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9時至10時57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王委員美惠","議　　程　報告事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二、邀請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國家安全局、法務部針對「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如何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答詢官員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組長范織坤","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執行長林媽喜"],["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48分","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牛煦庭    蘇巧慧    張智倫    張宏陸    許宇甄    王美惠    黃  捷    李柏毅    麥玉珍    高金素梅  黃建賓    吳琪銘    徐欣瑩","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林德福    張啓楷    賴惠員    鍾佳濱    洪孟楷    黃國昌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何欣純    楊瓊瓔    邱志偉    陳冠廷    徐富癸    張嘉郡    林楚茵    蔡易餘    葉元之  ","      委員列席17人","請假委員：丁學忠","      委員請假1人","列席官員：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暨相關人員","銓敘部退撫司副司長高玉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處長陳素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李培源","主    席：黃召集委員建賓","專門委員：翁栢萱","主任秘書：鄭雪梅","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鄧瑋宜","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內政部部長、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就「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危勞津貼及退休權益之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銓敘部派員列席備詢。","（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報告，委員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黃捷、許宇甄、王美惠、張宏陸、李柏毅、麥玉珍、林德福、黃建賓、吳琪銘、徐欣瑩、賴惠員、楊瓊瓔、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黃國昌、陳冠廷、邱志偉等21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暨相關人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處長陳素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李培源、銓敘部退撫司副司長高玉燕答復說明。）","決定：","(一)請各部會一定要落實，照開會通知單表定時間將書面報告送到各委員辦公室。","(二)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三)委員高金素梅、林楚茵、王鴻薇、丁學忠及吳宗憲等5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四)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通過臨時提案2案：","一、鑑於115年1月各縣市消防人力預計分配人數，全國消防機關預算員額為19,096人，然預估人力僅17,078人，缺額高達2,047人。惟預計分發之人力僅643人，補足率僅約三成，人力缺口依然嚴峻。消防人員肩負全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重責，長期處於高壓、高風險與過勞的工作環境，此等巨大的人力缺口不僅嚴重影響我國整體災害防救之效能，更對第一線執勤同仁之身心安全構成巨大威脅。為保障人民安全、健全國家防災體系，爰提案要求消防署應針對全國消防人員缺額問題，於三個月內提出具體、分年的人力增補計畫，以期儘速補足缺額。","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許宇甄    黃建賓    楊瓊瓔","二、近年來為照顧全國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人員，行政院已調整年功俸、危險加給提高15%，調高超勤加班費月支上限至1萬9千元，實施「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等措施，並持續充實各項裝備。","為照顧深夜執勤的外勤同仁，行政院復於113年6月1日及114年6月30日分別核定上開人員深夜危勞津貼，使0時至6時於第一線執勤同仁，可額外支給津貼。","為擴大照顧全國守護國家與社會安全的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人員，爰請內政部儘速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並請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研議擴大深夜危勞津貼核發範圍，將輪班輪休人員駐地內執行備勤、值班勤務納入。","提案人：王美惠    李柏毅    張宏陸    蘇巧慧    黃  捷    吳琪銘    賴惠員","散會"],["主席：在場委員不足3人，議事錄暫時不確定。","繼續進行今日議程之報告事項，請宣讀。"],["段落：邀請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國家安全局、法務部針對「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如何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繼續請內政部吳常次進行今日之業務報告。"],["吳次長堂安：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治安維護工作之重視與關心，謹就本次專題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導。","壹、前言","本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為維護國內治安狀況，持續加強打詐、掃黑、緝毒及肅槍等工作。另為防制敵對勢力滲透及境內協力者發展，危害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以下謹就相關勤務部署、警衛派遣、教育訓練與人員查核等作為，提出專題報告。","貳、當前全國治安狀況","一、客觀數據顯示，詐欺犯罪仍居首位","統計113年9月至114年8月止，全般刑案發生數為64萬5,790件，其中詐欺案件22萬4,290件，占整體刑案34.73%，政府持續強力打詐。","二、滿意度調查，國人對居住地治安高度肯定","從警政署「114年上半年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結果，國人對居住社區治安狀況滿意度高達91.78%，且連續3年維持9成以上。","三、重大治安事件積極偵辦快速偵破","國內重大案件發生多數能快速偵破，未破案件除要求管轄警察機關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及管制外，並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下稱刑事局）支援加速偵破，遏止犯罪氣焰，消弭治安不安定氛圍。","四、持續強化「打詐、掃黑、緝毒、肅槍」","針對此四大犯罪趨勢與問題策訂偵防策略，並透過跨部會平臺通力合作：","(一)打詐為目前打擊重點，針對電信、網路、金流、被害人、犯嫌等面向，執行「查找潛在被害人」、「淨話專案」等各項防制與打擊策略，讓民眾減少接觸詐騙訊息及降低財損，更全力攔阻詐騙金流，加強查扣不法利得，同時增加全民防詐意識宣導。","(二)掃黑部分，將持續針對涉詐之熱點幫派、最高熱點幫派涉詐首腦、幹部及招募少年之幫派，聚焦注蒐打擊，從「瓦解組織」、「斬斷金流」、「掃除依附維（營）生行業」等三大面向著手，實施系統化全方位打擊幫派行動。","(三)緝毒部分，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著重科技緝毒、國際緝毒合作、精進海上查緝能量、嚴防邊境走私、深化安居緝毒專案、強化對青少年及校園販毒藥頭查緝，另針對依托咪酯毒駕問題，推動唾液毒品快篩檢測，以有效因應查緝，遏止其危害。","(四)肅槍部分，鑒於改造槍械是國內非法槍械主要來源，警察機關全面查禁模擬槍及主要組成零件防止改造，並不定期執行全國肅槍掃蕩，禁絕持有空間。","參、強化總統、副總統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一、強化狀況預判","鑒於近期國際政要維安事故時有所聞，強化總統、副總統安全警衛作為實屬必要，警政署將強化各種狀況預判，以確保萬全。","二、加強情蒐與警衛部署","(一)加強對各網路社群平臺、媒體情蒐，針對有危害安全之訊息，積極查緝，溯源分析。","(二)聯合編組強化人員辨識及物品檢查，各警察機關配合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先期過濾、清查涉「中」、涉黑人士；另採取聯合編組作業，統合內、中衛區強化人員辨識、物品檢查。","(三)加強危安目標監控及跨區通報機制，執行特種勤務前及蒞臨期間，側密掌握危安目標動態（轄區、跨轄），強化橫向通報機制，即時調整警衛部署。","(四)加強查察對蒞臨場所及警衛路線周邊，異常行止徵候、隱蔽於路旁意圖不明之人、車。","(五)強化攔截圍捕點效能，防範意圖危害衝撞車輛，並加強周邊交通疏導及配置道路警衛延伸崗，避免壅（阻）塞，影響安維對象行徑動線。","(六)嚴密蒞臨場所周邊警衛部署，並視活動性質部署遙控無人機反制小組。","(七)上、下車點淨化，加強對周邊可疑人、事、物之搜索，著重向外警戒，防止外部突襲、攻擊。","肆、落實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一、執行警衛派遣與教育訓練情形","(一)警衛派遣","依「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除行政院院長安全警衛由警政署規劃派遣外，其餘安全維護對象為中央政府一級機關（五院院長、五院副院長）、中央政府二級機關各部會首長及特定人士，至其他曾任總統、副總統，在禮遇條例屆滿後，因安全受到威脅者，亦納入該作業規定之「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範疇，並由安全維護對象視狀況需要，以書面向警政署申請派遣該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下稱保六總隊）執行。截至114年10月20日止，計有中央政府機關首長27位，申請派遣安全警衛96位；特定人士9位，申請安全警衛26位，合計安全警衛對象36位，申請派遣安全警衛122位。","(二)教育訓練","1.為提升執勤能力，以確保安維對象安全，各安全警衛派遣警察機關應訂定任務訓練實施計畫及實警演練，以強化警衛人員應變能力。","2.鑑於安維對象常因社會重大議題成為跟拍目標，保六總隊為維護警衛對象安全，實施專案訓練並策訂反跟監、反跟車標準作業程序，及建立刑事局、轄區友軍單位通報窗口，遇狀況立即反應處置。","二、針對敵對勢力滲透安全警衛人員防制作為","(一)加強安全警衛特殊查核","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三級以上機關（構）政務首長辦公室任職之安全警衛人員，列為特殊查核對象，由保六總隊送請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特殊查核。","(二)加強安全警衛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安全警衛人員訓練、任用、派遣及考核等，由派遣安全警衛警察機關辦理，如有發生違法或品德操守上之違紀行為，主官（管）應負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伍、結語","警政署將持續督促各警察機關戮力維護治安工作，另為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將落實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辦理教育訓練，加強特殊查核與配套機制，建立警衛人員忠誠意志及機密保護、防制滲透意識，以達警衛萬全之目標。","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賜予指教，謝謝！"],["主席：謝謝。剛才的議事錄尚未確定，現在已有超過3位委員在場，請問各位，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再來，其他單位的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國安局書面資料：","「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如何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專題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各位女士、先生：","非常感謝大院安排本局報告「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如何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至感榮幸。謹就當前特勤安全維護對象警衛工作，面臨的挑戰與精進作為報告如後：","壹、前言","維護總統、副總統安全為本局特勤中心核心任務，國家元首之安全至關重要。面對當前複雜嚴峻的國內、外情勢，警衛安全工作必須不斷強化，以因應各式潛在風險，防止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協力者藉機危害國家安全。","貳、當前面臨挑戰","特種勤務面臨的威脅已非傳統單一模式，而是「複合式、多層次、高科技」挑戰。","一、中共「複合式」滲透之影響：","中共透過「網路串聯」、「退役拉攏現役」等多元手法，持續對我國軍事單位、政府機關等進行滲透、刺探與收買，並利用各種管道對我國各階層人士進行認知作戰，藉總統、副總統出席各項活動時，鼓煽特定人士伺機陳抗、騷亂、襲擊等方式造成滋驚擾，大幅增加維安壓力。","二、暴力攻擊之威脅：","(一)去（2024）年5月，斯洛伐克總理在地方活動時，遭槍手近距離槍擊，初步調查係嫌犯因對政府政策不滿。