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星期三）14時2分至14時48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討論事項","討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小組運作要點」草案。"],["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我們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2時49分","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麥玉珍    高金素梅  張宏陸    黃建賓    蘇巧慧    牛煦庭    許宇甄    張智倫    王美惠    黃  捷    李柏毅    徐欣瑩    吳琪銘    丁學忠","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沈伯洋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林楚茵    王鴻薇    傅崐萁    羅智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賴士葆    洪孟楷    莊瑞雄    蘇清泉    葛如鈞    羅明才    李坤城    陳培瑜    邱若華    黃珊珊    林憶君    吳沛憶    李昆澤    何欣純    黃健豪    游  顥    陳  瑩","      委員列席25人","列席官員：","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處長劉維哲暨相關人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處長曾鈞敏","交通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張垂龍、觀光署副署長周廷彰暨相關人員","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宗宏","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派峰","環境部化學署署長謝燕儒","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鍾錦季暨相關人員","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副署長王晉倫、農糧署副署長姚志旺暨相關人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代理司長朱俊彰暨相關人員","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蘇昭如","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督導陳宗良","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連錦漳、商業發展署主任秘書郭宇暨相關人員","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暨相關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照顧處專門委員徐志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組長許文君暨相關人員","主    席：高金召集委員素梅","專門委員：郭明政","主任秘書：鄭雪梅","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徐雪茹","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內政部部長、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交通部觀光署、環境部、勞動部、農業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政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0403震災之災後救助、重建規劃及補助方式」及「從東華實驗室失火事件檢討災害防救之完備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內政部部長林右昌、交通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張垂龍、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蘇昭如報告，委員麥玉珍、高金素梅、許宇甄、黃建賓、牛煦庭、張智倫、王美惠、黃捷、李柏毅、蘇巧慧、張宏陸、徐欣瑩、吳琪銘、丁學忠、沈伯洋、鄭天財Sra