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公聽會召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無人載具相關設施之建設及服務」公聽會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1月19日（星期一）9時至11時48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李委員坤城","發言學者專家及機關團體代表","臺灣車聯網產業協會理事長吳盟分","臺灣防災產業協會理事長陳奕廷","實踐大學資訊科技與通訊學系教授龔志銘","弘光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應用系助理教授郭俊良","國立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李  綱","彥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孟廣運","台灣軍警戰術研究發展協會常務理事陳柏宏","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呂宜諠","台灣無人機產業技術整合協會理事池明洋","中華無人機競技協會副理事長蘇恆誠","中華民國航空模型協會委員長陳啓文","中華民國航空模型協會理事呂弘仁","財政部常務次長謝鈴媛","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交通部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副司長林茂雄","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副組長耿  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副主任曾耀賢","內政部警政署科長詹程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處長汪昭華","衛生福利部資訊處技監兼處長李建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專門委員陳仲祐","國防部軍備局稽核張育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建勳","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處長柯清長","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師謝國詳","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行動產品處處長李俊煌"],["主席（鍾委員佳濱代）：現在公聽會開始。","首先歡迎今天蒞臨的學者專家、在場委員還有政府機關代表參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無人載具相關設施之建設及服務」公聽會，在與會人員發言之前，主席宣告作以下：每位發言時間8分鐘，結束前1分鐘會按鈴提醒，原則上依學者專家之簽到順序發言；如果有本院委員要發言，請到主席台登記，每位發言時間5分鐘；全部發言畢就請行政機關就業管權責整體回應；如果備有簡報的、要口頭報告的，也請到主席台這邊，讓我們知道一下，我們會予以安排，比方說相關單位要整體回應的時候，因為事先備有簡報，所以有3到5分鐘的時間可以進行簡報；目前提綱的部分，因為有書面，所以就供大家參考。","因為我有準備簡報來概括說明一下為什麼我們的無人機運用廣泛、市場潛力大，以及如何促進民間參與、完善基礎設施，也就是說明一下我們的意旨。","接下來我們先邀請第一位實踐大學資訊科技與通訊學系龔教授發言，時間8分鐘。"],["龔教授志銘：各位長官、各位專家學者、各位學界的先進，大家好。今天這個公聽會最主要是討論如何將無人載具相關設施納入促參法第三條的範疇、可行性以及一些配套，我們知道促參法第三條最主要是針對公共建設的一些規範，包含交通、環保、水利、文教、觀光等15項，分為一般的公共建設跟重大的公共建設，而這裡面所奠定這樣一個基礎是希望能夠劃定民間可以去參與公共建設的範圍。","我們也知道，促參法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在執行之後的權利義務分配、成本、收益，還有條約上的理解等等，因為政府跟民間某種程度不大一樣，在後來可能就會發生一些問題，所以我們要如何的來解決這個部分，可能是我們比較要去努力的，包含認知的落差，還有履約過程的一些變數，尤其我們在無人機這一塊，事實上確實會發生這些事情，為什麼呢？因為無人載具現在已經不是一個娛樂的玩具，而是一個核心的戰略資產，因為現在我們硬體的成熟度，都已經達到了商用跟軍用的標準。","而且我們又注意到一件事情，無人機陸陸續續發展到現在，已經從單點的飛行轉成了網狀的協作；還有一件事情，我們要的不是飛機，我們要的是什麼？是它能夠飛的路，我想這個東西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所以不管我們在做國防的監測、智慧的物流、災害的救援、智慧的農業等等，我們所需要的就是它的一些場域，這些場域基本上就符合我們所提到的，就是整個在促參法裡面去推動公共利益的一些核心價值，所以我們在探討的所謂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它納入公共建設的正當性。當然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它是符合正當性的，畢竟我們在無人機這一塊廣泛使用的東西，我們真正要用的是能夠真正的落地，在龐大的地面基礎建設上面去建置這些無人機的空港甚至指揮中心等等，也落實了我們現在真正缺乏的是到空中的道路，我想這個是我們必須要去了解的。可是在去進行這些設施的建置時我們會發現一件事情，就是以前的公共建設可能期程很長，可是無人機是一個會隨著時間很快速演變的部分，所以變成在整個促參法裡面可能會發生什麼？就是法律可能沒有辦法符合，比如說，在生命週期迭代的同時並沒有辦法符合，所以要如何去立法讓我們民間能夠確實去達到這樣的部分，能夠機動的調整，然後來做一個多元的營收，以達到我們所要的目標，就是用促參法讓我們整個國際戰略能夠做得更好，我想這是一個很特別的需求。","我們也看到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現在這個網狀的網路、空中的道路要如何來執行、要如何來做，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就是希望能夠促進修法，來確認我們無人機的設施為公共建設，這樣民間的資源就能夠注入，然後讓我們公共建設的設施能夠做得更好，如此就可以增進公共的利益、大幅降低政府財政的負擔，把我們的預算留給核心的施政。而且可以提升執行的效率，利用我們民間企業的靈活性跟技術迭代的速度，使我們的執行效率能夠提升，而且使得產業聚落的效應能夠達到最佳，政府作為監管者、民間作為建設運營者，一起來創造內需的需求。","我們剛剛也提到了，因為無人機目前是屬於一個戰略的東西，我們國安是不容妥協的，所以我們必須打造一個堅韌的非紅供應鏈，那要如何來進行？第一個，當然在招標規範裡面我們就要強制投標的廠商提出一些認證還有產地證明等等，讓關鍵的通訊或飛控模組能夠排除紅色的供應鏈。還有就是政策的誘因，可能我們在整個促參、評選的機制上面對採用國產的技術或本土零件的廠商給予額外的加分，然後鼓勵我們供應鏈的在地化。另外，就是我們要進行一些安全的設計，將我們的資安納入整個基礎建設的設計階段，來確保我們數據傳輸跟儲存符合國家最高的安全規則，也就是說，我們要有守門員的機制，也就是嚴格的准入審查，然後要有推動者的機制，讓我們本土的產業能夠被激勵，這個就是我們對於國安新防線所提出的一些看法。","當然，我們為了要解決無人機技術快速的迭代跟回收週期的矛盾，可以用一些彈性的解方，比如說滾動式技術更新的方式，所以我們可能要想辦法改變本來的一些傳統法規，變成用滾動式的方式來提供民間能夠做更多的部分。而且政府所買的是什麼？買的是服務而不是單一的設備，就是用服務的方法來做，所以由民間每年提供更好的服務，用服務的方法，我想這也是一種可行的方式。","當然還有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我們也會發現，現在我們進行無人機的一些部分，在面對政府部會行政官員的時候，事實上會有缺乏單一窗口的問題，我們當然也希望能夠透過整合的模式，由促參法來提供單一的窗口，針對民航局、數發部、地方政府還有經濟部能夠整合成單一窗口，來提升我們的投資跟增進整體的發展。","以上是我的看法，謝謝。"],["主席：好，非常感謝龔教授。","接下來第2位是臺灣車聯的吳盟分理事長，第3位再由主席做個說明。","請臺灣車聯網產業協會吳理事長。"],["吳理事長盟分：主席、各部會的長官、今天與會的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出席的先進，大家早安。非常榮幸今天有機會代表臺灣車聯網產業協會以及臺灣無人機大聯盟來出席今天的公聽會，事實上，各部會在過去這幾年配合相關的國家政策推動很多智慧載具，包括無人駕駛的車輛、空中的無人機、海上運行的無人船，有很多所謂的概念認證（POC）的計畫，也獲得很多很好的成果，但是目前其實全世界在推動低空經濟是一個正在往上爆發的階段，臺灣為了迎接整個國際的趨勢或者是符合民眾的期待，怎麼樣來進一步推展我們的低空經濟，甚至讓無人載具、智慧運輸的載具能夠進入到服務驗證、商業驗證的這個階段，現在是處在一個非常關鍵的時間。其實在促參法第三條修正草案有幾個版本都有提出來，就是希望能夠增列第十六款的智慧載具相關設施等，我個人或者是我們協會跟大聯盟都表示支持，雖然在第十五款的數位建設應該也已經涵蓋到這個部分，但是如果能夠具體的把它揭露出來，可能更能夠有助於鼓勵各界，尤其是民間的部門，乃至於我們政府部門，更大一步的推動我們相關的促參服務工作。","針對今天這五個提綱，我們協會也提供了一些書面資料，在所謂的正當性部分，我剛剛已經講了，它是符合數位建設的；在排他及公共利益的部分，剛剛也有學者提到，事實上這是一個服務的公共化，如果我們從無人機執行救災、國土的測繪、偏鄉的物流，它所產生的利益是包括快速的救援、醫療平權，是一個全民都可以共享的公共服務。在一些充電站、起降場的設施，也可以透過適當的設計，在它並沒有提供緊急服務的時候能夠釋放出來，提供給其他民間機關來使用。尤其目前這些無人機或相關的智慧載具都是符合五大信賴產業以及2050淨零排放的部分，我想有很多具體的績效都可以顯現在各方面的領域裡面。","再來是如何強化我們的非紅供應鏈，事實上，臺灣因為受到非紅供應鏈這樣的機遇，我們在2025年1到10月份的出口已經突破5,475萬美元，較前一年成長了11.4倍。在資安也有相關的檢測以及晶片發展的一些補助計畫，我是建議在晶片研發的部分能夠透過抗干擾的通訊以及AI的邊緣運算晶片來有更多的投入，以及能夠有彈性的採購規範，特別是在商務用途上面的航路規劃以及專案申請程序的簡化，這個都需要有關部會研議如何因應大家的需要來進一步的提升。","有關財務是否可行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在促參2.0已經把PFI的精神放進來，如果透過所謂的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的方式，應該可以有適當的設計，相關的飛機雖然迭代比較快，但是如果我們能夠以績效作為付費的依據，也就是PMI的依據，可能是更有可能的。在UTM以及ATM的部分，目前也都已經有相關的著墨，如果進一步能夠由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合力讓它可以落地，當然產業應該要全力來配合。特別在所謂空中物流的部分，雖然已經有一些POC，可是在都會區裡面的POC，乃至於將來所謂空中旅客運輸的部分，很需要來做進一步的沙盒規劃，也可以跟國際接軌。","我想一個新技術系統的服務進入到民間或者是我們的社會，有四個重要的支柱，第一個就是技術發展是不是已經成熟？我們看到美國及很多其他地區的發展事實上已經到了一個臺灣應該要進入的機會。是不是有可營運的商業模式？我覺得透過這個PPP，然後公私協力，應該可以找到可行的商業計畫書。在法規及政策的部分，特別是透過我們今天這個修法，或者相關部會更多的政策支持、資源投入來協助。其實智慧運輸載具的需求已經是全民共同的期待，所以在技術發展可行，乃至於政府的政策是否支持到位，有沒有可行的營運模式以及民眾的需求，這四大部分都已經到了一個時間點，所以我們很支持今天的這個……假設說我們可以進一步來強化修法的話，特別是在2029年，臺北市要主辦智慧運輸世界大會，我相信臺北市一定有很多所謂無人智慧運輸載具的3D，包括陸、海、空、商方面的需求。