養親海意識。","2.優化海洋驛站展覽環境","規劃結合雙語政策以提升海洋教育成效，另賡續結合驛站及場域服務設施及展覽空間，辦理海洋教師研習營及學生體驗營活動，並與當地旅遊業及周邊學校合作，作為遊客參訪及學生校外教學之場域。","3.推動海洋素養典範國家","持續調查國人海洋素養現況，建構海洋素養資訊整合平臺，整合海洋素養典範教育資源以及培育國際海洋素養研究與青年領袖人才，並將海洋素養典範教材（OSS）落實到各縣市，推動臺灣成為海洋素養典範國家。","4.籌辦2024年國家海洋人才培育論壇","整合國內外海洋研究與人才培育機構資源，規劃臺灣海洋資助計畫（Taiwan Sea Grant Program, TSGP），辦理國家海洋人才培育論壇，推動海洋研究、海洋服務以及海洋教育整合，持續提升海洋產業人才水準。","十一、接軌國際趨勢，締結友我夥伴","(一)強化多邊夥伴關係","1.深耕APEC關係","統合相關部會參與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FWG）及相關會議，並將與本年APEC主辦方秘魯及其他經濟體研商推動海廢治理或女性參與海洋領域等計畫。","2.推動印太區域海洋廢棄物治理平臺","辦理「辦理籌組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布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台發展計畫」，推動海廢治理「商業化」、「科技化」及「國際化」模式，並籌組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力量，建立區域海洋廢棄物治理平臺，掌握海洋廢棄物治理國際話語權。","3.參與2024我們的海洋大會（OOC）","持續與外交部及相關涉海單位合作，配合主辦國希臘強調之四大議題，積極爭取參與OOC大會。","4.強化跨境情資交換","持續與日、菲、泰、美、越等國海上巡防及執法機關交流互訪，建立合作機制，期阻絕犯罪於境外。","(二)促進雙邊友我夥伴","1.臺美交流合作","依循臺美海巡工作小組合作備忘錄架構，深化雙方互動交流；另推動《臺美海洋永續科技研發合作協定》之簽署，與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執行臺美智慧海洋合作計畫，初步將聚焦於「海域遊憩安全監測預警」、「海污及海廢監測模擬」及「AI技術應用於海洋事務」等合作項目。","2.臺菲交流合作","協助菲方持續派員赴臺進修，與該國海巡署保持雙方海上執法合作，強化打擊犯罪、海事安全及海上人道救援合作。","3.臺日交流合作","辦理「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與日方共同推動實質合作，另運用適當互訪時機強化與日本官學界之鏈結，拓展友我人脈。","4.強化新南向國家交流","為接軌新南向政策「以人為本」原則，透過海洋保育、海洋環境永續、海域安全等議題為橋樑，共同促進印太區域和平穩定與經濟繁榮。","(三)持續研議BBNJ協定參與之策略及影響評估","為降低BBNJ協定正式施行後產生之衝擊，持續關注各國簽署、批准、遞送之最新進程。","十二、優化同仁待遇，創造廉政環境","(一)積極爭取各項加給","持續爭取海巡人員遙控無人機職務加給及海洋保育署辦理海環業務人員適用加給表(十四)，俾激勵士氣。","(二)落實風險掌握","強化廉政風險管理及機關防弊機制，機先發掘可能風險，並藉由關懷輔導措施，先期消弭風險因子；另推動行政透明措施，建立公開資訊管道，開放公眾檢視，遏止貪腐行為發生。","(三)多元廉政宣導","創新精進員工廉政法紀教育，以多元化廉政宣導方式，提升同仁法遵意識，強化人民對本會之信賴；另持續辦理廉政與誠信主題之宣導教育活動，倡議誠信倫理之廉政價值，營造廉能公務環境。","十三、提升資安韌性，落實資料安全","(一)精進資安防護，提升數位韌性","賡續依本會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藉由資安設備分析、偵測與回應，及早防禦新型態資安威脅，降低資料外洩風險，另加強資訊服務委外管理及資安稽核，並完善資通系統備援及資料庫備份機制，提升本會人員自主操作能力，落實營運持續演練，遂行本會核心業務服務不中斷。","(二)導入「政府資料傳輸」平臺","配合數位發展部推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機關介接「政府資料傳輸平臺」政策，建置機關端資安與網通設備，提升核心系統跨機關資料交換安全。","參、結語","本會管轄事務多元且繁瑣，需要龐大能量才能有效應對，舉例而言，海巡署為驅離越界船舶及維持我國周遭海域的安穩，112年監控海域案件數及派遣能量近111年之5倍。為維護乾淨的海洋，海洋保育署也與各級政府合作，112年清理1萬5千多噸的海洋廢棄物。另外為充實海域資料庫，國家海洋研究院亦積極蒐集與整合各項海洋資料並加值運用，作為本會各項海洋施政的堅實後盾。","海洋事務多屬複合式，需跨部會溝通與協調，未來本會將秉持「解決問題」的精神，激發同仁深入問題核心，加以剖析並積極解決。後續亦將秉持「樸實無華，埋頭苦幹」之精神，讓各項海洋事務變得更好。","三安四海是本會肩負之職責，本會將持續規劃各項施政措施，傾聽各界意見，並與大院、各部會、地方政府、公私機構及團體通力合作，完善各項海洋施政研擬與海洋保育法及海域管理法等立法工作，以實踐海洋臺灣，讓民眾能「與海共生、與海共融」。","關於2月14日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本會責成海巡署成立策進小組、迅速回應輿情、強化社會溝通及確實虛心整體檢討。為應勤務需要，本會積極盤點相關設備，刻獲行政院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籌補第一線人員密錄器，並於沿岸多功能艇加裝固定式錄影設備，以應基層執勤所需。本會不因單一事件影響各項工作正常運作，並將堅守崗位面對各項挑戰。","二、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法草案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成立以來，承蒙大院委員大力支持及指教，使得各項海洋事務循序推展，在此表達至高的謝忱。","針對本會所提《海洋保育法》草案，感謝大院的關切與重視，並優先納入審議排程，本日應邀提出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不吝指導。","壹、前言","臺灣四面環海，海洋資源豐富，擁有發展海洋得天獨厚的天然環境。然海洋環境所面臨之污染、過度利用、棲地破壞，以及對於生物多樣性之影響等議題，涵蓋面廣且跨越縣市。隨著海洋環境變遷與挑戰加劇，現行法律雖已針對我國海域之各類海洋資源利用活動，予以原則性規範或劃定保護區域，惟對於海洋多目標保育使用之規範仍有所不足。","為打造我國成為生態永續、海域安全、產業繁榮的優質海洋國家，海洋委員會於107年4月成立，作為海洋政策的統合機關，並於108年11月制定《海洋基本法》，提出海洋事務政策方向，明定每年的6月8日為國家海洋日；109年6月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以「建構區域戰略思維，保衛海域主權權益」、「落實海域執法作為，促進區域安全合作」、「維護海洋生態健康，優化海洋環境品質」、「確立產業發展目標，促進藍色產業升級」、「形塑全民親海風氣，培養海洋國家思維」與「孕育科學發展動能，厚植學術研究能量」6大目標，作為海洋施政藍圖。","本會自108年預告《海洋保育法》草案後，相關民間團體、漁民、產業界、原住民、專家學者及國人提出許多寶貴建議。本會及海洋保育署召開數十場次溝通及座談，與相關機關、團體研商，更與保育團體、離岸風電業者、漁業界等進行社會溝通，並廣徵學界意見，聽取對於本法及相關子法的建議，尋求社會共識。","本會於109年7月30日陳報行政院審議，歷經行政院張政務委員景森於109年8月9日、111年1月19日、4月18日、5月26日及112年6月26日多次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整合行政部門意見，審竣草案全文共30條，草案並於113年2月15日經行政院第3892次院會審議通過，同日函送大院審議。","本會持續與各方協商《海洋保育法》草案並達成具體共識，至盼本法順利通過，讓臺灣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保育與復育海洋生物多樣性等面向邁進，並與《氣候變遷因應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等法規互相呼應，營造健康的海洋生態環境，兼顧藍色產業的永續經營、共創健康海洋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貳、立法重點","本次立法透過賦予主管機關五項權限、提供用海單位三大保障，以及兩項公民監督途徑，以助政府與民間合力達成三項目標：","一、三大目標","(一)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二)整合海洋保護區效能。","(三)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二、賦予主管機關之五項權限","(一)【劃定海洋庇護區】：得就海洋生態系統有特別保護必要，且未經其他主管機關劃設為海洋保護區者，劃定為海洋庇護區。","(二)【管理海洋保護區】：可會商有關機關，訂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妥善管理保護區。","(三)【公告禁限制行為】：可針對海洋遊憩、船舶航行、器具採捕或其他人為活動訂定限制或禁止事項。","(四)【調查實施保育措施】：可進行相關調查以及實施海洋生態（生物）保育、復育措施。","(五)【派遣觀察員蒐集資料】：可指派海洋保育觀察員在船舶、海洋設施、海域工程或周圍從事觀察、監測及蒐集資料。","三、提供用海單位三大保障","(一)【審議會參與決策】：設立審議會機制，由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組成，審議各項海洋庇護區劃定以及公告禁限制行為，以妥為考量利害關係人權益。","(二)【庇護區兼容永續利用】：海洋庇護區並非全面限制利用行為，而是採取分區管理，在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適時開放相容之利用行為，例如從事採捕海洋生物，在緩衝區內經核可得為之；又諸如鋪設電纜等海洋工程，在緩衝區以及永續利用區內，經核可亦得為之。","(三)【信賴保護原則】：在劃定海洋庇護區之前，已合法取得同意、其他各項經許可或核准之行為，得繼續從事至有效期限屆滿為止。","四、提供公民參與監督二大途徑","(一)【吹哨者條款】：獎勵執法人員、民眾、法人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主管機關取締、舉發違法事件。","(二)【公民訴訟條款】：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就主管機關疏於執行者，直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參、海洋保育法草案內容","本法草案計5章30條，其內容要點如下：","一、本法之立法目的及用詞定義。（草案第一條及第三條）","二、本法之主管機關。（草案第二條）","三、為達成海洋生物多樣性之目標，主管機關應採取相關海洋保育措施。（草案第四條）","四、海洋保護區之類型及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草案第五條）","五、為協調並促進海洋保護區之整合規劃及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有關機關訂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草案第六條）","六、海洋庇護區之劃定原則及審議機制。（草案第七條）","七、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之擬訂及公開展覽等相關程序。（草案第八條）","八、海洋庇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分別採行不同規範密度之管制事項。（草案第九條至第十二條）","九、為強化保育海洋生物，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商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海洋遊憩、船舶海上航行、採捕器具使用等活動之限制、禁止或其他應遵行事項；其公告並準用海洋庇護區劃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審議會審議之規定。（草案第十三條）","十、主管機關或其受託者為執行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實施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得進入公、私有土地、處所或海域進行調查及實施保育措施。（草案第十四條）","十一、主管機關得指派海洋保育觀察員在船舶、海洋設施、海域工程或其周圍，從事觀察、監測及蒐集資料等任務。（草案第十五條）","十二、鼓勵執法人員、民眾、法人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主管機關取締、舉發違法事件之獎勵規定。（草案第十六條）","十三、主管機關應培養具備海洋保育及生物多樣性專業知識人才，並推廣海洋保育、生物多樣性教育課程及進行國際合作。（草案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項目：十四、海洋生物復育措施之內容及辦理程序。（草案第十九條）"],["項目：十五、違反本法規定之罰則、海洋保育講習課程與回復原狀及損害賠償。（草案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六條）"],["項目：十六、主管機關怠於執行職務之公民訴訟規定。（草案第二十七條）"],["項目：十七、海洋庇護區劃定前，已於該海域合法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許可或核准行為之過渡規定。（草案第二十八條）","肆、結語","《海洋保育法》草案歷經多年討論、社會溝通及行政協調，提出此共識版本，將得以兼顧海洋保育及產業永續經營，希冀獲得大院支持。","本法完成立法後，本會將據以訂定各項子法，進一步落實海洋生態環境之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之保育與復育、促進海洋保護區域之整合規劃及執行，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並化解不同使用者之疑慮，創造健康海洋環境及促進資源永續。在《海洋基本法》之上，大院支持本會陸續完成《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制定，本法更是\"海洋三法\"最關鍵的一環，也是臺灣向偉大海洋國家邁進的重要一步！","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內政部書面資料：","海洋保育法草案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有關大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楊瓊瓔委員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共3案，以下謹就草案中涉及本部業務部分予以說明，敬請不吝指教。","壹、楊瓊瓔委員等20人提案草案第2條","有關楊瓊瓔委員等建議國家海洋保育目標為中華民國119年前保護至少百分之三十的海域。所指海域範圍，依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以內之範圍認定。考量行政院版草案第6條已有規範本法運作程序及政策目標，建議支持行政院版草案內容。","貳、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提案草案第2條、楊瓊瓔委員等20人提案草案第3條","有關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建議本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海洋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其條文與行政院版草案相同；另楊瓊瓔委員等建議草案條文，第2項規定「前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管轄範圍，以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法海洋資源地區為範圍。」考量該法係以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協調並促進海洋保護區之規劃及執行為立法目的，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倘僅適用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海洋資源地區，則國家公園範圍（國土保育地區第3類）及都市計畫保護區（城鄉發展地區第1類）將無法適用，建請支持行政院版草案內容。","參、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提案草案第5條、楊瓊瓔委員等20人提案草案第7條","有關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建議所定海洋保護區之類型，其條文與行政院版草案相同；另楊瓊瓔委員等建議草案條文，海洋保護區類型第3款為「國家公園」，行政院版草案同款內容為「國家公園及國家自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係合於國家公園選定基準而其資源豐度或面積規模較小者，將國家自然公園納入，保護範圍將更加擴大，建請支持行政院版草案。","肆、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提案草案第6條、楊瓊瓔委員等20人提案草案第8條","有關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有關機關訂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條文與行政院版草案相同；另楊瓊瓔委員等建議中央主管機關，依國家海洋保育綱領，應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國家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行政院版本草案內容為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有關機關訂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鑒於海洋事務涉及多個機關，具有各保護區的管理、監測及督導權，目前各部會主政海洋保育事務已訂定現行經營管理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共同推動海洋保育事務，在指引層級上更為妥適，建請支持行政院版草案。","伍、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提案草案第7條、楊瓊瓔委員等20人提案草案第9條","有關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建議中央主管機關得就海洋生態系統有特別保護必要，劃設海洋庇護區部分，其條文與行政院版草案相同；另楊瓊瓔委員等建議主管機關應依最佳可得科學資訊原則及預警原則，劃設海洋庇護區，鑒於現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依主管法規劃設涉海保護區，各依其職權及保護標的與措施進行保育與經營管理，行政院版本草案內容為中央主管機關得就海洋生態系統有特別保護必要，且未經其他主管機關劃設為海洋保護區者，劃定為海洋庇護區，可減少法規競合，建請支持行政院版草案。","陸、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提案草案第15條、楊瓊瓔委員等20人提案第19條","有關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建議主管機關得指派海洋保育觀察員，以及其工作項目；必要時，並得請求海岸巡防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與行政院版草案相同；另楊瓊瓔委員等建議主管機關應設立海洋保育警察，負責海洋保育執法業務。