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星期一）9時1分至15時36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王委員育敏","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答詢官員　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簡任技正李炳樟","衛生福利部健保署副組長黃珮珊","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戴淑芬","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副司長曾文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主任詹文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專門委員李彩溱"],["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3年4月8日（星期一）9時1分至12時59分","113年4月10日（星期三）9時5分至13時37分","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昭姿    陳菁徽    林月琴    王育敏    黃秀芳    涂權吉    邱鎮軍    盧縣一    王正旭    林淑芬    劉建國    陳  瑩    蘇清泉    楊  曜","（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李坤城    牛煦庭    徐欣瑩    黃國昌    陳培瑜    楊瓊瓔    張雅琳    范  雲    洪申翰    李彥秀    蘇巧慧    賴士葆    顏寬恒    鍾佳濱    羅明才    洪孟楷    葛如鈞    邱議瑩    羅智強    黃  捷    陳冠廷    謝衣鳯    林德福    邱志偉    謝龍介    羅廷瑋    蔡易餘","（委員列席28人）","請假委員：廖偉翔（參加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考察）","主    席：黃召集委員秀芳","主任秘書：張禮棟","專門委員：郭冬瑞","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專    員  許淑真  薦任科員  莊鴻基","（4月8日）","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邀請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教育部、國防部就「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本日會議由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報告後，委員陳昭姿、陳菁徽、林月琴、王育敏、黃秀芳、涂權吉、邱鎮軍、王正旭、林淑芬、鄭天財Sra Kacaw、李坤城、牛煦庭、楊瓊瓔、李彥秀、陳培瑜、黃國昌、范雲、張雅琳、陳瑩、劉建國及洪申翰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銓敘部銓審司司長王永大、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管理處處長孔乃德及教育部人事處處長王崇斌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廖偉翔、楊曜、黃仁、黃珊珊、陳菁徽、蘇清泉及陳冠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通過臨時提案4項：","一、有鑑於勞動部當前所辦理之「增加第6日、第7日產檢假之薪資補助」及「加給2成育嬰留職停薪之投保薪資補助」二項作業，其財源乃來自113年度便將終止的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專案經費規劃。是以，考量自114年度起，該二項作業的經濟支持措施，將會在經費上斷炊，復以當前中央政府是否賡續辦理類同之專案計畫，以及勞動部又是否藉公務預算或基金預算，再維持編列相關之經費支出，迄今亦仍讓外界不清不楚，爰限期於三周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勞動部114年度辦理『增加第6日、第7日產檢假之薪資補助』及『加給2成育嬰留職停薪之投保薪資補助』作業之經費籌措規劃」書面報告。","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王育敏    邱鎮軍    楊瓊瓔","二、有鑑於勞動部乃規劃於113年度藉就安基金預算執行2,902萬元經費，藉以辦理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專案內之「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提升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意願」分工作業。惟根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12年8月修訂版本內容顯示，該作業之預算數僅編列2,150萬元，爰要求勞動部限期於二周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未來精進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業務資源之規劃報告，並與教育部檢討改進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內容與預算實際編列不一致情形。","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王育敏    邱鎮軍    楊瓊瓔","三、有鑑於行政院刻正辦理107至113年共七年期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專案作業，並按該專案中「友善職場的育兒措施─彈性工作時間規定」之機關工作分配下，113年度對勞動部乃責成有執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研修之法制作業任務。爰此，考量該法制作業允宜積極辦理，並應向外界釋疑今年度的期程安排，特要求限期於三周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勞動部辦理113年度『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法制研修作業期程規劃」書面報告。","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王育敏    邱鎮軍    楊瓊瓔","四、國內目前有育嬰留停的規定，民眾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請到2年。但每次申請須不少於6個月，若有少於6個月需求，最短也只能申請1個月，並以2次為限，育嬰留停津貼也只發6個月。然近年我國出生人口屢創新低，2023年僅剩13.5萬名新生兒，政府亟欲趨緩這樣的趨勢，因此祭出不少育兒補助，但僅僅只靠發錢似乎難見成效，因此政策思考如何讓家長有更多機會，兼顧職場和照顧小孩，才是解決低生育率的根本之道。我國自91年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納入育嬰留職停薪規定，98年於就業保險法中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至今多年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未有更進一步的改革，爰此要求勞動部、教育部、國防部、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儘速研擬增加彈性育嬰假，推動可按日或小時申請的「親職假」或稱彈性育嬰假，並放寬請領子女年齡之限制，以實踐職場和家庭內的性別平等。","提案人：黃秀芳    林月琴    王正旭","（4月10日）","討  論  事  項","一、審查","(一)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案。","(二)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案。","(三)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案。","二、審查","(一)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案。","(二)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案。","(三)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案。","（本日會議討論事項綜合詢答，經委員邱議瑩及羅廷瑋說明提案旨趣，由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說明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王育敏、黃秀芳、涂權吉、王正旭、蘇清泉、林淑芬、洪申翰、黃捷、賴士葆、黃國昌、洪孟楷、楊瓊瓔、陳瑩、邱議瑩、蘇巧慧、陳冠廷、楊曜及劉建國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鎮軍、林德福、邱志偉及羅廷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再生醫療法草案」等3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等3案，另擇期繼續審查。","散會"],["主席：請問委員會，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如果沒有，議事錄確定。","本日會議議程為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接下來請衛福部薛瑞元部長報告，時間5分鐘。"],["薛部長瑞元：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是大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近3年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被害人數自1,879人增加至3,346人，其中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案件為最多，約占總案件數8成5，因應此類數位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情形，本部112年修正公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不法拍攝、製造、散布兒少性影像者加重刑責，新增境外犯散布兒少性影像罪納入處罰，及被害人得於偵審中請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以協助主動移除被害人性私密影像。本部配合本條例公布施行後，辦理以下事項：","一、明定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之程序及時限：修正本條例施行細則，明確規範性影像移除下架之流程、電子行政處分送達方式及執行相關規定，加速性影像移除下架。","二、建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及提供諮詢服務：性影像處理中心接獲申訴後，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性影像，並副知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命業者移除下架性影像。112年8月15日至113年3月31日止扣除重複、資訊不足、無性影像、網址失效等無效案件，受理案件共767件，業者完成移除（下架）計665件，移除成功率達86.7%。性影像處理中心受理民眾線上申訴並提供電話服務，電話諮詢熱線服務時間為上午9時至晚上22時，線上服務全年無休。","三、建構兒少性影像比對移除機制：本部112年7月委託民間團體協助建構兒少性影像比對移除機制，並辦理地方政府相關人員教育訓練，以增進地方主管機關協助兒少被害人於案件偵審中請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同時連結民間團體主動比對移除兒少性影像。112年7月至12月服務7名個案，比對移除153個性影像檔案。","四、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措施：本部函頒「性影像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敘明社政、警察、檢查、法院、教育與媒體等各主管機關權責事項，被害人可依年齡與兩造關係區分各該適用法規、求助資訊及相關被害人心理輔導與諮商、法律扶助等保護扶助措施。","五、辦理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程序教育訓練：因應本條例公布施行，本部112年於北、中、南區計辦理6場數位性暴力防治教育訓練，總參與人數達878人次，另辦理「性影像移除下架機制實務工作人員培訓課程」，邀集各地方政府辦理本條例第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性影像移除及裁罰人員與其主管人員參與教育訓練，就其通知程序、行政處分時效、性影像移除時限說明，總參與人數達326人次。","六、辦理性影像防治教育宣導：","本條例已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並納入課綱。另本部訂頒113年度兒少性剝削防制宣導計畫，以「防制兒少性影像犯罪議題」為教育宣導主題，由教育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內政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文化部、國防部、本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機關，就性影像拍攝、散布及持有、新興犯罪手法、網路風險與網路安全防範知能、刑事罰則、防護、蒐證、報警、求助申訴、網路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之處境教育宣導，並強化兒少自我保護意識。","為防制兒少遭性剝削、遏止兒少性影像散布等犯行，本部秉持零容忍態度，針對本條例有關提高持有兒少性影像、支付觀覽兒少性影像刑責，增加持有與支付觀覽行為樣態，以及電子行政處分及移除下架時限行政裁罰相關程序簡化等規定，本部將儘速邀集相關部會研議，適時修正相關規定，並透過網絡合作建構防護網，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以上。"],["主席：謝謝薛部長的報告。","有關本次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衛生福利部書面資料：","「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專題報告（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　大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近3年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被害人數自1,879人增加至3,346人，其中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案件為最多，約占總案件數8成5，因應此類數位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情形，本部112年修正公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不法拍攝、製造、散布兒少性影像者加重刑責，新增境外犯散布兒少性影像罪納入處罰，及被害人得於偵審中請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以協助主動移除被害人性私密影像。本部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辦理以下事項：","一、明定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之程序及時限：本部就兒少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程序及時限，邀集網路平台業者、網際網路防護機構、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及修正本條例施行細則，明確規範性影像移除下架之流程、電子行政處分送達方式及執行相關規定，加速性影像移除下架，供地方政府及網路平台業者據以辦理，確保性影像移除機制落實執行。","二、建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及提供諮詢服務：兒少性影像被害人可直接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線上申訴，由該中心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性影像，並副知主管機關，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各境內、境外網際網絡平台業者處理性影像限制瀏覽、移除下架等事宜，透過公權力落實性影像移除下架。112年8月15日至113年3月31日止扣除重複、資訊不足、無性影像、網址失效等無效案件，受理案件共767件，通知業者協助處理共767件，完成移除（下架）計665件，移除成功率達86.7%。性影像處理中心電話諮詢熱線服務時間為上午9時至晚上22時，線上服務全年無休，民眾可直接撥打諮詢熱線02-6605-7373，詢問性影像移除相關諮詢。","三、建構兒少性影像比對移除機制：本部112年7月委託民間團體協助建構兒少性影像比對移除機制，並辦理地方政府相關人員教育訓練，以增進地方主管機關協助兒少被害人於案件偵審中請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同時連結民間團體主動比對移除兒少性影像。112年7月至12月服務7名個案，比對移除153個性影像檔案。","四、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措施：本部函頒「性影像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敘明社政、警察、檢查、法院、教育與媒體等各主管機關權責事項，民眾可依年齡與兩造關係區分各該適用法規、求助資訊及相關被害人心理輔導與諮商、法律扶助等保護扶助措施。","五、辦理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程序教育訓練：因應本條例公布施行，本部112年於北、中、南區計辦理6場數位性暴力防治教育訓練，總參與人數達878人次，另辦理「性影像移除下架機制實務工作人員培訓課程」，邀集各地方政府辦理本條例第8條及第47條性影像移除及裁罰人員與其主管人員參與教育訓練，就其通知程序、行政處分時效、性影像移除時限說明，以協助地方政府實務工作人員確實掌握性影像案件完整行政處理程序，落實性影像移除下架機制，總參與人數達326人次。","六、辦理性影像防治教育宣導：","(一)本條例已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並納入課綱。另本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內政、法務、教育、國防、文化、經濟、勞動、交通及通訊傳播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時，應全力配合並辦理防制教育宣導，爰本部訂頒113年度兒少性剝削防制宣導計畫，以「防制兒少性影像犯罪議題」為教育宣導主題，由教育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內政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文化部、國防部、本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機關，就不拍、不傳、不持有性影像、新興犯罪手法、網路風險與網路安全防範知能、刑事罰則、防護、蒐證、報警、求助申訴、網路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之處境教育宣導，並強化兒少自我保護意識。","(二)製作兒少性影像影音版本及懶人包，透過淺顯易懂之圖文，讓民眾可快速瞭解拍攝、持有、轉發、散布性影像涉觸犯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或本條例等相關規定，兒少可能遭誘騙拍攝性影像之情境及求助管道，刊載於本部保護服務司官網宣導專區及Youtube頻道。另為加強對不同年齡層之受眾群宣導兒童及少年兒少網路性剝削防制，製作3部兒少性剝削防制宣導影片，並放置本部官網及Youtube，以利觀覽運用。","(三)本部性影像處理中心透過臉書、Instagram粉絲專頁，宣導網路性暴力（包含兒少性影像）相關服務資源、協助對象、申訴案件流程、簡易法律諮詢、案例說明及預防觀念等資訊，共計發布37篇貼文。","為防制兒少遭性剝削、遏止兒少性影像散布等犯行，本部秉持零容忍態度，針對本條例有關提高持有兒少性影像、支付觀覽兒少性影像刑責，增加持有與支付觀覽行為樣態，以及電子行政處分及移除下架時限行政裁罰相關程序簡化等規定，本部將儘速邀集相關部會研議，適時修正相關規定，並透過網絡合作建構防護網，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內政部書面資料：","「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專題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奉邀貴委員會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代表列席報告，以下爰就本部警政署相關查處機制及策進作為提出說明，敬請指教。","壹、前言","數位科技時代下，犯罪手法日新月異，民眾使用通訊軟體越趨廣泛，當科技帶來便利性同時，新興網路犯罪型態之數位性別暴力隨之而生，其中又以「拍攝、製造及散布性私密影像」案類受到高度關注。鑒於網路資料傳遞快速、境外網址追查斷點、網路資料調取耗時、通訊軟體加密阻礙偵查等，有賴跨部會共同合作，有效打擊是類不法行為。","貳、警察機關查緝兒少性剝削案件相關機制","一、落實執行加強查緝性犯罪計畫","本部警政署訂有「加強查緝性犯罪計畫」，以加強警察機關查緝兒少性剝削、性侵害及性騷擾等婦幼刑事案件。","二、依查處兒少性剝削案件作業程序辦理","本部警政署訂有「查處兒童及少年遭受性剝削案件作業程序」、「查處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案件作業程序」及「偵辦藉電腦網路違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十條案件作業程序」，以為各警察機關偵辦是類案件之參考準據。","三、指定受有專業訓練之專責人員辦理","本部警政署指定受有專業訓練之專責人員辦理是類案件，中央由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為專責單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由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及婦幼警察隊專責辦理。","四、通知主管機關指派社工陪同在場","警察機關偵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時，於24小時內完成責任通報，並通知主管機關指派社工人員陪同，進行加害者之指認及必要之訊問。","五、辦理員警專業訓練","本部警政署定期辦理「婦幼安全工作專業人員訓練班」、「少年警察工作研習班」及「科技犯罪偵查教育訓練」等專業訓練課程，邀請地方法院、檢察署、衛生福利部或警察機關等指派人員擔任課程講師，強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專責人員知能。","六、辦理宣導加強大眾自我防衛意識","為強化婦幼自我防衛觀念，本部警政署整合各警察機關力量，深入社區、學校推動預防被害宣導教育。","參、策進作為","一、深化跨國執法合作","本部警政署持續深化跨國執法合作機制，如涉及境外IP等資訊需請求國外協查，透過本部警政署駐外警察聯絡官轉請駐在國執法機關協助調閱；未設聯絡官之國家，洽本部移民署移民秘書或國際刑警組織情資交流合作或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進行刑事司法互助協助，以強化警方打擊網路犯罪之能力。","二、持續精進員警專業知能","本部警政署持續辦理專責人員之專業訓練，以提升處理兒少案件知能及偵辦技巧。","肆、結語","本部警政署依照目前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法規加強查處兒少性剝削案件，賡續結合各相關部會能量共同協力，加強宣導民眾與婦幼對於自身安全保護觀念，以確保兒少身心健全，建構安心成長環境。"],["法務部書面資料：","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專題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代表本部列席報告，並備質詢。茲報告如下，敬請指教：","壹、前言","隨著數位科技之快速發展，人類生活增添便利性、創新性，惟各式犯罪行為亦隨之數位化、網路化。由於現時兒少在成長過程中，即開始普遍接觸數位科技，因而，對於數位科技之使用，可能較成年人使用頻率更高、使用範疇更為深廣，然兒少涉世未深，難辨網路人際之界線、不易設想於網路上所為之後果，因而易遭引誘或受騙而遭受性剝削，再加上網路無遠弗屆、傳播迅速、隱匿性高，一旦發生性剝削之情形，對於被害兒少之侵害既迅速又廣泛，對於犯罪偵查及兒少權益之保護，實為極大之挑戰。因此，如何遏止數位科技所造成之兒少性剝削案件，實屬當前重要課題。","貳、數位科技兒少性剝削案件之法律規範","一、刑事處罰","為防制數位性別暴力，行政院於111年3月10日提出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下稱犯保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下稱兒少性剝削條例）等4部修正草案，從刑事處罰、被害人保護、加害人處遇三方面，建構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之法制；上開修正草案分別於112年2月8日、112年2月15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施行（下稱本次修正）。","本次修正中，刑法增訂第10條第8項「性影像」之定義及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增訂未經同意拍攝性影像、以強暴、脅迫等方式拍攝性影像、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製作或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兒少性剝削條例配合刑法第28章之1所訂之罪責，提高相關罪名之刑度，並將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支付對價觀覽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刑罰化，以強化對兒少權益之保障。","依現行兒少性剝削條例之規定，利用數位網路科技所為之兒少性剝削犯罪型態，包含：","(一)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所規定：(一)拍攝、製造兒少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二)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少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三)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少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四)意圖營利而為前三類之犯行。","(二)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8條所規定：(一)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少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二)意圖散布、播送、交付或公然陳列而持有前項物品；(三)意圖營利而為前二類之犯行。","(三)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9條所規定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犯行。","而兒少性剝削條例如有規範未及之犯罪行為，仍可適用刑法各罪章之規定，如妨害風化罪章、妨害秘密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等各罪，以為論處，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二、被害人保護","(一)兒少性剝削條例","為避免兒少被害人因遭性剝削所受之危害無限擴大，進而影響兒少被害人之身心發展，兒少性剝削條例第8條、第14條特別針對網際網路相關業者、媒體業者設有行為規範，亦即，網際網路相關業者知有兒少性剝削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資訊，並保留供予司法機關進行調查，相關媒體業者不得報導或記載兒少被害人之相關資訊，若有違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得對網際網路相關業者、媒體業者課以罰鍰並限期改善（正），未依限改善者，得令其限制接取或按次處罰。本次修正中，兒少性剝削條例第8條增訂第3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兒少被害人於偵審中向檢察官或法院請求重製扣案之性影像；網際網路相關業者於技術可行下，應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比對、移除或下架被害人之性影像，以強化對兒少被害人之保護。","(二)犯保法","本次修正中，犯保法增訂第3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章，使法官、檢察官對於犯刑法第28章之1、以性影像犯刑法第304條、第305條、第346條之案件，於偵、審過程中，得視個案情節及被害人、被害人家屬之意見，依職權或依檢察官聲請諭知被告應遵守之事項，包含禁止行為人對被害人或其家屬為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或禁止行為人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或命行為人移除或向網際網路業者申請刪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等事項，以加強對被害人之保護。","(三)家庭暴力防治法","為防治數位性別暴力，家庭暴力防治法（下稱家暴法）於112年12月6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時，亦於第14條第1項增訂民事保護令之內容，包含：1.禁止相對人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2.命相對人交付所持有之被害人性影像予被害人，必要時得命其刪除之；3.命相對人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其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此等規定不僅適用於家庭成員間，亦準用於未同居親密關係伴侶間。相對人如有違反上開保護令之情事，可能構成家暴法第61條之違反保護令罪嫌。","參、因應作為","一、即時啟動犯罪偵查，打擊兒少性剝削犯罪","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定有明文。因此，本部所屬檢察官或接獲情資、或因新聞媒體、或因執行業務、或因他人檢舉、告發、告訴人提出告訴、犯罪嫌疑人自首等情事，知有兒少性剝削犯罪嫌疑情事，均即指揮司法警察人員依法進行相關偵查作為，如：傳喚相關人員、調閱相關書物證、行蒐跟監、執行搜索扣押等，以即時保全證據、全面查緝犯罪集團，並於犯罪事證明確且符合法定要件時，對於涉案被告予以聲請羈押，並視具體情節，於提起公訴時求處重刑，嚴懲犯罪、以儆效尤。","二、建立督導機制、統合偵查資源，隨時支援一線偵查","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每半年召開1次「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督導小組」會議，亦不定期或依案件發展情形所需及案件處理之必要性即時召集各地方檢察署（下稱地檢署）、司法警察機關及相關機關統籌、研議相關偵查事宜，藉此督導各地檢署積極偵辦兒少性剝削案件，並透過此等會議，作為各地檢署、各司法警察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間交換意見、互享情資之平台。另臺高檢署設有科技偵查中心，可隨時支援、協助各地檢署於偵辦是類案件時所需之數位鑑識、分析作業，迅速判讀數位事證，向上溯源追查，以擴大打擊犯罪之各層面，澈底查緝相關犯罪人員、進而瓦解犯罪集團。","三、定期辦理教育訓練，提升檢察官偵辦案件之專業知能","本部每年與臺灣展翅協會合作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及兒少性剝削實務研習會」，並將涉及兒少性剝削之相關議題列為課程設計。由臺灣展翅協會邀請外國執法人員分享外國立法例及執法經驗，如：邀請美國司法部檢察官講授「定罪嚴重兒少剝削罪犯─行為態樣及量刑標準」、「美國兒少性剝削犯罪法律概況」、「成功定罪網路兒少性剝削罪犯」，邀請澳洲聯邦調查局警司、澳洲昆士蘭打擊兒少剝削專責小組警官分享「網路誘拐案例分享─定罪嚴重兒少性剝削罪犯&P2P」等；亦邀請檢察官及司法警察講授偵辦是類案件之經驗及心得，如：邀請承辦檢察官分享「臺灣網路兒少性剝削案件分享─BTS韓流夢」、「查緝色情網站之困境與契機」，邀請司法警察分享「Deepfake案件偵查案例分享」、「網路兒少性剝削之跨國防制」等；此外，本部亦邀請法官分享審判實務之審理經驗及相關法律見解，邀請專家學者講授相關議題之學術及實證研究心得。透過外國立法例、國內外執法經驗、學界研究之分享，不僅拓展檢察官之國際視野，亦強化檢察官偵辦是類案件之專業知能、敏感度及熟稔度。","四、法制研修","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犯罪係屬科技犯罪，為建立科技偵查之法律依據，本部已研擬科技偵查及保障法並研修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草案在行政院審查中，期能提升以科技技術進行刑事偵查之力度，強化打擊數位網路犯罪。","肆、結語","兒少性剝削犯罪之遏止，一直以來係本部極為重視及防制之重要工作之一。為維護兒少身心健全發展，本部所屬檢調機關致力於是類案件之溯源偵辦及加強執法人員之專業訓練，希冀透過具體因應作為，遏阻是類犯罪之擴展。此外，更需要全民一起攜手，對於數位、網路散布流傳有關兒少性剝削之性影像等，主動刪除，不再轉發、轉貼或轉傳，以行動抵制、唾棄不法，共同維繫健全、乾淨之網路空間，讓兒少均能自由揮灑、不受侵害，本部將與政府各部門持續守護兒少平安成長，確保兒少權益獲得保障。","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教育部書面資料：","「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書面報告","「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書面報告","壹、前言","數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已成為新型態的校園性別暴力。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係指「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數位時代衍生之性別暴力類型或態樣將屬多元，並占性別暴力相當比例，包括：網路跟蹤、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網路性騷擾、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性勒索、人肉搜索、基於性別偏見所為之強暴與死亡威脅、招募引誘、非法侵入或竊取他人資料，以及偽造或冒用身分之10類（參行政院110年1月26日函頒「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說明」）。","行政院業於110年首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納入111至114年之性別平等推動計畫（院層級議題），由相關部會共同推動完善法令與行政措施及其相關成效、促進民眾及公部門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認知、全面建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調查統計等目標；行政院並決議請本部定期召開「跨部會教育宣導資源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統籌推動本部相關單位及跨部會之教育宣導，完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宣導機制。","貳、本部針對數位兒少性剝削防治之因應措施","一、訂定學校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為因應112年修正公布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刑法，面對日益嚴重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杜絕數位性別暴力，並為強化跨部會網絡合作，本部於113年3月14日函頒「學校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供各級學校處理兒少數位性別暴力案件，確實辦理校安及社政通報、校內防治保護、校外資源連結。","(一)校內防治保護","1.積極宣導「五不」、「四要」防護守則：避免數位性別暴力的「五不」包含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及不取笑被害；遭遇數位性別暴力的「四要」包含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及要檢舉對方。","2.倘案件屬疑似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調查處理，並提供當事人必要的協助；倘案件非屬疑似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學校應協助被害人，鼓勵其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申訴。","(二)校外資源連結","1.報警：","由警察局協助被害人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所訂「處理疑涉性影像案件作業程序」，協助被害人證據保全、查緝行為人，以及將行為人移送地方檢察署或少年法院（針對觸法少年）。","2.被害人影像下架之申訴：","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tw-ncii.win.org.tw/）24小時線上收案服務（不分年齡）；私ME專線02-66057373（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0時，全年無休）。","3.被害人其他社政資源協助：","撥打113專線（24小時免付費求助諮詢電話），或「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線上諮詢（https：//ecare.mohw.gov.tw/）。","二、納入「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進行宣導：","本部業將「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性剝削防制及因應」等議題，納入各級學校友善校園週宣導項目，請各地方政府及轄管學校妥善辦理，於開學第1週強化學生有關性剝削防制認知，透過宣導主題主動發覺或掌握學生於寒、暑假期間是否遭遇相關情形，並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連結相關資源提供協助與輔導，以維護兒少權益。","三、納入「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之補助項目：","本部國教署每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中，已納入性別平等教育（含性剝削防治）相關補助項目，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數位兒少性剝削之相關研討會及宣導活動。","四、透過「中央─地方─學校」三級輔導體系進行宣導及推廣：","(一)本部國教署透過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及中央輔導團落實中央─地方─學校三級輔導體系，提供課程、教材、教學、評量、行動研究等面向之專業諮詢服務。