由於此類攻擊往往出於個人政治情緒，屬突發性「孤狼式」攻擊，極度考驗近身警衛人員反應速度、應變能力及應勤裝備配置。","(二)今（2025）年10月，厄瓜多總統車隊遭數百名不滿政府之民眾包圍，並近距離拍打車身及丟擲石塊，嚴重危害警衛安全，凸顯安全維護區若劃設不當，或無紮實訓練及迅速反應，即形成維安罅隙，威脅警衛安全。","三、無人機威脅遽增：","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無人機趨向微型化、多功能與AI化，因體積小、取得容易、成本低廉、難以偵測等特性，已成為對特定人士及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嚴重威脅，其危害方式包含實體攻擊、情報蒐集、通訊干擾等。","參、精進作為","一、強化情資統合與極端威脅預警機制：","(一)本局將持續統合國內各情報機關，強化情資交流與整合，特別是針對中共滲透、新型態網路犯罪及重大陳情、陳抗活動等，機動研判並調整警衛部署。","(二)借鏡國際暴力攻擊案例，建立針對政治極端主義及特定不滿群體中，具備暴力傾向行為之資料庫；結合網路輿情偵蒐，並與警政系統配合，強化對潛在危安人士的列管與訪查。","二、縝密警衛計畫靈活勤務部署：","針對安全維護對象蒞臨場所、區域警衛及線上警衛應變計畫，於任務前縝密會勘及警衛計畫整備，並強化勤前任務提示，執行期間加強場地偵檢、安全檢查與人員辨識，遇危害狀況確依應變行動準據斷然處置，護衛安維對象迅速脫離，以確保安維對象安全。","三、提升無人機偵測與反制量能：","為建構機動式無人機防禦系統，本局業於今年10","月份添購並換裝新式無人機干擾槍，以強化無人機反制干擾能力。","四、強化近身警衛反制應變訓練：","以斯洛伐克總理遇刺案為鑑，將近距離突發槍擊和快速反應脫離，納為重點訓練科目，俾強化近身警衛「反制」應變，確保警衛人員能在最短時間維護安維對象安全。","肆、結語","總統、副總統警衛安全為國家安全、政治穩定之基礎，面對未來安維任務可能挑戰，本局將強化各項維安工作整備，並從「情資預警」、「警衛部署」、「科技防禦」及「人員訓練」等面向持續精進，俾確保警衛任務萬全。","以上報告。敬請　大院委員先進不吝指導，並持續對本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謝謝！"],["法務部書面資料：","「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如何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專題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如何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代表本部列席報告，並備質詢，茲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壹、前言","近年我國治安情勢整體穩定，惟詐欺、跨境犯罪及境外勢力滲透活動呈現多樣化與隱蔽化趨勢，對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構成新興挑戰，是政府部門必須嚴正面對之重要課題，本部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積極督導所屬檢察官在黑、金、槍、毒、詐等重大犯罪整合偵查量能嚴查速辦，守護社會安定及國人安全。另總統、副總統及中央政府機關首長為國家最高決策與施政中樞，其人身安全與職務履行安全，攸關國家體制之穩定與民主憲政運作之正常發展，相關安全警衛人員可能成為境外勢力滲透、策反之對象，進而影響國家安全，對此必須妥適因應，以面對當前危機，以下就當前全國治安狀況及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等議題，分別說明如下。","貳、當前全國治安狀況","一、黑金犯罪","(一)具體策略","標本兼治，透過防貪、肅貪、再防貪之機制，整合肅貪資源，精緻偵查，提高肅貪案件定罪率。","(二)執行成效","2024「全球清廉印象指數」世界排名25：國際透明組織於114年1月公布2024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臺灣在全球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25，領先84%受評國家。","二、掃蕩黑幫槍枝","(一)法制面精進組織犯罪之防制","112年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增訂意圖使他人出我國領域外實行犯罪而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擴大具公務員身分犯罪之加重處罰、擴大沒收犯罪組織財產等規定，以澈底斷絕組織犯罪之金援、人援，遏止犯罪組織發展或壯大。","(二)對個案速查嚴辦，通案加強偵辦","本部責由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於督導各地方檢察署（下稱地檢署）偵辦組織及槍砲犯罪時，應主動指派專組（責）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加強蒐證，嚴查速辦，向上溯源，依法聲請羈押，擴大沒收被告犯罪所得，務求強力遏止不法氣焰。","(三)檢警通力合作掃蕩組織及槍砲犯罪","貫徹政府一體精神，全力協助警方掃蕩查緝黑幫犯罪及槍枝，並視案件性質及發展情形提供法律諮詢及必要協助。","(四)嚴厲打擊指標性犯罪組織案件","最高檢察署成立「掃黑工作督導小組」，各地檢署成立「掃黑工作執行小組」，就「藉公職身分掩護其犯罪活動」、「以暴力不法介入政治、經濟、環保及群眾運動牟取利益」、「侵入校園吸收利用在學學生實施犯罪」等各類指標性犯罪組織案件，定期追蹤檢討執行成效。","三、毒品犯罪","(一)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以「阻斷供需」、「減少毒害」、「穩定復歸」、「抑制再犯」為目標。具體策略包括：","1.以行政管制措施使毒品網站停止解析。","2.提升毒品鑑驗能量。","3.擴大運用戒癮治療及多元處遇。","4.強化毒品施用者處遇制度。","5.落實毒品提前銷燬制度及清理舊案，減少毒品保管數量。","(二)緝毒成效：","本部主責之緝毒工作，由臺高檢署統合檢察、警察、調查、海巡、憲兵、關務等六大緝毒系統通力合作，持續強化毒品查緝工作，已有相當成效，有效減低毒品危害。","四、詐欺犯罪","打詐綱領2.0版自114年1月1日起實行，本部身為打詐國家隊懲詐面向主責機關，持續督導臺高檢署帶領檢警調機關，結合其他打詐國家隊成員，以「嚴懲詐欺犯罪集團」、「打擊跨境詐欺犯罪」及「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為三大重點工作，達到嚴懲詐欺犯罪及減少民眾損害之目標。茲分述如下：","(一)嚴懲詐欺犯罪集團","1.鎖定新興及高發詐騙犯罪，例如假投資詐欺、虛擬資產詐欺、網路購物詐欺及地面師詐欺等案件類型，統合司法警察機關加強查緝。溯源追查核心主犯以清剿詐欺集團。","2.落實具體求刑以嚴懲詐欺犯罪：本部於113年10月21日函請各檢察機關應督促所屬檢察官提起公訴時，對於重大詐欺犯罪，於起訴書及公訴論告時具體求刑並表示適當刑度，若法院量刑有不當時，應審酌具體個案情節適時提起上訴，監督法院裁判，以展現檢察機關嚴懲詐欺犯罪之決心及態度。","(二)打擊跨境詐欺犯罪","1.深化與外國執法合作、推動司法互助機制。","2.強化駐外法務、警務及移民秘書與境外執法機關合作。","3.利用廢止註銷護照制度，遏止犯罪集團成員境外流竄。","4.建立檢警調查緝平台，研商境外查緝及營救。","(三)落實詐欺犯罪被害人保護","1.善用調（和）解制度，促使被告償還詐欺犯罪所得。","2.檢察官於執行詐欺案件時，事先擬定查扣計畫，加強犯罪所得查扣，阻斷詐欺集團金流，協助被害人取回被騙財物。","3.為防止查扣物價值減損，檢察機關對於查扣物有價值減損之虞者，適時變價拍賣以保全查扣物價值。","(四)打詐2.0版懲詐成效","1.詐欺集團瓦解數量大幅提升","114年1月至7月期間，偵破詐欺集團數2,025件，較去年同期之1,251件大幅增加62%，另查獲犯嫌人數1萬6,535人，較去年同期之1萬1,119人大幅增加49%，顯見查緝密度與廣度皆大幅提升。","2.擴大查扣不法利得","自112年6月至114年8月，共查扣犯罪所得新臺幣（下同）218.76億元。","3.罪贓返還比例大幅提升","本部督導臺高檢署持續推動「檢察機關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罪贓返還作業計劃」，透過和調解機制，112年7月至114年8月期間，透過偵審中和（調）解，共追贓返還48億993萬元。","4.詐欺案件數量趨緩","電信詐欺案件及人頭帳戶新收案號數，114年1至8月與去年同期相較，分別下降3.8%、21.5%。","參、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對臺滲透手法日益多元，危害國家安全刑事案件（違反刑法內亂外患罪章、陸海空軍刑法、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從111年偵查41件，至113年已達160件，起訴人數也從111年28人增加到113年170人，可見目前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在案件數及實質損害性日益嚴重。隨著內外環境變化，高層維安工作面臨諸多新挑戰，境外勢力介入威脅是其中最嚴峻的課題之一，中共對臺手段，除傳統間諜滲透外，亦可能以策動對我重要人士安全警衛作業之不法侵擾，達成滲透之目的。本部對此提出下列策進作為：","一、積極完備相關國安法規","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滲透手法日趨多元，為完備國安法制，強化規範密度，擴大打擊力道，本部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相關重點如下：","(一)增訂參與組織罪。","(二)將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發展組織罪，由現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修正為「足以生危害或社會安定」之適性犯，以強化偵查效能。","(三)增訂法院判決確定前即暫停給予退休給與，以保全日後執行。","(四)就為中國大陸主權範圍與境外敵對勢力違反國家安全法規定，及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國安法之罪，均加重處罰。","二、設立專組及協調平臺，提升國安案件偵辦效能","(一)檢察機關設國安專組（或專股），強化檢、軍、警、調機關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交流，透過團隊合作，強化偵辦效能。","(二)最高檢察署統合「國安案件跨機關協調平臺」，結合一二審辦案資源及國安體系、軍事情資來源，充分進行縱向、橫向溝通並徵詢意見，強化團隊偵辦戰力。","三、推動國安案件審查機制，精進辦案量能","本部責成臺高檢署建立「國安案件審查機制」，針對經一、二審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等已偵結確定或查無實據簽結之國安案件，由臺高檢署檢察長召開國安案件審查會，由一、二審國安專股檢察官針對個案逐一檢視案情及犯罪手法，檢討案件偵辦環節，研析法律問題，以提供相關機關借鏡，採取因應防範作為，並精進國安團隊偵辦此類案件之量能。","四、持續強化國安案件之情資網絡佈建","鑑於中共加大拉攏臺灣基層，並調整對臺統戰模式，為避免中共等境外勢力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本部調查局國安工作部署重點在於線索發掘、預防弊端、個案偵查與偵辦，調查局外勤工作同仁長期專注於轄區經營，透由精準之轄區國家安全情勢判斷，提列國安工作目標，全力做好國安工作部署，本部將持續督導本部調查局強化蒐集滲透來源意圖影響或介入國內政經活動相關情訊，俾發揮情報支援辦案之效能。","五、加強與友軍間之聯繫交流，以有效截堵滲透","(一)國安機關、調查機關、檢察機關為偵辦國安案件之鐵三角，彼此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國安機關可視調查監控情形，聯繫調查機關派員協同，並於適當時機報請檢察機關指派專責檢官指揮偵辦，檢察官與合作偵辦之團隊須建立堅實互信且高度機動之辦案團隊。","(二)持續推動軍、司法機關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交流，透過團隊合作強化蒐證技能，妥適縮短偵辦期程，共同維護軍事紀律及國家安全。","(三)個案偵查方面，善用軍、司法機關建置之專責聯繫窗口，徵詢國防專業意見或提供軍事機關意見，彼此有效溝通與協調，妥適辦理軍法案件。","六、進行國安法制深化作業，加強案件偵辦效能","鑑於目前國安法制體系龐雜，常見相關安全警衛人員，因不知、不熟稔法令而觸犯重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故在法治觀念與加強案件偵辦之效能上，均亟待整合。最高檢察署邀集一、二、三審具偵辦國安案件經驗之21位檢察官及調查官，依據國家安全相關法制架構，逐條解析法條內涵，並蒐集相關法規、函釋等實務見解，搭配案例解析，透過系統性、架構性論述，完成我國第一本國安三法逐條評釋，於114年9月4日發表我國第一本國安法制專書《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逐條評釋》。本書出版後，能作為國安宣導教材，亦讓辦案人員有明確法令依據，順利偵辦國家安全案件。","七、相關機關強化保密教育與文化","目前部分基層人員對國家機密認知不足，甚至將涉密事項視為可以私下交換之人情籌碼，故當務之急，需提高相關安全警衛人員之保密意識，嚴明懲處洩密行為，同時推動全民國安教育，讓各級政府官員與民眾都瞭解維護國家機密之重要性，避免相關安全警衛人員存有僥倖之心，為境外勢力或協力者所吸收，而影響國家安全。","肆、結語","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本部將持續責請檢察機關嚴辦黑、金、槍、毒、詐等重大犯罪，強化社會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另公職人員對國家忠誠，是服公職之基本要求，對於遭滲透而配合洩漏機密之人員，其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嚴重危害國家利益，檢調機關必定採取堅定而嚴正之偵查作為，期能匡正不法、收遏阻之效，面對當前局勢，本部責無旁貸，賡續由法制面、執行面及策略面檢討精進，也呼籲全國各界通力合作，共同防範非法滲透，以維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主席：現在進行質詢，委員質詢前援例作幾點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4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請問有沒有問題？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我們就繼續進行質詢。","請第一位黃捷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黃委員捷：9:9"],["黃委員捷：（9時9分）好，謝謝主席。我們先請警政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早。"],["黃委員捷：署長好。跟您請教一下，最近國際上破獲柬埔寨很多詐騙園區都被解散了，也是因為英國跟美國聯合起訴了據說叫做陳志的這個首腦，當然我看到令我最驚訝的是，這個首腦至今其實出入臺灣10次之多，包括臺灣的9間公司、3位臺灣人也都在這個制裁的名單裡面，所以我想知道的是，臺灣在這方面到底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到的？包括這樣子的國際情資，我們有收集到嗎？這個陳志據說是中國人，後來取得柬埔寨籍，後來他也取得非常多的多重國籍在國際上到處趴趴走，來臺灣10次了，我們有發現這是一個問題人物嗎？