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3月19日（星期四）9時至12時8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　　席　翁委員曉玲","議　　程　報告事項","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答詢官員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部長劉孟奇","銓敘部部長施能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蔡秀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安衛防護處處長蔡獻緯","繼續開會"],["主席：各位委員、考試院的部會長官們，大家好。現在繼續開會。","首先介紹到場委員，現場有陳昭姿委員。今天出席官員有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劉孟奇部長、銓敘部施能傑部長以及保訓會蔡秀涓主委。其餘列席官員本席就不在這裡一一介紹，列入公報紀錄。"],["主席：本日議程主要是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以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我們就先進行報告，今天口頭報告的機關代表有四位，報告時間請每位代表儘量控制在3分鐘以內。","接下來請考試院劉秘書長報告。"],["劉秘書長建忻：召委、陳委員、各位在場的女士、先生、各位先進，大家早安。很榮幸列席貴委員會報告考試院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藉此機會也感謝委員在過去對本院各項施政與法案的支持指教。完整的業務概況跟立法計畫請各位參閱書面報告，在這邊我就簡要說明當中的重點。","我的重點聚焦在大家最關心、近期引起很多討論的公務人力議題上。公務人力的養成從教考訓用到留才是一個長期過程，當中有一部分是考試院無可迴避的權責，當然，也有行政體系的決策及用人機關必須共同努力的地方。","就本院權責而言，要當公務員就必須參加公務員考試，相較到民間應徵，考生要備考、應試，必須付出相對比較高的成本，所以就這部分來說，並不利於我們與私部門競爭人才。","為此，考試院近年積極推動高普考減科工作，亦即將高考專業科目從六科變成四科，普考從四科減為三科，以降低考生負擔，如此亦可讓應試科目更能聚焦於實際工作的核心職能上。我們分階段推動並於今年全面上路，之後地方特考等相同類型的考試也會比照辦理，希望讓考生進入公部門的門檻會比較友善一些。","再者，針對大家都很關心的招募人才不易之類科，例如公部門的土木工程、原民特考的部分科目及民間需求上升的某些專技人力，尤其是醫事人員的護理師等等。就這部分我們都很重視，也跟行政院展開院際合作，相關部會亦跨院組成工作圈，一方面重新檢視改革考試內容，一方面強化教育端與校園宣導工作。","此外，為符合新世代的工具使用習慣，我們逐步擴大電腦化測驗運用，這也是我們這幾年一直在努力的重點。","除考選部分外，為強化公職吸引力，職等與待遇當然就是很大的重點。針對大家反映基層機關職等太低，不利於留才等問題，去年本院完成地方政府職務列等調整案，計有590個機關、3,500個職務受惠，基層很多職等也都能調升，職等調升當然也就提高了待遇，我們希望藉此增加地方政府的留才誘因。","在職等待遇之外，友善職場也是我們很努力的方向。我們去年修正保障法、安衛辦法與即時獎勵，並取消指名商調機關同意權，增訂身心調適假、放寬育孫假的條件。今年這項工作將進入深水區，也就是我們會針對考績制度做全盤修訂。各界的意見我們都有聽到，在周院長指示下，這幾個月院裡面做了多次討論，目前銓敘部草案正在跟各機關意見交換。如果順利且有共識，我們希望能在本會期將法案送到立法院讓委員審議，期讓我們未來的制度能做到獎優汰劣、肯定辛勞稱職同仁的功能。","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謝謝劉秘書長的報告。","接下來請考選部劉部長報告。"],["劉部長孟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承蒙大院委員對於考選業務的支持與協助，使各項考選業務得以順利推展，今日謹就本部114年業務執行情形及115年工作重點進行報告。","114年本部辦理20項次國家考試，其中18項次已辦理完竣，總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約一萬八千人，專技人員考試、口試及格約三萬四千人。","在研修考選法制部分，本部因應憲法法庭判決，修正警察特考等7項考試規則體格檢查規定，研修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規則，再精進調整應試專業科目，研修高考一級等3項考試規則，放寬英語檢定成績採認年限之應考資格等。","另外，本部成立測驗研究中心，研議國家考試測驗評量研究發展及測驗技術提升事項，並持續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措施，114年已新增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考試施行電腦化測驗。","在國家考試宣導部分，本部邀請用人機關共同參與宣導國家考試，推動大學國考課程地圖，以連結課程規劃及公職考試科目，同時開發國考懶人包，以利社會大眾快速了解相關資訊。","在115年工作重點部分，預定舉辦20項次考試，截至115年3月已舉辦3項次考試完竣，本部將持續配合用人機關需要，依考試期程穩健辦理試務工作，並適時檢討公務人員考試相關類科、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此外，本部也持續精進測驗技術與試題品質，包含執行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辦理調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普通科目研究等委託研究案，暨辦理五類醫事人員對外徵題委託等。","又115年電腦化測驗將新增驗光人員、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護理師第三次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以繼續推展國考數位轉型、強化電腦化測驗應試緊急應變處理機制。","為鼓勵青年報考公職考試，本部將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雙北市政府青年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教育部原資中心合作宣導國家考試。同時也與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共同培育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人才。","最後，本部將持續辦理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工程，並優化國家考場環境設施。","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本部支持與指教。有關各項施政重點之詳細內容，請參閱書面報告，謝謝。"],["主席：謝謝劉部長。","接下來請銓敘部施部長報告。"],["施部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早安。謝謝委員會給我們這個機會就部裡面去年到最近所做事項進行簡單報告。","部裡面的例行性工作當然還是繼續，即公務人員之任用、考績、俸給與退休撫卹來做銓敘與審定，我們也持續辦理相關業務中。","去年及今年很多機關不斷有一些意見反映給我們，所以我們在醫事人員這塊做了一些配合辦理，讓更多醫事人員有機會到衛生行政機關參與公共服務。","此外，我們準備修正醫院各師級比例配置，此亦搭配公務人員職等配置改變而辦理。","去年我們完成祖父母育嬰部分之修正，也就是育嬰留停辦法之相關規定。再者，去年亦修正通過退撫法之相關規定，按照期程於六個月裡依規劃辦理，目前都是很順順利利在進行，預計應該會按照我們的期程在六個月裡把這些應該審定的審定函完成，我想針對這些比較例行，也是重要的事情，我先做報告。","我想我們未來，特別在今年，我們應該有兩個主要的重點，剛剛院裡面秘書長也有報告，第一個重點，我們確實會提出考績法的修正案，修正作業目前正進行中，這個案子其實我們從去年上半年就開始做很多內部的討論，還有跟機關間的討論，大概今年開始進入到更正式的討論。目前部裡面大概已經完成了整個大的方向，還有相關條文的修正案，預計下個禮拜，如果順利的話，我們就要開始正式對機關，還有會請機關徵詢他們機關的公務人員，事實上，我們也會用線上的方式徵詢所有公務人員……透過內網的線上徵詢公務人員的意見，如果大家覺得可以順利的話，那我們就會報到院裡面，循行政程序再報到立法院來進行審議，這是我們部裡面大概今年應該滿重要的一件事情。","當然，我們也會就任用法的部分做一些必要的修正，因為任用法裡面有一些，譬如像我們職務列等調整完以後，薦升簡的一個可能職務，這中間的一些資格條件可不可以再做一些相對應的調整，包括有一些訓練的必要性，我們都會做充分、各式各樣的討論，這是部裡面也回應讓公務人員在機關裡面有更友善的工作職場，然後也重視到機關的用人需求，做一些balance的挑戰。","最後，我們的基金投資效率，也剛好碰到外在環境很好，所以一切都是非常順利，比去年的績效不遜色，甚至還要更好。我以上做這樣的報告，謝謝。"],["主席：好，謝謝施部長的報告。","接下來我們請保訓會蔡主委報告。"],["蔡主任委員秀涓：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今天非常榮幸奉邀列席貴委員，承蒙大院對本會的一個支持，以下謹就兩個部分跟主席及各位女士先生報告。","第一個，114年截至目前為止，保訓會暨所屬的國家文官學院做了幾項重要的創新，除了一個例行性的業務以外，我們在這些創新，以下分就幾個部分跟各位報告，第一個，在保障法的修正，去年承蒙大院的支持，所以我們順利的通過，並在今年1月9號開始正式實施，然後安衛辦法從去年7月1號就開始實施，這是有關健全友善職場相關法制的落實部分。為了因應這些保障法跟安衛辦法的修正，所以本會積極的研擬相關的子法配套措施，目前已經完成22項，相關的圖卡及相關的指引，目前仍持續在上架當中。","再來，就是有關於依法審理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維護公務人員權利的救濟部分，保障案件其實是逐年增加的，114年本會總共辦結了1,885件，較113年的辦結率增加了四成，同時為了協助各機關在進行考績跟懲處案件答辯的時候能更加的符合程序，我們也協助各機關制定機關答辯的檢核表，加速整個案件的審理，然後，強化多元的案例分析，同時也針對一些行政法人撤銷比較多的案例，然後特定所屬機關直接以首長箋函去跟相關的機關進行溝通，也很順利的獲得他們的同意，來進行一些制度上的改革。","在法定訓練跟發展性培訓的業務部分，去年的高普考跟各項特考基礎訓練，我們總共訓練了6,166人，較113年增加了8.5%，然後晉升官等的部分，在警佐升警正的訓練部分，受訓人數較113年有增加，總共去年有新編了80科，包含人工智慧課程、文化政策創新、媒體識讀等等，特別是職場溝通與職場霸凌的相關課程。","在115年的部分，我們最主要的一個重點會放在除了繼續落實保障法、安衛辦法，還有救濟案件機制的審理以外，更重要的是因為今年115年是地方公職人選舉，所以在本會的法定業務──行政中立的宣導方面，我們會更全面地來擴大，而且會善用各式各樣更多的媒體，以讓觸及率能夠儘可能地普及到所有公務人員跟相關人員。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謝謝蔡主委的報告，機關代表都已經報告完畢，相關書面報告內容，請各位參閱，並且會列入公報紀錄。"],["考試院書面資料：","考試院業務概況報告及立法計畫","壹、前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天很榮幸列席貴委員會報告考試院（下稱本院）的業務概況，也藉此機會向貴院委員過去對本院各項施政及法案的支持與指教，由衷表達感謝之意。","本院第14屆團隊持續推動國家考試數位化，並合理減考應試科目，使考試取才方式更切合新世代青年需要；同時配合國家政策發展及時代環境變遷，精進相關人事法制，並兼顧機關用人實需及公務人員權益保障，建構友善優質之工作環境，強化公務職場誘因，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進入公部門服務。以下謹就本院暨所屬機關重要業務執行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擇要報告如次。","貳、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一、高普考試全面達成減科目標，應試聚焦核心職能","高普考試為我國初任公務人員最主要的進用管道，為使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能與時俱進，契合用人機關需求，考選部於111年開始推動高普考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廣泛多方徵詢相關學者專家、協會團體及各界意見，並與用人機關緊密溝通，自113年起成功將高考三級多數類科專業科目減為4科、普考多數類科專業科目減為3科，朝「專業知能核心化、擇才條件友善化」方向邁進。","為持續深化改革，強化人才吸納，考選部針對高普考試前未完成減列專業科目之22類科（含高考三級17類科、普考5類科）研議再精進調整。經召開研商會議並綜整中央及地方用人機關意見後，擬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草案，適度調整減列上開22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並經本院於114年12月24日修正發布，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本次修正後，高考三級除公職專技類科列考2科外，其餘類科及普通考試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分別為列考4科及3科，階段性達成高普考全面減科目標，讓應試專業科目更能聚焦核心職能，以落實考用配合，減少應考人筆試負擔。","二、通案性調高地方機關職務列等，平衡中央與地方發展","鑑於六都、縣市政府及中央四級機關薦任職務列等和結構，與中央三級以上機關一直存有相當差距，不利於吸引並留住公務人力，以及地方政府事務繁雜程度與業務量日益增加，因此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共同研議，重新通盤檢討地方機關職務列等，本院爰審酌其建議，於114年10月23日通過六都直轄市和各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務列等調整案，並於115年2月1日生效。","本次職務列等調整案，合計約590個機關、3,500個職務受惠，含部分薦任非主管職務、地方二級機關的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其列等上限均提高一個職等，讓公務同仁無需離開原服務地方也有相當的陞遷機會。調整重點包括：","(一)提高各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原有或增置薦任最高非主管職務列等至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涵蓋行政、技術、資訊和社工體系等職務。","(二)各地方政府所屬二級機關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列等上限列第七職等者，均調高為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至直轄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首長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其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列等上限列薦任第八職等者，均調高為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三)六都所屬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首長和關鍵職務均重新調高其職等，以符合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賦予高度專業和職責複雜加重的業務。","另因應前開薦任職務列等調整，本院會同行政院於114年12月4日修正發布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將委任員額配置比率通案調降5%，而業務屬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的機關，如工程、社會福利機關等，再額外調降委任比率，以增加更多薦任人力空間。","三、通過地方消防機關修編規劃案，強化組織韌性","為應地方消防機關災害防救實務需求，本院於115年1月8日審議通過內政部所擬地方消防機關修編規劃案，同意增置以警察官單軌進用的「災防員」職稱，將以外勤性質災害防救業務為核心，執行第一線救災救護工作，並擔任在地災防業務溝通協調角色；另為強化內外勤職務歷練，災防員等階訂列為警佐一階至警正三階，與內勤性質的科員最高職務等階相同，以利人才培育與調配。","此外，為完善地方消防機關人力結構，亦同意增置「副分隊長」職稱，並由警正災防員兼任，期透過實務歷練與培訓逐步銜接分隊長，有助於建構更完整的第一線消防外勤體系，進而強化地方消防組織整體韌性，並協助地方消防機關留才。","另因現行縣（市）消防機關編制表多置有列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之秘書職稱，考量消防機關係採警察官及簡薦委官等職等併立雙軌任用制度，是為契合消防機關特殊屬性，增置警正三階至二階「秘書」職稱，並配合前揭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案，將現列警正二階至一階秘書職稱修正為「主任秘書」職稱。","為進一步落實前開修編規劃案，內政部擬具「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二直轄市政府消防局」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臺灣省、福建省各縣市消防局」等2修正草案，並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報請本院核定。本院預計提115年3月19日院會，待審議通過後，將溯及自115年2月1日施行，以與前揭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案之生效日期一致。","四、修正中央警察機關職務等階表，建構合宜職務結構","為因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所面臨的挑戰、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組織擴編，以及調整職務結構之需要，內政部擬具警政署所屬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及鐵路警察局等11個機關所適用的5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下稱等階表）修正草案，並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報請本院核定，經本院於115年1月30日修正發布，修正重點包括：","(一)考量督察長主要係督導外勤業務，屬勤務幕僚長，主任秘書係綜理行政業務，屬業務幕僚長，二者職責程度相當，屬雙幕僚長制，爰提升督察長職務等階，使其與主任秘書一致。","(二)部分機關首長、副首長及主任秘書等職務，原多跨列3個等階，考量實務上多以最高等階派任，為建構更合宜的職務結構，將相關職務等階下限調高一個等階。","(三)於刑事警察局新增「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稱，其職務等階列「警正一階至警監三階」，以利其指揮監督。","此外，為應海洋委員會（下稱海委會）及該會海巡署艦隊分署（下稱艦隊分署）業務需要及彈性用人實需，該等機關編制表業經修正發布，爰海委會配合擬具上開機關適用之等階表修正草案，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報請本院核定，並經本院於115年3月11日修正發布，修正重點包括：","(一)配合於海委會適用之等階表增訂「警監特階」副主任委員職務。","(二)配合於艦隊分署適用之等階表增訂艦長、輪機長、大副、報務主任、艦艇駕駛員、艦艇機師及報務員等職務及其等階。另配合艦長及輪機長職務因巡防艦噸級大小而職責程度不同區分為2組列等，訂列其相應之職務等階。","五、刪除體格檢查身高限制，保障應考試服公職權","為因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適用於消防警察人員類別體格檢查之身高標準違憲，考選部爰邀集用人機關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開會研商，重新檢視警察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有關身高限制規定，並依據用人機關多方衡酌後之建議，擬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及海巡人員等3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刪除其體格檢查之身高規定，並經本院分別於114年1月、4月修正發布，自114年考試開始適用。","為符合前揭憲判意旨，考選部賡續請司法院、法務部等用人機關，就仍設有身高限制之特種考試，依工作職能檢視有關身高限制之必要性與妥適性。嗣依用人機關建議，擬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等4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刪除移民行政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司法人員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及法警類科、原住民族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及法警類科等考試之身高規定，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相關工作，並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平等權。本院已於114年12月至115年2月分別修正發布這4項考試規則，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六、放寬英語檢定採認種類及年限，擴大取才範疇","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定有英語檢定者，其測驗種類計有全民英檢（GEPT）等8種，成績採計年限為報名期間前3年內。為擴大國家考試取才範疇，減輕應考人負擔，考選部函詢用人機關意見，並依據113年8月30日召開之研商會議結論，擬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等9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包含關務人員三等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與三等考試、高考一級考試各類科、高考二級與三級考試涉外性高之類科、外交領事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警察人員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之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應考資格英檢測驗種類均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亦即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其中關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與高考一級、二級、三級考試之英檢成績採認年限並放寬為5年。本院已於114年11月至115年1月分別修正發布這9項考試規則，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七、放寬育孫假申請限制，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貴院114年7月2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時通過附帶決議，請銓敘部於3個月內刪修相關規定，放寬公務人員申請育嬰孫假之留職停薪事由，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銓敘部爰擬具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增訂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各機關不得拒絕之規定；並刪除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僅得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及放寬育孫留職停薪期間，最長可一次申請至孫子女滿3足歲止，不受原條文有關「留職停薪期間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年」之限制，期能提供完善且具有彈性的留職停薪制度，使公務人員得以兼顧家庭及職場工作。本院已於114年11月12日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該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八、靈活調整退撫基金資產配置，穩健提升投資績效","114年全球政經環境雖面臨美國新政府關稅政策及地緣政治等變數挑戰，但在人工智慧（AI）新興科技應用持續擴張、全球終端需求回溫，以及聯準會有望開啟降息循環下，全球資本市場展現出強勁成長動能。退撫基金整體運用績效表現亮眼，114年度運用收益數達1,654.62億元，連續三年刷新歷史紀錄，年收益率則來到15.96%，成績斐然。","另以114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近3、5、10年之加權平均收益率分別為15.67%、11.16%、9.00%，基金成立以來之年平均收益率達6.13%。未來退撫基金除密切關注主要國家貨幣政策調整方向、國際政經情勢變化及金融市場波動情形外，將持續靈活調整基金資產配置策略，以穩健提升基金之長期投資績效。","參、今年工作重點及立法計畫","一、賡續檢討主管法規，健全文官制度","本院暨所屬機關歷來均定有年度立法計畫，適時檢討主管法規。今年擬制（訂）定、修正、廢止（停止適用）者，計有法律6種、法規命令21種及行政規則6種，總計33種。為追蹤管制年度立法計畫辦理進度，本院每半年召開會議檢討，適時調整各項法規的進度與時程。","二、擴大電腦化測驗類科，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為擴大應用電腦化測驗方式辦理考試，本院與考選部共組電腦試場認證行動團隊，廣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校參加電腦化測驗試場認證。