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星期四）9時至11時51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　　席　吳委員宗憲","議　　程　報告事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二、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答詢官員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部長施能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蔡秀涓"],["張主任秘書智為：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請主席宣布開會。"],["主席：現在開始開會。","我們進行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42分","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出席委員：黃國昌    沈發惠    羅智強    王義川    吳思瑤    翁曉玲    陳培瑜    莊瑞雄    吳宗憲    王鴻薇    傅崐萁    ","      委員出席11人","列席委員：楊瓊瓔    鄭正鈐    蔡易餘    鍾佳濱    ","      委員列席4人","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王梅英（秘書長退職）","法務部政務次長  徐錫祥","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科長  許育華","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林故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情報組副組長  黃永璋","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專門委員：梁雯璍","主任秘書：張智為","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簡任編審  蔡國治","科    長  鮑夏明","專    員  高念祖","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第二百零五條之三及第二百零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次會議有委員黃國昌、王義川、吳思瑤、翁曉玲、沈發惠、莊瑞雄、吳宗憲、羅智強、楊瓊瓔、陳培瑜提出質詢；委員王鴻薇提出書面質詢。）","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散會"],["主席：我們現在先介紹到場委員及應邀列席官員，首先介紹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部長施能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蔡秀涓。接著我們介紹到場的黃國昌委員。其餘未及介紹的列席代表，請參閱名單，不再逐一介紹，並列入公報紀錄。"],["主席：本次議程是邀請考試院秘書長等列席報告業務狀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現在進行報告，因為今天報告機關的代表人數比較多，所以我們發言時間請每位代表儘量控制在3分鐘內。","首先我們請考試院劉秘書長報告。"],["劉秘書長建忻：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早安。首先要感謝貴院委員的協助跟支持，使本院第14屆的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在去年12月20號順利就任，讓本院的運作能夠回歸常態。第14屆團隊也會承續第13屆轉型與開放的精神，持續的推動數位轉型，擴大院際合作，並本於憲政職權跟國家發展的需要，精進各項考銓保訓政策，使文官制度能夠與時俱進，吸引更多優質人力參與公共事務，進而強化政府的運作跟為民服務的效能。","本屆團隊上任至今滿3個月，已經積極展開各項重要的業務。首先，本院周院長於今年2月13日率隊拜會行政院卓院長，就醫護人員考試命題品質、部分考試類科錄取不足額、用人機關參與對應考試類科的檢討、擴大電腦化測驗實施以及中央地方各機關組織編制人力檢討等多項議題交換意見，並且研商合作的機制，希望透過院際的合作來縮短考用的落差，使人力招募更符合實務工作的需求。","其他重要的業務包含刪除警察考試身高的限制、擴展電腦化測驗的範圍、修正勳章獎章獎勵金發給額度及發放時機、調整聘僱人員離職給與的提繳基準還有開辦公教退撫儲金自主投資的部分，也請委員參考書面資料。","有關今年度工作的重點跟立法計畫，本院今年擬制定、修正、廢止的法律、法規命令跟行政規則總計有30種，其中各界所關注的重點，首先是在於完備防治職場霸凌的法制，本院目前刻正積極研修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及公務人員考績法，除了藉此完備公務人員免於職場霸凌的保障機制之外，同時也藉此提高高風險職務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及衛生防護，並強化對公務人員有重大違失行為時的懲處。其中保障法跟考績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預計最遲可在5月函請貴院審議；安慰辦法的修正草案也即將在5月函送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依程序送貴院來備查。","在專業人員考試方面，因應去年貴院三讀通過的植物診療師法，本院近日將完成相關考試規則的法定程序，預計在今年8月辦理首次的考試。此外，社工師考試規則的修訂也在進行當中。","在優化人事法制方面，將會研修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以及身心調適假的相關規定。","以上簡要的報告敬請委員參考書面資料的說明，並不吝支持、指教，謝謝。"],["主席：好，謝謝秘書長。","下一位請考選部劉部長報告。"],["劉部長孟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感謝大院委員歷年來對考選部的支持，使本部各項業務順利推展。","首先，就我們重要業務概況部分，113年共舉辦20次國家考試，應考人數近30萬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超過1萬7,000人，專技人員考試榜示及格超過2萬6,000人。","113年全國認證合格電腦化測驗試場達35個，座位數擴升達1萬6,000席，計有15個類科採行電腦化測驗，將於114年再納入語言治療師及聽力師考試。根據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本部會同主管機關研修一般警察人員及警察人員特考規則，刪除身高限制，於114年1月2日發布施行。","此外，為提升測驗命題技術，有舉辦口試業務座談暨研習工作坊，另辦理大專校院國考宣講49場次，並結合校園職輔能量，邀集銓敘部、青年署及77所大專校院代表來共襄盛舉、交流。","接下來報告114年度的施政計畫重點，第一，持續穩健辦理各項國家考試。本部預定舉辦20項次考試，除筆試外，另以分試辦理9項口試、4項體能測驗、1項實地測驗。","二、配合任用需求及社會發展，健全考選法制，包括訂定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研商土木類科錄取不足額的攬才留才策略，辦理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新增機型審查、檢討國家考試規費受費標準及研議、調整命（審）題及閱券酬勞支給等法制作業。","三、持續更新國家考場應試環境的軟硬體設施，並優化題庫建置，辦理各項測驗技術專案委託研究及命題技術研習。","四、持續擴大電腦化測驗適用範圍，擴充應試座位及行動化試場座位，並強化電腦化測驗穩定性、環境穩定性以及偶發事件因應機制。","五、為提升國考宣導效益，導入青年職輔機制，並針對錄取不足額及報考人數較多類科擴大與用人機關共同宣導。","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本部支持與指教，讓考選業務更臻完善。敬祝各位委員健康平安，謝謝。"],["主席：謝謝部長。","下一位我們請施部長報告。"],["施部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大家早。銓敘部跟所屬的退撫基金管理局非常感謝委員會過去對本部跟管理局業務的支持，今天我們就過去這一段時間本部跟基金管理局所做的一些業務做簡單的報告。","過去我們已經完成最重要的部分，我們對大概15萬件的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撫等相關案件進行審議，這是本部很重要的職責。本部也配合霸凌事件研修完成考績法並送到考試院審查中。然後我們也調整了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儲金的辦法，讓他們能夠更接近月支所得。然後我們也提高獎勵金的數額，並改為即時發放，這樣也能夠有更大的激勵效果。事實上，我們也研修了考試及格人員的分發辦法，讓各機關在一定的條件裡面可以自行任用已具有資格的非現職公務人員，讓機關用人的速度能夠更快。事實上，我們也透過非常多的努力跟解釋，使得我們很多的措施能夠更符合SDGs的一些相關概念。我們的退撫基金跟公保準備金也都在努力讓投資效率能夠比過去做得更好，而且能更好的落實監理機制。","未來我們有一些最重要的工作重點，事實上現在也正在進行中，包括我們要積極的來推動所謂的公務人員官職等人力配置的占比，然後我們希望委任的部分能夠適度的降低，這是很多機關期待的。我們也希望重新架構中央跟地方職務列等合理的調整，這個對於讓地方能夠留住人力有很大的幫助。我們希望透過職務列等的方式，讓現在政府部門中一些很專業、特殊的類別更能夠吸引到人力。","事實上，我們也準備要調整請假規則，請假規則裡面包括配合行政院已經提報考試院增列身心調適假的建議，我們當然還有一些其他請假規則的優化作法。我們也準備要修改現在的激勵辦法，讓機關能夠更多元的激勵措施，並增加一些應該有的限制，譬如，如果他拿到獎勵以後又發生了一些性騷或霸凌的事情，我們就會把它取消，類似這種作法，本來就有這個機制，我們只是更清楚來做這些部分，以上是銓敘部在過去和未來這一段時間裡面會積極做的事情，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謝謝部長。","最後請蔡主任委員報告。"],["蔡主任委員秀涓：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保訓會在這邊跟各位報告保訓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過去及114年即將要辦理的事情。過去我們在培訓業務上面賡續辦理非常多課程，包含人工智慧（AI）的引進。在保障案件救濟和審議方面，除了積極開始完備法制以外，在救濟平臺的優化也開始導入AI的部分，來讓救濟者和審議案件可以更加及時、更加周延。","114年本會的主要工作重點是積極完成保障法和安衛辦法的修法程序，廣徵各方意見，建構友善健康的職場環境，從去年底到上星期為止，我們已經透過很多場的會議及公告，徵詢了非常多的意見，並將各方意見都盡可能的納入。將來也會在修法完成以後，擴大職場霸凌法制宣導及教育訓練，以提升大家對職場霸凌的意識。為了優化保障業務的數位化服務，剛剛提到我們將導入人工智慧的部分，提升救濟程序的便利性，提升救濟案件審議，讓大家可以更加方便。未來也將繼續就用人機關所需的公務人員基本職能進行需求，從考選、任用到訓練能夠連成一氣。此外，高階文官的競爭力也是我們關切的重點，在具體的課程培訓方面，除了繼續擴大人工智慧引進以外，也將特別增加職場霸凌防治，還有相關個案的檢討。同時對於身障特考人員，我們也特別強化輔導人員現場的協助，在高階主管及升官等訓練裡面，也會增加有關於職場溝通的相關課程。","另外，承蒙大會委員的提醒，我們也盡可能做到院內的節能減碳，目前智慧節能月省電可以達到14.5%，未來也會繼續朝這個方向努力，在此感謝大院及各位委員對我們的督促與支持，未來也請繼續支持，謝謝。"],["主席：謝謝主委。","機關代表報告完畢，相關書面內容請各位參閱，並列入公報紀錄。"],["考試院書面資料：","考試院業務概況報告及立法計畫","壹、前言","首先感謝貴院委員，一直以來對本院諸多重要法案的支持與肯定。本院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人事案配合貴院審查期程，已於113年12月20日順利就任，並旋即展開各項工作。","本院第14屆團隊承續第13屆轉型與開放精神，持續推動數位轉型，擴大院際合作範疇；並將本於憲政權責與國家發展方向之整體考量，持續檢討精進各項考銓保訓政策，使文官制度能夠與時俱進，進而強化政府運作及為民服務效能，吸引更多優質人力參與公共事務。","至各界關心的考試興革、醫護及部分技術類科人才短缺、公務人員權益、高風險職務防護、職場霸凌防治等議題，本院刻正加緊進行相關政策或法案之研議、研修作業。以下謹就本屆團隊上任以來，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今年工作重點及立法計畫，擇要報告如次。","貳、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一、擴大院際合作範疇，精進國家考試與人事法制","考試院為各機關甄拔適任人才，應以考用合一為要務。為擴大本院與行政院的溝通與合作範疇，讓用人機關能以專業及實務經驗，來協助縮短考用落差，本院周弘憲院長於114年2月13日率隊拜會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就多項考用議題交換意見，並達成數項合作共識：","(一)為確保醫護人員考試命題品質，將由考選部、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共建小組，投入所需資源，使試題內容切合實務運作，遴選質量俱足的醫護專業人力。","(二)就近年公務人員考試部分類科發生明顯錄取不足額現象（如土木工程類科），兩院將責成相關部會建立院際平台，自考選端、用人端及教育端共同著力改善。","(三)針對用人機關參與選才及招募，將請各用人機關適時檢討對應類科的考試科目、命題大綱與應考資格，向考選部反映用人需求；考選部也將邀請用人機關共同參與國考宣傳，吸引優秀人才的投入。","(四)針對以電腦實施測試以符合新生代習慣，兩院將合作投入必要資源，支持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的持續推廣，並研議擴大運用範圍至其他政府機關考試。","(五)為使中央地方各機關組織編制人力符合業務推動所需，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已組成工作圈，將加速通盤檢討職務列等及配置。","二、刪除警察考試身高限制，保障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平等權","依憲法法庭113年5月31日憲判字第6號判決所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適用於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之非原住民女性身高標準限制，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自該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據此，考選部邀集用人機關開會研商，重新檢視警察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有關身高限制規定；經用人機關內政部、海洋委員會通盤檢視各類別警察工作所需工作職能後，建議刪除警察人員等2項考試之身高限制，以順應時代變遷及工作型態改變。","爰考選部依上述建議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1條，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平等權，廣納人才投入警察工作。本院已於114年1月2日修正發布這2項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並自114年舉辦之考試開始適用。","三、擴展電腦化測驗範圍，提供穩定可靠應試條件","自93年起，考選部於航海人員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至114年再納入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考試，已涵蓋17項專技考試類科，每年考試人數約逾3萬人。為穩定辦理電腦化測驗，陸續與全國大專校院合作，共同建置國家考試認證合格試場，目前全國共計有35個試區、16,921席電腦應試座位，分布於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屏東、花蓮及金門。未來將擴展電腦化測驗至更多專業領域，並規劃115年新增驗光師、驗光生類科。","至外界關注之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申論式試題）採行電腦化測驗時程，由於其屬定額或比例錄取之考試，考選部將審慎評估試場電力系統、網路或軟硬體設備異常的風險容忍度、座位數需求數，以及其他應試需求與偶發事件配套措施，進行必要強化作為，預定於115至116年間開始採行電腦化測驗，俾為應考人提供更加便利、穩定的應試條件，同時增強電腦化測驗考試的韌性與可靠性。","四、修正勳章獎章獎勵金發給額度及時點，發揮實質激勵效果","考量過去依勳章條例及獎章條例所獲頒的各類勳章、獎章的獎勵金，都是在公務人員退休或死亡時才發給，此一作法未具即時激勵效果，且獎勵金數額，與頒給條件相近的模範公務人員獎金相較，亦未符合獎勵與功績適切配合原則，爰會同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將獎勵金發給的金額及時點均做調整，以期有效達到即時獎勵，讓獎勵金更具有實質的激勵作用。","在發給標準方面，本次修正將服務獎章獎勵金提高為2倍，其餘勳章、獎章獎勵金及勳績撫卹金均提高為2.5倍；在發給時機方面，對於公務人員在職期間領有各類別勳章、獎章的獎勵金，則由退休或死亡時發給，調整為於獲獎時發給。另配合榮譽紀念章相關規定目前已無適用對象，爰將法規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本院已於114年2月6日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此要點，並溯自同年1月1日生效，讓公務人員自1月起就能夠依調整後的標準即時獲發相關的獎勵金。","五、調整聘僱人員離職給與提繳基準，提升退離權益保障","為安定聘僱人員之老年經濟生活，本院於107年已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增訂新進聘僱人員應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讓聘僱人員可選擇支領年金。","為進一步提升聘僱人員之退離權益保障，以及因應機關建議聘僱人員退離給與，應以實際報酬作為提繳離職給與的計算標準，爰本院廣納相關意見，會同行政院修正該辦法，將現行聘僱人員提存的離職儲金，或提繳勞工退休金的月支報酬計算，修正為依照實際報酬計算，惟不得超過公務人員最高俸點折算俸額2倍的數額，即不再受現行行政院所定薪點折合率通案最高標準限制，以適度提高其離職給與，兼顧與公務人員退離給與間之衡平，預計將有1萬4千餘人受益。本修正草案業經本院114年3月6日審議通過，並於3月10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六、公教退撫儲金開辦自主投資，持續精進及宣導","為因應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度實施及推動退休金自主管理機制，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下稱基金管理局）自114年1月1日開辦公教人員自主投資，結合內外部專業經驗，設計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不同風險收益之投資組合，置於公教人員專屬自主投資平台，供其依自身風險屬性進行選擇，以達成個人退休金財務自主性及兼顧退休所得適足保障。","為協助公教人員瞭解自主投資選擇機制、自主投資平台功能及應具備之理財觀念，基金管理局將持續辦理教育宣導；另考量退撫儲金追求長期穩健收益，投資策略將採多元化布局，定期評估投資組合概況，適時調整資產配置，以提高儲金運用效益及長期穩健收益，保障公教人員退撫權益。","參、今年工作重點及立法計畫","本院暨所屬機關歷來均定有年度立法計畫，適時檢討主管法規。今年擬制（訂）定、修正、廢止（停止適用）者，共計有法律3種、法規命令21種及行政規則6種，總計30種。為追蹤管制年度立法計畫辦理進度，本院每半年召開會議檢討，適時調整各項法規的進度與時程。","一、研修保障法等規範，強化職場霸凌防治機制","鑑於職場霸凌防治法案研議跨及法律、心理、職業安全及行政管理等面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除須瞭解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現況外，亦須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主管機關勞動部、人事總處等相關機關研議整體法制方向，包括提升法制規範位階、定義職場霸凌、強化權責機關事前防治、事中處理及事後矯正之義務與責任，以及確保各機關行政調查過程之獨立性及外部監督性等，以建構公務人員免於職場霸凌之保障機制。","保訓會為完備公務人員職場霸凌救濟之法制，業研擬公務人員保障法（下稱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職場霸凌之定義及相關罰則；同時於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下稱安衛辦法）修正草案，增訂第3章第2節「職場霸凌之處理」專節，明定職場霸凌申訴處理程序、申訴及職務調整、調查小組組成及職掌、處理時效、申訴不利益禁止等規定。","基於修法周延性，保訓會就上開兩修正草案之內容，於113年12月至114年1月間先洽詢法律專家學者審視法規應再補強之處；114年2月起陸續洽邀勞動法等法律學者、心理諮商學者、相關權責機關，以及公務人員協會及公務人員代表召開研商會議，廣徵意見；預計於3月底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並報送本院審議，至遲於5月可將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貴院審議；另安衛辦法修正草案亦將於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後，依程序送請貴院備查。","二、研修安衛辦法，提升高風險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此次安衛辦法研修，除前開職場霸凌防治外，亦包含高風險職務防護相關修法。為提升高風險職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及增加監督、檢查與課責機制，保訓會參酌各界意見及實務運作情形，於本辦法修正草案增訂第2章第4節「高風險職務之安全衛生防護」專節，明定機關應優先編列預算，定期維護汰換機具設備、建立緊急事故應變方案、及提高高風險職務人員健康檢查次數等規定。","為使各機關能落實執行，更增訂第5章「監督與檢查」專章，明定各機關應實施自我檢查、對所屬機關實施定期抽查及專案抽查，並提出改善措施建議，就未改善者，配合訂定課責機制；同時增訂主管機關得設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負責就安全衛生政策、防護設備及措施等事項提供建議，及明定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之組成及任務。並另於母法保障法增訂相關罰則。","本辦法修正草案已於3月6日完成預告程序，保訓會正參酌各界意見、持續與用人機關研議修正，預計於3月底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並報送本院審議，待本院審議通過送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後，將依程序送請貴院備查。","三、研修考績法，完備霸凌及性騷擾等懲處規定","為回應社會關切議題，並彰顯政府杜絕職場霸凌、性騷擾及酒後駕車等之決心，銓敘部於110年便著手研擬公務人員考績法（下稱考績法）修正草案，參酌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相關團體及基層公務人員所提意見，增訂對他人為職場霸凌使其遭受身心不法侵害、或對他人為性騷擾情節嚴重、或酒後駕車涉嫌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等重大違失行為，得（應）考列丙等及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之規定；惟因當時草案修正範圍龐大，部分其他條文未達成共識，爰致草案緩議。","此次為使防治職場霸凌相關法制之修訂能更加周妥，銓敘部爰先單獨處理考績法第12條關於專案考績之規定，增列職場霸凌、酒後駕車、施用毒品後駕車、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等重大違失行為，得（應）予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增列懲處權行使期間。本條文修正草案已於3月17日報送本院審議，本院將併同前開保障法等修正草案一起審理，預計至遲於5月可函請貴院審議。","四、持續精進考選制度，為國家及社會甄拔適任人才","為建構符合用人機關需求之考選方式，持續強化教考訓用協調整合機制，並配合研修（訂）相關考選法規，以滿足公務機關任用需要；同時加強與職業主管機關及專業團體合作，與時俱進精進專技人員考選方式，為國家社會甄拔適任人才。","(一)配合植物診療師法通過，研訂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為提升植物保護水準，強化植物防疫檢疫及高風險農藥之使用管理，建立植物診療師專業服務體系，植物診療師法於113年7月15日經貴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8月7日經總統公布施行；由於該法第3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經植物診療師考試及格，並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得充任植物診療師。」爰考選部為考選銓定植物診療師之執業資格、辦理植物診療師考試，先與職業主管機關農業部就該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等事項充分討論，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草案；並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多次邀集農業部及相關學校、專業團體交換意見，並獲致共識。","本考試規則草案考選部已於114年2月12日函報本院，並於3月20日經本院審查會審議通過，後續將依法定程序於發布後送請貴院備查。