有發現其實他在柬埔寨經營多達10個詐騙園區嗎？我們打詐打這麼久，現在發現了這個首腦竟然來臺灣這麼多次。"],["張署長榮興：委員，我們初步從這個資料的顯示裡面，我們了解陳志出入臺灣大概是在111年以前，111年以後就沒有發現他到臺灣來的狀況。這個案件是由美國的司法部跟財政部單方面發起起訴跟制裁的作為，它發動這個作為之前沒有要求我們提供相關的資料，不過這個案件我們有透過FBI主動做聯繫，這個案子也已經報請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在指揮偵辦當中。對於他所提到這個集團裡面相關的幾個份子或者是這些公司，我們現在大概都有掌握當中，我們會配合檢方偵查。"],["黃委員捷：好，我想知道的是像這樣子的人物，他出入境的時候，我們到底有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偵獲他是一個問題人物，包括他使用的護照到底有什麼問題？他這樣子的出入境紀錄，我們跟海關、跟國際的情資之間，到底有沒有辦法把這個破洞補起來？"],["張署長榮興：應該沒有問題，如果這個對象是讓我們事先掌握這種情形，他的出入境對於我們跟移民署相關的聯繫，他入境之後所從事的是不是非法活動，我們是有能力去監控跟處理的。"],["黃委員捷：好，這個要拜託署長，希望這方面……"],["張署長榮興：好，謝謝。"],["黃委員捷：我認為對國際上、也是對全世界受詐騙侵害非常嚴重的國家而言，包括最近韓國人也說他們有好幾百個人在這個詐騙園區，獲釋之後回來分享他們的經驗，我認為這個都是非常大的進展。"],["張署長榮興：是的，我們一定會全力來打詐。"],["黃委員捷：好，這個要拜託署長，謝謝。","再來請教國安局林執行長，我們國慶日當天，中國國安部發布了一份臺獨水軍的名單，一個是臺灣的軍官，另外一個是臺灣一個公司的王姓負責人，中國非常大動作地指控這位王姓負責人，說他長期製作並宣揚臺獨的內容，只因為他接過臺灣政府二二八的展覽以及人權走讀工作坊的標案，甚至說他是一個集團的首腦，在南部跟長老教會有聯繫，同時還介入香港的社會運動等等，把他說成是一個國際反中聯盟的核心。我在這邊想請教國安局，針對中共這樣子的指控，您有什麼表示嗎？"],["林執行長媽喜：向委員報告，職的專業是特種勤務，有關剛剛委員所提問的問題，我將帶回局裡再向委員報告。"],["黃委員捷：謝謝林執行長，你沒有辦法理解這個意義所在就是了？我跟你報告，這其實很明顯就是跨境鎮壓嘛，他很明顯想要侵害臺灣的主權，把臺灣平常公民的活動指控為臺獨，然後要進行相關的制裁，這其實很明顯就是在混淆我們臺灣的國家安全，這樣子跨境鎮壓的行為，其實不只是針對臺灣，中共在世界各國都是用同樣的手法，以逾越主權的方式在侵害他國。所以我在這邊想要跟國安局建議，其實在美國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的聽證會上，就有建議美國應該也要進行跨境鎮壓相關的法案，明確定義這種跨境鎮壓就是非法行為，怎麼可以跨境鎮壓他國的人民呢？更何況我們在做的只是一個公民運動，所以我也認為國安局是不是應該針對這樣子的內容進行相關的檢討，難道針對臺獨水軍的案件，你們到現在都沒有任何的研議或是任何的作為嗎？"],["林執行長媽喜：報告委員，如果是特種勤務的話，本中心對於相關的地鄰場所勤務都有相關的維安萬全準備，但委員所提到的這些問題，因為不在本中心的專業範圍，所以我們會將委員的問題帶回去給……"],["黃委員捷：謝謝您，執行長，我希望既然今天是國安局派來的代表，對於我們提的這些案件，你們應該都要有基本的掌握。"],["林執行長媽喜：是。"],["黃委員捷：好，謝謝。"],["張署長榮興：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主席（黃委員捷代）：請王美惠召委。"],["段落：質詢：王委員美惠：9:16"],["王委員美惠：（9時16分）主席，請警政署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召委早。"],["王委員美惠：署長，我覺得解決問題比較重要，業務報告寫得多漂亮都沒有用，我之前當議員在地方議會的時候，我們現在的副議長和議長都說，每次報告都寫得很漂亮，說破案率有多少、滿意度有多高，事實上根本不是這樣。署長，本席要跟你探討的是針對我們現在的治安問題，在你們的報告裡面提到這三年來的滿意度達到90%，以100%來講，90%已經很多了，很厲害也很認真。不過署長，你我都想要讓我們的地方治安更好，所以我們要解決問題，你知道五年前我們的滿意度是多少嗎？"],["張署長榮興：跟召委報告，我所講的百分之九十幾是對我們住家附近的……"],["王委員美惠：署長，我知道啦！我現在是要跟你討論的是應該要讓百姓有感覺，你們以前有時候會說這幾年的滿意度有多少，現在我要跟你討論的是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寫到這三年來的滿意度達到90%以上，就本席所了解以及所看到的資料五年前是百分之九十四點多。"],["張署長榮興：全國性的大概是在46%到65%之間，召委你現在看的資料是大家對於住家、社區的感覺，因為每一個地方……"],["王委員美惠：對，因為有社區、有縣市……"],["張署長榮興：還有全國性的。"],["王委員美惠：其實你們也寫得很清楚，本席要跟你說的是我們希望可以更好，不然你看這三年的滿意度是90%，而五年前的滿意度是94%，這樣看來我們是退步的，而不是進步的。"],["張署長榮興：其實治安工作沒有最好的，一定要更好，沒有滿意的啦！"],["王委員美惠：這樣的話，我建議就不要再寫滿意度了，署長……"],["張署長榮興：沒有，這就是說……"],["王委員美惠：你剛剛這樣說，那就不要再寫滿意度了啦！"],["張署長榮興：我的意思是說治安要再更好啦，應該是持續精進。"],["王委員美惠：從剛剛講到現在，一直都在講治安的問題，你知道我來自嘉義市，說到嘉義市的治安，包括很多刑事案件都還沒偵破，在這些還沒偵破的案件當中，多數是詐騙集團的案件。署長你想想看，現在大家聽到詐騙集團，第一句話都會怎麼說？通常都是說：這沒辦法破啦！這沒辦法把錢拿回來啦！署長，你身為主管單位首長，百姓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突然被騙，他自己也有責任沒錯，不過大家總是希望中央和地方有什麼協助可以提供嗎？"],["張署長榮興：詐騙現在是國人最大的問題，中央一定是跟地方結合，不管在科技或者是人員訓練，全國是統一一致的，而且是針對詐欺的核心集團在偵辦。我想向召委報告的是，詐欺案件會破，並不是不會破……"],["王委員美惠：我知道啦，我知道你們有偵破，只是百姓覺得偵破的都是小案子，他們感到很無奈的是在被騙的第一時間來報案、請求你們幫忙的時候，結果到現在連跟當事人聯絡都沒有！署長，這種狀況確實有發生。我們身為民意代表，就是希望百姓可以更好，詐騙的問題真的很嚴重，你們要去處理，何況在嘉義市。嘉義市宜居，我不敢說嘉義市很有錢，不過它的生活很平凡，所以詐騙集團的案件那麼多的原因，希望署長要去了解，看在地方要怎麼宣導，讓詐騙可以減少。","再來，未來我們的總統、副總統和所有地方首長的安全問題，有的跟監、有的像這樣一直拍，你們也拿他沒辦法。"],["張署長榮興：有啦，有辦法，不是沒辦法。"],["王委員美惠：真的嗎？"],["張署長榮興：有辦法，不會沒辦法。"],["王委員美惠：真的嗎？署長，這樣今天的質詢……"],["張署長榮興：是，一定是全力去防制啦，因為我們是一個國安團隊，而且我們國內對於總統、副總統的安全是有準備的。"],["王委員美惠：署長，你現在跟我說有辦法，在一個禮拜以內，將你的辦法和嘉義市可以破獲多少詐騙集團案件的資料提供給我。"],["張署長榮興：好，沒問題。"],["主席：謝謝王美惠召委，謝謝署長。","再來我們請牛煦庭委員。"],["段落：質詢：牛委員煦庭：9:23"],["牛委員煦庭：（9時23分）謝謝主席，有請張署長。"],["主席（王委員美惠）：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早。"],["牛委員煦庭：署長，臺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尤其是在政治的場域，言論自由往往……其實也不只是臺灣，現在全世界各式各樣的言論逐漸走向極端化，而且越來越出格。像黃捷委員這一陣子也受了很多的委屈，對不對？但是我要問的是，到底那條界限應該畫在哪裡，我希望來討論一下，因為我想這個對警政署來講，其實也是一個滿困擾的議題。你們一年大概收多少這樣的報案？就是政治人物彼此之間的政治口水噴來噴去，不管是網友罵政治人物、政治人物互相罵來罵去還是怎麼樣，你們一年大概有多少這樣的案件要處理？"],["張署長榮興：我想這個倒是還在少數，報案的應該很少。"],["牛委員煦庭：報案的應該很少，對不對？"],["張署長榮興：對，很少。"],["牛委員煦庭：既然報案的很少，到時候就不會說因為你們的案件實在太多，沒有辦法處理，對不對？"],["張署長榮興：不會，那個報案的不多，很少。"],["牛委員煦庭：那我就很好奇，事實上大家都知道，而且大家心裡都有所不甘啦，都覺得自己被雙重標準對待，比如說我們之前在國會激烈衝突的時候，本席的照片也被放到民主靈堂裡面去，對不對？民眾黨黃國昌總召、立法院韓國瑜院長、本黨的各個立委，我們的遺照都被布置在靈堂、被舉辦告別式，那時候大家也報案了，可是好像這個案子就不了了之了，對不對？可是民眾看不下去，因為北檢辦案很多爭議，所以也把北檢檢察官比照辦理，也幫他辦民主告別式，完蛋！馬上辦！辦完之後馬上抓，抓完之後還收押。請問署長，其實從政治攻防的角度來看，這都是政治口水，對不對？他罵我們，我們罵北檢、激情的民眾等等，都是這樣的樣態，為什麼有些人就辦了、有些人卻不了了之呢？署長，你們辦案的標準是什麼？你們現在辦案的概況是什麼，說明一下。"],["張署長榮興：我想就是這樣，我要稍微說明一下，臺灣是一個人權法治跟言論自由的國家。"],["牛委員煦庭：是言論自由的社會嘛，對不對？"],["張署長榮興：但是要法治啦，言論自由的核心就是在保障意見的自由流通，這個是充分保障了自我實踐，但是言論自由不是作為散播仇恨跟鼓吹犯罪的藉口，這個是基準。"],["牛委員煦庭：是啊！"],["張署長榮興：我想一定要有這一些的事證跟證據，就是可能它的……"],["牛委員煦庭：我們那個靈堂的照片都在網路上傳瘋了，算證據啊！但後來也不了了之。"],["張署長榮興：當然，這些案件我們警察初步偵查，大概就是會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來做相關的……"],["牛委員煦庭：所以還是由地檢署來指揮偵辦，是不是這樣？"],["張署長榮興：對，應該都是由地檢署來做指揮偵辦，當然這個結果是以地檢署偵辦的結果為準。我們特別要強調的就是有一些是有界限的，就是對於散播仇恨或鼓吹犯罪，甚至是煽惑或者恐嚇、危害這些，有一個構成要件。"],["牛委員煦庭：好。"],["張署長榮興：如果有達成這個構成要件，我們當然就會給地檢署來做處理。"],["牛委員煦庭：署長，我就問再暴力一點，如果今天民眾在網路上或是馬路旁邊，也用賴清德總統的照片辦民主告別式，然後說他心中英明神武的賴清德總統已經死了，你們是辦還是不辦？"],["張署長榮興：我們當然是看蒐集證據完之後的狀況，適時地進行……"],["牛委員煦庭：跟我們那時候國會的狀況一樣，就擺出來啊！"],["張署長榮興：對，蒐集證據，看到底他的動機是要做什麼，這個動機如果是有危害性、有煽惑性、有恐嚇性，當然還是會依法來做偵查跟處理，我想這就是一個基礎點，要先去了解他符不符合構成要件。"],["牛委員煦庭：對，本席要提醒你的只有這個事情不可以雙標，因為你越雙標的時候，其實整個社會的言論事實上就會更極端，對不對？"],["張署長榮興：我想我們的觀念跟做法會是一致的。"],["牛委員煦庭：沒關係，你彙整一下，就是我剛剛有講的，這種政治口水性質的仇恨言論，你剛剛講說案量其實不多，那你就做個整理，然後還有各項案件偵辦的進度，你剛剛有講到一個點，可能是因為地檢署指揮偵辦強弱有別等等，但沒關係，我們要把這件事情還原，好不好？麻煩警政署長幫我們準備一下資料，我要提醒，不要雙標。"],["張署長榮興：好，沒問題。"],["牛委員煦庭：第二個，你們對於蒐集這些政治口水的管道是什麼？這其實本席也算滿好奇的，比如網紅館長前一陣子也是講了對賴清德總統不太尊敬的話，當然，極端言論都是不對的，他馬上就被調查了。我想請問這個調查過程，當然你們也是配合檢警指揮偵辦，對不對？但是在調查裡面你們的模式是什麼呢？是你們會主動看這些本來平常就很衝的言論，然後進行管控跟了解，還是接到人家檢舉？還是看到新聞，認為它可能變成輿論事件，然後去做偵辦？請問你們在避免仇恨言論為前提下的這些監視跟管控措施，你們的執行標準是什麼？可不可以請署長簡單說明？"],["張署長榮興：我們不會去做監控跟管制。"],["牛委員煦庭：不會主動看嘛？"],["張署長榮興：我們不會去做這個事情，警察是在執行法律，是一個執法單位，以館長這個案例來講，我們是受理民眾的檢舉。"],["牛委員煦庭：受理檢舉嘛。"],["張署長榮興：這個案件的過程是受理檢舉來偵辦的。"],["牛委員煦庭：所以這其實就回到本席剛剛那個問題，也就是說，你現在至少很明確地宣示，在辦案的過程中基本上就是不告不理，因為每天吵架你也不可能主動處理，主動處理也添麻煩，對不對？所以在不告不理的情況之下，一樣是回到標準的問題。"],["張署長榮興：對。"],["牛委員煦庭：好，因為時間有限，本席在這邊簡單做一下結論。本席希望至少要做到透明、負責、平等，尤其是標準要齊一，本席好好等你這一份跟政治口水相關的案件調查報告，我們再來做後續討論，可以嗎？"],["張署長榮興：可以，謝謝委員。"],["牛委員煦庭：好，謝謝署長，辛苦了！"],["主席：感謝牛煦庭委員。","請張智倫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張委員智倫：9:29"],["張委員智倫：（9時29分）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有請內政部吳常次，謝謝。"],["主席：請吳常次。"],["吳次長堂安：委員好。"],["張委員智倫：常次好。今天討論的主題是如何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這邊我也要跟常次報告一下，本席今天也要為一群已經是我們的家人，卻被國家制度歧視的自己人發聲，就是之前內政部依照你們自己本身的解釋，用國籍法取消了一些已入籍的議員或者是里長的參政權。這邊我要先請教次長，臺灣人民到大陸拿的應該是臺胞證，大陸人民來臺灣是依照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入境許可證，所以這證明了我國現行憲法跟法律的框架，兩岸的關係本來就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所以我想要請教，為什麼當時內政部依照國籍法的規定，要求這些在臺灣已經生活很久，有二、三十年以上的這些入籍的朋友放棄國籍證明、辦理這樣的手續？這樣是不是會有一點自相矛盾、刻意刁難的問題？他們到底是應該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是應該要用國籍法？請次長回答。"],["吳次長堂安：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先說明一下，大陸人士如果嫁到臺灣就是所謂的陸配，陸配來講的話，第一個我們會讓他居留，然後依照一定的時間年限，就可以在臺灣居住。"],["張委員智倫：所以現在是居留滿10年，還要再取得戶籍跟身分證，然後再待10年才能取得參政權，對不對？"],["吳次長堂安：是。在兩岸條例的規定就是只要滿10年以上，在我國都可以取得參政的資格，但如果是服任公職的部分，再依照我們相關國籍法的規定，其實他本來就應該要放棄在大陸的身分，這個在兩岸條例第九條裡面都有相關的規定，他要放棄中國大陸的護照還有戶籍，這個在規定上都是有的。也就是兩岸條例本身沒有反對他的參政權，但是如果要服公職的話，一定要有……只能二擇一啦，如果要到臺灣來、要服臺灣的公職，照規定就不可以具有中國大陸身分的國籍資料。"],["張委員智倫：沒錯，對，所以他之前就是依照規定，他有放棄戶籍的證明，這個的確有提供，但現在想請教次長，因為大陸地區的人民根本沒有辦法拿到這樣的證件，那為什麼內政部現在還要繼續堅持用國籍法的規定，無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選罷法的規定來剝奪他們的權利？次長，我這邊有一個活生生的案例，因為本席的選區也有一個陸配，嫁來臺灣以後，跟著她的里長老公辛辛苦苦的做了二、三十年，後來她老公因病離開了，她後來也是認真努力繼續擔任里長，也是民選出來的。