海岸巡防法第3條已明文規定海巡機關掌理海洋環境之保護及保育，另按海岸巡防法第4條及海巡署編制表等相關規定，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人員雖有部分列警察官人員，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惟仍統稱「海巡機關人員」，不使用警察官專屬職稱（如警務員、警員等），且其服制、配階均與警察機關截然不同，為免社會大眾混淆，不宜採用「海洋保育警察」等文字，建請支持行政院版草案內容。","柒、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提案草案第19條、楊瓊瓔委員等20人提案草案第23條","有關伍麗華委員Saidhai Tahovecahe等建議為執行海洋生物復育，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海洋生物復育措施辦理原則，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復育措施，與行政院版草案相同；另楊瓊瓔委員等建議為執行海洋生物復育，各級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據國家海洋保育綱領，提出復育計畫，並諮議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後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行政院版本為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海洋生物復育措施辦理原則，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復育措施，現行各級主管機關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海洋保育經營管理目標及海洋生物復育需求辦理原則，參依海洋生物復育措施辦理原則自行或委託辦理復育措施，於復育行動將更具效率，建請支持行政院版草案。"],["交通部書面資料：","「海洋保育法」草案處理意見報告","壹、前言","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貴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楊委員瓊瓔等、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相關委員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共3案提案，提出本部建議供貴委員會參採，謹報告說明如後，敬請指教。","貳、相關委員提案修正重點及本部建議處理意見","一、有關行政院函請審議、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楊委員瓊瓔等相關委員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針對行政院版、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提案第九條至第十二條、楊委員瓊瓔等提案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關於海洋庇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發展）區，分別採行不同規範密度之管制事項等內容部分，涉及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發展）區不限制船舶無害通過、海難救助及航路標識設置管理，與緩衝區及永續利用（發展）區應取得許可始得開挖、濬深航道之規範，本部尊重主管機關海洋委員會處理意見。","二、有關海洋庇護區不限制船舶無害通過部分，行政院版、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提案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條文文字為「船舶連續不停迅速通過，且未從事航行以外之活動。」、楊委員瓊瓔等提案第十三條第三款條文文字為「外國船舶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七條規定無害通過我國領海。」，立法精神皆係要求船舶連續不停迅速通過，且未從事航行以外之活動，以減少船舶對於海洋庇護區之環境干擾，為避免因船舶國籍而衍生差別規範，爰建議採用行政院版文字。","叁、結語","綜上說明，本部感佩相關委員之提案，併謹提供本部建議處理意見，尚請各位委員參考。謝謝！"],["農業部書面資料：","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有關大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以下謹就草案中涉及本部業務部分予以說明，敬請不吝指教。","壹、行政院「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一、涉及本部條文內容如下：","(一)第5條：明定海洋保護區之類型，依漁業法設置之30處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為海洋保護區之一類。","(二)第7條至第12條：中央主管機關得就海洋生態系統有特別保護必要，且未經其他主管機關劃設為海洋保護區者，劃定為海洋庇護區，並應設審議會（第7條）；海洋庇護區核心區原則禁止任何人及海陸域交通工具禁止進入（第9條）；海洋庇護區緩衝區內，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禁止從事水產養殖及採捕海洋生物等行為（第10條）。","(三)第13條：規範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海洋生物保育禁限制事項，包括於海洋使用採捕器具之限制、禁止或其他應遵行事項。","(四)第19條：規範各級機關、自然人、法人或團體為執行海洋生物復育，辦理各類海洋生物復育措施。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海洋生物復育措施辦理原則，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海洋動物之培育或野放；其他機關、自然人、法人或團體自行辦理復育措施，應提出復育計畫，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為之。","二、行政院歷次審查會議，本部均有參與討論，本草案之目的係為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協調並促進海洋保護區之規劃及執行，與漁業法保育、合理利用水產資源之立法目的一致。","貳、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第14條第3項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內許可行為者應主動提供相關監測資料部分，建議條文可明定或授權訂定子法，敘明提供資料項目與程序，以期監測資料能更有效運用。","參、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第7條第2項「海洋庇護區審議會」組成人員納入「原住民等不具官方身分代表」，本部予以尊重。","肆、結語","為具體落實我國海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之保育及復育，並促進海洋保育區整合規劃，大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洋保育法草案」，本部敬表支持，並期透過機關間合作，共同維護海洋生態、環境、資源，以利海洋環境及漁業產業共創雙贏。"],["法務部書面資料：","審查「海洋保育法草案」等3案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謹代表法務部列席，茲報告說明如下：","壹、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大院委員所擬具之「海洋保育法草案」等計3案，其主要內容包括立法目的、主管機關、海洋保育措施、海洋保護區之類型、整體政策擬定、海洋庇護區之劃定及審議、海洋遊憩等活動之限制及禁止、主動參與之鼓勵及協助之獎勵、海洋保育人才培育及教育推廣、海洋復育措施、罰則與回復原狀及損害賠償、公民訴訟、過渡規定等。","貳、上開行政院及大院委員之提案，涉及海洋主管機關之政策評估事項，本部尊重海洋主管機關之政策決定及大院審議結果。","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司法院書面資料：","海洋保育法：（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行政院及各委員所提海洋保育法草案，代表本院進行報告，深感榮幸。謹說明本院意見如下，敬請指教。","一、行政院版（院總第20號政府提案第11000512號）、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鍾佳濱等16人版（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1066號）：草案第27條公益訴訟部分","(一)參照環境公益訴訟之立法例，如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3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3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2條第3項、廢棄物清理法第72條第3項等規定，均訂有「第一項之書面告知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公告之」之規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此分別公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公民訴訟書面告知格式」、「空氣污染防制法公民訴訟書面告知格式」、「水污染防治法公民訴訟告知格式」及「廢棄物清理法公民訴訟書面告知格式」，供民眾填載所主張的「公私場所違反法令之事實」、「主管機關疏於執行之法令與具體內容」、「受害事實或相關證據」等內容，並依欄位附上相關證據資料，輔以該等公告書之填表說明，使人民與公益團體有效採行公益訴訟。","(二)建請參照上開立法例，增訂第三項書面告知格式規定，協助人民或公益團體明確化其主張內容，除可發揮告知書的證明及確認功能，並有效督促主管機關落實環境保護義務，進而使行政法院有效率地集中審理此類公益訴訟事件。","二、委員楊瓊瓔等20人版（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0649號）：草案第13條、第14條、第26條及第27條部分","(一)草案第26條規定：「（第1項）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於海洋庇護區之禁止行為，因而有害於生態系統之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但違反第十三條之情形者，已經相當之注意仍無法避免者，得減輕或免罰之。」此涉及國家海洋保育政策，在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前提下，尊重主責機關及　貴院之政策決定，惟仍請注意以下事項：","1.草案第13條規定：「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禁止進入並從事活動……」，違反者，依草案第26條第1項規定處罰。然若單純行經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而未從事活動，是否構成第26條之罪？又所稱「從事活動」所指為何，因條文或立法理由並無定義性規定、說明，存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之疑慮，因涉罪刑法定主義，建請釐清。","2.草案第26條第1項「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於海洋庇護區之禁止行為，……」，是否修正文字為：「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符立法體例，建請斟酌。","3.違反草案第13條規定，依其構成要件文義，性質屬「故意犯」。惟依第26條第2項規定「違反第十三條之情形者，已經相當之注意仍無法避免者，得減輕或免罰之」，似指違反第13條之行為為「過失犯」，是否妥適？建請斟酌。","4.草案第26條第2項「……得減輕或免罰之」，所稱「免罰之」是否為「免除其刑」之意？建請斟酌。","(二)草案第27條規定：「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之。但已經相當之注意仍無法避免者，得減輕或免罰之。」同二(一)3.是否指過失犯之情形？此與行政罰法第8條、第9條、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之情形是何關係？建請釐清。","最後，本院再次對　貴院委員會費心修法，表達感佩之意。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謝謝各位。"],["主席：主席宣布，現在進行詢答，委員的質詢還是依慣例，本委員會委員6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因為今天是預算、法案的處理，本次會議就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好，沒有意見。","我們就開始進行詢答。","請登記第1號的麥玉珍委員，謝謝。"],["段落：質詢：麥委員玉珍：9:41"],["麥委員玉珍：（9時41分）謝謝主席，有請海洋委員會管主委。"],["主席：好，邀請管主委。"],["麥委員玉珍：謝謝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委員好，謝謝。"],["麥委員玉珍：昨天總質詢的時候我有提過我們警察同仁很辛苦，所以同樣地，海巡弟兄為了守護我們國家的海域也很努力……"],["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海上也是警職……"],["麥委員玉珍：所以海巡的任務非常重要，而且很危險，從以前就很多次傳出為海巡同仁爭取調漲出勤加給的聲音，雖然我們知道去年危險加給已經調漲了15%，看起來很多，但是危險加給本身就不高，就像我們要去便利商店買一杯咖啡，所謂第二杯七折實際上平均起來只有八五折而已。再請教主委有沒有考慮增加出勤的加給給我們海巡兄弟？"],["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各種出勤的加給目前有過一些項目，譬如如果是海上的弟兄的話，他會有海勤的加給；如果是岸際的話，會有岸際相關各類的加給。這些加給的種類很多，我如果唸給委員聽的話，譬如我們連雷操手都有屬於雷操手特別的加給項目；如果是空勤的話，也有空勤的勤務加給；特種的勤務也有特種勤務的加給，以及其他的醫療加給等等。委員非常地關心我們去增加出勤加給的部分，我們非常感謝委員的關心，確實我們的同仁裡面也有三千餘位是警職，軍職、警職跟文職加起來有一萬多人。","至於我們未來有沒有新項目的出勤加給要來爭取，我們目前也有一些項目要來增加，譬如空中量能的部分，我們目前也在爭取無人機操作這個部分特別任務上面的加給。"],["麥委員玉珍：好，謝謝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再有一個時間來跟委員辦公室做細節的報告，好不好？"],["麥委員玉珍：好。"],["管主任委員碧玲：也聽取委員相關關心的項目。"],["麥委員玉珍：OK，謝謝主委。畢竟海巡同仁的任務都是滿危險的，所以都非常辛苦，將薪資待遇合理化，還有大家比較有感，不是危險加給就是1,800元，這樣子的話真的是沒有感……"],["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的危險加給有分級。"],["麥委員玉珍：所以希望提升基層海巡同仁的整體士氣。"],["管主任委員碧玲：好，我們會在這個部分為他們爭取福利。"],["麥委員玉珍：再來，臺灣海洋正在面臨魚類的減少、生物多樣性消失的危險，雖然海洋委員會已經成立5年，但是海洋環境資源保育等法律還是一樣分散在不同的主管機構中，尤其是海洋保護的力度仍然不夠。這個會期行政院難得很快就提出海洋保育法草案，這些我也看過了，請問主委幾個問題，目前臺灣已經設立了69個海洋保護區，但是海保署在111年做了一次全面地評估，結果還有11處「低度保護」，代表所劃設的海洋保護區還是沒有被有效的管理。當時行政院版本的海保法其中一個重點是要劃設海洋庇護區，請問主委，如果一直劃海洋庇護區，想到就劃，真的是對海洋有幫助嗎？這些區域劃設的依據及分類標準是什麼？是否足夠客觀及透明？"],["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海洋庇護區是依據海保法未來我們準備依法去劃設的部分，這個部分的劃設主要在永續海洋，尤其是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剛剛委員所說的，沒有錯，委員非常深入地去看到了，我們目前的各種保護區，這六十幾個保護區，分別由不同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依據不同的法令去劃設，在這部海保法裡面，對於現有的保護區也有管理的機制。"],["麥委員玉珍：是，我知道，但是我們是希望……"],["管主任委員碧玲：是不一樣的系絡。"],["麥委員玉珍：謝謝主委，因為時間有限，我們知道臺灣四面都是海，想到就劃了，這樣對於漁民、靠海吃飯的，還有養殖的漁業、傳統的漁業都非常活躍，所以如果要劃海洋庇護區，這樣會引起漁民還有當地民眾的反彈。"],["管主任委員碧玲：漁民、漁業團體……"],["麥委員玉珍：海洋委員會和我們人民的溝通、協調的機制是什麼？海洋委員會如何維護當地的民眾還有漁民的權益，保護海洋環境的平衡？"],["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的關心，有兩大部分，一個部分是現有的漁權，我們秉持信賴保護，所以會保護他。另外，審議會就是讓他們成為決策者。"],["麥委員玉珍：好，謝謝主委。因為時間有限，海洋保護我們已經拖了很多會期了，所以大家都期望我們的海保法可以趕快通過。"],["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麥委員玉珍：也希望主委多多聽地方的意見，謝謝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好的，我們跟各區漁會開過幾次的總幹事會議，都有一一去說明，將近百分之九十幾我們都說明到了，但是溝通是永無止境的，我們未來還是會持續地做更多的溝通。跟委員報告，審議會把漁業界還有漁業主管機關都納入作為未來審議會決策體系中的一環，所以他們本身就會是決策的一環，會參與決策、去決定要怎麼劃設、要不要劃設，這是對於權益最大的保障，所以……"],["麥委員玉珍：對，我們希望劃設，有區域，有保護，但是我們也要讓漁民、漁業，大家也可以……"],["管主任委員碧玲：優化產業要共融。"],["麥委員玉珍：什麼地方都劃了，這些要靠捕魚生活的人怎麼辦？"],["管主任委員碧玲：本來就是為了漁業資源的永續而來的法律，當然要非常地保護漁業沒有錯。"],["麥委員玉珍：我們現在的保護法都沒有定一個期限，因為我看到的是那裡面沒有達成的期限，這樣會不會我們這部法通過了，因為沒有期限，好像是沒有立法一樣？再來就是我們的海委會資源不夠，要統計、管理那麼多的保護區，海洋委員會及國家海洋研究院有做了很多水質的測驗、海洋生態的調查，但是這個沒有公開，請問主委有什麼想法？是否同意讓我們的公民、大家可以在你劃保護區、庇護區的時候，讓大家可以去檢視、去審議？"],["管主任委員碧玲：會的，像現在所有監測的資料，屬於海保署所做的監測資料，在海保署的網頁上面都有公開。至於屬於國海院的部分，它整合了全國所有的海洋資料庫，有好幾十億筆資料在裡面，也都有公開，可以為大家所利用，我們甚至於還鼓勵大家，從這個資料庫裡面去用資料庫的資料來找問題，找到問題以後找解方，我們所謂的諾大師（NODASS）的競賽就是這樣在鼓勵運用這些資訊。"],["麥委員玉珍：是，因為看到那麼大的一個區域，只是在高雄，所以怎麼樣去公開透明地讓大家可以知道一個研究院那麼久，可以跟我們一起去研究這樣子的區層，所以希望能透明公開。"],["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我們有一個海洋資料庫。好的，謝謝委員。"],["麥委員玉珍：謝謝。"],["主席（王委員美惠代）：感謝麥玉珍委員，請張宏陸委員。"],["段落：質詢：張委員宏陸：9:51"],["張委員宏陸：（9時51分）麻煩請主委。"],["主席：請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張委員好。"],["張委員宏陸：主委，海洋基本法通過後，在2年內要制定海洋三法嘛，我們已經通過了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今天也排審了海洋保育法，我想請問一下，海域管理法的草案現在推動的情形如何？"],["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當然，我們內部初步的條文有試擬出來了，但是因為海域管理的路線有完全不一樣的選擇，所以事關這個路線我們要怎麼選擇，譬如說中央、地方要怎麼分權，然後我們是要全知全能地做海洋功能性的區劃，還是在這個用海計畫之下來做我們這個海域的規劃？