前揭輔導群業將「宣導及推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議題活動」列為年度計畫辦理事項，並透過到縣輔導進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相關宣導，藉以提升教師有關「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專業知能。","(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規定，每學年配合學生身心發展與教學相關活動，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期望透過向學生及教職員工宣導如何辨識性剝削犯罪、宣導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等，使學生建立正確觀念，提升教師及學生性別意識，預防發生兒少性剝削事件。另本部業將「防制教育宣導達成率」納入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至113年）」績效指標，藉此督促地方政府完成相關教育宣導。","五、研發教案：","(一)本部國教署性平中央輔導團自108學年度迄今，共辦理3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方案徵文活動」。經評選後，共有5件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教案，皆置於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二)本部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發展「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課程教案示例計7件，提供高中端現場教師教學參考運用，教導學生認識並進一步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三)本部業於112年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製作「浪漫小屋的危機（防治數位性別暴力）」教案1份，透過教學指引、影音及學習單等，教導學生認識網路社交平臺和交友軟體的潛藏危機並思考透過網路傳送照片、影片可能遭受到的風險，並放於中小學資訊素養與認知網及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提供高中端現場教師教學參考運用。","六、研發文宣品：","本部於111年、112年製作分齡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工作文宣品」（包括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版本），包含文宣品、教學指引，以及教學簡報；內容包含適當的申訴管道及保護自我的方式，例如：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台灣展翅協會性勒索被害人服務、私Me成人遭散布性私密影像申訴服務網、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等。該文宣品資料已函發各級學校，並上載至「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七、辦理案例研討會：","本部每年辦理「大專校院校園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案例研討會」之研討內容，提升學校人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知能，使該人員將知能融入業務，有效的對學生進行宣導，並整合校內外資源提供其協助。","八、定期召開「跨部會教育宣導資源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案諮詢會議：","本部每4個月召開跨部會教育宣導專案諮詢會議，納入文化部、衛福部、通傳會、內政部、經濟部、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數發部、法務部、勞動部、原民會、客委會等十餘部會，由本部次長主持；透過專案諮詢會議機制，共同建立兒少性剝削案件宣導防護網。","九、積極辦理兒少資訊素養線上活動及線下網站學習：","(一)舉辦「資訊素養自我評量網路活動」，每年超過20萬名學生參與，另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親子休閒場域舉辦網路識讀素養實體宣導活動，每年約12,000人次親師生參與，以增強親師生對網路識讀認知（含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及增養良好網路使用習慣。","(二)「中小學資訊素養與認知網站」已建置80支影音素材，提供包含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網路識讀、網路交友、網路沉迷、網路霸凌、網路安全等議題之教學影片、教學指引及學習單等資源，每天有約2,000位師生在網站進行課程學習，教導學生如何自我保護及正確使用網路。","十、建置「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專區」：","本部於112年建置及改版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專區」，將本部及相關機關（包含國教署、衛福部、內政部警政署等）宣導資料，以民眾有興趣的事項進行分類，強化宣導效益，其內容包含：(1)什麼是數位/網路性別暴力？(2)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類型有哪些？(3)我想跟學生、小孩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4)我或朋友、家人遇到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怎麼辦？(5)我想幫忙宣傳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事項。","十一、本部各家庭教育中心將「對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認識與防治觀念」納入年度計畫規劃辦理，提升家長對於兒少性剝削防治相關議題之認知，每年辦理80場以上宣導場次。","參、本部針對數位兒少性剝削防治政策措施之檢討及策進","一、將「兒少性剝削防治」納入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之宣導主題：","為強化兒少性剝削防治議題之宣導成效，規劃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將「兒少性剝削防治」作為計畫主題重點宣導。本部將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地方特性訂定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以「兒少性剝削防治」主題配合地方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教育宣導活動，並請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二、辦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短影音暨海報繪畫比賽：","為強化數位兒少性剝削防治之宣導效益，本部規劃113年辦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短影音暨海報繪畫比賽」，鼓勵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學生透過創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議題之短影音及海報繪畫，更深化學生數位兒少性剝削防治之認知。","三、研發「教導學生如何向家長宣導、談論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議題」教案：","為回應兒童權利公約，並強化兒少性剝削防治知能及表意權訓練，本部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112學年度規劃發展「教導學生如何向家長宣導、談論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議題」相關教案示例2件，將於113年8月後掛載於資源中心網站。","四、針對「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敵意環境態樣」製作範例指引：","為以利學校加強宣導行政院110年函頒「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說明」之10種態樣，本部規劃針對「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敵意環境態樣」製作範例指引，函發各級學校，透過生活實際發生之案例說明，更能引起學校教職員工升之共鳴，以提升兒少性剝削防治之宣導成效。","五、於114年辦理「我國民眾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認識民意調查計畫」之後測：","立基於111年辦理之「我國民眾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認識民意調查計畫」前測之調查結果，本部透過每4個月召開「跨部會教育宣導資源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案諮詢會議」、研發文宣品、辦理案例研討會、製作教案等作為，預計114年民意調查計畫結果，民眾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認識提高20個百分點。","肆、結語","為有效提升兒少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議題之認知，並減低兒少在數位/網路世界遭受性別暴力（例如：網路性騷擾、散布私密影像、網路性別仇恨言論等）之事件，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本部將持續積極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議題之宣導，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友善學習環境。"],["數位發展部書面資料：","「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專題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本部針對「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敬請指教。","壹、網路涉有違法之兒少性剝削影像處理現況","有關違法之兒少性剝削影像於網路流傳，查現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兒少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已有明文，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IPP）、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ASP）、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以下簡稱網路業者）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n，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書面令前揭網路業者於24小時內，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若網路業者未先行限制瀏覽、移除，而無正當理由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令其限制接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行政執行法》規定為即時強制。","另為協助處理網路內容違反兒少案件，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依據《兒童與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46條規定，受理民眾申訴有害兒少身心發展之網路內容，爰現況若有涉及違反iWIN例示框架或相關權責法令，該機構將依《社政主管機關處理網際網路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相關法規處理原則》將相關網頁資料存證，並通知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建議其應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取、瀏覽之措施，或先行移除網路內容；重大或明確違法無自律空間案件，並將移請權責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依法處理。","基上，針對網路涉有違法之兒少性剝削影像相關案件，既有法定機制有iWIN等相關措施得予處理，本部將持續協助衛福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教育部等單位精進相關作為。","貳、TWNIC DNS RPZ自律機制之說明","一、應有合法程序始得啟動：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為協助IASP有效執行網路治理相關政策，已規劃DNS RPZ（Response Policy Zones）自律機制（本部為參加成員之一，並就財團法人監督管理協助處理），攔阻惡意或不當的網域名稱，辦理情形如次：","(一)情境一RPZ 1.0法律明確授權：由IASP自願參與群組，並由其依法律明確授權，且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行政機關處分，執行攔阻惡意或不當的網域名稱。","(二)情境二RPZ 1.5緊急處理機制：為加速緊急案件處理，TWNIC已擴大處理範圍，針對高檢署、警察單位或調查機關、本部產業署等單位認定選舉期間執法機構緊急申請、重大金融犯罪緊急申請、假冒中央二級公務機關網站或詐騙網站（含電商聯防）等4種重大案件緊急向TWNIC提出申請，亦可啟動DNS RPZ攔阻惡意或不當網域名稱。","二、辦理情形：查DNS RPZ 1.5攔阻網域名稱件數110年至111年計2,975件，112年至113年3月底計42,593件。","三、精進措施：","(一)加強宣導：透過舉辦DNS RPZ教育訓練，培養國內關注網際網路技術治理相關動能。","(二)與機關協力：協助相關機關修法，及時因應日趨複雜之網際網路議題。","(三)與各界合作：定期與IASP、有關單位討論DNS RPZ處理機制，建構合宜網路環境。","(四)透明共享對外揭露屏蔽資訊：TWNIC並已於其RPZ官網發布透明度報告（https：//s.moda.gov.tw/vRczCPdoz1y1），對外透明共享揭露DNS RPZ屏蔽資訊，未來本部並將持續協助TWNIC與相關受信任通報機關（如臺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討論，對外揭露屏蔽資訊，以便多方參與者接取，即時更新、迅速聯防。","(五)強化申訴機制：TWNIC已建立申訴機制，受理處分相對人向TWNIC提出申請，經該中心與申請機構確認無誤，即終止網域名稱停止解析。","四、網路涉有違法之兒少性剝削影像處理：","針對網路涉有違反兒少法、兒少條例之兒少性剝削影像相關案件之處理，應先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網路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若網路業者未先行限制瀏覽、移除，而無正當理由或目的主管機關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得依行政執行法即時強制相關規定，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其執行限制接取，並副知TWNIC協助處理。該中心將於收到公文後，協調加入TWNIC DNS RPZ自律機制之IASP，停止解析該網域名稱。","就類此案件依照兒少法規所設置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已建置相關措施處理有年，惟為因應網路環境不斷變化，本部除作為DNS RPZ自律機制參加成員，以及就TWNIC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有關部分協助處理外，秉於行政一體，亦將持續協助衛福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教育部等單位精進相關流程，期以構建更開放、包容、安全的數位環境。","參、結語","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書面資料：","「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專題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本會應邀列席本次委員會議，謹代表本會提出報告如下，敬請指教：","本會作為通訊傳播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46條規定，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辦理兒少法第46條所定兒少網路安全七大事項，其中有關申訴機制之建立及執行部分，該機構主要透過線上系統與諮詢熱線受理申訴案件。","因應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數位性別暴力犯罪防制四法的修訂，衛生福利部於112年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做為單一窗口接受申訴，協助被害人移除下架性影像，爰iWIN若接獲性私密影像相關申訴，將轉由「性影像處理中心」統籌處理。","至iWIN仍受理涉違反兒少法第46條相關規定之網路內容申訴，通知網路平臺業者透過自律機制移除或為必要之處置，並持續針對兒少性私密影像外流議題辦理預防性宣導。包含每年均深入各縣市國小與國高中，對學生及教師辦理網路安全校園宣導，並於全國北、中、南、東辦理大型宣導活動，以及透過各類型宣導管道，針對諸如性私密影像外流在內之兒少網安重要議題，傳達兒少應如何自我保護、留意網路陷阱、熟悉各種求助方式及管道等訊息，同時建立不拍、不傳、不持有性私密影像之觀念。","面對網路內容服務可能帶來的危害，提升國人數位素養仍為根本之道，本會亦將積極提升素養培力，辦理各類網安素養宣導活動，增進網路使用者之媒體素養、法遵意識及媒體識讀能力，強化民眾對法令之認知，推廣互相尊重之網路文化，進而強化整體社會之網路傳播素養。","本會將持續與政府各部會及相關單位通力合作，建構兒少保護網絡，共同防制兒少數位性暴力。"],["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各部會的報告都已經提前送來，各位委員都已經有參閱，就不再做口頭報告。","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加2分鐘，列席委員為4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5分鐘；原則上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如有提案，請儘早提出，以利議事進行。","現在請登記第一位陳昭姿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陳委員昭姿：9:12"],["陳委員昭姿：（9時12分）謝謝主席。有請薛部長。"],["主席：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陳委員昭姿：部長早。請問部長，您知道所謂涉及兒少性影像犯罪的內容包括什麼嗎？"],["薛部長瑞元：涉及的內容？"],["陳委員昭姿：對，就是這個內容所規範的部分，我想包括拍攝、製造、散布、播送，或是販賣相關的圖畫、影音或其他物品，都是被規範的範圍。"],["薛部長瑞元：對。"],["陳委員昭姿：根據衛福部自己的統計數字，當然剛剛你有更新，我們前幾天查的數字是這樣，部長可以參考我投影片under line畫線部分，2019年開始涉及兒少性影像犯罪的案件不斷上升，2019年到2023年之間，從717案到2,903案，達4倍之多。其中性影像犯罪在整個性剝削防制條例通報案件的占比是從六成到將近九成，您最新的報告也大概是將近九成。"],["薛部長瑞元：對，八成五。"],["陳委員昭姿：所以這個部分在增加。部長，請問您認為這個數字背後的意義是什麼？"],["薛部長瑞元：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裡面有四款……"],["陳委員昭姿：對，性影像犯罪。"],["薛部長瑞元：在這四款中，第三款所謂的性影像相關的通報案件是最多的，目前達到八成五，當然就是因為網際網路的使用更為普遍，在網路之間瀏覽的這個……"],["陳委員昭姿：對，網際網路其實已經發達了很久。"],["薛部長瑞元：也因此散布、製作等行為就會增加。"],["陳委員昭姿：部長，因為4月10號時，在這個委員會有委員提到，目前最重要的通報來源還是要靠受害者自己來舉報有性影像犯罪，而且還要提供完整的資料，假設資料不夠完整是不能成案的。本席認為為了保護兒少的權益，政府是不是應該要主動出擊去搜查這些網站呢？你要受害人自己來舉報，這個部分您同意這個原則或想法嗎？"],["薛部長瑞元：其實這種兒少性影像犯罪大概是兩個類型，第一個是針對個人把這種性影像傳輸上去，當然他的目的有些是為了要勒索等等，這些我們先不管，這是一種類型，這一種類型所傳播上去的是各種載具都有可能，包括我們經常使用的社群媒體，常用的這些都有。"],["陳委員昭姿：當然，我們要怎麼樣教育這些……"],["薛部長瑞元：第二種情形是，它是集中在一個網站，通常是色情網站，但是它裡面提供的是兒少性影像。"],["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們等一下再討論怎麼來做更有效的解決。根據保護司的資料，您看到這個圖片，在兒少性剝削案件當中有關拍攝跟製造影片的，你看這個占的比例最長、好長！2022年將近2,000案；但是你往上看的那一條，供人閱覽的才不到50件。部長，你覺得這個數字合理？那不是很奇怪嗎？拍攝跟製造案2,000案、供人閱覽的只有不到四十分之一！"],["薛部長瑞元：這個供人閱覽並不是影像，是實體的部分。"],["陳委員昭姿：但是這個數字放在一起就是非常奇怪，我想事實上還有很多的黑數嘛？部長。"],["薛部長瑞元：當然。"],["陳委員昭姿：這個實況差這麼多，就是實際情況差這麼多，你看到這麼多製造，然後看的人是這樣子，對於這個部分衛福部有沒有擬定什麼相關的對策來處理？太奇怪、太不對稱的一個數字！"],["薛部長瑞元：對，所以這就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因為它有兩種類型，第二種類型我們才有可能主動去做搜尋，也就是那種色情網站，我們技術上面應該是可行。"],["陳委員昭姿：反正衛福部要多加油。"],["薛部長瑞元：對。"],["陳委員昭姿：因為這個數字看起來非常的奇怪！","下一張簡報，有關2023年修法之前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大概第一次都是屬於行政罰鍰，第二次累犯才有刑事的罰金；去年修法的內容在右邊，改成持有兒少性影像者，最高可以處1年的徒刑，併科罰金30萬。但事實上這樣的刑度，部長認為可以嚇阻嗎？足以嚇阻嗎？"],["薛部長瑞元：有關刑度是否足以嚇阻，有時候不容易判斷啦，依我們看起來這個刑度是最低的啦，但跟以前相比，以前是完全沒有用刑罰，那就更高了啦。"],["陳委員昭姿：部長，除了純粹提高罰則，我認為應該就整個兒少性剝削的樣態去做檢討，看看什麼方式嚇阻最有效，比如說這個犯罪影片還有涉及追查、下架，你剛剛有報告到犯罪證據的儲存，這個部分公權力應該要介入更深啦！"],["薛部長瑞元：是。"],["陳委員昭姿：下一張簡報。部長，2023年性侵害防治四法經過修正公告，衛福部成立了性影像處理中心網站，成立這個網站我想大家都非常支持，本席也覺得要盡最大努力來保護被害人。有關這個性影像處理中心，請問部長，這一年多的運作成效如何？您滿意嗎？"],["薛部長瑞元：目前檢舉有影像、有網址的就是剛剛報告的767案，成功移除下架的有665案、86.7%；但有一些沒有網址或者網址失效，這種案子在這一段時間也處理了863案，但是成案的比例就稍微少了一點。"],["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們一直覺得黑數很多啦！你設了一個這樣子的服務中心，它可以允許本人不用露面、到場，這個當然有助於通報。","我們看下一張簡報，去年8月有關下架影像的法條正式施行之後，當時衛福部保護司開了記者會說性影像處理中心去年2月到6月接獲1,327件案件，較去年的同期增加5倍耶！也顯示過去這一類的性暴力罪犯存在很多黑數，我認為到今天應該還是有很多的黑數！事實上我們前面看到拍攝跟製造的比率這麼高，但是供人閱覽的部分不到50件啦，我想部長您應該也會同意在這個網路時代，你剛剛也提到，既然製造的量這麼多一定會被po上網，所以部長同不同意有很多的黑數？既然有這麼多製造，事實上我們可能不知道在哪，但是它被po上網了、是在網路上，您同意這個說法嗎？"],["薛部長瑞元：這我可以同意，因為都是靠被害人主動去申訴啦。"],["陳委員昭姿：是，這個我們可以再檢討。保護司有說到很重點的部分，有63個境外網路平臺不配合移除下架，這就是問題所在，這次黃子佼所持有兒少性影像的來源網站就是架設在國外伺服器的境外網路平臺，那衛福部對於這些沒有辦法配合下架的有什麼對策呢？投降嗎？有沒有什麼對策？"],["薛部長瑞元：那個網站其實以前也曾經封網過，但因為它改了一個網域之後又復活了。"],["陳委員昭姿：對，這個我們要來處理！部長，有關這些性暴力、性剝削的影片，第一，很難下架；封網之後可以換個網址重新再來，這個我們知道，等於是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第三個，有人檢舉你才要處理，那面對這種集團式的犯罪，衛福部難道就這樣比較消極被動嗎？你們可以主動出擊！例如：利用科技技術去突破。這次創意私房的案件已經有區塊鏈業者作出報告，聽說已經交給檢方，部長知道嗎？"],["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我是不清楚。"],["陳委員昭姿：在這裡！他們已經把報告交給檢方。過去散布私密影像的業者認為虛擬貨幣無法追蹤足跡，但事實上現在科技做得到，我想不管是衛福部還有今天在座的數位部、法務部，尤其是數位部！你們的經費、資源非常豐富，我覺得你們應該好好研究一下如何利用科技來去追溯這些專門播放私密影像的網站，除了下架還有封網，應該從虛擬貨幣的金流──這都是非法的金流，從這個部分去追、斷絕他們的收入來源！這才是一個斬草除根的作法。部長，可以嗎？要三個部會合作啊，人家都做出來、民間都做出來了，政府難道跟不上嗎？"],["薛部長瑞元：我相信這個技術應該是可行啦，現在就是要主動去搜尋，這也是我剛剛所提到的，我們政府要有主動去搜尋這些網站的能力才可以。"],["陳委員昭姿：所以我最後的重點就是要更主動積極嘛！然後被害者的保護……"],["薛部長瑞元：所以要有法律的授權。"],["陳委員昭姿：有關法律授權，這三個部門都在嘛！今天我想就是數位部還有法務部嘛，然後第一個，大家要合作，包括利用虛擬貨幣的非法金流去追溯；第二個，保護被害人，無論他的隱私、他的心理輔導、他的醫療資源、他的法律援助等等，我也希望大家都做得更好、真正能夠保護到這些受害人，謝謝部長。"],["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陳昭姿委員。","接下來我們請林月琴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林委員月琴：9:23"],["林委員月琴：（9時23分）麻煩衛福部部長，還有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的斯副組長、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的副司長曾文方。"],["主席：好，請。"],["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林委員月琴：部長好，還有兩位組長。部長，這次透過黃子佼的事件我們大概知道有買方就有源源不斷的賣方，當時的立法理由事實上也講得非常清楚，本來有提出德國跟奧地利，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最後反而是選擇刑度最輕的日本作為參考，而且這個時間需要回溯到110年我們就已經破獲了類似韓國的N號房，可是112年定這個法竟然會選擇刑度最輕的！我想大家都會有一些共識，尤其是這次的黃子佼事件，因為剛被封的這個某論壇就高達5,418位會員，我相信他們大概沒在怕的啦，為什麼？反正封了之後只要負擔3到30萬的罰金就可以脫身，如果從法來看的話，只要3到30萬就可以脫身，所以上週我們大概也跟其他委員有共識未來要提高刑度。","不過我今天最大的疑問不是在於刑度，未來三六、三八、三九的刑度勢必要提高，我要問的是國家就沒有責任了嗎？因為我不認為是這樣。上週在質詢後，衛福部立刻就請數發部把某個論壇封網了，根據執行單位的同仁透露，收到公文後10分鐘就可以封網，可是這個網站10年了，更特別的是110年12月，因為法院請它停止解析1個月，它又再度在臺灣沸沸揚揚地持續在賣，所以看起來是可以做，為什麼做不到？我今天要提醒，不是只有這個論壇有問題，因為我的同仁透過關鍵字搜尋，仍然有非常多疑似違反性影像的部分。剛好這幾天因為這個論壇被揭露之後，非常多的網民們把它丟在Google裡面，很容易透過關鍵字就搜尋到，所以有很多受害人，再度引起他情緒上的波盪。","我覺得這個非常嚴重，因此請問部長，衛福部是看新聞辦案嗎？外流的問題，其他的網站現在都有處理嗎？甚至有些已經死灰復燃的，你們知道嗎？還是要等受害者來跟你報告？"],["薛部長瑞元：以目前的機制來講，受害人申訴是主要的來源，這個我必須承認，但是普遍去搜尋網路上面到底有沒有這種涉及兒少的網站，我相信技術上應該可行，不過我們需要法律授權，因為會牽涉到有一點言論自由保障的問題。"],["林委員月琴：是，如果要法律授權的話，遲遲也都沒有提出來。從法定後到今年為止，你採取被動申訴，所以每年大概只有9件案子，緩不濟急，為什麼？第一個，被害人可能礙於很多原因，他不會來跟你申訴。加害人怎麼可能來跟你申訴？他就是希望要下載這些影片，怎麼可能向你申訴呢？一年才處理9件，而且衛福部的報告提到有性影像下架的受理案件大概767件，通知業者處理的是767件，完成移除的665件，沒有錯，很好啊！感覺是移除的成功率為86.7%，看起來很高，可是這些影片不斷、不斷地複製，最重要的還是這個論壇，但一直都沒有再去處理它。"],["薛部長瑞元：我剛剛跟陳昭姿委員回答的時候也說到，其實這種犯罪有兩種類型，一種就是被害人來檢舉，這個影片可能在任何的地方、網路上的任何地方，所以我們針對那個影片要下架，這是一種類型。第二種類型，就像剛剛委員所提到這一個……"],["林委員月琴：這是要止血，你知道嗎？"],["薛部長瑞元：對……"],["林委員月琴：否則的話，以你們的時間，18天到5個月的期限都有可能，這9件拖這麼久的話，基本上這些受害的影像都在網路上一直被流傳。"],["薛部長瑞元：是，所以前面那個下架移除的部分，我們的執行成功率是86.7%，但是封網的只有9件，原因就在於我們沒有辦法主動搜尋，我們沒有一個單位有辦法整天都在上網……"],["林委員月琴：假設法不夠，那就應該修法，或者是……"],["薛部長瑞元：對。"],["林委員月琴：有沒有牽扯到經費的問題，否則你們做了這個流程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我們來看一個很大的問題，事實上這是衛福部提供給我們的流程，我想問部長，你看這個流程有什麼問題？"],["薛部長瑞元：當然時間程序是比較冗長……"],["林委員月琴：難怪會走18天或到5個月的時程。"],["薛部長瑞元：所以現在這一點，也就是因為我們從母法到制定施行細則，施行細則五至七條的部分，這個程序是冗長的。"],["林委員月琴：告訴部長我最不能接受的兩件事情，第一個，目前影像中心處理的案源，只是消極被動地接受檢舉跟申訴，我剛剛提過，看影片、買影片的人不會來跟你報告。另外一方面，受害者可能基於自卑或被威脅，甚至被偷拍的人根本不知道，因為有的是廁所偷拍，你的案源如果來自其本身，這樣是做做樣子，根本沒有達到問題的核心。第二個，近期協助封網，是數發部發布，就是委託的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看了流程我整個傻眼，竟然是要走到最後一個流程才會有它，否則的話不會，那難怪會走18天到5個月的時間，這個流程根本就很荒謬！發文立即就可以封網，這個冗長的官僚作業我覺得簡直是國家級的笑話！上週部長也霸氣地說當天就可以斷網，那請問之前為什麼不做，到底這是流程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薛部長瑞元：對，那個是流程問題，就是第一種類型，我們訂了一個施行細則，它的流程就是這麼長……"],["林委員月琴：所以要求是不是……"],["薛部長瑞元：上個禮拜是我跳過那個施行細則，其實這在法律上有一些風險。"],["林委員月琴：可是它本來在110年就停止解析，如果一發現，因為這個論壇非常特別的是它原創性非常高，其他的還不至於這樣，可是為什麼沒有這麼積極的動作？關於這樣的流程，是不是應該要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移到更前面？所以在這邊我要求是不是下午就可以立即做，第一個，衛福部請跟站在你旁邊的內政部警政署立即建立訊息交換平臺，緊急報案被害人的性影像目前沒有納入處理，那我要求性影像中心要納入緊急報案的案件。第二個，依照兒少性剝削條例第八條第一項或性侵害防治法第十三條，只要知道有犯罪嫌疑情事的時候就先限制跟移除，所以本席要求這個流程要立刻修正，一旦性影像中心判讀有犯罪嫌疑的話，例如是未成年的，就立刻通知數發部或者通傳會處理。部長，這個可以做得到嗎？"],["薛部長瑞元：這要請數發部這邊表示一下意見。"],["林委員月琴：可是數發部也是說要等你們，所以你們的速度有多快，數發部才能有多快。"],["曾副司長文方：就技術面來講，我們接到正式函文以後就會協調TWNIC去處理。但是剛剛誠如委員說的，在程序面上，這個網站的內容是否違法，可能還是要主管機關來……"],["林委員月琴：所以部長是不是要趕快止血？因為我這幾天都收到受害人……他們又看到影片在上傳的時候，對他們來講又情緒崩潰，所以速度請快一點。","再來，這個到底是誰？根據第八條，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指的是誰，不知道？如果是iWIN，那我告訴你，iWIN叫做行政小幫手，它有5個婆婆，有經濟部、教育部、通傳會、衛福部、內政部，到底它先做誰的事情？兒少權法第四十六條授權它，它只做分級教育訓練、自律，然後它只通知平臺移除，可是這個法條是寫它可以去哦，我不知道當初為什麼衛福部……這邊會看到要來做，這是我的第一個疑問。第二個，如果媽媽叫4個兄弟去掃地，大家都各自看誰要去掃地，而你請了4個部會去做的時候，到底誰去做？都可以去，但可能通通都沒有去做，不是嗎？大家如果分工不明的話，人人可管，就人人不管，甚至也聽聽警員的一些心聲，因為目前看到經費不足、他們的人力不足，我覺得內政部也要做一些檢討，知道他們的狀態。在這邊期待要明定專責單位，就像剛剛部長說的，如果法授權的話，那有專責單位去海巡，我覺得第一時間可以做到，所以成立跨部會的性犯罪防治中心。我的這四項是期待衛福部，還有剛剛講的那個流程一個月內能夠修正送過來。以上，謝謝。"],["薛部長瑞元：這個流程可能沒有辦法一個月，要研議，這裡面……"],["林委員月琴：我覺得只是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提到前面去，因為你把它放到最後，事實上是不可行的。"],["薛部長瑞元：這個事情沒有那麼簡單，跟委員報告，因為涉及到研判，有公權力的問題。"],["林委員月琴：我請問一下部長，你要怎麼止血？否則這個影像不斷在流傳的時候，多一天在網路上就多一天傳輸出去的可能性。"],["薛部長瑞元：對於網站的部分，我們可以先來處理，但最後還是需要法律授權給我們，不然我們做這件事情就有一點風險。"],["林委員月琴：法律不是沒有授權給你們啊！"],["薛部長瑞元：沒有、沒有……"],["林委員月琴：法律就是說，你只要知道有犯罪情事的話，就可以去做處理。"],["薛部長瑞元：主動搜尋是指我們還不知道有犯罪就要去巡網路了。"],["林委員月琴：可是現在明明都知道有這個網站，你們也沒去做啊！"],["薛部長瑞元：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現在已經可以做了，封網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做了，但是……"],["林委員月琴：那就是針對目前網路上已經有的，應該要馬上去做！"],["薛部長瑞元：但是移除性影像這些下架的事情，那是各個不同的，那不是封網的問題，而是個別的影像要讓它抓下來……"],["林委員月琴：我是說目前有好幾個已經存在的，那是不是優先做處理？我手頭上就有好幾個了！"],["薛部長瑞元：我手頭上沒有啊！因為我沒有辦法去搜尋啊！我還是要靠人家來檢舉啊！"],["林委員月琴：我想網民也都會告訴你到底有沒有啦！否則你就要推動去做檢舉啊！否則目前我們看不到你更積極的作為是什麼！"],["薛部長瑞元：不是啦！我不知道，要有人跟我做檢舉啊！這不是又回到原來的問題嗎？"],["林委員月琴：可是現在申訴的人就是卡到這兩個問題點。"],["薛部長瑞元：對啊！所以我就說，你要讓我能夠主動去搜尋嘛！那我可以委託一個團體或怎麼樣，它就是來接受我們的委託，每天在網站上面繞嘛！它去分析流量，那個可以做……"],["林委員月琴：好，部長，你要講要多久的時間！現在我們的爭執點應該是在時間，可是我覺得止血真的很重要。"],["主席：好，時間關係……"],["薛部長瑞元：時間的部分我們再研議一下。"],["主席：會後請委員再跟部長溝通，因為下一個委員還要質詢。好，謝謝。","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陳委員菁徽：9:37"],["陳委員菁徽：（9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媒體朋友、各位官員，大家早安。我想請部長還有法務部的代表。"],["主席：好，我們請部長還有法務部的副司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陳委員菁徽：早安。部長還有法務部的副司長，上個週末網路上其實有非常多人看到，這位藝人的部分又有兩個未成年的受害者跳出來，並且公布他們當初如何被誘拐、誘騙去拍攝私密照片及私密影片的經過，包括這位藝人當時的錄音檔也在網路上瘋傳。我是想請教一下，我們有韓國的前車之鑑，當初韓國有200萬人走上街頭，要求法務部公開這些加害者的資料。因為現在很多人關心，大家都知道在這些非法的偷拍網站上面，偷拍場域遍布臺灣的名校、明星女高中、大學，還有一些公共場所等等。大家已經對這個藝人受到輕判非常不開心，畢竟擁有未成年私密影像是一件大事，結果有員警在媒體採訪中具名表示，2022年7月創意私房就已經有6,000個會員，還有一個觸感空間有1,200個會員，但是到2024年4月封網前，部長知道創意私房又多了幾個會員嗎？"],["薛部長瑞元：這個我不清楚。"],["陳委員菁徽：是，但茲事體大，因為這件事情已經延燒了非常久，我不希望我們像韓國一樣，必須全民發起抗議，引發怒火，然後你們才開始公布偵查的結果。我是想知道法務部有沒有什麼想法，你們到底什麼時候想要公開一下偵查進度，以及現在受害者有多少？還有，千千萬萬個黃子佼、這些購買未成年私密影片的人到底還有多少？"],["簡副司長美慧：向委員報告，有關委員質詢黃姓藝人涉及的相關案件，因為知有犯罪嫌疑，所以這個部分檢察官會積極依法偵辦，至於相關的偵查程序和進度，因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有規定偵查不公開，按照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規定，在某些情形之下，譬如涉及公益或者是必須適度揭露資訊的話，是可以公開的，這部分……"],["陳委員菁徽：有，我把這個規定調出來了。","所以你覺得這件事情有沒有涉及公共利益？是不是社會矚目的案件？"],["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因為案件是由地檢署的檢察官承辦，如果要公布相關的訊息，要由地檢署的檢察官來判斷，就是要由地檢署的檢察官來判斷是不是符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八條所講的……"],["陳委員菁徽：你看一下本席出示的投影片右上角，士檢也認為，因為創意私房涉及溫泉偷拍片，也有很多人去過這個溫泉，所以他們將適度公開偵查程序。"],["簡副司長美慧：這部分我們尊重士林地檢署的判斷。"],["陳委員菁徽：我也想請問薛部長，您重視這麼多婦幼的議題，現在有那麼多婦幼因為這樣的私密偷拍受到影響，你會不會也覺得法務部應該適度公開他們的偵查程序？"],["薛部長瑞元：公開偵查程序有幾個重要的點，第一個是為了偵查本身順利，公開會有助於偵查的進行；第二個是涉及公共利益，所謂公共利益就是透過公開，來預防……"],["陳委員菁徽：預防，對！"],["薛部長瑞元：預防更多人受害啦！"],["陳委員菁徽：對！我上個禮拜接到一個人陳情，他就是創意私房的受害者，他說在這個偷拍網站上有各種不同的樣貌，他自己那個category（目錄總表）布滿高學歷的人等等的，他是一個很知名的演講者，所以偷拍者是跟著他，到他演講的地方的廁所去拍的！裡面還包括女高中生的、百貨公司的，像這樣不同的樣貌，你覺得不應該讓大家知道哪些地方應該要加強查緝它的廁所、加強偵測是不是有偷拍器，或者是請家長告訴自己的小孩，進去上廁所以前是不是要小心注意什麼？這些難道不是公共利益嗎？"],["薛部長瑞元：某個程度來講當然是，就是如果可以去警示大眾，可以來避免，這當然是，但這可能不是把個案公開的……"],["陳委員菁徽：當然不是公開個案，但是法務部可以做到的是，你們在偵訊過程有發現哪些高風險的地方，這些應該是可以公開的吧？"],["簡副司長美慧：向委員報告，就如同委員所說的，士林地檢署他們現在已經說要適度公開偵查程序，所以如果沒有涉及個案，只是預警一下說什麼地方可能是高風險區域的話，我們尊重士林地檢署的判斷。"],["陳委員菁徽：好，所以現在全民的感受就是，大家看新聞、看一些記者的深度調查，可能都還比看法務部、衛福部的報告還要快！","謝謝法務部。","接下來，我們看到衛福部的性影像處理中心去年8月成立時標榜的是可以快速下架、全球都適用、對境外平台不再束手無策。結果不過短短3個月，11月保護司司長就跑出來說你們的成案率遇到瓶頸，只有25%。為什麼成案率這麼低？