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0月9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19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　　席　翁委員曉玲","議　　程　報告事項","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答詢官員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部長施能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蔡秀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局長陳銘賢","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列席官員名單列入公報紀錄。"],["主席：本日議程是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我們現在先進行報告，因為今天口頭報告的機關代表有4位，發言時間每位3分鐘為限，麻煩請控制時間。","首先，先請劉秘書長進行報告，謝謝。"],["劉秘書長建忻：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安。今天很榮幸列席貴委員會報告考試院的業務概況，對於貴院委員過去對本院各項預算、法案和施政的支持跟指教，也藉此機會表達由衷的感謝。","周弘憲院長所領導的第14屆考試院雖然就任還不滿1年，但是有賴於團隊合作還有各界的支持跟敦促，我們已經積極推動多項考銓、保訓業務的改革和精進。","首先是強化公部門霸凌防治跟安全衛生防護，感謝貴院的支持，在上個會期通過了保障法部分條文及考績法第十二條修正案，強化了公務體系對於職場霸凌的防治規範，也增訂了相關的罰則。本院也同步修訂了安衛辦法，配套增訂了職場霸凌申訴跟處理的專節、高風險職務的安全衛生防護專節還有監督檢查的專章，有更完整的機制來強化各公務機關的安全防護作為，以保障同仁的安全與健康。","其次是友善職場的法規修訂，我們修訂了公務員請假規則、增訂身心調適假，將配合10月10號的世界心理健康日，也就是明天起實施；我們修訂了任用法施行細則，放寬了指名商調的限制，以保障公務人員的調任權益；我們修訂了公務人員激勵辦法，強化即時獎勵並且提高獎金；此外，今天的考試院院會也預定要通過留職停薪辦法的修正草案，放寬育孫假申請限制，使更多公務人員能夠兼顧職場與家庭。","第三是攬才跟留才機制的強化，我們調升了中央四級機關主管職等，合理反映他們的職責程度，以有效激勵及留用人才；我們也調整了官等職等員額配置，增加中高階人力進用空間來滿足機關實際用人需求；我們也刪除了警察跟海巡人員考試的身高限制，廣納人才投入公務工作。","有關考試院未來的工作重點，我們會持續強化落實職場霸凌防治還有安全衛生防護機制與訓練；另外，我們會推動考選法規與時俱進，以滿足公務機關用人的需要；優化電子證書作業的流程，提升服務效率跟安全性；並且持續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符合考生的需求；精進公務員自主投資的業務，提升作業效率；至於本院的待審法案，關於去年函請審議的協會法修正草案，放寬公務員結社權、協商權並且提升協會功能，也請貴院能夠惠予支持。","以上謹就近期重要業務執行情形跟未來工作重點提出簡要的報告，本院會持續使考選方式與時俱進，切合青年世代的需要；也會配合國家發展跟社會的變遷，持續精進人事法制、建構友善的工作環境，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公部門。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謝謝。"],["主席：謝謝。","接下來請考選部劉部長報告。"],["劉部長孟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早。感謝大院委員對考選部的支持與協助，使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114年考選部預定辦理20項國家考試，截至9月已舉行15項考試，其餘5項考試均依預定期程籌辦中，目前公務人員考試已錄取約1萬4,000人，專技人員考試榜示及及格逾2萬8,000人。","此外，本部因應用人需求研修考選法制；並定期建置與更新題庫試題，辦理測驗技術發展相關委託研究案；並持續擴大電腦化測驗適用類科，今年7月已納入語言治療師及聽力師考試，同時擴充電腦化測驗作業容量，今年新增944席，全國電腦化測驗作業總數已擴增接近1萬8,000席。另外，本部持續邀請用人機關協力至大學宣導國家考試，並協助大學檢視學校課程與國家考試科目對應情形；為提供應考人良好應試品質，本部也持續完善國家考場應試環境及設施。","在115年施政重點部分，明年預定舉辦20項考試，本部將依考試期程穩健辦理試務工作。並持續配合用人需求，滾動研修考選法制；同時善用院際溝通平臺，強化考訓用聯繫及合作；以及持續檢討高普考試部分類科應試科目內涵及應試科目數。本部也將賡續充實並精進試題品質，包含持續建置更新題庫及推動測驗發展；並執行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在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部分，將持續增辦電腦化測驗並擴展適用類科；穩定擴充電腦化測驗能量，建構行動化電腦市場；並強化偶發時間因應處理措施。另為強化國家考試宣導策略，本部將積極推動大學國考課程地圖，促進教考鏈結。最後，本部積極打造多元化應試環境及優化考場設施，妥善執行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計畫；並整建修繕國家考場環境設施。","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本部支持與指教，各項施政重點的詳細內容也請參閱書面報告，謝謝。"],["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銓敘部施部長報告。"],["施部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大家早。謝謝各位委員對本部的支持，以下報告今年本部主要業務執行說明，我們做了不少事情都在書面報告裡面。","第一項，我們提出考績法修正案，這是配合保障法，增訂只要是違反重大服務紀律者都可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第二件事情對所有中央跟地方政府的公務同仁非常重要，我們通盤性修正「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並已經發布；據此，未來要繼續做職務列等的修正，而職務列等的修正對於中央跟地方薦任職等的同仁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修訂；第四件事情，我們修正請假規則，包括剛剛我們秘書長講的身心調適假，事實上還有一些其他的項目都放進來，像初任的公務人員就有3天休假，我想這都是對於創造一個友善工作職場所做的請假規則修正；我們也修正了指名商調的規定，平衡了公務同仁需求還有用人機關的需求，做一個適當的放寬修正；我們修訂了激勵辦法，希望讓各機關有更即時的工具能夠獎勵優秀同仁；我們也修正了留職停薪辦法，刪除育孫留職停薪的但書規定，所以未來不需要父母或者是祖父母雙方……反正大家都可以；我們放寬了自行遴用的期限限制；我們也做了聘僱人員離職給予辦法的修正，讓他的離職金額能夠更高；事實上，我們部裡面當然有很多例行性的工作繼續辦理，到目前為止已經辦了四十三萬餘件的銓審案件，這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量；我們也持續監督基金管理局做好所有相關的基金投資，效益大概也都維持滿穩定的。","未來我們會繼續檢討所有相關重要人事法制的合宜性，我們希望各式各樣人事法制能夠同時兼顧政府整體、機關管理及公務人員需求的衡平性；第二，我們對於所屬的退撫基金、儲金還有公保準備金還是秉持著穩健投資的原則，繼續提高長期績效；最後一個是我們部裡面的銓審資訊作業系統，這個一定要把它更新，因為我們每年大概要審50萬個案件，如果我們做得好的話，會有助於我們的效率。","以上報告，謝謝。"],["主席：謝謝施部長。接下來請蔡主委報告。"],["蔡主任委員秀涓：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安。今天非常感謝奉邀列席貴委員會，同時也非常感謝各位委員對保訓會長期的支持跟指導，讓我們的業務能夠推動得很順利。首先先跟各位報告114年保訓會及國家文官學院幾項重要的施政成果。","第一個部分就是有關於剛剛秘書長提到的，我們完備了職場霸凌申訴及防治處理的相關法制，提升法律的位階。非常感謝大院在6月24號三讀通過，預定明年1月9號開始正式實施保障法當中相關新的修正，感謝各位委員的支持，讓行政機關安全及衛生的法制能夠邁入一個新的階段。","同時也配合保障法的修正，安衛辦法已經在今年7月1號開始正式實施，目前各機關的落實情況基本上大致都有遵循法律的相關規定，也因此，我們在7月1號以後開始舉辦了非常多場的宣導，包含各式各樣的宣導，還有各機關的應邀，參加人數目前已經超過兩千人的觸及率，同時也有線上的課程。","配合整個保障法的修正，為了因應明年保障法的落實以及已經開始在執行的安衛辦法，我們已經完成了8則的通則跟第1冊的問答集，同時也修正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還有「各機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這些都已經正式在實施了。","關於培訓業務的部分，我們今年的法定基礎訓練截至目前為止，9月已經完成了4,546人，升官等訓練是9月底完成，有2,811人，合計將近9,000人，目前還有很多班別正在進行，到年底預計會超過1萬人。","關於行政中立的法定事項也一樣，我們透過更多元的方式，讓它的觸及率更廣。此外，我們也持續進行很多法定教材等等的修編，同時也積極參與國際上培訓方面的合作，今年跟法國、比利時、墨西哥都有簽了一些MOU，進行實質上的雙邊交流。","115年的工作重點主要有幾項，第一個是配合保障法跟安衛辦法，將訂定審議標準跟裁罰的相關規範，讓整個安衛的部分能夠更加的落實，其他是有關升官等的部分會繼續積極進行，謝謝。"],["主席：謝謝蔡主委的報告。","現在機關代表都報告完畢，相關書面報告內容請各位參閱，並且列入公報紀錄。"],["考試院書面資料：","考試院業務概況報告及立法計畫","壹、前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天很榮幸列席貴委員會報告考試院（下稱本院）的業務概況，也藉此機會向貴院委員過去對本院各項預算、施政及法案的支持與指教，由衷表達感謝之意。","本院為國家人力資源部門，以遴選並培育現代政府及社會所需人才、打造符合時代需求的文官體制為己任。第14屆團隊就任後，本於施政綱領揭示的方針基礎下，積極推動各項考銓保訓業務的改革與創新，期使國家考試及公務人員人事制度與時俱進，進而選拔出符合用人機關期待與國家需求的人才。以下謹就本院暨所屬機關重要業務執行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擇要報告如次。","貳、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一、修正保障法等規範，完備職場霸凌防治法制","為強化公務體系對於職場霸凌的防治，本院第14屆上任後即加速檢討相關法制，期使公務人員保障能更加完備。為求修法周延，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密切與相關機關會商，並廣徵法律、心理諮商專家學者和公務人員團體代表意見，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下稱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下稱安衛辦法）修正草案。其中保障法已於114年6月24日經貴院三讀通過，總統同年7月9日修正公布，定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安衛辦法則於同年6月29日經本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本次修法重點，在保障法部分，主要是將職場霸凌定義入法、增訂申訴期限（非權勢職場霸凌為3年、權勢職場霸凌為5年）及機關違反安衛辦法規定之罰責，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機關應將應負責人員移送檢察機關；同時增訂保訓會為行政罰鍰之裁處機關，如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在安衛辦法部分，則增訂第3章第2節「職場霸凌之申訴及處理」專節，以完善職場霸凌申訴處理機制，包括行為人涉案情節重大得先調整職務，調查小組外部成員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應於一定期限內完成調查，及課責機關調查處理責任。","二、修正安衛辦法，強化高風險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機制","本次安衛辦法修正，除前開職場霸凌防治外，亦包含高風險職務防護相關修法。為強化高風險職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健康，增訂第2章第4節「高風險職務之安全衛生防護」專節，明定機關應優先編列預算，定期維護汰換機具設備、建立緊急事故應變方案、及提高高風險職務人員健康檢查次數等規定。","為使機關能落實執行，更增訂第5章「監督與檢查」專章，明定各機關應實施自我檢查、對所屬機關實施定期抽查及專案抽查，並提出改善期限及建議作為，就未改善者，配合訂定課責機制。此外，主管機關得召開安全衛生諮詢會，就安全衛生政策及防護設施等事項提供建議，以強化公務機關安全防護機制。","三、修正考績法，增訂職場霸凌、酒駕及性騷擾等懲處規定","為回應社會關切議題，並彰顯政府對職場霸凌、酒後駕車及性騷擾等零容忍的政策態度，銓敘部參酌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相關團體及基層公務人員所提意見，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職場霸凌、服用酒類或施用毒品後駕車、性侵害、性騷擾或跟蹤騷擾等重大違失行為，增列為得一次記二大過予以免職之情事，以有效回應社會各界對於完善相關懲處規定的期待。","另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意旨，增訂公務人員懲處權行使期間相關規範。本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14年5月6日函請貴院審議，並於同年8月28日經貴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完竣。","四、刪除警察、海巡人員考試身高限制，保障應考試服公職權","為因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適用於消防警察人員類別體格檢查之身高標準違憲，考選部爰邀集用人機關內政部、海洋委員會開會研商，重新檢視警察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有關身高限制規定，並依據用人機關多方審酌及通盤檢視各類別警察工作所需職能後所提出之建議，擬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1條修正草案，刪除本2項警察人員考試身高規定，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平等權之意旨。全案已於114年1月2日經本院修正發布，並自114年舉行的考試開始適用。","嗣用人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鑑於警察、海巡2類人員工作職能相近，乃一同檢視海巡人員考試有關身高限制之規定，考選部依用人機關多方衡酌下之建議，擬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第11條修正草案，刪除海巡人員考試之身高限制，以順應時代變遷及工作型態改變，廣納人才投入海巡工作。本規則草案已於114年4月15日經本院修正發布，亦自114年舉行的考試開始適用。","五、調升中央四級機關主管職等，有效激勵及留用人才","中央四級機關（構）為執行部會及直屬三級機關業務、提供各地方公共服務，經常需要與地方政府等進行溝通協調，對部會業務推動扮演著第一線角色，也對民眾權益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這些四級機關（構）的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所負職責相當繁重。","為合理反映其職責程度，有效激勵及留用人才，本院先後於114年5月8日及9月4日會議，分兩階段審議通過中央四級機關（構）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職務列等調整案，將上限列薦任第八職等者，調整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第一階段為中央三級署局所屬，考量其業務公權力、對民眾權益的影響性較高，故優先納入調整範圍，計有54個機關之相關職務調整，多數已於同年8月1日生效；第二階段為中央三級非署局、部分署局所屬，計有41個機關之相關職務調整，擬於115年2月1日生效。","六、調整官等職等員額配置，增加中高階人力進用空間","為規範各機關的公務人力結構，包含職稱選置、各官等職等員額比率等，本院與行政院於91年8月7日會同訂定發布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使委任、薦任、簡任人力能得到合理配置。現考量到社會環境變遷，公務人力結構與主要業務人力配置已有所改變，行政院所屬機關亦大致完成組織調整，為了能更符合現行機關實務運作需求，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組成工作圈研商，擬具本準則修正草案，以提升機關人力結構的合理性。","本次修正主要在放寬各官等的配置比率，將原本框限各機關應配置的基層員額最低標準，酌予調降，包含委任第一至五職等職務配置比率通案原則調降5%，薦任第六、七職等職務則調降5%至15%，以相對增加較多薦任第八、九職等員額空間，使各機關可以依業務專業需求進用中高階人力，強化機關業務承辦主力，以達育才及留才成效；同時增修簡任官等職務的配置規定，以因應中央三級機關高階人力參議的設置，並配合機關實務需求，調整中央二級、中央三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簡任官等職務的配置標準，以作為機關內高階職務配置的規範。全案已於114年9月18日經本院審議通過，待行政院同意會銜後發布施行。","七、增訂身心調適假並優化休假制度，建構健康友善職場環境","鑑於近年來心理健康議題逐漸受到重視，國內各大專校院已陸續設立心理健康假，貴委員會亦相當重視此議題，盼能增列公務人員心理假。為建構公務人員更得以兼顧工作、家庭與健康的職場環境，銓敘部全面檢討公務人員給假規定，並依據行政院建議，擬具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增訂身心調適假及優化休假相關規定。","有關增訂身心調適假部分，每年准給3日，得以時計，以便公務人員彈性運用；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同時配套公務人員申請該假別時，毋須檢附證明，且機關不得拒絕，亦不得影響其考績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以強化對公務人員心理健康的支持。","另為優化休假制度並完備請假規定，本次修正也放寬初任、轉任、再任及養育子女或照顧孫子女留職停薪後回職復薪等人員休假日數的計算，以及增訂請扣薪事假的條件限制等規範。全案已於114年9月18日經本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其中身心調適假配合世界心理健康日定自同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條文則預定於115年1月1日施行。","八、放寬育孫假申請限制，使公務人員得兼顧家庭及職場工作","貴院114年7月22日三讀通過任用法第36條之1時通過附帶決議，請銓敘部於3個月內刪修相關規定，放寬公務人員申請育嬰孫假之留職停薪事由，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銓敘部爰擬具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增訂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各機關不得拒絕之規定；並刪除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僅得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及放寬育孫留職停薪期間，最長可一次申請至孫子女滿3足歲止，不受原條文有關「留職停薪期間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年」之限制，期能提供完善且具有彈性的留職停薪制度，使公務人員得以兼顧家庭及職場工作。","本辦法修正草案已於114年9月完成預告程序並函報本院，本院排定於同年10月9日審議，待審議通過後，將依程序發布並送請貴院備查。","九、放寬指名商調限制，保障公務人員調任權益","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下稱任用法）第22條規定，各機關得指名商調其他機關人員；然實務上，依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指名商調應「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使部分當事人無法如願轉換工作環境。為兼顧機關人力需求，且對公務人員職涯工作轉換，提供更友善的機會，銓敘部擬具本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指名商調意涵重新界定為「函商原服務機關決定過調日期」，亦即原服務機關原則上應同意商調，但過調時間可再與商調機關洽商，以維護公務人員調任的權益。","為避免原服務機關延宕，此次修法也明確規範函商程序的辦理期限，增訂原服務機關應於收受商調函次日起1個月內回復，若逾期未回復，則以收受商調函次日起2個月的期滿日為過調日期。且原機關函復的過調日期，最晚不得超過收受商調函的次日起3個月；但經擬調人員、原機關及商調機關同意，或支領地域加給，或經原機關指派正在救災、處理緊急事件、辦理重大專案者，過調日期最多得再延長3個月。而原預告草案中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者，原機關得延長3個月過調部分，已採納各界意見予以刪除。","此外，為避免人員異動頻繁而影響機關業務推展，擬調人員若在原服務機關任職未滿6個月，除有需親自養育3歲以下子女，或在原服務機關曾遭受性騷擾、職場霸凌經認定成立等情形外，仍須經原服務機關同意才能調任。本細則修正草案已於114年9月11日經本院審議通過，並於同年月25日發布施行。","十、完善獎勵及獎項制度，使更多表現優異者能獲得肯定","為激勵公務人員工作士氣，進而提升政府整體施政效能，銓敘部擬具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修正草案，強化即時獎勵機制及模範公務人員、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下稱傑貢獎）等獎項的激勵效果，並提高該兩獎項的選拔名額或總獎額上限，使更多表現優異者能獲得肯定。","為使即時獎勵的事蹟在適用時更為明確，本次修正將獎勵區分為個人與團體獎勵，提供各機關更多元的獎勵方式，同時提高獎勵額度，以利各機關視業務推動情形及實際需要，彈性運用，進而鼓勵具優秀表現的公務人員，提升其工作動力及榮譽感。","除此之外，更精進模範公務人員及傑貢獎的消極資格條件，若有對他人為性侵害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規情形、或酒（毒）駕或涉及不能安全駕駛而拒絕接受檢測等情事、或對他人為職場霸凌等重大違失行為，皆不得被選拔為模範公務人員或獲頒傑貢獎，以符合外界對於獲獎者的高度期待。本辦法修正草案已於114年10月2日經本院審議通過，將於近日內發布施行。","參、未來工作重點","一、強化公部門落實職場霸凌防治及安全衛生防護機制及訓練","為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防治及安全衛生防護新制，保訓會於114年6月至7月間於北中南共舉辦6場次宣導活動，計有超過1千位公務人員參加；內容涵蓋職場霸凌申訴制度、安全衛生防護機制、各層級機關逐級監督檢查及通報制度等重點，透過案例分享，加深參與者對法規落實的理解與操作，並於7月上旬推出線上課程，持續推動相關制度的教育訓練與資源整合。未來保訓會將持續積極研訂相關子法，以完備公部門各項安衛防護業務之推動與執行標準，同時強化安衛教育訓練之規劃與具體落實，使安衛防護制度更臻周全。","另為因應本次修法而擴增的法定職掌及業務增長，本院及保訓會已於114年9月分別修正發布該會處務規程及編制表，調整組織功能，整併現有單位並新設「安衛防護處」，專責辦理有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衛生防護的管理督導、機關執行狀況列管、職場霸凌案件裁罰、災害抽查訪視及法令執行追蹤等業務；相關修正將自同年10月20日生效，保訓會將持續精進安衛防護制度，強化跨機關間溝通協調，確保公部門安全、健康與友善之職場環境得以落實。","二、研修考選法規，滿足公務機關用人需要","移民行政三等考試增設資訊組別，以應業務需求","考量移民行政業務性質龐雜特殊，近年犯罪型態與手法隨科技發展越趨複雜化及多樣化，為契合移民行政人員核心專業職能需要，用人機關內政部建議於現行三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增設資訊組，並減列三等、四等考試1科應試專業科目，及放寬二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採認年限規定，以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另審酌身高非執行勤務的關鍵因素，建議刪除體格檢查身高限制。","考選部爰依用人機關建議，擬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1條及第3條附表一、第5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經邀集學者專家、人事總處及用人機關等召開研商會議取得共識，已於114年8月完成預告程序，待考選部函報本院，本院將依程序進行審議及發布事宜，並預計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三、優化電子證書作業流程，提升服務效率及安全性","本院自111年8月1日起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電子化，先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訓練合格）部分試行，112年起全面實施。初期及（合）格人員同時請領紙本證書的比率偏高，經本院積極優化作業流程，提供免插卡方式下載電子證書、線上申辦免自備書證謄本並調整證書申辦作業，近年同時領取紙本證書比率已大幅下降，顯見證書電子化政策已充分發揮效益。未來將持續會同請證機關及用人機關強化政策宣導，簡化線上申辦流程及強化查詢證書資訊功能，提升民眾使用方便性及效率。","另考量現行證書服務網係於105年建置，所採用的軟體開發技術與系統架構，已無法滿足現今業務變動及高安全性需求，爰預定於115年進行改版作業，以期提升系統運作效率及安全性。","四、持續精進國考試務數位化，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為應數位化時代為國取才的考試趨勢，考選部持續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建置應考人、典試人力、試題典藏等3項國考資料庫。另為服務客群，建置應考人、典試人員、試務人員等3項國考服務鏈，其中針對應考人，提供各項通知e化、線上申辦、多元繳費及國考資訊APP等服務；並持續推動電腦化測驗，計有專技人員考試17類科、每年考試人數約3萬人，電腦試場已擴增至36間試區、近18,000席座位。","115年採行電腦化測驗的考試，將新增驗光師、驗光生2個專技考試類科，及第三次護理師考試與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其中第三次護理師考試，因臺東考區尚無電腦試場認證合格學校，考選部將建構行動化電腦試場，提供200台筆記型電腦同時上線，靈活調用資源及深化在地服務。另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因屬高度競爭性考試，將致力於穩固應試環境，提供備援電力及強化偶發事件因應機制，以確保考試能公平公正進行。","五、修正協會法放寬公務人員結社權及協商權，提升協會功能","為期公務人員和服務機關及政府之間，就促進工作權益和機關管理有更制度化的商議討論機制，並考量公務人員尚不適合組織工會，本院前擬具公務人員協會法（以下簡稱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12年10月30日經本院會銜行政院函請貴院審議，惟因屆期不續審未完成修法程序。","嗣貴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3年5月15日決議，請本院於2個月內將協會法修正草案送貴院審議，以保障警消人員團結權、協商權。本院經就成立門檻、協商事項、協商處理程序及爭議裁決委員會籌組等規定再行檢討，重新研擬修正草案，並經本院於113年7月12日會銜行政院函請貴院審議。","六、精進公教人員自主投資業務，提升作業效率","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112年7月1日起正式運作，為落實個人退休金的財務自主性，基金管理局於114年1月1日開辦公教人員自主投資，建置自主投資平台，提供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投資組合，供公教人員依自身風險屬性進行選擇。為保障公教人員退撫權益，基金管理局將持續優化投資組合，採多元化與全球化佈局，並定期檢視與調整資產配置策略，提高儲金運用效益及長期穩健收益。同時將加強教育宣導及線上教學，協助新進人員熟悉平台操作，強化投資觀念。另預計於115年建置完成收繳網路平台，提升作業效率與整體服務品質，逐步實現退休儲金自主與保障目標。","七、強化國際訓練與英語應變能力，提升文官競爭力","優質文官具備國際接軌能力，是國家永續發展與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關鍵。