目前已有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新竹、金門、桃園、屏東等9考區建置電腦化測驗試場，共達36個試區，減輕應考人奔波應考負擔及深化數位平權。","115年採行電腦化測驗的考試，將新增驗光師、驗光生2個專技考試類科，及第三次護理師考試與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其中第三次護理師考試，因臺東考區尚無電腦試場認證合格學校，考選部將建構行動化電腦試場，提供200台筆記型電腦同時上線，靈活調用資源及深化在地服務。","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因屬按需用名額或固定比例決定錄取標準之考試，將致力於穩固應試環境，提供備援電力及強化偶發事件因應機制，以確保考試能公平公正進行。為利應考人作答，考選部綜整各界意見，並參考利害關係人、專家學者的建議，研提確實可行的推動計畫，將秉持「最小變動原則」，應試時仍維持提供紙本試題及法條本，應試系統則以盡量貼近紙本作答環境進行設計，包含以申論式紙本試卷格式及作答規範設計介面、應試介面採分頁作答、預覽等。","相關模擬作答網站預計於115年3月下旬上線，並提供常見問答及操作指引，亦將進行入校宣導，以利應考人瞭解應試流程與介面，於備考階段便能有適應系統的機會。另本考試雖以電腦應試為原則，但為兼顧應試權益，應考人仍得選擇於切結後採紙筆作答。","三、強化國考宣導推動策略，吸引優秀青年投入公職","為因應數位科技日新月異及少子女化與私部門人才競爭等多面向嚴峻考驗，人才招募策略允宜與時俱進，考選部近年攜手用人機關共同前進校園宣講，提早讓學生認識國家考試並直接獲得用人機關職場環境、工作性質、任務內容以及升遷待遇等第一手資訊；邀集各大專校院，布建校園種子輔導教師，協助青年學子提早展開職涯規劃，藉此扎根公職服務的理念；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合作，提供公務體系職涯進路宣導，說明國家考試制度的多元管道，以及投身公職路徑與準備方向。","面對公私部門人才競爭激烈情形，考選部將賡續結合機關資源，於115年推動與雙北市政府青年局合作宣導國考，規劃參與「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之職前說明會；建構與原民會、教育部之合作機制，推動原住民族公務人才培育；結合運用青年署及雙北市政府青年局資源，規劃辦理青年公職領航一日活動體驗等，以吸引優秀青年學子投入公職。另積極開發大學國考課程地圖資訊系統，使學校課程規劃與公職考試應試專業科目間能緊密連結。","四、精進考績法制，建構完善考績制度","考績制度的良窳攸關政府運作效能及公務人員權益，本院曾於91年至107年間，五度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送請貴院審議，惟因丙等退離機制及是否訂定其一定人數比率之爭議、或因貴院屆期不續審等原因，均未能完成修法程序。本院第14屆上任後，對於各界提出考績法制之意見極為重視，並就健全考績法制之議題，於114年6至8月召開3次專案說明會議，使考試委員及院部相關同仁充分交換意見，探討面向包含考績等次設計、具體事由、效果及績效薪俸架構等，另為回應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意旨，研議行政懲處與司法懲戒的執行順序等議題。","基於前開會議討論之初步共識，銓敘部已研擬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並於114年10月至11月間再召開2次專案說明會議，就其初步規劃內容交換意見。目前正進行外部溝通程序，多方徵詢人事總處、中央及地方主要用人機關、公務人員等各界看法，併同納入研議修正，以期發揮考績積極功能，建構更完善的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五、強化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知能，保障公務人員身心健康","自114年7月1日公務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新制上路以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已積極推動多項配套措施，包括：辦理全國多場實體宣導講習，並製作線上課程，累計受訓人次已逾2.3萬人；公告175位具安全衛生及職場霸凌調查相關專業之外部學者專家名冊，供各機關諮詢與遴聘；辦理防護委員會內部委員教育訓練，強化專業職能；建立公部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機制，針對一般機關、高風險職務機關之不同職務需求，設計不同訓練內容。","此外，為強化各機關的防護責任，自115年起，除要求各機關自我檢查安全及衛生事項之執行情形外，上級機關亦須承擔逐級抽查責任，同時強化保訓會的外部監督與課責機制，以確保制度效能全面落實。未來保訓會將持續推動專業職能與教育訓練，建置霸凌防治及安衛通報資訊系統，及研擬職場霸凌調查程序與決定指引，協助各機關共同打造友善尊嚴的職場環境。","六、推動AI實作課程，翻轉公務應用新思維","為厚植文官數位素養，強化文官數位治理能力，以及因應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浪潮，保訓會在114年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及各項升官等訓練等，首度推出AI實作課程，每位受訓人員實際上手操作AI，讓AI真正走進工作現場；且各訓練層級均有專屬之學習任務，不論是新進同仁或資深主管，從寫新聞稿、企劃宣導到檢核管理，在模擬工作場景中練習用AI解決公務習題，打造全新工作模式。","又為了讓大家學得快、用得上，課程採用體驗學習方式，融入4P創意元素（Project專案、Practice練習、Play趣味互動、Peer同儕學習），讓受訓人員在實作演練中學會如何下指令與AI精準對話，打造量身訂做的生成結果。未來保訓會將持續引進AI素養內涵，強調正確、負責任的AI使用態度，同時從個人增能學習推廣至組織業務應用，真正把AI變成公共服務體系的超級夥伴。","七、精進公教人員自主投資業務，提升儲金整體績效","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112年7月1日起正式運作，截至114年12底止，參加總人數為39,769人。基金管理局於114年1月開辦公教人員自主投資，提供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投資組合，供公教人員依自身風險屬性進行選擇，其中以「人生週期型」占比68.52%最高。為使新進公教人員了解自主投資選擇與理財觀念，基金管理局已辦理38場宣導講習，並如期於114年12月19日上線「儲金繳納作業平台」，供各機關自115年1月起全面數位化辦理收繳作業，提升行政效率。","115年重點工作除持續精進公教人員自主投資業務，擇優多元化布局及優化投資標的篩選流程，提升儲金整體績效外，並將持續進行教育訓練，規劃辦理12場次宣導講習（8場實體、4場線上）。此外，亦將確保儲金各項業務穩定運作，提升公教人員對儲金制度信任，保障公教人員退撫權益。","八、運用考銓資料庫數據分析，落實循證研究及決策","本院自111年底成立「考銓資料研究中心」以來，持續推動循證式（evidence-based）決策理念，透過整合各部會的資料資源，結合學界的分析專業，建立「學者分析、機關解讀」的協力運作模式，作為政策檢討與修正的重要參考，歷年研究成果均舉辦研討會分享，擴大研究成果的應用價值與擴散效益。115年度亦將賡續針對即時性、前瞻性議題，運用考銓資料庫數據分析，落實循證研究及決策。","肆、結語","本院及所屬機關將持續推動各項文官制度興革，竭力擔綱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除精進已推行的措施外，同時廣納彙參多元意見，賡續研議相關進步政策，期使公部門攬才及留才機制與時俱進，進而強化政府運作及為民服務之效能。","以上謹就近期重要業務執行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考選部書面資料：","考選部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很榮幸列席大院委員會，承蒙各位委員對於考選業務的支持與策進，使本部各項考選制度得以順利推展，在此謹致上最高謝忱。","考選部肩負為國舉才之使命，辦理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考試。為應社會環境變遷、人口結構變化、人工智慧興起、數位轉型需求等，各界對政府治理效能之期許日益增高，為回應社會需求，本部致力於精進各項考選制度，落實考用合一，增進政府效能與公共服務品質。在此謹就本部114年業務執行情形及115年工作重點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壹、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一、114年各項國家考試辦理成果（截至115年3月11日止）","本部114年辦理20項次國家考試（如表1），總計報考人數281,363人，錄取（及格）52,148人，合計設置132個考區、305個試區、8,735個試場，並召開51次典試委員會議，遴聘典試人力（包含命題、閱卷、審查委員等）約3,845人，支援試務工作人力（包含各機關及縣市政府支援考試監考人員、試務聯繫及其他道路安全勤務、電力、醫療等人力）約26,785人。其中國防法務官考試預定於115年3月21日、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於同年4月11至12日辦理第二試口試，其餘考試均依考試期程辦理完竣。","(一)公務人員初任考試","1.辦理情形","為充實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服務人力，本部114年辦理8項次初任公務人員考試，除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預定於115年4月辦理第二試口試外，其餘包含初考、高普考試、高考一、二級考試及關務、身心障礙人員、警察、國安、司法、調查、外交、原住民族等特種考試均已辦理完竣，合計報考133,622人，錄取17,187人。","2.研議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改進措施","為改善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致工程機關用人困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前於114年5月5日召開「土木工程人員留才攬才策略會議」，邀集考試及行政兩院所屬相關機關，從教、考、訓、用及人才留任等諸多面向，研議留才、攬才策略。本部依會議結論及參酌用人機關意見，就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朝合理化考試科目，以契合未來工作需要為優先改進研議方向，本部並邀請教育端、用人端等21位學者專家與用人機關代表，於114年10月8日召開「研商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應試專業科目會議」，達成高考三級列考4科、普考列考3科之共識，納入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於114年12月24日修正發布，並自115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開始適用。","3.研議促請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擴大培育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人才","鑒於近年原住民族特考整體報名人數呈逐年減少趨勢，部分考試類科因報考、到考人數過少等因素，更出現長期錄取不足額情形，例如土木工程、農業技術、財稅行政、經建行政等類科。為利擴大培育原住民族所需公共事務人才，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部於114年6月13日致函原住民族委員會，建議「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增列「推動公務人才培育」項目，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12月24日共同頒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5年至119年）」業將本部所提建議，納於「3.健全基礎教育，精進人才培育策略，蓄積族群發展量能」推動策略項下，新增「推動公務人才培育」具體措施，推動重點包含定期檢視機關人力需求，加強與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原住民重點學校合作宣導，吸引原住民族學生投入公職；辦理原住民大專生公共事務研習活動；結合特定學門原住民公費生名額或專班政策導引公費生，儲備民族發展相關之公務體系人才。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本部並朝向跨部會合作模式接續推動相關事務。","(二)公務人員升等、升資考試","本項考試為現職公務人員、警察人員、關務人員及交通事業人員取得升任高一官等（資位）之任用資格考試。114年已辦理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郵政及港務人員升資考試等4項考試，合計報考人數4,503人，錄取人數1,051人。","(三)專技人員考試","1.辦理情形","本部配合各類職業管理法規辦理專技人員考試，114年已辦理11項次考試，包括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獸醫師、營養師、大地工程技師、驗船師、消防設備人員、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護理師、律師、會計師、植物診療師、建築師、技師、不動產估價師等68個類科，合計報考143,238人，及格33,910人，除國防法務官考試預定於115年3月21日進行第二試口試外，其餘考試均已辦理完竣。","2.召開16種專技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審查應考資格等相關事項","為辦理專技人員考試之政策、法規、制度諮詢、應考資格疑義、應試科目減免、考試方式、分階段或分試考試等申請案件之審議，召開包括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營建工程技師、機電工程技師、環安工礦技師、農林漁牧技師、醫師牙醫師、醫事人員、中醫師、心理師、獸醫師、社會工作師、地政士、語言治療師、植物診療師等16種專技人員考試審議會，總計114年召開共38次會議，審議2,016件案件（如表2）。","表2  114年專技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案件統計表","備註：專技人員考試審議會計有18種，其中營養師及公共衛生師考試114年無應考人申請審議案件。","3.配合植物診療師法公布施行，114年首次舉辦植物診療師考試","首次舉辦之植物診療師考試已於114年8月15日至16日與會計師等考試同時舉行，總計報考1,253人，於10月15日榜示及格人數643人，可提供農業或農企業專業的植物健康診療服務，促進植物病蟲害防治、環境保育與農業經營之永續發展。","二、研修重要考選法制","(一)因應憲法法庭判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等7項考試規則體格檢查規定","為應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消防警察人員體格檢查身高標準「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之規定，因排除女性應考人之群體比例遠高於男性，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到不利之差別待遇，不符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本部業會同用人機關（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海洋委員會）開會研商，就刪除身高限制規定達成共識，於114年先後修正發布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等3項考試規則。","本部賡續函請其他設有身高限制規定之移民行政人員、調查人員、司法人員、國安情報人員及原住民族等考試用人機關，參酌前揭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再審慎檢討體格檢查項目與及格標準之必要性及妥適性。經用人機關通盤檢視相關工作職能需求，僅國安情報人員因職務工作考量，建議維持現行規定外，其餘用人機關均同意刪除身高限制，其中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調查人員考試規則已配合修正，並分別於114年12月4日及115年1月30日修正發布，司法人員及原住民族2項考試規則業經115年1月9日報請考試院審議，於115年2月26日修正發布。","(二)研修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再精進調整應試專業科目","因應用人機關核心職能需求，本部前於112年完成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多數類科已減少應試專業科目1至2科，為持續深化改革，並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本部擬訂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再精進方案實施計畫，就前次改革尚未減列專業科目之22類科（高考三級17類科、普考5類科），研議再精進調整，經本部分別於114年10月8日、11月18日召開土木工程類科及體育行政類科研商會議，並綜整中央及地方用人機關意見後，修正各該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其中高考三級減為4科、普考減為3科）。另為免高考三級部分技術類科之專業科目再次修正致影響報考人之應考資格，增訂於考試規則修正施行之日起5年內，仍得依其所修課程與修正前之專業科目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報考相關類科之緩衝規定。本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經114年12月11日考試院第14屆第50次會議審議通過，同年12月24日修正發布。","(三)研修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等3項考試規則，放寬英語檢定成績採認年限之應考資格","為擴大國家考試取才範疇，減輕應考人負擔，本部於114年8月起函詢用人機關意見並獲支持，研擬放寬公務人員高考一級考試各類科、高考二級及三級考試涉外性高類科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由現行8種英語檢定測驗增加為9種。本3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經114年12月11日考試院第14屆第5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同年12月24日修正發布。","(四)研修關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及調查人員考試規則，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新增組別、放寬英語檢定成績採認年限之應考資格","為應用人機關實際需求及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將移民行政人員三等、四等及關務人員三等考試之應試專業科目減列1科目。另考量移民行政人員實際執勤業務需要及科技犯罪趨勢，將三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分設一般組及資訊組。同時放寬關務人員三等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由現行8種英語檢定測驗增加為9種。本2項考試規則業分別於114年11月28日、同年12月4日修正發布。","另配合用人機關法務部調查局為因應網際網路與人工智慧等新興科技應用發展快速變遷趨勢，亟須具備資訊安全基本素養之錄取人員及時投入資訊安全調查實務工作所需，將調查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資訊科學組應試專業科目「系統分析與設計」修正為「作業系統及系統程式」，考試規則於115年1月30日修正發布。","(五)研修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減列應試科目","社會工作師人力質量攸關社會安全及民眾福祉，社會工作師考試應以社會工作基本知能及實務知能為評量重點，經本部及職業主管機關、相關職業團體及全國社會工作校系會商達成共識，刪除二科目；社會工作（福利）二次以上實習應在不同機構進行，以維護實習品質，爰擬具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修正草案。該案經114年5月22日考試院第14屆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同年6月6日發布，10月1日施行，並於115年第1次社會工作師考試開始適用。","(六)研修本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適度合理調整試務工作酬勞","因應基本工資逐年調增、物價指數持續上漲，雖國家考試報名人數有下降趨勢，為維護考生權益及回應考用需求，考試工作複雜程度提升，經考量外部環境變化及本部考選業務基金財務負擔，檢討修正適度合理提高考試工作酬勞。本案業經行政院115年1月9日核定，考試院同年月13日函轉後，本部同年月19日分行相關機關。其中有關調增命（審）題、體能測驗委員、閱卷、入闈工作等酬勞，自115年1月1日生效；其餘考試期間工作酬勞小幅調增，自116年1月1日生效。","三、完備題庫試題，精進測驗技術","(一)穩健建置與補充題庫試題","依據114年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考試題庫科目建置規劃，進行各種考試題庫試題建置及更新，全年共召開57場次題庫工作會議，並提供915科次考畢試題品質分析供題庫委員命、審題參考。全年完成可用題測驗式試題約43,715題，申論式試題約966題，並配合14項年度考試需要，提供題庫測驗式試題627科目19,163題、申論式試題63科目164題使用。","(二)成立測驗研究中心","本部於114年8月1日成立「考選部測驗研究中心」，同年10月21日辦公室啟用運作，設置中心主任，統合研究人力推動專案計畫；另設置測驗研究諮詢委員會，以充分運用外部測驗專業資源，就國家考試測驗評量研究發展及測驗技術提升事項，進行研議與提供諮詢。","(三)公務人員考試「行政學」科目試行導入公務情境試題","鑒於行政學科目為公務人員考試重要考科，惟現行試題偏重評測學科知識，較不易評量應考人應變力與跨域分析等執行公務所需潛質，為使考試結果更符合用人端需求，本部擬嘗試在本科目之測驗題導入部分公務情境試題。114年12月19日在考試院傳賢樓多媒體室舉辦本科目試行導入公務情境試題說明會，邀請公共行政相關校系之專家學者、各界人士合計55人與會參與，說明本科目試題精進方向、試題範例與命題原則，並於115年1月27日在本部全球資訊網公布範例題周知應考人。","(四)執行護理師考試「基礎醫學」考科試題實用性標註計畫","為配合達成衛生福利部「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之護理人力培育考選政策目標：「強化試題品質與臨床應用一致性」，爰研訂本計畫，計畫執行期間自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所需經費由衛生福利部支應。本計畫係針對護理師考試近10年（104至113年）考畢試題進行標註，經邀請實務及學界專家合計47人出席專家共識會議，並由渠等填寫問卷，再由本部進行數據整理分析，嗣由覆審小組會議討論形成共識，分析試題能否反映臨床現場之「基本照護能力」與「常見臨床情境」內涵。本計畫擬先挑選「基礎醫學」科目，期藉此建立試題分析之典範方法，並經上開程序篩選出具「核心知能」與「常見臨床病症」試題610題，提供題庫委員作為改寫或衍生試題之素材參據。","(五)精進典試人力專業遴選機制，強化資料庫效能","為提升國家考試專業性與公信力，本部長期推動典試人力專長審查制度，透過嚴謹評估學者專家之學術背景、實務經驗與應試科目間之適切性，確保典試人力遴聘品質。依據典試人員遴聘需求，114年辦理12類別專長審查，涵蓋動物技術類、獸醫師類、紡織工程類等各專業領域，計審查通過5,215人次，藉以適切媒合應試科目與專業人才，確保國家考試命題與評閱專業水準。","為因應考試制度發展及典試人力流動，本部持續精進典試人力資料庫維護作業，透過多元且系統化之資料來源，定期辦理人力資料盤點與更新，包括運用教育部相關高等教育課程與師資資訊，以及跨機關公務資料比對機制，進行資料更新，114年計核校約3萬人次，確保典試人力資訊之即時性、完整性與正確性。","四、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措施","國家考試數位轉型以「國家考試電腦化、資料開放加速化」作為發展願景，持續推動試務數位化與穩健擴大辦理電腦化測驗，相關推行措施如下：","(一)試務數位化作業","1.推動國家考試試務入口網，辦理114年各種考試試務人員數位化服務。","2.推動典試入口網，辦理委員線上遴選系統功能測試及命題輔助專區功能建置事宜。","3.規劃並設計命題輔助平臺，提供線上相似題比對、考畢試題關鍵字查詢等命擬試題輔助工具，預計於115年完成。","4.公告114年新認證合格試區補助計畫，以激勵認證合格學校提供優質、穩定與安全之應試環境。","5.推行核心試區備援電力基礎工程布設補助計畫，114年簽訂景文科技大學、東南科技大學、亞東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協力辦理備援電力基礎工程布設。","(二)穩健擴大辦理電腦化測驗","1.114年新增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考量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之培育歷程已善用資訊科技為輔助，並配合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電腦化測驗之推動目標與期程，本部自114年起將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考試改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方式辦理，首次採行電腦化測驗已於114年7月26日順利舉行完竣。","2.擴增電腦化測驗試場及應試座位","配合國家考試數位轉型發展趨勢，本部持續擴增電腦化測驗試場及座位容量，截至115年3月，電腦化試場共設置9個考區、36個試區、296間試場及17,991席應試座位。除於114年首次啟用桃園、屏東及金門考區電腦化試場，並新增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試區542席、國家考場2樓電腦試場402席應試座位。