以上淺見提供給大會及各位來指正，謝謝。"],["主席：謝謝吳理事長。","待會在本席以簡報針對今天公聽會的主題進行說明之後，接下來會由孟廣運執行長發言。","我現在就開始進行簡報，我準備簡報是方便讓大家了解，今天召開這個公聽會主要是要探討關於無人機運用廣泛且市場潛力大，我們如何促進民間參與來完善相關所需基礎設施。","首先要回到促參法是什麼？跟無人機有何關聯？我們看到促參法第一條規定「為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特制定本法。」簡單講，就是在政府所應該要執行的公共建設當中，我們找出有自償性、值得民間投資的，透過租稅優惠或融資協助來尋找促參的模式，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無需動用政府的公務預算，而是透過民間的資金參與，來完善我們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各項基礎設施。本項提案誠如剛剛吳理事長所說的，其實促參法目前的數位環境本來已經足以涵蓋，但是我們希望能夠更加明確的針對無人載具部分去思考有哪些的公共基礎設施本來應該由政府來積極的籌建，但是由於它具有這樣的促參特質，我們今天找出來，讓民間可以共同來參與。本次包括王正旭、郭昱晴、李柏毅及徐富癸等多位委員都有提出相關修法草案。","說到無人機，大部分民眾腦海中浮起的就是國防的軍工產業，或是用來作為軍事執法、警察執法，甚至是消防救災，所以我們看到很多的報紙標題都放在軍方採購上面。沒有錯，無人機被廣泛注目，其實無人載具不只是無人機，但是無人機顯然容易吸引社會的目光，包括在軍事方面的偵查打擊或者是不對稱作戰；在警察的部分，它可以即時反應，並用於科技執法；對於消防救災的部分，它可以監測搜救，還可以投放物資。","我們看到的這些都是無人載具中的無人機最為民眾所熟知的，但其實無人機早就飛進了我們的生活當中，從農業部一開始做的植保機，用於農藥、肥料的噴灑等等，事實上還可以做到農作物生長狀況的監控，包括水產養殖這種廣域型的農業生產，都可以透過無人機來判斷目前農作、畜產或水產的生長狀況。","談到交通部，我們的物流配送，其實在地面包括未來的無人車，甚至現在大家已經在思考的像有沒有可能無人空運，就是以貨運為主的無人空運，都可能扮演著這樣……未來甚至是跨國、跨洋的需求。同時，在物流的部分，其實在龐大的倉儲設備當中，無人載具、多軸無人機事實上也可以進行倉儲盤點的功能，這樣的智慧機器人在未來的應用將是非常廣泛。至於醫療就更不用說了，事實上衛福部已經在去年的災害當中成功試著在偏遠災區投放必要的藥品，或者像是蛇毒血清，比如登山客被毒蛇咬傷，除了把人搬下山的這一個方法之外，另外一個方法就是把藥品送上山，未來無人載具更提高承重的安全性之後，甚至緊急的傷員後送都可以透過這樣的無人載具去執行，其實在烏克蘭戰場已經成功的展現出透過無人車，這種地面載具能將傷員從敵後方運回到我方控制的領域。至於在測繪攝影的部分，目前我們的國土測繪早就在應用了，除了即時畫面的拍攝之外，還可以透過多角度攝影來建立更完整的地面圖資。在交通部分，有人在想像可以用於短程交通或者是要很迅速通過複雜地形的障礙。","這個部分的核心其實有三個重點，無人機因為沒有人員的傷亡顧慮，適合去執行高危險任務，避免人員暴露在危險當中。第二個，它可以突破空間控制，我們知道垂直移動一向是我們人員移動的困難點，而它可以突破空間限制。最後，無人載具由於可以重複使用，可以降低我們的人力成本。","有關無人載具的潛力，我們看到了有人推估複合年度成長率高達7.3%，產業總值高達578億美元，至於商用市場，先不談目前各國在採購的軍用商規，其實更大的市場是在商用的部分。無人載具數量預期可以不斷的提升，不是只有無人載具的製造業引起大家的注意，除了機體本身之外，還需要相對應的設施，像什麼呢？我們往下看，其實不只要製造載具，還要完善基礎設施，譬如說我們看到新聞報導「60架空拍機干擾國慶焰火取消無人機演出」，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又或者是軍方突然劃設無人機禁飛區，這些植保機就透過農會表達希望能夠暫緩。也就是說，在各種公益需求跟私人商業當中的競合，如何去求取法規上的平衡？到底需要哪些基礎設施？是否具有自償性，可以帶來收益？所以我們希望各方協調，也需要軟硬體設施的配合，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來探討，政府除了法令之外，也應該要有一些基礎設施的配合。","舉例來講，我們看到有哪些呢？譬如說，數位空域管理系統（UTM），包括航路規劃等等；還有專用起降場，剛剛有代表提出了未來的垂直起降或者都市據點的建設；又或者安全及隱私防護設備，像電子圍籬，避免撞到城市高樓；又或者是剛剛理事長提到的充電與換電基礎設施的自動換電站；又或者我們看到通訊與導航增強設施，因為在目前的空域當中，大概是以有人航空為主在布置這樣一個導航系統，未來無人機的低空經濟要怎麼跟有人航空做區隔，我想這也需要一些基礎設施的盤點。另外像大型轉運或物流中心，其實這些載具中轉或者是物品轉運，無人機不再只是輕巧的多軸無人機那種小型跟拍機而已，事實上，未來無人機在貨運物流上可以扮演更大的角色，而這些基礎設施都需要政府相對應的一些投入。","因此今天希望在其他學者專家的報告之外，我們也來思考一下，到底這樣的環境基礎建設，有哪些具有公共建設的性質，當中又有哪些具有自償性，我們希望能夠由各界提供建言，相關設施是否屬於公共建設，是否能夠建立自償性吸引民間投資，有沒有遺漏或者需要政府來補充的，今天就以這幾點來就教於所有的學者專家，謝謝。","下一位由賴士葆委員來進行發言，謝謝。"],["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先進。今天的公聽會就是針對促參法第三條修正案所舉辦的，在第三條第一項要增加第十六款「智慧載具相關設施」，而且最近執政黨好幾位委員都密集的提了類似的提案，這個提案就是要發展智慧載具相關的設施，要把無人機方面的相關設施放進來，並在說明欄裡寫得非常清楚，除了生產研發設施外，還包含起降停靠設施、平日訓練之航飛行場域、研發過程中測試之場域等等。當然，一提的話，無人機產業屬於所謂的五大信賴產業，就是賴總統要推動的五大產業，沒有理由反對，但是我個人要提出幾個問題，希望在未來的修法過程裡面，相關部會，特別是財政部要去注意的地方。","因為促參法自民國91年到現在為止，適用的對象從來沒有針對特定產業，從來沒有！基本上就是給地方政府的，比如說水溝、公園、停車場等等的，因為這裡面有提供很多的優惠，包括土地租金優惠、補貼貸款利息、重大公共建設或者交通建設免營所稅，而且投資的支出還抵減，財政部提供非常多的優惠，鼓勵民間BOT或者OT或者ROT等等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大概都是以地方政府為主，比如113年臺南市立醫院的興建、114年高雄都會公園停車場以及114年新竹市的水資源設施、桃園婦女的相關活動設施等等的，你就可以發現到，過去促參法適用的都是地方政府的建設，地方政府所需要的，在113年總共有131件，金額是1,588億，平均每一件大概12億，這個金額都很小、tiny、tiny，這是地方政府的部分。","現在增加「智慧載具相關設施」就非常大了，看起來相關設施就是要提供很大的場地，這個場地不知道在哪裡，等於圈地一樣，圈了一塊場地做無人機的訓練，包括起降的訓練、研發的訓練，畢竟那是無人機、無人載具嘛，這裡面就有我剛剛所提到的土地租金優惠及補貼貸款利息。我要強調的一個重點就是，促參法我們都樂見其成，而且老實講，每一年件數都不多，你看113年才一百多件，平均一件12億，金額都很小，金額很小代表什麼意思？代表國人對這一塊興趣度不高，但是以今天的主題來說，如果說……你看那個說明欄是針對五大信賴產業，剛好最近臺美關稅談妥了這一部分，我們去投資，直接及間接共5,000億美金，2,500億直接投資、2,500億政府保證融資，所以政府可能要去立一個新法，把8,000億臺幣放進來，或者是把現在剩下不到100億的中小信保基金要增加到8,000億，這個都是還需要去解決的。","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們也可以提半導體的相關設施，我們也可以提生技產業的相關設施，因為這個也在五大信賴產業裡面，五大信賴產業有哪些？國防安全，這個無人載具屬於國防安全的，還有次世代通訊、生物科技、人工智慧、半導體，這是所謂的五大信賴產業。所以今天我要強調的是，如果把這個第十六款加進來，那第十七款、第十八款也都可以加進來啊，生物產業的發展設施也可以放進來了、國防安全的其他相關產業也可以放進來，為什麼只有無人機呢？其他的也有啊，現在臺灣要發展的自主國防、自主兵工業也可以放進來啊！所以我覺得這個要很慎重，今天這個來講要很慎重，對於這樣的修法，針對特定產業給予促參方面的獎勵不可不慎，如果稍有不慎就會掉入是不是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都已經想好了哪幾個廠商可能要進來，所以我們要開這個門，讓他來享受土地租金的優惠、貸款利息的補貼以及營所稅的減免，投資的支出還可以扣抵，這麼好！","所以我總結一句話，促參法適度鬆綁、範圍擴大，我個人贊成，因為畢竟過去十幾年來績效其實不怎麼樣，每一年才一百多件，就一千多億，平均一件就12億，這個金額實在太少了，但是過去都是以地方政府為主，我倒覺得，如果你要echo五大信賴產業，那就把相關的產業都放進來，生物園區的相關設施可以放進來、國安方面的相關設施可以放進來，AI我們政府已經在做了，通通放進來，這樣子是不是可以政府來、企業也來，然後我們也鼓勵大家一起來，否則的話，就會讓外界打一個問號，是不是要圖利特定的廠商，好不好？我把以上的看法以及比較擔心的部分特別講出來，請各位指教，感謝，謝謝。"],["主席（李委員坤城）：謝謝賴士葆委員。","接下來請孟廣運執行長。"],["孟執行長廣運：主席、諸位委員、諸位長官、在座的業界先進，大家好，我是彥宣智能科技執行長孟廣運。接下來，我花一點點時間跟諸位長官報告、分享一下我們從2020年跟著學研單位針對AAM跟UTM所做的相關研究。","首先，我要先說明一下名詞解釋，AAM就是美國的FAA跟NASA在2020年所提出來的一個名詞，在這之前，這個名詞只限縮在所謂的UAM，就是Urban Air Mobility，後來發現只focus在都會型的部分之內其實是太過於限縮，所以就把整個都會跟區域的空中交通發展歸納變成AAM（Advanced Air Mobility）這樣一個概念。同樣在2020年，NASA跟FAA那邊也有提出一個針對於低高度空域的交通管制概念的說明，所以這個部分先跟諸位長官分享一下。","在我要完成整個大的AAM這樣一個框架裡面，我必須要先思考到低高度這個部分的空中管制，所以在這邊其實是聚焦在400呎以下的關鍵空域，因為AAM的願景涵蓋了剛剛吳盟分理事長跟鍾佳濱委員提到的，未來這些載人的eVTOL航空載具，但以低高度來說，會從sUAS，也就是現在臺灣發展非常好的小型無人機的低高度空域開始，在這一個框架之下整個AAM的發展，必須要先思考到400呎以下低高度部分的相關空管發展，最主要的核心挑戰，是因為它密度最高、障礙物最多，事實上，剛剛鍾佳濱委員也有提到，是跟地面的人互動最頻繁的空域。","這部分整個基礎建設的核心，其實有兩大面向，第一個是必須保障整個飛航的安全，因為無人機不光光只飛在低高度空域，它可能飛到國家空域，也就是500呎以上的國家空域，如何避免空中碰撞，同樣也必須保障地面上人的隱私跟安寧。當然，無人機掉下來是大家都不樂見的，所以基於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面向，也是為什麼要建立這個基礎建設的核心目的。","當然，無人機飛得多了，我們才有辦法促進產業發展、才有辦法空拍、才有辦法做物流，還有做部分灑藥等相關的應用。那要如何實踐？2020年在FAA的整理下，他們提出一個UTM框架，簡報上這個圖超級複雜，但其實只要分成兩半來看，左邊一半是由公部門所做的飛航資訊管理的資訊系統，右邊其實就是可以由民間來扮演的相關服務。要服務誰？服務UAS這些小型無人機相關運營商或者製造商業者。三個核心步驟是，第一，必須要先知道無人機在哪裡？事實上，現在的無人機飛在天上，我們都不太知道它在哪裡。好，各無人機製造商都知道他的飛機在哪裡，可是空域不光是只有他自己一個人在用，其他人飛在哪裡？所以就必須要有一個統一的識別機制，在國外的practice來說，其實就是叫做Remote ID，無人機飛在天上，我就必須知道它在哪裡，就有另外一個Infrastructure，也就是我必須要有很多的Detection（感測）部分的裝置，知道無人機現在飛在哪一個空域的位置，不光是A廠商、B廠商、C廠商都可以在一個融合的平臺了解相關information，知道這些資訊之後，for監理機關或者for無人機製造商、無人機運營商，他才有辦法進行下一部分的管理，提供他營運時一些相關的警示跟其他廠商的隔離，所以它希望達到的目的：第一個，我們的航空有個term，叫做狀態感知，我要知道自己在哪裡，也要知道別人在哪裡；我要知道山在哪裡、水在哪裡、建築物在哪裡，我還要知道天候狀況到底適不適合，這是第一個部分的狀態感知。