這四層─中央或地方、全知全能或者是功能使用，在這個矩陣之下，我們最後要先做政策指導的意見整合，然後我們才能夠開始做跨部會的協商，所以目前我們還處在政策指導的協商之中，先去選定發展策略的階段，如果決定了就會很快。"],["張委員宏陸：好，反正有在做，有這個進度了。"],["管主任委員碧玲：對，有，我們也希望這個過程之中會有一些研討，讓社會來表達未來我們到底要走哪一條路來做這件事。"],["張委員宏陸：好，謝謝。另外，其實GoOcean這個app我覺得非常地不錯啦！主委，不過現在這個GoOcean還是需要免費註冊才能夠解鎖更多的功能，好像有點不便民，這個有沒有需要改一下？"],["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如果不註冊也可以看到資訊，註冊有助於服務更完善，也有助於統計，這個部分到目前為止，點選的也算滿踴躍，我們是不是讓院長來說明一下詳細的數字？"],["張委員宏陸：好。"],["陳院長建宏：到目前為止，GoOcean app的使用人次是83萬人次，我們相信到暑假，就是夏季會更多，會很快成長。"],["張委員宏陸：那是83萬人次，「人次」喔！不是「人」喔！"],["陳院長建宏：是。"],["張委員宏陸：我為什麼說不要註冊？很簡單，因為有的喜歡釣魚的人，他可能也用得到啊，對不對？他如果要去註冊，他會覺得很不方便，對不對？我覺得註冊，你當然可以蒐集到更多的資料，但如果是以商業的角度，你應該先開放大家免費註冊，大家用的習慣了，再慢慢去註冊，我的看法反而是不一樣耶！"],["陳院長建宏：對，跟委員報告，是免費的沒有問題啦！那……"],["張委員宏陸：本來就免費，我知道，我剛剛講是免費註冊，只是這樣你還一定要註冊。"],["陳院長建宏：不註冊的話看到的資訊就是比較簡單啦！我們可以來研議不用註冊的方式，我想這個沒有問題。"],["張委員宏陸：對啦！我覺得這是很好的一個app，應該讓大家多使用，你要他比較互動什麼的，可以廣大之後再去篩選，我是建議這樣啦！"],["管主任委員碧玲：好，我們來鼓勵朝這個方向，好不好？"],["張委員宏陸：好。"],["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張委員宏陸：另外，其實這個GoOcean不錯，所以我可以想像出來臺灣很多人已經慢慢的會在海域或水域活動。"],["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不要害怕。"],["張委員宏陸：對，但很多保險公司對這個拒絕提供，那我們有沒有去跨部會協商一下？"],["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開兩次會，這個問題也有到我這裡來，尤其是譬如說以自由潛水來講，我們的協調只有在活動的時候，就那個活動的單次，保險公司願意，但是整體去開這樣的保單，目前我們幾經協調還是沒有辦法突破。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保險公司要精算出保單，它需要有足夠的資料庫做背景去算。目前累積的相關海事活動上面，譬如說以自由潛水來講的話，它累積的這些數值還不夠，所以他們就沒有願意要貿然很快的算出這個保單的制度，那我們很希望能夠趕快的突破，包括很多海事產業在發展的時候，也因為銀行對海事產業的生疏，所以它在銀行授信上面也都受到一些阻礙，沒辦法取得授信。","譬如說如果我要發展海事活動的服務業，很可能我租了一個碼頭以後，那個清淤就要花好幾億，要把它清出來，清淤的這些投資是那麼大的，但是沒有擔保品啊！因為碼頭是港公司的，沒有擔保品，所以他們完全沒辦法取得貸款。類似這些問題都陸陸續續有到海委會來，我們海資處也都很努力的在協助產業界去做跨部會或者是民間與政府之間的協調，能夠突破的也有一些，但是有關於海事產業的金融這一塊，確實目前比較多阻礙，我們會來努力。"],["張委員宏陸：對，主委，其實我知道這就是我們海洋基本法通過之後會慢慢面臨的這些問題，不管是產業、不管是人民，我今天質詢提出這個只有一個目的啦！我們看到問題了，這個問題不是馬上可以解決，但我們是要有準備去解決問題的決心，要慢慢來做啦！我的看法是這樣。"],["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跟委員報告，這是我們海資處的處長，我特別請他把我們民間在海洋產業發展的過程當中，遇到的重大困難是哪些產業的重大的困難，譬如說漁業跟風電業者彼此之間、漁業跟遊憩船舶彼此之間種種的，還有我剛剛所講的金融導入的這些部分，我們都有列出一些列管，要去推動產業協商的列管在上面。"],["張委員宏陸：對啦！因為就像主委所說的，未來面臨的會很多，金融是一部分，剛剛主委講的漁權、漁業跟這些就是我們到時候要面對的問題，所以現在要有所準備，我的意思就是這樣。"],["管主任委員碧玲：好的，我們加油。"],["張委員宏陸：要請大家一起努力啦！"],["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張委員宏陸：好，謝謝。"],["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請牛煦庭委員。"],["段落：質詢：牛委員煦庭：10:00"],["牛委員煦庭：（10時）有請海委會主委，謝謝。"],["主席：來，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牛委員好。"],["牛委員煦庭：主委早安。我們繼續追蹤一下金門撞船的事情，3月5日大陸的臺辦副主任說，顯然對於我們談判的結果不是特別滿意嘛！他說反正否認事實、謊話連篇，又指控我們說設置各種障礙，所以感覺不歡而散嘛！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其實沒有謊話。"],["牛委員煦庭：沒關係，聽我講完嘛！好不好？然後好像我們的慰問金也被拒絕等等。我們的陸委會也有講，第一階段的協商告一段落，可能要等檢察官調查報告出爐之後才會進行下一階段的協商。","針對這件事情的後續處遇，本席有幾個問題要就教主委，第一個，我們要釐清一下這個談判的過程中，中國大陸這邊的立場、要求跟期待是可以說的事情嗎？就是可以透露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儘量的信守不予透露的承諾，那……"],["牛委員煦庭：儘量的信守不予透露的承諾？聽起來蠻可怕的。"],["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在談判的過程中……"],["牛委員煦庭：可以還是不可以？"],["管主任委員碧玲：在談判的過程之中，我們是絕對的都信守了，但是在上個禮拜的專案報告當中，委員也知道我們海巡的同仁在幾次詢答的過程中，不得已就說了一些部分，但是我們最主要的用心是我們很希望還是要保護所有人……"],["牛委員煦庭：所以答詢的時候不在此限喔？因為現在狀況是這樣，像昨天總質詢的時候，陳玉珍委員就有問，以他的瞭解，大陸方面沒有要求我們把人犯送到大陸去受審，陳建仁院長說你怎麼會知道這個理應不該被透露的事情？那我們就也很好奇，也在問啊！為什麼王定宇委員3月4日的時候知道大陸要求我們要送審，要嘛我們的政府機關就講這個是不能透露的事情，對不對？要嘛如果可以透露，你乾脆今天講一講好了，到底有沒有這件事情？要不要釐清一下？"],["管主任委員碧玲：我想就我的瞭解，外界現在諸多的描述不盡精確……"],["牛委員煦庭：不盡精確？"],["管主任委員碧玲：不盡精確，對，我們很希望大家對於諸多的訊息，我們還是冷靜。"],["牛委員煦庭：所以海委會其實是基於談判要順利嘛！你的善的橋梁要要扎的穩，所以大家不應該多去臆測，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過程之中這麼長的時間，為什麼我們就是忍著挨罵，不願意講案情？因為講了案情變成責任全部歸在對方，我們……"],["牛委員煦庭：主委，所以這就是本席要提醒你的，也是要嚴肅提醒政府單位……"],["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同仁就是談判的同仁，就是談判桌上的同仁……"],["牛委員煦庭：如果談判的過程是不應該透露的，因為我們都清楚，談判當然要保密嘛！這些內容當然不應該為外人所道，那是不是你政府在保密的部分要做得好一點？"],["管主任委員碧玲：但是也因為這樣，我們真的……"],["牛委員煦庭：不管是藍的或者是綠的，都不應該有什麼奇怪的知情洩漏，不應該有這個狀況嘛！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這過程之中也有很多的洩漏……"],["牛委員煦庭：所以我是提醒政府這部分要避免啦！"],["管主任委員碧玲：這過程之中也有很多的洩漏，是對我們以訛傳訛的資訊。"],["牛委員煦庭：這個本席願意理解啊！但我的意思是說既然消息有走漏，那你是不是內部有狀況？"],["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很希望這件事情要降低它的政治性……"],["牛委員煦庭：要降低它的政治性嘛！"],["管主任委員碧玲：要降低它的對立性，要人道優先，這一直直是我的原則……"],["牛委員煦庭：所以我第一個要提醒你的是，在保密的部分你可能要做一下瞭解跟調查，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啦！好不好？"],["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同仁絕對都不會……"],["牛委員煦庭：我願意尊重海委會的立場，也基於談判要順利，我們不會追問細節……"],["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謝謝，這真的很重要。"],["牛委員煦庭：但我要提醒你，你內部的東西管控要做好，這第一個。第二個，那我至少問一下嘛！就是說調查報告出爐之後，可能會有第二輪談判，現在我這樣講對不對？還是說乾脆就不談了？"],["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目前有做各種努力，其中的一種努力是希望人道優先，人道的課題也是在溝通的過程當中，說實在是最具有高度共識的部分……"],["牛委員煦庭：主委，今天時間有限。"],["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很希望這個部分的話，我們越快找到解決的途徑越好，但是如果一定要把真相綁在一起就會拖，是變成這樣。"],["牛委員煦庭：根據陸委會說現在是等到檢調有一個調查的結果出來，因為某一些層面的事實要做釐清嘛！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那是因為如果談的內容要全包就會那樣。"],["牛委員煦庭：那大概是什麼階段？比如說……你先聽我的問題嘛！所謂調查報告出爐是指起訴或不起訴？還是說判決還是什麼？有沒有一個明確的交代？就什麼時候會有下一輪的談判？"],["管主任委員碧玲：委員，我說的就是其實是可以人道優先，我們抽出來先處理的，所以陸委會所說的是，目前對方的要求是希望我們一體解決。"],["牛委員煦庭：有沒有明確的答案？"],["管主任委員碧玲：那就會變成是司法調查。"],["牛委員煦庭：所以你希望趕快談的意思囉？人道優先的部分重新談判？"],["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希望人道優先。"],["牛委員煦庭：希望人道優先的部分重新談判，好。"],["管主任委員碧玲：其實海巡署一直在努力，我們請署長說明好不好？"],["牛委員煦庭：沒關係，我還有待會要問署長的話……"],["管主任委員碧玲：真的有在努力。"],["牛委員煦庭：因為談判就是主觀，沒有問題……"],["管主任委員碧玲：談判……"],["牛委員煦庭：善的橋梁要繼續搭，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善的橋梁我們一直在持續，我們……"],["牛委員煦庭：你有多大的把握可以繼續維持？"],["管主任委員碧玲：由於它不是單方面的……"],["牛委員煦庭：不是單方面。"],["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目前一直在努力，對於努力的成果或者是努力的障礙，我們比較希望不要公開議論，或許我們請署長到委員的辦公室跟委員說明，好不好？"],["牛委員煦庭：好，你會後要說明我接受，到時候請署長來詳細說明，好不好？"],["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好。"],["牛委員煦庭：再來我要問最近比較嚴重的，我為什麼那麼關心談判？萬一你們講的善的橋梁搭不起來的時候，這個問題持續升溫，其實對海巡弟兄來講是非常大的壓力。我舉幾個例子，像最近中國籍漁船直接闖入6海里，被認定是標準的領海範圍，那個壓力是非常大的，大家當然要依法驅離，對不對？不管是主委也好或是署長也好，應該對這個事情……這是大家的共識，我們也支持你要執法，對不對？三無漁船要執法，這進到6海里了我們當然要執法，可是我們看到的狀況是海巡署說因為風浪很大，對不對？人家漁船的噸位是300到500噸，結果我們那一天能夠出勤的巡防艇只有100噸，因為風浪大我們就沒辦法出勤。本席對這樣子的狀況非常擔心，人家現在已經不只是在金門用1萬噸的挖泥船直接侵門踏戶，對不對？按照你們剛剛的說法，這個理論上不被允許，就算過去有協議，但是挖泥船不算，對不對？這是一個，另外一個是人家直接在臺灣海峽的海域，也一樣侵門踏戶進到6海里範圍的時候，我們竟然派不出巡防艇，採取相應的阻止措施。海巡的執法作業流程到底該怎麼因應這樣的事情？"],["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涉及每一次的調度，這個部分我請中部分署的分署長回答。"],["牛委員煦庭：快一點，我們今天時間比較有限，好不好？節奏快一點。"],["王分署長正信：委員好。事實上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在我們雷達的監控當中，確實因為惡劣的海象，在隔天的時候，其中兩艘在大潭脫索離開，第三艘是由我們宜蘭艦執行驅離，事實是這樣子。"],["牛委員煦庭：所以有執行驅離？"],["王分署長正信：有執行。"],["牛委員煦庭：為什麼你們當初講的版本不一樣，說沒有辦法去驅離？這不是很奇怪嗎？你說監控什麼的……"],["王分署長正信：不是，隔天它往北航行到大潭外海……"],["牛委員煦庭：隔天是不是？好。"],["王分署長正信：是由桃園艦南下支援驅離一艘。"],["牛委員煦庭：南下驅離。"],["王分署長正信：其中兩艘脫索離開了。"],["牛委員煦庭：我現在很擔心這個狀況，因為民進黨政府主張要對等尊嚴，我不懷疑對等尊嚴的決心，但是我懷疑有沒有能力維持對等尊嚴，你的設備、你的條件有沒有辦法長時間強力執法？這個是大家會擔心的事，既然說得到就要做得到，好不好？"],["周副主任委員美伍：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在勤務調度上一定會做最適當的調……"],["牛委員煦庭：我現在怕，因為看起來……"],["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對於剛剛委員的擔心，我特別說明，剛剛分署長已經說明，因為他是中部地區業管的分署長，對當天的情形非常瞭解。這三艘進入6海里的漁船，我們從開始進入就掌握，我們會視當時海象的狀況跟前進兵力的部署適時調整。"],["牛委員煦庭：我現在就擔心部署跟硬體，萬一我們都只有100噸的巡防艇，沒有辦法時時驅離的時候……"],["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們會持續……"],["牛委員煦庭：這一件事情在國際上的解釋……"],["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瞭解。"],["牛委員煦庭：是不是會認為我們沒有辦法或是我們沒有能力處理這一件事情？"],["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是，但是……"],["牛委員煦庭：會影響整體的布局，對不對？這是危險的嘛！"],["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是，但是後續造船的計畫都有持續加入我們的行列，所以這方面我們還會持續……"],["牛委員煦庭：好，另外我要提醒一下署長，3月4日，我們上一次質詢的時候就有要求，希望有越界處遇方式的書面資料，但截至目前為止，我是沒有收到的。"],["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們應該是……"],["牛委員煦庭：還沒有交出來，好不好？"],["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應該送過去了。"],["牛委員煦庭：我現在就加碼，第一個是越界的處遇方式；第二個是相關硬體設施要怎麼補強、時程是什麼、你有多大的把握能夠阻止這樣的事情？一方面維持善的橋梁，二方面守住對等尊嚴，你打算怎麼處理這一件事情？社會大眾是關心的，所以請署長會後……既然都說要來說明，署長來說明就可以了，好不好？"],["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好，可以，沒問題。"],["牛委員煦庭：最後一點點時間，拜託召委讓我收個尾。密錄器的部分我也是要求，我看到手持V8是很奇怪的，現在隨便也有三軸穩定，對不對？海上晃來晃去，但是現在的技術它夠小，原則上也有穩定器，我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麼一個採購可以等這麼久。"],["周副主任委員美伍：這有一個政府的採購規定，但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在9月底以前，會把所有的3,100具都採購到案，而且在9月底以前，我們現在全部都調撥，所以各一線單位現在只要出勤都有帶著密錄器，請委員放心。"],["牛委員煦庭：好，一樣，到時候一起報告，一起說明。"],["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們會。"],["牛委員煦庭：密錄器的建置還有它的品質，不要最後品質不OK或什麼的。"],["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們都有……"],["牛委員煦庭：我們不要再讓這個事情發生了。"],["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瞭解。"],["牛委員煦庭：好不好？那就麻煩會後詳細說明，可以嗎？"],["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好。"],["牛委員煦庭：不要等太久，好不好？好，謝謝，辛苦。"],["主席（吳委員琪銘）：謝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下一位是黃建賓委員。"],["段落：質詢：黃委員建賓：10:10"],["黃委員建賓：（10時10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海委會主委。"],["主席：好，請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黃委員好。"],["黃委員建賓：主委早安。我今天要講的重點就是支持海保法，要綻放臺東藍。臺東其實是全臺灣……"],["管主任委員碧玲：美麗的海洋。"],["黃委員建賓：是全臺灣接觸海面積最多的縣市，因為我們的整個海岸線從南到北有169公里，還包括蘭嶼跟綠島兩個，在臺灣的縣市裡面，接觸海的面積加起來是最大的。我要講到海洋保護這件事情，主委知道去年12月的時候，臺東外海發生油污污染事件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是，綠島。"],["黃委員建賓：主委知道這件事情嘛！"],["管主任委員碧玲：綠島柚子湖這一件案子。"],["黃委員建賓：對，柚子湖這一件案子。"],["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處置了超過1個月，而且非常廣泛的用各種偵監系統還有海流的模擬，鎖定可能的船舶，但是因為它在污染的過程，我們衛星的掃描沒有掃到污染當下的影像，所以沒有辦法有足夠的證據連結。未來被我們鎖定的船舶只要再經過我國海域，我們一定全程注偵，會全程監控。另外，在這一次油污處理的過程之中，所有應該再增加的各種準備，經過這一次以後，未來有關於海洋污染防治所需資材的配置，我們也要重新補充。"],["黃委員建賓：對，我聽說整個搶救過程異常艱辛，因為整個綠島的地形很特別。"],["管主任委員碧玲：都用手工挖除。"],["黃委員建賓：它是礁岩，臺東縣環保局跟一些志工用手工一勺一勺在那個坑洞這樣挖。"],["管主任委員碧玲：是，非常辛苦。"],["黃委員建賓：連油污棉都沒辦法使用。"],["管主任委員碧玲：包括我們海巡的弟兄都下去一起以手工除污，我真的要非常感謝這麼多志工一起愛護、守護我們的海洋，這件事情真的非常……而且那時候氣候也很冷。"],["黃委員建賓：現在還有一部分沒處理完，後續怎麼處理？"],["管主任委員碧玲：最後有兩個地方，一方面海象不好的時候，依它的位置，如果下去處理就會有危險性，那些部分會比較拖時間。但是據我所知……"],["黃委員建賓：所以本席要問接下來後續怎麼處理，楠仔湖那個部分你們怎麼處理？"],["管主任委員碧玲：剩下最後這幾個地方。"],["黃委員建賓：楠仔湖那一段。"],["管主任委員碧玲：是，它主要就是受地形影響，我們儘快突破，好不好？我們答應委員儘快突破。真的是地形的影響，包括人員的安全也是我們必須顧慮的。"],["黃委員建賓：你知道臺東外海發生這件事情，油污可能不只在臺東縣。"],["管主任委員碧玲：不只。"],["黃委員建賓：它會隨著洋流飄到其他地方，甚至到宜蘭都有可能。"],["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東北海域也有。"],["黃委員建賓：都會中。"],["管主任委員碧玲：中部海域也有，整個其實有二十幾個點，全部的海域下來，我們實在非常痛恨這一次這樣的污染行為。"],["黃委員建賓：主委，我們都希望能夠根絕這樣的事情發生。