本考試預計每年舉辦1次，採筆試方式辦理，應試科目6科，均採測驗式試題題型，以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並預定於114年8月舉辦首次考試。","(二)共商檢討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強化實習品質","基於專技人員考試本質，在於衡鑑應考人之專業知能，爰本院曾於91年至92年間，依相關職業公會、主管機關及學術界意見檢討減列普通科目，以提升專業科目比重，是以現行多數專技人員考試已未列考普通科目。","為兼顧社會工作師人力質量，社會工作師考試亦應以社會工作基本知能及實務知能為評量重點，爰考選部邀集相關機關及職業團體、全國社會工作校系，會商社會工作師考試之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調整事宜，並依據所達成之共識，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規劃刪除列考普通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社會工作管理」1科，亦即修正後為列考核心職能之「社會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社會工作研究方法」、「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等5科目，並同時增訂2次以上實習應在不同機構進行，以維護實習品質。","本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已於114年3月完成預告程序，待考選部函報本院後，將儘速進行審議及發布事宜，並預計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五、賡續優化人事法制，滿足各級政府攬才留才需求","為契合機關業務變化需求及人力資源管理趨勢，賡續研修公務人員任用相關法規，以滿足各級政府實務運作所需；並持續精進相關人事法制，建立友善健康工作環境，以強化公務職場誘因。","(一)研修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以利地方任用醫事主管推動長照業務","考量長照與醫療整合之趨勢，及地方政府有進用醫事人員執行並推動長照業務之需求，爰銓敘部參酌衛生福利部意見並兼顧機關用人彈性，擬具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修正草案，新增地方政府主管長照業務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主管長照業務之單位主管職務，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相當級別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另為配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16家榮譽國民之家編制表、立法院組織法及法院組織法之修正，增列藥劑生、護理長、諮商心理師為應適用之職務。本表修正草案已於114年3月21日完成預告程序，銓敘部近期將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並報送本院審議，待審議通過並經行政院同意會銜後，將依程序送請貴院備查。","(二)配合研議身心調適假，建立友善健康工作環境","鑑於近年來心理健康議題逐漸受到重視，國內各大專校院已陸續設立心理健康假，讓學生能關注自身情緒狀況有所喘息，貴委員會亦相當重視此議題，盼能增調公務人員心理假。由於請假事由或日數之調整，皆需綜合考量各職域人員間之衡平，爰銓敘部經人事總處邀集共商，朝向研議於7日事假內調整3日作為身心調適假之可行性；同時將參酌目前國內各大專校院實施心理假情形，審慎研議相關配套協助措施。","肆、結語","本院暨所屬機關將竭力扮演好國家人力資源部門的角色，持續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深化數位應用；並擴大院際合作範疇，合力達成考用合一目標，為國家及社會甄拔適任人才；同時持續檢討精進人事法制，使文官制度能配合國家發展需求變化，與時俱進。","以上謹就近期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今年工作重點及立法計畫，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委員支持與指教。"],["考選部書面資料：","考選部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很榮幸列席大院委員會報告考選部（以下簡稱本部）業務概況，同時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對於考選業務的策勵與支持，使本部各項業務順利推展。","本部肩負憲法所賦予為國舉才之使命，為滿足機關、社會之用人需求，持續透過與時俱進之考選制度，甄拔公務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才，使其得以適才適所，貢獻所長。在此，謹將重要業務概況及114年施政計畫重點簡要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壹、重要業務概況","一、各項國家考試辦理成果","本部基於憲定職權，掌理全國各級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113年計舉辦20項次考試，其中19項考試已辦理完成（如表1），最後一項地方特考將於114年4月辦理第二試口試，預定4月17日榜示。總計遴聘典試人力（包括命題、閱卷、審查委員等）逾3,400人次，應考人數近30萬人，共設置124個考區、297個試區、9,195間試場，並經中央各機關及各縣市政府協助，支援監考、道路安全勤務、電力、醫療等工作之試務人力總計逾31,000人次。各項考試辦理情形如下：","(一)公務人員任用考試","1.辦理情形","配合機關任用需求，113年總計辦理9項次考試，已辦理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高普考試、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身心障礙、原住民族、警察、國安情報、移民行政、司法、調查、海巡、外交、國際經濟商務、民航人員、離島特考等特種考試峻事，司法官考試係與專技人員律師考試同時舉辦。除地方特考預定於114年4月辦理第二試口試外，餘均已辦理完成，目前已榜示錄取17,497人次，有助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充實服務人力，推展業務。","2.因應用人需求，新增考試類科及調整應試科目","配合用人機關業務需求，113年高考三級考試新增「昆蟲」、「司法行政」、「資通安全」類科；又為整合基層公務人力進用管道，統一由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取才，於113年初等考試新增「一般民政」、「戶政」、「測量製圖」類科。配合上開增設類科，完成研訂相關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另調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應試科目，三等、四等考試普通科目均僅列考1科，三等考試專業科目則減考1科，以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3.配合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調整相關考試規則","(1)憲法法庭於113年5月31日作成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適用於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之身高標準限制宣告違憲，並自該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為應該判決，本部於113年8月27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海洋委員會等用人機關開會研商，會中除就警察人員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刪除身高限制規定達成共識，另請海洋委員會併同研議與警察人員考試職能相關之海岸巡防人員考試所定體格檢查標準之妥適性。2項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經113年12月26日考試院第14屆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於114年1月2日修正發布。","(2)本部於114年1月13日函請其他設有身高限制之司法人員、調查人員、國安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原住民族等考試用人機關以職務必要之最小限制原則及參酌前揭憲判意旨，審慎檢討相關體格檢查項目與及格標準。","(3)經檢討後，目前擬配合取消身高限制之考試計有海巡特考、移民特考、司法特考三等監獄官及四等法警類科、原住民族特考四等法警類科，後續擬修正相關考試規則。","(二)專技人員執業資格考試","1.辦理情形","專技人員考試依各類職業管理法規辦理，含括法律、商業、金融、社會、工程、醫事、獸醫等專業領域。113年總計辦理11項次考試，共75類科，包括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營養師、驗船師、消防設備人員、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等，共計榜示及格26,212人次。","另113年計有4項考試受颱風影響，包括7月27日至29日舉行之第二次營養師、護理師等11項醫事人員考試、8月3日舉行之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11月2日至11月3日舉行之警察升官等考試與11月16日至18日舉行之建築師、32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等考試（如表2），本部為使考試順利如期舉辦，除即時因應颱風路徑，調整試務人員押運試題路線並提前出發外，並為使應考人能順利抵達考區應試，及時受理應考人如因交通中斷無法於原定考區應試者，可依據「考選部因應重大天然災害臨時更改應考人考區或試區處理要點」規定，申請更改考區，總計服務47位應考人更改考區作業。","表2　113年受颱風影響考試因應情形","2.召開15種專技考試審議委員會，審查應考人申請減免應試科目等事項","為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政策、法規、制度之諮詢、應考資格疑義案件、應考人減免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分階段或分試考試申請案件之審議，計召開包括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營建工程技師、機電工程技師、環安工礦技師、農林漁牧技師、醫師牙醫師、醫事人員、中醫師、心理師、獸醫師、社會工作師、地政士、語言治療師等15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受理並審議全部科目、部分科目之免試、應考資格疑義等案件，113年總計召開40次會議，審議2,077人次（如表3）。","表3 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情形表","備註：專技考試審議委員會計有17種，其中營養師及公共衛生師考試，113年無應考人申請審議案件。","二、持續優化國家考場基礎建設","國家考場為我國國家級考試專用場地，每年需辦理約20次國家考試，再加計口試及外借各式測驗，一年至少達10萬使用人次，自82年啟用迄今，且因應捷運南環段即將開工影響，本部已核實檢視國家考場整體之修繕需求，並編報國家考場整體修繕計畫，114年度經大院審議核定63,277千元，預定推動國家考場2樓至5樓隔音窗、冰水主機汰換，2樓電腦試場整建等工程，持續優化考場應試環境。","三、提升精進考試命題技術","(一)舉辦口試業務座談暨研習工作坊","113年11月26日舉辦國家考試口試業務座談，共有56名高階文官及專家學者參加並提供口試選才政策意見及分享業務關鍵事例經驗。於座談會後接續辦理結構化口試研習工作坊，期使研習人員了解結構化口試的技術及操作原理，並於研習課程中適度安排角色扮演及案例模擬等實作演練。","(二)邀請測驗專家辦理命題技術專題報告","於各類科科目召開題庫建置暨命題原則會議時，邀請考選部命題技術諮詢小組之教育測驗專家，進行命題技術專題報告，針對考畢試題分析結果及疑義試題等資料，進行測驗學理講解及實例剖析、研討，以利題庫小組委員有效掌握試題難易度及鑑別度，精進命題技巧提升試題品質。","(三)優化典試人力資料庫品質，增強遴聘效能","113年依據典試人員遴聘需求，辦理海洋與水產類、消防類、保險類等8類專長審查，提升評估學者專家專長與應試科目契合度，並廣納優秀人才參與典試工作，以充實典試人力資料庫。","四、促進國家考試數位轉型","為符合數位化時代為國取才考試變革，加強推動國家考試試務數位化措施如下：","(一)擴增電腦化測驗試場及應試座位","迄113年認證合格電腦化測驗試區數達35個、應試座位16,921席（如表4）。113年護理師第一次考試及營養師類科已採行電腦化測驗，並設置新竹考區，持續精進試務作業流程及因應措施。","表4　電腦化測驗各考區、試區、試場及座位數","(二)納入營養師及第一次護理師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考量營養師之培育歷程已善用資訊科技為輔助，並配合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電腦化測驗之推動目標與期程，本部自113年起營養師考試改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方式辦理。","為推動護理師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於113年開始，於寒假舉行之第1次考試改採行電腦化測驗方式；至於暑假舉行之第2次考試及11月學期間舉行之第3次考試因應屆畢業生報考人數較多及學期中電腦試場較難洽借等原因，仍維持傳統紙筆測驗方式。未來將朝護理師考試全面採行電腦化測驗之方向繼續努力。","(三)精進國家考試試務數位化","113年建置國家考試典試入口網系統，運用高強度身分識別、行動驗證及個資保護等資通訊安全配套措施，提供典試人員統一應用存取服務平臺，並持續推動國家考試試務入口網功能，整合行動載具，提供總試區即時掌握全國考試情資，並加速考後到缺考資訊彙整。","(四)爭取數位轉型經費","就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各項行動方案所需經費，向行政院爭取113年至116年預算；另為因應各界反映及需求，於113年爭取相關經費，增加電腦試場國考系統建置與認證數量，並強化與認證合格試區合作，辦理認證合格試區補助計畫。","五、擴大推動國家考試宣導","(一)與用人機關及學校共同辦理校園國考宣講","為擴大國家考試宣傳效益，本部近年來深入校園持續辦理國考宣導，經由國考宣講介紹國家考試與青年學子互動，經統計113年受理申請宣講學校計49場次，宣導聽講人數逾4千人。另為延攬公務生力軍，針對原住民、土木工程、關務行政等類科或配合學校特定系所如中興大學園藝系、慈濟科大護理系、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系等辦理重點式宣導，結合交通部、外交部、關務署、原住民族委員會、臺中市政府及金門縣政府等6個用人機關參與宣講。","(二)與縣市政府及學校辦理業務聯繫，強化試務合作夥伴關係","本部辦理各項國家考試，均委請各考區縣市政府協助洽借試區學校及支援人力，為強化本部與各縣市、各級學校借用試場關係，並感謝其共同協力為國舉才，自113年9月起於考區辦理業務聯繫，迄今辦理4場次竣事，均邀請縣市政府人事處代表及試區學校校長參加，並於會中頒贈感謝狀表達謝忱，透過試務工作意見交流，深化連結合作，114年已規劃賡續舉辦。","(三)辦理「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試務精進研討會」","為優化應考人應試環境，並強化洽借場地誘因與意願，本部辦理電腦化測驗需要與學校積極整合資源，113年8月13日與本部認證電腦化試場學校舉辦研討會，進行試務經驗分享與意見交流，以精進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四)辦理「校園職涯輔導種子教師協助公務人員招募研討會」","大專校院職涯輔導教師是國家考試宣導的重要推手，本部於113年11月20日辦理研討會，邀請銓敘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42所一般大學及35所技專校院職涯輔導人員及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代表共襄盛舉，期盼藉由學校輔導職涯能量，協助學子們生涯規劃，為社會及國家儲備優秀人才。","貳、11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一、穩健辦理各項國家考試","為因應國家取才需求，本部均於前一年度先期規劃下一年度各種考試期程，並對外公告，俾利應考人查詢暨提早準備。114年國家考試期日計畫表業經提報113年8月15日考試院第13屆第198次會議報告，並公布於本部全球資訊網（如附件）。預定舉辦20項次考試，除筆試外，另以分試辦理9項口試，4項體能測驗，1項實地測驗，截至114年3月21日，計已舉辦3項考試，另有5項考試進行報名或辦理退補件作業（如表5）。本部後續將按步辦理各項考試準備工作，另為便利應考人應試，亦商請協助辦理考試之各縣市政府，洽借交通便捷、試場環境佳及數量充足之學校為試區，以兼顧成本效益及考選服務效能。","表5　114年考試辦理情形（截至114年3月21日）","二、配合任用需求及社會發展，健全考選法制","(一)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社會發展及相關法規規定，檢討各項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考資格、考試方式、考試類科、應試科目及體格檢查項目及標準合宜性，如移民特考新增移民資訊類科、海巡特考刪除體格檢查身高限制等，以滿足政府用人需求。","(二)因應植物診療師法於113年8月7日公布施行，本部分別於113年7月30日及113年11月25日二次邀集中央職業主管機關農業部召開研商植物診療師考試籌備會議，又再於113年11月29日及114年1月14日二次邀集中央職業主管機關農業部及相關職業團體研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草案。該草案於114年1月21日至2月3日進行法規草案公告，2月5日經本部法規會第603次會議審議通過，本部於114年2月12日陳報考試院審議，3月6日考試院第14屆第11次會議決議交付審查，3月20日已召開審查會審查完竣，俟考試院發布實施後，本部將依法辦理考試。本考試預計每年舉辦1次，採筆試方式辦理，應試科目6科，均採測驗式試題題型，以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並預定於114年8月舉辦首次考試。","(三)因應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議題，研商攬才留才策略","為促進考試與行政兩院溝通合作，精進國家考試與人事法制等業務，考試院周院長與行政院卓院長於114年2月13日會商，就多項考用議題交換意見，其中針對近年公務人員考試部分類科發生明顯錄取不足額現象（如土木工程類科），兩院責成相關部會建立院際平台，自考選端、用人端及教育端共同著力改善。本部亦於114年3月6日向考試院提出重要業務報告，分析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之可能成因及後續精進措施。","預計114年4月將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考試院、銓敘部及本部等機關召開專案會議，研商政府機關土木工程人員攬才留才策略，本部將積極參與，期透過跨部會合作與集思廣益，從考選端研擬可行方案，以強化考用契合，減輕應試負擔，緩解土木工程人力供不應求之困境。","(四)辦理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新增機型審查事宜","為維護國家考試公平公正避免舞弊情事，本部核定公告151款國家考試得使用之電子計算器，以滿足應考人應試需求。為確保應考人選購權益，函請相關機關廠商檢視各機型產銷情形，調查結果計有81款停止生產或販售，經會議討論決定公告部分停產或販售機型2年落日期限；並辦理新增機型作業。本部於113年11月6日公告，自114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受理廠商申請（計9家申請56件），在辦理初審及補件後，將召開審查小組會議進行申請案件審查，最晚於114年8月完成新增機型核定及更新公告作業。","(五)檢討國家考試規費收費標準，進行法規修正草案預告","國家考試永續營運仰賴充裕的財務支持，由於近年來勞動基本工資、電費及物價持續調漲，造成試務支出負擔增加，國家考試財務逐年短絀情形已越趨嚴峻。為能完成為國掄才之憲定職掌，本部除戮力推動考選改革外，並依規費法規定，修正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2類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依法制作業程序，於114年2月27日至3月6日完成辦理法規修正草案預告，後續將函請財政部同意。預定自115年1月舉行之考試開始調整報名費，以健全國家考試財務運作，並有助考選業務推動順遂。","(六)研議調整國家考試命（審）題、閱卷酬勞","本部每年辦理近20次國家考試，需仰賴眾多學者專家、各級學校及公教人員之協助，面對近年基本工資不斷調升、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外界對本部支給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標準，迭有反映檢討調整意見，尤其命（審）題酬勞、閱卷酬勞等為甚；命（審）題酬勞及閱卷酬勞於100年修正，迄今已14年未調整。為回應各界期待及現今經濟環境，調升命（審）題酬勞、閱卷酬勞實屬必要，後續將適時啟動本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研修程序，適度合理提高酬勞費用。","三、賡續更新經管大樓軟硬體設施","本部經管5棟大樓，為確保機電、空調、供水及各類辦公設施之正常運作，除必須進行各種經常性保養、維護、修繕外，為營造合宜之辦公及應試環境，各大樓軟硬體設施必須適時更新汰換。茲就本年度各大樓設施改善辦理情形之重點項目，摘述如下：","(一)行政大樓","1.配合組織調整重新整修行政大樓辦公空間，提供本部同仁合宜之辦公環境，114年3月工程發包，預計114年9月底完工。","2.汰換辦公空間T5燈具為LED平板燈，提升節能績效，114年3月完成採購，預計114年4月中旬汰換完成。","(二)國家考場","1.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擴大辦理電腦化測驗，7樓建置一般筆試與電腦化測驗雙用多功之示範試場，113年完成資訊軟硬體建置，預計114年5月辦理模擬測試後正式啟用。","2.擴增電腦試場應試座位容量，2樓3間大教室全部改建為專用電腦試場，預計114年10月完成電力備援機制後啟用。","3.因應捷運工程施工噪音影響，自111年起分年逐步辦理試場隔音窗更新工程，截至113年底已完成1、6、7樓三個樓層更換，預計114年7月賡續進行2樓至5樓更換作業。","4.汰換耗能冰水主機125噸2台，落實節能減碳，預計114年8月完工。","四、精進國家考試測驗技術發展，穩定題庫試題供題質量","(一)為提升測驗技術品質，依據「精進國家考試測驗技術發展及試題品質計畫」，辦理委外研究案先期作業","為提升測驗技術品質，本部正朝多元評測技術與強化測驗研究發展，為使公務人員國家考試之技術方法與時俱進，並與前端學校之人才培育制度及後端用人機關業務需求相連結，俾落實「教考訓用」選才目標，爰依據「精進國家考試測驗技術發展及試題品質計畫」辦理「國家考試口試評量結構化研究計畫」、「普通科目素養化轉型，融入基礎能力向度的公務人員考試研究計畫」等委外研究，期藉專案探討有效提升公務人員國家考試評量效能之多元考試方法或測驗技術精進。","委外研究案於114年執行，研究計畫之結論與建議，將提供未來檢討考選制度導入適切評量方法與測驗技術的參考。上開委外研究案均與得標廠商完成簽約，各研究團隊正依專案委託之研究目的，著手國內外口試、基礎能力測驗相關文獻資料之整理分析，或進行焦點團體訪談蒐集不同職級初任公務員核心職能需求。","(二)配合考試需要，持續更新充實題庫","114年將持續配合考試需要，進行165科測驗式、申論式題庫科目試題的建置、增補與考前檢視等作業，並配合114年新增專技人員語言治療師及聽力師2類科採行電腦化測驗供題之需，將於114年上半年入闈完成該等類科共13科目題庫試題建檔作業，俾如期提供該等類科7月考試時使用；另為永續經營正確合宜之題庫，將滾動式根據政策需求、命題大綱、學科發展及法規等變動，適時更新充實題庫。","(三)賡續精進典試人力資料庫品質，提升典試遴聘效能","1.強化典試人力資料庫學者專家專長審查作業，以深化資料庫更新質量，增進衡鑑個人專長與應試科目契合度。","2.按季辦理典試工作記錄審議會議，審議典試人員參與典試工作之服務態樣，並予以註記資料庫，提供遴聘參據。","3.定期連結相關公務登記資料更新典試人力個人資訊，增進典試人力資料準確度，並函請學校、機關及學會等單位推薦專業且具意願之學者或實務專家參與典試工作，提升國家考試之信效度，精進國家考試之品質。","4.配合本部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協助規劃國家考試典試入口網，提供典試人力線上更新個人資訊，擴大典試工作數位化應用。","五、強化國家考試宣導","(一)擴大辦理用人機關共同宣講","為精進國考宣導策略，本部自113年起，邀請交通部等6個用人機關共同宣講，期透過教、考、用之鏈結，增進青年學子對公部門之認識，均獲得共同宣講機關及申請學校肯定。114年擴大共同宣講場次（如表6），針對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建築工程等錄取不足額之類科，以及報考人數多之類科，如教育行政、人事行政、財稅行政、會計、法制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等13個用人機關共同宣講，展現政府求才、選才的重視，並有助於青年學子對國家考試及未來入職就業環境的認識。","表6　113年至114年共同宣講情形","備註：第10至13場次係針對土木工程類科進行宣講。","(二)與教育部青年署合作導入青年職涯輔導機制","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多年來以契合社會及青年需求的角度，打造青年多元體驗學習環境，為擴大宣導管道，本部114年與該署合作，出席3月11日北區、12日中區、14日南區召集學校聯繫會議，宣導國考協助學生順利學職轉銜，後續將持續與該署合作，希冀資源共享互惠，以提高雙方資訊擴散的強度與廣度。","六、持續深化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工程","依據國家考試數位轉型發展及推動計畫所列策略，持續執行各項行動方案如下：","(一)推動試務數位化","建立應考數位服務機制，提升整體作業效率與應考人應考的便利性。規劃命題數位化管理，透過系統化作業強化保密性與提升管理效能。完善數位化閱卷系統，優化閱卷介面與操作流程，協助閱卷委員更有效率且便利地進行評閱工作。","(二)擴大電腦化測驗適用類科","114年計辦理5次電腦化測驗，並配合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電腦化測驗之推動目標與期程，再納入語言治療師、聽力師類科，計有17個類科採行電腦化測驗（如表7）。","表7　114年推動電腦化測驗採行類科","(三)擴充電腦化測驗應試座位及深化在地服務","1.114年預計辦理5間新增試區認證作業，增加座位數約2,000席，並啟用桃園及屏東二地區在地服務。","2.運用筆記型電腦可攜式特性，規劃及建置國家考試行動化試場座位數約450席，並建置國家考場2樓電腦試場座位數約400席，預計114年底前啟用。","(四)強化電腦化測驗環境穩定性及偶發事件因應機制","1.建構電力異常風險因應機制","為於定額或比例錄取之考試引入電腦化測驗（如司法官、律師第二試），辦理核心試區備援電力線路布設及檢測，並規劃於考試期間搭配租賃發電機作為備援電力，俾因應電力異常風險。刻正評估核心試區備援電力建置所需經費、篩選核心試區清單，俾與目標試區學校洽商合作，以利辦理定額或比例錄取考試之電腦化測驗。","2.建立考前電力及　網路環境穩定性檢測","為建立考前電力穩定檢核機制及辦理應試環境自動化整合測試，現正設計考前穩壓器功能測試檢核表，考前環境準備階段由洽借試區辦理穩壓器功能測試檢查與應試電腦及網路壓力測試，俾確認電力供應及應試環境穩定性，預計於114年7月電腦化測驗考試啟用。","3.