第二個，當有任何危害或者任何風險的時候，我必須要提供警示，然後做到最後一個部分，這樣才有辦法針對這些風險進行所謂的分散或者避讓的目的。","那要怎麼做？剛剛前面我們有提到，整個基礎建設的基石，第一個就是需要做到感知，也就是在國外，包括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都已經立法而且已經實施的Remote ID，就是在無人機上要掛所謂的數位車牌這樣的概念，提供每一架無人機單一的識別碼，提供它的位置、高度、速度跟航向，還有操作人，也就是起飛點這部分的位置，它的重要性在於沒有識別就沒有管理，因為如果我根本不知道它在哪裡，那要如何去管？","FAA把Remote ID分成兩大部分，事實上，現在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所做的，基本上是透過藍芽或者Wi-Fi的方式發送出direct Remote ID，或者是廣播式的Remote ID。國際上的發展分成幾大部分：第一個當然就是法規部分，美國的FAA有個Parts 89，事實上就我所知，民航局也積極在跟學研單位擬定無人機識別的相關法規；第二個部分，剛剛在前面的UTM框架裡有提到，政府應該主導國家級的飛航資訊管理系統，也必須鼓勵民間單位共同協助跟參與，讓整個低高度空域環境的發展可以變得更好，當然也必須要有場域這部分的驗證。","歸結一下，就是要跨領域合作，落實民間參與基礎建設的發展，促進低高度無人機智慧應用的產業，這部分Remote ID跟未來的UTM是這個市場的一個關鍵組件，以上。"],["主席：好，謝謝孟執行長。","接下來請陳柏宏常務理事。"],["陳常務理事柏宏：主席、各列席機關的長官、各位學者專家，還有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陳柏宏，謹就我自己的專業提出一些看法。有些問題可能不是之後才會存在，而是現在依然存在，從商規軍用無人機這個案子發展以來到現在，首先我要講的是飛測空域的問題，我想業者應該很有感，臺灣的無人機製造這幾年應該算是非常蓬勃發展，可是業者遇到的最大問題，可能就是我們沒有足夠的飛測空域。要發展一個純國產的無人機產業，但業者沒有辦法在國內進行足夠時間的飛行測試，而這個飛測時間可能還要安排才排得出來，面對這樣的狀況，我覺得法規上可能要進一步思考鬆綁，或者要劃定特定區域來供無人機操作跟測試。","第二個是關於純國產這件事情，我想大家都很在乎非紅供應鏈，當然剛剛也有學者專家提到，就是在國產上面，可以給這些純國產的廠商加分，可是我們必須面對一個現實，就是很多東西目前臺灣並沒有辦法國產，全世界都沒有國產，有些東西的原物料就是來自於中國，比方無人機電池的電芯，如果我們直接把它放進法規裡，可能帶來的是更多的限制而不是發展，當然，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思考是不是用循序漸進的方式，要求廠商除了給出產地證明之外，另一方面，這些次系統或者零組件的國產化，可能也需要時間來進行安排，但是像原物料這種東西，譬如電池這種稀土原物料，再怎麼給它時間，臺灣也不會突然出現稀土礦，所以如何在時間內把這些資源轉移，比方原來主要採購對象是中國，轉移到其他國家或者與其他國家進行合作生產，我覺得這是一個比較務實的做法。","第三個講到規格與需求。現場有軍備局長官在，因為軍方很習慣講規格，但是我想再提醒一次，其實很多時候民間需要看到的是需求，但我們政府在採購的時候，很多時候都只講規格，但規格有時候會落入一些爭議。我認為未來政府在進行相關的修法或者是有相關無人機需求的時候，應該要以單位的需求為出發，而不是都落實在規格上面。","第四個，我還是要提醒，無人機產業看來是一個未來的趨勢，相對應地產業會帶來新的工作機會，但也會對原有的勞動權益帶來衝擊，這個進一步的衝擊會擴大到什麼程度？要如何去緩解這個衝擊？對於這些勞動者原有的權益或者是輔導他們轉職要怎麼做？我想這個也是要思考的。","第五個，剛剛有聽到不管是委員或者是學者專家討論到的這些未來，我覺得未來的那個願景都是很美好的，可是我們還是要回到現實層面來想，也就是美好未來的基礎是什麼？美好未來的基礎應該是完整覆蓋的基礎建設，比方說是通訊的建設，比方說相關監管的建設，其實剛剛孟執行長才講到而已。","第六個，我要講的是國內市場跟國際市場。現在大家好像都很著重在無人機，記得2021年我剛開始研究無人相關系統的時候，臺灣數得出來或者是網路上搜尋得到的無人機廠商不到10家，現在大概超過200家。在這短短的幾年，臺灣的無人機產業有了爆炸性的成長，但是臺灣國內的市場有這麼大的需求嗎？我們未來有可能……現在國軍已經要買5萬架無人機了，但是那是消耗性的東西、那是會消失的東西。大家可以想像國內有這麼大的需求、有這麼大的貨運吞吐量需要十幾萬架的無人機。無人機的成長一定會有限制，所以除了剛剛我們討論到促參法裡面「迭代」的這個問題，因為無人機的迭代對產業來說也是很重要的事情，要迭代產業才有更新的機會。除了迭代的問題之外，或許臺灣應該要思考的是，在去紅供應鏈成為國際主流的同時，如何成為國際的供應節點，而不只是著重在國內的市場而已。","第七個，我要講的是安全與國安，我這邊講的安全議題大概是跟軍事或者國安比較相關的。剛剛大家討論到的這些不管是監管系統，主要都是靠無人機主動收發的一個晶片來識別、告知無人機的所在位置，可是我們在做軍事研究的時候發現，其實相關的這些規定到最後我們只是在防君子不會防小人。為什麼？比方說自製的「黑飛」無人機或者是特製軍用規格的無人機，都是完全無法去控制的。未來如果有天在滿天都是無人機的情況之下，我們如果只納入這種被動式的監管系統，我想是不太切實際的。所以我認為或許應該要納入主動監控的設施，比方說低空域的無人機感測雷達，這樣子的部件其實還能納入更多廠商，也跟臺灣專門、擅長的部分，比方說半導體的製作有非常直接的關係。","第八個，就是無人載具並不是只有飛行器，其實剛剛大家也有講到，但是今天大家比較多是在討論空中飛行器。其實空中、陸上跟水上相關場景的應用配合，我想這都是未來可以再做思考、可以再擴大的。以上，謝謝大家。"],["主席：謝謝陳常務理事。","接下來我們請李綱教授。"],["李教授綱：主席，還有在場各部會的長官代表，還有我們專家學者，大家好。今天很榮幸接受邀請來參加這場無人機的公聽會。我是蠻贊同臺灣現在發展無人載具，其實國際上現在各國也是全面開始發展它的應用服務。","我們臺灣是比較出口導向的經濟思維，我們也看到像在經濟部提供的簡報裡面可能有一些測試場域的規劃，但是跟我們真正要做的這種應用服務其實還有很多的落差。相關部會在做的還是一些比較POC（proof of concept，很前期的概念），都是靠政府的一些經費，所以這個距離到真正商用、到真正所謂的Revenue Service還有蠻大段的距離。","其中有個要提醒的是，各部會其實應該要一起來討論，有關無人載具帶動的產業，其實它相關的產業包括AI供應鏈、無線通訊、晶片等各方面，甚至連機械製造、加工、複合材料等等都在裡面。所以我也想回應剛剛賴士葆委員說，他擔心會圖利到什麼特定產業。事實上有關無人載具產業，如果你看海、陸、空加水上、水下，它將來甚至是一個新的「兆元產業」，它不是所謂只有單一的產業或者是所謂只有電子業，事實上這是大家要釐清的一個點。","臺灣有很大的機會，事實上當前賴總統也提到，我們應該發展的是民主供應鏈，因為我們臺灣要推動一個產業，其實應該要想的是怎麼跟國際連結、跟國際供應鏈連結。這裡面臺灣有很好的機會，就像剛剛前面吳盟分理事長有提到，當前就是「去紅」的問題，甚至國際上以前是G7，現在都被稱為像是G2，變成是中、美兩國在角力，臺灣從中得利。臺灣最好的機會應該是我們要跟國際的這些比較有優勢、有研發資源優勢的大廠商合作，我們可以在early stage就能夠打入它的供應鏈。","回到「促參」這件事情，我覺得臺灣應該還是要積極去發展多面向的、可能的無人載具應用服務的一些商業及其服務模式。這裡面就可能會需要譬如說政府要能夠讓更多有這個資源的大集團也願意投入。譬如說我們現在如果要發展離島的運補，或是偏鄉的運補、運輸，事實上這個都是需要有一些相關infrastructure的配套。譬如說比較中大型的無人機，如果我們需要能夠載重到100公斤以上這樣子比較中大型的無人機，目前國內的技術其實是還蠻不夠的，甚至連軍方想要開的規格、想把所謂的payload提高，其實我們民間目前的國產並沒有百分之百滿足。","但是這裡有個機會是跟國外的廠商合作，我們也聽說他們有意願把軍規、軍用的無人機變成民用化，這也可以讓我們臺灣有機會跟鄰近的……甚至鄰近的國家可以來發展這種運輸，也就是無人載具的運輸，甚至包括水上、水面的這種船舶也是，這樣就可以帶動臺灣的產業，所以不是只有我們講的空中無人機，事實上無人船也有很大的機會，尤其我們現在四面環海也有很多的離島。我是建議我們要跨部會用比較國際產業戰略高度去思考，像是怎麼去用「促參」這樣的一個機會，甚至臺灣應該更開放，針對民主的國家要更開放，我們要怎麼樣招商引資，讓臺灣變成是一個更能吸引國際來投資、一起來跟我們合作、協作、共同發展所謂無人載具的新經濟。","像川普上台後就說美國的空域是屬於美國人的，所以前一陣子他們的商務部、FCC就有一些禁令是有關無人機的部分，不過也是修修改改。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在拜登卸任之前，其實他們已經把車輛電子針對中國這邊已經全面做了禁令，所以就我們長期跟美方的互動也知道，對於這種無人載具具敏感的、牽扯到資通訊的、有關AI晶片的這部分，其實他們也會全面對他們國安有疑慮的國家做很多的限制，所以這是臺灣最好的機會，我們也希望各部會在規劃的時候，不是只就一個部會單一業務去看這個問題，這是臺灣可能比較好的國際連結，可以真正發展下一個護國神山產業的機會，所以我個人表達是支持的，就是我們這次促參的修法也能夠把無人載具納入，但是我們必須先定義清楚整個產業涵蓋的面向以及我們能夠引進什麼樣的投資，譬如說，剛剛我們也聽到一些專家學者也在表達的空域，這也是民間在反映的，以臺灣現在禁航區這麼多，我們沒有做配套，包括空中廊道的設計，事實上我們要做所謂Proof of Business，POC之後你要做POB，甚至真的能夠到Revenue Service，其實是不可能的，這也是我們希望再次呼籲各部會積極地就以上幾點能夠比較proactive一點來做討論，以上，謝謝。"],["主席：謝謝李教授。","接下來我們請陳奕廷理事長。"],["陳理事長奕廷：主席、各位先進，我代表臺灣防災產業協會針對這部分進行一些相關的發言。剛才聽了非常多的意見跟想法，針對今天要討論提綱的內容，大概簡單地表達我的一些想法。第一個，有關於納入公共建設這件事情，我想我們全力表達支持，我所謂表達支持的部分，在整個無人載具跟其他應用來講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就是無人載具跨了包括系統整合、基礎建設、商業服務，雖然我們在所謂的公共建設計畫裡面，比如說，第一款已經有交通建設、第十一款已經有工業跟科技相關的部分、第十五款有數位建設，可是基本上在整個無人載具運營上來講，其實是跨三個領域的部分，所以我們強烈地支持能夠把它獨立出來去做運用跟相關的推動，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必要的事情。","第二個事情，在把這樣的東西納入所謂的公共建設計畫來講，我們一直在想的是包括各國在推動無人載具PPP相關的語音模式，我們以這樣的局勢來看的話，它代表了一種意義，就是由政府來造局、民間來組隊，一起來服務這件事情。我們來看歐美的趨勢是怎麼做？歐美在做無人載具推動，包括無人機的相關推動來講，他們其實是以地方落點測試的部分，基本上它是由地方政府提出來，由FAA來審核，驗證通過之後，他們會在自行場域來進行相關的驗證。亞洲的部分，包括韓國、日本，你會發現比較不一樣的部分，他是由民間大財團來做相關的事，以韓國來看的話，比較特別的是他包括航空業、電信業及地產相關的這些業者，他們共同來加入投資，進行空中服務載具的部分，其實不管是無人機，畢竟還是要有一個所謂的停靠點，包括未來載的無人機UAM，還是要有一個vertiport，還是會有土地相關的部分。","另外一個部分，我想臺灣在過去的過程裡面，我們做得非常多的IPP，不管是橋梁檢測、物流偏鄉的離島驗證，還有我們在偏鄉防救災的部分，其實我們做非常多。剛才吳理事長有提到很重要的是，因為臺灣在關鍵性的晶片自主這件事情上，這一塊我們做得還不錯，這個也是我們後續可以積極加以去做一些相關推動的部分，所以我覺得我們如何透過政策的驅動，讓民間產業能夠接招進行所謂的服務落地，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們來看，剛才提到美國就是由地方政府提案、由民間廠商像Joby或是Ultra這樣的公司來做相關的接招，進行FAA預測的認證跟核准之後，進行運點試行的部分，在這樣的過程裡面，你會發現所有的東西非常嚴謹，包括政府有需求、民間來處理，另外中央政府來做監管，去做定點的訊息。