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星期四）9時3分至至11時37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牛委員煦庭","議　　程　報告事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就「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之執行成效及未來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討論事項","一、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答詢官員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群"],["主席：大家早安。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鄭主任秘書雪梅：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3時1分","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蘇巧慧    張智倫    麥玉珍    張宏陸    王美惠    黃  捷    許宇甄    牛煦庭    李柏毅    丁學忠    吳琪銘    徐欣瑩    ","      委員出席12人","列席委員：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沈伯洋    陳培瑜    王鴻薇    陳冠廷    翁曉玲    賴士葆    葉元之    謝龍介","      委員列席12人","請假委員：黃建賓    高金素梅","      委員請假2人","列席官員：","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暨相關人員","主    席：牛召集委員煦庭","專門委員：王俊傑","主任秘書：鄭雪梅","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吳育婷","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報告，委員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張宏陸、王美惠、黃捷、許宇甄、牛煦庭、李柏毅、賴士葆、吳琪銘、徐欣瑩、鄭天財Sra Kacaw、鍾佳濱、王鴻薇、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沈伯洋、陳冠廷等18人質詢，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暨相關人員答復說明。）","決定：","(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王美惠、高金素梅、翁曉玲及丁學忠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通過臨時提案3案：","一、近期新聞媒體與社群上偶有地方選舉委員會對罷免連署書以尺寸工具或其他器材加以丈量之說詞，惟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否認有發生相關情事，惟仍應積極掌握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執行情形，確保各地方選委會合法查對且審核標準一致，不得以無從救濟之方式剔除連署書。另，就後續查對作業程序也應掌握各地方政府選舉委員會之處理作業情形，避免個人資料外洩，或再發生非法訪問調查連署人之情事。","提案人：蘇巧慧    張宏陸    王美惠    黃  捷    李柏毅    吳琪銘","二、就114年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階段之詳細查對結果，雖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之罷免案查對結果會定期公告於中選會之委員會議紀錄，但民眾實際上仍需仰賴新聞媒體作為收取公職人員罷免案資訊之主要來源，因媒體之報導較為詳盡，時效上也較為快速。然有鑑於個別媒體之報導速度與資訊詳實度不一，顯難保障人民參政權與知情權之公平性，資訊亦可能因不同媒體之報導內容有落差而陷入混亂，不僅不利公眾討論，亦不利人民參政權的行使，且有損中選會公正主持選務之形象。爰要求中選會研議並於114年5月委員會議討論，就罷免案之詳細查對結果統計資訊，於各階段實質審查完竣後，統一公開上網，以落實人民知情權及參政權之內涵，保障我國選務公平、公正、公開之形象，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蘇巧慧    張宏陸    王美惠    黃  捷    李柏毅    吳琪銘","三、現行罷免連署的查對作業，應有客觀的認定標準、查對標準程序。查對作業的公開透明，是確保罷免成案的正確性、可信任性的基礎。爰提案請中央選舉委員會盡速就各界疑義，會同相關機關檢討，若有修法必要，應提案修正相關法律、法規，並在修法前，在合法範圍內落實執行查對作業的公開透明。","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許宇甄    牛煦庭","散會"],["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議事錄確定。","繼續進行本日議程。請宣讀。"],["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就「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之執行成效及未來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討論事項","一、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主席：本日議程所列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我們合併詢答。","賴惠員委員今天有過來嗎？好，那提案就暫不進行說明，沒關係，我們直接先請內政部長劉世芳針對今天的題目進行報告。"],["劉部長世芳：召委早、各位委員大家早。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因為今天早上有兩個報告案，承委員會指示，我就把兩個報告案非常簡單地跟大家做一下報告。首先是報告有關於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政策的部分，因為本部就執行成效及未來展望要進行專題報告，所以我就先把這個部分跟大家扼要說明。","壹、都市更新部分","為改善都市機能衰退問題，內政部從「健全重要機制」、「解決實務困境」、「強化程序正義」等三大面向全面檢討都市更新條例（簡稱都更條例），於108年公布修正全文。為強化公辦都更機制及擴大政府量能，107年制定公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並成立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國家住都中心），投入有關於公辦都市更新事業整合、投資及實施。又為精進都市更新推動政策，並訂定了「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年─115年）」各項執行策略。","一、推動都市更新相關作為","(一)持續檢討都市更新相關法令","110年修正公布都更條例第五十七條及第六十五條，針對海砂屋或耐震不足等有危險疑慮之建築物，地方政府得免經協調程序逕予強制拆除，並放寬額度到1.3倍原建築容積建築。113年修正公布都更條例第六十五條，放寬實施容積管制前合法建築物原容積適用範圍，協助有危險疑慮建物加速更新。","(二)持續推動都市更新發展計畫","以檢討強化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機制、精進專責機構推動都更模式、改善民間都市更新輔導機制、都更知識推廣及人才培育、執行並檢討中高樓層危險建築物都市更新推動機制等五大策略持續推動。","(三)精進簡化都更流程","都更條例已定有簡化作業，無爭議者，即可免除一定程序。另已完成修訂「都市更新作業手冊」，讓作業程序標準化、明確化，以減少執行疑義。","(四)延長都更稅捐減徵實施期限","行政院於112年12月29日發布命令，延長減徵房屋稅、土徵稅及契稅實施期限自112年2月1日至118年1月31日止，以鼓勵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五)推動0403震災重建","0403震災後奉行政院指示，內政部立即成立「0403花蓮震災重建專案辦公室」，輔導花蓮縣政府健全都更、危老重建機制及成立輔導團。目前已協助天王星大樓及統帥大樓循自辦都更方式重建，並已成立更新會；並取得「花一邨社區北棟」全部所有權人同意以「公辦都更」方式辦理重建。","二、都市更新執行成效","(一)截至114年3月底止，全國累計核定之都更案計1,222件，成效穩健成長當中。","(二)公辦都更方面，目前全國招商成功案件計89件，投資金額計6,004億元，其中國家住都中心已完成公開評選並簽約案件計14案，投資金額達898億元，114年預計公開評選案件計6案，預估投資金額230.1億元。","(三)每年都更案取得綠建築標章者占86.43%，預計每年平均減碳成效計0.10萬公噸。","(四)113年訂定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捐）助要點，並且補助5所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貳、危老重建部分","為都市建物因應潛在災害風險，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並改善居住環境，於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具申請簡單、快速核准、獎勵明確等優點。並且提供稅捐減免及金融協助等措施，鼓勵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危老建築加速重建。","一、持續檢討危老條例相關法令","109年5月6日因應危老條例3年時程獎勵屆期，修正第三條、第六條、第八條，延長時程獎勵至114年5月11日，並新增規模獎勵；112年12月6日新增第五條之一，明定公有土地及建築物原則參與重建；114年3月4日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擴大原建築容積認定範圍。","二、提供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重建計畫、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等經費輔助，及重建融資信用保證等協助","自108年起，內政部每年編列七千餘萬元補助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編列3,000萬元補助擬訂重建計畫、編列2,000元補助各地方政府成立專業輔導團隊，培訓危老人才總共2.3萬人次及協助538件危老重建計畫提案申請。並以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1億元，作為重建工程融資貸款信用保證，給予民眾財務協助，迄今核准78件民眾貸款信用保證，保證金額約1.3億元。"],["項目：三、推廣危老重建政策，危老重建案穩定成長","內政部持續每年辦理法令講習，透過多元宣傳管道與產業界合作，宣導危老重建政策。在中央、地方政府及各界積極推動下，至114年3月底止，全國累計完成結構安全性能評估1萬9,928件、受理重建計畫申請案4,508件、核准4,197件，重建計畫案逐年穩定成長。另外，國家住都中心辦理危老協參案件15案，另有2案於前期作業階段。"],["項目：四、協助0403震後重建","透過危老重建簡便、快速之申請程序，協助0403花蓮震災建築物，並補助地方政府成立輔導團，震災後立即對受災民眾提供重建評估及相關法令諮詢服務，逐步輔導個案規劃重建。","參、未來展望","一、向下扎根，精進都市更新政策","透過檢討都更及危老相關法令及機制、補助地方政府相關經費，提供支持民眾參與都市更新、危老重建；透過舉辦教育講習，增進全民都更知能及智識；持續補助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以提升都更專業人才的質與量。","二、以公共利益為核心，創造公辦都更多樣性","在公辦都更部分，持續輔導地方政府成立專案辦公室，推動公辦都更相關政策，增加公辦都更效益。國家住都中心也持續朝向強化政府推動都市更新量能、建構完善民間輔導機制、扎根人才培育及加速高風險建築物更新等目標邁進。並以公共利益為核心，提供社會住宅及公益設施，創造公辦都更多樣公益性及嶄新的都市未來生活願景。","三、修法延續危老重建政策，精進獎勵機制","關於危老條例將於116年5月31日屆期，本部初步規劃危老條例後續適用範圍、容積獎勵機制與項目及配套獎勵措施等修法方向，並持續與外界進行意見交流和溝通，未來的法制作業程序會依序報送大院審查。","四、推動老宅延壽，促進淨零減碳","因應高齡者及老屋已成為重要的社會課題，本部將推動老宅延壽計畫，針對無危險疑慮的老舊建宅，補助民眾修繕房屋公共區域及室內空間，並結合衛福部長照3.0，期使長者在宅安心養老，避免換屋的困擾，同時配合國家淨零減碳政策，本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內容完備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據以執行。","以上是有關第一案展望的部分以及檢討過去的部分，提供給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參考。"],["主席：好，謝謝。"],["劉部長世芳：條例的部分不用報告？"],["主席：對，條例的部分參酌書面就可以了。","謝謝劉世芳部長的報告。其他報告請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內政部書面資料：","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內政業務的關注與指導，今天大院內政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大院委員提案之「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本人應邀前來報告並備質詢，有關委員提案修正條文，謹將本部意見扼要說明如下：","一、牛煦庭委員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一)都市更新條例以處理公共事務為核心，協議合建涉及私權規範不適宜納入","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之立法意旨係為建立一套完善法規機制，指引辦理都市更新時應遵循之方式與途徑，著重在如何踐行正當行政程序，以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故依都更條例之性質及其架構，皆係就如何達成都市實質環境與機能改善為目標；而「消費者保護法」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則著重處理私人權利義務關係，與都更條例著重規範行政程序之立法目的並不相同，爰對於合建契約等規範私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及法律效果，不適宜納入都更條例中規範。","(二)民間協議合建屬私人權利義務之合意，合建契約類型樣態繁多，實難通案訂定具體規範","現行除採都市更新途徑外，尚有依建築法或其他相關法規進行建築物新建或重建，係由實施者或建商與土地所有權人有共識合議後辦理，其協議內容屬私人間權利義務歸屬之合意，且因實務上合建契約類型樣態繁多，如承攬、互易、合夥等，實難通案訂定具體規範；如有涉及相關私權爭議，並應循司法途徑解決。","綜上，查委員提案立法本意係為預防合建糾紛，故擬透過原則性規範賦予法律效果。