強化偶發事件因應能力","就電力異常與網路失效等突發狀況，現正建立緊急應變處理機制，並規劃辦理模擬演練，俾提升試務工作人員面對緊急事件之反應能力，確保測驗過程穩定辦理。","參、結語","為國舉才並精進考選業務是本部憲定的使命與任務，除秉持一貫之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辦理114年各項國家考試外，亦將擘劃多元且符應數位化趨勢之考選制度，並透過與教育端及用人端之交流合作，三方協力選拔優秀人才，蔚為國用。","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指教，讓考選業務更臻完善。謝謝！"],["銓敘部書面資料：","銓敘部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和各位委員：","銓敘部暨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負責公務人員人事管理法制，以及退撫基金、儲金和保險的監理、管理及投資工作，感謝貴委員會委員對本部業務的指導。以下就本部近期業務執行概況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壹、近期已執行的業務情形","一、辦理完成15餘萬件的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撫等案件之銓敘審定","本（114）年1月至3月本部依法審議組織法規及職務歸系，辦理各機關報送之公務人員任用及考績銓敘審定、公（政）務人員退休（職）、撫卹、獎懲登記、激勵及聘用人員登記案件，共計157,002件（詳如附表）。其中退撫案件類型多元，須依不同退休、撫卹條件審查，整體作業複雜，在有限時間內，已全力完成相關審查作業，未來將持續精進作業流程，以提升審查效率與品質。","二、研修公務人員考績法，明定違反重大服務紀律者隨時辦理一次記二大過免職","為落實政府對於公務人員職場霸凌、性騷擾等重大違失行為零容忍之政策態度，本部已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修正草案，增列公務人員有酒駕肇事、性騷擾或職場霸凌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得隨時辦理一次記二大過予以免職，並根據大法官解釋，增列明定懲處權行使期間。本部業於本年3月17日將上開修正草案函陳考試院審議。","三、研修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調高月支報酬計算標準，接近實際月薪","為強化聘僱人員離職給與權益，修正聘僱人員提存離職儲金或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月支報酬計算標準，另為兼顧與公務人員退離給與間之衡平，以公務人員最高俸點折算俸額加一倍之數額為上限，未達該數額者，以實際月支報酬為準。本部提案的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修正草案，業經考試院於本年3月10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中。","四、預告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活化機關用人彈性","為配合立法院組織法及法院組織法等修正，以及考量地方政府有進用醫事人員執行並推動長期照護業務之需求，本部刻正檢討研修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俾使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職務範圍更臻合宜，例如地方政府設立的長照機構後，首長等職務可採雙軌制。","五、研修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縮短各機關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之期間限制，以利及時用人","為增加各機關新進用公務人員的速度，及時遞補人力缺口，包括如土木工程等類別人力，本部已完成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並報考試院審議中，未來各機關如當年各類科考試錄取者已分發完或已無補訓者可分發，就可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非現職人員。","六、提高勳獎章獎勵金數額，並改為即時發給，提升激勵效果","本年2月6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溯自1月1日施行，各項獎勵金發給標準提高到2至2.5倍，並將公務人員獲頒勳章及功績、楷模、專業獎章，改為即時發給獎勵金，以達強化即時獎勵效果，並提升公務人員工作績效及服務熱忱。","七、會同行政院函請大院審議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草案","本部已依113年5月15日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就調降成立門檻、放寬協商事項、完善協商處理及調整爭議裁決委員會組成等，研擬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經考試院於113年7月12日會同行政院函請大院審議。","八、鬆綁法規解釋，推動更多符合SDGs永續發展的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本部也將SDGs倡議引入精進政府人力資源管理措施的變革，特別是協助家庭友善和環境友善。已經執行或推動中的作為，如將實務訓練人員的婚假或喪假，改為完整保留續請，不再需要比例打折計算。將每年超過30萬張的考績通知書改為電子通知，銓審證明書可由需要者自行由MyData下載補發，更名或更齡作業無需再附證件，這些都有助於節能減碳，也減少機關需核對等人力成本。另外，退休人員當年考績經機關考核後，年終獎金可預先借支在退休時及時發給，不必等退休後一段時間後才領到。","九、退撫基金和公保準備金運用收益數創新高，並賡續落實監理機制","截至本年2月底止，基金歷年累計繳費收入高於累計支出近4千億元，累計收益數約6,292.2億元。113年度基金運用收益數續創新高，達1,600.3億元，年收益率為17.49%。另本年度截至2月底止，基金運用收益數為65.8億元，期間收益率為0.65%。","截至本年2月底止，公保準備金歷年累計保費收入高於累計支出近2,300億元，累計收益數約3,632.8億元。113年度公保準備金運用收益數續創新高，達1,190.3億元，年收益率為24.72%。另本年度截至2月底止，公保準備金運用收益數為8.76億元，期間收益率為0.15%。","本部持續落實退撫基金、儲金和公保準備金的監督職能，接軌國際退休金監理原則，及推動風險導向稽核。同樣地，基金投資時也會深化導入SDGs相關倡議。","十、順利開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的自主投資","因應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實施及推動退休金自主管理機制，基金管理局建置完成自主投資平台並加強教育宣導，且結合內外部財經專業經驗，設計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不同風險收益之投資組合置於平台，供公教人員自主投資選擇，於本年1月1日邁入公教人員退休金制度新的里程碑。","貳、未來的工作重點","一、繼續隨時檢討重要人事法制的合宜性，提高法制內容兼顧機關管理及公務人員需求的衡平性：","(一)因應政府各機關配合法令變動的新增業務量和複雜性，檢討中央和地方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官職等配置人力占比準則，減少委任配置占比，增加機關吸引和留住人力的機會。","(二)檢討現有地方政府和中央基層機關的職務列等架構，創造公務人員願意返鄉或留在地方（基層）服務的誘因，縮小人力資源的區域和城鄉差距，也間接創造有利兼顧家庭與工作的友善公務職場。","(三)透過職務列等和專技轉任等等任用機制的調整，協助各類工程、社會工作、獸醫等專業工作機關，能吸引、留住新進分發與現職相關專業人力。","(四)再整體檢討公務人員給薪假的優化做法，包括初任者的休假基本天數、相關工作年資併計休假天數計算、育嬰與再任可接續原休假日數等，併同行政院本年3月17日函考試院提出增列身心調適假的建議，納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修正內容，營造廣納人才的友善公務職場環境。","(五)討論現行指名商調規定產生的相關現象，就如何調和各機關用人權責及公務人員調任發展機會，期能兼顧機關與公務人員雙方需求。","(六)增加現行獎勵制度的更多元化機制，讓機關可即時獎勵平時工作表現優秀同仁，並限制違反性騷擾、酒駕、職場霸凌者參選模範公務人員或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維護獎項所表彰之榮譽。","(七)檢視評估專技轉任公務人員制度修改後的執行狀況，精進細部規範，期能協助各用人機關的積極運用。","(八)精進教育宣導工作，繼續減少公務人員違法經營商業的少數案件量；在現行公務員服務法規範下，就兼職管理限制的解釋，如尚有不合宜性者，做必要的調整。","(九)會同相關機關檢視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定法定訓練的實施狀況。","(十)務實面對派用人員過渡期間結束後尚待解決的問題，朝向仍可在原機關內做合宜遷調，避免嚴重影響重要工程機關執行業務的能力，也可增加該類機關任用制公務人員未來陞遷機會。","(十一)持續增進各類銓審案件審定的效率性，目前已從源頭檢視各項報送資料必要性，盤點可能簡化及資訊作業系統智慧化之範圍，並排定執行順序及作業期程，期讓公務人員更早獲知審定結果。","(十二)按實務運作情況，就現行未盡周詳之退休、撫卹規範進行滾動檢討，以完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十三)繼續將SDGs永續發展理念導入更多人事法制和服務措施，特別是更多線上無紙化的銓審服務，友善生育職場，以及無歧視的工作環境。","(十四)全力提供更方便和資訊透明的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制度，特別是自主投資選擇，並鼓勵公務人員自願增加提繳退撫儲金。","二、根據退撫基金、儲金和公保準備金首重穩健投資原則，致力長期投資績效，並落實監理機制和強化投資風險管理","退撫基金和退撫儲金的經營績效，攸關確定給付制和確定提撥制的財務永續，影響軍公教同仁的退休權益。過去幾年平均投資績效相當不錯，但基金的長期財務狀況仍有約1.98兆元的未提存精算負債，本部和基金管理局會特別重視基金須首重長期穩健投資的原則。隨著退撫與公保投資範圍及類型日趨多元複雜，為確保資金營運安全，本部除賡續強化各項運用計畫審議、營運監督及績效考核機制外，也將會推動風險導向監理策略，聚焦關鍵風險領域並強化查核效能，落實各項內控稽核檢查，防杜業務違失。","就已如期在本年開辦個人專戶制的自主投資選擇，會持續辦理儲金業務宣導，精進公教人員自主投資業務；另將關注具長期優勢之投資標的，秉持多元化全球化佈局，以提高基儲金運用效益及長期穩健收益。","三、升級本部現有資訊作業系統，提高銓審案件核定的效率性","本部每年必須完成接近50萬件的各項任用、考績、俸給和退撫銓審案，這攸關全國公務人員權益事項，因此必須有穩定且更現代的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及其子系統，並完善其資訊安全防護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範及條款，並使系統能更快速和正確審定確保公務人員相關權益。本部現有系統相當老舊，已獲經費並規劃分年執行相關工作，將現有老舊資訊作業系統升級或重建，建構智慧化銓敘審查作業服務，由本部全面從業務處理及流程構面進行滾動式檢討及跨機關合作，以賡續辦理全國人事資訊系統整合應用，持續深化數位轉型，提升本部法定核心業務行政及審定作業效能。","參、結語","本部和所屬基金管理局將持續做好各項政府人力資源管理法制的調整和制定工作，法制規劃過程重視政府、用人機關和公務人員等三者需求的平衡性，期以提供各級政府良善治理和優質公共服務的基礎。同時，善盡退撫基金、儲金和公保準備金的監理、管理和投資工作，維護基金財務永續力，確保現職和退休同仁的退撫權益。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繼續支持指教。","附表","114年1月至3月辦理各項銓敘業務案件統計表","備註：資料統計至114年3月20日。"],["保訓會書面資料：","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非常榮幸奉邀列席貴委員會，向各位委員報告本會業務概況。在此先特別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多年來的支持與指教，使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謹就本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重要業務推動情形及114年工作重點簡要說明，敬請指教。","壹、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一、保障業務","(一)研修公務人員保障法與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完備公部門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規範，加強工作環境之安全及衛生防護","為完備防治職場霸凌法制事項，本會刻正進行研修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與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113年12月完成委請學者研析實務案例、訂定職場霸凌審查基準及草擬修正條文，本會參酌法律專家學者提出之修法建議，擬具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正草案。並於114年2月20日召開本會專兼任委員會議討論，同年月26日邀請外部法律及心理諮商專家學者提供法制意見，同年月27日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勞動部、銓敘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社團法人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返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等公民團體共同研商。另於同年2月18日、3月13日及18日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協商職場霸凌研修法制。","此外，本會除召開上揭會議，廣徵各界意見外，考試院為求本次修法之周妥，自114年2月17日起，每週1至2次，由考試院院長親自主持修法討論會議，研商修法方向。","安衛辦法修正草案已於114年2月27日辦理預告程序，保障法於同年3月3日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並於同年3月21日及22日協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勞動法學會合辦之職場霸凌法制研討會，藉此與國際學者及相關機關團體交流意見，討論公私部門職場霸凌防治法制之重要議題，確認本次保障法制修正政策之完整性及妥適性。","本次修法重點包括提升法制規範位階、定義職場霸凌、強化權責機關事前防治、事中處理及事後矯正之義務與責任，以及確保各機關行政調查過程之獨立性及外部監督性等，以明確規範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的責任，建構完整的救濟管道。保障法制相關修正草案於同年3月25日提交本會委員會議審議，於3月27日提交考試院說明會，預計於114年5月將保障法修正草案函送大院審議。","(二)妥慎審理保障事件，維護公務人員權益","本會秉持公正客觀原則，審慎處理保障事件，保障公務人員救濟權益。113年受理保障事件1,768件，加計112年未辦結之209件，已辦結1,332件；114年1月至2月受理保障事件267件，目前均在審議中。如圖1所示，近年公務人員保障案件受理件數有逐年增加之趨勢。","(三)引導機關正確辦理因公涉訟輔助，以維公務人員財產權益","為使公務人員安心依法執行職務，服務機關應於其依法執行職務而涉民事或刑事訴訟時輔助其延聘律師費用，為其提供辯護及法律上之協助。各機關113年涉訟輔助案件，共計395件，其中，中央機關同意件數計224件，輔助金額為1,577萬4,300元；地方機關同意件數計160件，輔助金額為997萬700元，詳如表1。","表1　113年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統計表","二、培訓業務","(一)積極關懷晉升官等訓練受訓人員，提供友善學習環境","為期受訓人員能兼顧受訓權益與家庭照顧需求，各項訓練辦法修正延後訓練之規定，除原有的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駐外服務等事由外，增訂受訓人員得因「養育3歲以下子女」之事由，於開訓前申請並保留其受訓資格。","自113年增訂該規定後，各項晉升官等訓練計有6人因「養育3歲以下子女」之事由申請延後訓練，另計有5人因「懷孕」事由、6人因「重病」事由、13人因「其他重大事由」，合計30人申請延後訓練。本會透過研修相關訓練法規，全面保障受訓人員受訓權益，並建構友善學習環境。","(二)配合當前國家政策及國際脈動，增加人工智慧及外交發展課程","為提升公務人員掌握最新政策議題能力，本會強化「智慧政府與數位服務」及「資訊安全」等相關課程，並自113年起，於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增加人工智慧課程時數，由原8小時增加至18小時，另新增人工智慧實作課程及國際外交發展趨勢等課程，以強化公務人員在人工智慧、數位治理及國際合作方面的知能，進而提升其因應未來挑戰的能力。","(三)優化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協助快速融入公務職場","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本會每年均持續滾動檢視初任人員應具備之核心知能、當前國家重要政策及國際文官培訓趨勢，納入資訊安全、數位治理、人權議題、人工智慧應用等議題課程，以強化初任公務人員所需公務知能、正確工作態度及服務精神，致力培育新進文官。實務訓練由本會委請各用人機關辦理，強調「做中學」，學習擬任職務工作內涵。","1.辦理高普初考、各項特考基礎訓練","(1)高普初考：113年共計辦理86班，4,017人完成訓練。其中高考開辦52班，普考開辦27班，初考開辦7班（詳如附表1）；114年1月至2月開辦21班，994人完成訓練。其中高考開辦17班，普考開辦4班。","(2)各項特考：113年共計辦理37班，1,700人完成訓練。其中，地方特考開辦30班（三等14班、四等14班、五等2班）、原民特考開辦2班（三等1班、四等及五等1班）、身障特考開辦5班（三等2班、四等及五等3班）（詳如附表1）。","2.辦理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1)高普考：113年共計辦理22場次（輔導員12場、人事人員10場）講習測驗，2,660人參加。","(2)地方特考及初考：113年共計辦理14場次（輔導員6場、人事人員8場），1,401人參加，詳如表2。","表2　113年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場次及參訓人員統計表","3.詳實核處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成績，積極發揮汰選功能","受訓人員於實務訓練期滿，經用人機關考評成績不及格時，應檢具實務訓練計畫表、輔導紀錄表、個別會談紀錄表等相關事證資料函送本會核處。本會於成績核定前應派員訪談受訓人員及訓練機關（構）學校相關人員與調閱相關文件，以核實查明受訓人員成績不及格之事實，作為本會核處之依據。113年共計受理42件，均已辦理完竣，詳如表3。114年迄至3月21日共計受理2件，1件於核處前業以中途離訓事由廢止受訓資格，另1件甫於3月中旬函報本會，尚在辦理中。","表3　113年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不及格辦理情形統計表","(四)辦理各項晉升官等訓練，強化現職公務人員知能","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是公務人員取得晉升高一官等的重要法定訓練。本會嚴謹擬訂各項晉升官等訓練年度調訓比率、審核遴選參訓資格，精進訓練課程內容，並結合當前國家重要政策發展與全球趨勢，納入人工智慧、文化發展、國際外交、公務英語等相關課程，以培養具備專業素養的優質中高階文官。","1.辦理各項晉升官等訓練102班（4,679人），儲備優質中高階人才","113年度薦升簡（含警正升警監）訓練分3梯次，開辦33班、訓練1,471人；委升薦訓練分2梯次，開辦37班、訓練1,746人；員升高員訓練開辦1班、訓練32人；警佐升警正訓練分2梯次，開辦31班、訓練1,430人，以上薦升簡等5項晉升官等訓練共計辦理102班，訓練人數4,679人（詳如附表2）。","2.實體與數位雙軌學習，提升訓練成效","各項晉升官等訓練依課程目標與學習指標，以實體訓練方式辦理為原則，部分課程則以實體課程與非同步數位課程混合學習方式實施；受訓人員於實體課程實施前亦可依個人學習需求，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進行數位學習，亦可不限時地反覆學習核心課程知識，強化吸收與應用能力，提升訓練成效。","3.設計實用英語課程，強化國際事務應用能力","為提升中高階公務人員的英語能力，訓練課程依不同職級設計，並以實務應用為導向，透過情境模擬、分組互動、案例演練及成果發表等教學方法，分別安排「公務實用英語」、「警察人員實用英語」、「交通事業人員實用英語」課程，並搭配「公務實用英語（基礎篇）」數位課程（3小時），透過多元學習管道，提升受訓人員英語溝通與應對能力，以符合日益國際化的行政需求。","4.因應數位科技應用，積極推動薦升簡訓練電腦作答提升至77%","薦升簡訓練「情境寫作」測驗自112年度起首次採行紙筆與電腦雙軌方式作答，僅有56%受訓人員選擇電腦作答，經本會積極宣導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113年度選用電腦作答者比例已提升至77%，較112年度增加21%。114年度將賡續實施，並持續優化電腦作答實施流程，提升受訓人員操作熟悉度及作答效率。","(五)因應國家發展與全球趨勢，重點培育高階治理人才","1.嚴謹遴選高階菁英參訓，深化產官學跨界交流","本會辦理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以簡任文官為訓練對象，期培育具卓越管理、前瞻領導及民主決策知能之高階文官。為有效運用培訓資源，本會以標準化評鑑工具評測受訓人員所需知能，以落實嚴謹選訓。除簡任公務人員外，亦提供部分名額予產學界相當職務之高階主管，以強化多元思考觀點，深化公私跨域學習。近3年各機關報名人數、錄取參訓人數及錄取率，詳如表4。114年訓練計畫於1月7日發布，本會已函請政府機關及私部門推薦人員報名參加。","註：110年因受疫情影響，延至111年辦理。","2.產官攜手培育高階文官，實質深化跨域交流","本會綜整受訓人員專長背景及跨域學習需求，量身安排專屬業師（Mentor），113年延聘人工智慧、半導體、軍工、通訊、醫療等國家當前重大產業傑出領導人擔任業師，期藉由近身學習，傳承領導管理風範。另安排「職務見習」及「短期蹲點」，擇選適合機關（構）實施，讓高階文官瞭解公私部門不同的工作型態、立場、產業需求及發展趨勢，以期優化政府政策，符合人民需求及國家發展方向。受訓人員對於本項課程活動均表示獲益良多，例如：學習業師企業高階主管領導統御、深度瞭解相關產業及跨領域專業，以及啟發思考如何納入既有政府施政，並運用於公共治理及政策規劃等。","3.聚焦全球重要議題標竿學習，轉化具體政策建議","113年高階文官國外研習與英國文官學院（Civil Service College Limited, CSC）及芬蘭公共管理學院（Finnish  Institute of Public Management Ltd, HAUS）合作，進行國家重要政策交流及實地參訪政府機構與民間組織，包括英國財政部、交通部、文化媒體與體育部、人工智慧安全研究院，以及芬蘭外交部、邊境管理局、赫爾辛基市立高齡健康照護中心等機關（構），擇定「國家韌性」、「數位智慧未來」、「社會共融」、「淨零永續」等關鍵領域，與相關政策專家進行深入討論與意見交換，汲取有關促進社會韌性、科技創新、數位治理、共融社會及實現淨零永續等議題的實踐經驗與成功案例。","受訓人員於返國後撰寫研習成果報告，並舉辦研習成果分享會，向其他高階文官進行公開發表分享、擴散學習成效，更將重要學習成果包括數位轉型、再生能源、長期照護等轉化為具體政策建議，由本會行文內政部、數位發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13個相關主管機關參考運用。","(六)精進培訓課程與教材，扣合職務需求與國家政策發展","1.設計人工智慧實作課程活動，強化體驗學習與反思應用","為應人工智慧浪潮，文官學院設計人工智慧實作課程內涵及教學活動，以公務情境為本，規劃生動活潑人工智慧實作任務，讓受訓人員瞭解生成式人工智慧原理原則、幻覺與運用風險，並且在不涉及公務機敏資料的前提下，藉由生成式人工智慧相關軟體進行實作及反思討論，提升與人工智慧協作的能力，進而思考未來於工作上之應用。","2.強化文官媒體識讀素養，提升對媒體資訊之判斷與解讀能力","為培養公務人員具備媒體識讀素養，本會自114年各項法定訓練起，新增「媒體識讀」課程，以培訓文官評估網路內容與在媒體傳播的消息是否帶有偏見，或可信度高低的能力，並能思辨媒體再現與反思閱聽人的意義，分析媒體組織，影響與近用媒體（Media Access）等，甚而運用媒體做公務溝通與宣導。","3.因應實際需要，研修各項法定訓練教材82科","文官學院依據本會訂定之課程配當表，因應當前國家重要政策發展、法規修正、科目異動、教材滿意度及受訓人員目標職務層級需要，研修各項法定訓練教材。113年研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教材32科及各項晉升官等訓練教材50科，總計82科。","(七)提倡公務人員閱讀風氣，落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1.辦理25場閱讀新提案合辦活動，吸引1,920人次參與","為鼓勵各主管機關跳脫傳統框架，以更多元、彈性之方式策劃具巧思的閱讀推廣活動，113年度與全國各機關（構）及學校合辦25場次「專書閱讀新提案」活動。此計畫授權各機關自主規劃，發展結合自身業務特色之閱讀推廣活動，活動形式豐富多樣，包含導讀會、戶外走讀、分組座談等多元型態推廣方式。113年度共計1,920人次參與，成功拓展閱讀的深度與廣度。","2.精選24本114年度每月一書，展現多元圖書議題","114年度「每月一書」遴選作業，經彙整各界推薦書單及出版社提供之參選圖書，歷經初審、複審及網路票選等程序，於113年11月26日召開決審會議，在近千本薦送書籍中精選出24本專書。本次入選圖書涵蓋人工智慧、轉型正義、移工議題、少子化、環境保育及自我學習等多元領域，議題豐富且具前瞻性。另在入選圖書中，「每月一書」與「延伸閱讀」書目分別有6本及7本國人著作，展現本土作者在多元議題上的深刻洞見，為公務夥伴提供廣泛且具啟發性的閱讀資源。","3.上架「文官愛讀冊」50集節目、5.7萬次收聽，引領社會議題深度探索","文官學院自112年3月起，開設「文官愛讀冊」Podcast頻道，透過大眾熟悉且常用的Apple Podcasts與Spotify等收聽平臺，推廣「聽閱讀」的方式，將閱讀推廣至社會大眾。截至114年3月14日，已上架50集節目，累計閱聽次數約5萬7千次。為提升節目內容深度與系統性，114年度更採主題系列方式錄製，內容涵蓋人工智慧、轉型正義、移工議題、少子化等當代重要議題，期望引導聽眾從多元視角探索公共政策與社會趨勢，深化學習與思辨。","(八)精進辦理英語相關課程，強化國內外培訓交流","1.辦理實用PRO英語工作坊3梯次完訓率達9成以上","為落實2030雙語政策，培養公務人員具備國際視野，強化雙語溝通能力，113年文官學院「實用PRO英語工作坊」採線上全英語授課，共3梯次，報名對象第1梯次提供高階飛躍方案歷年學員、第2、3梯次不限官職等公務人員，惟須提供相當「全民英檢」中級程度以上之證明。各梯次主題依序為「會議英語」、「電話英語」及「接待英語」。每梯次計12小時，課程於週四晚間以Webex Meetings全線上方式進行，共計112人完成訓練，完訓率高達94.12%。","2.