韓國比較特別的是包括現代汽車、大韓航空及KT的電信業者，他們去做這些，還包括仁川機場的部分都在裡面，所以這裡面來講，他們解決了包括系統整合、基礎建設、各項落地的部分，在這裡面他們都去做這樣的處理。日本為了在這一次的大阪世博會，包括野村不動產、JR、日本航空，他們綜整起來建立無人機的驗證跟部位。所以你會發現透過一些所謂大型event的部分，政府給政策之後，民間產業的投入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以臺灣現在目前來講，在無人機這一塊我們大概以中小企業為主，怎麼去吸引更大的民間財團力量，我想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會看到另外一個事情，不管是英國或阿聯酋，很重要的其實他們都是從法規、標準當作事先的運行，所以我們在制定民間公共投資的部分，其實很重要的是包括我們的資安、我們的標準、我們未來驗證的部分，這些東西是我們必須要事先來核定、來去做這件事情。","回歸到第二項的部分，政府在非紅供應鏈這件事情來講，我們也非常感謝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他今天剛好回來，15%這件事情，我想對臺灣來講是一個很大的勝利，包括和大集團目前在紐約水牛城的部分，他們也接了臺灣的一些團體，希望在美國去做無人機的產業園區，未來我們在這些關鍵性的零組件，不管是在晶片或其他等等，臺灣能夠自主；另外，我們透過這些聯盟國家，我們也能夠透過這樣的方式到美國生產，以這樣的方式來強化我們在無人機自主這一塊，我們有更大的利基點跟輸出的部分。另外，在第四項的部分，剛才吳理事長提到，包括龔老師也提到，我們應該用購買服務代替建置；另外用績效來代替付費，我們在建這些公建計畫時，在這裡面非常重要，以傳統性來講，我們會有一些商業服務、會有營收的部分，可是很多像防救災等等這些事情，基本上就很難有所謂的商業服務模式，你要怎麼來做？必須要用績效、必須要用服務方式的採購來處理這件事。","最後一點，有關在管理跟UTM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我們跟民航局在針對無人機管理這件事情不斷地做一些相關的討論，包括美國FAA跟EASA他們在無人機監管的部分，其實都有不同的做法，以美國來講，因為州太多，基本上由FAA來訂標準之後，民間能夠符合UTM管理的這些公司，透過FAA的驗證通過之後，它就有能力能夠協助地方政府來管所有的無人機；歐洲比較不一樣，以歐洲來講，德國跟英國的做法是follow EASA的標準，由政府加民間共同來成立一個UTM的監管公司，透過這樣的方式，它能夠在一定的法規跟政策支持之下，讓這些企業能夠去營運這件事情，相對應來講，在整個國際接軌跟各項資料標準的串接時，也能夠達到一定的績效，以上是我的建議，謝謝。"],["主席：非常謝謝陳理事長。","接下來我們請郭俊良助理教授。"],["郭助理教授俊良：各位委員、各位長官及各位產業先進，大家好。我個人針對促參法納入無人載具相關設施提出三點的建議，第一個，在排他性的部分，我是建議重新定義所謂的公共性，無人載具目前大部分的探討都是在所謂實體設施的建設，我建議部分可以轉向數位網路，我們可以將這樣的設施定義成新型態的數位交通基礎建設，其中包含場域建設的部分，像起降場、充電站雖然在空間上具有所謂的排他性，但是它對支撐防災監測及醫療救援還有偏鄉物流，有不可缺的重要性，也具備高度的公共利益，我建議在促參契約中明定公平介入條款，確保設施在特定時段或緊急狀況下，優先開放給政府單位公務部門及第三方執行公共任務，以化解其排他性的爭議。","因為無人機技術的更迭非常快速，以往促參法長達20年到30年的特許模式並不是那麼適合，無人機的硬體更新週期大概在3到5年左右，建議採行滾動式技術更新條款的方式，在財務模型中預留比較高的設施重置預備金，政府可以考慮有償的PPP模式，以降低民間在企業，以及技術淘汰因為過快而面臨投資風險，以確保整個產業的營運。","在強化非紅供應鏈及國家安全布局的部分，確實我們這幾年因為非紅的要求，國內的無人機廠商事實上是有點辛苦，主要從前在無人機的部分，它的市場供需並不是那麼明顯，這幾年有比較高的突破，我建議可以從兩方面來著手：第一個就是從研發，研發的部分是建議政府在補助計畫中能夠對無人機相關技術的研發有比較大的支持；另外一個就是在採購的部分，目前政府已經在國軍及公部門的部分有規範非紅供應鏈的無人機採購，希望能夠對於部分採購可以稍微放寬一下，關鍵零組件如同通訊或是飛行控制的飛控電腦部分嚴格採取非紅要求，建議有部分的小型零組件，甚至縮小一些，比較次要的次系統可以酌量開放。","另外，在UTM發展低空經濟核心的部分，建議行政院能夠統籌各部門的需求，將無人機設施與5G通訊網絡能夠結合，避免資源的重複投資，儘早制定AAM的試航及航路的規範，以上，謝謝。"],["主席：謝謝郭助理教授。","接下來請呂宜諠總經理，有在場嗎？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沒關係，慢慢來。"],["呂總經理宜諠：召委、各位委員、各位長官、各位先進，大家好。今天非常高興有機會來參加促參法修正第三條條文的部分，台翔航太本身過去是專注在航太產業的投資，所以今天我會從場域驗證服務與生態系的建構提出產業第一線的實務建議，以提供委員們修法上的參考。","我們大家都知道近幾年無人機產業發展非常快速，不論在採購或者是外銷方面都是持續加速成長中，我們可以看到過去政府投入相當多的政策資源，特別是經濟部推動無人機及無人載具的產業發展，涵蓋的面向包括系統廠商、次系統及關鍵零組件、軟體模組，而這些努力，我們可以看到對於產業界的幫助是有助益的，我們也高度肯定。但是在實務運作當中，我們也必須要正視的一些結構性問題，比如說，無人機次系統廠商要如何讓它更強大、讓它更成熟？系統廠商如果拿到再多的訂單或者是補助，從長期來看，它還是很難建立長期的競爭力，換句話說，無人機的系統廠商也就是SI，它不是憑空長出來的，它是需要足夠的養分，而這正是來自穩定、可以整合、可以被驗證的次系統供應鏈，可是在現行制度上，這個養分的供應目前是斷裂的，所以我想提出來目前產業界普遍面臨到的幾個核心問題，希望各部會能夠來重視。","第一點，無人機廠商不管是在SI或者是次系統廠商，剛剛前面幾位先進都有提到，我們缺乏一個長期合法可以使用的測試場域，包括有固定的空域、高度層，還有海上空域、長時間飛測，還有反覆測試能力，這個對於次系統開發來講，也就是說沒有場域就是沒有迭代，這個就是需要具體的驗證場域，可以做實際的、戰技演練的地方。","第二點，特定空域的申請程序目前是相當困難，而且高度的不確定，尤其對於中小型的subsystem廠商來說，這幾乎是一個無法跨越的門檻，也導致許多技術在實驗室階段就被迫停滯了。","第三點，我要提出的是特殊無線電頻段在使用上門檻過高，據我所了解，目前這個是處於三不管地帶，也就是說實際上在通訊、抗干擾或者是編隊控制的部分，這些都是無人機系統核心能力很重要的一部分，在制度上，其實它是很重要，但是它不實用，所以結果導致許多廠商最後都沒有真正去使用它。","第四點，我剛剛提到subsystem這些廠商他們就是缺乏早期整合場域驗證的機會，所以包括像飛控、通訊、光電、動力及地面導控站，他們各自雖然有拿到政府的補助，但是往往在做系統廠進行臨時性整合的時候，我們才發現它是第一次真正介接在一起，那麼問題就在那個時候才一次爆發出來。","第五點，有關於彈藥跟炸藥管制品目前都無法在合法合規的狀況下進行整合測試，這也是目前在國防、救災，甚至在特殊任務的應用中往往無法迴避的一環，這也是屬於一個三不管地帶。","第六點，我們目前缺乏由實際數據建立一個媒合驗證平臺，比如說政府投資了什麼、產業做了什麼成果，市場其實是沒有辦法做判斷，也沒有辦法做有效的媒合。所以目前政府的補助計畫，像科專計畫，雖然要求廠商要通過民航局的認證作為指標，但是我們常看到廠商拿到認證，與實際在任務穩定飛行中是兩回事。所以我這邊要提出我們需要一個公正第三方的場域，協助廠商在真實環境中能夠反覆測試，立即排除問題，可以將這些實戰可靠度記錄下來，這樣做對廠商會有三個好處：第一個，對廠商來說，系統可以經過公正的驗證，能夠快速取得市場跟使用者的信任；第二個，對於補助單位來說，我們公務預算能夠轉化為可以實戰的技術，這個錢也花得值得；第三個，對於民航局監管機構來看，它有了第三方的先期測試跟數據的資源，能夠有效分擔審核認證的人力壓力。所以對於整體產業來說，這個平臺是能夠讓開發方、使用方、政府以及驗證單位能夠串聯起來，讓這個產業資訊透明、媒合得更精準，會形成越來越強一個成長的迴圈。如果我們把這些問題放在一起看，我們就會發現一個事實，我們不是產業不努力，而是缺乏一個制度化，可以長期穩定運作的整合跟驗證的公共服務單位或者是機構。","所以我這邊特別提到，我們生態系是非常關鍵，我們看了這麼多年，我們經常被忽略的觀點就是，subsystems廠商最理想的成長路徑並不是透過系統廠商拿到訂單，最重要就是它能夠在早期就透過這個驗證服務的平臺，可以跟其他次系統廠商一次進行整合，甚至可以參與任務級、場域級的測試。所以透過這樣的機制，那麼次系統廠商就會知道他們在真實任務中哪裡卡關，或者是跟其他模組之間的介面問題、可靠度、穩定度等等所產生的落差。我們希望透過這樣一個場域，可以自然吸引系統廠商，甚至測試的主導單位、應用端的使用者來加入，讓這個測試本身可以成為一個商機跟媒合的入口。所以基於這樣的理解，我們認為整個無人機產業生態系的飛輪才會真正的轉動起來，而且會持續轉動，基於這樣理解，我們認為像空軍基地旗下有一個臺東太麻里廠，這是可以被拿來做運用規劃載具系統的整合跟驗證服務，以上建議，謝謝。"],["主席（鍾委員佳濱代）：好，謝謝我們今天第8位的呂宜諠總經理。","目前剛好王正旭委員到達，他詢求發言，我們請王委員，時間5分鐘。"],["王委員正旭：謝謝主席。今天很高興有機會一起來參與這樣的討論，我這邊就針對我們的內容，做一些意見的說明。","各位同仁、各位專家、先進與會的機關代表，大家好。感謝召委召開這一場公聽會，我們的核心目標就是在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就是促參法第三條的修正，將智慧載具相關的設施，正式納入公共建設的範疇裡面，政府目前已經將無人載具列為五大信賴產業之一，然而要讓產業落地，除了能夠讓硬體研發，更需要基礎設施的支撐。目前國內對於無人機的起降場、測試場域、導航、導引以及能源補充設施，還是相對的不足，透過促參法的修正，我們希望能夠引進民間的效率與資金，加速建置這些公共設施，讓臺灣的無人載具可以走向國際，展現產業自主能量的供應鏈。我跟多位委員提出促參法第三條修正草案，是因為我們觀察到智慧載具的應用早已超越單純的科技展示，進入到農業監測、物流、運輸，甚至是醫療救援的實務階段，特別是當災害發生的時候，人力無法到達危險地區的時候，這個智慧載具就是收集災情資訊、傳遞救命物資的最好工具。身為提案委員，我特別要強調無人載具在智慧醫療跟防災救難中的戰略地位，我本身是一個醫療人員，所以對於醫療的部分會特別重視，第一，偏鄉的送藥跟檢體的運輸，臺灣很多的山區或者是在離島地區，醫療物資運補耗時而且具有它的風險，透過這些智慧的載具，我們可以實現定點定時的送藥服務，像是在蛇傷需要的血清、緊急的疫苗或者是長輩每天都會使用到的慢性病藥物等等，這都需要即時的處理，以前開車可能要花兩到三個小時的山路，無人機飛直線的話，其實15分鐘就可以到達，這就是在跟死神搶時間，在緊急的狀況之下，抗蛇毒血清、血漿或者是一些長照的藥品，就可以直接跨越的、無限制的去做好的運送。另外，如果現在在偏鄉的衛生所收了病人的血液檢體，需要等到物流車送，慢慢地才能夠載回到大醫院做相關的檢驗，如果有了比較完善的起降設施，無人機就可以隨時出發，檢體就不用等待，花那麼長的時間送到大醫院以後化驗，然後報告才又送回到原來診所的地方。所以我們相信這樣的服務模式，不管是對於病人的診斷準確性、時效性都能夠提高，所以這個不只是科技，而是真正所謂的醫療平權。","第二，醫療救援跟災情蒐集的部分，在天然災害發生的時候，人力無法到達的地區，智慧載具在第一時間就能夠進行災情蒐集與物資的投送，這樣可以保障國民生命安全的公共建設。第三，解決人力的短缺，我相信這個非常清楚，人力如果能夠透過這樣的方式一起處理的話，就能夠解決人力短缺的問題，也許有人會問由民間自己做不行嗎？為什麼一定要透過修法納入公共建設？主要原因有下列兩點：第一，設施配置的完整性，這需要透過專業的飛航區域跟導航設備的處理；第二個就是要提升產業的競爭力，所以讓科技在實際中不斷的進化，無人機不能只關閉在實驗室裡面做研究，它必須要在真實的環境中起飛、在專業的場域裡面試飛，才能夠發現問題，改進技術。所以如果我們透過促參法，把基礎建設都能夠處理好，民間業者就能夠有地方可以進行安全的測試跟營運，科技才能夠越用越好、越飛越精準，臺灣的產業才能夠真正的領先國際，以上，謝謝。"],["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今天第一輪出席的學者專家以及委員共有11人次發言，接下來我們進行第二階段，由機關代表進行回應或說明，如果還有時間，我們會讓學者專家進行第二輪的補充提問，或者現場在旁聽的人、民間團體，因為我不確定還有沒有足夠的時間，但是有想要提問題的，也可以先到我們主席臺前登記，主席這邊會視會議實際進行狀況來看情況讓問題可以被提出來。","接下來，我們因為有10個機關包括公司，我就依序宣告，請做準備，原則上一個機關如果只有單一個代表，我們就5分鐘，如果有兩個以上就每個人3分鐘，順序是我根據剛剛發言的內容所設定的順序，第一個順位要請經濟部來做回應、第二個是交通部、第三個是衛福部、第四個是農業部、第五個是內政部、第六個是國防部，國營事業分別是，第七臺灣電力公司、第八中華郵政、第九中華電信，法律主管機關財政部是第十，做最後的總結。