Kacaw、王鴻薇、洪孟楷、李坤城、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傅崐萁、陳培瑜等23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處長劉維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處長曾鈞敏、交通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張垂龍暨相關人員、環境部化學署署長謝燕儒、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鍾錦季、農業部農糧署副署長姚志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代理司長朱俊彰、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蘇昭如、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督導陳宗良、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主任秘書郭宇、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答復說明。）","決定：","(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林憶君、吳沛憶、羅智強、邱若華、莊瑞雄、許宇甄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通過臨時提案14案：","一、2024年4月3日花蓮縣國立東華大學理工學院一館D棟發生地震與化學複合型災害，因第一時間無人滅火，導致大火不幸延燒整棟建築物，雖無人員傷亡，但造成近5億的巨大財物損失，亦對東華大學之學術研究進展產生重大影響，影響甚鉅。內政部消防署應本於健全公共安全防災體系、強化消防救災效能之精神，並著重於透過完善消防設備制度以達到火災預防前提下，著手研議「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自動滅火設備設置標準之修正，完善存放化學物質場所之火災預防。","提案人：蘇巧慧    黃  捷    王美惠    李柏毅","二、2024年4月3日花蓮縣國立東華大學理工學院一館D棟發生地震與化學複合型災害，因第一時間無人滅火、花蓮縣消防局無可處理化學災害之消防車輛，大火無法第一時間撲滅，使整棟建築物遭焚毀，雖無人員傷亡，但造成近5億的巨大財物損失，亦對東華大學之學術研究進展產生重大影響，影響甚鉅。內政部消防署應本於健全公共安全防災體系、強化消防救災效能之精神，並著重於透過完善消防設備制度以達到火災預防前提下，參酌國外相關消防車輛設備規範，通盤檢討「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有關各級消防機關設立條件、人力分布、車輛及裝備配置之修正，降低存放化學物質場所之火災損失。","提案人：蘇巧慧    黃  捷    王美惠    李柏毅","三、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截至2月底，已有3,509件危老案經過核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自106年5月10日上路後，為鼓勵申請，給予建築容積獎勵，然有關時程獎勵自施行後三年起，逐年減少，自114年5月10日後更將沒有容積獎勵。而去（112）年第4季全國住宅平均屋齡32年的老屋有483.33萬宅，雖較前一季483.64萬宅微幅下降，危老都更數量仍杯水車薪。若容積獎勵落日，危老都更數將可能大幅降低。為鼓勵持續申請危老都更，爰要求內政部針對容積獎勵，研議延長獎勵時間，獎勵容積數亦能增加，以提高申請意願及數量。","提案人：許宇甄    牛煦庭    麥玉珍    王鴻薇","四、鑑於花蓮石藝大街受疫情與地震之連續影響，原本業者由60多家減少到19家，可見其經營困難，由於業者之土地係向台鐵承租，爰請交通部、台鐵公司共體時艱，積極協調策略性減租，俾減輕業者負擔，亦使其石藝大街永續經營共創雙贏，並將研處書面報告於2週內送本院內政委員會。","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張智倫","五、鑑於觀光產業為花蓮縣重要經濟產業，花蓮強震破壞諸多環境資源，對觀光產業影響極廣泛深遠。尤其面對未來許多景區，可能需要長期關園休養，更增添觀光困境。主管機關除應提供業者長期融資渡過難關外，如何盤整、重建觀光資源，重振觀光產業榮景，才是更重要的重建項目。爰請交通部觀光署積極盤點花蓮觀光資源，規劃觀光景區與產業重建方案，並將研處書面報告於下會期開議前送本院內政委員會。","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張智倫","六、鑑於本月7日凌晨2時，新北市泰山區「南亞工廠」發生火警，經查工廠內存放大量塑膠原料及製成品，其製成品使用聚丙烯等原料製成塑膠膜經燃燒後產生二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氣體，對於現場救災之消防、義消人員須確保有足夠數量之穿戴式空氣呼吸器（SCBA）以確保自身健康及安全。依據內政部消防署發布之「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第三章，消防人員於濃煙密布之火災現場執行救災任務時，需穿戴空氣呼吸器（SCBA），以保障自身安全。