另為彈性運用各試區電腦化測驗座位容量，本部建置國家考試行動化試場500席應試座位，配合考試需求部署筆記型電腦至全國各考區使用。","五、辦理國家考試宣導","為增進青年學子認識國家考試，本部除每年至各大專校院辦理校園國考宣導外，近年來，更持續擴增國家考試宣傳管道，精進國家考試宣導策略，鼓勵青年學子投入公共服務。","(一)協力用人機關共同宣講","為提升青年對公部門業務環境的認識，並促進用人機關參與宣講，本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力合作，114年起邀請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等用人機關共同宣講，共辦理13場次，參與師生人數逾800人，未來將持續擴大辦理，強化與各機關合作，提升宣講效益。","(二)協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考宣導","大專校院畢業生是報考國家考試主要來源，校園職涯輔導教師更是鼓勵在校學子投入公職行列的重要推手，本部自114年參與教育部青年署舉辦之青年職涯輔導區域聯繫會議3場次、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主管會議1場次、大專生公部門見習前講習會2場次，以及1場職涯博覽會活動，以宣導國家考試。另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教育訓練，及教育部辦理的大專校院原資中心進階研習課程活動，宣導國家考試及原住民族特考。","(三)開發國家考試懶人包","為利社會各界快速了解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資訊，本部於114年製作公務人員考試懶人包，簡介國家考試種類、考試程序、取得考試資訊管道及公務人員權益保障等資訊，並於114年12月16日上傳於本部全球資訊網供參考，同年月23日函請全國各機關及大專校院，協助轉貼於官網或社群平台，以利社會大眾快速認識國考制度。","(四)推動大學國考課程地圖","為協助有志公職之大專校院學生於在學期間及早規劃準備公職考試，114年起積極推動大學國考課程地圖，為廣泛宣揚理念，本部陸續於高雄醫學大學、東吳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等7所大學校院宣導參訪，藉由檢視大學開設科系之課程與公務人員考試相關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關聯對應情形，提供學校課務編排及職涯發展選擇。另本部於114年10月14日辦理專題研討會，邀請藝術學科領域之大學校院等18位學者專家出席，就國家考試應試科目對應學系課程情形等議題進行討論，均獲支持肯定。目前推動已初見成效，如國立成功大學已將國考資訊加值運用於課務相關資訊系統、高雄醫學大學規劃開設相關技術類別模組選修課程等。","六、維護國家考場應試環境，興建多功能考場大樓","本部經管國家考場、試務及辦公場所等5棟大樓，為確保機電系統、空調設備、供水設施及各項辦公設備之穩定運作，除辦理例行性保養、維護與修繕外，亦適時進行各大樓軟、硬體設施之更新與汰換，以營造合宜之應試及辦公環境。茲就114年國家考場及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進程重點項目摘述如下：","(一)國家考場","1.因應捷運環狀線南環段施工之噪音影響，自111年起逐步辦理試場隔音窗更新工程，113年完成1、6、7樓樓層，114年2至5樓樓層已全數更換竣事。","2.為改善國家考場陳舊設備，提升應試環境品質，辦理筆試試場內部裝修工程，114年12月1日開工，預計進行6、7樓內部裝修工程，目前依工程進度（約6%）撥付空氣污染防制費及完成估驗計價，合計61萬4,989元，預計115年4月裝修完成。","3.為建構整體性安全監視與自動控制之數位化行動管理系統，導入行動數位資訊技術，建構功能完備之中央自動控制系統，提升國家考場之安全管理效能，預估投注經費800萬元，採統包方式辦理採購，並已於114年12月16日決標，115年1月8日開工，預計同年6月竣工。","(二)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工程","為加速推動國家考試多元化及數位化、建構數位化闈場、充裕閱卷場所及闈場量能，經陳報考試院並經行政院核定本興建計畫，總工程經費經行政院114年1月核定為19.526億元，並匡列於行政院公共建設計畫中程歲出預算，114年編列1.21億元。本案於114年10月29日召開採購評選會議，同年11月13日完成議約決標，預計115年3月中旬開工。","貳、115年工作重點","一、穩健辦理國家考試","依考試辦理期程規劃，115年預定舉辦20項次國家考試（考試期日計畫表如附件），其中公務人員考試辦理8項次，專技人員考試辦理11項次，升等升資考試辦理1項次，總計報考人數預估約28萬4千人。","截至115年3月已舉辦3項次考試，其中初等考試，報考13,775人，榜示892人；第一次專技高考醫師牙醫師等考試，報考7,330人，預定115年3月31日榜示；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等考試，報考8,342人，預定115年3月24日榜示。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等考試，預估報考5,691人，刻正核校試區及試場資料；大地工程技師等考試，預估報考14,202人，刻正審查應考資格及辦理退補件（如表3）。","表3 115年各項國家考試辦理情形(截至115年3月11日止)","備註：實際榜示日期需視該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二、配合用人機關需要，持續檢討公務人員考試相關類科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秉持「專業知能核心化、擇才條件友善化」原則，依據類科核心職能、國家社會發展及機關業務需求，持續檢討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以精進評量效能，強化考用配合。同時善用既有溝通平台，強化教考訓用各環節之連繫及合作，賡續推動彈性多元考試方式及精進考試技術，擴大用人機關參與選才，以選拔適切且多元人才，滿足機關用人需求，提升政府整體效能。","三、精進測驗技術與試題品質","(一)執行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115年起執行為期4年之「護理師國家考試題務精進計畫」，包含護理師考試應試科目試題素材建置、強化核心概念試題研發及建立試題汰選、再利用機制等行動方案，並規劃將參照護理師考試「基礎醫學」考科試題實用性標註計畫之作業模式，針對「內外科護理學」、「產兒科護理學」、「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4考科，逐科就近10年（105至114年）考畢試題啟動標註作業，後續則就標註之核心概念試題辦理衍生題參考素材建置作業，經題庫審查程序，逐年累積發展核心概念試題並與現有題庫併同供題，提升試題組卷與挑題空間，使護理師考試試題對準初任護理師的執業核心能力與常見臨床情境。","(二)辦理「調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普通科目研究」","委託研究案","現行公務人員、關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警察人員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高員級升資考試（下稱升官等考試）之應試科目包含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鑒於普通科目旨在評量應考人從事公務所應具備之基本認知，而升官等考試之應考人均為現職公務人員，實已具備公務實際經驗，應考人係期望通過升官等考試以取得晉升薦任（或薦任相當等級職等）之資格，爰普通科目之評量內容，宜與初任公務人員考試之普通科目設計有別。為使升官等考試之普通科目能評鑑符合薦任人員工作所需核心職能，且以不過度增加應考人負擔為原則，爰委託研究團隊研議適切之普通科目名稱及符合薦任人員應具備之核心職能試題設計架構。","(三)賡續辦理「國家考試口試評量結構化研究計畫」委託研究案","為落實公務人員考試多元考選取才目標，依據「精進國家考試測驗技術發展及試題品質計畫」之「發展多元測驗方法」策略，並規劃於114年至117年執行「研議擴大考試類科併採口試，提升選才效能」行動方案。本案於114年委託政治大學研究團隊辦理「國家考試口試評量結構化研究計畫」專案研究，於研究期程相繼完成個別口試結構化口試資料蒐集、分析與教材編製、建置口試資料庫、針對公職社工師類科舉辦培訓課程等委託目標。115年繼續辦理國家考試口試結構化研究委託案，針對集體口試辦理口試培訓教材開發、建置口試資料庫、擇選特定考試類科舉辦培訓課程等，以評估國家考試各考試類科導入口試之優先性，作為擴大考試類科併採口試之研議基礎。","(四)辦理「建立國家考試試題多元平等檢核機制計畫」委託研究案","國家考試試題設計除聚焦於提升評量成效外，更應避免文化或內容上之偏見，以免特定群體處於不利地位或引發社會爭議。為此，本部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定期檢視命題大綱納入性別議題之科目，檢視試題是否具性別平等疑慮。而為通盤檢視及評估近年試題，並研究建立多元平等檢核機制，爰規劃辦理本項委託研究計畫。","(五)辦理5類醫事人員對外徵題委託","為強化測驗技術發展，本部推行「精進國家考試測驗技術發展及試題品質計畫」之「拓展試題來源」策略中，將「向相關專業團體或公學會徵題」納入行動方案。為使5類醫事人員（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之國家考試試題內容與型式得以適切反映專業核心知能及臨床實務需求，以達考用配合，拔擢適格人才。本部擬整合運用社會資源，採委託辦理方式，向學術機構、職業公會、學會等徵求命題素材，以擴大試題多元來源，俾有效評量該等類科應考人執業必須具備之專業核心知能，同時藉由受託專業團體或機關辦理研習及工作坊，培訓專家學者精進命題與審題技術，擴大本部命審題人才庫。","四、賡續推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依據國家考試數位轉型推動期程，賡續推動各項措施如下：","(一)115年新增驗光人員考試、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護理師第三次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配合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之推動期程，115年起新增驗光師及驗光生考試、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第三次護理師考試改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方式辦理，持續進行介面測試，以利應考人運用。","(二)穩健擴充電腦化測驗座位數，規劃建置行動化電腦試場","為擴大電腦化測驗應試座位容量，新增設置國家考場2樓電腦試場座位數402席，另運用筆記型電腦可攜性，建置行動化試場座位數500席，並規劃於臺東考區建置行動化電腦試場，布建符合資通安全規範之無線網路傳輸環境，以支援200部筆記型電腦同步且穩定連線。該試場預定於115年第三次護理師考試正式啟用，俾靈活調度資源，提供在地化之應試服務。","(三)強化電腦化測驗應試緊急應變處理機制","茲因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為以需用名額（司法官）或固定比例（律師）決定錄取標準之考試，就此類高競爭性之電腦化測驗，本部規劃設置10間核心試區，辦理試區備援電力基礎工程線路布設及檢測，並規劃於考試期間搭配租賃發電機為備援電力，俾因應電力異常致考試無法進行之風險。","同時，建立電力異常與網路失效等突發狀況之緊急應變處理機制，提升人員面對緊急事件之反應能力。","(四)國家考試付款支付多元化服務","現行國家考試報名費多元支付方式，包含便利商店繳款、信用卡、WebATM、國考資訊APP免持單超商繳款、臨櫃繳款等管道。為因應數位化趨勢及網路世代使用習慣，國家考試多元繳款新增台灣PAY行動支付平台繳款機制，預計於115年6月上線。","五、鼓勵青年報考公職考試","(一)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雙北市政府青年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教育部原資中心合作宣導國家考試","115年延續與青年發展署合作方式，本部將參與青年職涯輔導會議及活動，宣導國家考試。為擴寬與青年學子之溝通與交流平台，擬規劃於115年7月參與雙北市政府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之職前說明會，透過鏈結地方青年事務資源，介接國家考試制度與報考資訊，提供青年未來職涯發展方向參考。另將持續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舉辦之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北區教育訓練，及教育部辦理的大專校院原資中心進階研習課程活動，宣導國家考試及原住民族特考。","(二)與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共同培育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人才","1.研議實用宣導內容及方式，吸引原住民族學子報考國家考試","為擴大培育原住民族所需公共事務人才，考試院於115年1月14日邀集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及本部，召開研商精進原住民族公務人才培育及考試制度會議，建構跨院合作機制，由本部、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組成「原住民族公務人才推動小組」，本部業於115年2月12日召開第一次推動小組會議，研議整建並妥善運用原住民族學生報考國考基礎統計資料及精進原住民族國考宣導成效。","又為提升原住民族國考宣導之深度與效益，預定於115年3月31日及同年4月8日分梯次召開焦點座談會議，擇定國立東華大學等15所大學，邀請校長、教務長、原資中心主任，就原資中心或職輔老師對於國家考試的了解、原住民族學生對於未來發展之規劃及需求等進行意見交流，希冀建立與原資中心及職涯輔導單位合作機制與諮詢窗口，形成長期合作模式。另同時邀請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參與，提供跨部會觀點與建議，據以研議更貼近需求且具實用性的宣導內容，俾強化原住民族學生報考國家考試之意願。","2.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力宣導國家考試","為增進原住民族青年對公職體系之認識與了解，本部於115年將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力至高雄大學等學校共同宣講，介紹原住民族特考及國家考試資訊。另為配合「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5年至119年）」，本部將持續攜手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引導原住民族青年投入公共服務。","(三)開發原住民族特考圖文懶人包，加強宣導原住民族特考","原住民族特考為近年國家考試宣導重點，為呼應「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5年至119年）」推動公務人才培育之策略與具體措施，本部持續依學校端需求辦理原住民族特考宣導，吸引原住民族青年投入公職行列。為因應網路資訊化趨勢，提升宣導效益，參照「公務人員考試懶人包」模式，刻正設計製作「原住民族特考懶人包」，內容包含本考試特色、考試期程、應考資格、考試方式及成績占比、就業出路、錄取人員薪資等，規劃以淺顯易懂方式，整合報考資訊，協助原住民族青年學子加深對考試制度之認識，及早進行職涯規劃與考試準備。","(四)開發大學國考課程地圖資訊系統","目前各大學校院課程地圖與國家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對應情形係由人工比對及彙整分析，作業程序耗時且無法即時提供。為使各校得以更便捷、有效率地獲取所需資訊，本部積極籌備研發資訊系統，以期藉由資訊科技輔助，提升比對量能，緊密連結課程規劃與公職考試科目。","上開資訊系統預計於115年5月上線測試，可適度擴大比對之範圍，處理各學系課程對應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提供各校更完整之課程規劃參考資訊外，亦可產製各校畢業生近年參加公務人員考試之統計資料，因應學生職涯輔導所需。","六、穩健推展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計畫及優化國考環境","持續推動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工程，並適時改善及維護國家考場老舊設施，以優化國家考試應試環境。","(一)賡續執行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計畫","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興建計畫經行政院114年1月核定修正為19.526億元，並納入行政院公共建設計畫中程歲出預算，115年度所需經費4.11億元已由本部提送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行政院核定納入本部115年度公務預算。本計畫已完成統包案決標，預計於115年3月中旬開工，120年完成裝修正式啟用。","(二)整建國家考場環境設施","國家考場自82年9月啟用至今已逾30載，為維護整體環境及老舊、耗損設施，本部賡續推動包括各樓層筆試試場內部裝修、老舊應試桌椅汰換、地下停車場全面整修、屋頂防水及排水系統翻新、防火安全門汰換等，全面提升設施效能，構築優質之安全及合宜之應試環境。","參、結語","落實國家考試之公平公正，是維繫人才選拔制度之基石。本部將賡續穩健辦理各項考試，精進測驗評量方法及技術，持續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與試務數位化措施，並配合與用人機關協作宣導國家考試，以強化教、考、用之連結，為用人機關掄選適格人才，提升公共治理之服務品質。","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銓敘部書面資料：","銓敘部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業務概況報告","召集人、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本部暨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負責公務人員考選以外的人事管理法制與銓敘業務，並辦理退撫基金、儲金及公教人員保險之監理、管理與投資等事項。以下就本部近期業務執行情形提出簡要報告，敬請貴委員會指教。","壹、近期已執行的業務情形","一、通盤檢討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為建立更符合績效管理精神的公務人員考績制度，及務實處理公務人員對實際執行所提意見，本部自114年上半年起啟動通盤檢討考績法工作，並就修法方向多次向考試院進行專案說明。本（115）年2月起再與行政院和各地方政府人事機構交換意見，本部將持續徵詢意見後，適時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並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相關修法事宜。","二、檢討研修公務人員任用法","為因應機關職務列等通案調整後機關職務結構及人力配置之變化，本部將通盤考量實務需要，研議修正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人員得擔任職務列等規定，以及繼續維持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制度的必要性。又為建構更友善支持親自養育幼兒之調任需求，本部刻正蒐集各界意見，作為研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適度增列不受限制轉調期間例外事由之參考。另將配合政策或實務需要，檢討研修公務人員任用法的其他相關規定。","三、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及第38條於114年12月28日修正生效，辦理公務人員退休（職）所得替代率及退休（職）所得重審事宜","鑑於前揭法律業已生效，本部依法執行，依修正後規定重行審定退休公務人員之退休（職）所得替代率。目前刻正規劃及啟動各項重審作業，包括開發重審系統、確認重審人員名冊及重審，以及後續產製、發放重行審定函等事宜。作業期程估計為6個月，本部刻正積極辦理。","四、完成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建構更加友善的公務職場環境","依大院第11屆第3會期第21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條文之附帶決議，並積極回應少子女化及高齡化之社會發展趨勢，本部擬具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草案，除刪除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僅得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之規定，並增列公務人員申請育孫留職停薪，機關不得拒絕，以及育孫留職停薪得一次申請至孫子女滿3足歲止等相關規定，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4年11月12日修正發布。","五、修正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放寬得適用職務範圍及比例","為因應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用人需求，使機關取才方式更多元及彈性，增列直轄市政府衛生主管機關主管醫政等醫事業務之股長員額總數三分之一得由醫事人員擔任，以及將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主管機關技正與技士得由醫事人員擔任之員額總數比例由十五分之一修正為十分之一，並配合刪除部分非屬醫事專業法規所定職稱之應適用職務，本部擬具一覽表修正草案，業經考試院本年2月26日院會審議通過，俟考試院及行政院會銜修正發布後施行。","六、修正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放寬較高級別醫事職務配置比率","為因應公立醫療機構用人需求，並縮小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與其他師級醫事人員師級職務之配置比率差距。本部經與衛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研商後，擬具配置準則修正草案，放寬公立醫療機構較高級別醫事職務配置比率，已於本年1月30日函陳考試院審議，以延攬並留任醫事專業人才。","七、今年迄今已辦理完成5餘萬件的公務人員銓敘案件審定","本年1月至2月本部依法審議組織法規及職務歸系，辦理各機關報送之公務人員任用及考績銓敘審定、公（政）務人員退休（職）、撫卹、獎懲登記、激勵及聘用人員登記案件，共計52,643件（詳如附表）。其中退撫案件類型多元，須依不同退休、撫卹條件審查，整體作業複雜，在有限時間內，已全力完成相關審查作業，未來將持續精進作業流程，以提升審查效率與品質。","八、持續穩健提昇退撫基金和公保準備金長期投資績效","截至本年1月底止，退撫基金歷年累計收益數為8,495.8億元，運用規模持續增加至1兆2,489億元。114年度基金運用收益數達1,654.6億元，年收益率為15.96%。另本年度截至1月底止，退撫基金運用收益數為614.8億元，期間收益率為5.11%。","截至本年1月底止，公保準備金歷年累計收益數約5,162.1億元，運用規模約為7,315億元。另本年度截至1月底止，公保準備金運用收益數為420.6億元，期間收益率為6.08%。","本部持續落實國際退休金監理原則，並採推動風險導向稽核。基金投資考量時也深化永續發展目標（SDGs）相關倡議。","九、退撫儲金自主投資開辦周年，締造穩定良好績效","114年為新進公教人員退撫儲金實施自主投資的第一年，退撫儲金秉持長期紀律投資締造穩定佳績，截至114年12月底，退撫儲金各投資組合規模分別為積極型50.28億元、穩健型10.46億元、保守型2.98億元；各投資組合績效分別為積極型13.32%、穩健型10.47%、保守型4.79%。","貳、持續的工作重點","一、持續檢討重要人事法制的合宜性，增進法制內容具兼顧政府整體、機關管理及公務人員需求的衡平性，如：","(一)蒐集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撫和保險等法制的實務執行狀況，運用解釋或修法方式，提供用人機關運作之需，或增進公務職場吸引力。","(二)鬆綁公務人員俸級提敘制度，提高具公部門服務經驗者報考公職的誘因。","(三)為兼顧機關人力運用及因應家庭結構發展趨勢，本部將徵詢各機關意見後，研修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有關申請留職停薪照護重大傷病親屬範圍及按日申請上限等規定。","(四)精進宣導工作，繼續減少公務人員違法經營商業的少數案件量。另因應公務人員面對更多樣態的外界環境變動，就兼職管理限制或離職後就業等解釋，如尚有不合宜性者，邀機關商議做必要的調整。","(五)繼續檢討現有地方和中央機關職務列等個案或通案的妥適性，縮小公務人力資源的區域和城鄉差距。","二、持續秉持退撫基金、儲金和公保準備金的穩健投資原則，提升長期投資績效","雖然近年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表現亮眼，加上年改節省經費持續挹注下，基金規模持續成長，但基金長期負擔仍嚴峻，基金管理局將持續穩健投資運用，朝基金永續經營目標邁進。為確保資金運用及整體營運之安全與穩健，本部持續強化各項運用計畫之審議機制，並落實營運監督及績效考核制度，以提升資金運用效率與管理品質。同時，推動以風險為導向之監理策略，透過辨識及聚焦關鍵風險領域，強化查核深度與效能，並持續精進內部控制與稽核機制，定期辦理各項稽核檢查與追蹤管考，以防範潛在風險並避免業務違失情形發生，確保整體運作符合相關法規及治理原則。","三、賡續推動退撫儲金自主投資教育宣導，協助公教人員累積適足退休基金準備","基金管理局除持續規劃辦理自主投資線上及實體宣導外，並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開設相關課程，協助公教人員得利用多元管道建立正確理財觀念及瞭解自主投資選擇；另密切關注全球景氣與金融市場變化，擇優布局以發揮多元資產配置效果，增進退撫儲金長期穩健績效。","四、持續推動本部銓審資訊作業智慧化，提升銓審案件核定效率","為更迅速且精確完成每年逾50萬件任用、考績、俸給及退撫等銓審案件之審定作業，確保公務人員相關權益，本部除持續分年辦理既有老舊資訊作業系統之升級與重建外，並深化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合作，透過該總處WebHR及MyData平台，強化跨機關人事資料之整合與應用。