我要跟次長報告的是，剛剛有特別講，不管是我國人民跟大陸地區的人，出入境都不是使用護照；第二個，他們其實已經不用提供放棄國籍證明，原因是因為他們這些里長在參選的時候，都把他們的資料清清楚楚的刊登在選舉的公報上，姓名、經歷跟所有全世界的選民公開宣示，其實這是可供檢視的，所以我不清楚，現在次長還是覺得這樣子不足以認定他已經選擇了臺灣、認同了臺灣嗎？所以我要再請教內政部的政策，現在還是要把這麼辛苦的陸配、這樣的人才，永久排除於臺灣的民主實現之外嗎？請次長。"],["吳次長堂安：謝謝委員指教，我剛剛也有跟委員報告，在兩岸條例規定，他如果要符合10年以上，是可以有參政權。未來我們其實也針對公職選罷法的施行細則，已經有要求候選人，如果原本具大陸身分的，就要具結並沒有大陸的戶籍、護照或其他的國籍。我想參政是第一個部分，一旦選上了，就要檢附並沒有具大陸戶籍跟護照的身分，我們的規定目前就是朝這個方式處理。"],["張委員智倫：謝謝次長。其實次長剛剛講到我等一下要問的一個重點，因為陸委會最近的新聞也特別提出，就是您說的，只要具結放棄戶籍跟護照提出聲明，就有參政權。這就跟你們當時提的，要取得放棄大陸國籍證明，但是這一個資料是沒有辦法取得的，相關做法背道而馳。所以現在內政部是支持陸委會的想法嗎？是不是以後不用再取過去拿不到的、放棄中國大陸國籍的證明？因為根本就取得不到這樣的資料嘛！所以以後內政部也同意陸委會的看法，是不是只要具結了以後，他們的參政權在下一次選舉就可以恢復？"],["吳次長堂安：具結只是他參政的一個說明而已，如果他一旦選上了、服公職，就還是要回到國籍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我想這個是很明確的，可以讓他參政，可是還是要附得出來。"],["張委員智倫：不是，我跟次長報告，陸委會為什麼會發這個聲明？原因其實就是要打臉內政部，叫他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放棄戶籍以及護照就可以了，你叫他取得一個完全沒辦法取得的證明，其實他們是沒有辦法去……我認為這是用行政手段要來達成政治目的的一個做法。是不是再請次長解釋一下，好不好？"],["吳次長堂安：我跟委員報告，我們跟陸委會是合作關係，這是沒有疑問的，並沒有什麼互相打臉的問題。只要擔任國家的公職，就不可以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我想這個在國籍法第二十條就講得很清楚了。"],["張委員智倫：我再提醒次長，其實就我了解大陸是不允許雙重國籍，所以他在臺灣已經宣示，用臺灣的身分，他是臺灣的公民來參選的話，其實對外的宣示就已經具有達到他放棄對岸國籍的證明，這是本席的意見。所以拜託次長這邊再想想看，是不是針對已經來到臺灣居住這麼久的這些陸配，幫他們想想看有沒有方法可以解套，好不好？好，謝謝。"],["主席：我們感謝張智倫委員。","現在請許宇甄委員。"],["段落：質詢：許委員宇甄：9:37"],["許委員宇甄：（9時37分）謝謝召委，請內政部吳堂安次長及警政署張署長。"],["主席：我們請張署長跟吳次長。"],["吳次長堂安：委員好。"],["許委員宇甄：次長好、署長好。請教一下次長跟署長，根據警政署剛剛的報告，110年來全國治安滿意度的調查資料顯示，民眾對住家跟社區治安的滿意度高達九成以上。我想請教一下，針對全國治安的滿意度呢？"],["張署長榮興：跟委員報告，全國的部分大概有百分之五十一左右。"],["許委員宇甄：好像有很大的落差，但在你們的報告裡面好像也沒有呈現出來。"],["張署長榮興：全國性的治安是全體性的感覺，現在因為各縣市或者各社區對於治安感受的滿意度，這個都是比較主觀的狀況，而全國性的情形，在調查的過程當中，可能也會因為個案的狀況，影響到全國主觀意識的感受。"],["許委員宇甄：不過，署長，我們在做民調的時候，基本上應該都要重視全國民意的感受，尤其我看到九成以上的治安滿意度。我有做了一個統計表，請署長看一下，其實從110年1月到8月的68.73%的滿意度，到目前為止，全部都是不及格，尤其是今年上半年的滿意度是51.32%，還比（去）113年下半年的51.90%還要低，所以其實治安滿意度是下滑的，而不是像我們現在報告所呈現出來的，有九成以上的滿意度。今天跟署長正式提到這樣的問題，我覺得不是要去追究，而是要看未來要怎麼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張署長榮興：謝謝。"],["許委員宇甄：當然，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問題，我覺得可能詐騙占了一個很大的部分，我想我們一般民眾的感受度，針對詐騙，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不管是你本人、你的親友，面對詐騙其實比比皆是，我自己都常常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可是說實在連我們民意代表，連我們立法委員都沒有辦法去杜絕這樣的狀況，更何況一般的百姓。所以你可以看到，光今年度的1到9月份，我們詐騙的案件數已經高達13萬4,716件，財損的金額到706億，請問一下署長，針對這樣的打詐成果，您覺得滿意嗎？"],["張署長榮興：當然不是說完全滿意。也跟委員報告，從去年到現在的狀況，這個趨勢我們每日都有公布儀表板，這個趨勢是在往下降的。"],["許委員宇甄：往下降是降多少？"],["張署長榮興：以這個來講，目前件數大概降22%，財損差不多降44%左右，也就是簡單的道理……"],["許委員宇甄：但是破案的……"],["張署長榮興：比如講像去年的8月，每天大概是在七百多件的詐騙件數、財損大概四點多億，現在約四百多件、財損兩億左右，以這樣的一個趨勢……"],["許委員宇甄：不過，署長，可能我們現在對詐騙案件的統計跟破案率，我們自己給得太寬鬆了，因為民眾對詐騙的感受其實是非常深惡痛絕，而且都覺得即使被詐騙了、就算破案了，錢也追不回來，這個是目前大家普遍的感受。"],["張署長榮興：現在我們有很多努力的方向，有時候類似詐騙被害人的返還，有一些就是銀行的或者是虛擬貨幣的，這個部分如果是圈存的，很快就會返還。我們比較……"],["許委員宇甄：返還的比例呢？很低吧！"],["張署長榮興：比例當然不是很高，但是第一時間還是會退回來。"],["許委員宇甄：對，返還的比例很低，等於我們詐騙的案件就算是破案……其實民眾最在乎的是能不能拿回我被詐騙的金額。"],["張署長榮興：對，破案的這個部分，有些是地檢署……"],["許委員宇甄：當然這個不是只有警政署、內政部，還有牽扯到金管會、數發部相關的問題……"],["張署長榮興：對。"],["許委員宇甄：但是我覺得應該是要跨部會的去整合，把這個問題解決。當然，我想剛剛講到詐騙案件，你知道嗎？今年5月賴總統上任一週年的民調顯示，民眾對於政府打詐的表現不滿度高達53%，也就是因為詐騙案件的關係，讓民眾對賴總統針對打詐的不滿意度高達53%，我們今年編了這麼多打詐的預算、打詐的經費，其實就是希望能夠針對打詐的部分要有成績出來。"],["張署長榮興：是。"],["許委員宇甄：我想今年還有4個月的時間，希望警政署針對詐騙的部分要怎麼整合各部會，大家共同努力讓民眾有感、讓民眾真正能免於被詐騙的威脅。","我想最近大家覺得非常震驚的就是在臺北車站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被性侵這樣子的一個問題產生。大家都在講以前觀光客來到臺灣，覺得最滿意的就是臺灣的安全，大家覺得臺灣是一個非常安全的地方，結果在臺北車站的大廳裡面居然有馬籍遊客公然被性侵，而且是10分鐘居然沒有人發現，所以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現在臺北車站長期存在的聚眾飲酒、滋擾，還有脫序的行為，請問一下臺鐵跟鐵路警察之間的通報跟處理的機制是什麼？"],["張署長榮興：現在分作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鐵路警察跟臺鐵的站方、跟保全三方面要做相關的聯繫和勤務……"],["許委員宇甄：顯然是沒有嘛！未來要怎麼做？"],["張署長榮興：本來是有，現在就是要再增加密度。"],["許委員宇甄：10分鐘欸！今天在一個這麼重要的臺北火車站大廳居然有人被公然性侵，然後10分鐘沒有人有任何反映，我覺得這個發生了很大的問題，所以針對這個部分，請署長一定要嚴格追究相關的責任，而且重點是要怎麼預防未來的發生！當然還有剛剛講的聚眾飲酒的問題，也確實存在。尤其這一件並不是街友，而是一個通緝犯，通緝犯居然可以在這麼重要的一個地方做這樣的事情，我覺得他就是公然挑戰我們的公權力。"],["張署長榮興：這個我們以後會加強做這方面的盤查。"],["許委員宇甄：請署長針對這個部分未來要怎麼做的相關處置，一定要做出一個報告，也希望一週之內送到本席的辦公室。謝謝。"],["張署長榮興：好的，沒有問題。"],["主席：謝謝，感謝許宇甄委員質詢。","請張宏陸委員質詢。","在這裡我要跟署長說，剛才許宇甄委員說到這件事情，長久以來這有一個盲點，我如果要坐高鐵回去嘉義，時間充足的時候我會去上面逛，所以這個可能要和當地政府單位社會局處合作，雖然他是通緝犯，但是百姓在那邊常常吵吵鬧鬧、喝酒，在那邊鬧，大家看起來會以為是流浪漢在吵架，所以喪失了這個機會。說實在的，我們現在面子不知道要放在哪裡，全世界都在笑我們，所以不是只有你們單位而已，大家要合作讓臺灣的名聲不要這樣，這樣實在很難看，以上。"],["張署長榮興：是。"],["主席：不好意思，我們請張宏陸委員。"],["段落：質詢：張委員宏陸：9:45"],["張委員宏陸：（9時45分）請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好。"],["張委員宏陸：署長，我們現在看到你們在電視的防詐宣導，你們有聽從我們的建議，我記得那時候要求你們要用實例，現在都用實際的例子了。"],["張署長榮興：是。"],["張委員宏陸：我想請問一下，對於毒品，有沒有可能比照這樣子處理？"],["張署長榮興：可以啊！沒問題。對於施用毒品所造成的危害或者是被害，我們也可以用實例來做這樣的宣導。","針對詐騙，因為我們民眾在接受這些訊息，有一些人如果要他看文字、圖片，可能他就翻頁了，但是實例的話，民眾第一時間的感受跟各方面都會比較深刻，未來我們也會朝這樣來做。我想明年度我們還會用VR情境式做實例的宣導，就是情境式的，我們會再更加的精進。"],["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VR不是不好，但有多少人能夠去體驗？就像現在電視廣播你們針對防詐這樣做，大家都知道、都看得懂。"],["張署長榮興：是。"],["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錢要花在刀口上，先來做這裡。"],["張署長榮興：所以跟委員報告，今年度我們花最大的宣導就是在電視、廣播或者是網路平臺。"],["張委員宏陸：這個我知道了，我現在問你的是在毒品方面，未來你要不要這樣比照？"],["張署長榮興：我們可以來做這樣的研議。"],["張委員宏陸：可以啦？"],["張署長榮興：可以。"],["張委員宏陸：好，那我們就拭目以待。"],["張署長榮興：是。"],["張委員宏陸：另外，署長，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現在綠鬣蜥等等危害臺灣很嚴重，那你知道打綠鬣蜥的這些空氣槍都是國外進來的，還是臺灣製造的？這些槍是不是像獵槍有管制？"],["張署長榮興：有，這個是有管制的，如果這個獵槍是屬於空氣槍，是有殺傷力，這個是有管制的。"],["張委員宏陸：好，有管制嘛！那這些都是進口的還是臺灣的？"],["張署長榮興：應該大部分都是進口進來的，管制的大部分都是進口進來的。"],["張委員宏陸：對啊！"],["張署長榮興：國內不能自己製造空氣槍。"],["張委員宏陸：國內為什麼不能製造？國內是可以製造，只是焦耳數的不同。"],["張署長榮興：對啦！就是焦耳數有沒有達到殺傷力的結果。"],["張委員宏陸：對啦！既然它是管制的，並不是一般人可以拿的吧，對不對？"],["張署長榮興：對。"],["張委員宏陸：如果不是一般人可以拿的，為什麼一定要進口？"],["張署長榮興：這部分是不是請主管機關說明？"],["范組長織坤：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目前的法令規定，也是政策規定，國內空氣槍的製造是可以……"],["張委員宏陸：不，這個都知道了，不要浪費時間。"],["范組長織坤：它可以製造零組件外銷，但是不能是完整的一枝槍在國內販售。"],["張委員宏陸：我知道，所以現在法令是這樣，對不對？"],["范組長織坤：是。"],["張委員宏陸：現在打綠鬣蜥的這些，你知道都是哪一個國家的？"],["范組長織坤：目前綠鬣蜥的是林保署……"],["張委員宏陸：我知道是林保署，既然有管制，那都是哪個國家的，你知道嗎？"],["范組長織坤：槍枝嗎？"],["張委員宏陸：是。"],["范組長織坤：大部分都從國外進口，但我們沒有去限制國家。"],["張委員宏陸：我問你啊，實際上是哪個國家？"],["范組長織坤：有的是從以色列，或者是美國都有。"],["張委員宏陸：你亂講，你去查一下吧！打綠鬣蜥的這些幾乎都是從中國進口的比較多吧？"],["范組長織坤：目前林務局他們都使用，就是有申請核准的是空氣獵槍跟……"],["張委員宏陸：你要想清楚才回答喔，幾乎很多都是從中國進口，你知道嗎？"],["范組長織坤：我們來了解好不好？委員，我們來了解。"],["張委員宏陸：對嘛！你要想清楚再回答，在這裡你這樣跟我隨便回答。"],["范組長織坤：我們來了解，我們來了解實際進口的情況。"],["張委員宏陸：我只有一個問題，既然這個是要從國外進口，這種是有殺傷力的，如果這樣造成全部都是中國進口，你覺得這樣子合理嗎？對我們的敵對勢力，然後用他們的槍，這樣子合理嗎？"],["范組長織坤：這不可以。"],["張委員宏陸：不要說可不可以，法令上現在是可以嘛！但我認為是不合理的，對不對？所以署長，這個問題你們回去要跟林務局好好研究。"],["張署長榮興：好，我們來研究。"],["張委員宏陸：因為槍枝的管制是警政署這邊。"],["張署長榮興：對，沒有錯。"],["張委員宏陸：你們這個管制，我也不認為不合理，對於國民的安全是合理的，應該要去做這些管制的，但既然這個獵槍是有管制的，本來就要登記的，對不對？"],["張署長榮興：對。"],["張委員宏陸：不是一般人可以有的。"],["張署長榮興：對，沒有錯。"],["張委員宏陸：既然是這麼重要的東西，結果變成都是從敵對國家進口，這樣子我認為對國家的安全會有很大的影響。"],["張署長榮興：這個部分我們會來研議跟研究怎麼樣做是比較妥當適切的處理。"],["張委員宏陸：好，那給你們時間去處理。"],["張署長榮興：是。"],["張委員宏陸：好，謝謝。"],["張署長榮興：謝謝。"],["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請麥玉珍委員。"],["段落：質詢：麥委員玉珍：9:51"],["麥委員玉珍：（9時51分）謝謝主席。有請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好。"],["麥委員玉珍：署長好。再請教你一下，在臺灣的失聯移工目前已經超過8萬人，警察署統計包含失聯移工在內，從2013年的1,174件到2022年已達到4,160件，10年來增加超過3倍，涉案移工累積超過2萬人，雖然法律刑責已經加重，但臺灣本國犯罪者為了避免風險，已經逐漸不再親自涉案，而是改為招募外籍人士來替他們執行高風險的任務，這種狀態實質上已經形成一種由臺籍犯罪的代理者來承擔風險。警政署是不是已經掌握這種代理型的犯罪趨勢？有沒有具體的防堵策略，防止犯罪集團利用外籍人士來成為替罪的工具？對於幕後的本土主謀有沒有專案偵辦以及掌握數據？這不只是治安的問題，更是司法與人權保障的漏洞，署長，可以有這個數據嗎？"],["張署長榮興：委員講的很有道理，就是對於國內有沒有這些操縱者，甚至是跟國外的這些操縱者去對接，讓外籍移工可以到臺灣來從事各類型的犯罪，有關這個部分，對於外籍人士在臺灣犯罪，我們是作為偵辦的重點。尤其在這個犯罪案例裡面，現在比較明顯的就是，外籍人士在臺灣從事詐欺的工作，甚至是盜領、盜伐林木，我們發現現在這兩個趨勢比較明顯。我們現在也是朝臺灣在籍的人士是否為操縱集團在偵查，我們也有偵查到相關的案例，如果委員需要，事後我們再提供。"],["麥委員玉珍：好，你有數據嘛！對不對？你是有數據的。"],["張署長榮興：我們事後再提供給委員做參考。"],["麥委員玉珍：好。"],["張署長榮興：其實這個就是要抓「頭」，委員的論調是對的，就是「頭」是誰在操縱這些外籍移工。"],["麥委員玉珍：沒錯、沒錯。"],["張署長榮興：不管是臺灣的操縱者或是國外的操縱者，這個都是一個源頭，那也是我們偵查最主要的重點。