原則上經濟部有兩個單位，如果一個代表發表5分鐘，如果兩個就各3分鐘。請問現在經濟部這邊是副署長還是主任，還是你們一個就好？好，我們請副署長，時間5分鐘。"],["鄒副署長宇新：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在座的各位先進。接下來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針對今天的主題，還有剛才各位先進的指教，做一個初步的回應。基本上，無人載具的產業發展，經濟部奉行政院指示，擔任這個統籌型計畫的彙整單位，所以經濟部在去年提出了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報行政院，去年10月30號也正式核定。這個計畫包含非常多的內容，也有各部會相關的一些分工，我做以下簡要報告。","基本上，我們的願景是把臺灣打造成無人機民主供應鏈的亞太中心，希望在2030年產值能夠達到400億元。也跟各位報告，在114（去）年，其實我們的無人機產值初步估計已經超過100億，比113年成倍數成長。這個計畫有三個目標，除了產業發展之外，還有國防自主及民主供應鏈。在產業發展部分，如同剛才各位所說的，其實不只硬體發展，應用服務部分也在發展的面向裡。我們有四個推動策略，包含市場、技術、環境跟法規四個面向。","第一，先針對市場面部分說明。市場包含國內跟國外市場，在國內市場部分，大家都知道國防部預計採購48,750架次，而各部會在應用服務部分，未來三年也編列預算要採購50,898架次，所以基本上在國內部分，我們是希望各部會採購無人機先做實際操作，了解狀況之後，才逐步推動各個應用產業面的發展。在國際市場部分，其實我們都知道產業的發展不能只靠內需，最終還是得外銷，剛才有先進提到國內有超過200家業者，未來不能只靠內需，所以在外銷部分，國外市場也持續在成長，而且是在應用服務面向，這個部分確實是我們必須要再加強、再補充的一些相關措施。","第二，技術面部分，剛才也有先進提到技術面部分，其實我們已經盤點了所有國內產業的技術缺口，從系統廠商、次系統廠商，一直到零組件廠商全面盤點，我們也搭配政府面的相關法人，或者業界科專的一些相關研發補助計畫，希望逐步在未來的幾年能把這些技術缺口補齊。當然，有些關鍵技術是掌握在國際大廠，所以我們也會同步跟國際大廠，還有國際知名研究機構共同合作開發相關的一些關鍵技術。","第三，在環境面部分，其實大家非常關心驗測場域，在驗測場域部分，目前是由交通部主責辦理，也跟國防部做一些協辦工作，目前初步盤點了18處大、中、小測試場域，或許還有不足，但行政院非常重視這個問題，之前也已經責成交通部務必要跟相關單位了解目前的狀況跟問題，希望未來可以做一個妥適解決。","最後在法規面部分，也跟今天的主題有主要相關，在我們的統籌型計畫的法規面部分，第一個是處理無人機的管理規則，但目前大家比較關心的是有關無人機未來應用服務上的一些航管規定，包含提到的AAM、UAM、UTM等等，這個可能等一下要拜託交通部來做妥適回應。工程會負責的採購部分，大家也非常關心，就經濟部所知，工程會已經初步訂定了一些相關規則，並不是所有的政府採購都要求要全面非紅，而是有一些分類、分級制度，等一下工程會可能也會跟大家做比較細部的報告。","除了無人機部分，也有先進提到水面、水下或者其他無人載具的規則，其實目前也都有相關單位在籌備當中，包含交通部跟海委會等等，所以有關無人載具的一些相關管理規則，或者是一些海域作業環境的使用、申請等等，目前都還在建立當中。","今天最主要是有關促參法的修法，剛才很多人提到很多無人機相關設施應該要納入，基本上經濟部也是支持，不過納入的方式可能需要再進一步討論，例如現有的法規是不是都已經涵蓋了？沒有涵蓋的部分，我們再予以納入。","以上是經濟部的發言，謝謝。"],["主席：好，謝謝經濟部代表鄒副署長的說明。","對不起，剛剛漏掉了，我們一共有11個機關，包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以我把它補在第七個，另外原來的七、八、九就向後順推。","接下來請第二個機關代表交通部說明。請問是一位、兩位，還是三位？好，兩位。","先請林副司長，再來請耿副組長，時間各3分鐘。"],["林副司長茂雄：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各位專家先進，大家早安。今天交通部應邀參加這個公聽會，聽到委員還有專家學者很多寶貴意見，個人覺得獲益良多。剛剛有先進提到很多關於無人機法規或試驗的問題，等一下由民航局耿副組長再特別說明，我就以交通部立場，針對交通部推動無人載具的情形，作整體性的概要說明，我們也準備了一個書面報告，提供大家參考。我的報告如下，敬請大家指教。","交通部為了促進無人載具發展，配合行政院跨部會整合由經濟部提報的無人載具統籌計畫，從市場、技術、環境及法規四大面向來積極推動，本部就我們負責的部分督導民航局還有航港局，據以配合盤點無人機飛測場域、無人機法規修正與檢驗實施，以及研議水面、水下無人船管理規則等措施，其中有關無人機相關法規，等一下由民航局補充說明，我就不再贅述。","我們都知道無人機的試驗很重要，所以本部運輸研究所為了探討無人機於交通領域前瞻應用之可能性，自109年起開始，依據民航局的試辦法令框架，循序辦理無人機物流試驗計畫，歷年已在國內偏鄉、離島地區完成實際場域測試，並將試驗結果提供民航局作為政策推動及法令調適之參考。至於有關無人機實際運用情形，還有技術的一些問題，等一下中華郵政跟中華電信會補充說明。","其次，無人載具還包括無人船部分，航港局已就商用測試水域進行盤點開放民眾申請測試，並於114年5月訂定管理要點範本，提供水域機關參考運用，並且在今年1月1號實施「水面及水下無人載具特定測試水域安全管理規範」，以進一步強化測試安全，我們也會持續研議無人載具相關管理規則。","有關自駕車方面，國際間自駕車輛尚處於發展階段，國內也屬於測試階段，交通部為了接軌國際，將持續關注國際車輛法規發展，確保自駕車輛運行安全，至於相關的基礎設施，目前尚無政府部門辦理相關公共建設情形。","最後，有關委員提案要將無人載具納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範疇，就我們推動促參的經驗，它確實對於節省預算、提升經營效率及服務品質有幫助，當然今天大家都有一些考量，但整個配套措施也要配合，我們是非常感佩委員提出這個提案，本部將會依大院的討論跟修法結果配合辦理。以上。"],["主席：好，謝謝交通部林副司長。","接下來請民航局耿副組長。"],["耿副組長驊：謝謝，接下來由民航局就無人機推動現況跟未來發展提出簡要說明，敬請指教。首先有關無人載具的推動情形，從109年3月「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後續「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施行後，本局以飛安為核心，產業發展為驅動，跟各部會分工建構相關的監理體系，包括經濟部、工程會跟NCC等。交通部民航局主要是有關飛安部分的監理，推動無人機的全面納管，包括透過操作者的訓考跟給證、合法化申請流程與線上化管理，提升制度透明與行政效率，並有效降低無人機干擾民航運作，就是機場被無人機干擾的風險。","本局建置「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及「Drone MAP」APP服務，整合中央跟全國22個縣市公告的圖資，並且定期更新，目前是以半年為一期，提供禁限航區活動範圍的查詢，強化民眾有關於先查再飛的風險意識。自從制度實施以來，250公克以上的無人機註冊總共有四萬多架，普通操作證目前持有的人大概有一萬多人，給專業應用的專業操作證大概接近兩萬人。至於法人的部分，合格法人總共有八百三十餘家，平均每月的飛航活動申請量大概五百多件，逐步形成兼顧安全、人才與產業的治理基礎，以上這些治理資訊給大家做一個參考。","本局持續依據無人機的發展滾動檢討並修訂遙控無人機的管理規則，比較重要的是從去年（114年）12月起，新上市的遙控無人機必須完成商品檢驗、型式檢驗以及資安檢測，民航局透過國內實驗室的檢測能量，輔導業者順利銜接新制，並針對農用及緊急救援等等，包括剛剛許多先進指教的一些特殊用途，我們簡化相關程序，以兼顧飛航安全與產業發展的需求。","就特別關注的產業發展面向，針對物流等新興的發展應用，已經配合相關政府部會與花蓮、澎湖、新竹、嘉義等偏鄉離島完成多項測試，驗證中小型無人機於公共服務跟物資運用的可行性，目前國內做的主要是末端的，也就是25公斤以下的物流測試應用。另外，本局配合行政院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以及工程會相關的採購指引、共同供應契約等等，協力推動產業的發展需求，強化我國無人機的驗證能量。","有關於應用方面，就無人機應用的持續發展及擴展，在航空面向主要是依據重量跟運作的高度，比方剛剛有先進提到400呎以上、400呎以下、國家空域等等，涉及的問題比較多，包括空域管理、機場周邊的保護，還有有人機跟無人機的融合等議題。就試飛場域的部分，我們目前也規劃了18處試飛場域給中小型使用，特別針對大型的無人機，目前有嘉義跟恆春兩處可以供運用。就整個設施來講的話，排他性較低，有關UAM與AAM的未來走向，因為走向商業化，場站、營運支援及交通管理服務等等，有一些國際上面系統的發展跟趨勢，本局將持續依國際的發展及標準，精進無人機的管理與配套。","剛剛很高興聆聽各位委員及先進對於無人機發展的各種願景跟指導，本局將配合交通部整體的政策方向，持續完善監理制度，並依國際標準趨勢滾動檢討相關法規配套，確保無人載具的發展能夠兼顧公共利益與飛航安全。以上報告，謝謝。"],["主席：謝謝民用航空局耿副組長的說明。","接下來第三個機關是衛福部資訊處李處長，第四個是農業部，請準備。"],["李技監兼處長建璋：主席、在場各位先進。在此向大家說明衛福部怎麼推動無人機進行醫療物流及救援的相關計畫，衛福部主要是分幾個面向：第一面向是我們過去利用黑客松計畫，後來銜接到花蓮場域計畫，目前已經在花蓮建立了三條航線，包含豐濱、秀林以及太麻里航線，這些航線已經在花蓮地區實行了大概30次的送藥飛行，而這些航線也通過民航局的計畫申請，所以現在我們可以往前推進到怎麼樣把這樣的沙盒經驗落實到實際的運作，未來就會在各個鄉鎮盤點比較困難到達，或者是在風災、雨災、天然災害容易致災的地區，把相關的航線規劃好以後，結合民間的醫療物流來運送。","此外我們會做一些創新的規劃，這些創新規劃就包含幾個項目：第一個項目是在院際之間檢體及血品的運送，衛福部會訂出檢體及血品運送過程品質保證的一些指南。第二個是我們會來規劃怎麼樣做緊急醫療，剛剛王委員有提到包含血清、緊急的AED（電擊器），以及緊急腎上腺素的傳遞，因為這涉及到遠端指導，可能不是有醫護人員在場，甚至讓民眾自己來做相關自我醫療的情況，所以會牽涉到醫師法的修法，部長也已經指派醫事司做相關的研究，作為未來法律的調適。另外我們還會研究怎麼樣在離島之間做藥物或是其他產品的運送，在運送的過程裡面，食藥署也牽涉到在運送過程中藥品的品質保證，針對冷鏈也會訂出相關規範。所以部長大概都已經朝這幾個方向去做衛福部相關的法律研究，大概在三個月之後會有一些基本的方法出來。","最後我們會在這整個系統裡面建造從申請到審核的全程監測資訊系統，其實這個系統在花蓮場域計畫已經建立起來了，所以未來只要由地方的衛生單位確認醫療需求之後，就可以上這個系統，在他申請的時候，從民航局還有衛福部裡面，包含醫事司、食藥署、資訊處等相關單位，都可以在同一個系統去做相關的核准，核准以後就可以開始起飛，起飛過程我們也是全程監控，這些存下來的影像未來也可以當作一個大數據，作為以後的二次應用。這些大概就是衛福部整體的相關規劃，我們也很高興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事件發生的時候，過去這些演練有發揮功能，因為在太麻里國小有民眾因為突然緊急撤離家園，大部分的藥物都沒有帶到，花蓮慈濟團隊透過視訊跟這些民眾問診以後，我們由無人機把這些藥物送給災民，讓他們都能夠得到這些藥物，不會在避難的過程中使得他們的慢性病控制發生問題。這些是衛福部過去的一些成效以及未來的規劃，未來再請各位委員先進一起指教。"],["主席：謝謝李處長，事實上他們在去年成功執行了一些投藥及運送藥品的工作，未來是否可能考慮一些運送傷員的任務，這樣的大型無人載具也是可以考慮的。","接下來我們請第四個單位農業部，請問是幾位代表？一位的話，那就請林保署的汪處長，時間5分鐘。"],["汪處長昭華：主席、各位委員、產學界的各位先進，大家好。