海保署一年編列的海洋油污處理預算大概是多少？"],["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大概是2億多，請署長來說明。"],["黃署長向文：基本上針對剛剛提到海污的應變資材、各項演練跟訓練總計大概2億元左右，包括補助地方政府跟海保署自辦。"],["黃委員建賓：對於臺東縣政府，你一年補助多少？"],["管主任委員碧玲：各縣市政府的數字，我們會後給委員，好不好？"],["黃委員建賓：好。"],["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很鼓勵地方提案，所以地方的提案我們多數都予以支持。"],["黃委員建賓：主委，是這樣啦，我們臺灣是一個四面環海的海洋國家，平常沒事都沒事，一旦出事這些經費都不夠用，主委認同這一點，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從今年開始會有海污費的收入來挹注這一塊。"],["黃委員建賓：就像本席說的，我們要持續的綻放臺東藍，臺東藍是太平洋那個藍。"],["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今年是926萬。"],["黃委員建賓：169公里再加兩個離島，這樣夠嗎？"],["管主任委員碧玲：地方政府的提案我們多數都會支持。"],["黃委員建賓：好，謝謝主委，這邊要請主委要多多支持地方，讓我們地方有足夠的資源去做海洋保育的工作。"],["管主任委員碧玲：好。"],["黃委員建賓：第二件事情就是我來自臺東，我是在海邊長大的小孩，我是在太平洋長大的小孩。"],["管主任委員碧玲：恭喜你。"],["黃委員建賓：大海其實就是我們日常的一部分，所以我支持海洋保育這件事情，我絕對支持。"],["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黃委員建賓：同時我也是阿美族的女婿，海洋對阿美族來講是一個神聖的地方，所以我們相信大家都支持海洋法的推動。不過我相信在海洋保育推動的同時，經濟也要兼顧。"],["管主任委員碧玲：是。"],["黃委員建賓：經濟跟環境不能是零和遊戲，一定要雙贏，我們過分的去保護環境，沒有經濟行為，就失去了人文，如果沒有保護環境，就會失去環境跟經濟，我想二者是要共贏的，所以我想海保法的推動要依據上述的精神來規劃、討論。"],["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謝謝。"],["黃委員建賓：跟所有海洋相關產業一起來討論，我們來創造雙贏。"],["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審議會就是這樣，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審議會就是把所有用海利害關係單位都放進來，成為決策者，而不是列席或來表達意見而已，他們就是決策者。審議會這個機制就是所有用海的利害關係的各方都會在審議會裡面一起形成共識，才有可能劃設，這是我們的第一個機制。第二個機制是信賴保護機制，現在所得到的開發許可或漁業權，在保護區劃設之前核准的都會得到信賴保護。"],["黃委員建賓：謝謝主委，我相信大家都有一個共識，就是這片海是我們的家，我們沒有人會把家弄亂。"],["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是我們的母親。"],["黃委員建賓：所以我們希望它往好的地方來發展，在此也希望主委能夠就剛剛本席提到的臺東縣政府處理的經費多加挹注，讓我們共同來守護這片海洋。"],["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來跟地方政府聯絡，因為地方政府要執行這些預算，所以這個是由下而上。"],["黃委員建賓：中央執行也可以，我只是說要多編一些預算在這個地方。"],["管主任委員碧玲：用在臺東，我瞭解。"],["黃委員建賓：因為它這個航線很特別啊，綠島跟蘭嶼外海就是國際商船的航線，發生漏油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所以這部分除了要預防以外，我想也要多編列相關預算來面對以後海洋污染的問題，儘早來處理，這樣好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會研議。"],["黃委員建賓：好，謝謝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主席：謝謝黃建賓委員的質詢。","下一位請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高金素梅、高金素梅召委不在。","下一位請黃捷委員。"],["段落：質詢：黃委員捷：10:19"],["黃委員捷：（10時19分）謝謝主席，請海保署署長。"],["主席：請海保署署長。"],["黃委員捷：謝謝署長，其實在今天海保法審查之前，我們就已經有跟海保署調過一些資料，我很肯定我們終於可以好好的審海保法了，因為這個法其實有非常多的團體都等待已久，我也肯定我們可以好好審議，我也希望在這個會期可以如期的通過，這是我們共同的目標。","首先，現在大家非常關心的就是，我們在做非常多離岸風電的案場，很多團體都說這個跟鯨豚保育有很直接的關係，因為在施作的過程當中產生的噪音會直接影響鯨豚保育，甚至鯨豚的數量也嚴重的受到影響。大家都知道，鯨豚是海洋生態的指標生物，如果鯨豚的數量減少，其實會影響整個海洋生態系統的完整，所以我也很希望我們在鯨豚的保育上可以如實的來執行，來確保整個海洋系統的健全，更不要進一步的影響我們的漁業生態。大家也知道如果海洋保育沒有做好，後面的漁業、漁產甚至漁獲都可能會受到影響，這跟大家餐桌上的食物都是有關係的。我必須要講一下，目前水下噪音的問題大家也都很關心，包括現在風場的探勘、施工還有工作船的來回航行的狀況，我有一份資料是現在的海豚協會針對鯨豚擱淺、救傷的統計資料，從2015年開始就有一些苗栗、彰化的風場因為開發商進行非常密集的探勘，鯨豚的擱淺數量已經翻倍了，是這樣嗎？"],["黃署長向文：跟委員報告，針對鯨豚擱淺，其實我們長期有監測，我們在看資料的時候，剛剛提到有些像露脊鼠海豚其實數量最高都是在金門跟連江等離島縣市，在臺灣西海岸的擱淺數量實際上最近幾年並沒有非常明顯增加的狀況。您剛剛提到有些翻倍，我們去看了一下數量，可能是從一隻變兩隻或兩隻變四隻。因為從大部分的擱淺鯨豚死亡時的狀況，不太能夠辨別牠的死因，所以基本上目前跟離岸風電應該還找不到直接的關係，不過數字我們會持續監測。"],["黃委員捷：當然，海下的噪音不管是直接或間接影響到鯨豚的保育，都值得我們關注，因為我也不希望我們現在這麼努力的在做離岸風電，結果大家發現這些成果必須要靠鯨豚的擱淺來交換，變成血色風電，這是大家最擔心的事情。","現在環境部有一個離岸風電環評初審作業要點，他們也有參考海保署的建議，其中有一個審查事項檢核表提到以鯨豚保育的水下噪音限值進行規範，剛剛署長也有講到露脊鼠海豚並沒有被列入水下噪音建議的指標生物中，只有用到中華白海豚的限值而已，我在這邊建議可不可以跟環境部建議，把露脊鼠海豚水下噪音的忍受值140分貝也列入？是不是也可以提出這樣的建議？"],["黃署長向文：謝謝委員的建議，實際上就是剛剛提到包括海保署在前幾年通過的鯨豚觀察員，就是希望在風電發展過程中必須要監測鯨豚，後來包括我們提出了離岸風電的生態調查指引和最近的水下噪音指引，就是希望減緩打樁可能造成的噪音影響到所有鯨豚。"],["黃委員捷：是。"],["黃署長向文：像委員剛剛提到，其實不同鯨豚對音值的反應不太一樣，我們在最新的水下噪音指引裡面也列出了所有類別鯨豚的一些音值，我們也提供給環境部，希望在後面監測的時候是針對所有鯨豚，而不是單一鯨豚。"],["黃委員捷：好，我也希望把露脊鼠海豚放進去。","再來，因為現在我們對於露脊鼠海豚的棲地範圍沒有基本的調查，所以可不可以針對臺灣本島周邊的海域來做基本的棲地調查，之後在推動劃設海洋庇護區的時候有一個參考的指引呢？"],["黃署長向文：謝謝委員，剛剛有提到我們的鯨豚調查，露脊鼠海豚在離島比較多，所以我們最近幾年在金門、連江有新的計畫，包括在臺灣本島的部分，過去早期我們從東岸開始做，因為東岸的鯨豚比較多，但最近兩年我們開始延伸到北部、南部跟西海岸都有，就是希望可以完善所有鯨豚種類的調查。"],["黃委員捷：好，謝謝。最後我有幾點建議，大家都覺得現在我們海洋保護區的生態監測跟執行管理還不夠透明，我相信資訊透明是一個基本功課，也希望我們接下來可以把這些資訊更公開。另外，海保法裡面提到海洋庇護區有核心區、緩衝區跟永續利用區，這個到底如何具體劃設以及它的標準，我相信不管是環團還是漁業團體，跟水上有關的使用者都非常關心，我希望接下來也要有一個很明確的指引，並且跟大家做溝通。最後一個建議是關於海上觀察員，其實過去也有一些人在說，例如「八尺門的辯護人」裡面有提到觀察員的安全到底要如何保障、如何客觀獨立執行職務，這部分我也希望接下來在執行的時候可以給予一定的基本保障，可以嗎？"],["黃署長向文：這邊很快回答委員的三項建議，第一項提到資料可能不是那麼公開透明，因為過去可能散在各個機關，所以我們這幾年有成立海洋保護區的特別網站，把各機關的相關報告都放在那個地方，讓民眾可以很快看到。後面關於觀察員的部分，我們會有相關的子法去規範他的資格跟安全措施。剛剛提到的第二點是針對一些相關產業，我們會透過審議會的方式，在審議會裡面比較周延地討論海洋庇護區的劃設準則跟方式。"],["黃委員捷：好，務必要確實執行，謝謝海保署，也希望這個會期我們一定要把海保法審過，好嗎？謝謝。"],["黃署長向文：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下一位請王美惠委員。"],["段落：質詢：王委員美惠：10:27"],["王委員美惠：（10時27分）主席，請主委。"],["主席：請管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王委員好。"],["王委員美惠：主委早。本席在這裡要先跟你探討3月6日在苗栗外海發生的事情，你知不知道這個狀況？"],["管主任委員碧玲：有三艘大陸的船進來。"],["王委員美惠：對。"],["管主任委員碧玲：剛才我們的分署長有做說明，這部分我請分署長再說明得更完整一點，好不好？因為他剛才可能說的比較簡單。"],["王委員美惠：好。"],["王分署長正信：委員好。藉由這個機會來說清楚，媒體在問這件事情的時候是問有沒有進入6浬，但其實這三艘船進入12浬的時候，我們就監控了。"],["王委員美惠：你們有監控？你們知道？"],["王分署長正信：從頭到尾都有監控。"],["王委員美惠：所以你們是從頭到尾都有監控、都知道，不是外面所說的你們都不知道喔？"],["王分署長正信：我們都知道。在6浬的時候有漁民報案，但其實我們早上7點……"],["王委員美惠：不過我要跟你請教一下，如果你們都知道，為什麼漁民會報案？你們不是比漁民更早知道這個狀況嗎？"],["王分署長正信：我們早上7點在12浬就已經監控了，漁民在6浬是下午2點40分報案。"],["王委員美惠：你們是沒有作為還是怎樣？為什麼漁民會……"],["王分署長正信：我們有作為，我們馬上派出100噸的要出海，但到高美外海的時候海象太差，10級風真的很危險，按照我們的標準要由我來同意，我看錄影真的海象很差，所以請他們先回來，等海象好一點再馬上趕過去。"],["王委員美惠：當然啦！我們弟兄的安全要顧一下。"],["王分署長正信：因為船隻有不同的款式，漁船跟我們巡防艇的構造不同，安全係數不一樣。"],["王委員美惠：是不是我們派太小艘？人家那麼大一艘！"],["王分署長正信：同時我們也有通報艦隊分署。"],["王委員美惠：我現在是問你，船馬上退回來是因為風浪很大、很危險，是我們派的太小艘，而他們太大艘了？還是因為我們的狀況有所不同？"],["王分署長正信：我們也有通知在西北水域的宜蘭艦趕過來，那個時候宜蘭艦有在趕，它立刻南下，隔天它有趕走一艘，所以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在我們的監控當中。"],["王委員美惠：本席所瞭解的是就算我們有掌握，但他們也不怕，繼續在附近航行……"],["王分署長正信：不是這樣、不是這樣。"],["王委員美惠：不然你知道這些船何時離開我們的界線嗎？"],["王分署長正信：這三艘船中，有兩艘在隔天早上11點的時候，從大潭外海往西北離開、脫索；另外一艘往北部繼續走的時候，在早上六點多被宜蘭艦驅離，結果是這樣。"],["王委員美惠：本席認為他們在挑釁我們有沒有辦法驅離他們，不然照理來說，前一天我們已經掌握了，他還在那裡看你們的狀況，如果你們不來驅離的話，他可能還會繼續，所以他在那裡看你們的狀況，直到隔天早上才離開。"],["王分署長正信：我跟委員報告，這三艘船經我們的雷達控制及專業研判，有兩艘是4.8浬的速度，確實是在拖，另外一艘以10浬的速度往北，這是在航行，應該是避風經過。"],["王委員美惠：你剛才說雷達都有控制，不是像外面所說你們的雷達都壞了嗎？"],["王分署長正信：完全都在控制當中。"],["王委員美惠：據本席所知，外面傳說你們的雷達壞了，所以你們都不瞭解，任由他們在那裡航行等等，從12浬到6浬，這個範圍有一點可怕耶！"],["王分署長正信：都在控制當中，我們海巡署在全臺灣有67座雷達，原則上12浬都在我們的控制中。"],["王委員美惠：我認為我們要保護這些漁民、船隻的安全，但也不能讓他們「侵門踏戶」，還把魚都抓光，等到我們的漁民發現利益受到損害的時候，你們才發現，這樣就太慢了。這幾天雲林艦、臺北艦交船，這對我們有相當大的助益，所以你們要好好做，才會有能力讓他們知道臺灣有辦法保護臺灣的漁民，如果他們要越界到臺灣抓魚的話，我們會處理，不是不會處理的。主委，你有什麼要補充？"],["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總體來說，我真的也不敢說謊說我們百分之百都有辦法驅離，我也不敢這樣說……"],["王委員美惠：所以我們有進步的空間嘛！"],["管主任委員碧玲：尤其是東北季風的風浪，你看東北季風來的時候，很多澎湖的船隻都進來避風，對方也是進來避風的，像這種越界進來的，我們有處理的SOP。這次在苗栗的事情，在臨時調度的時候偶爾會有這樣的案例出現是對的，但我們要更精進以避免、減少這種狀況。剛才說的數據是29艘，但是他們剛才查到今年有22艘船要交船，也就是我們造新船的速度很快，一直在造船，我們也爭取了很多人，我們的海巡增加六百多個人……"],["王委員美惠：還有我們的無人機都去支援。"],["管主任委員碧玲：如果風大的話，無人機也沒辦法出去，所以我們種種都很努力，以今年來說，我昨天拿到的數字是前天的數據，那就是我們今年已經趕走349艘了，也就是大陸的船進來後我們已經趕走349艘。"],["王委員美惠：主委，我會跟你們討論這件事情，就是我覺得雖然他們有不好的地方，但是你們去驅離的時候看到天氣不好就撤退，我們也要顧慮對方的安全，這是人道啦！"],["管主任委員碧玲：這是顧慮到安全，對方也確實有安全的問題。"],["王委員美惠：因為你我都一樣，我們也想要有好鄰居，但如果我們趕走他們，結果他們又軟土深掘，這樣就不值得被人尊重了，這是最重要的。主委，我覺得……"],["管主任委員碧玲：多數我們趕，他們會走；少數真的有比較傷害我們的……"],["王委員美惠：對啦！因為傷害我們，我們還是要保護我們的人……"],["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的弟兄有3根手指頭斷掉的。"],["王委員美惠：我們弟兄的安全，我們也要照顧啦！因為發生之前那件事情的時候，我覺得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發生這樣的事情。"],["管主任委員碧玲：是，都很難過。"],["王委員美惠：我們跟他們無冤無仇，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人，我們絕對不會說，說比較不禮貌一點，我們不會去害死人，事情發生就發生了，要怎樣把傷害降到最低，所以我們有進步的空間，本席在上個會期也曾經說過我們的族群問題要攤開，實施的問題及安全性都要兼顧，所以在這裡面你們也有改善很多。"],["管主任委員碧玲：是。"],["王委員美惠：不過，本席在這裡要提議，每一個人都有一支手機，我們可能要有app來處理、使用，所有過程可以公開及安全性，大家才會比較清楚，因為也不要說只有族群那些問題，如果有app，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好，因為時間的問題，我們也沒辦法，會後再請……"],["管主任委員碧玲：另外私下再請委員指導。"],["王委員美惠：私下我們再來討論，因為很多我們要修法的時候，希望修法之後可以更好，本席所瞭解，5年才檢討一次，我會覺得有時候發生事情，我們也要及時去討論，不是硬要5年再討論，所以……"],["管主任委員碧玲：好，有，我們有……"],["王委員美惠：這要互相去溝通，修法要修完整一點，保障好一點，不要讓人感到怨嘆，以上。"],["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感謝委員。"],["主席：謝謝，王美惠委員質詢。"],["主席（王委員美惠代）：謝謝，感謝，請吳琪銘召委。"],["段落：質詢：吳委員琪銘：10:37"],["吳委員琪銘：（10時37分）主席、與會同仁，請海洋委員會主委管主委。"],["主席：請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召委好。"],["吳委員琪銘：主委好。主委，今天我們所討論的海洋保育法草案，其實臺灣四面環海，臺灣海域有很多生態都是值得去保護，對我們海洋的變化及海洋保育的觀念，日益受到重視，目前法律單一或是多種目標的海洋保育對象，忽略整體海域環境的保護，因此本席也非常贊同對海洋的保護做出更積極的貢獻，尤其我們也要呼籲國際及永續發展，全球的生物多樣性公約，提升臺灣海域復育海洋生物多樣性，營造一個健康的生態，所牽動的還有環保及產業雙重的課題，制定推動的過程有哪一些需要跟社會溝通及行政協調，請主委來說明一下。"],["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召委報告，整個海洋保育法牽涉到最核心關鍵的當然是我們要劃設庇護區，要劃設庇護區的時候，就會影響到因為庇護區的目標是要保護，這個地方如果劃設庇護區之後，它的開發或是各種發展、產業的問題、漁業的問題，在這個區域裡面就會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所以這個法可以說今天走出來，代表也是因為過去這段時間以來，各領域的人都一次又一次去開會所溝通的結果，包括學界、環保團體，另外就是漁業界及產業界，產業界有工程界、有風電能源產業。所以各界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溝通以後，拿出來的這個版本，就用一個最務實、多贏或雙贏的機制來做海洋保護，就是審議會機制，這個審議會機制很重要的一個中間的關鍵，就是所有與利害關係的各方面都進來，大家都進來，我們好好談，我們知道要保護、很急，不保護不行，但是你要在如何保護的情形之下，我們有辦法產生生態保護的效果，還有辦法雙贏，不去影響漁業和其他現有的事項。所以讓大家都進來談，談到大家有共識的東西，才有辦法送出來。","所以這就是這部法律我所講的，有人說保守，我寧願說是務實，這是各方面真的都很用心想要保護這個法，讓它向前走，願意妥協的結果，譬如說學界跟環保團體他們妥協很多，譬如說企業界或者是說原住民，或是說風電產業，它們都有各式各樣的妥協在裡面，所以最後用這個機制出來，還增加信賴保護進來，像信賴保護要進來的時候，學界、環保團體也很有意見，但是我都跟署長及我們所有的團隊都真的是心肝要挖出來一樣地下去拜託，最後真的就是有辦法讓它可以形成大家的共識，現在就是學界也好，環保界也好，他們都願意說好，不然我們就先走出來再說，所以這就是整個溝通的過程，我來之前就已經溝通很多了，但是我來這一年的中間，最後把它變成這個面目，是經過這些溝通，困難的溝通，但是非常深入跟非常澈底的溝通之後，大家共同願意接受的一個草案，行政院才能送出來。"],["吳委員琪銘：感謝主委的用心，主委，為什麼要問海洋保育法要設立，一個就是海洋庇護區的範圍，所以希望你跟地方、業界及漁會，我們的宇甄他們漁會也都很有經驗……"],["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許委員很關心，非常非常關心。"],["吳委員琪銘：要和各方面大家溝通再來設立，因為我看小琉球那邊因為遊客跟漁民，如果劃分了，很多遊客會受限制，他們的權利，他們會覺得說在這裡潛水的權益會喪失，所以你還是要跟我們各方面大家來做溝通。"],["管主任委員碧玲：未來高密度的溝通，一定會在法律通過了，研究也做出來了，開始要去討論這些研究的材料，開始要去討論要不要劃、怎麼劃，那個時候就是最高密度的溝通了，那個時候會有很多的撞擊，會有很多很多的火花，然後才會知道最後開出來的花朵、結出來的果實是什麼狀態，所以我們現在這個法如果沒有通過，這條久長的路永遠無法開始，這個法通過了，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們的研究船現在才招標出去而已，才開始要建造研究船而已，我們的研究如果不夠多的時候，你要怎麼說服這個地方要怎麼劃，所以科學的研究是很重要、很重要的基礎，所以過了之後，我們要做很多的準備，人的準備、組織的準備、研究能力的準備，還有執法的準備，做準備之後，還有研究，研究的結果出來之後，才有最需要溝通、發生最大溝通的撞擊的那個階段，那個階段離現在有可能好幾年喔！有可能2年，或者是二年多等等，所以我們如果不快點立法，這不知道還要拖幾年，美國現在拜登總統他也想要在他的任內去劃一個保護區，所以他現在有一個原住民的相關保護區，已經有雛形了，但他這個雛形，距離其公民審議完畢，花了10幾年的時間耶，10幾年才劃設一個保護區。所以這條路是一個很長遠的路，不早點走的話真的會來不及，我們的魚都抓不到了。"],["吳委員琪銘：大致上，我看早上我們所有的委員對於我們海洋保護法的推動，大家應該都會贊成啦，但是後面你在溝通方面，一定要更……"],["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永無止境的努力。"],["吳委員琪銘：要跟各單位，包括漁會、環保人士、產業人士，我們都要結合去溝通，因為臺灣的海洋資源是非常豐富的，尤其在我們的花蓮、臺東，以及我們的離島，這些海洋都值得我們去維護啊，這一點我們必須要共同努力，謝謝。"],["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謝謝召委。"],["主席：感謝吳琪銘召委。