偵查的狀況、目前的結果，我們是不是會後提供給委員參考？"],["麥委員玉珍：好，麻煩你。"],["張署長榮興：謝謝。"],["麥委員玉珍：但是我最近也收到很多有關這一塊的投訴，你們也有真的去做，但是只要你們有懷疑或疑慮這個帳戶，很多新住民的帳戶就被凍結，凍結半年或1年，但是完全都沒有警察來找他們去做筆錄，都沒有，他們的帳戶就全部被凍結，我最近收到的投訴是這個樣子。我希望的是，你們要抓，但是要抓「頭」，不能一有疑慮、因為我們現在都覺得這些移工有犯罪的嫌疑，你們就凍結他們的帳戶，但是這個不是只有數據，你們要真的去把原因找出來，這個部分是我們要求的。","第二個，再請教你，現在有很多的新住民、移工，因為語言不通，資訊也不足，所以根本不瞭解臺灣的法律和刑責，結果犯罪集團就利用他們因為資訊傳遞的不足，充為跨境、網路犯罪的中介。這個你剛才有講，所以目前我們有沒有針對這種被利用的風險？這個部分我剛才也有問你，你說有數據，但是我們希望的是要建立防堵的機制，還有具體的預防，這樣才能真正的達到這個目標。"],["張署長榮興：跟委員報告，國內有各國的外籍移工，因為語言的問題，我們會把相關的法律規定，透過相關的移工團體或是仲介公司宣導跟施教。我想這個部分就是……"],["麥委員玉珍：所以有具體的嗎？"],["張署長榮興：有。"],["麥委員玉珍：還是請大家做宣傳？還是只是發一個傳單？"],["張署長榮興：不是只有傳單，這個部分……"],["麥委員玉珍：要做風險的教育，還有警示的宣傳，不能只發一個傳單，中文的傳單，這樣子效果不大。"],["張署長榮興：對，這個部分當然不是只有透過警政，還包括移民署相關的主管機關，或勞動部相關的機關，對於外籍移工到臺灣來工作等相關法律上的教育訓練及宣導，這些我們都會做。"],["麥委員玉珍：好，我們希望不要再讓弱勢族群變成犯罪體系的替罪羊，我們要請署長提出跨部會的治安方案，不管是你剛才說的移民署、勞動部、警政署，還有法務部，我們要共同推動，要讓大家都可以瞭解法律，因為現在犯罪集團利用各種方式……之前我質詢你的時候，我就曾拜託你，你看這些數據都是你們說的。我們看到在2024年12月由中央警察大學發表的研究報告「新住民在臺受刑事及刑政處罰之樣態之預防策略之研究」，其內容指出「新住民涉及刑事案件時往往被社會貼標籤」，也就是「容易犯罪」的標籤，這種現象不僅造成污名化，也造成社會長期對新住民的刻版印象，所以目前社會輿論與媒體報導常常會有外籍移工犯罪的機率比較高的印象，而放大、擴散負面的形象，所以我們希望在公布犯罪數據時，署長一定要謹慎，另外發言的時候也要避免社會大眾產生這樣的誤會。"],["張署長榮興：好，沒問題，這部分沒問題。"],["麥委員玉珍：這個部分很詳細，從2007年以來警察大學已經看過超過200個案件。"],["主席：麥委員，時間到了。"],["麥委員玉珍：好，我知道，再給我1分鐘。"],["主席：好，1分鐘。"],["麥委員玉珍：我希望在設這樣的新住民問題時，不會造成治安的問題，報導中說「新住民犯罪多造成治安惡化」的說法沒有實際的基礎。署長有沒有要主動澄清？因為我們看報告還有……要澄清並跟媒體公布跟宣導。這個我們要納入教育體系，但是你們也不能說因為別人的報告或你們的報告指移工新住民因為不懂，所以造成治安的問題，臺灣這邊有那麼多的數據，臺灣本國人涉及公共危險罪高達5萬9,826件，毒品犯罪者有4萬7,520件，這些都不會成為本國治安惡化的原因嗎？所以，我希望我們的署長再回我，你會不會主動對媒體澄清他們新住民不是因為新住民犯罪惡化成為我們國家治安的問題。"],["張署長榮興：委員，我特別強調，我們對於這些的犯罪不會標籤化了……"],["主席：署長！"],["張署長榮興：我們絕對不會標籤化。"],["麥委員玉珍：好，最後就是做一個結論……"],["主席：委員，時間到了。"],["麥委員玉珍：好，我最後做一個結論。"],["主席：我已經給你兩分了，大家都一視同仁，好不好？"],["麥委員玉珍：OK，我們希望我們今天不是說誰講話大聲，或者是說我們要質詢，我們是找出問題、解決問題。"],["張署長榮興：謝謝。"],["主席：沒有，你要尊重，不要說大聲小聲，誰跟你大聲小聲？"],["麥委員玉珍：我們質詢的時間真的是有限，但是我們希望解決問題。"],["主席：有限也不能你特別，尊重主席一下，好不好？"],["麥委員玉珍：好，謝謝、謝謝。我們希望署長提供一個明確還有是有規劃的一份資料給我，可以嗎？"],["張署長榮興：好，謝謝。"],["麥委員玉珍：因為我們希望真正的解決問題。犯罪集團利用新住民移工，但是我們署長，我一直強調，你要有一個新住民防詐的團隊來去解決問題……"],["主席：麥委員……"],["麥委員玉珍：真正才能解決問題，不是質詢問題，是解決問題。"],["主席：好，謝謝麥委員質詢。","現在請李柏毅委員質詢。"],["段落：質詢：李委員柏毅：10:2"],["李委員柏毅：（10時2分）謝謝，請張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好。"],["李委員柏毅：署長，最近有一件大事，國民黨前副總統候選人出來開記者會指控中共介選，通常選舉是這樣子，我們有時候開完記者會不一定有報案，請問署長，這件有沒有報案？"],["張署長榮興：有，有報案，臺北市有受理一件。"],["李委員柏毅：報案的內容是什麼？"],["張署長榮興：報案內容就是各位看到Threads上面就是有那個候選人跟一個人親嘴的這種狀況，可能他不是用中共介選的名義，就是有涉及到相關的、其他的刑事犯罪，但是裡面的報案內容沒有談到介選。"],["李委員柏毅：但是署長，你認為這個要不要報地檢署？"],["張署長榮興：這個一定要報地檢署，因為他既然有報案，那我們偵查完之後一定會報地檢署來做……"],["李委員柏毅：那偵查的方向會不會查比如這一個案子裡面到底有多少境外假帳號，或者是到底製造了多少流量？這些會不會有相關的報告？"],["張署長榮興：這些部分應該會透過偵查來做一個了解。"],["李委員柏毅：這個有辦法偵查出來嗎？"],["張署長榮興：我們會去做……"],["李委員柏毅：假帳號這個問題值得研究。"],["張署長榮興：假帳號也是會去追這個帳號的幕後到底是怎麼樣，目前看起來……"],["李委員柏毅：到底有多少個，我覺得還是要……國民黨不好意思問，我來問一下，因為大家選舉都會遇到嘛！"],["張署長榮興：委員，這個部分應該是都會一起去了解跟偵查。"],["李委員柏毅：對，我希望警政署之後有這些相關偵查的報告可以公諸於國人，要不然大家也不知道這些境外假帳號，每天滑Threads、看臉書或抖音TikTok，到底吸收了多少這一些境外假帳號的資訊進來，而這些境外假帳號的訊息傳達了很多很多他們要傳達的內容，有沒有實質影響到臺灣的內政，我覺得這個是值得去探討。我們先不假設這個是誰做的，但是我們要先知道有多少量，再來看看是誰做的。"],["張署長榮興：好，如果已經有偵查的結果，不是偵查中案件，如果可以公布的話，我們就來公布。"],["李委員柏毅：好，謝謝署長，我想不只國人想看，更多國民黨的人更想看。","署長，我請問你，你有被跟過嗎？"],["張署長榮興：我不曉得耶。"],["李委員柏毅：你也不曉得你有沒有被跟？"],["張署長榮興：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被跟，我的生活工作都很正常，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被跟啊。"],["李委員柏毅：我跟你說前署長黃明昭有被跟啦！"],["張署長榮興：他自己本身事前也不知道啊！"],["李委員柏毅：他也不知道？"],["張署長榮興：當然不知道啊！"],["李委員柏毅：那我們有多少首長被跟啊？"],["張署長榮興：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要不得的行為，全國的民眾都應該會唾棄這一種無目標式的跟監。"],["李委員柏毅：在我後面幾個就要來問你了啦！"],["張署長榮興：沒有關係啦。"],["李委員柏毅：國安局有請警政署針對這些跟拍行為做一個標準作業程序，那請問警政署接下來要怎麼做？"],["張署長榮興：對於尤其是中央的首長，是我們安全維護的對象的，我們是有一套的標準作業流程，包括警衛人員。"],["李委員柏毅：目前所有警備人員有沒有回報有可能被跟監的？"],["張署長榮興：目前是沒有。"],["李委員柏毅：所以大家都沒發現嘛！"],["張署長榮興：沒有，因為有中央部會首長報案之後，我們就啟動這個機制。這個機制包括警衛的機制、作業的流程或者是反應或者是訓練。"],["李委員柏毅：那我們針對警衛人員有沒有加強相關的訓練？"],["張署長榮興：有，有加強訓練。"],["李委員柏毅：加強訓練是加強哪一些訓練，我們也想了解一下。"],["張署長榮興：當然就是警衛人員在執勤的過程當中會去注意上車、下車、周遭有沒有這些追跟的車輛，後面有沒有車輛在跟，這樣一個狀況的反應跟機制的處理。"],["李委員柏毅：好，謝謝，警政署其實也很辛苦，對於毒品還有詐騙這些社會關心的案件，繼續保持高度的關注，尤其是新興的毒品，我想請問署長，對於依托咪酯這種非法的煙彈，我們在盤查的過程中有沒有增加一些什麼技巧？因為現在吸電子煙的人太多了，那我們怎麼樣去判斷或怎麼樣盤查？會不會多了哪一些偵辦的困難？"],["張署長榮興：我想這個新興毒品依托咪酯，甚至我們最近看到的可能有笑氣彈，或者是賽拉嗪，對於新興毒品，我們第一時間發現是有那個試劑的、有試劑可以做檢測，檢測完之後……"],["李委員柏毅：所以試劑在每一個巡邏員警身上都有？"],["張署長榮興：都會有，都會發給試劑。依托咪酯從去年開始列管三級要進入到二級，最近我們發現大概還有兩種，包括笑氣彈跟賽拉嗪，最近的媒體大概也有提到。"],["李委員柏毅：這兩種都有試劑？"],["張署長榮興：這兩種我們現在正在關注有沒有進到臺灣來，這些都是化學成品的鎮靜劑，如果是混合去吸食，它的毒性很強。"],["李委員柏毅：署長，這個不用在這裡講，但是就是必須要加強宣導，很多家長也都不知道。"],["張署長榮興：對。"],["李委員柏毅：這些東西一旦進入校園的話……"],["張署長榮興：我們一定會掌握最新的狀況，來做一個相關的立法或取締的作為。"],["李委員柏毅：好，謝謝署長。"],["張署長榮興：謝謝委員。"],["主席：謝謝李柏毅委員。","請黃建賓召委質詢。"],["段落：質詢：黃委員建賓：10:8"],["黃委員建賓：（10時8分）謝謝召委，請警政署張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好。"],["黃委員建賓：署長早。署長，今天專案報告的內容盤點了全國目前的治安狀況，警政署還特別強調打詐成效，根據警政署這個報告指出，詐欺犯罪目前仍然高居臺灣犯罪的首位，去年9月到今年8月，我們全部的刑事案件總共是64萬7,900件，其中詐欺案件占22萬4,290件，占整體刑事案件的將近35%，比例相當高；根據全球防詐聯盟發布的亞洲詐騙調查報告，有72%的臺灣民眾曾經遇過詐騙，其中有13%因為詐騙遭受到金錢的損失，這個比例高得可怕，根據這個數據，意思就是詐騙集團每接觸10個人就可能有1個人會上當受騙，難怪我們詐騙會越來越猖獗。你在這份報告裡面也有特別提到臺灣民眾最常遇到的詐騙手法，像是購物、冒名還有欺騙感情這種的最多，其中60%民眾遇過冒名詐騙，代表現在詐騙集團不僅是亂槍打鳥，而且也擅長利用人性弱點，讓民眾防不勝防。","這也是本席今天要跟署長討論的重點，因為本席就是受害者，我本身就遇到這件事情。在今年7月的時候，因為朋友的LINE帳號被盜用，這個盜用帳號是駭客以他的小朋友要參加比賽為理由，要求我們幫忙上網投票，寄了連結給我。我們想說如果是認識的朋友、比較熟的人的孩子，當父母的希望小孩比賽得獎，我們就去幫忙他，因為這樣操作之後，整個帳號被盜用甚至綁架，我們完全沒有辦法登錄。盜用之後他就開始用這個帳號寄給我所有LINE的好友，當時我能做的就只是，除了報案以外，趕快在臉書上公告，或用我自己的簡訊通知所有的好朋友，還有就是發動我身邊的朋友趕快去檢舉這個帳號、趕快讓它停權。","這個過程裡面讓我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是今天即便我本人被冒用帳號，我發現了我用很快的時間去檢舉，透過官方的方式去通報，它的效率非常慢。我這次的經驗是，我今天通報，到隔天中午原本的帳號才被停權，你要想像這麼長的時間，它透過這段時間去騙了多少人？署長你想，如果我們身為立法委員，還有我們身邊這麼多有經驗的人去檢舉，都要花這麼長的時間才會下架，那一般民眾大概要用多長的時間？甚至有些人可能他都不知道。我想這段時間就是阻止詐騙最好的黃金時期，我們儘快讓這些盜用帳號停權，是不是就可以減少有民眾被騙的機率、是不是這樣？"],["張署長榮興：是，沒錯。所以不管是帳號、各方面的這些訊息，在主管的網路廣告平臺，第一個一定是要下架或停止解析，這是最快的。"],["黃委員建賓：對，但是時間太久，你一天半真的太久了。"],["張署長榮興：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受理後都第一時間就給網路的主管機關要停止解析。"],["黃委員建賓：了解。"],["張署長榮興：可能他們單位作業的流程……我們這邊的速度一定是即時。未來對於這些主管的網路廣告平臺，包括數發部的，我們可能在打詐的團隊裡面會加強要求。"],["黃委員建賓：對，這個就是待會兒本席要跟署長討論到的建議，我們注意到，行政院卓院長在今年8月他的打詐專案報告裡面有特別提到，政府也要強化數位源頭的管理，防制詐騙、資訊……有三點：第一個是要發展AI人工智慧，透過掃瞄平臺、社群平臺主動判斷是不是假帳號、社群或粉絲團，然後要求它停權、關閉。第二個是要求相關業者建置防制計畫，在國內配置防止詐騙的專責人員，強化源頭管理，落實自律機制。第三個是在網路詐騙通報的查詢欄裡面，提供民眾即時可以追蹤、可以回應的防詐工具，這是卓院長在8月份這次的打詐報告裡面說到的。","坦白講，本席在這一次的親身經驗裡面，包括許多民眾反映，效果真的很不明顯。當時我跟我身邊的朋友都填了這些資料，剩下等而已，永無止境，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停。我們相信第一線人員都很辛苦，因為其實那時去報案的時候，警員也很辛苦在處理我們的這個事情，但我想這個還是官方要跟民間業者密切合作。","本席有一個建議，以冒名帳號來說，本國應該要求社群平臺要為臺灣提供一個民眾檢舉、快速反應的明確窗口，像是AI或人工客服都可以，透過像是實名制的認證機制把它檢舉下架，讓被盜用者本人可以加快檢舉的速度，透過實名制讓這些假帳號趕快下架。對於這樣的冒名假帳號，如果都交給警方處理，署長，我相信第一線這些基層的警務人員就會崩壞……"],["張署長榮興：我跟委員報告，目前數發部也有設一個反詐的受理平臺，不是只有警方的165。"],["黃委員建賓：是，我的意思是，一般民眾一定是到派出所還是分……"],["張署長榮興：派出所。"],["黃委員建賓：去那裡檢舉，這個會增加我們基層員警很大很大的勤務量，他的工作就很多了。所以本席這樣建議，請署長是不是可以研議，跟民間業者討論，督促他們這些社群平臺要有這樣的一個通報機制，這個部分署長覺得怎麼樣？"],["張署長榮興：好，那我們會協同主管機關數發部共同解決這個問題。"],["黃委員建賓：好，謝謝署長。會後也希望警政署針對我提出的這幾項建議，儘速跟臉書、LINE等平臺溝通，在兩個禮拜內提供一份報告給本席的辦公室。"],["張署長榮興：好，謝謝。"],["黃委員建賓：感謝署長。謝謝主席。"],["主席：感謝黃建賓召委質詢。","請吳琪銘、吳琪銘、吳琪銘委員。","請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委員。","請黃國昌委員質詢。"],["段落：質詢：黃委員國昌：10:15"],["黃委員國昌：（10時15分）謝謝主席，是不是麻煩有請內政部的常次跟警政署的署長？"],["主席：常次跟署長。"],["吳次長堂安：委員好。"],["張署長榮興：委員好。"],["黃委員國昌：次長好、署長好。今天內政部提出來，針對有關於避免境外勢力，境外勢力可能包括敵對、不敵對跟它的協力者，會不會影響我們的國家安全、我們中央政府機關的首長？這是一個非常嚴肅而重要的問題。第一個，經濟部部長跟AIT官員在餐會，這很重要，這是臺美關係、非常私密的聚會啊！私密到安排至經濟部部長郭智輝自己企業集團開的餐廳。結果餐敘的照片，外面有一個狗仔集團在那邊拍，全部都登在鏡週刊。我所掌握到的狀況，那一天就是鏡週刊的狗仔集團在那邊跟，這件事情內政部跟國安局有沒有作為？內政部有沒有作為？這個事情有調查嗎？有還是沒有就好。今天我的問題很多，時間很短。有調查還是沒有調查、有沒有立案？有還是沒有？"],["張署長榮興：這個案目前還在偵查中。"],["黃委員國昌：所以有立案？"],["張署長榮興：對，偵查中。"],["黃委員國昌：告發人是誰？告訴人，是有人告訴、告發，還是檢察官剪報分案？"],["張署長榮興：這個部分因為是偵查中的案件，所以……"],["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有立案就好！"],["張署長榮興：有立案。"],["黃委員國昌：有立案我一定會追結果。