爰此，提案要求內政部調查全國消防機關現有空氣呼吸器之數量及近年中央補助地方政府購置空氣呼吸器之數量，補助各地消防義消所需空氣呼吸器（SCBA）必要配備，確保趕赴現場救災之消防、義消人員均有足夠數量之消防救災專用之空氣呼吸器（SCBA）以維護現場救災人員之健康及生命安全。","提案人：許宇甄    丁學忠    徐欣瑩    洪孟楷","七、有關林口─八里段新闢道路工程，主要優先設定「林口區A3計畫道路新闢工程（第一期）」及「105市道改善蜿蜒路段新闢工程（第二期）」目標，第一期已於2023年12月26日正式開工，第二期105市道改善蜿蜒路段新闢工程亦是刻不容緩。惟考量地方財政壓力，該工程已納入內政部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期以補助七成比例加速辦理、推動工程執行。並配合2025年完工之淡江大橋對八里─林口間的龐大車流及本工程2028年完工通車之目標，爰提案要求內政部一個月內請示行政院，追蹤此案、掌握進度、儘速核定並向國人報告，以落實地方交通建設之穩健發展。","提案人：許宇甄    丁學忠    徐欣瑩    洪孟楷","八、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內政部為統整0403花蓮震災之復原重建工作，加速災區民眾辦理不同單位之各類補（救）助申請事項。請內政部於一週內成立「0403花蓮震災單一服務受理窗口」。","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許宇甄    牛煦庭    黃建賓    張智倫    麥玉珍","九、4月3日花蓮大地震引發國立東華大學實驗室失火事件，知目前臺灣可撲滅D類金屬火災僅有「滅火器」，而具撲滅D類金屬火災之消防車則無。爰此，請內政部應於一個月內研議於114年編列相關預算。另請教育部盤點各級學校有理工學院、化學系、化學實驗社團等，是否皆有配置對應之滅火器，其中針對D類金屬火災之滅火器更是不可缺少。上述設施設備、存放及使用等規劃，教育部及學校應與內政部消防署及各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爰此，請教育部與內政部研議如何與學校及地方政府建立橫向聯繫及安檢機制，請於二個月內提供報告。","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許宇甄    牛煦庭    黃建賓    張智倫    麥玉珍","十、花蓮地區於0403地震前，每年遊客達上千萬人次，震後許多主要觀光景點遭到重創，其中「太魯閣國家公園」尤為嚴重；且因聯外道路及大眾運輸復建仍需時間，因此對從事觀光產業相關之業者，如：餐飲業、民宿及飯店業者等，急需政策予以支持，度過災後重建期。請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及原民會等單位，參酌新冠疫情期間之紓困及振興方案，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方案，以協助業者度過最艱困之時刻。","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許宇甄    牛煦庭    黃建賓    張智倫    麥玉珍","十一、0403花蓮地震發生至今，餘震超過800次；氣象署也表示，未來1個月餘震活躍，不排除達規模5以上的地震。部分災區公共設施災後復建經費之提報，受緊急搶險、搶通作業不及之影響，或因餘震新增災害，地方政府（公所）無法於工程會所訂113年5月6日前將完整復建經費需求函報行政院。爰此，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考量地方政府救災與勘災不易，酌予放寬災害復建經費提報之期限。","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許宇甄    牛煦庭    黃建賓    張智倫    麥玉珍","十二、有鑑於各類賑災規範標準年久未修，如：衛生福利部管轄的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之「死亡賑助」、「失蹤賑助」、「重傷賑助」、「緊急救助」、「住宅重建賑助」等項目，自民國97年至今未調整。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災害救助額度，及「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業要點」亦分別自民國92年及100年至今未調整。政府扶助政策本應與時俱進，始符合民情。請各權責機關於一個月內完成檢討並研議修訂相關要點，所提高之標準並追溯適用於113年0403花蓮震災，或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許宇甄    牛煦庭    黃建賓    張智倫    麥玉珍","十三、4月3日花蓮震災，邊坡落石告警系統在地震發生時提出預警，成功預防意外發生。又4月10日花蓮和平段，因未設置邊坡落石告警系統，而造成台鐵普悠瑪號擦撞落石事故。而4月13日嘉義縣市凌晨發生超過8起地震，氣象署也指出嘉義未來將持續有規模3至4的地震。為加強台鐵整體列車行車安全，預防列車行駛意外發生，經查台鐵在全台已設置26處邊坡落石告警系統，後續還將增設38處，建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全面檢討東岸及西岸鐵路，增設危險路段落石告警系統。","提案人：王美惠    李柏毅    黃建賓    黃  捷","十四、受0403地震影響，國立東華大學因電路系統故障起火，陸續延燒至化學實驗室，並造成極大之災損。