惟考量協議合建契約不只適用於都市更新，一般建案亦有其適用，且合建契約樣態繁多，實務上會產生之爭議非常多元，尚需收集各界意見，瞭解實務爭議類型及訂定必要性後，再配合研析因應對策。","二、賴惠員委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施行期限已於109年5月11日屆滿，現已無適用，贊同委員提案刪除本項規定：第3條第3項規定條例施行前已依建築法第81條、第82條拆除之危險建築物，得於條例施行日起3年內，依危老條例申請重建，該條文施行期限已於109年5月11日屆滿；經查施行期限內僅有少數個案依該項規定申請重建，並因法定申請期間屆滿而無繼續施行之必要，爰委員提案刪除危老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本部敬表贊同。","(二)現行條文第3條第4項規定應予維持：本項規定為委託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之法令依據，與第3項規定申請期間屆滿無關，且該項規定與同條第5項、第6項皆有密切關連，應維持原條文規定。","(三)配合刪除第3條第3項規定之項次調整，修正第11條：配合危老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之刪除，將原本第3條第5項規定移列為第3條第4項。"],["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幾點宣告：一、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二、今天進行法案處理，就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好，謝謝。","現在進行詢答。首先請登記第1位蘇巧慧委員發言。"],["段落：質詢：蘇委員巧慧：9:16"],["蘇委員巧慧：（9時1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劉世芳劉部長。"],["主席：劉部長，有請。"],["劉部長世芳：委員早。"],["蘇委員巧慧：部長好。今天我們要談都市更新，這部分我想大家都非常重視。其實我們可以看到，在行政院的網站上面，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被列為重要政策，希望能夠全面提升都更的量能。","部長剛剛也報告了很多。都市更新條例重要的修法面向包括簡明都更程序、強化都更審議、建立協商平臺、強化政府主導，部長覺得這四個面向現在是都穩健地做得很好，還是有哪一個方向比較有待加強？不然修法要修哪一個方向？"],["劉部長世芳：在公部門和民間企業，就是有意願推動都更的部分可能還要多做溝通，因為要持續瞭解……"],["蘇委員巧慧：有意願？你認為是民間意願不夠嗎？"],["劉部長世芳：不是，是有意願者，但是他不瞭解行政程序上面的問題，包括容積或者是整個建築法令上的規範。一般人比較沒有像這個專業，譬如說建築師或其他公會瞭解得那麼多，必須要多溝通。但是我們也很高興看到地方政府陸陸續續成立有關都市更新的專責單位，包括臺北市、新北市，都有成立都市更新處，其他有8個縣市政府也成立都市更新相關科、組，我覺得這樣對有意願的民眾來講，在諮詢層面可以提供相當好的法令上的支持。"],["蘇委員巧慧：部長，我接受你這段談話，不過你現在的講法正是我今天想要跟你討論的問題，因為從你剛剛這段談話，我綜整起來的一句話應該是，你認為讓我們都市更新加快、加大，其實是擴大案量，也就是擴大民間的熟識度，讓進來的案量更大。我可是簡化成這樣嗎？你是要鼓勵民間更快送案進來以加快都更？"],["劉部長世芳：當然，我們不只鼓勵，還有獎勵。"],["蘇委員巧慧：我的方向恰好跟你相反。我今天想要跟你討論的是，都市更新條例從1998年制定到現在，經歷13次修法，2019年全文修正後，每年都在修，其實這算是一個良性的修法，因為它都是在精進，也可見我們對它的重視。可是你看看，現在各縣市的都市更新案件是什麼狀況呢？按照我們在網站上看到的狀況，在四大階段裡面，「等待都委會審定」的案件量反而是最多的。以全國來講，成立都市更新會整合民間意見後送件，再來是報縣市政府的都市更新委員會等待審議，這是第二階段；都委會審議完成後，送地方政府核定是第三階段，核定後就可以開工。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確實是這樣。現在大部分的案件其實是停在都委會審議當中，如果我們從2021年到2024年來看，等待都委會審定的案件量是一直在增加的，而核定的案件量和等待審議的數字顯不相當。這個狀況就是部長剛剛所說的，其實民間已經在政府這幾年的鼓勵甚至告知之下，大部分的人已經有這個瞭解、有這個意願，而且一直送件進來了，所以案件量一直增加，但是後面塞車了啦！我認為是塞車了！所以我們也接到不少陳情案是到底要怎麼去加速整個都市更新的程序。","現在看到政府這邊提出的，我覺得政府也很有誠意，因為剛剛在說的簡明都更程序、強化都更審議、建立協商平臺、強化政府主導，都是為了要促進它的速度嘛！可是事實上就是呈現這樣的數字給我們看啊！部長或署長，你們怎麼看這樣的現象？"],["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垂詢，的確在整個都更的審議過程當中，往往不是只有都市計畫審議，也有包含都更審議，也有包含交評，有些大的案子甚至會涉及環評，所以過去地方政府比較習慣線性式的審查，線性式的審查就很容易因為各委員會之間的意見不一致，而讓很多文件來來回回地退……"],["蘇委員巧慧：署長講到重點了嘛！"],["吳署長欣修：所以我們在過程當中其實都有鼓勵地方，能夠併審的話就併審，尤其是都市設計跟交評，兩個如果可以併審，其實會減少很多困擾。"],["蘇委員巧慧：署長確實是內行人，懂得其中的門道。在等待地方政府這一層的都市更新委員會審議，其實就拆成這麼多細項要分頭下去審，如果是線性審查，和能夠整併、加快速度、縮短時間，這個就不一樣了。所以這是否包含在你們所說的簡化審議程序當中呢？看起來是不像！"],["吳署長欣修：報告……"],["蘇委員巧慧：不是喔！不一樣喔！"],["吳署長欣修：因為交評和都市設計就是純屬地方事務的部分，我們在中央的法規裡面比較沒有辦法規範，所以我們過去在檢討作業當中，都是用鼓勵的方式，鼓勵他們把這些部分能夠併審的話就併審，來減輕申請人在這個過程中的困擾。"],["蘇委員巧慧：署長，我覺得你現在的回答很好，但是你這段話能不能在地方政府執行？我覺得如果只有鼓勵的話，實施了幾年就是現在這樣的狀況嘛！身為立法委員，我就是因為看到這樣的現象而在這裡提出質詢。我認為既然內政部是這件事情的中央主管機關，現在鼓勵不夠了，問題還在，那麼你們是不是可以提出指引或者是有什麼其他的方向？現在簡單講就像是要去付錢的人太多，結果收銀臺塞住了，所以廣播「請支援收銀」嘛！"],["吳署長欣修：瞭解。"],["蘇委員巧慧：現在就是和「請支援收銀」一樣，處在請求支援審議的狀態，所以到底有什麼方式？甚至審議委員會的量能是不是應該增加？一個縣市可以多成立幾組，我覺得這都是可行的方法，不然的話，如果我們一直鼓勵民間，案量就一直來，對不對？而中間這段卡住了，其實反而造成了民怨，因為一等都是用年來計算的，我覺得這個狀況實在是值得考慮。署長、部長，今天這段談話，你們會做什麼樣的反饋？"],["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我想第一個當然是在檢討會裡面要去提出來；第二個，我們過去有很多審議的注意事項，在跟地方政府協調時，或許我們能夠更改成相關的作業指引……"],["蘇委員巧慧：好，明確訂出指引。"],["吳署長欣修：尤其是鼓勵他們在做相關的程序時能夠簡化，或是用併審的制度，兩個併行，變成最好在三、四個委員會一次提出來，讓這個業主能夠一次性做比較一致性的修正，這樣的話……"],["蘇委員巧慧：署長，我覺得你今天講得非常清楚，甚至連提出指引都講出來了，這樣的話是不是可以有明確的期程？"],["吳署長欣修：好，我想我們今年度就來做這樣的一個……"],["蘇委員巧慧：就是半年左右嘛。"],["吳署長欣修：是。"],["蘇委員巧慧：今年年底前完成指引，好不好？"],["吳署長欣修：我們再協助他們做這樣的修正。"],["蘇委員巧慧：而且甚至應該就開始實施了，一邊看有什麼要檢討的，一邊走一邊做指引，然後年底前提出指引。"],["吳署長欣修：好，這個我們來做。"],["蘇委員巧慧：好，謝謝署長，謝謝部長。"],["吳署長欣修：謝謝。"],["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下一位我們請張智倫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張委員智倫：9:24"],["張委員智倫：（9時24分）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有請劉世芳部長跟吳欣修署長，謝謝。"],["主席：劉部長、吳署長，有請。"],["劉部長世芳：張委員早。"],["張委員智倫：部長好，署長好。今天要討論的是都市更新跟危老重建的相關議題。剛剛部長有特別提到，內政部在明年度即將推動老宅延壽計畫，這是一個新的計畫，我覺得非常好，主要是為了讓民眾修繕房屋公共區域及室內空間，提供補助，以及未來會結合衛福部長照3.0，讓長者在宅安心養老。我們也可以看到最近內政部在3月5號的新聞稿裡面更明確提到，內政部在今年2月的記者會宣布一個全新的政策，叫做老屋延壽計畫，針對30年以上4到6樓的房子提供室內外全面的修繕經費，包含管線更新、建物立面修繕，就是我們俗稱的拉皮，還有屋頂防水、增設電梯、增加無障礙設施等等，補助上限是50%，藉此延長建物的使用年限，我覺得這些都非常地立意良善。有關於這些內容，其實剛剛部長有特別提到，內政部會與各界持續溝通，在內容完備以後會請行政院核定，並據以執行。以現在的狀況來講，應該是還在研議當中，可是現在因為川普的關稅政策，政府編列了一個4,100億的特別預算，我們看到裡面的老宅修繕這個部分，就是內政部現在還在研議的這個部分，有規劃了50億，鎖定500棟的老舊集合住宅做這樣的補助。","我先跟部長報告，因為這個4,100億的特別預算，三個黨都有提出版本，本黨現在也是支持這個老屋延壽的部分，不過因為這個計畫原本是在115年要推的，不管是放在公務預算公建計畫還是放在基金裡面，現在是要把它提早列在特別預算裡面，所以要請教部長的就是，因為特別預算會有急迫性或是特別必要性，內政部是不是已經準備好要把它放在特別預算裡面？民眾來運用的時候，整體計畫你們是不是都已經規劃好了？請部長回答。"],["劉部長世芳：謝謝張委員的關心，也非常謝謝張委員的支持，確實沒有錯，我們在跟國發會請益的時候有提到老宅延壽，原先是要放到115年開始的年度預算，但是後來因為國發會發布臺灣已經進入超高齡社會，我們也提到有關社宅的部分，當我們請老人家搬出去到社宅時，他們不願意離開原來的生活區域，所以我們就提到老宅延壽這樣的概念，獲得各界的支持，我們跟相關的公會及單位都有去進行過這方面的溝通。現在老宅延壽牽涉到三個面向，第一個就是我們自己內政部的部分，有關於建築物本體是否安全、可以做老宅延壽的工程；第二個就是衛福部的部分，因為他們的長照3.0是要照顧老人家，所以老人家的居家修繕、室內修繕也會列入老宅延壽裡面重要的一部分；再來就是有關於老宅延壽也會牽涉到我們因應氣候變遷的節能減碳，譬如說老宅有老的電線，那個地方一定是非常耗電，危險性也會增高。這三項一起進行的時候，行政院認為可以列入這次的特別預算，因此給予50億元的quota，讓內政部跟其他部會來進行。"],["張委員智倫：好，謝謝部長。的確這4,100億原本是因應川普的關稅政策，剛剛部長的解釋，雖然跟川普的關稅政策的相連性不是那麼高，可是因為現在臺灣社會的老宅比較多，是有需要的，所以部長的解釋是OK。不過現在要請教部長的是，因為是列在特別預算裡面，我剛剛有特別跟您報告過，在115年的時候，以每一個民眾來講，補助上限是50%，請教一下，在特別預算裡面，過去在特別預算裡面如果申請補助，補助的上限都是100%，就我的了解是不是都是100%，這樣的補助會不會有網內互打的問題？就是我去申請特別預算，補助會比較高，但我115年申請公務預算的時候，補助只有50%，有這樣的落差，還有裡面的相關部分等一下還要請教，這是就補助預算的部分先請教，等一下再就細項的部分請教。"],["劉部長世芳：好，其實我們有設算，這兩者之間應該不會有矛盾，我請署長先說明。"],["張委員智倫：所以詳細內容、補助的金額比例大概是怎麼樣？"],["劉部長世芳：最高我們會定上限。"],["張委員智倫：好。請署長說明。"],["吳署長欣修：其實要不要補助50%不是特別預算的問題……"],["張委員智倫：你們新聞稿有寫50%，特別預算的話會多少？"],["吳署長欣修：不是，說明一下，因為過程當中會有發包的問題，所以我們現在訂定這個部分時，大概會區分為公共區域及室內區域做不同的比例設算，因為公共區域是屬於整棟大樓共有，所以會有是否屬於公共發包的問題；但是室內修繕的部分是屬於個案申請的部分，是可以調整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做好比較詳細的設算以後，也跟行政院報告，它是可以允許不同比例存在的。"],["張委員智倫：所以我的意思是說，會不會在115年老屋延壽計畫……因為你們的新聞稿說115年老屋延壽計畫的補助上限就是50%，而現在在特別預算裡面，特別預算是比較寬鬆的。"],["吳署長欣修：對，它是允許有不同設算的。"],["張委員智倫：有不同設算，民眾會不會申請特別預算的補助會比較高、比較多？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吳署長欣修：是有可能。"],["張委員智倫：所以這邊就是我要請署長跟部長去了解的，這樣的話大家就會趕著去申請特別預算，特別預算有個特別的點是它會在116年的12月31號到期，所以可能變成跟公務預算會有差異，民眾會覺得用特別預算的話補助比較多，大家就去申請特別預算，公務預算的部分可能就沒有人申請，這樣會造成內政部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執行率會稍微較差一點，所以這邊提醒署長一下，好不好？"],["吳署長欣修：是。"],["張委員智倫：第二個問題就是，老宅延壽這個計畫非常好，可是民眾都知道，在一些比較舊型社區的部分，過去政府的一些補助，比如說外牆拉皮或是電梯等等，我想請教，以項目來講，過去有一些老屋拉皮或是電梯，跟現在全新的老宅延壽計畫，申請的項目是不是有些重複？未來內政部或國土署是不是可以區分？"],["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是因為程序上的不同，程序上就有點像現在的都更裡面有分都更跟危老兩種制度一樣，第一個是對象不同，這個計畫是針對4到6樓，這是比較沒有耐震疑慮的；第二個就是它是不一定要經過管委會的，而都更整危則是必須要透過管委會，所以相對規模比較大，那這種是允許小規模的，可能它是十幾戶或甚至只有八戶，這樣的方式其實可以加速他們來申請；第三個是內容上，其實對這一個特別條例來講，可以整修的項目範圍更廣，用這樣的方式……"],["張委員智倫：對比過去擴大範圍嘛，比如未來使用老屋延壽，同意比例是不是要100%，以一整棟樓來講，同意比例大概多少，大概百分之百嘛？"],["吳署長欣修：對。"],["張委員智倫：所以應該還是有其困難。"],["吳署長欣修：是。"],["張委員智倫：不過我很樂見，不管是內政部或國土署放寬未來老屋整修的範圍，過去大家也提到很多公共空間的問題，比如說連燈都是不亮的，其實這些都有機會納入未來的整個範圍內嘛？"],["吳署長欣修：是。"],["張委員智倫：好，謝謝，本席樂見這樣子的措施。","最後一個問題再請教一下，因為剛剛也講特別提到0403大地震，從去年已經發生了1年，請教部長跟署長，有沒有統計之前被列成紅單跟黃單的部分現在整個的處理進度如何，是不是還是很多的房子想要重建？或者很多住戶因為已經被列成紅單跟黃單，不管是他持有資產的價值減損、現在也沒辦法住在裡面等等問題，現在這樣子的問題你們統計還有多少？