本院第14屆施政綱領將「提升高階文官國際接軌能力與全球視野，落實雙語政策」列為重點工作，現行透過「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國外移地訓練、「薦升簡訓練績優學員」海外研習及「公務英語系列課程」三大主軸，推動國際交流與培訓。","面對日益複雜的全球治理趨勢，保訓會持續精進各項國際交流與培訓，並因應人工智慧時代來臨，善用AI輔助英語學習工具，聚焦於公務英語的實務應用，及結合當前國家政策及國際發展趨勢，例如AI應用、數位治理、淨零轉型等重要議題，透過案例討論及實戰演練，培養具備前瞻視野及跨域整合能力的國際化文官。","肆、結語","本院將持續與用人機關及教育端攜手合作，精進各項考選措施，使考試取才方式與時俱進、切合新世代青年需要，亦將配合國家政策發展及社經環境變遷，持續精進人事法制，並兼顧機關用人實需及公務人員權益保障，與用人機關共同建構友善職場，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進入公部門。","以上謹就近期重要業務執行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考選部書面資料：","考選部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日很榮幸列席大院委員會，考選業務與制度承蒙大院諸位委員的支持與指導，方能順利推動並不斷精進完善，謹此致上誠摯謝意。","考選部秉持「為國舉才、適才適所」之宗旨，依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各類公務人員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拔擢社會各界優秀人才，以充實國家治理能量，確保專業服務品質。同時配合社會發展趨勢，持續精進國家考試制度，為國掄選專業人才。在此謹就本部114年度重要業務概況與115年度施政重點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壹、重要業務概況","一、114年度國家考試辦理情形（截至9月30日止）","本部負責辦理各類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為配合社會發展及用人機關需求，114年度預定辦理20項次考試（如表1、表2），已舉行15項次考試，總計報考人數213,635人，錄取（及格）42,988人，共設置97個考區、238個試區、6,499個試場，召開27次典試委員會議，遴聘典試人力（包含命題、閱卷、審查委員等）約2,325人，支援試務工作人力（包含中央各機關及縣市政府協助，支援考試監考人員、道路安全勤務、電力、醫療等試務人力）約20,044人，各項考試均依考試期程推動辦理。","(一)公務人員初任考試","1.辦理情形","(1)已舉行考試","依考試期程，114年預定辦理8項次公務人員考試，已辦理完成7項包含初考、高普考試、高考一、二級考試及關務、身心障礙人員、警察、國安、司法、調查、外交、原住民族等特種考試筆試竣事。截至目前合計報考110,466人，錄取14,154人（司法、外交、高考一、二級等考試尚未榜示）。","(2)籌辦之考試","依考試期日計畫預定期程，將辦理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本項考試於114年9月18日截止報名，現正統計報名人數及辦理應考資格審查作業，預定於12月6日至8日舉行第一試筆試。","2.114年高普考試受丹娜絲颱風影響致延期舉行之應變處理","11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於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6考區連續舉行5天，原定7月4日至5日舉行普考、6日至8日接續進行高考三級考試。因受丹娜絲颱風影響，高考三級考試順延調整至7月8日至10日舉行，本部緊急協調各考區縣市政府及試區學校整備考場，調度監場人力及警力支援，並商請考試院暨所屬機關同仁協助，補足因延期造成200多名監場人力缺口，使考試能及時因應調整後的考試日程順利舉行完成。本考試筆試業於9月17日榜示，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等11類科第二試口試將於10月24日至25日舉行。","3.研議改善公務人員考試部分類科錄取不足額情形","(1)高考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近年來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連續出現錄取不足額情形，尤其集中於技術類科，其中尤以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人數最為嚴竣，以113年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為例，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人數占各類科錄取不足額人數為63.71%。本部為謀求改善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導致工程機關用人困境，依考試院及行政院二院114年2月13日會談共識，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籌劃召開「土木工程人員留才攬才策略會議」，於114年5月5日舉行第一次會議，邀集兩院所屬相關機關，從教、考、訓、用及人才留任等諸多面向研議留才攬才策略，會議結論朝向研議提高基層工程人員職務列等，並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持續關注工程人員相關待遇與保障。此外，本部刻正參酌會議共識及用人機關需求，研議調整高考三級土木工程類科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之妥適性。","(2)原住民族特考","原住民族特考亦有錄取不足額情形，主要集中於土木工程、農業技術、財稅行政、經建行政等4類科，以113年原住民族考試為例，上開土木工程等4類科錄取不足額人數占各類科錄取不足額人數為92.41%。為改善錄取不足額情形，本部除加強國家考試宣導外，亦考量機關需求及減輕應考人負擔等，業於112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調整三等、四等考試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內涵及科目數。此外，本部建請教育部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規定，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土木工程類專班，同時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5年至119年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草案，增列「推動公務人才培育」項目，加強與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合作，持續發揮輔導原住民族學生提升公共事務職能之功能，並強化與原住民重點學校合作，擴大辦理國家考試宣導，激發參與公共服務動機，吸引原住民族學生投入公職，以利長期培育發展原住民族公共事務所需人力。前揭計畫草案業於114年8月20日由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召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會議開會研商，刻正彙集會議意見，將持續研議相關事宜。","(二)公務人員升等、升資考試","升官等、升資考試係針對公務人員、警察人員、關務人員及交通事業人員等現職人員取得高一官等（資位）資格所設。114年辦理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郵政及港務人員升資考試等4項考試，考試日期定於114年11月1日至2日，並於11月3日舉行關務人員簡任升官等口試。本4項考試於9月30日召開典試委員會，研商考試命題相關事宜。","(三)專技人員考試","1.辦理情形","(1)已舉行考試","專技人員係具備特定學識和技術，依法考試並取得執業資格，為公眾提供專業服務之人員，包含醫事人員、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等。114年預定辦理11項次專技人員考試，截至目前已辦理8項次考試，合計報考103,169人、及格28,834人（會計師等考試尚未榜示）。","(2)籌辦之考試","依國家考試預定期程，將辦理第三次護理師、建築師、技師等類科、國防法務官等3項考試，其中第三次護理師考試於114年9月4日截止報名，刻正進行應考資格審查及籌開典試委員會，將於11月8日舉行考試；建築師、技師等類科考試目前正遴聘安排試務人力，將於11月15日至17日舉行考試；國防法務官考試於10月1日至7日受理報名，12月20日至21日舉行第一試筆試。","2.配合植物診療師法制定公布，訂定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據以辦理首次考試","首次植物診療師考試已於114年8月15日至16日與會計師等考試同時舉行，總計報考1,253人，到考1,160人。本部為因應植物診療師法於113年8月7日公布施行，分別於113年7月30日及113年11月25日二次邀集中央職業主管機關農業部召開研商植物診療師考試籌備會議，又再於113年11月29日及114年1月14日二次邀集中央職業主管機關農業部及相關職業團體研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草案，嗣經114年3月27日考試院第14屆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4月15日發布施行。","二、因應用人需求，研修考選法制","(一)研修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聚焦核心職能","社會工作師考試經本部及職業主管機關、相關職業團體及全國社會工作校系會商達成共識，將應試科目由7科減列為5科，刪除列考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專業科目「社會工作管理」；社會工作（福利）二次以上實習應在不同機構進行，以維護實習品質，爰擬具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114年5月22日考試院第14屆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6月6日發布，並於10月1日施行。","(二)符應憲法法庭判決，檢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體格檢查標準","為因應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就消防警察人員體格檢查身高標準，因排除女性應考人之群體比例明顯高於男性，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本部業會同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海洋委員會等用人機關開會研商，就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等3項考試規則，刪除身高限制規定達成共識，其中2項警察人員考試規則於114年1月2日修正發布，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於同年4月15日修正發布。","本部賡續函請其他設有身高限制類科之司法人員、調查人員、國安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原住民族等考試用人機關，基於職務必要之最小限制原則及參酌前揭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審慎檢討相關體格檢查項目與及格標準。經檢討後，調查人員、國安情報人員因職務工作考量，擬維持現行規定，其他考試朝取消身高限制方向研議，後續將配合考試辦理時程，研修考試規則。","(三)研修本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調整國家考試命題費及閱卷費","近年來國家考試報名人數大幅度減少，考選業務基金雖已出現入不敷出現象，但因應基本工資不斷逐年調升、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屢有各界反映是項酬勞偏低。為回應各界意見，本部參考基本工資調整、物價水準變動等經濟及環境變遷因素，並考量考選業務基金財務負擔情形，研議支給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提報114年6月5日考試院第14屆第23次會議，並經考試院於6月10日函送行政院。9月9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請考試院再予補充說明命（審）題費用等工作酬勞調增理由，本部已於9月22日研議補充說明函復考試院。本案俟行政院核定後，將於115年1月1日起逐步實施。","(四)研修體能測驗規則，完善考試試務作業","為配合體能測驗實務作業需要，並使體能測驗程序更加完善，有關現行規定於舉行體能測驗時，當應考人因身體不適，經醫師建議不宜進行測驗，但當事人仍堅持繼續測驗時，須簽署「體能測驗切結書」，或應考人受測中因個人因素自願放棄測驗，須簽署「體能測驗自願放棄切結書」等二種情形，由「須簽署切結書」修正為辦理考試人員作成紀錄，以避免應考人拒絕簽署切結書之爭議。本規則業於7月22日至28日踐行草案預告程序，刻正參酌各界意見修正相關內容。","(五)配合用人需求，研修關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為配合「專業知能核心化、擇才條件友善化」考選策略，研修本二項考試規則，將移民行政人員三、四等及關務人員三等考試之應試專業科目減列一科目。另考量移民行政人員實際執勤業務需要及科技犯罪趨勢，將移民行政類科分設一般組及資訊組。本二項考試規則業分別經7月17日至25日及8月4日至11日踐行草案預告程序完成，刻正參酌各界意見修正相關內容。","(六)檢討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審查作業要點及公告核定新增機型","國家考試種類型態繁多，為滿足各考試應試科目專業需求，部分應試科目有使用電子計算器作為輔助作答工具之需。為維護國家考試公平，避免舞弊情事，並考量維護應考人選購權益，同時考量考試期間試務人員必須嚴謹查核應考人使用電子計算器廠牌、型號是否符合規定，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為試務工作順利進行，公告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必須控制在合宜數量，本部檢討修正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審查作業要點，據以受理審查新增機型，經召開2次審查小組會議，審議核定新增50款，並於114年9月16日公布，連同繼續使用之70款，自115年起計有120款供應考人選購使用。本部將運用全球資訊網及國考資訊APP等多元宣傳管道周知應考人。","三、精進題庫試題及考試技術","(一)定期建置與補充題庫試題","依據114年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考試題庫科目建置規劃，進行各種考試題庫試題建置及更新，截至8月底止，共788人次學者專家協助題庫建置，召開38場49科目題庫工作會議，辦理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139科次試題建置、整編工作，完成可用題測驗式試題26,552題，申論式試題449題，並配合11項年度考試需要，提供題庫測驗式試題396科目15,923題、申論式試題44科目108題。","(二)精進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題庫試題品質","為因應115年社會工作師考試開始減列應試專業科目1科、調整應試科目題型之占分比等規定，並回應外界對考試內容應著重社會工作基本知能及實務知能之訴求，本部於114年年中分別召開6次會議，共邀請27人次學者專家與會討論修訂題庫核心概念，並再於114年8月22日邀集教育測驗、性別平等領域之7位專家學者及51位題庫小組委員召開座談會，透過跨域意見諮詢及經驗分享，凝聚考試試題命擬、審查之共識，精進題庫試題品質。","(三)辦理委託研究案","為逐步落實公務人員考試多元考選取才目標，依據「精進國家考試測驗技術發展及試題品質計畫」之「發展多元測驗方法」策略，辦理「國家考試口試評量結構化研究計畫」、「公務人員考試普通科目融入基礎能力測驗研究計畫」等委託研究案，經費編列總額為550萬元，目前各委託研究案業於114年5月完成期初報告審查竣事，後續於114年9月及11月繼續依約分別辦理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審查。","(四)申請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配合衛生福利部「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本部向考試院院會提報並通過為期4年（115年至118年）之「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以充實護理師考試題庫試題，對準臨床職能，使護理師考試切合執業現場實務及入門能力。本部於114年4月22日函請考試院核轉行政院申辦專案預算編列，行政院於同年5月22日函復原則支持依預算程序分年編列相關經費，預算編列總計7,751萬7千元（分別為115年編列2,821萬元、116年編列1,458萬5千元、117年編列2,138萬6千元、118年編列1,333萬6千元）。本計畫將自115年起逐年穩步執行，透過職能分析對準、核心概念回饋，提升護理師考試題庫的質與量，使試題更能切合護理師執業現場實務運作及入門能力需求。","(五)編製公務人員考試指標性專業科目命題手冊","公務人員考試中向以法律、經濟、政治、社會領域相關科目為最多人應試，又國家考試採用測驗式試題之類科眾多，為提升命題品質，刻正規劃編製公務人員國家考試測驗式試題命題參考手冊，並預定於114年12月中旬完成編製工作，以建立該等領域一般性命題原則，並以前揭領域各擇一科目進行實例分析及命題演繹，期使新手命題者得以依循而命擬優質試題，亦可供具經驗命題者參考精進。","(六)設立考選部測驗研究中心","為促進國家考試測驗研究發展，自考試院第13屆以來即倡議成立專責研究單位，嗣考試院第14屆上任後秉持提升國家考試效能之理想，亦積極推動專責測驗研究單位之成立，本部亦將「設置測驗專責機構，提升測驗品質」做為考選變革主軸之一，目前已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立考選部測驗研究中心，結合部內外資源，藉由科學方法評估與引進測驗技術，以提升國家考試測驗品質並精進創新。","(七)持續充實及更新典試人力","為增進典試人力專業性認定，本部自98年起開始辦理典試人力專長審查。114年上半年依據典試人員遴聘需求，共辦理農業、獸醫師、動物技術、護理、商事法、刑事法、民事法、公法等8類別專長審查，計審查通過2,633人次，審慎衡鑑學者專家專長與應試科目契合度，確保國家考試遴聘作業品質。","本部積極以多元管道適時更新典試人力資料庫，截至114年8月，已運用教育部大專院校課程資源網資訊、教師證書審定公務檔比對等方式，計核校1萬5千多人次資料，提升典試人力資訊即時性及正確性。","四、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因應數位化時代考試趨勢，推動及深化國家考試試務數位化措施如下：","(一)新增納入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配合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電腦化測驗之推動目標與期程，本部自114年起將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考試改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方式辦理，並配合第二次專技高考營養師等考試同時舉行。","(二)辦理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工程","1.規劃新認證合格試區補助計畫及核心試區備援電力基礎工程布設補助計畫。","2.網路報名提供應考人上傳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居留證）等，並採個資最小化原則設計點名紀錄表，避免監場人員可接觸過多非必要個資，本功能業於114年7月上線使用。","3.規劃命題輔助平臺，提供線上相似題比對、考畢試題關鍵字查詢等命擬試題輔助工具，預計於115年完成。","(三)賡續擴增電腦化測驗試場及應試座位","為穩定提供應考人合宜之電腦化測驗試場，本部逐步增加應試試場及座位容量，114年首次啟用桃園、屏東及金門考區電腦化試場，並自114年起迄9月止，新增認證德明財經科技大學1個試區，944席應試座位，其中包含9月認證德明財經科技大學，預計擴增542席電腦化測驗應試座位，以及國家考場2樓試場預計擴增402席電腦化測驗應試座位，合計全國共9個考區、36個試區、296間試場及17,991席應試座位。","為擴大電腦化測驗應試容量，本部運用筆記型電腦可攜式特性，建置完成國家考試行動化試場座位數500席，並於114年5月於國家考場7樓完成模擬測試，預計115年起機動部署至全國各考區使用。","五、推動國家考試宣導","因應就業市場多元化及少子女化等衝擊，本部積極加強與用人機關、學校合作，推動並加強宣導國家考試，以滿足國家人力需求。","(一)邀請用人機關共同協力宣講","為提升學子對公部門業務環境的認識，加強公共服務動機，並強化用人機關對教育端現況了解，本部自113年起邀請交通部等用人機關會同本部至中興大學等學校共同宣講計6場次，參與師生逾500人，分享職場經驗及工作發展介紹，協助青年學子認識公部門就業環境。114年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力安排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用人機關參與宣講，預定辦理13場次（如表3），截至9月底為止，已辦理11場次，參與師生人數逾700人，其中4場次安排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臺北市政府捷運局等機關合作辦理土木工程國考宣導，以期土木科系學子踴躍參與公務人員考試，加入公部門服務。","(二)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合作，導入青年職涯輔導機制","為期擴大宣導層面，本部114年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合作，參與該署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見習前講習會與青年職涯輔導北、中、南區召集學校聯繫會議及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主管會議，合計辦理國考宣導6場次，宣講對象包含有志公職之在校生、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單位人員，共計有123校，近900位師生參與。另外，本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教育部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合作推動原住民族考試國考宣講共2場次，逾200位師生參與，藉此吸引有志青年參與公共事務，進入政府體系服務。","(三)協助大學檢視課程與國家考試科目對應情形，加強與學校端連結","本部於114年5月6日至高雄醫學大學舉辦國家考試宣導，同年月27日隨同考試院拜會東吳大學，初步就協助檢視建構各校國考課程地圖之規劃構想進行專題說明，均獲正面迴響。9月19日賡續拜會國立成功大學，分析該校課程與國家考試應試科目對應情形，並達成共同合作規劃學生職涯、選課輔導系統與本部國考資料連結之共識。本部預計於10月14日邀請大學校院藝術學類學者專家出席專題研討會，提供各校校務研究中心教學發展及資料分析決策輔助，及本部累積案例建構比對系統參考。","六、完善國家考場應試環境及辦公設施","本部經管國家考場等5棟大樓，為確保機電、空調、供水及各類辦公設施之正常運作，除進行各種經常性保養、維護、修繕外，為營造合宜之辦公及應試環境，各大樓軟硬體設施必須適時更新汰換，整體工作項目繁瑣，茲就本年度國家考場及試務相關大樓辦公場所改善重點項目摘述如下：","(一)國家考場","1.因應捷運工程施工可能產生噪音影響，自111年起分年逐步辦理試場隔音窗更新工程，截至113年底已完成1、6、7樓三個樓層，114年9月下旬再完成2至5樓，即全數更換竣事。","2.汰換老舊耗能冰水主機125噸2台，落實節能減碳，已於9月測試完成並正式運轉。","3.為改善國家考場陳舊環境，提升應考人應試空間品質，辦理筆試試場內部裝修工程，114年先以6、7樓為標的。目前即將辦理工程標採購作業。","4.導入行動數位資訊技術，建構功能完備之中央自動控制系統，提升國家考場之安全管理效能。目前即將辦理工程標採購作業。","(二)推動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建設計畫","本計畫總經費經行政院114年1月核定修正為19.526億元，並匡列於行政院公共建設計畫中程歲出預算，114年編列1.21億元。本部於113年9月3日向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申請建造執照，該處於114年6月18日完成審核核發建造執照，本部旋即研擬工程採購招標文件並於9月辦理公開招標，預定10月召開採購評選會議。","(三)本部辦公大樓","汰換功能及穩定性欠妥之資訊機房不斷電系統（UPS），提升設備運作效率與安全性，確保試務與行政系統運作順暢，已於9月辦理竣事。","貳、115年度施政重點","一、穩健依序辦理各項國家考試","本部每年舉辦國家考試約20項次，各考試期程須事先擬訂規劃，以作為下一年度籌辦考試之期程依據。為利應考人查詢及準備，115年度考試期日計畫表經邀集分發、用人機關、縣市政府召開會議討論後，業已提報114年8月7日考試院第14屆第32次會議，並於同日對外公布周知，俾供有志投入公職行列或取得專業證照之民眾，及早規劃及準備。本部後續將按預定期程，依序辦理各項試務工作，並商請協助辦理考試之各縣市政府，洽借交通便捷、試場環境良好及數量充足之學校，提供應考人合宜之應試環境，以兼顧成本效益及考選服務效能，拔擢符應國家發展所需之人才。","二、持續配合用人需求，研修考選法制","(一)善用院際溝通平台，強化考訓用連繫及合作","藉由兩院合作交流平台，賡續與用人機關交換意見，檢討公務人員考試相關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等，以持續推動彈性多元考試方式及精進考試技術，擴大用人機關參與選才，以滿足機關用人需求。","就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科等長年錄取不足額類科，除依考試院及行政院共識，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前於114年5月5日召開「土木工程人員留才攬才策略會議」討論留才議題外，本部後續將藉由跨機關溝通平台，討論並參酌用人機關意見，就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朝合理化考試科目，契合未來工作需要為優先改進研議方向。","另就原住民族特考土木工程等技術類科錄取不足額情形，建請教育部鼓勵學校開設土木工程類專班，依專案機制鼓勵學校外加名額招收原住民學生。並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土木工程類科專業加給，以提高報考誘因。","(二)持續檢討高普考試部分類科應試科目內涵及應試科目數","為因應國家社會發展及機關用人需求，持續檢討高普考試部分類科應試科目數，就部分列考較多應試專業科目之類科（如高考三級教育行政），依據類科核心職能、社會發展及機關業務需求，審視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之妥適性，以期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提升評量效能，並落實考用配合。","(三)落實考用配合，檢討特考相關考試應考資格","為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社會發展及相關法規規定，持續檢討各項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應考資格、考試方式、考試類科、應試科目及體格檢查項目及標準合宜性，以滿足政府用人需求。","本部115年將賡續進行移民行政人員、司法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等後續法制修正作業，以符應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意旨，配合檢討並取消身高限制。另持續進行關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法制修正作業。","三、賡續充實並精進試題品質","(一)持續建置更新題庫及推動測驗發展","本部持續依題庫科目建置規劃，進行各種考試題庫試題建置及更新作業，並發揮本部測驗研究中心功能，研發多元評量方法、強化測驗技術發展、開發新式題型與命題方法、堅實評量基礎研究。未來規劃透過精進國家考試測驗技術發展及試題品質計畫相關委託案、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指標性專業科目試題素養化計畫等，將研究或執行之實證成果，逐步落實於國家考試試題品質精進，或提供作為考選政策之重要參考依據。","(二)執行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為精進護理師考試試題品質，本部配合「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預計自115年起，執行為期4年之「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將陸續開展各項行動策略，包含建構護理專業團隊引領試題研製、初任護理師職能分析、充實題庫穩定供題、輔助修題系統開發等，以提供符應護理師職能且具備護理臨床入門能力之人力目標。","四、持續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依據國家考試數位轉型發展及推動計畫，賡續推動各項數位轉型行動方案如下：","(一)增辦電腦化測驗並擴展適用類科","為配合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電腦化測驗之推動目標與期程，本部自115年起新增驗光師及驗光生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另增納司法官及律師第二試考試、護理師第三次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其中驗光師、驗光生、護理師考試之試題為全測驗式試題，司法官及律師第二試考試之試題為全申論式試題，並採線上作答方式進行。