請徐欣瑩委員。"],["段落：質詢：徐委員欣瑩：10:46"],["徐委員欣瑩：（10時46分）謝謝主席，還有在座各位大家好，本席有請管主委。"],["主席：我們請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徐委員好。"],["徐委員欣瑩：管主委，請問您就任海委會主委以來最念茲在茲的業務是什麼？"],["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我關心的事情非常的多，海保法當然是我心頭非常重視的一塊，另外就是海巡同仁他們的執法環境，他們的裝備工具環境，還有他們的福利待遇環境，這三大環境也是我非常非常放在心上的。"],["徐委員欣瑩：好、好，非常好。本席在想說，你的念茲在茲應該不會是宜居的辦公廳吧？您可能沒有看吼，我們海委會的解凍報告裡面寫說，海委會最念茲在茲的就是，我們都認為是海洋保育、海域執法，還有臺灣人民，但是如果念茲在茲的是打造辦公空間，這跟人民的落差會有很大的落差。"],["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前言後語我來瞭解一下。"],["徐委員欣瑩：OK，那本席再就教，在我們的解凍報告裡面108頁有講，海委會規劃在今年的6月要舉辦海線安全國際會議，討論的議程很多，有區域安全趨勢、競爭局勢發展，以及打擊海上犯罪、海灘搜救合作等等。請問主委，這個海線安全的國際會議有沒有邀請中國大陸方面相關的專家學者，或者是海巡機關？有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目前是還沒有。"],["徐委員欣瑩：為什麼？關於我們臺灣海線安全，我想隨便路上問一個國人都可以知道，我們臺灣海線安全最重要的大概就是中國大陸跟菲律賓，如果中國大陸你沒有邀請，那你開這個海線會議還說是海線安全國際會議！"],["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這個會我剛剛聽處長說，目前是沒有邀請陸方，但是我們在海廢治理的部分，我們有其他的方案，我們很希望兩岸之間來合作，那個方案有。"],["徐委員欣瑩：所以你這個海線安全國際會議，對臺灣海線安全影響最深的你不邀請……"],["管主任委員碧玲：其實也很歡迎，我們也是持開放，但是……"],["徐委員欣瑩：不是很歡迎，因為你沒有邀請，所以你可不可以邀請？"],["管主任委員碧玲：菲律賓、日本有啦，至於說……"],["徐委員欣瑩：可不可以邀請？但是中國大陸呢？"],["管主任委員碧玲：中國大陸其實我認為邀請是可以的。"],["徐委員欣瑩：所以你這個海線安全會議開辦的實質意義真的不大！"],["管主任委員碧玲：我來跟處長指示一下，來努力看看，好不好？"],["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這樣的一個解凍報告，我們怎麼可能同意通過！","再來，本席再請教，126到128頁，這個有引述海洋基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保障與傳承原住民傳統用海文化及權益，結果你的海保法草案變成尊重，我們對……"],["管主任委員碧玲：不止，我們有一條專文。"],["徐委員欣瑩：我們對原住民族傳統是從保障與傳承變成尊重，這樣會不會太不尊重？"],["管主任委員碧玲：報告委員，我們有條文，我們有條文不是尊重，而是要遂行原住民基本法的原住民諮商同意喔，有、有、有，百分之百，那個諮商同意……"],["徐委員欣瑩：你們在草案裡面我看到……"],["管主任委員碧玲：有、有、有，有一條。"],["徐委員欣瑩：你們寫尊重，原本是要保障他們的。"],["管主任委員碧玲：應依原住民基本法之規定辦理，所以是應喔，是百分之百一定要原住民諮商同意，這個是我們第八條的規定。"],["徐委員欣瑩：但是你們在調的時候，你就直接還是保障與傳承，不要改成尊重嘛！"],["管主任委員碧玲：好，文字我們來……"],["徐委員欣瑩：你尊重反而變成不尊重原住民。"],["管主任委員碧玲：這是海域管理法啦，不是海保法，這不是講海保法。"],["徐委員欣瑩：OK，在整個解凍報告裡面還有很多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這一次會議是三種合在一起，根本不夠問，所以本席不同意解凍，因為整個解凍報告的問題非常多。"],["管主任委員碧玲：50萬，這是海巡署的50萬。"],["徐委員欣瑩：再來，本席想就海洋保育法草案的部分就教管主委，整個海洋保育法是社會大眾的期待，在本席之前，所有委員也都非常的關切，海洋保育法我們希望可以事權統一，而且能夠把整個海洋的保育真的能夠整合起來，但是我們看到的海洋保育法卻是，你在屈就過去本來就不屬於海委會的，包含我們海上的，如果是觀光，你就推給觀光署，水下文化資產就推給文化部，然後另外有關重要濕地各方面就是推給內政部。所以我們整個海洋保育法變成是只是過去所有單位不要的，我們就撿出一塊，或者是它沒有規範的，我們只挑裡面部分撿出一塊叫做海洋庇護區，這個是非常不符合民眾的期待。因為整個海洋保育法，我們希望就是做到事權統一，但是我們的海委會變成沒事你可以召開所有的會議，有事推給各單位，小事推給各單位……"],["管主任委員碧玲：沒有，委員，我們沒有推、沒有推。"],["徐委員欣瑩：大事往上到行政院，在你的草案裡面，整個精神就是如此。"],["管主任委員碧玲：可能委員誤解了，我們可能需要有更多的說明，很抱歉。我們有一個整合……"],["徐委員欣瑩：剛剛很多人也都說，你看你現在很多，海上觀光你還是歸觀光署嘛，對不對？其他都還是在各單位，所以整個海洋保育法，大家希望可以真正的做到我們海洋的保育……"],["管主任委員碧玲：但是當我劃成庇護區的時候，觀光活動就是禁限制行為啊。"],["徐委員欣瑩：你的庇護區只是其中一小塊啊，別人沒有管的……"],["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就是禁限制行為啊。"],["徐委員欣瑩：所以你的海洋保育法不叫海洋，你叫做海洋一小塊保育法，你不是整個海洋的保育法。"],["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您指的可能那60幾個海洋保護區……"],["徐委員欣瑩：但是我們希望你承擔起來啊，我們是希望你承擔，一肩扛起。"],["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有整合管理，我們把現有的保護區，有一個整合管理的機制出來。"],["徐委員欣瑩：你是機制，但是整個海洋保育法你沒有辦法規範……"],["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就會管。"],["徐委員欣瑩：事權有辦法統一在你這邊嗎？"],["管主任委員碧玲：就在這個機制裡面，就在這個機制裡面，而且……"],["徐委員欣瑩：是在你海委會統一事權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從今年就開始做評鑑制度了，就是現有的這60幾個保護區，今年我們就開始評鑑，未來……"],["徐委員欣瑩：我們希望不要讓社會大眾失望，好不好？"],["管主任委員碧玲：不會的，我們會很努力，謝謝委員的督促。"],["徐委員欣瑩：本席時間有限，最後，針對海委會的業務，本席也想請教，就是最近大陸公船侵門踏戶，最近一次距離我們海岸只有0.5浬，這一點您知道嗎？"],["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我們……"],["徐委員欣瑩：不是，你知道嗎？我只問你「你知道嗎」！我沒有時間了，0.5浬是有多近，你知道嗎？不到1公里！只有900多公尺。"],["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在有一些區域，它的禁止海域跟限制海域的線是重疊。"],["徐委員欣瑩：所以你知道這樣子，金門的鄉親跟我們金門的守軍，他們的感受是什麼？您之前公開的跟我們的漁民、臺灣的漁民呼籲說，如果碰到大陸海警要登船臨檢，你請他們就駕駛他們的漁船不要接受，叫他們離開，本席想請問你，對於大陸海警執法的 SOP，你有掌握嗎？他們會不會開槍？會不會噴射水柱？會不會前往追緝？請回答這一題！"],["管主任委員碧玲：我沒有假設他們會這樣做，我知道……"],["徐委員欣瑩：我現在問你……"],["管主任委員碧玲：就是目前為止，兩次登檢。"],["徐委員欣瑩：你知不知道大陸海警執法的 SOP？"],["管主任委員碧玲：目前為止的這兩次登檢，是政治升高情勢時候的……"],["徐委員欣瑩：那以後碰到怎麼辦？"],["管主任委員碧玲：認知性的登檢，委員，就是在去年4月份利劍行動的前後……"],["徐委員欣瑩：不是啊，所以你這樣呼籲漁民有沒有聽懂？他聽到你呼籲，他們如果就這樣，你有沒有瞭解大陸海警的SOP？執勤的SOP。"],["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也是我們處理的SOP，這次的海警，他沒有驚擾到，這一次……"],["徐委員欣瑩：我不是說這一次，我是說你呼籲我們漁民遇到大陸的這種要登檢，你這個呼籲你要不要公開致歉？"],["管主任委員碧玲：委員，兩岸的關係雖然緊張，但是我們知道有某種節制在裡面，我們遇到的這兩次登檢……"],["徐委員欣瑩：所以我們的漁民儘管照你說的，都不會有危險？"],["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遇到的這兩次登檢，都是在政治升高情勢當中非常特殊性的行動之下的一環，所以當這種時候的登檢行為，我們海巡確實有個SOP，這個SOP，我們最優先就是希望…………"],["徐委員欣瑩：我現在說的是，我們的漁民遇到大陸的怎麼辦？我擔心我們漁民的安全！"],["管主任委員碧玲：我跟委員報告，包括海巡06在去年的登檢，其實事先都有跟船長做某種程度的聯繫，我只能這樣講啦，我不願意把這些事情公開的來說，可是今天……"],["徐委員欣瑩：所以漁民就照你的呼籲，絕對不會有生命財產的安全就對了？"],["管主任委員碧玲：委員，不是這樣說，而是我們必須去說明整個處理的SOP，我們就是很希望在這種時候，安全的範圍之內，我們能夠有一個空間讓我們的船能夠趕快的在兩船之間，我們會循一定的SOP來，這個SOP非常的完整，我們會請海巡……"],["徐委員欣瑩：那你沒有回答本席，你瞭解大陸海警的SOP嗎？你瞭解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會做很多的研判……"],["徐委員欣瑩：所以你不瞭解！"],["管主任委員碧玲：當時的研判……"],["徐委員欣瑩：你不瞭解你就隨便呼籲，你完全無視我們漁民的安全！"],["管主任委員碧玲：不是的。"],["徐委員欣瑩：漁民他是聽到你的呼籲，他如果有危險怎麼辦？"],["管主任委員碧玲：當我們把中國假設成是一個會對你開槍的人的時候，那我們還允許他到船上來不是更危險嗎？所以我們不是這樣談問題，這樣談問題，不是……"],["徐委員欣瑩：我沒有說假設他怎麼樣，所以我在問你，你瞭不瞭解大陸海警執法的SOP？"],["管主任委員碧玲：不是在一個正確系絡之下談……"],["徐委員欣瑩：他的SOP是怎麼樣？"],["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問題不是這樣，認知作戰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徐委員欣瑩：你不知道嘛，所以你顧左右而言他。"],["管主任委員碧玲：認知作戰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這是我們的瞭解，我們接受各種指導，好不好？"],["徐委員欣瑩：但是本席還是最後呼籲……"],["管主任委員碧玲：政治升高情勢之下的登檢，我們的SOP……"],["徐委員欣瑩：你要瞭解，知己知彼，照顧我們的漁民，真的非常重要。"],["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非常的照顧，千里送藥，四重保障，海巡是風裡來浪裡去……"],["徐委員欣瑩：對，要照顧我們的漁民，所以你不要隨便呼籲啊。"],["管主任委員碧玲：萬里搜尋，千里送藥，我們海巡就是這樣在保護漁民。"],["徐委員欣瑩：你不夠瞭解，你沒有照顧我們漁民絕對不行。"],["管主任委員碧玲：海巡絕對不會不照顧漁民，謝謝。"],["主席（吳委員琪銘）：謝謝徐欣瑩委員的質詢。請海委會會後提供一些資料跟我們徐委員報告一下。","下一位我們請許宇甄委員。跟各位報告一下，許宇甄委員質詢完畢，我們等一下休息5分鐘，謝謝。"],["段落：質詢：許委員宇甄：10:58"],["許委員宇甄：（10時58分）主席，我們請海委會管主委。"],["主席：請我們的管主委。"],["許委員宇甄：管主委你好，請問一下管主委，國防部邱國正部長3月7日在立法院備詢的時候，表示他每天提心吊膽，睡得不好。CNN著名的國際情勢分析節目的主持人，也在最新一篇的評論文章中提出臺海情勢沒有最危險，只有更危險。所以目前在金門的這個，之前在金門海巡署在取締大陸船舶的時候發生衝撞，也造成大陸方兩死的不幸事件，隨後大陸的船艦也屢次進入我國的海域，最近一次是在新竹海域，有三艘大型漁船進入我國領海內的6浬處，海巡署沒有驅離對方，只有監控而已。而現在海巡署會經常面對大陸船舶進入我領海的事件，請問管主委，您晚上睡得好不好？"],["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我想政治性的語言我如果多說的話又是風風雨雨，請委員原諒我，我不直接用政治性的語言來回答這個課題。我只能夠說，海巡署的同仁依法所作的執法，每天24小時，一年365天，他們謹守自己的崗位，非常努力在做。我們的目的就是要維持和平，就是要保護人民平安，國安、治安、平安都是我們的責任。"],["許委員宇甄：當然我們非常支持海巡署這樣依法行政，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您是不是也認為兩岸有可能因此擦槍走火？海巡署現在面對侵入我國領海的大陸船舶會持什麼樣的態度？會不會像前幾天一樣只是監控而已……"],["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目前還是依法行政，前幾天是……"],["許委員宇甄：我們原先規劃的禁限制海域或者是以前所謂的海峽中線是不是就沒有了？這樣民進黨是不是喪失主權，而且面對大陸處處進逼手足無措？"],["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一次驅離遇到這樣的海象跟調度上的情景，然後就說是沒收主權，我認為是比較跳躍式的連結。在增加我們人力的部分，行政院給我們增加六百多個員額，我們在造新船的部分，今年會有22艘新船……"],["許委員宇甄：主委，現在應該不是只有我們覺得危險……"],["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不斷的增加量能。"],["許委員宇甄：連美國都替我們覺得很擔心。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當然希望憾事不要再發生，未來要怎麼加強海巡署的裝備，讓我們在整個執勤的過程中，海巡弟兄都能夠有很充分的準備，然後所有該依法行政的、該執勤的，我們絕對都尊重……"],["管主任委員碧玲：所以去年3月我就請海巡盤點……"],["許委員宇甄：但是還是希望未來……"],["管主任委員碧玲：計畫已經做好了。我真得很關心，所以……"],["許委員宇甄：這個部分還是希望主委能夠支持海巡弟兄，讓我們的海巡弟兄可以在依法執勤的時候，能夠非常……"],["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我就是盡全力幫海巡找資源。"],["許委員宇甄：好，謝謝。"],["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部分去年3月我就要求全面盤點。"],["許委員宇甄：好，謝謝管主委，我想……"],["管主任委員碧玲：4月要求盤點的結果要建案。"],["許委員宇甄：好……"],["管主任委員碧玲：然後7月的時候就有一個雛形。"],["許委員宇甄：管主委既然每個月都已經大概預設要怎麼進行了，是不是會後把相關的資料給本席？"],["管主任委員碧玲：好。"],["許委員宇甄：當然今天最主要是要請教管主委海洋保育法，海洋保育的觀念日益受到重視，我們也都非常支持海洋保育，但是現行的海洋保育跟利用，有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溼地保育法、國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海岸管理法、漁業法、地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發展觀光條例，跨越很多部會，而且目前各法令劃設的海洋保育區域有69個，請問管主委，這樣的面積有多大？"],["管主任委員碧玲：總共的海域面積應該是5,400平方公里。"],["許委員宇甄：各部會訂定的海洋保育法規……"],["管主任委員碧玲：而且中央跟地方都有。"],["許委員宇甄：好，剛剛講各部會訂定的海洋保育法規，它的實際執行情形、成效如何？"],["管主任委員碧玲：各部會的法規名稱不一樣，不是叫海洋保育法……"],["許委員宇甄：對，他們的海洋保育法規。"],["管主任委員碧玲：有的是水下文化資產，有的是漁業資源……"],["許委員宇甄：對，他們目前實施的成效如何？有什麼不足之處？"],["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今年會有一個評鑑制度往前走，過去我們也曾經有過考核，剛剛也有委員把110年跟111年的考核結果呈現了一下。我自己過去當委員的時候也曾經質疑過，為什麼成效不彰？過去確實是這樣，海保署經過一個保護區的治理平臺之後進步很多，今年開始我們就要走評鑑制度，未來海保法……"],["許委員宇甄：所以現在就是有不足之處。"],["管主任委員碧玲：對，所以未來的海保法有條文在裡面，我們要整合這些保護區的管理。"],["許委員宇甄：我想再請教管主委，2019年海洋基本法通過以後，有提到2年內要制定子法，請問為什麼拖到這個時候才送過來？"],["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沒有共識，所以溝通非常久。"],["許委員宇甄：沒有共識是指跟各部會沒有共識嗎？還是……"],["管主任委員碧玲：包括各用海單位、利害關係的各方，一定是各方有共識，部會才會有共識……"],["許委員宇甄：現在已經有共識了嗎？"],["管主任委員碧玲：已經有共識所以才會送出來，今天漁業署署長也在，我們是不是請署長也說明一下？"],["許委員宇甄：沒關係……"],["管主任委員碧玲：有沒有必要？"],["許委員宇甄：這個部分我想要瞭解，其實從2019年海洋基本法通過之後，應該是2021……"],["管主任委員碧玲：最主要是經濟部跟漁業……"],["許委員宇甄：應該2021年就要提出，現在已經2024年了，所以我在想……"],["管主任委員碧玲：對，所以我才會那麼急。"],["許委員宇甄：為什麼在大選之前你們不提出，現在大選過後就急忙提出，是不是有選票的考量？"],["管主任委員碧玲：去年也就是上個會期的時候，我們草案剛做好，可是最後一波漁業署還是建議我們跟漁業界再溝通，所以上個會期卡住是因為漁業署希望我們再跟漁業界溝通……"],["許委員宇甄：非常好，我想……"],["管主任委員碧玲：所以我們各區都去溝通。"],["許委員宇甄：主委也非常認同要跟漁業界再溝通……"],["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有溝通。"],["許委員宇甄：我們制定海洋保育法牽涉很廣，不管是從中央部會、各縣市政府、地方漁會還有漁民，尤其是有加大禁限制區域及加重管制強度，一定會傷害到漁民捕撈的權益……"],["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審議會的機制是不要傷害……"],["許委員宇甄：請問一下，您剛剛說有跟漁民溝通，請問開了多少場座談會跟公聽會？"],["管主任委員碧玲：我自己有參加的部分就是跟區漁會的幹部、總幹事的會議，我自己參加的至少就有三場，我們海保署的同仁也做了其他很多溝通，甚至於是一個區漁會、一個區漁會當面拜訪，我們把所有的區漁會都走過一圈。"],["許委員宇甄：不過跟主委講，其實我到目前為止還是收到很多漁會陳情，表示我們的溝通還不是很完善，所以我也要求海委會要分區辦理公聽會，等彙整好大家的意見之後，我們再逐條審查。"],["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剛剛有說明，頻率最高的溝通不是這個時候，這個時候如果不往前走，你永遠沒辦法走到真正需要溝通的那個階段。最需要溝通的階段……"],["許委員宇甄：這個海保法通過之後，最會影響到的就是漁民的權益，如果連漁民、漁會都沒有辦法得到你們的認同，這樣子的海洋保育法通過之後，造成漁業的損失、漁民的損失，誰來負責？這個部分本席提出這樣的要求……"],["管主任委員碧玲：漁業署也有一直在幫忙溝通。"],["許委員宇甄：另外，針對海洋保育法的條文，也跟管主委請教幾個問題。海洋保育法要新設海洋庇護區，其中分為永續利用區、緩衝區、核心區，請問海洋庇護區的範圍有多大，要怎麼界定？"],["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現在沒辦法回答，我們取最出名的大堡礁保護區來看，它的庇護區只有5%而已，很少，我們也看到很多海洋保育保護區的核心區，像大堡礁的核心區大概5%，很多保護區的核心區是很曲折、很細長的。"],["許委員宇甄：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大概知道了，所以主委的意思是你們會針對這個審慎的……"],["管主任委員碧玲：每一個個案……"],["許委員宇甄：好好的循序漸進的處理，主委的意思是這樣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未來劃設的時候絕對是那樣的過程……"],["許委員宇甄：好，另外本席希望……"],["管主任委員碧玲：但是很需要的是這個法趕快通過。"],["許委員宇甄：有關審議會的成員，因為剛剛講過，這對漁業、漁民的權益損害非常大，所以本席要求是不是有1/2可以是漁民代表？"],["管主任委員碧玲：1/2是漁民代表這個部分，我認為需要很多很審慎的討論……"],["許委員宇甄：好，請主委再審慎地考慮一下……"],["管主任委員碧玲：但是我們目前是……"],["許委員宇甄：因為權益受害最大的是漁民，請主委再審慎考慮。