面對無人機的技術迅速發展，其實農業部也是積極響應行政院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與管理機制的政策，我們主要是用在農業科技的部分，用來提升一些作業效率，以降低人力的需求，而且我們還要因應各種自然環境管理的挑戰。","以下針對本部的應用現況跟未來的規劃簡要說明：第一個部分主要是用在農田及森林資源調查方面，在農田環境的部分，其實我們會利用搭載感測設備的無人機，快速蒐集作物的生長式，包括植被的覆蓋度以及病蟲害的資訊，讓農情的掌握可以更具時效性與精準度，譬如去年幾次的風災，我們也用了這樣子的技術。在森林資源調查的部分，針對地形很複雜的山區，無人機能夠執行森林碳匯的調查，以及建立地形的模型，來分析森林的健康度，也大幅降低人工巡查的風險。","另外，在災害應變及緊急監測方面，在災害監測的部分，無人機是災害應變的關鍵，能夠在不危及人員安全下進入危險區，以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的災害為例，我們也是透過無人機迅速掌握水體變化，並加速研判災後通報及搶修決策。","在防疫及漁業方面，在動物防疫的部分，我們也可以用來監測車輛的動線，例如協助查核化製原料的運送作業；在漁業領域的部分，我們會應用在養殖魚塭或者漁港設施的損害盤查，確保環境安全。","在精準農業施作方面，其實我們已經將無人機廣泛應用在藥劑及肥料噴灑，透過程式化航線精準調整藥劑，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最重要的是避免農民長時間暴露在農藥環境中，保障農民作業安全。","未來為了落實這樣的數位治理，如果能夠修正促參法第三條規定，本部也會配合無人機產業應用導入促參機制，利用民間活力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以上報告。"],["主席：謝謝農業部。但是我還是要提出來，沒關係，你們回去思考一下這個問題。舉例來說，剛剛處長有提到包括農糧署的農情調查、防檢署的農業用藥、漁業署的水產養殖等情況，這些需要農業部做跨三級機關的運用。舉例來講，現在農噴機（即植保機）相關的用藥資訊，是否防檢署有掌握用了哪些藥、在什麼地點、什麼樣的作物使用？這樣的資訊交互勾稽之後，是不是可以構成農糧署定期要做的農情調查？這點過去本席有跟農業部做多次的提醒，這些事情不是單一機關執行完畢後，數據留在這裡就結束了，其實這些數據的交互運用可以取代過去行政機關耗費大量人力所進行的蒐集跟調查，所以在這裡也提醒農業部。因為今天代表農業部的機關分別來自林保署、防檢署、農糧署跟漁業署，他們互不隸屬，所以我們特別還很好奇要怎麼去抓山老鼠。我們看到烏俄戰爭中，野地游擊隊都可以透過適當的監控加以發覺，那無人機有沒有用來抓山老鼠呢？這些議題希望農業部後續持續地關注。今天公聽會後續是不是有類似的提問，我們再保留給後面的發言者。","接下來請內政部發言。內政部有3個單位，是由1個還是都要講？1個，好。","請曾副主任。"],["曾副主任耀賢：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以下由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警政署、消防署等單位合併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涉及本部國土測繪中心的部分，主要應用於局部區域正射影像更新、三維模型建置及特定區域國土監測等領域業務。111年至114年間已完成超過3萬8,000公頃航拍作業，累計完成面積超過10萬公頃；115年規劃辦理約4,200公頃航拍任務，並協助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航拍與地上物數位化，同時推動無人機影像結合AI技術，透過自動分類地上物提升國有非公用土地管理作業效率及降低人力時間作業成本。另一方面，使用無人機系統製作三維建築物模型，112至116年目標完成800棟建物，現階段已完成402棟三維建築物模型。未來配合「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規劃於115至117年間編列經費採購微型多軸旋翼無人機，以輔助測繪圖資局部更新作業，透過影像處理及圖資套合等技術，達到提升維持各類國家底圖正確性與時效性之目標。","涉及警政署的部分，各級警察機關現有無人機合計149架，機型均為小型多軸旋翼機，用途主要為刑案偵查及交通流量監控，目前已有臺北市等8個警察機關成立無人機隊。有關近期無人機使用情形，例如刑事警察局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利用無人機長期監控位於山區之製毒工廠，緝獲李嫌等2人及毒品成品、半成品共180公斤；另在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運用無人機進行路況監控，配合警力實施機動交通疏導與管制，維持行車順暢。未來將配合「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提報相關需求數量及編列適當預算，持續依治安及警政工作需求規劃無人機運用事宜，以提升警察工作效率。","涉及本部消防署的部分，消防運用無人機救災可分為火災現場監控、水域救生、山域搜救與特殊災害現場勘查，可節省人力及資源。在現有能量部分，透過各項中長程計畫補助各縣市消防機關購置無人機數量截至目前已有413架，並將於118年充實無人機數量至786架。本部消防署於114年「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建置無人機輔助搜救影像管理系統，運用AI影像系統辨識縮小地面搜救範圍，另空拍之影像，可經回傳至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平臺供指揮官參考。未來將持續爭取經費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購置無人機，以利進行救災及勘災，俾節省人力及資源。","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謝謝。"],["主席：謝謝內政部曾副主任代表警政署和消防署都做了說明。對於今天各部會機關代表發言提到有用到無人載具的部分，都予以肯定，但是本席在這裡還是要提醒一下，今天與會的學者專家所提出來各種未來情境的想定跟應用的可能，請各機關（尤其三級機關）回去還是要給部本部知道一下。","我就很好奇，要問一下內政部，今天沒有營建署來、沒有國土署來，我們現在只要窗簾打開，看到對面就是行政院聯合辦公大樓的南棟跟北棟，上面都有防撞警示燈，這個防撞警示燈是誰規定裝的？就是以前的營建署規定高樓層大廈都要裝的，怕的是什麼？怕的是航空器去撞到。未來如果當無人載具那麼普遍的時候，我們的建築規範是不是對於這些高樓層建築應有一些電子圍籬的設計，讓無人載具可以自動驅避？對於這樣的事情，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沒有在研議？這個都是屬於跨部會本身跨機關要去思考的。我再次提醒，今天只是先邀請各部會，很多都是三級機關來，但是整個政策的運用跟跨部會的整合，需要對未來無人載具的多元應用情境有所想像，今天來的學者專家就是提供這樣趨勢的預告，如果對於他們遇到的困難或者預告未來可能遇到的情境，各部會沒有提早因應的話，到時候就會在後面跟著收問題。在這邊還是善意地提醒各機關代表，縱使今天相關的問題不是你們機關所屬的，還是可以帶回去分享給其他機關。","接下來第六個單位是國防部，今天有兩個單位來，是軍備局還是整評司？整評司嗎？軍備局，好。","請張稽核，時間5分鐘。"],["張稽核育榮：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國防部針對有關臺灣無人機建立零組件及供應商認證機制做一個初步的建議。誠如剛剛經濟部的發言，國防部事實上也是納編在行政院副院長召開的專案會議，辦理相關事項，針對臺灣無人機未來的發展，國防部認為臺灣的無人機產業正處於在地製造、轉型為全球民主供應鏈的核心關鍵時期，要建立接軌國際的認證機制，杜絕紅色供應鏈，關鍵在於將傳統航太嚴謹的品質管理與現代軍工的資安韌性做融合。國防部有幾個建議事項：第一個，未來要導入航太級品質體系以及軍事的資安標準，臺灣的無人機產業應積極參照國際航太標準（AS9100），建立從設計、製造到維修的全生命週期品質認證，確保零組件具備高可靠度與一致性。同時，為了強化民主國家的安全防衛韌性，臺灣業者例如漢翔，已經導入美國國防部所推動的CMMC，也就是所謂的網路安全成熟度模型認證，透過建立標準化的資安防禦層級體系追蹤，確保每一項關鍵零組件從程式碼到電路設計皆沒有惡意後門，才能夠打入國際，甚至美軍的供應鏈，這也是建立臺灣可信賴無人機品牌形象的基石。","第二個，推動非紅供應鏈與國際資格認證，為了有效排除紅色供應鏈，經濟部已經協同業者成立「台灣卓越無人機海外商機聯盟」，工研院近期也與美國國防創新單位（DIU）的無人機國際認證機制接軌，透過建立國內自主檢測實驗室，針對飛控、通訊、感測等核心模組進行去紅溯源以及有效認證。此認證機制也能夠讓臺灣廠商的零組件，在通過國內驗證後直接進入歐美軍工的市場資格，縮短繁瑣的海外審核流程。","第三個建議是要建立分級分類的供應商管理與試飛驗證，嘉義縣政府已經在朴子成立「亞太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目前中科院預劃在117年啟用民雄無人機產業園區，未來這兩個可以相互結合，建立臺灣的無人機產業供應鏈。此外，建議建立分級認證制度，將零組件區分為一般型、特殊防護型及軍工級別，根據不同風險等級設定認證門檻，供應商通過嚴格的實地稽核之後，確保其材料及生產製程具有抗干擾與高度穩定性。","另外，國防部也配合經濟部盤點專屬空域，針對大型飛試場，嘉義水上機場已經有建立一個專屬時段和專屬空域，未來可以積極協助業者進行驗證。關於無人機產業發展，我們配合行政院政策與各部會進行跨部會合作，引導整個產業發展，讓臺灣的無人機能夠以高品質、高安全的姿態，成為全球民主陣營不可或缺的技術夥伴，以上報告。"],["主席：謝謝國防部軍備局，請回。","這邊也提示一下一些後續可能的問題，剛剛你的報告當中有提到，目前根據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其實我們的軍品供應分成三等，這些就是國防部建立以來，軍需品供應的廠商及產品規格認證。事實上，無人載具的特質在於目前都是軍用商規，商規的意思是它本來的原始樣貌就不在國產條例當中所謂的軍品一到三等的規範範圍內，但是一旦被拿來作為軍事使用，配合上一些其他的搭載，它可能就是一個恐攻的載體。在這種情況之下，有沒有可能我們國內現有的這些無人飛行器、這些無人載具，它本身內部的組成有易於被後門操控，而產生國防上危害的事情。其實這是反向思考，國防採購不單純考量到你的供應商是否是非紅，還要考量到目前市面上通用的這些無人載具產品，如何確定它本身不會被滲透，它的供應鏈是安全無虞的，民航局與軍備局這邊可能要有一些橫向聯繫。國防不是只有軍事上的攻擊防禦而已，也要對於灰色地帶的一些騷擾，甚至運用國內的既有設備器材，進行對我們國內不管是社會安全秩序或是國家安全防護的騷擾，可能都要請國防部不要僅限於國產條例的思考，今天學者專案有提出來這樣的認證規格，其實就是要確保目前這些商規的用品，未來萬一被拿來作為軍用時的安全風險，以上提醒。","接下來請第7個，剛剛漏掉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充。"],["陳專門委員仲祐：主席、各位先進。今天受邀到財政委員會，針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無人載具相關設施之建設及服務」提出報告，工程會針對政府採購法部分作以下說明。","無人載具產業發展迅速，已實際應用在國防、物流運輸、醫療、農業等相關領域，為了促進我國無人機產業發展，政府積極配合民間參與合作投資建設，無人載具及相關基礎設施部分納入促參法之公共建設的建議是否妥適？工程會這邊是涉及到政府採購，對於促參部分，我們尊重行政院跟財政部的建議。","第二個議題，針對無人載具裝置多元化，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國民個資及相關技術應用，如何不受外國掌控，強化我國無人載具本土研發與製造能力，維護國防安全，如何參照航太、軍工產業，建立零組件、非紅供應鏈部分？