本部為周妥應考人應試權益，刻正研議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採電腦化測驗之輸入法等相關配套措施，並將統一公告說明。","就護理師考試電腦化測驗部分，自115年後，每年舉辦三次之護理師考試，第一次及第三次考試將均採電腦化測驗，至於第二次考試因應屆應考人數較多，將暫時維持傳統紙筆測驗方式，未來仍將朝全面採行電腦化測驗之方向繼續努力。","(二)穩定擴充電腦化測驗容量，構建行動化電腦試場","1.國家考場2樓新增設置電腦試場座位數約402席，預計將於115年開始啟用。","2.國家考試行動化試場座位數500席，已於114年5月於國家考場7樓完成測試，115年啟用。","3.規劃建置臺東考區行動化電腦試場，布建符合資通安全之無線網路傳輸環境，提供200台筆記型電腦同時上線及安全穩定連線，預計於115年第三次護理師考試啟用，俾能靈活調用資源，提供在地化應試服務。","(三)優化試場環境及強化偶發事件因應機制","1.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是依需用名額或固定比例決定錄取標準之考試，就此類高競爭性之電腦化測驗，將辦理試區備援電力線路布設及檢測，並規劃於考試期間搭配租賃發電機為備援電力，俾因應電力異常致考試無法進行之風險。","2.建立電力異常與網路失效等突發狀況之緊急應變處理機制，提升人員面對緊急事件之反應能力，確保測驗過程穩定性。","五、強化國考宣導策略","(一)開發圖文懶人包及國考宣傳短影音，快速瞭解國考資訊","本部近年平均每年派員至大專校院辦理國考宣導40餘場，並以每校辦理1場次為原則，其宣導對象、時間及地點均有所侷限。鑑於現今網路資訊發達，資訊取得便利，各機關為宣達相關政策，邇來多製作懶人包或短影音進行宣導，爰為利青年學子、社會各界快速認識國家考試及準備考試方向，未來將陸續分單元以圖文或影片等方式設計國家考試相關懶人包或短影音，並置於本部全球資訊網供外界快速認識國考制度，以及提供學校融入職涯輔導課程運用宣傳。","(二)積極推動大學國考課程地圖，促進教考鏈結","為使青年學子於在學期間能擷取公職國考資訊，俾利及早規劃及準備，本部規劃推動大學國考課程地圖，透過近年應考人報考資料，分析各學校畢業生報考公務人員考試之主要類科及其主力報考學系，再檢視相關學系課程規劃與現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相近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對應情形，提供學校參考運用。","為促使國考課程地圖加速推動，獲取教育端之建議及反饋，本部預定於114年10月辦理專題研討會，以藝術學科領域之大學校院或學系其課程地圖與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之對應情形，進行專題研討及交流互動，冀以提供學校進行教學發展、資料分析等決策輔助之重要參據。另為利全國各大學得以快速查詢國考課程地圖，預定開發課程地圖比對資訊系統，透過分析結果作為教學輔助規劃之重要參據。","六、打造多元化應試環境及優化考場設施","積極推動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工程，賡續改善國家考場老舊設施，以提升國家考試之辦理成效。","(一)妥善執行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計畫","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計畫經行政院114年1月核定修正為19.526億元，匡列於行政院公共建設計畫中程歲出預算，115年度經費需求數4.11億元由本部提送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後，配合列入本部115年度公務預算，預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動支。本計畫刻正進行工程採購評選會議，預計114年底動工，118年12月竣工。","(二)整建修繕國家考場環境設施","國家考場為我國唯一之國家考試專用建築，自82年9月啟用，迄今已逾30年，其設計理念以傳統紙筆考試為目標。在歷經長年累月使用負荷後，整體環境及諸多設施老舊耗損且妥善率欠佳；又原傳統紙筆測驗為主之空間已無法切合現今電腦化測驗、口試及實地測驗等多元評量需求，此亦經多位大院委員關切。有鑑於此，本部積極規劃爭取預算，推動包括各樓層筆試試場內部裝修、老舊桌椅汰換、地下停車場全面翻新等，冀能全面提升設施效能，構築優質合宜的國家考場。","參、結語","考選制度為國家發展人才之基石。本部將持續與用人機關攜手同行，以達「考用合一」之目標。因此，展望未來，本部將聚焦核心職能、優化考試方式與內涵，並深化數位化服務範疇，營造便利與友善之應試環境。期盼在各位委員的支持下，考選制度能持續為國家人才庫注入新能量，厚植臺灣整體競爭力。","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銓敘部書面資料：","銓敘部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和各位委員\n            ：","本部暨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負責公務人員考選以外的各人事管理法制和銓敘，以及退撫基金、儲金和公教人員保險的監理、管理及投資工作，以下就本部近期業務執行概況提出簡要報告，敬請貴委員會給予指教。","壹、114年業務執行說明","本部今年度已完成或接近完成下列重要業務，這些人事法制的修正，提供全國公務人員更佳的工作職場環境，說明如下：","一、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刻已經貴委員會審竣待大院公決，增訂違反重大服務紀律者隨時辦理一次記二大過免職","為落實政府對於公務人員職場霸凌、性騷擾等重大違失行為零容忍之政策態度，本部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修正草案，增列公務人員有酒駕肇事、性騷擾或職場霸凌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得隨時辦理一次記二大過予以免職，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增列懲處權行使期間，經考試院審議通過並於本（114）年5月6日函送大院審議，嗣經本年8月28日大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併同部分立法委員提案審查完竣，並提請院會公決中。","二、完成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修正，放寬機關公務人力結構配置規範","為因應機關基層事務工作多已委外或資訊化及各級政府工作繁雜度增高，機關對委任官等職務需求降低，為利吸引薦任以上人才，使機關用人更符實際需要，本部擬具配置準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調降委任官等比率及相關職務之配置規定，增修簡任非主管職務設置，以相對增加較高職等之員額空間，使各機關得依業務專業需求進用中高階人力，期能提升機關人力配置之彈性，業經考試院本年9月18日院會審議通過，將俟考試院及行政院會銜修正發布後施行。","三、完成中央與地方機關職務列等通案調整規劃案，調高和增設中央基層和地方機關職務列等，增加任職誘因","六都和縣市政府，以及中央四級機關，工作量和職責程度不斷增高，但其職務設置和職務列等很少調整。本部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後，提出通盤性調整規劃案，包括調高六都所屬機關、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和中央四級機關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列等，調高地方政府薦任第八職等非主管職務列等，中央三級機關增設培育性簡任非主管職務，並特別處理六都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列等偏低議題等。全案已獲得行政院支持，俟考試院審議完成後即可實施，創造拉近中央和地方政府職務列等差距，創造留任地方或中央基層機關的有利條件，間接有利兼顧家庭與工作的友善公務職場。","四、完成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大幅修正，優化公務職場吸引力","為營造廣納人才的友善公務職場環境，本部擬具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增訂身心調適假、初任者給休假3天、因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等育幼原因留職停薪人員於回職復薪後可接續原休假日數、放寬再任及轉任人員任職當年休假天數計算方式等，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本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五、完成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修正，重行界定公務人員指名商調函商程序","為於兼顧機關人力狀況之合宜需求下，對於公務人員職涯工作機關之轉換，提供更為友善機會，重行界定指名商調函商程序，將原定「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之規定，修正為「函商原服務機關決定過調日期」，經綜參各方意見衡平考量並審慎研議後，業經本年9月11日考試院第14屆第37次會議決議通過，於同年月25日發布施行。","六、完成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修正，提供多元激勵機制，營造積極、創新且友善之工作環境","為創造機關得以及時獎勵同仁的機制，實質有效激勵表現優秀的服務行為，本部提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修正草案，增加即時獎勵方式及提高獎勵額度上限，以利機關彈性運用，強化激勵動能；又調增模範公務人員、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獎額及精進獲選人員之消極與廢止資格條件，以維護獎項表彰之榮譽，符合外界高度期待。該案考試院本年10月2日院會審議通過。","七、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草案已送考試院審議中，刪除育孫留職停薪但書限制，並辦理宣導","本部於本年9月12日依大院第11屆第3會期第21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條文之附帶決議，擬具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草案函陳考試院審議，刪除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僅得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之規定，並增列公務人員申請育孫留職停薪，機關不得拒絕，以及育孫留職停薪得一次申請至孫子女滿3足歲止等相關規定，俟考試院審議通過後，即會銜行政院發布及函送大院查照。","八、放寬自行遴用人員期間限制，增進機關用人彈性","本年6月11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刪除用人機關不得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之期間限制。用人機關得列考試分配之職缺，如當年各類科考試錄取者均已完成分配或已無補訓者可資分配，經分發機關同意，即可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以提升人力運用效能，降低影響機關業務推展。","九、完成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修正，調高月支報酬計算標準，接近實際月薪","為強化聘僱人員離職給與權益，修正聘僱人員提存離職儲金或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月支報酬計算標準，另為兼顧與公務人員退離給與間之衡平，以公務人員最高俸點折算俸額加一倍之數額為上限，未達該數額者，以實際月支報酬為準。本部提案的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本年5月15日令會同修正發布。","十、修訂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活化機關用人彈性","為因應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業務推展及法醫專業人力遴補實際需求，本部刻正檢討研修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俾使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職務範圍更臻合宜。","十一、今年迄今已辦理完成43餘萬件的公務人員銓敘案件審定","本年1月至9月本部依法審議組織法規及職務歸系，辦理各機關報送之公務人員任用及考績銓敘審定、公（政）務人員退休（職）、撫卹、獎懲登記、激勵及聘用人員登記案件，共計436,203件（詳如附表）。其中退撫案件類型多元，須依不同退休、撫卹條件審查，整體作業複雜，在有限時間內，已全力完成相關審查作業，未來將持續精進作業流程，以提升審查效率與品質。","十二、持續保持退撫基金和公保準備金穩健收益績效","截至本年8月底止，退撫基金歷年累計累計收益數約6,681.5億元，運用規模持續增加到約為10,873億元，比107年增加超過5000餘億元。另本年度截至8月底止，退撫基金運用收益數為455.1億元，期間收益率為4.53%。","截至本年8月底止，公保準備金歷年累計收益數約3,886.2億元，運用規模約為6,065億元。另本年度截至8月底止，公保準備金運用收益數為262.1億元，期間收益率為4.43%。","本部持續落實國際退休金監理原則，並採推動風險導向稽核。基金投資考量時也深化永續發展目標（SDGs）相關倡議。","十三、積極宣導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主投資業務","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主投資業務於本年1月1日開辦，公教人員可透過自主投資平台進行投資組合選擇、庫存轉換等事宜，基金管理局賡續辦理教育宣導，協助公教人員瞭解自主投資選擇機制、自主投資平台功能及正確理財觀念。","貳、持續的工作重點","一、持續檢討重要人事法制的合宜性，增進法制內容具兼顧政府整體、機關管理及公務人員需求的衡平性，如：","(一)蒐集公務人員任用、考績和退撫等法制的實務執行狀況，運用解釋或修法方式，提供用人機關運作之需，或增進公務職場吸引力。","(二)透過職務列等和專技轉任等機制的優化，協助專業工作機關，能吸引、留住新進分發與現職相關專業人力，如土木工程等。","(三)檢視專技轉任公務人員制度修改後的執行狀況，精進細部規範，期能協助各用人機關的積極運用。","(四)精進宣導工作，繼續減少公務人員違法經營商業的少數案件量。另因應公務人員面對更多樣態的外界環境變動，就兼職管理限制或離職後就業等解釋，如尚有不合宜性者，邀機關商議做必要的調整。","(五)會同相關機關檢視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定法定訓練的實施狀況。","(六)繼續將SDGs永續發展理念導入人事法制和服務措施，特別是更多線上無紙化的銓審服務，友善生育職場，以及無歧視的工作環境。","(七)繼續檢討現有地方和中央機關職務列等個案或通案的妥適性，縮小公務人力資源的區域和城鄉差距。","二、持續秉持退撫基金、儲金和公保準備金的穩健投資原則，提升長期投資績效","雖然過去幾年平均投資績效相當不錯，加上年改節省經費全數挹注退撫基金累計已編列超過兩千餘億元，但基金仍有高達約2.96兆元的未提存負債現值。本部和基金管理局會持續本於基金長期穩健投資績效的原則，協助增加基金財務永續力。為確保資金營運安全，本部也持續強化各項運用計畫審議、營運監督及績效考核機制，並推動風險導向監理策略，聚焦關鍵風險領域並強化查核效能，落實各項內控稽核檢查，防杜業務違失。","三、持續提升本部銓審資訊作業系統能力，提高銓審案件核定的效率性","為能更快速和正確審定完成每年超過50萬件的各項任用、考績、俸給和退撫審定案，確保公務人員相關權益，本部將持續分年執行將現有老舊資訊作業系統升級或重建，提供智慧化、功能更優化及更安全之人事服務，持續深化數位轉型及善用人工智慧（AI），推動各項銓敘案件自動化審查作業，以提高本部銓審案件核定的效率。","參、結語","本部為善盡兩大領域職掌，一方面持續檢視各項政府人力資源管理法制的有效性，重視用人機關和公務人員需求的平衡性，期以提供良善公共服務的管理基礎。另一方面，本部和所屬基金管理局也專注退撫基金、儲金和公保準備金的監理、管理和投資工作，維護基金財務永續性，確保現職和退休同仁的退撫權益。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繼續支持指教。","附表","114年1月至9月辦理各項銓敘業務案件統計表","備註：資料統計至114年9月20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書面資料：","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非常榮幸奉邀列席貴委員會，向各位委員報告本會業務概況。首先，謹代表本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向大院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的支持與指導致上誠摯感謝，以下就114年度重要施政成果及115年度工作重點，謹作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壹、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一、保障業務","(一)完備職場霸凌申訴及防治處理相關法制，提升法規範位階","為完備職場霸凌法制，提升防治層級，本會積極推動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修正作業，經大院於114年6月24日三讀通過，總統同年7月9日令公布，並定自115年1月9日施行。修正重點包括：明定機關保障公務人員免受職場霸凌的責任；增訂職場霸凌定義及申訴期限；增訂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之處罰及本會對各機關之監督權限；明確規範政務人員、民選公務人員、約僱人員、駐衛警察、工友技工、約用人員等，準用保障法申訴程序等規定。","(二)妥慎審理保障事件，維護公務人員救濟權益，114年已辦結1,119件","近年公務人員基於其個人身分及工作權益等事項，提起救濟件數有逐年增加之趨勢（詳如圖1）。本會為受理公務人員提起復審、再申訴、再審議事件之專責機關，秉持公正客觀原則審議，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兼顧程序與實質正義，維護公務人員權益。經統計114年1月至9月30日止新收案件數計有1,389件（不含去年未辦結）。今年已辦結1,119件，刻正持續積極處理保障事件，以確保公務人員救濟權益。","(三)114年辦理6場次保障業務輔導活動，協助機關正確辦理保障業務","本會訂於114年8月29日、10月3日、10月15日、10月17日、10月23日及10月31日，分別在高雄市政府、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屏東縣政府、考試院及臺南市政府辦理實地輔導活動，參加人員計約750人次。藉由介紹保障法制、案例解析、最新實務見解，協助人事人員正確辦理保障業務，並蒐集第一線基層人事人員對保障法制之意見以及常見問題，作為日後審理案件及充實相關輔導資料之參考。","二、安衛防護業務","(一)因應公部門安全及衛生防護新制上路，積極辦理宣導","配合保障法第19條、第19條之1及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經大院於114年6月24日三讀通過，總統同年7月9日令公布，以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於114年7月1日修正施行以來，已於114年6月至7月間於北、中、南地區，共舉辦6場次大型宣導，參加人數計1,118人，內容涵蓋職場霸凌申訴制度、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機制、高風險職務安全防護及各層級機關逐級監督檢查及通報制度等重點，並透過實務案例分享，深化各機關對新制的理解。另製作線上課程，薦派講座赴各機關宣導新制，擴大宣導廣度及深度，協助各級機關快速掌握新制精神。","(二)訂定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協助機關落實法規","1.安衛辦法114年7月1日修正施行後，共作成8則通函及問答集，請機關應落實相關規定（詳如附表1），包括應依安衛辦法第42條規定於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後通報本會及上級機關；應主動調查具有危害性之危險物或有害物，並依調查結果採取相應之管理及防護措施；請各高風險職務機關之主管機關應積極落實執行安衛辦法有關高風險職務之安全衛生防護規定，並主動督促所屬高風險職務機關採取相應之管理及防護措施；以及請機關就安衛辦法各項規定進行自我檢核等，並公告於本會官網，供各機關參考運用。","2.114年8月1日修正「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配合安衛辦法增訂高風險職務之安全衛生防護專節，增訂高風險職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次數，並溯自同年7月1日施行。","3.114年9月3日訂定，並自同日生效之「各機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配合安衛辦法增訂職場霸凌之申訴及處理專節，併附相關處理流程圖、書表範本，以及製作「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範本）」，提升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意識及處理職場霸凌事件之作為。","4.114年9月24日訂定，並自同日生效之「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配合安衛辦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規範各機關應提供公務人員從事工作之安全衛生設施及設備，以保障執行職務之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5.114年9月30日訂定，並自同日生效之「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以利機關落實保障法第19條之1及第19條之2增訂有關安全衛生檢查及限期改善事項，以及安衛辦法第42條、第44條及第45條有關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通報、調查及各項安全衛生防護抽查。","三、培訓業務","(一)辦理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提升公務所需知能","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基礎訓練由本會所屬文官學院辦理。實務訓練由本會委託各用人機關辦理。","1.基礎訓練已辦理98班，計有4,546人完成訓練","114年1月至9月已辦理113年高普考及114年初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71班，計有3,289人完成訓練；各項特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已辦理27班，計有1,257人完成訓練（詳如附表2）。","2.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賡續辦理54場次，計有5,544人參加","113年地方特考暨離島特考及114年初考，辦理16場次，1,392人參加；114年身心障礙特考，辦理6場次，232人參加；114年高普考規劃辦理26場次，3,200人報名參加；114年警特及113年一般警特考試，規劃辦理6場次，720人報名參加（詳如附表3）。","3.考試錄取訓練成績不及格案件逐年增加，合法汰離不適任人員","各用人機關積極落實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淘汰機制，111年至114年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不及格之案件數近年呈現逐年增加趨勢，111年受理14件、112年受理21件、113年受理42件，114年截至9月30日已受理37件。藉此確保公務人力素質，落實「優者留任、不適者淘汰」原則，提升整體公務體系效能（詳如附表4）。","(二)辦理晉升官等訓練，強化職能及提升專業力","114年度晉升官等訓練已辦理60班，2,811人完成訓練，其中薦升簡訓練辦理11班，521人完成訓練；委升薦訓練辦理18班，829人完成訓練；警佐升警正訓練辦理31班，1,461人完成訓練。藉由制度化的晉升官等訓練，確保人員在晉升前具備相應專業知能與管理能力，以符合未來職務需求（詳如附表5）。","(三)鏈結產業與國際經驗，強化高階文官跨域領導力","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依據受訓人員陞任目標職務所需職能，系統性規劃兼具理論及實務之培訓課程，根據其專長背景與跨域學習需求，延聘國家重要產業傑出領袖擔任專屬業師；推動短期蹲點，使高階文官深入理解產業運作、需求與趨勢，強化跨域交流。同時安排主題課程，邀請專家及歷屆優秀受訓人員分享經驗，以強化高階文官政策論述、應變及管理能力。復為汲取先進國家成功經驗，114年與比利時聯邦政策與支助公共服務部合作，實地參訪歐盟議會、社會安全公共服務部與離岸風力園區等機構，聚焦「循環經濟」、「能源轉型」與「人工智慧」等議題，與政策專家深入交流實踐經驗。","(四)優化法定訓練課程及教材，精進專業能力","1.推動AI實作課程，強化資訊科技素養","因應人工智慧浪潮，文官學院安排以「擬真公務專案」為導向的人工智慧實作課程，並依各訓練層級職務需求設計內容。透過實際操作與交流討論，使受訓人員掌握生成式人工智慧的原理及風險，結訓後返回機關，深化人工智慧協作之基本能力與意願。","2.新增文化美學課程及推動體驗學習，形塑文化力","為呼應文化政策白皮書「文化民主化」之理念，提升公務人員文化素養。本會自113年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基礎訓練起，首度納入「文化政策的實踐與創新」課程，並於各項法定訓練安排「文化美學體驗學習」，鼓勵受訓人員主動參與文化藝術活動，拓展人文視野，透過自主體驗學習培養文化力。","3.導入媒體識讀課程，培養判斷力","自114年各項法定訓練起增設「媒體識讀」課程，培養文官評析網路資訊與媒體訊息的偏誤與可信度，並能進行媒體再現與閱聽效果的批判性思辨，理解媒體組織運作及影響，進而運用媒體作為公務溝通與政策宣導之工具。","4.研修各項法定訓練教材，鞏固知識力","文官學院依據本會訂定之課程配當表，因應當前國家重要政策發展、法規修正、教材滿意度及受訓人員目標職務層級需要，研修各項法定訓練教材。114年研編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教材28科及晉升官等訓練教材54科，總計82科。","(五)辦理行政中立訓練，內化中立觀念","1.落實行政中立訓練，114年辦理9場次研習","114年度本會所屬文官學院辦理「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及「行政中立法研習班」等2種專班，高階主管研討班於114年8月29日辦理1場次，40人參訓；行政中立法研習班則自7月11日至9月23日，分別於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辦理9場次，共765人參訓。","2.實施多元宣導，普及中立觀念","為進一步深化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本會擬訂「114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方案」，函請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鼓勵所屬公務人員上網學習行政中立數位學習課程及參加行政中立法規有獎徵答活動，並請各機關運用LED跑馬燈、電視牆、機關網站首頁、公布欄、電子郵件及相關訓練場合等多元管道，實施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持續透過學習及互動，將行政中立觀念深植於公部門甚至普及於社會各階層，逐步深植於公部門文化。","(六)積極參與國內外公務人員培訓事務，榮獲國際人力資源競賽獎項","1.參與國際培訓組織活動及國際學術研討會，汲取人力資源發展新知","派員參加美國人才發展協會（ATD）於5月18日至21日舉辦之2025年「集體洞察，終身學習」會議（參加線上）；亦規劃參加ATD於10月28日至30日舉辦2025年亞太年會暨展覽，主題為「人機協作共創永續職場」。此外，文官學院協辦中央研究院第五屆臺灣研究世界大會「變動世局中的臺灣：過去、現在與未來」國際學術研討會，在秉持「多元、廣泛、包容」的理念下，讓各國學者能持續從不同面向深入探討臺灣主題與內涵。","2.深化國際交流，打造數位治理人才新格局","文官學院114年積極深化國際合作，透過多元國際交流，持續提升公務人員數位治理視野與公務人才培訓能量。2月21日與法國在台協會舉辦「數位治理與新創模式」專題演講，邀請法國數位專家分享以創新方法應對公共政策挑戰的實務經驗，計有60名人員參與。