未來你們有沒有考慮要怎麼樣解決這些受災戶？"],["吳署長欣修：了解，感謝委員，本部大概專注在處理花蓮的部分。"],["張委員智倫：對，那其他縣市……"],["吳署長欣修：花蓮目前大概都有進入程序當中，不管他是走耐震補強或者是走重建的部分，都有進入到程序了。當然我知道現在在新北，也有部分在桃園……"],["張委員智倫：沒錯，我們新北還滿多的。"],["吳署長欣修：因為住戶意見整合的過程當中比較辛苦，所以縣市政府都很努力，但是也有卡到意見整合的部分。"],["張委員智倫：當然這個大家可以討論，剛剛有特別提到公辦都更，不知道是不是一個很好的方式？在其他縣市是不是慢慢有機會政府怎麼樣去協助，有沒有一些考量？"],["吳署長欣修：這個部分我想我們來了解一下，看看新北跟桃園在目前的過程當中大致上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我們來了解看看是不是能夠給予一些協助……"],["張委員智倫：主席，最後一個問題，我常跟部長、署長建議及拜託的就是，0403大地震之後，尤其臺灣屋齡已經3、40年以上的房子非常多，我一直在討論像現在這樣的特別條例、特別預算或是未來整個公務預算，是不是有可能加入一些老屋健檢、初檢的方式把它擴大？比如我我的房子是這種4層樓、5層樓、6層樓的老宅，未來不知道能因應幾級的地震，假設我可以向政府單位申請老屋健檢的一些補助，可以知道我的房子未來的狀況怎麼樣，讓整個……"],["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現在就有這樣的一個制度，因為……"],["張委員智倫：每年大概編列多少預算？民眾好不好申請？"],["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有受理，然後每年的額度其實都夠，但是目前來講，全臺灣大概只有接近2萬件申請，初評的部分大概是1萬2,000到1萬5,000，普遍因為有些民眾會擔心健檢出來的結果不理想的話，很可能會影響自己的房屋價值，所以我們到目前有編列預算，但是事實上申請的數量沒有很多。"],["張委員智倫：署長未來願意推廣嗎？總不能每次遇到地震以後，這些受災戶都很辛苦，"],["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做老宅延壽這個案子的時候，其實同步也在做這個健檢，也就是說它有耐震的初評，初評這一個部分都有一起納入實施，民眾若有興趣的話其實都來申請，我想我們都會……"],["張委員智倫：所以在做老宅健檢的時候……意思就是你們會推廣老屋健檢。"],["吳署長欣修：對。"],["張委員智倫：好，謝謝部長、署長，謝謝。"],["主席：謝謝張智倫委員。","下一位我們請張宏陸召委質詢。"],["段落：質詢：張委員宏陸：9:37"],["張委員宏陸：（9時37分）請署長。"],["主席：請吳署長。"],["吳署長欣修：委員好。"],["張委員宏陸：部長你先休息。署長，就剛剛大家所說老宅延壽的問題，其實也有人在問，我們這個政策是好，但老宅延壽是一戶還是要一棟？"],["吳署長欣修：說明一下，它有分兩塊，因為我們希望讓老宅能夠作為……尤其老人家或小孩在無障礙空間通行最重要，不能只有在室內，而是整個公共區域的無障礙通行跟安全是首要，所以整棟改造一定需要。除此之外，如果各戶有室內修繕的必要，我們也朝向以無障礙跟安全性的設施為主進行補貼，我們做這方面是考量到整棟大樓的安全性為主。"],["張委員宏陸：署長，最主要很多市民會問，自己一戶可不可以申請？就這麼簡單的問題。"],["吳署長欣修：如果是整棟的話還是要整棟出來申請，會改善他的公共區域，因為如果只有自己室內的話其實不足。"],["張委員宏陸：不是！我知道整棟一定符合標準、整棟一定可以申請，但不一定整棟的每個人都要，如果一戶可不可以申請？"],["吳署長欣修：目前來講，我們會覺得一戶比較不符合原來希望整個公共區域安全的標準。"],["張委員宏陸：是啦，如果這樣子的話，我跟你講，這個效率可能會打折扣，真的會打折扣！我跟你講，如果要整棟都同意的話，有這種條件的房子幾乎都可以申請危老了，對不對？"],["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分擔的比例差距很大，因為危老的部分很多都還有分擔的問題，那個分擔的量是滿大的，而我們剛剛提到這些整修的部分，負擔金額是相對比較低的，所以我們是希望不一定要走到危老，但是他如果能夠改善、讓他方便住在裡面，其實相對是比較好的。"],["張委員宏陸：我不反對你們的方向，我也很支持，但是你也知道，如果以你們這個老屋延壽，其實比較需要的大概都是在都會區，鄉下也不可能跟你申請，對不對？"],["吳署長欣修：是。"],["張委員宏陸：所以在都會區裡面，如果因為一戶不同意、他不想分擔那些，他可能是住一樓的，他幹嘛要分攤電梯，他也用不到，這個是以前就遇到的問題了！"],["吳署長欣修：是，我了解委員的意思。"],["張委員宏陸：所以我覺得如果我們真的要來推這個，可能可以思考一下，因為你真的要解決無障礙等等這些東西，當然立意良善，但我怕你做了一年之後，你來檢討你的執行進度，哇，可能不高！這點我是先提醒。"],["吳署長欣修：了解委員的意思，因為過去的執行經驗大概就是一樓的反對最大，這部分我們現在有顧問團這樣的作法，我們會來整合一下過去大家的經驗，看是不是有機會適度修正，當然不一定只要一戶就可以申請，但是同意比例的部分我想我們可以檢討。"],["張委員宏陸：可以啦，因為你也知道以前的經驗，這個大家都知道，也不用講，他就是不要，他用不到的幹嘛去配合，這部分是這樣。","再來，署長，你可能也有很多實務的經驗，例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我們如果要都更，條件會一樣嗎？"],["吳署長欣修：不一樣。"],["張委員宏陸：對，一定不一樣嘛。"],["吳署長欣修：對！狀況都不太一樣。"],["張委員宏陸：包含土地價值跟基地面積等等所有的條件都考慮進去，這一定是不一樣的條件。"],["吳署長欣修：是！"],["張委員宏陸：對嘛，如果是不一樣的條件，我今天看了這些修法內容，有的人好像想用類似租賃、比較公平的契約，讓大家有個遵循，出發點不能說不對，出發點是要讓大家有所依循，不過就沒有考慮到個別的差異性。"],["吳署長欣修：對。"],["張委員宏陸：這跟租房子不一樣，你會不會擔心到時候所有的都更反而因為這樣卡住？"],["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的確關於協議合建這件事情，這麼多年來在都更條例裡面一直不太想去處理，因為它是純屬私契約之間的約定方式；第二個就是它的約定內容越來越多變，從早期的單純協議合建，變化成有合夥、有換地、有合建分屋、合建分售、合建分成，甚至還有跑出新的共同入股，這樣的方式變化多到讓這樣的契約已經變成純屬私契約裡面各種不同型態的變化，很難在公部門訂定的相關法規裡面去包含，萬一沒有包含到的話，反而容易限制住那個案件的發展。所以在這過程當中，我們也是非常謹慎，如果未來朝向以目前的案例訂定相關的注意事項，或許對民眾來講，還比較有實質上的協助，但是如果強制入法的話，反而我覺得第一個會綁手綁腳；第二個，未來如果這類案件走到消保這個部分的話，反而會更不利於雙方做位置上的判讀，所以這也是我們在這過程當中相對會比較謹慎。"],["張委員宏陸：我個人反而認為，如果在不涉及個資、不涉及其他法令的情況之下，國土署甚至可以適度公布幾個案例，人家的條件等等。我跟你講，這個最清楚，大家都可以去看到這些條件，你覺得呢？"],["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因為這類型態通常還會涉及到個人的財務狀況，所以它們才會有這麼多不同型態的變化。另外一個當然就是時間的改變是對實施者跟地主最大的考驗，糾紛往往也會出現在因為時間的改變、政策的改變，雙方都希望更動合約，但這個就沒有辦法由公部門的法規處理。所以我們盡可能舉出不同的樣態，讓實施者跟地主了解，也希望他們在走這方面的時候能夠注意到裡面的風險。"],["張委員宏陸：不，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不好意思，再借我30秒。","部長，我必須要講，我不是要你公布所有的內容，就像你剛剛講的，就是一、兩個例子，然後公布這個樣態，讓大家可以知道、有個依循，我不是要你公布他所有的東西啊！他們一些狀況當然不能公布，但最在乎的是他分回多少嘛！對不對？"],["吳署長欣修：是。"],["張委員宏陸：最在乎嘛！如果有幾個例子這樣公布的話，我覺得可以有所依循啊！部長，你覺得這可以回去研究看看嗎？"],["劉部長世芳：如果是屬於行政上的部分，給我們一點時間跟各縣市地方政府在推動都更的人，把所有的樣態整理出來，如果需要有這樣依循的程序，或是提出一個類似指導的原則，不要先入法，其實我們是可以同意的，因為我們也是希望都更可以往前走。"],["張委員宏陸：對，我的意思就是這樣啦！至少讓大家有一個依循，用契約訂得太死，完全沒有空間，反而會阻礙。把這些可能的例子給大家看，大家大概就會比較清楚，法律什麼、多少、百分之幾，沒人看得懂啦！可以嗎？"],["劉部長世芳：好。"],["張委員宏陸：謝謝。"],["劉部長世芳：好，我們來改進，謝謝。"],["主席：謝謝張宏陸召委。","下一位請麥玉珍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麥委員玉珍：9:46"],["麥委員玉珍：（9時46分）主席好，有請部長。"],["主席：劉部長，有請。"],["劉部長世芳：委員早。"],["麥委員玉珍：部長好。部長看一下，特別條例通過了嗎？還有預算可以大內宣？問部長一下，特別條例有過了嗎？"],["劉部長世芳：目前在大院好像是有付委，但是還沒有進行報告和審查。"],["麥委員玉珍：所以還沒有過，但是好像都已經在宣傳了，所以這個部分是還沒過，還在審查中，但是我們就看到內政部已經在宣傳了。","根據我們的危老條例門檻，屋齡30年以上為老舊房屋，內政部統計的屋齡資料顯示，目前全國超過30年以上的房屋約有將近600萬戶，占全國全體住宅的60%。請問截至目前，各縣市已經完成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的戶數分別為多少？相較於潛在老屋基數，實際推動比例為何？中央是否訂有具體的中長期推動目標和時程？"],["劉部長世芳：是不是請署長答復？"],["麥委員玉珍：好，沒問題。"],["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都更條例後面接著一個危老，截至目前為止都更案件大概有一千兩百多件，危老案件大概有四千六百多件，這一些案子在過去的努力當中，其實速度有逐漸在加快，因為我們把一些法規修正了。但是我想在危老的部分，因為已經即將要屆期，時間快到了，所以各界當然期待我們把危老條例再修正跟延長。這部分我們目前正在研擬相關草案，我們會把它往前推，但是如果屬於時程獎勵的部分，我們原來訂定的時候就希望改成用規模獎勵，也就是說，我們不希望過去那種規模太小的重建案還去用那麼高的容積獎勵，所以在規模獎勵上面，我們是把它納進去取代時程獎勵，關於這個部分，我想在後續的修法，我們也會把它一併納進去。"],["麥委員玉珍：好，我們知道危老條例獎勵到今年5月份到期。"],["吳署長欣修：它是指時程獎勵。"],["麥委員玉珍：好。但是目前有接續的政策，如同剛才你說的。"],["吳署長欣修：是。"],["麥委員玉珍：其實政府有很多的問題都是到期了再想辦法展延，不願意提前想好問題怎麼解決，這個就是我們想要說的。屆期後中央是否已經有接續獎勵機制的草案？有了嘛？"],["吳署長欣修：對。"],["麥委員玉珍：有什麼原則？如果沒有新的獎勵，是否等於危老政策將實質終止？要如何處理正在整合中的案件？有沒有一個完整的……"],["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在修法要延長的這個部分，我們的確都在進行當中，獎勵的部分就會像我們剛剛所講的，我們會以規模獎勵為主，就是原來的時程獎勵會落日取消，但是規模獎勵會繼續延續，這第一個。第二個就是，我們也會檢討在過程當中是不是還有程序可以簡化，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在修法裡面一併提出，我們希望能夠協助這一類危老案件後面的速度能夠越來越快，這一定是我們目前正在進行的作業，這沒有問題。"],["麥委員玉珍：我們希望真的有解決方式，不是時間到了才要處理，就是水到腳邊了才要跳這樣子的意思。"],["吳署長欣修：不會。"],["麥委員玉珍：剛剛問的是危老重建的制度。接下來想要請教一下有關都更整合的問題，目前主要瓶頸就是住戶意願統整困難，目前「住戶同意比例」是否有修法或精簡機制的可能性？或者考慮「區段同意比例分流」，或者整合獎勵加碼等彈性制度？政府是否考慮設置協調平臺或納入第三方調解機制協助釐清爭議，或者是降低對抗？除了意願整合困難以外，很多住戶不願意的主因是什麼？部長、署長這邊有沒有知道是為什麼？"],["吳署長欣修：了解。跟委員報告，其實都更案過程當中的確就像委員所講的，中間會存在資訊不對稱，還有住戶的同意比例，因為各縣市的量能跟型態都不一樣，所以我們在過程當中有鼓勵地方政府，是否在整合到一定比例的時候就應該主動介入，譬如說已經達到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政府要不要進來再協助？因為有時候怕最後一關不好送，或者是還有人堅持。在這過程當中，地方政府的適度介入其實是有必要的；第二個，過程當中其實也存在很多的爭議，所以我們在法規裡面都已經有訂定地方政府可以成立都市更新審議跟爭議協調委員會的機制去處理爭議。未來在作法上，我想我們每年都有持續的檢討，希望地方政府是否能夠調降進入的時機，因為地方政府都希望到8、90的時候再進入，但是如果可以再早一點介入的話，或許可以讓這些案件通過的時間能夠再加快，這個我們會跟地方政府再來開會檢討。"],["麥委員玉珍：好，謝謝署長，因為我們希望知道主要的原因，你講的都是你們處理的過程，主要的原因……"],["吳署長欣修：因為要有這些處理，才能協助它們繼續往前。"],["麥委員玉珍：對！我們希望知道有哪些主要的原因，因為我們是民意代表，就是要來幫忙溝通解決問題。"],["吳署長欣修：是。"],["麥委員玉珍：行政的過程由你們去處理、去做，我們希望知道什麼是主因，其實就是資訊不對稱與不信任感，所以才導致意願降低，有的時候建商變奸商，導致很多屋主被騙，或者是發生過一件類似的案件，都市更新市場又馬上產生寒蟬效應。民眾所獲得的資訊跟建商有很大的落差，所以我們希望知道原因並落實溝通，才不會因為資訊落差太大，導致屋主對政府沒有信任感，產生很大的問題。我們目前就是沒有標準化，也沒有都市更新的計畫範本、財務模擬工具等，能協助民眾了解其效益，而不是任何資訊都要透過建商才知道要怎麼去做。未來是不是可以讓民眾直接去取得資訊，比如設置「社區更新顧問制度」，如同社區醫師或公派社區都更諮詢師等等？但是目前還是沒有一個完整的求助管道提供給個別住戶，都只能透過建商幫忙寫計畫、送計畫，等於他們都沒有完整的資訊，我們希望有完整、有效的範本，讓大家可以去參考。","第二個，因為時間的關係，請問在22個縣市中有沒有成立專責推動的單位？有無最低標準與考核機制？中央是否以「計畫獎補助」的方式，讓地方提出明確的目標？","最後，因為我以前都在臺中中區服務，我們了解有很多的老屋進行都更，因為政府有這樣的好意，像中小企業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我們有沒有辦法設立「都市更新融資擔保基金」，讓想要都更的人由政府做一個保障？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讓他們有經費去做？"],["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其實各縣市有成立相關的輔導團協助；第二個，在危老的部分，其實已經有所謂的信保制度；都更的部分，其實很多縣市政府在過程當中也都有做類似信託的動作。這個部分我想在整個制度會整體再持續的檢討，有進一步消息的話會再跟大會說明。"],["麥委員玉珍：好，再請提供立院相關的資訊，讓我們可以參考，因為在臺中不論是都更也好、危老重建也好，在中區是最多的，所以我們希望可以幫得上忙，一起來推動，以上，謝謝。"],["主席：謝謝麥玉珍委員。相關資料再請單位會後回復。","下一位我們請許宇甄委員質詢。"],["段落：質詢：許委員宇甄：9:58"],["許委員宇甄：（9時58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內政部劉部長，還有住都中心花董事長。"],["主席：劉部長、花董事長有請。"],["劉部長世芳：委員早。"],["許委員宇甄：部長早，還有董事長早。