另外，針對這個部分，這個轉變可能會導致漁民的收入減少，特別是對小規模跟傳統的漁業衝擊最大……"],["管主任委員碧玲：最後收入反而變成是增加的。"],["許委員宇甄：請問海委會要怎麼協助？還有農業部是不是可以提供什麼措施保障漁民？海洋保育法裡面並沒有提到任何補償措施……"],["管主任委員碧玲：可以補償……"],["許委員宇甄：所以我們只有規範，沒有協助……"],["管主任委員碧玲：它沒有排除補償。"],["許委員宇甄：對漁民相當不利，海委會是不是可以提出更具體的措施保障漁民的權益？"],["管主任委員碧玲：第一個，審議會的成員一定有他們；第二個，我們有信賴保護，漁權會受到保障。另外，假使……"],["許委員宇甄：對，目前沒有更具體保障漁民的權益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有，像這兩個就是很重要的保障當中的兩項。另外一個是它沒有排除適用漁業法的補償……"],["許委員宇甄：請問有補償措施嗎？"],["管主任委員碧玲：可以適用漁業法部分的補償，他如果真的有影響的時候，依漁業法就是有補償。"],["許委員宇甄：請問一下，在海上捕魚要怎麼樣才能界定有沒有實質的影響？"],["管主任委員碧玲：如果沒有辦法的話，漁業法也無法執行，那個是可以的。"],["許委員宇甄：最後一個問題再請教一下管主委，就是目前的草案規定，如果誤闖海洋庇護區的核心區要罰款50萬元，但是漁民怎麼會知道海洋庇護區的範圍？海上又沒有柵欄也沒有帷幕，核心區又在哪裡？所以如果停船捕魚，因為潮流的關係讓他不小心進入核心區，那要不要處罰？"],["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未來的機制一定要讓漁民知道什麼地方是海洋庇護區，重要的標示方法、在座標上標示方法……"],["許委員宇甄：我希望能夠訂定標準的作業流程，好嗎？"],["管主任委員碧玲：這有一定的SOP。"],["許委員宇甄：什麼狀況下可以處罰、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處罰，訂定一個SOP。"],["管主任委員碧玲：漁業署跟海保署將來會共同把這些事情做得很好。"],["許委員宇甄：好，那也請提供相關的資料跟作法給本席參考，謝謝管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許委員。"],["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的質詢。","現在先休息5分鐘。","休息（11時11分）","繼續開會（11時21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下一位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21"],["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21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主任委員。"],["主席：請管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鄭委員好。"],["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好，這個行政院版的海洋保育法對原住民族的權益會影響非常、非常的大，而行政院版的海洋保育法只有第八條規定，第一項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之擬訂，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辦理，已經是屬於計畫的擬訂，庇護區的劃設或是緩衝區還是什麼核心區、保護區的劃設，都沒有規定，已經是計畫的擬訂。","我們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採集野生植物，野生植物是包含海裡面的野生植物，這是原基法第十九條的一個保障的規定，因為傳統文化、祭儀自用這個部分；然後原基法第二十條規定，政府承認原住民族自然資源的權利；海洋基本法也規定得很明確，你都沒有提到海洋基本法，海洋基本法規定，政府應建立合宜機制，尊重、維護、保存傳統用海智慧等海洋文化資產，保障與傳承原住民族傳統用海文化及權益，這是海洋基本法第十條所明定的，也應該要在海洋保育法裡面去落實，但這個部分沒有規定；海洋基本法第十三條也規定，保障原有海域使用者權益，這個部分也一樣沒有落實在海洋保育法相關的條文裡面；根據國土計畫法，國土計畫包含陸域及海域，國土計畫法規定，全國國土計畫中特定區域之內容，如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者，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擬訂；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使用管制者，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機關擬訂。結果海洋保育法對於庇護區、緩衝區、保護區的諸多管制，都沒有提到。濕地保育法規定，涉及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核定前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海岸管理法第十條規定，海岸保護區或海岸防護區之劃設，劃設的時候，就如同庇護區的劃設、海洋保護區的劃設，涉及原住民族地區，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擬訂。","我要談的是什麼？之前海岸管理法、濕地管理法、國土計畫法都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都會因為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去修訂，現在我們要制定海洋保育法，同時海洋基本法也規定得很清楚，但是只有計畫擬訂的時候，對於劃設海洋庇護區、海洋保護區或是緩衝區，我愛怎麼劃就怎麼劃，不管你原住民族原有的海域。所以這個部分需要好好的去檢視。主委，我後面還有條文沒有放完，最主要就是說，相關的規定真的是欠缺，所以我不知道在草擬這個草案的時候，相關機關的意見、原住民族的意見或漁民的意見有沒有被考量？看起來是沒有被考量。"],["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這些過程都有很多的討論，最後選擇的這個機制分成二個層次，就是把原住民諮商同意放在計畫的部分，它可以進入更細節，細節是最重要的，前面的部分是用審議會的方式就進來了，所以到底是要審議會也諮商同意，然後計畫也諮商同意，還是說審議會諮商同意，然後計畫的時候不用諮商同意，還是說現在這樣，審議會大家都進來，要有共識才會成形，然後計畫的細節最關鍵的部分用諮商同意，最後的討論是用這個機制。"],["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我就舉你們行政院版第十條為例，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內，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從事下列行為，這裡面就包含了採捕海洋生物，所以這個我們就會變成完全被排除。"],["管主任委員碧玲：沒有，這個也要審議會通過。對，委員，這一條裡面講的排除，就是所謂的禁限制行為，而禁限制行為也是需要遂行審議會機制，所以原住民相關的代表也一定都會進來，要有共識，才有可能成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我……"],["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所以當時是這樣想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還是要明定在條文裡面，當然我有提出我的版本……"],["管主任委員碧玲：瞭解。"],["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到時候請海洋委員會能夠採納本席的條文，以上。"],["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下一位洪孟楷委員。好，謝謝。"],["段落：質詢：洪委員孟楷：11:29"],["洪委員孟楷：（11時29分）主席，謝謝，麻煩請管主委。"],["主席：好，請我們管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洪委員好。"],["洪委員孟楷：管主委好。管主委，本席依照剛剛鄭天財委員的詢答，我們繼續來探究。海洋保育法，說實在話，其實是晚了3年，大家都知道海洋基本法2019年通過之後，本來明定2年內海洋保育法就要出來，但直到2024年我們這次開議之前，行政院才通過海洋保育法版本，說實在話，本席也認為亡羊補牢猶未晚矣，重點是我們現在要趕快來做。第10屆沒有辦法做到的，其實政院版沒有送出來，第11屆加速辦理，但是我們更要看到的是這個草案出來之後，有沒有善盡完整的規劃。所以第一點想請教主委，剛剛鄭天財委員提到，針對海洋庇護區，我們有審議會要組成及設置，這規定在草案第七條裡，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洪委員孟楷：目前審議會是由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的二分之一，主要是想確保審議會的獨立性跟公正性。請問，有關機關的代表有哪一些？"],["管主任委員碧玲：要看，譬如像經濟部門會是，漁業部門鐵定一定是，原住民部門也鐵定一定是……"],["洪委員孟楷：這是官方代表？"],["管主任委員碧玲：未來在子法的修訂上會有一個機制，但是以庇護區的劃設來講，非常非常直接的就是交通部門，因為有船舶航行、航運；經濟部門有海事工程、能源；漁業的話，那當然是重中之重，原住民也一樣，所以這一些主管機關鐵定會是裡面的成員。"],["洪委員孟楷：審議會目前預計會有多少位委員？"],["管主任委員碧玲：目前子法還沒有定，將來我們審母法的時候，也有可能會有附帶決議等等，這個到時候都尊重……"],["洪委員孟楷：那您現在預期呢？"],["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現在還沒有預期我們的成員要多少人。"],["洪委員孟楷：現在沒有預期？你們是主管機關欸！"],["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沒錯。因為每一個……"],["洪委員孟楷：主委，您過去立法經驗那麼豐富，其實應該很瞭解，這個才是重點啊！"],["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每一個庇護區的劃設，是要依據庇護區所涉及的用海單位相互之間的利用關係，上面的特質是要浮動型的，還是要固定型的，這些在子法討論過程中，我們都還要廣泛……"],["洪委員孟楷：主委，本席比較直接詢問，包括剛剛鄭天財委員或是其他委員討論到的，為保障原住民權益以及國家性別平等政策等等，是不是應該把原住民身分的委員或任一性別委員的比例明定於法規裡？"],["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也確實……"],["洪委員孟楷：不要只是在立法理由裡面，因為你的立法理由裡面其實有寫到喔！"],["管主任委員碧玲：我知道，確實在討論的時候，這個也是一個爭點，也討論了很久……"],["洪委員孟楷：如果我們把它明定在法條裡面，您認不認同？"],["管主任委員碧玲：精神上我們絕對是遂行這樣的精神，但是法條內容當初就是有各方討論，譬如漁業是不是也要明定？這個時候就會有很多討論結果，最後法條就是這樣設，然後這樣處理。至於送到大院討論的時候，我作為海委會主委，提出了這樣的版本……"],["洪委員孟楷：已經千呼萬喚3年多的時間了。"],["管主任委員碧玲：也是行政院的院版，我的立場絕對就是捍衛這個版本，我就是站在這個版本的立場，但是廣泛的聽取委員……"],["洪委員孟楷：所以你不認為應該增加明定於法條裡面嗎？"],["管主任委員碧玲：廣泛的聽取委員們的討論之後，最後會有協商的結論出來。"],["洪委員孟楷：主委，再請教，是不是認同委員聘任也應該要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並納入法律文字？譬如他可能是跟開發計畫有利益相關者，或是曾經參與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者？"],["管主任委員碧玲：這是兩部分……"],["洪委員孟楷：即便也有人說這也要旋轉門條款，不要讓審議會到時候變成是某些開發對象的門神。"],["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在子法的時候再來考量這些項目，好不好？謝謝委員提出這樣的課題……"],["洪委員孟楷：我想這都是非常重要，也是真真正正讓國人看到我們海洋保育的實際行動。"],["管主任委員碧玲：二個概念，一個概念當然是用海單位利益衝突的各方、利益相關的各方，但是個案來講，我覺得遵守利益迴避是有必要的。"],["洪委員孟楷：是，感謝主委認同遵守利益迴避，但是……"],["管主任委員碧玲：領域一定要進來，譬如我這個產業別一定要進來，但是個案的當事人……"],["洪委員孟楷：主委，請容本席提醒……"],["管主任委員碧玲：是，這個很感謝。"],["洪委員孟楷：我們海洋委員會，身為海洋保育法的主管機關，其重點還是在於保育，重點還是在於永續，重點還是在於讓我們的海洋資源源遠流長不斷，為我們這一代人跟下一代人做努力跟守護。"],["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洪委員孟楷：本席覺得一個法令要棍子與蘿蔔並施，在你們的草案裡有取締違反海洋保育相關的行為，就是違反進入海洋庇護區的核心區或緩衝區從事禁止活動是有罰款的，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洪委員孟楷：罰多少錢？"],["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我們的 range處理的比較大的原因是因為……"],["洪委員孟楷：range蠻大的，不是比較大。"],["管主任委員碧玲：對，因為……"],["洪委員孟楷：來啦！我直接講，您不用翻法條，我都已經查清楚了，跟您說……"],["管主任委員碧玲：這跟海污法一樣……"],["洪委員孟楷：緩衝區是罰6萬到30萬，核心區是10萬到50萬，好像沒有所謂的累加、累計。第一，沒有所謂累加、累計，最後可能變成有人會是累犯。第二，只有罰鍰，沒有罰則、沒有刑責。所以我要問主委，你覺得這樣的嚇阻力夠不夠？"],["管主任委員碧玲：入刑是一個大問題，這個大議題我想恐怕是很大……"],["洪委員孟楷：但是要加強保育，為什麼？因為我們……"],["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目前沒有……"],["洪委員孟楷：有海洋庇護區出來之後，有緩衝區、有核心區，就一般人認知，所謂的核心區，應該就是絕對禁止從事相關的活動，這也是你們的立法精神，我現在要說的是，你的核心區罰鍰從10萬到50萬，第一來講，這個到底夠不夠嚇阻？譬如有一些利益的部分。再來第二，是不是應該增強嚇阻效果，甚至考慮刑責？"],["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海上所有用海單位有很優越、優勢的群體，譬如很可能是能源產業，或者是海事工程產業，但也有比較弱勢的群體，譬如可能是漁業等等，所以我們的 range會比較大，會從比較微罪的類別來開始起跳，因為顧慮到不同群體在經濟上面的強弱勢差別……"],["洪委員孟楷：主委您這樣講本席比較沒有辦法認同，因為我們剛剛其實是從淺到深討論，第一，劃設保育區及劃設核心區、緩衝區是由審議會來決定，審議會本席就提醒你，你可以用公平、公正以及相關的委員來確認，所以審議會已經明白的確定什麼地方是緩衝區、什麼地方是核心區，確定之後，既然是通過審議會很公正的確定核心區，代表那個地方確實有保育的價值跟意義，那就不應該再去。剛剛您指稱有優勢團體、有弱勢團體，好像是說我們要保障這些弱勢團體，本席也同意啊！本席的選區有很多漁民，但是既然我們要做弱勢團體的保護，核心區部分就應該好好的確認，如果核心區確認之後，那就不應該有任何人去影響核心區的保育工作，所以本席現在提出來反而是要幫助海委會增加執法工具……"],["管主任委員碧玲：讓我們更有 power，我瞭解。"],["洪委員孟楷：當然，就是如果你們劃設出緩衝區、核心區，既然已經劃設出來，那個地方就應該是真真正正我們2,350萬人共同守護的核心區嘛！"],["管主任委員碧玲：不過跟委員報告，我們也會根據那個犯行，而不是說初犯就一定要從最低罰開始累計，我們會根據犯行，也會直接從……"],["洪委員孟楷：當然嘛！不然你也不會設一個 range，但本席也提到你們這個 range，第一，夠不夠？即便是核心區，從10萬到50萬，50萬夠不夠？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如果到最後他還是持續的進入而沒有刑責的話，會不會也沒有嚇阻效用？"],["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部分……"],["洪委員孟楷：本席來做結論，主委，我想您過去那麼多的立法經驗豐富……"],["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目前好像還沒有草案的版本是……"],["洪委員孟楷：我們不需要對立，我們還是站在同一陣線，我覺得在海洋保育這一方面……"],["管主任委員碧玲：很感謝、很感謝，這真的是超越黨派……"],["洪委員孟楷：立法院以及行政部門相信都站在同一陣線，因為海洋是我們共同的資產……"],["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我們有50%的氧氣是來自於海洋。"],["洪委員孟楷：本席會提出相關的法案，本席也會提出我的版本……"],["管主任委員碧玲：到底要不要改重罰……"],["洪委員孟楷：我們希望在進行討論的時候好好的討論，並且也希望海委會主委以及相關行政官員能尊重並且參考本席所提版本的立法精神以及我們的條文精神好嗎？"],["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我們都會……"],["洪委員孟楷：共同守護保育海洋，我們玩真的，不要玩假的可以嗎？"],["管主任委員碧玲：好，我們會說明。"],["洪委員孟楷：玩真的，不要玩假的可以嗎？"],["管主任委員碧玲：這會拿出來已經都是很重要了……"],["洪委員孟楷：那就強力一點，玩真的，不要打假球好不好？"],["管主任委員碧玲：目前已經很有力了，今天也有很多委員說這樣漁民要怎麼辦？"],["洪委員孟楷：玩真的，不要打假球。"],["管主任委員碧玲：到時候我們好好來討論。"],["洪委員孟楷：這是本席給海委會的期許和期待。"],["管主任委員碧玲：我覺得送出來就是一個很大的決心、就是一個很強的power了。"],["洪委員孟楷：晚了3年，但是亡羊補牢猶未晚矣，玩真的，不要打假球。"],["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提醒的利益迴避的那個個案，我們很高興，謝謝委員。"],["洪委員孟楷：好，那就請採納本席的意見，謝謝。"],["管主任委員碧玲：好，謝謝。"],["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質詢。","下一位請王鴻薇委員。"],["段落：質詢：王委員鴻薇：11:40"],["王委員鴻薇：（11時40分）謝謝主席，請管碧玲主委。"],["主席：好，請主委。"],["王委員鴻薇：主委好。"],["管主任委員碧玲：王委員好。"],["王委員鴻薇：昨天在答復陳玉珍委員質詢時提到大陸的清淤船進入了我們金門的劉五店航道，從早上陳建仁院長和您都說不可以、不允許……"],["管主任委員碧玲：我不是說不可以，而是說……"],["王委員鴻薇：我先講完。然後陸委會說按照2015年公告，客貨運的船舶是被允許經過金門的禁限制海域進入廈門港，可是後來我們的海巡署又發新聞稿說，因為清淤船並不屬於客貨運，所以它還是不被允許的。我想請問一下，為什麼在一天之內會有這樣子不同的版本？"],["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海巡署當天確實是有出去廣播驅離，為什麼海巡署會執行廣播驅離呢？就是因為……"],["王委員鴻薇：您答非所問，我的意思說你們不管是回答陳玉珍委員，或是到後來你們又發新聞稿，這中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早上說不行，到了……"],["管主任委員碧玲：我的回答跟海巡署的新聞稿是一致的。"],["王委員鴻薇：所以都認為不行？"],["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我沒有兩個版本，對……"],["王委員鴻薇：所以陸委會有誤解？"],["管主任委員碧玲：今天陸委會沒有來。"],["王委員鴻薇：但是因為陸委會中間曾經說根據2015……"],["管主任委員碧玲：是這個公告陸委會沒有參加公告，這個公告是國防部、海巡署跟交通部門三方公告……"],["王委員鴻薇：所以不包含陸委會？"],["管主任委員碧玲：是，陸委會不在發表的……"],["王委員鴻薇：所以現在陸委會意思是以你們海巡署的說法為準對不對？