7月17日舉辦「公部門人才培訓政策與經驗分享」座談會，邀請MOU夥伴比利時聯邦政策與支助公共服務部（BOSA）專家介紹該國人才培育政策與實務作法，並交流我國經驗，共計63人參與。另於5月8日與墨西哥國家公共行政學院（INAP）線上簽署合作備忘錄，為臺墨兩國公部門培訓機構交流與合作開啟新頁。","3.榮獲2025年美國布蘭登．霍爾集團金牌及銀牌獎項","114年文官學院以「後疫情時代中高階文官訓練之變革」與「策道領航：打造VUCA\n時代行動化文官的策略性思維學習旅程」為主題，分別獲得2025年美國布蘭登．霍爾集團（Brandon Hall Group）學習及發展類金牌獎及銀牌獎殊榮，彰顯文官學院在公務人員培訓上成果卓越，並獲國際人力資源研究機構之肯定。","(七)辦理公務治理實戰班4班，聚焦人工智慧及霸凌防治","為協助公務人員掌握人工智慧應用及數位發展趨勢，並強化職場溝通與霸凌防治知能，本會於114年7月至10月間辦理「公務治理實戰班」，研習主題分別為「人工智慧應用與實作」及「職場溝通與霸凌防治」。課程內容兼具理論講授與實作演練，涵蓋人工智慧技能學習與應用研習，以及有效職場溝通技巧等。課程於北、中、南地區共開設4班，預計參訓人數達180人。","(八)提倡公務人員閱讀風氣，落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為提倡公務人員閱讀風氣並落實終身學習，文官學院於114年度與各機關及學校合辦20場「專書閱讀新提案」活動，結合導讀會、書展、體驗與分組討論等多元形式，吸引1,475人次參與，展現閱讀推廣的創意與成效。同時，自112年開播的Podcast「文官愛讀冊」，至114年9月底已推出63集、累計7.1萬次收聽，並以人工智慧、轉型正義、移工、少子化等重要議題為主題，引導聽眾探索公共政策與社會趨勢。透過線上與實體並行的推廣策略，逐步營造公務人員持續進修與深度學習的文化氛圍。","貳、115年工作重點","本會將秉持公正、和諧、效能的核心價值，持續保障公務人員合理合法之權益，推動各機關營造友善健康的職場環境，積極培育符合現代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以回應社會及民眾對政府施政的高度期待。相關措施重點如下：","一、配合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法，積極完備相關措施","(一)訂定審議標準及裁罰相關規範","按總統114年7月9日令公布之保障法第19條、第19條之1、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即115年1月9日），本會刻正配合研訂審議標準及裁罰等作業規定，其中訂有公務人員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通報審議及裁罰相關規定，確保法制落實與執行一致性。","(二)強化公部門安全衛生訓練體制","為使公務人員具備安全衛生防護知能及提升危害辨識、溝通技巧等技能，本會刻正研議推動各機關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機制；另規劃各機關辦理安全衛生業務人員應接受規定時數課程，以提升危害辨識與專業職能。","(三)持續協助機關落實執行並滾動檢討相關規定","為利機關依循並落實保障法及安衛辦法相關規定，本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精進相關配套措施，並將配合保障法之施行，以及各機關依安衛辦法實際運作情形，適時滾動檢討相關規定，以利各項機制更臻周全完備。","二、精進保障業務輔導，維護公務人員權益","本會將持續對公務機關辦理保障業務輔導活動，協助人事人員正確辦理保障業務，落實依法行政。另於本會官網設置宣輔導專區，定期發布常見撤銷態樣，輔以個案解析，引起學習興趣，增進公務人員瞭解保障法制，促使其維護自身權益。","三、精進培訓人工智慧實作能力，強化數位公民素養","因應AI興起與國家政策需求，本會已將數位治理與AI實作課程納入各項法定訓練，確保公務人員具備必要數位能力。規劃AI實作課程包含培養受訓人員「精準提問」之技巧，引導運用AI工具即時互動、多語脈絡及豐富語料庫等優勢，協助公務人員有效應對未來挑戰，提升行政效能及掌握跨文化語言溝通之技巧。未來將持續引入AI素養課程，使受訓人員瞭解AI生成內容的偏誤與倫理議題，確保運用及分享AI成果時應遵守相關法規、保障資料隱私，並提升資訊透明度，強化數位公民素養。","四、精進具發展性高階文官之職能，鍛造全方位治理人才","115年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將結合國家當前重大產業領域及政策，持續開發職務見習業師及大師學堂講座；並以前瞻視野與創新思維設計課程主題，聘請國內知名企業董事長、駐臺外國機關（構）代表、部會高階領袖及相關領域專家擔任講座。另為瞭解國外政策實施經驗，持續與先進國家培訓機構合作，拓展高階文官國際視野及創新政策思維。此外，為提升高階文官職能，將擴大辦理歷年結訓學員回流學習活動，期透過汲取新知，促進高階文官互動交流，增強面對變局的韌性與應變力。","五、AI賦能創新，引領發展新藍圖","因應保障事件審理、培訓業務拓展及安衛防護新職能之需求，本會積極推動AI智慧化系統建置，確保各項業務發展前瞻穩健、韌性長存。","(一)強化保障系統功能，實現審理數位升級","自107年起，已透過線上申辦平臺，有效減少公務人員及機關郵寄或親送保障事件書類之成本，並提升救濟程序便利性。114年1月至9月，公務人員使用率逾44%，機關答辯案件亦持續增加。為進一步優化保障系統數位化服務，114年導入AI輔助生成決定書稿概念驗證，預計115年完成可行性分析與原型流程建置，提升文書撰擬品質，並加快案件審理流程。保障事件系統將於114年底完成雛型展示與前臺建置，規劃於115年底全面上線，增進案件審理品質與公信力。","(二)建置安衛防護系統，建構智慧防護網絡","有鑑於職場霸凌與安全衛生議題日益受到重視，115年將啟動安衛防護系統的開發，整合事件通報、案件追蹤與統計分析，有效簡化各機關的行政流程，並增設「安衛職霸防治人才庫」及「裁罰模組」，串聯跨域專業資源，為同仁提供即時、專業的支援。透過智慧化的防護網絡，健全職場安全治理，打造安全韌性的公務環境。","(三)升級培訓系統效能，擘劃人才發展藍圖","人才是國家最重要的資產，而培訓是提升人才戰力的基石。為因應資安挑戰並精進培訓管理，115年起將進行培訓管理系統的全面改版。此系統將分階段完成，強化線上申辦、訓練報送與資料整合等核心功能。透過更精準的數據分析，全面掌握人才培育趨勢，動態調整培訓課程，確保公務人力與時俱進，成為國家進步的強大動能。","參、結語","我們將積極完善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強化職場安全與衛生防護措施，營造安心無虞的工作環境，健全救濟機制，合理保障公務人員權益。在培訓方面，將持續推動人工智慧實作與數位素養課程，公務人力能緊密配合國家發展趨勢及政府施政重點，成為推動數位政府與永續發展的關鍵動能。","以上謹就本會重要業務推動情形與未來工作重點，提出簡要報告。我們將繼續秉持公正、透明、負責的態度，精進服務，為公務人員提供更周延完善的保障與成長機會，懇請各位委員持續支持與指導。","附表1","114年7月1日公部門安全及衛生新制上路後","頒布之相關通函及措施一覽表","附表2","114年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班數及完訓人數統計表","註：參訓人數統計至114年9月30日止，以結訓日為計算區間。","附表3","114年辦理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場次及參訓人員統計表","註：本表統計至114年9月30日止。","附表4","114年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不及格辦理情形統計表","註：本表統計至114年9月30日止。","附表5","114年度各項晉升官等訓練班級數及完訓人數統計表","註：本表統計至114年9月30日止，以結訓日為計算區間。"],["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候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的質詢時間為5分鐘，並不再延長。關於詢答的登記，上午10點30分就截止發言登記。","我們先請登記第一位黃國昌委員進行詢答。"],["段落：質詢：黃委員國昌：9:15"],["黃委員國昌：（9時15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黃委員國昌：秘書長早。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在今年4月25號總統已經公布生效了，這是一個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的有效法律，之前我曾經在兩次質詢的時間中請教銓敘部的官員，他明確的表示考試院會依法行政，目前正在進行電腦系統重新的整備，需要一些時間，所以今年12月底以前，針對已經退休要重新計算的退休金會重新核定，這樣子的立場跟時程有沒有改變？"],["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沒有改變。"],["黃委員國昌：現在持續在進行當中？"],["劉秘書長建忻：這個行政上的工作，我們都在準備。"],["黃委員國昌：OK，所以12月以前，會把已經退休的人他們重新核定計算退休金的核定函再寄發，是嗎？"],["劉秘書長建忻：計畫上是這樣，部長這邊應該也沒有問題。"],["黃委員國昌：這個時程沒有改變嘛？"],["劉秘書長建忻：沒有改變。"],["黃委員國昌：好。下一個問題，我們之前討論的都是之前已經退休的，因為法律有變更，退休的所得替代率變更，所以要重新計算，不過這個法律在4月25號就已經生效了，我在4月25以後申請退休，譬如今年夏天7月或8月的時候，我申請退休，這個時候，銓敘部針對法律生效了以後，它所核發的審定函是依照新法還是舊法？"],["劉秘書長建忻：應該是依照新法。"],["黃委員國昌：確定依照新法嗎？"],["劉秘書長建忻：是。"],["黃委員國昌：確定依照新法嗎？你們核定函的寄發是按照新法的所得替代率嗎？"],["劉秘書長建忻：我是不是請施部長來說明？"],["黃委員國昌：可以，因為我必須講一個比較直接的，我在準備這個題目的時候，我有請教立法院最近這一、兩個月退休的警察同仁，因為平常跟他們有互動，所以我就關心這件事，但是他們跟我反映的事情是，法律生效了以後，退休的人收到的審定函還是按照舊法，不是按照新法，所以我才要特別把這件事情提出來，但是你們說是用新法，那是他的審定函計算錯誤嗎？還是怎麼樣？"],["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新退休的同仁，本來就是兩個法律，根據原來的退撫法，我們核多少，然後根據調整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會核多少，所以其實那個審定函裡面會把兩件事情同時說明清楚。"],["黃委員國昌：兩個審定函同時說明清楚？"],["施部長能傑：一個審定函裡面會交代這兩件事情。"],["黃委員國昌：好。從審定函生效了以後，他所領到的退休金是按照新法還是舊法計算？"],["施部長能傑：應該是說，如果根據退撫法，應該支的就是馬上發給，但是因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差額，這部分我們會先審定他應該拿多少，但是那個差額要等核定完以後，再補差額。"],["黃委員國昌：對不起，我聽不懂，你發給一個人，他退休的時候，退休金領多少錢的審定函，它基本上是一個行政處分吧？"],["施部長能傑：對，沒錯。"],["黃委員國昌：那個行政處分本身所發生的效力範圍，到底是按照新法計算退休金，還是按照舊法計算退休金？"],["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那個審定函同時說明兩件事……"],["黃委員國昌：是，我知道……"],["施部長能傑：一個是舊法你領多少，不是馬上給你……"],["黃委員國昌：你說明欄怎麼講都OK，剛剛你已經說明過了，我說那個行政處分對外部的法律事件發生法律效力的退休金，是按照新法計算還是舊法計算？"],["施部長能傑：我就說它兩個都包括。"],["黃委員國昌：好，那如果兩個都包括，包括依照新法計算的也對外發生法律效力了嘛？這樣說沒有錯嘛？"],["施部長能傑：對。"],["黃委員國昌：雖然對外發生法律效力，但是現在針對新法所通過的退休金，他現在領不到是嗎？"],["施部長能傑：對。"],["黃委員國昌：為什麼？"],["施部長能傑：因為那個還沒有計算出來。"],["黃委員國昌：新法的還沒有計算出來？"],["施部長能傑：因為新法有所得替代率到80%，所以我們在那審定函裡面有特別交代會有一個程序，我們只是程序……"],["黃委員國昌：這樣好了啦！你們在發那個審定函的時候，不要涉及到任何人的個資，譬如說那警察叫什麼名字、身分證字號幾號、年紀等等，這個全部都不用，你所講的有兩個部分的那個審定函，你會後可不可以提供給我？"],["施部長能傑：沒有問題，我們就把……"],["黃委員國昌：我現在覺得很困惑，因為警察同仁跟我反映說不是三讀通過了嗎？三讀通過不是按照新法嗎？那為什麼我們收到的還是按照舊法在計算的退休金？這個是他們現在、他們在主張的全部都是合法的權益，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啊！當然現在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可能以為自己是大法官，他有他的法律見解，不關你們考試院的事，但我要求的只有考試院是不是有依法行政，只有這件事情而已。你確定給他們的函上面有依照新法計算的？"],["施部長能傑：有。"],["黃委員國昌：然後等你們公事處理完了以後、電腦系統完了以後，該補給他們的都會補給他們，是嗎？"],["施部長能傑：因為那個後面的錢，並不是我們退撫基金支的，根據法律，那個應該是內政部那邊去支的，所以要等那邊的預算編列完成，他們才會補到差額。"],["黃委員國昌：那個是牽涉到另外一個層次的事情啦！"],["施部長能傑：沒錯。"],["黃委員國昌：因為這些公務員對於國家在公法上的金錢債權，不會因為國家有沒有編列預算而有所差別，這個是行政法的A、B、C，我想不用特別解釋，應該都清楚啦！只是到時候該依法編列的預算沒有編列，導致國家在公法上的金錢債權沒有辦法滿足的話，而引發後續進一步的行政訴訟，甚至大規模的集體訴訟，在取得勝訴確定判決以後，對於屬於中華民國的財產來進行公法上的強制執行，走到那一步，我必須要說：就很難看了。那個是政府的失職，當然，我希望行政院可以迷途知返，這件事不要再發生；第二件事情，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適用有疑義，由誰來加以解釋？我講的不是具體個案的事實認定，而是法律適用。"],["施部長能傑：如果不是通案性的解釋，是由主管機關銓敘部會做解釋。"],["黃委員國昌：由主管機關銓敘部來加以解釋？"],["施部長能傑：通案性的。"],["黃委員國昌：好，我請教一下，之前我在這邊公開質疑前民進黨中常委，後來接任畜產會的董事長，年薪將近300萬的蘇治芬，有沒有行政人員中立法的適用？我已經得到答案是有。當然在個案的追究上，我就覺得很奇怪，中央畜產會很閒嗎？一年領將近300萬，結果跑去搞大罷免，上班都不用上班，真的很閒嗎？牽涉到具體個案認定的部分，人事長率先表態這件事情不應該，不應該這樣做、不應該發生，但是取決於他有請假或沒有請假，所以這個就會牽涉到主管機關，也就是具體個案事實認定。","農業部回函給我，7月18號到7月25號蘇治芬董事長已經請假，因為請假了，他請假要去做什麼樣的事情，就是他政治參與活動的自由，沒有違法。對於農業部所表達這樣法規上的立場，是不是也是銓敘部的立場？就是公務人員只要有請假，譬如今天星期四，我請假、我沒有領國家的薪水，我要去參與大罷免的活動，這是公務人員的政治自由，是嗎？"],["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根據中立法，因為他是屬於準用的對象。"],["黃委員國昌：是。"],["施部長能傑：準用對象裡面，有些是屬於任何時間你都不應該做的；有些是你可以請假做的，而且什麼活動你可以做、什麼活動你不可以做……"],["黃委員國昌：這我知道。"],["施部長能傑：我們通案解釋是這樣，至於這個個案本身到底是什麼狀況，可以提交……"],["黃委員國昌：我現在沒有要跟你講個案。"],["施部長能傑：沒錯。"],["黃委員國昌：現在我在講的原則，就是公務人員只要有請假，就可以去參加相關的選舉罷免活動，基本的法律原則是不是這樣？還是只有對蘇治芬是這樣？"],["施部長能傑：如果他是屬於請假，但是他去參加罷免活動也不能夠使用到公共資源等等之類的。"],["黃委員國昌：是！"],["施部長能傑：在法律裡面有這樣一個規定。"],["黃委員國昌：對所有公務人員都一樣嘛，對吧？"],["施部長能傑：就是……"],["黃委員國昌：所有公務人員一體適用，這個原則很重要。"],["施部長能傑：它還是有一些不同的法條會框進來。"],["黃委員國昌：是，我了解啦！但是我現在在講的是，其實我只要你講一個立場，這個事情不是蘇治芬有特權，是所有的公務人員，你要請假的時候，只要不要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這本來就是你的政治參與自由。"],["施部長能傑：沒有錯。"],["黃委員國昌：你就大大方方說是就好了，讓所有公務人員心裡都有數嘛，大家以後休假時都有政治參與的自由，不用擔心被扣上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帽子，或者是不用擔心我只能夠去幫執政黨，不能去幫在野黨；幫執政黨沒事，幫在野黨可能會出事，不要出現這樣的狀況就好了。"],["施部長能傑：中立法有關請假是你的權利……"],["黃委員國昌：非常好。"],["施部長能傑：但是你在參與的政治活動，也不能違反中立法相關的規定。"],["黃委員國昌：如果沒有請假呢？"],["施部長能傑：沒有請假，就會有問題。"],["黃委員國昌：沒有請假就會有問題嘛？"],["施部長能傑：對，那是上班時間。"],["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這個不牽涉到銓敘部的職權，我到時候再請農業部繼續追，農業部說：他7月18號到25號是請假。但我現在看他公開在上班的時間，7月10號、7月11號全部都是上班日，在臉書上公開發文倡議大惡罷，在上班時間用臉書公開發文倡議大惡罷，這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部長能傑：因為如果是上班時間……"],["黃委員國昌：這個確定是上班的時間，他沒有請假。"],["施部長能傑：因為個案我不清楚，如果是上班的時間……"],["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你只要表達這個原則就好了，具體的個案，接下來農業部要去做處理。","時間關係，最後一個問題，之前我一直很關心考績的制度，因為考績制度攸關全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我們希望一個考績制度去獎勵認真、負責的人，而不是去獎勵一個會向上管理、抱大腿的人，我相信這是文官中立一個非常基本的原則。但問題是，我們過去的考績制度非常地不合理，列甲等的比例不逾75%，同時官等越大、甲等的比例越高。我從第一次當立法委員就在關心這個制度，所以上次考試院正副院長以及考試委員提名的時候，我說這個考績制度要不要改？從院長、副院長到考試委員每一個，全部都提出強烈地批判，說要改革，但我覺得有點納悶的事情是，今天提出來的考試院業務概況報告及立法計畫，針對考績制度的改革一個字都沒有寫。所以當初考試院正副院長跟考試委員是在立法院欺騙大家，說考績制度不合理、我們要改革，結果行使同意權，當上了考試院正副院長跟考試委員了以後，就沒把它當一回事嗎？是這樣嗎？"],["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說明，周院長有指示考績法修正的部分，也是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大家共同的看法跟承諾，所以這個事情必須要推動。沒有寫在報告裡面，主要是因為現在大概還在內部討論的階段，但是跟委員說明現在的狀況是，我們內部有做一個意見交換，現在銓敘部也形成一個草案，我們內部討論之後就會跟各機關交換意見，所以現在是在程序當中……"],["黃委員國昌：這樣好不好？因為我聽秘書長這樣子講，我可以理解，但是我還是有一些困惑，把它當成是一個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應該寫在書面報告裡，否則的話，立法院怎麼知道考試院認為這件事情很重要，你們有在做，這些事情只存在你們的內心，國會不知道、公務人員不知道、人民也不知道……"],["劉秘書長建忻：主要是我希望內部先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上一次我請教這個問題的時候，你說會忠實轉達我的意見，這個意見有忠實轉達嗎？"],["劉秘書長建忻：有，所以我們有進行一些程序。"],["黃委員國昌：關於今天的書面報告，針對這個部分顯然考試院正副院長跟考試委員是有打算要履行他們在立法院所做的承諾，只不過在書面報告裡面沒有清楚地表達到底要怎樣來加以履行。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主席裁示，請考試院會後提交一個補充報告，說明他們打算怎麼做、現在進度到哪裡。我現在沒有要你攤牌到底考績制度要怎麼改，但最起碼過去的這段時間當中，幾月幾號召開了什麼會議、進行了什麼準備，到目前為止的工作進度如何、打算什麼時候要把東西提出來，這些事情應該要讓國會知道，這個要求不會太過分吧？"],["劉秘書長建忻：可以，我們可以提供。"],["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放完假以後交來，好嗎？下個禮拜。"],["劉秘書長建忻：下禮拜，就是把我們現在的進度跟處理的狀況……"],["黃委員國昌：是，因為我在你們的書面報告裡面，我一個字都沒看到。"],["劉秘書長建忻：了解。"],["黃委員國昌：我是不願意講這是一個不及格的報告，這樣的話可能有點太重了，畢竟你們各個部會寫的東西，以字數來講，跟行政院其他部會比起來，相對而言是比較充實，但是重要的事情，該寫的還是要寫，所以下禮拜把你們的補充報告再補交來，好嗎？"],["劉秘書長建忻：可以。"],["黃委員國昌：好，謝謝。"],["劉秘書長建忻：謝謝。"],["主席：謝謝黃委員。也請秘書長依照黃委員的指示，在下禮拜把補充報告交出來，謝謝。","接下來，請吳宗憲委員詢答。"],["段落：質詢：吳委員宗憲：9:29"],["吳委員宗憲：（9時29分）我們麻煩秘書長。"],["主席：有請秘書長。"],["吳委員宗憲：待會也要請教銓敘部長。"],["主席：也請施部長。"],["吳委員宗憲：可以稍微等一下。"],["主席：好。"],["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吳委員宗憲：秘書長早安。秘書長，首先我先提一下，因為一般人民搞不清楚常任文官跟政務官有什麼不一樣，我還是要說明一下，政務官跟一般基層的公務員常任文官其實不同，像行政院底下、像內政部長或財政部副部長、政次、發言人、秘書長等等，這些不是靠國家考試進來的，而是由執政者去任命的，這個是政務官，但是政務官通常也是行政體系的領導階層。秘書長，我這樣的理解有沒有錯誤？"],["劉秘書長建忻：沒有錯誤。"],["吳委員宗憲：好，像秘書長你也是算政務官嘛？"],["劉秘書長建忻：是。"],["吳委員宗憲：不過我這邊先說明，秘書長你是我見過民進黨政務官裡面真的是非常有……就是整個中立性以及專業度我覺得非常欽佩的，當然民進黨裡面有一些政務官我就比較沒有那麼認同，但是您是我非常認同的一位政務官。","我想請教一下，既然是國家的政務官，他也是領國家的薪水，這是人民的納稅錢，到底有沒有行政中立的義務？這個問題已經討論過好幾次了，還是請您再說一次，他到底在行政上有沒有中立的義務？"],["劉秘書長建忻：行政中立當然是看政務官的性質，他還是多多少少一定會有行政中立上面相關的規範。"],["吳委員宗憲：只是說政務官跟事務官在行政中立上面，他們的程度不同……"],["劉秘書長建忻：會有不同。"],["吳委員宗憲：以及他們的法律依據不同，這個應該沒有論述錯誤吧？"],["劉秘書長建忻：是。"],["吳委員宗憲：在行政中立法第二條的立法理由其實當時也有提到，政務官的行政中立當然不是跟一般常用文官的行政中立用同一個法律來規範，還是要另立專法，對不對？"],["劉秘書長建忻：要不要另立專法當然見仁見智，我們尊重立法院最後的決定。"],["吳委員宗憲：但是至少政務官還是有行政中立的義務存在嘛？"],["劉秘書長建忻：對，現在的行政中立法也有這樣的效果。"],["吳委員宗憲：好的、好的。我想請問一下，因為之前大家都知道有一個群組外洩出來，那裡面有81位民進黨的政務官、立委以及一些黨工，裡面有立委說要釋出殺傷力的訊息，有政務官說收到而且跟世芳（就是內政部長）處理中。這個部分，以您的想法，政務官明明拿的是人民的薪水，但卻在這邊幫忙做政治的攻防，甚至打選戰，這個是不是就是行政不中立？我想請教一下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因為我不在這個群組中，沒有辦法看到完整的對話，所以沒有辦法做判斷。"],["吳委員宗憲：好吧。當然，我先說明一下，寫殺傷力的這個委員他後來有解釋殺傷力是什麼意思，他說真相對造謠者有殺傷力，我覺得大家中文都是母語啦！大家用字遣詞的習慣其實也都一樣，這有沒有硬拗？我想國人都會有一個公評，當然你說硬拗的這種東西，我以前開庭看多了，被告硬拗拗得比他更誇張的多的是，但在這個地方把這段文字解釋成真相對造謠者的殺傷力，沒關係，說的人自己喜歡聽就好了，我想大部分的人民其實不會買單。","這個群組的問題其實顯現的一個狀況是，當政務官跟政黨綁在一起的時候，其實政府就已經不是政府而是變成黨的機器了。我很多次也不諱言的跟大家報告，我以前是民進黨的信徒，因為我深愛民進黨的清廉行政、愛鄉土，以及民進黨以前對於國民黨的批判，不應該黨國一體，不應該手伸進媒體、學校、軍隊等等的公務體系，但是今天他沒有做到，他反而手伸得更進去，甚至以前他們最追求的言論自由，現在變成很不言論自由，所以這讓我開始去反思我以前支持的那一群人，可能因為人員的更換導致招牌一樣但是內容已經不一樣，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樣對嗎？當你把黨務跟國家綁在一起，就變成黨國一體的狀況，這也不是一個民主國家的常態。","最近看到，人民繳的稅金我希望拿來救災，而不是救選情，也不是救執政民調的滿意度，所以政務官應該為國做事而不是為政黨出拳，公僕不應該變成是黨僕，這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很多時候政務官的不中立會變成人民對於政府不信任，對政府信任度瓦解的開始，所以我想我還是要提出來。","我想請問，您剛剛一直說你不了解，因為你不在那個群組內不了解，本來我有一些問題要請問你，既然你說不了解，還是您認同嗎？政務官搭配立委以及黨工在群組裡面發表這樣的言論，您認同嗎？以您自己是政務官，您的立場。"],["劉秘書長建忻：我覺得是這樣，這個事情都會反映到當一個災害發生的時候大家都很關心，在第一時間大家、社會一定有各種說法還有一些訊息，一定有一些不一定是刻意造謠，但也許是不正確的理解在流傳，這也有可能。"],["吳委員宗憲：是。"],["劉秘書長建忻：作為民意代表，我相信每一位都會很心急，也希望行政部門要趕快把事情說清楚，能夠把這個狀況釐清，所以我想大概可以看得出來大家在第一時間都很關心，也希望政府能夠趕快有行動。"],["吳委員宗憲：其實我知道啦！當然我也相信很多民進黨的立委以及政務官都是非常用心在為國家做事，這個我也認同啦！這個群組裡面有很多也許在討論救災等等的，這個我沒有意見，但是單就這位某個特定委員要求趕快釋出具殺傷力的訊息，我是不認同這句話，我更不認同掛著職稱，譬如說總統府秘書長等等的職稱，LINE的怎麼講……圖貼名稱，用這個理由加入到政治的攻擊，這個我們是不認同，我也不認為政治人物、政務官該做這種事情，否則我覺得以後大家就黨國一體大家亂搞。民主國家政黨輪替是正常，是不是換一個政黨之後大家就來搞同一套？我不認同，我還是覺得民主國家要有民主國家的樣子存在，更何況「殺傷力」這個東西也不是正常的一些政策或政策協調上面的用語，我想政策協調用語不會用「殺傷力」，你們考試院有可能說今年的執行率增加了20%的殺傷力？我想不會用這樣的用語，所以自始至終我不認同，這個是那位委員的論述方式。","我再請問一下，考試院曾經有提過一個版本是有關政務人員中立的版本，我想請教，這次看到這個群組裡面的這些政務官，他讓我的感覺是什麼？我想先請您告訴我在災難的期間你不救人，你反而去協調政黨的攻防，這樣子是不是違背政務官代表政府應該有的職責，是不是？"],["劉秘書長建忻：我看在災難發生的時候，中央或者是地方很多人都是很努力要去處理這個問題。"],["吳委員宗憲：秘書長，這個我不否認，我也跟秘書長報告，我不是說民進黨一定就是壞人，不是！大部分民進黨的立委我都非常的尊重，大部分民進黨的政務官我也很尊重他們，他們很多時候也在為這個國家努力做事，但我的意思是有少部分或偶爾有幾件這樣子的事情發生，我覺得國人不能接受，我從來沒有否定掉這些委員們對於國家的貢獻，我從來沒有否認，像在座王義川委員他也對國家有很多貢獻，我也從來沒有否認，所以您不用跟我回答說救災期間大家很努力，我不是聚焦在這邊。"],["劉秘書長建忻：了解。"],["吳委員宗憲：我的意見只是說當救災期間，政務官卻陪著立法委員在那邊搞這些怎麼樣有殺傷力的訊息，他說好、他就要找誰處理，你覺得這樣適當嗎？"],["劉秘書長建忻：我覺得還是要釐清他們對話的內容到底在講什麼。"],["吳委員宗憲：好，沒關係，算了，我覺得你可能不方便講這個，我也可以理解啦！在現行的國家制度以及民進黨內對於思想控制的情況下，我認為政務官不敢講真話已經變成是一個國家常態，而且是國家的悲哀，大家不敢把真正的話說出來，但事實上，我們認為政務官既然已經當政務官了，其實某種程度就要跳脫政黨之間的對立，而且要全力為國家、人民，我認為是這個樣子，所以我還是回過頭去說啦！好吧，至少我的認定，我認為在國家有難、救災的期間政務官應該全力去救災，而不是在群組裡面配合黨工或部分政治力比較強烈的立委在那邊搞政治的鬥爭，因為這些東西確實就會侵害到國家的利益、毀損掉國家的名譽。","所以我剛剛提到的，當年考試院政務人員法第二十一條的立法理由，政務官如果發生了一些狀況，其實他應該看整體的國家局勢，真的不待懲戒就應該主動辭職以示負責，這個才是政務官的風範，也就是當年你們考試院對於政務官的要求，這個立法是你們當年的立法，但是我今天看到的是，執政黨執政九年多了，裡面非常多的政策荒腔走板，但是我們幾乎沒有看到什麼政務官願意辭職以示負責，當年你們及國人對於國家政務官體系的期待，其實在今天我們是沒看到，所以這個草案還是草案，也就是貴院當年的期待其實在今天的臺灣是沒有看到，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說我們這次要著重政務人員的行政中立，然後我要提出一個行為基準法，就是這樣，因為我們都不知道我們會在立法院多久，您也不知道您會在政壇多久，對不對？但我們還是要給國家跟人民留下一些貢獻，政務官的行政中立是非常的重要，不是只有事務官需要行政中立，因為政務官是事務官的長官。我今天看到的狀況是，一個行政院院長帶頭違憲、違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可以不執行，就一句我聲請釋憲中、我認為這個違憲，所以就不執行，全世界沒有人這樣做，過往我國政府也沒有人這樣做過，完全違反三權分立或五權分立的國家制度，他都敢這樣講了，你要基層的公務員怎麼想，因為政務官是他們的長官。