辦理中高階文官海外研習與比利時政府培訓機關合作","薦升簡訓練為晉升簡任官等職務的重要養成訓練，113年薦升簡訓練績優學員海外研習，與比利時聯邦政策與支助公共服務部（BOSA）策略合作，安排至該國具競爭優勢之公部門及具代表性之機關組織進行參訪與座談，例如公共服務經濟部、食品鏈安全局及安特衛普港，就兩國推動新能源政策、食品安全監管、永續發展策略等議題，彼此交流經驗與借鏡學習；課程結合世界咖啡館及工作坊之學習模式，邀請比利時官員一同參與研習，就業務上所遭遇的各式網絡領導困境、新型態的工作態樣之挑戰等實際案例，進行分組討論，共同研議解決方案，促進國際合作交流經驗與能力。","3.參與國際人力資源獎項競賽獲金牌獎殊榮","113年文官學院以「應用全e化洽課管理系統提升培訓成效」為主題，參與美國2024年布蘭登．霍爾集團（Brandon  Hall Group）教育科技卓越獎項，榮獲金牌獎殊榮，於國際間展現培訓成果及分享經驗。","4.參與國際培訓組織活動汲取國際人力資源發展新知","113年派員參加8月18日至20日於越南峴港舉辦之2024年亞洲國際培訓總會（ARTDO Int'l）第51屆年會；同年派員參加10月29至30日於台北國際會議中心（TICC）舉辦之2024年人才發展協會（ATD）亞太年會。","(九)辦理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掌握人工智慧及淨零排放新趨議題","為強化公務人員掌握人工智慧應用及數位趨勢，並深化淨零排放及永續發展相關知能，於113年5月在文官學院辦理「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分別以「人工智慧應用與實作」及「淨零排放」為研習主題，課程內容涵蓋理論講授與實作演練，包含淨零碳排觀點下的科技應用、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及人工智慧技能學習與應用研習等課程，共計開辦4班，186人參訓，受訓人員對本訓練課程整體評價滿意度值達9.30分。","(十)跨域合作協辦國際學術研討會，吸引逾百人參與","文官學院積極拓展跨域合作並參與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相關之國際學術研討會，113年協辦2024年臺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TASPAA）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啟發與共鳴：為文官打造有感性別培力」為題進行發表，並自組「性別平等職能培力」論壇，邀請實務界與學術界專家，共同探討性別平等之職能發展策略，提升我國公務人員性別平等意識，並融入公務人員培訓策略，吸引現場及線上逾百人參與本次論壇。","三、行政中立訓練及宣導","(一)強化訓練，形塑優質組織文化","為強化公務人員對行政中立與公務倫理的認識與實踐，深化廉潔操守並維護社會公義價值，使公務人員能夠堅守依法行政、秉持公正執法原則，特依不同人員屬性與課程主題，113年開辦「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及「行政中立法研習班」。高階主管研討班於113年8月2日辦理1場次，共計40人參訓；行政中立法研習班則自7月16日至10月31日，分別於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離島（金門縣政府）辦理8場次，計訓練647人。","(二)多元宣導，厚植行政中立精神","為提升強化行政中立宣導成效，本會透過「11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方案」，邀請中央與地方各主管機關，鼓勵公務人員上網學習數位課程，以生動有趣的法規有獎徵答挑戰，於互動中輕鬆掌握重點，提升公務人員對行政中立議題的理解。此外，本會亦善用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等公共資源，請各機關運用LED電視牆、跑馬燈等多元渠道，拓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精神，提升行政中立能見度。","貳、114年工作重點","本會仍將本著公正、和諧、效能之核心價值，保障公務人員之合理合法權益，積極培育現代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以滿足民眾對政府施政的高度期望為業務推動目標。相關措施重點如下：","一、積極完成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法程序，建構友善健康職場環境","為完備公務人員職場霸凌申訴及防治處理相關法制，本會參酌法律專家學者提出之修法建議，擬具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正草案，並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民團體共同研商討論，於同年3月25日提交本會委員會議審議，3月27日提交考試院說明會，預計114年5月將保障法修正草案函送大院審議，以期建構公部門友善職場環境。","二、擴大職場霸凌法制宣輔導與教育訓練，提升防治意識","為保障公務人員權益及完備防治職場霸凌法制事項，本會辦理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之修正作業，並規劃辦理各機關保障法規新修正內容之教育訓練，講授公務職場霸凌防治保障法制最新變革，編寫更新教育訓練教材，彙整具代表性或重要性見解之決定書、相關研討會及座談會紀錄、行政法院撤銷本會決定裁判等資料，藉由教育訓練方式及提供淺顯易懂且便捷之宣導內容，增進公務人員瞭解保障法制，提高各機關辦理相關保障業務之正確性。114年下半年，以北中南東分4區，至少辦理8場次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法制之教育訓練。","三、優化保障業務數位化服務，導入人工智慧，提升救濟程序之便利性","本會自107年起建置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首創公務人員及機關得以線上身分認證方式提出書狀，減少當事人郵寄或親送保障事件書類之成本，提升救濟程序之便利性。113年公務人員使用該平臺計1,982次，機關使用平臺計703次。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與審理品質，規劃推動數位化服務的升級，研議提供「線上下載」取用電子卷證服務，及適時導入智能服務，協助本會執行業務，有助行政效率的提升。","四、符應重大政策及時代脈動，檢討基礎訓練共通核心職能","為利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之課程內容符合用人機關需求，並掌握國家重大政策及時代發展新趨，使受訓人員於完訓後即具備目標職務之基本能力，本會定期檢視基礎訓練共通核心職能，114年至115年間將委託專家學者辦理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需求調查，進一步瞭解目前受訓人員目標職務所需職能之層面、定義及關鍵行為指標，以分析現行訓練需求缺口，進而檢視更新基礎訓練共通核心職能、教學方法及評鑑技術。","五、強化高階文官競爭力，培育全方位治理之領導人才","114年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將以「雙軸轉型」及「多元共融」為主軸，課程涵蓋「數位轉型」、「永續治理」、「尊重多元價值」等相關議題；聘請國內知名企業董事長、駐臺外國機關（構）代表、部會高階領袖及相關領域專家擔任課程講座。另規劃結合國家當前重大產業領域，安排公私部門卓越傑出之領導人，擔任指導業師，傳承領導管理風範。同時，持續與先進國家培訓機構合作，以拓展高階文官國際視野、國際溝通及跨域整合思維能力。","六、結合人工智慧趨勢，賡續推動實作課程","為因應人工智慧的興起與國家政策推動需求，強化公務人員的資訊科技素養已成為首要目標之一，本會於各項法定訓練課程納入政府數位治理新方向與人工智慧實作內容，確保公務人員具備必要的數位素養及能力，以有效應對未來挑戰並提升行政效能。114年將在現有基礎上，深化人工智慧課程，並依科技發展與公共服務需求，持續調整與優化課程內容，使培訓更具實務效益。","七、打造優質英語課程，賦能雙語文官","為積極回應「培育臺灣人才接軌國際」和「提升公務人員的英語能力」之主軸政策，文官學院未來將持續深耕與創新優化英語課程，強化學習深度及實用性。此外，迎接人工智慧新世代來臨，人工智慧科技勢必引領雙語培訓新趨勢，文官學院亦將賡續推出融入人工智慧工具輔助英語學習之課程，透過數位科技及人工智慧輔助及應用，使英語學習更高效，讓文官與時俱進，全面增進英語力及數位能力。","八、深化行動關懷，強化身心障礙特考受訓人員支持力","為協助身心障礙特考錄取人員順利融入工作職場環境，將持續推動行動關懷，透過走動管理、實地訪視與即時輔導，並研編「身障特考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指南」，提供用人機關參考。透過追蹤受訓情形、分析中途離訓原因，以掌握身心障礙者職場適應需求，確保受訓人員順利完成訓練。","九、增列「職場霸凌防治」及「職場溝通與壓力調適」課程，建構友善職場","為杜絕職場霸凌等不友善情事發生，並培養公務人員具備正確之公務溝通技巧與紓解壓力管道，自114年起之各項法定訓練，均增列「職場霸凌防治」及「職場溝通與壓力調適」相關課程，期透過對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規範與實務案例介紹與解析，培養關懷意識，並提升溝通技巧與壓力調適。未來也將賡續精進相關課程，提供更多元豐富之知能與技巧，促進職場更加健康、友善與和諧。","十、打造環保職場，邁向低碳未來，智慧節能月省電達14.65%","本會陸續更新63臺使用逾30年之小型送風機，搭配變頻高效冰水主機，整合監控系統，安裝電子水溫差控制器，縮短空調運行時間以減少能耗；全面將燈具改為LED，並於較少人使用之場所（例如：樓梯間、茶水間及化妝室）安裝自動感應裝置，確保在無人時自動關閉省電；事務機和飲水機導入低耗能設備，非使用時間進入休眠模式；並鼓勵同仁低樓層步行。經採行上開節電措施，與前一年度同期相較，平均每月節電達14.65%。","此外，為環保節能，化妝室更換為感應式衛生設備，避免水資源浪費；會議資料以電子檔傳送與會人員，減少紙張使用。未來持續推動節能政策，例如：規劃停用飲水機冰水功能、淘汰耗電設備，力行節能減碳政策，以達到全方位節能目標。","參、結語","我們將積極推動並完成保障法及安衛辦法的修法作業，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法制化，並健全救濟機制，以確保公務人員獲得公平對待與支持。同時，強化職場安全與衛生防護，營造安心無虞的工作環境。培訓方面，將持續配合國家發展趨勢及政府施政重點，以務實作為，推動智慧化的人才培訓，提升公務人員面對數位轉型與全球化挑戰的素養與能力。","以上謹就本會重要業務推動情形與未來工作重點，提出簡要報告。我們將繼續秉持公正、透明的原則，為公務人員提供更完善的保障與成長機會，感謝委員的支持。","附表1","113年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班數及參訓人數統計表","附表2","113年各項晉升官等訓練統計表","*113年員升高員訓練調訓比率係依各業別升資考試錄取比率計算，郵政人員2%、鐵路人員12%、公路人員16.5%、港務人員16.5%。"],["主席：由於議事錄之前已經宣讀完畢，尚未確定，我們現在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的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沒有的話，議事錄確定。","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並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現在請登記第一位黃國昌委員進行發言。"],["段落：質詢：黃委員國昌：9:14"],["黃委員國昌：（9時14分）謝謝主席，有請秘書長，其他的部長或主委，有需要隨時上來協助，不要客氣。"],["主席：請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黃委員國昌：秘書長好。上個會期我們通過了新的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我必須要老實說，雖然在整個詢答的過程當中或書面回復的過程當中，我們是有一些保留。不過不管是正副院長還是考試委員對於接下來的改革，在詢答的過程當中都做出了滿莊嚴的承諾，所以我們也本於最大的善意，最後，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只有否決掉其中一個人，考試院正副院長也順利上任，同意權的票投歸投，我們該監督的事情是絕對不能夠鬆懈的。","其實從上上會期開始，我們在第一次詢答的過程當中，我相信貴院非常的清楚，我很在乎對於公務人員保障法以及公務人員安衛辦法的相關修正，因為一個辦法超過10年沒有修，某個程度上面來講，對我們所有的公務人員非常不公平，也沒有辦法提供必要的保護。當然，安衛辦法本身有結構性的問題，所以在上次同意權詢答的過程當中，我有問周弘憲院長，那個時候他是被提名人，他承諾會送來，剛剛在你的報告裡面也提到最晚5月底會送來，這個承諾會守吧？"],["劉秘書長建忻：會。"],["黃委員國昌：絕對沒有問題吧？"],["劉秘書長建忻：我想應該沒有問題。"],["黃委員國昌：我希望儘快，我跟你說明為什麼要儘快，因為你如果拖到5月中或5月底的話，這個會期就不可能完成審議，整個就要拖到下個會期，所以我希望考試院儘快。只要你們送來了以後，目前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所提出的公務人員保障法也好，或是針對有關霸凌所提的專法也好，我希望到時候可以併案審查，這樣有你們的觀點、有你們的版本會比較完整，但是拜託不要拖！"],["劉秘書長建忻：現在就在加緊處理。"],["黃委員國昌：因為一拖再拖、一拖再拖，犧牲的是對於公務人員的保障，這樣的觀點，你贊成吧？"],["劉秘書長建忻：瞭解，我贊成。"],["黃委員國昌：你贊成嘛！"],["劉秘書長建忻：對，因為這也是院長的承諾。"],["黃委員國昌：沒有問題。因為你們在2月的時候就預告了安衛辦法修正草案，今天在書面報告裡面也提到有處理職場霸凌的問題，這個我瞭解，但它畢竟就是一個辦法，也就是公務人員保障法母法的規定和子法的規定，兩者之間要有非常好的勾稽，要不然現在結構性的問題就沒有辦法解決，這樣的觀點，秘書長贊成吧？"],["劉秘書長建忻：贊成。"],["黃委員國昌：好，我看到安衛辦法雖然有針對職場霸凌做了一些規範，但是上一次我在請教周弘憲院長的時候，他說有關於職場霸凌要提升到法律位階，所以這裡法律位階的意思是，你們在公務人員保障法裡面，會針對職場霸凌有相關的專章或者是條文去處理嗎？"],["劉秘書長建忻：條文。"],["黃委員國昌：我現在的問題就來了，因為我們現在還沒有看到你們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草案，但你們先急著預告安衛辦法，所以母法和子法能不能夠勾稽的這件事情，以在預告的期間來講，你們徵求公眾的意見，我相信關心這件事情的公眾會跟我遇到相同的困難。那個困難是我看完了安衛辦法之後，母法怎麼規定，兩者之間怎麼勾稽，完全看不到，這樣子的預告有意義嗎？"],["劉秘書長建忻：因為安衛辦法是辦法，所以需要經過預告的程序，委員講的沒有錯。"],["黃委員國昌：是啊！這個我理解。"],["劉秘書長建忻：這兩個法律和這個辦法必須要搭配在一起。"],["黃委員國昌：沒有錯，我現在沒看到母法，你們公告安衛辦法，這樣有意義嗎？"],["劉秘書長建忻：我想我們院裡面現在對於修法的速度正在緊鑼密鼓的加緊進行當中。"],["黃委員國昌：我先提醒一件事，剛剛我這樣的詢答過程當中，我相信秘書長可以接受，主委應該也聽得很清楚，在整個規範的結構上，公務人員保障法和安衛辦法、母法和子法要怎麼搭配，其實要一起看，我們才會知道規範的密度夠不夠，過去所發生的問題是不是還繼續存在。為什麼我會這樣講？之前大家也知道安衛辦法因為母法沒有授權的規定，所以沒有罰則，這沒有用，之前花錢請學者做的研究報告已經清楚地凸顯出來這個問題，導致我現在在看你們預告的安衛辦法，其實我有很多困惑，什麼樣的困惑？譬如，申訴職場霸凌遭到追殺，違反的法律效果是什麼？我在安衛辦法看不到！我完全看不到！"],["劉秘書長建忻：這個在保障法裡面的處罰部分會有處理。"],["黃委員國昌：是嘛！所以就凸顯出來剛剛我所講的問題嘛，要處罰就要在母法嘛，但現在母法要修正成什麼樣子大家看不到，只單獨公告了安衛辦法，這樣有意義嗎？我相信所有看這個條文的人，只要是認真看、不是隨便看一看的人，應該都會跟我產生相同的問題，一模一樣的事情，就是基層申訴違反職安，然後吹哨者被追殺，它的法律效果是什麼？在安衛辦法裡面一樣沒有，在母法裡面有嗎？"],["劉秘書長建忻：母法裡面有。"],["黃委員國昌：母法裡面有嘛！"],["劉秘書長建忻：這些意見我們都有納入。"],["黃委員國昌：所以之前台灣民眾黨認為在母法裡面要增訂罰則，細部的設計可以討論，方向上考試院是贊成的嘛？"],["劉秘書長建忻：是，會設計罰則。"],["黃委員國昌：是嘛！"],["劉秘書長建忻：這就是修法的意義。"],["黃委員國昌：好，我希望你們趕快把法案提出來，這樣我們討論會比較具體。"],["劉秘書長建忻：我們會儘快。"],["黃委員國昌：要不然我們現在在討論一個很空洞的東西，因為完全沒有看到你們的修正草案長什麼樣子，希望這一次能儘快提出。我要給考試院一點肯定，因為這個會期剛開始的時候，你們的副院長帶著考試委員來台灣民眾黨黨團拜會，我覺得善意的針對接下來的改革展現誠意，表達了要去履行改革的承諾這件事情，這個基本的態度非常非常的重要，也不會辜負我們在上個會期投下同意票。但我希望承諾做了以後，具體的事情要能夠做出來，我也拜託秘書長把我今天在這邊詢答的意旨及期待能夠回去跟周院長報告，可以嗎？"],["劉秘書長建忻：是，沒有問題。"],["黃委員國昌：可以嘛？"],["劉秘書長建忻：可以。"],["黃委員國昌：好，針對這個部分，我期待你們母法趕快生出來，要不然我現在看辦法還是沒有法律效果，還是沒有罰則，我不曉得怎麼評價。","我們現在進入第二個重要的主題，也就是考績法的修正，今天在你們所提出來的書面報告裡面，針對一些特定事項的專案考績只先放了一個條文，就是有關於處罰的條文，這個我理解，剛剛部長的報告我也聽懂，但是我們上個會期在行使同意權的時候，大家非常care的事情是什麼？大家非常care的事情就是過去長久以來僵化的考績制度，從2002年開始，考績列甲等的人數比例不可以超過75%，那個時候就已經寫得很清楚，這件事情要在法律做明確的規定，但從2002年到現在多久了，2002年到現在有23年了嘛，我們過去的問題還是繼續存在，我這樣說沒有錯吧？"],["劉秘書長建忻：考績制度歷來有很多次的變化，但每一次變化都有它的爭論，後來75%的這個比例的確是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也的確有各種不同的意見。"],["黃委員國昌：對啊，但是可以清楚地講一件事，這沒有法律授權的基礎嘛！"],["劉秘書長建忻：法律上沒有明定。"],["黃委員國昌：是嘛！這個就會對公務員的權益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嘛！2002年的時候，上面就寫了啊，宜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明定嘛，那個是2002年考試院公布的新聞稿，結果搞到現在已經23年了！正是因為這個樣子，所以之前在行使同意權的時候，我們對被提名人的問卷有詢問到這個問題，包括周弘憲院長、包括許舒翔副院長，包括邱文彥、鄧家基、呂秋慧、黃東益，每一個人在回給台灣民眾黨書面回復的時候表示，現在的考績制度非常糟糕，必須要改革，這個是他們在行使同意權時所做的承諾，我們發問卷給他們不是發好玩的，我問具體的問題，就是要有具體的答案，而且要有具體的承諾，這些承諾都已經做出來了以後，接下來的問題也是我們長期以來關心的，官等越高、甲等越多，同一個官等來相互比較的這個部分有落實嗎？簡任的甲等比例高達95.96%，薦任的比例82%，委任比例是74%，這些問題我們都反映在我們的問卷上，而每一個回答的考試委員也認為這是個問題，必須要加以改革。請問針對這件事情的改革，目前考試院的修法計畫是什麼？因為今天在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我完全沒看到你們的修法計畫是什麼。"],["施部長能傑：沒有錯，我跟委員報告，考績等第的配置到底要多少比例，這個在各個機關都真的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所以我們必須……"],["黃委員國昌：是，我瞭解。"],["施部長能傑：這一點我們非常非常慎重，所以必須跟機關裡面不斷地溝通討論，至於要不要入法本身這個事情，機關也有不同的意見，有人甚至認為根本不要設定比例，但也有人認為應該要設定比例，回到考績法最重要的一個精神就是核實考核，而核實考核的概念就是機關裡面……"],["黃委員國昌：對不起，部長，我打斷一下，剛剛你講的那些東西全部都是老生常談，過去這幾年聽過很多了……"],["施部長能傑：但是這是一個事實的狀況。"],["黃委員國昌：我先請部長專注看一下，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在本院所做的承諾是什麼，做了這些承諾要不要履行？要不要履行？"],["施部長能傑：我想他們應該是把這個意見帶給銓敘部來了解，我們會再充分說明。"],["黃委員國昌：所以這件事情是銓敘部決定，不是考試院決定嗎？"],["施部長能傑：程序上，因為主管法律的是銓敘部，銓敘部是考試院的下屬單位，相關的意見最後還是要送到銓敘部去。"],["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現在暗示的是，只要銓敘部不動，考試院也沒辦法動嗎？"],["施部長能傑：我想院裡面的討論還是有個機制來交給我們負責處理相關的議題。"],["黃委員國昌：所以你要處理多久？"],["施部長能傑：我只能跟委員報告，這個事情是非常非常複雜的議題，我絕對沒有辦法在目前給你一個承諾說我什麼時候要送出這個法……"],["黃委員國昌：所以你沒有辦法給承諾嘛！"],["施部長能傑：是，我必須坦白跟委員這樣報告。"],["黃委員國昌：那現在問題就來了嘛，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在行使同意權的時候對本院所做的承諾，照你剛剛的講法是空的嘛！他們做承諾沒有用嘛！"],["施部長能傑：我不是說他們承諾沒有用，他們是意見……"],["黃委員國昌：因為你部長沒有要做承諾啊！"],["施部長能傑：他們的是一個意見，然後會把這個意見帶到部裡面，部裡面再做充分討論。"],["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的意思是現在是你決定，不是他們決定，是不是？"],["施部長能傑：我想我沒有這個意思，委員……"],["黃委員國昌：所以你需要多久？"],["施部長能傑：我們會繼續來討論這個事情……"],["黃委員國昌：持續的研議、不斷的研議？"],["施部長能傑：我們會繼續討論這個事情。"],["黃委員國昌：可能研議到這一屆考試委員任期結束，這件事情還是沒處理，是這樣嗎？"],["施部長能傑：委員，我已經講的很清楚，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議題，我們一定會努力、持續的跟機關來溝通這個事情。"],["黃委員國昌：所以你需要努力多久？不知道！"],["施部長能傑：我沒有辦法給您一個具體的時間。"],["黃委員國昌：我老實這樣講啦，我很希望去年所有被提名人老實的講你今天講的話：我沒辦法承諾、這問題很複雜、要搞很久啊，過去搞23年搞不出來，接下來在我們的任期之內也未必會搞得出來。就老實這樣講嘛！行使同意權的時候講一套，同意權過了以後，現在怎麼樣？變臉喔，都不算數喔，要持續的研議喔！"],["施部長能傑：我想委員不應該這樣去解釋，他們在行使同意權的時候……"],["黃委員國昌：不是嘛，從你剛剛的回答聽起來是這樣啊，要不然要怎麼解釋？","來，秘書長，今天我講的意見很清楚啦，我也不要耽誤其他委員的時間，我相信秘書長也聽得很清楚，請把我今天詢答的意見回去跟院長、副院長，還有考試委員報告。我的期待非常簡單，承諾了要改革就不要再混，不要再用研議來當藉口，要不然大家會很失望，覺得票騙到手了以後，過去做的承諾全部都不算數，這樣可以嗎？"],["劉秘書長建忻：我會把委員意見忠實的轉達，過去考試院幾次提出考績法的意見，不管是有沒有提到立法院……"],["黃委員國昌：我知道，後來又撤回了嘛！"],["劉秘書長建忻：對，這就是反映部長剛剛所講的，每一次不管往哪個方向走，的確都會引起一些爭議，但是我們會儘可能的讓這個制度能夠研議出怎麼樣有更好的轉變。"],["黃委員國昌：OK。"],["主席：謝謝。","下一位請王義川委員發言。"],["段落：質詢：王委員義川：9:28"],["王委員義川：（9時28分）主席，我們請考選部。"],["主席：麻煩考選部部長。"],["劉部長孟奇：委員早。"],["王委員義川：部長好。現在公務員的考試是用人機關有需求才考嘛，對不對？"],["劉部長孟奇：是。"],["王委員義川：有沒有考慮把它分流？"],["劉部長孟奇：我不知道委員所說的分流是什麼意思？"],["王委員義川：就是先考試通過取得公務員資格，但我不一定要去當公務員。"],["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所謂的公務員考試，其實還包括到後面訓練完成，才叫考試及格，今天如果要像委員所說的這樣，等於是某種預備的概念，這個預備的概念變成後面還要再甄選一次，最後還是要再過一道甄選。委員所講的，與其說分流，不如說是不是有在考慮某種檢定的概念，不過這個的確涉及整個國家的人事制度，大概不是考選部可以自己決定，但是如果說……"],["王委員義川：有沒有曾經討論過這件事？"],["劉部長孟奇：目前為止應該還沒有比較成熟的在討論這件事情。"],["王委員義川：我舉一個例子，譬如過去你們也應該算是代辦過領隊導遊嘛，對不對？"],["劉部長孟奇：對。"],["王委員義川：好，那現在你們沒有在辦這個業務了？"],["劉部長孟奇：是。"],["王委員義川：領隊導遊考完試以後，通過考試的人不一定要去當領隊導遊，但是後來也要經過訓練的過程才能成為國家的領隊導遊，領隊導遊並不是一個額度的概念。比如說交通工程技師，他考試通過了不一定要去執業，就是他有這個技師資格嘛。公務員制度可不可以我有公務員資格，但我還先不受訓練，我先參加你的各式各樣的考試，我取得及格證書了，等到這個單位的缺額真正跑出來了，我就去報考這個缺額，也接受你的訓練，然後我就去當公務員，有沒有這樣的方案？"],["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目前沒有這樣的方案。"],["王委員義川：可不可以研究？"],["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研究當然可以研究，不過我想委員所說的比較接近國外的制度。這種我們說先取得一個資格，然後另外再考，老實說它的本質還是要再經過一段考試……"],["王委員義川：對。"],["劉部長孟奇：它只是變兩階段……"],["王委員義川：對。"],["劉部長孟奇：認真來講，它就是一個兩階段的制度。"],["王委員義川：我為什麼這樣提？就是我們土木類科的，你們的報告有寫，現在的缺額很多嘛……"],["劉部長孟奇：是。"],["王委員義川：你說你們有去研究過、分析過，缺額的原因大概是什麼？"],["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其實老實說最主要是需用名額急遽增加，也就是說我們錄取的人跟不上需用名額的增加，其實我們錄取名額在去年是……"],["王委員義川：這答案是誰告訴你的？"],["劉部長孟奇：我們有數據，我們有數據出來，我們在報告裡面都有附。"],["王委員義川：你的數據就是需要的跟來考試的兩者有差距，那為什麼沒有那麼多人來考？"],["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當你的需用名額那麼高的時候，我們錄取的人其實已經逐年增加，我們錄取的人還更多，那錄取的人更……"],["王委員義川：不是，為什麼考的人變少？"],["劉部長孟奇：考的人變少，這是各個類科都有的一個普遍現象。"],["王委員義川：土木類科特別嚴重，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頭也特別把土木類科提出來嘛。你知道現在高考土木類科進去公務體系以後，起薪到受訓完的薪水大概多少錢？"],["劉部長孟奇：我們大概還是按照一般的……"],["王委員義川：銓敘部知道啊。"],["施部長能傑：我們一般的同仁高考剛及格是6本1，我印象中月薪差不多是五萬五左右，年終獎金加一加夯不啷噹，回推平均大概一個月會有六萬塊左右。"],["王委員義川：外面的營造廠、工程公司的薪水有沒有比這個高？"],["施部長能傑：如果他有證照，我想委員應該知道，外面的工程技師，特別是有證照的，當然年所得都會比較高嘛。"],["王委員義川：好。這幾天我也剛剛問了我以前的同事，他們土木類科的都補不滿，原因是什麼呢？他說第一個，當然外面的薪水比較高；第二個，因為我們公共工程的經費估價通常會delay發包大概一年，每次在估造價的時候都低估，招標都招不出去。