申訴的人這麼多，只有25%申訴成功，其中包括三大瓶頸，第一，申訴者提供的性影像沒有辦法辨識是不是他本人；第二，這些網站很多是境外網站，你跟它聯絡，它根本不理你，甚至還要求你必須加入會員，才可以跟它聯絡；第三，你們的申訴網站是申訴者寄信過去，然後你們會打電話回來，很多人以為你們是詐騙集團，所以沒有接電話。因此，你們的報告寫得很漂亮，說下架了六、七百部影片，但是75%申訴者的申訴根本就沒有被處理耶，因為你們的成案率極低啊！你們想出改善成案率的方法了嗎？"],["薛部長瑞元：沒有成案的大部分是找不到網址或提供的網址不確實，或者是這個影像還沒有外流，這一類的案件事實上就沒有辦法繼續處理下去，這是未成案的主要原因。"],["陳委員菁徽：好，剛剛很多委員已經問到了，所以你們現在的成案率到底是多少？有提高了嗎？去年11月是25%啊！"],["薛部長瑞元：total來講的話，從112年8月開始到今年3月31日，總共有2,901個案件，目前來講有網址，也就是成案部分的話，大概是767件，所以事實上……"],["陳委員菁徽：兩千多跟767。"],["薛部長瑞元：對，三成左右。"],["陳委員菁徽：好，我想大家看到這樣子的數據，可能也覺得性影像處理中心……他也不太敢再使用了啦，剛剛有很多人遇到……"],["薛部長瑞元：這個就是民眾有時候信心還沒有建立，或者是說他不習慣把他發現的這種網頁、網址登記下來，所以提供的訊息是有誤的，這沒有辦法，如果是訊息有誤……"],["陳委員菁徽：這好像跟你11月的新聞稿不太一樣，但是沒有關係，剛有很多委員問到你的流程圖，我也到保護司把你的流程圖找出來，結果流程圖居然是4年前，109年至今都沒有更新，最大的問題，我把它圈起來，最大的問題是境外IP的部分，你只有通知教育部、中華電信，完全沒有數發部的角色，自從數發部成立以後，從來沒有想過要把數發部拉進來這個流程圖，難怪你找這些違法的平台要花這麼久的時間，因為照你這些SOP，數發部就置身事外。"],["薛部長瑞元：這個是有關於兒童少年權益保障法部分的處理流程，它裡面有這種所謂的網際網路相關的這些規範，但是它比較focus的是這一些不是以兒少為內容，而是如何來避免兒少去瀏覽……"],["陳委員菁徽：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境外IP，數發部就沒事了？"],["薛部長瑞元：當然它……"],["陳委員菁徽：你今天會想要修改這個流程圖嗎？"],["薛部長瑞元：我們會……"],["陳委員菁徽：因為你剛跟林月琴委員說，你還要花蠻長的時間才可以修改完成，你也會把這個涵蓋進去嘛？"],["薛部長瑞元：現在我說要修改的時間，可能要給一點時間。"],["陳委員菁徽：要比較長的時間。"],["薛部長瑞元：是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目前單獨影片下架的機制，這個要來改，因為上個禮拜那個案子，我們如果依循著施行細則第五至七條的話，這個程序就比較長，所以我們上一次就用行政執行法跟第八條……"],["陳委員菁徽：上次是因為有別的委員質詢到你才開始做的，如果沒有委員質詢，其實你們就沒有要做了。"],["薛部長瑞元：對……"],["陳委員菁徽：這是上禮拜你被質詢後才做的。"],["薛部長瑞元：不是，委員，我跟你報告，這個施行細則的法規訂在那個地方，我們也不能說不執行啦，其實上個禮拜那樣子的處理方式跳過施行細則的話是有一些法律風險。"],["陳委員菁徽：好，所以這個表，請你納入數發部，可以嗎？"],["薛部長瑞元：這可以啦！"],["陳委員菁徽：4年沒有更新的表，也請你納入數發部。","再來，這個也是最近的一篇報導，現在的男性受害人也越來越多，有一個人叫阿立，他對網路是熟悉的，所以他知道有你們這個性影像處理中心的救濟辦法，因此，他半夜一、兩點被網友詐騙說要裸聊的時候，他不小心拍了影片，他在這篇報導中很詳細地描述他的心情，他說他一、兩點被拍，非常的後悔，因為那個人馬上要跟他勒索，結果他查你們的性影像處理中心，九點才開門，九點才可以打電話，他躺在床上，從一、兩點躺到九點，徹夜難眠。","好，這件事有兩個風險，第一，他可能就把錢付出去囉，因為誰會發生私密片外流？當然是晚上，誰白天在跟人家裸聊？晚上就是發生高風險的時段，你的113家暴都知道要設24小時，結果你的性影像處理中心只開到10點，10點以後，就叫大家寄e-mail進來，可是你跟我們要求的預算書裡面說24小時集中處理的服務，你左邊的熱線只到晚上10點，但是線上申訴是24小時。好，有兩個風險，第一、他可能就付錢啦，第二、過了這幾個小時，他的影片都不知道傳到哪裡去了，更多網站都擁有他的影片，你覺得這樣子的設計是對的嗎？對不起，主席最後兩分鐘。因為這些事情、這個服務不是應該要延續到他事發的最高峰時間嗎？"],["薛部長瑞元：這部分，當然我們可以檢討啦，但是事實上，24小時的處理機制，它還是有成本的。"],["陳委員菁徽：好，有成本，但是你有編預算，而且你的預算有寫是24小時處理，這個我等一下也會做一個臨時提案，具體的建議，好嗎？","最後我想問一下，這是很多醫護人員非常關心的，你3月8號說這個夜間獎勵金一定會發放，所以這些人沒有走上街頭，結果過了一個月，很多醫院已經把錢給護理人員了，然後現在醫院都沒有拿到錢，最後你說都卡在主計部門，所以請問什麼時候他們才拿到錢？這件事很多醫院很關心，所以我一定要幫忙問。"],["薛部長瑞元：兩件事情啦，第一、2月的部分已經是發給醫院了，就依照原來的那個夜班費的比例。"],["陳委員菁徽：對，但是那個是……"],["薛部長瑞元：至於後來要調高的部分的話，的確是還在行政院還沒有批下來，因為我們有一個……"],["陳委員菁徽：什麼時候？"],["薛部長瑞元：最近應該是會啦！因為沒有多久前，副院長有召開一個協調會議，我們跟主計總處……"],["陳委員菁徽：這個本席上次就質詢過了，你在大年初七偷渡的這個辦法非常有問題，連主計總處都已經發現了，所以你也會覺得說是不是應該要再修改一下，不然，主計總處怎麼會通過呢？"],["薛部長瑞元：這應該沒有問題啦，這已經跟主計總處協調好。"],["陳委員菁徽：等一下我會有臨時提案，會請您報告，謝謝、謝謝主席。"],["主席：好，謝謝陳菁徽委員的質詢。","接下來我們請涂權吉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涂委員權吉：9:51"],["涂委員權吉：（9時51分）好，謝謝主席，請薛部長。"],["主席：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涂委員權吉：好，部長，我請問一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這個部長應該知道吧？"],["薛部長瑞元：對。"],["涂委員權吉：這個我們大概唸一下：「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第四章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那就是知道有這些犯罪事實的時候，我們是可以有一些作為的，請問一下，創意私房網站，這個部長應該知道吧？"],["薛部長瑞元：最近媒體上有在報導。"],["涂委員權吉：對，最近這個沸沸揚揚，也針對這一部分，我們瞭解到衛福部在4月10號時有發函給數發部，強制停止解析，也就是他們俗稱的BAN掉，這一部分經過3月19號一審判決之後，也經過我們王育敏委員一再的催促，衛福部就發函給數發部BAN掉創意私房，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涂委員權吉：對嘛！好，針對創意私房這個案件，後來我們瞭解其實在最早的時候，在2020年9月30號鏡週刊就有進行專題報導，2021年初，我們前立委王婉諭就接獲舉報，協助被害人撰寫刑事告發狀，2022年檢察官就確定起訴，到了2024年3月19號一審定讞，2024年4月10號衛福部發文數發部強制停止解析，2024年4月10號數發部在下午六點半就立即執行了關網的動作，表示其實在最早的時候，在2020年這個事情就已經有媒體、有週刊把它爆發出來。我請問一下，針對我們剛剛有問到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就是發現犯罪嫌疑情事的時候，就可以像4月10號發函數發部強制停止解析，既然法律授權，為什麼我們衛福部不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就BAN掉它，就強制停止解析？"],["薛部長瑞元：第一個，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是否要BAN掉，這是檢察官要不要做這件事，因為檢察官本身是可以做這件事情，第二個是衛福部可以不可以做這個？我們是可以做，但是我們原來有一個施行細則，第五到第七條有一些程序要走，如果走這個程序的話，時間就會拉得比較長，所以這一次我們在4月10日是跳過施行細則的程序，直接引用第八條就直接做處理。"],["涂委員權吉：所以4月10日的時候才引用第八條，對不對？"],["薛部長瑞元：直接用母法第八條。"],["涂委員權吉：所以衛福部可以用第八條來處理這件事情，對不對？"],["薛部長瑞元：但是過去的……"],["涂委員權吉：為什麼不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就去做這個動作？"],["薛部長瑞元：我剛剛解釋了，因為有施行細則第五條到第七條的前置條件……"],["涂委員權吉：後來你也沒有依施行細則就處理了。"],["薛部長瑞元：對，這個是有法律風險的。"],["涂委員權吉：所以表示就可以做嘛！"],["薛部長瑞元：這個是有法律風險的。"],["涂委員權吉：所以檢察官處起訴的時候就可以做，只是衛福部要不要做，對不對？"],["薛部長瑞元：檢察官本身是可以做，他為了證據或者把他扣押是可以的。"],["涂委員權吉：後來衛福部也是直接用第八條處理了，不是嗎？"],["薛部長瑞元：就是兩條線都可以做。"],["涂委員權吉：當初衛福部沒有在第一時間選擇用第八條來處理這件事情。"],["薛部長瑞元：我解釋過了……"],["涂委員權吉：所以你到4月10日才做……"],["薛部長瑞元：有施行細則卡在那個地方。"],["涂委員權吉：可以直接用第八條來做，因為你4月10日就是用第八條來處理的。"],["薛部長瑞元：直接跳過施行細則用母法的話是不是有法律上的風險……"],["涂委員權吉：所以讓這個事情多流通了818天，部長，你看一下，讓黃子佼多了兩年多去買未成年影片，在2022年1月13日時檢察官就已經確定起訴，姑且不論前面的鏡週刊報導和王婉諭前立委已經協助被害人撰寫刑事狀，在2022年1月13日檢察官就已經確定起訴，然而一直到2024年4月10日一審過後22天，在立法委員強制一再催促之下，衛福部才引用第八條去處理這件事情，也讓犯罪影像多流通了818天。部長，你知道818天當中多了多少成千上萬的影片、多了多少的被害者？也讓被害者多受了傷害，818天？耶！部長！"],["薛部長瑞元：這可能也不能完全用這樣去算，因為能夠去BAN掉的法律規定，其實在2023年的時候也曾經修法過，所以還是跟2022年的是不一樣。"],["涂委員權吉：部長，你最後在4月10日還是用第八條來處理，所以第八條早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就可以用，只是衛福部沒有去做。"],["薛部長瑞元：對，但是我跟委員講過那個是有法律風險的，比方到時候有人提起訟願、行政訴訟，我們不一定會贏。"],["涂委員權吉：部長，你看我們從多少事情，從之前蘇丹紅事件再到寶林茶室、虐兒，有多少事情都是民眾檢舉到有人死亡之後，媒體大爆發，衛福部才動作，跟這個事件一樣啊！"],["薛部長瑞元：委員，你把這些案子併在一起去討論是不對的。"],["涂委員權吉：2022年檢察官就起訴了，你不引用第八條去做，結果等到今年4月10日還是引用第八條去做啊！"],["薛部長瑞元：我跟委員講過了，這個是有法律風險的，不是沒有風險，行政機關也有可能要為此而負責。"],["涂委員權吉：報告部長，你知道因為你們的延遲、怠惰，讓多少人受害嗎？"],["薛部長瑞元：你不能說這是怠惰，這個是不得已的，我還是負了風險責任去做這件事情的，這個可能會有國家賠償的問題，委員知道嗎？"],["涂委員權吉：4月10日還是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來做嘛！"],["薛部長瑞元：對，那是母法，但是母法底下有施行細則，那也是法規命令。"],["涂委員權吉：如果當初在2022年就引用，早在818天前這個事情就獲得處理了。"],["薛部長瑞元：818天前的法律架構是不一樣的。"],["涂委員權吉：有關衛福部遲至113年4月10日才在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於立法院質詢的一再催促之下，發函數發部要求創意私房強制停止解析一事，我覺得衛福部顯然自我設限，甚至有違法瀆職之嫌，未能積極按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規定，在知悉有犯罪嫌疑情事之時，即先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而薛部長亦難逃這個政治責任。我覺得衛福部消極的不作為，讓無數影片多了818天上架流通買賣，這818天衛福部的消極不作為，讓很多女性寢不能寐，讓更多受害孩童日夜啜泣，致臺灣社會群情悲憤，薛部長，你們真的要好好的檢討！","現在雖然是新舊總統交接之際，內閣看守不代表政務可以失守，也希望薛部長針對疫苗採購案、巴西進口蛋、蘇丹紅闖關、剴剴受虐致死、寶林茶室、創意私房等爭議之中，薛部長，請你們針對貴部在這一部分的失職、瀆職，甚至行政不積極作為等情事，請部長帶領親自寫檢討報告，我覺得才能回應臺灣社會國人對這些事情的質疑及不滿。"],["薛部長瑞元：委員如果認為我有瀆職，你可以去走司法跟我提告，如果認為我有瀆職的話。"],["涂委員權吉：我之前就有跟部長講過，我也不知道衛福部最近是多事之秋還是怎麼樣？"],["薛部長瑞元：衛福部本來就是多事之秋。"],["涂委員權吉：從疫苗採購、巴西進口蛋、蘇丹紅闖關、剴剴受虐致死、寶林茶室、創意私房……"],["薛部長瑞元：不要重複去講那些不正確的事情。"],["涂委員權吉：你看所有的事情，從食安五環的破口最後一環，民眾檢舉、媒體爆發、食品中毒、兒童受虐致死，等到最後衛福部才去處理，處理過程還在拚命說這是中央的責任、這是地方的責任，衛福部身為主管機關，部長，我真的希望衛福部好好檢討。"],["薛部長瑞元：屬於中央的責任，中央會負責，屬於地方的責任，地方跑不掉。"],["涂委員權吉：現在全臺灣的女性在外面不敢上廁，去飯店、賓館也不敢住，造成全民大恐慌，我希望你們真的要好好檢討，還給臺灣人民一個安和樂利的生活環境，謝謝部長。"],["主席：請盧縣一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盧委員縣一：10:2"],["盧委員縣一：（10時2分）有請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主席：請曾文方副司長。"],["曾副司長文方：委員好。"],["盧委員縣一：副司長好。我拿到書面資料之後大概翻閱了一下，想就一些疑點能不能幫我解釋一下，我剛剛看到第1頁提到，若網路業者未先行限制瀏覽、移除，而無正當理由者，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並令其限期改善，你覺得還要等它限期改善嗎？"],["曾副司長文方：這是依據兒少法的規定，我們尊重。"],["盧委員縣一：因為現在事情越滾越大，而且創意私房兩年內的收入是2,880萬，它的流量其實是非常高的，可能是法規太鬆散了，才會導致它一直存活下去的理由，你覺得是不是？而且罰款只有6萬元到60萬元，是不是也太少了？"],["曾副司長文方：這個部分我們尊重主管機關衛福部的權責。"],["盧委員縣一：針對目前的交友網頁，之前N號房事件在韓國爆發以來，它是屬於在即時通訊Telegram建立多個聊天室所造成的，目前手機app裡面有很多交友軟體，你們有去看過臺灣的交友軟體有沒有可能造成這樣的傷害嗎？你們有沒有去研究過？"],["曾副司長文方：不好意思，其實我平常沒有用交友……"],["盧委員縣一：當然不是，我當然不希望你會用，只是部會有沒有考慮過去瞭解這樣的狀況，與犯罪的連結是不是存在，有沒有檢討機制或是什麼？既然韓國在三年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臺灣有沒有做這樣的規範？"],["曾副司長文方：不過就如剛剛衛福部部長有提到的，這個部分其實網路的內容可能還牽涉到所謂言論自由的問題，所以是不是要……"],["盧委員縣一：所以沒有在做這方面所謂預防性的一個檢測？或是說能不能預防性的不要讓這件事情發生在臺灣？"],["曾副司長文方：目前就……"],["盧委員縣一：沒有看到。"],["曾副司長文方：敝部是沒有，其他部會我不確定。"],["盧委員縣一：是，這個部分，我們希望你們能夠去思考一下，看怎麼樣在合情、合理、合法的狀況之下檢測出來，好不好？"],["曾副司長文方：有關這個其實剛剛前面的陳昭姿委員也有提到，這些網站他們要重新復活，然後重新申請域名、架設新網站的成本其實很低，所以就行政部門來講，要如何去降低我們行政的執行成本也很重要。所以包括TWNIC在建立RPZ機制的時候，它其實就是透過機器對機器的這種方式來處理，剛剛委員垂詢的，包括應用一些新的科技像說AI、blockchain，新的數位科技如果能有助於降低我們執行的成本，我們都會配合去……"],["盧委員縣一：是，我是希望有人在把關這件事情，既然韓國發生了N號房事件，我們的交友軟體就應該有人在把關，而不是讓事情發生了再去做檢討，是不是要有這方面的一個機制出來？"],["曾副司長文方：交友軟體這個部分我不確定，交友軟體可能比較涉及……"],["盧委員縣一：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既然拋出了這個議題，我想說相關部會可以去研究一下，怎麼去防範以後犯罪的行為，好不好？"],["曾副司長文方：在技術上我們可以來協助瞭解，並適時跟各部會分享，不過我還是特別強調，在內容的部分是不是有違法之虞，這個可能還是要請相關部會的主管機關……"],["盧委員縣一：綜觀以上，我講的就是它的罰金太少，它所謂令限期改善的這個部分，我們再做努力，好不好？"],["曾副司長文方：好，謝謝委員。"],["盧委員縣一：好，謝謝。接下來請薛部長。部長，最主要是要跟你請教地震的問題。"],["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盧委員縣一：你這次震後有去過花蓮嗎？"],["薛部長瑞元：我沒有去。"],["盧委員縣一：我去了三次。我要跟你報告，對，沒有錯，震央在花蓮，可是我們有一個鄉親住在臺中，他也受到災害，因為剛好在送貨的途中，在中橫，他現在是腦死的狀態，可是就有點互踢皮球，比如說他確實很像沒有保險的這件事情。所以變成我們的資方可能開始在撇清一些義務關係，可能這個部分你們要去瞭解，好不好？因為他確實家庭很辛苦，才會離鄉背井到臺中去做司機的工作，到了那裡被落石擊中，現在是生命垂危。我希望你們就個案處理上，在他的生活還有家屬的關心上面能夠到位，好不好？他在沙鹿童綜合醫院。"],["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來處理，詳細的資料要請委員提供。"],["盧委員縣一：OK，好，我們再請辦公室提供給部長。第二個，你知道在醫護人員跟消防人員，還有我們在支援的工程人員，在他們那麼辛苦的那段時間裡面，有沒有可能制定一個給他們的加給？比如說他們處理了這麼多，在短時間處理了大量傷患，然後在那麼短的時間去危險的地方，比如說去拆除，或者說去看哪裡有需要救援的人，他們在工作上面已經很辛苦了，可是他們也有生命的危險，這個部分有沒有檢討，應該要給他們一個加給。"],["薛部長瑞元：通常這個部分大概不會用加給的方式去做處理啦，因為它是一次性的，不是說長久的，加給通常就是長久的，所以我們在這事件過後也許會去做一個表揚啦！"],["盧委員縣一：表揚而已嗎？"],["薛部長瑞元：讓這些辛苦的工作人員，各方面來做一個……"],["盧委員縣一：我希望不是只有表揚，好不好？因為實際參與救災工作人員真的非常辛苦。"],["薛部長瑞元：表揚有時候也有獎金啦！"],["盧委員縣一：是，第二個，你知道在太魯閣國家公園裡面工作的很多族人，因為道路跟一些基礎設施都毀壞了，以至於他就沒有工作的機會，今天勞動部沒有列席，勞動部有一個緊急計畫，就是大概有200個人力，每個月有150小時的工作機會，我希望部長這邊在跨部會會議的時候可以……災後重建不可能兩個月就結束了……"],["薛部長瑞元：對啦！"],["盧委員縣一：所以應該是再長遠一點，能不能到半年、一年？甚至我們當然希望是兩年，做這樣一個規劃，不然這些本來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工作的族人，他們兩個月以後擺明了就是要失業，如果這150個小時的工作機會能夠繼續延長的話，這樣對他們生活上就會比較無虞，而且在救災上面也會比較全心全意，好不好？"],["薛部長瑞元：這個行政院應該會統籌來做處理，目前都有在進行當中，謝謝。"],["盧委員縣一：好，謝謝部長。"],["薛部長瑞元：好，謝謝。"],["主席：我們謝謝盧縣一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王委員育敏：10:11"],["王委員育敏：（10時11分）我們是不是有請薛部長，還有我們數位發展部的曾文方副司長。"],["主席（盧委員縣一代）：請部長、曾文方副司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王委員育敏：部長好。部長，上個禮拜本席要求立刻針對創意私房進行封網的動作，也謝謝衛福部在第一時間處理，部長剛剛說你是冒著要被訴願的風險啟動了這樣一個即刻的行政作為，但是本席其實也要問部長，為什麼你會把細則訂得比母法來得更嚴格，變成綁手綁腳呢？"],["薛部長瑞元：當初在訂細則的時候，我並沒有參與啦！"],["王委員育敏：好，如果是這樣子，這個細則是不是應該要修正，而且應該要調整？"],["薛部長瑞元：對，應該要修正。"],["王委員育敏：不應該是細則反而讓自己的行政權受限吧，對不對？"],["薛部長瑞元：是，這個是未來我們要修正的一個方向。"],["王委員育敏：好，本席要求這個部分一定要去修正。另外一個，上次部長也提到授予你們有這一個即時下架的權限，未來我想各委員都提出版本，本席這邊也有提出修法，我們就是要往這個方向來做，讓這一些不當的性剝削的影像，一旦在網路上被發現的時候，一定是用最迅速、最快速的時間來做這樣的一個處理。當然剛剛你也提到了，法務部檢察官其實是可以做的，我們是不是請法務部檢察司簡副司長也上臺？創意私房這個案件，事實上不是只有都靠衛福部，法務部的檢察官一發現，法律有授權給檢察官，你就是可以要求數位部去做封網的動作，那為什麼不做呢？"],["簡副司長美慧：跟委員報告，這邊所講的檢察官可以做的事情，其實應該指的是向法院聲請扣押網域的名稱，意思就是檢察官在偵查這個案件的時候，把網路上的這個部分當作是一個犯罪的證據，因為它這個證據必須要去保全，所以回到刑事訴訟法規定，是要向法官聲請做扣押網域名稱。事實上，今天大家在討論的創意私房論壇的這個部分，在檢察官偵辦的期間也確實有向法院來聲請扣押網域的名稱，也獲准，扣押了幾個月之後，因為網站它有更換網域的名稱，所以又有委員們所講死灰復燃的情形。檢察官可以做的部分就是在偵查中，而且這個部分不是檢察官自己做，我們是要依法向法院來聲請，要提出相關的事證……"],["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速度也是很慢囉？"],["簡副司長美慧：我們在偵查中有向法院提出聲請，也已經扣了，因為現在案件就北檢的部分是偵查終結，所以就如同薛部長所提的，其實檢查官的部分跟衛福部的部分，它是兩條可以並行不悖的。檢察官在偵查中的時候，我們已經做了向法院聲請域名扣押。"],["王委員育敏：但你花了多少時間呢？從檢察官發現到你們真正跟法院聲請下來，花了多少時間？"],["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關於偵查中的細節部分我們可能要回去瞭解，我們現在瞭解確實有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王委員育敏：好，本席要求的就是快速下架移除，這個是各部會都必須到位的，如果法務部這邊也沒有做到位，你們應該要回去檢討，好不好？我要求這個，因為這次事件之後，大家都很關心嘛！如果是你應做而未做的，我覺得這個大家都有檢討的空間啦！法務部也應該要強化。因為這件事情，不是只有衛福部一個部會的事情，是跨部會，這是為什麼本席今天找這麼多部會大家一起來討論的原因。好，法務部先請回。","接著我要問的是數位部，剛剛衛福部的報告裡面提到移除的成功率86.7%，那你們知不知道沒有移除成功的是什麼原因？"],["曾副司長文方：其實剛剛部長有提到，有一部分可能主要因為網站是架設在國外。"],["王委員育敏：好，這部分我就要問你，既然我們成立了數發部，那要怎麼處理？"],["曾副司長文方：在網站部分，其實我們在這個報告中有提到，我們要努力精進RPZ的機制。"],["王委員育敏：好，我就具體問你一個問題，現在呈現出來的是，我們按照現行的法令，在你們封網之後，一般民眾到非法網站的這條路是堵上了，但是有些有心人士透過VPN的方式，請問你要怎麼處理？"],["曾副司長文方：這個是RPZ目前在技術上的部分，目前我們只有在技術上能做到最快速的停止解析網站，讓民眾沒辦法access到的最快速的方法，誠如委員說的，這個部分我們可能需要再去……"],["王委員育敏：你們今天要來報告，還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嗎？我另外要告訴你的，VPN在臺灣有兩大家，他們大打廣告，但是現在你們的管理模式是什麼？而且他們也廣招會員，如果這一塊你們不處理，沒有一些因應對策的話，我擔心他們透過這樣子的方式、透過VPN的方式，一樣可以成為會員、一樣可以去收藏、一樣可以去觀看瀏覽這些不當的影片，這一塊請問數發部你們要怎麼處理？"],["曾副司長文方：因為目前VPN在各部會應該都沒有納管，在國際上應該也沒有納管，所以這部分我們必須要再回去研究一下，在技術上看如何協助。"],["王委員育敏：好，我希望數發部在這一件事情上面不要太被動，我要一再強調，有關於網路上這些兒少剝削影片即時的下架、移除跟封網和怎麼樣去要求這些業者自律跟管理，這不會是衛福部一個部會的事情，是要跨部會的，我們好不容易成立了數發部，你們應該要知道你們保護兒少的職責在哪裡，今天要來委員會報告，其實你們應該要想到這一塊，不是委員問的時候，看起來你們是沒有在準備，報告都說有在做，但是我問到這一塊，看起來你們現在還沒有因應方案，所以這個部分本席要求數發部，這是一大漏洞，你們應該回去好好的討論。","另外一個就是境外的社群平臺，這也是一大漏洞，其實你只要直接Google一些字就會跳出來，這一塊也一樣是在管理上面很大的挑戰，但是我們有數發部，這不會是衛福部要花時間的，他們沒那麼多時間跟精力，我要求數發部應該要好好的去討論。","此外，本席也發現，META之前允諾在這個部分可以跟衛福部一起合作，但是在2023年12月8號META也宣布要全面的加密啟用，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看起來是有所牴觸的，當它全面加密啟用的時候，請問有一些不當的資訊、非法的內容，到底應該要怎麼管理？這個部分數發部你們知道嗎？"],["曾副司長文方：這部分我們可能還要再進一步瞭解，不過就像剛剛委員說的，因為新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我們會再進一步去瞭解。"],["王委員育敏：好，這個部分我要求數發部，你們自己要有一個專案小組好好的討論，你們的角色主動性應該要出來。","剛剛部長一再提到主動監測這件事情，你們說你們沒有人力，薛部長說沒有人力嘛！那我就要問了，現在看起來各部會，從數發部到衛福部，到底是誰要來做這件事情？就是主動去瞭解、巡查到底有哪些不當資訊在流竄，部長？"],["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要做到巡查，但不涉及最後處分的話，其實我們是可以委外。"],["王委員育敏：可以委外？"],["薛部長瑞元：對，有人來幫我們做這樣的巡查，發現可疑再報給我們。"],["王委員育敏：好，既然部長你說可以委外，本席就要求你們應該主動委外，因為這個主動性很重要，過去你們的模式是被動，就是被害人出現了，你們再來受理，要主動性的有效打擊犯罪，既然這個部分如果可以委外，那本席就要求衛福部委外，一旦有資訊，該是數發部要立刻去封網的就趕快封網，該是法務部要進一步打擊犯罪就應該打擊犯罪。"],["薛部長瑞元：不過，這部分也跟委員報告，我們可能需要在修法時把法律授權給我們做這件事……"],["王委員育敏：好。"],["薛部長瑞元：因為我怕會牴觸到言論自由這個部分。"],["王委員育敏：好，我們一定是限定在一定的條件底下做這件事情，不會是要去箝制言論自由，這個部分其實應該是可以來做的。","最後，我覺得教育部也有責任，我們是不是請教育部的戴副署長？衛福部在第4頁的報告裡面提到，我們現在性剝削防制條例有納入課綱，有嗎？"],["戴副署長淑芬：課綱大概分兩個部分，第一個，如果是屬於性平的部分，它是……"],["王委員育敏：我就針對性剝削這個部分。"],["戴副署長淑芬：性剝削的話，它……"],["王委員育敏：應該是沒有吧？因為你們所有的報告有很多頁，我沒有看到……"],["戴副署長淑芬：是，還沒有那麼直接用這個詞，就是在……"],["王委員育敏：我發現現在教育部的作法都是宣導，並沒有在課綱裡面用一個比較正式的課程來告訴孩子，這個很關鍵，他們現在在網路上可能會受害的這件事情，所以我具體要求，本席也會提出修法，在第四條裡面，每學期應該要放入兒少性剝削防制的教育課程，至少要兩個小時，我們太忽略孩子在網路上面的受害了，我們都用這一種很片段式的、短暫的宣導，坦白講，我覺得並沒有達到效果，如果我們看到孩子受害的數據越來越多的話，我覺得在更前端去教育孩子，怎麼避免在網路上成為被害者，這一點是教育部責無旁貸的，也是應該要做的，副署長，你支持嗎？我們把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納為正式的課程。"],["戴副署長淑芬：如果是課綱的話，因為已經審議過108的課綱，可能就是下一波的課綱。"],["王委員育敏：好，本席要求要納入，因為衛福部的報告說你們已經納入課綱了，那他們誤解了。"],["戴副署長淑芬：是在性別平等教育跟數位素養的部分。"],["王委員育敏：我覺得現在這個兒少性剝削的議題真的是非常嚴重，我覺得前端的教育，讓每一個孩子建立起自我保護的意識，避免被騙，不要導致自己變成受害者，我覺得教育端在這一塊真的要好好強化，而不是都是在後面事後補救而已，教育部也應該負起這樣的責任，可以嗎？"],["戴副署長淑芬：是，我們會在下一波課綱研議時研議是不是將性剝削這個詞直接放入。"],["王委員育敏：好，我希望我們可以透過事前的教育以及積極的查緝，還有事後的重罰，一起全面保護我們的兒少不會受害，謝謝。"],["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下一位請廖偉翔委員。"],["主席（王委員育敏）：好，我們請廖偉翔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廖委員偉翔：10:23"],["廖委員偉翔：（10時23分）主席好，有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廖委員偉翔：部長你好，最近媒體陸續公布新內閣的內定名單，請問部長有沒有接到徵詢的電話？還是一無所悉？"],["薛部長瑞元：沒有。"],["廖委員偉翔：沒有，是不是？部長，請問你認為一個稱職的衛福部長應該具備哪些能力？下一任衛福部長應該要有什麼樣的經歷才稱得上適任？"],["薛部長瑞元：這可能不是由我來回答，因為這個是行政院長要考慮的。"],["廖委員偉翔：好，我也知道你大概會這樣講，所以你覺得下一任部長有哪些問題要優先解決，列舉3項好不好？"],["薛部長瑞元：目前大概有幾個重點，第一個當然就是大家比較關心的食安問題；第二個就是健保的問題；第三個就是兒少保護的問題。"],["廖委員偉翔：對，你提到的都是我想要講的，至少是不是應該要懂食安、社安、醫藥安全、健保等等，如果沒有辦法一次搞懂這幾大業務的話，這樣子新人大概要多久才可以上手？"],["薛部長瑞元：這個要看啦，這些都是由一個團隊在做的，不是一個部長對這些都要鉅細靡遺的懂。"],["廖委員偉翔：好，所以我是想要表達，剛剛說的以上這些都很重大，是人民關心的民生議題，你剛剛也有說衛福部是多事之秋，所以我們希望看到的是專業肯做事的政務官，不要互踢皮球的政務官。","再來，部長，最近不管是什麼腸病毒、流感、新冠，甚至是食安的問題，我想各大小醫院的床位都很緊繃，據我們瞭解，其實醫院是有床位的，但主要是護理人員不足，而造成護理人員流失的問題，當然很重要的一塊是薪資問題，您也點頭，我看得出來。勞動部在2022年的時候有去調查，護理人員的月薪資大約是四萬七千多塊，而且是加上獎金後的數字，請教部長，護理師這麼辛苦，結果平均年薪不到70萬，這樣請得到人嗎？是不是流失護理人員很重要的原因呢？"],["薛部長瑞元：這要看是最低的初任薪資，還是看平均薪資，如果是平均薪資，應該接近70萬。"],["廖委員偉翔：所以還是沒有到70萬嘛！現在他們工會都很希望我們政府是不是可以保障他們至少70萬的薪資起跳，部長有沒有可能有政策性的宣示，可以透過各種方式，不管是薪資補貼、獎勵方案或者是等等的方式，可以讓他們達到這樣的標準和水準？"],["薛部長瑞元：一般來講，大概政府很難保證各種行業最低薪資是多少……"],["廖委員偉翔：您本人支不支持他們的薪資待遇？"],["薛部長瑞元：我覺得這個要從長計議，因為光是在醫療產業裡面就有各種不同的專業人員，這個恐怕沒有那麼簡單。"],["廖委員偉翔：好。衛福部去年在健保總額有專款40億獎勵三班的護理人員，最近在3月4日的時候，我們鄭文燦副院長也在台灣社區醫院協會跟衛福部的政策溝通會議上，和代表們達成共識，護理獎勵夜班費層級的差距縮減，您可以看這個圖表，包含大夜班的部分，醫學中心維持1,000元，可是區域醫院從800元提升到950元，等等的數字在表格上面。我想要問這筆費用何時會入帳？"],["薛部長瑞元：這部分的話，其實我們在等一個我們送到行政院去的健保基金收支運用管理辦法的修正。"],["廖委員偉翔：對，我知道，我知道你會這樣講，那麼預計會大概增加多少經費？"],["薛部長瑞元：差不多一億多啦。"],["廖委員偉翔：一億多？好。這個是健保總額支出還是用公務預算支出？"],["薛部長瑞元：就是由公務預算挹注到健保的那一筆錢去支出。"],["廖委員偉翔：因為就像你說的，現在媒體說這筆帳是卡在行政院裡面，因為主計總處認為應該由總額支出，而不應該用公務預算來撥補，所以關於這個部分，部長，我想用總額支出加碼可能並不太合理，因為這樣又會稀釋到健保點值，這個什麼時候要公告實施也還不確定，現在……"],["薛部長瑞元：應該快了。"],["廖委員偉翔：快了是不是？你可不可以在4月底之前給一個答復？"],["薛部長瑞元：我現在在等行政院那邊批下來，上一次副院長已經有召集我們跟主計總處做了一個協商，大概有一個成果，所以現在在等行政院那邊批下來。"],["廖委員偉翔：所以4月底前應該是可以答復？"],["薛部長瑞元：有機會。"],["廖委員偉翔：有機會？所以還不敢保證？"],["薛部長瑞元：對。"],["廖委員偉翔：好，那要請部長持續緊盯，好不好？"],["薛部長瑞元：好。"],["廖委員偉翔：再來進入正題，部長，關於你遲遲不立即發布行政命令給數發部要求封網，為此，你上週解釋封網有兩個方法，一個是行政的處分，第二個是檢察官的調查，但是這兩個途徑都稍慢，所以你希望未來修法可以對於境外網站涉及兒少色情立即封網的授權，但是同一天，蔡清祥部長就說依照現行的法律，行政處分可以由主管機關也就是衛福部去做下架封網的動作。"],["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施行細則裡面有規定……"],["廖委員偉翔：我知道。"],["薛部長瑞元：行政處分要先有一個送達……"],["廖委員偉翔：我知道，你剛剛有講，你跟委員說有法律風險，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廖委員偉翔：但是我要告訴部長，因為你有選擇，你不是沒選擇，因為你最後還是選擇，對不對？但是你剛剛一直不斷地推託是法律風險，可是你當初本來就可以選擇做或不做，你當初不想要承擔這個法律風險，造成人民暴露在受害的風險當中，你現在當然就要負政治風險，對不對？這整個八百多天，對吧？你不能全部都推給法律風險嘛！"],["薛部長瑞元：八百多天不能說……"],["廖委員偉翔：封網的速度拖太久，但是因為你剛剛也說有好幾個細則，所以你晚處理了，對吧？因為你說當初有法律風險。所以我要告訴你，衛福部是能有所作為，但是毫無作為，拖到最後一刻，媒體不報、民代不逼、法務部不說，衛福部就不做，當然你們最後才從善如流趕快發文給數發部，請它趕快封網，但是看得出來，這就是一個不敢承擔，在互踢皮球的行為。我告訴你，剛剛說的八百多天，其實我們真的不知道八百多天到底在幹嘛！加害者、付費會員、被害者也都不斷在增加，而且沒有封網的情況之下，反正搞到現在，經辦的警員也具名受訪，提到其中有很多惡意殘酷的影像，犯罪手法跟受害者的規模已經超過南韓的N號房事件所發生的性犯罪，而該網站至少有三、四千位受害者，另外一個網站也有一千多位受害者，包含很多大專院校，包括臺大醫學院、北一女等等，很多廁所都被偷拍，甚至我告訴部長，6年前就有受害者出現了。在Dcard上面受害者表示他6年前到外縣市去旅遊的時候被偷拍，3年前報案，結果受理單位說一句「基本上抓不到，IP設在海外」，就沒有下文了。數發部、衛福部、內政部都缺乏橫向溝通，消極不處理，才讓這個受害者被偷拍6年，這個論壇經營也差不多十年多了，不只抓不到兇手，現在論壇還持續營運，甚至這件事情現在好像燒起來，看似結束了，但是後續的憂鬱和恐懼都沒有散去。這是受害者他說的，他說他哭了好久，不敢跟任何人訴說，他對自己很生氣，為什麼沒有保護好自己。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覺得很感慨，為什麼我們的國家可以無能到讓受害的受害者、受害女性被偷拍了，卻只能夠責怪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這完全不對啊！對吧？所以你看到南韓，文在寅也在第一時間出面，他下令要嚴辦等等，但是我們臺灣呢？到現在，感覺我們還是一直在互踢皮球，一直找藉口，而且我想要給您看的是我們的總統、副總統，到現在也都沒有講話，總統可以在拜登的狗狗死掉之後，在他推特上面留言哀悼，可是這件事情涉及自己國人有四千多位、五千多位的受害者，甚至在過去兩年，臉書Risu社團的被害者一直在疊加，他都還沒有發聲，這樣子對嗎？部長。"],["薛部長瑞元：首先要有這個技術才能夠去防止的事情，所以2020年開始算，我是覺得這樣可能……"],["廖委員偉翔：部長，先不再找理由，我要給你看一個事情，剛剛是六年多前就有受害者出現，所以我們政府單位是消極，沒有跨部會的整合，但是你還記得我上次有問過，我國的自殺統計數據參照圖表，近年年輕女性的自殺率莫名的攀升，我想要請問部長，你們有沒有做過年輕女性自殺率提高和兒少性剝削之間相關性的研究。"],["薛部長瑞元：這個是沒有。"],["廖委員偉翔：沒有做？"],["薛部長瑞元：兩個相關性的研究是沒有。"],["廖委員偉翔：因為你目前沒有辦法排除有沒有可能是這個原因，我建議是不是應該啟動專案來調查一下？"],["薛部長瑞元：這可以啦，因為它的個案數事實上也沒有那麼多。"],["廖委員偉翔：我覺得應該要好好瞭解一下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因為從剛剛網路上的人這樣說，你就知道受害者是好幾千位，而且這幾年莫名的攀升，這個論壇的出現也是這幾年的事情。所以部長，我們蔡總統常常說沒有人是局外人，可是我們現在受到性剝削的兒少如何保護，我看我們蔡總統跟我們現在的賴副總統都沒有發聲，看起來到現在還是局外人。","另外，有關修法的部分，我想要請問部長，你有沒有發現這次論壇的整個經營，在高級會員裡面，有會員負責發包新片的需求、有會員接單去偷拍，有人接單了，再委託其他人去偷拍、有人管理會員、有人管帳，甚至主謀老馬是負責整個網站的架設，還可以在2022年的時候把這個網站移到美國去。我想請教部長，這麼綿密的組織分工從事犯罪行為，是不是組織犯罪？"],["薛部長瑞元：理論上來講也是一種形式的組織犯罪。"],["廖委員偉翔：對，那麼我想要請教法務部以及衛福部，為什麼針對這類型的犯罪，沒有用組織犯罪條例來辦？"],["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相關對於組織犯罪的一個定義，基本上，它可能要有一個結構性、牟利性或者是長期性。"],["廖委員偉翔：這看起來還不夠結構、不夠牟利、不夠長期嗎？"],["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因為案件在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當中，我們尊重檢察官按照他整個偵查及調查的結果、認定事實跟適用法律整體的評價，假設適用的法律有不妥適之處，在日後起訴移審的時候都還有變更法條的可能性。"],["廖委員偉翔：所以部長……"],["簡副司長美慧：我們尊重檢察官最後認事用法的結果。"],["廖委員偉翔：部長，我是建議，現行的第四十一條裡面有說公務員或公職人員犯兒少性剝削條例，刑度要加重二分之一，我是希望，我也主張提出第四十一條之一的草案，新增以組織形式犯本條例之罪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不曉得部長認不認同這樣的方向？"],["薛部長瑞元：我想這個會牽涉到的比較是法務部這邊的判斷，也就是說，這樣子去加重其刑的話，那在整個法的衡平性到底是如何。"],["廖委員偉翔：我覺得這個事情要審慎看待，請好好地研議、評估好嗎？因為這等於是大開後門，這個組織犯罪已經這麼嚴重了，你們還看不到，還不去修！然後公務人員這些東西犯了要加重二分之一，難道這些組織犯罪不用加重二分之一嗎？這個應該是很合理的事情，不要再推給其他的理由好嗎？最後，現行法第三十條也規定，對於性剝削的兒少被害人，要進行輔導甚至必要的協助，應該進行至少一年以上，可是我感覺這個地板是不是太低了？"],["薛部長瑞元：沒有，這……"],["廖委員偉翔：後續……"],["薛部長瑞元：一年以上並不是……"],["廖委員偉翔：我知道，但是我想要講，這個一年以上等於是地板。"],["薛部長瑞元：對。"],["廖委員偉翔：我希望是不是可以把地板提高到三年？因為一年的事情，這個東西很多一年以後你都還不知道後續會發生什麼事情，可能導致更多社會狀況的發生。"],["薛部長瑞元：這個可以思考一下啦！但是這樣子，提高到三年以上的話，是否有它的實益，這個也是要……"],["廖委員偉翔：我覺得……"],["薛部長瑞元：因為目前有一些案子是已經有了，我們有一些數據，大概可以去做一些分析。"],["廖委員偉翔：請部長好好地、審慎地看待，不要再用消極、被動的態度去處理這個事情。","最後我還要再提一個，現在AI的發展已經發展得很快，所以我們希望不法的壞人走在前頭，我們政府應該要趕快有所規範，避免AI變成性犯罪在內的不法工具。我想要講的事情就是，我們應該要提早因應。我們可以看，不管是歐盟或者是美國其實他們都已經有相關的在研議要怎麼處理這些事情，甚至可以在AI軟體的技術上面就直接設定它不可以從事哪些問題、不可以去問哪些問題、不可以產生哪些東西，所以不曉得我們的數發部有沒有相對的因應？請我們數發部。"],["曾副司長文方：這個AI的部分我們也有配合這個……，因為國科會其實上個禮拜也有表示，就是他們有考慮利用AI的技術，組成跨領域的專家學者來研究是不是可以用AI detect（偵測）這個部分。"],["廖委員偉翔：所以你們現在才要開始做嗎？你們一年這麼多預算到底在幹嘛？因為這個東西在國外老早就做了，你在歐洲、你在歐盟或者是在美國，甚至是一些敏感詞彙你是不能問的，到現在我們才要做這件事情，是不是太慢了？我請你們回去好好趕快加緊腳步去做這件事情，這個國際上其他國家都已經走在很前面了，我們身為所謂的IT大國、人工智能軟體工程師的國家，我們怎麼可以走得這麼後面？謝謝。"],["曾副司長文方：謝謝委員。"],["主席：謝謝，等一下蘇清泉委員發言結束後休息5分鐘。","現在我們請邱鎮軍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邱委員鎮軍：10:39"],["邱委員鎮軍：（10時39分）我們有請薛部長。"],["主席：好，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邱委員鎮軍：部長好。