同時，配合政府推動數位轉型政策，持續優化系統功能及資通安全機制，導入智慧化審查模式，並運用人工智慧（AI）技術推動各類銓敘案件之自動化及輔助審查作業，以提升銓審案件審定效率與服務品質，建構更高效、安全且智慧化之人事服務體系。","參、結語","本部秉持政府治理需要、用人機關運作及公務人員權益等面向，持續檢視並促進政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運作之衡平與效能，期能協助各機關運作所需公務人員的良善激勵發展和管理制度。","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參考指教！","附表","115年1月至2月辦理各項銓敘業務案件統計表","備註：資料統計至115年2月28日。"],["保訓會書面資料：","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非常榮幸奉邀列席貴委員會，向各位委員報告本會業務概況。在此先特別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多年來的支持與指教，使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謹就本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重要業務推動情形及115年工作重點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壹、重要業務執行情形","一、保障業務","(一)依法審理保障事件，114年辦結件數較113年增加4成","本會為受理公務人員提起復審、再申訴、再審議事件之專責機關，近5年公務人員向本會提起救濟之案件持續攀升，本會辦結件數也逐年提升，114年辦結1,885件，相較113年辦結1,336件，辦結件數增加4成（如圖1、圖2）。","(二)建立考績與懲處事件答辯檢核機制，完善保障事件程序正當性","本會為協助各機關辦理考績（成）及懲處事件之答辯作業，訂定「考績（成）、懲處事件機關答辯檢核表」，協助機關辦理案件自我檢視，減少程序違失，以加速案件審理，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及落實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三)強化案例分析與多元輔導，提升各機關辦理保障案件專業量能","本會每年均將決定撤銷案例原因分析及宣輔導活動教材公布於本會網站專區，經統計114年該專區之網頁點擊數，已分別達2,200及1,600餘次；114年11月針對考績事件，彙整行政法院近期撤銷判決法律見解，通函中央及各地方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參考，提升人事人員辦理保障業務所需知能。此外，本會於114年針對各機關人事人員分區辦理6場次實地輔導活動，計794人參加，相較113年691人，成長近15%。","(四)主動強化跨機關橫向聯繫，共同維護公務人員重要權利","本會對於行政法院撤銷判決之法律見解，除逐案分析，作為審議保障事件重要參考外，114年並就行政法院判決指摘警察機關辦理平時考核作業規範，恐造成不同年度表現被重複評價疑慮之法律見解，主動以首長箋函聯繫內政部警政署並提出具體建議，該署旋於同年12月回應同意採納本會意見並修正相關規定，訂自115年1月1日實施，以確保考核制度之公平性，並展現機關間協力維護警察人員權益，建構友善職場環境之決心。","二、安衛防護業務","(一)完成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健全公務職場安衛防護制度","為保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與身心健康，並強化職場霸凌防治作為，本會於114年完成相關法制修訂。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業於114年7月9日經總統令公布，並於115年1月9日施行；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亦於114年6月29日由考試院會銜行政院修正發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特此感謝大院各位委員的支持，透過法制整體修正，建立公務職場安全與權益保障制度。","(二)因應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正，積極運用多元管道宣導","為提升各機關對安衛新制之瞭解與認識，本會於114年6月至7月間於北、中、南部辦理宣導活動6場次，參加人數1,118人；另因應保障法施行，於115年1月間，於北、中、南、東部辦理9場次宣導講習，受訓人數近2,000人。另製作宣導圖卡16款及短影音4部、線上課程3門，置於本會網站供各機關下載運用，並派員赴各機關辦理宣導，以協助各機關掌握新制重點，落實相關規定執行。","(三)訂定保障法及安衛辦法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計22項，完善法規執行機制","為落實執行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正規定，本會完成修訂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共計22項（詳如附表1），包含健康檢查、安全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教育訓練及罰鍰案件處理等8個行政規則，並建立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機制。為求審慎，於修法過程均會商或函商相關機關意見（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財政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以確保法規周延性。另於114年7月1日起發布14則通函說明相關法規適用原則，並彙編實務問答集及訂定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及相關指引，公告於本會網站，提供各機關辦理業務之參考依循。","(四)建構定期抽查作業機制，研訂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指引","依安衛辦法規定，各機關自115年起實施安全及衛生防護定期抽查作業。為確保各項抽查作業機制及流程之周延與可行性，本會於115年1月14日邀請學者專家實地辦理定期抽查模擬演練，藉以觀摩檢視抽查作業各階段之執行細節；同時積極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相關勞檢機構請益，經參考前開模擬演練及相關機關專業建議，本會研訂「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作業抽查指引」，將定期抽查及專案抽查各階段之實施流程、計畫擬訂、抽選原則、建議備查文件及抽查項目等執行重點予以明確規範，並同步編製相關書表範例，業於115年2月函送各機關參考運用，並公告於本會網站，俾利各機關辦理各項抽查作業。","(五)優化外部專家遴聘機制，充實多元領域學者專家建議名單","為協助各機關落實安衛辦法，召開諮詢會、組成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職場霸凌調查小組等相關規定，本會函請各大專院校、相關專業公會及勞動檢查機構推薦具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法律、職場霸凌防治與調查等專業背景及實務經驗之學者專家，截至115年2月底，共計175位納入建議名單，並公告於本會網站供各機關遴聘參考。未來將持續滾動更新學者專家資訊，建構更完整的安全衛生支援體系。","三、培訓業務","依據本會組織法及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本會掌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晉升官等訓練及行政中立訓練等三大法定訓練。","(一)完善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機制，培育優質新進公務人力","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其中基礎訓練由本會所屬文官學院統籌辦理，實務訓練則委由各用人機關依實務需求辦理，藉由制度化訓練機制，協助新進人員順利銜接公務實務。","1.高普初及各項特考基礎訓練人數較113年增加8.5%，並持續優化訓練輔導品質","114年1月至12月，113年高普考、114年初考及高普考等考試及各項特種考試錄取人員，總計有6,166人完成基礎訓練，與113年同期相較，訓練人數增加483人（增幅8.5%），詳如附表2。114年3月至10月間，針對不同考試分流辦理實務訓練輔導員及人事人員輔導講習測驗，計54場次，5,401人參加（詳如附表3）。","2.落實考試錄取人員汰選機制，確保公務人力素質","受訓人員實務訓練期滿，經用人機關評定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函送本會核處，114年共52件，較113年42件增加23.81%。本會秉持「優者留任、不適者汰除」原則，落實汰選功能，以確保公務人力素質（詳如附表4）。","(二)辦理晉升官等訓練（4,111人），儲備中高階人才","114年度辦理各項晉升官等訓練，共計4,111人完成訓練。其中薦升簡（含警正升警監）訓練計995人參訓；委升薦訓練計1,622人參訓；員升高員訓練計33人參訓；警佐升警正訓練計1,461人參訓；114年因預算縮減，與113年同期比較，僅警佐升警正訓練、員升高員訓練受訓人數微幅增加（詳如附表5）。","(三)因應國家發展與全球治理趨勢，重點培育全方位高階人才","辦理「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以增進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務以上公務人員未來目標職務發展所需知能，114年計27人參訓。課程結合國家重要政策及全球治理趨勢，並延聘產業領袖擔任職務見習業師，強化跨域交流。國內課程以「雙軸轉型」及「多元共融」為主軸，安排主題課程，強化政策論述、跨域整合與領導能力；國外課程則與比利時聯邦政策與支助公共服務部合作，以「創新經濟與數位轉型」、「人工智慧」、「政府治理與友善職場」、「能源轉型」及「領導力」5大主題，並參訪比利時聯邦社會安全公共服務部、佛蘭德斯數位署及校際微電子中心（IMEC）等重要機構，深化國際治理交流。","(四)優化法定訓練課程及教材，提升專業與數位能力","1.研修法定訓練教材，深化專業知能","文官學院因應當前國家重要政策發展、法規修正、教材滿意度及受訓人員目標職務所需職能，研修各項法定訓練教材。114年研編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教材26科及晉升官等訓練教材54科，總計80科，學員平均滿意度達九成一以上。","2.推動人工智慧實作課程，提升公務人員科技素養","文官學院以「擬真公務專案」為導向，依不同訓練層級設計人工智慧實作課程，自113年高普考基礎訓練試辦，114年擴大納入晉升官等訓練實施。針對各項訓練目標職務需求，設計教學內涵及AI實作任務，協助受訓人員理解生成式AI原理、應用情境與風險，並培養運用AI協作的基礎能力。","3.推動文化美學課程，培育具文化素養之公務人才","配合國家文化政策，納入「文化政策的實踐與創新」課程，協助受訓人員掌握文化政策之核心理念及於跨機關治理與公共服務中的實際運作。同時推動「文化美學與體驗式學習」課程，結合在地文化資源推動體驗式學習，引導受訓人員由體驗中連結政策思維與行政實務，培養文化感受力、公共溝通敏感度與政策反思能力，逐步形塑具文化素養之公務人員。","4.導入「媒體識讀」等課程，培養判斷力，營造友善職場","自114年起各項法定訓練增設「媒體識讀」、「職場霸凌防治」、「職場溝通與壓力調適」等課程，協助公務人員辨識網路資訊與媒體訊息之可信度，理解媒體運作對公共政策溝通之影響，同時提升公務人員之心理韌性，營造友善健康的職場環境。","(五)擴大行政中立訓練與宣導，厚植行政中立影響力","本會為使公務人員能堅守依法行政，依照不同人員之屬性，開辦「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及「行政中立法研習班」等，分別於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辦理10場次，共805人參訓。114年參訓人數，相較113年增加約17%（詳如附表6）。為強化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成效，本會函請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鼓勵所屬人員上網學習行政中立數位學習課程，以及參加行政中立法規有獎徵答活動，並請各機關運用LED跑馬燈、電視牆、機關網站首頁、公布欄、電子郵件及相關訓練場合等多元管道，實施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將行政中立觀念深植於公部門甚至普及於社會各階層。","(六)拓展國際交流與訓練外交新模式，展現我國公務培訓成果","1.辦理史瓦帝尼中高階文官專班，推動訓練外交新模式","文官學院受外交部委託，於115年1月19日辦理為期2週「史瓦帝尼中高階文官績效管理專班」，計有史國11位中高階文官來臺參訓。本專班以我國績效管理制度為主題，安排部會首長及學界專家授課，並安排參訪精準醫療、精緻農業、城市觀光及人工智慧，展現我國公共治理、數位轉型及產業應用成果。","2.拓展多邊合作，開展培訓國際交流網絡","114年文官學院積極深化國際合作，包括與法國在台協會合辦「數位治理與新創模式」專題演講；與墨西哥國家公共行政學院（INAP）線上簽署合作備忘錄；辦理比利時聯邦政策與支助公共服務部（BOSA）專家座談會。此外，文官學院協辦中央研究院第五屆臺灣研究世界大會「變動世局中的臺灣：過去、現在與未來」國際學術研討會，促進各國學者多元、深入探討臺灣相關議題。","3.國際人力資源競賽獲獎肯定，彰顯我國公務培訓成效","文官學院以「後疫情時代中高階文官訓練之變革」及「策道領航：打造VUCA時代行動化文官策略思維學習旅程」，榮獲2025年美國Brandon Hall Group學習與發展類金、銀牌獎，彰顯我國公務培訓成果獲國際肯定。","(七)辦理公務治理實戰班，推動人工智慧與友善職場雙軸培力","為協助政府推動智慧政府目標，本會於114年6月至10月間辦理「公務治理實戰班」，於北、中及南地區共開設4場次，計171人參訓，研習主題分別為「人工智慧應用與實作」及「職場溝通與霸凌防治」。課程內容兼具理論講授與實作演練，涵蓋人工智慧技能學習與應用研習，以及有效職場溝通技巧等。","(八)推動公務多元閱讀創新，激發跨域學習新活力","在公務繁忙與學習型態轉變之下，公務人員透過數位音訊平臺接觸閱讀內容之意願已顯著提升。文官學院積極籌建「文官愛讀冊」Podcast頻道，節目多元，內容涵蓋公共治理、科技趨勢、職場發展、身心健康與生活素養等面向，截至115年1月「文官愛讀冊」Podcast頻道累計播出70集節目，總閱聽次數逾77,561次。","貳、115年工作重點","本會將持續秉持公正、和諧、效能之核心價值，致力完備公務人員權益保障制度，推動各機關落實安全與健康之職場環境，並透過專業培訓，培育符合現代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未來並將結合數位治理與制度創新，持續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與公共服務品質，作為業務推動主軸。據此，115年工作重點如下：","一、落實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法，啟動友善安全職場機制","(一)推動公部門首次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機制","依安衛辦法新制規定，本會自115年起實施各項安全衛生防護抽查業務，包含定期抽查、專案抽查（按：發生重大事故或遇有突發、重大危急等情形時辦理），以及改善情形複查（按：經上級機關或本會命限期改善後之複查）。前揭各類抽查，均由本會派員並聘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共同參與。","(二)辦理各機關防護委員會內部委員訓練，強化專業職能","為強化各機關防護委員會委員之專業知能，本會訂於115年6月上旬辦理「防護委員會內部委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共8場次，以均須接受一定時數之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為目標，期透過擬真調查個案的深度探討，以高互動性的實體工作坊，提升其風險辨識、調查分析及決策協調等安全及衛生防護專業職能。","(三)配合保障法、安衛辦法施行及實務運作需求，持續滾動檢討相關法規","為落實執行保障法修正條文增訂職場霸凌及機關安全衛生防護相關裁罰規定，以及因應各機關自安衛辦法修正施行以來之實務運作需求，並持續深化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機制，本會將滾動檢討現有規定，並積極增（修）訂相關執行性原則規範（如安衛防護、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指引），以督促各機關落實執行。","二、強化行政中立訓練及宣導，深化行政中立","因應政府舉辦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本會將全面強化行政中立相關訓練及宣導措施。在訓練方面，辦理「行政中立法主管研習班」，以地方縣市政府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人員為受訓對象，由其擔任機關行政中立種籽，將核心觀念傳達予各機關同仁遵守；本會並與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合作辦理「選務人員行政中立研習班」，受訓對象為中選會及各縣市選務負責工作人員，以落實選務人員貫徹行政中立原則；此外，本會將製作全新行政中立數位課程，提供全國公務人員線上學習行政中立核心觀念。在宣導方面，擴大舉辦行政中立數位學習抽獎活動、增加網路社群媒體法規有獎徵答活動多樣性、製作新版告示海報、運用大眾運輸場域及大眾傳播媒體（如無線電視臺）託播行政中立宣導短片等多元宣導途徑，提升全民對行政中立制度之認識與支持。","三、深化人工智慧應用訓練，提升文官數位治理力","面對AI技術快速演進與國家數位發展政策之推進，本會已將數位治理與AI實作課程納入各項法定訓練，強化公務人員所需之數位能力，以培養「精準提問」能力為課程設計重點。未來將於課程中納入AI素養內容，使受訓人員充分理解AI生成內容可能存在之偏誤與倫理議題，並於運用及分享成果時遵循相關法規，透過由「會使用」進階至「能判斷、負責任地運用」的培訓設計，逐步強化兼具科技素養與公共責任之現代文官體系。","四、推動基礎訓練增能新制，研議全線上測驗，符應新世代初任人員特質","為強化新進公務人員共通知能，涵養其正確工作態度及服務精神，以增能為導向設計課程，符合國家發展及用人機關需求，檢討基礎訓練之相關內涵，使受訓人員完訓後即具備目標職務之基本能力，規劃自115年高普考基礎訓練起，研議採行全線上測驗新制，運用數位工具強化學習成效評量，協助新進人員建立應具備之基本行政知能與專業素養。","五、精進中高階文官發展性訓練內涵，培育全方位治理人才","高階文官訓練及各項晉升官等訓練將持續精進課程設計及教學方式，緊扣國家重大政策與產業發展趨勢，延攬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高階主管，以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講座，培育具前瞻思維、跨域整合與策略領導力之中高階文官。","六、推動業務系統智慧化革新，提升服務對象友善便捷性","面對數位治理趨勢，本會積極推動核心業務系統之智慧化革新，採「科技導入」與「流程再造」雙軌並進，建構具效率、彈性與資安韌性之運作架構，推動三大核心系統全面升級：","(一)強化保障系統功能，體現審理數位升級","為精進保障案件審理，持續優化「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114年使用率較前一年度增長逾5成，顯示數位服務逐步提升服務對象使用便利性。新一代保障系統預計於115年底全面上線，整合流程自動化與公文系統介接，並導入AI輔助生成決定書稿之概念驗證（PoC），評估智慧輔助撰稿機制縮短文書作業時間之可行性，逐步達成「效率、品質、透明度」之目標。","(二)運用安衛防護系統，建構智慧防護網絡","115年啟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平臺」建置，整合事件通報、案件追蹤、職場霸凌防治人才庫及裁罰管理模組。未來將介接銓敘部數據資料庫，透過大數據分析掌握職場風險趨勢，強化跨機關治理效能，預計於115年底上線。以科學數據輔助政策決策，打造「安全、健康、具韌性」的公務職場。","(三)優化培訓管理資訊系統，提升辦訓品質","自115年起分階段推動系統改版，預計於116年完成建置，整合本會、文官學院與各機關作業流程，導入AI輔助管理與數據分析，優化學習歷程與資源配置。透過虛擬化集中部署，提升維運效能與資安韌性，建立「精準、前瞻、數位化」之人才培育體系。","參、結語","本會將持續配合國家發展趨勢及政府施政重點，檢視及精進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及實務運作，健全救濟審理機制，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並落實職場安全與衛生防護機制，營造安全友善的職場環境。在培訓方面，深化推動人工智慧實作與數位素養相關課程，強調實務操作與跨域整合能力培養，使公務人力即時回應科技發展與施政創新需求，成為推動數位治理轉型與永續發展策略之核心動能。","以上謹就本會重要業務推動成果及後續工作重點，提出重點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持續給予支持與指導。","附表1","安衛辦法修正施行後訂定行政規則及發布通函、問答集一覽表","附表2","114年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與113年同期比較表","註：參訓人數統計至各年12月31日止，以結訓日為計算區間。","附表3","114年辦理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場次及參訓人員統計表","附表4","114年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案件處理情形統計表","*依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檢察事務官訓練第27期訓練計畫成績考核規定，受訓人員學科考試成績不及格科目未達1/3，無故不參加補考，或經補考仍不及格者，應予重新訓練。","附表5","114年各項晉升官等訓練與113年同期比較表","註：","1、113年及114年員升高員訓練調訓比率相同，係依各業別升資考試平均錄取率計算，再函洽主管機關交通部意見後訂定，郵政人員2%、鐵路人員12%、公路人員16.5%（114年無該業別訓練）、港務人員16.5%。","2、委升薦訓練及警佐升警正訓練原調訓比率16.5%，114年因應預算刪減酌降1.5%。","附表6","113年度、114年度行政中立訓練專班參訓人數統計表","註：選務人員研習班係適逢選舉年度辦理。"],["主席：現在我們就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並不再延長；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首先，我們請登記第一位的陳昭姿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昭姿：9:15"],["陳委員昭姿：（9時15分）謝謝主席，有請劉秘書長。"],["主席：請劉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陳委員昭姿：秘書長早。我今天還是想跟您討論公務員的考績問題，剛剛秘書長您在報告中提到了，然後銓敘部的施部長也有提到考績的部分，現在你們在積極研擬一些修法，我想先請教秘書長，秘書長，你目前的工作，你有負責打考試院同仁的考績嗎？"],["劉秘書長建忻：考試院首長是院長，但是考績的部分我自己有……"],["陳委員昭姿：你自己本身有在打考績？"],["劉秘書長建忻：我有參與到那個程序。"],["陳委員昭姿：我想請教你，你認為打考績是個容易的工作，還是不容易的工作？"],["劉秘書長建忻：對主管來說，它也是相當困擾的工作。"],["陳委員昭姿：為什麼是困擾呢？"],["劉秘書長建忻：我想最主要考績的等第必須讓同仁信服，在現在制度面上面，考績現在甲乙等比例分布的設計，它有一個歷史的演變，但是這個演變其實在衡量上面並不是很合理，有它爭議之處。"],["陳委員昭姿：秘書長，我想請教你，請問乙等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劉秘書長建忻：乙等應該基本上是說他也是被肯定，所以他才會有獎金，只是這個甲跟乙的區別，讓乙等的同仁會覺得好像沒有被肯定，最主要是因為甲等比乙等多那麼多，所以乙等的同仁當然會覺得好像沒有被肯定，不過基本上他都是稱職，合於預期的表現，只是……"],["陳委員昭姿：秘書長，你當然這樣說，您覺得乙等是肯定的，所以才有獎金，但是……"],["劉秘書長建忻：制度上的原意是這樣。"],["陳委員昭姿：但是我們都說是很像鴨子嘛，乙等就是好像我得了鴨級的考績啦，所以您認為乙等是正面的，就是在你們定義上是這樣？"],["劉秘書長建忻：定義上是，但是這個制度大家覺得比較不合理，就是說四分之三的人是甲等，四分之一的人是乙等，這個劃分我們覺得需要檢討，所以才會要去推動考績法的修正。"],["陳委員昭姿：秘書長，您說基本上乙等算是正面，但是最近有一則新聞，臺中地檢署在上個月被爆出將判決確定的詐欺犯忘記執行，長達5年，忘記去執行，這個是重大疏失吧？這是重大疏失，被監察院糾正了，結果地檢署對承辦人員祭出的懲處，竟然是考績打乙等，這麼重大的疏失，他是考績打乙等，這件事讓基層公務員在網路上炸鍋，一片罵聲，這件事的反應，跟剛剛秘書長您談的，說乙等基本上是正面的，但是這麼重大的疏失，他也是被打乙等，那麼大的新聞，秘書長，你認為基層公務員為什麼那麼生氣嗎？"],["劉秘書長建忻：你說就這個案子，還是？"],["陳委員昭姿：對啊，全部炸鍋啊，因為這個新聞下面全部都是基層公務員一片罵聲，他犯了這麼大的錯，但是他考績乙等，跟很多人一樣嘛。"],["劉秘書長建忻：其實就考績法來講，針對表現有重大疏失的同仁，其實也有別的處理方式能夠真正的產生警惕，所以我想我可以理解大家針對這個案子，絕對會覺得非常的爭議。這個主管，其實運用考績法是可以……"],["陳委員昭姿：秘書長，這個是你們職權所及嗎？"],["劉秘書長建忻：這個不是我們的職權。"],["陳委員昭姿：不是？好，但是我就是讓大家了解。","秘書長，我們來看一些數字，請你看這個統計資料，這是銓敘部最新的公開資料，我們都知道一般的行政公務員分成委任、薦任、簡任三個官等，我們先看甲等的部分，甲等的比率，你看從不同的官等，簡任是96%，薦任是81%，委任是71%。我們再來看乙等的部分，簡任只有3.9%，薦任是18%，委任是將近三成喔，28.8%，這個統計清楚呈現，我們就純粹從這個統計來看，官等越高，考績越好，秘書長認為這樣合理嗎？"],["劉秘書長建忻：會有這個原因，委員，我還是先整體講一下，您剛剛講的這些抱怨，包括乙等同仁覺得不公平，還有大家認為考績在官等之間的分布不一致，這些意見我們都聽到了，我們想要去全盤修正考績法，其實也就是因為大家有這麼多的反映跟不平。至於以前為什麼會有這個現象？我想首長在打考績的時候，大概也會考慮到每一個人的職責承重程度跟他的貢獻，所以就會出現像您講的這個結果。"],["陳委員昭姿：不過，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但是當然考績還是要針對同仁，就是同官等之間的比較也很重要，不容忽視。"],["陳委員昭姿：對，我正要問你，您清楚考績法第九條嘛？"],["劉秘書長建忻：是。"],["陳委員昭姿：第九條是什麼，您知道嗎？它有明定，就是您談到的，「應以同官等為考績之比較範圍」，但實際上有沒有落實？