所以我說我一直提倡要推這個基準法，其實我是希望政務官能夠回歸法制，明確界限的存在，中立跟不中立的界限要存在，讓他們在執行權力的時候不能任性，然後責任要能夠被追究，所以我這次一直堅持要提這個基準法出來，如果貴院一直沒有辦法再提出版本，那就由我們立法院來主動提，因為我認為不管未來哪一個黨執政，該黨的政務官就是要中立，要為國而不是為黨。","對於行政院長的作法，我想任何一個法律人應該都很懂，如果您有念法律或相關的，其實您應該也很能夠理解，哪有一個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行政院可以選擇不執行，或者說在釋憲中所以就不執行，還可以講這種話？今天我如果對哪個法律不喜歡，我就去聲請釋憲，我是不是從聲請釋憲那天開始就可以不遵守這條法律？所以我開玩笑的對大家說，我對稅捐稽徵法聲請釋憲，從聲請釋憲那天開始我就不繳稅，因為我認為這個違憲，我要遵守憲法，所以我不用繳稅，其實這是荒謬的言論。行政院長在未來也會為他這句話去負上他一輩子的責任，因為這是極端的荒謬，全世界也沒有人這樣幹。","不好意思，我耽誤大家很多時間。最後我想花一點時間，部長，我們剛提到的是行政中立的問題，現在我再提一個體系上面的問題，我想我們已經講了很多次了，這幾年公務員的錄取率越來越高，但公務員錄取率越來越高的原因是因為大家不想考，考生越來越少啊，執政應該是要廣羅人才來為政府服務，一流的人才才能為我們帶來一流的政府，結果現在大家不想來，我們現在看到的體系變成什麼樣？上面的大官在搞政治，中階的官員沒有士氣，完全提不起勁，然後底下的新進人員流失、流光光，沒有人要來。我先舉新北檢的例子，今（2025）年新北檢9個辭職，後來包括一個調部辦事的檢察官也辭職，共10個辭職耶，一個地檢署才幾個檢察官，一次10個檢察官離開，檢察官的薪水是十幾二十萬一個月，他都不幹了，更不要講各級公務員一堆問題。這次離開的有我以前帶過的學習司法官，他們跟我講的是一連串體系出了大問題，為什麼執政9年會把國家帶向今天這個樣子？我其實是很擔心的。中階的官員為什麼沒有士氣？因為升遷無望啊！上面一堆位子都是由不專業的人來卡最上面的位子，我想如果有公務員在聽我們今天的發言，他就很能夠深切的體會，一堆高階的官員現在都由不專業的人在那邊領軍，由不專業的來領軍專業的，中階公務員沒士氣，上面的人違法，像行政院長違法、違憲，三讀通過法律不執行，然後底下的人只能陪著他這麼幹，這樣子就沒有士氣了，對不對？解凍案已經準備好了，長官叫我不可以送出去，請問一下，中階的官員會有士氣嗎？每個人都知道是為了罷免而不能送出解凍案，但每個人都擔心預算的問題，而長官不讓我送，這是當時一堆公務員跳出來爆料啊！所以為什麼今天會搞成這樣？為什麼執政之後把公務員搞得沒有尊嚴、沒有保障？退休金講好了後來也不給！","我要麻煩各位，因為國家走到今天這樣，尤其數字是不會騙人的，數字是最科學的，我們看到的是報考人數越來越少、越來越少，而中階訓練很紮實的一個一個走掉，像新北檢走掉的大概都是10年左右的檢察官訓練，剛好是體力跟經驗值最衡平的時候，結果一個一個走光光，這個是我對於國家的憂慮，還有各行各業、各個公部門都有一樣的狀況發生。","兩位雖然是民進黨的政務官，但我覺得你們對國家一定也有熱忱，你們看到國家今天變成這樣，我想兩位也會擔心，所以我要提出來的這個就麻煩一下，我有幾個主張再跟兩位報告。第一個，我還是希望依法行政的公務員要被尊重，行政院不要再用預算裁量當藉口，真的，依法該給的待遇、退休金，依法該辦理就辦理，不要什麼都政治算計。當然我知道這個是取決於院長，院長現在既然要跟法制、跟憲法對著幹，那我們也只能期待他有一天能夠迷途知返。第二個，我們希望考試院要重新檢討待遇結構及職涯激勵，包括剛剛黃國昌委員所提到的那個評等，甲等、乙等的問題，我們要讓年輕人看到真的有升遷與轉任機制，讓公職能夠回到有尊嚴的職業選擇。我記得我剛出來當檢察官的那個時代，不管是待遇，不管是受人尊敬，都非常的高，現在我真的看不到了，很多時候反而是我們政治人物把國家帶到今天這樣。再來，我覺得我要跟兩位報告，因為考試院一直不推出來，所以我們這邊會推動政務人員行為基準法，我們要把政治干預及公務體系失信的根源去除掉。我們希望不要讓政治力及違法行政干預到我們整個國家行政體系，否則你再怎麼樣都救不了我們現在公務員很低的士氣。","最後，我還是謝謝兩位，因為兩位真的都是我很敬佩的政務官，希望我今天提的這個東西，兩位能夠協助我們，我們一起把相關的制度予以改善，然後給國家引入更好的公務人員，好不好？謝謝各位。"],["主席：好，謝謝吳委員語重心長，也希望考試院能夠儘速提出政務人員法的相關對案，因為本席也已經在研擬政務人員法，我也會在近期提出，我想這個是大家都很關心的議題，也應該列入你們這個年度的立法計畫裡面。","接下來請王義川委員發言。"],["段落：質詢：王委員義川：9:50"],["王委員義川：（9時50分）召委，我是建議那個計時器乾脆關掉好了，不然你就宣布20分加10分啊，你今天開始的時候雄心壯志的叫大家遵守時間，結果一次就講了20分鐘，整群都在「裝肖仔」，我的計時器關掉好了，不然要怎麼處理？大家都要搞成這樣！"],["主席：沒有，請王委員先發言，我會看那個情況……"],["王委員義川：你有看情況？"],["主席：不是，因為我希望委員們能夠在他的問題詢答到一個段落的時候……"],["王委員義川：我想說你當召委後，這樣的狀況會改善耶！"],["主席：事後我會跟委員們再個別的拜託，請大家要能夠遵守時間，畢竟因為剛開始，這個規則也許大家還不是那麼的清楚……"],["王委員義川：不會啦，你第一天都講得很清楚了，好嗎？我再看啦，好嗎？"],["主席：是，謝謝王委員，您應該也會同意我所說的規則，很感謝您……"],["王委員義川：以後若要這樣搞，計時器都關掉，沒意思嘛！跟人家說是8加2，講到最後講了20分鐘，大家都有很多話要講啊。"],["吳委員宗憲：王委員，錯在我啦！他有站起來制止我，是我硬要講，錯在我，不要為難主席啦，謝謝王委員……"],["王委員義川：我不會去說你啦，是主席第一天自己雄心壯志講的……"],["主席：好，那從現在開始，我就會嚴格執行，好不好？最多10分鐘。那就麻煩王委員請開始，我承認我之前可能處理的方式不是很妥當，麻煩王委員請先開始。"],["王委員義川：好，謝謝。我們請考選部長，好不好？謝謝。"],["劉部長孟奇：委員早。"],["王委員義川：部長好。我跟你反映一件事情，也在你們的報告裡頭，就是現在考公務員的人，因為大部分來自大學校院畢業的學生，你們有去跟大學討論課程地圖跟報考的關係，現在發生一些問題，就是說很多私立學校因為科系整併的關係，可能兩個系併成一個系，所以科系的名字就改了，那名字改就有可能影響報考資格，這個沒有錯嘛？好。譬如說他要考土木類科，那他原來譬如說是土木工程學系、什麼營建什麼系可以考，類似這樣，可是因為他合併以後就可能這個科系的名字不對了，跟你們原來的不一樣。第二個，你們當然有一個補救的方法，就是說那他如果大學修過哪些課，至少修過多少什麼課，也可以報考。那就會發生很多學校的譬如說課程委員，各系的課程委員會沒有去關心這些事情，就讓那個大學生他畢業以後，他決定要去考公務員的時候，他就發現說，啊！我不能考！不能考，他又回頭去跟原來的系所講，說我想要考但我不能考，結果這個系它可能就發一個公文到考選部去，請考選部研議，就是說大學某某系可不可以讓我們在你們的清單裡頭嘛，這個事情現在怎麼解決？"],["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想委員講的問題沒有錯，如果是個案的話，我們現在大概是回到我們的那一個審議或者是說在那邊解決，但是可能比較徹底的解決就是我們現在正在跟各個大學去對……在過去，就如委員所說的，你過去的課程委員會可能一直改，結果你都不知道自己的系名可能跟我們的規範相比已經偏差掉了，或者是說你裡面可以考的類科，我們對出來其實現在有的學校，譬如說五科有四科，一科不見了……"],["王委員義川：對。"],["劉部長孟奇：然後六科有四科，兩科不見了……"],["王委員義川：對。"],["劉部長孟奇：我們現在已經對過了幾個學校，像東吳、成大，我們那個技術是剛發展出來，我們希望接下來就是逐步的擴大，去跟所有的學校要把這個對一次。"],["王委員義川：好，這個要趕快做，不然有一些人，剛剛就說考的人很少，不是考的人少，是因為他想考，可是他沒辦法啊。邏輯上來說他就不是念這個科系，可是如果你讓他考，他考得過喔，對不對？他可能自學，培養了第二專長，或者去補習班補習，那他考得過喔，比原科系的可能考得更好。考選部對這樣的考生，你們有什麼看法？"],["劉部長孟奇：目前我們是分為行政類科還有技術類科，行政類科大部分的科系比較沒有問題，委員所說這樣的問題就發生在技術類科。的確依現在的法制，如果他不在那個科系，他是可以修一定的課程就可以來考特別技術類科，不過這邊的問題就是委員剛剛所說的，如果他畢業就沒有辦法回頭修，所以我們還是儘快地去協助各個學校趕快去對出來……"],["王委員義川：好。那他沒辦法修，可不可以讓各大學的推廣教育開課？"],["劉部長孟奇：應該是，我記得應該是可以。"],["王委員義川：可以嘛？"],["劉部長孟奇：對對，這是可以的。"],["王委員義川：這個有沒有限制？"],["劉部長孟奇：並沒有限制，他只要對過，我知道是可以的。"],["王委員義川：好。就是說假設他原來大學念法律，他現在準備來考土木技術，然後他就去補習，然後補習也沒有用，因為補習只是繳錢，於是他去某某大學的土木系推廣教育修了這些課，也拿到了這些推廣教育的學分，這些你們都承認他大學有修過這些課嗎？"],["劉部長孟奇：只要是大學的課程就承認。"],["王委員義川：那現在開的狀況怎麼樣？"],["劉部長孟奇：這個我們可能要回去再查一下。"],["王委員義川：好。因為我們現在科系的名稱越來越長，就會發生名稱越來越長，就是涵蓋範圍越來越廣，學得越來越少啦，最後他要參加國家考試時發現說這個系怎麼名字這麼長，結果一對下去，哇，不能考。我現在發現這個事情很嚴重，因為我以前在學校當系主任，就會有學生跑回來說：主任啊，你把我們的系名改成這樣，現在害我們都不能考。他原來可以考喔，改完之後變成他不能考，就會遇到這個課題，好不好？這是第一個。","第二，有請秘書長。秘書長，請問一下我們現在的商調機制，你們現在有一些新的作法……"],["劉秘書長建忻：是。"],["王委員義川：有時候說就是人才嘛，那他在A單位可能想要調B單位，B單位來了一個商調函，那你們現在弄了一個就是一個月要回復……"],["劉秘書長建忻：任用法的施行細則修正。"],["王委員義川：如果一個月沒有回復，那第二個月就直接可以過掉嘛。"],["劉秘書長建忻：是。"],["王委員義川：那後來又弄了一個，這個也有一點防弊機制的作用，譬如說你調去那邊三個月，調到B單位三個月之後又去搞說我要去C單位了，所以你們也訂了一個六個月的機制嘛。這個機制在公務體系的同仁裡頭，現在看起來大家都接受嗎？"],["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討論這個過程裡面，當然要平衡兩方的需求，一個是想要調的人，一個是用人機關……"],["王委員義川：對。"],["施部長能傑：所以我們不斷討論完以後才有說要六個月，你不能來就馬上走嘛，最少你要待六個月，接下來就是三個月，如果你找到缺了，有人要你，你商調函去，就是三個月原機關就應該要放人。除非原機關有非常特別的少數理由，可以再加三個月。"],["王委員義川：那誰認定啊？"],["施部長能傑：要由原機關，我們一直都是用人機關來處理這個事情，不過現在實務上……"],["王委員義川：不是啊，那原來的機關就說我有這個需求，那誰認定？"],["施部長能傑：不是，因為他還是要符合那個條件，譬如像說重大災害的搶救，我們那個條件還是寫得很清楚啦，不是隨便說……"],["王委員義川：OK，沒有模糊空間？"],["施部長能傑：不是，幾乎都是要認定那個東西，你還是要有具體的事實，而且老實說，我們那個現在它……這就是一個處分啦。"],["王委員義川：OK，好，謝謝你。第三個，你們有一個考試分發，分發完了之後，你這個單位沒人要報名，我用人機關要三個需求嘛……"],["施部長能傑：對。"],["王委員義川：那我就報上去，然後就考試，考完試都沒人要來，他考上他也不來嘛，所以你們就啟動了一個機制，就是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然後這個機關可以直接找這個有資格的……"],["施部長能傑：就指用非現職人員啦，不過他要有資格啦！"],["王委員義川：非現職人員，要有資格？好。那這個時候的這個條件，你原來用人機關去跟考選部說，我要請你幫我考這些人或者是怎樣的時候有一個條件嘛，可是你現在在用人的時候，那個條件會比原來他要分發的條件更高還是更低，會不會在這個地方被動手腳了？就是說我就是訂一個很嚴的條件，到最後都沒人要來嘛，然後到最後我用的時候，他是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但是我要用我自己的人，所以我叫你考選部幫我考的時候，我把用人條件訂得很嚴，然後你們派人來的時候我都說不要，會不會這樣？"],["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機關報給考選部開缺的時候沒有訂任何資格條件，他有這個缺就報，然後你就根據這個職缺就來了……"],["王委員義川：好。"],["施部長能傑：那機關如果用非現職人員，因為他已經取得公務人員資格嘛，對不對？"],["王委員義川：對。"],["施部長能傑：那我們要非現職人員，至少不是說任何人都可以，譬如說你講土木工程，至少一定要你的職系有符合土木工程任用職系的相關資格才可以來嘛……"],["王委員義川：是。"],["施部長能傑：機關還可以設定，就是說我可能可以挑你有沒有工作經驗什麼的，由機關來決定啦。一般不會啦，因為機關要用人，任用人進來就是要用啊，你不會拿一個石頭砸自己的腳啊。"],["王委員義川：那不一定喔。"],["施部長能傑：不會啦！不會啦！"],["王委員義川：他如果有目標人選，那就不一定喔。"],["施部長能傑：我們講的是，這個是以給機關有一個快速用人的彈性啦！"],["王委員義川：我知道啦！我是說……"],["施部長能傑：機關應該有個機制會去處理啦。"],["王委員義川：我是提醒一下啦……"],["施部長能傑：我知道。"],["王委員義川：因為以後搞不好會出現這種漏洞，這個漏洞要預防，不然以後大家就說，我們本來開那個缺，那個缺是假的啊，早就要給誰了，那個人現在想要來，他非現職，你知道我的意思啦？"],["施部長能傑：我了解委員說的，我們會再跟行政院人事總處好好談一下，可以透過人事單位同仁一起來宣導這些事情。"],["王委員義川：這算是一種預先的預防，才不會以後大家閒言閒語太多。"],["施部長能傑：我了解。"],["王委員義川：好，謝謝。"],["主席：謝謝王委員，非常遵守時間，謝謝。","接下來我想請王鴻薇委員代我主持一下會議。"],["主席（王委員鴻薇代）：現在請翁曉玲委員質詢。"],["段落：質詢：翁委員曉玲：10:2"],["翁委員曉玲：（10時2分）謝謝主席，在這邊先請秘書長還有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翁委員曉玲：秘書長、部長早。剛剛吳宗憲委員有特別提到，對於政務人員行為基準法，他有提出相關的草案，本席剛剛也說我也會儘速提出政務人員法，因為大家都認為有關於政務人員的行為規範及相關權益應該要儘速的法制化，畢竟政務人員跟公務人員的性質不一樣，所以我也希望考試院能夠儘速提出相關的草案。畢竟在民國100年的時候你們就曾經提出過政務人員法草案，雖然看起來現在對於政務人員法的主管機關、權責機關有所質疑，可是我不知道考試院的立場是什麼，所以是不是可以請考試院也提出一份研析報告？有關於政務人員的主管權責應該由哪一個機關、哪一個院來負責？因為上次你們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施部長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認為可能是在行政院，但是我想因為早期考試院本來就有提出政務人員法，再加上現在政務人員退職條例等等也都是由考試院來主管提法案，所以我認為在權責上面的釐清是很重要的，是不是可以請秘書長在一個月內提出一份報告？"],["劉秘書長建忻：好，我們來做一個分析給委員參考。"],["翁委員曉玲：然後也可以參考一下其他國家的狀況，有關於政務人員法。"],["劉秘書長建忻：是，其他國家的處理方式我們一併提供。"],["翁委員曉玲：對，那就麻煩整併在同一份報告裡面。","接下來本席要進入到一個比較實質的問題，首先請教秘書長跟部長，請問你們有沒有注意到立法院預算中心對於11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當中所提到的公務員高資低用的問題？"],["施部長能傑：有，有看過。"],["翁委員曉玲：立法院預算中心在最新的報告中指出2021年到2025年6月這期間，公務人員因為降調低官等，或者同官等裡面調任低職等卻仍然敍原俸給，會產生一個高資低用的現象，而有這樣情況的公務員人數高達九千多人，包括降調低一官等職務，中央、地方政府合計有一千多人，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中央及地方政府合計將近八千人，這樣一個現象坦白說真的是不利於政府整體人力資源規劃和運用，更可能會引發所謂的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工作調配也不公平，甚至有些投機的情形。所以我想請問考試院針對近萬的公務員出現這種高薪低用的現象，有進行過相關的研析評估嗎？有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嗎？"],["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預算中心有提到這個議題，這方面我也是專業，所以他們談的一些議題可能只看到現象，沒有把原因講得很清楚，不過它確實點到一個問題，我們這樣講，所謂「高資低用」這個字眼定義本來就不是很清楚，它實際講的就是有人降調官等、降調職等，這才是重點。"],["翁委員曉玲：沒錯。"],["施部長能傑：為什麼有人這樣？因為都是自願性的，每一個人都有個人的規劃，這樣講好了，譬如有人可能要返鄉，可能要離開現職，但是對方就是沒有適當的職等，所以他就只好去，還有些人有各式各樣的理由。我應該這樣講，報告裡面點到一個重點，確實是銓敘部已經在討論的事情，就是現在如果降調職等，他的薪水會不會改變。"],["翁委員曉玲：基本上都會改變，依照制度……"],["施部長能傑：我們現在的制度是本俸不改變，專業加給也不改變，如果從主管降調成非主管，他沒有主管加給，可是這個事情確實是一個議題，如果他降調職等，理論上他的職責已經不一樣了，那個本俸因為法律明文規定，我們不能夠去調整，可是專業加給應不應該跟著調整？這是一個值得去討論的議題。"],["翁委員曉玲：是，本席也認為這個議題其實很重要，我認為銓敘部這裡要提出一個檢討報告或研析報告，不見得是檢討，去分析這樣一個現象。"],["施部長能傑：這其實我們已經在……沒問題。"],["翁委員曉玲：坦白說這也可能會影響到整個行政機關的效能。"],["施部長能傑：就這一點來講，我覺得我們會做……"],["翁委員曉玲：同時，說不定有些高職等的官員已經升等了，但是他想要去做更輕鬆、更沒有壓力、更沒有負擔的工作，我覺得這會造成工作上的不平等，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天提出了這樣的一個報告，我認為銓敘部應該也要對於這樣的現象進行相關的研析，所以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在一個月內提出相關的書面報告？"],["施部長能傑：沒有錯，我跟委員報告，在……"],["翁委員曉玲：去分析一下大家調動的原因是什麼，我覺得這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到底是因為離家遠的問題還是怎麼樣。"],["施部長能傑：應該這樣講，我們不會去問他調動的原因，所以我只能說我們大概對這個議題的看法是什麼，跟委員提交一個報告，那後續要怎麼處理……"],["翁委員曉玲：基本上以後還是可以做一個類似問卷調查的調查。"],["施部長能傑：對、對、對，還是可以。"],["翁委員曉玲：讓大家了解一下這樣的情況。"],["施部長能傑：對。"],["翁委員曉玲：接下來我還有第二個問題，考試院跟銓敘部在業務報告裡面都有提到修正各機關職稱、官等、職等、員額配置的準則，從這個修正準則裡面看起來，就是會放寬各個官等的配置比率，會提高中高階人力，比如八、九職等的人力員額，但是卻又調降基層員額的最低標準，譬如未來的五職等可能會調降，只錄取5%，薦任六、七職等會調降5%到15%，這樣會不會造成以後科長比科員多？因為八、九職等的員額增加，但是基層公務員的員額卻又縮減了。"],["施部長能傑：這個完全不會，我們所謂調高職等，因為科長有多少職務都是在一個法規命令裡面規範的，我們只是說現在可能有一些職等比較低，而且是主管的職等比較低，我們把他調到八到九或者是七到八；至於比較低階的，譬如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具有高度專業技術性，我們就認為它不需要那麼多委任職等的配置，這個有利於機關吸引人才，所以我們就把它本來委任配置的比例往下降，並不是全部都往下降，這是一個通盤性的討論。"],["翁委員曉玲：好，看起來就是可能你們在很多方面沒有想得很清楚，譬如到底是在哪一個職系、哪個職等裡面，你們可能會把它調高，我們這樣來看你的報告的話，就會認為好像未來可能會出現基層人力不足的問題。"],["施部長能傑：不會。"],["翁委員曉玲：出現短缺，卻又大幅的提高中高階的人力。"],["施部長能傑：可能我們的文字沒有表達得很好，但是這個過程我們都跟行政機關有充分的討論，然後做一個通盤性的檢討，不會出現委員講的一些議題。當然我們隨時還是要monitor個案的狀況，然後做必要的調整。"],["翁委員曉玲：最後一個問題，最近有一份報導指出臺灣的員工過勞指數高達36%，這不僅是亞洲之冠而且遠遠高於北美洲、歐洲等等國家，所以臺灣儼然就是一個過勞之島，事實上整個報告顯示出在亞太地區國家職場的倦怠率也就是所謂的疲勞度是下滑的，可是臺灣員工的疲勞度卻是增加的，還是高達36%，顯示臺灣的工作環境的確有過勞的情況，因此最近又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面發起連署，提案推動四日工作制，這個議題其實在兩年之前有民眾提過，就是每週上4天班可以放假3天，這個議題在今年已經又提出來了，不知道銓敘部還有考試院對於這樣子的提案有沒有什麼看法？未來有沒有可能朝向更縮短工時的方向去做？"],["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整個國家的工時其實應該是由國家整體的政策來考量，並不應該說好像是政府部門做一套、民間部門做一套，所以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議題。我覺得有任何一個提案，我想政府部門都應該可以納入……大家討論看看這樣的優缺點到底是什麼，我只能這樣講。"],["翁委員曉玲：是啦！不過公務部門也可以帶頭做起，畢竟我們有這麼多廣大的公務員，我們也很希望公務人員在身心各方面都能夠得到最好的調適，回到工作崗位上的時候才可以好好工作，所以也是可以思考。就算我們不能夠很迅速地推動週休4日，但是有沒有可能把現在的工作時數、每天上班8小時縮短，每天各縮短1小時，類似週休2.5天，這個方向可以思考，也請考試院跟銓敘部可以就這個議案去想一想，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好，謝謝。"],["翁委員曉玲：好，謝謝。"],["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主席（翁委員曉玲）：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質詢。"],["段落：質詢：王委員鴻薇：10:12"],["王委員鴻薇：（10時12分）謝謝主席，我請銓敘部部長。"],["主席：請施部長。"],["施部長能傑：委員早。"],["王委員鴻薇：部長早。在你們的報告裡面有提及我們目前公務人員的一些修法和改進，也感謝考試院願意配合。至少我個人在上個會期，大概主要是兩個，一個就是公務人員考績法，把霸凌還有酒駕、性騷等等列入公務人員考績法，有這個法源，最嚴重的可記兩大過予以免職，建構一個更優良、更好的公務人員就業環境。另外一個是有關於放寬商調權的問題，我們在這邊也謝謝銓敘部從善如流，我覺得這個速度也算是快，從我們關心到最後的改進，所以就這一點，之前你們報告裡面的一些相關內容，我想就是予以感謝以及肯定。"],["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的支持。"],["王委員鴻薇：謝謝。另外要跟部長、考試院這邊討論的，像現在我們財政委員會正召開聯席會議，就是針對這個特別預算在做審查，這一次的特別條例裡面有撥補勞保基金100億，在明年度的預算裡面，勞保基金的撥補也提高到跟114年一樣，把它變成1,200億。這幾年鑑於勞保基金的潛在性負債，政府都撥補一定的金額到勞保基金裡面。","可是另外一部分，除了勞保基金之外，同樣地就退撫基金，在你們的報告裡面特別提到，我們有潛藏性的債務，未來要提撥的也高達將近三兆之多，所以對現職公教人員來說，他們也希望退撫基金的財務能夠健全，這個對他們的未來而言，因為他們很害怕，等到有一天他退休的時候，退撫基金會不會因為財務的問題而影響他們的權益？","所以在這段時間裡面，譬如教師工會、教師團體、全教總就一直在爭取，針對公教退撫基金，要讓政府能夠根據精算加速撥補。可是到目前為止，以今年度來講，政府編列還是194億，他是以30年……但很多公教人員或者團體還是希望能夠依照10年的精算來撥補退撫基金。","那我想請問一下，明年度我們的預算是多少？"],["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公教加起來，我們都是用10年撥補的方式提出概算，明年公務人員部分應該是提出282億，而因為教育人員是歸教育部編列的，這是概算數。"],["王委員鴻薇：所以公務人員是282億？不是……公教退撫基金耶！"],["施部長能傑：就是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我們編的概算數是282億，教育人員是198億，因為這是我們的編列數，但行政院並沒有核這麼多。"],["王委員鴻薇：我就問你預算數。"],["施部長能傑：不是法定預算，行政院對於公務人員的預算編列數是126億，而教育人員是92億，所以加起來是218億。"],["王委員鴻薇：218億，比今年的194億多一點點。"],["施部長能傑：對。"],["王委員鴻薇：多得不多。"],["施部長能傑：對。"],["王委員鴻薇：基本上還是依這20年嘛！"],["施部長能傑：20年，行政院用的是20年。"],["王委員鴻薇：對啊！你剛才講依10年，我還幫他們高興了一下……"],["施部長能傑：我們編列的時候是……"],["王委員鴻薇：因為他們在爭取，就是希望依10年來撥補。"],["施部長能傑：對，我理解這個議題。"],["王委員鴻薇：可是每一次政府都是依20年來撥補，所以我剛剛講預算數是多少？"],["施部長能傑：對，行政院編列的是要20……"],["王委員鴻薇：所以你的218億，其實仍然是依照21年？"],["施部長能傑：對，沒錯。"],["王委員鴻薇：好，所以這個部分，就是勞保基金我們加速撥補，讓它的財務能夠更健全一點，當然勞保基金的潛藏性債務、負債也很可觀。我要特別講，現在公教人員希望也能夠加速撥補公教的退撫基金，可是如果依賴公務預算，最後就排擠來、排擠去的嘛！而且說實在的，尤其我們的國防支出占GDP比例年年要提高的時候，當然相對會排擠其他的預算。所以我想請問，你們來拜訪我的時候也特別提到，退撫基金因為是長期的，它也必須要穩定，公教人員總是國家的資產，所以你們會不會考慮讓它有一個穩定的財源而來做撥補？否則每一年像菜市場喊價一樣，是不是都這樣子？公教人員希望你們多補一些、多編一些預算，可是政府可能每一次還是說：哎呀！其實我很希望多撥補啦！最後仍然不能如願。所以可不可能從長期來看，要找一個長期、穩定的來源？"],["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國家碰到的所有的長期基金，不是只有退撫金，勞保也是一樣的概念，如果整個社會有共識說我們去弄一個怎麼樣長期穩定的來源，同時讓這兩個基金可以永續，我想作為基金的主管機關來講，應該是都……"],["王委員鴻薇：都樂見其成。"],["施部長能傑：樂見，但我覺得這不會是只有退撫基金的問題，因為我們還有一個勞保基金。"],["王委員鴻薇：所以現在你也知道，如果只是針對退撫基金的話，那勞保基金，廣大的勞工朋友說為什麼長期來源只撥補給退撫基金呢？對不對？勞保基金也要。你的意思是這樣？"],["施部長能傑：我們現在的所謂潛藏負債，其實勞保是比退撫金還大，我只是在講這是一個很長遠的議題，所以如果社會有共識，如果真的要找到一個比較穩定的財源，那我覺得同時考慮這個事情就一定不是壞事情。"],["王委員鴻薇：好。另外，在你們的報告裡面特別提到，到目前為止整個收益數已經超過六千多億，達到六千六百多億。請問一下，在這六千多億裡面包不包括年改挹注回退撫基金的錢？這部分應該有2,000億。"],["施部長能傑：就是包括把挹注回來的錢一起去投資嘛！"],["王委員鴻薇：對。"],["施部長能傑：到現在大概已經挹注了兩千五百多億。"],["王委員鴻薇：兩千五百多億？"],["施部長能傑：包括編列進來的。"],["王委員鴻薇：我的意思是，你說到今年8月底，退撫基金累計收益是6,681億。"],["施部長能傑：對。"],["王委員鴻薇：然後這6,681億包不包括那2,500億？"],["施部長能傑：這個應該是指來了以後一起去投資的，這是進到一個大水庫裡面去投資、去累計的收益。"],["王委員鴻薇：所以是有包括那2,500億？"],["施部長能傑：它已經進來基金裡面了。"],["王委員鴻薇：現在的運用規模就是1兆嘛，所以那2,500億就是在那1兆裡面嗎？"],["施部長能傑：對，有包括在裡面。"],["王委員鴻薇：好，那我請問一下，到8月底為止，你們的收益率是4.53%。"],["施部長能傑：是今年。"],["王委員鴻薇：請問部長，你滿意這個收益率嗎？"],["施部長能傑：我想這是非常高度專業的，我們一直強調基金要看長期的投資，就像我們最近5年平均大概有百分之九點多的收益率，今年因為有一些狀況會稍微上上下下，至於具體的事情則是由我們管理局處理，是不是有請局長來說明？"],["王委員鴻薇：好，請局長。請問一下，你們對這4.53%滿意嗎？"],["陳局長銘賢：報告委員，這是基金成立以來的平均收益率，跟近10年、5年、3年的收益率不太一樣。"],["王委員鴻薇：不是啦！我跟你講的是今年的，4.53%是今年的。"],["陳局長銘賢：對，到今年8月……"],["王委員鴻薇：你當局長到現在為止，對於基本的數字要掌握啊！因為大家就是認為這4.53%當然是受利於今年的股市還不錯嘛！我知道你們委外的收益率還不錯，可是你們自行操作的今天還是發生虧損，對此我也是不曉得，到時候也還要了解，我不曉得為什麼還會發生虧損？","主要是委外的部分，因為今年大盤到現在為止……你們9月的收益應該還是更好一點，因為9月的股市漲得更多，所以你們當然是跟著股市，股市漲那個收益當然就比較好一點，但是外界還是認為你們跟大盤的表現還是差太多了。","所以我特別要講的就是，因為我們退撫基金……其實勞保基金也是如此，長期以來都會為外界所詬病，為什麼這個整體的收益率其實是偏低的？當然，你們每次來比較的都是跟臺銀的長期存款，說是比臺銀的長期存款利率多。這個就不要比了啦！不然直接去存臺銀就好了，還操作什麼呢？有什麼好操作的，還要去花這些手續費！所以再怎麼去精進你們的投資收益非常重要。","另外，從今年開始，你們也開始開放讓大家用自己的專戶去做投資，因為你們這邊的資料不夠清楚，我可能到時候也會了解一下，怎麼讓公教人員整個退休金大水池的財務是健全的，然後它的收益是穩健的，不只要穩健，而且這個收益也要達到一定的水準。你們退撫基金的績效越好，公教人員就越安心嘛！"],["施部長能傑：當然。"],["王委員鴻薇：是不是這樣？所以局長要掌握這個數字啊！我怎麼問一問……4.53%明明是今年度的，你怎麼一直在跟我講什麼全部平均的？好不好？加油啦！謝謝。"],["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主席：謝謝委員。","接下來請林倩綺委員。"],["段落：質詢：林委員倩綺：10:25"],["林委員倩綺：（10時25分）謝謝主席翁召委，先請考選部劉部長。"],["主席：請劉部長。"],["劉部長孟奇：委員早。"],["林委員倩綺：部長好。