承辦人招不出去就會被長官唸，說辦都辦不出來，招標都一直流標，搞什麼東西，你當時算是怎麼算的？所以公務員很倒楣，比如他是今年的3月算，3月算但可能明年中才招標。今年3月就要開始算，然後就要開始提預算送議會審查，結果可能到明年4、5月或年中才招標，那已經又過一年了，結果他估的價格永遠是錯的，所以這些人就覺得那我乾脆去外面的營造廠、去外面的工程顧問公司嘛。","這一塊看要怎麼解決，我覺得考選部或是銓敘部，可能要去克服薪水還有估價的部分，否則這個情況會一直蔓延下去，就是缺額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的後果，我告訴各位一個現場的真實狀況就是，譬如說現在滿多縣市成立捷運局，捷運局裡頭很多看工程圖的人，他一輩子沒看過工程圖，然後施工廠商施工完成，把這些圖通通交給他，因為他要去負責驗收嘛，我講的是土木類科最基層的那個公務員，然後他就要去驗收，這個工程公司、設計單位、建築師就把一堆圖丟給他，他也看不懂，然後他就要決定他要不要簽了嘛。","麻煩在這裡，因為他比外面的工程公司、建築師都還值錢，那就會造成不會的在看很會的人交出來的東西，搞到最後這些公家機關怎麼辦？就委外嘛，找專案管理的這些公司來，結果我們土木類科的公務員都在辦理發包，就是辦理專案管理的發包，然後自己的專業在這一塊也用不上，為什麼？因為他要承辦的業務太多。如果有缺額，最後都找誰來？都找約聘僱，約聘僱的權力又比公務員實質的影響力更大，雖然最後蓋章的是這個公務員，可是比較資深的約聘僱人員，反而在這個工程上他是看得比較完整的圖。實務上是這樣，給你們參考。","最後一個題目請教一下，現在考試很多老師要去改考卷，你們的報告也寫說改考卷、出考卷的酬勞太低，然後十多年沒有修嘛？"],["劉部長孟奇：是。"],["王委員義川：我想加這個錢應該不會有人反對，你們今年如果提明年的預算，會把它加上去嗎？"],["劉部長孟奇：基本上會，我們已經在進行相關的法制作業。"],["王委員義川：你們為什麼拖這麼久都不改，搞到那些老師不願意去改考卷？你也麻煩。"],["劉部長孟奇：因為另外一件事情是連動的，因為我們考選基金最近也在歸位做調整，如果沒有調整，本來後年大概會破產。"],["王委員義川：OK，好。我看到你們的報告有提到，你們有到各個大學去辦說明，然後也有配合的相關機關去，我在看那個配對，那個配對是有意義的嗎？"],["劉部長孟奇：所謂配對有意義是什麼意思？"],["王委員義川：譬如說跑去逢甲大學的是臺北市工務局，比如說跑去東華大學的是原民會，好，有些看名字是對得上的。我現在的意思是說，你們在找這些中央的機關或者是縣市的機關，跑去各大學說明或是攬才的過程，這個配對是怎麼配的？"],["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我們還是先發函給學校，透過學校來提出需求，所以一般來講這是經過學校自己的職輔單位評估。"],["王委員義川：所以都是學校先提出，希望哪一個公家機關來說明這個職系或這一類科的公務員怎麼考？"],["劉部長孟奇：對，所以我想他們應該有考量自己的哪些學生是適應的。"],["王委員義川：現在我們考公務員最多的是哪一個大學？"],["劉部長孟奇：一般還是幾個比較前面的國立大學相關的……"],["王委員義川：國立大學比較多？"],["劉部長孟奇：對。"],["王委員義川：私立大學現在……"],["劉部長孟奇：還有醫事大學，但是私立大學也有。"],["王委員義川：私立大學也有？"],["劉部長孟奇：對，譬如說逢甲大學就很多。"],["王委員義川：OK。我剛剛提的關於考試跟實際任用，怎麼樣讓他先取得資格，然後他可以先去做他的事，等到有一天他真的想當公務員再回來，這樣的一個儲備制度，也希望你們能夠研議看看有沒有這樣的可行性。謝謝。"],["劉部長孟奇：是，謝謝委員。"],["主席：謝謝王委員。下一位我們請吳思瑤委員發言。"],["段落：質詢：吳委員思瑤：9:38"],["吳委員思瑤：（9時38分）謝謝主席，有請劉秘書長，也請施部長。"],["主席：好，請秘書長、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吳委員思瑤：大家辛苦，大家早安。我今天有三個主題，把握時間我就直接先進入主題。我長期催生的心理健康假，最近有兩個新生議題，昨天總統宣布要6年50億投入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這是賴總統再一次的宣示。而且總統講得非常有道理，沒有心理健康就沒有真正的健康，這就是為什麼吳思瑤是立法院第一個，從校園到職場到公部門推動心理健康調適假，我的信仰是沒有心理健康就沒有真正的健康。","第二個，最近有很多立委也提出了法案，希望國家增加紀念日或是節日，其實對我而言，更重要的是我們在現有的請假制度裡頭，給公務人員必要的假，當他真的有需求的時候，那個假期對他是友善的，而不是特定的哪些紀念日或假日。","從校園到職場，我記得我上一屆第一次質詢大學校長時，只有2個學校有心理健康假，現在已經有127所了，高中職也全面的試辦，這是我一路努力的。最後關鍵的一哩路，行政院已經希望能夠把政策正式上路，行政院請求考試院、銓敘部來啟動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修訂，我就問，完成的期程是什麼？"],["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接到行政院3月17日這個函，我們也會修正這個請假規則，我們會先做預告，最後再送到考試院研議……"],["吳委員思瑤：我想這個社會爭議不會太多啦！預告的時間儘快，好嗎？"],["施部長能傑：之前也都邀請過機關討論過這個議題。"],["吳委員思瑤：好，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我希望從校園到職場，保障公務人員的心理健康，我們繼續努力，謝謝。","接下來來講，非常遺憾上個會期在我們期期以為不可下，通過了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我們認為世代正義、持續捍衛年金的永續是朝野共同的責任，絕對不應當修法讓年改走回頭路，但是這一屆的國會什麼都擋不住，永遠在大開民主與世代正義的倒車，所以上個會期很遺憾通過了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把警察人員的退休替代率又提高回調到八成。很多的論述、很多的討論都在立法院，即便這一屆真的是很難有理性及充分討論的空間，但是吳思瑤努力了，民進黨黨團努力了。我也看到部長歷次在法案的研修過程勇敢的為現役、現職在服務的年輕世代公務人員說話，這是我們的責任。","那我要直接詢問，前幾天立法院也很奇怪，自己通過的三讀法案，現在都可以一下子要冷凍就冷凍，一下子要放在立法院當人質、當肉票，就隨藍白愛怎樣就怎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國民黨通過了，結果自己又把它復議住了，但是這一週最新的進度是它已經往前挺進，也就是他們自行透過表決解除了立法院內部的復議，所以這個法案恐怕馬上要進入公告。過去包括國會擴權法案，包括總預算案，包括選罷法、憲訴法，各個憲政機關都會提出憲法賦予它的救濟程序，就反年改法案的部分，這只是第一步，後面還有公教，如果前面沒有防堵，後面大車就壓境了，你們會採取什麼樣子的憲法救濟程序？"],["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因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是行政院主管的法案……"],["吳委員思瑤：我知道，你們支持行政院提覆議嗎？"],["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應該讓行政院做他的決定，但是這個案子我想考試院的態度一直也很一致，因為這個制度的修改的確造成警察與非警察的公務人員在同樣的費率之下……"],["吳委員思瑤：它違反憲法的平等權嘛！"],["劉秘書長建忻：對，會有不平等的狀況，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後續會來……"],["吳委員思瑤：支持行政院對於覆議提出的考量。"],["劉秘書長建忻：如果覆議的話，我們會支持，是。"],["吳委員思瑤：後續考試院本於憲政機關，有沒有考量提請釋憲的救濟？"],["劉秘書長建忻：這個部分在後續的程序上我想要在院裡面再做一個意見的交換。"],["吳委員思瑤：我們都予以尊重，我們尊重五院之間平等相維，但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救濟程序，窮盡一切的努力，我們要捍衛世代的正義，我們不能讓年改開倒車，這是我的期許，但我尊重考試院的決定，窮盡一切的努力，來挽救、來補救，有多少現役的、在場所有公務人員的權益，國家要保障，年改要永續，這是不分誰執政，我們都要捍衛的價值。","最後一個，我要請劉部長還有蔡主委一起上來，因為這涉及預算。這一波總預算被惡砍惡凍，其實這個影響是全方位，各個院際，當然考試院lucky一點，監察院實在是不能動彈，所以監察院已經忍無可忍，提起釋憲，但是就我去了解，雖然我知道考試院影響沒有那麼嚴重，但還是很嚴重。銓敘部先來，譬如銓敘部延續性的業務費被刪了大概9.98%，被刪10%，這是通刪，另外又凍結了三成，所以加起來是近四成的預算受影響，就我所理解，你們的基本行政工作受阻，水電費、郵資、勞務委託費用大概到10月就到最大極限了……"],["施部長能傑：差不多。"],["吳委員思瑤：只能維持到10月。資訊系統與資安維護，這攸關全國公務人員人事任用調度運作，這個系統也會受影響，居然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是不是都要暫緩辦理，部長，這要怎麼辦？"],["施部長能傑：我們確實是被刪了一千多萬，凍結了兩千五百萬左右，對我們的基本支出來講，構成很大的影響，如果到時候沒有這個經費，當然我們就必須要有優先順序的考量。"],["吳委員思瑤：所以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真的不辦了嗎？"],["施部長能傑：因為那個是有獎金的部分，我們沒有辦法發放。"],["吳委員思瑤：所以我要為所有努力的公務人員抱屈啊！這個獎從開始辦理到現在有停過嗎？"],["施部長能傑：沒有。"],["吳委員思瑤：從來沒有停過，這代表國家對於優秀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的一個honor嘛！"],["施部長能傑：對，沒錯。"],["吳委員思瑤：我要讓臺灣社會看看，要讓所有的公教人員看看，是誰讓我們的權益受到了影響及剝奪？想辦法補破網，好嗎？"],["施部長能傑：好。"],["吳委員思瑤：再來是考選部與保訓會，其實大家都相關，惡砍惡凍預算讓公務人員的基本權利，教考訓用，都受影響。保訓會的被刪減32.46%，又被凍結了30%，這裡的數字弄錯了，刪凍加起來是將近六成，對不起，這個update，主委，沒錯嘛！文官學院也是一樣，被刪減了8.3%，我把大家都請上來，因為所有的教考訓用都受到影響。基礎訓練與升官等訓練的經費因為被刪減，所有的原定編班額度就大幅下修，對不對？"],["蔡主任委員秀涓：對。"],["吳委員思瑤：公務人員如果沒有完成基礎訓練，就是剝奪他成為正式公務人員服務國家的機會，對不對？"],["蔡主任委員秀涓：可以這樣說。"],["吳委員思瑤：以及影響考試錄取人員的任用、考績、進修、支領生活津貼及加班費等權益，受影響人數至少會有1,397人，我的數字正確嗎？"],["蔡主任委員秀涓：沒錯，這當中基訓與升官等訓練的加起來的確是1,397人。"],["吳委員思瑤：好。更進一步，開不了的班、升不了的官，提升不了的公務人員服務國家的品質，因為惡砍惡凍預算，造成我們的訓練斷鏈，連優秀的公務人員努力的想辦法升遷，他的再進修，他的升遷門檻都因此縮水。","我以基礎訓練來說，原定的開班數額會從30班降到14班，因為沒錢，實體課程本來是4週濃縮變3週，而且我一直說，文化訓練要加強，文化素養在公務人員要提升，所以文化一定要on-site learning，一定要去實體訓練，結果你們現在沒辦法，連實體課程都要少1週，基礎訓練會影響853人左右，影響公務人員的任用及進修；在升官等訓練的話，薦升簡的調訓比例從22%降到14%，委升薦的調訓比例也減少了一點多percent，影響人數高達544人，對於升遷及俸給都受影響。你可不可以再進一步的告訴我們，你們現在受到多大的困擾及衝擊，影響所有公務人員的訓練、升遷？"],["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說明，第一點、當然基礎訓練是我們公務人員整個考試的一環，雖然他可以追溯，但是這當中他的加班費、生活津貼及考績等等都會受到影響，我們公務人員的職涯其實是一環一環相扣的，再加上我們本來是4週的實體課程，從今年開始的地方特考變成是3加1，有一週請他在安全的地方自己看這些數位課程。對於升官等訓練的影響其實也很大……"],["吳委員思瑤：升遷俸給當然影響很大。"],["蔡主任委員秀涓：有關後面的升遷，因為這些人都是已經佔缺的，所以只要他升官等訓練一及格通過的話，他馬上就可以晉一級，這影響到他後續的退休金跟後面的升遷。"],["吳委員思瑤：這非常不公平。"],["蔡主任委員秀涓：至於高階的部分，特別就是簡任以上的薦升簡這一塊，本來每一年是三梯次，現在只能變成兩梯次……"],["吳委員思瑤：掉了8%。"],["蔡主任委員秀涓：而且因為水電費也是通刪，所以我們目前只能在天氣比較舒適的狀態底下調兩梯，其實過去原本第二梯是在夏天的時候，那時候因為會期的關係，大家比較有空來，可是因為經費，包含水電等等，所以我們目前只能調春秋二季這兩梯。"],["吳委員思瑤：謝謝主委，我知道受到波及影響的，我給你半個小時你也說不完，因為我的質詢時間有限，謝謝你的清楚說明讓社會看清楚公務人員的權益因為誰而受害，因為立法院惡砍惡凍預算，對於公務人員來講，我的心中沒有顏色、沒有政黨，因為他們都是服務國家，都是國家的中堅。我要再次說，如果在野黨的委員一味地只想去修年改的法案，要去做個別鐵票的籠絡，討好特定的族群，而不去看看他們現在惡砍惡刪預算造成現職公務同仁的升遷、他的俸給、他的福利、他的權益、他的任用、他的進修全面受到影響，這種在野黨對國家毫不忠誠，對憲法毫不忠誠，對人民毫不忠誠，去改反年改的法案，討好特定族群，對於現役公務人員的權益，他們不顧，我認為這個是比可惡更可惡。無論如何，我們撐下去，各種方法想方設法，希望能夠化解這一年在預算衝擊造成的災禍、災難，大家加油，辛苦了，謝謝。"],["主席：謝謝吳委員。","下一位請王鴻薇委員發言。"],["段落：質詢：王委員鴻薇：9:53"],["王委員鴻薇：（9時53分）謝謝主席，我先請秘書長。"],["主席：好，麻煩秘書長。"],["王委員鴻薇：還有銓敘部部長。"],["主席：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王委員鴻薇：秘書長，剛才吳思瑤委員問了一連串有關預算的部分，這一次考試院有被凍結預算，你說凍結預算影響很大，那請問一下，考試院到現在有沒有向立法院提出解凍案的申請？"],["劉秘書長建忻：目前還沒有。"],["王委員鴻薇：沒有。會不會提出解凍案的申請？"],["劉秘書長建忻：我想最後一定要。"],["王委員鴻薇：一定要嘛！那什麼時候要提出解凍案申請？如果這麼慘、沒有錢，那當然需要趕快解凍，其實總統府在上上星期五就已經公告了，請問一下什麼時候會送進解凍案？"],["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內部作業應該……"],["王委員鴻薇：還在作業中，如果一直遲遲不送進解凍案，那麼只能說你們根本不在乎這些預算，在這邊漫天喊窮，這個受影響、那個受影響，但是卻一直都沒有送解凍案，就會讓人質疑這樣的說法到底是真實還是造謠。","因為時間關係，請秘書長可以先回座，我請問一下銓敘部部長。部長，在去年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爆發了嚴重的霸凌案，受到社會大眾高度的重視，尤其在第一線的公務人員，其實他們除了面臨法的不足之外，另外就是很多的公務人員在原單位，他如果受到霸凌，或者他的身心真的已經沒有辦法承受的時候，他想要調離原單位難上加難，難如登天，對不對？"],["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公務人員要離開原機關有各式各樣的原因，他必須先向原機關申請，大部分原機關都是同意的，只是時間可能會稍微晚一點。"],["王委員鴻薇：沒有，但是依照我們的法令，公務人員如果要申請調離原機關的話，必須得到原機關的同意，對不對？"],["施部長能傑：沒有錯，現在的規定是這樣子。"],["王委員鴻薇：那這種規定合不合理呢？"],["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其實不能講說它不合理，我必須這樣講，因為用人權是在機關，機關還是有它用人的需要，當然我們要考慮當事人可能有些需求，他可能有一些……"],["王委員鴻薇：但是問題是我剛才講，我們現在面臨到……"],["施部長能傑：這兩個要兼顧啦！"],["王委員鴻薇：比如說今天如果我的時間可以，我就要去問文化部部長，像央廣在數年前爆發了一個重大的弊案，吹哨者向董事長、各董事揭發這個弊案之後，他的考績受影響，然後他受到霸凌了。像這樣子的個案事實上非常多，尤其在去年這個公務人員霸凌案發生之後，想要調離原機關，但是原機關通常都是不准，十之八、九是不准的，不准的狀況之下，他只能在那邊繼續承受這樣不管是言語霸凌或者考績霸凌等等。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部長，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不需要透過立法院修法，在施行細則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修正，他不需要一定要得到原機關的同意才能夠商調其他的單位？"],["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先說事實面，我們每年全國調動的人數平均大概會有1萬人左右，所以大部分機關是會同意的，當然一定有委員剛剛提的這些……"],["王委員鴻薇：我們自己就有很多的選民服務，就是原機關不同意、不放人啊！"],["施部長能傑：我知道一定會有，只是說大部分是同意啦！我必須這樣講。第二件事情，事實上部裡面確實在啟動討論的機制，我進來就開始先處理這個問題，就是我已經啟動這個討論機制，我跟委員報告，這個機制除了公務人員本身的需求我們一定知道以外，我們同時也要兼顧機關的需求，看這兩個中間怎麼樣去取得一個平衡。"],["王委員鴻薇：所以你們到底會不會修這個施行細則？"],["施部長能傑：我們目前的方向是要討論這個機制，如果可以的話我們會來處理這個問題。"],["王委員鴻薇：說實在，像你剛剛講的公職人員的什麼、什麼獎通通不能辦，我都覺得很奇怪，你趕快來解凍，怎麼會不能辦呢？因為傑出公務人員這個科目根本沒有被刪除，你們只要去解凍就好，你講半天，而第一線的公務人員現在最痛苦的地方就是，他想要離開原單位，原單位遲遲不放人，不放人他就在那邊身心一直受到折磨，所以我在這邊希望你們在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的部分能夠加速來推動，可不可以？"],["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就像我剛剛講的，其實部裡面早在上個月，或者是好像在更早之前就已經邀請機關來討論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對這個問題很早就已經開始在啟動……"],["王委員鴻薇：大概還需要多少時間呢？"],["施部長能傑：第一次的討論機關的意見還是比較多元，我們要跟機關再做充分的溝通完以後，我們會繼續來努力這個事情。"],["王委員鴻薇：好，時間暫停一下，我再請保訓會主委。主委，你剛才也講了一堆有關於公務人員的預算被刪、被凍，我要講的就是我剛剛跟秘書長說的，你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趕快提出解凍，與其一直在那邊賣慘，其實要解凍是比較重要的，而且這符合以往的正常程序。","另外，去年大家討論那麼多不管是霸凌也好，性騷也好，事實上，公務人員一直希望能夠爭取的就是全面適用職安法，但這部分說實在也很奇怪，因為勞動部認為今天他們照顧的是勞工，所以對這件事情，至少到目前勞動部沒有正面積極的回應。我想請問一下主委，您同不同意公務人員應該全面適用職安法，您同意嗎？"],["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目前因為大院期待我們儘速完備公務人員保障法跟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就像剛剛黃國昌委員對我們的提醒，所以目前我們最主要的議題，就是怎麼樣讓我們現有的保障法跟安衛辦法能夠全面的更完備。目前在整個修法的過程中，在徵詢各方的意見裡面，對於是否適用職安法，各方意見不同，所以我們就是盡我們的努力，讓我們自己的法制可以更完備。跟委員報告，有關提升法的位階，增加了行政罰、懲戒罰、行政的裁罰，還有違反刑事的部分移送檢調單位。另外，我們在整個調查的部分，內部跟外部的程序也都有。"],["王委員鴻薇：這個我都曉得，過去講了很多，現在我要講的是，事實上，現在在公務人員內部也並不是完全都沒有任何人去適用職安法，因為這個是勞動部可以去指定的，在公務機構公務人員的範疇裡面，他也可以去指定哪一些公務人員可以適用職安法。我覺得關於職業安全的保障，因為大家都公認現在適用於勞工的職安法，事實上是優於公務人員的。比如說我們也會有一些陳情，他可以發動相關的勞檢，但是公務人員就沒有。我要講的就是說，在我們職業安全的保障上不要變成一國兩制，或者是在公務人員體系裡面也出現一國兩制，就是有一些部分適用，其實現在絕大部分是不適用的。我要請教主委，如果按照您剛才的說法，你當然講說就我們現在公務體系裡面的，不管是安衛辦法或是公務人員保障法，我們怎麼樣去強化它，但是現在公務人員普遍希望能夠適用職安法，對於這一點，你剛才的意思是覺得不應該，反正只要在公務人員體系的相關辦法加以強化就好了，是嗎？"],["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說明一下，因為目前公務人員分布各種不同的世代，全國各種場域也都不一樣，所以基本上，目前不同類別公務人員的代表對這個議題，還有各用人主管機關對於這個議題，都還在多元的討論，各國的法制有一元制也有二元制。"],["王委員鴻薇：基層的公務人員一定是保障越多越好，剛才部長已經在跟你咬耳朵了，現在你的回答要修正嗎？"],["蔡主任委員秀涓：沒有。"],["王委員鴻薇：我剛剛看秘書長跟部長咬耳朵，部長……"],["蔡主任委員秀涓：沒有，他只是提醒我不要占用到委員的時間。"],["王委員鴻薇：謝謝秘書長。基本上，我會讓備詢官員講，但是你這樣「落落長」的發言，當然就是……因為不要占用時間。我再做最後的重點，我認為應該還是朝向公務人員要去適用職安法這樣的規定。事實上，我們在之前修的性平三法，當時也是覺得性平三法除了要保障勞工，在勞工的職場要保障之外，也應該去保障公務人員在職場上的基本權益。所以同樣的，在我剛剛講的這些不管是霸凌，不管是性騷，這些種種在職場上的權益，我認為不要一國兩制，所以公務人員應該朝向怎麼樣可以去適用到職安法，因為職安法本來就是適用各行業，但是現在卻排除了絕大部分的公務人員，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好不好？我還是希望我們的考試院尤其是保訓會，能不能在這個部分再去做多一些推動跟研究，好不好？"],["蔡主任委員秀涓：謝謝委員。"],["王委員鴻薇：好，謝謝。"],["主席：謝謝王委員，下一位我們請林倩綺委員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倩綺：10:5"],["林委員倩綺：（10時5分）謝謝召委。我本來有一段前言，想讓秘書長先坐一下，不過大家都這樣看著我，那我就只好請秘書長先上來。","考試院同仁和立院同仁，大家早。今天本席在這邊要跟您還有整個院裡面探討幾個問題，當然前幾天你們也有來拜會，我們已經就一些基礎的問題做了一些意見的交流。今天有幾個議題基本上是攸關所有公務人員的生計還有尊嚴，更直接影響到的是政府效能跟國家治理。第一個，我們在交流的時候有談到技術人員的流失，少子化帶來的人力短缺、高齡照護、氣候變遷、能源轉型的危機都直接衝擊或間接衝擊這樣的問題；第二個部分是退休制度，讓退休人員的保障受到一些影響。再來是職場霸凌跟我們的薪資結構，許多問題重重交會下，導致現在在整個制度上，我們應該做更深層的討論跟整理。","近二十年來，我們看到整個中央政府推動地方化、法人化跟委外化的策略，乍看之下好像成功的將公務人員的人數控制在法定上限內，但實際上卻使得非公務人員的政府聘僱人員快速增加，這看起來好像解決了公務人員人數限制的問題，但事實上卻暴露出公務體系人力的嚴重缺口。你我都知道，正式公務人員跟約聘僱人員的權責各有不同，所以在私下我們也談到土木技師還有機械技師等等技術型相關的領域，其實目前流失得很嚴重，我相信很多委員也都有注意到。但是我們談到的相關問題，除了我們知道的軍、警、消、醫護這幾類都一直在缺，現在技術人員的缺口也非常大，根本的原因其實是在職場的現實跟工作期望的嚴重落差，所以市場上許多的技術人員都跑到自由市場，要進入到公務領域，對他們來講可能繁雜的行政工作跟公文處理讓他們的技術沒有辦法發揮。","另外一個因素是薪資待遇跟職場條件的落後，當前的民間企業薪資水準都已經超越了公務體系，所以年輕人對於工作上的認知現在也截然不同，年輕人更注重職涯的發展還有生活品質，需要有多一點彈性跟能夠充分展現個人能力的職場環境，所以工作體系當中的職位制度，還有許多的行政包袱跟唯長官是從的職場文化，跟新進的年輕世代可能有很大的落差，不知道秘書長對於這個部分的看法為何？"],["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提出的問題有好幾個不同的面向，這裡面包含了可能過去政府只要辦考試，人就源源不斷地進來，但現在我們應該要更注重，就是對有志公職或者是可能有考慮來公部門求職的人，要更了解他要面對的未來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性質，降低那個期待落差甚至還有一些誤解，所以為什麼我們比較積極地要走到校園裡面去溝通，但另外一方面還有整個工作環境上的問題，那裡面包含待遇，這有很多是用人機關跟行政部門的角色。"],["林委員倩綺：是、是、是，所以您在我們私下溝通的時候也談到你們要跟各單位來進行。"],["劉秘書長建忻：對，所以我們跨院合作很重要。"],["林委員倩綺：本席希望這個進度上能夠更加快一點，不希望像早上有委員提到的，我們的任期都過了，真正該處理跟解決的問題都在研議當中，所以我希望整個腳步能夠變快。"],["劉秘書長建忻：會努力。"],["林委員倩綺：我們剛才講到待遇結構還有激勵制度，早上我聽到有委員竟然說你們相關的激勵經費今年會因為某種原因而被減少，我相信這個問題是不會發生的吧！因為我們在整個待遇結構還有激勵制度，目前其實都應該要更積極地來作為，我們不希望這中間會有一些狀況，應該不會吧？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我們都希望能夠提高即時獎勵的額度並即時獎勵，不過因為現在大家的預算都有被某種程度的……"],["林委員倩綺：是的，所以你們就更積極地作為……"],["劉秘書長建忻：就是在使用上會有一點不方便。"],["林委員倩綺：我相信所有委員對你們的預算都非常的支持。"],["劉秘書長建忻：到時候提出來請委員支持。"],["林委員倩綺：所以該做的、該解凍的、該做報告處理的、該溝通的，我想請你們加快腳步來做，好不好？"],["劉秘書長建忻：好，謝謝。"],["林委員倩綺：我們現在談到薪資結構，還有整個人員流失的問題，本席今天提出一個方式讓你來考量看看。我知道在過去技術人員的任用有一個很有效的條例，也就是技術人員任用條例，事實上在過去解決了很多技術人員不足的問題，現今我們有沒有可能在這種技術人員任用條例的方向上來處理，然後仿照鄰近的韓國、日本、新加坡，更積極改善公務人員的待遇，引進績效獎金等激勵制度，提高公務人員的生產力？本席這邊也提供你一些參考，新加坡都是根據GDP的成長率來發放年度經濟增長獎金，這樣就大幅提升整個競爭力跟效率，所以本席這邊正式提出，我們有沒有可能仿過去技術人員任用條例的方向，解決現階段人力不足的問題？第二個部分，更明確地調整公務人員的待遇結構，仿傚我們周遭先進國家的作法。剛才本席其實也提供一些參考，是部長這邊要回答嗎？"],["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技術人員任用條例確實過去有過立法，後來因為社會上對於沒有經過國家考試就擔任公務人員的概念，我們臺灣的社會沒有支持，所以立法院就把它廢止掉了。"],["林委員倩綺：但是本席一開始講的就是，你們在人員的控管上，現在雖然數字好像很好看，但是沒有經過公務人員考試的約聘僱數量也很多，而現在我們的技術人員真的是很缺。"],["施部長能傑：我們確實也碰到這個問題，所以現在專技人員……"],["林委員倩綺：你們是不是要在整個區塊、結構上去處理？"],["施部長能傑：我同意這樣一個講法，所以我們現在有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的制度，如果是專技人員，可以不用再參加國家考試，就直接由機關任用。"],["林委員倩綺：這是已經在職場內的嘛！那外部如果……"],["施部長能傑：沒有，外面的，我們可以從外面非現職人員，只要具有專業證照……"],["林委員倩綺：這是一個可能跟選擇嘛！