經查，囿於花蓮縣轄內主要化學物質係以油類為主，如汽油、柴油等油槽，故以往化學消防車採購，均以泡沫化學消防車為優先，相較缺乏乾粉或其他特殊滅火藥劑之化學消防車，惟此次東華實驗室存放大量化學物質及藥品，並不適用泡沫化學消防車，故救災救火行動費時甚久。為了因應特殊禁水性化學物質火災、確保國人及學子生命財產安全無虞，建請教育部針對全台各學校的實驗室、所屬學術機構進行全面性的體檢，確保實驗室注意事項確實落實；並請消防署協助教育部提供之上開各級學校、學術研究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消防局之化學救災量能是否充足。","提案人：王美惠    李柏毅    黃建賓    黃  捷","散會"],["主席：請問各位同仁，上次的會議議事錄有沒有錯誤？"],["王委員美惠：沒有。"],["主席：謝謝可愛的美惠委員。（無）我們議事錄確定。","繼續進行本日議程，請宣讀。","討論事項","討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小組運作要點」草案。"],["主席：今天是運作要點的處理，我們今天就不處理臨時提案了，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我們就不處理臨時提案了，謝謝。","本日會議由委員許宇甄等人提出「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小組運作要點」草案，以及召委吳琪銘等人提出「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小組運作要點」草案等兩案，併案處理，現在請宣讀兩案的運作要點，宣讀完畢之後，我們就進行逐條討論。","請許宇甄委員先暫代主席，我去處理一些事情，謝謝。","請宣讀。"],["主席（許委員宇甄代）：我們現在先處理要點名稱，因為兩個版本其實要點的名稱都是相同的，是不是要點名稱就照許宇甄委員跟吳琪銘委員的提案通過好嗎？好，我們繼續進下一條。","第一點，其實許宇甄委員跟吳琪銘委員引用的法條是相同，只是寫法的順序不同，請問一下是不是通過許宇甄委員的版本？第一點，我引用的法條跟吳琪銘委員引用的法條是一樣的，只是寫法不同，是不是能夠通過許宇甄委員的版本？"],["張委員宏陸：沒有，你就兩案一起都通過啊，兩個啊！"],["主席：可是要用哪一個？"],["張委員宏陸：併案啊！"],["主席：其實這個部分我跟吳琪銘召委引用的法條都是一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及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只是寫法不同而已。吳琪銘召委，是不是可以同意選我的版本好嗎？"],["吳委員琪銘：OK。"],["主席：好，謝謝吳琪銘召委。","我們現在討論第二點。現在第二點，因為許宇甄委員跟吳琪銘委員兩個版本不同，現在是不是採用許宇甄委員的版本？"],["王委員美惠：主席，你會不會覺得吳琪銘提的這個比較清楚？是不是大家討論看看，好不好？因為我覺得大家也不要說含含糊糊，既然成立專案小組，我們就寫清楚。"],["主席：其實我們所有的運作應該都是要依據憲法跟法律的規定，所以還需要另外……"],["吳委員琪銘：對啦，主席，除了憲法、法律及本院有關法令另有規定之外，因為這是一個要點嘛，好不好？"],["主席：好，就依照吳琪銘委員的版本通過，我們第二點，就依照吳琪銘委員的版本通過。","第三點，因為我們的提案版本都一樣，是不是就這樣通過？好。","第四點，因為本席的提案跟吳琪銘委員的提案不同，我這邊可以說明一下，因為過去調閱小組其實都有1名或2名召委相關的經驗，但是為了避免2名召委輪值影響調閱文件的時程，所以我們就建議比照113年3月27號交通委員會的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置1名召集人。"],["張委員宏陸：主席，我覺得兩位召委都來當比較好啦！輪值跟這個我覺得都一樣啊！我們每週開會也都是這樣啊！"],["主席：好，這個案既然沒有共識，那我們就表決好嗎？"],["李委員柏毅：我表達一下。"],["王委員美惠：給他表達一下。"],["主席：好啊，李柏毅委員，謝謝。"],["高金委員素梅：如果有爭議的先保留……"],["主席：OK，好。"],["李委員柏毅：對啊，我表達一下，其實過去也有相關的案例，不要說只有鏡電視，過去曾經在疫苗或者是在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查小組也是兩個召委，兩個召委會更周全，我們先保留，不要用表決的，這可以討論一下。"],["主席：那我們就先保留，先處理第五點。第五點就只有在最後一段，就是「必要時，得以秘密會議方式行之」。"],["牛委員煦庭：這樣比較完整。"],["王委員美惠：好。"],["主席：好，那就採用許宇甄委員的版本。","第六點，許宇甄委員跟吳琪銘委員的版本是相同的，所以第六點我們就通過。","第七點，關於本小組的運作時間，我的版本是到8月31號，就是我們這個會期的會期結束，你們是5月31日嘛？吳琪銘委員是5月31日……"],["吳委員琪銘：我們內政到5月31日。"],["主席：可是因為這一次520之後會有新內閣上任，所以應該會延會，從今天開始到5月31日其實已經沒有多少時間，所以在調閱的時間上可能會……所以本席主張到8月31日，那吳琪銘召委？"],["王委員美惠：主席，你說的是要再開到8月31號？"],["主席：不是、不是，當然可以在之前調閱完是最好的啦！