那我想請問一下，您剛剛也講因為這個公告包含了我們的……"],["管主任委員碧玲：海巡、國防和交通。"],["王委員鴻薇：海巡、國防、交通……"],["管主任委員碧玲：對。"],["王委員鴻薇：好，那我想請問一下，現在針對這2015年的公告，你們還承不承認呢？因為後來客貨運沒有在使用，而是清淤船……"],["管主任委員碧玲：2015年的公告都在執行中。"],["王委員鴻薇：如果是屬於客貨運的部分……"],["管主任委員碧玲：都在執行中，我們最近都還有核准函、都還有核准，他一次申請就可以半年喔，所以我們最近都還有……"],["王委員鴻薇：所以今天在中國大陸方面如果是客貨運船經過申請，我們仍然按照2015年公告的辦法來實施？"],["管主任委員碧玲：對，持續的，長期都是這個秩序。"],["王委員鴻薇：好，瞭解。那我想請問一下署長，清淤船的噸位有多大？像大陸的清淤船說有上萬噸。"],["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它的噸位大概都是在三、五千，但是這一次的我不知道，它確實的噸位我不敢確定，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王委員鴻薇：最大會到多少？會有上萬噸嗎？"],["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有一千多噸……"],["王委員鴻薇：這次進來的是一千多噸？"],["周副主任委員美伍：但是我們很少看到有到萬噸的這種船，大概都是……"],["王委員鴻薇：所以以我們的能力是足以驅離的？"],["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們一定驅離，跟委員報告……"],["王委員鴻薇：一定驅離，也有能力驅離？"],["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可以驅離。"],["王委員鴻薇：另外再請教一下，署長或者主委回答都可以。昨天馬文君委員提出來，而且海巡署的副署長也有證實，就是有三艘大陸漁船進入我們領海6浬之內，這還不是禁限制海域，但這已經進入領海之內，問題在於我們說既然進入領海，其實這已經符合第一擊了，但是我們並沒有立刻強制驅離，海巡署副署長是說當天有全程監控，巡防艇也出去了，只是當天海浪達到七、八級，最高陣風到十級，所以已經超過我們的耐浪級數。可是你可以看到前兩天蔡總統的臉書特別講到臺灣造大船，特別提到我們海巡署一樣會造好幾艘大船，而且雲林艦跟台北艦都交船下水，它們大概都是四千噸的級數，所以我就想請教了，既然我們現在陸陸續續有這些大船可以做驅離，為什麼當大陸三艘漁船進入了我們的領海，我們卻只派出巡防艇，然後說因為耐浪級數不夠，於是就有點不了了之？人家也拍照了，還看到我們的風電大風車，所以我們驅離的標準到底是什麼？我們到底是有能力驅離，還是沒有能力驅離？是要做還是不要做？"],["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報告委員，這都是我們日常的執法工作，只要有陸船越界進入到我們的12浬，我們一定是驅離，這沒有問題。"],["王委員鴻薇：那像這個……"],["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像今天這個狀況，剛剛委員所提到的狀況……"],["王委員鴻薇：都到6浬了。"],["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當天的海象是十級，這個背景資料先跟委員報告一下，通常像這種海象的時候，陸船都會靠近海岸，因為它要尋求更好的海象，所以它也是為了……"],["王委員鴻薇：安全。"],["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對，尤其是在澎湖……"],["王委員鴻薇：所以我們認為像這個case是安全起見？"],["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像這種case，那天的風浪這麼大，我們一定是雷達全程監控，同時我們的船有部署在峽北、峽南、峽中，那個水域正好是我們臺中港海巡隊的一個管轄區域，臺中港管轄的區域正好在中間，當然那天中部分署長就直接派遣一百噸的先出去處理……"],["王委員鴻薇：就是指巡防艇一百噸？"],["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對，但是……"],["王委員鴻薇：但一百噸根本就不可能驅離啊！"],["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跟委員報告，實際上我們有一個三千噸的宜蘭艦在海上，它在北邊，在新竹的外海。"],["王委員鴻薇：因為我的發言時間到了。所以當海象風浪比較大的時候，我們就不會一定強制地去驅離，是這樣嗎？"],["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們會驅離，但是我們會視海象的狀況，像我們在七美，經常他們一來就是幾十艘在避風，在這種避風的狀況下，我們是在旁邊監控它，等到這一波的海象一過了之後……"],["王委員鴻薇：平緩之後。"],["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對，他們就會離開，如果沒有離開，我們的船就會進去驅離。"],["王委員鴻薇：好，今天我的時間比較短一點，但有一件事情我覺得很重要，就是這一次在金門海域的撞船事件發生之後，我們發現我們離島的海巡密錄器是嚴重裝置不足的。今天其實也是審預算，所以我在這邊要求，因為現在我看到你們的比率，北部分署、中部分署的密錄器看起來OK、超過百分之百，但是除此之外，各分署都是不足，離島更是嚴重不足。這個問題我就要請教主委了，主委可不可以承諾包含其他分署……"],["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先謝謝委員，這很重要，真的很感謝委員，我們的密錄器是夠的，但是因為現在的配比不是一人一支，而是一個勤務一支，我們未來要變成一人一支，所以要補3,000支。但是因為委員這一次的提醒，我們在記者會上知道了以後，我們立刻調撥，剛剛委員提到離島不足……"],["王委員鴻薇：已經調撥出去了？"],["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都全部調好了，全部調好了，可是其中有的卻百分之一百六十、百分之一百八十，所以我一直跟組長說要謝謝委員，經過委員的指導，我們立刻就調撥了，所以現在已經均勻。"],["王委員鴻薇：好，該調撥的就調撥、該補足的就補足，好不好？"],["管主任委員碧玲：是，已經均勻了。"],["王委員鴻薇：好，謝謝。"],["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的質詢。","下一位陳俊宇、陳俊宇、陳俊宇委員不在。","請楊瓊瓔委員，謝謝。"],["段落：質詢：楊委員瓊瓔：11:49"],["楊委員瓊瓔：（11時49分）謝謝主席，本席想邀請主委。"],["主席：請管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楊委員好。"],["楊委員瓊瓔：主委好。關於金門海域三無船隻的翻覆事件，主委你首先是對「碰撞」的用語有意見，也槓上了許多委員……"],["管主任委員碧玲：不是「碰撞」，是「撞船」。"],["楊委員瓊瓔：沒關係！再來，本席也跟許多委員一樣，我相信主委你也是一樣，不論是國安、人道、執法這樣子的面向，都不能接受沒有密錄器、沒有畫面，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我們真的需要痛加的檢討，但是這次的情況我們瞭解到小船CP艇在這樣的追擊之下那個浪的狀況，湧浪的狀況……"],["楊委員瓊瓔：海巡的人也非常的辛苦，我們都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主委你也不斷地說對兩岸雙方的協商落幕是有期待的，但是經過了這20天，協商了15次，結果目前的狀況呢？"],["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當然覺得非常的遺憾沒有完成，有幾個……"],["楊委員瓊瓔：就是等於協商15次後破局，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願意持續地努力，朝向後續的發展來努力，趕快找到人道優先的解決方法。"],["楊委員瓊瓔：OK，當然不放棄，但是本席要請教你，在你協商的這20天，當然很辛苦，15次的協商破局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你認為呢？"],["管主任委員碧玲：我想等一下署長可以做補充，在我這裡的瞭解最主要其實還是因為雙方的制度落差非常大，所以對制度的認知完全不一樣。"],["楊委員瓊瓔：好，就你說的，我等一下請主管機關單位說明，但是在說明之前，這樣子的協商破局，你認為對兩岸關係是不是有影響？會不會影響到兩岸的溝通對話空間更困難？請說明。"],["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一次的事件，我印象是在4月17日的時候開始，我們就發現對岸……"],["楊委員瓊瓔：這個過程大家都非常的清楚，本席要請問您……"],["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跟政治結合的結果……"],["楊委員瓊瓔：政治結合的結果？"],["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跟政治綁在一起的結果，人道的部分就有其他制度上落差的因素綁進來的時候，我們就很難一次達成共識，所以……"],["楊委員瓊瓔：好，很難一次達成，當然你剛才說了你會持續……"],["管主任委員碧玲：所以局部的人道部分，其實有幾個部分，比如撫慰金的部分，比如遺體取回的部分，其實有很高度的共識，往後我是很希望，不知道有沒有那個可能，我們在努力，希望人道優先的領域，我們能夠趕快的來往前……"],["楊委員瓊瓔：在你回答的當中說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所以還是針對本席的提問……"],["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有在努力，當然關鍵是雙方……"],["楊委員瓊瓔：這樣子的事件過程經過15次的協商之後是破局的，你認為對兩岸關係是不是有所影響？對未來兩岸溝通的對話空間是不是會有影響？Yes或No？"],["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很希望這件事情還是能夠以執法的個案角度來面對，如果把兩岸之間的政治議題綁進來的時候，確實對話上就會遇到很多卡卡的地方……"],["楊委員瓊瓔：更大的障礙嘛！"],["管主任委員碧玲：會比較卡住，但是15次的溝通表示有在溝通……"],["楊委員瓊瓔：好，這個你也說明了，我請主管機關說這一次破局的主要原因是什麼，請做說明。"],["周副主任委員美伍：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我們經過這麼多次的溝通跟協商，我想在這個過程當中……"],["楊委員瓊瓔：對，大家都很辛苦，主要的原因是什麼？"],["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其實我們有達成一些共識，雙方都有在這個過程當中，像我們對於……"],["楊委員瓊瓔：所以你認為不是破局？"],["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們現在都是各自把各自的歧見帶回來，他們帶回去，我們帶回來……"],["楊委員瓊瓔：好，各自帶回來，接下來動作要怎麼做呢？"],["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現在我們非常期待我們能夠重新回到協商的過程，我們也……"],["楊委員瓊瓔：好，目前的樣態是不是各自把各自的議題帶……"],["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歧見。"],["楊委員瓊瓔：歧見帶回去，然後我們還是期待繼續有這個平臺。"],["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當然，我們希望繼續能夠有這個平臺協商，我們也透過各個可能的機構來協助我們，不管是海基會、對方的海協會、紅十字會跟一些相關的單位都在做，剛剛我們主委特別提到，我們也希望能夠在最短的時間之內，站在人道關懷的立場給家屬最多的照顧，這是我們從一開始就沒有變的原則，我也在這邊……"],["楊委員瓊瓔：好，所以換句話說，我們仍舊期待溝通對話的空間是持續的。"],["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當然，持續。"],["楊委員瓊瓔：好，謝謝你。接下來我們針對6浬的事件，大家也都非常的關心，到目前為止，現在漁船進入領海是不是成為常態？是不是有SOP的因應方案，請做說明。"],["周副主任委員美伍：都有，跟委員回報，我們現在每天在臺灣周遭或者金馬澎都有一些越界捕魚的漁船……"],["楊委員瓊瓔：所以它是常態了？"],["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對，這麼多年以來一直都有，我們也都按照我們的SOP去驅離。"],["楊委員瓊瓔：我們也希望，既然成為常態，這個SOP我們能夠有所因應跟精進的空間。"],["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是，一定。"],["楊委員瓊瓔：再把因應跟精進空間的書面資料給本席。"],["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好的。"],["楊委員瓊瓔：另外，海巡相關灰色地帶的侵擾有變多嗎？"],["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沒有……"],["楊委員瓊瓔：沒有變多。"],["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覺得數量上來講，我們從今年的2月跟3月跟去年的2月、3月來比，相對的還是有減少。"],["楊委員瓊瓔：是沒有變多，還減少。"],["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是。"],["楊委員瓊瓔：禁止水域的是不是失效了？"],["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沒有，沒有失效……"],["楊委員瓊瓔：也沒有。"],["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現在仍然存在。"],["楊委員瓊瓔：所以對於漁民跟主權，它還是保障的。"],["周副主任委員美伍：保障，我們一定是保障漁民為第一優先。"],["楊委員瓊瓔：因為漁民非常重要，最近傳出劉五店航道的問題，不管是政府各方所講的，不知道是什麼答案也好，問題是清淤船進去到底可行不可行？"],["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我跟委員特別報告，公告的劉五店航道當初的主體對象就是客貨輪，所以今天……"],["楊委員瓊瓔：所以清淤船是不行的嘛……"],["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它不是不行，但是它都要……"],["楊委員瓊瓔：不是不行，不然是什麼？公告沒有的啊！"],["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沒有，它都要經過一個報備或申請的程序……"],["楊委員瓊瓔：好，這次它有沒有報備？"],["周副主任委員美伍：它這次並沒有完成……"],["楊委員瓊瓔：並沒有報備？那我們要怎麼處置？"],["周副主任委員美伍：但是我們立刻就通知對方，請它按照程序向金門的航管單位做報備，因為我們在驅離的同時，我們也告知對方可以經由它的管道向我們的航管單位做出申請。"],["楊委員瓊瓔：請問署長，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它是沒報備的，那麼對岸是不是有在切香腸，循序漸進？會不會？"],["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沒有，我想水道的清淤、疏浚是每三年為一個週期，這一次的週期是2022到2024，所以它都是一個正常的疏浚。"],["楊委員瓊瓔：好，所以是正常的疏浚，而且也不是切香腸，那表示什麼呢？表示還是有正常溝通的一個空間管道，是不是如此？"],["周副主任委員美伍：當然。"],["楊委員瓊瓔：因為這要讓國人清楚，我們不希望國人每一次都是新聞報出來，覺得真恐怖，到底要戰爭了沒有？這個太恐怖了！"],["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沒有，不會。"],["楊委員瓊瓔：我們的政府應該有責任也有義務讓民眾安心，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會，謝謝委員，我們今天就是一個說明，今天謝謝委員給我們這個機會做說明。"],["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也具體要求，戰略的溝通概念是對國內外揭露到底有沒有壓迫的情況，我們是不是應該要這麼做，讓人民能夠安心。"],["周副主任委員美伍：會，我們會加強溝通。"],["楊委員瓊瓔：所以最後我要告訴主委，海保法本席也有提案……"],["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委員。"],["楊委員瓊瓔：我們針對跟國際接軌的海洋保育目標跟海洋養護的措施，你當時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我相信你也非常關心這一塊，有助於確保國家的海洋權跟促進海洋的永續發展、永續保護，這個是我們務必要做的，我也希望在討論的時候能夠得到行政部門的支持及各位同仁的支持，讓我們可以跟國際接軌，好嗎？"],["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逐條的時候會聽取所有委員的指教，然後在整個審議與協商的過程之中，我的立場當然就是支持院版，但是在協商的過程之中會非常充分地討論。"],["楊委員瓊瓔：我們的立場、共同目標就是怎麼讓我們的海洋能夠得到保護、能夠跟世界接軌，是不是這個原則？"],["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我們很希望是這樣，沒有錯。"],["楊委員瓊瓔：謝謝。"],["管主任委員碧玲：謝謝。"],["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的質詢。","下一位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下一位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不在。","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請蔡易餘委員。"],["段落：質詢：蔡委員易餘：12:00"],["蔡委員易餘：（12時）謝謝主席，有請管主委。"],["主席：好，請管主委。"],["管主任委員碧玲：蔡委員好。"],["蔡委員易餘：主委好。主委，事實上剛剛來稍微聽一段，我覺得我們支持海巡，海巡的執法不管是需要驅離、需要壓迫、需要盤查，就是要大膽去做……"],["管主任委員碧玲：對，那個勇氣是……"],["蔡委員易餘：因為要守護我們海疆，尤其遇到三無船隻的時候，怎麼可能會「頓蹬」！"],["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那個勇氣的保護，我是非常非常堅持的，因為那個是在一念之間，當我們決定要去登檢的時候，雙方都是風裡來浪裡去的，很危險。"],["蔡委員易餘：沒有錯，因為在海上嘛！"],["管主任委員碧玲：是，雙方一樣危險。"],["蔡委員易餘：對，海上的海浪無法預測……"],["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我們如果沒有給他們支持……"],["蔡委員易餘：我們的海巡人員還要登艦耶！登艦會不會有風險？"],["管主任委員碧玲：有啊……"],["蔡委員易餘：要去做盤查。"],["管主任委員碧玲：三隻手指頭斷掉的，去年下半年9月的樣子，就有三隻手指頭斷掉的、韌帶斷掉的。"],["蔡委員易餘：是啊！"],["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海巡兄弟受傷的情形也很多，所以這個執法的決心與勇氣，這次事件以來我的心也很糾結，我想跟他們說：你們以後就用趕的就好了，不要去登檢。但說不出口，因為執法的決心與執法的勇氣是我們國家很寶貴的一環。"],["蔡委員易餘：沒有錯，所以主委，我覺得我們這種態度很堅定……"],["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蔡委員易餘：我們怎麼能預判？那個看起來是三無船隻，我們不用把它定義為漁船，走私船都有可能耶！我們幹嘛去幫他們預判它就是漁船！"],["管主任委員碧玲：所以我會這麼強烈地在這一次一定無論如何要捍衛執法的正當性，其實就如同委員所說的，執法的決心跟願意……"],["蔡委員易餘：對，就是該執法就執法。"],["管主任委員碧玲：願意不顧自己的生死去保護我們的海疆……"],["蔡委員易餘：在第一線啦！