我想當時我們成立這個住都中心，當然主要是推動都市內老舊建築物的重建，還有強化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的機制，而且擴大執行都市更新的量能，所以住都中心在今年2月12日的時候有對外發布一個新聞稿，就是中央興建首座運用預鑄工法興辦的社會住宅「萬華安居」，2月底預計要公開招租，總共戶數300戶，有三種房型，套房195戶、兩房89戶、三房16戶。當然依照當時花董事長的說法，預鑄工法其實比較節省人力，而且能讓工期加速進行，另外還可以提升施工品質，所以現在住都中心也在推預鑄工法。我看到目前除了「萬華安居」，還有新竹的「中雅安居」、桃園的「埔心安居」跟新竹的「金城安居」，目前是這4個，是嗎？"],["花董事長敬群：是。"],["許委員宇甄：未來會繼續推動嗎？"],["花董事長敬群：謝謝委員的關注，我想預鑄工法絕對是國內不管是社宅或一般民間的開發案應該要擴大推動的，我們當然希望透過社宅的推動來示範，讓這些營造廠跟民間都能夠了解，後續我們預計每年至少要以兩處社宅來推動預鑄工法。"],["許委員宇甄：當時用預鑄工法主要就是覺得它可以縮短工期、可以縮短時間。"],["花董事長敬群：我想不僅是這樣，它其實是比較先進的營造工法，而且未來臺灣營造人力短缺絕對是越來越嚴重，所以我們一直透過預鑄工法的推動，希望讓預鑄的產業在臺灣能夠擴大，讓未來的前景會比較好。"],["許委員宇甄：當時您說2月底就會公開招租了，但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的原因是什麼？"],["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確實我們也跟今年要招租的其他案子做了整體的檢討，現在預計在5月下旬應該就會公告。"],["許委員宇甄：好，請問一下，我上你們的網站看，你看一下這個圖片，4月13日就已經竣工了，為什麼要到5月底才能招租？因為你本來預計的是2月底。"],["花董事長敬群：其實竣工只是工程的一個階段，後面還有一些最後的細節，還要申請使照等等，所以真正可以入住要到……"],["許委員宇甄：你那時候說2月底可以辦理招租，現在要到5月底的原因是什麼？"],["花董事長敬群：可能還是要到10月至年底才是實質可以入住，竣工……"],["許委員宇甄：我現在是指招租。"],["花董事長敬群：所以我5月招租，其實還是來得及。"],["許委員宇甄：那你當時2月12日的時候說2月要招租，現在延宕了三個月的理由是什麼？"],["花董事長敬群：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實際上我們把今年預計可能要完工的案子做了一次整理，我們分階段處理，因為我們有十幾個案子今年要招租……"],["許委員宇甄：其實需要社會住宅的大部分都是比較弱勢的家庭。"],["花董事長敬群：是。"],["許委員宇甄：晚一天完工、晚一天招租，對他們來說就必須要負擔更多的租金，因為他必須在外面租屋。"],["花董事長敬群：了解。"],["許委員宇甄：所以我們希望這個時間不要再延宕。"],["花董事長敬群：好。"],["許委員宇甄：我也有聽到一種聲音，是不是要等到520之後、要等賴總統或卓院長去剪綵，所以才要延到5月底？"],["花董事長敬群：跟這個無關。"],["許委員宇甄：對，我希望不要這樣，在這邊希望我們可以加速前進。"],["花董事長敬群：好，謝謝。"],["許委員宇甄：另外，「萬華安居」預計要收多少租金？"],["花董事長敬群：其實我們跟部裡面都在討論當中，原則上然是符合住戶可負擔的標準，這是一定要遵守的。"],["許委員宇甄：好，依照估價師的推算，租金可能會超過4萬元，是不是有這麼一回事？"],["花董事長敬群：我想這不會發生。"],["許委員宇甄：這絕對不會發生？"],["花董事長敬群：這不會發生。"],["許委員宇甄：依照目前社會住宅的租金來說，剛剛也提到會需要社會住宅的這些住戶，大部分都是比較弱勢，他們也有這個需要。"],["花董事長敬群：是。"],["許委員宇甄：所以租金高低對他們相對重要。"],["花董事長敬群：了解，部長也非常關心。"],["許委員宇甄：所以目前社會住宅的租金如果由估價師來估算，通常會是市場租金的七到八折，雖然是低於市場行情，但是在都會區來說，事實上這個租金的壓力也是非常地大，相對我們可以比較日本、韓國跟香港，他們的社會住宅租金多半是以收入能力來去估算，所以計算之後，大概會是地區租金的四到五折。"],["花董事長敬群：應該不是這樣，實質上未必是這樣。"],["許委員宇甄：沒關係，董事長說明一下。"],["花董事長敬群：其實日本的UR蓋的住宅就是市場租金在租，並沒有用市場租金的四到五折在租。"],["許委員宇甄：是，另外日本呢？"],["花董事長敬群：臺灣確實是比較好。"],["許委員宇甄：日本呢？"],["花董事長敬群：我剛剛講的是日本。"],["許委員宇甄：韓國呢？"],["花董事長敬群：韓國其實有很多種。"],["許委員宇甄：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希望部長跟董事長要注意定價的部分，既然是要幫助弱勢團體，還是希望定價能夠儘量符合各地的標準，可以依地區別及收入來訂定。","另外再請教部長，現在臺灣在都市更新，因為目前超過30年的老宅大概超過500萬戶，所以現在危老都市更新的速度其實有一點緩慢。請問部長，現在在推動都更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比較注重能不能談得成，而不是關心地主跟住戶分得公不公平？"],["劉部長世芳：在我們的都更危老條例裡面，比較側重的是屬於程序上有合乎我們的行政規範，所以對於實質上分多少利潤等等，我們比較沒有介入，也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要把這樣子各種不同的合建、合夥，甚至入股放到法條裡面，對於公部門來講，確實在處理上有點困難。"],["許委員宇甄：因為一般人民在面對更新的時候，其實他們都有很多的疑問，因為不熟悉。比如說，租賃的時候有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在預售屋的時候有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範本，我們是不是可以針對都市更新的契約也訂一個範本？"],["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尤其是合建這部分，型態太多種了，我剛剛說明過，從早期很單純的協議合建，衍生到最後有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甚至有用入股合資或是易地的方式，就是因為類型太多種，而且都純屬私人之間的權利交換，所以變成說……"],["許委員宇甄：所以署長的意思是，要用一個……"],["吳署長欣修：要用一個範本去約束他們，其實反而會造成雙方的……"],["許委員宇甄：因為那其實是一個參考。"],["吳署長欣修：我說明一下，為什麼過去我們跟地方政府討論的過程當中，大家比較傾向用注意事項？也就是說，把可能的樣態用注意事項的方式提醒雙方要簽這類的時候……"],["許委員宇甄：現在有注意事項嗎？"],["吳署長欣修：現在雙北有。"],["許委員宇甄：那全國呢？"],["吳署長欣修：我們也有……"],["許委員宇甄：針對這個部分，是國土署在推動，還是地方政府自己在推動？"],["吳署長欣修：是這樣子，我們有跟地方……因為地方政府對於這一類的法規跟處理機制不太一樣，所以我們一般傾向由地方政府自己去訂，比較能符合他們自己實務上運作的方式，所以我們才會建議……"],["許委員宇甄：目前只有雙北有，就代表還有很多縣市還沒有推動，是不是可以加速這樣的推動？"],["吳署長欣修：對，所以我說明一下，我比較不贊成修法，是因為修法太剛性了，反而會限制雙方的發展，如果改用注意事項，或者是提醒他們有所謂風險控管的時候……"],["許委員宇甄：好，不管是注意事項或是其他，我是認為像租屋這種值幾千塊、幾萬塊的事情，就有一個定型化契約，然後預售屋也有一個定型化契約，反而是都更這麼重要的事情，可能會牽扯到上千萬、幾百萬的，反而目前沒有。剛剛署長說的辦法，你剛剛說地方的是……"],["吳署長欣修：注意事項。"],["許委員宇甄：對，注意事項，是不是可以加速來去推動各縣市來成立？"],["吳署長欣修：這個我們正在研擬當中。"],["許委員宇甄：大概預計多久可以完成？"],["吳署長欣修：我們今年度再跟地方政府廣為開會，大家一起來檢討。"],["許委員宇甄：希望今年度可以完成，好嗎？"],["吳署長欣修：對。"],["許委員宇甄：是，謝謝。最後一個問題，就像我剛剛講的，都更的住戶或者相關的民眾，他們對於市場的產業、有多少業者、怎麼整合、產業規模有多少，其實大家都不了解，所以住都中心有沒有可能成立一個這樣子的共享平臺，讓需要都更的人可以到這個平臺去查詢到相關的資料，包括公司的名冊、顧問庫或是跟地方政府共享的協力平臺？可不可以成立一個這樣的平臺？"],["花董事長敬群：報告委員，因為國家住都中心在都更的業務上比較是以公辦都更為主，所以原則上我們比較不會去介入和參與民間的都更案，當然如果部裡面指示我們，我們就來研議。"],["許委員宇甄：不是要介入、參與，我的意思是，成立一個這樣的平臺，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上網去看。其實住都中心當時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做一些相關的分析、資料蒐集、統計分析、研究規劃跟教育訓練，好不好？"],["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我們本來就有蒐集資料，我們來修正我們一些網站的資料，然後推廣給所有的民眾來了解。"],["許委員宇甄：預計多久可以完成？"],["吳署長欣修：我們一樣在今年就已經……都有陸陸續續在做一些修改。"],["許委員宇甄：今年年底可以完成嗎？"],["吳署長欣修：應該可以。"],["許委員宇甄：那就麻煩一下，讓需要用到這個更新條例的人或是需要更新的民眾能夠有所依循。"],["劉部長世芳：許委員，是不是這樣子，就是國土署署長剛剛已經有提到，我們是不是儘量把這些資訊公開，放在國土署的網站，好嗎？"],["許委員宇甄：可以，其實放在哪都沒有問題。"],["劉部長世芳：因為住都中心是處理公辦都更，比較不太一樣。"],["許委員宇甄：其實放在哪裡都沒有問題，主要是讓大家可以看得到，謝謝。"],["吳署長欣修：這個我們會努力來做。"],["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質詢。","下一位請王美惠委員質詢。"],["段落：質詢：王委員美惠：10:9"],["王委員美惠：（10時9分）主席，請部長。等一下，讓部長喝個茶，沒關係！部長喝個茶。"],["主席：劉部長有請、署長有請。"],["劉部長世芳：委員好。"],["王委員美惠：部長，在今天我們討論的議題當中，全國有500萬戶的老宅差不多都是30年以上，占了一半，尤其嘉義市一向被稱為木都，木都就是代表它的老宅比較多。在這個過程當中，嘉義房子的平均年齡是35歲，全國平均則是33歲，由此可見，嘉義市30年以上的老宅就占了62%，全國才百分之五十五點多。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部長和署長也很用心，準備要推出老宅延壽計畫，預計匡列3年50億的預算。不過我要跟部長跟署長說的是，老宅最重要的問題是安全、防震、漏水，因為它的結構比較老，問題也會比較多，所以有需要改善。因此，本席也提醒這些種種的問題不要疏忽了，我覺得既然你們用心要把這些老宅延壽，讓它可以「呷百二」，要把老宅再造，讓民眾可以維持住的安全，那這些我們都要考慮進去。尤其住在嘉義市的大多是年紀較大的，有的子孫都在外面工作，既然你們有心要做這件事情，要讓這些老宅可以再生存下去，你們補助的時候，它的規劃、它的申請就要再簡單一點。因為有時候民眾在辦的時候，你叫人家東奔西跑，一下子申請這個，一下子申請那個，這樣枉費你們的美意，也枉費你們的用心。所以署長和部長，說起來這個很不簡單，像嘉義市，你如果有經過甚至進去嘉義市看過，木都的稱號是非常不簡單的，所以如果你們能多協助嘉義市的這些老宅，相信我們的環境應該會更好，是不是？你來報告一下。"],["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確實嘉義市這幾年很努力在都市更新跟危老重建，都更跟危老案件在全國都差不多排前十名，所以申請量都算不錯。我們過去也有補助市府成立專案辦公室，在專案辦公室的協助之下，其實案件推動得算不錯，未來做老宅延壽，我們也一樣會在地方把專業團體跟市府結合在一起，成立一個輔導團。也就是民眾如果有不了解的，還是有想要申請的，我們會先透過這個輔導團協助，看要怎麼處理這些事情。我相信未來也會透過這個輔導團跟我們反映，如果制度可以做一些修正，我們也會來修正。總之，我們希望這些長輩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不用一定要搬去別的地方住，把房子整理好、無障礙空間、安全設施做好，他們就可以在原地安心繼續住，我想這是這個政策最大的目的，我們一定會往這個方向去打拚。"],["王委員美惠：中央可以想出這個方法，地方政府可能也有這種想法，因為老房子的電線都那麼舊了，如果電線走火，不只是老房子本身燒掉而已，有時候是整排都會被燒掉。"],["吳署長欣修：對。"],["王委員美惠：就算有錢也買不回這些老房子，所以希望這些小細節、這些問題你們要看顧好、做好，雖然我也知道署長為了這個區塊很用心，又有部長在監督，不過我覺得一定要便民。剛才聽你這樣說，應該是越來越便民、越來越多人要去申請，也感謝地方政府協助，才能有這樣的成果。","本席再與你探討一個都更條例的問題，去年9月修法的時候，本席有提一個附帶決議，提到如果都更容積率到多高的程度就會對那個社區回饋。請問去年9月的附帶決議，到現在你們辦得怎麼樣？"],["吳署長欣修：有關容獎的回饋，這個部分我們目前已經有在檢討。第二、也已經有跟行政院做一些報告。尤其是大規模的都更容獎，過去有的甚至用繳錢的，有的則去做一些其他的，其實對社區、地方都沒有實際的幫助。如果未來能因為都更引進，尤其是重大都更案能夠引進類似社宅來回饋地方，讓地方可以照顧更多需要的人，或是還可以做更多的社福設施，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有在研議方案。"],["王委員美惠：有嗎？"],["吳署長欣修：有。"],["王委員美惠：不要等了又等、期待再期待，又過了半年、一年，這樣就不好了！"],["吳署長欣修：社宅的部分已經有先預告，後續還有需要檢討的部分，我們還會繼續。"],["王委員美惠：因為我覺得這個對住戶也好，對這些要去興建的建商也好，大家互惠互利才可以雙贏。不然讓建商有容積率卻沒回饋，百姓會覺得你的政策怎麼做得這麼奇怪。在這個過程中，我希望署長要注意這件事情，而不是有在做就好。請部長答復。"],["劉部長世芳：委員所關心的都更容獎，我們已經完成子法預告，現在等法規程序走完了以後，就可以對外公告實施。"],["王委員美惠：這樣很好！"],["劉部長世芳：詳細日程再跟委員補充。"],["王委員美惠：感謝部長。我在這裡還有一個問題要跟署長探討，就是危老條例。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從106年起實施，要實施十年，現在只剩兩年，目前你們有可能規劃延長嗎？"],["吳署長欣修：感謝。地方各界確實都希望危老條例再延長，主要是它的程序簡便，因為不用到都更那麼大的範圍，所以小規模的基地也可以做，目前我們已經有在研議要延長的草案。第二、獎勵的部分也盡量維持現在的規模獎勵，讓它繼續，希望大家整併出來的危老範圍不要太小，讓比較多戶加入，把城市景觀改造得好一點。"],["王委員美惠：本席會跟你探討危老條例是不是可以再延長，是因為從申請過程的當中看得出來，危老申請有65件，都更申請才2件，所以百姓願意參與危老，建商也願意去做，雖然不可以圖利他人，但有需要便民就要延長。本席上次跟你探討的時候，你就說危老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大家也願意朝這個方向去做。而兩年很快就馬上到了，你們要先研議，不要最後時間到了才驚覺怎麼有這麼多人想要申請，時間卻沒有延長、不夠，這樣就不好！