只是這個日期可以到這個會期的8月31日嘛！召委也是輪值到8月31日啊！"],["王委員美惠：不然先保留一下、先保留一下。"],["主席：OK，這條先保留。"],["王委員美惠：保留、保留。"],["主席：第八點的部分，前面是一樣的，但後面就是「前項機密文件，如被調閱機關拒絕提供時，該機關應於書面釋明機密之種類及原因，並於三個工作天內送交本小組存查。」我的版本還是希望有規定一個時間，要不然有時候可能是一個月或者更久的時間，我希望規定在三個工作天內送交本小組存查。"],["王委員美惠：三個工作天喔？"],["主席：對，因為其實那個應該都是現有的資料，所以在三個工作天內應該是可以完成了。對啊，這個應該……"],["吳委員琪銘：主席，我們看第八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規定，是院長或院長指派專業人員親自參與調閱，這是我的提案，謝謝。建議立法院第四十七條……"],["主席：沒有，這個提案我們的前半段是一樣的，召委，我們前半段是一樣的，現在是後半……"],["吳委員琪銘：恩，它是五個工作天……"],["蘇委員巧慧：主席，這條先保留啦，好不好？既然是這樣的話，我們有意見嘛，那就先……"],["主席：好，先保留。","第九條是一樣嘛，是不是第九條就通過好嗎？照案通過。","第十條，請蘇巧慧委員。"],["蘇委員巧慧：主席，我想這兩個版本其實差不多，意思是一樣的。"],["主席：對。"],["蘇委員巧慧：不過你看看，在您提出的版本「為與數位身分證……相關機關」，後面吳委員的版本是「但經本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差不多啦！可是好像吳委員的版本會不會比較容易讀一點點？為與數位……"],["主席：「為與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之所有相關機關」，因為其實我們現在知道就已經有包括內政部、中央銀行及好幾個單位，所以就是跟換發有相關的機關都是我們調閱文件的對象。"],["蘇委員巧慧：對，我相信貴黨應該希望能夠調閱的越多越好，所以既然前面意旨相同，吳委員還加了一個但書，你看，本小組可以決議增加，這不是很棒嗎？要不要採用吳委員的版本？"],["主席：我的版本也是一樣啊，就是只要相關的通通都可以。"],["蘇委員巧慧：對啊。"],["主席：是，所以這個部分……"],["蘇委員巧慧：就都要照你的版本嗎？"],["主席：不是、不是，我覺得大家討論啦！大家討論……"],["高金委員素梅：我的建議是這樣子，其實出委員會以後，也不會是哪一個人的版本啦，都是大家辛苦努力的，所以能夠不是那麼堅持、意見不是那麼相同的話，我們是不是就這樣子，大家和平好不好？謝謝。"],["主席：OK，這個第十點是不是就依照許宇甄委員的版本，好嗎？對，第十點，好不好？"],["王委員美惠：好。"],["主席：第十點就依照許宇甄委員的版本通過，照案通過，謝謝。"],["王委員美惠：好。"],["主席：第十一點，我跟吳琪銘召委的後半段，「受邀請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及說明」我是增加了這個，希望能夠更讓這個法條更完善。"],["王委員美惠：受邀請者……"],["主席：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及說明。"],["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還好啦，這個是我們立法院的尊嚴，我覺得還好啦。"],["蘇委員巧慧：好，反正我們就是要寫清楚。"],["主席：那就依照許宇甄委員的版本通過，謝謝。第十一點就照案通過。","第十二點，只有我的版本有嘛，吳召委的版本沒有這點，那請各位看一下，針對這點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張委員宏陸：這個我可不可以說一下？"],["主席：是。"],["張委員宏陸：如果說我們去受訪機關查訪、訪談的話，會不會逾越文件調查權行使的範圍，大家要思考一下。"],["主席：我這個提案是希望我們調閱小組到相關單位查訪能夠更完整的瞭解所有的全貌，而且也可以徵詢跟本案相關的人士或諮詢專家學者，讓這整個運作要點能夠更加完善。各位還有沒有……"],["張委員宏陸：一開始我們就是調閱專案小組，如果我們可以去訪查或是什麼的，我覺得好像有點警察權的概念，大家是不是要想一下、想清楚一點？你第十一條說的「不得拒絕出席」，我覺得這是立法院的權力，我支持，可是我們是立法委員而已喔！我希望大家要思考一下這一點。"],["主席：好，請牛煦庭委員。"],["牛委員煦庭：以前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有這一條，我想應該是有做過參考，它寫得比較簡單，就是「應調閱文件需要，得赴調閱對象之所在地或相關單位查訪；及訪談相關人士」，所以看看是不是要用比較簡單的方式，因為我覺得這個大概也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是不是就拿以前用過的條文來用，這樣大家比較不會有爭議。"],["主席：請李柏毅委員。"],["李委員柏毅：我講一下，我們立法院自己的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規定，院長在經過黨團協商之後，因為各委員會可能有很多的調閱小組，這樣才不會每一個委員會出去的這些專家學者立法院已經無法掌控，因為這個意見可能多到沒有辦法很具體的聚焦，所以這邊還是建議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由院長來指派，然後再經過黨團協商，用這個慣例來指派會比較好。"],["牛委員煦庭：這條先保留。"],["主席：好，這條先保留。","第十三點跟吳琪銘召委的版本是一樣的，是不是就通過？"],["王委員美惠：好。"],["主席：第十四點跟吳召委的第十三點是一樣的，是不是也照案通過？"],["張委員宏陸：不是啦！