我想請問一下，最近我們包括健保改革、醫護離職潮、食品安全與社會安全網的問題層出不窮，當然有人認為我們衛福部因為520要到了，留下一大堆的爛攤子，我在這邊想請問一下部長，您認為這些問題，您有沒有責任要留下來？"],["薛部長瑞元：留下來不是用責任去講，不過目前……"],["邱委員鎮軍：你總不能拍拍屁股就走吧！"],["薛部長瑞元：人家如果不要我做的話，我又能怎樣？"],["邱委員鎮軍：我這樣請問部長，你認為我剛剛講的這些重大問題，應該要立即處理呢，還是要等到新任部長再來處理？"],["薛部長瑞元：當然現在都在處理當中，其中有幾件其實差不多也處理到一個段落了。"],["邱委員鎮軍：本席一直認為，現在新舊任政府交接的空窗期長達半年，讓看守內閣長期不能有效地作為，這是一個憲政運作非常嚴重的問題，請部長應該要勇於負責。"],["薛部長瑞元：當然啊！"],["邱委員鎮軍：積極處理相關的問題，不能讓重大政策的施政有長達半年的空窗。"],["薛部長瑞元：不過之前有委員說，看守期間不應該作重大政策的決定。"],["邱委員鎮軍：對啊！所以就是空轉囉？對不對？"],["薛部長瑞元：那也是委員講的，不是我講的。"],["邱委員鎮軍：對，但我們國家半年空轉，對國家來講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啊！我希望部長能夠向上反映，把這樣的問題凸顯出來。"],["薛部長瑞元：我們目前並沒有空轉，我們目前都是照常在運作。"],["邱委員鎮軍：那你還是不能決策重大事情啊！不是嗎？"],["薛部長瑞元：該決策的都有決策。"],["邱委員鎮軍：那我問一下，我之前提到的那個蘇丹紅，說要一個月給我報告，現在部裡處理得怎麼樣？"],["薛部長瑞元：有關蘇丹紅的案子，辣椒粉的部分大概已經做出來告一個段落了，但是最近有一個胡椒粉，它的進口是在我們全面100%抽批之前進來的，所以我們……"],["邱委員鎮軍：因為我們3月26號到4月9號又在邊境分別攔截、銷毀1萬公斤及5,000公斤的蘇丹紅，對吧？"],["薛部長瑞元：對，還是有這種心存僥倖之徒，還是……"],["邱委員鎮軍：所以我們沒有100%驗嗎？"],["薛部長瑞元：沒有，就是100%驗了，所以才能把它擋下來，而且擋下來後又全部把它銷毀，把它銷毀的話就是讓它付出成本，以後這種心存僥倖的就會減少了。"],["邱委員鎮軍：這一次我看到的不是，這是臺中市接獲的通報，是下游驗送公司主動通報的，而不是我們檢驗公司查到的。"],["薛部長瑞元：對，所以委員，這是兩件事情，一個是在海關的部分，我們擋下來有……"],["邱委員鎮軍：那為什麼還會到廠商那邊，你如果100%擋，為什麼還會在廠商那邊出現？"],["薛部長瑞元：那個是不一樣的案子。在臺中驗出來的那一個是在112年、111年分別進來的，那個時候我們還沒有100%擋，所以那時候進來的，現在……"],["邱委員鎮軍：我現在請問一下，這一次從中國大陸進口的這些廠商有22家是違法的，我們有沒有透過管道，向中國政府來尋求協助？"],["薛部長瑞元：我們有通知，至於協助，我想靠自己是比較重要的，因為他們也不會同意我們到中國那邊去做查廠。"],["邱委員鎮軍：這樣子好不好？部長，這件事我們當然不希望再發生，我希望我們一定要對所有進口的辣椒粉100%查驗。"],["薛部長瑞元：對。"],["邱委員鎮軍：針對業者的主動檢驗應儘速研議將檢驗公司納入通報機制，可以嗎？"],["薛部長瑞元：這個可以。"],["邱委員鎮軍：我再問部長，針對藝人黃子佼這件案子，持有未成年私密影像的事件，衛福部至4月10日才首度引用行政執法進行強制封網的處分，查封創意私房的網站。我想請問一下部長，何時才掌握檢察官起訴創意私房網的會員及加害人的訊息？"],["薛部長瑞元：檢察官那邊因為偵查不公開，我們還沒有……"],["邱委員鎮軍：事實上，檢察官早於111年1月13號就確定起訴創意私房涉嫌偷拍了，到現在我們4月10日才發文封網。剛剛有提到818天的時間，我們未依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規定移除犯罪資料，我們衛福部這邊，您怎麼看？"],["薛部長瑞元：檢察官在110年查獲的時候，我記得那時候就曾經封網過，只不過它是……"],["邱委員鎮軍：那為什麼4月10號才發文。"],["薛部長瑞元：它又改變網域，等於是又復活。"],["邱委員鎮軍：所以封網跟之前有一種……"],["薛部長瑞元：下架。"],["邱委員鎮軍：跟下架是不一樣的嗎？"],["薛部長瑞元：不一樣。"],["邱委員鎮軍：所以這一次是封網還是……"],["薛部長瑞元：下架是對單獨、個別的影片，把它從網路上面拉下來，不讓人家看得到；封網則是針對網站，這個網站因為有這種兒少性剝削……"],["邱委員鎮軍：所以這次黃子佼的事件有沒有啟動相關的下架移除機制？"],["薛部長瑞元：就是用封網，因為它是在境外。"],["邱委員鎮軍：這個案子總共下架多少次？"],["薛部長瑞元：如果是就個別影片下架的部分，我們接受通報且有網址的，大概有665件下架，但封網的只有9件。"],["邱委員鎮軍：我認為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就是專責處理單位，這樣沒錯吧？"],["薛部長瑞元：對。"],["邱委員鎮軍：不應該讓外界感覺不到它的存在，除了應該加強橫向聯繫相關機關之外，應即時要求國內的業者下架相關資訊並提升功能，負責聯繫國外平臺網站下架非法的影像內容，可以嗎？"],["薛部長瑞元：這個很難，在國外要它下架、拜託它下架……"],["邱委員鎮軍：如果都沒辦法做，我們要這個單位幹嘛？"],["薛部長瑞元：沒有，就看法律能不能直接授權我們去搜尋，如果看到有問題的，我們就把它……"],["邱委員鎮軍：所以你贊成修法嗎？"],["薛部長瑞元：對，境外的就把它封掉了，讓國人看不到，這個沒有問題，技術上做得到。"],["邱委員鎮軍：去年政府認為不需要制定新的專法而採取修法，導致防治數位性別暴力犯罪規定過於分散，太過於分散！"],["薛部長瑞元：也不能這樣說，因為每一個法都有一些主要的目標跟作法。"],["邱委員鎮軍：本席認為現在行政院與衛福部應該主動積極研議相關法律條文的修法，並重新思考制定專法的必要性，不要外界踢一下才動一下，這樣行政防治作業永遠都會落在後面，發生了才知道。"],["薛部長瑞元：其實是不是立專法，我個人覺得並不是要點，重點是……"],["邱委員鎮軍：你剛剛不是說沒有法源依據？"],["薛部長瑞元：有一個條文讓我們可以主動去搜尋就好了。"],["邱委員鎮軍：對，那就是一樣，不是修法，是什麼？"],["薛部長瑞元：沒有，就在兒少性剝削條例……"],["邱委員鎮軍：那不是修法，是什麼？"],["薛部長瑞元：不是，剛剛委員講是專法，專法就是要立一部法……"],["邱委員鎮軍：你可以修法嗎，可以嗎？"],["薛部長瑞元：這個可以，我們可以來研議。"],["邱委員鎮軍：請問一下數發部，2021年時任電偵大隊隊長、現為刑事局研發科代理科長的莊明雄，當時嘗試使用封禁賭博和詐欺網站的作法叫「域名扣押」，跟現在你們的封網有沒有什麼不一樣？"],["曾副司長文方：就技術層面來講或實質面來講，其實是一樣的。"],["邱委員鎮軍：2021年創意私房的域名扣押只維持1個月，他們把原來網域的「.net」改成「.com」就重新復活了，專業的數發部有把握可以封多久？如果網站又復活，後續怎麼處理？"],["曾副司長文方：封網的時間應該是依據當初的判決來處理，所以要封多久可以根據法官的判決或者是行政部門的行政處分來決定。剛剛我有稍微報告到，因為重新註冊國外的域名，再重新架設網站的成本其實很低，所以這部分數發部一直跟TWNIC在研究。"],["邱委員鎮軍：我覺得我們不但要把這個網域封網，另外發生的，比如這次提到創意私房的4個錢包交易金額大概有3,000萬左右，臺灣的受害者不少，數發部有沒有打算協調金管會繼續追下去？不是查完就算了，對不對？否則犯罪人怎麼會怕呢？"],["曾副司長文方：虛擬貨幣跟金流的部分可能還是要尊重……"],["邱委員鎮軍：我剛剛講的橫向交流很重要，好不好？橫向的一些溝通很重要，我希望數發部跟金管會能夠協調，可以嗎？"],["曾副司長文方：好，謝謝委員指導。這部分我們會跟相關部會來協力，謝謝。"],["邱委員鎮軍：請問一下法務部跟警政署，依托咪酯電子煙是毒品，還是藥品？"],["簡副司長美慧：這個部分應該是衛福部主管的，菸害防制法……"],["邱委員鎮軍：所以還沒有規定就對了？"],["薛部長瑞元：電子煙通通都叫做類菸品，都不是藥，都是違禁品。"],["邱委員鎮軍：吸食了之後會變成喪屍、會成癮，性情大變，思考變混亂，大陸去年就已經把這個東西列為毒品，臺灣現在是抓到沒事嗎？"],["薛部長瑞元：委員可能要把那個名稱給我來確認一下，因為電子煙有很多內容，但電子煙都是違禁品。"],["邱委員鎮軍：因為這個東西就像K他命一樣，K他命一直被列為三級毒品，對於青少年的侵害非常大，我知道國中就已經非常氾濫。為什麼法務部到現在還是列為三級毒品？"],["簡副司長美慧：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是分級管制的，要把它列進去第一級、第二級或是第三級、第四級的時候，要考慮它的成癮性，還有濫用性及對社會的危害性。"],["邱委員鎮軍：您剛才的意思是，其實K他命對社會沒有影響？"],["簡副司長美慧：不是。因為怎麼樣列分級要在毒品審議委員會裡面討論，毒品審議委員會裡面有法務部，還有衛福部跟相關的專家，大家要共同討論……"],["邱委員鎮軍：我覺得法務部有必要再檢討K他命分級的調整，要不然的話，我發現現在在國中就已經非常氾濫，為什麼警察不抓？因為抓了只能罰款，警察單位沒有分數、沒有績效，所以造成執法等於是變鬆散了，有一種變相不處理，然後鼓勵人家犯罪的嫌疑。"],["簡副司長美慧：關於K他命要不要改列成第二級毒品，事實上，過去毒審會有幾次討論。"],["邱委員鎮軍：你們是怕看守所關不下，是嗎？"],["簡副司長美慧：不是。有幾次討論，我們尊重整個毒審會專業意見的決定，目前為止，大家還是把它維持在第三級毒品。但是施用第三級毒品跟持有第三級毒品……"],["邱委員鎮軍：我發現吸食K他命真的對身體影響非常大，尤其造成青少年膀胱的問題。我希望部裡能夠針對這個部分來檢討，好嗎？"],["簡副司長美慧：是，我們再帶回去研議。"],["主席：謝謝邱鎮軍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蘇委員清泉：10:52"],["蘇委員清泉：（10時52分）謝謝主席。請部長。"],["主席：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蘇委員清泉：部長，昨天有媒體訪問我，對於你的表現，我再三的給你肯定，不曉得你有沒有看到這一段？"],["薛部長瑞元：我沒有看到。"],["蘇委員清泉：衛福部真的是多災多難，事實上，部長也處理得不錯，坦白說。"],["薛部長瑞元：謝謝。"],["蘇委員清泉：這種事情誰來做都一樣。食安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部長真的也是有守有為，你如果繼續留任……今天這個兒少的問題，我要跟大家報告，兒少法是衛福部在負責的，數發部、法務部來配合。我看到的問題是，現在IG還是可以上傳，影像也可以繼續下載，還是可以上去看，我不知道數發部在做什麼？到現在只是在做點豬腳麵線或蚵仔麵線用的嗎？數發部來解釋一下，好嗎？現在照樣可以看到，什麼帳戶、什麼帳戶，小孩子有問題，包括國小、國中、高中學生，他們的私密、什麼都被揭露出來，這是我們大人的責任，那是部長的責任，那是做師長的責任，要保護這些小孩子。你雙手一攤到現在還是擺爛！"],["曾副司長文方：跟委員報告、說明一下，有關剛剛說的執行RPZ，即所謂的封網，我們在技術上可以全力配合，不過內容到底是不是有違法之虞，這部分的處分我們還是要尊重主管機關的判斷。"],["蘇委員清泉：你是尊重哪一個主管機關？"],["曾副司長文方：如果就兒少的部分，其實是衛福部。"],["蘇委員清泉：剛才部長說可以把它封網、撤掉，不行嗎？"],["曾副司長文方：封網跟撤掉……"],["蘇委員清泉：還是讓它不能進來嘛！"],["曾副司長文方：我們現在做RPZ這個技術的呈現方式，其實就是讓國內的民眾沒辦法接取到，也就是限制接取。"],["蘇委員清泉：部長，我看這個就是在網路跟小孩交往，國小、國中的小孩都呆呆的、還不懂事，以為是交新朋友，新朋友就跟他說如果要再 upgrade，再交一個什麼東西，就讓他再看到更私密的東西，或者放假見不到面，讓他有渴望、期待，然後就叫他照自己的相片上傳，越照就越誇張，一個一個都被存下來，等到他上高中、大學或當他有收入的時候，反過來用那些影像跟他要錢。看起來好像都是用這樣的方式，又或是約他去什麼地方，像藝人這樣，我覺得那種人真的要槍斃！另外，也有利用線上遊戲結識，然後性侵等等。這個有沒有辦法釜底抽薪？"],["薛部長瑞元：這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是預防，真的也是要從教育來著手。因為越來越多小孩子在使用這些3C，這個趨勢是不可避免的。小孩子在使用這一些網路的時候，要讓他知道風險，這個要經由教育。第二個要做的就是如何實際上保護，實際上保護就是有案件出來，案件出來之後我們怎麼樣可以迅速的讓它下架，這是一個點，儘量縮小它在網路上流傳的可能性。但是這種流傳不一定涉及到剛剛委員提到的勒索等等，有時候他就只是把它傳出去，惡作劇等等都有可能，而且就是單一影片或影像。比較可惡的是剛剛委員提到的，像創意私房這一種的，它是一個網站，它收錢。這些會員加入的時候就會把錢丟進去，當有這種商業行為等於就是鼓勵業者儘量蒐集越多，就會有更多人受到傷害。這個部分要處理就得思考，而最重要的點在於，比方我們現在碰到它可能換了一個網域，然後又復活，今天我們把它封掉，兩天之後它可能又復活了，反正就是官兵抓強盜，我們要有那個工具，沒關係，它儘管換，我照樣追。"],["蘇委員清泉：它現在叫你加入，入會費三千、五千，之後就釣你胃口，如果你要再看高檔一點，再多兩千、三千。"],["薛部長瑞元：不管怎樣就是要有法律授權給我們，讓我們不必真的要繳錢進去看，而是用數位的技術就可以抓得到可疑的，也可以縮小範圍把它找出來。我相信這個技術是有的。"],["蘇委員清泉：這個該修法就修法嘛！"],["薛部長瑞元：對。"],["蘇委員清泉：數發部有那個能力嗎？不然放任這些小孩去死，這樣你們看得下去嗎？"],["曾副司長文方：對於新科技的部分，我剛剛有提到，上個禮拜國科會也有提到，他們將會組成跨領域專家團隊來研究，用AI預測性影像在網路傳播的可行性，這部分我們會密切關注。"],["蘇委員清泉：就是用screen一直掃，有問題就一直掃。"],["薛部長瑞元：對，一直掃，一直把它找出來，然後再進一步分析，如果是的話，就直接把它封網、封掉。第二、也許除了封網之外，還有一件事情可以做，就是追它的金流。這一點我在這邊要特別講一下，其實這個技術是有的，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對這種網站做donate，要追是誰donate給他，技術上面並不困難，我想我講一個委員大概就清楚，美國911之後抓反恐的就是用這種技術在做，所以是可以做得到。因此有那種癖好的國人要注意一下，要抓是可以抓得到！"],["蘇委員清泉：那這樣很好啊。我們能不能仿照加拿大？加拿大在警政單位裡面有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中心這個單位，那我們臺灣有沒有？我看我們的檢調在這裡也沒有扮演什麼角色！"],["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當然可以考慮，看是不是有必要一步一步來建立這樣一個……"],["蘇委員清泉：有關檢察官這邊，副司長，你們這邊有什麼主動積極嗎？還是都這樣……我看你剛剛回答三、四級毒品也是這樣講，我們要把三、四級的毒品上升到一、二級毒品就是碰到阻力嘛！"],["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這個部分真的是照法律規定需要經過毒品審議委員會的審議，不是法務部自己可以決定調整那個分級、分項。"],["蘇委員清泉：對啦，這個我知道啦，因為茲事體大嘛！"],["簡副司長美慧：是。"],["蘇委員清泉：對於我剛剛講比照加拿大設這個，你們有沒有意見？"],["簡副司長美慧：剛才委員講的應該是設在警政單位。"],["蘇委員清泉：對。"],["簡副司長美慧：警政單位這個部分要……"],["蘇委員清泉：警察聽你們的啊，你們指揮他們啊。"],["簡副司長美慧：我們只是個案上指揮警察辦案，但是我們的組織互相不隸屬，所以警政單位要不要設這樣子的組織可能要尊重內政部警政署。"],["蘇委員清泉：那剛剛部長講的，如果有donate的或其他的抓得到，你們會不會抓起來科以刑責？這個很重要喔！這個不殺雞儆猴……"],["簡副司長美慧：是，跟委員報告，只要是涉及犯罪嫌疑，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檢察官在知道犯罪嫌疑的情況之下，我們一定是主動積極偵辦；如果有犯罪所得，我們現在非常強調要積極地查扣犯罪所得，讓行為人不能坐享所有的犯罪成果。"],["蘇委員清泉：部長，這部兒少法是你們負責的，所以你要強勢一點，我覺得你這樣太軟了，這樣不行啦，我替我們的下一代非常擔心啦！"],["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努力啦。"],["蘇委員清泉：好不好？加油啦！"],["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蘇清泉委員。","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1時2分）","繼續開會（10時9分）"],["主席：繼續開會。","接下來我們請林淑芬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林委員淑芬：11:9"],["林委員淑芬：（11時9分）主席、大家午安，還是請薛部長。"],["主席：好，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林委員淑芬：部長，我今天來這裡要先再一次地強調，有關黃子佼去購買影片的來源，這個創意私房本身就是一個性犯罪網站，它不是持有未成年性犯罪影像而已喔，還包括成年的女性，它的網站內容都是上廁所、更衣室、偷拍，或者是很多感情生變前的前女友不雅照、性愛片，而且標榜上傳者是獨立開發拍攝；而且它還號稱自己網頁的特色是會附上當事人女子的臉書和IG帳戶去佐證。這個即便對成年的女性、成年的受害者都是難以抹滅的恐懼和身心的殘害，所以讓這些人每日、終日惶惶不安啊！深怕被指認，甚至不敢出面控訴。有的人也因為被公布了IG、臉書和學校，所以持續被跟蹤騷擾，甚至更進一步衍生了性侵害犯罪案件！","在黃子佼事件當中，大家在報導中都只看到他有7部未成年兒童性犯罪影像，我們還要再看到這一點，整個創意私房、整個論壇不是性產業，是性犯罪產業網站！所以你今天還在講說，就從法規上將它停網會不會引起爭議，我跟你講它是犯罪行為、它很標準！今天在這裡還有人以為看一下A片沒什麼，可是在這裡我再講一次，這一個論壇、這一個網站就不是A片，都是非法的、非自願性的私密影像，這些會員不管去拍攝或是去看的都是把自己病態的需求建立在一種犯罪基礎上，讓持有的人很爽，可是侵犯他人的隱私和痛苦，而且還金援這一類喪心病狂的產業，讓更多的女性和兒少受害人在那裡受害，所以他是加害者、助長性犯罪產業的共犯！","而且這個論壇還有一個特色是什麼，你知道嗎？可以點菜、可以出任務，你知道嗎？部長，他們還有點菜、點餐、出任務，你知道嗎？"],["薛部長瑞元：我不知道。"],["林委員淑芬：它把被害人的臉書、IG公開，它還可以點菜，點菜說你想看哪一類型的性犯罪影像，我們會有人去出任務！所以會員裡面有人點菜、出任務，如果是會員，大家付錢請人去做性犯罪影像，然後到時候緩起訴，點菜的人是主使、還是只是持有影片、還是只是觀看者？部長，這個點菜的會員？"],["薛部長瑞元：他有可能變成是教唆犯。"],["林委員淑芬：是教唆、指使，沒錯啊！所以我們今天在這裡非常嚴肅的講說，這一類的犯罪你給他緩起訴，或是依現有的法規、現有的法律你還擔心這會不會被訴願，這個在行政處分上將它強制停網會不會引起什麼爭議，我告訴你，遠遠不會！他們是犯罪集團、做犯罪的事。然後你對一個有這麼大社會聲量還有財富資源的人緩起訴，你讓人家怎麼可以接受啊？他是會員、他是一個有可能提供性犯罪產業金援的共犯，如果他還點菜、有人幫他出任務，他就是教唆、指使者，教唆、指使性犯罪！所以地檢署在上個禮拜回應他們緩起訴，還講到一點叫做：兼顧保障受害少女不用再出庭承受二度傷害，才讓黃子佼緩起訴，而不是縱放被告。我們聽不下去、我們聽不下去！所以臺北地檢署這樣的作法是不是單一個案，我今天等一下再來討論。","我現在就教你，就看你們衛福部今天提供的數字，被害人的被害趨勢、特點是什麼？包含他們的年紀和性剝削的樣態，他們的特點是什麼？他們被害的趨勢是怎麼樣？"],["薛部長瑞元：被害的趨勢主要是影像部分。"],["林委員淑芬：不是啦，就年齡和性剝削的樣態。"],["薛部長瑞元：年齡可能有一點趨向在十出頭歲。"],["林委員淑芬：到國小啦，已經是12到18歲為大宗啦，已經到國小了，這個是受害者，然後性勒索成為新型態，不分性別，你剛剛講的你想想看，剛才說點菜、出任務，出任務的方式有的時候去釣魚，釣魚式的出任務，一種是在網路上網戀，然後他要拍照片、拍影像給他，然後他把他拍的上傳到網站上去，這種也有喔！釣魚式的，這個是性犯罪產業，還有一種是詐騙產業。","這裡有一位叫趙逸帆，他可能是教育領域的或是心理諮商領域的，他說手遊裡或遊戲裡的性剝削很嚴重，你知道傳說對決這個遊戲裡面，世界聊天室的訊息截圖，可以看到遊戲正在進行，旁邊有各種各式各樣的聊天室，他說每一款遊戲都有一樣的狀況，可以連線、可以傳遞訊息、可以聊天，這裡面的性剝削分成五種狀況，第一種是對價物品的交換，利誘小孩子，因為小孩子很容易受騙，另外一種聊天室還有一個叫做情侶聊天室，情侶系統剛好滿足小孩子在情感上的需求、在青春期的好奇，所以很多男生收到女生傳的私密照，然後男生也把自己私密照再傳出去，這些照片到底是大人釣魚誘騙還是真實的？他的對象是什麼都不知道，還有一種聊天室是每天在那裡有性需求的邀請，你想不想愛愛、聊色色的邀請。","在遊戲裡面還有這種排位、有組隊的手遊，有陪打、陪玩系統這種文化，讓能力低的提升能力、階級，所以要強的去帶弱的，這在遊戲裡面，所以陪玩、陪聊的越多，然後加害者用變聲器去接近孩子建立信任，然後就開始進一步的邀約實體陪玩等等，還有一種是公會組織系統。我今天要講這個是，其實在遊戲裡面有沒有具體認識這一些人，我們都不知道，裡面的誘拐很多，遊戲有沒有人在管理？部長，遊戲聊天室裡面的網公、網婆制度有沒有人在管理？遊戲裡面經常說你要不要想愛愛、想色色、進來聊天的邀請，有沒有人在管理？"],["薛部長瑞元：遊戲的部分，老實講衛福部沒有能力去管。"],["林委員淑芬：那誰要管？我們的孩子每天都在陷阱裡面，你今天說你沒有能力管。"],["薛部長瑞元：對。"],["林委員淑芬：雙手一攤說你沒有能力管？那誰要保護我們的小孩？到時候勒索就來了，在這個裡面，詐騙集團也在裡面，性犯罪產業也在裡面，每個人都把小孩當成目標，每個人都在裡面釣魚，然後每個人到時候就會進行勒索，每個人都要剝削這些孩子，如你們所說，你說你沒有辦法管，那我們小孩子怎麼辦？"],["薛部長瑞元：我們是沒有能力、工具、方法去管。"],["林委員淑芬：那你告訴我合理的工具和能力是要怎麼管？"],["薛部長瑞元：委員應該知道今天出席的部會裡面有……"],["林委員淑芬：我知道今天出席的部會，其他部會的層級都很低啊！低到這麼低，我都不曉得要問誰了！我問你具體要怎麼管？我現在再告訴你，你們明明知道，以去年為例，這些利用兒童拍攝的性剝削影片已經達到2,903件，這是去年的，前年還有1,971件，一年內大幅成長1,000件，增加了30、40%的受害者。"],["薛部長瑞元：這是有關於性影像的部分。"],["林委員淑芬：受害啊。"],["薛部長瑞元：性剝削啦！"],["林委員淑芬：一年增加1,000件，增加三成以上耶！"],["薛部長瑞元：對，兒少性剝削的部分。"],["林委員淑芬：對啊！影像式的性剝削，那怎麼辦？"],["薛部長瑞元：是啊！我們現在……其實有幾位委員在問的時候，大概我們的方向……"],["林委員淑芬：不是只有加重，徒法不足以自行，我現在再告訴你，你知道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量刑低、起訴率也低！歷年來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案件通常以不起訴及緩起訴居多，差不多有65.2%的比例，是不是？65%。"],["薛部長瑞元：這法務部比較清楚。"],["林委員淑芬：你說法務部比較清楚，但你不能不知道，你們是防制兒少性剝削的主管機關，雖然是法務部的責任，但你們不能不知道啊！部長！"],["薛部長瑞元：知道，可以知道啊！"],["林委員淑芬：那我再問你，比例到底有多高？副司長，你也說一下，緩起訴或不起訴的居多。"],["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因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犯罪類型態樣很多，相關的統計數據我們可以回去再統計……"],["林委員淑芬：你今天來這裡報告，人家問你你知道黃子佼是緩起訴，大家對緩起訴都很有意見，然後你就來這裡備詢，你什麼資料都沒有準備，你也敢來嗎？是因為你的層級太低嗎？"],["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們有準備跟這個案件相關的資料……"],["林委員淑芬：你唸一下給我聽，跟我剛剛問的問題相關的資料，你沒有準備到我問的問題，那你準備了什麼，唸給我聽一下。"],["簡副司長美慧：我們主要準備的就是針對今天這個專題的報告，要來說明法制面上的部分到底怎麼樣去防制數位……"],["林委員淑芬：不要再說了，法制面？你連數據都沒有準備，你們這樣在這裡準備是虛與委蛇、聊備一格！"],["簡副司長美慧：我們還有相關的因應作為……"],["林委員淑芬：你回去！刑事局也沒什麼人，只有警察防治組，還一個副組長，刑事局從2014年跟美國一個NGO（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建立窗口，透過美方資料庫和通報機制，突破因為網路匿名和加密科技導致長久以來警方偵辦性剝削案件困難的因素，就讓他突破了，可是這位報導者跨國訪談這一個美國NGO（NCMEC）的總監Jennifer Newman的時候，他從全球兒童性剝削的通報系統（CyberTipline）的統計中發現，從2019年到2022年，美方偵測兒少性剝削影像來自臺灣IP的通報數量成長2.3倍，數量多少你知道嗎？副組長？"],["斯副組長儀仙：謝謝委員，我們刑事局的同仁在這邊，我請他們回答……"],["林委員淑芬：你都不知道，這裡都沒適合的層級，從IP的數量來看，來自臺灣的數量從3萬變成7萬，凸顯性剝削影像在臺灣氾濫的程度，而這些資訊，我們都知道你們會說偵查人力不足、缺乏經費、偵查辦案的專業能力不足，但我們今天看到這個是說我們偵查的能力還需要透過外國的NGO來幫助我們刑事局，還需要外國的NGO透過臺灣的NGO和中央主管機關通報，從這件事情就知道我們是多麼的無能！","最後，為什麼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們今天加重刑責了，還是有很大的問題啊！因為像2012年成立的創意私房、2021年把它停網、封網了，可是它把「.net」改成「.com」以後，它還是在繼續經營，我要講今天創意私房這個個案就像是一個房間裡面的大象，大家都看到了，但是就算被看到了，我們要怎麼處理仍然沒有共識，然後它上一次的經驗是一個月後回歸，一個月以後它如果再滿血回歸、挑戰公權力，我覺得我們是滿面全豆花啦！政府被人看衰，這也不是沒有道理。","我要舉一個具體的例子，我一直講徒法不足以自行，我這裡有一個個案，除了黃子佼緩起訴以外，檢察機關動輒就是緩起訴，還可以講是為了被害人好，不用出庭，我今天再講一個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一個大學生去網路上網戀，然後叫一個未成年女性拍照，這個照片很鹹溼啦，這個判決在這裡，我們誘拐、誘騙未成年兒童拍攝影像，不論是被拍或是自行拍攝，是觸犯哪一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幾條？第幾條？你不知道喔？"],["張司長秀鴛：第三十六條。"],["林委員淑芬：第三十六條的刑度從幾年開始？為什麼我說要加重刑度，如果檢警審辦案的態度沒有改變的話，沒有效啦！你看這個個案，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是三年以上，但法院怎麼判的你知道嗎？他被判多久你知道嗎？判了一年十個月，緩刑五年！刑度是三年以上的個案，怎麼有可能判一年十個月呢？為什麼？司長你想得出來嗎？部長你想得出來嗎？各位委員你們想得出來嗎？本刑是三年以上，他怎麼可以被判一年十個月？"],["薛部長瑞元：我是沒有看到判決書啦！"],["林委員淑芬：我唸給你聽，他觸犯的規定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但判決理由中表示刑度不可謂不重，然同為是類案件犯罪，其原因動機不一，犯罪情節亦未必相同，其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亦有別，依其情狀量以適度之刑責應足以懲儆，並且可達到防衛社會的目的，自非不可考量其主觀惡性與客觀犯行有無顯可憐憫之處，所以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期使個案裁判之量刑，能斟酌至當，符合比例原則。","我們都知道誘拐未成年拍攝影像的刑度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但法官的態度認為這個沒啥，法官知道他有沒有把影片上傳到創意私房嗎？他不知道拍這種現在都是釣魚式的，很多都是為了賣錢。這個還不是最嚴重的，你自己看10月14號的新聞，一個警察誘騙三個未成年少女，他在別的網站上的影像外洩，然後警察知道了就來找他，警察叫他再拍一次，然後上傳到論壇，這個警察照道理說是違反了第三十六條，結果這個警察被判多久，你知道嗎？"],["斯副組長儀仙：一年十個月。"],["林委員淑芬：為什麼判一年十個月？第三十六條最輕本刑就三年以上，但他連被起訴時用第三十六條的條文都沒有，為什麼？為什麼？檢察官發生什麼事了？法官發生什麼事了？警察辦案發生什麼事？這種狀況你們都沒有認為很奇怪嗎？部長，在這裡你不能跟我們說你們沒有辦法，不能說這不是你管的，不能這樣說！你是主管機關，你也要去會同相關檢警審看要怎麼處理，這些案件要怎麼辦，明明已經有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在那裡，到最後卻有辦法只判一年十個月，每案都判一年十個月，每案都緩起訴，大多數都緩起訴，每案都能減刑，這樣對嗎？難怪這些人敢這麼做嘛！加重，我們今天在這裡說要加重有用嗎？加重以後減刑，加重有用嗎？加重以後緩起訴。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啊！語重心長！","抱歉，我占多了時間。謝謝。"],["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的質詢，等一下洪申翰委員發言結束後處理臨時提案。","現在請王正旭委員發言。"],["段落：質詢：王委員正旭：11:30"],["王委員正旭：（11時30分）謝謝主席，還是有請薛部長。"],["主席：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王委員正旭：薛部長好。今天這個題目真的是很沉重，我們剛剛聽到那麼多委員提供給你們意見上的參考，相信都是非常非常重要，大家對於如何保護兒童能夠順利的成長，真的都是用心良苦。兒童是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我相信大家都很期待針對我們的兒少能夠有很好的保護環境，讓他們順利成長，這真的是有待大家一起來努力。","我早上看到您提供的資裡面提到，從112年到113年當中受理的相關案件有767件，完成移除的違規部分有665件，成功率到達86.7%，這成功率的確很高，不過我們比較想要瞭解的是這個速度如何？因為成功率跟速度之間希望也會得到好的平衡。"],["薛部長瑞元：所謂成功是依法移除，兒少的移除時間是24小時之內，如果是成人的話是72小時。"],["王委員正旭：所以基本上只要是移除，都會在24小時跟48小時裡面就能夠處理好？"],["薛部長瑞元：大人的可以到72小時，小孩子的就24小時。"],["王委員正旭：OK，瞭解。因為從威嚇理論的原則上來看，懲罰的嚴厲性、確定性跟迅速性越高，就越能夠嚇阻犯罪的效力，不過我剛剛聽到林委員所提供的資訊，好像在執行過程當中的完成率、時效性跟後面能夠得到嚇阻的作用似乎又有一些落差。"],["薛部長瑞元：有一些是在司法機關的處理考慮啦，包括緩起訴或者要減刑，這個事實上是司法機關的判斷。"],["王委員正旭：是，這部分因為衛福部還是主管機關嘛！"],["薛部長瑞元：我也不能去影響啊，司法獨立。"],["王委員正旭：司法獨立，我們很期待未來有更好的、跨部門的相關檢討機制。"],["薛部長瑞元：法官獨立審判，他也不會來開會啊！"],["王委員正旭：瞭解、瞭解，所以等於是執行上的確真的是無法回應民間的期待、社會的期待，這個部分我們很希望未來在修法過程中能夠更有效地去改變現在的困境跟窘境。我們這邊也看到說，如果未來在執行上有更多需要做調整跟改變的地方，很多的學術研究其實是重要的，本席去查閱了一下有關於保護司最近這幾年有沒有相關的委託研究，結果是零，這部分不知道將來如何有效地去編列相關預算或是徵求相關的研究案來瞭解？"],["薛部長瑞元：這是可以的。"],["王委員正旭：因為很多學術研究後面的成果事實上可以提供我們行政單位對於目前碰到的相關問題做比較深入的瞭解，同時也可以讓這樣的困境得以解除。西班牙對兒少侵害的研究裡面發現，案件的成長率在5年激增了55%，他們透過相關的學術研究或者是一些研究的過程發現，打擊任何形式兒少性侵害的最佳方法是預防，這個是很容易理解的一個研究成果，可是畢竟很多細節還是需要多瞭解，所以如果能夠透過這個方式的話，我們希望把這些內容也能夠提供到臺灣來做參考，可不可以麻煩用一個月的時間把國際上的相關研究成果匯報到本席這邊來，做一個書面報告，我們共同來瞭解？"],["薛部長瑞元：好，可以。"],["王委員正旭：那就麻煩部長，這是有關於今天最重要、很讓人覺得沉重的一個議題。","再下來就是想要跟部長討論一下有關於推動在宅醫療的可行性跟必要性，因為上個禮拜去彰化做了一些視察跟瞭解，到底我們在未來超高齡社會當中如何去因應目前在治療或者是服務上的困境，因為到2025年，我們知道臺灣就要進入65歲以上長者占比超過20%的超高齡社會。在面對此一現況時，我們有提出「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其中「到宅式健康照護」，是一項很重要的環節。針對這部分，當初也訂了一些目標，包括要擴大推動居家醫療照護服務方案，預計在112年的時候要達到有3,000家能夠提供相關的服務內容，不知道這個目標去年的達成率是如何？預估目標是在112年就能夠到達3,000家。"],["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這個有，去年的話是有達標。"],["王委員正旭：去年有達標，那很棒、很恭喜，因為如果能夠提供比較好的到宅服務的話，相對來講，這些失能或是外出就醫不方便的長者就可以得到較好的醫療照護的資源。其中也提到，每一年會試著做年度的改善或是調控，那有沒有更符合現狀需要的這些調控的內容，可不可以請部長也讓我們知道一下？"],["薛部長瑞元：第一個當然就是我們希望範圍能夠更擴大。第二個就是所謂「在宅醫療」部分的話，我們會把長照機構裡面的住民納進來，因為他們同樣需要醫療團隊進入到機構裡面去提供這些服務，這是一個；另外一個就是「在宅醫療」的團隊要跟我們目前長照的居家失能者的服務方案整合在一起，這是目前我們既定的要推動的一個方向。"],["王委員正旭：是，在誘因上有沒有更能夠讓參與者可以更願意來投入？"],["薛部長瑞元：這兩個部分，在健保的部分，現在正在研議要增加它的支付標準，另外一個就是在長照的部分，也會有一些資源可以進來。"],["王委員正旭：是，所以未來希望除了在宅醫療以外，如何透過好的方式，提供更好的誘因，幫這些服務的單位建構更好的智慧醫療。"],["薛部長瑞元：對，在宅醫療在執行的過程當中，有一些可能可以用遠距醫療來協助。"],["王委員正旭：是，如果能夠把這部分做好的話，除了符合社會需求以外，其實對於醫療資源的永續經營，也有很大的幫助。最後還有一點點時間，有關於藥品違規廣告亂象這部分，也是讓社會覺得很傷腦筋的事情。尤其最近日本出現健康食品導致民眾傷害的事情，臺灣也一直受困於很多的藥品不當使用，不一定是藥品，也有可能是健康補充品的不當使用導致洗腎人口，其中可能有相關性，當然它的相關性有多高是一個可以探討的事情，不過，很多會把它當作不當用藥習慣導致的一個傷害，這部分我們也知道，其實很努力地想要去找出不當地去做廣告的這些廠家，怎麼罰都罰不完，曾經衛福部也被我們的監察院糾正說監督不力，這部分不知道部長最近有沒有更好的方案來因應這個困難？"],["薛部長瑞元：我是跟我們食藥署的同仁講，關於取締違法的藥品廣告的方向重點，過去都放在廣告，但是因為我在地方做過，我知道有一個狀況，你如果去找到這一個廣告主的話，通常他會是人頭，他可能就是單親媽媽或者反正就是很可憐的一個家庭的，他出來掛名做這個廣告，所以被你查到的話，衛生局不太敢下重手去罰他，因為他可能生活就會受到影響，但是這個重點是，這個藥怎麼樣提供給民眾，所以是實體的那個藥才是重點。藥從哪邊製造、哪邊出來，怎麼樣配送到民眾的手裡，內部人最知道，所以我現在請他們去擬一個計畫，就是鼓勵吹哨者的計畫。我們可以從這邊的處罰，因為如果是藥品的話，它的處罰金額蠻高的，我們可以從它的處罰金額裡面去提撥，比方說10%、20%來作為獎金。如果能夠查到的話，我就重賞，給予吹哨者重賞，這樣的話比較容易可以查得出來，查得出來的話，才可以真正去斬斷提供違法藥品的這一條線。"],["王委員正旭：是。好，謝謝部長這方面的用心跟努力，我們也很期待過一段時間可以看到好的成果。"],["薛部長瑞元：他們現在正在草擬這個規範。"],["王委員正旭：好。謝謝。"],["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的質詢。主席在此宣告：待會洪申翰委員質詢完之後，我們就處理臨時提案，臨時提案處理完畢之後，繼續讓委員質詢一直到羅智強委員質詢結束後，我們就休息30分鐘，中午給大家用餐。","接下來我們請洪申翰委員質詢。"],["段落：質詢：洪委員申翰：11:42"],["洪委員申翰：（11時42分）請薛部長。"],["主席：好，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洪委員申翰：部長，我今天看了一下，我們委員會邀請的各部會的出席名單，我看了那個名單，我替你非常憂慮，我發現這件事情涉及到的相關部會，出席的官員層級非常的低，衛福部部長、司長來，其他部會有的是組長或是副司長來，一個次長都沒有到，數發部也只來了副司長，其他部會都用這個態度的話，我很難想像現在我們社會關注的這麼重大的事情，能夠得到很好的處理，我非常非常的憂慮，我看到今天其他部會出席的層級，我很難想像這是我們在處理重大社會關注案件的態度。","部長，我今天還是要跟你討論性犯罪影像網站後續的處理問題，我在上週質詢之後，確實當天傍晚我們看到，數發部就收到衛福部的發文而立刻封網，這個我們有看到，但我要提醒的事情是，其實在上週當天中午左右的時候，我的助理上去看就已經連不進去了，到底現在從臺灣連不上是因為封網，還是它自己在避風頭，這件事情當然都有可能，但至少確定的事情是，我們都心裡有數，它很有可能會用一個方式變形再出現，所以我要提醒部長的是，現在對於這個網站，我就不講它的名字，這個網站接下來會用什麼樣的形式、在什麼時間點再一次重出江湖，我要問衛福部、數發部跟警政署，你們有什麼主動巡查的對策？"],["薛部長瑞元：主動巡查這部分，第一個，我也有去請教過專家了，他們認為是可行，主動巡查……"],["洪委員申翰：對，有什麼主動巡查的對策？"],["薛部長瑞元：對，如果在技術上是可行的，我們可能就要先用一個委託案，委託民間來主動巡查……"],["洪委員申翰：部長，請問如果它一個禮拜後就出現了，你委託案來得及嗎？"],["薛部長瑞元：當然有可能來不及，但是行政程序這部分沒有辦法避免。"],["洪委員申翰：是，但是我要提醒部長，這是社會重大關注的案件，如果它一個禮拜後又再一次出現在社會大眾的目光中的話，大家對於政府偵辦這個案件的信心會有非常、非常重大的打擊，所以我認為，部長，我知道你想委託專業的團隊來做這件事情，這點我不反對，但是恐怕我們需要更靈活，甚至更即時的機制來處理這個問題，甚至你要不要有一個快速的任務編組，在你現在部內能夠調度的資源和人力裡面來處理這件事情或相關的事情，我覺得部長要考慮這個事情。"],["薛部長瑞元：我們部內的人員大概沒有辦法處理這種。"],["洪委員申翰：那怎麼辦呢？假設你要委託一個團隊，這也是2、3個月後，假設這個網站下個禮拜就出現了，那我們怎麼辦？"],["薛部長瑞元：所以請委員詢問一下數發部有沒有能力去做，衛福部沒有能力做這種事情。"],["洪委員申翰：部長，要找數發部的事情，我絕對不會漏了他們，但我要跟你說，因為這件事不管怎樣你是主管機關。"],["薛部長瑞元：對。"],["洪委員申翰：到底數發部或其他部會有沒有這個能力，坦白說，你也要掌握，今天其他部會有沒有能力，你也要掌握，因為你是主管機關。"],["薛部長瑞元：我所知道的這技術是有，但我不知道數發部有沒有這個技術。"],["洪委員申翰：上個禮拜之後，我們有沒有開跨部會的會議來把相關其他部會資源做個統籌、統整、了解和盤點？"],["薛部長瑞元：法務部對於個案有開會，但我們是沒有……"],["洪委員申翰：部長，我要提醒一件事情，我有聽到你之前對其他委員質詢的時候其實有說，上禮拜我們後來是用行政執行法第三十六條，這有風險，對不對？我尊重你這個講法，但就是假如真的有風險，所以這也代表我們的動作必須更快，包括施行細則的動作、修改的動作也必須更快，部長同意嗎？"],["薛部長瑞元：施行細則修改完之後還是要送到立法院。"],["洪委員申翰：當然要送到立法院，但總是有個時程的計畫嘛！部長，我現在問一個問題，在上禮拜我們質詢完以後，衛福部有沒有召開跨部會的會議請每一個部會一起來討論，一個專案的會議來討論各個部會該主責哪些事情、該做什麼分工，有哪些資源要盤點，有沒有開這個會議？"],["薛部長瑞元：之前有開過。"],["洪委員申翰：部長，之前開不行啦！其實上禮拜大家這麼關注的時候，你馬上就應該召開了，你召開了以後，至少是你主管機關的責任要擔起來，有些工作其他部會分工來做，那是其他部會的事情，我們也不會漏了他們，可是必須把這個事情擔起來嘛！我接下來想問的問題是，你有沒有看到，其實上禮拜也有出現這個報導，報導者報導，在XREX裡面，大家現在發現類似的網站的弱點可能來自於金流，所以這幾天我也跟幾個檢察官討論這個問題，他們講到一個問題，如果我們可以比照查詐騙去管控和管制虛擬貨幣的帳戶的話，這對這有用，可是我們現在對於性犯罪影像的網站的金流，包括它的帳戶，現在管控和管制的機制有沒有？金管會？金管會今天是個專門委員，金管會不用上來嗎？金管會有沒有看到這個報導？你們的作為是什麼？可不可以快一點啊！金管會，看了這個報導，你們的態度是什麼？我今天沒有問個案，我今天不是問司法正在偵辦的個案，我說看到這個網站，這個裡面的內容有看到嗎？"],["李專門委員彩溱：有，看到了。"],["洪委員申翰：你們有沒有建立機制，你們的作為是什麼？"],["李專門委員彩溱：我們目前會配合檢調的調查。"],["洪委員申翰：你們的工作只是配合檢調嗎？你們沒有其他行政作為嗎？你們覺得其他行政作為跟你們沒有關係嗎？金管會，你們今天為什麼沒有長官來？你是專門委員，對不對？"],["李專門委員彩溱：對。"],["洪委員申翰：為什麼沒有其他長官來？當大家現在已經知道類似的性犯罪網站最重要的關鍵痛點可能是在它的金流，是在它的虛擬貨幣帳戶的時候，你們的作為是什麼？"],["李專門委員彩溱：剛剛說過了，我們就是配合檢調的調查。"],["洪委員申翰：是什麼？對不起，聽不到。"],["李專門委員彩溱：配合檢調這邊的調查。"],["洪委員申翰：你們沒有其他行政作為？"],["李專門委員彩溱：目前沒有。"],["洪委員申翰：目前沒有其他行政作為！你等於雙手一攤嘛！檢調指揮你才有作為嘛！這我們怎麼可能把這件事情搞定？部長，我要說我非常憂心，我看到其他部會是這個態度。我最後想說的是，我們這段期間跟很多人，包括檢察官在討論，他們給了幾個我覺得非常重要的重點，因為我們在網路上面看到的不只是上個禮拜封網的那個網站，假如現在大家去google偷拍，一大堆的網站都還可以看得到在上面，所以它不是個案，我們要有機制去處理這個問題。部長，我們現在針對其他網站的機制是什麼？"],["薛部長瑞元：這就是我之前要講的，跟委員也報告過了，我們需要一個主動去搜尋的機制。"],["洪委員申翰：部長，我時間快到了，我最後四個建議，這是幾個檢調專業朋友給的建議，現在對於網路犯罪除了根本的查緝被告，更重要的必須兼顧迅速的防止損害。第二，對於網路治理崇尚自由，也必須注意防止非法濫用。第三，域名的扣押是查緝網路犯罪的手段之一，但絕對不是唯一手段，即時的阻斷和屏蔽才是上策。最後，犯罪防制不只是檢警的事情，包括電信和網路監理的單位要怎麼發揮監理的功能，個別的主管機關要積極介入。我覺得這部分是我們最缺乏的。部長，不管怎樣，這一題主管機關就是衛福部，也許你會需要其他部會來協助、當你的工具，讓你去執行，這我都同意，可是我覺得你要立即召開一個跨部會的會議，把這些相關的部會都找來，大家現在手上有的工具、有的資源，或者它們應該要做什麼事情，尤其在行政端，不是全部都推給檢調，檢調能夠辦個案上面這麼多的通案嗎？