它其實牽涉到的問題，就是本席剛才也有講的，績效獎勵跟職場環境，這個整體來考量，雖然你們有這樣一個辦法……"],["施部長能傑：這個是待遇制度的一環。"],["林委員倩綺：但是真正執行上是不是能夠達到我們的期待，這其實還有一大段距離。"],["施部長能傑：是，沒有錯！是待遇制度的一環，待遇是行政院負責，不過行政院很努力希望針對不同類型的在處理。"],["林委員倩綺：是，就如同你們在私下、包括剛才也都一直講，你們需要趕快跟更積極的溝通，我們都不希望延宕很多年。本席剛才指出來的問題有好幾個面向，這些面向還有互相影響。所以針對這個部分，不是只有方法就好了，而是這個方法有沒有效，這個其實是本席未來要再監管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向，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好，謝謝。"],["林委員倩綺：謝謝。接下來其實也有幾位委員提到，就是對於公務人員的職場倫理，還有壓力和工作環境，我們知道現在工作環境、安全感跟心理健康其實對效能上有很大的影響，尤其是在公共服務上。但是這幾年因為職場倫理的關係，還有職場環境的關係，其實也有很大的衝擊，根據考選部的資料，過去十年參加高普考的報考人數已經從2013年的14萬6,209人降到2022年的7萬1,284人，這個下降幅度很大，51.25%！可能有很多原因，本席不希望再聽到剛才你們說的數字上是OK的，但是事實上，公務人員跟約聘僱，還有我們剛才講的真正在流失職場所需要的，這個部分本席希望很精確地來探討。不知道目前在職場倫理所造成的心理壓力跟職場適性下降的狀況，院裡面有沒有一些可以處理跟檢討的方案？"],["劉秘書長建忻：我想職場霸凌這個議題在公部門得到很大的重視，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在近期這幾個月當中密集研議保障法、安衛辦法跟考績法的相關制度，就是希望能夠藉由這個制度的建立，導正公務員內部一些在管教領導上比較不當的作為。"],["林委員倩綺：是的。本席在這邊也提醒不要矯枉過正，該怎麼樣在這樣一個倫理上讓所有的東西能夠正常運行，也不會去衝擊到彼此的權益，我相信很多委員其實都關心，也提出很具體的方案。","本席針對這個部分來談一下身心假，本席過去在大學教書，其實大學已經開始推動學生的身心調適假，也代表社會上普遍認知心理健康對於工作與學習的重要性，大學都已經開始在推動了，但是我們的政府機關卻還沒有全面制度性提供類似的保障。是不是可以具體說明目前身心調適假的規劃進度如何？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實施？"],["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行政院已經把建議案送到考試院，我們已經要開始啟動預告，預告完以後……我想這個我們之前就跟機關討論過，應該是不會有太大意見，我們就把修正考試規則送到考試院去，由考試院最後核定。"],["林委員倩綺：同樣的，不要太久好嗎？"],["施部長能傑：不會啦！"],["林委員倩綺：本席這邊提出兩個建議：第一個，本席知道蘇人事長在過去備詢的時候好像有提到在7天事假裡面要挪3天當身心假，本席這邊建議一下，是不是可以外加3天身心假？就是在7天假之外，外加3天身心假，這樣感覺比較實質，這是一個想法跟建議。第二個部分是當我們有身心假的時候，有沒有明確的配套措施，讓申請身心假的同仁避免被貼標籤、被歧視、遭受不公平的對待？這個部分本席希望考試院有一些作法，不知道目前有沒有這樣一個想法？"],["施部長能傑：委員討論的這些議題，在行政院討論的過程都有一些意見充分交換，譬如說不會讓他有被標籤化這個事情應該是滿確定的事情，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林委員倩綺：本席希望有更具體的報告，針對這個部分，好不好？就是剛才本席提的這個議題上的兩點。"],["施部長能傑：好。"],["林委員倩綺：最後本席這邊提醒一下，這應該跟銓敘部比較相關，關於公務人員的退休撫卹制度，2018年蔡總統推動年改之後，所得替代率已經從75%降到67%，未來還要再降到60%，當然你們這邊有提到，這樣子的降法是擔心退撫基金提前用完，未來50年挹注的基金會減少2,800億。"],["施部長能傑：對。"],["林委員倩綺：這是你們所提出來的回應。但是本席要問的是，基金的永續可以犧牲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做代價嗎？這是很重要的概念，你的永續是你的能力跟方法，但是退休公務人員的基本生活是他們過去投入這個領域之前就有一些思考的，所以這樣的回應跟這樣子的理由可以拿來犧牲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嗎？我希望考試院能夠好好的思考。我們拿一個對比好了，政府近年來稅收超徵嚴重，今年超收5,000億，去年4,000億，前年3,800億，你們說未來50年會少了2,800億，請問這些超徵跟你們所提出來的回應，這樣子的邏輯脈絡合理嗎？針對這一點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個報告？"],["施部長能傑：好。"],["林委員倩綺：請你們再好好評估政府在財政能力之內，調整退休金政策的空間跟可能性，好嗎？"],["施部長能傑：好，沒問題，會後再給委員一個報告。"],["林委員倩綺：好，謝謝。"],["施部長能傑：謝謝。"],["主席：謝謝。","下一位請沈發惠委員發言。"],["段落：質詢：沈委員發惠：10:19"],["沈委員發惠：（10時19分）主席，我們先請劉秘書長。"],["主席：請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沈委員發惠：我接下來會針對幾個問題，如果有需要的時候，比較詳細的這些規劃再請部長上來說明。剛才前面的委員質詢，包括吳思瑤委員及剛剛的林倩綺委員，都提到現在規劃中的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相關問題。去年12月在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的全院委員會裡面，那時候我的主題就是身心調適假，針對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徵詢意見。上個月總統府的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也正式獲得共識，要增訂身心調適假，總統府也這樣宣布。在上個禮拜本委員會請人事長到本委員會來說明的時候，他也針對身心調適假的大方向大概都……剛剛你們說明也是說現在進入整個配套的研議程序了。上個禮拜人事長在這裡提出的，大概是目前為止最具體的官方說法，就是有三大原則：第一個就是擁有薪水，即請身心假有薪水；第二個、不影響考績，請身心假不影響考績；第三個原則就是不用檢附證明。這是那時候人事長所講的三大原則，我要請問秘書長或者部長，目前制定的方向是不是就是這三大原則？"],["施部長能傑：其實總處在討論這個案子的時候，有邀各機關一起討論，也邀本部去，所以這個原則……"],["沈委員發惠：我現在講的這三大原則……"],["施部長能傑：這三大原則就是共識，所以到本部的方案就是這樣，我們會……"],["沈委員發惠：剛剛很多委員都關心，接下來我就是要跟你討論，在這三大原則之下，整個配套到底有哪些東西？"],["施部長能傑：我們就以這三大原則來做細部的討論，因為請假規則還是一個程序，還會再有一個行政程序，預告完以後以這三大原則來規劃，再送給考試院。"],["沈委員發惠：其實這三大原則之前，還有一個最大的原則，剛剛也有提到，目前規劃就是在7天事假裡面內含，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在目前的7天事假裡面，挪3天來當作身心調適假。"],["施部長能傑：就是列入7天的給薪假。"],["沈委員發惠：對，7天事假裡面的3天。剛才部長回答這個應該很快，因為大家都有高度的共識，所以是相關的。我現在就是要跟你討論，在這三大原則之下以及我們剛剛說的7天事假裡面挪3天，我想7天事假挪3天到時候可能會是大家有比較不同意見的地方，究竟是要外加3天，還是要把它內含在事假的7天內？這個部分容或會有討論，但是我先以現在所講的這幾個原則來討論，目前有哪一些法必須要修？現在所謂的配套在進行是哪一些？"],["施部長能傑：主要是請假規則。"],["沈委員發惠：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一定要修的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因為目前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這七款所列出的假沒有身心調適假，所以一定要在這個……"],["施部長能傑：我們要正式把它放在請假規則裡面。"],["沈委員發惠：請假規則應該是第一項的第一款……"],["施部長能傑：對，技術上可能放在第一項。"],["沈委員發惠：第一項第一款就是目前事假的相關規定，因為你把它放在事假裡面，所以應該就是這一款必須要增列身心調適假嘛？"],["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但這只是其中之一，事實上還有，因為你們剛剛講不影響考績，對不對？這是原則──不影響考績，所以公務人員考績法的施行細則是不是也必須要修改？"],["施部長能傑：相關的就會開始……在考績的部分也會……"],["沈委員發惠：我現在要問的就是相關的有哪一些？我看到的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考績法施行細則必須要修改，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目前以我看起來大概就是我剛剛講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必須要修改，但是這裡面大概有幾個，第一個、剛剛所講的，把身心調適假放到事假的7天當中，這個狀況看起來到時候會有一些計算上的問題。如果放在這7天裡面，例如原本身心沒有問題，今年可以有7天的事假，甚至牽涉到考績的話，請5天事假不影響考績，5天以上就影響考績了，所以可能原本差不多請了5天，結果年末的時候突然身心上面有問題，要再加請身心調適假，這時候怎麼辦？就影響考績了！但你說不影響考績。或者之前已經請過了身心調適假，接下來在年末的時候，真的家裡又有事情，雖然不是因為身心調適假而影響考績，但是實質上就影響到事假的天數了，對不對？"],["施部長能傑：沒有錯。因為很多個案的狀況非常複雜，不過請假規則設計原來就可以有7天繼續拿薪水的事假。撇開這個以外，就可以有自己的休假，還有一些其他的假可以使用。"],["沈委員發惠：我知道。其實身心調適假跟現在所謂的家庭照顧假相當類似，家庭照顧假現在是不是也放在這7天裡面？"],["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也放在這7天事假裡面？"],["施部長能傑：沒錯。"],["沈委員發惠：大概是這樣的制度設計，但是我要請問比較細節的，因為剛剛所講的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二項，關於任職未滿一年者，事假就按照在職的月數比例。任職未滿一年者，身心調適假也是照這個比例做嗎？"],["施部長能傑：針對比較細節的事情，我想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大方向應該會是往這個方向，必然是併事假。但是比較細的部分，我們跟機關討論的時候，會再充分交換意見。"],["沈委員發惠：因為未來你們的規劃有一個大原則，說有薪水，但是不用檢附證明，也就是要請事假或是身心調適假，完全是當事人自己決定。"],["施部長能傑：對，這是為了避免請身心調適假如果還要有這個，怕會有標籤化的問題，所以我們目前規劃先走這個方向。"],["沈委員發惠：我們講的這個是有關請假規則的部分，但是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在第四條有兩項必須修正，第一個是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四項：「有關事、病假合計之日數，應扣除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及因安胎事由所請之事、病假（含延長病假）之日數」。這個部分按照你們目前的說法、大原則，應該在這一項裡面必須要加上身心調適假，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身心調適假也不合計在事假、病假的日數，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所以這一條也要修正，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委員這些很好的指教，我們事後會一併來討論。"],["沈委員發惠：我今天講的請你們列入紀錄，我希望你們在研究的時候就這一些……另外就是第六項，一樣第四條、同條的第六項：「依法令規定日數所核給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假及因安胎事由所請之假。」不得列入考績之考量，這個部分也必須要修改，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也必須再加上身心調適假，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有相關的這些規定，這是我個人看到的，我相信你們專業研議，也許還有更多規則必須要修改，你們是不是能夠通盤的給我們一份報告，說明哪一些法令你們必須要修正？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好，一定會，沒有問題，謝謝。"],["沈委員發惠：好，謝謝。施部長，請回。","剛剛大家有提到關於公務人員報考人數下降，幾乎每一次秘書長到立法院都會有人問這一題。這個也很無奈，其實社會結構改變是一個最主要的原因，除了少子化，還有現在不像10年前社會結構那麼單一，就業市場非常多元，雖然結構是這樣，但大家還是會提出很多對策，希望你們能夠檢討。我要提一個說起來是小問題，但是跟目前報考人數一直下降的問題有點矛盾的，就是有關你們所提到的明年度要開始調整國考報名費。針對這個部分，一方面我們說報考人數越來越少，同時明年又要提高報名費，生意差卻說要漲價，我知道啦！劉部長已經上來準備回答這一題，是因為我們基金的問題，基金要用罄了嘛！因為每年報名費一直都沒有調漲，所以收的錢不足以支付以致於這個基金會用罄。但是我個人認為調整報名費絕對不是解藥，這個部分你把基金目前的財務狀況轉嫁到這些報考的考生。一方面人口結構已經在改變，報名人數越來越少，你又去調漲報名費，我個人認為這是有矛盾的。真正釜底抽薪的辦法應該是我們要跟主計處、行政院直接考慮整個考選基金結構的改變，你要讓考選基金的來源改變。目前規定考選基金的來源是應考人繳交之報名費收入、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受贈收入及其他有關收入。是不是由這個基金的收入來源結構去跟主計處跟行政院協商，去改變這個結構？你看，像日本的公務人員考試是不收報名費的，劉部長知道嗎？"],["劉部長孟奇：大概知道。"],["沈委員發惠：我們說是為了基金，當然基金倒了也是要解決，但解決之道你們再三思啦！我個人認為調漲國考報名費不是真正釜底抽薪的解決方式，未來報考人數會越少，你不是越調越高嗎？調到後來只有有錢人才能報考？我覺得這個是錯誤的方向，我們應該要來調整考選基金的結構。"],["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兩個重點，一個就是我們目前國家考試的收費標準，相較於其他的各種考試、檢定等等都是非常非常低的。"],["沈委員發惠：這個是你去跟民間的這些……"],["劉秘書長建忻：其實我們也有體貼到考生的經濟負擔，但是……"],["沈委員發惠：對，所以我剛剛就舉日本相關的例子，日本我比較熟，日本的公務人員考試是不收報名費的。"],["劉秘書長建忻：第二個，過去幾年我也持續跟前後任的主計長不停在討論跟請託，我也必須說，主計總處歷來對考試院還是有提供相當的協助，所以並不是把所有的考試成本都轉嫁到考生的報名費上面，很多特別是資本門的投資，其實主計總處還是有給我們相當的支援，只是隨著……"],["沈委員發惠：顯然你們認為這種支援還不夠，才去調報名費嘛？"],["劉秘書長建忻：的確是還沒有辦法完全解決這個問題。"],["沈委員發惠：對，我覺得𨥏底抽薪還是要澈底從考選基金的結構去改變，而不是來收考生的報名費，好不好？"],["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的意見。"],["沈委員發惠：請劉秘書長積極跟行政院及主計總處具體討論要怎麼解決考選基金破產的問題，好不好？"],["劉秘書長建忻：好，謝謝。"],["主席：好，謝謝沈委員。","下一位我們請郭昱晴委員、郭昱晴委員、郭昱晴委員。","接下來我們請羅智強委員發言。"],["段落：質詢：羅委員智強：10:33"],["羅委員智強：（10時33分）主席，有請劉秘書長。"],["主席：麻煩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羅委員智強：秘書長好。首先想請問您，監察院在本月24號說預算被大幅刪減，要聲請釋憲，我想請問考試院會針對總預算問題提出憲法訴訟嗎？"],["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我們跟監察院的狀況很不一樣，所以沒有這個規劃。"],["羅委員智強：好，我有看到你在媒體上說，考試院的預算狀況沒有監察院那麼糟，所以不會嘛！我想請問秘書長，為什麼考試院預算刪凍的狀況沒有像監察院刪的這麼多？"],["劉秘書長建忻：考試院的狀況在凍結的部分，因為跟大多數的機關一樣凍結三成，誠實說，凍結三成對未來運作還是會有一些影響，因為……"],["羅委員智強：針對凍結的部分，請問你們的解凍提過來了沒？"],["劉秘書長建忻：因為總預算才剛公布，所以現在這個部分……"],["羅委員智強：那你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應該會儘快。"],["羅委員智強：不行、不行，秘書長，你們既然這麼在乎，你也知道凍結案，你今天預算報告解凍過來，如果合理的話，我羅智強第一個投下解凍的票，可是你解凍案不送過來，請問我們怎麼解凍？"],["劉秘書長建忻：因為總預算才剛公布幾天……"],["羅委員智強：你告訴我們什麼時候可以送過來？"],["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我回去……"],["羅委員智強：總預算剛公布，你們行政院怎麼搞或是民進黨政府怎麼搞，考試院不一定要配合，但是針對準備解凍的事情，你不會跟我講現在才開始準備解凍案吧？應該已經早就提出預算要通過解凍的部分。請問解凍案什麼時候……有在做嗎？"],["劉秘書長建忻：就各種委員在預算審查的時候……"],["羅委員智強：我看你們幕僚有在點頭，有在做？"],["劉秘書長建忻：有啦，都有在做。"],["羅委員智強：你就直接答嘛！對不對？"],["劉秘書長建忻：就是因為大家有各種解凍條件……"],["羅委員智強：請問你，能不能下禮拜就送出來？可不可以？"],["劉秘書長建忻：大概沒有辦法……"],["羅委員智強：沒辦法，你們跟我講說凍結預算，政府就快要倒掉了、來不及，那你給我一個時間嘛！什麼時候可以把解凍案送出來？"],["劉秘書長建忻：我回去再盤點一下，跟委員說明……"],["羅委員智強：秘書長，這樣真的是不太能接受。"],["劉秘書長建忻：因為委員給我們很多附帶……"],["羅委員智強：我先跟你講，秘書長，這不是你的問題，我告訴各位，明天民進黨又要去癱瘓立法院，說實在話，民進黨下鄉到處說凍結案對政務影響多大，可是我完全沒看到現在的政府對於解凍案的提出有任何要加快腳步的感覺，我們立法院都三催四請了，你如果真的覺得預算凍結對你們政務影響很大，你趕快把解凍案提出來。我再次問一下秘書長，請問考試院的解凍案什麼時候會送出來？"],["劉秘書長建忻：就委員會要求我們提供的報告等等，這個部分我們回去盤點，儘快來處理。"],["羅委員智強：不要講儘快，給我一個時間。"],["劉秘書長建忻：因為我知道同仁都有儘快在處理……"],["羅委員智強：年底可不可以來得及？年底以前可以吧？"],["劉秘書長建忻：不會等到那麼晚……"],["羅委員智強：還是明年底？要不要十年後？不會吧，對不對？下個禮拜不行，下下禮拜可不可以？"],["劉秘書長建忻：我回去盤點再負責跟委員說明。"],["羅委員智強：我要跟秘書長講，你們這樣的態度，感覺上對你們的解凍案，你們自己都不著急的時候，憑什麼到處去講說今天凍結案對政務有影響？即便說凍結一成、兩成、三成，不管是凍結多少，你今天解凍案出來，現在能夠運用的有70%，以凍結三成來講，你早點弄出來，4月解凍案通過，實質上你就可以用了，不是嗎？請問這個月不行，4月行不行？4月初可不可以？"],["劉秘書長建忻：我來努力。"],["羅委員智強：你來努力？我告訴你，你到現在為止連個期間都不肯回答，我也跟大家講，不是秘書長你，我知道你也有接到指示，解凍案慢慢來，這是我聽到民進黨的一個內部指令，解凍案全部慢慢來……"],["劉秘書長建忻：我沒有得到這個訊息……"],["羅委員智強：不然反駁我、趕快反擊我。"],["劉秘書長建忻：我沒有得到這個訊息。"],["羅委員智強：除非今天考試院抗議羅智強說民進黨指示解凍案慢慢來！我告訴你，除非你今天、現在、一個小時後把解凍案拿出來；再不行，下個禮拜就把解凍案拿出來；再不行，下下禮拜拿出來；你給我一個時間，不然我跟你講，我得到的訊息就是民進黨說解凍案慢慢來，不急著送，叫各部會不用急啦，因為只要不急，就拿沒有解凍作為抹黑在野黨凍結政務的一個藉口。你不急，結果呢？不是說你啦！行政院不急，到處拿這個當柴火去攻擊在野黨，今天我們考試院做一個最好的示範，連解凍案的時間都拿不出來，你的幕僚剛剛都點頭，你們已經有在準備了，請問預算案是什麼時候通過的？"],["劉秘書長建忻：預算……"],["羅委員智強：起碼通過兩個月有了吧，對不對？"],["劉秘書長建忻：在立法院審查的時間……"],["羅委員智強：是啊！你不要跟我講這兩個月你們完全沒有做任何因應準備。"],["劉秘書長建忻：有在準備。"],["羅委員智強：謝謝嘛！有在準備就拿出來，而且秘書長你也知道，凍結案是從有立法院開始就有立法院的凍結案，沒錯吧？"],["劉秘書長建忻：是。"],["羅委員智強：就有立法院解凍案沒錯吧？"],["劉秘書長建忻：是。"],["羅委員智強：就有今天考試院怎麼去因應解凍的SOP，沒錯吧？我跟各位講，請問到底民進黨在幹什麼？所以第一件事，我在這邊具體的拜託、懇託，希望考試院為我們行政機關之先，你就把解凍案拿出來，否則我要告訴民進黨政府，拿史上最高的預算，不要一天到晚在那邊哭窮、賣慘，說這個事做不了、那個事做不了。","接下來我要請教您，你剛剛已經講不會提出釋憲案，對不對？"],["劉秘書長建忻：就預算部分。"],["羅委員智強：不會嘛！你剛才也講今天考試院預算的刪凍沒有監察院那麼嚴重，為什麼？我跟你講，因為考試院的官員我還是肯定的，我相信秘書長自己有看到，我在審查預算時對考試院的預算，我個人的提案是相當客氣的，沒錯吧，對不對？"],["劉秘書長建忻：是。"],["羅委員智強：你們考試院的單位來跟我溝通，我都說該給的我絕對不會刪、我不會攔，因為考試院目前在我的看法當中是有功能的，就這麼簡單，而且有在發揮功能，當然有很多地方要改進，像剛剛我看到沈發惠委員的提議，我就非常認同，就是不要跟考生搶錢啦！公務員報考的數字越來越難看，結果腦筋還動到要去提高報名費，人家日本都不用收，我覺得這個意見可以納進去，這就是希望考試院可以改進的地方，我們相互勉勵，沒錯嘛，對不對？做不做得到再說，當然要尊重考試院的職權，可是我們立法委員為民喉舌，這是考試院跟立法院的互動。我要跟秘書長說，為什麼你跟我講你不會提釋憲案，但監察院要提？監察院當然要提啊！遮掩它的無能跟廢呀！我想請問考試院，有沒有編一個出國預算到棕熊保育區去考察黑熊，有沒有這個預算？有沒有編？"],["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我們……"],["羅委員智強：沒有嘛！"],["劉秘書長建忻：如果是以這個目的、這種主題，我們當然沒有編。"],["羅委員智強：當然啦！對，不要講你沒有編這個預算……"],["劉秘書長建忻：跟我們的業務沒有什麼關係。"],["羅委員智強：你們也沒有荒謬到棕熊保育地去考察黑熊啦！你們考試院沒有幹出這種事情啊！"],["劉秘書長建忻：我們的業務比較特定。"],["羅委員智強：我再想請教你，請問您的業務是增加還是減少？"],["劉秘書長建忻：我的業務費是減少。"],["羅委員智強：我是說您的業務啦！"],["劉秘書長建忻：我的業務喔？"],["羅委員智強：對啊！考試院業務啊！"],["劉秘書長建忻：您說在院裡面的業務？"],["羅委員智強：院裡的業務、考生的業務、公務員保障的業務，是增加還減少？"],["劉秘書長建忻：應該是在增加。"],["羅委員智強：非常好。你知道監察院陳菊上任之後，調查跟糾正案下滑30%，減少欸！好閒哪！我想請教你，今天考試院的預算這幾年有暴增四成嗎？有沒有增加40%？有沒有？"],["劉秘書長建忻：沒有。"],["羅委員智強：沒有嘛！它的業務量自我限縮、閹割，減少30%，就是監察院，你知道陳菊上任後預算增加多少嗎？你知道嗎？"],["劉秘書長建忻：不瞭解，不過他們好像……"],["羅委員智強：增加40%啊！預算增加40%，結果業務減少30%，這麼廢的單位，跟我講總預算被刪、在哭窮，連衛生紙都買不到？我告訴你，學學考試院啦！你有考試院一半的功能，監察院不會到今天的地步啦！","我想再請教一下，請問考試院有把廢死列為你們2023年到2026年中程策略計畫目標嗎？有沒有？"],["劉秘書長建忻：你說廢死？"],["羅委員智強：廢除死刑。"],["劉秘書長建忻：沒有，這不是我們的業務。"],["羅委員智強：非常好，當然不是你們業務啊，也不該這麼做，臺灣人民八成反對廢除死刑，可是監察院把廢除死刑列為2023年到2026年的中程策略計畫目標，跟這八成民意對幹！我再想請教你，請問考試院有沒有一位委員叫作高涌誠？有沒有？"],["劉秘書長建忻：沒有。"],["羅委員智強：沒有嘛，恭喜你啊！東廠沒有進駐考試院，這位高涌誠清算檢察官，只因為為了關說段宜康的曲棍球案，人家不從，就清算他，考試院有這種事情嗎？有沒有？"],["劉秘書長建忻：這個跟我們的業務都不相干。"],["羅委員智強：當然不相干，也不會有這種事啊！就算業務相干，請問你們有人願意當東廠嗎？不會吧？不可能吧？"],["劉秘書長建忻：不可能。"],["羅委員智強：不可能嘛！所以我今天要在這邊講，這個東廠跟我講衛生紙發不出來，看看考試院啦！看看考試院啦！為什麼考試院今天在刪減預算上，立法院對考試院相對是讓它能夠用的預算儘量去用，因為你們監察院丟臉到極致！你廢、沒有功能、尸位素餐、坐領高薪、浪費納稅人的錢就算了，不是！尸位素餐、坐領高薪、浪費納稅人的錢，還當東廠，監察院還有臉去釋憲！學學考試院啦，謝謝。"],["主席：謝謝，接下來麻煩羅智強委員代理主席。"],["主席（羅委員智強代）：有請吳宗憲委員。"],["段落：質詢：吳委員宗憲：10:45"],["吳委員宗憲：（10時45分）好，麻煩秘書長。"],["主席：請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吳委員宗憲：我想請問一下考試院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我們提到公務員中立規定的時候，我們很清楚目前的作為是常任文官跟政務官在行政中立上面有一個區別，對不對？"],["劉秘書長建忻：是。"],["吳委員宗憲：我現在想請教一下考試院，公務員下班或者是假日，可不可以去參加候選人的造勢大會，或是為特定候選人站臺，然後喊「當選」，可以這樣嗎？"],["劉秘書長建忻：我請部長來說明。"],["吳委員宗憲：好，請部長。"],["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中立法裡面還是要有規範，好像是第九條有規範，不管上、下班時間，公務人員不可以做的行為。"],["吳委員宗憲：好。部長，這個是指常任文官，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對！沒錯。"],["吳委員宗憲：今天我覺得常任文官的部分是這樣規定沒有錯，但是就像剛剛秘書長也有提到的，確實依照目前的中立法，好像是排除掉政務官的適用，但是我想請問一下，就法律的精神，政務官到底有沒有行政中立的義務？"],["施部長能傑：就法律的精神，政務官不可以動用公家資源去從事政黨的活動或者政治性的活動，我想作為一個政務官應該有自己的倫理規範。"],["吳委員宗憲：沒有，我的意思是依照法律的精神，政務官到底有沒有行政中立的義務？"],["施部長能傑：要看委員界定行政中立的內涵是什麼，因為根據我們的法律，老實說，行政中立是一個比較廣泛的界定，我們沒有真正界定行政中立，行政中立法裡面絕大部分是講參與政治活動。"],["吳委員宗憲：好，沒關係啦！這樣好了，我來直接跟你們說，其實公務員的行政中立法並不是政務官沒有行政中立的義務，而是它要求另立專法。我查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二條的立法理由其實說得很清楚，主要是提到因為政務官屬於政治任命或是民選所產生，他跟常任文官有別，所以這個部分宜另立專法來規範，對不對？我國現在對於政務官完全沒有專法，之前有幾個草案提出來，但是目前都沒有立法成功。