那個時候，賴清德2019年跑到裡面的辦公室跟幾個臺南的立委會面，一樣被拍啊！又是鏡週刊！總統候選人耶！跟臺南的立委碰面，叫他挺他、出來對抗蔡英文，結果又是鏡週刊跟拍！這個事情有沒有立案調查？"],["張署長榮興：這個案子目前沒有資料。"],["黃委員國昌：怎麼會沒有資料？這個公開的資訊，拍成這個樣子！"],["張署長榮興：不是，我的意思就是這個案，目前我們沒有受理人家這樣的報案。"],["黃委員國昌：對啊！所以我就問你標準在哪裡？那我今天公開報案啦！今天我公開報案嘛！"],["張署長榮興：好，那我們就受理。"],["黃委員國昌：對不對？這才是要處理的事情，不是嗎？很嚴肅耶！當初賴清德氣得不得了，正告蔡英文，不要動用國家機器啊！賴清德在講什麼，他不就在講這個嗎？而且我為什麼說到海外資金，這當然有海外資金哪！我們現在的國安局、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甚至包括劉世芳部長都出來講，這個海外資金，我把鐵證都貼出來了。在外面有一個開曼群島的紙上公司，扣了八億多給鏡週刊，這個是鐵打實的海外資金！這個紙上公司怎麼會有兩千八百多萬美金可以匯給鏡週刊借款？更有趣的是，每一年借，但是都不用還，嘆為觀止！哇！這個紙上公司真的是大發慈悲，每一年借錢，每一年借但都不用還，然後已經累積新臺幣八億多了，這個有沒有去追查？這才是海外資金嘛！你要去看這個紙上公司的背後是不是有中共啊！有沒有中資、有沒有港資、是不是紅色的力量把錢灌進去啊！這該不該查？請署長。"],["張署長榮興：有沒有牽涉到一些中資、港資的這種狀況，如果有報案的，我們就會立案來查。"],["黃委員國昌：這個有人報案嗎？"],["張署長榮興：目前沒有報案。"],["黃委員國昌：那一樣，我今天公開告發。我今天公開告發嘛！這樣子就很清楚了嘛！"],["張署長榮興：委員如果告發，我們就會來受理。"],["黃委員國昌：好，來受理，這一定要查啦！太嚴重了，這才是海外資金嘛！","最後一個，你自己好像也是受害人，你跑去跟萬華芳明館的角頭黃清源吃魚翅宴，結果那個鏡頭拍到的照片出來了，以署長你的認知，我知道啦！你那時候也解釋過，因為你那時候是局長要升署長，有人發黑函嘛！"],["張署長榮興：跟委員報告，這個我在上次跟你解釋得很清楚。"],["黃委員國昌：是。"],["張署長榮興：這個是一個在勤務上有議員……"],["黃委員國昌：我了解啦！"],["張署長榮興：是議員有勤務上的一個……"],["黃委員國昌：對，我了解，署長，你不用擔心。"],["張署長榮興：這是臨時來的，而且是有報備的。"],["黃委員國昌：是、是、是，好，署長，你不用擔心。來，署長，請你看一下，你長年擔任警察，你認為這個鏡頭是在什麼地方？這個照片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張署長榮興：應該是監視器。"],["黃委員國昌：應該是監視器，誰可以調監視器？應該是警察才能調監視器嘛！我這樣講有沒有錯？"],["張署長榮興：因為這是業者的，怎麼會出去了，可能要調查。"],["黃委員國昌：對啊！這要調查啊！這很嚴肅啊！如果有中共的境外勢力要影響我們中華民國警政署署長的人選，有境外的勢力去介入啊！然後可以讓我們的警政系統把這個路邊監視器的照片都搞出來給特定的媒體去爆料……"],["張署長榮興：這不是路邊的、這不是公家的，這是私人的。"],["黃委員國昌：那一樣嘛！"],["張署長榮興：這是餐廳的。"],["黃委員國昌：對，所以你要想你是不是被設局啊！人家找你去那邊吃飯，然後餐廳的業者拍起來，再把監視器的畫面提供給別人，你有想過你是被人家設局嗎？"],["張署長榮興：我想都有可能，不要去假設這個啦！"],["黃委員國昌：對嘛！既然都有可能，不要去假設這個，那這個要不要查？你要不要查這個餐廳的背後是不是有中共的資金？這個就是境外敵對勢力針對你個人，這很嚴重欸！署長，這要不要查？"],["張署長榮興：這個我們來了解。"],["黃委員國昌：好，不用了解，一樣！我今天公開告發，這一定要查清楚啊！誰這樣搞你，背後是不是有中共唆使？這件事情太嚴肅了！我老實跟署長講，這個畫面在媒體報導出來以前，就有人跟我檢舉了，我看了半天，我就覺得很奇怪，因為我認識的張榮興不是這種人啊！"],["張署長榮興：對，沒錯。"],["黃委員國昌：我在吹哨者協會的時候，你有來找我，那時候是為了調查八八會館的事情。"],["張署長榮興：我請委員提供這個訊息。"],["黃委員國昌：對啊！就是希望我提供資料給你們。"],["張署長榮興：是。"],["黃委員國昌：依照我提供的資料，你們警界裡面也做了處分嘛！"],["張署長榮興：對，也做明正的調查。"],["黃委員國昌：對啊！你是因為跟我合作所以被盯上嗎？"],["主席：黃國昌委員，時間到了！"],["張署長榮興：我們不能這樣假設，沒有這種事情啦！"],["黃委員國昌：沒有、沒有，我跟你講，現在媒體說故事的程度已經到了什麼故事都可以講了。"],["張署長榮興：不要再臆測這種事情。"],["黃委員國昌：你講得非常的好啊！現在就是綠媒一天到晚在臆測這些事嘛！所以很重要，我幫你抱不平，我告發，查清楚是誰洩漏出去的，究辦到底，這樣好不好？"],["張署長榮興：好。"],["黃委員國昌：好，謝謝。"],["主席：好，謝謝黃國昌委員。","請洪孟楷委員質詢。"],["段落：質詢：洪委員孟楷：10:23"],["洪委員孟楷：（10時23分）主席，謝謝，麻煩請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好。"],["洪委員孟楷：署長好。署長，今天感謝召委排了這個專題報告，本席也想了解一些事情，我開宗明義講，自始至終，我們都很支持基層的公務同仁，因為基層的警察同仁非常辛苦。"],["張署長榮興：謝謝委員。"],["洪委員孟楷：尤其現在不管是詐騙、不管是任何的大小事都要由第一線的員警來做處理，真的是非常辛苦，不容易啦！但是該討論的事項還是要討論。我先請教一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是什麼？"],["張署長榮興：第一百三十五條是煽惑罪，就是煽惑人家犯罪。"],["洪委員孟楷：你確不確定？"],["張署長榮興：應該確定。"],["洪委員孟楷：是煽惑罪嗎？是嗎？是妨礙公務吧！"],["張署長榮興：是煽惑他人犯罪。"],["洪委員孟楷：第一百三十六條呢？"],["張署長榮興：這可能要看一下。"],["洪委員孟楷：你也不清楚嘛！署長在被問到的第一時間，即便你學有專精，即便是那麼了解，對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也不清楚，這是聚眾三人以上妨礙公務。第一百三十八條呢？"],["張署長榮興：委員，這個可能要再看一下……"],["洪委員孟楷：第一百四十條呢？第一百四十一條呢？署長都不清楚。署長，我為什麼會請教這個問題？現在不用再看了！來，我為什麼會請教這個問題？因為我有看到影片，在高雄有一名員警在總統車隊經過的時候跟一位自己一個人的男子講，當時正在執勤公務，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他妨礙社會秩序，因為在執行特種勤務，你拍特勤就是違法。署長，請教這樣是違反哪一條法令？"],["張署長榮興：我跟委員報告，現在……"],["洪委員孟楷：現在不是說搬法條出來，唸出林林總總的條文，包括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四十條，好像這樣就很專業，連署長在剛剛被問到的時候也都不清楚這些法條的內容到底是什麼，這個員警這樣執勤有沒有爭議？"],["張署長榮興：委員，我跟你報告一下，應該是沒有爭議……"],["洪委員孟楷：沒有爭議？"],["張署長榮興：現在是這樣子……"],["洪委員孟楷：連署長自己都不清楚那些法條的內容，然後你跟我講沒有爭議，那你覺得說符合嗎？"],["張署長榮興：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報告一下？"],["洪委員孟楷：來！"],["張署長榮興：總統或副總統的維安是依照特勤條例由特勤中心……"],["洪委員孟楷：我不反對總統有特殊規格的維安，因為國安規格就是國安規格，但是我現在要請教的是……"],["張署長榮興：那是有特勤條例，在特勤條例裡面會去公告，特勤條例的第十二條是對於公告的這些可能造成維安的相關狀況會去做一些盤查的勤務作為。"],["洪委員孟楷：好，沒有問題，是特別的相關盤查。但是我現在要請教，員警恐嚇一般的老百姓……"],["張署長榮興：不能恐嚇，沒有恐嚇老百姓。"],["洪委員孟楷：他拿出這些條文，有哪一條是符合的？第一，您剛剛也不清楚這些條文的內容，你在被問到的第一時間也不清楚嘛！即便是我們警政署長被問到也不清楚。"],["張署長榮興：委員，應該是要跟他講第幾條是什麼樣的罪名。"],["洪委員孟楷：第二，要看有沒有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聚集三人」，對不對？我們看到只有一個人，然後他搬出規定「聚集三人」的第一百三十六條，這是什麼意思？"],["張署長榮興：我想跟委員報告，如果員警有這些使用錯誤的狀況，我們會去做再教育。"],["洪委員孟楷：現在署長改口說員警使用錯誤的條文……"],["張署長榮興：沒有，我現在講的是盤查的作為。"],["洪委員孟楷：來，第一百三十八條是規定什麼？你不知道嘛！第一百三十八條是毀損公務員的文書，就是公務員如果有任何文書，你去加以毀損。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四十條是規定什麼？是污辱公務員。第一百四十一條是規定什麼？是在公務員執勤的時候污辱公務員。那這個民眾拿手機出來拍維安車隊，如果說符合，你可以用其他的條文，我現在要講的是國家有國家的法令，總統有高規格的維安，我不反對，但是你如果拿一些錯誤的法條故意要來恐嚇民眾，我沒有辦法接受啊！"],["張署長榮興：員警如果在執勤的時候有這些相關的疏失，我們會再去做教育。"],["洪委員孟楷：所以有疏失？"],["張署長榮興：這是適用特勤條例的規範來做盤查。"],["洪委員孟楷：特勤條例有跟員警說你可以拿不對的法條，只要唸出來就算對？"],["張署長榮興：沒有、沒有，不能講說要用不同的法條，沒有講那個特別法，就是依照特勤條例來做一個盤查。"],["洪委員孟楷：來，署長，現在仁武分局改口說這是善意提醒，為什麼要改口？"],["張署長榮興：我想就是說……"],["洪委員孟楷：署長都講得那麼義正辭嚴，你說這是維安，現在他們又改口，那是誰說的算？"],["張署長榮興：關於員警的這個部分，是他個人在工作上的疏失或者是有不對的時候，我們會去做教育。以這個案子來講，這個是依照特勤條例的規範來做一個盤查，就是特勤條例第十二條，本來特勤條例就是有規範的這個路段跟路口，對於造成總統維安的各種狀況，總統的維安一定是要達到萬全，可能就是他在那邊做什麼動作，你沒有去了解……"],["洪委員孟楷：好，署長，召委已經站起來了，你沒有辦法自圓其說，我只講兩點：第一，總統有維安的高規格，本席不反對，任何人都有機會當總統，當了總統，就是中華民國的代表，就應該有高規格的維安，但是絕對不是無限上綱，更不是一個員警可以拿錯誤的法條去恐嚇人民。第一，他明明在執勤的時候就使用錯誤的法條；第二，如果像你剛剛講的，員警用錯誤的法條，然後你要對員警再教育的話，那要一體適用、要講清楚，不能因人設事啊！"],["張署長榮興：委員，我們一定一體適用。"],["洪委員孟楷：不能因人設事啊！看到辦藍不辦綠是過去大家覺得最荒謬的事情，不要讓民眾覺得現在臺灣是警察國家。"],["張署長榮興：絕對不會，一定是依法啦！"],["洪委員孟楷：署長，錯誤的法條不要濫用，你剛剛已經講了，仁武分局也改口了，關於這件事情，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影片。"],["張署長榮興：有看過，電視上有播。"],["洪委員孟楷：你有看過，你就更清楚明白本席要強調的重點，不是拿法條出來背幾條就可以恐嚇人民，連署長被問到的時候都不知道法條內容，我不知道一般民眾怎麼樣能夠信服警察的執勤，謝謝。"],["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質詢。","請吳宗憲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吳委員宗憲：10:30"],["吳委員宗憲：（10時30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國安局還有警政署。"],["主席：請國安局、警政署。"],["張署長榮興：委員好。"],["吳委員宗憲：兩位早。我主要是看到你們所提出來的一些報告、我主要是針對資料庫的部分想要進行了解，就國家安全的部分，我們絕對是贊成，而且非常支持一定要維護我們的國家安全以及我國元首的安全，這我絕對支持，但是執行要符合比例原則、要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要把國安這個東西變成是無限上綱、尚方寶劍，愛砍誰就砍誰。這一次國安局的報告裡面有提到，對於政治極端主義有暴力傾向的行為要建置資料庫，請問這個資料庫的法律授權是哪裡來，可不可以請你說明一下？"],["林執行長媽喜：報告委員，我們是針對這些有治安顧慮的人口……"],["吳委員宗憲：不是、不是，不要跟我講這個，我國做什麼事情都要有法律授權，請問一下法律授權哪裡來？哪一條法律授權你們做這個資料庫？好，沒關係，你講不出來就算了。我還是要跟你講，111年憲判字第13號針對健保資料庫，大法官曾經有做出資料庫建置一定要有法律上的標準，當時要知道蒐集對象是誰、目的是什麼、要件是什麼、保存期限等等，甚至蒐集而得的資料監督機制都非常重要，我們不能讓你們建置的這個資料庫變成黑名單用。我們以前為了廢除刑法第一百條，希望海外流亡分子可以回到他們認為的黑名單、可以回到臺灣，我們做了多少努力？那是當年我還是學生的時候，結果今天我們要越走越回去嗎？還要由國家來建置一個資料庫，去把哪一些他覺得有問題的人列出黑名單。你要這麼做我沒有意見，但是必須要有法律授權。請你們記得這件事，不能用國家安全或元首維安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第一個，你搞不清楚法律授權是什麼，再來是資料庫蒐集之後怎麼用、目的是什麼、對象是誰，如果你們搞不清楚，你們去問一下林明昕政委，他對這一塊比較熟，不能隨隨便便給我一份報告就說要建置一個資料庫，這樣會讓臺灣已經不像法治國家，變成警察國家，這是不應該的。可不可以請你們就有關這個部分能夠提供一份報告來跟我們說清楚，你們蒐集資料庫的目的、對象、要件、保存方式以及監督單位是哪一些，要跟我說清楚，好不好？這個很重要，如果沒有，你根本就違法。再來，今天我本來想要問你們幾個問題，但是你可能連法律授權都不清楚，所以我問了你可能也答不出來，但是整個制定要點，還有SOP都要給我一份，關於你們怎麼做、由誰做、哪一個單位做都要給我一份。","我直接跟你們講，這個資料庫我認為有幾個風險點，我在這邊替全國人民來告訴兩個機關，第一個，資料庫會不會變成黑名單，這個很重要，署長不要跟我說不會，現在國家在幹什麼，我們不是不懂，我們只希望國家能夠更有制度化。因為人治的地方一定會產生風險，我知道民進黨當年也是為了推翻人治的一些概念，所以它才壯大，這也是為了民主，我們不能讓國家走回頭路，我也不認為應該用政治黑名單來箝制人民的思想，所以第一個，只要你們的邊界不清楚、SOP不清楚，人民都會擔心被列入黑名單。再來是網路和資料怎麼蒐集，我們臺灣之所以讓中國大陸的人很羨慕，是因為我們有非常自由的言論，我們在網路上面也很自由，你今天要返回去走是不是就應該要自我控制好？會不會到最後變成只要有「賴清德」三個字，你就跳黑名單出來？我是擔心這個點。還有之前有人寫「陳菊走了？」後來就被查辦，請問警政署署長，員警查辦是不是有法律依據？"],["張署長榮興：這個部分就是是不是煽惑犯罪的這個狀況。"],["吳委員宗憲：不是，「陳菊走了？」與煽惑犯罪有什麼關係？"],["張署長榮興：就是他散布的這個訊息是不是正確，是不是一個假的、惡的、害的狀況。"],["吳委員宗憲：不是啦！到最後法院根本不支持你們，所以你現在的說法完全不合理。"],["張署長榮興：所以那個案件是去做調查了解，到底背後有沒有假惡害的狀況。"],["吳委員宗憲：我跟你講，人民不一定能接受這樣，好不好？就像反滲透法，大量的人被用反滲透法查辦，但是目前起訴的件數很少，判有罪的更低，到現在只有4件判有罪，都還沒有確定，但是大量的不起訴簽結，這個對人民就是擾民，很多人會覺得這就是無端受政治牽連、政治攻擊。所以這個不是在保護執政黨，反而害了執政黨，讓執政黨背黑鍋，你是偵查機關，你們不能做這種事情，因為國安是要保護人民，不是防備人民，不要讓保護變成是監控人民，人民以為是保護我的安全，結果後來我每天都活在恐懼之中，這個部分麻煩你們要注意，千萬不要拿國安相關的法令來VVIP的對付人民，不要把人民當作是犯罪者來對付。