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2月5日（星期五）9時30分至9時49分","地　　點　本院議場","主　　席　韓院長國瑜","秘書長　周萬來","議　　程　報告事項","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錄。","討論事項","一、行政院函，為本院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經研議全案確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移請本院覆議案。","二、總統府秘書長函，為本院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咨請總統公布案，經行政院研議，以全案確屬窒礙難行，已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呈奉總統核可，移請本院覆議案。","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交全院委員會審查，12月5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同日改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爰於本次會議進行審查。"],["主席：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周秘書長萬來：報告全院委員會，出席委員97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現在開會。","本次全院委員會之議程，依上午院會通過覆議案審查時程之決定辦理，現在進行報告事項，請秘書長宣讀第4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錄。"],["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時至5時50分","地　　點　本院議場","出席委員　陳昭姿　　麥玉珍　　劉書彬　　楊瓊瓔　　陳菁徽　　高金素梅　王美惠　　陳培瑜　　羅美玲　　王正旭　　李昆澤　　陳冠廷　　沈伯洋　　林德福　　邱鎮軍　　陳秀寳　　張啓楷　　林憶君　　黃　捷　　顏寬恒　　賴瑞隆　　李柏毅　　蘇清泉　　黃健豪　　徐富癸　　邱議瑩　　林俊憲　　張宏陸　　沈發惠　　羅智強　　吳秉叡　　陳永康　　林淑芬　　黃　仁　　翁曉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盧縣一　　謝龍介　　徐巧芯　　葛如鈞　　許宇甄　　王育敏　　吳宗憲　　黃國昌　　鄭正鈐　　丁學忠　　廖先翔　　范　雲　　邱志偉　　黃珊珊　　張嘉郡　　王定宇　　賴士葆　　牛煦庭　　林倩綺　　楊　曜　　陳超明　　吳思瑤　　陳素月　　鄭天財Sra Kacaw　 　吳沛憶　　蔡其昌　　郭昱晴　　鍾佳濱　　林月琴　　韓國瑜　　張智倫　　王鴻薇　　傅崐萁　　涂權吉　　林宜瑾　　李坤城　　陳俊宇　　林楚茵　　廖偉翔　　李彥秀　　張雅琳　　呂玉玲　　黃秀芳　　蘇巧慧　　徐欣瑩　　王世堅　　陳雪生　　王義川　　劉建國　　陳　瑩　　莊瑞雄　　邱若華　　魯明哲　　萬美玲　　陳玉珍　　蔡易餘　　林沛祥　　林國成　　郭國文　　許智傑　　羅明才　　柯建銘　　林岱樺　　何欣純　　陳亭妃　　吳琪銘　　葉元之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羅廷瑋　　洪孟楷　　黃建賓　　","委員出席　109人","請假委員　馬文君　　游　顥　　柯志恩　　賴惠員　　","委員請假　4人"],["段落：討論事項"],["段落：總統咨，為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任期於114年10月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提名陳瑞敏續任審計部審計長，咨請同意案。"],["一、總統咨，為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任期於114年10月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提名陳瑞敏續任審計部審計長，咨請同意案。","（由委員洪孟楷、陳昭姿、郭國文、賴士葆、鍾佳濱、林德福、李坤城詢問。）","決議：提報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主席：報告全院委員會，針對第4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錄，並沒有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現在作以下決定：第4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錄確定。","現在進行討論事項，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討論事項","一、行政院函，為本院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經研議全案確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移請本院覆議案。"],["段落：總統府秘書長函，為本院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咨請總統公布案，經行政院研議，以全案確屬窒礙難行，已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呈奉總統核可，移請本院覆議案。(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交全院委員會審查，12月5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同日改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爰於本次會議進行審查。)"],["二、總統府秘書長函，為本院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咨請總統公布案，經行政院研議，以全案確屬窒礙難行，已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呈奉總統核可，移請本院覆議案。