考量國產化及全球非紅化需求，工程會應行政院要求在今年1月7日研擬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針對業界比較關切的國內需求、發展非紅以及在發展過程中可能受到的一些影響，工程會在指引裡面並不是全面非紅，而是針對現在業者比較關切的部分，也就是無人機整機的部分，還有大家比較關切的具資安敏感性模組或元件，如飛控模組或是資訊模組部分，以製造商、廠牌或原產地的部分要求非紅化，其餘部分根據業界目前發展的需求研議逐步非紅化。","第三個部分是針對無人載具技術迭代更新，與一般促參案大型公共建設長年期回收的特性存在結構性問題，套用促參架構，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到財務模型，工程會尊重行政院跟主管機關財政部的建議及後續發展，以上報告。"],["主席：謝謝陳專門委員，工程會的報告剛好回應前面一個問題，這也不是國防部、也不是民航局，是公共工程基於財務或勞務採購過程當中，是不是應用到的勞務、器材或提供的設備，我們採購的設備過去曾經傳出有貼牌的狀況，而且層出不窮，採購單位也表達自己沒有專業能力去判斷，所以期待工程會能夠提供一個認證指引，便於公務機關進行公務、勞務、服務或設備採購的時候，能夠避免被其他資安風險或資恐風險所滲透，所以未來工程會可以再進一步跟其他機關了解他們的需求。","接下來機關的部分財政部留到最後，現在有請台電，再來依序是中華郵政和中華電信。請台電公司副總。"],["劉副總經理建勳：主席以及各相關部會與會先進及長官。台電公司屬於無人機應用的事業單位，台電公司目前對於無人機的應用大概分三個部分：第一個是輸電線路的巡檢工作；第二個是配電線路的巡檢工作；第三個就是災害期間的應用。首先，在整個輸電線路的巡檢工作，大家可能知道整個輸電線路的鐵塔相當的高，剛剛主席有提到垂直部分的應用，對於我們人員的工作安全也可以確保，我們也可以利用無人機發現到很多的死角，尤其在整個鐵塔有很多鐵配件鏽蝕的部分，我們可以利用無人機比較輕易而且安全地去檢視。第二個，我們常常在極端氣候變遷之下，有很多的落雷，在雷擊之後，對於輸電線路上面礙子閃絡的部分，我們也可以即時發現到，可以予以及早更新，避免整個輸電線路在不預期的狀況下跳脫。第三個，在輸電鐵塔的部分很重要就是線路的斷股，有時候被雷擊之後，它可能會斷股，有時候是比較年久的時候，因為極端氣候風的因素，可能颱風之後，我們對於斷股的部分，也可以利用無人機去巡檢，綜整來講，對輸電線路巡檢，除了便利之外，也可以增加安全。","接下來有關配電的部分，因為我們配電線路跟剛剛的輸電線路都一樣，很多是位於郊外地區，對於我們配電人員常常到了偏郊地區，因為樹木遮蔽的關係從下面看上去，很多都是沒辦法很清楚地去檢視到整個線路，可能會被一些樹木碰觸的關係，所以用無人機來做巡檢的工作，目前我們也在廣泛應用。最重要是在災情的時候，可以看到在楊柳颱風或這一次丹娜絲颱風，我們也有應用到，整個配電線路在颱風過後，整個桿線斷塔的情形，我們用無人機可以很快速地去判斷出它斷桿的位置，可以擬定整個搶修計畫；另外還有一個在這一次馬太鞍溪事件，我們利用無人機在中央發布馬太鞍溪預警時，我們都已經上去在旁邊監視，旁邊的鐵塔可能會遭受怎樣的衝擊、災情，第一時間我們就可以了解到整個輸電鐵塔有沒有遭受到損害。","最後這裡也跟主席以及與會長官報告一下，在電力公司，無人機不管在輸電、配電或者是災情期間的應用，很多都受限到一些航空法規的規範，說實在的，如果航空法規未來可以有一些適度通融的做法，我們對無人機的應用，未來可以更有效率地去達成一些巡檢工作以及提升工作安全、降低工作安全的意外，以上幾點報告。"],["主席：謝謝台電劉副總，很特別，還提供了簡報，非常好、非常用心。在這裡我們整理一下剛剛的發言，主要台電公司還是將無人機的服務提供為台電是使用無人機服務的使用者，包括你們的維護跟災修，但事實上台灣電力公司本身也是電力供應者，未來的電力供應怎麼樣供應未來那麼多無人載具的使用需求？因為很多的無人載具都是使用電力，而使用電力有續航力的限制，因此，我們看到電動車需要充電樁的布設，台電公司未來在公共電網的布設有沒有考慮到在無人機的應用情境之下或者無人載具的應用情境之下，怎麼樣讓這些無人載具可以即時取得電力的補充、能夠執行任務？換言之，台電不再把自己當作是一個無人機服務的使用者，而是要成為使用無人機產業的服務提供者，因為台電是一個電力服務業，當然無人機、無人載具可以協助台電維護你們的網路設備，可以作為災修工程上的一個工具，但是台電還是臺灣主要電力供應者，多數的無人載具在商業應用上都需要即時能夠補充電力，請台電在未來的電網施設上怎麼樣跟無人載具做結合，這點可以思考一下。","接下來我們請中華郵政柯處長，其實中華郵政應該也是最大的運送服務提供者。"],["柯處長清長：主席、各位先進。中華郵政報告，推動無人機物流運送辦理的情形，在現況方面，由於道路受天然災害、土石流崩塌可能影響數日或數月，我們同仁仍然需要將郵件送達災區，所以會增加其郵遞成本、人員耗工費時，而且具高危險性。另外，我們今年度也會配合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採購無人機在郵務配送方面。中華郵政目前尚無具備無人機操作的專業人員，初期的話，我們今年會委外辦理執行物流配送。","我們從107年10月配合交通部在臺南市左鎮完成了無人機物流運送的概念驗證，今年初也在花蓮完成了無人機偏鄉物流運送的服務驗證，今年度也會配合交通部運研所完成商業驗證計畫，所以在未來我們使用無人機應用於偏鄉災後物流配送方面會配合交通部指示採購無人機，另外配合交通部運研所辦理商業驗證，還有本公司也會辦理無人機採購、規劃物流配送的場域及相關人員的證照取得。","另外，在無人機關鍵技術的挑戰方面，無人機的起降跟裝、取貨的方式以及無人機如何協助郵務車輛進行最後一哩路運送；此外，在續航力跟籌載重量方面，電池技術限制了無人機的飛行時間跟籌載重量，還有充電流程跟充電站的設置位置；另外在自主導航跟避障方面，如何確保無人機能夠安全有效地執行郵件配送任務，以達到人、機、郵件三方面的安全；最後就是法律監管方面，空域管理、隱私與安全，如何確保在飛行期間拍攝和收集數據及郵件安全不受到影響。最後，中華郵政致力於偏鄉跟離島郵務服務的效率，我們將會透過無人機技術的應用，強化我們在郵務方面的涵蓋範圍，成為大家的好鄰居，以上報告。"],["主席：要補充嗎？"],["謝管理師國詳：主席，我補充。今年度依據交通部補助的800萬，我們會購置無人機，我們會選定一到兩條路線來做一個飛行，目前整個細節的規劃都會以偏鄉點到點，再透過當地的同仁來做配送，以上報告，謝謝。"],["主席：先謝謝中華郵政的分享，中華郵政很清楚定位他們不可替代的對於偏鄉運送服務任務，很清楚的，這是他們郵務的本質，他們不是要跟餐飲的外送平臺去搶都會裡面的外賣配送，但還是可以提醒一下中華郵政，剛剛你們談到的部分，可能還是之前階段無人載具的使用，但其實現在無人載具都會有自主運行的功能，在未來，中華郵政的郵務人員慢慢世代交替之後，你們人力是相當的稀薄，所以如果你們還是想要用現有的郵務士……去招募未來會使用無人機、操控無人機來進行郵務的偏鄉配送，恐怕交通部應該大方一點……中華郵政是最適合發展自主運行無人配送系統的一個地方，因為他無人配送的對象，大部分都是比較沒有人煙稠密、有安危風險的地方。像一個獅子鄉，標高八百公尺的地方，山路要走十八公里，你們在枋寮鄉、在潮州郵局部分的郵務士沒有人想要去跑那種偏鄉的郵務路線，因為一趟上來送不到五、六件，大家都會有這樣的思考。所以請中華郵政可以去思考一下，你們在無人載具的運用上，可能往自主運行的方式去思考，不是在想像一個飛手飛一架飛機去送一個郵包，建議你們去參酌一下先進的技術發展，也請交通部不吝給予他們支持，在我聽起來800萬事實上是非常小的可憐啊！","接下來我們請中華電信。"],["李處長俊煌：主席、委員、各位先進，大家好。以下就中華電信在無人機運用的實際情形，包括在空中基地臺運用於天然災害搶修，以及無人機射頻識別系統（RID）管理的實際運用情形跟各位做報告。臺灣常常發生颱風、豪雨、地震複合型的天災，當這些天災發生的時候，地面通訊設備常常會因為停電、道路阻斷或者設備受損而失效，讓災區形成通訊孤島的窘境。為了提升災時行動網路的韌性，本公司跟雷虎科技合作導入所謂的「空中基地臺」技術，整套技術包括無人機主機、中繼機及環境偵察機，每一套會有三臺無人機形成一個團隊，當地面搶修車輛沒有辦法進入災區的時候，以這種空載小型基地臺的方式來建構臨時通訊涵蓋，來支援災區的民眾跟救災單位的通訊需求。","這個通訊的方式，剛剛提到無人機主機提供基地臺的通訊，後端我們會透過中華電信的高軌衛星（中新二號），把這些通訊的資訊透過衛星傳回到本島的核心網路。這個技術的好處，第一個，可以在災區快速的布建，當行動基地臺因為颱風、淹水、山崩以及停電而中斷且人員難以達到的時候，無人機可以迅速升空，透過空中基地臺架設一個臨時的訊號涵蓋，去確保災區的人員跟救災單位的語音及數據上網服務，同時透過這種架構，可以動態的調度、彈性部署，讓整個覆蓋可以更加地強化。","第三個，有關於運用的效益，可以協助地面通訊的修復。也就是說在地面設備修復的期間，空中基地臺可以提供短期的支援，達到所謂「空中支援、地面修復」整合式的搶修模式。這種技術在各項配合的活動，包括國家防災日、民安演習、漢光演習等等，中華電信都有參與配合提供。","再來，有關於無人機射頻識別系統的應用，本公司在113年、114年，也參與了交通部運研所「無人機偏鄉物流運送服務驗證計畫」，主要是提供無人機射頻識別系統，即所謂的RID以及UTM，去協助驗證無人機物流在偏鄉運送時的安全性、可追蹤性跟合規性。無人機識別系統（RID）是無人機所謂的「電子車牌」，也就是以後無人機交管系統（UTM）的一個核心，剛剛提到配合交通部這項計畫，我們提供RID跟UTM，這項計畫是從花蓮到澎湖之間的一個運用，中華電信在這個計畫裡面，剛剛提到提供RID跟UTM，經過了幾項的測試，相關的營運經驗跟測試數據也提供作為後續的參考，以上是中華電信報告。"],["主席：請教一下，您剛剛說的因為記錄要寫，是R……"],["李處長俊煌：RID，Remote ID。"],["主席：謝謝，我大概知道你的意思。誠如剛剛台灣電力公司一樣，中華電信公司的提供，他們主要是把自己視為無人機服務的使用者，希望能夠在既有的通訊系統，因災害中斷的時候，讓無人機、無人載具所提供的服務可以接替做替代性的服務。事實上，在最後一段的報告當中，也提到由中華電信扮演一個射頻服務的系統，提供無人載具或無人機的使用，尤其在自主運行的時候，目前多數、一般民眾的想像，無人機就跟遙控飛機一樣是以一人一機對應式的方式來操控，而且完全根據操控者跟無人載具本身的無線電裝置來進行操控的聯繫。事實上，中華電信在全臺灣有非常廣泛的電信系統可以透過接收、可以透過發送，有這樣訊號的服務，未來這樣接收跟發送訊號的網絡服務，是不是可以為未來自主運行的無人載具所借用？剛剛後面所提到那個系統，應該是未來的一個趨勢，建請中華電信可以考量一下，多多著墨在作為無人產業、無人機運行環境設備提供者、設施提供者，不只是使用無人載具服務的使用者，我再次地強調。","好，在財政部做最後總結報告之前，我們八位與會的學者專家，有沒有要做第二輪的補充說明或詢問的？目前登記的旁聽代表，有一個要登記旁聽，待會我們再請他來做詢問或說明。","接下來就請財政部，哪一位要來做總結的彙整？請次長，謝謝。"],["謝次長鈴媛：主席、各位與會的學者專家、業者先進，大家好。謝謝財政委員會今天召開促參法第三條無人載具相關設施建設服務的公聽會，讓我們有機會來聽取各界的意見與想法，簡要的就今天的討論內容說明與回應如下：首先說明，促參法第三條規定的公共服務，係指供公眾使用且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及服務，包含交通建設等共15大類的公共建設，並應依促參法第八條所定民間參與的模式，如興建、營運、移轉，即BOT等營運方式來引進民間投資，或是搭配其他、今天有委員先進提到的，搭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模式來推動。促參法所稱的公共建設與服務，係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由政府機關來提供的公共建設與服務，而且不涉及國家機密、資通安全等機敏性的內容。因此今天聽下來，無人機載具可以運用於多元的領域，都涉及到網路、網絡的建置、停靠設施、監管、訓練場域的設施，還有導航、導引的設施。","首先，我們財政部認為這些相關設施都必須先釐清它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還有無人機載具所提供的建設與服務是否供公眾使用，且可促進公共利益？以及委託營運的內容是否具體明確？而得以用民間興建跟營運的方式來推動，都需要有充分的討論跟釐清。","接著，回應有代表提到怎麼去納入促參法的問題，本案無人機載具的部分是不是用增訂第三條第十六款，或是用現行第十五大類的公共建設來據以推動？意思就是各該建設類別是否就可以來推動無人機載具的相關設施？關於這個部分，財政部可以與我們行政院所屬機關針對幾個主要運用領域的部分，包括交通部、經濟部、衛福部、內政部等等可以來充分地討論。促參案件的財務可行性其實是非常個案性，都要看個案的特性，委託民間興建營運的項目，還有其成本跟收入、自籌資金的成本，依該等因素來估算個案的財務自償性，個案計畫如果具有自償的能力，才會具有吸引民間依促參的方式來投入公共建設。","無人載具的技術迭代快速，將增加財務評估的不確定性及困難度，需由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視個案的計畫內容來審慎評估。無人載具涉及產業的發展，但同時也涉及到公共建設的提供，是否納入促參法修正一事，我們財政部會與行政院所屬相關機關來充分進行後續的討論，並配合研議，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謝謝財政部謝次長的總結說明。","請問我們8位學者專家代表，有沒有要做第二輪的發言？