我想請問一下，就政務官的部分，現在考試院這邊有什麼想法？"],["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對政務官這個體系，我知道在社會上有不同的討論，不過考試院根據憲法職掌是負責公務人員，畢竟政務人員並不是依法考試及格任用的人，如果有這方面的議題，需要專責立法，這應該會是屬於行政院的權責。"],["吳委員宗憲：沒有啊！考試院在101年9月28號曾經有送過一個政務人員法草案啊！"],["施部長能傑：沒錯！當初曾經有送過……"],["吳委員宗憲：這不是跟你們無關啊！"],["施部長能傑：不過行政院後來有一些意見，即政務人員應該是由行政院這邊，畢竟所有的政務人員大部分都在行政院裡面負責，而且包括地方政府相關議題，所以我的意思是回到憲法本身的考試院職掌，公務人員這個概念的話，我想這是兩院要繼續討論的部分，如果真的有必要往這邊立法，是由哪一個院來負責。"],["吳委員宗憲：不是，當然有這個必要性。我剛才講中立法第二條的立法理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政務官不是不用服膺行政中立，它是說另以專法來論斷、立法，它是說另外要有專法，而不是他沒有行政中立的義務，結果現在大家的解釋變成行政中立只有事務官、常任文官要，政務官沒有，現在變成這樣子啊！以我所瞭解民進黨的作法，我們常常講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在民進黨把法律跟道德拉成一樣，他的作為甚至還低於道德、低於法律，違法只要不被抓到，民進黨都覺得OK。站在這個角度來說……因為我最近看到行政院變成全國最大的競選總部，行政院變成全國最大的大惡霸總部，這樣就不對了嘛！政務官也是領國家的錢，不要講別的，今天你搭車出去、坐公務車出去，你的隨扈出去、你的助理出去，這些也都是國家的經費所養的人，是國家經費所支付的，那你說政務官不是一般的公務員，所以也不歸你們管，然後你們在101年也曾經提過法案，希望就政務官的部分規範，結果反而又不關你們的事了嗎？"],["劉秘書長建忻：應該說是不是由考試院來提出政務人員法這件事情，一直是考試院跟行政院之間的爭論。回到行政中立的部分，政務官也不是如委員所說，並不是完全沒有行政中立的相關規範。剛剛部長也有講，動用機關資源的這個部分其實一樣不可以，這個不分事務官、政務官，其實都不可以做這件事。但是就參與某些政治活動而言，政務官跟事務官的規範就會不一樣，歷來中央、地方的政務官慢慢也形成了一定的界線。"],["吳委員宗憲：這個部分我了解，我也可以接受，就是政務官跟常任文官，他們在行政中立上面的程度有所區別，這個都可以接受，也不會很無理地要求兩個絕對要拉到一樣。但是我一直在講，最近這一段時間發生的事情，譬如說，行政院假借政策宣傳這個名目就全臺灣到處搞了，在那邊喊大罷免，還有立法委員在上面唱歌要罷免怎麼樣，然後他所用的是行政院所謂的下鄉政策宣傳，這個東西叫我怎麼相信他是行政中立的概念？之前草屯鎮長補選，在那個補選的會場，政次陳時中還有現在衛福部的次長林靜儀不也去那邊大呼小叫嗎？這兩個人是政務官沒有錯，但是他卻在現場助選，然後在那邊講一些有的沒的，甚至在講罷免的事情。回到我剛剛說的，這些人去那邊，他也是掛他的官銜去，他並不是用他個人的名義去；再來，他去的時候，就我剛剛講的，他要不要使用他的公務車？他要不要使用他的隨扈？有一些像部會首長級的出門也是會帶隨扈，這些不就是公共的費用嗎？回到我剛剛講的，我不是說政務官對於行政中立的要求強度要跟常任文官一樣，但是考試院是不是能夠去思考一個點，既然你們101年就已經提過政務人員法草案，那可不可以趕快提出來，就政務官行政中立的部分趕快法制化？要加以規範，而不是像現在被很多人剛好抓到你這個點，反正法無明文嘛，法無明文我就幹我的啊！就我剛剛講的，在民進黨執政之下，他的道德觀拉到跟法律一樣，我們講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結果他現在拉到一樣，甚至他的作為比法律還不如，只要違法沒被抓，一切都好。","當然兩位是政務官嘛！當然我講這個，你們也不方便回答什麼，這我都可以理解，我自己也做過政務官，所以我很清楚政務官跟常任……我做過常任文官，我也做過政務官，所以我了解這兩個的區別在哪裡。考試院是不是要趕快提出專法出來，讓我國的政務官有所規範？因為這些政務官都是常任文官的長官，我們都知道嘛！在我國的體系裡面，政務官通常都是常任文官的長官，這些常任文官在職場上面，看到他的長官去那裡站台、去那裡喊大罷免、去那裡為特定的候選人、特定政黨的候選人助選，然後在那邊講其他人、非同政黨的人的壞話，請問一下，底下的這些常任文官，他們的想法是什麼？以人性的角度去出發，很多常任文官，他會認為要巴結他的長官嘛！他可能求升遷或求工作更順利，他可能會去巴結他的長官，這是全世界各國都有的人性問題嘛！如果我們放任這些政務官這樣子毫無節制地違反行政中立的話，這不對啊！更何況我剛剛提到中立法第二條的立法理由就講，政務官不是不用去遵守行政中立，而是要另以專法來設置，因為事務官跟常任文官跟政務官就是不一樣嘛！但是你們現在這個法就完全沒有提出來，你們可不可以像101年那樣趕快把草案提出來？"],["劉秘書長建忻：因為每一屆考試院大概對這個都有一些各自的想法，委員的意見我會把它帶回去院裡面研議。"],["吳委員宗憲：那你們需要多久的時間？"],["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沒有辦法保證，因為第一個、它涉及到職權的爭論，這個歷來都沒有解決；第二個就是所謂政務人員法裡面的規範，其實除了剛剛委員講到的類似行為規範以外，它還有很多很多的面向，所以比較複雜。"],["吳委員宗憲：秘書長，我知道你在講什麼，但是你們在101年──十幾年前就曾經提過草案出來，我現在並不是麻煩你們從無到有，而是你們原本十幾年前就有那個法案出來了，這十幾年我國的文官制度並沒有大型的變革，當年你就提得出草案，但現在你跟我說因為關係到很多所以沒有辦法提。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結論，秘書長，這個會期你們有沒有打算要提？"],["劉秘書長建忻：目前這個沒有在我們的立法計畫裡面，我們有其他的優先順序，現在就是保障法跟考績法、安衛辦法，這是我們這個會期的重點。"],["吳委員宗憲：可是我覺得這樣子等於是推責任。"],["劉秘書長建忻：委員這個意見我會帶回去研議，這個議題的確在院裡面一直都是……"],["吳委員宗憲：就像你們剛剛說的，到底行政院該提還是你們該提，你說不知道嘛！其實我跟你講，上個會期立法院就曾經遇過幾個法案，行政院卡在那裡卡很久，到最後立法院提自己的版本，很多立委提自己的版本，然後要表決的時候行政院才趕快塞法案進來，難道搞到最後又要讓立法院逼著行政機關來做事情嗎？難道一定要走到這一步嗎？我跟你講，去年很多法案都是這樣，都是立法院逼著行政機關把法案送過來，不然行政院一卡卡很多年，吹哨者保護法也是，要不是我們拿我們的版本出來，一直逼著它，它完全不動嘛！我跟兩位說明一下，我真的覺得不管是政務官或是事務官，領的都是國家的薪水，政務官又是大部分事務官的長官，結果階級較低的事務官，他有嚴格的行政中立，位階較高的政務官卻完全不受任何的限制，這邏輯是錯誤的。我剛剛有提到了，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二條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並不是政務官不用保持行政中立，而是需要另立專法，結果我們現在的政務官卻以沒有專法當作藉口，所以他不需要行政中立，他上台胡說八道、亂扯一通、亂講一通，然後他也是運用國家的資源讓他去現場胡說八道，當然他沒有拿他部會的預算出來開這個……"],["劉秘書長建忻：他有沒有用公務資源，這個要看個案的現況到底是什麼……"],["吳委員宗憲：好，沒關係，所以我就跟你說，不是啦！我跟你講你查到最後一堆都不是這樣啦，你講一個，隨扈會不會跟著他走，這也是一個問題。"],["劉秘書長建忻：我知道隨扈這個狀況，隨扈是不管他在……就是他對他的安全有責任的話，這個其實都算是公務。"],["吳委員宗憲：我提出這個，就是我剛剛講的政務官跟常任文官、事務官之間，他們對於行政中立的要求程度可以不一樣，我100%接受也贊成，但是政務官的行政中立不能完全沒有任何規範，而讓現在的很多政務官上台胡說八道、亂講一通好像都沒事情。這樣子的話，他底下的事務官們會怎麼去思考、去看這個問題？所以這個部分，我想要麻煩你們注意一下。","另外我想請你們兩個月內提一個資料給我，我剛剛本來要提，但時間上面來不及提，我希望全國公務員的待遇跟全國薪資水平的差異，能夠兩個月內給我一份報告，我想了解一下之間的差異。"],["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如果要回到實際上的薪資，這個真的是要人事總處的資料才有，我們並沒有這個資料。"],["吳委員宗憲：你們沒有這個資料？"],["施部長能傑：對，我們的待遇在法制上是行政院主管。"],["吳委員宗憲：好，沒關係，不然這樣好了，這個部分我們本來是希望考試院這邊提，不然我再去跟……好，沒問題，這個部分我再去跟他們提，那這個部分你們有注意到嗎？因為我後來看了一下初等考試，初等考試如果年薪14個月，年收入不到50萬，其實還滿低的。"],["施部長能傑：初等考試是沒有啦，不過應該這樣講，我們現在初等考試的人非常非常少。我跟委員報告，因為我當過人事長，我大概知道這些資料，應該這樣講，我們的平均年所得，初任的高考三等年所得現在大概應該有到70萬左右，最近的資料應該是這樣，個別的領域跟民間薪資比較就個別去比，比方說檢察官怎麼跟律師比，比方說土木工程怎麼跟外面比，這個是更細的部分，如果用全國的平均數，那是一個比較的方式，我想我就這樣跟委員報告。"],["吳委員宗憲：至少薪資的部分你們也有在注意嘛，沒關係，詳細的數字我跟人總他們要。"],["施部長能傑：資料人事總處才有。"],["吳委員宗憲：但是你們自己也要注意到薪資這個部分。"],["施部長能傑：有、有。"],["吳委員宗憲：甚至資訊人員的差距，跟外面的差距很大。"],["施部長能傑：沒錯。"],["吳委員宗憲：我國政府機關裡面的資訊人員跟外面民間資訊人員的薪資差距太大，你這樣找不到人啦，完全找不到！"],["施部長能傑：所以總處也一直在想，已經做了一些調整的措施，但還是有一些差距，我了解的是這樣子。"],["吳委員宗憲：好、好，因為時間的關係，那就謝謝你們。"],["段落：質詢：莊委員瑞雄：11:1"],["莊委員瑞雄：（11時1分）謝謝主席，有請考試院秘書長。"],["主席（吳委員宗憲）：麻煩秘書長。"],["莊委員瑞雄：銓敘部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莊委員瑞雄：銓敘部長，你們兩個在那邊聊天，我要叫你上台，你就忘記了。"],["施部長能傑：沒有啦，有事情，不好意思。"],["莊委員瑞雄：有兩個問題要來就教，這一次我看你們的草案裡面有新增公務人員職場霸凌記兩大過免職，這件事情我特別要來就教。銓敘部現在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的修正草案，增列了一次記兩大過免職的條件，而公務人員保障法一般是在定義整個職場的霸凌，當然是要去建構一個防治跟處理機制，是不是先請銓敘部部長說明一下，這兩個修法草案具體修正後，你發現有什麼樣的區別？"],["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後面那個法是保訓會的。"],["莊委員瑞雄：保訓會的？"],["施部長能傑：我是跟著保訓會修考績法。"],["莊委員瑞雄：那就好玩了，兩個法裡面你怎麼樣讓它更明確，這才是一個重點。譬如說，我們談到目前大家看到法務實務上的共通要件，霸凌都是在講發生在工作場所，或者說有持續性，或者說敵意的行為，或者說造成身心壓力的傷害，大部分都在談這些。在本來的法裡面就有講到性侵或者是酒駕，在法律上，它本身有很嚴格的規定，我相信這兩個要件沒有問題，可是霸凌這個部分，我看大家就開始「花了」，實務上現在到底有沒有一個共通的要件？"],["施部長能傑：相對來講，霸凌的定義確實是比性侵、性騷或者是酒駕模糊，不過這就是保障法要處理的一個議題。"],["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是因為你們一個草案要推出來，我這邊特別叮嚀跟提醒，像性犯罪、酒駕、毒駕在刑事法源裡面跟社會上都有共識，沒有問題啦！但職場霸凌這個定義很模糊，你怎麼樣把這些比較核心的濃縮到最後的一個共通要件？我相信這才是這次修法核心的挑戰。譬如說我們過去從實務上所看到的，不管是法院或者是行政部門，大家在做裁處的時候都會想到連續積極行為侵害到人格權、名譽權、健康權，認為這是霸凌的核心，但是這個行為包括很多行為態樣，還有次數頻率、人數、損害的權益、動機跟目的。你看上一次整個勞動部，平常沒人發現的時候都沒事，職場霸凌都沒有事，社會上媒體一披露以後，甚至於火一燒起來以後，人過世了，到最後一查下去，馬上就被收押了，這個案子後續怎麼樣我不太清楚啦，但是我的意思就是說非常兩極啦！行政部門在看待這種事情是非常兩極的，所以我希望我們這次修這兩部草案的時候能夠好好的修，看看有沒有辦法做到讓社會可以接受。我看最主要也不是霸凌的問題，最主要是事情發生以後這個調查的程序，在調查的時候到底這個程序有沒有符合公平？或者在整個過程裡面對於當事人，因為一成立以後記兩大過就免職了，也不要因為這是一個高度的新聞事件，對一般公務人員來講，遇到霸凌，報紙、媒體如果報得比較大的話，不死也半條命了，我不曉得您的看法怎麼樣？"],["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關於保障法跟安衛辦法，我們目前新增的部分特別都是針對職場霸凌，第一個就是委員您剛剛提到職場霸凌的定義，在保障法裡面就會直接、明確的把它界定，也就是參酌法院的判例。同時我們也已經分析了，請學者分析過去所有霸凌案件，至少到保訓會來的，成立跟不成立的一些要件，還有法院是怎麼判的。所以我們也會有一條特別去針對他要審酌各式各樣的原因，這當中包含除了持續性以外，如果是一次性，雖然它放在不法侵害，可是如果也很嚴重的話，那當然它也是屬於其中的，目前我們是朝這個方向規劃。","第二個，有關於調查程序的部分，這是我們這次很重要的一個重點，在機關的調查程序裡面，其外部委員的組成，我們做了非常嚴格的規範，至少都要二分之一，即二分之一都是外部的，如果他今天是機關首長的話，那外部委員至少要超過三分之二，如果後續還有不服或是還有爭議的話，也會透過我們保訓會，不管是救濟或是行政裁罰的過程裡面，我們都會介入調查，程序面是我們非常重要的。"],["莊委員瑞雄：這是我寫的，這不是小抄啦！一、二、三、四、五，那叫做大抄。"],["蔡主任委員秀涓：這些我們會參考。"],["莊委員瑞雄：你要提供一個可執行的標準。"],["蔡主任委員秀涓：是。"],["莊委員瑞雄：關於調查程序，當然你嘴巴講公正，那你要可供檢視嘛，讓人最擔心的就是說，平常沒發現的時候讓公務人員在職場裡面受到霸凌，可是又很擔心，我很擔心的是新聞事件一燒起來的時候你們又濫權，然後到最後又去傷及無辜。本席的重點在於，你應該去明確的規範來建立一個調查的依據，去確保正當的法律程序，這個都涉及人權保障，因為剛好要提這兩個法律，我特別在這邊提醒，好不好？"],["蔡主任委員秀涓：是，謝謝委員。"],["莊委員瑞雄：另外，我想要針對這一次，我看你們考試院在2月13號拜會了行政院卓院長嘛。"],["劉秘書長建忻：是。"],["莊委員瑞雄：我要請教秘書長，其實從五權分立來看的話，這是立意良善的院際溝通，可是這樣的溝通裡面，我看重點也不只是禮貌性的拜會，應該是說怎麼樣去跟行政院來實際推動我國公務人事制度的改革，還有讓國家考試跟用人制度與時俱進。我不知道秘書長你們拜會之後的具體成果是什麼。"],["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這個拜會的意義就是在於我們國家特殊的政府體制之下，因為我們把考試跟用人切開，人事的法制跟管理也切開，所以需要兩院之間密切的協調、合作，而這次的具體成果，我們有列出幾個比較急迫性的議題，比如說我們醫護人員的考試品質，這個需要投注資源，並且跟教育部、衛福部來合作；第二個部分是針對有些錄取不足額的、比較嚴重的一些高風險的類科，這幾個類科我們要有一個跨部會的機制來進行，其他幾個議題我不一一列舉。委員所關心的進度，目前我們有幾個機制都已經正在啟動當中，所以我們跟衛福部或是跟人總，還有跟公懲會都有相關的合作機制，一直在滾動往前走。"],["莊委員瑞雄：我去看了你們的新聞稿，你們講到要搶救現在的醫護人才，秘書長剛剛提到了，還有有關機關搶救公務人員報考數，如土木類科，跟人事行政總處組成一個工作圈加強合作。前面兩個我可以想像，畢竟考試院是一個辦理考試的單位，一定是針對需求來設計，但第三個我就非常有想法，過去考試院跟人總都說兩個公雞生不出蛋，一個負責考試，一個負責員額評鑑，其實兩個單位都非常需要相關單位一起配合，否則孤掌難鳴，我跟你說。所以我今天特別要說出來，這兩個單位息息相關，公務人員考試就只是一個考試而已，它的重點不是在考試，是看有沒有辦法拔擢到真的有需要的人。你看這一次運動部要成立，在組織法修訂以後，我都非常有感覺，這個成立以後要怎麼去找那些適當有專才的人？運動部為什麼叫做運動部？要找什麼人？放什麼樣的人過去？組織再造不是只有升格而已，也要有專業，但這個考試要怎麼考？部長，這要怎麼考？秘書長，這要去哪裡找人？要去哪裡找什麼人說適合把他放在運動部，而不是把這個人放在教育部，也不是放在法務部？所以我要請教一下你們的高見，公務人員真的可以透過考試找到這些專業的人嗎？就算脫離這個公務體系，到民間去找都不一定找得到，我都覺得不一定找得到。所以你說組織改造有一個新的發展方向，可是考進來的公務人員如果觀念沒有改變，專業沒有跟上的話，整個組織改造，我都覺得這會很麻煩，所以我不知道組織改造要怎麼樣才有意義。考進來之後，我覺得任何一個行政部門都一樣，具備這個資格以後沒有再去在職進修，沒有用啊！大家進去都是一般行政，隨便放，隨便亂放。","請教秘書長，關於公務人員的在職進修跟訓練，你的藍圖到底是什麼？有沒有辦法再做細緻的規劃？"],["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在職進修的部分比較是用人機關的職權，所以它是人總的業務，也是各機關自己要去努力的部分。"],["莊委員瑞雄：所以我才說你們跟人總那個部分。"],["劉秘書長建忻：委員講得沒有錯，就是教考訓用，從教育端培養人才，到考試做人才的篩選，但篩選的不能全部靠考試，還有後端的訓練……"],["莊委員瑞雄：那當然。"],["劉秘書長建忻：強化符合他工作核心職能的能力，還有後面用人機關的角色，所以它的確是一個需要跨部會、跨機關的……"],["莊委員瑞雄：我剛剛看吳宗憲召委對你們提出很多叮嚀，那個拜託行政院會比較快，找你們感覺有一點文不對題。你們雖然叫考試院，其實你們也等於是一個考試行政而已，講句實話，因為是五權憲法，不然你們跟行政部門哪有什麼差別？你們看起來真的沒有實質上的差別。但我最後要特別提醒的就是，其實很多現在的層級裡面，你們拉高到兩院，就不能只是解決眼前員額不足的問題，也必須要去考量到整體人力退休跟轉型的策略，我為什麼這樣提出來？你們現在對各職系裡面年齡結構偏高、報考人數年年下降、在職人員異動率也偏高，監測的部分到底有沒有做到？有沒有做得好？每一年你們應該啟動對於整個人才儲備跟用人的調整。有沒有什麼樣的策略？這個是重點！"],["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提的這個想法我很贊成，但現況上是這樣，我們也是有幾個預警的機制，比如說考試端這邊的錄取狀況或分發狀況，另外在人力的現場管理上面，如果有特別流失，我想人事一條鞭，這邊一定也會有相關的預警。過去只要碰到問題，其實大家會有一個協調解決的機制，當然是一時獲得緩解，但如果後面出現像土木工程這種比較結構性大的變化的話，它現在的確會變成一個比較棘手的議題，所以我們才要跨部門處理。"],["莊委員瑞雄：你剛剛提到土木工程的部分，這個也不是第一天、第二天發生的問題，錄取不足額不是短期的現象啊！這代表了什麼？人才流失跟制度老化的問題全部都存在、都沒有改革。"],["劉秘書長建忻：對，因為現在現場流失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它的報缺增長速度遠遠超過我們錄取名額增加的速度。"],["莊委員瑞雄：我這樣跟你建議，職系年齡結構過高的，或者報考人數年年下降、在職人員流動率偏高的部分，你們確實應該啟動整個人才儲備跟用人策略的調整，積極去應對，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委員，我覺得這滿好的啦！其中兩個題目我一定會跟蘇俊榮講，因為資料庫都在他那裡，他可以透過人事一條鞭的方式，真的可以算得出每一個機關那兩個（簡報所列1和3）的年度變化，透過人事一條鞭，隨時提供給機關首長，我想這是一個最快的方式。"],["莊委員瑞雄：我跟你說，兩隻公雞都到最後又不會下蛋啦！生不出蛋來了。"],["施部長能傑：這次我一定讓牠下蛋，我會跟他講，我會好好地跟他講。"],["莊委員瑞雄：這是長期存在的問題，我跟吳宗憲召委講的層次不一樣，兩個議題不一樣，可是回歸到最後就是你們兩個，沒辦法，考試院叫做「院」，一個叫做「人總」，但是沒有去合作、去解決，不行啦！好不好？謝謝。"],["主席：謝謝莊委員。","我們稍後在楊瓊瓔委員詢答完畢之後休息5分鐘。","接下來我們請洪委員孟楷進行詢答。"],["段落：質詢：洪委員孟楷：11:16"],["洪委員孟楷：（11時16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銓敘部長跟考試院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洪委員孟楷：秘書長跟部長。部長，我先請教，我們看到銓敘部在2月的時候，有召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的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施部長能傑：沒錯。"],["洪委員孟楷：主要是針對什麼樣的部分？"],["施部長能傑：主要是因為我們意識到，我們如果現在有一個同仁在A機關想要到B機關去，現行的規定是要原機關同意，這確實實務上有一些個案反映我們需要多重視這個事情，所以我們就主動邀請很多機關來討論這個事情，看能不能找到一個……這是兩個部分，一個是機關用人本來就是有需求，另外一個是當事人也可能有一些狀況，我們想要適當讓這兩個是不是可以有比較好的方式來調和啦！大概目的是這個，用字眼來講就是指名商調。"],["洪委員孟楷：部長應該是有聽到很多公務同仁的心聲，因為這一件事情，放眼中華民國，當然公部門跟私部門很大的不同，公務人員有所謂的商調要經原機關同意的條文，我想所有的公務同仁在這個體系裡面，可能或多或少生涯之中都曾經受到這樣的限制，常常發生，各部門都一樣，地方政府也好，中央部會也好，我已經跟新任機關談了，也去面試了，而且通常面試的時候都要偷偷摸摸的，都很怕被原機關知道。真的同意了，商調函來了，結果原機關不放人，變成大家要三催四請、五催，找關係、找辦法、找請求，到最後大家變成要比誰後面的背景比較硬，我覺得這絕對都不是一個正常的狀況。因為本席以前也在嘉義市政府擔任過政務官，我還沒有擔任政務官之前，我還不知道原來還有商調函同意與否。那時候面試了一個科長，我覺得很優秀，結果那個科長說他沒有辦法過來，因為原機關不同意。這是在十幾年前，我都記得，但是到現在我們還是沒有調整。您剛剛也講勇於主動召開這個會議，那有沒有後續的結論？"],["施部長能傑：在那個討論裡面……我還是跟委員報告，您也在機關待過，這樣更好，確實機關會考慮到把人放了以後就沒人了，所以要有一段時間讓它能夠找到人，這也是很合理啦！所以我們努力溝通雙方的狀況。很多機關還是有多元的意見……"],["洪委員孟楷：但是不能因為要有一段時間讓它找人……"],["施部長能傑：對。"],["洪委員孟楷：我當然知道原有機關的狀況，一個蘿蔔一個坑嘛！"],["施部長能傑：對，一個蘿蔔一個坑。"],["洪委員孟楷：公務機關是這樣子啊！所以新的機關有開缺出來，有人去應徵，應徵完畢之後，如果他過去之後，原有機關就有缺了，原有機關就可以開缺啊！"],["施部長能傑：對。"],["洪委員孟楷：現在的狀況會變成兩大部分，一個是原有機關的工作到底合不合理，讓大家待在那邊待不久，都想要趕快離開，這個就可以用大數據，可以去看嘛！哪一個機關都留不住人？可能是那個機關的業務有問題。另外一個部分，哪個機關都留不住人？可能是主管有問題啊！所以主管有沒有之前我們講到的公務體系有霸凌的狀況？主管就一直在霸凌別人，下面的員工、下面的科長、下面的科員留不住，大家都想要請調走，但不能因為這樣子以原用機關同意變成它的護身符，變成霸凌主管要把這些科員綁住的一個緊箍咒啊！來，部長。"],["施部長能傑：對，我跟委員報告……"],["洪委員孟楷：是，所以我剛剛說這個藉口不應該存在。"],["施部長能傑：我完全理解，我之所以會主動把這個議題拿出來討論，就表示我對這個議題、對實務現場有相當大的理解，但是我需要再跟實務現場好好溝通一些狀況，我們看看這個事情能不能順順利利讓雙方的需求都能夠得到調和，應該這樣講，這是我覺得我做為銓敘部必須要有的責任，是這樣。"],["洪委員孟楷：當天開會有請什麼樣的單位？"],["施部長能傑：我們大概找了20個主管機關。"],["洪委員孟楷：20個主管機關。"],["施部長能傑：包括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洪委員孟楷：人事總處，然後地方政府……"],["施部長能傑：都有。"],["洪委員孟楷：都有？"],["施部長能傑：我們的資料顯示可能比較大的部會或者大的地方政府都有請來，讓他們各自表示意見，我覺得這是一個討論，一定要這樣開始嘛！只是我們再慢慢……"],["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給予正向的肯定，是因為你有看到這個問題。其實過去我也一直在關心這樣的一個議題，也認為商調權的部分真的有考慮的空間，還有更重要的是霸凌的事件出來之後，有一些同仁可能在原單位如果真的受到不同的，不管是他工作環境調整等等的，他真的想要離開，被原機關說不能離開，他已經提出要離開，但是又不能離開，他新的工作沒了，結果他留在原單位，反而更加生不如死！"],["施部長能傑：這個確實如果有這種個案情況的話，會讓……"],["洪委員孟楷：確實都有看到這樣的案例嘛，對不對？"],["施部長能傑：都不是一個好的現象啦！"],["洪委員孟楷：當然，所以我們才需要解決這樣的問題。"],["施部長能傑：對，所以我們正在努力。"],["洪委員孟楷：所以本席先提出來，我希望銓敘部真的針對這樣的狀況，為廣大的公務同仁思考。"],["施部長能傑：有。"],["洪委員孟楷：不要只是站在機關的立場，而是站在同仁的立場。"],["施部長能傑：對，我知道。"],["洪委員孟楷：就是要刪除原機關同意的要件，縮短轉任新機關的期限，這個部分銓敘部可以努力。"],["施部長能傑：我們本來就是朝這個方向在徵詢意見啦！"],["洪委員孟楷：部長，我希望下個會期我們可以聽到更進一步的消息，不要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可以嗎？"],["施部長能傑：好，我們會努力。"],["洪委員孟楷：不好意思，秘書長，因為您站在這邊，我當然還是有兩個部分要請教，不過我就簡單說明。現在考試院有提出公務人員協會法的修法草案。"],["劉秘書長建忻：是。"],["洪委員孟楷：其實最主要還是針對警消等相關公務同仁不能組工會，所以考試院有提出類似折衷的版本，但是實際上這種折衷版本跟一般提出來的訴求，其實是天壤之別，還是有很大的落差。"],["劉秘書長建忻：應該這樣講，公務員沒有適用工會法，但是我們有協會機制，所以它有一點類似的功能，但是過去的確協會法的規範沒有辦法讓比如說像警察、消防人員這樣特種的協會成立，所以它必須under在地方政府或者是內政部裡面，這個狀況，我們這次協會法第一個修正就是讓組成的方法可以更多元，所以這個議題可以被滿足。第二個，目的是為了要強化協商權，所以協商的事項也有擴大。第三個，成立要更容易一點，所以降低了成立的門檻等等。還有，未來仲裁協調機制怎麼樣更客觀。"],["洪委員孟楷：秘書長，我只想請教，考試院到目前為止對於警消組工會的態度是什麼？"],["劉秘書長建忻：因為現有的協會法是我們主管的法律，我們當然是站在強化這個機制的角度提出修法。"],["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是堅持修協會法，而不是支持納入工會法？"],["劉秘書長建忻：如果警消組工會應該是屬於勞動部的法律要去做的規範。"],["洪委員孟楷：我知道，我說你們的態度呢？"],["劉秘書長建忻：我想我們就是尊重大家的討論，但是……"],["洪委員孟楷：雙軌並行？尊重？還是你們認為一定要堅持修協會法？"],["劉秘書長建忻：我覺得應該說不是一定堅持，但是從考試院的角度，現在當然是要讓自己主管的機制更健全，在社會還沒有共識之前，我們還是可以改善這個問題。"],["洪委員孟楷：秘書長，我尊重，因為立法、考試是互相平行的，但我只是請教，因為我們有聽到很多執政黨的立法委員居然說……因為你剛剛提到一個我覺得我是認同的，就是要加強警消公務同仁協商的權利，避免過去高壓式或是一條鞭式，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所以不管是工會法也好，不管是協會法也好，我想都是站在警消同仁權益保障的前提，大家來推動。"],["劉秘書長建忻：是。"],["洪委員孟楷：但我們怎麼聽到有執政黨的委員居然說這個跟抗中保臺有關？如果說有工會法、有協會法的話，未來他們可能可以罷工，罷工的話就會變成中共在後面當同路人，讓我們的警消癱瘓國家運作，有可能嗎？"],["劉秘書長建忻：這個論述是別人的意見，我不評論。"],["洪委員孟楷：荒謬嘛！會不會覺得很荒謬？"],["劉秘書長建忻：但是我想這裡面應該是說，大家對於公務人員是不是適用工會法有比較大的疑慮就是罷工權這一塊啦！"],["洪委員孟楷：說實在話，提出這樣的論述，第一點就已經是在懷疑我們所有基層公務同仁對國家的忠誠。