過去國考是穩定的象徵，本席現在看到公務人才的流失跟報考的意願低迷，根據考選部的統計，2023年有16個類科的報考數少於需要錄取的人數，甚至有4個類科沒有人報考，高普考錄取不足的總人數達268人，是近年很高的紀錄。錄取不足的現象尤其集中在技術類科，包含建築、土木、機械、水力、電力工程等，這些都是國家在建設上很重要的，是公共安全的關鍵崗位，政府如果缺乏技術人才，勢必會影響基層的執行力跟公共服務的品質。","本席針對這個部分，尤其關注原住民族特考，這個現象非常嚴重。像原住民特考的三等土木工程要用26人，卻只有10個人報考，四等的機械工程更出現了零報考的情況，顯示這個制度雖然有保障名額，但卻缺乏實質跟有效的誘因。原住民特考本來的原意是要讓族人進入公部門回饋原鄉，但是現在卻整個有點空泛掉了。","在立法院的研究報告裡也已指出，希望考選部能夠積極跟相關部會會商，研商提高類科考選的效能，特別是針對東部地區的土木人才，跟原鄉STEM相關科系的職缺，應該要設計相當的誘因跟培育的基地，例如留任的加給，還有專業加給，讓人才願意到原鄉，也願意留在原鄉。","但我相信這整個體系可能有個很大的問題，本席去年也針對STEM人才的培育提出一些問題，本席這邊有幾個問題想跟您請教。第一個部分是針對原住民族特考長期報考人數的下滑，考選部對原因的了解及研擬的對策是如何？另外，考選部是不是有跟原民會、教育部跟工程會等相關部會來協調，建立原鄉與偏鄉人才培育的基地，從基層一直到大學技職教育培養土木、水利的專業基層能力，甚至還有農林相關的類科？第三個部分是對於錄取不足的技職類科，考選部是不是可以檢討命題的內容、錄取的門檻來強化教育體系與專業體系的連結？如果國家急需工程的技術人力，卻因為考題偏難或者是不符實務，也沒有辦法在原鄉服務導致沒有人錄取，那是不是也有點浪費？本席知道部長也曾經擔任過教育部次長，是不是在這個部分有一些想法可以執行呢？給予一些建議好嗎？"],["劉部長孟奇：是，跟委員報告，這也是考選部非常在意的一個議題。就如委員所說，其實特別是土木工程，包含土木、電力，然後還有經建跟財稅……"],["林委員倩綺：還有農林等等。"],["劉部長孟奇：報考的不足額，這幾個類科大概就占了快九成，這的確是一個必須去因應的問題。我們已跟原民會和教育部聯繫也有開會討論，我們最主要是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每5年必須訂定一個教育發展計畫，下一年度的教育發展計畫目前正在訂定中，我們希望能夠透過教育部跟原民會把培育原民的公務人才列為原民教育一個非常重要、要投資跟發展的……"],["林委員倩綺：尤其是在公務體系裡面，那幾個經常在缺人的類科對原鄉也是非常重要的。"],["劉部長孟奇：技術類科是的，就如委員所說。特別是我們也有注意到，譬如在特考上，土木工程的確是個普遍嚴重的問題，但是在原鄉部落這個問題又特別嚴重，其實我們有注意到整個東部非常缺乏培育土木工程人才的基地。"],["林委員倩綺：因為東部是原鄉的一個很重要的基地，所以這個部分如果是那麼匱乏的話，我想對東部的長期發展也是不太健康的。"],["劉部長孟奇：是的，就如委員所說的，這些技術類科基本上還是STEM的人才，所以我們會希望是不是可以透過教育端，還有跟原民會合作，透過我們在原民的教育體系，最好是可以從國民教育的階段就開始拔擢原民的STEM人才，成為以後進入這個體系的生力軍。當然如果更好的話，整個東部也可以在高等教育出現培育這些技術類科人才的基地……"],["林委員倩綺：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你們積極地跟各部會，甚至可以請政委這邊來召開協調相關人才培育的長期計畫？要不然考試院是最尾端，你們縱使開出了這些名額，如果在前端都已經很匱乏的話，可能考選部這邊也會有一些困難吧？"],["劉部長孟奇：是，就如委員所說的，其實目前我們考試院的伊萬委員也非常重視這個議題，我們有透過伊萬委員跟教育部聯繫，而教育部跟原民會其實也很支持我們的構想，我們希望這個可以儘快在接下來五年的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裡面列為一個正式的……"],["林委員倩綺：對，因為這個部分本席也非常關心，過去在其他委員會針對原民STEM的人才培育也曾提出很多次的質詢，我們希望在整個體系能夠連動，就像你剛才也講到，基礎的、國教的這個部分也要由大學這邊來一起拉抬，這樣在這個考試類科裡面才不會常常出現不足額，就算有了人才，回到原鄉的比例也不太高，所以針對原鄉特考的這個部分，就現行制度是不是可以先考量一下考題命題內容的艱澀程度？另外，長期來講，考試院可以更積極地跟相關部會把這一系列的人才都補足，如此就不會有開出這樣子的缺額，可是卻沒有人來考的狀況，好不好？"],["劉部長孟奇：是。"],["林委員倩綺：這個部分也請考選部積極地列出一個時程，這樣子才能夠比較有效度的將原民的人才補齊。公務體系是國家運轉很重要的一個機制，如果考不到，又補不上、留不住，整個體系就會慢慢失能，所以請部長儘快來召開這樣一個協調會議，至少能夠讓我們原鄉的青年看到新的希望，謝謝部長。"],["劉部長孟奇：謝謝。"],["林委員倩綺：接下來我很快的提醒秘書長一件事情，我要針對考試電子證書服務推廣成效的問題跟您提出一些建議。根據報告指出，考選部開辦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以來，整個使用率有點偏低，在2023年的報告裡面指出，到112年8月底，下載電子證書的總次數只有2萬7,310次，相較於你們核發的3萬2,267張證書，平均每一張沒有到一次的下載，而線上申辦的占比也只有24.67%，也就是說四分之三的考生仍然是選擇紙本申辦。我相信你們這樣的立意良好，可是在執行上是不是有一些沒有達到的部分？因為在113年8月底，下載的次數達到六萬多次，但是與核發的七萬多張證書相比，還是沒有達到一比一的水準，所以大概連續兩年都沒有辦法達到一比一。","這個電子證書的推動也是你們轉型其中很重要的一項業務，讓節能省碳成為一個未來的方向，但是在連兩年推廣不足的情況下，是不是在制度設計跟使用者的體驗上有一些差異？所以我有三個問題，考試院是不是能夠檢視操作流程的直覺性或介面的友善度，這常常是公部門裡面一個普遍的問題，還有有許多機關、企業也仍然要求紙本的驗證，這中間是不是會讓考生覺得電子版不實用？第二個部分，你們現在有沒有計畫如何提升普及率？最後，考試院是不是要積極地宣導電子證書的法律效力，這個數位轉型也才能夠落實？請秘書長回應。"],["劉秘書長建忻：我簡單跟委員說明，委員您剛剛所有的建議，我們前面都有做，但有一個誤解我可能要跟您說明，我們的制度是這樣，你一定要繳電子證書的錢，是100塊錢的成本，然後一定會有電子證書，但是如果你需要紙本證書，你就額外申請，而我們一直在試圖降低紙本的申請，宣導大家用電子證書就好，不一定要來申請紙本，因為紙本的成本也貴，要500元，所以我們……"],["林委員倩綺：這中間可能是企業跟公部門能夠接受的比例比較低吧？"],["劉秘書長建忻：所以我們都有在宣導，而且電子證書也方便驗證，有些人可能是為了留紀念，或是基於各種原因，他覺得考上了很不容易，想要留一個紙本，他不在乎500塊，但是我跟您報告，現在是你考上後你一定會拿到電子證書，可是有額外申請紙本證書的比例都在20%以下。"],["林委員倩綺：就是大家對於電子證書的使用普遍率不高嘍？"],["劉秘書長建忻：第一個，您講到為什麼沒有每一個人都下載？因為他不一定需要下載的時候，他不會立刻下載，我發出去之後，他也許在真的需要的時候才會去下載；第二個，有申請紙本證書的人，他可能也不會去下載。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是看使用者個人的習慣，但是我們的成效是展現在現在所有的及格者、錄取者中，有申請紙本證書的都已經不到20%，所以已經一路下降，我們觀察今年的趨勢還有稍微降得更低。"],["林委員倩綺：所以你們是從大家申請紙本的申請率來看待？"],["劉秘書長建忻：對，要從這個角度來觀察。"],["林委員倩綺：但是您剛才提到一點……"],["劉秘書長建忻：也就表示八成以上的人都接受只有電子證書了。"],["林委員倩綺：其中有一點是說，他如果現在沒有需要，他就不會去下載，那你們是不是可以從這個下載率看出它的普遍性？我想你們應該可以從這樣一個因素裡面去做一些調查。"],["劉秘書長建忻：有的時候他不需要下載，譬如說我以護理師考試來講，護理師考試的錄取是直接發到衛福部去，衛福部給他們執業證書，他有了執業證書，其實他不用有考試及格證書。"],["林委員倩綺：所以他不用自己去給予這個證書的證明嗎？"],["劉秘書長建忻：對，他也不需要自己拿去申請他執業的證照。"],["林委員倩綺：他直接從衛福部去檢視就好了？"],["劉秘書長建忻：對，我們會直接跟衛福部做，因為我們希望他迅速拿到證照，可以直接去工作。"],["林委員倩綺：那你們是不是可以針對本席所講的這樣一個……"],["劉秘書長建忻：針對這個數字的落差怎麼解讀我們做一個完整的說明。"],["林委員倩綺：對，針對這個中間的差距是因為什麼因素，本席要知道這個差距的原因，好嗎？"],["劉秘書長建忻：好的，沒有問題。"],["林委員倩綺：好，謝謝。"],["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的發言，也請秘書長之後提供報告給林委員，謝謝。","接下來請莊瑞雄委員發言。"],["段落：質詢：莊委員瑞雄：10:37"],["莊委員瑞雄：（10時37分）謝謝主席，有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考選部劉部長、銓敘部施部長。"],["主席：請劉秘書長、劉部長、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莊委員瑞雄：秘書長還有兩位部長，我想延續剛剛有委員提到的問題再來追問，像我們這一次的預算中心有提到公務人員高資低用的人數，剛剛召委也很關心，但是預算中心這種寫法會產生一個很大的誤解，有時候會造成我領比較高的薪水，然後去降調，這好像有點偷懶。這個在鄉下其實我們碰到很多，很多人是因為在職場上沒有這樣的職缺，或是我就很想回到我自己的故鄉，有的人夫妻相隔兩地。其實這有很重要的一個觀念，在我所碰到的服務案件的案例裡面，這個去降調的人反而常常都是對職場上最負責任的人，對制度負責，我要到其他的地方去，我只好降調，這個對制度就是負責，他也對他的家庭負責，我要照顧我的父母親、我要照顧我的家庭，因素很多。我反而會覺得，升官升到最高的人，官場未必只有升官，你的專業能力被肯定當然是升官，可是很多倖進之徒，升官未必是有責任的，反而是降調的人，他是更有責任默默在貢獻他的專業，所以我反而會覺得預算中心的這種寫法只是一隅之見。","但是本席有一個看法，預算中心點出這樣的問題，是不是我們也應該去檢討目前降調的制度，對於如何做職務的轉換或者彈性配置設計一個制度出來，讓這個降調的人又不失去他的專業，還有對職務上的熱忱，為這個職場來做出貢獻，不曉得三位的看法是怎麼樣？"],["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特別委員來自南臺灣，我理解。"],["莊委員瑞雄：我就常常碰到。"],["施部長能傑：我理解，所以我剛剛有回答說，這個報告本身可能寫的是事實，但是有很多複雜的原因，對於降調的人本身來說，在南部有的是要回去照顧家庭……"],["莊委員瑞雄：降調會讓薪水減少。"],["施部長能傑：有的是要回去照顧家庭，都有啦！"],["莊委員瑞雄：會，有的就沒有主管加給或者沒有專業加給。"],["施部長能傑：對。"],["莊委員瑞雄：錢一定會少。"],["施部長能傑：每個個案不一樣，我應該這樣講，可能在不同地區去做降調，或者降調到學校或行政機關，都是不同的選擇，應該是這樣講。"],["莊委員瑞雄：所以我的意思是，預算中心講的也不是全部都不對。"],["施部長能傑：沒錯。"],["莊委員瑞雄：翁委員關心的也不是不對，只是我們要怎麼樣設計出一個制度，否則有相關專長的人只因為沒有相應的職缺而必須降調，這個就可惜了，你不覺得我們公務體系裡面應該有一個制度嗎？"],["施部長能傑：我們有一個事求人、人求事公開找人的制度，都會上網。蘇俊榮人事長他們有operate一個事求人、人求事的網站，其實很多公務人員要找缺，都一定要公告，他們就去那裡看。"],["莊委員瑞雄：是，但重點是現在的結果就是導出預算中心點出有這麼多人降調的問題，所以還是要想辦法解決，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好，我們會再繼續看看這個問題。"],["莊委員瑞雄：是，研議看看。"],["施部長能傑：好。"],["莊委員瑞雄：另外一個問題要請教的是，韓國國營的資料中心日前發生火災，結果造成19萬名公務員的資料全數遺失，顯示整個數位基礎建設缺乏備援及災難復原機制。這場火不是只有燒掉伺服器，還燒出了制度上的漏洞，在647個系統裡面，僅有28個有災難備援計畫。其實不是只有韓國有這個問題，這是全世界政府的警訊，所以我要請教考試院，我們的資通韌性準備好了嗎？考試院、銓敘部及考選部現在在推動全面數位化，大家都知道這個方向很正確，但是這個系統是否安全？我們的國家級系統有沒有定期的災難復原演練？備援系統的覆蓋率到底是多少？會不會像韓國那樣，一場火災之後，六百多個系統只剩下二十幾個，覆蓋率變得這麼少？這次韓國只有幾個系統有備援，其他好像都裸奔一樣。請具體回答。"],["劉部長孟奇：考選部是資安A級單位，意思是我們必須每年接受全國最高等級的檢視。基本上委員所說的大概是幾個原則：異地存放、異地備援，然後……"],["莊委員瑞雄：所以覆蓋率是百分之百？"],["劉部長孟奇：基本上我們的關鍵核心資料一定必須做到異地存放及異地備援。異地就是一定要在不同的地方。"],["莊委員瑞雄：我在當律師的時候，常常跟當事人想一些「有孔無榫」的。像監獄裡面關那麼多人，訴訟階段有那麼多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法務部或司法院，如果有一天資料中心全部的資料都遺失、燒掉了，裡面的犯人該怎麼辦？被告該怎麼辦？不就大家全部都沒事，在外面到處晃？我曾經想過這樣的問題，這其實就是備援的制度，過去是紙本，現在都數位化。部長，你的想法是現在我們全部的覆蓋率是百分之百？"],["劉部長孟奇：對，一定要，至少關鍵核心資料一定要異地存放及異地備援。"],["莊委員瑞雄：這個做的就不錯了。"],["劉部長孟奇：然後年度要演練一次。"],["莊委員瑞雄：對，所以沒有問題就對了？"],["劉部長孟奇：對，我們是資安A級，一定要演練很久。"],["莊委員瑞雄：那很好，銓敘部部長請回。我接下來要請教一個問題，我們現在談電腦化的測試，考選部在115年度要擴大辦理新增的驗光師、驗光生、第三次護理師考試，以及司法官及律師第二試，這個方向都對，代表國家邁向數位化的時代，但是我要請問的是，這些考區有沒有做過壓力測試或模擬演練？如果發生技術故障，有沒有臨機應變的SOP？請部長回答。"],["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有，所以我們現在其實最主要就是要處理司律二，因為司律二是申論題，而且基本上是競爭性的考試。"],["莊委員瑞雄：所以你們全部都有？"],["劉部長孟奇：司律二現在最重要處理的演練是要避免有電力異常，所以我們在司律二會有核心試場，核心試場考試的時候會全部備發電機。"],["莊委員瑞雄：我都不太相信。"],["劉部長孟奇：我可以請委員到時候來看。"],["莊委員瑞雄：我為什麼不太相信，你知道嗎？你要想，我們要建立國家電腦的試場，現在金門也有，我看從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屏東、花蓮到金門都有。我要請教的是，金門是離島，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不讓人奔波，那臺東為什麼沒有，臺東也有兩個離島？"],["劉部長孟奇：主要是它的學校缺乏可以讓我們設置這個試場的學校，因為我們的要求是最好在同一個資訊大樓有足夠的電腦，目前臺東比較缺乏這樣的學校。"],["莊委員瑞雄：我覺得這樣就不對了。考選部也補助了很多大學，幫他們設置電腦試場，臺東也有臺東大學，我的感覺是你們缺了臺東，這個就不太對。你現在拿了200臺電腦去嘛？"],["劉部長孟奇：那個是要建置整個行動化電腦試場，老實說那個規格比一般的反而更高、更安全。"],["莊委員瑞雄：那當然，我的意思是缺了臺東，我就覺得不對，因為它也有蘭嶼、綠島，這些離島的考生必須去應試。你說你們這一次電腦試場給臺東考區200臺電腦……"],["劉部長孟奇：不是給它，是我們直接去那裡設一個行動試場。"],["莊委員瑞雄：你設了以後，萬一停電、斷線呢？"],["劉部長孟奇：筆電最不怕停電。"],["莊委員瑞雄：真的嗎？"],["劉部長孟奇：對，我們每一個筆電會配2到3個……"],["莊委員瑞雄：如果斷線呢？筆電未必要插電，只要電力足夠當然就可以。"],["劉部長孟奇：對。"],["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是，萬一斷線、設備又出問題，你怎麼辦？我要說的是，畢竟它跟國家電腦試場來做比較的話，對考生權益來講，它還是不夠周延。"],["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的筆電型號一定是完全按照現在所有的規格，但是如果能夠有學校提供固定位置當然更好，所以如果有辦法能夠有學校出線、有合格的學校，我們非常樂觀其成。"],["莊委員瑞雄：你們不要只說「樂觀其成」，我認為這個講法會讓人覺得好像讓臺東自生自滅，你說如果當地的大學有比較好的設備，你們考選部當然「樂觀其成」，這樣怎麼好？以國家電腦試場來講，為了全國各地考生的權益，站在考選部的立場，你要一併加以保障。國家要數位化，卻要等到臺東自己比較進步、大學裡面的設備比較好以後，考選部對於在臺東設電腦試場「樂觀其成」，再在當地設一個，我覺得這個態度不好。我看每一個大學的設備如果合格的時候，你們就會去補助他們設置國家電腦試場，所以目前只缺臺東沒有，我會覺得偏鄉的地方用這種臨時的方案硬撐，對整個公職或者專業認證考試的考生來講是不好的；更不好的是，國家電腦試場是數位國家的基本建設，我認為那是一個投資。我們在講智能政府，哪有這麼奇怪，全臺灣都是智能政府，唯有臺東不必變成智能政府？要有智能的政府，我看我們就從智慧考試開始，好不好？"],["劉秘書長建忻：我簡單補充一下。第一個，關於我們對電腦試場的設置，考試院的資源很有限，可以投資基本的設備，但是還需要學校本身有足夠的電腦教室。現在在臺東用行動的方式來處理，其實也是彌補當地資源的不足，這是考選部的努力。委員希望能夠在那邊設置一個穩定、固定的電腦試場的話，看怎麼樣爭取到更多的資源，我們一起來努力。"],["莊委員瑞雄：不只、不只，秘書長，我的概念不只這樣。不只是把那個地方的設備弄好，而是我們政府的政策要推數位化的話，就不能把偏鄉漏掉，你要推智能政府、數位化，卻缺了一角，這樣不好。對制度的投資不是浪費，更何況政府一直在談數位轉型，結果你讓偏鄉的考生沒有辦法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我認為政府要針對這個部分趕快改善，好不好？把它當成重要的事情，只缺這一部分，那個錢不會花很多，秘書長、部長，你們要想一個辦法，我跟你說，立法院這個會期兩個召委都有夠善良的，都挺你啦！我跟翁召委都挺你，臺東的部分趕快弄一下，好不好？可以嗎？"],["劉秘書長建忻：委員，這個我們再去跟你報告和……"],["莊委員瑞雄：趕快弄一弄。數位政府，偏鄉的地方沒有跟上，這個就是假的，那個是國家對制度的一個投資。我們把這整個數位政府高唱入雲，結果臺東人跟你講：你唬爛，我這邊又沒有。這不好！謝謝。"],["主席：謝謝莊委員，我也非常支持莊委員的建議，我想應該要把所謂數位普及、數位化的程度，偏鄉跟都市都要一併的拉齊，所以也希望考選部、考試院能夠努力加把勁，謝謝。","接下來請沈發惠委員發言。"],["段落：質詢：沈委員發惠：10:52"],["沈委員發惠：（10時52分）主席，我們先請秘書長。"],["主席：請秘書長。"],["沈委員發惠：我是不是也請保訓會的蔡主委？"],["主席：蔡主委。"],["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沈委員發惠：秘書長早。等一下相關的問題，一些原則性的部分請秘書長回答，一些細節執行的部分，可能請保訓會主委這邊來答復。"],["劉秘書長建忻：是。"],["沈委員發惠：關於今天業務報告在第2頁有提到，我這邊所列出來的，因為在今年6月24日本院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修正，公布之後，部分條文預計在明年1月9日開始實施，等於有半年的時間，但是根據6月的修法，其中第十九條第一項的授權，有關公務人員的安全衛生防護辦法，我們事實上是緊接著在6月29日就已經做修正，7月1日就開始實施了。我看了你們的書面報告，還有相關的新聞稿以及相關的修法說明，我想這個公衛辦法確實是公務人員反霸凌防治非常重要的一個法令，也是重要的機制。關於這部分，我們在修法的時候，本院也通過了許多決議跟附帶決議，我就一一檢視，看我們當時所做的這些附帶決議。其實考試院基本上該做的事項是做得相當的完備，但是因為畢竟新法上路，我有一些部分要跟考試院這邊來了解一下。我們這次的安衛辦法，有關修法的部分，名稱也改了，應該是按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文字，所以我們加上執行職務安全的這幾個字，以符合這個法令的授權。大概有幾個比較重要的機制，其中一個就是必須要召開安全衛生諮詢會，這是一個，另外一個有關申訴機制的建立，最重要的一個新建機制是，有關落實逐級監督檢查跟通報制度，這部分過去沒有，也就是有關於這些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的部分，必須要逐級、定期、專案、安全抽檢，對不對？這個部分是新的。因為我們7月1日就已經開始實施，這是公務人員保障法上面授權的一個子法，在這個子法之下，安衛辦法本身又要配合許多配套的法規必須要修改，我看你們保訓會的業務報告裡面也說明得滿清楚，一些相關子法配套措施，你們大概也都做了修正，包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職場霸凌的防治處理原則、安全衛生設施管理要點、安全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等等，這些相關子法，你們都已經做修正。","我現在要了解的這個部分，看是秘書長回答或是保訓會主委來回答，因為按照我們現在所修訂的安衛辦法，其中第四條有規定，第四條規定的是有關於安全衛生諮詢會的設置，你們用的這個文字是「主管機關得聘請……」，也就是「得」設置諮詢會，諮詢會是「得」設置，要不要設置不曉得。第五條的部分是安全衛生防護委員會，這個是「應」設立，每一個機關都應該設立。從7月1日實施到現在，今天已經10月9日了，中央部會跟地方政府機關是不是都已經按照這個規定成立了衛生防護委員會，這部分能不能說明一下？你們有沒有盤點，有沒有去看目前中央跟地方所有這些相關機關是不是都已經設立了防護委員會？"],["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之前的支持跟關心，首先有關於各主管機關是不是已經設立了諮詢委員會，因為就是誠如委員所講，我們在法律上是「得」，但是我們有通函，希望而且是強烈的建議各主管機關應該設。"],["沈委員發惠：好，我分開問好了，我先問防護委員會，防護委員會是應設立的嘛？"],["蔡主任委員秀涓：是。"],["沈委員發惠：目前中央機關跟地方機關是不是全部都已經設立了？"],["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目前大部分機關有設立，然後我們在9月23日已經發了一個全國性的通函，請各機關在這個月底之前，要把我們列出來的數十項有關安衛……"],["沈委員發惠：10月底？"],["蔡主任委員秀涓：對。"],["沈委員發惠：秘書長先請回好了，我等一下如果有原則性的部分，我再請秘書長。"],["蔡主任委員秀涓：我們列出數十項的checklist，就是有該做的事項都要來告訴我們到底是已完成或未完成，未完成的原因是什麼？"],["沈委員發惠：沒有，我現在只問設立，你們有沒有去掌握、追蹤？"],["蔡主任委員秀涓：有。"],["沈委員發惠：中央跟地方機關各個機關現在是不是都已經依照安衛辦法第五條設置了防護委員會？"],["蔡主任委員秀涓：我們有，大部分都設立了，但是更具體的……"],["沈委員發惠：有沒有還沒有設立的？"],["蔡主任委員秀涓：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在10月31日的時候，可以把統計數字具體的提供給委員。"],["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蔡主任委員秀涓：已經發函去……"],["沈委員發惠：我是覺得你們要積極一點，7月1日號實施到現在10月了，又不是一個月的時間而已，而且這是依照你們安衛辦法修訂的，它應該要設立安衛防護委員會，那麼到現在到底有哪一些機關還沒有設立，這個你們應該掌握吧？你們是主管機關。"],["蔡主任委員秀涓：是，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今天會後會再發一次的通函，希望他們能夠更早，在10月31日以前就把這個數字都通通回填給我們。"],["沈委員發惠：到底是不是已經成立了、有沒有開過會，你們保訓委員會都應該要掌握。"],["蔡主任委員秀涓：是，有，目前有在追蹤。"],["沈委員發惠：你們要長期掌握，不是發函請他們回函，你們應該要去了解，這個不難嘛！全國各機關，你們就去了解它到底是不是已經依照第五條設置了？先了解它到底設立了沒有，這個「應」設立的，你都還沒有全部掌握，那麼諮詢會，你可能手上現在也沒有資料吧？到底有哪些機關成立了這個「得」設立的安全及衛生諮詢會，你們到底有多少機關成立了？"],["蔡主任委員秀涓：因為它是「得」，但是我們有強烈建議應該要設，這個是不是容我們會後提供具體的數字給委員？"],["沈委員發惠：好。所以你們事實上現在連有設立還是沒有設立，你們也不清楚，它的這些委員到底是誰、各個機關的委員是誰，你們現在手上應該也沒有資料，是不是？"],["蔡主任委員秀涓：各機關的防護委員會其組成的是哪些委員，內部的我們可能可以掌握，但是外部的部分是各機關自己的決定權。"],["沈委員發惠：我知道這是他們的決定權，沒有說要你們決定，我只是說你們到底知不知道誰是委員，機關的委員會的委員有哪些，你們手上有沒有名單？"],["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因為全國的機關數非常多，目前我們手上沒有關於各機關的組成委員到底是哪些人的資料。"],["沈委員發惠：我認為你們應該要掌握，包括每一個機關所成立的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的這些委員到底是誰，他們到底聘請哪些人做委員，不管是內部的、外部的，我覺得你們都應該至少要有一份名單。"],["蔡主任委員秀涓：好，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之後回去會在檢核表上面，請各機關儘可能的提供給我們，謝謝。"],["沈委員發惠：今天你們也提到，因為安全及衛生防護的新制上路，所以你們積極辦理宣導，譬如說你們6月跟7月之間在北、中、南地區總共辦了6個場次的大型宣導，參加人數有1,118人，所以我現在要問的問題，你應該也沒有辦法回答，這1,118個人裡面，有多少人實際上是各機關的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在這一波裡面的這1,118人都是屬於各機關要承辦安全衛生跟職場霸凌案件的主要承辦人。"],["沈委員發惠：承辦人？"],["蔡主任委員秀涓：對，他們一定都是委員之一，我們明年會啟動，就是所有機關的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的每一個委員都要來參訓，而且必須要經過測試及格。"],["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這樣問起來，你們現在都還沒有全盤的掌握，畢竟是新法，不過我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就全國各機關有關安衛防護委員會其成員跟參加防護的這些職場霸凌防治訓練的狀況，提出一個書面報告，可以嗎？"],["蔡主任委員秀涓：好。"],["沈委員發惠：在一個月內，說明要包括這些受訓的比例、期程、後續的這些追蹤機制，我希望你們提出一個書面報告。"],["蔡主任委員秀涓：好，謝謝委員。"],["沈委員發惠：再來，在這個書面報告裡面，也請你們掌握還沒有設置的機關，有哪一些機關到現在10月了還沒有設置安衛防護委員會？有哪些機關還沒有完成設立？我假設從7月1號實施到現在，在這過程中，因為這個機關沒有設立安衛防護委員會，如果在這段期間發生職場霸凌，它必須要向哪一個單位提出，由哪一個單位負責受理跟調查？"],["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這段時間……"],["沈委員發惠：過渡時期。"],["蔡主任委員秀涓：因為7月1號以後，它其實已經沒有所謂的可以過渡了，所以基本上，只要它有發生這樣子的事件……"],["沈委員發惠：那如果還沒設立呢？"],["蔡主任委員秀涓：它一定就要設立了，因為它要先設立，才能夠決定受理。"],["沈委員發惠：但是我剛剛問你，你也不知道現在哪些機關設立了沒有，萬一現在我的職場就發生霸凌了，但我的機關還沒有成立防護委員會，那我怎麼辦？"],["蔡主任委員秀涓：當發生這樣子的案子的時候，機關就一定要立即成立……"],["沈委員發惠：其實按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二的第三項、第四項，就是由你們保訓會主管，如果現在這個機關還沒有成立防護委員會，我就直接向你們保訓會提出，你們保訓會就必須要接受，負責受理跟調查。"],["蔡主任委員秀涓：是。"],["沈委員發惠：所以你們如果沒有掌握到底現在有多少機關已經設立安衛防護委員會的話，你會遇到這個狀況，這部分請你們在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給我，好不好？"],["蔡主任委員秀涓：好，謝謝委員。"],["主席：謝謝沈委員。","接下來我們請吳思瑤委員。"],["段落：質詢：吳委員思瑤：11:4"],["吳委員思瑤：（11時4分）請劉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吳委員思瑤：秘書長早，大家辛苦了。今天我的質詢是新會期的第一次，也剛好是這個時間點，我要給出我的兩個肯定跟一個呼籲，肯定我們的心理假要上路了，就在明天；另外也肯定考試院的永續報告書終於出爐了！","首先是心理假，在立法院，我真的是率先倡議到現在，教育先行，公務機關來接力，教育部的部分高中職全上路，大學從2個學校，我從一開始倡議到現在，127個學校都有，所以學校有了，關心學生的心理健康，公務機關是第二個接力的，我質詢了人事長，也4次質詢考試院相關的，包括施部長，4次加起來，終於看到一個好的結果。所以我要提醒，明天正式上路嘛，對不對？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是，明天。"],["吳委員思瑤：一個假別的反映不只是給需要的同仁以滿足他的需求，更重要的是藉由這個假別，讓我們所有公務體系的同仁能夠去關懷彼此，關照誰也許在面臨重大的身心壓力，這些執行我待會兒會跟人事總處分享，但是你們也是掌管所有公務同仁的相關事項，我給予肯定，但是不要忘了，它不是只多一個假，它背後其實是建構了賴清德總統關於健康臺灣，尤其是mental health這個部分，考試院有什麼新的想法嗎？"],["劉秘書長建忻：各機關因為都有員工協助的措施，這個部分應該持續來強化，因為大家越來越重視心理健康，也越來越了解這件事情的存在……"],["吳委員思瑤：其實這個假別的存在就可以讓我們有一個多的工具去觀察誰請了這個假，他也許正面臨著心理健康的suffer，需要我們出手來相助，我肯定你們，感謝你們，明天就要上路，這是所有公務機關的好消息。","第二個，我手上拿的是考試院終於也有永續報告書，行政院永續會要求所有的二級機關、地方政府都要有，我非常關心永續政策，我過去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發現中研院居然沒有，後來中研院也加入了，我轉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發現總統府也沒有，總統府現在也加入，謝謝考試院，不再缺一角，正式加入，謝謝你們！