（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交全院委員會審查，12月5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同日改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爰於本次會議進行審查。）"],["主席：報告全院委員會，依照上午院會決定，以上兩案全院委員會審查時，不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由各黨團推派一位委員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現在請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首先請鍾佳濱委員發言，賴士葆委員請準備。"],["段落：質詢：鍾委員佳濱：9:32"],["鍾委員佳濱：（9時32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今天代表民進黨黨團針對財劃法覆議案表示意見，我知道接下來兩位在野黨的代表一定會說，卓院長、這一屆的行政院把覆議當兒戲，連同今天這一次高達了8次。但是當在野黨指責行政院把覆議當兒戲的時候，我在這裡要誠懇地指出，在野黨把立法院當作馬戲團，把自己當猴子在耍，才會讓立法院出現這麼多行政院窒礙難行、難以執行的法律。原因很單純，本屆的在野黨委員非常不認真，對於法律的框架毫不在意，就拿這一本立法委員手冊來說好了，可能以為是立法院的電話通訊錄，看看美容美髮部電話是幾號，或者以為是立法委員的福利手冊，看看助理費編了多少錢，不是！","這一本立法委員手冊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最重要的幾個法律放在裡面，除了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之外，一共有16部法律寫在這裡面，分別是立法委員必須宣誓效忠國家的宣誓條例、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還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及非常重要的法規標準──中央法規標準法。接下來還有5部法律也很重要，就是4加1的財政法案，分別是預算法、決算法、公共債務法、財政紀律法以及今天最重要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然後還有兩個，攸關人民權利的請願法，攸關憲法保障人權的憲法訴訟法，以及4個立法委員必須遵守的陽光法案：立法委員行為法、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以及遊說法。這16部法律，在野黨的委員毫不在意，以至於在過去兩年不到的時間，這裡面有3個重要的法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憲法訴訟法，竟然草率修改，荒腔走板，行政院無法接受，一共提出了7個覆議案，其中包括這3個法律，甚至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去年還被憲法法庭宣告為多數違憲，以至於立法院秘書處還要印這一本，丟臉啦！短短兩年不到，把立法院當作馬戲團，自己搞兒戲！重要的16部法律，有3項被行政院提出覆議案，結果行政院長不得不來這邊提出7個覆議案，我們4次邀請，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邀請行政院長來報告。","就拿今天我們在11月14號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三度惡修，財劃法再度被行政院提起覆議，但是別忘了，在去年的12月20號，同樣在野黨惡修的財劃法，行政院長也在今年3月12號進行提出覆議後的報告，裡面第3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講到，該次財劃法修正條文第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一款所定計算公式分母的錯誤與序文內容矛盾。明明白白告訴立法院的在野黨，你們在去年12月20號三讀的財劃法有明顯的問題，所以不得不提出覆議。結果現在11月14號在野黨通過的財劃法一樣錯誤，沒有任何改正，丟臉啊！難怪你們不需要請卓院長來報告，因為他上次的報告內容，完全可以用；學生考卷寫錯了，再考一次，同樣的錯誤，老師連訂正都不用訂正，把上次訂正的考卷，叫你回家看一看就好了。","所以我們在這裡要強調，在野黨國民黨、民眾黨挾著國會多數，惡搞國家的重大法典，已經成為歷史笑話，從第1屆到第11屆，立法院本屆這過去兩年所犯的錯誤，罄竹難書，希望我們掌握國會多數的國眾兩黨早日悔改，回頭是岸！"],["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發言，張啓楷委員請準備。"],["段落：質詢：賴委員士葆：9:38"],["賴委員士葆：（9時38分）謝謝院長及各位先進。我們都知道卓榮泰院長只要看到他不喜歡的法案，他就提覆議，每提覆議必敗，一定被否決。今天已經第8次提覆議案，所以卓榮泰等於改寫、等於創造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提覆議最多的院長，所以講他是一個「覆議院長」，應該加兩個字，「覆議『失敗』院長」，這個就是卓榮泰。每一次提覆議就失敗、每一次提覆議就失敗，為什麼這個樣子？","我們都知道11月14號立法院通過的財劃法，這裡面來講的話，如果行政院有意見，為什麼不提出來？一起討論啊！結果就在我們提出1114的時候，隔一個禮拜左右，行政院就提出他的版本，我們就問為什麼你不加入1114法案的討論，我們就問為什麼？這裡面來講，很清楚看得到行政院有版本，而且行政院的版本，我們老實講，如果好的提出來，我們一起討論，別忘了立法院一年多來不斷地要求行政院提版本、行政院要提版本，但是行政院就是置之不理。到最後11月14號通過立法院版本的時候，他才要提版本，來不及了啦！這只有凸顯行政權的傲慢，無視立法權的存在。","我們都知道覆議是多麼嚴肅的一件事情，卓榮泰院長把覆議當兒戲，把覆議當吃飯一樣，三餐到了、時間到了，我就提覆議，時間到了就提覆議、時間到了就提覆議，這是什麼意思？