本席跟你探討的這些問題，你們要去研議一下，因為我覺得時間很快，你看過了八年，剩兩年而已，要好好去做。"],["吳署長欣修：沒問題。"],["王委員美惠：拜託繼續協助嘉義的建設。"],["吳署長欣修：是，感謝委員。"],["王委員美惠：主席，抱歉！"],["主席：沒關係。謝謝王美惠委員。","下一位請黃捷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黃委員捷：10:20"],["黃委員捷：（10時20分）謝謝主席。我先請部長。"],["主席：有請劉部長。"],["劉部長世芳：黃委員好。"],["黃委員捷：部長好。大家都在討論危老條例即將落日的問題，我也看到內政部有先提了一個新的政策，就是關於老屋延壽。雖然老屋延壽是三年50億，可是它的內容大概就是4到6樓比較單元式的，而且大概只有拉皮、拉管這一些比較小型的補助跟處理這些小型的問題。我的問題是接下來危老條例即將落日，就是在2027年5月，我擔心在落日之後，接下來還有什麼新的政策是政府有準備好要端出來的嗎？可不可以先請部長跟大家簡單說明一下接下來長期的策略？"],["劉部長世芳：謝謝黃委員。我剛剛在報告的時候，有關都更危老條例即將要落日的部分也提出，包括簡化裡面的審議程序、加快它的速度，也就是都更跟危老不管是公辦或者私人民辦，我們都會繼續來推動。再來就是您剛剛所提到的，目前行政院要求我們把50億的特別預算拿來處理有關老宅延壽的部分，應該是今年年初各界都有反映人老屋老，所以那時候內政部就想要推老宅延壽。因為推老宅延壽本來是放在公務預算裡面，我們也考慮到老宅延壽要不要推出專章，放在都更危老條例裡面。現在行政院覺得我們要加速進行，所以就用三年特別預算的方式，先讓內政部來推動。","目前我們會跟衛福部一起推出類似行政命令或措施的方式來推動這個部分，其中第一個、4到6樓的部分是外觀的安全跟硬體設備。但是大家忘了這裡面最重要的措施，其實也就是我們在社會福利上照顧老人家最重要的，就是個宅裡面的老人家本身需要的無障礙設施，不會只有我們以前所說的電梯或者是無障礙的樓梯間，不是這樣子！包括剛剛所在乎的，譬如電線的維護，甚至燈光、照明，或者是老人家在衛浴避免滑倒的設施，這些我們就必須要跟衛福部一起來處理。也就是說，內政部所處理的是整個外面、耐震一定程度之下，怎麼樣讓老人家在整棟大樓裡面可以安全的活動，但是另外一個，在住宅生活品質上面，能夠讓一般年紀比較大的老人家注意一下，不要跌倒、受傷，或者是受到其他因素，這兩個合在一起。所以行政院認為值得把它放在這次的特別預算來推動，特別預算如果通過的話，其實我們按照現在衛福部的長照計畫跟內政部所提的部分，就可以辦理推動，讓大家一起來申請。"],["黃委員捷：好，謝謝部長說明，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政策，也希望接下來推行可以順利，這個特別預算可以順利通過。","我還是想請教一下，剛剛部長有說，危老條例裡面的時程容積獎勵本來前三年是10%，到現在已經是第八年了，剩下1%，接下來打算繼續延長這個獎勵嗎？是不是請署長補充說明一下。"],["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因為我們過去就認為時程獎勵是一個比較像鼓勵性質的空白授權。"],["黃委員捷：對。"],["吳署長欣修：它是應該要結束掉，但是我們同時也看到危老因為當時搶著申請，所以太多小基地提出申請，然後有獎勵，可是在結構上相對比較會讓外界質疑，所以我們很快就提出了規模獎勵，也就是說至少要在60平方公尺以上才能夠來申請，它有一點變成取代時程獎勵。未來在修法裡面，我想這個部分我們也會繼續鼓勵，但是時程獎勵的部分，我們就會直接把它取消。"],["黃委員捷：好，那我了解，謝謝署長說明。","再來也是請教署長，我們高雄其實做危老的比做都更的多很多，當然是條件的不同，就是我們單元的這種比較多，然後也比較便利，大規模都更也確實推動不易，所以我在這邊還是想要再請教一下有關自辦都更。像我們鼓山就有一個非常長期無法處理的自辦都更，也是基於住戶跟建商之間的資訊不透明，或者是彼此不信任等等原因，到現在也沒有辦法有個好的結果，我們也協調過很多次了，其實很多案例都是類似這樣。所以想請問署長，針對這樣子的案例，到底有沒有比較好的方式可以推進自辦都更的進度呢？"],["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就法規上來講，其實現在程序是完備的，但事實上就會像委員所講的，資訊不透明跟建商、住戶之間的不信任感，往往是這中間比較大的兩個因素，所以我們過去都有提供給地方政府類似輔導團跟專案辦公室，就是希望除了政府部門以外，有其他的單位能夠進入做一些協助，所以像這類案子，過去在各地方政府其實都有用類似這樣的機制處理。不過，或許委員這個案子相對可能複雜度更高，所以這個部分，如果有機會，我想我們來了解看看真正要怎麼樣介入做一些協助。"],["黃委員捷：好，謝謝署長。"],["吳署長欣修：我們也來指導市府，看看以市府的角度跟專案辦公室要怎麼樣來幫忙這些住戶溝通。"],["黃委員捷：好，這個真的要拜託。另外一件事情是公辦都更雖然跟國土署沒有什麼關係，但是這是接下來高雄最大型的都更計畫，就是高鐵高雄站。接下來會把地下連通道都納進都更計畫，周邊包括很多商辦、一些旅宿，還有捷運、輕軌都會納進這整個大都更計畫的範圍裡面，當然這主要是臺鐵要處理，包括專四、專五的部分，如果接下來有一些包括都計變更、單元需要國土署協助的，也要拜託國土署大力協助，好嗎？在這邊先拜託你們承諾。"],["吳署長欣修：這沒有問題，如果都市計畫送到內政部來的話，我想我們會全力協助。"],["黃委員捷：太好了，謝謝署長。因為這會是接下來高雄最重點的一個計畫，甚至卓榮泰院長稱這個會是城市的靈魂，高雄城市的靈魂，他是這樣子說明的。","最後一點時間，我們跟署長請教一下，關於都市更新跟氣候變遷的調適。在氣候變遷之下城市越來越熱，加上都市的熱島效應等等，我看到德國有把城市的風廊納進一些城市規劃裡面，我認為這滿值得參考的，現在尤其我們南部縣市超級熱，如何不要讓城市裡面的風廊被阻塞，我覺得把風廊的規劃納進去是滿好的一個指標。如果接下來有一些包括容積獎勵的指標或者是一些設計準則，是否也可以把城市風廊納進去呢？"],["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其實城市風廊這個概念在各縣市都市設計準則裡面，通常都會去考慮，但就是看實質審議的時候能夠怎麼樣去考慮到個案。第二個，城市風廊的氣候模擬，部長也非常關心，所以也有指示建研所進行這一類的研究。我想我們到時候也可以適時地把一些研究成果提供給各縣市政府，他們在訂定相關都市設計準則跟審議規範的時候能夠一併納入，再把它放到個案的基地去審議、協調，我想這是我們接下來可以再努力的。"],["黃委員捷：是，非常好，除了給他們參考之外，我相信如果有更多鼓勵措施更好，畢竟很多時候如果有其他考量的話，這一些風廊的棟距，它們可能就會犧牲掉了，或者就沒有辦法依照準則施行。"],["吳署長欣修：對，我們會鼓勵更多元的設計方法，以更多元的設計方法來解決它。"],["黃委員捷：好，謝謝署長、謝謝部長。"],["吳署長欣修：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黃捷委員。","下一位請李柏毅委員質詢。"],["段落：質詢：李委員柏毅：10:29"],["李委員柏毅：（10時29分）謝謝，有請吳署長。"],["主席：吳署長，有請。"],["吳署長欣修：委員好。"],["李委員柏毅：署長，今天我們討論都市更新跟危老重建，近年高雄除了危老重建執行的非常多之外，都市更新都非常大型。"],["吳署長欣修：對。"],["李委員柏毅：非常大型，都是用公辦，而且涉及的單位如果沒有中央政府協助的話，非常非常……高雄建市幾十年來都沒有辦法達成的。包含我在畫面上給署長參考的亞灣特貿三的3個基地，這3個基地其實你也知道台電有60%的土地，沒有經過中央政府的協調，沒有經濟部、台電的首肯，這個不可能可以執行的。","你看第五個，我接下來講我們左營TSMC旁邊，也是因為中央有協助讓中油可以加速土污整治，而且讓台積電進來，才有這麼大的需求量。這麼大需求量，高雄市政府又跟……機20整個是高雄市政府的，包含水肥廠、瀝青廠，整個公辦都更；還有高鐵之星，高鐵之星又更困難了，它包含國產署、鐵道局、國防部，整個把它整合，高鐵之星就有兩個；還有最近一塊剛剛執行出來的，其實是在劉世芳部長擔任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國防部保留下來的眷村文化保留園區五十幾公頃，因為已經經過了十多年，沒有辦法開發，裡面逐漸荒廢，也跟國防部達成協議做文化都更，這個是非常特殊的。文化都更也已經順利招商，再新開闢緯六路以北的地方做文化都更，以南的地方大概有三分之二的園區繼續保留眷村文化園區的風貌，也跟國防部有合作，有相關的進度。","高雄的都更比起現在國土署在審核的，還有很多都正在進行，但是我們現在發現一個問題要趕快跟署長討論。剛剛部長也講已經預告要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還有上個禮拜才公告的一個基地，它其實也是跟中油拿來的，就是高雄捷運R17-A5街廓公辦都更案，這個都更案面積有4,200坪，總開發可能會到3萬8,000坪，它離台積電有多近？其實就是同一個基地！未來可能有一些要做企業安家宅，一些沒有要賣的，譬如說某公司，不管是TSMC的員工也好，或者是未來中油企業總部的員工來也好，可以做這些臨時住宅使用，但是這個財務規劃跟即將要公告的草案，可能沒有辦法符合。你回頭看，署長，也請花董事長上來，左營已經興建這麼大量的社宅，跟臺中的狀況完全不一樣，我們的社宅比例已經這麼高了，但即將要公布的容獎辦法，會限制到已經公布的這些，比如現在R17的案子。署長，你覺得這個有沒有解？"],["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我想這本來就是全國性的，但是我們社宅的追求，其實大家都希望照顧各個行政區這些需要的人；第二個，在社宅的標準，當然最高標是5%，其實5%現在各區應該都還不太可能達成。"],["李委員柏毅：我們已經超過了。"],["吳署長欣修：但是我想說明一下執行的過程當中，當然對於既有的都更、已經在執行中的、已經簽約，或是已經決標的……"],["李委員柏毅：剛公告在招商。"],["吳署長欣修：對，我才說明已簽約的或已決標的，當然就要另外處理，因為我不可能去更改雙方行政的相關責任……"],["李委員柏毅：契約，所以契約的OK？"],["吳署長欣修：所以我想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說，對於這一類的，我想你提到的企業安家宅，我非常理解，因為對於高科技廠商的招才、徵才、培訓，其實大致上都會有需要。在這過程當中，我想這個部分是非常認同的，所以我們會訂定一個所謂的除外條款，也就是在時程上你已經進到哪一個階段，事實上那就不適用，我想我們不會去做這個的影響。"],["李委員柏毅：署長，我們針對R17案……"],["吳署長欣修：所以我剛剛才會報告，如果它已經決標了，比如說……"],["李委員柏毅：沒有！剛公告正在招商。"],["吳署長欣修：因為現在法規還沒有公告，所以在這個理解上，其實市府也有跟我們反映。我們理解這個過程，在院裡面還要再討論這一個部分，我們初步預告完成，各界都有提出意見，我們還要去做一些草案的修正，這樣才能發布。"],["李委員柏毅：方向上我還是可以建議，我們就乖寶寶條款跟壞學生條款，高雄就是乖寶寶條款，應該給予相適度的優惠，你用比例來算就知道；臺中市就是顯然的壞學生，整個社宅的進度、整個房價等等的，我建議國土署可以做這一個方向的研議。難得今天花董事長來，目前也針對中油，我們談了很久的右沖宿舍，希望也可以有住都中心，還有包含中油跟市政府的合作，可以跟地方的居民做一些說明，給大家一點想像，我在這邊還是邀請花董。另外，崇實社宅今年可能即將招租，會有大量的代管業務，那天內政委員會進行考察的時候，高雄市都發局也給予很多的意見，可能在近期也要邀請花董事長一併來說明，並且對於這些代管業提早做一些布局，謝謝。"],["花董事長敬群：謝謝委員，我想高雄煉油總廠、宏南及右沖宿舍，其實我上個月才去，他們資產管理處處長一路陪著我們這樣看，後面有很多大家可以一起合作的空間和機會。"],["李委員柏毅：很好。"],["花董事長敬群：我們也會進行整體規劃，崇實安居今年會招租，當然我們都準備差不多了，因為後續高雄會有大量的社宅完工，所以我們會有更大、有系統的管理方案，到時候還會跟委員報告。"],["李委員柏毅：這一次R17名稱叫「企業安家宅」，我覺得很可以參考，希望未來對於宏南社區等等的有所幫助。"],["花董事長敬群：是。"],["李委員柏毅：保留現有應該保留的，其他有空間發展的，我也建議住都中心持續地跟中油接洽。"],["花董事長敬群：了解，謝謝委員。"],["李委員柏毅：謝謝。"],["主席（徐委員欣瑩代）：謝謝李柏毅委員。","接下來請牛煦庭召委。"],["段落：質詢：牛委員煦庭：10:37"],["牛委員煦庭：（10時37分）謝謝主席。吳署長有請。"],["主席：請吳署長。"],["吳署長欣修：召委好。"],["牛委員煦庭：署長早安。本席這次有提出都市更新條例增訂條文的提案，都市更新基本上以權利變換的方式為之，但是還是有所謂合建等等的機制，因為都市更新其實是一門非常專業的學識，所以在實務上從事都市更新的過程之中，常常會因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去衍生很多的糾紛，這樣的糾紛輕則影響單一都市更新的推動；重則被擴散，造成大家整體對於都市更新的不信任，使通案難以推動，我想這件事情是值得大家好好來商討的。現在雖然臺北市政府跟新北市政府有所謂的注意事項，要來調整資訊不對稱的問題，但是強度夠不夠？這是我提出這次法律修正案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我們有參酌消費者保護法跟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規定中定型化契約的概念，這件事情其實就是拋磚引玉，我們希望可以在討論法條的過程之中，凸顯資訊不對稱的問題，而且有一個務實的解決方案，我想這是提案的部分。","我就順著這個話題，今天的質詢就來談這樣的問題。在都更合建契約裡面其實常常出現因為資訊不對稱所造成的一些衝擊，我舉個例子，要合建一定是地主跟想要從事都更的建商一起商量，在商量過程中當然就有權利義務關係，我要出多少地，然後我可以分配回來多少等等。當然這是一個私契的合意行為，剛剛你回應很多委員質詢的時候就講得非常清楚，但在這個私人契約達成的過程之中有可能會出現一些狀況，我就舉例說明，比如有很多合建的都更案，它們會在自己訂定的契約裡面講，地主如果要撤銷都更同意書就要負賠償責任，因為都更案都開始了，頭都洗了。可是其實從都更條例第三十七條來講，除了有特殊的規定可以撤銷之外，其他也有，比如說，所有權人如果在公開展覽計畫所載更新之後，分配的權利價值低於出具同意書者，這就是地主的保障條款，不能說公展之後反而條件變更差，如果條件變更差，就允許地主退出，這其實是對於願意出地的地主的一個保障條款。可是很多地主不見得知道這件事，他不見得了解都更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有保障地主的條款，以致於他在跟建商、跟開發商定義都更契約的時候就說，好，我如果撤回同意書要負賠償責任。問題就出現了，如果真的出現這樣狀況的時候，變成他要忍受不平等的待遇，不然就撤銷要負責賠償，法律之間彼此也會出現衝突的情況，這就是我覺得資訊不對稱帶來的問題。","其他相關的樣態還有包含額外的容積獎勵他們自己協議，地主是不能分享的，多賺的都算建商的，或者也禁止地主去找其他的建商洽談，造成所謂不公平的競爭，就類似壟斷的概念，這些都是在目前的機制下，用合意方式處理的時候，相對來講，對於地主出現保障不足、資訊不對稱、造成不公平契約的狀況。請問署長，遇到這些狀況、這些樣態，應該要怎麼辦？如果我們不用定型化契約的方式，有沒有好的方法來處理？請署長回答。"],["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的確這幾年來這個樣態已經太多樣化。"],["牛委員煦庭：對。"],["吳署長欣修：所以導致很難用公法的定義去把它匡住，匡住的時候有好有壞，壞的時候，雙方協議的內容就不一定能夠成為計畫書的標準，因為我們在相關的權利變換價值上都有固定的計算法，但是合建是允許雙方用協議的方式，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一開始也不太想去推，因為會影響雙方在執行中協議的內容。