你有看這個報告書嗎？"],["劉秘書長建忻：有。"],["吳委員思瑤：裡面你們有18項工作，要對應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17個發展指標，很好！我也會定期來管考。除了考試院有永續報告之外，我們的國家基金主管機關也要有，我也在質詢臺上，勞動基金、郵儲基金都有永續報告書，你們的退撫基金有了嗎？"],["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應該是上上禮拜，我才看到那個初稿，已經交給我了，可能已經刊載了。"],["吳委員思瑤：好，我跟你報告，就在今天！"],["施部長能傑：對。"],["吳委員思瑤：就在今天，所以今天召委安排這個時間來質詢你們，非常好！我也肯定你們，就在今天，退撫基金的永續報告書今天出爐，我早上去要時，你們的同仁說很厚一本，很用心，我想要提供給所有關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好嗎？退撫基金的永續報告書很重要的內涵是什麼？就是我們投資碳足跡的這個部分要列進去，我當初揭露四大基金的投資碳足跡，退撫基金居然是最高的，換言之，有一個永續報告書，就可以透過公開揭露去檢視你們的投資，符合時代永續潮流的產業，這個會watch嘛？對不對？"],["施部長能傑：我們會努力。"],["吳委員思瑤：所以說，再次感謝！今天出爐，以後我也會follow，也希望我們的退撫基金真的是用在正確的投資，除了產生必要的效益之外，還要讓它永續，就你們的永續報告書裡頭的第12項工作，強化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及儲金運用的收益，要打造長期穩健及永續經營的年金退休機制，這就是對應於聯合國指標第10項的減少不平等，以及要打造一個和平正義的社會制度。所以做基金永續、照顧退休的穩健，是世界的趨勢，但是我很遺憾，這個會期我們的年改已經有幾個法案可能即將快速的要被討論，我希望充分討論，而不是強行輾壓。我們看看國民黨的朱立倫主席所說的，現在有通膨，生活的需求越來越高，所以再砍年金是不公平的，要確保維持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所需。這是朱立倫說的，他說的成不成立？現在政策有沒有做到？我們等一下可以來討論。傅崐萁總召在開議日說國民黨第一個優先法案就是公教反年改的法案，我真的覺得朝野要合作、多多對話，不要為快而快。我們看到在場的羅智強委員，他也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他現在參選國民黨黨主席，他把停砍年金的所得替代率成為他競選黨主席的政見，我覺得年金永續是民生議題，不要有政黨的政治化。當然，翁曉玲召委也提到年金改革違反公平正義，這個會期他擔任召委，我要跟召委再次的喊話，其實年金改革才是真正的落實公平正義，無論如何，我們期待新的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讓對話、討論來取代過去的強行輾壓，這個議題可以討論，但真的不要為快而快，也是我對翁委員的請求。","我問一下兩位，兩個應該世代有一點點差異，一個我稱為老師，一個我稱為朋友、同學。老師，你一個月基本生活所需要花多少？"],["施部長能傑：我真的不多啦！"],["吳委員思瑤：是多少？有探及私人隱私就不方便講。"],["施部長能傑：我真的不多啦！"],["吳委員思瑤：真的不多？"],["施部長能傑：我的物質需求不高。"],["吳委員思瑤：會超過5萬塊嗎？"],["施部長能傑：不會啦！"],["吳委員思瑤：秘書長，你跟我的年紀比較相仿，依你的世代，如果方便透露的話，你的基本生活所需是多少？"],["劉秘書長建忻：我好像沒有算。"],["吳委員思瑤：你好像沒有算？"],["劉秘書長建忻：對。"],["吳委員思瑤：因為都老婆在替你管，對不對？你個人的基本生活所需會超過5萬嗎？"],["劉秘書長建忻：就是量入為出。"],["吳委員思瑤：量入為出，這回答好像老婆虧待你的感覺。對於朱立倫主席所說的，依現在的通膨、生活指數，如果年金繼續砍下去，所得替代率不停砍的話，會影響退休公務同仁的基本生活所需。我認為就要去定義基本生活所需要多少是合理的，我這裡有一個衛福部公告的資料，六都及全臺灣2025年的最低生活費，它是一個參照，我們不是要每個人都過得這麼清苦，而是以官方所統計的最低生活費，首都貴了一點，每個月要2萬，六都除了臺南大概1萬5,000元之外，其他的新北、桃園、臺中、高雄大概都落在一萬六，這是一個全國的數字統整，非六都的平均基本生活所需算出來大概是一萬五。但是我們就來看看朱立倫主席所說的，現在的退撫如果不停砍的話，他們的退休金是沒有辦法支應其基本生活所需的。請問部長，現在公務人員跟教育人員的平均月退所得大概是多少？我這邊有試算，我的數字正確嗎？"],["施部長能傑：應該是這樣子講，我記得我們……"],["吳委員思瑤：您有……"],["施部長能傑：去年召開公聽會的時候，我們也有根據去年的數字去做一個平均值，大概應該都有超過5萬塊，教育人員會高一點。"],["吳委員思瑤：我這裡整理的數字，公務人員最新的數字是5萬656元，一個月一個人，教育人員的退休俸是5萬7,973元，其實都遠高於國家所試算的生活費range，當然我們不是要每個人都過得很清苦，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要過得很超出基本需求之外。兩位可以分享一下嗎？教育人員有五萬七的平均退休所得，而勞工呢？這是我現在走到哪都面對到的最大問題，我想召委可能也會面對選民這樣的詢問。勞保加勞退的平均月退休所得，我們比一比就知道，大概不會超過兩萬五，所以比起來的話，公教是高出勞工朋友兩倍以上，那麼回到我所說的基本生活所需的衡量標準，如果五萬多以上的退休俸還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我覺得這個命題是值得我們再就社會的各個層面去理解。","尤其我們當初修法的時候，就已經針對所謂的通膨及社會不斷地進步發展，各大的社會保險是不是都有一個一致的退休金彈性調整機制，對不對？部長。"],["施部長能傑：對。"],["吳委員思瑤：我們在年改的時候就考慮了，我們的規定是CPI的多少？"],["施部長能傑：5%。"],["吳委員思瑤：5%嘛！"],["施部長能傑：正負累積5%。"],["吳委員思瑤：正負累積5%都要檢討，只要它是A or B，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吳委員思瑤：CPI 5%或是每四年就一定，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吳委員思瑤：A and B啦！都要。這五年來的退休金調漲，我算了一下，基於這一個檢討評估的機制，CPI跟著成長，還有加上加薪，大概調了6%，是不是？"],["施部長能傑：沒有錯，我們調了兩次。"],["吳委員思瑤：所以配合物價定期檢討，以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所需跟符合社會期待的這件事情，我們當初年改的時候就考慮了。我們看國際，OECD國家所得替代率的平均數是50.7%，臺灣以2025年所得替代率66%為例，但因為我們是以本俸兩倍作為分母來算，其實我們實質月退是高達77.9%，是以現在、2025年來看。臺灣公教的實質月退所得替代率是高達77.9%，遠高於OECD國家的50.7%，所以我希望這個議題我們真的可以專業的、理性的好好來討論。","最後，年改是民生議題、年改是國家的永續、年改是世代的正義，我們讓民生第一，我聽到在野黨的委員也都說這個會期要民生第一，如果要民生第一的話，我們就優先來推動民生法案，或是讓民生法案能夠落實政黨的合作，而不是政治的對抗。我希望新會期我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立下這樣子互相勉勵的目標，年改是民生，請將民生議案用政黨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對抗的方式來推動。我一直在對著翁委員喊話，希望召委在安排後續時，我知道您可能會安排公聽會等相關的討論，讓我們的多元意見可以被彰顯，我們理性來看待年改的相關議案。謝謝部長、謝謝秘書長，謝謝大家。"],["主席：謝謝吳委員。確實我接下來可能就會安排有關於公教人員退休金再改革的公聽會，到時候我想會有很多方的意見，這個議題我認為其實也已經到了一個時機點，應該可以再重新討論，再檢視過去這樣的作法是否合理。","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我在這裡先作程序上面的宣告，在陳委員詢答完畢之後，我們先休息5分鐘。"],["張委員啓楷：不要了吧！我們兩個問完就好了。"],["主席：沒有，因為後面還有人，我本來以為……我們在詢答完畢之後先休息5分鐘，緊接著再請羅委員詢答。"],["段落：質詢：陳委員培瑜：11:19"],["陳委員培瑜：（11時19分）謝謝主席，我想先請銓敘部，謝謝。"],["施部長能傑：委員早。"],["陳委員培瑜：部長早。我想跟著剛剛吳思瑤委員所質詢關於年金的部分，我們就往下來談，非常的巧，沒有套好招，但問的問題、關心的議題是一樣的。我想剛剛思瑤委員已經有很多呼籲了，我們就直接來談實質的問題，我們想問一下，關於國民黨團或者是相關在野黨團所提出的修法呼籲跟可能召開的公聽會，我相信你們在蒐集輿情、相關新聞的時候應該都有注意到，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開始進行試算，假設用他們相關的修法辦法或者是論述可能會發生什麼情況？我是一個比較務實的人，我想直接來問一個問題，我覺得對於很多剛剛入職的年輕公務員來說，他們可能會擔心如果用這個算法，以後會不會領不到，這是第一個；如果又分入職1到5年、入職5到10年、入職10到15年、15到20年，往下再往後推，這個是對已經入職的公務人員來說。接下來我要問的是已經退休的公務員，又分剛剛退休、退休5到10年、退休10到15年、15到20年，每一個階段的人可能都要面臨這個問題，但是他們的處境是大不相同，這是我簡單的推論，以上我的推論是正確的嗎？"],["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是不是讓我有一點點時間說明？因為這有點複雜，是不是我把事情講清楚？"],["陳委員培瑜：好，我認為確實須要講清楚，我先說，因為就一般人的角度來看，絕對不能夠大範圍框起來說退休人員通通是同一種樣態，所以為什麼一直呼籲要實質討論、好好地討論，針對我剛剛說的，光是用年資來看就遇到很多的困境，我想就讓部長先說明，謝謝。"],["施部長能傑：因為銓敘部主管退撫基金，我們最重要的責任就是讓退撫基金能夠永續經營，所以我們定期會有精算報告，最近一次的精算報告是在114年4月完成第9次精算報告，就把基金的財務狀況做了一個很清楚的說明，我先講第一個scenario，根據精算報告，如果政府現在可以給基金2.96兆，這個基金絕對不會倒，但是不可能嘛！所以接下來年改不斷嘗試做這種措施，大概可以讓它在138年……公務人員的基金在138年就歸零，歸零的意思是後面還有人是沒有錢的，我們不會只有在138年就結束嘛！接下來，因為實施了新制，即112年新的公務同仁進來的新制，那個缺口就要補給這個基金，如果沒有補給基金，公務人員的這個部分會在134年就歸零，我想是這樣一個機制；而教育人員的部分，歸零的年代會更早，當然如果再停止調降，一定會讓本來預估的134年再往前嘛！就看停止調降的時間點，現在有些提案，而提案最早停止調降的年度是112年，當然是不是要停止調降是大院會去處理的事情，如果真的在112年停止調降，歸零的時間點就會拉到130年，我想我只是把這個時間點做一個說明。我舉134年好了，就新制而言，134年距離現在剛好20年，距離20年的意思是什麼？意思就是換算成現在在政府部門，在20年後達到65歲的人，剛好那一年就歸零了。所以它的影響層面會影響到的不是只有現職人員，而是包括已經退休的人，即使你已經在支領，可是當歸零年代出現的時候，因為基金用罄，用罄以後也不會說就不領了，所以後面很長的時間，那一段時間的財源要從哪裡來？","所以我跟委員報告的意思是，部裡面對這個部分會一直認為，對我們來講基金的永續經營最重要，因為我們的責任是讓所有參加基金的人，不管是現職人員或是已退人員，都能夠領到退休金，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因為影響層面其實是滿大的。"],["陳委員培瑜：部長，我可以這樣問嗎？如果按照您剛剛的說法，本來你們的規劃是138年或134年會歸零，但是如果按照現在在野黨黨團的說法，可能130年就歸零，用一般人的角度來想，歸零後會發生什麼事情？"],["施部長能傑：歸零以後就是基金沒有錢了。"],["陳委員培瑜：答案就是沒有錢嘛！領不到錢。然後你剛剛給我一個數學題，你說我們用20年來推算，假設他65歲那一年要退休，也就是他現在是45歲左右，45歲到50歲左右，他可能到65歲要退休，剛好就是我這個年紀，我在公務機關服務到我要退休的那一年，剛好就會領不到錢耶！這樣國家要怎麼對待我？國家要怎麼協助我？"],["施部長能傑：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銓敘部一直呼籲大家也要正視後面的問題，而不是只有談年改，因為當初做年改就是把它延後到138年用罄，後面還是有一個大的洞在那裡。"],["陳委員培瑜：後面那個大洞怎麼辦？"],["施部長能傑：我想這就是要靠社會的共識怎麼樣去找到一個適合的財源來處理事情，我只是想說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課題。"],["陳委員培瑜：好。剛剛部長您的回答，大概把我今天的問題都回答完了，所以最後一個問題是我們也很好奇，其實也有很多基層的公務員告訴我們，他們是84年7月1號到112年6月30號正式任用的現職公務人員，他們不適用個人專戶制，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是。"],["陳委員培瑜：如果按照你的算法，他們也會領不到嗎？"],["施部長能傑：我的意思就是回過頭來，以我自己的例子來講好了……"],["陳委員培瑜：對，我就是想問你的部分，謝謝部長。"],["施部長能傑：我也是當事人之一。"],["陳委員培瑜：是，就是我說的那個期間。"],["施部長能傑：我也可以透露我年齡，如果我擔任公務人員，今年就是屆齡退休的人。"],["陳委員培瑜：是。"],["施部長能傑：以平均餘命來講，我印象中平均餘命65歲大概可以再加20上下，所以如果我今年退休，再加上20年，差不多就是134年啦！我的意思是用這樣去算的話，我可能還很幸運，可是……"],["陳委員培瑜：你可能還很幸運，可能、可能。"],["施部長能傑：對、對，但是其他人就未必，即使包括已經退休的人……"],["陳委員培瑜：都有可能領不到。"],["施部長能傑：對、對。"],["陳委員培瑜：如果往前多推一點，已經早你10年退休的人，可能很幸運還可以撐往，在你後面的人，像是秘書長，因為他更年輕，所以退休之後可能就領不到。"],["施部長能傑：後面用罄歸零的時候，就是……"],["陳委員培瑜：都領不到、都領不到，各位，你們都領不到！"],["施部長能傑：用罄歸零的時候，那是一個大的窟窿。"],["陳委員培瑜：好。我想今天在場的不是只有立法委員，也不是只有主席，所有現場的公務人員剛剛應該都聽得很清楚，我覺得就是會領不到，你剛剛說得非常客氣，叫歸零，我的話就叫領不到，我覺得這真的是一個非常、非常嚴肅的課題，甚至可能也不是一場公聽會可以解決的，我們如何實質地去計算，並且看待世代的風險，我覺得這才是接下來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甚至是所有委員會、所有立法委員大家要認真面對的事情，也謝謝部長剛剛這麼清楚地說明，我想我們問的所有這些事情，都是希望所有的公務人員在基金永續的前提底下，我們真的可以做到。","當然，如同剛剛部長所說的，可能還有新的困境，就是138年以後的困境，你們目前有任何研議的對策或者是想法嗎？"],["施部長能傑：這是當基金歸零以後會遇到的很大的議題，其實我剛剛前面在答復吳委員時也提到，這是整個國家所碰到的問題，勞保也同樣碰到這樣的問題……"],["陳委員培瑜：是，還有勞保。"],["施部長能傑：退撫基金也同樣碰到這個問題，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勞保當然會更早，現在距離差不多20年左右的時間，這個社會大家現在應該要努力尋求共識，看怎麼解決問題。"],["陳委員培瑜：我想在場各位非常聰明、有智慧的立法委員應該都聽懂了部長的呼籲，應該是大家一起來努力解決後續會遇到的問題，而不是去主張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這件事情，你們認為要cover過來，我認為這是反改革，我個人的呼籲認為這是反改革。","還有最後1分鐘，有一個題目是翁委員之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大力呼籲的，也謝謝翁委員當時願意改成附帶決議，你們就做了調整，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你們說明一下，你們後續做了調整跟對於制度的放寬，可以怎麼更友善公務員？"],["施部長能傑：當初也謝謝翁委員，司法及制委員會在討論的時候，我們透過修改育嬰留停辦法的方式，我們本來是限制，譬如說，如果要養育孫子女，就一定要由父母或者是祖父母，只能一方可以申請，我們把後面但書拿掉，雙方家庭的祖父母或者父母都有意願去照顧小孩的話，我們都同意，這個已經通過，就是今天，現在考試院院會應該通過了。"],["陳委員培瑜：就是今天早上，但我還是要謝謝翁委員當時的善意，讓你們用附帶決議的方法，你們也已經公告施行，對不對？"],["施部長能傑：今天考試院院會應該會通過，然後送請行政院會銜。"],["陳委員培瑜：好，謝謝。我想所有立法委員能夠做的事情就是這樣，讓所有的政策跟制度可以更往前，謝謝翁委員、謝謝部長。"],["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陳委員。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1時29分）","繼續開會（11時35分）"],["主席：現在休息時間結束，我們繼續開會。","請羅智強委員發言。"],["段落：質詢：羅委員智強：11:35"],["羅委員智強：（11時35分）主席，有請考選部長、銓敘部長跟保訓會主委。"],["劉部長孟奇：委員早。"],["主席：請部長、主委。"],["施部長能傑：委員好。"],["羅委員智強：我想先請我們銓敘部長，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你知道嘛！對不對？"],["施部長能傑：我知道。"],["羅委員智強：讓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總人員可以提高退休的所得替代率，讓他們退休生活更有保障，我知道銓敘部當時是反對這個立法，但現在修法已經通過，部長還是維持反對的立場嗎？"],["施部長能傑：對，我還是維持反對，但是我們會根據法律……我剛剛已經報告過，該我們做的事情，我們都在執行中。"],["羅委員智強：好，非常好，你在執行中。我要特別再強調，警察、消防、海巡、移民跟空總人員所執行的勤務都是銓敘部認定高度危勞職務，沒錯嘛！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根據我們的危勞職務認定標準。"],["羅委員智強：對啊，這也是我們修法的一個原因。像是警察採輪班制，作息日夜顛倒，還時常要長勤務來停休，因此他們的所得替代率，我們有特殊的保障，這部分是當初的一個立法目的。","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數據顯示，警消平均死亡年齡是75歲，和我們國人平均壽命是81歲相比，壽命差距達6年之多，我想請教一下，為什麼會差那麼多？"],["施部長能傑：一個人退休以後的平均餘命有很多因素都會影響，不過我跟委員報告，那個數字可能大家可以再double check一下，我印象中我們部裡面掌握的數字應該沒有差到那麼多。"],["羅委員智強：沒關係，你再把數字給我看，好不好？你不要口頭說數字不一樣，數字拿給我看。"],["施部長能傑：好。"],["羅委員智強：我們也是看到了政府相關的數字，我們才拿出來的。銓敘部一再稱危勞職務可以提早退休，在職待遇較高，可是你沒去想過他們平均壽命為什麼那麼短？其實跟他們的勤務、職務有關，不用講別的，你拿警消來講的話，警消殉職的可能性就比一般公務員高得多，沒錯吧？"],["施部長能傑：我沒有實際的數字，但是理論上應該是會。"],["羅委員智強：對嘛！你如果要推翻理論，你就拿出實際數字來嘛！在這邊我要跟部長講，為什麼在這件事情上我的立場比較強硬？"],["施部長能傑：我知道。"],["羅委員智強：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治安就靠警察保護，我們都是受警察保護的人，打火兄弟每次出生入死，大家也看到了，只要他們在火場當中殉職，我們所有政府官員排排站，全部去公祭。因此，對於這些警消退休生活的保障，這是我們應該要給他退休生活保障的特別禮遇，但是很遺憾，今天我們看到政府的處理態度並不相同。如同我們剛剛講的，如果政府都不願意善待他們……最近我們的政府很喜歡講要強化社會韌性跟民防韌性，強化社會韌性及民防韌性就應該對待警消人員友善一點，從他們立場多照顧一點，那不就是一種社會韌性跟民防韌性的強化嗎？","我接下來就要問，為什麼我們今天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要去提高他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提高他退休的保障？可是今天非常遺憾，行政院就跟你講它不編預算。剛剛你也講了，銓敘部已經做好準備，因為立法院通過法律了嘛！你個人反對，我尊重你的反對，但立法院就是民意機關，今天已經通過這個法律。我想請教一下部長，請問如果行政院不編預算，你接下來的工作怎麼進行？你能進行嗎？"],["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根據憲法跟預算法規定，所有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編製權是在行政院，所以這個事情是行政院……"],["羅委員智強：當然啦，我知道，所以沒為難你嘛！我剛剛質詢有為難你嗎？沒有吧？"],["施部長能傑：沒有。"],["羅委員智強：沒有預算，你也做不了事嘛！不是嗎？沒錯吧？"],["施部長能傑：我們就是按照我們該做的事情去把它完成。"],["羅委員智強：這個事應該也沒有為難你啦，這件事情你就回答做不了事，這樣就對了啦！你告訴我，沒有預算怎麼做事？你掏腰包嗎？部長，你會掏腰包嗎？叫你掏腰包也不公平嘛！對不對？所以你就做不了事嘛！","今天我要特別講，為什麼在野黨要提出復議？第一個原因，坦白講，我覺得行政院這樣欺負警消，我們是看不下去啦！銓敘部都說他們是危險勤務人員，他們在國家前線保障治安、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立法院都通過法律了，我們是民意機關。我還是要再次強調，我不為難你，不叫你回答，行政院現在提釋憲的說法，坦白講是在欺騙社會大眾，因為我相信你當公務員、當部長，當公務員這麼久了，我在政府單位也服務過，非常清楚知道釋憲的程序，釋憲程序很簡單，行政院是有權釋憲沒錯，但是在大法官會議作出所謂的緊急處分前……緊急處分就有凍結法律的效果，沒錯吧？他作緊急處分，可以凍結這個法律，而在作緊急處分之前、沒有凍結這個法律之前，這法律是有效還是無效？這法律就是有效的啊！今天在法律有效的情況下，你跟我講說等大法官會議解釋出來，你才要編預算，這本身就是違憲啦！侵犯立法權的核心。我當然知道現在行政院也不在乎立法權，可是重點是你也是在欺負我們警察、消防這些危險勤務人員。","同樣的道理，這可能不是銓敘部主管的，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除了提高志願役加給，對於訓練勤務繁重的戰鬥部隊弟兄，也提高他們的加給，這個你總知道吧？這個法律通過，你知道吧？雖然不是你們主管，其實這個情況跟我剛剛前面講的警消的狀況是相同的，結果一樣，行政院還是不編預算啊！","說真的，我們在野黨到現在為止都非常善意，像上禮拜我們本來有提退回總預算，後來我們在野黨商量以後覺得說不要用退回的方式，等於讓行政院還可以有個再思考的機會，所以我們把退回案打住，然後我們現在改用的方式是提出復議，提出復議其實用意就是給行政院一個機會，不要把警、消跟軍人的權益當作是政治鬥爭的一個籌碼。比方說，以軍人來講，我們的國防預算明年要高達9,495億，占GDP 3.32%，比今年要增加1,768億，是史上最高，但是我們看到行政院還是不編軍人的預算。","我這樣講，兩岸之間兵凶戰危，大家都擔心戰爭發生的可能性，請問部長，戰爭發生以後是誰去保家衛國？部長，答案應該很清楚吧！"],["施部長能傑：我想除了軍人以外，還有全民都應該要……"],["羅委員智強：對啊，但最重要在前線衝鋒陷陣、守住疆土，甚至犧牲生命，最重要的最前線是誰？當然是國軍嘛！這種情況之下……而且我們現在國軍的編現比都不夠，軍校招生到的人越來越少，原因是什麼？你不能一直要他們去付出生命的代價，但又告訴他我不想改善你的待遇。今天我們國民黨、在野黨就是因為看到兩岸之間可能有戰爭的風險，所以我們希望能夠給軍人合理的待遇，讓他們覺得……當然保家衛國是他們光榮的責任，他們會這麼認為，因為我們的軍人是有愛國心的，可是你也不能因為他有愛國心，就跟他說「沒關係，待遇就不要計較了」，這是為什麼今天我們要提出軍人待遇條例修正的一個最重要原因，所以我在這邊也表達今天為什麼我們要提出復議案，再次請行政院可以好好想想我們軍、警、消的情況。","接下來我要講的是，我們國民黨黨團已經將停砍公教年金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列為本會期要優先通過的法案，我想請教部長，你還是反對停砍公教年金嗎？是不是？"],["施部長能傑：我還是要從整個基金財務的角度提供說明，我覺得當我們把財務狀況做更清楚的說明後，大家好好來討論。"],["羅委員智強：好啦，部長，你剛剛前面都已經講過，我知道啦，你的論點我一向都知道啦。我想請教一件事情，你剛剛講基金破產啊等等的問題嘛，對不對？是不是？沒錯吧？"],["施部長能傑：它會歸零。"],["羅委員智強：歸零嘛。來、來、來，我想請教，你知道我們勞保有類似的問題吧？"],["施部長能傑：一樣。"],["羅委員智強：那勞動部的回答是什麼？這幾年撥補了三千多億了耶，沒錯吧？"],["施部長能傑：對，每年都有撥補。"],["羅委員智強：對啊，每年都撥補，它還是有破產問題，對不對？你講的，跟你們一樣嘛，那你知道勞動部怎麼講嗎？勞動部說政府有最後支付責任，勞保絕對不會倒，大家請放心。很有魄力啊！那我就問嘛，公教是二等公民嗎？是嗎？"],["施部長能傑：我沒有……"],["羅委員智強：我支持喔，我先講，不要被扣帽子，我支持勞保由政府負擔最後支付責任，勞保絕對不能倒，我支持，但是我要幫我們公教人員講一句話，為什麼到公教人員這邊，政府的肩膀就不見了？","說真的，我都沒有為難你，因為所謂雙標的問題，我覺得你也不好回答。第三個，我要跟你講，請問我們今天提的案子是要回到2018年以前的年金水準嗎？是嗎？是不是？"],["施部長能傑：沒有，是112年停止調降，有112年跟113年。"],["羅委員智強：對啊，停砍嘛，對不對？所以不是要回到所謂之前的年金狀況嘛！我跟部長講一件事情啦，我們也遇到太多太多的公教人員，我相信你不否認啦，臺灣不管是十大建設、經濟奇蹟，還包括今天台積電的建設，都是很多優秀公務員在後面擘劃，這些公教人員在我們國家發展過程當中是我們最中堅的安定力量，但今天卻卑微到什麼程度？我直接用個比喻跟你講啦，年金砍了這麼多年，你把他的血跟肉都砍掉了，今天非常卑微的是說，並不是要把血肉補回來，只是求求你骨跟筋不要再斷了嘛，手跟腳不要再斷了嘛，肉跟血都被你砍了、吸了，很卑微，我告訴大家，我相信全民也能接受，今天公教人員不是沒有為你剛剛所謂的年金永續在犧牲自己，你拿著這麼大的一個目標，他們不是沒有耶，這麼多年已經砍了多少了，他們也沒有要求要回復到原點啊，只是真的砍過頭了嘛！過去考試院提的版本也不是今天這個版本，沒錯吧？不是後來現在實行的這個版本，沒錯吧？你們沒砍那麼重啦，真的到最後是砍過頭，我告訴你，今天也不過是卑微的說「拜託，留一口氣給公教人員吧」，謝謝你。"],["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主席：謝謝羅委員，謝謝部長。","接下來請張啓楷委員發言。"],["段落：質詢：張委員啓楷：11:49"],["張委員啓楷：（11時49分）謝謝主席，請劉秘書長跟施部長。"],["主席：請秘書長跟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張委員啓楷：秘書長，你是從野百合出身的，很貼近民意，而且好長一段時間民進黨的重要決策你都有參與，特別是蔡英文總統的8年。我現在問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在蔡英文執政的8年期間，甚至往前推陳水扁的8年，民進黨的政府有曾經發生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定預算，在總統公告以後，行政院沒有編列預算的嗎？行政部門沒有編列預算的嗎？"],["劉秘書長建忻：我記憶中是沒有其他的例子啦，但是我的記憶不一定完整。"],["張委員啓楷：沒有一個嘛！我也問了卓榮泰嘛，舉不出來，嘴巴堵住啊！以前陳水扁沒有蔡英文沒有，現在的賴清德跟卓榮泰這個民進黨政府不是民主進步黨，變成專制退步黨，是一代不如一代嗎？可是考試院也有責任啊，這次通過的警消人員所得替代率恢復到被砍的八成，很多人還恢復不了八成，這跟年資還有關係，要服務滿40年才有到八成喔。但考試院，你剛剛說的，不是只有行政院，考試院要做什麼事情？你們要審定啊，對不對？部長？"],["施部長能傑：對，我們要負責做審定。"],["張委員啓楷：審定是不是你的法定義務？"],["施部長能傑：是。"],["張委員啓楷：你做了嗎？"],["施部長能傑：我們現在已經……上次已經講過，要有系統的從個資上去做，我們會在年底以前把它全部完成。"],["張委員啓楷：這個法案什麼時候通過的？總統什麼時候公告？"],["施部長能傑：四月多吧。"],["張委員啓楷：我們是法治社會耶！總統公告的法律就要正式實施嘛，對不對？"],["施部長能傑：沒有錯。"],["張委員啓楷：沒有錯？你都知道沒錯，4月25號就應該……"],["施部長能傑：不過我跟委員報告……"],["張委員啓楷：結果你這個負責審定的機關，現在過去多久了？五個多月了，你到現在還沒有審定好喔！"],["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當初年改的時候也是花了很長時間，因為數量非常、非常多，所以需要一個、一個審定，我們警察人員已經退的，現在大概有3萬7,000筆，而且這中間還涉及到到底誰要負責這個，因為那不是退撫法，而是根據警察條例，所以老實說權責是在內政部，後來我們部裡面主動邀內政部，說大家好好來談這個事情，我們願意來做這個事情，開發系統及各式各樣的工作，所以目前已經差不多就緒了，等到12月底以前……"],["張委員啓楷：你都知道法定預算在總統公告開始法律就生效了，那錢就要撥啦，對不對？結果到現在已經五個多月都還沒有下來，你這不是嚴重的失職嗎？你是數學不好還是故意在拖延？"],["施部長能傑：銓敘部沒有失職。"],["張委員啓楷：沒有失職？來，我們來看，你開這個會是怎麼樣？以會養會還是故意在拖延？"],["施部長能傑：沒有故意拖延，如果你更清楚了解在相關會議中內政部跟我們的過程……"],["張委員啓楷：來，看一下銓敘部跟內政部開的會，你這個叫議而不決嘛！你看你的結論都一樣喔，好幾個……"],["施部長能傑：委員，如果議而不決，我就不會說我們在12月底以前會完成這個事情，一開始的時候，確實內政部一直不太願意去參與這些事情……"],["張委員啓楷：你這個已經是嚴重失職了嘛！