第十四點我要說一下……"],["主席：許宇甄委員版本的第十三點跟吳琪銘召委的第十二點是一樣的。"],["張委員宏陸：對。"],["主席：剛剛第十三點跟吳召委的第十二點，大家沒有意見，因為是一樣的。","現在是許宇甄委員版本第十四點跟吳召委的第十三點，調查跟調閱……"],["張委員宏陸：這個我建議用吳琪銘委員的，因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規定「調閱」。"],["主席：好，大家還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就依照吳琪銘召委的版本，好嗎？就是吳琪銘委員版本的第十三點。","許宇甄委員第十五點跟吳琪銘召委的第十四點是一樣的，只有阿拉伯數字跟國字的差別，是不是就統一為國字，好不好？"],["王委員美惠：好。"],["主席：就依許宇甄委員的版本通過，其實就是一起的版本。","許宇甄委員第十六點跟吳琪銘召委的第十五點是一樣的，是不是也照案通過？好。","我們現在來處理第四點、第七點、第八點跟第十二點，還有許宇甄委員的第十二點。","針對第四條，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許宇甄委員版本是「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參加本小組成員互選，負責處理小組事務，並代表本小組對外發言。」；吳琪銘召委的版本是「本小組召集人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吳召集委員琪銘按召集委員輪值表輪流擔任，處理本小組會務並擔任會議主席。」。","我們現在進行表決。"],["王委員美惠：討論一下啦！"],["主席：剛剛不是討論過了？"],["李委員柏毅：討論一下。"],["主席：剛剛不是討論過了？請美惠委員。"],["王委員美惠：主席，剛剛是保留，現在回過頭來討論，結果你馬上說要表決，說實在大家都是同事，我們是希望有問題的可以拿出來討論，怎麼安排都沒關係，最好是兩個召委都可以納入，這樣是最好的，以上。"],["主席：請蘇巧慧委員。"],["蘇委員巧慧：主席，我上一屆的時候是在衛環委員會，我們也是就疫苗這件事情成立了調閱小組，我想這其實很實際、也很現實，上一屆確實民進黨人數比國民黨的多，但那個時候我們也是兩席召集人、調閱小組也是兩席召集人，所以蔣萬安蔣委員也有機會來做調閱小組的召集人，我覺得其實大家就是很互相的，我們把事情越辯越明。事實上，我們現在這個委員會也是兩席召委，大家各自可以有不同的角度，讓真相可以越辯越明，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合理的運作方式。而當時也是尊重了兩邊，雖然人數確實有差一個，有多數和少數，但在大家互相尊重的狀況下，大家都各有表示的機會，所以我覺得這是立法院一個滿好的狀況。","主席現在不採用這樣的方式嗎？讓大家互相都可以表示意見嗎？事實上，你一個、我一個，大家都有發言的空間、時間、召集會議的權限等等的，其實以現在的狀況來講，你們也不會輸，對不對？所以有必要到今天就表決，把它變成是只有一席召集人嗎？我是覺得這比較不妥啦！畢竟立法院雖然有多數和少數，但在數字上是差不多的狀況，還是讓大家都有一點空間，我覺得對未來的運作是不是會比較好一點呢？"],["主席：還有沒有委員想要表達意見的？請牛煦庭委員。"],["牛委員煦庭：我覺得這樣子啦！因為即便是一個召集人的情況下，大家也都是可以參與會議，我是覺得大家就是秉持監督政府的原則，我們讓速度稍微快一點，既然我們現在大概對第四條跟第七條都有些意見，我們是希望一個人、一個召集人這樣比較快，相對來講，在第七條的時間上我們可以商量一下怎麼調整，就讓時間稍微短一點，然後我們在比較短的時間內把這個調閱工作做完，善盡大家監督的責任，是不是就各退一步，大家也不要在這邊兵戎相見會不會比較好？大家商量一下，好不好？"],["主席：還有委員有意見嗎？請李柏毅委員。"],["李委員柏毅：哪有規定的東西跟沒有規定的大家來互相商量？我覺得還是清楚一點，我們在第四條規定輪流召集當然是一直沿用的慣例，包含過去8年民進黨是多數的時候還是尊重在野黨嘛！剛剛牛委員講到第七條，現在沒有人知道這個會期是否要開到8月31日，然後我們這個調閱小組居然要開到8月31日……"],["主席：不是說要開到8月31日，而是可以到8月31日，跟我們的會期一樣。"],["李委員柏毅：依據我們的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六條，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之設立，應於立法院會期中為之。所以這樣定下來是怪怪的啦！以上做的這些討論，請大家再商量一下！