檢調辦上禮拜一個案子就辦到氣喘吁吁了，現在有這麼多的案子，你沒有可能全部都靠檢調啊！部長，是不是可以儘速、這禮拜就召開這個會議，好不好？"],["薛部長瑞元：好。"],["洪委員申翰：不然我覺得所有責任到你頭上，你可能也覺得不公平，但我覺得你還是必須擔起來，因為你們是主管機關，可以嗎？謝謝。"],["薛部長瑞元：好。"],["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總共有12案，請一併宣讀。","一、","案由：有關衛福部遲至民國113年4月10日，才在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立院質詢的一再催促下，發函數發部要求將「創意私房」強制停止解析乙事，衛福部顯然自我設限，甚至有違法瀆職之嫌，未能積極按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在知悉有「犯罪嫌疑情事」之時，即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而薛部長瑞元亦恐難推辭其政治責任。","然，查察有關「創意私房」司法審判案件，早於民國111年1月13日，即由檢察官確定起訴其中涉嫌偷拍、上傳、散佈、涉及性侵害之相關創意私房之會員/加害人等（非該網站經營人、持有人），而起訴前，檢調即發起搜索、扣押證物、羈押加害人等行動，綜上述所有司法作為，在衛福部行政判準、規範中，竟然仍不足以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8條」，立即將「創意私房」封網、下架實在荒謬至極。計民國111年1月13日檢察官起訴，至民國113年4月10日創意私房遭國內屏蔽，歷時共達818天。","在衛福部消極不作為的818天裡，讓犯罪性影像愛好者多了超過兩年時間得以購買，為性犯罪創造市場需求，畢竟「沒有購買才沒有傷害」；而不肖者則多了818天的時間，竄流台灣社會進行偷拍。在衛福部消極不作為的818天中，等同放任性侵犯、猥褻犯、孌童犯，以性侵、猥褻兒童等內容作為素材，拍攝、上傳、散佈、買賣性影像，甚至以此內容向被害人反覆威脅恐嚇；因為衛福部的消極不作為，讓無數犯罪性影像在這818天中上架、流通、買賣；而在這818天中，衛福部的消極不作為，使無數女性寢不能寐、讓受害孩童日夜啜泣、致台灣社會群情憤然，對此，薛部長瑞元實有不可推卸之責。","回顧薛部長瑞元任職衛福部次長，乃至真除部長這接近7年時間以來，衛福部失職、瀆職、消極不作為乃至涉及違法濫權之爭議層出不窮，諸如：於疫情嚴峻時期干預民間協助自國外採購疫苗、護航未通過二期實驗高端疫苗、將高端疫苗採購合約進行封存、進口巴西蛋混用釀成全民恐慌、蘇丹紅一再闖關檢疫邊境、剴剴遭虐致死3個月後才暫停受託單位繼續新收出養業務，乃至近日寶林茶室發生消費者誤食米酵菌酸重病、身亡，而衛福部慢半拍查扣食材證物，且在台北市政府將針對業者採取勒令停業之際，消極應對甚至曖昧反對。","查薛部長瑞元領導之衛福部，凡涉及執政黨政治利益者（高端），積極介入、違法護航甚至不惜封存合約，意圖屏蔽證據，凡涉及食品安全者，瀆職怠惰、消極推諉，最後往往直至民眾檢舉或死傷，經由媒體大肆報導而社會嘩然後，衛福部才後知後覺採取行動。然而「創意私房」網路下架乙事，衛福部在立委舉發、被害人申訴、加害人遭國家公權力起訴後，仍拖延818天才「發文」數發部進行封網，實在荒腔走板、可惡至極，士可忍孰不可忍。","新舊總統交接之際，內閣看守不意謂政務可以失守，爰此，命薛部長瑞元針對疫苗採購、巴西進口蛋、蘇丹紅闖關、剴剴受虐致死、寶林茶室、創意私房等等爭議中，於民國113年4月16日下午5時前，針對個人政治責任，貴部失職、瀆職以及行政消極不作為等情事，親自撰寫檢討報告，以回應台灣社會的質疑與不滿。","提案人：涂權吉","連署人：廖偉翔　　盧縣一　　陳菁徽","二、","請衛生福利部檢討兒少性剝削影像移除下架流程問題。請衛生福利部修正「性影像移除下架流程─性影像處理中心版」；並於一個月內研擬修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明定專責單位，供本委員會委員審視，以明確行政程序。","提案人：林月琴","連署人：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三、","非法網站「創意私房」的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關注。據統計，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件樣態中，「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的案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深究其中，案件數攀升原因有三：一是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有心人士拐騙兒少自拍或被拍攝性影像；二、網路使用及通信方式方便性提高，不少學童國小開始就有手機，在個資保護意識不足的前提下，容易受騙或聽信網友話語而拍下性影像；三、性影像處理中心成立後，受害民眾申訴意願提高等。這些因素顯示行政部門應加強宣導，針對兒少性剝削的受害樣態從教育體系開始，提高網路使用人警覺，強化犯罪預防，並對於受害個案，社福系統均應致力開案處理。爰此提案要求，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等，應於一個月內研商，深入學校及社區宣導之相關作為與活動，後續由教育部、衛福部主責辦理。透過教育、案例分享等方式，引導兒少建立正確的自我保護觀念及求助管道，並培養危機意識，同時增進教師、家長及社區民眾對兒少性剝削防制議題的認識、相關法令規範之認知及瞭解相關求助管道。","提案人：林月琴　　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四、","據衛福部統計，自2019年起，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例中，涉及兒少性影像犯罪的案件數逐年攀升，從717案上升至2,903案，且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報案件的占比，亦逐年上升，由59.11%增加至86.76%。為防制兒少遭性剝削、遏止兒少性影像散布等犯行，衛福部應積極針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有關提高持有兒少性影像、支付觀覽等兒少性影像刑責，增加持有與支付觀覽行為樣態，以及行政處分及移除下架時限，行政裁罰等相關程序之簡化，爰此提案要求衛福部應於一個月內儘速邀集相關部會研議，並修正相關規定，透過網絡合作完善建構數位兒少防護網。","提案人：林月琴　　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五、","2023年2月15日修正通過並公告施行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附帶決議之一「衡量性私密影像於網際網路流傳對於被害者傷害影響甚鉅，衛生福利部應協同相關單位統計公布各網際網路平台接獲申訴或檢舉需限制瀏覽或移除網路資料之件數、完成件數、平均完成時間」，爰此，請衛生福利部將統計結果公告周知，使社會輿論製造網路業者儘速下架性剝削影像之壓力，以杜絕性影像再遭散布，完善被害人保護服務。","提案人：王正旭　　黃秀芳　　林月琴　　劉建國　　蘇巧慧","六、","近期，某藝人遭查獲持有未成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相關影像，引起社會撻伐，更有要求嚴懲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者之輿論。按2023年2月15日修正通過並公告施行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衛生福利部應據此立法精神，嚴懲兒少性犯罪，杜絕性影像再次遭散布，爰此，請衛生福利部針對「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案件」、「散布兒少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者」三者犯罪樣態於修法前後之裁罰情形進行統計，並將統計結果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王正旭　　黃秀芳　　林月琴　　劉建國　　蘇巧慧","七、","案由：","有鑑於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日前主持「台灣社區醫院協會與衛生福利部政策溝通會議」，並在會後透過行政院發布新聞稿，確定護理獎勵夜班費層級差距要縮減，並且會透過大夜班醫學中心1,000元、區域醫院950元、地區醫院900元；小夜班醫學中心600元、區域醫院550元、地區醫院500元等明確金額之措施來落實。是以，當前各醫院之間，在行政院及衛福部共同掛保證之下，多已用新標準代為墊支費用並發放給我國基層護理人員，然而，所查相關費用自新標準訂定逾二個多月迄今，衛福部仍未讓各醫院收到帳款。爰此，考量衛福部受到主計總處所認不應用公務預算撥補支出經費的同時，雖聲稱照程序在辦理，然在落實清楚交代辦理期程之行政責任卻有所欠缺，故決議要求速於一周內向本委員會提交「我國護理獎勵夜班費經費支出作業機制暨發放期程說明」書面報告。","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盧縣一","八、","案由：","有鑑於衛福部刻正辦理被害人性影像集中處理服務，然而，經查該措施卻欠缺夜間接案應處機制，致令被害人在夜間時段求助無門及聯絡無門，更徒增在受傳播媒介發達之故而迅速擴散之二度風險。爰此，考量中央保護作業不應出現夜間時段的破口，復以如113保護專線機制已24時全天候開辦多年，並可供被害人性影像處理服務作業之借鑑，是以決議要求衛福部速以二個月內啟動性影像處理中心夜間作業為前提辦理，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盧縣一　　涂權吉","九、","案由：","有鑑於南韓前總統文在寅，自其任內發生N號房案件並受揭露的一個月時間內，便即刻下令將刪除全部涉案影音，並為受害者提供法律、醫療等支援，且徹查所有會員身分，更親自向受害者表示慰問。對比我國，自從爆發Risu短網址受應用在國內性剝削案件的網路各社群後，再陸續曝光有「觸感空間」和「創意私房」等，對我國含未成年者在內等網路性剝削加害網站，同時早在2021年12月便有我國執法人員因參與犯罪結構遭受拘提；然而，總統蔡英文及副總統賴清德二人，在以國家元首的應處上始終無所作為，不僅明顯不比南韓之案例，更甚連台灣內部的封網作業都還是在拖延過了二年多的時間才進行，已明顯深愧國內遭性剝削的數以千計被害者及其親屬。爰此，特決議最嚴厲譴責我國總統蔡英文及副總統賴清德二人，並籲請其在檢討過後速向國人致歉。","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涂權吉　　","十、","案由：","有鑒於台灣面對少子化國安問題，每一位孩童健康成長有關未來國之國本，守護孩童健康成長，避免疾病造成傷害是政府重要的責任。腸病毒是一種傳染性極強，可經由接觸或飛沫而感染，台灣腸病毒一整年均可能發生感染，每年三月底開始進入流行季節，於五、六月達到高峰，只要進入腸病毒高發期，小學及幼兒園的學童缺課情況就越來越嚴重，甚至停課。在人群聚集且空氣流通不良的場所，以及家庭與學校中有很高的傳染率，而發病出現手足口病或皰疹性咽喉炎，對於幼兒及照護家庭，都是非常痛苦的煎熬。對於最容易造成幼兒重症的腸病毒71型，可以透過疫苗施打來做預防及減低感染後的症狀，目前僅有兩種自費疫苗可以施打，可接種對象都是2個月到6歲的幼童，需要施打兩劑，2歲以下施打高端腸病毒疫苗則需接種2+1劑，平均費用每劑約4,000元，施打兩劑及第三劑合計8,000-12,000元，對政府鼓勵生育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的政策相違。爰此，要求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一個月內，研議提供全國6歲以下幼兒公費施打腸病毒疫苗的政策方案。","提案人：蘇清泉　　王育敏　　涂權吉","十一、","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但是，美國對持有此類物品的懲罰，最高可處10年徒刑。與美國相比，台灣現行法規似嫌太輕，不足以引發警惕。","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提出修法版本，提高懲罰以遏止此類犯行。","提案人：蘇清泉　　邱鎮軍　　廖偉翔","十二、","當今社會只要有一台智慧手機，即可連線上網，因此兒少在網路遊覽時，有機會接觸到更多，不適合其年齡的網路資訊，因此在民國96年時，就已經有委員提案要求，政府要積極健全網路年齡驗證機制，但至今兒少在網路世界漫遊時，政府仍未有積極且有效的年齡、身分驗證方式。","爰此要求，衛福部應會同相關單位，盡速共同積極研擬有效的網路平台年齡、身分驗證機制，確保未成年人接觸到網路上不適當內容。","提案人：劉建國　　林淑芬　　王正旭"],["主席：處理第1案，請問主管機關有沒有意見？"],["薛部長瑞元：第1案是針對個人而來，如果個人有什麼問題的話，第一個，請委員向司法機關告發，不然也可以跟監察院檢舉，我們就進入程序來處理，我覺得在立法院用這樣的臨時提案要求個人去做什麼咎責方式的話，不是很妥當。"],["主席：請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涂委員權吉：是不是請部長要求衛福部針對這些案子做個檢討報告。"],["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你現在這邊所寫的很多案子其實都不知道報告幾次了，N次了。"],["涂委員權吉：包含創意私房？"],["薛部長瑞元：這個可以，這是最近的，我們可以做檢討報告。"],["涂委員權吉：我們針對創意私房的部分，像我們剛剛講的，既然4月10日可以做，為什麼檢察官在起訴的時候，當下不去做這些處理？"],["薛部長瑞元：我們可以做一個檢討報告來向委員說明。"],["涂委員權吉：好，就針對創意私房的部分，請衛福部提出檢討報告。"],["主席：修正後通過。","處理第2案。"],["洪委員申翰：等一下，這怎麼修？"],["劉委員建國：第2案就剛剛講的那幾句話就好了。"],["涂委員權吉：因為部長的意思是說疫苗採購、巴西這些檢討報告之前已經做過了，我們就針對創意私房這部分提出檢討報告。"],["主席：修正文字再送給議事人員，針對創意私房的部分提檢討報告。","處理第2案。"],["張司長秀鴛：我們可以接受。"],["主席：第2案通過。","處理第3案。"],["張司長秀鴛：第3案可以。"],["主席：第3案通過。","處理第4案。"],["張司長秀鴛：第4案沒有問題。"],["主席：第4案通過。","處理第5案。"],["張司長秀鴛：遵照辦理。"],["主席：第5案通過。","處理第6案。"],["張司長秀鴛：建議加上法務部。"],["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林委員月琴：可以。"],["主席：第6案修正通過。","處理第7案。"],["黃副組長珮珊：第7案可否請委員同意時間由一週調整為二週？"],["陳委員菁徽：同意。"],["主席：第7案修正通過。","處理第8案。"],["張司長秀鴛：倒數第2行「啟動」改為「研擬」，「夜間作為」後面修正為「之可行性評估規劃」。"],["陳委員菁徽：同意。"],["主席：第8案修正通過。","處理第9案。"],["張司長秀鴛：我們沒有辦法執行。"],["陳委員菁徽：報告主席，有鑑於韓國也爆發過類似的案件，但是他們的總統在揭露的一個月內就下令即刻刪除全部的涉案影音，並且為受害者提供法律和醫療等支援，徹查所有會員的身分。跟韓國比起來的話，我們蔡總統曾經在2023年民進黨內爆發性平事件時就出來道歉，目前這個案件，我不知道衛福部有沒有協助檢討，或者是給予建議，但我希望可以把這樣子的提案列入會議紀錄。"],["主席：好，那委員有沒有意見？洪申翰委員有意見。"],["洪委員申翰：我想跟陳委員討論。我想這個案子大家都很關心，而且在監督跟檢討上面也都非常非常嚴厲，我確實覺得幾個行政部會，尤其是衛福部以外的其他部會，都還有態度太慢的問題。我自己是認為，像這種，假設我今天要監督或檢討的話，我檢討到對的人身上，會比今天所有的事情全部都要去檢討蔡英文跟賴清德來得有用。所以包括剛剛我們自己質詢的時候，今天數發部不OK，金管會不OK，我們也都是實質點名，要求他們負責，我覺得這都沒有問題。可是我覺得，好像變成假設未來是一個慣例，做任何事，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委員會做一個提案，說檢討蔡英文、檢討賴清德，我覺得這個不一定對實質的事情會有多大的進展。"],["陳委員菁徽：我知道，但是在比例原則上啦。在黨內爆發性平爭議的時候，都可以出來做一些關懷或是道歉，在比例原則上，目前受害者是不計其數，應該至少上萬人，因為這些會員人數加一加是一萬多人，在這樣子的狀況下都沒有出來表態，我想全國人民是看在心中。所以如果可以的話，我知道可能沒有辦法實際在這邊做出任何的作為，或是有任何檢討報告，但我們還是想要把這樣子的訴求列入會議紀錄，不知道可以嗎？主席。"],["主席：有啊，你已經提案，一定是在會議記錄裡面，沒問題，只是這一個提案有沒有通過的問題。","來，洪委員。"],["洪委員申翰：其實當時對於民進黨內的性平案件，大家也都非常非常憤怒，當時賴副總統是賴主席，因為他是黨主席，所以他出來表態，可是我比較建議的事情就是說，如果今天哪一個行政官員有說錯什麼話，我們要檢討他，要譴責他，我覺得這有點道理，可是如果因為他沒有寫臉書，沒有表態，或者是發表什麼東西，就要去檢討他，我覺得此例一開，後面就有很多類似的檢討，其實我覺得常常就變成是打在棉花上，不一定會有實質的效果，我是做這個提醒，我覺得我們可以再討論一下怎麼讓大家現在覺得確實該檢討的事情可以檢討在點上面，我比較建議是這樣，好不好？"],["陳委員菁徽：主席，我們可以表決嗎？"],["主席：好，讓楊委員講一下。"],["楊委員曜：還是最好不要表決，我覺得陳委員假如是要留一個紀錄，我看衛福部也不可能在這邊同意這樣子的決議，當然我們委員會做的決議並不一定要經過行政院、行政機關的同意，這個沒有錯，可是我們在衛環委員會做出譴責總統、副總統這樣子的的決議，我覺得有一點怪，假如你要留一個紀錄的話，反正有提案就有記錄，也不要表決，我在這個委員會很久了，很少有表決的，我們就是找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方式，留下紀錄，也不要為難到行政機關，這樣子好不好？"],["陳委員菁徽：所以楊委員認為，目前我們就是持續在委員會中究責這些相關的部門，這樣就可以了嗎？"],["楊委員曜：也不是我們委員會究責，就是你的提案應該會在委員會留下紀錄。"],["林委員淑芬：就是說，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暫緩處理，留下紀錄。暫緩處理，也有記錄。"],["洪委員申翰：我們現在所有的發言都會有紀錄。"],["陳委員菁徽：好，主席，我這一案就先留下會議紀錄就好。"],["主席：好，謝謝陳委員，第9案暫緩處理，留下紀錄。","來，處理第10案。","對第10案，行政機關有沒有要修正的？這是有關腸病毒的。你們剛剛都沒有在看啊？"],["薛部長瑞元：好，一個月內我們來研議，這個可以。"],["主席：好，那就通過。","來，處理第11案。"],["張司長秀鴛：關於第11案，可不可以請委員將「一個月內提出」修正為「研擬」？"],["主席：「研擬」？"],["張司長秀鴛：是。"],["主席：因為這一個部分是大家高度關注的，其實很多委員已經都提出版本，這個禮拜就會送進院會，然後應該很快就會排案，所以可能沒有一個月的問題，很快就會審查了，好不好？"],["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建議改為一個月內研擬，但是改為「研擬」的話，會送到立法院來，可能時間上……"],["主席：你們來不及啦。"],["薛部長瑞元：因為一定還要走行政院的院會，所以我們先研擬，但是我們有擬一個文字，到時候委員併案審查的時候，我們也可以提供作參考。"],["主席：對，我想必須是要這樣子，或者是你們文字要稍微調整，因為這個修法會很快，不會等你們走行政院再進來，就是這個會期一定就處理完畢了，所以你們就寫「研擬」也沒有關係，但是委員會修法的時候，你們就要把你們的意見表達出來，好不好？好，通過。","來，處理第12案。"],["張司長秀鴛：關於第12案，其實這個已經是老問題了，但是在執行上確實是有困難，那我們會積極研擬。"],["主席：所以文字也要調整嗎？"],["張司長秀鴛：沒有。"],["主席：沒有吧。沒有要調整，那就通過。","好，臨時提案已經處理完畢，然後我做一下修正宣告，我原本宣告登記第16順位的羅智強委員發言完畢我們就休息，因為委員有對調順序，所以現在第16順位改成是張雅琳委員，張委員質詢完畢，我們就休息半小時，給大家用餐。","接下來我們請黃珊珊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黃委員珊珊：12:14"],["黃委員珊珊：（12時14分）謝謝主席。我想請薛部長和數發部、法務部。"],["主席：好，來，我們請衛福部、數發部、法務部。"],["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黃委員珊珊：好的。部長。我也是很詫異，今天其他單位來的層級實在是不夠高，但是聽完剛剛幾位委員的質詢，覺得全身冒冷汗，所以我要問你的是，我看到了你的報告，你的報告裡面有幾個問題，第一個就是我們有移除的權利，我們有移除的實際作業，但是在112年開始，法施行之後，有767件通知移除，為什麼只有86%通過？另外13%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你去申請移除還有移除不成的？這13.3%的案件是怎麼回事？"],["薛部長瑞元：這可能還要再去瞭解一下。"],["黃委員珊珊：還是你也不知道？部長，如果你的報告你都不知道的話，我們聽報告的人就更不知道了。也就是說，發文去移除，還可以移除不成功，表示我們政府的公權力都沒有辦法執行到，即使是衛福部做了報告，叫他移除，告訴我們還有13%的案子移除不掉，這才是你要繼續追蹤的事吧？如果這些業者不同意，你罰了沒？沒罰？"],["薛部長瑞元：但是有時候是業者不是不同意，而是說沒有接到。"],["黃委員珊珊：沒有接到，但是你們移過去的都已經由政府部門移過去，他還不處理，這件事情我要知道這13%怎麼回事。","第二個，你罰了沒？依規定，他如果不按照你的規定，必須要處罰，這是第一個問題，有沒有罰？什麼時候要罰？"],["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的話，因為我們現在是兩階段，第一個階段的話，就是先要求下架，如果他不下架的時候才會進行……"],["黃委員珊珊：他不下架，你也做不到，你自己的報告這樣寫，你要告訴我，這些沒下架的人，沒下架的業者，你怎麼處理？這是第一個問題。"],["薛部長瑞元：對。所以現在可能有一些還在爭議當中，也就是說，他們在argue說沒有收到。"],["黃委員珊珊：部長，如果連你們認為要移除的，他都可以不移除，你的公權力不彰，你如何要求人民相信你？"],["薛部長瑞元：他是在爭議說他沒有收到這一個送達。"],["黃委員珊珊：他沒有收到送達？"],["薛部長瑞元：對。"],["黃委員珊珊：好。我需要的是你一個禮拜之內把這一百多件為什麼沒有處理、處理的進度如何、為什麼不處理、不處理你有沒有處罰，給我一個報告。"],["薛部長瑞元：OK。"],["黃委員珊珊：第二個部分就是，剛剛講的移除這部分還找得到人，現在的問題是有一大堆是在境外的網站，找不到人，所以進到相關的程序，要去屏蔽，就黃子佼的案子，我想問一下，這個案子，你們有接獲任何檢察官或法院來函說要去屏蔽嗎？"],["薛部長瑞元：沒有。"],["黃委員珊珊：沒有。也就是法務部檢察官有發文給數發部或衛福部，請他們去屏蔽嗎？有沒有？有還是沒有？"],["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因為檢察官這部分我們做的是向法院聲請域名……"],["黃委員珊珊：向法院聲請？"],["簡副司長美慧：對。"],["黃委員珊珊：向法院聲請，所以沒有？"],["簡副司長美慧：這個案件在……"],["黃委員珊珊：這個案子，即使檢察官已經認為有所謂的兒少性剝削的性影像，也沒有向主管機關通報，請他們去屏蔽，對吧？"],["簡副司長美慧：在創意私房偵查的期間當中，有向法官聲請域名……"],["黃委員珊珊：有向法官聲請，法官有准？還是沒准？"],["簡副司長美慧：有，法官有准。"],["黃委員珊珊：准了之後屏蔽了嗎？"],["簡副司長美慧：屏蔽了，但是之後它重新換了一個網站。"],["黃委員珊珊：好，所以我們法院有做。部長，現在就是有人馬上立刻換個名字，又可以重新來過，就像社會安全網一樣，為什麼有漏洞？這就是漏洞。","第二個，我剛剛聽到幾位委員在問你的問題，其實有我想問的，我們有沒有主動巡網的功能？沒有？"],["薛部長瑞元：沒有。"],["黃委員珊珊：目前沒有。我要講的是，包括醫美廣告，每天都有人上網去看，你們衛福部可以用去抓醫美廣告的人力，來做安全巡網的工作，來做查兒少性剝削影像的工作，不是沒有人力，只是你用什麼人力而已。部長。"],["薛部長瑞元：那個都是委外的。"],["黃委員珊珊：是，委外，我同意，趕快做，顯然主動巡網這件事情政府沒有做。","第二個，剛剛講的，如果有發生狀況，這種預防性的下架，第一個，法院做了，但第二個，後續他繼續在做的事情就沒人管了，如果可能的話，這些相關的後續作業，衛福部跟法務部也好，也要結成一個類似社會安全網的通報機制，然後由衛福部這邊主責，找數發部，大家一起做，不是等到新聞出來，鬧大了，才來做屏蔽。這表示做得到，只是不做而已，而且前面不知道，不知道這件事情才比較可怕。"],["薛部長瑞元：這個還是要能夠主動巡網才能夠做好。"],["黃委員珊珊：是。除了主動巡網，還有剛剛講的，法務部跟你們的互相連線，法官做了，法務部知道，檢察官知道，衛福部不知道，如果你們在巡網的時候，這一些就變成高度黑名單，他就應該放在我們的名單上面，每天上網去查有沒有這個名字跑出來，有的話就再殺，對吧？"],["薛部長瑞元：對。"],["黃委員珊珊：部長，所以你需要的是人力，還有物力，但是我今天聽到的是，如果一個政府，各單位還叫委員去問另外一個單位，就是你這位部長叫不動數發部的意思，然後是不是要行政院院長去叫數發部來幫你做事？"],["薛部長瑞元：這一個部分的話，其實是……"],["黃委員珊珊：不是拜託立委去問數發部，是你要能夠請得動數發部幫你，跟你一起工作。怎麼會是在立法院叫委員去問另外一個部門？而且另外一個部門還不來。","部長，兩件事，第一個，給我剛剛的問題解答，第二個，主動巡網跟預防性下架，這是一個重要的東西，但是在確保人民的相關權利跟隱私的情況下，要做到橫向聯繫。第二個，衛福部要有主動出擊的能力，否則你空當所謂的主責機關，但是沒有任何實益。第三個，移除跟屏蔽的權限，在地方屬於地方政府，請問地方政府是誰來做這件事？你說叫這些電信業者或網路業者先移除，主責機關在地方政府……"],["薛部長瑞元：如果是法令的執行的話，還是社政機關。"],["黃委員珊珊：社政機關，所以在地方政府就是社會單位？"],["薛部長瑞元：對。"],["黃委員珊珊：所以這個部分也一樣，大家都知道，就是只有主管機關不知道，這件事情對我來說很可怕，好不好？給我一些相關的報告。","第二個，如果要巡網要錢要人，我覺得你要趕快做出決定，而不是在這邊拜託委員去找另外一個部門。"],["薛部長瑞元：好。"],["黃委員珊珊：謝謝。"],["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好，謝謝黃珊珊委員。","接下來我們請黃捷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黃委員捷：12:21"],["黃委員捷：（12時21分）好，謝謝主席，我們請法務部。"],["主席：好，請法務部。"],["黃委員捷：請問今天法務部來的是副司長嗎？"],["簡副司長美慧：是，我是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黃委員捷：好，副市長，我想請教一下，創意私房這個案子，我看了一下判決書，其實在2020年就已經有找到最主要的主謀，就是一個叫做老馬的人，高雄的地方法院判決他有期徒刑四個月，那時候在判決書裡面有記載老馬的網站、真實性名、年籍均不詳，我想問一下，現在過了四年，你們現在到底有沒有掌握到這個老馬到底是誰？是哪一國人？然後這個網站的網址跟主機現在到底在哪裡？"],["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主機在美國，判決書上所交代的那個姓名年籍不詳的老馬，檢察官有繼續追查，目前還在追查中。"],["黃委員捷：目前還在追查中！追查了四年，但是都沒有任何的下文，是這樣子嗎？"],["簡副司長美慧：因為有一些證據蒐集的關係，所以還在追查，但是檢察官有持續積極在偵辦中。"],["黃委員捷：這就是我覺得非常不積極的地方！已經過了四年，然後後續都還是不斷有新的受害者出現，但是到現在，你們卻沒有辦法掌握到這個主謀到底是誰，然後年籍姓名均不詳。現在知道這個主機在美國，我不知道你們現在跟美國有沒有要談任何的司法互助，或者是請他們協助調查。"],["簡副司長美慧：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部分個案在地檢署偵辦中，如果地檢署認為有司法互助的需要，會請法務部的國兩司來協助。"],["黃委員捷：我希望法務部趕快把正確的資訊掌握，然後趕快跟國人報告說這個案子到現在你們掌握到什麼進度，而不是到現在就是雙手一攤，好像我們政府什麼事情都沒有辦法做。","另外，大家也有提到，現在我們想要去掌握這整個偷拍論壇的犯罪過程，掌握金流是非常重要的，然後我們也知道，他們其實用了很多虛擬的貨幣，來作為他們金流的工具。我也知道現在檢調為了要打擊詐騙，也有努力地在精進虛擬貨幣的偵查手法，所以我想知道的是，這個案子現在已經四年了，現在對於虛擬貨幣的分析，你們有掌握到到底相關的犯罪金額是多少嗎？"],["簡副司長美慧：跟委員報告，因為個案的部分法務部沒有辦法介入，所以這個部分是由檢察官在偵查中。但是委員所提到的虛擬貨幣分析的部分，確實如委員所說的，因為它現在就是一個很重要的手法，因此在打詐綱領裡面，高檢署也有採購相關的金流分析設備，我們有培訓檢察事務官，也有在個案當中，所以如果地檢署有需要金流分析的時候，也都可以請求高檢署協助。"],["黃委員捷：好，看起來法務部不只不知道金流的犯罪金額，連到底有哪一些虛擬貨幣的交易所，也都沒有任何的掌握，是這樣子嗎？你們對主嫌不知道，金流不知道，交易所不知道，犯罪的金流總共多少金額，也不知道。"],["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因為委員所詢問的部分涉及個案的偵辦，所以在……"],["黃委員捷：好，我來講一下。其實關於這些資訊，網友都有在網路上，透過一些相關分析工具，提供一些報告，這些報告顯示，從2021年到現在，偷拍論壇總共有4個收款的錢包，有3,244筆交易匯入這些收款的錢包，裡面總共有89萬泰達幣，換算成臺幣大概是2,800萬左右，這4個收款錢包的錢現在已經匯入到110個錢包裡面，也就是說，這111個錢包很有可能就是最終的受益人，這些人很有可能就是販賣影片的人，或是協助拍攝的人，也可能是參與犯罪的人。那裡面他們有掌握到說現在大概就是4個虛擬貨幣的交易所，分別是幣安、MAX、盈幣寶和王牌這4個主要的交易所，其中有兩個都是臺灣的交易所，在臺灣也都有設辦事處，我有看過法務部說現在幣安是在海外的交易所中唯一能夠配合檢調調查的，所以其實看起來這4個交易所裡面，我們能夠掌握的就有3個了，對嗎？"],["簡副司長美慧：照委員剛才這樣的說法，是，所以相關的訊息我們會透過臺高檢轉給地檢署。"],["黃委員捷：好，我很希望相關的金流你們要有一定的掌握，趕快讓這個案子水落石出，我們真的不希望你們現在消極地運作，然後導致有更多受害者沒有辦法受到保護。"],["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們絕對積極處理，我們不是消極運作。"],["黃委員捷：好，這個要拜託法務部。謝謝。"],["簡副司長美慧：謝謝委員。"],["主席：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請洪孟楷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洪委員孟楷：12:27"],["洪委員孟楷：（12時27分）謝謝主席。麻煩請薛部長跟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主席：好。請部長跟副司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洪委員孟楷：好，來，我想大家都已經關心很多了，但是今天重點在於兒少的部分，對不對？部長，我想先請教，其實這就是有三個層面，剛剛很多委員也詢問，然後還有我們行政官員講說很積極，抱歉啦，如果積極的話，今天就不會在這邊還要討論這個事情啦。各部會互踢皮球的狀況我們真的已經看膩了，看煩了，現在就是要怎麼樣來根本解決問題，所以第一，我想請教，很多人都認為要修兒少性剝削條例，當然我們在上一屆已經修過法，那顯然刑責或罰款已經不足以嚇阻這一些有心人士，或者使得從中牟取暴利的人可能變得更多，所以本席及多位委員也都有再提到，兒少性剝削條例要再加重刑責、刑期，或者是那個相關的罰鍰，部長認同嗎？"],["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我們的看法是四點，第一點，對於增加刑責，我們沒有意見，但是這個就是司法機關看各種罪刑來定。"],["洪委員孟楷：好，簡單來回應認不認同。"],["薛部長瑞元：我們是認同，我們是認同，但是可能後面還有幾個會是更為重要，第一個就是封網的程序，這一次我們發現，如果要透過施行細則那樣子的方法，就會慢了，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做修正。","第二個，第四十四條對於不當觀覽兒少者有處罰，但是那個是對真實的人，並不是對於性影像的觀覽，所以這個部分是否要增加一個條文，就是付費來觀覽性影像的話，要加以處罰，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提出這個建議，我們提出來的版本也會包括這個。","第三個部分就是由法律來授權我們主動地去搜尋網站。"],["洪委員孟楷：是，好，非常好，本席就是要聽到要主動地搜尋，以及我們也要建立兒少犯罪的資料庫，所以這是本席下一個問題。部長，相關部門要比犯罪者更快速，尤其很多人說犯罪者有很多金流，會賺錢，簡單說，這個東西會賺錢，所以殺頭生意有人做，他們就是為了賺錢，所以我們應該要成立兒少性剝削的犯罪專責單位，主動地來去偵查，他敢開一個，我們抓一個。他敢開兩個，我們抓兩個。即使沒有辦法抓，至少我們斬斷途徑，不讓他能夠賺錢，部長同意嘛？"],["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同意。就是說，一方面，主動搜尋也可以包括金流的部分。另外一個就是我剛剛講的第四十四條那個部分，如果付費去觀賞這一個……"],["洪委員孟楷：所以主責機關是誰？衛福部？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衛福部。"],["洪委員孟楷：好。再來，我們也認為，如果有相關的犯罪的話，兒少犯罪資料庫也應該要建立，甚至有人說，是不是應該要公布姓名，部長，你同意嗎？就是有做兒少性剝削的犯罪者，是不是要公布姓名？是不是要公布照片？"],["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可能我必須要跟相關的部會來討論，包括內政部跟法務部。"],["洪委員孟楷：如果他敢販賣、誘騙或是相關的犯罪，有沒有必要公布？"],["薛部長瑞元：這個當然罪責是比較高的，我覺得應該可以。"],["洪委員孟楷：應該是可以往這個方向研擬？"],["薛部長瑞元：對。"],["洪委員孟楷：所以有人說要分兩個前提，一個是要建立資料庫，就代表說，你如果知道這些人曾經犯過罪，很抱歉，這些人就要被列管，或是做後續的相關的瞭解。另外，第二個就是說這個資料庫要不要公開姓名或公開照片。"],["薛部長瑞元：這個因為跟個人的……"],["洪委員孟楷：隱私有相關，但是他是犯罪者。"],["薛部長瑞元：對。所以這個要去討論。"],["洪委員孟楷：是。"],["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另外一個就是持有，持有這個部分是否到時候要公開，也是要討論。"],["洪委員孟楷：沒錯，所以本席剛剛特別講，犯罪者也有不同的層級，拿了兒少性剝削的影像去販賣，去營利，甚至是誘騙人家來拍，那這個要不要公布？"],["薛部長瑞元：對。"],["洪委員孟楷：我覺得這個東西就是更嚴重，就跟毒品一樣嘛，毒品持有是一個部分，但是毒品持有以外，製造是一個部分，還有販賣是一個部分，製造毒品、販賣毒品最高處死刑嘛，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洪委員孟楷：一樣的道理。你如果說你敢拿兒少的性影像來去做營利犯罪的話，天理難容啊。"],["薛部長瑞元：對。"],["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聽到你幾個回答都是很正向，突然間本席很希望520後你還持續做，這樣子你才能貫徹，但是不管你有沒有持續，很抱歉，部會的人員都聽到了，這就是衛福部應該要有的態度。要主責的機關要能夠真真正正地把這一些給找出來。還有，為什麼我會請法務部上來？就是因為我看到法務部的報告，說實在話，你們都只是講說現在有相關的條例，那本席也要說，之後我們提相關修法的時候，一定會有法務部的意見，也請法務部尊重立法院的相關意見，該增加刑責、該增加罰鍰的時候，不要再講說違反比例原則或是什麼，讓大家覺得說好像在幫犯罪者逃脫，或是幫犯罪者講話。"],["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們絕對尊重委員。"],["洪委員孟楷：好，非常好。本席最後30秒，我沒有請數發部上來，但抱歉，數發部，我一定要點名你，我對事不對人，我今天不知道數發部是哪一個人來，但是你也不用上來，你也不用站起來，我對事不對人。數發部的報告是我覺得今天寫得最爛的報告，你去看報告裡面，數位發展跟我們當初要的是什麼？要的是你們能夠拿一筆錢，能夠對於數位發展的狀況，對數位犯罪、數位產業，能夠去有效力的超前部署，去執行，結果你們的報告寫的都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有都推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思就是這都是衛福部的事，所以衛福部如果沒有告訴你們的話，你們說一動做一動，衛福部沒有講的話，你們連做都不做。數位犯罪防治是這樣嗎？我們當初成立數位發展部，不就認為說數位世界真的越來越龐大，這個是大家應該要正視的問題，所以我們才希望數位發展部能夠針對數位，不管是產業發展，不管是數位犯罪，不管是相關的作為，數位發展部應該超前部署，而不是當發生事情的時候，都推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那這樣要數發部幹嘛？我們成立一個聯絡窗口就好，所以拜託數位發展部，一年拿公部門那麼多預算，不是都是外人，不要讓大家覺得說，好像遇到什麼事情的時候，你們是外人一樣，還要拜託你們，發請帖給你們，發邀請函給你們，你們才要去做，是不是？要拜託就對了？部長，拜託，我們之後一定會修相關法，你的意志一定要貫徹，正向的部分一定要持續，我們一起來共同推動修法，謝謝。"],["薛部長瑞元：是，我會交代下去。"],["主席：好，謝謝洪孟楷委員的質詢。等一下沈伯洋委員質詢結束之後，我們就休息用餐。","接下來請張雅琳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張委員雅琳：12:35"],["張委員雅琳：（12時35分）謝謝主席，我想邀請法務部，謝謝。"],["主席：好，請法務部副司長。"],["簡副司長美慧：委員好。"],["張委員雅琳：我想跟法務部副司長討論一下，現在每一年的兒少性剝削的案例，其實是年年增加的，不管是男生、女生，其實都是非常大幅度地在增加，但是我現在在網路上面找不到任何婦幼檢察官人數的資料，我看到的就是，我們會針對婦幼專組檢察官來做一些相關的研習會，包含性別平等、兒少性剝削、妨害性自主等等，所以我想要先請教一下，我們現在到底有多少的婦幼檢察官呢？"],["簡副司長美慧：跟委員報告，因為各地檢署的人力跟組織規模不一，平均計算下來，大概會有100個婦幼專組的檢察官，只是說有一些比較小的地檢署，也許只有十幾個檢察官，所以他可能是婦幼專組，可是他同時也是國土保護專組的檢察官，所以我們計算下來，大概有100位檢察官，就是婦幼專責的檢察官。"],["張委員雅琳：對，但是現在去查兒少性剝削相關案子，都是由婦幼專組來處理，還是有一般的檢察官可能也會處理到呢？"],["簡副司長美慧：原則上會分給婦幼專組的檢察官，但是某一些情況比較特別的時候，會只分有婦幼經驗的檢察官來處理。"],["張委員雅琳：好。那我想再請教一下，我們現在在做一些相關的實務研討會的時候，我看了一下去年的資料，總共參訓人數只有45人，可是我們的案例人數其實是在節節增加的，那我們該如何去因應？我們現在可能在現場會有量能不足的問題呢？"],["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們每一年都會分梯次辦理相關的訓練，一個梯次的訓練可能受訓人數是45人，可是這不是總受訓的人數，我們每年都會辦。"],["張委員雅琳：所以去年的總參訓人數不是45人，是嗎？因為我調閱到的資料是45人。"],["簡副司長美慧：各45人，每一個場次可能是45人。"],["張委員雅琳：好，沒關係。詳細的數字再提供我辦公室，好不好？謝謝。"],["簡副司長美慧：好，是，謝謝委員。"],["張委員雅琳：我還是非常在乎，因為我們現在這些相關的案件其實是每年增加，所以我們一定要有充足的量能，而且因為有些不是婦幼檢察官，所以大家應該都要有基本的知識，去協助做第一線的調查，不要讓這些受害者在檢調的過程之中再次受傷害，謝謝。","在這一次的緩起訴書裡面用了一些詞，我發現其實是一些慣用稿，像「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等等，我覺得這些是我們常常用的慣用語，這些用在這樣子的案情之中，是否恰當呢？我們是不是又需要再做一些調整跟規範呢？"],["簡副司長美慧：是。報告委員，方框內的這些用語，確實是我們書類例稿的用語，當時我們設計這些書類例稿，其實是為了要合理化檢察官的工作負擔，因為檢察官案件量真的很多，所以在定型案件當中，我們去做一些例稿的設計委員指出來的確實非常有道理，所以我們會回去再檢討，也會請檢察官在個案當中可能要更詳細地去敘明，就是給予緩起訴處分的理由，這樣這個理由是比較堅實的。"],["張委員雅琳：對。這樣子比較不會讓一般大眾或受害者再次受傷。謝謝。"],["簡副司長美慧：是。"],["張委員雅琳：再來我要邀請衛福部薛部長。部長，我想請教一下，在兒少性剝削條例中，對於觀看未成年兒少有處罰機制，對不對？"],["薛部長瑞元：這個是具體的實際上的人，不是影像。"],["張委員雅琳：對。我看了一下，你看，條文是說支付對價觀覽兒童或少年性交，是支付觀覽，所以其實還是處罰對價關係嘛。"],["薛部長瑞元：是，沒有錯。但是我要強調的就是，以這一個條文跟其他條文去做比較的話，如果有涉及到性影像的部分，都會特別寫，目前第四十四條是只有處罰去觀賞實際上的人，所以這是一個漏洞，我們建議這個漏洞可能要補起來。"],["張委員雅琳：對。我再確認一下部長的意思，我們現在看起來只有處罰支付對價關係，但是我們沒有處罰觀看的行為，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我們沒有處罰支付對價去觀看兒少性影像，沒有處罰這一個。"],["張委員雅琳：對。