目前登記的民間團體旁聽者有3位。因為我們這是正式的委員會，都會做紀錄，甚至會有逐字稿，為了避免逐字稿整理的同仁沒辦法確認，剛剛中華電所說的是RIT，我查了一下，現在拜人工智慧所賜很快查出來，是工研院有一個RIT無人機電子網的技術研發，這是利用RTK……因為我認知的是RTK，現在有更進一步RIT這樣的無人機電子網系統，中華電在研發，非常感謝。這是因為會議紀錄登打要確實，不要錯誤引用各位的發言內容。","8位有沒有要再做第二輪的補充？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讓今天來參與旁聽的民間團體來提問。","首先，第一位是池明洋，台灣無人機產業技術整合協會；第二位蘇恆誠，中華無人機競技協會，請準備。","請發言，時間3分鐘。"],["池理事明洋：主席、各位與會的機關首長，大家好。我是池明洋，謹代表台灣無人機產業技術整合協會來提問。","有關法規面，當然，民間團體希望政府跨部會可以持續推動無人機的發展，我們民間會全力支持促參法，我覺得非常好。","第二項，在內政部這邊，我想請教警政署，在美國，我們最常看到在無人載具的應用，主要就是讓人類不能做的事情、不方便做的事情，讓機器取代，其實在美國有Drone as First Responder，就是第一個到案現場的設置，每年在每一個州、每一個警局大概可以飛超過1萬次以上的任務，它取代警察，接到電話以後大概60秒以內就會到現場先看情況，比如說，信義區現在發生什麼狀況，報案後，無人機就會先到那邊看現場。這比較符合剛剛聽到的交通入口監察，我想問這個未來是不是有機會納入警政署的發展方向之一？","第二項，也是在美國看到的一個情境，農業部有關農業噴灑資訊平臺，這個資料在美國每個state government都會將相關的資料，不管噴灑多少東西收到一個資訊管理平臺裡面，我覺得臺灣應該也要因應這個部分去發展。","在技術面，我想跟大家說明一下，無人載具系統在同樣執行任務的情況下，必須要持續有破萬等級per year的任務的資訊統籌在精進，才有可能真的做得很好，所以在下的協會給個建議，有關Island Defence，在離島這種長距離可以運輸、長距離可以飛行的地方，我們國內應該要開放，比如說，七美到澎湖本島之間，或者是蘭嶼跟綠島之間的傳輸當作民間可以試驗的場域之一，這部分不在島內，所以比較沒有問題，如果這樣持續性讓各個無人機去建立相關的飛行航線，對於臺灣無人載具的發展會非常有幫助。","再下一步，因為這些視距飛行，如果每天持續性運作的話，不會有人在那邊做，也會間接的發展臺灣AI自主與人為交錯管理的操作平臺，剛剛主席有提到，就不會用一人一機，可能會是一個AI對非常多的無人機持續性的飛行，以上。今天也非常肯定財政委員會鍾委員召集這個會議，謝謝大家。"],["主席：謝謝池理事，待會請警政署準備一下，再請回應。","第二位是蘇恆誠先生，請陳啓文先生準備。"],["蘇副理事長恆誠：委員、各位夥伴，大家好。我先說明一下我的背景，我在臺灣發展無人機教育9年，無人機足球是我帶進臺灣，已經有4年了。我們很希望在教育領域裡面，是不是可以有支持開發教育的無人機系統？因為全球到現在除了大疆的Tello以外，一直都沒有一個像樣的無人機系統，包括我們支持很多國際的活動都沒有一個合適的東西，這一塊是非常需要的。","譬如說，我們以光流鏡頭來講，臺灣有一家科技公司叫原相，我們好幾年前就有討論，我們是不是有一個適合教育使用的，而不是玩具等級的？卻一直沒有很好的結果。","下一點，我們接下來今年要辦理總統盃的無人機足球大賽，世界上總共有兩個主要的系統，一個是FAI、一個是FIDA，目前我們只有看到FAI進來，如果另外一個主要發展，無人機足球是由FIDA所開發出來的，如果這個系統沒辦法納入的話，我們會不會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第二個部分，我們也會協助業界做一些開發，包括政府機關，幾年前我們有做了一個環景的監看系統，透過無人機做災害的指揮，這個東西也很重要。我們開發這些東西，包括剛剛講的教育無人機，我們的產業供應上面，臺灣一直在國際教育產業裡面非常受到重視的，如果我們可以在這一塊補上缺口，整體經濟的量能應該是可以支應我們整個需求、產業的發展，這樣對於將來發展會很有幫助。","第三個部分，有關於剛剛幾個部會的一些報告，我們有點遺憾的是，部會做了驗證。驗證這個東西就是能不能做，可是我們臺灣應該要做的是它的穩定性、持久性的計畫，這樣才能夠落實，如果是要做驗證的話，其實像這些系統早都已經開發完成，其實不太需要去做驗證，這個錢有點浪費掉了。","提到剛剛說的教育無人機，我們有跟教育部提過一個1,000萬的計畫，其實錢不多，如果能夠有個好的教育系統發展，我相信臺灣的教育量能在全球會有很好的展現，謝謝。"],["主席：謝謝。","最後一位請陳啓文先生。"],["陳委員長啓文：各位好。我是陳啓文，我大概介紹我的背景，我們是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下面FAI全世界航空器的管理單位，就像剛剛前輩所講的，目前我們的提案有兩項。第一個，將無人機足球納入標準化的公共建設，落實集中基地。提案背景是我們針對提案的國際新興運動──無人機足球，目前全球都在推集中基地的重要基石，政府也開始籌備總統盃的無人機競賽，但是國內缺乏比較標準化跟常態性的比賽練習場域，導致人才受限，具體建議產業公共化將無人機足球類的專屬設備跟保護設備納入促參法第三條的公共建設範疇，結合基層教育，鼓勵民間透過促參的模式，在校園或活動中心建置標準化場域。","校園教育可以降低政府的財政編列，同時也吸引民間單位的管理經驗，從小開始培養無人機的一些資源，為我國不管是未來的軍政需求或者是無人機的儲備，可以儲備大量的人才，這是我的第一個提案。","第二個提案，我請我同事來說明。"],["呂理事弘仁：第二個提案，有關於商用無人機保險的部分，目前有一個困境是在法規制度規劃的部分，保險僅限於法人，而且機體必須註冊在公司名下，個人非熟悉操作無人機的學生、學校、社團參加足球無人機或是飛行競賽的時候，這些保障是處於真空的狀態，目前我們都是依附在個人意外險，萬一被排除的時候，這個保險就等同於無效，所以這是我們在飛行上所要承擔的風險。或是包含未來一些商用無人機，大量在低空飛行、在使用的時候，萬一發生意外，這是一個風險，所以在保險這邊要去補充、去健全它，希望能夠請金管會行文給保險業者，針對科技體育、足球無人機或是一些無人機的競技或比賽，擬定專屬的保險，讓一般民眾也能在合理的納保範圍之內，打破法人的門檻，讓它包含到個人以及非商業性質的練習與比賽，不再限定法人身分，讓大家能夠在學校或者是協會認證的臨時場地都可以便捷投保，落實安全飛行，謝謝。"],["主席：謝謝，這個問題非常重要，今天一直沒有觸及到財經相關領域的議題，終於有一題是跟保險相關。要保人現在必須是法人，自然人本身可不可以作為投保人來投保，而且保險的課題是以「機」還是以「人」為責任的對象，這也是大家很想要知道的。","以上剛剛三位的提問，剛剛有指名警政署，警政署剛好今天有代表來，是不是要回應一下？請詹科長。"],["詹科長程傑：主席、與會先進，大家好，警政署報告。有關剛剛池理事提到的，運用無人機在未來報案派遣的部分，因為我們現在報案派遣的部分都是民眾撥打110進來之後，由我們員警做線上的派遣，針對無人機運用在報案派遣這個部分，可能需要一些相關的硬體跟未來科技來配合，我們會將這個部分帶回去研議，以上報告。"],["主席：謝謝警政署。剛剛提出來的構想很像三十年前的機器戰警，那個機器戰警不是人形的，是一個無人載具，它可以去執行一些勤務。","在這裡做個補充跟修正，剛剛中華電信，我現在看到你們的書面報告，你們講的是RID，就是無線電識別、無人機電子網，目的是做識別。剛剛我認知的是RTK，是動態定位系統，我看到中華電願意協助中華郵政做他們物流規範的一些資源，這很好，希望交通部所屬的兩個國營事業可以互相多多配合。其實我想中華電的想像是比中華郵政來得更前端，你們已經想到未來要怎麼樣去提供他們環境，讓中華郵政怎麼樣可以利用你們提供的電子通訊環境，來引導他們的無人載具去進行物流配送，這非常好，非常謝謝。","至於剛剛講到保險的部分，後續我們會再來研究，因為目前我所知道植保機的飛手，他被要求是一機一保險，如果一個代噴農藥的業者，他必須除了用公司登記之外，他的公司可能擁有的機隊是十數臺，每一臺都要保險，過去比較早期的技術，一個飛手同時只能操作一臺，所以這樣的保險是不是符合他所擁有的機隊所應該承擔的保險風險？這個可以參考一下目前的Ubike公司，它不是每一臺，它是碎片型的保險，我有1萬臺的Ubike，但是只負責乘客取用後幾千臺使用的時候才付保費，停在充電樁的或者停在停車樁的是不會有車體險或人身意外險的問題。所以這一點恐怕我們對於無人載具的管理機關，植保機或許農業部跟民航局可以去研究一下，目前使用植保機噴藥的公司，每一架機器都要單獨投保，他如果有十幾臺，他每次出門作業只有帶三臺，只有這三臺有保險的需求，可是放在倉庫裡的那幾臺通通還是要繳保費，這種碎片型的保險，我剛剛講Ubike的例子，其實民航局可以思考一下，如果需要進一步的資訊，可以跟金管會、保險局洽詢一下目前產物保險公司的運用方式，在場也有產險的先進，可以思考一下未來無人載具的運用，一定有非常龐大的產物保險需要來保障他的系統運行的各種風險分攤，以上說明。","最後再次詢問有沒有要再補充的？如果沒有的話，作結論的宣告：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委員會應於公聽會終結後十日內，依出席者所提供之正、反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所以我們會將今日與會者所有寶貴的發言意見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並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今日出列席提供建言的貴賓參閱。","委員李坤城書面報告列入公聽會報告。如果各位貴賓還有其他的書面意見或相關資料，也請儘速提供給我們，我們將併入本次的公聽會報告。","再次感謝各位學者專家及政府機關代表出席，謝謝大家，散會。","散會（11時48分）"]],"block_lines":[1,32,36,44,47,52,64,69,71,79,81,89,91,98,100,106,108,112,114,123,125,128,131,140,144,150,152,158,160,163,165,171,174,179,183,187,190,194,196,199,201,204,205,206,208,212,213,214,217,221,226,232,234,240,242,245,246,248,249],"person_count":{"主席（鍾委員佳濱代）":2,"龔教授志銘":1,"主席":26,"吳理事長盟分":1,"賴委員士葆":1,"主席（李委員坤城）":1,"孟執行長廣運":1,"陳常務理事柏宏":1,"李教授綱":1,"陳理事長奕廷":1,"郭助理教授俊良":1,"呂總經理宜諠":1,"王委員正旭":1,"鄒副署長宇新":1,"林副司長茂雄":1,"耿副組長驊":1,"李技監兼處長建璋":1,"汪處長昭華":1,"曾副主任耀賢":1,"張稽核育榮":1,"陳專門委員仲祐":1,"劉副總經理建勳":1,"柯處長清長":1,"謝管理師國詳":1,"李處長俊煌":2,"謝次長鈴媛":1,"池理事明洋":1,"蘇副理事長恆誠":1,"陳委員長啓文":1,"呂理事弘仁":1,"詹科長程傑":1},"persons":["主席（鍾委員佳濱代）","龔教授志銘","主席","吳理事長盟分","賴委員士葆","主席（李委員坤城）","孟執行長廣運","陳常務理事柏宏","李教授綱","陳理事長奕廷","郭助理教授俊良","呂總經理宜諠","王委員正旭","鄒副署長宇新","林副司長茂雄","耿副組長驊","李技監兼處長建璋","汪處長昭華","曾副主任耀賢","張稽核育榮","陳專門委員仲祐","劉副總經理建勳","柯處長清長","謝管理師國詳","李處長俊煌","謝次長鈴媛","池理事明洋","蘇副理事長恆誠","陳委員長啓文","呂理事弘仁","詹科長程傑"],"title":"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公聽會召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無人載具相關設施之建設及服務」公聽會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5年1月19日（星期一）9時至11時48分","地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席":"李委員坤城","date":"2026-01-19","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