商量一下！"],["主席：請蘇巧慧委員。"],["蘇委員巧慧：如果依剛剛牛委員的意思連第七條也一起講的話，那我們就一起講，如果我們是要會期中的話，確實憲法有規定，剛剛大家不是說了嘛，本小組運作是要依循憲法的，憲法就是規定我們的會期到5月31日，但我們也沒有說我們這個調閱小組就只開到5月31日，因為以第七條吳琪銘委員的版本是，531之後經本小組決議得延長之。現在的狀況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大家數人頭都數得很清楚，所以主席也才會說表決！表決！表決！對不對？所以如果到時531之後還要再延長，你表決後也還是會延長啊！所以首先以這樣子的論點來講的話，我覺得第七條坦白講是不是就可以用吳委員的版本，這不是在討論可以不可以，而是我們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加憲法，這樣下去我認為第七條應採用吳委員的版本。","如果是這樣的狀況下，我們就不要把兩條包在一起，我們回來講第四條，我覺得立法院真的還是要大家互相尊重啦，有時候誰作在野黨、作執政黨，風水輪流轉，幸好過去蔣委員在的時候我們也有讓他當召集人，現在我們也可以說啊，對不對？而且你看剛剛一直提到的兩岸服貿協議調閱小組，當時也是由張慶忠委員和陳其邁委員兩個輪流擔任，對不對？所以我是覺得大家互相一點啦，因為召集人最重要的是，他可以決定用什麼題目、什麼時間點，還是兩席，大家互相一下比較好一點啦！"],["主席：好，針對這點，國民黨委員……"],["蘇委員巧慧：要不要商量一下？"],["主席：國民黨委員……"],["張委員宏陸：其實兩個召集人反而讓外界有更公平、更公開的觀感及感覺啦！","（進行協商）"],["主席：好，我們是不是再來確認一下？第四點是依照許宇甄委員的版本通過；然後第七點照吳琪銘委員的版本通過；第八點也是依照吳琪銘委員的版本通過；第十二點許宇甄委員的部分就不予採納，剛剛協調是這樣嘛？好，那是不是再宣讀一下協商結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協商結論：","要點名稱依照委員許宇甄及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第一點照委員許宇甄等提案通過；第二點照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第三點照委員許宇甄及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第四點照委員許宇甄等提案通過；第五點照委員許宇甄等提案通過；第六點照委員許宇甄及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第七點照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第八點照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第九點照委員許宇甄及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第十點照委員許宇甄等提案通過；第十一點照委員許宇甄等提案通過；委員許宇甄等提案第十二點不予採納；委員許宇甄等提案第十三點、委員吳琪銘等提案第十二點照案通過；第十三點照委員吳琪銘等提案通過；委員許宇甄等提案第十五點及委員吳琪銘等提案第十四點照案通過；委員許宇甄等提案第十六點及委員吳琪銘等提案第十五點照案通過。"],["主席：好，我們現在宣告：由高金召委素梅擔任本小組的召集人，請問有無異議？（無）沒有，那我們就由高金召委擔任召集人。","請問各位委員，照剛才宣讀的結論通過，有沒有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謝謝。","本次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散會（14時48分）"]],"block_lines":[1,9,10,11,14,89,90,91,95,103,105,106,107,108,109,110,112,113,114,115,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3,184,185,186,187,188,190,191,193,194,199,200,201,202,203,204,205,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6,217,218,219,221,224],"person_count":{"主席":53,"鄭主任秘書雪梅":1,"王委員美惠":15,"主席（許委員宇甄代）":1,"張委員宏陸":11,"吳委員琪銘":5,"李委員柏毅":6,"高金委員素梅":2,"牛委員煦庭":4,"蘇委員巧慧":10},"persons":["主席","鄭主任秘書雪梅","王委員美惠","主席（許委員宇甄代）","張委員宏陸","吳委員琪銘","李委員柏毅","高金委員素梅","牛委員煦庭","蘇委員巧慧"],"title":"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星期三）14時2分至14時48分","地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席":"高金委員素梅","date":"2024-04-17","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