觀看的這個部分是沒有處罰的，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張委員雅琳：所以我們接下來會去做一些法條的修正嗎？"],["薛部長瑞元：對。"],["張委員雅琳：去處罰這個觀看的，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張委員雅琳：我想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我們只有一直處理供給的部分，其實需求一直存在，因為現在在Twitter上面也有很多免費觀看的部分，麻煩部長一定要提出相關的修法，那我想知道大概什麼時候會提出來相關修法的版本？"],["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如果要靠衛福部這邊，程序上就會很冗長。"],["張委員雅琳：所以委員如果提案修正這個部分，你會支持，對嗎？"],["薛部長瑞元：對，所以在審查委員的案子的時候，我們會把我們預定的條文提出來，讓大家做參考。"],["張委員雅琳：好，謝謝。我確實也會提出版本，到時候請部長一定要支持，謝謝。"],["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沈伯洋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沈委員伯洋：12:41"],["沈委員伯洋：（12時41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謝謝。"],["主席：好，有請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沈委員伯洋：好，謝謝。感謝主席，讓我可以再來這邊講4分鐘，我一定會趕快地用這4分鐘，在時限之內結束。因為這個跟我的專業比較有關係，所以我想問幾件事情。第一個，當然就是今天大家一直在講的海尋的部分，就是說能不能夠把這個影片找出來，除了電子錢包之外，其實還有一個滿重要的一點，是在於說，他們換網域其實換得非常快，我以前在追這個內容農場的時候，它有時候一天可以換一百次都沒問題，所以如果真的要追的話，可能要追廣告，這個部分要怎麼做，可能之後我再跟衛福部討論這件事情。"],["薛部長瑞元：好。"],["沈委員伯洋：另外一件事情，今天最主要是在講數位相關，我稍微抓了一下數據，我發現目前非網路的犯罪其實也沒有減少，也就是說，網路這個部分，其實跟性剝削相關的滿恆定的，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去細究到底是哪一塊才是跟數位最有關係。我再往下去追，發現也是可以在衛福部的報告看到，目前還是第三款最多，畢竟在第三款中，它的定義本身就跟數位比較有強烈的相關，所以它可能會比較多，那如果它真的比較多的話，去細究它本身的這個原因，這部分已經從五成二，一直漲到今年，已經到大概八成六、八成八左右，所以我現在想問的事情，就是在我們的犯罪學裡面，會去做這些拍攝的，大部分前面都有誘拐，誘拐大概占了快一半，誘拐之前又會有取得信任、所以從取得信任一直到誘拐、一直到拍攝，其實是有一個流程的存在，如果我們今天真的要把拍攝這件事情檔下來的話，其實檔誘拐變得非常重要。目前我們在線上誘拐的領域裡面會去分類到底有哪一些人比較容易被誘拐，以及不同的兒童被誘拐的型態又不太一樣，所以我想要建議衛福部，因為今天講數位，所以我只說線上誘拐，要去預防線上誘拐的話，是不是要先針對不同的兒童，要有不同的預防方案？尤其是自願冒險者跟易受害者，誘拐的形式跟故事是會完全不一樣的，這是第一點。不好意思因為時間不夠，所以就往下講。這個是誘拐的流程圖，中間那一塊，最重要的還是依附的需求，因為現在線上誘拐很多，甚至可能有快一半，這些人的社經地位反而是好的，所以最主要反而不是因為使用網路等等的原因，而是因為爸媽的陪伴太少了，他的依附需求不夠，就容易被線上誘拐，容易被線上誘拐的人，進入到現在最多的部分，已經占到快八成的那一個拍攝的部分，所以要怎麼解決前面的依附需求，就變得非常重要。教育部也有提到要怎麼去做一些相關的教育方式，所以，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文獻，我們今天面對詐騙集團，假設你先告訴孩子說現在ATM轉帳是最流行的方式，他哪一天接到電話，聽說過有ATM轉帳的詐騙方式，他第一個反應一定會出來，懷疑這個會不會就是最新的詐騙手法。現在有做相關的語意分析，大量分析目前有在做線上誘拐的人，他們都會有劇本，有對話紀錄，把那個對話紀錄去做分析，以現在的標準，甚至可以用AI去做，也就是說，可以套用線上誘拐的慣用句型，去稱讚那種欠缺依附的小孩，把那個稱讚的語法全部整理出來，整理出來之後，在教育預防的時候，就把別人用這種語法怎麼講，去告訴小孩子，所以小孩子以後遇到這種讚美的語法的時候，他就會知道這就是最典型的線上誘拐的語法，就不容易被拐騙。在拐騙這一個方面先停下來的話，我們也就不用一直去執著在後面到底要加重多少的刑度，要海尋到多少的程度，因為這可能可以擂掉一半的案件，然後之後再透過其他修法的方式去做後續的規範，這是我的一個建議。相關的討論可能要等到後面，因為時間不夠，所以很不好意思沒有讓部長回答到，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我們現在用餐，1時15分再繼續開會。","休息（12時46分）","繼續開會（13時19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伍麗華委員進行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請法務部。"],["主席：我們請法務部副司長。"],["簡副司長美慧：委員好！"],["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副司長您好！根據報導，這一次眾所矚目的「創意私房」網路論壇已經存在超過14年，請教一下，這個案子目前已經起訴多少人？"],["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們依據手邊的資料，目前臺北地檢署已經起訴11個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已起訴11個人，那它是屬於組織犯罪嗎？"],["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對於組織犯罪，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二條裡有相關規定，就是說要有3個人以上，有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或者是恐嚇，或者是他所做的那個行為是不法的行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這個案子是怎麼認定？"],["簡副司長美慧：就我們看到的資料，檢察官對這個案件應該是沒有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作為起訴的罪名。"],["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它用什麼起訴？"],["簡副司長美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現在會在這邊討論就是因為它最大的問題是抓不到人，我們知道的是報導說其實這個網路論壇在過去有被抓到過，當時也查出有287位受害者，但是創辦人始終沒有被抓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會更換網域IP位址然後繼續運作，像這一次查到之後又把它封印，我要請教的是除了等事件爆發封印外，有沒有思考其他的制裁作為？"],["簡副司長美慧：跟委員報告，關於封網這個部分，在現在的制度規定之下大概有兩種途徑，一個是檢察官在偵辦犯罪的過程當中，把這個網路的部分當成是一個可以作為犯罪的證據，就比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法院聲請扣押網域的名稱，就是把它當成是一個扣押，事實上「創意私房」這個案件在過去檢察官偵辦的時候，北檢檢察官也有提出事證向法院聲請扣押，也獲得法院裁准，這是第一種途徑。第二個途徑就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按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規定來封網，這兩個途徑事實上是可以並行不悖的。"],["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就是很有效的意思嗎？"],["簡副司長美慧：在現行法制之下有這樣子的兩種途徑可以來做處理。"],["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像這類網站，大家都說IP通常都是在境外，請問現在有在做跨國合作嗎？"],["簡副司長美慧：因為它是在境外，封網的意思就是讓國內的人沒有辦法看到那個網站的內容。"],["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我們究竟能不能夠抓到源頭？"],["簡副司長美慧：抓到源頭這個部分還是要由檢察官按照個案的事證還有相關的卷證資料，看看可不可以向上溯源。"],["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你們有幾成把握？"],["簡副司長美慧：我們檢察官一定全力以赴，只是每個案件的證據狀況還有客觀的條件不一樣……"],["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今天來這邊其實就是因為抓不到，大家都很苦惱，所以必須要在這邊來瞭解一下。我們知道我們警政署各警局的婦幼隊其實有把兒童及少年保護、性侵害這種都列入他們的業務範疇，我們也看到今天各部會的業報都有提到說要去配合做什麼、做什麼，比如法務部或是衛福部、警政署、數發部、教育部、通傳會等等部會都有說要怎麼做、怎麼做，那麼請問能不能夠成立一個具有性平知能跟數位偵查能力的專責單位？"],["簡副司長美慧：就法務部的部分，就是我們地檢署的部分，在處理像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或者是婦幼案件時，我們有婦幼專責的檢察官。"],["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看到你們的業報中提到法務部有一個科技偵查中心……"],["簡副司長美慧：在高檢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現在我們為什麼抓不到？因為它是透過虛擬貨幣，根據螢幕上這個流程圖，其實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是透過現金購買虛擬貨幣，然後去購買這樣的一個影片，付給這個生產者虛擬貨幣，然後再去轉換成他的現金。現在的重點是我們缺乏一個工具分析流向的辨識管道，可是這次「報導者」也有告訴我們，其實他們用民間單位的免費軟體分析是可以做得到的，他們查到有89個受益錢包收受這樣一個虛擬貨幣，請問高檢署、調查局，你們有沒有採購這種幣流分析的工具？"],["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高檢署有採購這個幣流分析的工具，也有派檢察事務官去受訓，所以是可以分析的。"],["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有分析工具也要有人會用，去年我們看到警政署要特訓500名的幣流分析師，請問你們也有這樣的規劃嗎？"],["簡副司長美慧：在這個部分，高檢署是有派檢察事務官去受訓。"],["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對於今天會議安排的主題即數位技術普及所造成的兒少性剝削案件的增加，在境內犯罪部分，金管會跟檢調成立的金融資料調閱電子平台可以加速詐騙的調查，我們也希望你們比照銀行帳戶的作法去建立一個虛擬資產的。","其實我今天也想要問一下衛福部部長，請主席讓我再問一個問題。我們國家人權委員會在2020年公布兒少性剝削案例大概有1,696件，其中私密兒少影片類佔8成，所以這個部分其實真的是很嚴重。我們國內目前還沒有虛擬貨幣專法，但事實上這個很重要，因為它可以有效地查緝犯罪者，請問部長對這個部分支不支持？"],["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對虛擬貨幣這部分我不在行，所以我很難去做評論。"],["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你贊不贊成，如果有一個法可以幫助我們有效地查緝到犯罪者？"],["薛部長瑞元：當然，如果是有這樣……"],["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希望你要支持，因為我們有很多人一直在要求。最後我還要請部長盤點一下，因為我們這次很生氣的原因是當我們比較同樣的犯罪類型，比如美國對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者是處10年以下徒刑，12歲以下的兒少性影像是處20年以下徒刑；韓國則對持有者處3年以下徒刑，可是我們去年修了法，結果對於這一次事件還讓人家變成緩起訴，等於沒有犯罪紀錄，然後只是繳庫，我們都覺得沒有辦法接受！請問衛福部這邊有什麼作法嗎？"],["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臺灣目前對此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是學日本跟韓國的，剛剛委員提到的如果是刑度比較高的，通常都不只是單純持有，他還有其他……。"],["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有沒有修法方向？還是不必修了，只要靠教育？"],["薛部長瑞元：對於這部分，如果委員的意見都是希望提高刑責的話，我們沒有意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我希望以上所提能在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請麥玉珍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麥委員玉珍：13:27"],["麥委員玉珍：（13時27分）有請衛福部。"],["主席：請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麥委員玉珍：謝謝部長！身為一個單親媽媽，所以我很擔心我們的孩子，希望他健康成長，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很多藝人利用小孩子對藝人的偶像心理去做這樣子的一個傷害，所以我們所有的家長要保護他們不受到任何不合理的對待，這也是政府應該要盡的義務。請問部長認為衛福部對取締兒少性剝削方面的力度足夠嗎？"],["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在目前來講的話，其實在去年就曾經修過一次法，對於這些有關兒少性剝削部分的刑責都有提高，現在的問題就是像剛剛提到的對單純持有這部分是不是要提高刑度，這個都可以來做討論。但是另外一方面，如果提高了刑度但是沒有辦法確實抓到這些犯罪的人的話，那也是白搭啦！因為在網路世界裡面的犯罪行為，要去偵查不是那麼容易，所以一定要有一些數位技術來輔助才可以達到。"],["麥委員玉珍：我是認為整體的罰則太輕了，雖然我們有修法，但真的有追蹤和取締嗎？對買賣、拍攝、持有還有從被害人身上取得利益的這些壞人，我們的法制沒辦法去罰他，也就是說雖然我們有修法，但刑度真的太輕了，所以大家就會對罰則的制度有質疑，請問部長覺得要調多少才能是罰了更有效？"],["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其實必須要法務部這邊來做整體評估，因為這要跟各種不同的犯罪類型去做比較，不能說突然這個部分罰得特別重，其他的一般社會認為說比較嚴重的犯罪變成罰得比較輕，這樣也不合理。"],["麥委員玉珍：當然我們是要依法讓各部會跨部會去處理，這樣才能達到效果，但是我們的基層公務人員比如警察就是要去執法，要幫忙去抓捕，但是到了上面這邊的罰款太輕了，又沒有達到這個效果的話，會變成第一線的執法人員真的很辛苦。","剛才部長有提到，我們要請NCC來回答，因為網路無法去抓他們，導致我們未成年人的影像被流傳，所以不要讓任何人去買賣，這個是很重要的。在網路上這樣子公開拍賣未成年人的影像還有賺進大量錢財的論壇即使下架，但是因為我們的罰款太輕了，他就換另外一個名字、換另外一個管道，現在很多都是把基地台放在東南亞，這樣子我們就沒辦法去追溯，請問我們NCC對這種情形要如何處罰、如何取締，才不會讓我們的小孩受到二度傷害？因為這個是我們NCC要去把關的。"],["詹主任文旭：跟委員報告，NCC依照兒少法第四十六條，邀集了相關部會包括衛福部、數位部還有相關機關，委託民間iWIN就是網際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在做防護，iWIN防護機構若收到檢舉，如果是性私密影像的檢舉，就會移到性影像中心去處理，如果需要裁處、追查犯罪，還是會移送到警政機關或檢調機關去處理。"],["麥委員玉珍：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是有這樣子的一個順序跟流程，但是跨部會有沒有緊急或者是共同真的去處理這件事情？還是說我們只是說我們有跨哪個部會、哪個部會處理、哪個部會會做，但是到最後誰要去追蹤？這是要有效的來去處理，不止是轉介或各部會都說「我有做、我有做」，我們要的是有效果。以上報告，謝謝！"],["主席：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請徐欣瑩、徐欣瑩，徐欣瑩委員不在。","請鄭天財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33"],["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請部長。"],["主席：有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剛才在內政委員會因為議題很多，來不及質詢，剛好部長也在這裡，所以就在此特別針對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有關住宅重建、重構賑助的申請條件提出質詢，這裡面特別提到第一類就是採低收入戶的標準，第二類是中低收入戶的標準，死亡的部分則沒有分，現在就是要談這個部分。","我們先來看看捐助章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是衛福部成立的一個公辦基金會，在捐助章程中關於協助災民住宅重建重構的事項只有提到災區重建、災民，並沒有提到條件，就像死亡沒有條件一樣。這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的捐助網站只說請大家趕快捐款，並沒有說設定怎麼樣的條件，我們看特殊境遇家庭，我是舉例，你用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這樣的一個標準到底妥不妥當？因為衛福部依照社會救助法就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有社會救助，對不對？災害防救法也有災害救助，那是政府機關要做的事情，可是現在我們用的是民間的捐款，我們現在的建議是不要去設定這些條件，因為有很多的邊緣戶也很需要啊！舉個例子，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不是採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用的是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的規定，它就是比中低收入戶的1.5倍還高。不僅僅如此，還有一個法令可以參考，就是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三條，對於社會住宅出租的規定是最低生活費的3.5倍，我們是要去解決邊緣戶的問題，何況這又是民間的捐款，所以這個部分對一個受災戶而言怎麼還要分什麼條件就有差別，可以嗎？這個修正很容易。"],["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目前的話大概是這樣子，賑災基金會現在正在收這些善款，我的印象中已經9億了，現在要考慮的是要怎麼樣去支付就是如何補助出去，賑災基金會現在基本上設定的有4個大項目，住宅重建是其中的一個，委員剛剛有提到死亡、重傷，這部分本來就有一個標準，但不是說只有那個標準，也就是說如果善款收得比較多一點的話，它那個標準是可以提高的，所以這個部分會在賑災基金會董事會做討論，之後會報到衛福部這邊來，其實行政院也有召集包括衛福部、賑災基金會一起就這方面進行討論，這4個方向是確定的，至於要怎麼樣去做補助還有內容要怎麼樣去制定，現在還在討論當中。"],["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部長能將這些意見提到賑災基金會的會議裡面來討論。"],["薛部長瑞元：就是生活補助啦、重建啦，還有就是死亡、重傷的慰問啦，這些都會根據收進來的錢有多少再去制定標準。"],["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後，署立花蓮醫院的豐濱分院也有受災，它的建築物也請你們協助。"],["薛部長瑞元：好，我們再看一下，醫福會會去處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因為那也是公辦，是你們所屬的醫院。"],["薛部長瑞元：好。"],["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接下來請李彥秀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李委員彥秀：13:39"],["李委員彥秀：（13時39分）我是不是可以先請法務部的檢察司。"],["主席：好，我們請法務部簡美慧副司長。"],["簡副司長美慧：委員好。"],["李委員彥秀：副司長好，就近期黃子佼持有兒少的性影像，包括這影像是只有12、13歲的小朋友、青少年，然後包括還涉及殘虐的性影像，目前就是可以用1,200個字的悔過書，可以用電腦打字，然後支付公庫120萬元。臺北地檢署對外聲明這樣的緩起訴並沒有被輕縱，副司長，你也這麼認為嗎？"],["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有看到臺北地檢署發的新聞稿，臺北地檢署發新聞稿的部分，我們尊重臺北地檢署，但是跟委員報告……"],["李委員彥秀：你個人也這麼認為嗎？"],["簡副司長美慧：不是，跟委員報告，這個案件緩起訴處分之後，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已經按照職權送再議，由高檢署來處理，所以這個緩起訴處分還沒有確定，要最終由高檢署來審查這個緩起訴是不是適當。"],["李委員彥秀：那您個人呢？"],["簡副司長美慧：我個人不好對那個表達意見，因為我今天是代表法務部在這邊備詢。"],["李委員彥秀：好，那我必須還是要講，就是說臺北地檢署對外的聲明，我覺得跟民眾的觀感、感受上其實是有落差的。我是不是可以請心康司陳司長一起上台好不好？","司長，黃子佼在事情爆發之後，他曾經在直播的時候，特別去強調說他從小成長的過程當中，包括因為母親的關係，有外遇的情境，還有性病態的一些相關的習慣，也提到親子關係的缺點，包括扭曲的性認知。我們都知道扭曲的性認知，會不會是變成未來再犯的危險因子之一，他對於性病態扭曲的性認知，我覺得這個是不是需要再加強治療，從心理治療的層面上，你怎麼去看待這件事情？"],["李簡任技正炳樟：跟委員報告，原則上我們是覺得這個個案要不要做治療，其實是可以透過鑑定的程序。"],["李委員彥秀：那您就他過去在媒體上直播的過程，您覺得要不要再做心理的治療？"],["李簡任技正炳樟：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李委員彥秀：從預防再犯，就是說因為會有這樣子的狀況，其實包括成長的過程或許都是因素之一，你覺得需不需要再做心理治療？"],["李簡任技正炳樟：因為像這類個案……"],["李委員彥秀：對預防再犯會不會比較好？"],["李簡任技正炳樟：當然對這種行為上面的問題，透過治療或輔導，對他行為改變的……"],["李委員彥秀：好，謝謝司長的回應。","副司長，所以這個就是我要強調的，就是說我覺得我們的緩起訴的條件，無論是支付公庫或者寫悔過書，其實民眾更期待、更擔心的就是如何預防再犯這件事，這也就牽涉到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我認為預防再犯在這件事情上是完全被棄守，為什麼我這麼說？其實我應該是說司法不應該成為犯罪者的避風港，當然更不應該對於犯罪被害人，對於國家制度現在輕縱這些人，變成失望的缺口。所以我覺得矯正治療、預防再犯，是整件事情我關注度比較高的，我關注這件事情。那法務部能不能，現在我們對於緩起訴有要求說未來要加強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預防兒少剝削案再犯，這個部分我們能不能加強？"],["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緩起訴處分的規定，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它總共可以有八款的事由，那就會涵蓋委員剛才所提到的，比方說要命這個被告來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或者是其他預防再犯的必要命令。"],["李委員彥秀：好，時間先暫停。我是不是也可以請我們金管會跟警政署代表上台一下，因為這個案子包括整個金流的過程是用虛擬貨幣，虛擬貨幣其實匿名化、去中心化是一個重點。","我特別關注到4月12號公開創意私房，特別在它的金流上，因為無論如何它在用虛擬貨幣，最後還是一定要用法定的貨幣去兌換。4月12號那一天新聞露出的時候，我也看到檢察官寫了一段話，就說其實前年已經有關注過相關的金流並且持續關注。我覺得很好奇，這件事情如果檢察官兩年前已經關注這些金流，為什麼不提早兩年前就把創意私房這些案子揭發，而讓這些網站繼續流放這些照片？這兩年到底在等什麼，在等黃道吉日嗎？我不懂耶，我不懂這個案子為什麼不能在兩年前就揭發，因為只要這個影像、這些影片放在網路上多一天，這個對於青少年來說都是受害，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覺得整個檢察單位事實上務必有很多檢查的必要性在。","我們的法務部在哪裡，可不可以說明一下？兩年前已經關注這些金流，你們還特別在媒體公開說檢方前年已經注意過相關金流並持續關注，那為什麼不在前年就揭發這件事情？"],["簡副司長美慧：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在想指的會不會是說，111年的時候檢察官這邊已經有起訴的這個事情，因為創意私房這個案件就是在比較早……"],["李委員彥秀：所以它換了一個IP，然後又再次上架？"],["簡副司長美慧：因為我們現在不是很瞭解，這邊所謂的檢方早有掌握到底是……"],["李委員彥秀：所以我覺得這也難怪民眾在整件事情的觀感，無論是在法務部，無論在衛福部，大家都覺得行政怠惰。前幾天，部長，我請部長，部長，你回答說因為有相關的施行細則，所以你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下架，但是前兩天你是根據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事實上我們如果有處置的必要時，是可以強制下架的，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其實嚴格來說我們是用母法第八條。"],["李委員彥秀：對，部長，不管哪一條，其實我們可以強制下架！我就認為，如果我們身為執政官員，我們把每一件人民在乎的事情都當作大事、重要事情來辦，我們就可以提早做。部長，我這樣講對不對？相較你那天的回應。"],["薛部長瑞元：我們其實是希望都可以這樣，但是同仁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因為過去都依照施行細則，所以要……"],["李委員彥秀：部長，從寶林案開始，我覺得中央跟地方的合作，都凸顯出我們的螺絲鬆。召委，我最後的20秒。部長，針對於現在輔導教育的內容，我們寫了一大堆，要叫他來上課，什麼健康性觀念、犯罪認識，我覺得包括這些看錄影帶，就我來看都是交差了事。我覺得個案矯正治療的成效要客製化的處理，才會真正有效預防這些犯罪或再犯，部長，你同意我的說法嗎？"],["薛部長瑞元：一部分是同意的，也就是說……"],["李委員彥秀：我覺得你目前安排的方法，就我看來很容易流於形式，交差了事。"],["薛部長瑞元：我跟委員報告，大部分在做這種認知教育的輔導這部分的話，大概就是這樣子，但是有一件事……"],["李委員彥秀：部長，我不希望流於形式，我們都希望我們可以調整得更好。"],["薛部長瑞元：我跟委員報告，對於這一種兒少性剝削的犯罪行為人，很多在國外的一些經驗裡面，證實那些輔導教育是沒效的。"],["李委員彥秀：對嘛！所以我們要想辦法。我今天最後一個訴求，最後10秒鐘，我希望這個輔導教育的功能，兩週之內提出精進改善的計畫，怎麼樣處理，甚至有些是需要客製化的處理，我覺得要好好思考。緩起訴後面，我們有這些課程是希望可以預防再犯，但是到底怎麼樣預防再犯，而不讓我們這些課程流於形式，我覺得是重點，好不好？"],["薛部長瑞元：好。"],["李委員彥秀：好，謝謝部長。"],["主席：好，謝謝。剛剛那個心理健康司司長是什麼時候離開的？換了技正，他沒有跟委員會報告。"],["李簡任技正炳樟：剛剛中午才離開的，中午休息時間……"],["主席：以後這樣子要通知委員會……"],["李簡任技正炳樟：是。"],["主席：委員會大家都不知道，然後剛剛委員質詢還以為你是司長，這樣不太好。"],["李簡任技正炳樟：是，謝謝主席。"],["主席：接下來我們請王鴻薇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王委員鴻薇：13:49"],["王委員鴻薇：（13時49分）謝謝主席，我請我們薛瑞元薛部長。"],["主席：好，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王委員鴻薇：部長，從立法院開議以來，衛福部應該是所有部會裡面爭議最多，出包最多的一個部會。我們在衛環裡面已經開了好幾次的專案報告，從食安問題，瘦肉精、蘇丹紅、小林紅麴，到最近的寶林事件，一件比一件大，然後還有很多，到目前為止根本沒有辦法遏止。即便已經說是系統性問題，你們說會解決，結果又出現新的案例，譬如說蘇丹紅。比如說小林紅麴，我記得當時我也在這邊詢問你，可不可以協助我們受害的消費者能夠去求償，我看到你們4月10號公布啦！公布之後，我看不出來有什麼協助。我們能夠跟日本廠商求償嗎？你們只是提供小林製藥的一個客服專線，所以怎麼樣，還是要我們的消費者，可能受害要洗腎的這些消費者，他們自己單獨的去跟日本小林製藥去單打獨鬥嗎？更不要說寶林這件事情引起國民這麼大的恐慌，結果現在變成一個世紀懸案。","除了食安問題，還有虐兒致死的問題，好像這個新聞過去大家就不討論了，可是這樣的傷痛，這樣的問題仍然存在啊！今天開始討論我們未成年性剝削這些性影像的問題，所以部長，我如果說得好聽一點，說你流年不利，可能沒有安太歲，是不是？哪有一個部會可以出現這麼大的問題，我說得難聽一點，是不是在你的領導之下，我們衛福部整個螺絲鬆掉了，怎麼可能連續發生這麼多的重大事件，一個一個燒不完。如果回過頭去，剛剛我們講，連蘇丹紅又出現新的案例，寶林事件還是沒有辦法給我們一個答案啊！所以這樣子的問題，說實在，因為現在接近520交接，叫你現在下台也沒有什麼意義，可是終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我們真的很擔心啊！如果按照這樣的一個發展的話，我們會不會再有什麼樣的讓我們社會不可承受之重的這些社會案件、食安案件、這些兒童保護的案件繼續發生。所以部長你要不要對社會大眾道歉啊！我知道你對很多個案道歉，可是有這麼多事件，要是我，都覺得很不好意思，那你自己心裡做何感想？"],["薛部長瑞元：每一個案件都有一些問題存在，這是沒有錯，我們是每一個案件，面對問題去解決問題。"],["王委員鴻薇：有解決嗎？"],["薛部長瑞元：當然是有部分的解決，有些是還在解決當中……"],["王委員鴻薇：還在解決？沒辦法解決！我剛剛講的哪幾個解決了，你告訴我。"],["薛部長瑞元：蘇丹紅的案件，最近出來的那個是最收尾的，也就是說在我們全面的邊境管制……"],["王委員鴻薇：還在收尾？那時候跟我們講不會再發生。"],["薛部長瑞元：在我們全面邊境管制之前，它就進來了……"],["王委員鴻薇：好啦！我時間有限，我現在覺得你應該鄭重跟社會道歉啊！我剛剛講這麼多的案件通通發生在衛福部耶！"],["薛部長瑞元：每一個案件我們都是正面去面對，正面去解決。"],["王委員鴻薇：我就跟你講，你沒有解決啊！為什麼你的部會發生的問題這麼多呢？其他部會怎麼沒有那麼多問題呢？你還能夠強辯。"],["薛部長瑞元：這個不能去怪說哪一個部會的問題啊……"],["王委員鴻薇：不能怪你嗎？怪我嗎？怪這些死掉的兒童嗎？怪這些受害的未成年嗎……"],["薛部長瑞元：每一個案件要出來，是有它的……"],["王委員鴻薇：怪這些因為食安問題而死亡或在加護病房的人嗎？你講話有人性嗎？不能怪你怪誰呢？"],["薛部長瑞元：我說沒有辦法去怪說哪一個部會的，每一個案件出來的時間會聚集在一起，這個並不是說我們去……"],["王委員鴻薇：這樣是偶然，會聚集起來是偶然……"],["薛部長瑞元：當然是這樣子啊！"],["王委員鴻薇：不是必然……"],["薛部長瑞元：為什麼是必然？為什麼是必然？"],["王委員鴻薇：不是因為你領導的衛福部的關係？"],["薛部長瑞元：怎麼會有這樣子……"],["王委員鴻薇：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系統問題……"],["薛部長瑞元：寶林去吃的又不是衛福部叫他去吃……"],["王委員鴻薇：我告訴你，現在系統性的問題不是只有食安，是在你薛瑞元領導的衛福部出現了系統性的問題啊！你到現在還不願意跟社會大眾道歉，我真的覺得你不知道哪來的底氣啊！真的太離譜，哪裡有一個部會可以出這麼多的包，出不完耶，而且到現在為止沒有解決問題啊！我要問什麼？問不完啊！給我們每一個委員兩個小時都問不完，通通沒有答案嘛！"],["薛部長瑞元：這個本來衛福部的……"],["王委員鴻薇：你還笑得出來，我真的是佩服你，你怎麼還可以笑得出來啊！"],["薛部長瑞元：衛福部的業務內容本來就是從生到死都有。"],["王委員鴻薇：要是我，無地自容，好不好？部長，如果是我的話，真的我會覺得無地自容，我會覺得對社會大眾真的很對不起，很多事情沒有處理好。"],["薛部長瑞元：我覺得委員真的是……"],["王委員鴻薇：怎麼樣，我講的很對吧！"],["薛部長瑞元：對，你可以無地自容，可以。"],["王委員鴻薇：誰無地自容？你說。"],["薛部長瑞元：你剛剛講說你會無地自容。"],["王委員鴻薇：如果是我，我會無地自容，因為我有羞恥心，你沒有羞恥心，你還可以這樣嬉皮笑臉。"],["薛部長瑞元：你用這樣子在……"],["王委員鴻薇：在怎麼樣？"],["薛部長瑞元：在責罵的……"],["王委員鴻薇：這麼多的事情……"],["薛部長瑞元：對於解決問題並沒有什麼幫助。"],["王委員鴻薇：你就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嘛！我就跟你講，我還給你一個台階下，給大家道歉。我跟你講，有羞恥心才會無地自容啊！你就是沒有羞恥心啦！"],["主席：好，接下來我們請賴士葆、賴士葆、賴士葆委員不在。","羅智強、羅智強、羅智強委員不在。","我們請黃秀芳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黃委員秀芳：13:55"],["黃委員秀芳：（13時55分）謝謝主席，我們先請法務部副司長。"],["主席：好，請簡美慧副司長。"],["簡副司長美慧：委員好。"],["黃委員秀芳：副司長好，最近這幾個禮拜，大家一直在討論有關兒少性剝削的事，我想先請教的是，我們很多委員也有提出來，就是針對這個持有的部分，是不是要加重刑責。我想請教，如果說是單純購買或者是單純持有，這個法定的刑責可能就只有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想請教的是，因為這個網路上面是有客製化的，有的是有客製化的服務，就是會員可以付高額的價錢，然後用客製化來製作這樣的一個影片。那我想請教就是說，如果是用這個客製化的持有這種影片的話，我們認為他是不是製造罪的幫助犯，就是共犯？"],["簡副司長美慧：向委員報告，刑法認定這個共同正犯有一定的要件，就是說他要有犯意的共同或者是行為的分擔。"],["黃委員秀芳：那他這個客製化應該就是有刻意要犯罪啦！"],["簡副司長美慧：這個部分，我想可能還是要具體個案按照案件的證據來做判斷……"],["黃委員秀芳：是。"],["簡副司長美慧：假如，我是說假如那個客觀的證據可以顯示，會涉及幫助犯或者是教唆犯的話，那當然就會有這個部分罪責的問題。假設沒有的話，還是會論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無故持有罪，這要看具體的證據來論斷。"],["黃委員秀芳：好，我們希望就是說，在這一次有很多委員也有提出來，就是針對持有的部分，也希望加重其刑，可是我認為，如果說是加重的話，其實跟原本的製造或者是拍攝，這個刑責好像又相等、差不多，這好像又覺得怪怪的。如果是針對客製的這個部分，我覺得未來你們應該也可以去討論一下，就是說如果他是用客製要求去製作什麼樣的影片，那是違反兒少性剝削的，我覺得應該可以加重其刑。"],["簡副司長美慧：這個部分就是具體個案去判斷。"],["黃委員秀芳：是，好。另外我想請教的就是針對黃子佼這一件，就是說緩起訴，我們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犯。剛剛也有委員特別提到，是不是用心理輔導或心理諮商，或者是精神治療。剛剛我們的薛部長也有提到，就是說用那個心理治療或心理輔導諮商，看起來好像也沒什麼用，是這樣子嗎？部長，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這個的話，如果是好奇而去觀賞或者購買的話，這個倒是可以來做這方面的一些心理諮商、心理輔導、一些認知方面的治療，但是有一種是一而再、再而三，一直重複這種行為，這個應該是有所謂的反社會人格違常。在國外的經驗裡面是這樣，英國這一方面會安排做治療，但是他們經過幾年下來，重新再去做review，發現其實效果非常有限。美國是早就認為這種反社會人格違常大概沒有治療的成效。"],["黃委員秀芳：那怎麼辦？"],["薛部長瑞元：就用司法啊！譬如給他判刑關起來，就是這樣處理。"],["黃委員秀芳：所以就只能是這樣子的方式？"],["薛部長瑞元：對，阻隔於社會之外，讓他沒有辦法再繼續做這個事情，因為對兒少做這個事情，通常不是只有拍攝的問題，會有前面的誘引，然後接近，到後來拍攝，到後來會有一些威脅等等，甚至對兒少本身，他如果有機會的話，也會做實際上的性侵犯，所以這種人大部分都是屬於反社會人格違常。"],["黃委員秀芳：所以我們也希望針對這部分，除了剛剛部長講的，如果他是出於好奇，那當然就是要有一些心理諮商、心理輔導，甚至精神的治療，如果是反社會人格的話，那當然就是要加重其刑，希望司法部門針對這部分，也希望未來這種事情真的能夠減少。","現在網路真的非常發達，我知道連續這幾個禮拜大家都一直在討論這個議題，我再請教部長，我們在112年有成立一個性影像處理中心，去年司長在受訪的時候有特別提到，從112年8月15號正式上路，到10月15號衛福部的性影像處理中心受理性影像申訴案件總共是762件，有464名被害人，成案數是188件，這是當時司長講的，對嗎？"],["薛部長瑞元：對。"],["黃委員秀芳：成案率僅有25%，到今天我們看到衛福部的報告內容，112年8月15號到113年3月31號截止，扣除重複、資訊不足、無性影像或者是網址失效等無效案件，總共受理案件是767件，對不對？"],["薛部長瑞元：我對這數字稍微說明一下。全部有關於兒少性剝削的案子大概兩、三千件，成案的比例才是25%，裡面包括性影像跟非性影像的部分，總共大概就是這樣子。性影像的部分，就是兩、三千件裡面，目前算是767件。"],["黃委員秀芳：去年講762件，今年你講767件，那就只有增加5件，是這樣子？"],["薛部長瑞元：時間點啦，我們現在講的是有實際下架這部分，案件數是767件，但是實際下架是665件，這個是因為有足夠的資料，包括……"],["黃委員秀芳：所以你講從去年8月15號到今年3月31號，這個767件是成案的嗎？你指的是成案的？"],["薛部長瑞元：對。"],["黃委員秀芳：有報案、有申訴的總共是幾件？"],["薛部長瑞元：算起來應該是2,900件。"],["黃委員秀芳：那成案率是多少？"],["薛部長瑞元：差不多將近30%。"],["黃委員秀芳：30%。繼續再請教部長，你們有完成移除的是665件，你們講移除成功率是86.7%，你剛剛講成案率差不多30%左右而已，成案為什麼會那麼低呢？"],["薛部長瑞元：所謂的成案，所有這些兒少性剝削的案子通報進來，有一些是我們可以找得到這些性影像，可以要求它下架移除，但是有一些是找不到了，比如說沒有網址或是網址已經失效，或者是重複的案件，另外是它還沒有散佈出去……"],["黃委員秀芳：好。部長，我想請教，司長在去年受訪時有說到成案率不高有幾個原因，一個是申訴人所提供的性影像無法確定被拍攝的人，所以有時候你們會要求申訴者還要再提供更完整的資料，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黃委員秀芳：第二個是它的IP往往就是設在國外，所以你們要下架也有困難，有時候就是會有一些困難，沒辦法順利的移除。第三個是有時候要跟網站的業者聯繫，好像也不是那麼順利。既然有這幾個問題，從去年到今年都有這個問題，你們是不是已經有解決了？你們在去年已經遇到這些問題，你們有沒有做什麼樣的努力把這些問題解決？"],["薛部長瑞元：我們目前大概就是跟這些平台業者儘量溝通，希望他們能夠配合。"],["黃委員秀芳：他不配合的話，你怎麼辦？"],["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現在準備要做的，一旦沒有配合我們就直接封網，尤其是在國外。"],["黃委員秀芳：部長講的就是把這個網站移除、封網啦，其實現在用VPN也很容易取得網站，今天數位部也有派副司長列席，請教副司長，你們怎麼樣協助衛福部？如果衛福部這邊要移除或是強制封網，可是還是很容易取得這個網站，比如使用VPN，請教未來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曾副司長文方：針對網站很容易重新再復活這件事情，第一個，從機制面來看，我們可能再配合衛福部是不是讓更多的ISP業者進來。另外，在技術面是用AI的科技來降低我們行政執行的成本，這個我們也可以配合國科會來研究。不過我還是要強調，這個網站內容違法事實的認定與否，這部分可能還是要主管機關來認定。"],["黃委員秀芳：是，我們從去年就知道有一些問題，我們也希望既然已經成立數發部，最主要也是因為要解決一些問題，所以我們希望除了衛福部，數位部也要協助境外的網路下架，另外，法務部針對刑責的部分，我覺得應該要做跨部會的討論，要不然從去年到今年問題還是一直存在，當然所有的委員都非常關心，我也希望部長針對這部分確實做一個跨部會的討論，好不好？"],["薛部長瑞元：好。"],["黃委員秀芳：好，謝謝部長。"],["主席：接下來請范雲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范委員雲：14:8"],["范委員雲：（14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主席：有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范委員雲：部長好。今天主要就是請教您，一方面是為什麼這次我們沒有辦法即時下架封網，另外是我們的修法方向。先針對去年我們修的法，我們去年都參與了這個修法，我自己也非常關心修法的成效，其實我們修的法都有空間讓主管機關不管是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而且當時我要求24小時，你們後來是說沒有辦法在條文中，所以是規範在施行細則裡面。