但是委員所提到的，尤其在地主端比較容易有資訊不對稱，如果回歸到都更條例，他不曉得有哪些法規是他可以受保障且雙方應該要納進去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跟各縣市政府討論的時候，大家都傾向去研訂出更多的注意事項，只要有案件在談協議的時候，我們就會主動提供給雙方作為簽訂協議時候的認知；第二個，有所謂的風險控管事項，風險控管事項就會回應到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過程當中可能因為政策或法規的更動，導致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有可能產生變化，這一些要怎麼去因應？第三個，甚至也有人提到要不要用所謂強制信託的概念，但是因為強制信託又屬於……所以我們會傾向把它都列入到相關的風險控管機制裡面，提供給雙方去做彈性調整。因為合建的型態太多，包含我剛剛所講的，從早期協議合建到分屋、分售，甚至還有投資的分成，變成說樣態太多，但是我們盡可能……"],["牛委員煦庭：你很難用單一的方式去……"],["吳署長欣修：對，所以我們會列舉各類型的注意事項，提供給雙方，讓他們在這過程當中……這樣也可以保障他們在既有的制度下能夠繼續去推動。"],["牛委員煦庭：這樣子好了，也有很多人提醒，如果只用一種定型化契約就要規範所有的樣態，可能會造成溝通上的困難，這個本席願意理解，但是我們一定要開始討論這個題目，這是我們提案的初衷。我一向都會給行政單位時間，我剛剛聽到很多委員也對這個東西有提出想法，署長的回應其實還滿清楚的，就是樣態很多，還有待整理。剛剛你在回答其他委員時也有講，要問一問地方政府的意見。那我就乾脆開功課，合建糾紛的各種樣態是什麼？署裡面總要做一個調查，哪一些是因為資訊不對稱、大概大的類別是哪幾種、都牴觸了哪些法規？你總要做一個完整研究報告，這是第一個功課。第二個功課，了解一下各地方政府的執行狀況，現在臺北市、新北市有注意事項，這個注意事項好不好用、有沒有有效的降低合建的糾紛、有沒有讓資訊的揭露更加透明、雙方資訊不對稱的狀況有沒有改善？這我覺得也要有一個完整的說明，如果有，其他縣市政府應該跟上，因為到處都有都更案，我們遲早要把這個遊戲規則建立好。就這兩個大功課，這些報告可以作為未來我們要怎麼來修這個法律的一個很重要的參考。部長，我要麻煩你一下，你要特別督導，因為我覺得這是滿重要的，我們現在要立個小軍令狀，其實不用那麼嚴肅，在多少時間之內國土署可以把這個功課做出來，作為我們討論這個法案的參考？部長，你心裡有沒有數？"],["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您提的這個修正草案，其實我們部裡跟署裡都花了很多時間來討論，原則上我們是希望，第一個，給我們一點時間跟地方主管機關去把所有的樣態，以及主管機關現在有的職權跟我們國土署所授予的職權要能夠弄清楚，這是一個。再來，有關您剛剛所提到的，都更條例條次的安排是不是放在第四十四條之一？有關合建契約，剛剛署長講得非常清楚了，必須要再……"],["牛委員煦庭：再討論一下？"],["劉部長世芳：要再講清楚一點，關於這個部分，第一個，我不曉得大院有沒有可能開公聽會？按照地方政府上面，對於都市更新，以及剛剛有提到我們未來的發展，還包括都更跟危老條例要做延長或做其他更動的部分，全部包在一起的話，我們是樂觀其成；如果沒有的話，就是國土署自己跟地方政府來處理，尤其是這一條都更條例裡面，我們覺得要成就這樣子的法條所欠缺的部分來做補足。"],["牛委員煦庭：所以時間上，你大概要多少時間去做這件事？"],["吳署長欣修：我們在今年內應該可以完成。"],["牛委員煦庭：今年內？"],["吳署長欣修：對。"],["牛委員煦庭：半年內可以完成？"],["吳署長欣修：是。"],["牛委員煦庭：反正這個會期看起來還要繼續延長，我希望早一點有好的消息，因為我覺得這是民生的事情，早一點討論，也許大家有一個好的平衡，我們就早一點讓這樣的新制度可以上路，這是我的期待，所以我覺得半年太久了。"],["吳署長欣修：我也會主動跟地方政府及相關的工會團體，甚至有一些案例，我們也會邀請案例的地主都一起過來，大家來表達一些意見，我們把問題都綜整清楚就可以……"],["牛委員煦庭：三個月啦，好不好？或者是你要有隨時報告的準備啊！"],["吳署長欣修：了解，我們三個月內先完成相關的開會跟意見的蒐整，這樣可以嗎？"],["牛委員煦庭：好，你會後提供一個三個月的時間表，就是說，你不見得三個月內會馬上有一個明確的結論，但這三個月你要做什麼？我能夠把研究報告做出來嗎、我能夠統整樣態嗎、我能夠跟地方政府開多少次會？排個時間表出來，會後來做參考，可以嗎？"],["吳署長欣修：好，沒問題。"],["牛委員煦庭：最後我只有一句話提醒，老屋延壽的部分，補助不是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我們之前在這邊開公聽會時有討論過，其實應該設計公寓大廈的長期修繕計畫，這部分我們後面有時間再來探討。"],["吳署長欣修：好。"],["牛委員煦庭：請做好準備，謝謝。"],["主席：謝謝牛煦庭召委。"],["主席（牛委員煦庭）：下一位請徐欣瑩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徐委員欣瑩：10:47"],["徐委員欣瑩：（10時47分）謝謝主席。本席有請劉部長。"],["主席：劉部長有請。"],["劉部長世芳：徐委員好。"],["徐委員欣瑩：部長好。本席先就剛剛有關合建契約的問題直接再追問，在合建契約的部分，內政部是否有一些數據統計可以佐證，合建契約是否會因為行政審議的意見不一致，導致履約過程中出現大量的訴訟爭端，有沒有這種情況？"],["劉部長世芳：我請署長回答。"],["吳署長欣修：因為合建契約的內容不一定會反映在都更的計畫書裡面，它往往都是雙方私人合意的一些內容，最容易……"],["徐委員欣瑩：有沒有過去的經驗或相關數據？"],["吳署長欣修：過去經驗就是很容易因為資訊不對稱，就是他不曉得都更條例裡面有什麼樣的保障。第二個，過程當中有遇到政策或法令的修正，導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會發生改變，這些就是一般在合建契約裡面最常出現的問題。"],["徐委員欣瑩：內政部有沒有規劃建立合建契約的參考版本或是諮詢平臺，讓各類型契約有指引？"],["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就是因為樣態太多種，沒有辦法用範本的方式，因為合建……"],["徐委員欣瑩：你就依據不同樣態開始來做啊！沒有辦法？"],["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因為第一個，這是私人契約，我們不曉得他們中間的協議內容，因為協議內容，甚至從單純的分屋、分地到還要去賣……"],["徐委員欣瑩：如果沒辦法建立參考版本，有沒有諮詢平臺？"],["吳署長欣修：所以我跟委員報告，過去我們跟地方政府討論的時候，像雙北就是去訂注意事項，我們覺得注意事項是一個非常好的機制……"],["徐委員欣瑩：本席的問題是，有沒有要請各縣市政府來提供一些諮詢平臺，或是你們這裡有沒有辦法怎麼樣來進行？"],["吳署長欣修：我們本來就有補助各縣市政府有相關的輔導團跟專案辦公室，其實這就是提供諮詢……"],["徐委員欣瑩：你們的指導有沒有要他建立這個諮詢平臺？"],["吳署長欣修：說明一下，現在就是透過輔導團跟專案辦公室，他們本身就可以做這件事情，現在只是說……"],["徐委員欣瑩：他們可以做，但是他們有沒有做是一回事。"],["吳署長欣修：其實都有，他們都有接受做這件事。"],["徐委員欣瑩：好，本席接著繼續問，針對合建爭議較多的類型，是否可以先行分類建立原則性的指導？"],["吳署長欣修：我們跟地方政府討論過，雙北現在是用注意事項，也就是說，你在訂定合建契約的時候，雙方要注意哪些內容。第二個，我們現在還有在討論的是風險控管事項，也就是把過去常發生的樣態，你們在執行過程當中要注意哪些執行的風險，提醒雙方在合約裡面都應該要去注意或建立一些制度。"],["徐委員欣瑩：目前部內有沒有5年合建案件爭議類型的分類統計報告？"],["吳署長欣修：目前是沒有，但是我們都是透過……"],["徐委員欣瑩：可以提供嗎？可以去著手……"],["吳署長欣修：關於這個部分，我剛剛的意思就是，我們透過再跟地方開會，請他們把這一類案件過去所發生的糾紛統整起來，我們來做一些分類，也可以提供作為後面我們要訂定相關注意事項跟風險控管事項的依據。"],["徐委員欣瑩：最後，可以成立合建契約協議的輔導小組嗎？"],["吳署長欣修：如果這個內容出來，我們一樣會交給地方政府，他們有相關的……"],["徐委員欣瑩：你會不會明確的規範，請他們成立一個這樣的小組？"],["吳署長欣修：應該這麼說，以我們目前的預算來講，是用輔導團跟專案辦公室的形式，而未來我們在後面的委託裡面，就會請他們把要輔導協議合建的部分一併都納進來。"],["徐委員欣瑩：好，謝謝。本席要接著請教部長，現在我們耐震弱層補強的推動成效好像不是很好？"],["吳署長欣修：其實我們每年都有編……"],["徐委員欣瑩：我先講，一個是成效，再來就是你一年也沒編多少錢嘛？"],["吳署長欣修：我們一年有大概一億多。"],["徐委員欣瑩：你看一億多一年只可以補助幾戶？你自己說。"],["吳署長欣修：應該這麼說，我跟委員報告，其實耐震補強的過程就會從初詳評開始，目前有些民眾會不太願意，是因為他們很擔心列出來的時候狀況沒有很好，所以往往都是第一步……"],["徐委員欣瑩：狀況沒有很好，所以呢？所以他沒辦法……"],["吳署長欣修：這會影響他的房價，所以他不太願意跨出第一步。"],["徐委員欣瑩：但是從921以及陸續一些大地震以後，我們都知道事先補強有助於未來預防災害的發生，如果你一年一億多，我算了一下，大概幾十戶……"],["劉部長世芳：沒有那麼少。"],["徐委員欣瑩：沒有那麼少嗎？部長說沒有那麼少。"],["吳署長欣修：一年大概是5到7件啦！"],["徐委員欣瑩：對啊！你看全國一個縣市分不到一件。"],["吳署長欣修：是。"],["徐委員欣瑩：所以這個我覺得很值得檢討，因為我們有感覺到在都會區或在非都會區應該有它的差異，像我們部長當過副市長，光是高雄市區跟以前的高雄縣就不一樣，還有像其他非六都的縣市，其實有這種資訊落差的問題，所謂資訊落差就是可能有些民眾不知道，以一般非都會區也沒有什麼會影響它的地價，你講的可能還是都市思維，所以這個部分，這樣一億多真的太少……"],["吳署長欣修：我了解。"],["徐委員欣瑩：好像只是點綴式的，沒有真的要做，這一塊其實也是民眾的權益啊！"],["吳署長欣修：了解。"],["徐委員欣瑩：民眾的權益、健全整個都市的發展，我們都應該要兼顧，所以這個部分應該要來加強吧！"],["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每年都有去各縣市推廣，其實我們剛剛講的是一個……"],["徐委員欣瑩：你們有去各縣市推廣，可是一年就只有幾件。"],["吳署長欣修：我說明一下，過去的經驗就是去推廣，民眾的反映是這樣，尤其是對於老舊的公寓，大概都會有整合的問題，因為要提到耐震補強，其實大家就要共同出資，政府不可能百分之百負擔，還是會有共同出資的問題，但是就會出現有人願意出資、有人不願意出資。我們過去的輔導案件很多……"],["徐委員欣瑩：所以是整合的問題嘛。"],["吳署長欣修：對，也會出現整合的問題。過去在案例當中，公寓大廈的管理組織其實非常重要，它要能夠去溝通所有的住戶，大家願意一起來做，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成敗關鍵我們過去也曾經一年編高達十幾億，但是慢慢減少，也是因為實際上的案件數……"],["徐委員欣瑩：就是因為你們落實不了，所以一直減少、一直減少。"],["吳署長欣修：應該是說民眾這兩步要能跨得出去，這樣會比較容易執行。"],["徐委員欣瑩：你們的宣導，還有你們很多的溝通，甚至你們的協助也很重要啊！譬如說，你們有沒有考慮一站式服務窗口，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也好，你們應該……這個政策立意非常好，剛剛署長講了，本來一年可能十幾億，甚至如果做得好是幾十億，我們就應該為民眾的耐震弱層補強來加強，可是實施的不好，實施的不好是因為我覺得有資訊的落差，還有我們沒有確實去落實。今天因為剛好有類似的議題，所以本席也要在這邊特別強調，部長加油一點，可以嗎？"],["吳署長欣修：我們會跟地方加強，第一個是溝通，第二個是宣傳。"],["徐委員欣瑩：對！把問題找出來，然後我們應該要加強宣導。"],["吳署長欣修：去宣傳，是！"],["徐委員欣瑩：地方政府也應該有一些服務的窗口要做好。"],["吳署長欣修：是，我們後面會加強宣導，感謝。"],["徐委員欣瑩：謝謝。"],["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報告委員會，我們在林俊憲委員質詢完後，休息5分鐘。","下一位請鄭正鈐委員質詢，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林俊憲委員質詢。"],["段落：質詢：林委員俊憲：10:56"],["林委員俊憲：（10時56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內政部劉部長，還有國土署吳署長。"],["主席：有請劉部長，有請吳署長。"],["劉部長世芳：林委員好。"],["林委員俊憲：部長你好。部長，我現在要講的是對於南科周邊交通非常重要的建設，相關地理位置部長不一定清楚，但吳署長非常了解，只要拜託部長負責支持就好了。第一個，南科現在發展非常快速，它去年產值就已經超過竹科了，而且就業人口越來越多，但是它周邊的交通趕不上它的發展，其實從賴清德總統擔任市長的時候，他就準備要再多建幾條橋跨過曾文溪，其中南科那條烏橋中路，署長，你知道嗎？"],["吳署長欣修：是。"],["林委員俊憲：烏橋中路現在從南科幾乎是由南向西北，當它撞到曾文溪，變成沒尾巷，我們現在要蓋一條橋，由烏橋中路建一條跨曾文溪的大橋到麻豆，讓南科的人到麻豆10分鐘，相同的，麻豆要過來南科也10分鐘。接下來，烏橋中路從南科到麻豆跨過溪，溪邊那條防汛道路叫南40線，我們新編南40線目前的計畫，署長，我們是向北走啦！第一階段先到麻善大橋，對嗎？"],["吳署長欣修：是，對。"],["林委員俊憲：但延伸到麻善大橋還是不夠啦！它的效益應該在麻善大橋再往東北，接到台84線快速道路，後面這一段我們趕快再納入新的計畫，但是這整個經費差不多要三十八億多，地方自籌8億8,000萬的話，可能需要中央補助大概有二十九億多。"],["吳署長欣修：了解。"],["林委員俊憲：現在也感謝啦！我知道部長有給予我們支持，部長也有支持我們這條橋的計畫，所以希望在今年能夠先核定我們先期的工程款。"],["吳署長欣修：了解，因為確實委員跟郭委員兩位都有到現場爭取好幾次了。"],["林委員俊憲：你有來過嘛！對。"],["吳署長欣修：都有來爭取好幾次了，這個案子在這幾年來，市府也都有提出，所以在審查當中，它列到生活圈的部分，我們大概從兩年前就開始協助市府再提出相關的申請，所以在今年的部分，我們都有簽報到部裡面，審議會的部分大概沒有問題，因為所有的審查委員都認同烏橋中路的重要性，還有南40線的拓寬，我想這部分我們後續都會持續協助。"],["林委員俊憲：好，非常感謝署長。部長，再拜託！這個其實喊了很多年，你看從賴總統當賴市長的時候就開始規劃，地方聽到烏橋中路的跨曾文溪大橋大概是五、六年前，一直到現在，我們才總算有核定下來。"],["劉部長世芳：報告林委員，我在上個禮拜已經有批准了。"],["林委員俊憲：對，我知道，你批的是第一期的先期工程款。"],["劉部長世芳：對。"],["林委員俊憲：當然後面會滾動式來進行。"],["劉部長世芳：對，因為土地取得的部分還要再處理，其他的都不是困難。"],["林委員俊憲：地方說明會也已經開完了？"],["劉部長世芳：對。"],["林委員俊憲：我會請市政府相關單位、工務局等全力配合內政部。"],["劉部長世芳：是。"],["林委員俊憲：也感謝部長的支持，但是一條橋還不夠，其實還需要另外一條橋，這條橋叫做南41，署長，你知道嗎？"],["吳署長欣修：我了解。"],["林委員俊憲：因為現在臺南南科對外的一條命脈叫西港大橋，部長，你知道西港大橋名列全國最塞車的橋差不多前五名，據公路局統計，早上7點到8點上班時間一個小時，超過3,000輛車上橋，1秒就有1臺車上去，很恐怖，所以我剛才說的烏橋中路的跨曾文溪大橋，就是要解決舒緩西港大橋的塞車，還有這條橋，這條橋就是佳里的南41直接往南，跨過曾文溪接到臺南，差不多到新吉，讓佳里往南到市區不必再走西港大橋，同樣可以減緩西港大橋的塞車，這部分我們跟國土署辦過幾次會勘，我在上個月也在我的辦公室召開協調會，署裡面也表達同意，今天在這裡再拜託部長，讓你知道這件事情，也請部長要支持。"],["吳署長欣修：了解，這個案子剛開始起步，我想我們都會一路協助市府逐步來提，或許這一期還來不及，但是若有提案的話，就算這一期來不及，我們也會把它延續到下一期去執行。"],["林委員俊憲：對，因為南科已經非常重要，全世界最重要的高科技半導體相關產品都在南科生產，所以我們必須改善它已經非常嚴重的對外交通問題。