秘書長看到這些數字，大概心裡就有數了，對基層公務員來說，第九條形同虛設，現實上就是距離機關首長越靠近的、比較近的簡任官相對容易拿到甲等，而基層那些相對距離比較遠的薦任跟委任，乙等比例就會大幅提升，至於新進的菜鳥，基本上就是乙等。所以過去這個做法對員工是否是真正公平的評價，是很難取信於人。秘書長同意嘛？你剛才也覺得有不合理之處。"],["劉秘書長建忻：是。"],["陳委員昭姿：你同意嘛？因為我們看到這樣的結果，我們就用這個結果來評論。現在除了甲、乙等之外，我們來看一下丙、丁等，我們知道它是用來檢討跟汰除不適任的公務員，但也是等於沒作用，無論哪個官等，其實它都小於百分之一或是小於零點一，雖然說公務員是鐵飯碗，但是偶爾也會有生鏽的鐵飯碗，因為每個機關都有，一旦生鏽，當然就不易使用，然而每年不適任的公務員真的不到百分之一嗎？既然我們在講獎懲，就是在當中做一個平衡的討論。秘書長，你認為目前的考績制度真的能夠達到獎優汰劣的目的嗎？"],["劉秘書長建忻：真的有需要汰除的，其實工具也是有的，只是機關文化上敢不敢下手，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們也不會去否定公務員，認為公務員裡面一定有百分之幾是每年要汰除的，因為過去曾經有這樣的討論，也引起大家很大的抱怨，所以就這個部分，應該是照實際的狀況，如果真的有表現不佳、應該要處理的，就要處理。"],["陳委員昭姿：秘書長，這幾天有一篇新聞，麻煩你看一下，銓敘部有提到要啟動修法，公務員考績甲等比率擬取消上限。我先請問秘書長，現行的考績法有規定甲等比率上限嗎？"],["劉秘書長建忻：現在的法律沒有規定。"],["陳委員昭姿：沒有嘛！事實上沒有規定上限，你所謂的甲等不能夠超過75%只是一個潛規則，潛規則用這麼久啊！"],["劉秘書長建忻：這個75%不是一直都75%……"],["陳委員昭姿：不是法律嘛！"],["劉秘書長建忻：最早應該是三分之一，後來變成二分之一，後來變成沒有上限，後來又變回50%為原則，75%為上限。"],["陳委員昭姿：但是法律沒有這一條嘛！"],["劉秘書長建忻：是。"],["陳委員昭姿：既然是潛規則，你要怎麼透過修法來改呢？因為這個標題寫說，銓敘部說公務員考績甲等比率擬取消上限。"],["劉秘書長建忻：我們會設計，簡單講，我們看各國的考績制度，其實應該是獎優汰劣，中間大多數都是認真、符合預期的同仁，他應該得到相對的肯定，所以那條線不應該是切在75%這個地方，這個長期演變下來讓大家很困擾，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這次一定要去修……"],["陳委員昭姿：所以這一次修法，等一下我要稍微了解你這次修法的方向。"],["劉秘書長建忻：是，這一次我們會去把等第做一個新的設計，然後再來跟大家交換意見。"],["陳委員昭姿：我想請教一下，考績法多久沒有修了，這樣停滯多久？"],["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我請……"],["陳委員昭姿：幾十年？請問是多久？我想了解一下。"],["劉秘書長建忻：考績法有很多條文，像我們去年才修過一小條，但是這個制度的部分……"],["陳委員昭姿：主要的，有多久沒有修了？"],["劉秘書長建忻：很久了。"],["陳委員昭姿：部長，多久？20年？"],["施部長能傑：如果整個制度來講，是76年建立的。"],["陳委員昭姿：76年建立的？"],["施部長能傑：但是後來有修正個別的條文，我們講法律有一個大的架構……"],["陳委員昭姿：我知道，要實質的……"],["施部長能傑：裡面有一些細節，細節都不斷在修，但是如果是指大的架構，基本上就維持76年的版本。"],["陳委員昭姿：這樣40年沒有修，一定沒有辦法，這個我就稱為年久失修，其實不止這個領域，這個都非常重要，包括將來也會看到的人工生殖法也是2、30年沒有修。謝謝，請回。","現在修法是已經完成送立法院了嗎？你剛剛是說你們的進度在進行中，我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有讓基層參與嗎？你有讓基層公務員參與嗎？"],["劉秘書長建忻：剛剛部長在報告的時候有講……"],["陳委員昭姿：他說是在線上等等，這個只是被動式的參與。"],["劉秘書長建忻：但是法案公告了，大家就可以表示意見，第二個，我們會有一個線上的問卷。"],["陳委員昭姿：有嗎？有收到基層公務員的意見表達嗎？有嗎？"],["劉秘書長建忻：現在正要開始進行。"],["陳委員昭姿：還沒，我覺得你們應該主動找基層公務員的團體來開會討論修法，就是說，基層公務員的團體參與要很實質的加入，總不能永遠是上層的、都是考績甲等的人在討論怎麼來修法，您同意嗎？您接受這個建議嗎？"],["劉秘書長建忻：我想銓敘部一定會廣泛徵詢大家的意見。"],["陳委員昭姿：我要提醒，考績法不能閉門造車來修法，如果沒有廣納基層意見，未來還是行不通或形同虛設，我剛剛已經告訴過你為什麼形同虛設。","最後，秘書長，我想跟你討論警消組工會的事，過去有很多警消兄弟因公殉職，他們面對的不是只有危險的工作環境，其實還有不太合理的勤務制度跟績效制度，所以希望能夠組工會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這個部分考試院是反對的，只願意修協會法。我想請問秘書長，為什麼你們會反對警消組工會？我想知道原因。"],["劉秘書長建忻：警消組工會這個議題有各種意見，考試院因為是協會法的主管機關，不是工會法的主管機關，已經有協會法的角色下……"],["陳委員昭姿：那你擔心什麼呢？考試院擔心什麼呢？"],["劉秘書長建忻：從我們的角度，因為我們主管協會法，我們當然會從檢討協會法來著手，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兩度送出協會法。"],["陳委員昭姿：秘書長，如果你們擔心罷工的問題，那就比照教師組工會就好了，你們可以有配套措施，在勞資爭議處理法當中明定禁止罷工不就可以了嗎？你知道所有醫療院所都有工會耶！醫療院所都有了，你們怕什麼、擔心什麼呢？"],["劉秘書長建忻：這個議題應該是說，我覺得社會要有共識，它是一個我們要謹慎面對的議題。"],["陳委員昭姿：我覺得官員在談社會共識，請問天下什麼事有社會共識呢？對不對？要共識到什麼程度呢？基層警消不買單你們的協會法，但畢竟這是你們的法案。那我再請教，2024年9月你們已經把這個法案送到立法院來，請問你有去推動嗎？這一年來你們有拜託召委排案嗎？有去做這個動作嗎？還是只是交差了事？"],["劉秘書長建忻：我記得我去年在這邊做業務報告的時候就有講，我們現在在立法院的法案就是協會法，所以也請……"],["陳委員昭姿：既然送交了就應該去推動嘛！之前衛環委員會有排審過工會法，開放警消組工會，因為我就在那個委員會，但是當時民進黨立委意見很多，所以召委裁示，等考試院的協會法出來，我們再一起說、再一起討論。可是你們現在似乎也沒有積極推動，那你乾脆就支持工會法啊！"],["劉秘書長建忻：去年衛環委員會要求我們兩個月內提法案，所以我們就在兩個月之內把法案送到立法院來了，我去年在法制委員會也有報告說，考試院目前待審法案是……"],["陳委員昭姿：不是只有送案，如果你們認為重要，就應該積極處理啦！"],["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法案的排審，我們就尊重委員會。"],["陳委員昭姿：秘書長，我的重點就是一個，請你們要邀請基層公務員的團體，而且要讓他們能夠實質參與討論，這個攸關他們自己的考核。"],["劉秘書長建忻：其實我們現在的協會法草案真的是擴大很多權限。"],["陳委員昭姿：好，謝謝秘書長，謝謝主席。"],["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陳委員。"],["主席（陳委員昭姿代）：接下來邀請翁曉玲來詢答。"],["段落：質詢：翁委員曉玲：9:29"],["翁委員曉玲：（9時29分）謝謝主席。先有請劉秘書長及施部長。"],["主席：請劉秘書長、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施部長能傑：委員早。"],["翁委員曉玲：秘書長、施部長好。我剛剛聽到施部長在業務報告裡面有特別提到公教退休金停砍法案現在的實施狀況，剛剛施部長已經有說，應該是滿肯定6月底之前就可以完成新的退休金審定函吧？"],["施部長能傑：對，當初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我就講過這個事情，我們有根據我們的進度在進行。"],["翁委員曉玲：所以現在進度到哪裡，可以很簡單地大概說一下嗎？"],["施部長能傑：簡單地說，現在的進度是各機關都已經確認哪些人必須要重審，這個是很重要，不要lose掉，然後我們系統也幾乎快開發完成，所以下個月系統一旦ready就開始真正進入到實質審定，實質審定大概要用一、兩個月的時間。我們預計在6月就會開始……最後還要發給機關確認，大概是這樣的進行方式。"],["翁委員曉玲：如果可以的話，我當然希望相關作業越快、越提早完成越好，因為銓敘部完成之後，還要發給各機關，各機關作業可能也還需要兩個禮拜或一個月的時間。所有退休公教人員的期待就是能夠看到7月1號之後退休金停砍，這個部分希望部長還有秘書長可以加速，儘可能的兌現你們的承諾。這個部分對於一些基層的退休公教人員來講，雖然看到法案通過了，但退休金還是持續扣，心裡面肯定是不舒服的、不愉快的，不希望6月之後可能還會發生其他的變化，就麻煩施部長。"],["施部長能傑：我理解。"],["翁委員曉玲：接下來我想談一個議題，剛剛陳昭姿委員有提到關於最近大家很關心的打考績問題，就是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乙等的問題。事實上，我也知道這麼多年來，從民國76年到現在，考績制度已經差不多快40年了，從來沒有改變過，本席在這裡有個建議，因為現在考績制度用甲、乙、丙、丁這樣的等第方式，坦白說，已經跟現在很多的評鑑制度有別，就連考試打成績等等都不會再用甲、乙、丙、丁這樣的等第制度，所以有沒有可能想想看用其他的等第制度代替？譬如特優、優、良好等等來彰顯公務人員在考績上，確實因為表現的不同會有不同的評價，否則大家會覺得76%的公務員都是甲等，都是一樣好嗎？事實上，也不見得是一樣好！因為有些是表現得特別好，卻因為這個等第制沒有辦法凸顯出這些公務員真的表現非常優良。另外一個就是為什麼基層公務人員很在意考績甲等、乙等？這當然跟獎金有關，說來說去其實也都是跟所有公務人員的福利、待遇有關。現在甲等的考績獎金1個月，乙等的是0.5個月，如果未來可以把等第做得更細緻，譬如多增加幾個等第，也提高考績獎金，我想這個是讓大家皆大歡喜，而且也不會有人會抱怨拿特優的就應該拿1個月或是1.5個月，其他表現普通優良的可能就是0.5個月，中間可能有優良的或者是你們可以有一些不同的等第標準，這樣的話，我認為會讓公務人員比較心服口服，而不是認為他今天被打乙等……乙等在中國人的概念就是代表不是那麼好，但其實他還是有拿到考績獎金的。這是本席給施部長還有秘書長的建議，可以通盤去思考。現在我們在大學裡面教書都知道，學生的成績已經不用百分比計算，而是用A、A+、A-，有A、B、C、D不同的等級。施部長也在大學教書，你可能知道整個評分的制度其實有在改變，很希望接下來在討論考績等第制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有一些新的思維？"],["施部長能傑：剛剛陳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我們也意識到這個已經40年沒有改變了，所以部裡跟院裡有充分溝通。去年周院長被提名同意權審查的時候，他就把這個當成是他兩個工作的一個重點，去年上半年優先處理的是保障法，所以下半年我們就積極在討論，整個大的方向是用不同的思考方式。如果你問我的話，我們有點是重定考績法的概念，不是叫修正考績法，所以那個架構應該會跟以前有很大的不一樣。我可以公開講不會再用甲、乙、丙、丁這種概念，但實際上的狀況一定要跟各個機關溝通，因為最後無論法律怎麼設計，執行的還是在機關，機關要怎麼執行得順暢、務實、可行，我覺得這個才是重點。接下來是公務同仁過去的一些想法，我自己在政府部門這麼久當然有聽到，我想這個事情很自然一定會在這一次有點比較像是重新架構裡面去考慮。行政機關大概這樣運作的方式，先跟委員報告。"],["翁委員曉玲：謝謝部長。重要的還是要聽基層公務員的心聲，如果能夠多辦幾場座談會，我想對於修正考績制度會很有幫助。"],["施部長能傑：就這一點是不是容許我講個幾十秒？"],["翁委員曉玲：好。"],["施部長能傑：現在的方式要聽的意見非常多，因為所有公務員都有內部網站，都有我們叫ECPA的概念，我們會透過這個方式就不斷在上面設計問卷，直接push到每一個公務人員就我們的問題表示意見，我想它的觸及率會遠比其他方式來得快。"],["翁委員曉玲：OK。接下來，我還有另外一個議題，因為在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有談到，接下來會通案性的調高地方機關還有中央政府機關的職務列等，來平衡中央與地方的發展。事實上，本席非常支持這樣的做法，關於公務員的官職等重新調配，確實是有必要的，但是本席也看到一個問題，就是你們這次的調整似乎忽略了學校機關。我們知道像公立學校，不管是從大學、中學、小學，應該都有一些公務員的配置，他們同樣是國家考試及格的公務員，卻因為服務機關不同，以致所列職等有差別，同時升遷的天花板也不同。譬如同樣是基層公務員，以組員來講，公立大學、高中、國中小的組員最高只能夠升到7職等，可是在地方或中央二、三級機關的組員就可以升到8職等，那在專員、組長、編審、秘書、主秘、處長都是同樣的情況，也就是在中央或地方機關服務的公務員，他的職等升遷會比在公立大學或是其他學校裡面更為順暢，而且可能也更有誘因。這個基本上會造成一個問題，可能大學或這些公立學校留不住好的公務員，如果大家想要往職等更高的地方，就會往其他機關走，所以請銓敘部也一併考量在公立學校服務的這一群公務員，他的職等是不是有可能可以做一些調整？"],["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簡單報告，我們做職務調整一定是先鎖定優先順序，所有的意見我們都會參考，包括學校在這一次可能沒有特別納入，但是我們會再跟行政部門好好討論。學校跟行政機關最大差別是學校人比較少，你也知道學校大部分都是約用人員，非公務人員……"],["翁委員曉玲：雖然他們人少，可是不能把他們當成是公務員孤兒，都沒有看到他們！"],["施部長能傑：不會當公務人員孤兒，就是說我們……"],["翁委員曉玲：另外，像是醫院裡面的公務員，因為這些公立醫院也有配置一些公務員，在這次調整裡面，他們有調到嗎？"],["施部長能傑：醫院體系有另外一套方式，不過醫院是另外一塊體系在處理中。"],["翁委員曉玲：總之，這些人都是具有公務員資格，我們希望銓敘部在調整相關職官等的時候，要注意到公平性、一致性，不要讓在其他單位服務的這些公務員覺得銓敘部好像大小眼，好不好？我們還是很希望你們在這次調整，能夠把這些學校裡面的公務員一併納入。"],["施部長能傑：好。"],["翁委員曉玲：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剛剛有提到公務員結社權的問題，因為考試院這次也提出公務人員協會的修法，裡面特別提到要成立特種公務人員協會，是因為現在不允許警察、司法、醫事等專業人員組成跨機關的協會，所以才特別要增加特種公務人員協會，是嗎？"],["劉秘書長建忻：對，因為我們現在是以機關為主體，所以就變成地方的消防同仁反映他們就只能參加縣市政府的協會，所以縣市政府有沒有協會就變成另外一個問題；第二個是他們的意見沒有辦法反映，所以我們就做了這樣的設計。"],["翁委員曉玲：是，既然你們都考慮到基層警察、消防等等這些人員他們強烈希望能夠組織協會的需求，你們放寬了部分項目，卻在草案的第七條裡面還是有一些排除的情況，簡單來說當涉及到待遇、職等、薪資等等這些條件，或是像警察人員最在意的就是有關裝備的汰換還有危險加給等等，在你們接下來的修法裡面，這些部分到底可不可以列為協商事項？"],["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因為臺灣有個很大的特色，我們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幾乎都在法律明定，簡單來說就是法律寫死了，既然是法律寫死了，大概就不太適合作為協商的事項。那可以做的是什麼？他可以透過這個過程來表達，譬如說也許哪些法律不夠好，可以怎麼樣來做修正，比較會是這樣的方式，我想跟委員做這樣的報告。"],["翁委員曉玲：如果說只是這樣的話……"],["施部長能傑：但是協商的事項還是有放寬的。"],["翁委員曉玲：其實我就感受到考試院、銓敘部這邊修法的誠意不足嘛！基本上，我們當然希望未來他們能夠組織協會，並且能夠針對警消人員有關的權益事項來積極表達……"],["施部長能傑：裡面確實是有。"],["翁委員曉玲：但你們現在第十條裡面有講到如果涉及到公共安全問題的話也有排除，但就像我們剛剛說的，像是裝備汰換難道不重要嗎？在你們自己的修法裡面就提到，有關警察機關駐地安全維護相關設施、執行各項警務的警力配置、警用裝備攜帶時機、警用槍械與防彈背心採購等等這些事項是不可以提出協商的。"],["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這些細節的東西，其實在相關過程裡面，我們會跟主管機關內政部這邊來討論，所以細節的部分是不是這樣子，我想可能……我理解，有些部分是可以再做討論的。"],["翁委員曉玲：這是在你們的修法理由，所以我希望你們回去再檢討一下，什麼叫做因為涉及到公共安全，所以就不能夠列為協商事項，就像我們剛剛講的像警察的防彈背心，這是很重要的，像這種採購的部分或是要採購哪些，為什麼不能夠加入協商事項？"],["施部長能傑：我想定義上應該不是這個意思啦，因為採購涉及採購後面的程序。"],["翁委員曉玲：部長，我希望你們回去看一下，因為這是你們自己的修法理由。"],["施部長能傑：好。"],["翁委員曉玲：這是本席在這裡看到的一個問題點，既然我們要修公務人員協會法，讓這些消防、司法、警察人員可以組織特種協會，當然就希望能夠更開放，讓他們有更多權利可以有一些談判協商的事項。","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知道現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裡面有談到，如果因為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要建立身心障礙勞工的提早退休機制，保障其退出職場的生活品質，這是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裡面的規定。現在有一些身心障礙的公務人員提出的問題是，目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的規定，是只有規定這些身心障礙的公務員如果要申請自願退休必須任職滿十五年，而且要符合所謂重度以上的等級，也就是身心障礙等級要符合重度以上等級，可是我們知道有些中度身心障礙的公務員，他鑑定的結果雖沒有達到重度，但是隨著年齡的老化，他的體能、生理狀況其實早就已經沒有辦法負荷這種高強度的行政工作。所以我們在這裡建議，考試院、銓敘部這邊也可以一併思考有關於在中度、重度之間是不是可以再多列一個標準，對於一些偏向重度但還不到重度的這些公務員，也可以讓他們有提早退休的機會。"],["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重度現在在法律上本來就有，但中度可以經過一定的評估，不過委員的意見我想我會帶回去再跟同仁好好看看這中間有沒有可能因應實務上的需要，哪些部分也許可以再做一些討論，但這真的是一個要相當謹慎的議題。"],["翁委員曉玲：好，我希望你們回去可以好好討論一下這個議題，是不是也可以請你們給我一份報告，就是到底目前在公務體系、公教體系裡面有多少是屬於身心障礙的公務員，然後達到中度以上的有多少位。"],["施部長能傑：事實的部分我先提供給委員，好不好？"],["翁委員曉玲：是，那就麻煩部長這邊提供給我。"],["施部長能傑：至於討論的部分可能沒有辦法馬上有一個結論出來。"],["翁委員曉玲：好，相關的數據麻煩請先提供給我參考，謝謝。"],["施部長能傑：好，謝謝。"],["主席（翁委員曉玲）：接下來我們請范雲委員發言，謝謝。"],["段落：質詢：范委員雲：9:45"],["范委員雲：（9時45分）主席好，有請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范委員雲：秘書長早。這是本席第一次質詢考試院，我想關心我長期關心的議題，我想先從最近的報導談起，不知道秘書長有沒有看到最近一直有媒體報導公務員提早退出職場的狀況？"],["劉秘書長建忻：有。"],["范委員雲：當然我相信您一定有在了解各種原因，今天我想針對其中一個潛在的、我很關心的原因，就是職場霸凌，想問考試院目前的狀況。我們都看到考試院修正公部門的職安新制於去年7月上路，到現在大概已經有9個月了，請問一下秘書長，您覺得目前做得如何？"],["劉秘書長建忻：目前就是立法之後，主要工作就在各項制度機制的建立，保訓會這邊也充實了人力要來處理好這個業務，當然也有跟各機關人員訓練等等很多工作，我是不是請主委跟你詳細說明？如果有需要的話。"],["范委員雲：沒關係，細節可以先不要講。"],["劉秘書長建忻：好。"],["范委員雲：請問秘書長，你們有沒有一個自我評估的機制？譬如說一年或是半年，知道自己做得怎麼樣。"],["劉秘書長建忻：請主委來說明好了。"],["范委員雲：好，先簡要說明，我了解一下。"],["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您剛剛提到的自我檢視的機制，我們有分成幾個部分，第一個就是安衛辦法從去年修法通過以後，我們就已經連續發出三次調查表，確定各機關都有依照我們的規定還有相關指引來完成應該做的部分，這是第一個，就是我們去了解現場的情況。跟委員報告就是目前所有機關全部都已經依照這個規定，組成機關內的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並且相關課程訓練的觸及率也達到九成五以上。","第二個部分是自我審視的部分，我們在機關裡面都會定期就各機關還有公務人員……其實這個部分誠如委員所提到的，這是大家都很關心的友善職場的最基本面，所以所有基層的建議、各個人事機關的建議，還有我們自己也會根據很多建議，定期召開我們自己內部的會議，一直滾動著在修正。"],["范委員雲：好，先停在這。你剛剛講的那個是不是自我檢核表？"],["蔡主任委員秀涓：自我檢核表是機關需要填的其中一份表單，也就是法律上規定每年3月底前要報送到保訓會的那一張表單。"],["范委員雲：因為你剛剛說95%都有達成，如果有相關的統計可以讓我知道一下，好不好？"],["蔡主任委員秀涓：好，跟委員報告，目前陸陸續續正在回收中，因為今天是3月19日，目前部分機關其實他們都還滿早的，都沒有像我們會到最後的時候……"],["范委員雲：沒關係，我覺得對我來講，時間沒有那麼急，就是做好比較重要，你如果有相關統計再給本席一份，好嗎？"],["蔡主任委員秀涓：是，謝謝。"],["范委員雲：我想再回來請問秘書長，其實我本來是要肯定你們7月就開始根據這個修過的法把它納入自我檢核表，我有拿到相關的表，我想這樣的做法是蠻好的。今天我比較是想針對這個表的內容跟秘書長討論是不是有可能精進。請秘書長看一下這個表格，你看這邊，譬如說這一份前面當然是安全及衛生防護，這邊有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防止爆炸性等等，但這裡面其實你們把兩個東西放在一起，一個是職業安全，一個是職場霸凌，其實會有一些情況，好像有些時候是不適用的。我想請問秘書長，有沒有可能評估有些是完全不相干的，譬如對那個機構單位是不是有可能加上一個不適用，這是第一個。"],["劉秘書長建忻：是。"],["范委員雲：有可能，那你們可以評估一下。"],["劉秘書長建忻：這個可以評估。"],["范委員雲：另外，這個檢核表好像不夠細緻，因為職場風險的等級跟業務非常不一樣，而現在包含所有的公部門，大家知道公部門數量何其多！我讓你們參考一下勞動部怎麼做，因為雙方的法源都是職安法，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中的風險評估表有依不同的職場分類，譬如這邊我找出來的社工部分就長得不太一樣；另外，簡報右邊的環境檢點、物理環境方面就是以噪音、照明等等為主，所以這個風險評估表是有可能依照不同的職場做分類，不知道秘書長覺得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去研議，有沒有辦法稍微分類、分流一下呢？"],["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在實際執行面提供我們那麼多的寶貴建議，這部分我想我們可以來研議。"],["范委員雲：好。"],["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其實就我的角色來講，我也是填表人。"],["范委員雲：你也是填表人！"],["劉秘書長建忻：作為機關之一，我接受保訓會這邊的要求，所以我們也會填這個部分，因此委員剛才的有些建議我自己也會覺得有點共鳴。"],["范委員雲：對！要不然就填太多跟自己機構不相關的，那真正要他注意的東西反而忽略掉了，這樣就很可惜，謝謝秘書長也覺得這是可以去精進的。","再來我也想提一個部分，其實你們這個處理原則中有明定迴避規定是滿好的，包含如果機關要求迴避或採取適當措施，不得參與職場霸凌的相關調查工作；行政程序法也有講到，本人、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如果是事件當事人時要迴避，這個沒問題吧？秘書長，這個是滿好的規定嘛！"],["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沒有問題。"],["范委員雲：還有另外一個原則你們也規範了，這些都必須要保密，對不對？因為調查結果很可能霸凌不存在，所以這要保密，這部分是不是也沒有問題？"],["劉秘書長建忻：是，沒有問題。"],["范委員雲：所以你們這邊也寫得非常好：保護當事人與受邀協助調查人員的個人隱私、其他人格法益，對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等機關要落實保障。這樣是不是也沒問題？"],["劉秘書長建忻：是。"],["范委員雲：我們現在講的是調查過程並不是調查結果，因為調查有可能成立、有可能不成立。","時間有限，接下來關於我這邊收到的陳情，有陳情人陳情說他們是被邀請的調查委員，結果居然拿到當事人的身分證字號及電話、地址，這個有必要嗎？秘書長，你覺得？名字都不需要了，居然還有身分證字號跟電話、地址！"],["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應該不需要。"],["范委員雲：不需要，所以這部分很明顯就是你們的辦法中寫了，可是執行上這個檢核表可能會看不出來，這個部分謝謝秘書長也肯定這樣的事情應該不能發生。","我也肯定保訓會今年已經要積極增修訂相關執行性原則，例如安衛防護、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指引，這是非常好的事。你們既然要做相關指引，是不是可以做兩件事？第一個，謝謝剛剛秘書長已經講了，就是分類更精進一點；第二個，這個具體指引迴避原則要怎麼執行？好像有人還是看不懂，我收到的這份是願意信任我、來跟我陳情的，但可能還有別的。所以這整個不管是教育或者是具體指引的工作，譬如申訴人足以辨識身分的資料如何遮蔽，在操作上是不是能夠更清楚、更精進，確定在執行面真的能讓大家看到我們政府要做好防治霸凌的整個細節，這個秘書長可以承諾嗎？"],["劉秘書長建忻：委員剛剛的建議我們帶回去討論，看看到底是規範上面不夠細緻還是操作面上大家可能沒有注意到，就需要處理的強化宣導或者是強化規範部分我們來研議。"],["范委員雲：或者是指引可能寫得還不夠細，大家看不懂迴避原則跟資料遮蔽的部分。"],["劉秘書長建忻：了解，這個我們帶回去研究，謝謝。"],["范委員雲：秘書長大概多少時間可以給本席一個你們準備怎麼處理的報告，或者讓我辦公室知道一下，也不一定要報告？"],["劉秘書長建忻：1個月。"],["范委員雲：非常好，謝謝秘書長，肯定你們在這方面的努力，那就一起精進。"],["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范委員雲：謝謝。"],["主席：謝謝范委員。","接下來有請沈發惠委員發言。"],["段落：質詢：沈委員發惠：9:55"],["沈委員發惠：（9時55分）主席，我們請銓敘部施部長。"],["主席：請施部長。"],["沈委員發惠：秘書長，我主要是針對考績法相關內容請教施部長，如果秘書長要補充其他有關政策的部分，就請秘書長可以上臺來做整體政策的表述。"],["施部長能傑：委員好。"],["沈委員發惠：施部長，剛才前面也有委員詢問到關於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相關問題，我看你們今天業務報告裡面的今年工作重點及立法計畫第四點就列入：精進考績法制，建構完善考績制度，這是你們今年度的工作重點。