當時的法條前面是第八條，部長也知道，後面是說如果網路業者沒有即時下架，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如果沒有限期改善，就是限制接取了。大家都有談到這個非法論壇在2021年就曾經被封網，但2024年還在傷害兒少，無法接受！我想請問部長，我們去年修的法第四十七條，這裡面的主管機關是誰？就是限期改善，如果不改善，就限制接取的主管機關是指誰？"],["張司長秀鴛：NCC和地方政府。"],["范委員雲：是NCC，那在這次黃子佼的這個論壇就是NCC嘛！"],["張司長秀鴛：不是，黃子佼他那個是網際網路，是回到申訴人、被害人的所在地的縣市政府。"],["范委員雲：那這個縣市政府是誰去通知他們？"],["張司長秀鴛：我們接受到民眾申訴之後，我們就會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縣市政府，還有網路平台業者。"],["范委員雲：好，對網路平台業者，是誰令其限期改善？就是主責還是在衛福部嘛……"],["張司長秀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范委員雲：那令其罰款的部分是？你剛剛講的在這個案子是地方主管機關。"],["張司長秀鴛：對。"],["范委員雲：地方主管機關你們接觸了沒有？"],["張司長秀鴛：有。"],["范委員雲：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張司長秀鴛：在110年司法做強制動作之後，它就換了一個網域，後來只要被害人民眾有跟我們的影像處理中心申訴，那當時這個網站都會配合移除……"],["范委員雲：我們不要講當時了，黃子佼的案子在春假期間就出來了嘛，你們衛福部沒有意識到你們有責任嗎？其實我們去年修的法有給你們這個權限啊！"],["張司長秀鴛：因為要有被害人出來跟我們申訴。"],["范委員雲：你的意思是說因為沒有被害人？"],["張司長秀鴛：之前有被害人，但是那個網站在第一時間就會移除下架。"],["范委員雲：對，但是移除下架之後，它沒有改善，或是改善了之後又再犯，依照第四十七條是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令其限制接取。我不能理解的事情是，你上次叫它下架，它下架一部分之後，後來又發生，這不就是屆期未改善嗎？難道這就是它有改善？我們在第四十七條是不是給這個空間了？請問部長，您也是唸法律的。"],["薛部長瑞元：第一個，我不知道當時在解釋這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這一條裡面指的是NCC，還是衛福部……"],["范委員雲：部長！您不知道第四十七條主責是誰，就表示您不夠在乎這件事吧？"],["薛部長瑞元：不是，我個人從這個文字來看是比較像是衛福部。"],["范委員雲：文字看起來？我其實也研究了很久，但是後來你們的施行細則直接說第四十七條就是NCC，電信事業主管機關。"],["薛部長瑞元：對，但是如果是NCC的話，又跟縣市政府連不起來……"],["范委員雲：那就是如果是個別網路公司的話，就是看那個公司是在哪裡登記，這次這個公司是在哪個地方政府登記？"],["張司長秀鴛：因為它沒有在臺灣落地，所以由申訴人所在地的縣市政府。"],["范委員雲：申訴人的所在地，你們是不是可以講話直接一點？如果以第四十七條來看，我們當時修法的時候就給了你們依照情況嚴重時的處置，譬如它未改善的話，得令其限制接取。所以我還是覺得部長對外所講的，就是施行細則第七條，說什麼通知等等的，我覺得其實你們的施行細則訂得並不好，反而就是把自己原來的權限架空了，你回來看母法，當時的母法我要求24小時，你們沒有用，你們要求放在施行細則，可是你們的施行細則反而越訂越緊，第七條規定到什麼找不到，結果最後還要依照行政執行法規定即時強制。所以我可不可以要求部長把你們的施行細則，當然我們如果修母法讓它更清楚，不要有這個模糊空間，我也非常支持，可是我認為我們去年修的法就給衛福部跟NCC等這個空間，主要發動的還是在你們衛福部，你們訂的施行細則是不是能夠在兩週內就改善？在我們修法前。"],["薛部長瑞元：委員是說施行細則？"],["范委員雲：施行細則，因為你們的施行細則反而還給自己限制得更緊。"],["薛部長瑞元：我知道、我知道。"],["范委員雲：還要什麼未送達阻止犯罪，然後才能夠即時強制。"],["薛部長瑞元：委員，那個是要修施行細則。"],["范委員雲：施行細則也該修。"],["薛部長瑞元：對，但是施行細則要修的話，我是比較建議這樣，就是母法修了之後，施行細則再來修，因為可能不只是這幾條。"],["范委員雲：當然不只是這幾個，我自己就針對母法要求再更強化，因為我發現我們修的認為已經補好了，可是你們自己的施行細則又綁了自己的手腳，又陷入一個法律的迷障中，反而不如我剛剛所講，你回去看我們修的母法，其實就是要求在最後的時候強制並且限制接取。","另外，當然這次大家對刑罰的部分，我認為也是有一些空間再改善，請看我發的臉書，我認為這就是「無故重製」，所以司法體系這次為什麼沒有用比較重的？我們回來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對於這種下載，在法律上可以叫做重製兒少性剝削影像，的確沒有放在第三十八條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相對比較重的刑責，我認為可以把重製，就是這一類的下載，它並不是單純的擁有，而是付費會員加上下載，另外，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十四條原本有一個付費，就是所謂的支付對價觀覽兒少性交或猥褻處一年以下徒刑，可是沒有去罰支付對價觀覽兒少性行為的影像，這個部分沒有規範，這個洞是不是也應該補上？"],["薛部長瑞元：這個應該要補。"],["范委員雲：最後我就四點訴求，我認為我們這一次修法應該讓這個網更密一點，沒有一點模糊不處理的空間。第一是對價觀覽，只要是兒少性影像，還有重製兒少性影像，都要入法；第二是應該加重罰則，不要讓性剝削常態化；第三是應該修法再強化，雖然我認為這次主管機關本來就可以斷網，但是這個模糊空間不要再有，就應該要更強化。最後，我也主張這一類的，特別是兒少性影像，要有犯罪資料庫，其實這些網路跨國公司都有能力，就是用他們的科技能力去找出來，一旦這個影像又出來被上架的時候，可以立刻杜絕重複傳播，部長是不是可以支持我提的這四個修法方向？"],["薛部長瑞元：這個方向我是可以支持，但是最後一個可能還要加上讓主管機關能夠有這樣的權限。"],["范委員雲：當然，部長是唸法律的，請你也一起來研究相關的法條，好不好？"],["薛部長瑞元：好。"],["范委員雲：你們多久之內可以給我們辦公室關於這四點修法的相關評估報告呢？"],["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儘量，應該很快在委員會裡面……"],["主席：就會修法。"],["范委員雲：我也馬上會提我的版本，我希望你們……"],["薛部長瑞元：我們會準備好，因為如果要按照程序，從行政院再過來的話，可能會很慢。"],["范委員雲：好，那你們的版本多久之內可以送到行政院？"],["薛部長瑞元：如果委員可以同意的話，也許我們就行政院會這個程序不走……"],["主席：可能委員會要直接處理了，等不到行政院的。"],["范委員雲：好，委員會直接處理也OK，但是你們的版本也儘快送出來，好嗎？"],["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參考……"],["范委員雲：我希望能夠參考我今天所提的這四項主張，並且可以納入好嗎？"],["薛部長瑞元：好。"],["范委員雲：謝謝部長，一起加油。"],["主席：謝謝。接下來請楊曜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楊委員曜：14:17"],["楊委員曜：（14時17分）謝謝主席，我請保護司司長及國教署副署長。"],["主席：請保護司司長、國教署副署長。"],["楊委員曜：司長跟副署長好，我先談一下學校有關性剝削的問題。根據衛福部的資料，在2023年上半年，高中以下的兒少性剝削案件總共發生了1,449件，9成是發生在學校的在學生。現在大概從國小學生就都擁有手機了，學校真的必須要及早建立他們正確的觀念，避免發生拍攝或被拍攝再轉傳而影響到學童的問題。教育部在報告裡面提到你們有設計兒少性剝削防制的教案，安排講座，我想要請問一下有沒有監督辦理情形的機制？"],["戴副署長淑芬：有，跟委員報告，目前教育部有規定各個學校每一年要辦理性剝削防制的活動至少三次，這個部分有列入社安網的關鍵績效指標，這個是活動……"],["楊委員曜：對。"],["戴副署長淑芬：課程的部分因為……"],["楊委員曜：你們有沒有安排類似的課程？沒有？"],["戴副署長淑芬：本來在性別平等教育裡面就是每學期至少要有4節，這個性別平等教育的課程本來就有身體自主權的維護，以及當你受到侵害的時候要如何投訴，還有性侵害、性霸凌相關的內容……"],["楊委員曜：這四堂課各校都有在執行嗎？"],["戴副署長淑芬：它一定要融入各領域的課程，在彈性學習時間或是團體活動時間或是你的校定課程裡面，把它規劃進去。"],["楊委員曜：這個比較會流於形式啦！"],["戴副署長淑芬：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有督導機制，就是建立三級的督導機制，我們有中央輔導團、地方、還有學校層級，對於實施這樣的課程，我們都會有一些督導，也會有一個巡迴輔導……"],["楊委員曜：副署長，我不是為難你，我是很想要跟你好好討論校園性別教育問題的重要性。"],["戴副署長淑芬：是。"],["楊委員曜：光是2023年上半年就發生了將近1,500件的案子，這是在學校裡面喔，輟學的沒有列入。我現在這樣子問，你們能不能想辦法讓這些活動也好、課程也好再落實一點、再精準一點？"],["戴副署長淑芬：是。"],["楊委員曜：你剛剛的回復讓本席覺得看樣子你們是有3場活動……"],["戴副署長淑芬：每一年，而且是每個學校。"],["楊委員曜：每一年有3場活動？"],["戴副署長淑芬：對，這是活動，還有加上課程。"],["楊委員曜：課程4堂，對不對？"],["戴副署長淑芬：每學期至少4小時。"],["楊委員曜：4小時，然後你的4小時並不是專門的4小時，而是融入其他的，你剛剛的答復是這樣子。"],["戴副署長淑芬：不是，讓我再重新說明一次，性別平等教育是重要的議題，必須融入各學習領域，這個是融入的部分；但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國民中學跟國民小學每學期要有4小時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這個不是融入，這個是性別平等教育法裡頭所規定的……"],["楊委員曜：我問的是這四堂課是專門開的4節課，還是在其他的課堂結合？"],["戴副署長淑芬：它可以利用團體活動時間、還有利用校定課程的時間、還有彈性時間，彈性時間、團體活動跟校定課程都可以用。"],["楊委員曜：副署長，我這樣子直接講，我希望你們能夠把它落實的辦理，因為其實你到目前為止的回答我是不滿意的，你們回去看應該怎麼精進這一方面。因為家長把小孩子送到學校，而學校在半年裡面就發生了將近1,500件，這個讓家長對於整體教育信心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好不好？"],["戴副署長淑芬：我們會再加強。"],["楊委員曜：第二個問題大概跟國教署和保護司都有相關，所以我就一併問，就是我們要怎麼樣強化特殊教育學校跟安置機關裡面的相關人員對於受教者或被安置者的性侵跟性剝削防制？這個比較特殊是因為它其實存在著很大的權利義務不對等，而且受害的人可能更容易噤聲、不敢張揚，我們要怎麼提升機構內人員的敏感度？內部有沒有監督的機制？"],["張司長秀鴛：謝謝，委員提的就是安置機構裡面我們所說的權勢，性騷也好、性侵也好這樣的議題。"],["楊委員曜：對。"],["張司長秀鴛：第一個我先說明，我們這些安置機構的照顧者的確跟孩子生活接觸非常的緊密，因此他們本身的消極條件也就是我們在法律規定這些擔任兒少安置機構的所有工作人員過去都不得有這些黑歷史，我說的黑歷史指的就是他有性騷、性侵或者性剝削的前科，這是第一個……"],["楊委員曜：對，這是一個前提條件，沒有黑歷史不代表不會創造黑歷史，我現在問的是……"],["張司長秀鴛：是，第二個部分就是加強專業訓練；第三個就是督導，我們的督導包括內部的跟外部的，內部就是本身機構裡面的專業督導，外部的部分就是我們有3年1次的評鑑，它都有一些指標。更重要的是我們內部會設立一個兒少的申訴管道，這個管道最近也做了非常多的一些細節調整……"],["楊委員曜：時間的問題，我直接問好了，你們怎麼訓練讓小孩子勇敢的尋求管道求助？我覺得兒少性剝削很重要的一環就是我們如何教導、引導這些受害者，給他求助的管道跟求助的勇氣。"],["張司長秀鴛：是，這個就回到剛才教育單位的所謂身體自主權，還有申訴管道，目前全國的申訴管道就是……"],["楊委員曜：不是，他了解自己有身體自主權是一回事，當他遭到侵犯的時候，為什麼我會直接提出特殊教育跟安置機構？就是因為它有權勢的關係在裡面，這要怎麼教育他們、引導他們？"],["張司長秀鴛：除了剛才講的身體自主權的訓練之外，很重要就是那個管道的暢通……"],["楊委員曜：對。"],["張司長秀鴛：管道暢通包括學校的老師或者是「113」全年無休的專線電話服務，這些都是目前我們給孩子的一些比較方便的方式，而且「113」不管室內、室外或者用手機都可以是免費的，另外網路我們也會接受諮詢。"],["楊委員曜：一般性自主的求助就是只要教育跟引導，讓受害者知道自己並沒有錯以外，在特殊教育體系底下跟安置機構我們還必須要做到讓他信任，他不會因為舉發而受到其他的不公平對待。這個我希望保護司跟國教署很多事情必須要真的很落實，特別是國教署剛剛講的，你們……"],["戴副署長淑芬：跟委員報告，對於特殊教育學校，國教署有委託臺南大學對於這些特殊學校的教師有一個比較學校本位的性平教育培力入校輔導計畫，學者教授會進到這個學校，因為特殊學校收的學生其實是不太一樣的，學者會進入這個學校，跟師長們一起討論如何因應學生的個別差異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楊委員曜：好，加油啦，謝謝。謝謝主席。"],["戴副署長淑芬：謝謝委員。"],["主席：謝謝楊曜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劉建國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劉委員建國：14:28"],["劉委員建國：（14時28分）謝謝主席，有請薛部長。"],["主席：好，有請薛部長。"],["劉委員建國：今天食藥署沒有來？"],["主席：沒有，今天沒有邀食藥署。"],["劉委員建國：好，沒關係。"],["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劉委員建國：部長好，兒少性剝削的事情等一下再跟你討論，我還是先討論食安的問題。我上禮拜在這個地方特別提到，部長應該記憶猶新，後來我看到一些相關的報導，還有看到臺北市議會蔣市長的答詢，我有一點驚訝，怎麼會是這樣？我不曉得前後的時間是怎樣，我記得很清楚，那一天我有把整個時序都列出來，3月14號臺北市衛生局就到這個寶林茶室去採檢，當天沒有查扣任何食材，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劉委員建國：如果依照食藥署定出的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第四點中也清楚明白表示食品中毒事件相關檢體之採集分工原則，除食餘之外，嫌疑食品也要帶走，而且是由地方政府衛生局相關的食品科處主辦，沒有錯嘛，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劉委員建國：但我不曉得蔣市長為什麼會在議會公開表示……"],["薛部長瑞元：他們在24號當天只採了4個拭子，就是廚師的、環境的等，就這四個去抹拭，要送回去做檢驗。"],["劉委員建國：是，其他的食餘、疑似的食品統統沒有嘛，對不對？"],["薛部長瑞元：那個沒有，所以他們說已經沒有了，我不知道他怎麼認為啦，也許以為是不相關，所以他就沒有採。"],["劉委員建國：對，那怎麼好意思在那個殿堂講出是衛福部不願查扣食材？他是這麼講的，沒有錯嘛，對不對？"],["薛部長瑞元：我認為這一句話對衛福部來講非常不公平，因為那個是26號，26號我們食藥署跟CDC還有專家一起過去，我們看了現場之後，大家就在那邊討論哪一些東西要扣回來、要檢查什麼東西、什麼樣的項目，在那邊做討論。食藥署沒有什麼第一時間不願意把食材扣回來，我覺得這句話臺北市政府應該要好好的說清楚，不然的話以後大家互相信賴的基礎都沒有了。"],["劉委員建國：對，我就是要讓部長好好對這件事情做一個回應，其實這麼講，3月26號就扣了這麼多，有沒有特別問過衛福部該扣不扣、要不要扣？沒有問嘛。"],["薛部長瑞元：基本上就是衛福部扣回來的，如果你厲害，24號你就自己扣回去了，怎麼會到26號才跟衛福部在那邊「盧」？然後最後是衛福部扣回來的，如果你認為應該扣的話，24號你就扣走了。"],["劉委員建國：對啊，那就很清楚嘛，照理講24號就該扣卻沒有扣，直到26號才扣，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劉委員建國：現在3月28號藏壽司又發生食物中毒，臺北市依舊沒有扣任何的食物。"],["薛部長瑞元：你說哪一件？"],["劉委員建國：3月28號藏壽司。"],["薛部長瑞元：喔，藏壽司。"],["劉委員建國：一樣沒有扣。"],["薛部長瑞元：這一件它到底有沒有扣，我是沒有那麼……"],["劉委員建國：我的訊息裡面是沒有扣，因為沒有扣，所以現在新北市有兩家藏壽司也連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這要通報嘛！"],["薛部長瑞元：所以這次衛福部就通知全國各地藏壽司分店所在地的衛生局，全部統統要去做檢查。"],["劉委員建國：所以我要講之前在上週我就特別提到，臺北市去引用舊的食品中毒採樣的操作手冊，而不是引用有明確通報流程分工的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薛部長瑞元：對。"],["劉委員建國：我覺得這一個很關鍵、也很致命，甚至於剴剴案，之前我在這邊也請教過部長，明明衛福部都有頒布直轄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用最高的標準來規範這些進行家外安置兒童的保母人員，當時部長回答我，說臺北市覺得他們的資源足夠，所以不用這個處理原則，這是你回答我的嘛。"],["薛部長瑞元：是啊，那時候他們是這樣認為，所以對於這種需要家外安置的，他們認為他們的寄養家庭家數是夠的，所以沒有特別要去指定保母來做這件事情。"],["劉委員建國：對，你看，後續就發生剴剴這個案子！他們資源足夠、不需要遵照中央頒布的要點，上面他又引用錯誤的、舊的手冊，而不用新頒布的要點，分工清楚、通報清楚。"],["薛部長瑞元：這部分我也講過，我其實蠻同情衛生局的基層同仁，他們去到現場沒有辦法分辨什麼是疑似食品，食餘大家都知道，但是疑似食品在當場的判斷也許就沒有那麼周延，這我曾經也講過，所以我是認為不要太過苛責基層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劉委員建國：我知道，部長已經講過。"],["薛部長瑞元：但是這樣倒過來把責任推給中央政府，說句不好聽的話，我覺得太沒有江湖道義。"],["劉委員建國：我就是覺得像你說的這句話，所以我才會再問一次。","所以有時候也要拜託召委，如果中央跟地方針對一個頒布要點在執行上、認知上的遵循落差這麼大，其實這種事情會層出不窮，不只是食安，連剴剴事件都還會再發生……"],["薛部長瑞元：對，當然這方面我們會儘量來改善，讓這個不清楚的地方越來越清楚。"],["劉委員建國：是啦，召委也可以邀請各縣市，安排一個專案報告，針對中央頒布的要點，看到底要怎麼樣的認知才能有辦法去遵循，這樣才不會有相關的事情後續一直發生，因為臺中現在又有一個知名的料理店發生食安問題，真的層出不窮。"],["薛部長瑞元：對啦！"],["劉委員建國：好，我回到今天的主題─兒少性剝削，今天很多委員都已經討論過，我在這邊具體要求部長是不是能在本月、最好在5月20日之前就把行政院版提出來，因為大家都希望加重罰則、加重其刑，其實還有很多的面向必須要做修正討論的。"],["薛部長瑞元：對。"],["劉委員建國：有沒有辦法？"],["薛部長瑞元：委員，這樣啦，我們不要說院版，因為院版要走一定的程序，520之前大概不太可能會進到這邊……"],["劉委員建國：是。"],["薛部長瑞元：就是衛福部有沒有想過什麼樣的條文修正方向，擬具參考的條文資料……"],["劉委員建國：有沒有部長要直接答復我啊！"],["薛部長瑞元：對，如果你問的是這樣，我就說我們可以做得到。"],["劉委員建國：不是啦，你們有沒有原本就有的想法，要針對哪幾個法條去做修正？"],["薛部長瑞元：有啦，我們有想法……"],["劉委員建國：有嘛，你要回答我「有」，你不能只有想而已嘛！"],["薛部長瑞元：我們有想法，但是現在不能說那叫做院版。"],["劉委員建國：好，沒關係啦，就是衛福部有自己的想法，要修第幾條，做比較全面性的思考，然後去預防、嚇阻這樣的事情再發生，如果有就好。","我現在要從這件事情延伸另外兩個事件，我想網紅統神那件事情，部長應該有所掌握吧？"],["薛部長瑞元：我知道。"],["劉委員建國：他的言論等等等，你看喔，這個不是一個個案喔，他的背景我不需要再介紹了，不過他在當下用了很多問候人家親屬的不雅言論，除此之外還有涉及到什麼討論到黑幫、禁藥，反正就是兒少不宜的內容，這些內容如果放在電視或是電臺，依照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早就被罰到關臺了，我們臺灣好像對這個YT（YouTube）還有網路上的管理有太多太多的問題、太多太多的盲點，部長，你不能答復那句：「那個我沒辦法」。不是啦，這話要是寫下來記錄，對你不好，真的，我做適當提醒。"],["薛部長瑞元：我知道，但是報告委員，我實在很無奈。"],["劉委員建國：是啦，我想行為言詞要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但是如果未成年還能收看得到這些影音作品，政府不應該都不設限，對不對？你看喔，這些不適合未成年收看的內容、言論只要在網路平臺發布，全部都變成無法可管，今天衛福部、數發部、NCC等主管機關也都在現場，我不曉得你們到底要把網路世界當成一個三不管地帶嗎？不行嘛、也不可能嘛，對不對？"],["薛部長瑞元：對啦，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會找各部會一起來討論一下，把一些事情……"],["劉委員建國：93年的時候新聞局頒布了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建立網站的分級制度，但101年的時候由NCC廢止本法，轉由兒少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來管理，對不對？內容明定主管機關要辦理的事項，其中就包含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還有檢討過濾軟體之建立及推動，這個網站的分級制度到底由誰來處理？怎麼處理？現在處理是怎樣的狀況？"],["薛部長瑞元：這是不是請NCC回答？"],["詹主任文旭：跟委員報告，現在兒少網際網路內容的防護是由NCC邀集相關部會來委託民間辦理，現在針對網際網路內容的防護，它沒辦法用分級，它是用防護的概念，有阻攔、警示、嚴格年齡限制、還有禁止表現。譬如成人網站，它就是用嚴格年齡限制，可能就必須要刷卡或者是怎麼樣，不是鎖碼而已……"],["劉委員建國：怎麼刷？怎麼刷？"],["詹主任文旭：不是，不是，就是說……"],["劉委員建國：不是啦！你說嚴格的年齡限制嘛，對不對？要怎麼去確認他這個年齡不適合去看，他要怎麼刷才可以刷得開，然後怎麼去確認他的年齡？"],["詹主任文旭：對，譬如國內……"],["劉委員建國：你知道才答復我，你不知道不要答復我。"],["詹主任文旭：我大概知道的跟委員報告……"],["劉委員建國：對。"],["詹主任文旭：境內的成人網站要架設的時候，譬如像第四臺也有那個成人頻道，他們就會鎖碼；像一般的網站……"],["劉委員建國：我現在講網站，你在講第四臺是不一樣的。"],["詹主任文旭：成人論壇一樣，他一定要入會，要繳費才能收看，所以他在繳費……"],["劉委員建國：現在網站是這樣嗎？一定要入會？"],["詹主任文旭：有一些是用這種機制，如果沒有這些機制……"],["劉委員建國：怎麼會叫作有一些？等於另外有一些不用嘛？"],["詹主任文旭：因為有一些它不是標榜成人網站。"],["劉委員建國：有一些它不是標榜成人網站，所以只要標榜成人網站，它就有年齡的限制，是不是這樣？"],["詹主任文旭：如果有人檢舉沒有這樣的機制，iWIN就會……"],["劉委員建國：我現在問的這個事情是你在主管的嗎？是你業管的嗎？"],["詹主任文旭：是我們輔導iWIN機制─—網際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劉委員建國：是你們在輔導的？"],["詹主任文旭：對。"],["劉委員建國：你們輔導的具體成效，有讓這些未成年不會去接觸到這些有年齡限制，然後必須要有真正的年齡驗證，身分的確認，才有辦法上去那個網站嗎？"],["詹主任文旭：它有一個申訴的機制，如果缺乏這些機制，就會……"],["劉委員建國：這不叫作申訴機制。"],["詹主任文旭：我知道，如果沒有做好這件事情……"],["劉委員建國：沒有啦！你們就是沒有做好，我才問的啊！有做好，我幹嘛問，就直接稱讚你們啦！主席已經站起來，我快一點，這一段快結束了。你看，這裡有一部叫做「來自深淵　烈日的黃金鄉」動畫，因為內容暴力血腥，在國內的知名動畫平臺上分級是18+限制級，對不對？誠如你所講的，必須登入會員後符合特定條件才能觀看，沒有錯！但是一樣的作品在YouTube上，代理商直接上傳影片，僅放上警語：本集內容敏感，畫面可能引起不適，觀看前請衡量自身狀態，未成年建議由成年親友陪同指導觀賞。請問要刷什麼卡？這個連YouTube會員都不用登入，就可以直接觀看這個動畫，怎麼會這樣？現在是家長大家自由心證來確定，然後用感覺來分級嗎？"],["詹主任文旭：這個可能是用警語，就是我剛才報告的……"],["劉委員建國：這個用警語有道理嗎？那邊規定要滿18歲，在這邊用警語？"],["詹主任文旭：其實網際網路內容防護，它有一個例示框架，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再請iWIN……"],["劉委員建國：什麼叫作有需要？你現在看到這個狀況就發生了，怎麼會沒有需要？你們這樣很「吃力」！"],["詹主任文旭：我們會來瞭解看看。"],["劉委員建國：這個不用分級、免登入即能收看，也不需要寫什麼成年親友陪同！什麼叫成年親友陪同？這種親友好像黑道用詞。你說明一下親友團。"],["詹主任文旭：我們會請iWIN來瞭解這個案件。"],["劉委員建國：我再舉一個例子給你看，部長，在網站上查詢這款叫作「十二之天M」的遊戲，為限制級的遊戲，實際到Google平臺下載遊戲時，平臺顯示也是12+，你注意看下一款遊戲，在分級平臺上有顯示「性」，分類為限制級，在Google平臺的時候，也顯示性暗示，但它仍然只有到12+，什麼意思？滿十二歲就可以看了？"],["詹主任文旭：遊戲軟體是數位部產業署他們在輔導分級……"],["劉委員建國：跟你們沒有關係，是不是？"],["詹主任文旭：這部分我就不清楚了。"],["劉委員建國：請問數位部，這是什麼狀況？這個是滿12歲就可以看，是不是？在分級平臺上已經有顯示性的內容，分類為限制級。"],["曾副司長文方：跟委員報告，這個網路的部分……"],["劉委員建國：你們在數位娛樂軟體分級查詢網裡面寫得很清楚，對不對？然後到這邊來，滿12歲就是可以看了嘛！你提供的顯示「性」分級為限制級，來到這邊就是沒有用。還是來到這邊，可以跟小朋友說：沒關係，你滿12歲就可以玩了，也不需要什麼親友、家長陪同，是不是這樣？"],["曾副司長文方：跟委員報告……"],["劉委員建國：現在未成年者人人都有一支手機，手機直接上網，馬上就可以玩了，你跟我講怎麼管嘛！"],["曾副司長文方：這個遊戲的部分，我們回去再瞭解一下，因為它在不同平臺上的顯示……"],["劉委員建國：你不能到現在還跟我講回去再瞭解，現在就可以瞭解了嘛！我現在問你，政府的防護機制在哪裡。因為剛剛他說這是你們管的，你們怎麼管，管在哪裡？管理機制在哪裡？"],["曾副司長文方：委員，不好意思，這個是我們產業署……"],["劉委員建國：產業署有人來嗎？"],["曾副司長文方：今天沒有到現場。"],["劉委員建國：所以你沒辦法代表產業署去回應任何的問題，所以你必須要帶回去？你看這樣，夠不夠離譜？"],["曾副司長文方：這個我們會帶回去研究瞭解。"],["劉委員建國：我不曉得你有沒有baby，如果有，或是自己的親屬裡面有小朋友，就是這個樣子啊，這邊有分級，另外這邊就變成這樣了，這不是很離譜？"],["曾副司長文方：謝謝委員的指導，這個部分我們帶回去研究。"],["劉委員建國：所以，我想未成年少年上網的第一道把關，我們就管得離離落落，管到破爛不堪，這事情就會沒完沒了啦！一定會沒完沒了啦！因為主席站起來了，我不想再講下去了，但我還是期待部長就法律的層面，就各部會的整合，擔起來啦！同樣都是男人，你絕對有辦法擔起來的。"],["薛部長瑞元：這個跟性別無關啦！"],["劉委員建國：最後我要跟召委建議一下，我是比較雞婆啦，早上他們寫完了，我才提起，因為第一案有討論過，後來涂委員也有表達是針對那個創意料理？"],["主席：創意私房。"],["劉委員建國：對不起，是創意私房，就是那個部分要檢討，對不對？在這邊也有確認，我們也尊重涂委員的這個提案；但是現在我又聽說一、二、三段要全部留下來，衛福部也接受了。因為我在現場，是委員之一，也是參與討論之一，我聽到部長是沒有辦法接受，因為這邊一、二、三段寫著818天，他們還計算的非常清楚，還寫著讓無數的犯罪影像在818天上架流通買賣，而這818天中，衛福部的消極不作為，使無數女性寢不能寐，讓受害的孩童日夜啜泣。你們要留這三段，我是沒有意見，你們自己去想清楚。因為涂委員特別提到，他後來也接受了，就是針對那個創意私房的一個檢討報告；因為部長說：針對你個人的這些攻擊，你沒有辦法接受嘛，要不然就到監察院，不然就是提告，對不對？請問一、二、三段是誰去答應說可以這樣討論的？你也沒有尊重我們在場的委員，因為我們最後聽到的是涂委員也接受，是針對創意私房的檢討報告；在這個報告前面引述一些話，我沒有意見，你們覺得這一、二、三段是可以連結的？因為當場沒有確認文字就不對了，我是在你們寫完，就趕快遞上去了，應該是你們自己要遞去的。就請主席睿智的看要怎麼裁示。謝謝。"],["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劉委員。","接下來我們請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李坤城、李坤城，李坤城委員不在。","我們請陳瑩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陳委員瑩：14:48"],["陳委員瑩：（14時4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薛部長。"],["主席：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陳委員瑩：部長好。我在這裡覺得非常非常的不好意思，因為我還要再講一次，就是我在為我們原住民聽力退化的長者爭取購置助聽器的這件事情，非常不好意思的是，我自己算不出來是講第幾次了。為什麼還要再講一次，因為這件事情完全沒有進度，部長已經親自交辦，特別交代要主動來跟我們報告，但是他們都沒有來報告，後來我實在是等不下去，就主動邀請他們過來，我才發現為什麼他們不敢來，因為進度是零。部長有沒有覺得這樣子很離譜？都沒有進度，也都不來報告，然後請他們來了，進度是零！這不是在給部長打臉，打一次不夠，再打第二次，然後兩次不夠，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部長，你說這件事情應該要怎麼處理？"],["薛部長瑞元：好，這個我再來追究一下。"],["陳委員瑩：部長，可不可以這樣子，今天是禮拜一，我禮拜五有空，部長帶他們來好不好？還是哪一天你方便？"],["薛部長瑞元：我看一下我的時間。"],["陳委員瑩：好啊，你就找一天最近的時間，部長OK，我OK的時間，然後就帶著一直都不來、也一直都沒進度的這些主管，還有你們部裡的同仁，我們一起來看看應該怎麼幫助他們。"],["薛部長瑞元：好。"],["陳委員瑩：謝謝。接下來要請教的是，我們臺灣的嬰兒死亡率其實是高於OECD大部分的國家外，我們兒少的死亡率在OECD國家的排序當中，其實也是在後半段的，甚至快要墊底；與臺灣文化背景相似的日本、韓國相比，其實臺灣兒少的死亡率也明顯高於他們，不曉得部長有沒有留意到這個狀況？有沒有關心過？"],["薛部長瑞元：我知道。"],["陳委員瑩：好的。臺灣兒少的死亡率高於大部分的OECD國家，特別是臺灣原住民的兒少死亡率也明顯高於全國兒少的死亡率，這是我今天要跟部長討論的問題。","對於原住民族的健康問題，我們應該要對各個年齡層的狀況，分別進行研究跟分析，因為每個年齡層會遇到的問題都不太一樣，改善原住民族健康不平等的問題，最終目標就是要縮短我們原住民跟全國國民平均餘命的差距，部長應該會同意我這樣的說法。至於年齡層的部分，我們大致上會區分為嬰兒、兒童、少年、壯年、中年、老年；原住民的嬰兒死亡率明顯高於全國嬰兒的死亡率，記得6年前我就率先在立法院提出這個問題，後續也有很多委員都跟進來關心，你們也有進行這個研究。今天我要跟部長再繼續討論，就是原住民健康問題當中，有關兒童跟少年，也就是1到17歲原住民兒少的部分，這個表是我們整理了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的資料，本席彙整了最近五年的統計數據，原住民的死亡率高於全國的，不只是嬰兒時期，包括兒童及少年時期的死亡率都相當高；除了109年的兒童死亡率以外，其他都是全國的兩倍甚至三倍，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更進一步發現這樣的一個狀況？"],["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的話，事實上當算到每十萬人口的死亡率時，因為這個數字都不是很高，所以每一個個案一增一減的話，對比例的影響是滿大的……"],["陳委員瑩：但不管高還是低，我們就是贏人家……"],["薛部長瑞元：對啦。"],["陳委員瑩：我們這種數字就是贏人家。"],["薛部長瑞元：是，的確是這樣子。"],["陳委員瑩：原住民兒少的死因大致上與全國兒少呈現的這個情況差不多，當然很多的死因是非病死或非自然死亡，大部分是事故傷害；但我也發現原住民兒少的死因有很多是可避免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對原住民兒少的健康狀況多一點關心，多一分照顧，應該就有機會降低兒少的死亡率，我這樣提應該沒有錯吧？"],["薛部長瑞元：沒有錯。"],["陳委員瑩：如果可以大幅降低原住民兒少的死亡率，勢必就可以大幅度縮短我們原住民跟其他國人平均餘命的差距。所以，部長，我們既然已經通過了原住民族健康法，在這個健康法的支持之下，我希望可以同步進行，因為目前我們對於嬰兒以及1到6歲兒童的死亡率，已經在研究了，希望就我剛剛講的比如少年、壯年、中年、老年，也應該要同步進行，請國衛院同步來做這個研究，好不好？"],["薛部長瑞元：好，我們當然會要求國衛院，不過我覺得兒少的部分更為重要。委員剛剛的確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點，對於小孩子可避免的死亡，如果我們做到了讓它不發生的話，事實上對於那個餘命的貢獻會非常大，跟老人家不一樣，老人家可避免的死亡避免之後，他大概多活一年、兩年，如果是小孩子的話，就是幾十年。"],["陳委員瑩：其實我有細看這個數據還滿有趣的，其中有一個死亡原因，不是自然死亡也不是意外，就是自殺這件事情，在他邁入少年時期的時候，這個原因就多出來了；還有一個原因，也滿值得注意的，就是交通事故這件事情，在邁入十幾歲之後，我不認為完全歸咎於可能大家開始騎摩托車，那倒未必，因為我們的勞工年齡層其實是滿低的，十幾歲可能就跟著父母親到外地，開始從事粗重的工作，或是比較危險的這些基層工作，我覺得這個部分也應該是大家要去關注的問題。"],["薛部長瑞元：像委員提到交通事故的這個部分，的確過去我們一直有一個刻板印象，認為在山地的原住民比較沒有戴安全帽的習慣，而且路的狀況也不是很好，偶爾會碰到酒駕的，那就會容易出事情。但是現在原住民的分布，在平地比山地還多……"],["陳委員瑩：從這個數據裡面，我也發現在平地鄉的原住民死亡率其實是比較高的，所以這個部分也是滿有趣的一個發現。"],["薛部長瑞元：是，所以它的因素可能已經不太一樣了。"],["陳委員瑩：對，所以這個部分，有一些已經在注意的區塊，我們當然持續注意，我今天特別提出來的部分，因為我們過去沒有把它單獨拿出來討論，我們就加緊腳步。謝謝。"],["薛部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陳瑩委員。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陳委員培瑜：14:58"],["陳委員培瑜：（14時58分）謝謝主席。請法務部跟數發部，謝謝。"],["主席：請法務部、數發部代表。"],["陳委員培瑜：最近關於黃子佼的新聞，我就不再多說，可是我們看到另外一個現象，有一個被偷拍的受害人在Dcard說他看了這個新聞之後，才發現自己是創意私房的受害者之一，不知道這個相關的發文，數發部跟法務部有沒有看過？"],["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沒有看過。"],["陳委員培瑜：應該是沒有注意到。我們來分享一下這個問題是什麼呢？這個當事人說他是被偷拍的，而且他根本不知道他被偷拍的影像是被上傳到創意私房這個網站，也根本不知道他的個人資料是如何洩漏的，是被他的朋友告知，他才發現自己也是受害者。可是他去報案的時候，警察跟他說：唉，這抓不到啦！因為IP在海外。","我們都可以理解這是目前遇到最大的困境。可是前幾天衛福部才發文請數發部禁止連結這個非法網站，而我們也知道科技日新月異，這件事情我們到底還有什麼方法？因為只要網站一改、網域一改，其實被封的網站又可以連進去了嘛！這點我想數發部應該比誰都還要清楚。所以封網這個動作我覺得確實有很重要的宣示性意義，可是後續我們到底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防堵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曾副司長文方：跟委員報告，以現在這個所謂的封網或是我們實際上的作為其實叫做停止解析，是我們目前評估過最有效、可以最快速降低傷害的方法，所以就數位部後續的精進作為來講，還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可能會從兩個面向來看，第一個，在制度面、機制面的部分，我們可以配合相關的部會及利害關係人，來研究如何再精進。"],["陳委員培瑜：這個研究跟這個跨部會的討論，你們目前有進度，打算多久以內召開相關的進度會議？還是你們要等到下一次再有類似大的社會案件，然後再有別人來告訴你們要做封網，才會後續做這個事情？但是因為我時間有限，後續我會再跟數發部積極討論。"],["曾副司長文方：好，謝謝委員。"],["陳委員培瑜：這一次的事件，我們其實看到另外一個更大的困境，其實很多的孩子、很多的兒少，他們並不知道後續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不管是偷拍，或者是透過威脅利誘或是其他的方法，讓他們被動或主動提供這些不雅的影像，我要說，在很多第一線的現場，我們看到的個案，不會只是個案，其實有非常非常多的案件在臺灣各地發生，甚至是在全世界都有，所以我想要知道，目前我當然知道教育部有積極在進行平等教育、家庭教育，還有很多政策的宣導，可是我們到底有沒有更積極的作為，關於數發部或者是法務部的相關作為。我想要積極要求你們在三個月內提供針對架設於海外的違法網站及海外行為人進行處置規劃的報告，也就是說，剛剛那個警察說的IP在海外，或是收錢的網站在海外，到底我們臺灣的行政機關可以更積極地做些什麼，而不是只是說他在海外，我們就好像什麼事都不能做了。","再來，有沒有機會在三個月內提供針對現行的教育還有衛生部門，找他們跨部會討論防範兒少遭受威脅利誘或提供不雅影像的政策規劃報告？也就是說，我們要更積極地協助兒少，而不是把過去認為數位素養這個課程都丟給教育部就沒事了，這個部分我其實希望數發部跟法務部可以更積極地承擔相關的業務。"],["曾副司長文方：謝謝委員指導，我們配合辦理。"],["陳委員培瑜：好，那我們辦公室也會持續追蹤，好嗎？好，謝謝。兩位請回，謝謝。","接下來有請薛部長，謝謝。"],["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陳委員培瑜：部長午安。我們來看一下，針對這個事件，我先跟部長分享一個研究報告，國家人權委員會在這次事件之後快速寫了一個新聞稿，告訴大家，雖然在2023年已經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也強化兒少性剝削的防制作為，也就是說，其實我們並不是沒有修法的，可是困境是數位科技發展迅速，導致性剝削的樣態多元，而且複雜。除了相關的法制可以更周延，相關的配套可以更周延之外，我們有沒有機會一起努力倡議提升社會大眾對於防制兒童色情問題及網路性剝削的認知，還有數位的素養？落實CRC第三十四條的精神，讓所有兒童免於一切形式的性剝削。對這一段話，部長你有沒有印象？"],["薛部長瑞元：這個倡議是沒有問題的。"],["陳委員培瑜：是，好，我們都相信是沒有問題的，那我們來看一下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一個比較具體的建議，我想要先跟部長分享一下，基本上，在偵查數位性犯罪的時候，其實是警政、司法發動相關調查，對不對？可是他們對於數位的專業知能跟訓練這個部分，有沒有機會是由衛福部來主動發起，跨部會增進相關單位的數位專業知能？讓他們在面對類似個案或是類似新聞事件的時候，可以有立刻的作為，不管是防止擴散，或者是防止造成更大的傷害，衛福部有沒有機會，作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主管機關，積極地跟警政及司法單位聯繫合作？"],["薛部長瑞元：這個聯繫合作是沒有問題的，而且一般來講，如果是一個兒少性剝削的犯罪行為，基本上去做初步的判斷，是衛福部可以來做的。現在的問題是，對於數位的掌握，衛福部這一個部分是真的比較弱。"],["陳委員培瑜：當然。所以我剛剛說要協同，除了專業司法單位之外，其實還有數發部，所以我剛剛第一個部分就是拜託數發部。","接下來講最後一個，就是關於金流的部分，大家現在看到的是影像的儲存或購買，可是後續的金流其實也是很大的問題，我相信部長你一定很清楚，我就不再贅述，可是後續的這些不尋常的金流交易，其實需要及時阻斷，而為了根絕這些數位性犯罪者的金援，衛福部、數發部跟金管會有沒有機會在一個月內做通盤性的討論？"],["薛部長瑞元：一個月內來做討論是沒有問題。"],["陳委員培瑜：好。"],["薛部長瑞元：但是要找出真正的金流，可能沒有辦法那麼快。"],["陳委員培瑜：好，沒關係，但是至少我們先進行討論，尤其是金援的部分，好嗎？好，謝謝部長。","接下來我想要看一下，其實除了黃先生的影片後來引發了很多網紅在網路上的討論，但是我想跟部長分享一下關於網紅我們怎麼看，一個大明星娜塔莉．波曼自己都說：「如果你問我的小孩，或者是問現在十幾歲的年輕人，關於電影明星，他們根本不認識，因為他們只認識網路上的YouTuber或是網路上的KOL（意見領袖）。」我相信部長你應該也有感覺。衛福部在做很多相關政策宣導的時候，現在也都會意識到要找KOL，對嗎？要找網紅。也就是說，網紅確實是一個主要的新聞媒體方向之一，可是如果這些人帶有流量，甚至可以流量變現金，他難道不需要為他說的這些事情負責任嗎？這一次我們看到這個統先生還有相關的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忽略他的個案，我們來看，其實他的所有言論，對於數位人權的侵犯其實非常非常嚴重，但是臺灣的很多民眾，對於數位人權侵犯這一塊，是非常陌生跟不熟悉的，所以有沒有機會拜託教育部、數發部和通傳會跟衛福部，一起來面對這個很可怕的問題？就是我剛剛說的，面對爭議的言論，必須要加強媒體素養，可是因為這一次的個案是落在兒少事件，所以衛福部在後續的很多事情當中，當然也必然會有角色，我看到教育部代表在場，是不是可以回應一下？教育部今天的報告裡面也說你們跨部會教育宣導資源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案諮詢會議，你們預計每四個月要開一次。"],["戴副署長淑芬：對。"],["陳委員培瑜：可不可以以後調到三個月？