各位，看立法院不起啦！瞧不起立法院啦！瞧不起立法權啦！各位要知道，行政院對立法院提覆議案就是打了立法院的耳光，當然我們立法院就反擊回去、立法院就甩一個耳光回來，很清楚地看得到，他每次打耳光就被打一個耳光，他打立法院耳光，他又被打一個耳光，結果都如此。今天的結果也是可以預見的，今天的結果就是覆議案絕對不會通過，按照過去的憲法，還沒有增修條例的時候，行政院院長早就要下臺了，所以卓榮泰可以下臺7次了，他第8次還可以繼續做，為什麼？各位，這就是凸顯行政權的傲慢，視立法權如無物，只要他認為這個案子他不喜歡，就要提覆議，他不喜歡就不要過。","舉例來講，明年度的總預算到現在為止為什麼還不能夠付委？因為我們三讀通過要給軍人加薪的300億左右，行政院違法不編列。按照來講，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你就要編列，為什麼你可以不編列，然後硬要叫我們審？所以可以看去年的時候，因為禁伐補償條例二十幾億不編，整個就停擺、整個立法院卡住了，國家預算就卡住了，今年又是重蹈覆轍，繼續一樣，只是凸顯行政院的傲慢。所以我們今天是被逼著，沒有辦法啊！我們要捍衛中華民國憲政的正常運作，就是我們要否決行政院的覆議案，他的覆議案毫無道理。","各位，行政院，如果你有好的版本，你提出來一起討論，在11月14號之前，你為什麼不提出來？後面你才提出來，後面提出來我們怎麼討論呢？11月14號通過的法案都還沒有實施，結果各位，財政收支劃分法這個法案現在就原地打轉，使得我們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運作又碰到很大的瓶頸，所以為了捍衛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正常運作，一起來投反對票，把它否決掉吧！謝謝。"],["主席：謝謝賴士葆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最後一位黨團代表發言，第3號張啓楷委員請發言。"],["段落：質詢：張委員啓楷：9:43"],["張委員啓楷：（9時43分）今天是撥亂反正、捍衛各個縣市地方補助款的重要保衛戰，因為像土匪一樣違法亂紀、無法無天的行政院竟然亂砍各縣市政府、砍人民的錢2,646億，包括阿楷的故鄉嘉義市，被砍了69億，今天我們要把這個錢救回來。剛剛民進黨的鍾佳濱在這邊提了很多的指責，鍾佳濱可能沒有去看，包括你屏東縣的錢都被砍了，砍的是什麼錢？連疏濬清淤的錢全部砍了24億，連小孩子、學童的營養午餐都被砍了，教育的經費，包括基本教育人員的辦事費用、教室冷氣的錢、退撫支出、現職待遇的調整，全部都被砍！等一下請大家注意，民進黨已經提名好幾位縣市長的候選人，請看等一下他們的投票紀錄，他們是站在行政院卓榮泰那邊，主張砍地方的補助款、砍我們學童的營養午餐、砍地方清淤治水的錢嗎？請大家注意，今天他們是幫我們縣市政府、幫我們人民爭福利，還是站在砍地方補助的那一邊？","我們的中央政府是歷年有史以來最有錢的政府，高達3兆的總預算，結果在金山上面喊窮、當乞丐，還像土匪一樣去砍地方的補助款，這次的補助裡面，很離譜的是……上個月立法院為什麼修財劃法？因為在通過上一次的修正之後，我們把4,100億的統籌款分配下放給地方了，讓各個縣市政府可以照顧我們的民眾、可以落實地方自治，結果行政院做了什麼事情？他們竟然違法去砍地方的補助款，砍了什麼呢？臺中市盧秀燕市長說他的藍線捷運已經蓋好了，明年依照補助，原來的連續性計畫是60億，他竟然把它砍到只剩下1.6億，還有，所有補助款整體加起來，臺中市明年少了260億；嘉義市，我們辛辛苦苦這一年多來極力力爭，光是我，從總質詢一直到委員會、到朝野協商，力爭10次以上，我們爭取到什麼？幫嘉義市增加了63億的統籌款，結果行政院卓榮泰違法砍了69億的補助款，增加63億，他去砍69億！基隆市也碰到一樣的狀況，基隆市統籌款增加了73億，結果被砍了八十幾億，而且是違法的砍，這些補助款都是多年來法定的預算、連續的預算，這不是土匪政府嗎？","更嚴重的是，中央除了違法搶地方的錢之外，他們做什麼事情？最近最有名的，中油的三接本來招標94億，中油的高層在錄音帶裡面怎麼講？「我們中油錢很多，你會不會做生意？」還指責廠商說報價太低了，後來多少錢決標？253億耶，人民納稅錢多付了將近160億耶！","昨天的黨團協商，我主張要砍掉一筆用全世界最高的價格去買再生能源，買了以後又賣不出去，再生能源賣1度就賠1度的錢，人民納稅錢浪費了幾百億，我力主要砍掉350億，去年燒煤的錢造成污染，我也砍了250億，國防預算浪費了，連國防部長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後來吐出來，一個桌子250萬、一瓶水120，後來吐了多少錢出來？50億啊，億來億去，超思也有五億多啊！把浪費的錢省下來、把弊案的錢省下來，就可以給地方政府，請不要再霸凌地方政府。今天的覆議案，大家看有多少民進黨的立委站在砍地方政府補助款的那邊，請用選票擊敗他們！"],["主席：謝謝張啓楷委員的發言。","報告全院委員會，各黨團推派的委員均已經發言完畢，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已經審查完竣，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提報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向全院委員會報告，依上午院會決定，全院委員會審查完畢，同日改開院會進行覆議案記名投票表決，我們訂於本日上午10點改開院會，請各位委員屆時出席院會進行覆議案之記名投票表決。","本次全院委員會進行到此為止，現在全院委員會散會。","散會（9時49分）"]],"block_lines":[1,12,13,14,16,16,25,25,26,30,34,34,35,35,37,41,41,43,48,48,49,53],"person_count":{"主席":7,"周秘書長萬來":1,"鍾委員佳濱":1,"賴委員士葆":1,"張委員啓楷":1},"persons":["主席","周秘書長萬來","鍾委員佳濱","賴委員士葆","張委員啓楷"],"title":"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2月5日（星期五）9時30分至9時49分","地點":"本院議場","主席":"韓院長國瑜","date":"2025-12-05","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