事實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所謂的「眾開講」裡面也有關於考績法的相關提案，這個部分施部長有了解嗎？"],["施部長能傑：我理解，我知道。"],["沈委員發惠：知道嘛，在這個公共政策網路平臺，也就是我們考績法修改的部分在社會上也很重視這個議題，而且已經討論多時了，有各種不一樣的意見。"],["施部長能傑：對，我們大概……"],["沈委員發惠：兩天前我在天下雜誌上面看到施部長關於考績法的發言，基本上就是講說現行的考績法已經沒有獎勵效果了，這是用引號，這是施部長講的，就是現行的考績法已經沒有獎勵的效果，這篇文章的標題就是「有做事、沒做事薪水都一樣」。因為這些原因，所以我今天大概就針對考績法的部分來跟施部長討論。","接下來也一樣在你們業務報告中，有關近期已執行的業務情形裡面你們提了兩點，第一點是通盤檢討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就是剛才討論的部分；第二點是檢討研修公務人員任用法。所以我今天大概會就考績法跟任用法這兩個部分來請教。","其實公務人員考績法裡面的這些相關問題很多是同樣兩個價值的衡平，就是公務體系任用公平但是同時又要能夠激勵績效，這是兩個價值之間的衡平，所以從過去一直到現在，公務人員考績法一直是大法官會議解釋的常客，可以說大法官會議解釋裡面最多的幾乎就是公務人員考績法，歷年來大法官會議解釋有8次大法官會議解釋針對公務人員考績法，到了憲法法庭還有一次憲法判決，加起來其實有9次的判決。事實上，整個公務人員考績法從民國75年到114年也提過5次修法，關於這整個任用體系從過去到現在，其實我想給施部長相當的肯定，我看你非常用心而且真的把它當作一個志業、要改革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我看你是真的很用心在談，這個問題非常重要而且你很用心，但是它的改革是不容易的。","我大概從過去公務人員考績法的修法經驗來看，過去你們5次提到立法院來修法，但是後來都沒有修成，因為每次遇到考績比例要不要維持的這些爭議，大家的共識就很低了，所以每一次都沒有修法修成。","既然你們又把它列為今年度的重要工作事項，也是你們的重要工作成果，而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到底有哪幾個重點？我這邊提出三個大面向，第一個就是我剛剛提的等第比例，關於甲等有沒有要設置比例、多少比例為甲，這個等第的比例是第一個面向；第二面向就是建立更具區辨性的評量機制，這是過去一直被詬病的，就是到底為什麼我是甲等？為什麼我是乙等？這個評量的機制，也就是評量性，這是第二個面向；第三個面向大概是一般基層公務人員比較關心的，就是主管打考績要不要負責，也就是主管的評核責任。如果要做考績法的改革，我想這三個是重要的面向，所以我一個一個面向來跟部長討論。一個禮拜前，銓敘部有講說其實你們從過去到現在，已經向考試院進行了5次專案說明，而且你們在報告裡面也提到，從114年6月到8月召開3次專案會議，達成一定的共識之後，在10月跟11月又召開兩次，總共召開5次的專案說明會議嘛，對不對？我現在要請問部長，有關長期來大家對於比例配額的僵化，在這部分有什麼樣的改革方向？"],["施部長能傑：我更整體地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方向會跟現在不一樣，所以不能用現在甲乙丙這種概念來看未來的方向，簡單講，我長期在政府部門服務，我自己是學人資的，我還是要坦白講，人資那一套理論或技術放在政府部門必須要修正，不然沒有辦法具可行性。在政府部門如果沒有辦法具可行性，這就是為什麼以前送的5次考績法的方式，通通沒有下文。"],["沈委員發惠：對，沒有下文。"],["施部長能傑：就是因為會有可行性的問題，但是我們希望又具可行性，又要兼顧一些……也不要說完全沒有效果，所以大的方向是這樣子，我們不會再有甲乙丙那個概念，會重新另外用簡化的等次。我不贊成，如果我們現在連甲乙都很難區別了，如果把科例再拉高，老實說爭論會更大，所以我們的方式是簡化，簡單講，未來機關要達到最重要的兩件事情，我們會設定條件，真的是做不好的，符合什麼條件就是未達良好；只要不是未達良好，基本上就是非常好、良好；在良好上面，再有一個條件，如果真的符合法定條件……"],["沈委員發惠：更好、優等、特優。"],["施部長能傑：更好，就這樣子而已。"],["沈委員發惠：優等、特優，對、對、對。"],["施部長能傑：但是從理論的實務或者人治的實務，不可能特優的人會比良好的人高嘛！"],["沈委員發惠：所謂良好跟……對，這個是我們要改變嘛！那所謂良好跟不良，這兩個有比例……"],["施部長能傑：我們不會設定比例。"],["沈委員發惠：不會設定比例，這個是重點。"],["施部長能傑：我們絕對不會設定比例。"],["沈委員發惠：不設定比例，比例的部分才是重點。"],["施部長能傑：要覈實根據法定標準。"],["沈委員發惠：不管叫做甲等、叫做乙等，還是叫做良好、叫做優良，都是到底要不要設定比例的問題。"],["施部長能傑：我們不會去設定所謂未達良好的比例，因為我們就根據符合的條件，機關要覈實考核。"],["沈委員發惠：也就是基本上整個修法的方向，是要把過去這個比例配額的僵化廢除掉。"],["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好，這是第一個方向、第一個面向。第二個面向是有關於評量方式。過去大家一直在講說這個評量方式……不過，如果簡化之後，這個評量方式就比較容易。"],["施部長能傑：我們就是有兩個主要的標準，一個是未達良好必須要有什麼標準……"],["沈委員發惠：所以未達良好，基本上要有一些具體的事證。"],["施部長能傑：對，沒有錯。如果要更好，就要有什麼標準？我們主要是用這兩個概念。"],["沈委員發惠：接下來是第三個面向，就是我們所提到的主管評核責任，剛剛講到網路政策平臺上面，大家也提到說要附理由啦！"],["施部長能傑：我知道，對啦。"],["沈委員發惠：你剛剛講說如果未來改成良好跟未達良好，未達良好的部分，一定要……"],["施部長能傑：一定要。"],["沈委員發惠：一定要附相關的書面理由跟說明，對不對？"],["施部長能傑：而且我們認為如果年終要打人家考績是未達良好，那在平常的考核裡面就一定要先示警啦！"],["沈委員發惠：平常要示警？"],["施部長能傑：就是平常考核的時候，如果覺得他真的不好，針對未達的，你一定要在這個過程……"],["沈委員發惠：在真正最後做考績之前的這一年，必須要對他示警。"],["施部長能傑：而且要跟他溝通一下，因為我們不希望……老實說大家在政府部門都是辛辛苦苦考進來的，我們不希望好像是隨便就fire一個同仁，這也不是好事情啦，所以過程要讓他知道，讓他知道做得好不好。"],["沈委員發惠：好，這樣子的修法方向，我個人是非常支持，而且我認為這樣子事實上是可以解決我剛剛講的三大面向的問題，這個部分可以一併解決，那時程呢？你們計畫什麼時候？"],["施部長能傑：應該這樣講，我剛剛有報告，預計在這個月會正式跟各機關發出正式的意見徵詢，我們也會請各機關要把這個意見轉給他……"],["沈委員發惠：你們預計在什麼時候完成意見徵詢？"],["施部長能傑：如果順利的話，我希望在下個月……如果順利啦，大家同意我們這個做法的話，我不希望大家有意見，我卻還往考試院送，老實說這也沒有意義啦！"],["沈委員發惠：對、對、對。"],["施部長能傑：所以我希望在這樣的過程裡面，如果順利的話，下個月4月到5月中間，能夠順利把法案草案送到考試院，因為還是要經過考試院。"],["沈委員發惠：就是希望4月、5月能夠送到考試院？"],["施部長能傑：對。"],["沈委員發惠：這樣子時程就很具體了。還有一個小問題，就是過去修法時常常都是在打考績的時候，就是修法的時程跟打考績的時間重疊……"],["施部長能傑：我知道。"],["沈委員發惠：人事行政局就說這樣子我根本……這個部分要注意一下。"],["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的提醒，這個涉及實施的時間。"],["沈委員發惠：考績法的部分就到這裡。有關公務人員任用法的部分，我這邊給你顯示一個比率，剛才也有委員提示，近6年公務人員辭職的人數，辭職率並沒有提升很多，從0.8%提升到1.4%，比率看起來沒有很高，但實際上的辭職人數是攀升……"],["施部長能傑：對，沒錯。"],["沈委員發惠：從1,157人到將近兩千人，這個攀升的比率，你們是怎麼看待？你們覺得這個是人力結構的流失？還是你們覺得這個影響有限？"],["施部長能傑：我做為一個部長，長期觀察這個數字來講，我必須講事實上人數在增加沒有錯，但是占整個公務人員的比率真的是很低，所以……"],["沈委員發惠：這就是剛剛我講的，比率1.4%而已。"],["施部長能傑：我再講一個數字，在很多辭職的同仁裡面，大部分都是新進沒幾年的同仁，他後來又重新考試回來。"],["沈委員發惠：好，我接下來就是要講這個。"],["施部長能傑：大概有快要兩成左右考回來，所以意思就是……"],["沈委員發惠：我接下來就是要講這個，你看、你看，我接下來就是要講這個。"],["施部長能傑：所以我的意思是在講……"],["沈委員發惠：所以一定有問題，為什麼考上了要辭掉，然後在兩年內再去拼另外一個考試考進來？"],["施部長能傑：因為我們是分發考試。"],["沈委員發惠：「吃飽太閒」嗎？不是嘛，一定有問題！"],["施部長能傑：我們是分發考試，可能他被分發的機關，他覺得……"],["沈委員發惠：而且不得轉任，對不對？"],["施部長能傑：現在高普考是3年，地特有6年，我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一定是用人機關很複雜的政策議題而放在法律裡面。"],["沈委員發惠：近6年來辭職的公務人員，就剛剛你講的，有兩成會再任公職，2年裡面有七成五是第二次再考試進來的，再重新考試的，所以對於高考、地特綁約的這些問題，有沒有想要改變或檢討？"],["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現在當然已經有一個事由是如果育有3歲以下的小孩子，在一定條件裡面他可以轉啦！我們一方面也在檢討這個事由，可不可以……"],["沈委員發惠：這個可能要請教秘書長，其實不得轉調相關的法條依據是在公務人員考試法……"],["施部長能傑：考試法。"],["沈委員發惠：是在公務人員考試法裡面，不是在任用法。"],["劉秘書長建忻：對，在考試法的規範。"],["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整體做結構性的調整？要不然一說出來實在很荒謬，這麼多人考上了還辭掉，辭掉再重新考回來，如果還是不高興，那再辭又再考。"],["劉秘書長建忻：我了解委員講的這個問題，這是我們國家特殊結構下的特殊副作用，因為我們是統一考試統一分發，用人機關完全不能選擇，就等著我們分發一個人給他。但是分發的權力是在於考生依照分數填寫志願，他填寫志願的時候……我簡單講，他最後填了一個比如在東部，他並不是真的想去東部服務，只是想要在分發以後完成訓練，使得他可以得到公務員資格。拿到公務員資格之後，他就有一個底氣可以重考，在職重考或離職重考，因為他已經具備資格，所以這個對用人機關來講是很大的困擾，就是提供了一個職缺，但這個人心並不在此，然後就變成一個過水跟新人訓練的機關。所以我們也必須考慮到他們的需求，要有限制轉調的要求，但是現在要怎麼樣提前解除這個條件，我們可以來討論怎麼樣……"],["沈委員發惠：你們檢討一下啦。"],["劉秘書長建忻：更人性化一點。"],["沈委員發惠：除了離職率以外，我最後再提到這個部分，就是108年到113年辭職人員的職等跟年資，其實真的蠻集中在幾個職等，在委任第三職等跟薦任第六職等、薦任第七職等，這三個加起來就到辭職的68%，快到七成，如果是第七職等以下的就幾乎是九成啦！針對這個問題，我希望也能夠做一些具體的改革方向，包括考績、績效這些連動機制，還是要留才啦！"],["施部長能傑：沒錯。跟委員報告，這個職等剛好就是考試剛分發的。"],["沈委員發惠：對，考試剛分發的，就集中在這裡，快到七成欸！以上。"],["主席：謝謝沈委員。","接下來請林沛祥委員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沛祥：10:10"],["林委員沛祥：（10時10分）有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跟銓敘部施部長。"],["主席：請秘書長，還有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施部長能傑：委員早。"],["林委員沛祥：兩位長官，我想先請問一個全國都很關心的問題，現在軍人加薪跟警消退休金的狀況到底是怎麼樣？目前執行的狀況如何呢？"],["劉秘書長建忻：軍人加薪不是我們的業務範圍。關於警消退休金，因警察人事條例修法，就審定的部分，銓敘部在去年底之前都已經完成審定函。"],["林委員沛祥：執行部分呢？執行狀況如何？"],["劉秘書長建忻：執行狀況跟行政院編列預算有關。"],["林委員沛祥：那就是說行政院沒有編列預算嘛。"],["劉秘書長建忻：現在的狀況是。"],["林委員沛祥：如果問題是出在行政院的話，行政院不願意編列預算，是不是考試院應該主動啟動所謂的院際協商來依法編列預算呢？"],["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修法是修在警察人事條例裡面，這個條例是行政院主管的法律，所以也不是考試院主管的法律。法律的主管在行政院，依照法律規定，預算也是行政院要編列，這個反而跟我們的退撫制度沒有關聯。"],["林委員沛祥：所以現在的狀況就是沒有編列預算，考試院變成是這個法過了，但是沒錢可以執行，對吧？"],["劉秘書長建忻：對，目前的狀況是這樣。"],["林委員沛祥：老實說，這就讓我覺得很困惑啦，因為嚴格講起來，不是只有公務人員是公務人員，軍人也好，警消也好，都是廣義的公務人員。"],["劉秘書長建忻：當然。"],["林委員沛祥：也是所謂廣義的國家體制……"],["劉秘書長建忻：他就是公務人員的一部分。"],["林委員沛祥：對。比起一般公務人員來講，尤其是警消、軍警，對於國家的保護跟幫助是更重要的。"],["劉秘書長建忻：是，他們角色很重要。"],["林委員沛祥：他們長期站在第一線，壓力比別人都來得大。","老實說，現在看到我們很多的法制都是學美國，美國也好，還是任何先進國家，至少是優良的先進國家，都對於軍公教警消給予足夠的照顧。但真的很可惜的是，如果法律通過之後，行政部門沒有依法執行，甚至特地剋扣預算，嚴格講起來這樣對於公務人員其實蠻刻薄的。不管是哪個黨，對於年改政策把退休金一砍再砍，我想在座所有文官體系出來的人都會覺得感同身受，這是不好的，這是不對的。尤其是我剛剛查了一下，美國整個公務員體系的金額是臺灣的三倍到五倍之多，但相對比較起來，我們臺灣卻用這種年改之類的方式，對於我們的公務人員無情地剋扣，我不知道各位的感覺怎麼樣，我是覺得不捨啦！","因為我的想法一向都是如果我們這個國家要能夠好好運行，要能夠正確運行，優質的公務人員不能少。但是另外一方面，我直接講，如果預算沒有編，難免會讓很多公務體系的人心寒。同樣地，不只是對過去的公務人員、對過去的警消、對過去的軍人剋扣之外，對新進的人才要進來，剛剛我也聽到施部長回應沈發惠委員的質詢，其實這公務體系裡面，現在變成是說……請問一下，要報考的人是不是越來越少了？"],["劉秘書長建忻：整體報考人數受少子化影響，一定會下降，但是警察報考人數目前還沒有說……不是問題。不過消防的部分比較有空缺，主要是因為我們的需求量變得很大，所以考進來的人越來越多，錄取的人儘管有增加，但是缺也越來越多，因為大家需要更多人力去執行這個工作，然後讓大家不要過勞，所以這部分的需求還沒有辦法完全平衡。"],["林委員沛祥：那整體公務人員呢？我也想請教整體公務人員。"],["劉秘書長建忻：整體公務人員的考試人數是下降中。"],["林委員沛祥：我想這算是另外一種國安危機吧？除了能源危機、少子化危機之外，當然跟少子化其實會有點關係，但是最直接的就是如果我們國家的優秀人才都不願意投身公務系統時，會不會導致我們國家整個行政效率或整個國家制度的敗壞呢？這算是另外一種的國安危機，但是我們都選擇性地不看到嗎？"],["劉秘書長建忻：不會說沒有看到，不過我想主要的重要問題是反映在那幾個錄取不足額的相關類科，我們會聚焦在這幾個部分來努力。雖然整體報考人數有降低，但是我想積極想考公務員的人還是會積極報考，我們看到很多重複錄取、重複報考，甚至辭職再去考，就表示其實還是有熱心想要來這個體系的人，還是會很努力地進來。"],["林委員沛祥：想請問一下，目前考試院掌握的最新數據是多少？去年報考公務人員的人數是多少？整體報考率大概是多少？"],["劉秘書長建忻：我請部長來說明。"],["林委員沛祥：好。"],["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去年整個公務人員考試，報考人數是14萬9,130人，錄取1萬8,413人。"],["林委員沛祥：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現在報考人數降低，各方面都在降低，請問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改革方案？我聽說好像前一陣子把國家考試報名費調漲了25%，現在有凍漲嗎？"],["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因為是考選基金，如果不做調整的話，可能今年底就破產了，我們也是不得已必須做這樣的調漲。"],["林委員沛祥：如果在這個前提之下，因為考選基金要破產，所以你們調高報名費，而現在報考人數也實質地往下降很多，會不會到最後是一考就上，還是什麼人才都亂選，有沒有可能呢？"],["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目前錄取率大概是20%，但還是要看類科。剛剛委員所關心的，大概主要會集中在幾個類科不足額的情況會比較高，特別是土木類科。單就土木類科一個類科，大概就占了所有不足額的三分之二。"],["林委員沛祥：謝謝部長，施部長也請回，不好意思。老實講，我為什麼提出這些問題，其實都指向同一個現象，就是當警消的退休金該撥的沒有撥，我們三讀通過的法案沒有編列預算，表面上看起來受害的只是這些退休警消人員而已，可是實際上全民都在看，尤其是下一代的年輕人，他們會覺得講話都不算話，我為什麼要進入公務體系？當公務體系的威信、誠信已經嚴重受到挑戰的時候，我們怎麼期待下一代莘莘學子對於公務體系還有任何憧憬？這部分有任何的改革方案嗎？"],["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您提的警察人事條例修法跟預算編列問題，因為不是考試院職權，所以我沒有辦法回應。至於您剛剛講年輕人看到退休制度的部分，到底跟他報考意願有沒有關係？我想報考意願這件事的確有非常多因素，不過我跟您報告就是，現在新進公務人員適用的是個人專戶制，所以原來的退撫法或者退撫法之外的警察人事條例修正部分，其實跟新進人員將來自己的退休金制度是脫鉤的，是沒有關聯的，因為他們已經採用個人專戶制。個人專戶制的優點就是比較不會出現繳少領多，然後有潛藏債務的問題，但也有相對應的保障，這跟我們的勞工制度也是對應的，但是您講的報考人數下降的部分，當然我們會很重視。"],["林委員沛祥：有沒有具體方案？"],["劉秘書長建忻：剛剛部長講我們聚焦在幾個真的是比較招募不足的部分，有些部分要從教育資源的投入開始，比如說，前一陣子我們發現土木人才的確有不足額錄取，又反映在東部這邊，東部的縣市基層非常欠缺這個人力，所以我們檢討出東部這邊其實沒有土木科系的高等教育作為培養當地人力的支撐，因此我們跟工程會這邊協調，跨院合作，後來我們協調宜蘭大學到花蓮設置學分班，類似這樣的積極做法。"],["林委員沛祥：在立法院如果我們看到這個現象，通常不是單純的個案，秘書長，你現在回答的是單純個案的改善，我講的是目前整個現況都是這樣，如果可以的話，你們的改革方案，不是只有針對我們現在講的東部縣市土木學科，而是明年搞不好還是一樣，一堆缺出來，但是不見得有人可以……"],["劉秘書長建忻：對，我剛剛在報告的時候也講，其實就一個年輕人來講，我到民間部門，我就是遞履歷表、面試，也許有考試，但是那個考試絕對不會像我們國家考試那麼繁複。年輕人要進公部門，他投注的成本真的很高，我們調查很多錄取人員，平均可能考3年，在備考期間他可能沒有正職工作，他其實投入非常大的心力，很多人是這麼熱衷地願意來當公務員，但的確這個門檻很高。"],["林委員沛祥：但是我們的不管是年改、制度還是各方面，其實正在澆熄他們的熱情。"],["劉秘書長建忻：您講的就是我們多方面的解決方案，包含我們講現在高普考要減科，因為考試的那個門檻真的很高，所以我們高普考減科也是減輕考生的負擔，然後我們讓考試更聚焦核心職能，希望讓考生在準備的成本不要太高，否則與他跟私部門求職的成本差距那麼大的話，我們也很難去競爭。"],["林委員沛祥：您講的是一套，但是老實講，不管是對於退休金制度的不公平，還包括調漲國家考試費用，因為考選基金要破產，就直接調高25%，講的是一套，但是做的時候讓民眾有沒有感覺到、讓未來的人願不願意投入公務體系，我想你們自己的感覺最清楚。應付國會議員的質詢是一回事，實質上現況如何解決又是一回事，我會期待考試院真正提出一個改革方案、一個能夠激勵讓未來年輕人投入文官體系的改革方案，好嗎？"],["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如果有機會的話再跟委員做詳細的……"],["林委員沛祥：你們調整的方向，至少給我一個……"],["劉秘書長建忻：好，我彙整一下我們對這個部分的作法，給委員一個書面報告，好不好？"],["林委員沛祥：什麼時候給我呢？"],["劉秘書長建忻：我想應該……"],["林委員沛祥：一個月。"],["劉秘書長建忻：一個月可以，沒問題。"],["林委員沛祥：好，謝謝。"],["劉秘書長建忻：謝謝。"],["主席：謝謝林沛祥委員。","接下來有請張雅琳委員發言。"],["段落：質詢：張委員雅琳：10:22"],["張委員雅琳：（10時22分）我們先請秘書長，謝謝。"],["主席：請劉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張委員雅琳：秘書長早。首先，我看到秘書長在3月13號的「國家人力資源論壇」上面提到，有數據才有真相，並強調考試院這3年來的行政決策，是透過資料庫分析、跟學界合作來提升決策品質，這樣子的方向其實我非常給予肯定。"],["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張委員雅琳：因為這段時間我去了日本跟澳洲，我跟他們在聊的時候，他們的很多政策都有非常清楚的一個數據。例如過去他們可能是蹲式廁所改成坐式廁所，這裡面都有非常多的數據去支撐他們的政策要往哪個方向前進；或者像是澳洲的公共空間，綠色遊戲場、綠色公共空間等等的都有，所以這方面我是非常支持。","但是我想請教秘書長，已經推動3年了，現在到底有哪一個政策或重大的制度改革，是依循數據分析而正式啟動的？"],["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做這個政策是希望讓大家對於事實分析，尤其我們的同仁在做政策研議跟研究的時候，也包含我們自己決策者，包含考試委員、正副院長，在做決策的時候能夠有更清楚的數據分析。所以您說具體哪一個政策是這樣，我認為幾乎多數的政策都是如此，因為這幾年來我們都會希望在決策的時候，大家就……實際的狀況究竟如何，就像剛剛很多委員質詢也講出了，比如說到底會辭職的公務同仁都是誰？如果透過數據分析，我們看到大部分是剛考進來的同仁比較多，那可能是限制轉調，以及他們為了改分發而重新考試，類似像這樣現況的了解，我們都會希望有實際的數字佐證，而不都是很多人的個案之意見彙整，但是可能就沒有清楚的全貌，主要是這樣。"],["張委員雅琳：好。接下來我也想要請教一下施能傑部長，但是可能這個東西也會跟秘書長有關係。目前我看了一下手邊的資料，111年我們公教人員的生育率跟全國相比還領先0.29（約1.33倍），但是到113年的時候這個領先全國的幅度往下降了，也就是過去我們可能認為公教人員比較願意生，但是目前這個優勢已經不見了。那我想了解，就先請教秘書長，有沒有任何的研究來了解為什麼我們的公務員有這樣子的一個狀況？秘書長或是部長可以回應這一點嗎？"],["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我以前當人事長的時候真的是跑過資料、run過，整體上看起來是比較高，但是公務人員有很多類別，差異很大。譬如我區分成公務人員、警察人員、教師，然後去run他們的生育率，其實是差異很大，我先講這個具體的數字是這樣，這是整體的一個東西。"],["張委員雅琳：對。"],["施部長能傑：老實說，我看過很多比較細緻的分析研究報告，至於為什麼對公務人員生育率有影響的一些概念，應該我們也沒有做過這方面的分析報告。"],["張委員雅琳：我了解，好。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去了解這件事情，因為大環境的少子化一定是有些影響性，整個價值觀的改變也多少都有影響，但是領先幅度還是有點太低了，我覺得這個要做一個研究來了解。","不過我想有件事情我們可以先做，去年12月我們政府已經宣布了利多政策，育嬰留停津貼會改成6+1個月，鼓勵雙親共同育兒的這件事情，目前勞動部是大規模、鋪天蓋地讓很多的勞工朋友都可以知道。但是我詢問了一些公教人員，他們其實並不知道這件事情，所以我認為我們在宣傳的這件事情上面應該可以做改善。部長，你的看法呢？"],["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我們會跟公務同仁談這個事情，但是很實際的狀況是這樣，這個因為要修法，所以部裡面已經在啟動修法程序中。"],["張委員雅琳：我想修法跟宣傳這兩件事情……"],["施部長能傑：對，我知道。"],["張委員雅琳：應該是可以同步作業。"],["施部長能傑：好，是的。"],["張委員雅琳：那宣傳部分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簡單的說明，你們預計如何擴大宣傳這件事情？以及現在要修法，預計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完成呢？"],["施部長能傑：我們內部的修法，下個月應該就可以完成內部的程序，我們會報到考試院去。行政院那邊，我的了解是目前法的修正案還在勞動部。"],["張委員雅琳：沒錯，他們已經預告了。"],["施部長能傑：我們希望同步，我們有同步做這個事情。"],["張委員雅琳：好，有同步就好。請問大概什麼時候可以給我一個針對宣傳方面，你們打算怎麼對內部的公務人員做宣傳，是不是可以在兩個禮拜內給我一個說明，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好，就是……"],["張委員雅琳：宣傳的方式。"],["施部長能傑：好，我們……"],["張委員雅琳：剛好，因為你4月要送出，我們4月的時候同步作業。"],["施部長能傑：好，我們努力來看看怎麼樣做這一部分的事情。"],["張委員雅琳：下一個問題，還是彈性工時，其實我之前也跟部長請教過。","秘書長可以先請回了，謝謝。","有關於彈性工時的部分，之前看到在107年9月3號的時候，的確有發文通令各機關必須遵守性工法的相關規範，這部分我也給予肯定。但是我也問了一些有育兒的公務人員，他們遇到實務上的一個狀況就是，當他有需要，可能不主張減少1小時，只是希望可以提早上班，就彈性工時的部分，讓他可以早點去接小孩，但在用人機關方面，可能在人事單位這邊就陣亡了，而有些單位可能就非常支持，所以我覺得存有差異。當然我也理解每個工作、每個部會可能都會有不同的狀況，因為勞動部這邊也有類似的問題，但勞動部還是想辦法，看怎麼樣鼓勵我們的企業來做這件事情。所以我也在想，部長是人事專家，在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提出更好的鼓勵方案？像前陣子臺北市蔣萬安市長有提出可以讓家長提早1小時下班，可是這件事情並不適用於公務人員，不曉得部長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麼？"],["施部長能傑：我是蠻覺得彈性工時是可以創造友善工作環境的一個很好的方法，部裡面我們實施彈性工時的range就非常非常大。各機關真的差異很大，我完全了解，但是我們的法規沒有問題……"],["張委員雅琳：對，沒錯。"],["施部長能傑：絕對可以做，事實上就是機關要不要做、機關怎麼做，這個部分以臺灣的分工來講，主要都是人事總處比較負責……就是去做宣導、做一些指引，他那邊會比我們這邊來得更有效，這部分我來跟總處的同仁再談談有什麼方式也可以跟機關講，因為主要是機關有疑慮、用人機關有疑慮，怎麼樣的做法也許可以減少他們的疑慮，大家鼓勵來做這個事情。COVID-19的時候大家就努力在做，可是COVID-19之後大家比較多的就又回復原來的狀況。"],["張委員雅琳：對，我想這部分還是希望積極地鼓勵。"],["施部長能傑：對。"],["張委員雅琳：這次去澳洲，我也詢問了他們的公務體系，他們的公務體系也提出非常多不同的彈性工作、遠距工作或其他各種工作方式，讓公務人員可以兼顧家庭和工作。這個部分也需要部長一起來努力。"],["施部長能傑：好。"],["張委員雅琳：就像我們剛剛一直在講的，有數據才有真相，所以我也希望你們提供的獎助方案可以延續行政決策的概念來繼續執行。