在海疆這裡……"],["管主任委員碧玲：對。"],["蔡委員易餘：我覺得我們真的是……"],["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實在是國家的寶藏。"],["蔡委員易餘：在這個事件裡面，社會是需要給我們整個海巡弟兄更大的掌聲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當然也是大公無私、不偏不倚，然後由檢調來看有沒有執法過當，我們目前所掌握的事證，就讓我真的要非常強烈地來捍衛我們這一次的執法。"],["蔡委員易餘：好，謝謝主委。第二個，我就教主委，因為主委在去年的時候有跟我在布袋開了一個針對外傘頂洲的公聽會……"],["管主任委員碧玲：是，我們有一個計畫要進行。"],["蔡委員易餘：對，這一個公聽會主要是在討論外傘頂洲，因為外傘頂洲被稱做消失的國土，這幾年在我們吳政委的主導之下，包括海委會、包括水利署，甚至……"],["管主任委員碧玲：國海院。"],["蔡委員易餘：對，國海院，事實上大家都投入啦！我們看得出來，這個外傘頂洲大概就是因為在雲林麥寮港的建設之後，它的沙源補充是來不及整個外傘頂洲所流失的沙，所以它就漸漸消失，從1,700公頃到現在大概剩下900公頃，差不多剩一半再多啦！過去雲林縣政府有在那邊插門牌，表示外傘頂洲是雲林的，然後插了一個門牌。我跟主委報告，那個門牌的地方現在沒有路了，現在變成海了，那邊已經變成海了，所以這就變成是外傘頂洲在減少，而且它不斷地產生破口，有破口就造成浪會從破口流進去，浪如果跑進去就會影響到內海，我們從這裡看到，內海大概就是臺灣養蚵產業最多的一個地方。","要怎麼守護好外傘頂洲？我之前也跟主委說過，事實上最好的建議就是外傘頂洲少了「中央山脈」啦！「中央山脈」的意思是什麼？那裡如果颱風來，因為整個外傘頂洲很平坦，都是沙，所以浪直接打下去，就把沙又往裡面內推回去，不斷地內推，然後也造成整個東石的外海開始內陸化，海不見了，這個又影響到未來整個不管是漁業或是養蚵產業，全部都受影響。所以主委，我覺得……"],["管主任委員碧玲：對，那個淤積讓船根本都沒有辦法進出。"],["蔡委員易餘：對，我們目前的計畫是用載的，從布袋港還是從雲林北港溪，那邊清出來的土就把它載過去，但都太慢了，而且花了好多預算。我覺得最快的方式真的就是用抽砂船，然後跟內海的漁民溝通，差不多這段就讓我們抽沙去外傘頂洲，然後把外傘頂洲中間的中央山脈拉出來，中央山脈只要比海水的浪更高，它就有辦法擋浪，這樣沙就不會一直被打下去，不然我們現在做的很多方式有點是在做白工，而且我們也花了預算，在這幾年我們大概會投入10億來做外傘頂洲的固沙，但是我很擔心這樣的預算投入會變成做白工啦！主委，這個我覺得你再思考一下。"],["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那天相關的單位都有在那裡，水利署也好，還是交通部也好，都有在那裡，國海院也是有在那裡，有一個計畫就是希望6月的時候初步能夠有一個看法……"],["蔡委員易餘：我們6月可以先去看啦！他們目前都是生態工法……"],["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蔡委員易餘：生態工法我覺得很好，他們大概就是這樣用一些石籠，然後在水那邊把它固定住，他們也是希望從根底這邊把沙抓住，不過我們現在知道它除了下面的沙……"],["管主任委員碧玲：水利署在做的。"],["蔡委員易餘：因為海的長浪很強嘛！會把沙往內推，但是沙除了長浪在往內推之外，最主要是島上的沙留不住。"],["管主任委員碧玲：委員，因為6月快到了，我現在叫我們處長快點跟水利署、相關單位先會一遍，看現在的進度如何，用的是什麼樣的工法在研究，儘快讓這件事情要如期。"],["蔡委員易餘：主委，我跟你報告，我們的召委也是雲林人耶！他對雲林的感情沒話說的，這裡的王美惠、黃捷以及我，我們三個算是嘉義組的。外傘頂洲如我剛剛說的，那裡淤沙的狀況，變成雲林跟嘉義的漁港，包括布袋商港，都是嚴重的……"],["管主任委員碧玲：都嚴重的淤積。"],["蔡委員易餘：嚴重的淤積。我現在看到海巡有兩艘最專業的海巡艦，嘉義艦是4,000萬噸級，上禮拜雲林艦……"],["管主任委員碧玲：4,000噸。"],["蔡委員易餘：4,000噸級，對不對？"],["管主任委員碧玲：對，4,000噸。"],["蔡委員易餘：嘉義也4,000噸，現在這兩艘是海巡最勇的，但這兩艘船無法開進去雲林任何一個港，麥寮港可以，嘉義沒有一個港，我們布袋港，這艘4,000噸的開進來布袋港就剛好卡在那裡。"],["管主任委員碧玲：船就……"],["蔡委員易餘：船就擱淺在那裡，很諷刺，當然這個是大自然，因為外傘頂洲的這個沙洲，然後沙已經影響到周遭的漁港，所以我感覺我們有時候要正視這個問題，就是外傘頂洲的固沙，然後也要配合這些漁港的清沙，因為這些漁港如果照法令規定都要保持1.5米的深度，但目前較深的時候是差不多1米，較淺的時候可能差不多剩60公分，漁船出港是很危險的。"],["管主任委員碧玲：署長可能想說明。"],["蔡委員易餘：漁業署長也在這裡。所以這也變成一個問題，我們為了清沙每年花錢，而且都花好幾千萬元清，不過仍然無法解決問題啊！所以這些問題都要整理起來，我覺得大家要正視問題，推出外傘頂洲固沙及漁港清淤的特別條例。"],["張署長致盛：是，委員講得對，清淤是一種方法……"],["蔡委員易餘：特別條例出來，把雲林和嘉義……"],["張署長致盛：但正本清源才是根本。"],["蔡委員易餘：對啊！要正本清源。我們一直沒有正視問題，整個雲林的漁港、嘉義的漁港基本上都是沒辦法使用的啊！這點雲嘉都很有感。我們就真的針對外傘頂洲的固沙把特別條例推出來，在場委員差不多大家都會舉手，照我看來，氣勢真是夠好！正好在這裡的都是支持雲林與嘉義的。好嗎？我們就大方地推出一套正本清源的方式。"],["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來轉達給水利署。"],["蔡委員易餘：好，不要這邊處理一件、那邊處理一件，沒辦法解決事情。"],["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我都有去看過，所以我很了解。"],["蔡委員易餘：好，謝謝主委。"],["主席：非常感謝蔡易餘委員。","主委，你先留下來，因為蔡易餘委員說外傘頂洲一直漂流，本來是在雲林縣口湖鄉，而我出身海邊，所以我知道它會一直漂流，其實罪魁禍首是六輕，因為六輕的港建造，濁水溪的沙無法補充，才造成外傘頂洲一直漂流，所以要從濁水溪源頭管制，因為濁水溪的泥沙無法繼續覆蓋，當地又算是北風。所以未來若是要辦，我和蔡易餘委員會共同參與。謝謝。"],["蔡委員易餘：來想想辦法。"],["主席：謝謝。","今天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陳冠廷、陳冠廷、陳冠廷委員不在。","丁學忠、丁學忠、丁學忠委員不在。","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之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蘇巧慧、高金素梅、丁學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周以內以書面回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蘇巧慧書面質詢：","1.根據國際海事組織（IMO；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針對國際海上運輸的研究，海運每年排放約9.4億噸二氧化碳，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5%，所以在2018年，國際海事組織訂出具體淨零碳排政策目標，2030年要比2008年的碳排放強度至少降低30%，2050年要達成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少至少50%，具體方面，近年則是針對造船技術規範、綠色港灣建設與替代燃料等等，陸續推出相關的指引或增修認證規範等，期能加速淘汰不適用船舶及透過新科技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針對國際海事組織的淨零碳排目標，請問我國在海上航運的具體推動施行到什麼進度呢？海委會認為我國在推動海洋的淨零碳排政策時，有哪些優勢以及困難之處？","2.我國已於2023年將2050年淨零碳排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2030年的減排目標設定為25%，民眾對淨零碳排政策寄予厚望，希望藉由新能源以及其他方式減少碳排放。","請問海委會針對淨零碳排的對相對應措施及在海洋能上如何予以協助？","3.以「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統計我國海洋產值，依據海委會的統計資料，我國海洋產業產值由2018年的新臺幣7,507億元成長至2022年的1兆7,031億元，占GDP的比重則由4.03%上升至7.86%，其中近兩年產值有大幅的成長，產值均突破1兆元，主因在於2021年及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海運運價暴漲；另2022年我國前三大的海洋產業分別為「海洋運輸及輔助」、「海洋漁業與養殖」及「海洋遊艇及其他船舶載具」，產值依序為新臺幣1兆3,126億元、2,795億元及688億元。","依照「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產業自疫情過後海洋產業產值占比比重最高為海洋運輸及輔助，佔總比77.07%，是因為疫情導致海運暴漲，請海委會找出除海洋運輸外其他重點發展項目及未來如何輔助成長？17項海洋產業各主管機關都不同，請問該如何統整各部會意見及規劃未來政策？"],["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依據語言學、考古學、文化人類學及基因科技等研究發現，臺灣原住民族在臺活動至少已有六千年以上，在海洋保育與利用上，亦有千年以上的智慧累積。","以達悟族為例，每年招魚祭時間並不固定，與當地、當年度的生態環境有所關聯，根據魚群的狀況管控捕撈的始點，魚群多時捕撈，魚群少時禁漁，這就是原住民族海洋保育的概念，政府應吸取原住民族各族的智慧，建立符合臺灣的海洋保育措施。","台灣本島四面環海，其中宜蘭、花蓮、台東及屏東海岸線，更涉及原住民不同族群之傳統海洋、捕撈文化及經濟活動。但本部海洋保育法的立法過程似乎未能依循上述理念，並忽視有用海需求的原住民族，並且有下列問題，尚待解決：","壹、海洋保育法未落實與當地原住民族溝通的機制，亦未完全納入其建議","行政院版本的海洋保育法總說明也有提到「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並降低不同使用者之疑慮，創造健康海洋環境及促進資源永續」。","站在此立場上，更應與原住民族各族各部落溝通與協調，因為各族各部落有不同的海域使用文化。如：達悟族之飛魚祭、阿美族之捕魚祭、噶瑪蘭族之海祭、撒奇萊雅族之Miladis（海祭）。","目前看到海洋委員會的補充資料，僅有在蘭嶼跟都蘭討論過海洋保育法，顯然有不足之處。制定符合臺灣現況的海洋保育法，必須諮詢用到海洋資源的各族各部落，並將建言納入本次立法作業中，才能夠完善海洋保育與相關族人的權益。","貳、海洋保育法未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程序","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列預算補償之。」按照上述的規定，海洋保育法就是政府利用法令限制原住民族使用自然資源的行為。因此，必須要與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海洋委員會是否已經遵守這項法令？是否有跟會使用海洋資源的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溝通？","又，本條亦有規定，限制當地原住民使用海洋資源所生的損失，主管機關海洋委員會是否已經寬列預算補償？編列多少預算補償了？如何補償？","這些部分，在海洋委員會的補充資料隻字未提，漠視原住民族的權益。","參、海洋保育法未納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公告海域","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範，原住民族只要是非營利自用的目的，在公告海域內可以自由「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以及「利用水資源」等行為。","但自107年6年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後，至今原住民族委員會仍未公布「公告海域」的範圍，嚴重影響原住民族用海的權益。","海洋保育法的海洋保護區與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告海域」之間，屬於競合關係，還是重合關係，地位不明。在地位不明的前提下，貿然施行海洋保育法，對於原住民族用海權益的影響程度難以估計。","海洋保育法立法過程中，未能通盤考量與諮詢原住民族各族各部落的用海習慣，亦未遵循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程序，顯見不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生活習慣；原住民族委員會未能捍衛原住民族的權益，亦未儘速核定公布「公告海域」，亦有其疏失。","就上述問題，要求依下列方案重新規劃，並且於一周內提供改善措施的書面期成報告。","一、請海洋委員會儘速至利害關係部落召開諮詢座談會，完整納入第一線族人的意見。至於部落的名單，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二、請海洋委員會儘速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程序，諮詢並取得相關部落的同意，並規劃相關預算與補償機制。","三、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完成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公告海域」的核定公布程序，俾利維護原住民族的權益，並說明本案辦理情形。"],["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海委會自2/14的金門撞船案事發，到委員會報告案只有140字書面報告，至今過了這麼久，完全沒有展現虛心檢討的態度。事已至此，請海委會不要連亡羊補牢的工作都做不好，身為政府官員可以說非常失職。","海委會很明顯在此次金門撞船案處理的過程，不論是案發後反覆的說法，推諉卸責的態度，還是後續的協調、處理、交代、負責，無一項目能讓國人滿意。此案處理失當已經加劇兩岸嚴峻態勢，本以為有找到平衡的兩岸海權管理，現在因海委會處理爭議失當，本席認為日後只會更加頻繁且激烈。在海委會提出的報告中，若只是籌補第一線人員密錄器、於沿岸多功能艇加裝固定式錄影設備，請問此舉如何足夠面對日漸增加的衝突？","面對未來的挑戰，試問海委會準備好了嗎？請問海委會如何精準面對兩岸海權爭議？希望海委會能在不讓事態升級的前提下，維護主權與漁民權益。請海委會重視和平的可貴。最後提醒，每位海巡弟兄都代表一個家庭，請海委會保護好我們的弟兄，提供安全穩定的工作環境讓海巡家屬不要每天擔心受怕。"],["委員陳冠廷書面質詢：","議程：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拘束力","（海委會）主委好，前一陣子金門海域執法事件廣泛引起國人的關注，背後國際法、兩岸關係與管轄權的問題錯綜複雜。我肯定主委對於捍衛台灣執法權與基層海巡人員的努力，此次想就法律上的問題來進行檢討。","當初在訂定禁止水域與限制水域時，因考量到處理兩岸問題如果使用代表主權的領海與具有主權權利的鄰接區，恐會產生互動上的障礙，因此才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設置「禁止」與」限制」水域，以國內法的方式來概括領海與鄰接區的概念。","但在此次金門漁船的案件中，中方卻一再強調不存在禁止與限制水域，本席認為這某種程度上是用國內法來去規範國際事務的兩難。","一方面為了避開主權爭議，我們使用國內法的東西來規範兩岸間的海域劃界，試圖釋出擱置爭議的善意；然而另一方面，正因為不是使用國際法上各國普遍適用的概念來規範兩岸互動，中方才有漏洞可以指稱我方執法無據。","針對此種兩難，海委會未來在海洋治理或海域執法上，會如何處理？","此外，我也認為自199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實施、公告禁止與限制水域已逾30餘年，中方在這麼長時間的未反對下早已代表它默認禁止水域與限制水域的存在事實，應當對其具有國際習尚上的約束力。","我想請教主委，有無任何第三方管道或者措施，可以去規範中國的反言行為？","最後，回歸正題，唯有穩固的法律基礎才能捍衛台灣的主權與海巡人員的權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訂定迄今已過了30多年，本席想問目前海委會有無任何規劃，針對禁止與限制水域相關的條文進行修改、補強，以便與時俱進來符合當今兩岸局勢？","二、中國抽砂船問題","本席也很關心中國抽砂船越界違法抽取我國海砂的問題，在上一屆立法院的尾聲，為了加強對中國抽砂船的取締執法，修正了《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不論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皆可進行沒收。","然而我國規範兩岸之間的海域互動並非是使用《領海法》與《專屬經濟海域法》，而是如禁止、限制水域一般涵蓋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土石採取法》第36條裡面有講到：「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公告之金門（含東碇、烏蚯）、馬祖（含東引、亮島）及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是包含在盜採土石的取締與處罰範圍內。","兩本法律之間的差異就是本席要強調的重點。","主委，其他船隻在進入到專屬經濟海域（200海涅）內就可進行執法，針對中國船隻卻要到限制水域（12～24海浬範圍，甚至更小）的範圍內才能取締，這大大減損台灣的權益。","本席主張針對中國盜採砂石的行為，不能僅靠主委在當立委時期所主張的「擴大金馬地區限制水域範圍」就可以解決，而是要將專屬經濟海域的概念補充進《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一如領海之於禁止水域、鄰接區之於限制水域，才能在規範中國船隻上於法有據、範圍擴大，真正守護到我國權益。","本席想詢問海委會目前有無此方向的規劃？若無又要怎樣解決問題？","三、首長制vs委員會制","海洋委員會是採取合議制，主委的權力不像首長制的經濟部、農業部般大，因此在推行部分業務上可能不會如其他部門一般順利。","本席有觀察到台灣在推動海洋事務上有兩大困難之處：第一，海洋事務權責分散。漁業議題歸農業部管轄，《國土計畫法》將「海洋資源地區」的利用與保育主管機關歸為內政部，航運部分歸交通部，海洋委員會的職權最後只剩海巡、保育與研究等。","然而在推動海洋事務上，我們的功能組織若權責劃分過細，在政策執行協調上會有更多障礙，例如架設離岸風機同時會牽涉經濟部（能源）、海委會（保育）與農業部（漁業）等部會。","我認為，若台灣能在海洋事務上能有一個「統合性」的專責機構，囊括大部分海洋事務的職責與權力，才能有效利用資源、推動海洋保育與完善其他功能。","過去我國中央政府的組織改造計畫曾擬定要設置海洋事務部，但本席認為關鍵在於將分散在其他傳統部會的海洋事務加以整編、聚集，才能使得我國推行海洋事務更有效率。","目前海洋委員會對於組織改造上有無相關計畫？目前海委會內部與主委的立場會傾向改造成部長制嗎？","放眼鄰近國家與傳統海權大國，他們在組織設計上都是有整合性、資源導向、首長制的海洋專責機關。單就我一直提及的中國而言，就有自然資源部與海警局；鄰近的日本設有海洋政策特命大臣、韓國有海洋事務暨漁業部；海權強國美國則是設有海洋暨大氣署。","主委，海委會有無對他國的海洋專責機關進行研究，並把其優異之處納入組織改造的考量？"],["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海巡署所屬決議，海巡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請問各位委員是否同意動支？"],["王委員美惠：同意。"],["主席：好，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報告委員會，現在進行法案審查。","請宣讀。討論事項二海洋保育法所有條文、修正動議。請宣讀。","二、修正動議："],["主席：本次法案審查因有委員提案尚未付委，為有利於委員會充分審查，本次會議所排定的海洋保育法草案另擇期繼續審查。","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2時48分）","一、提案內容："]],"block_lines":[1,23,24,25,27,58,60,60,62,65,70,71,72,73,74,75,78,80,83,85,115,117,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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