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公務同仁在我們中華民國考上的那一刻，不管是考試院的國家考試，不管是銓敘相關的作為，政務官也好、事務官也好，我都相信他有黨派之分，但是他絕對是熱愛中華民國，熱愛臺灣這塊土地，結果居然有人似是而非說我們幫警消同仁來爭取，不管是工會法，不管是協會法，結果這個背後叫做中共的影子、中共的陰謀，未來他們可能會有罷工的狀況，而罷工之後讓整個臺灣社會停擺，我們的警消會這樣做嗎？我們的警消有可能配合，不要說中共，任何國家、外國勢力有可能去指揮或是讓我們的警消停擺嗎？讓我們的警消放棄保護中華民國、保護臺灣人民的權利嗎？秘書長，聽到這種謬論，侮辱到我們的公務同仁，會不會覺得很荒謬？"],["劉秘書長建忻：這個議題裡面就未來是不是會賦予罷工權利這個部分，我想考試院的立場會從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角度去討論這個議題。"],["洪委員孟楷：本席再次強調，支持警消、支持公務同仁是不分黨派、不分朝野的共識，行政、立法、考試各權都一樣，我們支持我們的公務同仁，不要污名化公務同仁，不要年金改革的時候拿公務同仁開刀、拿警消開刀，結果現在再對公務人員指指點點，連最基本的權利，不管協會法、不管工會法，都不給公務同仁，這樣子國人真的看在眼裡。以上，謝謝。"],["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主席：謝謝。","下一位請楊瓊瓔委員發言。"],["段落：質詢：楊委員瓊瓔：11:27"],["楊委員瓊瓔：（11時27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秘書長。"],["主席：麻煩秘書長。"],["楊委員瓊瓔：我想請考選部跟銓敘部一塊，我們共同討論，謝謝。"],["主席：麻煩部長。"],["楊委員瓊瓔：三位好。我們現在討論用人機關的選才方式，用人機關參與選才過程是有一些國家採取的方式，我們來討論，比如說像美國、英國、新加坡，他們都是由用人機關自辦考試，因此用人機關幾乎都是從選才程序一開始就全程參與，根據用人的需求，彈性設計不同的選擇方式，包括工作分析、資格審查、筆試、面試以及試用期，當然最重要的是他擁有最終用人的決定權，這個在其他國家有這麼做，因此參與程度非常高。我們目前當然是由考試院專責處理國家考試、考選人才。所以請教秘書長，我們要怎麼樣調整考試制度，以達到考用合一的目標？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確保招募到的人才適合用人機關？請說明。"],["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委員舉到這些國外的例子的確是重點，這凸顯出我國的公務員考選制度跟其他國家體制上很大的落差，所以它造成有這樣的疑慮。委員關心考用合一的問題，從上一屆考試院到現在，我們都很強調跟行政院之間的溝通，跟用人機關參與選才這個作法。"],["楊委員瓊瓔：這個非常重要。"],["劉秘書長建忻：用人機關現在沒有辦法有選擇權，它只能進行有人分發來之後的訓練及合格的淘汰，但是在前期的考試部分，我們現在有一些作法，第一個，現在就從核心職能檢討，怎麼去跟我們考試的內容連結；也就是說，核心職能是用人機關要去界定的，我們的考試科目、命題大綱跟出題，這個應該要對準工作上的需要，而不是變成學術的……"],["楊委員瓊瓔：對準非常的重要，因為要是來的人才培訓下去不合格、不適用，這個真的是浪費時間，也是糟蹋了這個人才。"],["劉秘書長建忻：第二個，我們也希望在過程當中，不是只有學術界的人來協助我們做專業的檢定，應該是用人機關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一定的角色，特別是多設計有沒有需要面試，面試的時候，我們也會強調用人機關一定要在其中，透過實務經驗的鑑定才能夠在這個面試當中發揮它的功能。"],["楊委員瓊瓔：秘書長，你現在所說的，國外有這樣的制度，我們拿來參考，實質上考試院在運作的時候能夠精準對準機關所需要的，也就是考用合一，這是非常重要的。"],["劉秘書長建忻：對，這個需要用人機關一起來參與。"],["楊委員瓊瓔：隨時去盤點精進方案。"],["劉秘書長建忻：現在有。"],["楊委員瓊瓔：務必要落實。","接下來我們要討論公務人員遭職場霸凌後輕生的憾事，當然我們不希望這種事發生，但是發生了之後，社會非常的譁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為防治公務體系職場霸凌，保訓會最近預告了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草案，訂定專節明定職場霸凌申訴處理程序，經預告7天並評估各界的意見，保訓會會持續跟用人機關單位研議修正，並儘速提出最適當的方案，要報請考試院會核定，最後才送到立法院。請教目前的進度如何？怎麼樣去落實申訴以及諮商的輔導政策？基層公務人員可能會因為他的考績制度、缺乏向上考核評鑑的制度，以及商調制度等等這些原因，所以在面對不合理的職場待遇的時候，他求助無門。公務機關要留才，現在已經非常的困難，我們要怎麼樣去努力維護公務人員的權益？這一點在結果論裡頭非常重要，所以請教目前的進度如何？針對落實申訴以及諮商輔導的政策又是如何？請說明。"],["蔡主任委員秀涓：委員好。跟委員說明，目前我們在2月27號已經公告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在此同時已經召開大概四場，非常廣泛的徵詢意見，此外，目前在安衛辦法的部分，我們仍然還在持續徵詢各方的意見，不過，基本上安全防護辦法已經大致成形了，它的母法是保障法，保障法目前我們也新增很多部分，包含職場霸凌定義的入法，當中有關於申訴的部分很清楚，然後對於職場霸凌後續的救濟……"],["楊委員瓊瓔：申訴很清楚，那諮商輔導這一塊呢？"],["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諮商輔導在整個職場霸凌的過程裡面，它是屬於前端的防治跟事件一發生的過程，諮商輔導的部分在各機關裡面會根據職場霸凌防治立即採取，只要機關知悉或者是透過別的方式知悉，馬上就會進行輔導，同時現在政府有員工協助方案，都可以啟動。"],["楊委員瓊瓔：是，這兩塊是本席非常重視的部分，照你剛剛所說的諮商輔導，本席認為，如果依照目前這樣執行，似乎我們還是有很多事件發生，表示我們的方案還有待精進。趁著現在正在整體性的整合跟討論，我希望這兩塊必須要好好精進它的軌道，讓它有所依，才能夠真正保障我們公務人員的權益，這個部分請加油。"],["蔡主任委員秀涓：好，謝謝。"],["楊委員瓊瓔：你們把整合後的基礎方案也送交一份給本席，謝謝。"],["蔡主任委員秀涓：好，謝謝。"],["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我想要請教，健康臺灣推動委員會研議增調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上週人事長在這裡跟我一起討論，也說了3月17號這個方案已經提交公告，也提交給行政院，這個階段就是要會考試院。行政院方案在這個當中，7天的事假要挪出3天做為身心調適假，機關的身心調適假要給薪，不能反對，也不需要提出證明，機關也不能在考績（這點非常重要）等方面做出有害的處分。請教秘書長，到目前為止，我們對身心調適假的立場及建議是什麼？請說明。"],["劉秘書長建忻：請部長說明。"],["楊委員瓊瓔：好，可以。"],["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人事總處的討論過程都有邀銓敘部跟機關一起參與，大家討論出這個方向出來，所以這個案子送到我們這邊，我們會修請假規則，還有相關的規定。"],["楊委員瓊瓔：所以方向誠如我剛剛所提出的……"],["施部長能傑：沒錯。"],["楊委員瓊瓔：也是人事長在上一次會議跟我討論的這個方向？"],["施部長能傑：對。"],["楊委員瓊瓔：考試院也是依照這樣子的方向跟立場？"],["施部長能傑：對，沒有錯，我們會續修訂請假規則，還有相關的規定。"],["楊委員瓊瓔：好，這個時間我們要加油。"],["施部長能傑：好。"],["楊委員瓊瓔：本席認為讓公務人員的身心可以得到保障，這是非常非常的重要，而且他請假的時候不可以被刁難，因此我們特別提出，也就是說，不能反對，也不需要提出證明，這個在上次跟人事長……我也謝謝考試院，部長在這邊也認同這個立場跟方向，我們現在整合完成，就趕快來做修法的工作，謝謝。"],["施部長能傑：是。"],["主席：謝謝，我們接下來先休息5分鐘。","休息（11時36分）","繼續開會（11時41分）"],["主席：我們接著開始。","下一位請翁曉玲委員、翁曉玲委員、翁曉玲委員。","下一位請鄭天財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42"],["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42分）主席，有請考選部部長。"],["主席：麻煩部長。"],["施部長能傑：委員早。"],["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還有秘書長、所有考試院的官員。我們看原住民行政特考的人數逐年減少，而且減少的幅度相當的大。原住民行政特考從國民政府時代就開始，一直是我們原住民就業很重要的機會之一，當然對原鄉、對地方政府來說，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相關服務的場域。","我們看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民特考，錄取不足額57名，其中最多的土木工程，以三等的話，15個名額，四等土木工程也是不足額14個名額，人數相當的多。111年也是一樣，整個不足額錄取55名，土木工程17名，當然還有其他類科，三等土木工程是不足額17名，四等土木工程不足額16名，當然還有其他相關類科。112年又更增加錄取不足額77名，其中四等的土木工程11名，當然前面相關三等的也是一樣，土木工程21名。113（去）年錄取不足額79名，又更增加了，相關的無論是財稅行政、經建行政、農業行政、農業技術，最多的還是土木工程27名，這是三等的部分。四等的部分，土木工程不足額14名。所以在這樣一個情況之下，我們看從110年、111年、112年、113年分別不足額57、55、77、79名，當然今年還會繼續辦理。因應這樣的部分，我們先談，你的業務報告裡面有提到，考選部的報告裡面特別提到，因應土木工程類科，看起來不是只有原住民特考，看起來其他考試、高普考或是其他特考也是，部長，這樣的因應能夠解決嗎？今天你的業務報告裡面。"],["劉部長孟奇：是，跟委員報告，我們非常重視原民特考目前特別是幾個類科嚴重不足額的問題，其實下個月我們就會由副院長跟伊萬委員帶領我們去跟原民會特別商討這個議題。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大概盤點出幾個問題，或是說有幾個議題要處理。第一件事情，曾經有一個原因讓整個報考人數直接減少一半。我們原來的報考人數大概兩千多，那個原因是因為族語認證，我覺得族語認證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但是可能要增加族語認證的考試頻率，還有可以增加那部分的訓練強度，讓更多人可以來報考，這是我覺得可能第一個要處理的。第二個是我們類科集中在財經，還有土木，還有農業，這部分可能非常需要，特別是東部的大學能不能夠多一些可以培育人才的學程，甚至是系所出現，目前看起來有這幾個地方可能要強化，看能不能解決這些議題。"],["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第一個，你主動提到族語認證，事實上族語認證的部分，考選部一開始提的規劃，五等、四等、三等全部都要中級，經過我協調之後，你們同意先從初級，現在改為中級，這個部分當然你們可以提供數字，是因為這個嗎？因為你提到了，我不認為，但是你既然提到了，你是不是提供一個數據給我們？"],["劉部長孟奇：是，我們可以提供數字。"],["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是因為他沒有這個部分，所以就沒有辦法去報考，這個請提供一個數字。第二個，很重要的，我們就先講土木工程，看起來不是只有原住民特考，而原住民非常需要，因為原鄉的部分更需要，包括公路總局在原鄉的部分更需要，第一個，這涉及到整個考試院的政策，對於土木工程的待遇，是不是需要檢討？為什麼呢？因為現在缺工，一般事業民間也都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們的待遇就會增加，當然他就不會去選擇公務機關，你們也可以去調查，一般的公務機關，他考上了，進去沒多久他就離開了，這個可能就是跟待遇有關係，我的了解是這樣，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就從原住民的部分，怎麼樣去協調相關部會，譬如說相關部會怎麼樣去辦，我們的鄉親還是願意去考，但是就考不上，對不對？不足額錄取是考不上，有報名，考不上。第一個，怎麼樣去協助他考得上？第二個，是不是考得太難？也要跟典試委員去評估、去了解，還是未來透過訓練，先讓他進去，加強訓練，這都是一個解決的途徑，好不好？這個議題是滿大的議題，好不好？"],["劉部長孟奇：主要是我們現在有個教考訓用平臺，的確跟人總、然後跟行政院那邊，可能剛剛委員講的問題都會列入討論。"],["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主席：謝謝。","下一位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伍麗華委員、伍麗華委員、伍麗華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翁曉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翁曉玲書面質詢：","案由：本院翁曉玲委員，有鑑於本院多位委員針對公務人員與公立學校教師於退休撫卹制度提出修正草案，欲停止其所得替代率逐年遞減，為了解退休撫卹基金之實行狀況，特於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向考試院提出書面質詢。","說明：","一、軍公教年金改革自2018年7月推動，於改革首年即將公務員所得替代率降至本俸2倍的45%至75%，甚至還規定逐年遞減1.5%，致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大幅縮減，破壞公務員之信賴，亦有違公平正義原則。","二、又依據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2條第1項與同法第8條第4項，關於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六項給付，皆以本俸（薪）或年功俸（薪）額為準。然該保險俸（薪）額有低於勞動部所公告之最低工資之情形。","三、請考試院與其所屬部會針對以下問題於4月24日前回覆。","1.請提出軍公教人員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停止遞減後，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影響之評估報告。","2.請提出若將公務人員保險法中之實際最低之保險俸（薪）額調整至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後，對於公教人員保險制度之影響評估報告。"],["委員陳培瑜書面質詢：","在今天考試院的業務報告跟立法說明中，我有注意到我們針對去年爆發的公務機關職場霸凌事件，有了很明確的宣示，公務人員保障法草案，要明定職場霸凌之定義及相關罰則；下安衛辦法草案要增訂「職場霸凌之處理」專節，去明定職場霸凌申訴處理程序、申訴及職務調整、調查小組組成及職掌、處理時效、申訴不利益禁止等規定。","我過去兩年都在教育文化委員會，無論是特教或是體育班的學生，我很常會遇到霸凌的案件，但公務人員職場霸凌，跟我熟悉的教育現場或是勞動現場不同的是，他不像教育或勞動，是由同一個主管機關去訂定相關法規、準則、處理調查與救濟的程序，在公務人員系統我們的法規制定跟救濟，是考試院的工作；霸凌處離流程與準則，是人事總處的工作，而第一線的調查，又是各用人單位負責。正因為涉及的單位眾多，所以我們在相關政策的討論處理上，要更謹慎。","但我這邊也要先提醒考試院，在五月份送出草案之前，請在討論中一定要注意一個原則，在職場上遇到霸凌時的無助，不會因為有沒有考過國考而有所差異，很多原則性的問題與認定標準，應該是普世一致的。","這邊，我就要舉一個例子跟考試院分享，這是黃國書委員之前也跟你們質詢過的。在過去，過勞死的認定，在公務機關裡是需要同時滿足考績要求、單位舉證跟因果關係三個條件才能成立。而更荒謬的，是在考試院的審定小組中，當時更不要求是職業傷害專業的人士在裡面。於是我們可以看到，過往在過勞死的認定上，公務人員的認定就是比一般勞工難上一倍，這當人不是因為我們的公務人員同仁比較耐操不會過勞，而是我們在制度上忽略了這應該是個專業勞動議題的問題。目前就我知道，我們考試院應該已經在霸凌議題的法制化上對這樣的狀態做出法規修正與審定小組的專業調整，還是要提醒盡可能與勞動法規上的做法與規範對齊，請與人事總處確實參考勞動現場經驗為公務人員建構友善職場之制度環境。","所以在這邊，我也要提省思法院一個可能也是我們接下來要注意的問題。去年十二月人事總處針對職場霸凌設計了一個平台，三個月不到就收到了三百件的申訴，先不論還在處理的138案，已結案的172件中，只有3件成立。這種很明確跟勞動職場霸凌大概10%-20%的成案率，就是在提醒著應是哪裡出了問題。在這邊，我也要先請考試院在救濟的部分，要充分給予支持。","所以，不只是保障法跟安衛辦法的修正，關於實際的執行在流程跟指引上，也同樣需要考試院提供希望與勞動相關辦法一致的意見。除了上面我提到的四點，我知道2/27你們有開了一個會議，與會者提供的想法，尤其是勞動體系職場霸凌處理的經驗與角度，也請務必重視。","另外，雖然沒有列在考試院的立法計畫中，但我知道目前考試院同時也有在討論的是公務人員任用法的施行細則修正，主要是要處理現行制度中商調需要原機關同意的問題。當然，這其實也是公務人員受到職場霸凌的重要因子之一。這邊也分享一下網路上年輕公務員們對這個想法的肯定。也希望考試院能在配套設定清楚後盡速推進，讓我們的公務機關在職場環境上可以更友善。"],["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針對近期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法，族群委員從有給職的聘用人員，改為無給職，涉及聘兼委員的認定問題、是否可依法請領出席費與車馬費、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違反溯及既往原則與涉及國賠，請於1周內提出書面報告回復本席，特向考試院提出質詢。","說明：","一、修法前，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九人，其中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人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其聘期隨主任委員異動而更易；餘均為無給職，由主任委員提請行政院院長就原住民族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派（聘）兼之，任期二年，任滿得連任，但委員為有關機關代表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可知族群委員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為有給職。然該條文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修法後，第4條修正為：「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九人，均為無給職，其中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人由主任委員提請行政院院長就原住民族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派（聘）兼之，任期二年，任滿得連任，但委員為有關機關代表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修法後，族群委員薪水頓失依據。","二、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員遴聘要點第二點：「本會委員區分如下：","(一)聘用委員：係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約聘進用之委員。","(二)派兼委員：係指有關機關指派副首長以上之機關代表。","(三)聘兼委員：係指就原住民族、學者、專家遴選聘兼之委員。前項除第一款之聘用委員為有給職外，餘均為無給職。」修法前，族群委員屬於第一項聘用委員，無疑義；然修法後，其聘用性質是否改變，由「聘用委員」變為「聘兼委員」？","三、又依據《客家委員會組織法》現行條文規定「本會置委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七人，為無給職，由主任委員提請院長就客家地區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聘（派）兼之；任期二年，任滿得連任，但委員為有關機關代表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客委會委員性質同屬聘兼委員，得以領出席費、車馬費。當原民會族群委員性質改變為無給職的聘兼委員，是否可依法請領出席費及車馬費？","四、族群委員依聘用契約就任後，遭修法改為無給職，導致連車馬費與出席費都無法請領，造成實質上聘用委員無法運作，此舉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五、族群委員當初簽訂的是兩年聘用契約，但本次修法規定自公布日起生效，使得早在本次修法前即聘用的委員權益受損，是否違反「溯及既往」原則？本法是否應由下屆起生效，以確保法律安定性及聘用人員權利？","六、受影響的族群委員，是否可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四條，以國家違反「約聘報酬」為由，且有違信賴保護原則，申請國家賠償？","七、由於族群委員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考試院銓敘部為該法主管機關，爰請考試院於1周內提出書面報告向本席說明。"],["主席：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散會（11時51分）"]],"block_lines":[1,12,13,16,50,51,53,60,62,72,74,78,80,83,85,146,271,324,441,441,445,446,447,448,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6,497,498,499,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4,525,526,527,528,528,530,531,532,533,534,535,536,537,538,539,540,541,542,543,544,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5,556,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69,573,574,575,576,577,578,579,580,581,582,583,584,585,586,587,588,589,590,591,592,593,594,594,595,596,597,598,601,602,603,604,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8,619,620,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4,635,637,638,639,640,641,642,643,644,645,645,647,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4,675,676,677,679,680,681,682,683,684,685,686,687,688,689,689,690,694,695,696,697,698,699,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20,721,722,723,725,726,727,728,729,730,731,732,733,734,735,736,737,738,739,740,740,742,743,744,745,746,747,748,749,750,751,752,753,754,755,756,757,758,759,760,761,762,763,764,765,766,767,768,769,770,771,772,773,774,775,776,777,778,779,780,781,782,783,784,785,786,787,788,789,790,791,793,794,795,796,797,798,799,800,801,802,803,804,805,806,806,809,810,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0,821,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30,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840,841,842,843,844,845,846,847,848,849,850,851,852,853,854,855,856,857,858,859,860,862,863,864,865,866,867,868,869,870,871,872,873,874,875,876,877,878,879,880,881,882,883,884,885,887,888,889,890,891,892,893,894,895,896,897,898,898,899,900,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911,912,913,914,915,916,917,918,919,920,921,922,924,925,926,927,928,929,930,931,932,933,934,935,937,938,939,940,941,942,943,944,945,946,947,948,949,950,950,951,952,953,954,955,956,957,958,959,960,961,962,963,964,966,967,968,969,970,971,972,973,974,975,976,978,979,980,981,982,983,984,985,986,987,988,989,990,991,992,992,995,996,997,998,999,1000,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1018,1019,1020,1021,1022,1023,1024,1025,1026,1027,1028,1029,1030,1031,1032,1033,1034,1035,1036,1037,1038,1039,1040,1041,1042,1043,1044,1045,1046,1047,1048,1049,1050,1051,1052,1053,1054,1055,1056,1057,1057,1059,1060,1061,1062,1063,1064,1065,1066,1067,1068,1069,1070,1071,1072,1073,1075,1076,1077,1078,1079,1080,1081,1082,1083,1084,1085,1086,1087,1088,1089,1090,1091,1092,1093,1094,1095,1096,1099,1099,1102,1103,1104,1105,1107,1108,1109,1110,1111,1112,1113,1123,1131,1144,1157],"person_count":{"張主任秘書智為":1,"主席":32,"劉秘書長建忻":127,"劉部長孟奇":33,"施部長能傑":120,"蔡主任委員秀涓":21,"考試院書面資料":1,"考選部書面資料":1,"銓敘部書面資料":1,"保訓會書面資料":1,"黃委員國昌":40,"王委員義川":30,"吳委員思瑤":22,"王委員鴻薇":20,"林委員倩綺":23,"沈委員發惠":31,"羅委員智強":43,"主席（羅委員智強代）":1,"吳委員宗憲":25,"莊委員瑞雄":20,"主席（吳委員宗憲）":1,"洪委員孟楷":31,"楊委員瓊瓔":18,"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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