然後你們甚至應該要協同衛福部、數發部和通傳會，根據相關兒少色情問題的媒體素養教育，擴大推動召開相關的研商會議。"],["戴副署長淑芬：這個部分因為是跨部會，我們會跟其他部會再協調一下。"],["陳委員培瑜：好。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再追蹤。"],["戴副署長淑芬：好。"],["陳委員培瑜：主席，對不起，再給我30秒就好。","很多委員剛剛談到自媒體，我要跟部長及幾位不同的部會分享，其實自媒體他們也有社會責任，以前通傳會可能認為他們只要管電視媒體就好，但是關於網路媒體，我們看到丹麥已經在倡議立法，要把追蹤者達到一定人數的網紅視為新聞媒體，他們必須遵守相關報導倫理跟原則，包含他們有事實查核的義務。而在美國也開始提出，歐盟執委會也開始提出，針對網紅的生態，要從消費者權益保護這裡往下做，所以我要再次提醒，不管是任何部會，只要跟網路媒體有關係，我覺得大家不應該再認為只有數發部或通傳會有責任，甚至要考慮我們臺灣有沒有比較硬的、強制的律法，去面對這些網紅的言論，跟他們應該要負的社會責任。我也要再次提醒，請各部會積極研議這個事情，我們辦公室也會持續追蹤。好，謝謝。謝謝主席。"],["主席：好，謝謝陳培瑜委員。","接下來，我們請牛煦庭委員進行質詢。"],["段落：質詢：牛委員煦庭：15:7"],["牛委員煦庭：（15時7分）好，謝謝主席。有請部長。"],["主席：有請薛部長。"],["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牛委員煦庭：部長，辛苦了。本席今天一樣針對封網的事件做一下釐清。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是一個非常糟糕的型態，就是要求會員提供原創性的犯罪影片去交換積分、去提升閱覽權限，簡直是令人髮指，這絕對不是單純一個色情網站可以解釋的事情，而是性犯罪產業鏈的一環，你同意這樣的說法嗎？"],["薛部長瑞元：對。"],["牛委員煦庭：同意嘛，對不對？那我就要問啦。這一次的創意私房，其實早在3月13日就有北投皇池會館的偷拍事件，請問這算不算是性犯罪的一種樣態？偷拍，然後去散播。"],["薛部長瑞元：偷拍的話，其實應該算。"],["牛委員煦庭：當然算嘛，對不對？在法律上就是要從嚴，才能夠保障大家的標準。但是我就問一下，你們後來因為發生了黃子佼的事件，所以做了封網的決定，停止解析網域名稱。就本席的瞭解，從行政處分的角度來說，基本上是行政機關收到性犯罪事證，通報你們衛福部，你們衛福部審查，審查之後再來決定要不要封網，然後後來是由數發部來執行，對不對？"],["薛部長瑞元：是。"],["牛委員煦庭：好，那我就問了，為什麼發生黃子佼案的時候你封網？為什麼發生皇池案的時候你沒有封網？是沒有人通報你們嗎？還是你們沒有處理？還是數發部不配合？原因出在哪裡？"],["薛部長瑞元：皇池案，我們沒有收到申訴。"],["牛委員煦庭：沒有收到申訴。就本席的瞭解，哪怕是最近封網，你們收到誰的申訴了？哪一個機關通報的？"],["薛部長瑞元：收到申訴是到……"],["張司長秀鴛：影像處理中心。"],["薛部長瑞元：申訴是到影像處理中心。"],["牛委員煦庭：影像處理中心。我現在很擔心，你這個標準如果不一致的話，會不會讓人家覺得你是看新聞在辦案。這件事情燒很大，再不處理就炸鍋了，所以就趕快來封網。不能這樣子嘛。"],["薛部長瑞元：對。"],["牛委員煦庭：既然機制存在，就應該有一個常態性運作的模式。剛剛涂權吉委員講的那個臨時提案，不就是希望它的機制正常運作嗎？針對這樣子的狀況，衛福部有沒有什麼改進的措施？我們怎麼樣加快橫向聯繫？就本席的瞭解，對於這次的案件法務部好像也沒有發文，顯然大家好像不知道有這個封網的機制，沒有在運作一樣，那不是滿糟糕的一件事嗎？"],["薛部長瑞元：因為原來封網大概只有兩種情形，一種就是有申訴案件，經由我們去要求它下架，結果它沒有下架，那再來做封網，這是第一個模式。第二個模式就是這一個案件進入到司法，檢察官……"],["牛委員煦庭：其實從申訴，然後行政處分是遠遠比法律快的，對不對？我們現在就要問，為什麼前面這個機制都沒有運作？從皇池案到現在好像都是沒有講、沒有上新聞就不處理一樣。"],["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剛剛跟委員解釋過了，皇池案我們沒有收到申訴，所以那個案子前面就沒有去處理。"],["牛委員煦庭：我現在要求政府跨部的溝通協調速度要快，而且處理這種事情要主動積極，總不能說因為他都沒來講，所以就算了，這樣好像不太好，觀感上也不太對。"],["薛部長瑞元：對，所以我們才說如果這次要修法的話，我們希望授權衛福部能夠去做主動的巡航。"],["牛委員煦庭：好，主動稽查，把事情認起來。第二個就是以衛福部保護司的網站統計，雖然說創意私房是論壇性質的，但以大宗數據來講，按照性剝削案件的角度來看，其實網路論壇跟部落格算是相對少數的對不對？真正的大宗在哪裡？在社群網站、在通訊軟體，請問這件事情衛福部接下來打算怎麼處理？那些在LINE裡面傳來傳去、有些小朋友不懂事亂拍影片等等，這些都是嘛，怎麼辦呢？"],["薛部長瑞元：本來這類事情就是區分為兩大類，一類就是單獨的影像或者影片在那邊傳來傳去，這是個別的，個別的話，就需要有人來申訴，然後我們再去做比對，如果的確是的話，那就走我剛剛講的那個下架……"],["牛委員煦庭：現在從網路論壇或部落格你有停止解析的方式，可是針對社群網站跟通訊軟體，你的手伸得進去嗎？你有辦法處理這件事嗎？"],["薛部長瑞元：所以就變成要有檢舉之後，我們去做比對，如果的確是的話，就要求它下架。因為我們不可能把它整個封掉，比方說把LINE封掉，這大概做不到。"],["牛委員煦庭：這個一樣啦，我們希望你有……"],["薛部長瑞元：但是網站部分的話，我們希望我們能夠去巡航，如果發現它是兒少的色情網站的時候，我們就直接把它封了啦！"],["牛委員煦庭：當然我們都希望網路有言論自由，但是牽涉到性剝削這種事情我們絕對是零容忍，不管它是用社群網站、通訊軟體，或者是網路論壇，各式各樣的型態來講，衛福部都需要針對這件事情做一個通盤檢討，理應出具一份報告，說明未來的精進措施，然後加強政府內部的跨部聯繫。因為本席之前有瞭解，要處理這件事情到底是由衛福部處理呢？還是由數發部處理？這樣反而讓事情慢下來，這是不對的，好不好？我希望趕快有人把這件事情認下來，然後積極來運作，可以嗎？"],["薛部長瑞元：好。"],["牛委員煦庭：謝謝，辛苦了。"],["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接下來請黃國昌、黃國昌、黃國昌委員不在。","陳冠廷、陳冠廷、陳冠廷委員不在。","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陳冠廷、羅智強、牛煦庭、何欣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陳冠廷書面質詢：","一、網路遊戲　與交友軟體　性剝削如何防治","部長，剛剛林淑芬委員提到網路遊戲裡面充斥未成年性剝削問題的時候，你回答林委員說網路遊戲不歸你們管。你認定的網路遊戲管理機關是數位部還是經濟部？","部長，現在很多網路線上遊戲都是透過手機APP來玩的，這些手機遊戲業者都是屬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規範的「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你身為主管機關，怎麼可以說網路遊戲不歸你們管？你這就是怠惰卸責。","部長，現在手機中比較常見的「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有社群 APP、遊戲APP、直播APP和交友APP，很多人都會利用這些APP來引誘未成年兒少傳輸性影片，變成兒少性剝削條例的犯罪行為。","部長，第八條規定，「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知道有兒少性剝削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兒少性剝削犯罪有關的網頁資料，這是屬於被動式的部分，那業者的主動式義務呢？這些業者是否有建置AI辨識系統來辨識性剝削的兒少影片？","部長，另一個問題是，交友APP與直播APP都規定17歲以上才能下載使用，但我們現況卻是很多17歲以下的兒童下載使用，你們要如何約束與規範業者進行真實的年齡認證？對於違反年齡認證的業者要如何處罰？","部長，這些APP都是未成年兒童每天會接觸到的東西，但主管機關卻長期忽視這個問題，本席認為非常不恰當，請衛福部必須要承擔該承擔的責任，不要讓未成年兒少落人網路性剝削的困境內。","二、兒少性剝削案件如何防治","部長，我們上週有提到，從衛福部的統計數據來看，近年來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的被害人概況，可以發現，案件數最多的就是拍攝、或製造兒少性交、猥褻行為之物品，也就是性影像的部分，數量每年都超過千件，甚至有逐年成長的情形，這個情況政府應當非常重視，這不僅僅涉及脅迫、或是偷拍，更涉及兒童及少年的保護，我們認為政府應當高度重視。","這也表示在數位技術普及下，這類型的影片、圖片可以說也隨之成長，尤其隨著網路、手機等科技越來越發達，這類型的犯罪樣態也越來越多元、數量也越來越多。","如何有效阻斷這類影像於網路傳播？","除了藉由網路誘拐未成年的手法不斷更新外，在近期受各界討論的是，為何可以輕輕鬆鬆透過網路就購買到或是下載到這些影像？例如在黃子佼的案件中，他所購買影片的論壇，不僅已經在台灣經營十年了，雖然2022年曾短暫斷網，但為何他又可以死灰復燃，我們想問數發部、或衛福部、甚至法務部還是NCC，現行網路上這類有不法影像的網站，管理的單位究竟是哪個部門？哪個單位可以處理這類非法影片的流傳？","我們也看到衛福部有出面說明，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若要執行封網，必須先請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不當影像，若業者不配合或無法聯繫到業者，才能請求數位部執行封網，實際上執行的程序是否這樣？若網站為境外網站，我們是否可以按照上述流程封網？","因此，我們也看到數發部發出聲明，已協調各位網路平台停止讓使用者可以連上該論壇，這也證明政府是有能力可以處理的，但為何過去沒有辦法來做？是有法規上的不足嗎？還是人力上的不足，無法打擊所有的非法網站？","除此之外，我們現行法規有沒有辦法有效的就責網路平台？我們知道「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有針對網路平台進行規範，並要求平台下架，第四十七條則規定違反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我們認為這樣的罰鍰不足以遏阻平台管控，平台為了追求流量，可能會盡可能拖延下架的時間，這樣的罰鍰可能會讓平台不積極處理，甚至認為網路上賺來的比罰鍰還多，因此，我們也建議修法，調高罰鍰，才能有效促使並督促平台提前下架該類型性影像。","我們也希望相關部會，可以加強網路上的監控，甚至透過AI辨識，在第一時間就能下架這些非法性影像，我們希望可以即早阻斷這類型影像的流傳，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讓這些影像不會透過網路傳播，這部分我相信我們政府是有能力做到的。","至於過去沒有阻斷的部分，究竟是哪方面的問題，我希望各部會可以通盤的檢討，才能避免有更多的受害者，不再被購買者或散布者的這些行為持續的侵害，也才能保護被害者、保護這些兒童或少年。","另外，我們知道很多網站有年齡限制，例如交友網站、成人網站，但只要兒童及少年謊報年齡即可輕鬆進入，這部分我們數發部有沒有什麼作法，來確實執行年齡的限制，避免兒少性剝削。","國際刑事合作","部長，這類的網站主機伺服器若是設在海外，我們有沒有辦法透過國際合作，來維護我們國家的法律追訴權？","尤其針對外國籍涉嫌性犯罪的人士，是否能取得入境的警示通報？","如何有效嚇阻這類犯罪行為，加重刑罰？","最後，各界也一再呼籲要加強刑責，這部分，衛福部及法務部針對現行兒少性剝削的法規面，認為有沒有需要加重的？","我們知道去年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在內的「性暴力防治四法」才加重相關刑責，但對於購買者的處罰，看來還有不足的地方，不過我們也認為，除了針對購買者、持有者的加重，製造、販售者也應該同步提高罰則，這樣才能有效的嚇阻這類犯罪型態的發生。","我們認為「與兒童相關犯罪就應當重罰」，政府應當要照顧孩童、政府應當要保護孩童，無論是製造或是販售，對被害人的傷害都是無法挽回的，同樣的，購買者或是持有者，對被害人的傷害也是持續加深的，因此，我們認為除了加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單一條文外，應該通盤再檢討相關法條，即便去年相關四法才加重修正，但顯然仍有不足的地方，顯然也不符合人民的期待，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再積極研議，再行檢討，這樣才能有效嚇阻加害人、甚至是整個犯罪集團，才能避免類似的兒少性剝削案件再次發生。"],["委員羅智強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委員羅智強，有鑑數位技術普及化，導致自2017年起至今，國內兒少性剝削案件成長超過三倍，針對相關犯罪防治之措舉，及避免被害人遭受二次傷害之「被遺忘權」落實，特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質詢。","說明：","針對台灣社會當前的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從衛福部自行統計的數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人」，依序為2017年1,060人；2018年1,060人；2019年1,211人；2020年1,691人；2021年1,879人；2022年2,280人；2023年3,346人。","上述的數字攀升服務，引發不少人國內家長擔憂，從2017年開始到被害人數2023年，相關兒少性剝削的被害人數成長近三倍，然而在專案報告裡，大部分所談及是加害人的處罰問題，但並未說明相關案件的成長原因，請問衛福部認為近年犯罪加劇的主因為何？行動數位裝置普及後，全球各國皆出現相關犯罪問題，設置犯罪型態因跨國而愈加複雜。從成因來看，在2020年有加拿大媒體曾經撰文指「疫情期間加拿大兒童性剝削現像上升趨勢」，在時間點上與台灣的攀升起始點趨勢類似，但有鑒於數位化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下，本席認為，相關兒少性剝削性的防治工作應該要能提升防治層級。","從統計來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人」的受害樣態分為四大類：「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使兒童或少年從事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當前在「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佔比視為最高，也是逐年成長最快的樣態，請衛福部以書面報告方式，提供跨部會的防治手段說明。","當然，近期最令社會關心的就是知名藝人購買成人影片，其中被檢警發現不只是違法偷拍，甚至出現未成年在其中，該行為都是應該被社會大加撻伐的。然而，此件個案僅是整體大環境縮影，因有七成的相關犯罪，是運用網路社群、通訊軟體或其他平台犯罪。","過去根據民團的調查，國高中生每周課後使用網路高達32.2小時，在線上世界裡，有22.8%兒少曾有被網路詐騙的經驗；有21.4%兒少表示有遇過網友提出特殊要求，網友的要求中，最常見的是情侶交往59.3%、視訊通話51.3%、單獨約出去見面50.9%。除此之外，有一成左右兒少身邊同學被散布收到裸露照片/影片（10%），甚至有5.3%的兒少自己或同學曾傳給網友裸露照片/影片。都是慣常的兒少性剝削影音於網路流竄的第一步，因戒備不足而輕易在網路上留下難以抹滅的影音。","對於網路基本安全的使用宣導，目前相關宣導強化兒少自我保護意識的課程，請問衛福部跟教育部的合作中，一學期有安排多少的時數？本席認為，國小起至少一個學期，要有一堂課程作為宣導課程，再三地重複網路使用的停看聽。","前述提到，在加拿大的媒體報導，常常會有不法的影片在暗網論壇上流通，針對兒童及青少年被迫或脅迫製作性影片的直播影片。在台灣，也確實很多的被害案例，最初都只是以為跟「網戀對象」或是好玩而留下影像，最後變本加厲變成被脅迫拍攝更多影像，甚至被販售到網路上，本席還是要針對抓到暗網並進行下架，給予認同與鼓勵，但是在網路上還有更多的陰暗面，需要衛福部邀集跨部會來強勢介入。","過去2018年就曾發生過，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監控散布兒童色情影片全球百大名單，其中共有2台灣嫌犯，美國聯邦調查局為防制兒童色情影片擴散，啟動「百夫長強化專案」行動（Operation Centurion Plus），長期監控全球百大流量散布兒童色情嫌犯。目前不少的網站都是架設於國外，打擊兒少性剝削的犯罪行為需要跨部會，也需要跨國的合作。","最後，本席要提醒「被遺忘權」，歐盟司法法院早在2014年5月就曾作出判決，歐盟公民擁有「被遺忘權」，有權要求網絡搜尋公司Google，從搜尋結果移除一些「不足夠、無關係或已過時」個人資料連結。","在相關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案件中，加害人可以透過加重刑期，讓他們得到教訓，但是被害人卻還是在無間地獄中，因為受害影片不斷的在網路上再製跟流傳，只要到成人網站上，輸入特定的關鍵字就很容易被找到，台灣應該再次強化「被遺忘權」的概念。","性私密影像下架的機制，在2023年8月修法通過後，衛福部接到的申訴，成案量不到四分之一，最終成功在網站移除也只占86.7%，都是靠人工一件一件檢舉。對於成案的部分，衛福部你們的解釋是，被害人沒補件、網站IP在國外、聯絡資訊不明等因素，造成移除困難。","還是要請衛福部務必提升執行效能，再次強化相關機制，不要讓不法影音的每一次上傳再製，終生凌遲被害人。避免2012年加拿大16歲的青少年阿曼達．陶德所發生不幸；因為一次視訊過程中，被網友拍下私密照，後卻遭到跨境的陌生網友傳輸訊息，要求她繼續視訊，不然將在她的臉書好友群中散播其私密照，造成心理創傷演變為憾事。正因為網路無國界，相關的防治行為應該被正視，並提升層級加以避免。"],["委員牛煦庭書面質詢：","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不只提供偷拍等性犯罪影片，還會鼓勵論壇成員必須要提供原創性犯罪影片才能提升閱覽權限，透過更多性犯罪影片，吸引更多性犯罪者，性犯罪者又創造更多性犯罪，「創意私房」已經不單純僅是一個色情網站，而是性犯罪產業鏈中之一環。","於今年3月13日有被害人報案她在北投某溫泉會館被偷拍，影片被上傳至「創意私房」供人瀏覽，之後因更多被害人報案，檢調立案調查。惟直到4月10日，衛福部才發出行政處份請數位發展部將「創意私房」封網。而「創意私房」早在110年就已經有被封網紀錄，「創意私房」涉及上傳、販賣，在當年檢調向法官聲請扣押網域後封網，惟後來數月後又更換網域名稱死灰復燃。","■問題　請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法務部回覆，「因性犯罪有停止解析網站時，目前相關處理程序為何」，如果目前沒有相關程序，請回覆相關職責應如何分配。","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見附件），網路仍是兒少性剝削主要犯案工具，112年上半年辦理兒少性剝削案件中，1,551件有1,186件（65.4%）是運用網路進行犯罪。其中「社群網站」及「通訊軟體」是兒少性剝削案件中佔最多比例。有36%案件來自社群網站；有33%案件來自通訊軟體，「網路論壇」並非兒少性剝削主要犯罪項目。","■問題　請衛生福利部回覆，統計資料中最常涉及兒少性剝削之「社群網站」及「通訊軟體」分別是哪些。統計資料中所稱「其他平台或軟體」又是哪些。","■問題　請數位發展部、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針對網路容易成為兒少性犯罪工具之問題，有何解決方法。","附件","112上半年　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案件辦理情形及運用犯罪工具統計","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網站統計"],["委員何欣純書面質詢：","鑑於近年網路上出現部分網站或論壇，要求行為人以金錢或其他性影像之對價方式，始得取得其他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而以金錢或其他對價方式取得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之行為樣態較單純持有更為嚴重，提供相關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之行為人金錢來源，使其犯罪規模擴大，造成更多兒童或少年受害。","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會商相關部會，針對如何避免行為人以金錢或對價關係取得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助長性剝削產業鏈危害兒童及少年，儘速研謀對策，並於二周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二、網路傳播速度快、範圍廣，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兒少性剝削製品，對被害兒少將帶來二度傷害，尤其被害人會擔心不敢上學，透過網路散布，更可能會第二次、第三次的散布，兒少性影像影片在網路、論壇時間過越久、越遲下架、傷害越大，故應明定影像下架SOP，透過完善且迅速的限制瀏覽及移除程序，降低傷害。","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會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並邀集網路平台業者等共同研商，明確規範性影像移除下架之執行流程，加速性影像移除下架，並於二周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十一條條文僅規範經判決有罪或緩起訴處分確定者應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然部分行為人可能是因先天性認知失調，僅對兒童或少年產生性慾，即俗稱的「戀童癖」，面對這樣的心理疾病，僅接受輔導教育是無法從根本上阻止行為人再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對兒童或少年之性犯罪。","爰此，建請衛生福利部邀集相關部會，參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針對行為人增列經評估得施以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以減少行為人再犯之可能性，並於二周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主席：因為還有一個臨時提案要確認文字，涂委員現在也來到現場了，針對最後修正文字的部分，衛福部是不是要說明一下你們同意的文字？"],["張司長秀鴛：謝謝召委，也想跟涂委員做一個溝通，我們今天早上談的就是希望針對創意私房提供檢討報告，這個部分沒有問題，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針對臨時提案作一些修正？案由的部分一共有四段，我們就寫到「即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爰請衛福部於一週內對創意私房案提供檢討報告，以回應臺灣社會的質疑與不滿」，到這邊可以嗎？"],["涂委員權吉：再講一下，聽不懂。"],["主席：你們的版本有給涂委員嗎？你們修正的……"],["張司長秀鴛：就是有三段，第一段案由的部分前面都可以，最後一句話就把它刪除，然後直接跳到最後一段「爰請衛福部在一週內針對創意私房案提出檢討報告」，這樣可以嗎？"],["涂委員權吉：中間那兩段也沒有是嗎？"],["張司長秀鴛：對，因為中間那兩段就是說前面在110年司法偵查部分檢察官有移除下架、有封網這一段，基本上那是刑事司法作為，不應該把那個刑事司法作為在一個月後讓它暫停停止解析……等於說它後來又復活，因為這個部分跟我們的行政作為是兩件事，而且當時我們並不知道、民眾也沒有來檢舉，所以我們並不知道我們要進行。加上在那個時候的法律，還沒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封網這一件事，所以要把「818」灌在這個案子上面，我們是覺得有點與事實偏離。"],["涂委員權吉：我覺得這都是陳述所發生過的事情，如果你們覺得這有問題，你可以在檢討報告裡面說明啊！"],["張司長秀鴛：但是我們覺得放在這裡的確有非常多的不當文字，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把重點放在「一週內對創新私房案提出檢討報告」，這樣是不是更聚焦在這個檢討報告上？"],["涂委員權吉：可是我們今天就是一直質疑為什麼不在2022年檢察官起訴的時候，就可以以第八條來處理，為什麼要等到4月10號，而且在一審過後22天，等到王育敏委員催促以後，才去處理這件事情？"],["張司長秀鴛：跟委員說明，當時沒有第八條，也就是當時還沒有性影像移除封網的機制，那個是在去年才有的，也就是說，在還沒有這個機制之前，要我們現在去認那時候的作為，那我們會覺得很委屈啊！"],["涂委員權吉：不是，它沒有用封網的方式，它也可以用停止傳輸的方式，這個網際網路業者就有辦法達到，只是用不同的方法啊！"],["張司長秀鴛：沒錯，但是第八條有關兒少性剝削的封網或停止傳輸都是在去年修法通過的，以前並沒有這個部分。"],["涂委員權吉：在2022年的時候沒有？"],["張司長秀鴛：是。"],["涂委員權吉：沒有第八條是嗎？"],["張司長秀鴛：對。"],["涂委員權吉：那你可以在檢討報告的時候提出說明啊！"],["張司長秀鴛：可以，我們可以提出說明，但是我們希望今天臨時提案的第二大段跟第三大段是不是可以不要寫在上頭？因為寫在上頭好像就是承認的確那個時候就有了。"],["涂委員權吉：所以你是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在2022是沒有這個規定的是嗎？"],["張司長秀鴛：有那一條，但是沒有寫限制接取相關的措施，也就是停止解析、限制接取、移除下架這些內容都不在當時的法律條文裡頭。"],["涂委員權吉：但是相關條例應該有規定如果有犯罪嫌疑情事的時候可以做處理，只是處理的方式不同吧！"],["張司長秀鴛：那時候是九十天，就是平臺業者它要保存九十天供檢警偵查之用，但平臺業者自己也要保存九十天。"],["涂委員權吉：所以你確定當時沒有這個規定是嗎？"],["張司長秀鴛：對，當時沒有移除下架這一段。"],["涂委員權吉：沒有方式去禁止，只是不同的方法吧？"],["張司長秀鴛：應該是說檢警那一段是沒有問題，但是行政處分這一塊是在去年的法律通過才有的。"],["涂委員權吉：所以你說2022年的時候沒有規定去處理這些事情，像它有些傳輸的速度，像中華電信或台哥大，它可以禁止去傳輸，讓它沒有辦法傳送啊！"],["張司長秀鴛：對，那個是檢警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這一塊，但是對於衛福部只能做的行政處分那一塊，是在去年修法之後才有的限制接取。"],["涂委員權吉：不是，我的意思是說它有別的方式，只是用不同的方式，但是並沒有說，2022年那時候第8條也有別的方式，只是不是用這種ban掉、去屏障的方式，以前是用傳輸的，如果衛福部行文中華電信、台哥大，還是可以請它禁止傳輸啊！因為這已經有犯罪事實，而且檢察官已經起訴。"],["張司長秀鴛：檢察官的起訴作為就是它已經確實達到封網的效果，的確已經做到，但是它後面又再移一個網域，這一段我們並不知道，而且檢察官後續的偵查作為也在持續中，你把檢察官分掉之後到後來我們封網的818天，全部算在衛福部不作為的這一個作法上面，我們覺得這個與事實有背離。"],["涂委員權吉：我覺得不然就文字修飾，你可以去說明這八百多天，當初的條例我相信像中華電信、台哥大，我們一定可以讓它不去傳輸，當這個檢察官起訴，上這個網站一看就知道全部都是犯罪的一些影片，檢察官會起訴，絕對就可以請業者禁止傳輸這個犯罪的影片吧？"],["主席：這樣好了，我們先休息5分鐘，好不好？針對文字部分，請委員跟衛福部再溝通一下，我們先休息5分鐘再協調一下，如果不要寫818天，覺得這樣可能計算太多，是不是針對文字上怎麼修正？好不好？我們先休息5分鐘。","休息（15時22分）","繼續開會（15時28分）"],["主席：好，剛剛有溝通協調，我們請涂委員。"],["涂委員權吉：謝謝主席。針對今天的重點，如果衛福部對這個事情覺得有怎麼樣，我覺得在檢討報告也可以提出，因為今天的重點是我質疑在4月10號的時候，我們用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去處理，我的意思是為什麼當初在2022年的時候不用第八條處理，要讓這個事情多拖818天，我們針對重點提出質疑，我希望這個檢討報告可以說明。就像剛剛講的，如果你說當初沒有這個條例，你也可以在檢討報告說明，我們針對這一部分也不必用太情緒的字眼，我希望針對我們所提出的，從檢察官提告的時候到4月10號這一段期間，衛福部當初為什麼不去做？如果你有其他的說明，我覺得去說明就好，其他像消極不作為等等的字眼，我們可以拿掉，沒有關係！但是我希望這個檢討報告能讓我們瞭解為什麼當初檢察官起訴的時候不用這個條例，要到4月10號才用這個條例，如果當初用的話，這個案子是不是在八百多天前就可以處理掉？不讓這些影片在這八百多天還去散播、去上傳。","我希望這部分衛福部能提出一個比較明確的檢討報告，如果覺得太情緒的字眼，我們可以拿掉，但是我希望透過這個臨時提案，在報告裡面針對當初這段期間為什麼不用，我覺得衛福部可以說明啊！這樣可以嗎？就是提出說明，不然檢討報告沒有方向，重點是我要瞭解這八百多天，當初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去做處理？如果衛福部覺得這部分有委屈，我覺得你也可以說明啊！"],["陳委員瑩：對，涂委員這樣講有道理，你就好好跟他說明。"],["涂委員權吉：你就檢討嘛！我要瞭解為什麼第一時間不去用，要等到4月10號一審宣判，後來還是委員在委員會催促以後才去執行，這段期間如果衛福部有委屈，沒關係！我覺得衛福部也可以說明。"],["主席：好，是不是文字可以調整？"],["張司長秀鴛：謝謝委員的理解，基本上就是兩點，這個情緒性的文字，然後有過度要求的文字，我們做一些刪除。"],["涂委員權吉：好。"],["張司長秀鴛：的確報告裡頭我們會寫兩大原因，一個是當時的法並不是這樣……"],["涂委員權吉：對，那你可以提出嘛！"],["張司長秀鴛：第二個，在司法調查、司法偵查的案件，基於司法偵查不公開，行政機關是不會知道的，即便是現在也沒有，所以如果將來要這樣做，可能在法制上要另外做一些處理。我們就第一項的部分，最後一段的文字是不是可以建議刪除？在第二段的部分，中間有「實在荒謬至極」，這個文字也做一些修正、刪除。第三段的第一句話「在衛福部消極不作為的818天裡」，這一段文字是不是也可以做一些刪除？在中間第三行有「衛生部消極不作為的」這幾個文字，建議刪除。最後倒數三行，「因為衛福部的消極不作為……實有不可推卸之責。」這三行的文字是不是也可以建議刪除？以上。"],["陳委員瑩：你要不要弄好再印給我們一下？"],["張司長秀鴛：好。"],["陳委員瑩：聽得很模糊。"],["主席：可以嗎？涂委員，如果原則上可以，請他們再調整一下就確認。"],["涂委員權吉：對，就調整。因為我們的重點方向要針對我質疑的部分，檢討報告要去做，不然我怎麼知道檢討報告的方向放在哪裡。"],["主席：對。"],["涂委員權吉：我們重點要瞭解為什麼當初第一時間不去做處理，而且這個條例更正到現在也有那麼多天啊！你說去年，去年更正後也可以做啊！為什麼這些東西不去做？你總要給我們一個完整的說明。你說去年才通過，去年通過後也可以處理啊！你可以在檢討報告中說明，我的意思是重點要放在這個方向去說明，如果衛福部覺得這部分你們有委屈、不是你們處理，你可以在檢討報告講清楚啊！"],["主席：謝謝涂委員。是不是已經有人去印剛剛衛福部修正的文字？有去印了嗎？在印了。我們就等一下，剛剛衛福部修正過後的文字，就是印出來給涂委員再看一下，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修正通過，大家先休息。","剛剛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修正的文字來了，大家再看一下，那就麻煩大家看一下剛剛保護司所刪除的文字，然後請涂委員再確認一次。"],["涂委員權吉：可以。"],["主席：可以，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衛福部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修正通過，謝謝涂委員。"],["陳委員瑩：謝謝涂委員，凸顯你的高度。"],["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大家。","休息（15時36分）","� 登記為電信事業之IASP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非登記為電信事業之IPP、ASP、IASP，若於我國辦理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者，為該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非於我國辦理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者，為被害人居所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block_lines":[1,18,21,70,73,83,85,100,126,161,217,242,251,251,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3,284,285,286,287,288,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1,303,304,305,306,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5,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6,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6,377,380,381,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6,407,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7,419,420,421,422,423,424,425,426,427,428,429,430,431,432,433,434,435,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6,497,498,499,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1,532,534,535,536,537,538,539,540,541,544,545,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6,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70,570,571,572,573,574,575,576,577,578,579,580,581,583,584,585,586,587,588,589,590,591,592,593,594,595,596,597,598,599,600,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4,635,636,637,638,639,640,641,643,644,645,646,646,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80,681,682,683,684,685,686,687,688,689,690,691,692,693,694,695,696,697,698,699,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20,721,722,723,724,725,726,727,728,729,730,731,732,733,734,735,736,737,738,739,740,741,742,743,743,745,746,747,748,749,750,751,752,753,754,755,756,757,758,759,760,761,762,763,764,765,766,767,768,769,770,771,772,773,774,775,776,777,778,779,780,781,782,783,784,785,786,787,788,792,792,794,795,796,797,800,801,802,803,805,806,807,808,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0,821,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30,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840,843,844,845,846,848,849,851,851,853,854,855,856,858,859,860,861,862,863,864,865,866,867,868,869,870,871,873,874,875,876,877,878,879,880,881,882,883,884,885,886,886,888,889,890,891,893,894,895,896,897,898,899,900,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911,912,913,914,915,916,917,918,919,920,921,922,923,924,925,926,927,928,929,930,980,981,982,983,984,985,986,987,988,989,990,992,993,994,995,997,998,1000,1001,1003,1004,1006,1007,1009,1010,1011,1012,1014,1015,1016,1018,1019,1020,1022,1023,1024,1025,1026,1027,1029,1030,1031,1032,1033,1034,1035,1036,1037,1038,1041,1042,1044,1045,1046,1047,1048,1049,1050,1051,1053,1054,1055,1056,1056,1059,1060,1061,1062,1063,1064,1065,1066,1068,1069,1070,1071,1072,1073,1074,1075,1076,1077,1078,1079,1080,1081,1082,1083,1084,1085,1086,1087,1088,1089,1090,1091,1093,1094,1095,1096,1098,1099,1100,1101,1102,1103,1105,1106,1107,1108,1110,1111,1112,1113,1113,1115,1116,1117,1118,1119,1120,1121,1122,1123,1124,1125,1127,1128,1129,1130,1131,1132,1133,1134,1135,1136,1136,1138,1139,1140,1141,1142,1143,1144,1147,1148,1149,1150,1151,1152,1153,1154,1155,1156,1157,1158,1159,1160,1161,1162,1163,1164,1165,1166,1167,1168,1169,1170,1171,1172,1173,1173,1175,1176,1177,1178,1179,1180,1181,1182,1183,1184,1185,1186,1187,1188,1190,1191,1192,1193,1194,1195,1196,1197,1198,1199,1200,1201,1202,1203,1204,1205,1206,1207,1208,1209,1210,1211,1211,1212,1213,1214,1215,1216,1217,1218,1219,1223,1224,1225,1226,1227,1228,1229,1230,1231,1232,1233,1234,1235,1236,1237,1238,1239,1240,1241,1242,1243,1244,1245,1246,1247,1248,1249,1250,1251,1252,1253,1255,1256,1257,1258,1259,1260,1261,1262,1263,1264,1264,1266,1267,1268,1269,1270,1271,1272,1273,1275,1276,1277,1277,1280,1281,1282,1283,1285,1286,1287,1288,1289,1290,1291,1292,1293,1294,1294,1295,1296,1297,1298,1299,1300,1301,1302,1303,1304,1306,1307,1308,1309,1310,1311,1312,1313,1315,1316,1319,1320,1321,1322,1323,1324,1325,1326,1327,1328,1329,1330,1331,1332,1333,1334,1335,1336,1337,1338,1339,1340,1341,1341,1342,1343,1344,1345,1347,1348,1349,1350,1351,1352,1353,1354,1355,1356,1357,1358,1359,1360,1361,1362,1363,1364,1365,1366,1367,1368,1369,1370,1371,1372,1373,1374,1375,1376,1377,1378,1379,1380,1381,1382,1383,1384,1385,1386,1387,1387,1390,1391,1392,1393,1394,1395,1396,1397,1398,1399,1400,1401,1402,1403,1404,1405,1406,1407,1409,1410,1411,1412,1413,1414,1415,1416,1417,1418,1419,1420,1421,1422,1423,1424,1425,1426,1427,1428,1429,1430,1431,1432,1433,1433,1434,1435,1436,1437,1438,1439,1440,1441,1442,1443,1444,1445,1446,1447,1448,1449,1450,1451,1452,1453,1454,1455,1456,1457,1458,1459,1460,1461,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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