保障國家安全我絕對支持、強化國防我也絕對支持，但是不能拿這個當理由。最後我要說的是，不要讓關鍵字搜尋變成無辜人民的手銬、不要讓資料庫變黑名單。兩個機關、貴機關，你們是園丁，園丁在修剪花草的時候，只是把花園裡面的害草、不好的草、不漂亮的草剪掉，你不能把自己變成除草機，整個推過去，好的、壞的一起砍掉。","國家安全很重要，但是請注意我們人民的權利也很重要，所以要有法律授權，請你們一個月內把這個資料給我。我有三大要求，在PPT上面，一個月內能夠把這個資料回復給我，好不好？謝謝主席。"],["主席：謝謝吳宗憲委員的質詢。","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請徐欣瑩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徐委員欣瑩：10:37"],["徐委員欣瑩：（10時37分）謝謝主席，本席想請內政部吳常次、警政署張署長，還有法務部的代表。"],["主席：請吳常次、張署長、法務部司長。"],["吳次長堂安：委員好。"],["徐委員欣瑩：感謝主席。今天的題目很好，要求報告我們現在全國的治安狀況，我也看到內政部報告裡面寫到當前全國治安狀況，客觀數據顯示，最嚴重的還是詐欺犯罪，當然也講到要持續強化打詐、掃黑、緝毒及肅槍。本席今天要就打詐來特別詢問，首先，我想請教次長、署長還有司長，美國司法部和財政部最近重拳出擊，破獲了太子控股集團這個跨國的詐騙組織，美國制裁名單中，我們赫然發現在146個實體和個人目標，它查獲了這麼多，有3名臺灣人、9家臺灣公司。首先，請問臺灣在這起國際掃蕩中究竟扮演什麼角色，我們是事前參與的合作夥伴，還是事後才被美方告知的局外人？請回答，簡答。"],["張署長榮興：委員，這個案件的行動是美國財政部還有法務部主動的……"],["徐委員欣瑩：你不要再講這些話！"],["張署長榮興：他們行動的時候……"],["徐委員欣瑩：我現在問的是我們有參與嗎？"],["張署長榮興：沒有，沒有通知我們。"],["徐委員欣瑩：我們是事後被告知，我們到底掌握了多少？"],["張署長榮興：我們目前了解的是太子集團陳志出入臺灣是110年以前，110年以後就沒有，現在對於公布名單裡面的3個對象及9個公司，我們都有掌握。"],["徐委員欣瑩：所以我要講的是，這9家涉案的臺灣公司有8家登記在同一個地址，這個地址大家很熟悉，知名歌手周杰倫他們家，和平大苑就有11戶，他有11戶在這裡，一個沒有生產活動、沒有營業額的空殼公司集團，可以在臺灣坐擁11戶的豪宅，這麼明顯的洗錢特徵，請問我們的警示系統在哪裡？警政署、法務部都沒有警覺嗎？因為這是110年之前的，你們的理由是這樣，我們就覺得難怪，難怪臺灣會成為詐騙集團的洗錢天堂，詐騙的首腦高調炫富，把豪宅當作什麼？像在菜市場買菜一樣在買，結果我們完全沒有警示系統，洗錢防制辦公室也完全不知不覺，我不知道臺灣的金融與商業監督是否形同虛設？今天相關單位也沒來。","我接著問，既然你們說這是110年之前，我接著想問，現在太子集團首腦陳志，你也知道此人，他在臺灣的資產有9間公司、11間豪宅，你們打算怎麼處分這些不法資產？"],["張署長榮興：跟委員報告，此案已經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當中。"],["徐委員欣瑩：那到底怎麼處置這些不法資產？"],["張署長榮興：未來如果有涉嫌犯罪當然是會查扣，如果有涉嫌到犯罪啦！如果說這一些……"],["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到現在還認為他這11間豪宅、9間公司……全國民眾都在想，他能夠買這些豪宅，是不是都是詐騙臺灣人的錢啊？要三十幾億的和平大苑……"],["張署長榮興：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跟美方聯繫到整個犯罪事證的連結，如果說是屬於涉案……"],["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是要乖乖等美國來處理，還是……"],["張署長榮興：不是，要看事證連結啦！事證連結有沒有連結在一起……"],["徐委員欣瑩：還是你們在等詐騙集團把房子賣了，你們才要處分？"],["張署長榮興：不會啦！可能會做緊急處分。"],["徐委員欣瑩：從開始到現在，我今天問你，你可能會做緊急處分，你們到底決定怎麼樣？"],["張署長榮興：我們會跟警方聯繫，看怎麼樣有比較妥當的方式。"],["徐委員欣瑩：有沒有掌握到臺灣的被害人？"],["張署長榮興：目前沒有。"],["徐委員欣瑩：這麼大的跨國犯罪組織。"],["張署長榮興：目前還在查證當中，就是要跟美方的訊息再做界接。"],["徐委員欣瑩：我真的拜託……"],["張署長榮興：因為他整個犯案的地點應該都是在帛琉，或者是其他國家，可能牽涉到……以一個合法掩護非法的狀況在執行，所以相關事證上，我們還要去做連結。"],["徐委員欣瑩：次長、署長，還有法務部的代表，司長。臺灣進入超高齡化社會，其實老人家他擔心什麼？他擔心他晚年沒有錢，但是臺灣現在詐騙這麼嚴重，很多都是退休人員或是年長者被詐騙。今天看到這麼大的跨國集團，臺灣被查扣的目標數占了整個的8%，快要十分之一了，三十幾個國家中，臺灣這個目標實體，個人跟公司就占了8%，現在已經看到他這些資產，你們還不積極處理。本席希望，他的不法所得，如果是對臺灣人詐騙的所得，要還給這些被詐騙的人，你們朝方向來做，可以嗎？"],["張署長榮興：可以，我們是朝最嚴厲的手段來處理。"],["徐委員欣瑩：他們在臺灣的資產要優先還給臺灣的被害人，可以嗎？"],["張署長榮興：我們朝這個目標努力。"],["徐委員欣瑩：所以，我們希望署長還有次長，臺灣不應該是詐騙者的洗錢天堂，而應該是犯罪者的墳墓，你們要朝這個方向。","還有，現在都只會抓車手，然後告訴我們，都抓到沒有錢的車手，現在這麼大的案子被查獲了，我們希望整個打詐的KPI不是抓了多少車手，而應該要看為被害人追回了多少錢，這個是全民的期待，可以嗎？"],["張署長榮興：可以。"],["徐委員欣瑩：好，加油！我們也支持你們，你們一定要強硬起來，全力為我們的民眾追回他們被詐騙的錢。也不只是這個案子，臺灣太多了，我相信部長和署長都很清楚，可以嗎？"],["張署長榮興：可以。"],["徐委員欣瑩：好，謝謝，加油。"],["張署長榮興：謝謝。"],["主席：感謝徐欣瑩委員質詢。","請王鴻薇委員質詢。"],["段落：質詢：王委員鴻薇：10:45"],["王委員鴻薇：（10時45分）謝謝主席，我請警政署署長。"],["主席：請署長。"],["王委員鴻薇：我也請次長好了。"],["主席：請常務次長。"],["張署長榮興：委員好。"],["王委員鴻薇：署長好、次長好。"],["吳次長堂安：委員好。"],["王委員鴻薇：次長、署長，最近發生了幾件讓婦女安全，大家感到非常憂心的事情，一個是震驚全國，事實上，在國際間也有很多報導的，就是在我們的臺北車站北車，發生通緝犯性侵案。另外，是比較地方性的，就是在臺北市的南京三民站，有一個街友，他直接企圖性侵當時倒垃圾的女子，我先講臺北車站的部分。當然，臺鐵跟鐵路警察局就有召開所謂安全聯防會議，但是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在北車的大廳，當年曾經因為很多外籍移工放假的時候會坐在那邊，他們聯誼，北車一度下了所謂的禁坐令，覺得這樣子有礙觀瞻，但是引起臺灣社會非常大的反彈，大家覺得我們應該對外籍移工的文化更加尊重。","這個案子不是外籍移工，都是來臺灣旅遊的，一位是香港遊客、一位是馬來西亞遊客，他看見後去報案。我要請問一下，在事件發生前，他們在北車坐在那邊飲酒、喝酒，雖然很多人人來人往，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然而很多人檢討說臺灣最美的風景不是人嗎？怎麼大家好像視若無睹，最後還是一個馬來西亞籍的外籍旅客看到，覺得不可思議，然後要求報案。","所以我想請教一下署長，針對北車，我們尊重，不支持禁坐令，但是坐在那邊飲酒、聯誼，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考慮禁止？因為我覺得即便是坐在那裡、即便有座位，在那邊變成好像應酬、飲酒文化，我認為對於公共空間也是有商榷的疑慮，所以我不曉得署長認為，還是可以坐下來沒有問題，但是坐下來在那邊飲酒、聊天、嘻嘻哈哈，後來出現這樣的事情，大家就不以為意，這個部分是不是有檢討的必要？"],["張署長榮興：跟委員報告，我上個禮拜也有談過，臺北車站是國際交通運輸的樞紐，也是公共場所空間，我的看法是禁止在那邊飲酒作樂。"],["王委員鴻薇：當然啊！"],["張署長榮興：那個地方是禁止飲酒作樂，也不是只有在那邊造成相關的……而且影響到旅客的進出。"],["王委員鴻薇：對。"],["張署長榮興：所以應該是要由臺鐵站方來禁止。"],["王委員鴻薇：而且老實講，有時候喝酒喝過度搞不好就會有騷擾，這個事件當時可能有巡邏，但是看到他們在那邊飲酒可能也沒有去制止，所以未來這個部分，不只臺北車站，在一些重要的運輸樞紐，你坐在位子上，或者是坐在地板上等等……過去比如說，也有很多的人坐在地板上，他充電，或者是打電腦，這些都不需要去禁止。但是，不管你是坐在位子上，或者坐在地上，不可以飲酒作樂。"],["張署長榮興：我想這是主管機關，鐵路站方要來做這樣的公告，我們來配合跟執行。"],["王委員鴻薇：可是就你作為治安主管機關，你應該強烈的建議啊！"],["張署長榮興：我們會去建議。"],["王委員鴻薇：強烈地建議。"],["張署長榮興：強烈地建議禁止在那個場所飲酒作樂，一定會強烈。"],["王委員鴻薇：另外，不好意思，給我一點點時間。還有南京三民站之狼，警察確實立刻逮捕，而且立刻移送，但是法官竟然裁定無保請回啊！署長，這樣的狀況會不會影響你們要去保護婦女安全，或者是要強化打擊這些治安死角？這樣的法官，竟然就無保請回，就放回街頭了，這會不會造成你們執法的困擾？"],["張署長榮興：這個我們很遺憾，這個是院方的處理，這個應該跟人民的期待有距離。"],["王委員鴻薇：有距離嘛！而且對你們的執法來講，其實這會造成你們的困擾，如果他又發生同樣的狀況，對不對？"],["張署長榮興：那當然。"],["王委員鴻薇：我現在已經要求管區要趕快加強的去巡邏，其實這會增加我們的……"],["張署長榮興：我覺得這個要互相配合跟處置，其實吸膠的還有一些相關的處置作為。"],["王委員鴻薇：是、是，其實這個都可以處置，結果你卻把他全部這樣放回去，好像沒事一樣。這一點我覺得警方和內政部也要跟相關的這些單位……我認為這樣的法官其實是違反社會期待的，他最後就這樣直接無保請回了、放回街頭上，好不好？謝謝。"],["張署長榮興：好，謝謝委員。"],["主席：感謝王鴻薇委員質詢。","請徐富癸委員質詢。"],["段落：質詢：徐委員富癸：10:51"],["徐委員富癸：（10時51分）謝謝主席。有請警政署張署長。"],["主席：請署長。"],["張署長榮興：委員好。"],["徐委員富癸：署長早安！署長，剛剛我聽了很多委員都在質詢，我這邊也要幫基層的同仁請命一下。根據目前我們所掌握到的狀況，目前警政署面對打詐也好、掃毒、掃黑、緝毒跟肅槍，這些都是我們很重要的治安項目，但是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現有的缺額高達7,675人。我們的同仁服務的範圍那麼的廣大，加上我們相關的配備、設備嚴重不足，甚至最近的新聞，我們的同仁因為基礎的裝備不足，他們遇到重大刑案要出去抓犯人的時候，還要先寫遺書，有沒有這種事情？請署長說明。"],["張署長榮興：應該沒有這種事情，這個應該是不實訊息，我們去瞭解後沒有這種狀況。"],["徐委員富癸：沒有這種狀況？"],["張署長榮興：沒有這種狀況，這個是不實的。"],["徐委員富癸：但是署長，針對人力不足的部分，還有基礎裝備的部分，你們要如何改善？"],["張署長榮興：人力不足的部分，我們每年的容訓量，譬如像警專跟警大一年合起來大概是三千多人，現在我們會根據退休的狀況補足。未來對於這些場所的容訓量，我們會加強思考。","第二個部分，我們會針對各縣市的治安狀況來做增補、人力的調配。"],["徐委員富癸：署長，未來10年我們可能會有超過2萬個同仁要退休，針對這個部分，如果我們沒有提前部署，這個人力不足的問題，再加上訓練的問題，我想未來會對治安造成疑慮，這個也是百姓的恐懼。剛剛我們有提到臺北車站的問題，像我們屏東的潮洲火車站，我們也有請鐵路警察局幫忙設一個巡邏站，但是我們的同仁也跟我反映，因為他們的人員不足，所以如果要固定派人在那邊會有所困難，但是我有要求一定要強化見警率，搭配周邊的分駐所，提高巡邏的密度，尤其是晚上的時候，我們有一些上班族也好，或是學生，他們落單走在那邊是很可怕的，有沒有辦法強化這個部分？"],["張署長榮興：好，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這包括3個方面，不是只有鐵路警察，還包括臺鐵的站方或是保全，甚至是轄區的派出所，要用聯防的機制處理。尤其是執行率，就是那個地方是不是有可能會造成危安的對象，這個要加強清查和管理，就是這些人到底有沒有危害性，這個要加強清查和管理。也要配合縣政府的社政主管機關共同從根本解決，比如像遊民，遊民可能要有一套機制來解決，包括縣市政府要一起來解決，不是只有靠警方，警方只能表面去盤查、清查、預防和阻止，但是要澈底解決根本的問題，還是要由社政單位來解決，譬如像遊民這個問題，應該是縣市政府要加強安置跟解決。"],["徐委員富癸：是啊！這個一定要跨部會整合，然後中央跟地方合作。"],["張署長榮興：是。"],["徐委員富癸：好，我們也希望把這個治安的死角給消除掉。"],["張署長榮興：是。"],["徐委員富癸：署長，另外，內政部上個禮拜有舉辦黑客松AI的競賽，我們航空警察局也獲得金牌、金獎，他們是透過AI智能危險物品辨識系統獲獎，但是我們基層的設備還是不夠，尤其是車牌辨識系統，沒做沒事，做了之後好像偽造的狀況又更多了，有這個情形嗎？"],["張署長榮興：我想不會有偽造的狀況，對於車牌辨識系統，不管是在巡邏車或機車，對於安裝在上面去巡邏，辨識相關的偽造、變造車牌或是私接的車輛，這個目前我們正全面的在推動當中。"],["徐委員富癸：尤其我們鄉下有很多人傾倒廢棄物，我們要結合我們的縣市政府來做軌跡辨識，這樣才能抓到不法之徒，因為他們亂傾倒有毒廢棄物會影響到我們整個環保跟衛生的問題，這個部分應該要加強一下。"],["張署長榮興：這個沒有問題，我們會加強處理。"],["徐委員富癸：好，謝謝。"],["張署長榮興：謝謝。"],["主席：感謝徐富癸委員質詢。","接下來伍麗華、伍麗華、伍麗華委員不在。","羅廷瑋、羅廷瑋、羅廷瑋委員不在。","楊瓊瓔、楊瓊瓔、楊瓊瓔委員不在。","蔡易餘、蔡易餘、蔡易餘委員不在。","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高金素梅、高金素梅、高金素梅委員不在。","蘇巧慧、蘇巧慧、蘇巧慧委員不在。","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之外，其餘皆已發言完畢，質詢結束。委員丁學忠、高金素梅、蘇巧慧、吳琪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所提未及答復之部分，請各相關單位於一個禮拜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據內政部警政署委託民間的調查，今年上半年治安滿意度，民眾對居住社區或住家附近治安滿意度九成，全國滿意度五成。顯示民眾對政府治安維護雖有肯定，但同一調查中，對詐欺犯罪之不滿意度仍高，雖打擊詐騙防與防治非僅能依靠警察同仁的努力，更需各單位合作才有成效，但結果也顯示行政院體系中各單位之打詐工作仍待努力提升。","若觀察近期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數據顯示，一百一十四年上半年詐騙的財物損失統計，金額已經高達四百八十億元，已經幾乎與去年同期相較。詐騙案件中「假檢警詐騙」發生計二千七百多件、財損計新臺幣五十三億多，每案平均財損近二百萬元，較過去不同的，假檢警詐騙案件被害人特徵，女性被害人為男性被害人的二倍，50歲以上女性被害人約占五成二，其中職業為退休及家管者約比重約三成七。顯然弱勢族群尤其退休後女性仍為高危險之族群，如何提升防範效果，仍請防詐辦公室加強提出對策。","詐欺危害防制條例通過後，數發部才在五月分首次對META公司開出第一張罰單，原因是未揭露刊播者、出資者資訊，處以罰款一百萬元。六月再因廣告管理系統有系統性缺失，罰以一千五百萬元。到了八月分，因未及時下架紙本通報的詐騙廣告，再罰二百五十萬元，八月案件仍有百分之五案件未能符合「詐防條例」規定於廿四小時內下架。綜合考量違規情事，數發部依法罰二百五十萬元，並要求Meta於卅日內改正。