這條橋再做起來的話，對於當地交通的改善會非常有用。","請主席再給我1分鐘。另外，這一條可能署長比較知道，這個非常地方，就是在舊喜樹路跟明興路口，如果你走明興路，要轉進去喜樹路，喜樹路有兩節，喜樹路接明興路那裡只有8米。"],["吳署長欣修：是啊！"],["林委員俊憲：進去又變成18米。"],["吳署長欣修：我了解。"],["林委員俊憲：所以經常發生車禍，我們以前有提到明興路轉進去喜樹路差不多有七百多米，要把它拓寬到18米。署長，我請你來臺南會勘，那時候也跟你提起這條路。"],["吳署長欣修：有，你之前會勘的時候就有拿出來，市府也有拿出來，所以前面用地的部分，他們已經有在進行了。"],["林委員俊憲：市府提出來是因為市府要負責土地，因為牽涉到周遭土地。"],["吳署長欣修：對、對、對，他們現在已經在進行了，所以這個部分在生活圈的審查大概也沒有問題，因為這個很明確屬於瓶頸路段要打通，而且我們要……"],["林委員俊憲：這條我有拜託部長，部長有答應把它匡列起來。"],["吳署長欣修：是。"],["林委員俊憲：就等我們地方完成相關土地的取得，我們就可以來做。"],["吳署長欣修：對、對，這個沒有問題，剛好喜樹、灣裡的重劃也完成，大概延續起來交通的部分……"],["林委員俊憲：對，喜樹和灣裡中間那塊鹽窟仔地現在要重劃好了，以後那邊會住很多人，這條路拓寬的效應就會出來了。"],["吳署長欣修：是。"],["林委員俊憲：我們感謝部長的支持，後續地方的用地取得再跟內政部這裡來配合，好不好？"],["吳署長欣修：是。"],["林委員俊憲：好，感謝部長，感謝署長、謝謝主席。"],["主席：好，謝謝林俊憲委員，休息5分鐘。","休息（11時4分）","繼續開會（11時10分）"],["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繼續開會，今天中午不休息。","現在我們請鄭天財委員質詢，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徐富癸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徐委員富癸：11:11"],["徐委員富癸：（11時11分）謝謝主席，有請劉部長跟國土署吳署長。"],["主席：劉部長、吳署長，有請。"],["劉部長世芳：徐委員好。"],["徐委員富癸：部長、署長午安。部長，過去謝謝部長一直關心我們屏東縣的各項建設，我們現在還是有幾個問題要請部長再繼續給我們支持。部長，我們去年成功達成8年20萬的社宅政策目標，我們目前訂定新的目標是2032年要達到100萬，目前這個案子看起來六都的比例比較高，非六都的部分加起來好像連第4名的桃園市都還有點落差。當然，區域均衡發展是未來我們很重要的政策，我想也是賴總統一直要求的處理機制。針對屏東縣，部長，這部分能不能再給予我們怎麼樣的協助？謝謝。"],["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在非六都我們其實也沒有放棄，我們也會參考地方的實際需求布建。以屏東來講，在屏東、屏東市區還有內埔、潮州，還有到恆春，甚至到相關萬丹等等也都有研議設置，所以我們逐步的布建，只要地方需求是很明確的，我們都會去努力。"],["徐委員富癸：我們都市的進步也需要做很多的超前規劃跟部署。"],["吳署長欣修：是。"],["徐委員富癸：當然目前我們屏東市跟潮州都已經在興建當中，另外還有規劃了三個地方，其中恆春的部分112年已經完成決標待開工，但到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進度，目前有遇到什麼困境嗎？"],["吳署長欣修：應該這麼說，因為它前期就會有相關的規劃設計，還有都市設計的審查，所以我們大概都會給它一個預定期間，不會決標完馬上開工，後面還有細部設計跟相關的審查在進行。"],["徐委員富癸：所以有照我們的進度在走？"],["吳署長欣修：有、有，都有照進度在執行。"],["徐委員富癸：所以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動工？"],["吳署長欣修：這個部分看住都中心有沒有比較明確的時間。"],["徐委員富癸：恆春的部分，對。"],["花董事長敬群：報告委員，恆春當然決標了，現在正在規劃設計中，要申請建照，通過之後就會舉辦開工典禮。"],["徐委員富癸：今年會有機會？"],["花董事長敬群：我們拚看看。"],["徐委員富癸：拚今年啦！"],["花董事長敬群：拚一下。"],["徐委員富癸：其他的部分，包含我們潮州還有其他科學園區周邊的萬丹，未來我們都是有計畫，希望來配合縣政府。"],["吳署長欣修：我們就繼續研議看看適合的地點跟需求，周圍的部分，我們都會繼續研議。"],["徐委員富癸：好啊！我們還是趕快來盤點，這部分我也會請縣政府這邊來配合一下！"],["吳署長欣修：是。"],["徐委員富癸：另外，我要謝謝部長在去年的時候，針對整個墾丁國家公園有一些陽傘之亂，這些問題目前都有很好的改善方案，但是現在還是有幾個問題，要請部長來幫忙。部長，墾丁國家公園已經成立41年了，也是我們全國第一個國家公園，過去我們著重在生態保育的觀念，但是現在的觀光發展已經到一個階段，國家公園署成立之後也應該把觀光的要件併在我們的工作項目裡面，部長認同嗎？"],["劉部長世芳：謝謝，因為國家公園署也剛成立不久，我們一定會配合地方在墾丁國家公園的部分，其實兩個禮拜前，我們也在那邊辦過音樂祭的活動，可能徐委員也非常清楚，目前陽傘之亂已經獲得比較大的改善，但是仍然還有精進的空間。"],["徐委員富癸：部長，我們希望能夠加快腳步，其實我跟交通部陳部長提過我們希望跨部會整合，尤其從鵬管處一直到墾管處的範圍，其實可以連成帶狀的觀光地帶，當然我們贊成生態保育一定要做，這是我們最重要的資源，但是觀光的部分一定要跨部會來整合。"],["劉部長世芳：對。"],["徐委員富癸：部長，另外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獼猴跟梅花鹿的數量太多，而且把我們的農作物破壞得很嚴重，這部分到底有沒有策略可以來處理？"],["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墾丁國家公園跟其他國家公園都一樣，都有碰到獼猴或者是梅花鹿的問題，甚至還有綠鬣蜥，因為目前的主管機關是農業部，我們會配合農業部，因為牠既然是生態保育的動物，如果我們沒有配合，隨便濫捕、濫殺的話，反而我們會遭受到比較大的責難。就我所了解，現在專家學者有在做族群監測的工作，但是要研發更有效率的捕捉技術，也就是比較人道或是比較可以考慮到生態保育兩者之間的平衡，這真的比較困難。"],["徐委員富癸：梅花鹿在路上亂跑，常常發生車禍，這真的很嚴重。"],["劉部長世芳：我有聽過，所以我想屏東縣政府是不是可以跟農業部林保署共同配合？我們一定會配合，這沒有問題。"],["徐委員富癸：針對這部分，部長你有那個高度，我希望大家能夠一起合作，看看能夠怎麼樣有效遏止這樣的生態浩劫。"],["劉部長世芳：是。"],["徐委員富癸：好，謝謝。"],["主席：謝謝徐富癸委員。","下一位請張雅琳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張委員雅琳：11:17"],["張委員雅琳：（11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署長。"],["主席：吳署長有請。"],["張委員雅琳：部長可以先休息一下。"],["吳署長欣修：委員好。"],["張委員雅琳：謝謝署長。根據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10%。但是我調閱國土署相關的統計資料，從110年到112年，基本上最高的只有澎湖縣達到接近10%，也就是9.6%，其他都是低於的；第二高的是高雄市，有到8.7%，許多縣市大概是持平或是維持逐步微微的上漲。但是有三個縣市，第一個是嘉義縣，從3.3%到現在已經只剩2.9%，包括嘉義市也是；其中彰化縣是從6%降到2.4%。我想我們做這些調查應該是希望能夠逐步達到10%，針對這些比率掉下來的，你們有沒有去了解原因是什麼？"],["吳署長欣修：報告委員，針對10%的比率，的確當時的定義是希望臺灣都市計畫區的公共設施品質，尤其是公園、綠地能夠逐步成長，但是在修法之後，回過頭去檢視才發現既有的都市計畫區幾乎都不太可能，後來有些為了要補足這樣的面積，在規劃的過程當中大肆地做了很多的補強規劃，但是事實上劃了以後，又要面臨徵收的問題。長期間二、三十年下來，也發現確實是難以執行，所以後來在相關的公設保留地策略裡面，允許它做一些檢討，如果確實難以執行的部分，可能必須要檢討去取消，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政策循環。但是另外一點，大家對於可以取得的項目就加強做建設，希望補足都市計畫區內民眾的實際需要，其他部分就透過比較大型的開放空間的設計去做要求，也就是說，你有大的建案，我就鼓勵你留設開放空間出來，這是另外一種類型的補足公園綠地的不足。"],["張委員雅琳：但是我想要了解的是，今天為什麼要公園、綠地或是兒童遊戲場的空間？最主要是為了提升生活品質對不對？"],["吳署長欣修：是。"],["張委員雅琳：這是世界的一些要求嘛！但是我想針對的是彰化縣原本是做到6%，可是現在卻降到2.4%……"],["吳署長欣修：這或許是統計上的落差，因為我們不太可能讓它減那麼多，這部分是不是容我們回去再調查清楚。"],["張委員雅琳：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詳細了解一下，然後再給我們一個簡單的說明好不好？"],["吳署長欣修：好。"],["張委員雅琳：第二個部分，因為剛剛有講到現在要達到10%非常難，但是你們有透過一些方法，設法爭取一些開放空間，我想了解一下更精確的部分，針對一些重劃區的案子，是不是可以從這裡面也來要求呢？有沒有一些更積極的作為可以要求他們開設這樣子的綠地，特別是兒童遊戲場的部分？"],["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關於委員這樣的要求，我覺得事實上是可行的，只是過去在相關重劃的公共建設項目裡面，公園、綠地通常都是先以綠地化的方式配上少部分的遊憩設施去執行，當時擔心的是做了以後，萬一5年內人口不夠多，很可能又要面臨設施更新，所以在早期重劃工程的項目裡面並不會特別去做，通常都是透過事後的追加，也就是透過重劃工程的盈餘再去補足這樣的設施。有關這一點，我想我們可以再跟地政司……"],["張委員雅琳：有沒有可能再更積極的……"],["吳署長欣修：我們會再跟地政司討論，看看是不是請他們來要求各地方政府，在執行重劃區公園、綠地的工程項目裡面，主動把兒童遊戲設施納進去，這樣他在第一時間就可以去執行。"],["張委員雅琳：對，不然就會變成等到都已經蓋好了之後，這一塊又變成只能在那個很有限的面積裡面去做。"],["吳署長欣修：對，到時候又變成大家互爭空間。"],["張委員雅琳：是，沒錯，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大概什麼時候可以來追相關的進度？"],["吳署長欣修：關於委員的垂詢，我想我來跟地政司討論一下，因為地政司必須找各縣市政府討論把它納到項目裡面去。"],["張委員雅琳：好，那一個月之後我們再來跟您了解一下進度好嗎？"],["吳署長欣修：好。"],["張委員雅琳：謝謝。","接著我問一下住都中心，抱歉，剩下24秒。"],["主席：請花董事長。"],["花董事長敬群：委員好。"],["張委員雅琳：董事長好。因為住都中心就是管很多社宅的建置，但是我之前看了一些社宅的建案裡面，通常兒少休憩設施是比較少的，可能是一些開放空間或是有一些步道。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在相關的社宅把兒少遊戲空間主動納入呢？"],["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當然就開放空間的部分，我們會做一些整體規劃，委員今天提起來，我們回去就來規劃檢討。"],["張委員雅琳：最後一點時間，我希望這次可以把它納入，因為既然是社宅，就會有很多年輕家庭，也有可能是長照的設施，大家會需要一些休憩的設備，這個部分應該要主動納入。同時我也希望在做這些相關規劃的時候，我們可以找一些兒少的專家團體，一起來看這些設施是不是有符合那邊未來的需求好不好？"],["花董事長敬群：好，謝謝委員指導。"],["張委員雅琳：謝謝。"],["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剛剛委員詢答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請部會會後提供。","下一位請吳琪銘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吳委員琪銘：11:23"],["吳委員琪銘：（11時23分）主席、與會同仁。請花敬群董事長及國土署署長。"],["主席：請花董事長、吳署長。"],["花董事長敬群：委員好。"],["吳委員琪銘：兩位好。針對都市老舊建築物的整建，因為上會期花敬群還沒當董事長，當時我們要補助危樓的費用……我看全國超過三十年的還存在非常的多，尤其雙北就占了一百五十萬戶，但未來補助的經費沒有了，所以未來的推動可能又會窒礙難行，是不是請署長說明一下？"],["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因為危老重建條例到116年就落日，各界其實都希望我們能夠延長，這部分我們已經有在研擬修法的內容，之後就可以推出。第二個，我們也會把原來相關的規模獎勵加以延續，當然都會經過檢討，看看大家實施的狀況，我們會來做調整，但大致上朝向修法延長，這部分大概沒有問題，會朝這個方向進行。"],["吳委員琪銘：因為臺灣是在地震帶上面，所以超過30年的危樓都有急迫性，我們要去推動，但是你在補助方面要是缺少了，民間投資的意願又減少，那整個推動就窒礙難行，這點是我們中央政府要去考量的。我在這裡也要拜託，尤其我們現在有很多地震，包含新北跟過去的花蓮，新北這裡的房子已經都不能住了，都貼紅單，臺灣還存在非常多，所以這個部分也拜託中央政府、拜託國土署大家共同推動。署長先回座，我要問花董事長。"],["花董事長敬群：謝謝委員。"],["吳委員琪銘：現在社會住宅，尤其在我的選區裡面，目前要推動……尤其過去中央路的莒光四村的面積非常大，那都是軍方的地。目前那塊地的規劃有辦法落實推動嗎？我藉由這個機會來問一下。"],["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名稱叫做土城樂利段。"],["吳委員琪銘：對。"],["花董事長敬群：那一塊我們已經自己出資，以都更的方式來蓋社會住宅，現在整合的比例非常高，我們打算應該是……都更計畫已經開始跟新北市政府討論了，所以這個東西的速度應該會很快。"],["吳委員琪銘：好，民眾對社會住宅的接受度普遍都非常高，因為接受度高，我們如果推動了，可以讓大家有居住正義，也顧到很多年輕人、很多弱勢的人，讓他們有一個房子可以住。你現在說要買一般的住宅，現在新蓋的，如果是上班族還是弱勢的，他們根本都買不起，所以我們社會住宅一推動，大家的接受度普遍都非常高，所以我們一定要趕快來推動。"],["花董事長敬群：是。"],["吳委員琪銘：尤其我們現在有很多重劃區，重劃區的比例、我們社會住宅的比例一定要再把它加進去，還有一些國有土地，我們其實有很多國有土地，因為社會住宅接受度高，又可以壓制房價，所以我們來推動，民眾的接受度普遍很高……"],["花董事長敬群：關於這部分，部裡面跟署裡面都有在盤點，然後就指示我們住都中心來辦。"],["吳委員琪銘：對，這樣大家對政府才會有信心，不然很多人買不起房子，到時候會覺得中央的政策是不是有問題，一發現有問題，我們就趕快回應他們的需求，這是我們中央政府要來推動的目標啦，好不好？"],["花董事長敬群：好，謝謝委員。"],["吳委員琪銘：好，感謝，也謝謝召委啦！"],["主席：沒關係！謝謝吳琪銘委員的質詢，辛苦！