這個部分我後續也會再跟部長約時間討論。謝謝部長。"],["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張委員雅琳：有關考績法，今年1月份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要檢討公務人員考績法，今天也有非常多委員都討論到這一點。基層公務人員對這件事情的意見表達非常踴躍，兩個禮拜就達到連署門檻。我自己上網看的時候，發現大家對幾個議題非常有意見，第一是考績比例僵化，難以反映實際的工作表現，甚至你也可以看到我截圖的這些留言，就是大家都會提到輪流得到乙等。我剛剛也聽到部長的一些回應，就是未來不會再有甲乙丙丁制，可能會有一個比較頂尖、拔尖的概念，我想這可能會比較像統計學左尾分布的概念。","我知道目前你們有篩選出模範公務人員，這是非常、非常頂尖，體制上的確是有的，但是不是可能把它分布成像本席圖表所示的建議，就是在「稱職」和非常頂尖之間有一個「頂尖」的部分？因為這樣才有更多人可以被選到這個位子。部長的看法怎麼樣？"],["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的概念會比較像這張圖，但也不會那麼複雜，應該是這樣講。"],["張委員雅琳：所以你們的圖比較像本席出示的另外這張嗎？"],["施部長能傑：比較像是……我們不會設定比例。"],["張委員雅琳：好的。"],["施部長能傑：我不設定比例，會比較像……以我對公務同仁實際的瞭解，絕大部分同仁都是稱職的，他們就是被交辦工作、努力工作、把該做的事情做好，這樣我們就認為他是一個很稱職的公務人員，但確實有很少數的同仁真的表現更好，我們就會放到……就是我們要著重的是這邊，如果同仁真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一些……我們未來會規定不可以有哪些工作行為，如果真的有這種行為，就會被列在「未達良好」的部分，我想我們大概會用這種方式。"],["張委員雅琳：這一張圖的概念其實是說，我也相信大部分的公務人員都非常認真，可是體制上如果像現在只有非常優秀的模範機制，就會讓很多人的表現其實已經超越「稱職」，可是沒有辦法到這種拔尖的狀態……"],["施部長能傑：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模範公務人員和工作考績是不一樣的。"],["張委員雅琳：沒錯、沒錯，就是希望……"],["施部長能傑：我們這兩個是區隔的。"],["張委員雅琳：對、對、對，就是區隔的部分。","再來是針對一些待觀察或是您剛剛講的比較有狀況的公務人員，他們如果需要輔導的話，我們是不是可以有具體的輔導或考核機制來幫助他們前進呢？"],["施部長能傑：我們希望未來任何機關如果要讓同仁落入「未達良好」這個category，平常就要有一些很好的譬如紀錄、觀察，甚至覺得他不好，期中就要給他一些改善的機會，我想是一定會有這個機制。"],["張委員雅琳：我問這個問題的同時也想請教，我知道公務人員考績法已經在討論當中，有沒有可能在這個會期就送到立法院審議呢？"],["施部長能傑：我們會以此為努力目標。"],["張委員雅琳：謝謝部長。本席最後要請教秘書長，2025年我們完成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修法，正式將公務人員職場霸凌的處理機制納入母法，保訓會後續會依據母法修訂「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但是和職安法、性工法相比，目前公務體系的相關保護措施還是放在子法的層級，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範，公務人員保障法只有寫到「具體有效措施」，和其他法律明確定義處理過程之權利義務其實是有差別的。如果我們今天從法制的角度來看，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事項，都應以法律定之，所以公務機關在職場霸凌中應採取哪些保護措施或做相關的規定，因為牽涉到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該要採取法律所謂的例示原則才對。所以我在想，我們是不是有可能在涉及人身安全的職場霸凌案件之中，把機關應採取之保護措施以法律明確列之，避免各機關認定不一，甚至消極處理的問題。是不是有可能做這樣的研議呢？"],["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如果從法律的層次來看，我們的保障法跟安衛辦法的架構好像跟職安法的結構不一樣……"],["張委員雅琳：對，不一樣！"],["劉秘書長建忻：不過我想即便它一部分是在安衛辦法裡面，對機關的指引跟拘束的效果還是一樣強，最主要是因為公部門的同仁大家都會依照規定，比較不會有違法的狀況。至於規範的細節有沒有不明確，這部分我請主委來幫忙說明。"],["張委員雅琳：好，謝謝。"],["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您剛剛提到的那個問題，因為保障法第十九條其實是在民國92年新增的，對於安衛辦法的授權、法源規定在那邊，涉及法律執行的細節或執行面的相關部分，就授權放在安衛辦法。但是委員剛才非常關切公務人員權利義務的部分，包含職場霸凌的定義、它的……"],["張委員雅琳：具體措施。"],["蔡主任委員秀涓：就是委員最關心的裁處或行政罰鍰等相關法律違反效果，其實都是放在保障法裡面。以上跟委員簡要報告。","第二個部分就是誠如剛剛我們秘書長所講，您關心的這些部分，在保障法和安衛辦法裡面，它其實是搭配得非常好。我們有去收集各機關和相關申訴人的一些看法，目前都沒有人反映需要再把它放到法律裡面，因為目前整個保障法有104條，已經是很大了，但是委員所關切的部分，我們未來還有現在也會持續滾動檢討，如果有必要把它放到法律裡面，也會進行相關的研議。以上報告。"],["張委員雅琳：我還是希望可以去研議一下，是不是3個月之後給我一份研議的報告，好不好？"],["蔡主任委員秀涓：好。"],["張委員雅琳：謝謝。"],["蔡主任委員秀涓：謝謝委員。"],["主席：謝謝張委員。","接下來有請羅智強委員發言。我們司委會沒有羅委員常來之後，感覺好像特別冷清，今天您來了，可以給我們更多的指導。"],["段落：質詢：羅委員智強：10:38"],["羅委員智強：（10時38分）有請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還有銓敘部施部長。"],["主席：請秘書長還有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施部長能傑：委員早。"],["羅委員智強：秘書長、部長，我唸一段天下雜誌最近的報導給兩位聽一下：臺灣公職報考數大減10萬，公部門運作亮紅燈，正讓國家走向惡性循環，當公職榮譽感消失，只剩血汗與過勞，誰還想當公務員？無人意識到的嚴重性，全民將付出代價。這是一場無聲的集體告別。","在座有很多公務員夥伴，事實上秘書長也知道，我曾經說過自己第一份工作是公務員，我當兵退伍以後通過高考，在公家機關做過2年，所以我非常非常能夠體會時代的差別，以前當公務員跟現在當公務員，我覺得榮譽感有很大的不一樣。當時的社會或政府、國家的政策對公務員是非常在乎、尊重跟禮遇的，但這幾年我覺得有些東西是改變了。","好，我現在要請教一下，天下雜誌特別強調缺「公」的現象，缺「公」是指公務員的「公」，學界跟媒體也都一直指出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我想請問，現在公務員離退跟缺額的狀況如何？您認為嚴重嗎？"],["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離退的問題，我覺得它跟制度的設計有關，這個先不談，但是缺「公」的部分，我覺得的確在某些部分、某些特定的領域，尤其是會反映在特定的區域上，確實非常嚴重。","就這一點，我們也一直在跟行政院討論，因為從教、考、訓、用到留才有好幾個面向，不完全是考試院決策的範圍，這裡面要靠大家一起來努力，看要怎麼樣來提升，其實我們有一些工作圈在推動相關的工作。"],["羅委員智強：基本上我看到了很多數字，我個人是覺得相當嚴重，以2024年公務員辭職了3,094人，退休了9,758人，人數跟占比都創5年新高，不知道去年的數字狀況如何？有改善嗎？"],["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這用的應該是2024（去）年的狀況，2025年的數字應該……"],["羅委員智強：還沒有出來？"],["施部長能傑：還沒有出來，因為現在才3月。"],["羅委員智強：那你覺得呢？以部長現在的認知，有改善嗎？"],["施部長能傑：因為退休的部分一定會增加。"],["羅委員智強：對，退休會增加，但我講的是辭……"],["施部長能傑：因為我們有「追60歲」的問題。"],["羅委員智強：我知道，退休的部分我先放著，我要問辭職。"],["施部長能傑：辭職的部分，我想差不多可能也在那個數字。"],["羅委員智強：好。"],["施部長能傑：但是數字真的還沒有出來。"],["羅委員智強：除了今天辭職、退休、離退的人數占比創下新高，報考人數的部分當然我們已經談很久了，也是一直在下跌，呈現大幅地減少。其中根據統計，中央部會缺額率最高的，包括外交部、陸委會、數發部、行政院院本部都名列前茅，為什麼這些部會會特別名列前茅？"],["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我確實看了那個報告，但我必須講，它的那個算法跟實務上真的有落差。"],["羅委員智強：對。"],["施部長能傑：就是分子、分母的算法跟實務上有落差，用我們比較精確的技術上來講，它真的高估蠻多的。"],["羅委員智強：高估蠻多的？那我現在問，如果它說的這幾個中央部會不是缺額率最高的，那哪些部會目前缺額率比較高？"],["施部長能傑：實際上這部分是由總處負責，並不是由考試院負責的。"],["羅委員智強：是人事行政總處負責的？"],["施部長能傑：對，就是實際上數字在總處……"],["羅委員智強：我再回頭跟你講，其實我覺得報告裡面有點到一些問題……"],["施部長能傑：沒有錯。"],["羅委員智強：也是我在了解的，確實在我們的公務體系當中有很多公務員面臨到的問題，包括業務膨脹，但待遇不夠；缺額率攀高，工作量變大，這是惡性循環；然後接下來，公務體系如果開始淪為血汗工廠，大家就更不敢去。","另外，剛剛我看前面秘書長在備詢的時候也提到一件事，公務人員的考試跟一般民間是不一樣的，光是備考的成本就非常地高，所以當所謂民間的公司跟公務員現在能夠提供的保障大家覺得差別不大，或者甚至相對來講限制更多的時候，我為什麼要花那麼多時間去準備公務員的考試呢？所以我覺得這中間就出現了一個很大的落差。面對這個落差，我覺得最大的責任事實上還是在中央政府手上，包括考試的政策、銓敘的政策、人事的政策，如果沒有辦法提供足夠誘因的話，就像剛剛部長、秘書長講的，想要用減科去減少他們進入的門檻。","可是我就要問一件事情，以前所謂考試門檻相對高的時候，並沒有影響到公務人員報考的意願，為什麼現在要用到減科的方式降低他所謂的時間成本來增加意願？這就顯現了現在時代上的一個很嚴重的差別嘛，秘書長你覺得呢？"],["劉秘書長建忻：我覺得比較大的差別可能就是民間的薪資水準跟民間求職的機會多不多，當這些都比較高的時候，公部門這邊就沒有那麼高的誘因。我們看到某些時候，當民間的年輕人覺得求職比較困難，他可能會來報考，他想說也許就是試一下，而且我們的上一代，大家也覺得公務員是真的比較有保障，那是因為民間沒有那麼多誘因跟蓬勃發展的機會。"],["羅委員智強：其實這一點秘書長我有點保留，至少我自己在報考公務員的年代，那時候也稱之為臺灣經濟起飛的年代，所以民間的工作其實還是非常熱門，但是公務員報考政府機關的工作，有一部分還是基於榮譽感，他覺得做這個工作是在為國效力，也受到國家的尊重。但我覺得這幾年文官所謂的尊嚴跟自信心是受到一些衝擊。","我現在要引一些東西，希望我們考試院……考試院是文官最大的後盾，媒體有一些報導，我覺得你們也要參考一下。它說政治人物為搏聲量、廣開議題戰場，讓公務員忙得不可開交，社群時代加速輿論發酵速度，又讓文官體制淪為回應的螺絲釘。裡面就直接點名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他一上任就要求各部會「照三餐回報輿情」，結果公務體系被迫化身成社群小編，然後整天、清早、24小時就要開始去分類、蒐集輿情，然後變成小編在粉專發文。","面對這個現象，我說真的，當然跟現在時代的改變有關係，可是你怎麼讓公務員今天能夠不用負擔那麼重的所謂政府內宣或外宣的工作，能夠專注在自己本務上的經營，創造一個好的環境，我真的希望考試院跟行政院多去磋商、去努力，保護我們公務員的工作跟尊嚴。以上。"],["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的意見。"],["主席：謝謝羅委員。","接下來我們有請鍾佳濱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鍾委員佳濱：10:46"],["鍾委員佳濱：（10時46分）主席，在正式開始前，先跟主席做個詢問跟建議。我看到「考試院業務概況報告及立法計畫」，因為我們的憲法體制五院是平等的，行政院要向立法院負責，所以只要是行政院的部會來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當然是用概況報告及立法計畫報告，但是因為考試院跟我們是平行單位，是否可以考慮以後將這個業務報告變成「介紹」，就是來跟我們介紹業務、來跟我們做立法計畫的「說明」？畢竟我們今天不是在對他們進行質詢，而是因為我們要了解立法，所以需要他們來幫我們做個說明，只是一個建議啦，可以參考啦！"],["主席：謝謝委員的建議，我想對於這個部分，之後會再跟主秘討論一下，因為這好像也是行之多年的慣例。"],["鍾委員佳濱：其實我在當召委的時候有注意到，不過沒關係，這個我們尊重召委，也希望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能考量一下，因為五院是平等的。"],["主席：好的，謝謝你的提議。"],["鍾委員佳濱：好，那我就來邀請我們的劉秘書長、施部長，還有蔡主任委員來幫我們做個介紹，讓我們了解你們的立法計畫。"],["主席：請劉秘書長、施部長及蔡主委。"],["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鍾委員佳濱：秘書長好、部長好、主委好。請教一下秘書長，今年是馬年，馬有很多種馬，今年是哪一種馬？是丙午馬，對不對？是丙午馬年，那你有沒有聽過甲午？有嘛！你覺得是甲午比較好，還是丙午比較好？是甲比較好還是丙比較好？沒有差別，就是天干地支嘛！"],["劉秘書長建忻：沒有差別。"],["鍾委員佳濱：我小時候的學校很小，國小只有4個班，我是唸丙班的，那甲班的同學是不是比我好？也沒有啊！我大學聯考考那個選擇題要寫A、B、C、D、E，A、B、C、D、E哪一個答案最好？A也沒有比較好啊，難道都填A嗎？對不對？更何況我家隔壁鄰居的孩子他唸醫學系，我是唸歷史系，我就跟媽媽說，他唸醫學系沒什麼了不起，他是丙組的，我是乙組的，好歹還贏他一個組，有沒有道理？"],["劉秘書長建忻：沒有道理。"],["鍾委員佳濱：沒有道理嘛！所以不管是A、B、C、D還是甲、乙、丙，它根本就不是一種高下的順序，小時候我們拿國小成績單，我拿到什麼？我拿到算術「優」、國語「良」、體育「可」、勞作「劣」，這是不是就很清楚地表達了我的能力？請問我們公務人員的考績是怎麼表達的？","聽到「乙等」就炸鍋啊！乙不好嗎？我是乙組的耶！秘書長，了解我的意思嗎？你們的考績法是不是要改變一下，真實地去反映公務人員的表現，有嗎？可以考慮一下嗎？"],["劉秘書長建忻：是，沒有問題，這個也是我們要處理的重點。"],["鍾委員佳濱：謝謝，我是想說，因為文組的比較會咬文嚼字，我就請教一個問題，臺中地院乙等懲處結果炸鍋，是被懲處人炸鍋嗎？不是啊！那個被懲處的人怎樣？詐騙犯判刑忘了執行，還被監察院糾正，結果回到機關懲處考列乙等，你知道誰不服嗎？跟這個司法官同時期考列乙等的司法官都不服啊！他這樣子是乙等，那我拿乙等算什麼？秘書長，你會不會覺得這樣子好像有點不公平？"],["劉秘書長建忻：是。"],["鍾委員佳濱：你也知道我們公務機關有沒有輪流吃乙的部分？"],["劉秘書長建忻：是。"],["鍾委員佳濱：有嘛！有些機關叫做交互蹲跳，你有沒有聽過交互蹲跳？"],["劉秘書長建忻：我知道。"],["鍾委員佳濱：因為我們的比例，就是最差的那兩個人，一定要有一個是乙等，所以今年我明年你，我們就交互蹲跳，那會不會影響到我的機關調動升遷？"],["劉秘書長建忻：也會。"],["鍾委員佳濱：有啊！我在地方政府當副首長的時候，常常要處理調動升遷，過去三年不能有兩年以上考列乙等，如果交互蹲跳，我剛好那三年有兩年是蹲乙，我就不能做了，有沒有這個情況？"],["劉秘書長建忻：有。"],["鍾委員佳濱：秘書長，你都了解嘛！"],["劉秘書長建忻：是。"],["鍾委員佳濱：所以我今天聽你們的業務介紹，我也很好奇你們的修法計畫怎麼樣來吸引優秀人才，你們的修法計畫打算怎麼做？"],["劉秘書長建忻：請部長來說明。"],["鍾委員佳濱：部長，好，來。"],["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方向上，您剛剛提的東西，我們都不會做。"],["鍾委員佳濱：就不會往那個方向走。"],["施部長能傑：對。"],["鍾委員佳濱：所以往好的方向。"],["施部長能傑：往好的方向。"],["鍾委員佳濱：好，我們往好的方向，我們目前會用什麼優良可劣這類的方式……"],["施部長能傑：我們大概會用三個概念，就是分成三個……"],["鍾委員佳濱：也不會固定比例。"],["施部長能傑：也不會固定比例。"],["鍾委員佳濱：很好！那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去好的跟普通的考績獎金只差0.5個月，這個會不會調整？"],["施部長能傑：這個也都在討論的範圍。"],["鍾委員佳濱：是。我們來看一下，我們最近棒球熱，如果我現在是職棒球員，打全壘打、拿勝投、拿MVP、奪冠的貢獻程度不同嘛！"],["施部長能傑：對。"],["鍾委員佳濱：如果職棒球團說：鍾佳濱你球員有上場的，一律激勵金100塊，K出全壘打多200塊。我會去爭取打全壘打嗎？"],["施部長能傑：我知道。"],["鍾委員佳濱：你知道意思，所以我們跳回來看，我們覺得目前這樣的差距不足以激勵公務員的士氣，差距這麼小，有沒有可能差距多一點，把差距拉大，讓他感受比較強烈？"],["施部長能傑：應該這樣講，委員，我先講前一陣子考試院通過一個激勵辦法，我們希望用激勵辦法，平時讓主管就有經費，對於表現好的公務同仁，隨時就可以……"],["鍾委員佳濱：不要只用年終的考績獎金。"],["施部長能傑：不要只用年終。我覺得我們應該走這兩個方式一起來處理，這樣才是比較完整，即時獎勵比年終即時，但我們一樣會處理年終這個部分。"],["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包括了我這邊寫的取消甲等上限，這是民眾在網路平臺提議的，對不對？"],["施部長能傑：對。"],["鍾委員佳濱：第二個、有人提議把這個激勵擴大，或者經常。秘書長，這是代表考試院希望立法院在修法的時候能夠支持這樣的看法，這是你們大院的態度嗎？就是剛剛部長所說的這些。"],["劉秘書長建忻：對，其實我們為什麼前面是院跟部先做了很多次的討論，就是我們希望院內對於改革方向有相當共識，現在就是在跟外部溝通當中。"],["鍾委員佳濱：外部溝通，就是包括公務體系……"],["劉秘書長建忻：對，部長的想法跟院內溝通過了。"],["鍾委員佳濱：很好！我們看一下，希望你們有機會去新加坡看一下，新加坡的積極、差異化獎勵制度留住人才了。你看，有做這些，有專家組成排序小組、分為五種考績等第（不是甲乙丙丁戊，可能是優良可劣差之類的）、各等第常態分布、前5%可以拿3個月底薪。這個有沒有辦法參考新加坡，新加坡公務人員的待遇是很好的，有沒有可能往這個方向來調？"],["劉秘書長建忻：待遇水準的部分，他們真的是全世界算是頂尖的。"],["鍾委員佳濱：是，但這個你們管不到，因為這是主計和人總管的。"],["劉秘書長建忻：就獎勵的概念，我覺得多數國家對考績的評定，都是在獎勵最前面的特殊表現，然後肯定中間的那個部分是大多數人，但是尾巴該注意的人還是要找到……"],["鍾委員佳濱：對，你剛剛講到我後面要講的，後面要怎麼處理？除了積極攬才之外，汰換制度同等重要，依考績法第八條，非有這種情況不得考列丁等，丁等就是劣，就是要汰除的，像這些：挑撥離間、不聽指揮、延宕公務、品行不端，很誇張，對不對？結果很多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不夠誇張，還是拿丙等，還是拿什麼？可啊！所以這些法律用詞都很抽象，到底怎麼樣讓公務人員有所警惕，最後面這些該汰除的，他不會因為這樣的關係，在懲處的時候就拿個「可」，續留。部長，你的看法呢？這些文字內容是不是要量化，而不是只用抽象的中文？"],["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未來有一個方案，除了講工作考績、年度考績以外，另外一塊是行為面的，行為面的就會走專案懲處，我們讓這些東西都會在專案懲處裡面非常具體化，什麼事情碰到的話，機關就要即時處理。"],["鍾委員佳濱：好，所以專案懲處後所留下來的平時紀錄，在年終考績的時候就可以量化來處理。"],["施部長能傑：對，還是會反映。"],["鍾委員佳濱：好。最後，秘書長和部長是不是支持1個月內提出這些內容？為什麼我請主委上來呢？因為我覺得今天部長和主委都是學界出身，我希望你們在提供我這些資料的時候，能夠和保訓會的資料勾稽一下，因為保訓會裡面處理的後來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的確考績該很差的，他的申訴沒有效，一種是的確有冤枉的，你們把這兩種情況勾稽、對照他當時機關的原考績，就能抓出怎麼樣的考績是如實如質的，可不可以？部長、主委可以協助嘛！這需要跨部會來協助。"],["施部長能傑：對，我想跟委員報告，我剛剛已經報告過，部裡面大概下禮拜或是最晚這個月底會正式公告徵詢意見，把我們所有想法、條文具體公告。"],["鍾委員佳濱：我了解，我的意思是還包括去參考保訓會的資料，去跟他們申訴的有些可能是過當的或是不足的，你們也都可以……"],["施部長能傑：保訓會如果有資料給我們，我們也會一起……"],["鍾委員佳濱：主委，表達一下。"],["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這沒有問題。"],["鍾委員佳濱：好，謝謝。"],["蔡主任委員秀涓：謝謝。"],["鍾委員佳濱：謝謝部長、謝謝主委，也謝謝秘書長，謝謝。"],["主席：謝謝鍾委員。","接下來請莊瑞雄委員發言。在此作程序宣告：待會在陳培瑜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就休息5分鐘，謝謝。","請莊委員發言。"],["段落：質詢：莊委員瑞雄：10:56"],["莊委員瑞雄：（10時56分）謝謝召委，我們請考試院劉建忻秘書長、考選部劉部長。"],["主席：請秘書長、劉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安。"],["劉部長孟奇：委員好。"],["莊委員瑞雄：秘書長，還有部長，本席今天針對考試院推動國家考試電腦化這樣的決心表達肯定，而且是高度肯定，在數位化的浪潮底下，做這樣的變革確實是一個重大的里程碑。","今年是115年（2026年），我有很大的感慨，這三十年改變真的很大！我三十年前考上律師，當時考試寫整天，兩天考下來，手都快要麻掉了。這個改革我覺得是對，畢竟時代在走，確實制度要跟上，可是我比較擔心的就是有時候政策對，但是細節常常會決定它到底是成功還是翻車。","國考電腦化怎麼樣才會做好？這個方向我們說是對的，但是我為什麼說細節如果沒有做好的話，會出很大的問題！譬如這一次你們詞庫的問題，當然現在你說不開放自建的詞庫，這個可以理解，這是為了防弊，可是這整個制度變革以後，以我們以前參加過考試幾十年後來看這個的人來說，會覺得也很好玩的地方是現在司律考試的第一階段也有選擇題了，這個在三十年前都很難想像的，第二階段現在說要開始採電腦應試。我的問題就是我們很擔心這個考試到最後都在比誰打得快，你知道嗎？這很怪！我們當年考試是怕字寫得醜。建忻，你如果當典試委員，改考卷的時候，看到考卷的字寫得像鬼畫符一樣，分數會扣掉，字寫得漂亮的人分數比較高。我如果是典試委員，在評分的時候，看到字看起來舒服的，我多給他1分、2分也很合理。可是考試，尤其是國家考試，是要看他的程度，到底他的見解還是程度是不是好的。現在要考試服公職，採行這個，大家在那邊打字像在打字比賽，這個也怪！當然我也認為國家的考選制度要與時俱進，數位化當然是必經之路，但是我為什麼會說必須要非常注意的就是，你也要有一個溫暖的配套。你現在不開放個人詞庫，我認為還好，這個為了防弊，可是你也必須要去做一套標準法律詞庫的內建，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合理，不然到時候到最後，學法律的人連司律考試是律師和司法官到最後要來比輸入的速度，這好奇怪！考上之後去當司法官自己又不用打字，做律師也不用打字，所以這套制度就是你們來比速度，好怪！你有覺得很奇怪嗎？"],["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會限制在傳統的8頁5,200字，1分鐘頂多40到50字，考生就可以非常有把握的把這個8頁用完，所以拚速度沒有用，因為是有字數限制的。"],["莊委員瑞雄：這樣！所以我的意思是我都很擔心這個變革，當然你說一定要像以前那樣，好像也不對，兩天下來真的會考死人，但是現在考生比較焦慮的是你的鍵盤是什麼、滑鼠是什麼、螢幕是什麼，我也沒看過。所以本席在這個地方，就是站在一個考生的角度，我們以前都把人家考到「哀爸叫母」，我有一個簡單的要求就是，我們提早公布設備規格及型號，身為長輩，我的小孩要去考試，我會覺得我們花一點錢、花幾千塊，去把設備規格拿回來我們先適應一下，我認為如果沒有讓他先適應的話，這種變革到最後會好像在幹什麼？好像在抽盲盒一樣，我不知道部長的看法是怎樣？"],["劉部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預計在7月到8月的時候會在我們的網站公布，根據每一個學校就是我們的試場，公布每一間教室是什麼樣的鍵盤和滑鼠，所以考生到時候一旦知道自己分配到哪一個試場，他就可以去查閱，這第一個。第二個，我們所用的這些鍵盤和滑鼠一定都是標準版，我們不會有任何奇怪的東西，我們還是會提供讓他們可以查閱。"],["莊委員瑞雄：都是標準版，所以你的規格、設備要讓人家知道。"],["劉部長孟奇：所以我們在7、8月的時候會在網頁公布。"],["莊委員瑞雄：沒有問題吧？你剛剛提到的小規模考場，其實我倒認為你可以有一個模擬機制，現在有線上模擬，我怕這樣不夠，就像你剛才說的，我們讓考生實際進入到考場，有一個小規模考場讓你實體進去試打，你可以知道設備、規格就是這樣，坐下去之後，就像部長說的，不會有奇奇怪怪的規格出來，這就是在講我們的數位轉型要適合考生，這叫做溫度，數位轉型改革裡面我們也必須要有溫度，部長，這兩項都沒問題吧？"],["劉部長孟奇：沒有問題，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試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其實我們上週末已經有140個現在的法律系學生先來試，我們正在收回饋再進行微調，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委員所說的，我們預計也是儘量可以在一個比較適當的時間，在北、中、南都可以協調學校提供實際試場，讓他們可以去適應一下大概試場長什麼樣子，這是第二個。第三個，跟委員報告，這樣的小型實體測驗時間，我們還是希望抓在一試之後，因為現在這個時候，一方面我們還在調整，另一方面，也是比較擔心影響目前要考一試考生的備考，但是我們會提供像委員所說的，我們儘量在北、中、南到時候在考試前提供，還有考試前，我們現在在商議，在第一節開考前拉長他們可以來先適應的時間，儘量把它拉長。"],["莊委員瑞雄：好。秘書長，我認為對於整個司律考試第二試改採電腦應試，這是國家考選制度與時俱進的一個重大里程碑，你們要做好，不要開玩笑，變成一個重大的改變。","另外，請問秘書長，剛才很多委員說到考績制度，這個考績制度很麻煩，你也非常清楚，為什麼基層會比較不相信這個制度？因為現在你們的考績就像在分配名額，新人一進來，你們會認為他才剛進來而已，「鴨母」已經算很好了，甚至於乙等是大家輪流，比如，剛剛前面兩位委員都有提到縱放人犯那個部分，也提到懲罰就是把他的考績打乙等。問題是剛剛進去的人做得要死也是乙等，所以你看縱放人犯的是乙等，做得要死的也是乙等。比如，請假的也是乙等，還有75%是甲等，長期讓人家感覺這不是在看表現，就是在框一個比例而已，你們現在說要取消甲等的上限，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要提醒的是，如果沒有配套的話還是會產生一些不公平。