各件總計一千多萬元對臉書公司的罰款，遠低於假投資的每人受詐財物損失，數發部對各網路廣告平台之裁罰與追蹤是否已達效果，請提供說明。","從案例看，地方政府與警政署雖努力通報，但數發部作為處罰的主管機關，先是至五月才開罰，至今也只開罰數張罰單與千餘萬元罰款，對平台的杜絕詐騙源頭是否有成效？然據該平台說明，在接獲官方通報後皆有快速下架，理應能阻絕大多數來自該平台的詐騙廣告造成的損失，但本年度的假投資詐騙仍高居各項詐騙的主要原因，僅數張罰單就可阻絕過去主要來自臉書平台假投資詐騙廣告？但據警政署之統計，至九月份最新的統計，「假投資詐騙」仍有一千七百多件，財損方面仍有二十六億多元的損失，數字仍非常高，並沒有因平台顯示的大量移除廣告數量而降低太多。請警政機關說明：有關網路廣告詐騙案件中，假投資廣告之平台分布情形與詐騙分析，也能得知反詐新法執行後是否能對臉書平台的詐騙氾濫產生嚇阻，若詐騙廣告之平台已轉向其他如LINE等公司平台，也應盡速防範提出因應。"],["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我們支持政府維護治安，也理解國安風險需要及早因應，這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職責，沒有人反對。但「國安」不能被當作執政黨的政治遮羞布，更不能成為箝制言論的工具。真正的風險治理，應該有明確界線與法律依據，而不是靠一張張空洞的口號、一套雙標的執法邏輯。","10月11日，一位民眾在現場僅僅以手機拍攝總統車隊，竟遭員警當場制止，甚至被宣讀刑法第35、136、138、140、141條。","請問這名民眾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法律，若這是維安勤務，請內政部與警政署明確指出，其所依據的法源是什麼。","若沒有，那就是違法濫權。這樣的模糊操作，不只讓人民一頭霧水，更直接侵害了人民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民眾難道連拿出手機、拍攝公共場域下的公開活動都要被限制，這樣的治安跟國安，已經到了荒謬可笑的地步。","各位不要忘記之前也有執政黨委員指責在路上自拍的民眾是國安破口。更荒謬的是，當真正的國安危機發生時，政府卻選擇性處理。","今年媒體揭露，外交部吳釗燮部長任內，其機要助理何仁傑涉及機密洩否早已遭內鬼滲透的重大疑慮。結果外交部的回應尊重偵查。沒有行政調查、沒有制度檢討、更沒有人被問責。處理國安風險是這樣做嗎？部長對於自己的親信可能涉及洩密都能毫無責任，甚至可以繼續升任國安會秘書長。這正是證明了有黨證沒事，沒黨證出事。","這讓本席不經想到今年5月的質詢，以前我們提醒民眾「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現在要提醒大家「小心國安就在你身邊」。今天的國安法與過去不同，不再只是針對軍公教體系，而是已經擴張至所有一般民眾，只要你說錯一句話或拿起手機，可能就被指控「危害國安」。","當國安被當作清理政敵的工具，當執政者選擇性執法，人民就永遠活在恐懼之中。","我要求各權責機關於一週內提供書面報告並回應：","一、請外交部針對何仁傑涉洩密案，提出完整行政調查報告，說明有無人員懲處、制度修正與內部監督機制。","二、請內政部與警政署提供清楚的維安勤務法律依據與標準作業流程，未來所有涉及民眾拍攝、靠近官員車隊、攝影新聞活動等行為，應有白紙黑字的規範，保障基層員警依法行政、保護民眾權益。","三、針對本席今日質詢內容，權責機關皆應提出完整書面說明與政策檢討報告，不得敷衍以「依法辦理」、「配合偵查」草率應對。"],["委員蘇巧慧書面質詢：","今年十月初，台北車站發生通緝犯涉性侵案件引起社會討論。在案件發生後，內政部警政署提出「讓影像下架或屏蔽，將了解影片散播行為後偵查」、「鐵路警察局、台鐵站方和保全會進行三方研議提出改善對策，包括增加守望點及見警率」等作為。事實上車站發生相關治安案件不僅此件，包含九月底，板橋車站也發生一起女子控告男子性侵事件等。政府推廣大眾運輸之際，確保人民使用大眾運輸之安全有其必要，就此，本席提出質詢如下：","一、請說明十月台北車站案件發生後，「讓影像下架或屏蔽，將了解影片散播行為後偵查」、「鐵路警察局、台鐵站方和保全會進行三方研議提出改善對策，包括增加守望點及見警率」相關工作辦理進度，包含增加守望點及見警率等措施是暫時性的勤務安排，還是固定的勤務安排？請警政署說明。","二、相關勤務安排皆會牽涉到警力安排，在我國各直轄市縣市中，新北市轄內足足有25個火車站為全國最多，去年就將近每天有18萬人次進出新北市的火車站（僅計台鐵部分）；另，新北市境內火車站的鐵路警察隸屬於鐵路警察臺北分局，臺北分局需管轄我國旅運人次前21名當中的13座車站，包括臺北、板橋這兩座有台鐵、高鐵、捷運數條以上、甚至是公路運輸、百貨商場等，相較臺中分局2座、高雄分局5座、花蓮分局1座，臺北分局所負責的場域進出人數眾多，場站面積大且空間動線複雜，可見勤務相當沉重，甚至為其他分局之數倍。然而就目前的鐵路警察人力，臺北分局僅有210人、臺中分局有150人、高雄分局176人、花蓮分局98人，臺北分局人力顯有提升之必要。請警政署研議提高鐵路警察臺北分局警力。","三、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初撤除台北車站捷運層的保全人力，此作為是否會影響鐵路警察之勤務安排？另請說明關於火車站內的治安工作決策，主導單位為內政部警政署、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又或是其他政府部門單位？請說明。","四、大眾運輸警力分工複雜，就以板橋車站為例，臺鐵及高鐵部分由鐵路警察負責，捷運由捷運警察，兩者都各有專屬的組織規程，甚至是勤務駐地；然而公路客運轉運站負責警察為當地派出所或保安警力，並非公路專屬，也無勤務駐地，相較之下顯有落差，可能造成治安漏洞；相比於新加坡針對於該國的地鐵、巴士站等公共運輸系統，另特別整合成立了「公共交通保安指揮處〈Trans Com〉」；所設置的專責警力，維安範圍不是僅僅侷限於單一運輸系統，而是著眼整體公共運輸系統的安全，本席認為就可參考。請警政署研議如何減少多鐵共構車站（包含公路車站）之治安漏洞，以及參考新加坡等國之案例，研議與評估整合建立公共運輸警察及因此須配合的法制化工作。"],["委員吳琪銘書面質詢：","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如何強化總統、副總統、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作業，避免境外勢力或協力者影響國家安全專告","保障人身安全","近日某網紅人士在網路上說出針對我們國家元首的不當言論，目前已由檢調進行偵訊及調查釐清其罪責，今日排此會議，是表達我們立法院堅守法治、維護所有民眾生命安全的決心及作為，都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不只是元首，大家都一樣。","「人身安全」的保障，不是只針對特定職位，應該是我們每一個民眾都要受到保障，即使沒有實際造成實質的傷害，但若是以言語或其他任何方式表達要對某些特定人或團體造成傷害，造成心理恐懼，在法界認知上，這也算是違法！","署長，民眾當然有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但自由並不是毫無界限，若是有民眾在網路發表恐嚇安全以及煽動他人犯罪言論，破壞台灣法治秩序，以「斬首」這樣的語言宣洩不滿，這種行為不該是民主社會的常態。對於公共言論環境的界線，請署長說明。","次長，近年來，隨著網路媒體與社群平台的蓬勃發展，資訊傳播的速度與影響力已遠超過傳統媒體。許多社群上的意見領袖（KOL）或網紅，往往透過發文、直播、影片等形式，就能在短時間內引發大量的社會關注與輿論效應。這樣的現象固然展現了言論自由與資訊多元的價值，但同時，也可能成為被有心人士操作、甚至影響國家安全的潛在風險。","我們可以看到，部分帳號或網路社群，藉由散布不實訊息、誤導性內容，或刻意製造對立與仇恨，來達到特定政治目的。這些行為一旦擴散，可能不僅造成社會撕裂，更可能危及我國元首的安全、國家機密的保護，以及整體社會對政府的信任。","因此本席請教司長，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政府目前在防範「網路輿論操弄」與「假訊息散布」上，有沒有更具體的跨部會合作機制？特別是在維護國家安全與元首安全的同時，如何與「言論自由」作出明確的界分，避免政府被誤解為干預言論自由？","再來，我國是否參考國際經驗（如歐盟數位服務法DSA或美國的資訊安全規範）來建立「數位安全與言論透明化」的法制架構？若有，進度如何？"],["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根據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報告，雖當前我國治安狀況相對穩定，但詐騙及跨境犯罪案件依舊頻傳。","日前媒體報導，英美兩國上週對以柬埔寨為基地的大規模跨國犯罪集團宣布制裁，起訴出身中國犯罪首腦陳志，將146人以及多家公司列入制裁名單，其中也包含在台灣的9家公司。","請各主管機關針對下列問題提出說明：","Q1請問警政署針對陳志入出境掌握情形為何？","媒體報導，陳志為中國籍，但2014年以25萬美元入籍柬埔寨，並取得賽普勒斯及萬那杜公民身分，請警政署說明對此案之掌握程度，以及陳志之入出境情形。","Q2請問法務部在美國及英國宣布制裁柬埔寨詐諞集團前，是否有針對本案進行調查，或者與美英合作針對本案進行調查？","根據法務部提出的專題報告，本年1月至7月間，偵破詐騙集團件數大幅上升，請問法務部在美國及英國針對此案宣布制裁前，是否已有針對本案件進行調查？","另我國與美國間有「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得請求進行調查或扣押，請問美方是否有提出請求協助其調查或扣押太子集團財產？","Q3針對涉案之9公司及3名台籍嫌疑人，如何清查其等在台資產，並對名下資產進行緊急處分，以防止脫產？","根據媒體揭露，太子集團在台登記的多間公司據點位於大安區豪宅內，甚至疑似有多輛高級跑車；為防止疑似涉案之公司及嫌疑人脫產，請法務部說明未來如何清查前述公司及嫌疑人之資產，並如何緊急處分、扣押。","本席認為，雖各機關皆不斷對民眾進行提醒及宣導辨識詐騙集團手法以防遭詐，但徹底根除詐騙集團才是解決詐騙的根本之道，相關說明內容請各單位依權責於2周內提供書面報告。"],["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感謝大家，大家辛苦了，謝謝大家。","散會（10時57分）"]],"block_lines":[1,12,13,14,17,55,57,57,58,59,101,103,132,212,212,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2,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04,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0,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9,360,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9,370,371,372,373,374,375,376,377,378,379,380,381,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423,424,425,426,426,428,429,430,431,432,433,434,435,436,437,438,439,440,441,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4,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7,498,499,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0,532,533,534,535,538,539,540,541,542,543,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4,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69,570,571,572,573,574,575,576,577,578,579,580,581,582,584,585,586,587,588,589,590,591,592,593,594,595,596,597,598,599,600,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19,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4,635,636,637,638,639,640,641,642,643,644,645,646,647,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3,675,676,677,678,679,680,683,684,685,686,687,688,690,690,693,694,695,696,697,698,699,700,701,702,703,704,706,707,708,709,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20,721,722,723,724,725,726,727,729,730,731,732,733,734,734,736,737,738,739,740,741,742,743,746,747,748,749,750,751,752,753,754,755,756,757,758,759,760,761,762,763,764,765,765,767,768,769,770,771,772,773,774,775,777,778,779,780,781,782,783,784,785,786,787,788,789,798,803,816,822,832,844],"person_count":{"主席":47,"鄭主任秘書雪梅":1,"吳次長堂安":11,"國安局書面資料":1,"法務部書面資料":1,"黃委員捷":9,"張署長榮興":219,"林執行長媽喜":4,"主席（黃委員捷代）":1,"王委員美惠":12,"牛委員煦庭":20,"主席（王委員美惠）":1,"張委員智倫":7,"許委員宇甄":16,"張委員宏陸":31,"范組長織坤":11,"麥委員玉珍":21,"李委員柏毅":26,"黃委員建賓":9,"黃委員國昌":29,"洪委員孟楷":26,"吳委員宗憲":6,"徐委員欣瑩":19,"王委員鴻薇":13,"徐委員富癸":10,"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1,"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1,"委員蘇巧慧書面質詢":1,"委員吳琪銘書面質詢":1,"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1},"persons":["主席","鄭主任秘書雪梅","吳次長堂安","國安局書面資料","法務部書面資料","黃委員捷","張署長榮興","林執行長媽喜","主席（黃委員捷代）","王委員美惠","牛委員煦庭","主席（王委員美惠）","張委員智倫","許委員宇甄","張委員宏陸","范組長織坤","麥委員玉珍","李委員柏毅","黃委員建賓","黃委員國昌","洪委員孟楷","吳委員宗憲","徐委員欣瑩","王委員鴻薇","徐委員富癸","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委員蘇巧慧書面質詢","委員吳琪銘書面質詢","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title":"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9時至10時57分","地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席":"王委員美惠","date":"2025-10-20","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