喘口氣。","下一位我們請蔡易餘委員質詢，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王鴻薇委員質詢。"],["段落：質詢：王委員鴻薇：11:28"],["王委員鴻薇：（11時28分）謝謝主席，我請部長還有署長。"],["主席：劉部長有請、吳署長有請。"],["劉部長世芳：王委員好。"],["王委員鴻薇：部長好、署長好。延續剛才吳委員特別提到的危老時程獎勵，事實上在去年的4月份，同樣在內政委員會，我就特別提及有關於我們的危老，因為我們的時程獎勵遞減，一直到5月10號之後，也就是現在，事實上已經沒有時程獎勵了。當時在一年之前我就提出，尤其在都會區，尤其在雙北，因為我們的老舊房子非常非常多，危老重建其實有其必要，所以我當時就要求內政部還有國土署要針對危老的部分，在時程獎勵應該提出新的辦法，但是非常可惜，一年過去了，時程獎勵歸為零了，事實上它就已經沒有誘因了，當然我知道你們現在提出所謂的規模獎勵，可是確實危老獎勵就是因為它沒有……有的是比較小範圍，它可以趕快去重建，因為你要把它變得更大的一個範圍的話，其實要協調的住戶就非常多。","我們知道今年時程獎勵即將落日，所以在今年年初，整個危老重建計畫的案子就來得非常非常多，如果以六都來說，危老重建計畫跟都市更新的進度相比，危老的件數要遠遠大於都市更新，對不對？它為什麼不走都市更新？因為它的……"],["吳署長欣修：產權複雜。"],["王委員鴻薇：對，複雜，所以危老比較容易嘛！"],["吳署長欣修：是。"],["王委員鴻薇：當然我們整個都更，我知道你們希望它的範圍能夠大一點，讓整個市容變得比較漂亮。其實我們做危老有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防災，可是到現在為止，危老的時程獎勵已經完全沒有了，只剩下時程獎勵。"],["吳署長欣修：規模。"],["王委員鴻薇：對不起，只剩下規模獎勵，你的規模獎勵真的能夠促進這些危老的重建嗎？以臺北市為例，其實很多案子因為到了5月10號停了，他們通通都沒有了，我剛才看大概起碼一百多件，將近兩百件，很可惜啊！他們本來也希望趕快跟時間賽跑，所以請問，我一年前就提出來，你不要跟我講一年後你還在研擬中，我聽了就要昏倒啦！署長。"],["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當時提出以規模獎勵取代時程獎勵，大概就是一個概念，因為時程獎勵是一個空白授權的容積獎勵，它對於實施者來講，不需要付出其他任何代價就直接拿到容積獎勵，所以過去長期出現這一種、類似紙片屋的這個房子，對它的結構安全，甚至像剛剛委員提到的防災，其實它沒有辦法有任何的幫助。至於規模獎勵，其實我們也沒有說規模獎勵要大到很大，其實它只要有提到200平方公尺……"],["王委員鴻薇：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說……"],["吳署長欣修：我說明一下，大概60坪的土地就可以申請到規模獎勵，就200平方公尺，60坪左右，所以它沒有很大就可以申請到規模獎勵。此外，它原有30%的容積獎勵還是都有保留著，所以這差距的10%我們就是用規模獎勵取代，這一點是沒有變的，因為大致上過去找地方政府來談，他們也贊成，其實……"],["王委員鴻薇：那我就要看你們最後的成果。"],["吳署長欣修：是。"],["王委員鴻薇：我剛剛講了嘛，危老就是因為有時程獎勵，所以它的數量真的就比都更來得多很多，也加速了重建。","因為時間的關係，另外請教一下，去年0403花蓮地震一週年，當時有很多開紅單、黃單的件數，當時我們也提出了有補強的補貼，但是如果來看全臺灣，顯然當時核定的這些紅單、黃單的棟數，以目前來講，真正核定的件數事實上真的是遠遠低於當時紅、黃單的件數。應該是在上個月，在整個檢討的時候，在這一些補強案件裡面，花蓮有半數是卡在中央審查，我想請問一下進度，可不可以加強、加快進度？"],["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在過程當中，耐震補強的部分要經過結構的設計還有審查，在之前也有反映希望國震中心能夠再提供更多的人力，因為他們分3組，結果民眾認為還要再……"],["王委員鴻薇：所以你現在是說因為人數不足？"],["吳署長欣修：對，國震中心後來有加快，因為它本來是3組人，後來有增加到5組人，就是希望透過這種方式加快審查。第二個是跟民眾溝通，因為有一些民眾對於哪些可以列入耐震補強項目、哪一些不屬於，過去一直有意見，我們前一陣子也都有請他們跟民眾溝通。"],["王委員鴻薇：我覺得在臺灣地震常常就是好了傷疤忘了痛，在一次大地震之後，過一段時間，大家好像有點遺忘，然後整個進度就開始牛步化，甚至是龜步化，可是我們永遠不知道下一場大地震什麼時候來。你剛剛在講人數的問題，我也覺得很驚訝，其實我們應該全力的，尤其這邊已經開紅單跟黃單。老實講，最近花蓮附近還是一直不停地有地震頻傳，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希望……如果還有半數都卡在中央，你可不可以給我一個時間，你多久時間可以把它消化完成？譬如說兩個月、三個月？"],["吳署長欣修：我趕快找國震中心，看看他們最近的執行進度。"],["王委員鴻薇：給我一個時間吧！我必須要一個時間……"],["吳署長欣修：好，我會後提供委員這個報告。"],["王委員鴻薇：好，那你就提出有關於花蓮地震目前耐震補強相關的資料，而且不是只有花蓮，我也關心臺北，臺北也很多耶！"],["吳署長欣修：對，臺北還有新北。"],["王委員鴻薇：很多！而且其實老實講並不容易，我們自己選區裡面，因為是不同的棟，然後它就是在那一部分，其實它很複雜，我們都很怕下一次地震來，因為它會影響到其他隔壁棟，它有些是連結的，這邊貼黃單，那邊沒有貼黃單，可是旁邊沒有貼黃單的也非常擔心，所以這個部分請加快腳步，好不好？拜託在我們會後，你可不可以一個禮拜之內給我們至少書面的說明？好不好？"],["吳署長欣修：OK！"],["王委員鴻薇：好，謝謝。"],["吳署長欣修：謝謝。"],["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下一位我們請邱志偉委員質詢，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蘇清泉委員質詢，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林楚茵委員質詢，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楊瓊瓔委員質詢，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何欣純委員質詢，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下一位我們請陳冠廷委員質詢，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不在。","最後我們請鍾佳濱委員質詢，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我們詢答到此結束。高金素梅委員、邱鎮軍委員、丁學忠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談到都市更新，政府其實這幾年已經陸續在修法改善制度。像是在108年大幅修法加強整體制度，110年和113年又針對危險建物放寬容積獎勵，希望加速重建。這次403花蓮地震後，內政部也火速成立專案辦公室，協助當地災區的危樓透過公辦或自辦都更來重建，目標是打造出一個「都更結合災後重建」的成功案例。","內政部的數據也指出，目前全國都市更新案有穩定在成長，到今年3月底為止，全國已經有1,222件都更案核定。其中由國家住都中心負責的公辦都更，也累積了63案，總投資金額超過4,500億元。","但是，我們也必須誠實面對問題。","如果沒有完整掌握目前到底有多少建物「急需」都更、又有多少是「民眾自願」參與，都更政策的成效其實很難被準確評估，也不一定真的符合民眾期待。","都更程序非常繁瑣，一個案子從規劃到動工，常常要花好幾年。只要居民意見不一致、或有人提起訴訟，時間就會拖得更久，甚至導致整案卡關。過去也曾發生「被都更」的爭議事件，雖然現在法規有做調整，但民眾對都更的不信任感還沒完全消除。","另外，利益分配與成本問題也是一大障礙。對一些經濟條件較差的住戶來說，雖然房子更新了，但後續可能要負擔的費用卻變成壓力，讓人卻步。","這些問題，長年來困擾著真正有都更需求的民眾。","請問內政部，針對這四個關鍵問題，資訊不透明、程序繁複、社會信任不足、經濟負擔過重，有沒有具體而可行的解決方案？還是只是數據在成長，實際上民眾還是難以受惠？","我們再來看所謂的「危老重建」，這項制度雖然設計來加速老舊建築的更新，但實際操作上也出現了不少問題：","第一，適用範圍太狹窄。危老條例只適用在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建物，也就是說，偏鄉地區或都市邊緣的老屋根本用不上這個制度，形同被排除在外。而且這部條例還有「時效性」，目前只延長到116年5月底，到底會不會再延長？有沒有要制度化？到現在政府也沒有給出明確方向。","第二，只能單棟重建，缺乏整體規劃。危老條例是針對「單一建築」快速重建，雖然速度快，但不像都更可以整體改善街區。旁邊的路沒拓寬、停車空間沒增加、公共設施沒改善，反而讓社區壓力更大、生活品質更差。","第三，施工品質和重建過程缺乏監督。因為危老重建流程走得快，往往對施工品質和住戶權益的保障沒跟上。有些建商為了搶快、壓低成本，可能偷工減料，或沒有跟住戶講清楚權利義務，結果造成糾紛，民眾權益受損。","請問內政部：針對這三大問題，適用太侷限、缺乏整體規劃、過程品質監督不足──政府到底有沒有具體可行的解方？還是只是任由地方政府各自為政、民眾自求多福？","我們也提出具體建議：","1.研議危老條例的長期制度化發展方向，政策不中斷。","2.中央要協助地方政府提升審查人力與專業能力，避免品質失控。","3.建立更完善的施工品質監督與資訊透明機制，讓住戶有保障。","4.危老和都更應該互補合作、不是互搶資源，請內政部提出明確的整體策略，協調兩大制度的功能與方向。","最後就本席提出的質疑，請有關機關於一周內以書面函覆本席國會辦公室。另外，就下述資料，併同提供本席國會辦公室。","1.各縣市「急需」都更以及「民眾自願」參與都更的案件數以及進度。","2.403花蓮地震「都更結合災後重建」的應辦理以及目前辦理之相關期程與進度。","3.促進偏鄉地區或都市邊緣的老屋，應適用「危老重建」重建的案件數以及促進適用的具體方案。"],["委員邱鎮軍書面質詢：","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止，全國都更核定件數已達1,222案，危老重建核准件數達4,197案，兩者均呈穩定成長。針對外界關注危老條例2027年將落日，內政部則表示將修法延續，將從三面向討論，包含適用範圍、容積獎勵機制、配套獎勵等。","根據內政部統計的都更件數與危老建築重建成果，顯示進度仍然太慢，然而台灣面臨地震的威脅卻與日俱增，過去內政部曾提出「防災型都更」構想，希望透過公權力加速執行都市更新，提升都市建築抗震韌性，後來無疾而終。","Q1：另外依據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土壤液化潛勢查詢系統與土石流潛勢區與都市計畫圖套疊比對，應優先推動都更地區有那些縣市？政府預計採取哪些積極具體作為？","Q2：請內政部提供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最新海砂屋數量（棟數、戶數），以及全國22縣市已完成改建之海砂屋數量（棟數、戶數）？對於遲未推動改建之海砂屋有何具體提高獎勵等促進作為？","Q3：請內政部說明是否持續推動全國建築物耐震檢測計畫？執行情形為何？各直轄市及縣市最新耐震不足建物數量（棟數、戶數），以及全國22縣市已推動或完成改建之耐震不足建築物數量（棟數、戶數）？","Q4：針對危老條例2027年將落日，內政部則表示將修法延續，將從三面向討論，包含適用範圍、容積獎勵機制、配套獎勵等，請提供具體研議內容及預訂提出修法時程。","Q5：請內政部說明國土署預計推動之50億元特別預算「老宅延壽規劃」之具體推動內容為何？又是否包含提升建築結構安全面向？","Q6：請內政部說明「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分年計畫、經費及預計改善數量，並請提供113年迄今執行進度？"],["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總經費已有編列21億元以上，住要目標項目有政府主動輔導民眾辦理初步評估、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補助重建計畫擬訂費用等事項，期望能加快全國危險老舊建物之更新，保障生活安全。有關「政府主動輔導民眾辦理初步評估」之執行成果，計畫初期三個年度完成三百件以上，有達成年度目標值。計畫中另有「補助各市縣政府辦理初步評估」項目，計畫執行前兩個年度最高僅有七百多件，數值浮動較高，且與計畫所設定之目標值每年三千件之差異甚大，顯見內政部執行耐震補強計畫有關補助各縣市政府執行之成效不佳，甚有與目標值差異過大之問題，應有強化補強計畫，強化與縣市政府之溝通。","依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之資料，113年度第二季之數字，全國屋齡平均已經超過33年。若以屋齡超過30年為標準來看，住宅數量數字，110年度為448萬以上，至112年度統計已增加至483萬以上，另以113年度第四季之統計數字，全國平均屋齡30年以上之住宅數量已經超過500萬處以上，顯然全國屋齡超過30年之住宅數量隨年度呈現增加的趨勢非常明顯。同時根據內政部之執行報告，全國建築物完成安全性能評估數量同時期由二千六百多件逐年下滑至二千件左右，呈現相反之逐年下降情形。若以此兩項數據比照，可發現全國平均屋齡偏高，超過三十年之屋齡更是逐年上升，已超過至五百萬處之數量，但還未能進行安全性評估之數量在同時是逐年下降，若未能及時在相關政策謀求改善，恐對老舊建築之安全產生影響，未來也可能需要增加更多經費補助，以彌平差異，恐對預算產生影響。有關老屋數量呈上升，安全評估數量卻無法增加，縣市政府對補強之政策推動尚有努力空間，本項問題請內政部回覆說明。"],["主席：報告委員會，關於討論事項，因為我們剛剛在詢答的時候已經跟國土署達成共識，三個月內政府提具相關的報告跟資料，以利法案後續審查，因此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另定期繼續審查。","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1時37分）"]],"block_lines":[1,15,16,17,20,54,56,56,61,63,88,90,102,103,104,106,120,120,122,123,124,125,127,128,129,130,131,132,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7,159,160,161,162,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5,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6,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6,248,249,250,251,252,253,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7,278,279,279,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69,371,372,373,374,375,376,377,378,380,381,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6,398,399,400,401,402,404,406,407,408,409,411,412,413,414,415,416,418,419,420,421,422,423,423,425,426,427,428,429,430,433,434,435,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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