4月25號，你為什麼要拖這麼久？"],["施部長能傑：委員……"],["張委員啓楷：第一個，你為什麼拖這麼久？這已經是不對了……"],["施部長能傑：委員，我一向尊重你，所以我沒辦法接受你用銓敘部失職這個字眼。"],["張委員啓楷：時間拖太久了！第二個，你看看你們的開會內容，我整理出來了你們開的5次會的內容，大概有3到4次的結論都是「所需經費來源及預算編列等事宜，由內政部持續洽財主單位確認」……"],["施部長能傑：沒有錯啊！"],["張委員啓楷：這樣開一次就好了，你從4月29號開第一次會，5月16號、5月28號、6月25號及7月30號也有開會，你的結論都一樣，你開這個是什麼會？你是數學不好還是你根本就是故意……"],["施部長能傑：委員，您知道這個會議過程……"],["張委員啓楷：你這樣怎麼對得起公教人員？"],["施部長能傑：在會議過程裡面，我們有這樣一個說法，但是內政部那邊一直還有一些疑義，所以在最後一次會議才做確認。"],["張委員啓楷：所以你說問題在內政部？"],["施部長能傑：我不是這樣講，我是說這個事情本來就是根據警察條例修的法，所以這個部分要內政部負責，我們協助，也開發系統……"],["張委員啓楷：部長，你說問題在內政部，當然內政部的責任我們會去追清楚，可是這個核定是誰要負責？"],["施部長能傑：對，核定權一定是我。"],["張委員啓楷：你等一下，我問秘書長，編預算在行政部門，對不對？"],["劉秘書長建忻：對。"],["張委員啓楷：這個核定誰負責？"],["劉秘書長建忻：核定是銓敘部負責，所以突然之間……"],["張委員啓楷：你怎麼把責任推給內政部呢？"],["劉秘書長建忻：不是，委員，法律一通過，突然之間所有退休的警察人員要重新核定，有好幾萬人嘛，公務同仁要去執行這個工作一定需要時間，就像當年年改突然調整了給付方式之後，我們也用了很長的時間去做準備，所以這幾個月銓敘部都沒有停下來。就審定的部分，我們也承諾，系統開發出來，年底之前這個是可以完成，大家會收到那個審定函，沒有問題，現在的問題就在於說，如果他是依照原來的退撫法所可以拿到的退休金，這個都是我們的責任，如果因為警察人事條例修正而多出來要拿的部分，那個編列預算跟未來預算的編列是行政院的部分，所以我們的部分其實都有在做，我想公務同仁核定這些都非常的努力，因為一筆一筆都不能錯，所以……"],["張委員啓楷：第一個，你已經嚴重違法、拖延太久了，本來4月25號生效你就要給了，我問你……"],["劉秘書長建忻：這個不會一夕之間生出來。"],["張委員啓楷：你拖到現在沒給，秘書長，我問你，你拖到現在沒給，到時候要補嗎？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果要補，利息要不要算進去？"],["劉秘書長建忻：現在的問題是法律突然生效之後，那個預算也不存在啊，所以怎麼……"],["張委員啓楷：什麼叫不存在？"],["劉秘書長建忻：預算沒有編。"],["張委員啓楷：法定預算已經過啦！所以我剛剛不是一開始問你，喔，你怎麼會連法律案過了……"],["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是法律案過了，但是還沒有預算嘛。"],["張委員啓楷：法定預算，你如果核定完之後，錢就必須編嘛，對不對？而且要從4月25號就開始算嘛，對不對？"],["施部長能傑：編不會當年度編啊！"],["張委員啓楷：啊？"],["施部長能傑：不會是當年度編啊！"],["張委員啓楷：什麼叫不會當年度編？4月25號……"],["劉秘書長建忻：他的權益就從法律生效之後開始……"],["張委員啓楷：哇，你們這樣嚴重對不起……不只嚴重對不起警消人員喔，你整個法治的基本觀念都沒有，總統已經公告要實施這個法律案，你們拖延這麼久，現在竟然還說不是從4月25號喔？"],["施部長能傑：是從4月25號啊！"],["張委員啓楷：今天幾號了？今天幾號？"],["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過啊，三萬多人需要一個一個核定，我們的行政作業程序就是這樣，我們一旦核定完以後，我們就有分基金的錢，根據退撫法，一核定完那個錢就撥給你，現在差的是那個差額。"],["張委員啓楷：你們現在跟全國的民眾講，一個4月25號就通過的三讀條文，總統公告了，結果銓敘部到現在算不出來，你看會不會笑掉人家大牙，在全世界可能都是個笑話，更重要的，你4月25號錢就該給嘛，我現在問你最基本的，到時候這個錢是要補回去，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啊，如果……"],["張委員啓楷：你說要算到年底，不能到年底，快一點啦！我跟你講，現在如果去告你瀆職可能都成立了，瀆職都成立了啦。第二個，利息的錢要算嗎？我本來4月25號拿到錢、4月26號拿到錢啊，對不對？最多也就一個月，你現在拖到年底才給我，利息錢要不要算？我可不可以要求國賠？你將心比心，是不是？"],["劉秘書長建忻：如果法律生效，他的權益都在啦，但是這個錢不會一夕之間，這個行政程序也不會一夕之間被完成。"],["張委員啓楷：本來應該4月26號就要給了，你要儘快的完成這個審定嘛，結果你審定拖到現在都沒給，你侵犯到警消人員的權益嘛，所以我問你：第一個，你有沒有瀆職的問題？第二個，對人家的權益損害，人家可不可以要求國賠？你在算的時候，利息要不要還給人家？你少算的、你在拖的，你現在給、4月給跟你再拖到明年給，都你們自己作主喔，你們有沒有法治觀念啊？你如果數學再不好一點，你拖到明年才算好，我就到明年才能領喔？這樣是法治社會嗎？是不是這樣？我什麼時候可以領到我的法定預算？是你們的作業一拖再拖，你如果要再算兩年，就兩年後再編，是不是？去想一想，你怎麼會這麼離譜！","來，我接著要問一個很重要的事情，不好意思，主席，再給我……易餘，可以再等我一下嘛！"],["主席：最後1分鐘，好嗎？謝謝。"],["張委員啓楷：現在人民最生氣的，一個是你們的審定函到現在沒出來，你剛剛還跟我說要拖到年底，這已經是嚴重失職了！更令人生氣的是行政院，行政院怎麼可以說立法院通過了，但他去聲請釋憲就停在那裡，剛剛秘書長也承認嘛，法定預算過了，其實以前什麼老農津貼，不管是國民黨執政或民進黨執政，老農津貼增加預算，法案過了就編嘛，不管哪一個黨嘛。蕭美琴提過花東發展條例，對不對？那就是個法案啊，過了預算就編啊，卓榮泰跟賴清德政府是全臺灣第一次法定預算過了沒有編的，結果他們現在竟然還「死鴨子嘴硬」，對不起全國民眾，他竟然講說因為聲請釋憲，按個暫停鍵，這筆錢就可以不用給，他把自己當上帝了，都侵犯、霸凌到軍人跟警消人員啊，這要嚴重抗議的。","我最後用1分鐘，抱歉。我問一下，剛剛一直在講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問題，我覺得部長你是嚴重失職，勞動部對於勞保基金可能破產，人家每一年都爭取到1,000億耶，最近三年已經三千多億了，你應該是要照顧……如果像你講的，你怕這個基金破產，那你有沒有像勞動部這樣去積極爭取？你不只沒有爭取，你還少撥補耶，你這不是嚴重失職嗎？跟勞動部看齊，好不好？不要一直嘴巴上講說破產，結果你又沒有積極去爭取，一起努力啦！","更重要的，我們是個法治社會嘛，不要一直「倒退噜」的把根挖掉，警消人員那麼辛苦，法定預算已經過了，要守法，而且要趕快，不要再霸凌、不要再欺負我們的警消人員，謝謝。"],["主席：謝謝張委員的質詢，也請考試院秘書長這邊要注意有關於警消人員的權益問題，我們的法律都已經生效了，就應該要立刻實施。如果說在審定的程序上稍微晚一點，但是要補那個差額，退休金這個事情也應該要公開的跟所有的退休警消人員講，讓他們安心，政府一定會把這筆錢如實的交到他們的手上。不能說現在行政院就不編預算，然後你們考試院也沒有作為，也沒有積極去爭取，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剛剛其實張委員講的是很有道理的，我也不斷的在說，如果今天換成是一般企業的雇主，他可以這樣欠發勞工的薪水嗎？這早就違反勞基法了！這些退休的公務人員、公教人員、警消人員已經很忍耐，一直在等待，看政府什麼時候可以把這個錢撥給他們，不要忘記刑法上面有一個叫抑留剋扣罪，依法要發給的款項你不發給就是違反刑法的相關規定，我希望考試院可以站在維護這些退休警消人員的立場上，要去跟行政院反映，不要忘記，在權力分立的這個體制上面，你們和行政院是平行的，行政院沒有比你們大，拜託，請考試院一定要積極地去爭取警消人員的權益，謝謝。","接下來請蔡易餘委員發言。","對不起，我這邊先處理會議時間，上午會議時間繼續進行到所有登記發言委員詢答結束為止。","接下來是伍麗華委員，伍麗華委員，伍麗華委員不在。","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接下來請蔡易餘委員發言。","不好意思，葉委員，還是讓蔡易餘委員先發言好了，次序上交換一下。"],["段落：質詢：蔡委員易餘：12:3"],["蔡委員易餘：（12時3分）就當作我們有交換。謝謝召委，我們有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跟銓敘部部長。"],["主席：請秘書長還有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好。"],["蔡委員易餘：秘書長以及兩位部長。事實上，我要講的這個問題之前在詢答的時候也有講過，但現在還是要再講，我們看這幾年來，國家公務員中的土木相關人才是非常的缺乏，我們以高普考的人數來看，工程類在112年到114年的缺額增加了600人，土木類的缺額增加了400人，報考的人數卻是從3,300人下降到2,700人，缺額增加，加上報考人數減少，所以呈現的就是現在整個公務機關非常欠缺做這一些工程的人，尤其是越基層的公家單位，也許我們去問內政部、去問國土署，他們都不會給你答案，為什麼？因為公務員在中央機關的職等比較高、薪水比較高，但是如果是在像嘉義縣這種非六都的縣市，又有三級政府的，他們的待遇是比不上在中央單位任職的待遇，所以你看這些鄉鎮公所，整個建設課請不到人，或是好不容易培養了一年，差不多有經驗了，哇！人要走了，或是說別的單位要挖角，像我們這裡就會遇到林務署等等很多單位要挖角，人就又被拉過去了，所以基層一直沒有人才。這樣的狀況，我覺得已經不是「地方政府留不住人」這一句話這麼簡單，這已經變成整個制度架構會讓地方政府在整個工程類有很多好的計畫要執行的時候，地方政府沒人有辦法做這些工作，所以這個問題很嚴重。我想要請教一下，不管是考試院在替國家拔擢人才，考選部也就是我們的考試單位，或者是銓敘部，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強化地方政府把一流的土木人才留在公家單位呢？這個有誰可以先來回答一下？"],["施部長能傑：我先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我先不講待遇這方面的事情，而是考試院、部裡面這邊做的就是我們最近確實也做了職務列等的通案調整，譬如說，我們把所有工程機關的委任職缺配置比例變少，變少的意思就是有比較多可以設薦任，這個東西對於基層機關來講就會有更大的……"],["蔡委員易餘：有升遷的機會。"],["施部長能傑：有升遷的機會。"],["蔡委員易餘：讓他想要留在這個機關繼續服務。"],["施部長能傑：職等比較高，薪水就相對會比較高一點。"],["蔡委員易餘：對。"],["施部長能傑：我們能做的大概是從比較偏這一方面來做一些努力，其他就是我們也會放寬，譬如在外面有專業證照的人也可以很順利的進到機關裡面來使用，或者也可以遴用非現職人員，其實這些都是我們部裡面可以努力，特別是讓土木工程相關機關缺人的時候，我們提供那些機制可以使用，我想這個議題真的是一個很複雜、很複雜的議題，我了解，大家都在叫啦！"],["蔡委員易餘：部長，當然是每個單位都說缺人，可是現在對於機關需要有工程人才這件事情，我覺得在態度上都沒有其他……你說為了機關要有醫師或獸醫，我們還開設了不開業獎金，那就是有在想辦法，然後因為有不開業獎金，放棄可能在民間……尤其現在獸醫師在民間多好賺啊！但他會願意留在公部門，表示公部門有足夠的誘因，所以我們創設了不開業獎金。但是在工程這一類，我覺得一直被漠視，大家一直不覺得這件事情重要，不過我們知道要推動很多好的建設，基層的公務員，尤其第一線承辦人員是最重要的，承辦人員如果把這個工程監督好，這個工程後面的品質、水平、水準一定都會比較好，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蔡委員易餘：我覺得銓敘部和考選部還是在國家怎麼用人、怎麼培養人這件事情上，對於工程人才，不管是土木系或者是工程、建築系等等，這些人才我們要想辦法讓他們有留在公家機關的誘因，事實上他們不留的原因有很多層，還有一種就是覺得公家機關可能風險高，民間機關沒有風險、待遇又好，有很多原因，但我們不能說因為原因在這裡，所以我們就不要解決、我們就沒辦法解決，不能這樣，要想辦法！"],["施部長能傑：有啦，我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努力透過待遇、獎金這部分來解決，我們這邊就透過職務列等或者其他相關方式來解決，也就是說大家都有在想辦法，但可能效果還沒有像大家所預期的……"],["蔡委員易餘：部長，我覺得還有一點，我們在想辦法要從基層機關，比如說應該要回到鄉鎮公所或者是地方政府的用人，畢竟中央機關在這一點的感受真的沒有基層機關強烈，因為中央機關的職等比基層還高，而人會往更好的地方去，所以就不想留在基層，但是基層是很重要的，這次丹娜絲颱風所有勘災、復原、認定等，都是基層人員做的。"],["施部長能傑：我知道。"],["蔡委員易餘：針對這些基層人員，我們就要讓他們有誘因留在基層單位。"],["施部長能傑：所以這次的通案概念是以地方政府作為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在處理。"],["蔡委員易餘：好啊！好啊！我希望趕快拿出更多好的對策出來，讓他們留在基層，有尊嚴、待遇又好，留在基層，我覺得基層越強壯，代表我們中央政府越強。"],["施部長能傑：有啦！我常常回去鄉下，上個月我才去嘉義縣政府裡面了解一些情況。"],["蔡委員易餘：你如果和他們聊天，都哀哀叫啦！哀鴻遍野啦！"],["施部長能傑：有啦！我有了解。"],["蔡委員易餘：多聽聽他們的聲音啦！好不好？謝謝。"],["施部長能傑：好，謝謝。"],["主席：謝謝蔡委員。剛剛因為葉元之委員稍微錯過了，葉委員還要再申請發言吧！對吧？"],["葉委員元之：是。"],["主席：好，在這邊我邀請你可以再繼續，最後一位質詢。","我們繼續宣告：因為登記發言委員已經詢答完畢，但是現有葉元之委員希望能夠再請求詢答，如果在場委員無異議的話，接著就請葉元之委員進行詢答，時間5分鐘。"],["段落：質詢：葉委員元之：12:11"],["葉委員元之：（12時11分）我請秘書長，還有銓敘部。"],["主席：請秘書長、銓敘部。"],["劉秘書長建忻：委員好。"],["葉委員元之：秘書長好。現在考試院從10月10號開始要針對公務人員新增3天的身心調適假。"],["劉秘書長建忻：是。"],["葉委員元之：身心調適假講得目標非常遠大，說是要呼應健康臺灣的願景，健康臺灣是賴總統提出來的嘛！呼應這個願景，所以要推出這3天的身心調適假，然後它的內容就是公務人員每年可以請3天，併入事假計算，然後以小時計，免醫療證明，主管不得拒絕，應該是這樣，沒錯吧？"],["劉秘書長建忻：是的。"],["葉委員元之：我不知道秘書長有沒有去跟基層公務人員聊過這個身心調適假？你覺得他們對這個身心調適假會有期待呢？還是覺得可有可無？你有沒有去了解一下基層公務人員的心聲？"],["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因為今天才實施嘛！"],["葉委員元之：因為願景很……今天才實施沒錯啦，但是公務人員可以預期這個假對他來說是有用還是沒有用嘛！"],["施部長能傑：過去在討論的時候有跟一些機關討論……"],["葉委員元之：他們很期待這3天嗎？"],["施部長能傑：應該是說他們覺得這個假本身對調節身心來講，有需要的時候當然是有幫忙啊！"],["葉委員元之：確定？部長，我請問一下，現在是併入事假7天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葉委員元之：公務人員一年請7天事假是不用扣薪的，對吧？"],["施部長能傑：對。"],["葉委員元之：現在是7天事假如果有請3天身心調適假的話，那就還有4天事假是可以不用扣薪，沒錯吧？"],["施部長能傑：對。"],["葉委員元之：對他來說有什麼差？請事假就好了啊！"],["施部長能傑：因為那個……"],["葉委員元之：一般來說，公務人員請假大部分其實不會請到事、病假，如果要請假的話，事假就寫「有事」就好了，他不用告訴你要幹嘛，我有事，在家裡面休息也算是有事啊！對不對？我只要說我有私事就可以請事假啊！又何必要去請身心調適假？請了身心調適假，主管還會覺得我是不是身心壓力太大還是怎麼樣，對我來講，會不會惹一些麻煩？所以我就請事假就好。今天如果新增身心調適假3天，不併入事假計算，是外加的，變成公務人員可以請10天有薪假，我是舉例，當然沒有一定要這樣做，10天，那就有差，但如果是給了3天，然後又併入事假，那哪有差？不信可以問我們在場立法院的公務人員，你問他們有沒有差？沒有差啦！根本沒有差，然後講的那個願景很偉大，好像說這是配合健康臺灣，有了這3天之後就不得了了，公務機關都健康了，我覺得這個有點太言過其實。"],["劉秘書長建忻：委員講的部分我覺得可能也反映一些人的想法，不過，第一個就是身心調適假機關不能拒絕。"],["葉委員元之：一般請事假也不會拒絕啦！"],["劉秘書長建忻：第二個，我們也不希望身心健康這個問題好像是一個污名化的議題，這也是社會觀念慢慢在轉變，大家越來越重視這一塊，所以也不用因為請身心調適假覺得有什麼被污名化的……"],["葉委員元之：沒有、沒有，我沒有說被污名化，我是說有些人怕麻煩嘛。"],["劉秘書長建忻：是。"],["葉委員元之：所以你現在是鼓勵大家請身心調適假，然後讓身心問題不要被污名化？訂這個假的目的是這個嗎？還是希望公務人員得到好的保障？"],["劉秘書長建忻：當然是希望可以正面面對……"],["葉委員元之：目的是哪一個？如果目的是要讓公務人員請假比較方便或者是讓他壓力變小，我覺得這樣的作法也許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劉秘書長建忻：這個可以大家一起來討論。"],["葉委員元之：所以我覺得如果真的要重視這一塊的話，要想別的辦法，不是用這3天身心調適假來做。"],["劉秘書長建忻：前面我們報告過，除了假以外……"],["葉委員元之：就是說你加1天，比如7天事假加1天身心調適假，是外加的我覺得可能可以達到效果，但是你是併入，那就效果有限。"],["劉秘書長建忻：假是我們重視身心健康的其中一環，我們員工協助方案去協助員工這方面的議題，或是紓解身心壓力這個部分，其他部分都要一起做。"],["葉委員元之：第二，剛剛蔡易餘委員也有問，他說現在公務人員報考的或者特別是在工程類，地方政府都很缺嘛！我有跟一些基層公務員聊過，他們說兩件事情：第一個，公務人員現在的薪資其實跟業界比也不見得比得上，公務員剛進去的時候薪資不錯，但是到中高階的時候就趨緩了，沒有辦法跟業界的中高階來比。第二個，以前大家認為公務人員有一個比較完善的退休保障，但是自從政府年金改革之後，大家對於政府失去信任。我跟現在在職的公務人員聊天，我說年金如果讓它停扣的話對你有什麼影響？他說：「停扣喔！我退休還有20年，當然停扣是好的啊！但是我退休還有20年，我們的政府就改來改去，到最後又變了怎麼辦？」其實這件事情我覺得才是最大的危機，就是我們的一些優秀人才對於政府失去信任，當時招攬人才進入政府的時候，跟他講說你的退休一定會有保障，薪資可能稍微低一點，但是沒關係，你退休一定有保障，忽然間改了，完全失去信賴保障原則，而這個不是針對已經受影響的那些退休公務人員，是針對未來的人才、已經在職的年輕公務人員都是有影響，他們基本上是對政府失去信心，我覺得這件事情考試院應該也要正視，就是說要怎麼樣去扭轉這一切，我不知道部長或者是秘書長對於國民黨委員提出來的年金改革版本，你有了解嗎？"],["劉秘書長建忻：我們知道法案的內容。"],["葉委員元之：有沒有要恢復18%？"],["劉秘書長建忻：沒有18%。"],["葉委員元之：然後所得替代率是不是要回到之前的水準？有沒有？"],["劉秘書長建忻：也沒有回到原來的水準。"],["葉委員元之：也沒有嘛！對不對？因為外面現在有很多不知道是誤解還是故意傳說：哎呀！現在國民黨的年金改革就是要回到以前的水準，恢復18%，所得替代率恢復75。沒有嘛！現在是停扣嘛！"],["劉秘書長建忻：是。"],["葉委員元之：那停扣的目的是什麼？停扣的目的是大家做通盤檢討嘛！然後再來就是我覺得政府要展現一個態度，我們之前做了，但是沒關係，現在既然有這個聲音，好，我們就來通盤檢討一下，再一次給外界一個表達跟立場的說明。然後我覺得還有一件事就是我剛剛講的，你要喚回公務人員對政府的信任，因為這個不是只有對之前的公務人員，這對於我們招攬人才也都是有幫助的，我希望考試院可以往這個方向去啦！"],["劉秘書長建忻：我想基金財務如果不健全的話，大家也會對這個退休制度會有……"],["葉委員元之：那信任的問題呢？"],["劉秘書長建忻：是信任的問題，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如果……委員剛剛講的沒有錯，就這個議題……"],["葉委員元之：就改來改去啊！所以你要檢討嘛！你要有一個完整論述……"],["劉秘書長建忻：大家來檢討一下整體的財務狀況……"],["葉委員元之：前面已經造成一些裂痕，要有一個完整論述嘛！"],["劉秘書長建忻：我們可以來呈現給大家……"],["葉委員元之：謝謝。"],["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一起研究，謝謝。"],["主席：謝謝葉委員發言。","現在委員們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者是以書面答復者，請考試院及所屬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有關於伍麗華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且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伍麗華書面質詢：","1.考試院未來如何強化與原民會、教育部以及各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合作，進行各公務人員或專技考試的宣傳推廣？","2.考試院能否與用人機關─行政院、人事總處及內政部反映，原鄉原住民警察凋零亟待充實警力的問題？","3.本席曾於2年多前質詢；針對警察特考中增設「原住民警察類別」，前警政署長─黃明昭認同本席的建議並函詢　貴院考選部，考選部也原則同意，但後續研議……？","4.考試院能否與用人機關─行政院、人事總處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反映，原民特考類別要有特色！未來在國際貿易、文化藝術及文史保存方面，甚至研擬其計畫人力─金融服務員、照服員、土登人員轉為公職類別？"],["主席：今天會議就到這邊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散會（12時19分）","� VUCA：源自Volatility, Uncertainty, Complexity, Ambiguity，意為「瞬息萬變、不確定、複雜難解、曖昧模糊的時代」。"]],"block_lines":[1,13,15,18,25,27,32,34,38,39,46,48,113,255,257,307,408,408,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423,424,425,426,427,428,429,430,431,432,433,434,435,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3,494,495,496,497,498,499,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8,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1,532,533,534,538,539,540,541,543,544,545,546,547,548,555,555,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69,570,571,572,573,574,575,576,577,578,579,580,581,582,583,584,585,586,587,588,589,591,592,593,594,595,596,597,598,599,600,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3,633,634,635,636,637,638,639,640,642,643,644,645,646,647,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3,674,675,676,677,678,679,683,684,685,686,687,688,689,690,691,692,693,694,695,696,697,698,699,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20,721,722,723,724,725,726,727,728,729,730,734,735,736,737,737,739,740,741,742,746,747,748,749,750,751,752,753,754,755,756,757,758,759,761,762,763,764,765,766,767,768,769,770,771,772,773,774,775,776,777,778,779,780,781,781,783,784,785,786,788,789,790,791,792,793,794,795,796,797,798,799,800,801,802,803,804,805,806,807,808,809,810,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0,821,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30,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840,840,842,843,844,845,846,847,848,849,851,852,853,854,855,856,857,858,859,860,861,862,863,864,865,866,867,868,869,870,871,872,873,874,875,876,877,878,879,880,881,882,883,884,885,886,887,888,889,890,891,892,893,894,895,896,897,898,899,900,900,902,903,904,906,907,908,909,911,912,913,914,915,916,917,918,920,921,922,923,924,925,926,927,928,929,930,931,932,933,934,935,936,937,939,940,941,942,943,944,945,946,947,948,949,950,952,954,955,955,956,957,958,959,960,961,963,964,965,966,967,968,969,970,971,972,973,974,975,976,977,978,979,980,981,982,983,984,985,986,987,989,990,991,992,994,995,996,997,998,999,1002,1002,1004,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6,1017,1018,1019,1020,1021,1022,1023,1025,1026,1027,1028,1029,1030,1035,1036,1038,1039,1040,1041,1042,1043,1044,1045,1046,1047,1049,1050,1051,1052,1052,1054,1055,1056,1057,1058,1059,1060,1061,1062,1063,1064,1065,1066,1067,1068,1069,1070,1071,1072,1073,1074,1075,1076,1077,1078,1079,1080,1081,1082,1083,1084,1085,1086,1087,1088,1089,1090,1091,1092,1093,1094,1095,1096,1097,1098,1099,1100,1101,1102,1103,1104,1105,1106,1107,1108,1109,1110,1111,1112,1113,1114,1115,1116,1117,1118,1119,1120,1121,1123,1124,1127,1127,1134,1135,1136,1137,1138,1139,1140,1141,1142,1143,1144,1145,1146,1147,1148,1149,1150,1151,1152,1153,1154,1155,1156,1157,1158,1159,1160,1161,1161,1163,1164,1165,1166,1167,1168,1169,1170,1171,1172,1173,1174,1175,1176,1177,1178,1179,1180,1181,1182,1183,1184,1185,1186,1187,1188,1189,1190,1191,1192,1193,1194,1195,1196,1197,1198,1199,1200,1201,1202,1203,1204,1205,1206,1207,1208,1209,1210,1211,1212,1213,1214,1215,1216,1218,1223],"person_count":{"主席":43,"劉秘書長建忻":90,"劉部長孟奇":35,"施部長能傑":194,"蔡主任委員秀涓":26,"考試院書面資料":1,"考選部書面資料":1,"銓敘部書面資料":1,"":1,"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書面資料":1,"黃委員國昌":48,"吳委員宗憲":18,"王委員義川":37,"主席（王委員鴻薇代）":1,"翁委員曉玲":19,"主席（翁委員曉玲）":1,"王委員鴻薇":28,"陳局長銘賢":2,"林委員倩綺":19,"莊委員瑞雄":28,"沈委員發惠":28,"吳委員思瑤":23,"張委員啓楷":36,"陳委員培瑜":20,"羅委員智強":19,"蔡委員易餘":12,"葉委員元之":27,"委員伍麗華書面質詢":1},"persons":["主席","劉秘書長建忻","劉部長孟奇","施部長能傑","蔡主任委員秀涓","考試院書面資料","考選部書面資料","銓敘部書面資料","","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書面資料","黃委員國昌","吳委員宗憲","王委員義川","主席（王委員鴻薇代）","翁委員曉玲","主席（翁委員曉玲）","王委員鴻薇","陳局長銘賢","林委員倩綺","莊委員瑞雄","沈委員發惠","吳委員思瑤","張委員啓楷","陳委員培瑜","羅委員智強","蔡委員易餘","葉委員元之","委員伍麗華書面質詢"],"title":"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9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19分","地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席":"翁委員曉玲","date":"2025-10-09","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