長期以來，做長官的，比如秘書長，你應該不會這樣、你例外，做長官的、做部長的人，我比較喜歡的成績比較好是人之常情，很合理啊！人就是這樣子，但問題是對於那些努力的人，你看不見，有時候單位很大的話，你也看不見，有些考績也輪不到你打，我們只是看那個制度這樣在運作，長期就會產生這樣的不公平。所以我倒認為有沒有可能，我看到現在國防部的機制不錯，國防部是下對上、同儕都要去做評分，量化、多項去做評價，甚至於連績效的部分是用紀錄來講話，不要靠印象，所以我當長官的對你印象多好，那是我對你好，你給我拍馬屁，還是你的人緣看起來好，但是應該要落實績效的積點制度，甚至於有時候做主管的都會自肥，所以點數的分配要設一個上限，讓公務人員的考績制度變得比較公平一點，不然在公務人員體系裡面，很多人才進不來，優秀的又留不住，簡單請秘書長做一個回應，好嗎？"],["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我先澄清，我們不是朝向所謂的甲等不設上限這樣的做法，簡單講，我們其實是打掉重練，就是會設立一個新的架構，不是用原來的架構去微調這樣的處理。在我們新的法案中強調的是要很明確地辨識出表現真的非常特殊、傑出的人，譬如他在這個年度有重大貢獻，例如在防疫那幾年，我們知道有些人對國家、對人民有特殊重大貢獻，你要給他獎勵，在考績的部分可以反映到最頂尖的部分。另外一部分，真的有需要繼續觀察或者是要檢討的人，也要把他辨識出來，其他的部分，我們就不要去複製過去這種所謂的3比1、75%這樣的比例，因為這會創造出兩種不滿，一個是拿到乙等的人會覺得我跟拿甲等的人沒有差那麼多，或甚至根本就一樣，根本就是輪流這種不滿。另外，其實表現最頂尖的人會跟平均甚至平均值以下一部分的人得到一樣的獎勵，這看起來也不合理，所以我們希望還是回歸到一般常態分配的結構，多數稱職、付出辛勞的同仁都得到一致的獎勵，但是我們辨識出最優秀的部分，然後給予特殊的獎勵。甚至剛剛部長也有講，我們的獎勵辦法裡面還有平時的即時獎勵，不是考績的部分，但即時獎勵也可以去強化這個部分，所以我們是把那個結構重新再打破，重新架構一次。"],["莊委員瑞雄：其實考試的公平和考績的公平這兩樣東西涉及到整個公務體系，考試院在這個地方應該更加把勁，要進來考試要公平，合理啊！但是考績要公平，這也很合理啊！進去之後大家也希望可以合理。到現在這個制度有不平，我不敢說讓大家都失望，75%拿到好的人，至少多數的人都會說好，我拿到甲等怎麼會說考績差、怎麼會說這個制度差，我一定說你好，但是如果有不公平的話，我們發現這個國家就會流失很多人才，這個部分請考試院再加把勁，讓整個制度更完整、更精進，好不好？謝謝。"],["劉秘書長建忻：是，謝謝委員。"],["主席：謝謝莊委員。","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培瑜：11:9"],["陳委員培瑜：（11時9分）謝謝主席，有請銓敘部施部長。"],["主席：請施部長。"],["施部長能傑：陳委員早。"],["陳委員培瑜：施部長早安。有一件事情要先謝謝您，我們在今年1月的時候，有快速跟您討論關於公務人員媒合機制平臺的事情，謝謝你們非常快速、迅速地做了回應，而且我知道你們跟人總有做一個方案跟規劃，對嗎？"],["施部長能傑：對，也謝謝人總，因為這個還是要透過它的平臺，這是最方便的方式。"],["陳委員培瑜：是、是、是！因為今天他沒有在被主席邀請出席的名單內，不過我還是把相關問題提出來，還是要拜託銓敘部持續跟人總討論，怎麼說呢？因為當時我們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是新上任、剛考上的這些公務員，他們可能大概有20%到25%是選擇不到任，就放棄了，選擇重考。當時我們就有考慮過，是不是因為他們被分發的地方可能是離他們的家鄉太遠、離他們現在的家庭、社區太遠，所以我們當時會跟人總還有銓敘部提出這個建議，主要還有一個部分是針對新考上的公務員，可是我們現在看到你們跟人總設計出的這個平臺，我們問了人總，它說因為尚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非屬陞遷法第三條之適用對象。問題就剛好出現在法規範跟我們有心想要完成、促進的平臺之間，剛好有這個法規上的空缺，我不會說是漏洞、是空缺，因為確實這些剛考上的人，他沒有報到，在法理上，他就不是所謂的公務員。我們想了一想，我們想要請教一下施部長，實務上，我們可以怎麼幫助這些公務員？我們在想如果這百分之二十幾的人，他們因為沒有報到，因為他們可能看到自己被分發的地方不是他們想要去的，他們就選擇不報到，我們到底要怎麼解決？","我們試著在現行法規裡面找到一個可能性，也想跟銓敘部討論看看。目前在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裡面的第十一條有講到考試及格的分發辦法，相關的這三項我們都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我們在想，如果讓高普考及格的人也可以準用公務人員互調交流平臺的機制，有沒有辦法在這個分發辦法裡面加上第四項，就叫做讓高普考及格的人也可以用，有沒有這個可能？但我都說需要討論，我們只是先提出，因為之前的問題是我們提出的嘛！謝謝你們進一步做了平臺，可是這些考上及格的人，他可能分發報到時，發現地點不是他想要去的，他可能就還是沒有來，因為在你們的平臺裡面說這些人不適用，所以我把這個問題再提出來。部長，你不用現在回答我，我只是要拜託你們。"],["施部長能傑：我知道，這真的是一個tough的question。"],["陳委員培瑜：對，我們一起努力，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好，謝謝。"],["陳委員培瑜：謝謝部長，就拜託了。我們辦公室也會再把相關資料提交給銓敘部跟人總，拜託你們持續協助，我們一起解決這些優秀的年輕公務員可以報到，而且是他們想去的地方，代表我們公務機關其實是有誠意的，好不好？"],["施部長能傑：我想後續需要的時候，再跟委員互動討論。"],["陳委員培瑜：好，兩個月內會不會太趕？"],["施部長能傑：我覺得這個事情可能涉及到很嚴肅的法律問題。"],["陳委員培瑜：那沒關係，我們時間就先不押……"],["施部長能傑：我的意思是說是不是要隨時……如果有需要的話……"],["陳委員培瑜：我們隨時保持討論。"],["施部長能傑：保持討論。"],["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部長請回，我們一起努力，感謝。","接下來有請保訓會蔡主委，謝謝。這確實是很難的問題，部長，沒錯。"],["蔡主任委員秀涓：委員好。"],["陳委員培瑜：主委，有一件事要跟您討論一下，我們現在在服務現場實際遇到的困境，所以我們需要就法規上的解讀跟您討論。我們在馬祖服務，馬祖現在有一個北竿鄉衛生所的醫師，請注意他是公費醫師回鄉服務，他在服務的兩、三年期間持續受到霸凌，是誰霸凌他？是衛生局的局長霸凌他。衛生局的上層機關當然就是連江縣政府，他就去跟連江縣政府申請說他被霸凌、他需要協助。結果連江縣政府跟他說：你是衛生所的醫師，你現在要申訴的這個人是衛生局局長，衛生所跟衛生局不是同一個單位，所以連江縣政府不受理。這樣說完之後，他還打電話給這個醫師說我們問過保訓會了，保訓會說你們是不同單位，所以不用受理，而且還說不會用公文來回復這位被霸凌的醫師。我覺得很莫名其妙，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他們就莫名其妙把保訓會拉出來了，我們認真研究法規之後，我們發現保訓會應該要有一些角色，但會不會是連江縣政府狐假虎威，假借保訓會的名義說不關縣政府的事情，所以我們研究了一下。我想要請教一下主委幾個問題，第一個，衛生局跟衛生所是不同單位，所以我們無法受理，這個說法成立嗎？"],["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如果從法制上面原來的保障法，其實是focus在同一機關，但是由於在整個實務運作上面，衛生所的主任當然是受衛生局局長的業務指揮，甚至於連他的考績、業務交辦等等，所以在我們的解釋上面，我們把他視同是同一機關。當然連江縣政府的回復，您剛有提到是連江縣政府來問我們保訓會等等……"],["陳委員培瑜：他跟我們說他們有打電話給保訓會。我猜想他會不會連公文都沒有發給你們保訓會？"],["蔡主任委員秀涓：他的公文……"],["陳委員培瑜：等一下，而且我要幫他多說一句，搞不好有沒有打電話，我都打一個問號喔！"],["蔡主任委員秀涓：是，這個我請我們的安衛處處長，他比較清楚，他有來過……"],["陳委員培瑜：有嗎？連江縣政府有問你們這個事嗎？"],["蔡處長獻緯：跟委員報告，連江縣政府已經行文來問了。"],["陳委員培瑜：行文？什麼時候行文？"],["蔡處長獻緯：應該上個禮拜的事。"],["陳委員培瑜：上個禮拜。那我告訴你，這個事情已經持續快兩年了，所以他被我們追到不行，他們現在來跟你們求救。我要說連江縣政府真的很糟糕，這個被申訴的衛生局局長真的很糟糕！不是你們的問題，謝謝你們。你們收到公文之後，就要回復他們，對不對？"],["蔡主任委員秀涓：會！當然。"],["陳委員培瑜：我要說，如果按照主委剛剛的解釋，其實在法理上，你們會認定他是同一個單位，既然是同一個單位，他是不是就應該受理相關的霸凌案？"],["蔡主任委員秀涓：是！連江縣政府是他的上級機關。"],["陳委員培瑜：是，好，太好了！我們會持續追蹤。","最後跟您請教一個問題，這一位公費醫師在法律身分上，算不算公務人員保障法裡面所保障的公務人員？"],["蔡主任委員秀涓：算。"],["陳委員培瑜：算？"],["蔡主任委員秀涓：是。"],["陳委員培瑜：拜託再大聲一點，算不算？"],["蔡主任委員秀涓：算！"],["陳委員培瑜：我會去告訴連江縣政府，保訓會主委告訴大家，這位公費醫師是屬於公務人員保障法裡面要保障的公務人員。好，如果是這樣，現在如果用公務人員職場霸凌處理指引他們的法定申訴管道應該要向誰提出？我可以回答說他應該還是要向連江縣政府直接提出，對嗎？"],["蔡主任委員秀涓：對！"],["陳委員培瑜：好，太好了。如果後續我們在處理上有相關的爭議跟問題，我們辦公室會再持續協助這位公費醫師，因為我要強調，他是一位非常年輕的公費醫師，他之所以到北竿鄉，因為那是他的家鄉，他自願請調回家鄉做公費醫師的服務，而且他告訴我，他還想繼續留在那裡，他還想留在家鄉。我要說公費醫師現在有多麼的珍貴，而這位年輕醫師卻因為有這個霸凌案，被連江縣政府衛生局跟連江縣政府不當對待，我們會持續追蹤，後續在相關法規上也需要保訓會協助我們，好嗎？謝謝主委、謝謝主席。"],["蔡主任委員秀涓：謝謝委員。"],["主席：我們就依先前的程序，已經做了宣告，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1時17分）","繼續開會（11時24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有請許宇甄委員。"],["段落：質詢：許委員宇甄：11:24"],["許委員宇甄：（11時24分）謝謝主席，我們現在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長及銓敘部長。"],["主席：請秘書長，還有兩位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許委員宇甄：早！兩位部長早。秘書長，我想請教一下，我國學子報考國考的人數逐年下滑，從考選部的資料顯示，報考高普考的人數從105年的9萬5,062人報考，到114年只剩下5萬7,707人。秘書長，對於報考人數下降的趨勢，您怎麼看？"],["劉秘書長建忻：是，我們了解這個狀況，當然也會很重視這個事情。"],["許委員宇甄：對，那如何重視呢？"],["劉秘書長建忻：針對國考人數下降的部分，我們覺得，第一個就是考試，如我剛剛有講過，考試真的讓應職者付出很大的求職成本，我們現在面對民間人才的需求競爭，的確是處於比較不利的局面，所以第一個，我想考試怎麼樣更友善一點，我們就在推動高普考減科，降低考試的障礙，因為考生其實為了要考試都要去補習班、都要花很多錢。第二個部分，我們也就職等調高的部分，銓敘部都有在逐步地通盤檢討，其實最主要還是那些不足額錄取的類科是最需要去緊急搶救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都有在跟行政院相關部門組成工作圈來做各個面向的努力。"],["許委員宇甄：你說考試科目減少，事實上過去要報考國考其實更為困難，但是大家還是爭相報考國家考試，就是因為以前大家都認為公務人員是金飯碗，有很好的保障，現在覺得相較於民間的公司，我們退休之後的保障縮減了很多，所以讓他們不願意來報考國考，我覺得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針對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部分，107年還有一萬六千多名的新鮮人報考，但113年只剩下3,000人，請問一下114年應屆畢業生有多少人報考？"],["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我請劉部長來說明。"],["許委員宇甄：好，請部長。114年的應屆畢業生報考的人數有多少？"],["劉部長孟奇：不好意思，應屆畢業生我可能還要再查一下。"],["許委員宇甄：因為到去年就只剩3,000人，今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可能相對更少，這個部分是不是再麻煩部長給本席辦公室相關的資料？"],["劉部長孟奇：好。"],["許委員宇甄：我這邊要陳述的就是，考選部有提到報考的人數減少是因為少子化，還有現在外面的景氣好，但是為什麼是在108年出現斷崖式的下跌？是不是因為107年年改上路之後，讓年輕人看到政府帶頭毀約的負面示範，所以大學的畢業生才不願意報考公務員？"],["劉秘書長建忻：我跟委員報告，如果我們觀察考生人數變化，看得久一點的話，最高峰大概出現在民國100年前後3年，之後就急遽地下降，我想跟當時民間年輕人的薪資跟求職困難、產業西進可能多少都有一些關係。您剛剛講是不是年改的因素，我要講的就是，大概從101年開始它就急遽地下滑，一直到106、107年才推動上路，它有沒有影響……"],["許委員宇甄：但是年改的因素一定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您不反對吧？"],["劉秘書長建忻：對，應該說我覺得不報考原因有很多，其實就待遇面來說，我覺得那個都是相對應的，是它跟民間之間吸引力的關係。"],["許委員宇甄：針對現在國考報考人數逐年下降，我們應該要提出一個務實的方法，除了您剛剛講的報考科目減少，我覺得報考科目減少其實不是主要的方法，而是要怎麼去增加公務員的薪資待遇，還有他的優越感，讓他願意來為國家報效，而不是只是看薪資的部分，我覺得這個部分才是我們應該要探討的重點。","當然在這邊也要特別再請教一下銓敘部長。部長，我們現在要修改考績法的上限，因為您也曾經講過，現在的考績法已經沒有獎勵效果，所以你們現在想要修改，不過以往我們的考績，說真的，很多單位都是照分配的、輪流，你今年甲等，明年乙等，但是因為這樣就讓很多認真、優秀的公務人員覺得他表現得再好，每年可能也是有機會輪到乙等，而不是都甲等，所以您現在說要放寬甲等的上限，如果到時候一些長官都不願意當壞人，然後全部都甲等的話，要怎麼去杜絕這樣的狀況？"],["施部長能傑：委員講的都是正確的，不管我們怎麼修法最後都還是涉及執行面，但是我們在修法過程裡面可以減少我們不想要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們的方向就是不要再用甲乙丙丁這樣一個很僵化的方式。基本上，我們未來就是會請主管注意兩個部分，一個是真的很好的同仁，一定要把他找出來；如果真的工作表現不好，你也要把他找出來，其他大家就是稱職，工作表現良好，大概是用這個方式。"],["許委員宇甄：會不會有那種就是大家知道反正都是主管在打考績的，所以就要去巴結主管，讓他們給你官場唯諾這樣子的一個工具呢？"],["施部長能傑：我想是不會這樣的，我的意思是說，打考績本身就很難完全科學化。"],["許委員宇甄：當然、當然。"],["施部長能傑：但是它是一個管理的措施，我們的制度設計，譬如未來是以條件來看，就是你一定要符合某一個條件，你才可以打那一個等次。"],["許委員宇甄：OK，所以銓敘部其實已經有針對這個部分做好修法的準備？"],["施部長能傑：對，我們準備大概下禮拜就開始要正式徵詢機關跟公務人員的意見。"],["許委員宇甄：大概什麼時候會送到本院審議？"],["施部長能傑：如果大家可以有一個共識的話……我還是要講，如果在我們徵詢過程裡面大家覺得我們的方案還不夠好，當然就還要再討論，我們不希望送出一個大家意見很多的，但是如果大家覺得我們剛剛那個想法是可以走的，順利的話，我們會以這個會期為努力的目標。"],["許委員宇甄：我希望我們的考績是能夠給真正優秀的公務人員一個鼓勵跟獎勵，而不是為了打而打。"],["施部長能傑：對，沒錯，這是我們希望做的，而且我們這一次討論的過程裡面就是希望……我們剛修過，是要大家善用平時的激勵、獎勵的制度，因為我想委員也有很多行政經驗，知道有時候不是只有年終時給一個獎勵。"],["許委員宇甄：當然、當然。"],["施部長能傑：平常時就應該有一個機制給主管獎勵同仁，我想我們是希望有更多元的方式來處理這個事情。"],["許委員宇甄：好，謝謝部長。","另外，我要再請教的就是，您可以看一下公務體系人才流失的現況，從109年到113年公務員大量的離職、流失，總共大概累積了1萬2,503人，當然有的人說他請辭的最大原因是個人因素，但其中有高達43%的人坦言是因為另有他就，這是不是代表政府所提供的待遇跟職涯全景已經全面落後於民間企業呢？"],["施部長能傑：這個部分老實說我們部裡面有一個統計表，但因為原因分類太大了，沒有很細的資料，我沒有辦法回答，但是我從另外一個角度跟委員報告，另有他就也有可能是他重新再考試，因為我剛剛有報告……"],["許委員宇甄：這也是有可能的。"],["施部長能傑：我們大概有兩成的人又重新考回來，也就是說他辭職再換別的單位。"],["許委員宇甄：換別的單位就對了。"],["施部長能傑：所以這個原因我們沒有分太細，就用這種大歸類的。"],["許委員宇甄：我覺得要去探究他真正離職的原因，你才能夠根本解決這樣子的問題。"],["施部長能傑：對，沒有錯，我們也嘗試想要提供一個新的調查表，就是同仁辭職的時候，我們請他回答為什麼辭職，我們有嘗試在做新的調查表。"],["許委員宇甄：好，謝謝。另外再請教一下，公務體系的初等考試，五等考試的公務員起薪扣完公保、退撫後，實領薪水其實跟基本工資差不多，過去長輩都說公職是鐵飯碗，現在好像已經有一點生鏽了。我們可以看一下臺灣公務員的人事費支出在OECD國家的排行，平均是9%，我們是5.9%，所以其實我們是在末段班，而且過去10年來這個比例也下滑了1.8%。部長，請問一下，這反映的是臺灣政府對於人才投資過於吝嗇，還是這就是一種變相的國家級血汗呢？"],["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比較各國的人事費用、占比，這個是很危險的一件事情，因為每一個國家譬如GDP或者生活水準都不一樣，我覺得應該是以自己國家長期來看我們的……"],["許委員宇甄：我們過去10年來的比例也下滑了1.8%。"],["施部長能傑：那跟分母有關，因為人事費占總支出的比率會跟分母多少有關，我覺得比較好的指標是看我們的平均年所得到底有沒有變化，這個部分事實上公務體系的平均年所得都在增加中，因為我們不斷調薪，但也許這個部分就某些特定領域的人還比不上民間企業，譬如土木可能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許委員宇甄：我想目前應該就是這樣的一個狀況。"],["施部長能傑：但是並不是全面性的。"],["許委員宇甄：對，我知道，比如說像剛剛講的，一些工程師可能在別的地方，他的證照還可以有加給。"],["施部長能傑：對，沒錯、沒錯，委員很了解這個狀況。"],["許委員宇甄：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應該是要通盤來考慮。"],["施部長能傑：對，沒錯。"],["許委員宇甄：真正讓有能力的人願意進入到國家體系。"],["施部長能傑：有關薪資待遇的部分，在權責上是由行政院主管。"],["許委員宇甄：好，再麻煩各位，針對公務人員，我們要讓他們有更多的尊嚴願意進來為國家服務，謝謝。"],["施部長能傑：好，當然、當然，謝謝。"],["主席：好，謝謝許委員。","接下來請陳冠廷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冠廷：11:35"],["陳委員冠廷：（11時35分）你好，我請部長。"],["主席：請問請哪位部長？施部長嗎？還是？"],["陳委員冠廷：對，請施部長。"],["主席：好，請施部長。"],["施部長能傑：陳委員好。"],["陳委員冠廷：部長你好。部長，我想請教一個我們過去反映過，但是至今地方還沒有改善的問題，就是建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鄉鎮公所核發建築執照的審查人員，這些人員必須要有3年以上的工程經驗，然後又要大專建築相關科系畢業，或者高考以上及格。現在根據我們嘉義縣一些鄉公所的反映，他說建築工程類科的缺額，從98年到現在已經將近17年都徵不到合格的人員，這個問題當然也不是現在才出來，過去地方就已經喊了很多年。如果證照審查這種業務長期用不具備法定資格的同仁代理，像最近嘉義的風災也是不斷，去年、前年都有，災害復建都有工期壓力，所以人力短缺不僅是行政效率的問題，跟民眾的安全也有關係。我要請教類似這種長期招不滿的特殊類科，過去有沒有一些系統性的檢討？因為我們聽到已經整整17年都沒有找到合格人員。"],["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當然我們現在都focus在土木工程，其實我可以講建築工程是另外一個長期存在的議題。整體來講這整個議題應該是行政院在負責，並不是考試院在負責，不過考試院這邊確實有在處理一些職務列等的調整。我知道行政院那邊最近有對土木工程，因為土木工程的部分是涉及到他必須是工程機關，而您剛剛講的核發證照這個東西在鄉鎮市公所是不是要建築工程機關，這個細節我不懂，但只要是在工程機關裡面，我們對土木工程的同仁事實上是有提高薪資的，我們的專業加給有提高、有獎金。但建築工程特別在鄉鎮市公所是不是完全適用這一套，我了解地不夠精準，不過我想這一部分總處他們應該會更精準了解。"],["陳委員冠廷：了解。其實少子化大家都知道是大環境的問題，我們知道貴部有推動減科改革跟國考宣導這些，當然鄉鎮市公所審查能力的問題跟一般的行政類科不一樣，不是考科太多沒人想考，也有可能是要符合這一些規章的人確實就沒有這麼多，當然還有市場上面的要求沒有那麼多，相較之下他的機會更多。所以不管是行政院、考選部，我們可能都要思考一下怎麼樣綜合起來去想，有沒有辦法將一直都沒有補足的缺額把他補足。因為之前我也問行政院，然後行政院的回答我們也沒有辦法很理解，問題還是存在那邊。所以部長，依你自己的經驗來看，有什麼其他方式可以去調整這種留才的困境？"],["施部長能傑：我覺得應該這樣講，我們特別很多工程類的部分，因為民間市場的活絡，特別是最近這幾年景氣性的原因，政府確實碰到……因為我們的制度會比較固定、僵化，就比較難隨時調整，這確實是不利的條件。我們能做的，可能是在薪資、獎金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再多做一點調整，至於願不願意進來，真的是屬於個人工作職場的選擇。我想有些專業證照的同仁，其實我們已經放寬了，我們也可以由專業證照直接轉換成公務人員，誘因也在那裡，但是可能有些具有專業證照的同仁，他們職涯的選擇還是選擇到民間部門，不到政府部門，所以真的是需要更多的討論跟努力啦！"],["陳委員冠廷：部長，你說有什麼樣獎金上面的機制？"],["施部長能傑：他們有工程獎金跟留任獎金，新實施的就是留任獎金。"],["陳委員冠廷：有沒有偏遠地區加給？"],["施部長能傑：有，其實在我們地域加給裡面有一個叫做合理化方案，合理化方案就授權給地方政府本身可以參考在原來地域加給裡面、在一個規範裡面自己再去做評估，哪一個地方可以怎麼樣實施，然後報行政院核定就可以，這是新的實施制度。我知道現在用這個制度的主要是屏東，還有東部，以及嘉義縣好像後來有新增加一個在大埔吧？"],["陳委員冠廷：大埔鄉。"],["施部長能傑：就是在曾文水庫那一個部分。我是說那是一個機制啦，只是說嘉義縣要不要有一些機制來處理這個議題？我覺得未來還是有一些空間，譬如像我們老師在偏遠地區有一個久任獎金，這些細節的部分我覺得未來可以再跟總處……"],["陳委員冠廷：所以部長覺得大埔鄉這個機制，可能也是可以去把它運用到其他鄉鎮市？"],["施部長能傑：可以好好討論，看看在地方政府怎麼樣去運用合理化地域加給的方案。"],["陳委員冠廷：好，我們再來檢討一下看看有沒有……"],["施部長能傑：這個事情等總處來做業務報告的時候也許您可以多請教。"],["陳委員冠廷：好，我們再繼續追下去，謝謝。"],["主席：謝謝。接下來我們有請蔡易餘委員發言。"],["段落：質詢：蔡委員易餘：11:41"],["蔡委員易餘：（11時41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銓敘部施部長跟考試院劉秘書長。"],["主席：請部長跟秘書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施部長能傑：委員早。"],["蔡委員易餘：部長、秘書長，早安。考試院在2025年，因為大家都在反映地方政府也就是二級政府跟中央政府之間職務列等的落差，造成地方留不住人才，以嘉義為例，我們地方政府的人才，我可以選擇在阿管處或去林務署，或者是去中央比如交通部其他的部屬單位，做同樣的工作，但是職務列等是有落差的。所以事實上考試院在去年2025年10月的時候通過地方機關職務的調整案，這個調整案也是想要平衡中央跟地方職務列等的差別，而且希望可以在六都、各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調高非主管職公務員的職務列等，從七到八可以提升到八到九；如果是主管職，上限如果是七的話，可以把它調整成七到八。這個政策在2月1號已經上路了，我想要請秘書長還是部長回應一下，目前上路一個多月後，你們掌握的狀況是怎樣呢？"],["施部長能傑：這個制度已經通案下去，等於是各個縣市政府都可以這樣做，他們要提出修編制表送來我們這邊，我們很快就會核下去，而細節到底有沒有送上來，實務上的操作，可能會後如果有再跟委員報告。"],["蔡委員易餘：所以是由縣市政府再分別送上來嗎？"],["施部長能傑：對，需要有這樣一個步驟。"],["蔡委員易餘：對，但是部長，我之前也有跟您反映過，事實上我們也有聽到很多基層公務員的聲音，我們雖然有調高，但是現在公務員如果從五到七要進入八職等，他必須要有一個條件，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七項限縮他必須要有碩士以上的學位。所以如果他現在就已經是主管要進到八，他忽然間會卡到，還要先去取得學位，然後才能繼續當主管，可是我們知道他要取得學位又有時間上的壓力。表示說他會有一個空窗期，他本來是主管，但這個空窗期會讓他沒辦法做主管。部長，這個狀況要怎麼辦？"],["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是不會發生的，因為我們有一個機制，他現在如果沒有符合這個資格還是繼續留用，目前暫時先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所以不會有這個問題啦！而剩下的問題是說，這樣規定合不合理？"],["蔡委員易餘：對啦！"],["施部長能傑：這是涉及修法，是討論要不要修法的問題。"],["蔡委員易餘：所以我也有準備提案修法，我是覺得可以來檢討這個，你現在綁住他要碩士以上的學位，事實上我覺得很多公務員服務到了一定的年資，比如說5年以上，甚至服務了7年，他的經驗是豐富的喔！未必他要回過頭取得碩士位嘛！我感覺上都有一點……他的能力就一定要跟他的學位綁在一起，這件事我覺得是可以檢討的，好不好？"],["施部長能傑：我可以公開地說我並不贊成用學歷來衡量這個事情，我們看的是會不會做事情。"],["蔡委員易餘：是啦！"],["施部長能傑：而且平常有工作考績來衡量，所以把這些有經驗的人綁住，若一定要有學歷才能上去，但學歷並不代表他在現場的工作一定做得好，不過當初立法一定有原來的……"],["蔡委員易餘：是啦，總是有他的想法嘛！"],["施部長能傑：所以現在我覺得……"],["蔡委員易餘：不過我現在覺得這是可以檢討的。"],["施部長能傑：也剛好搭配我們把職務列等也做一個調整，我覺得可以檢討啦！"],["蔡委員易餘：好，不過部長還有一個問題，事實上我們在談職務列等就會呈現出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在中央層級跟地方層級的落差還是存在的，既然有這樣的落差存在，甚至我都覺得，尤其你要想到我們嘉義縣又更麻煩，如果你說六都，他們就是中央政府跟二級機關，我們又有三級機關，三級機關也有三級機關的課長及公所的主秘啊！他們也應該要有一定的層級，不然我們公所也有在說：課長沒人想要擔任做秘書。秘書是七等，課長是幾等？我忘了……"],["施部長能傑：秘書八到九等啦！"],["蔡委員易餘：秘書八等，課長可以到九等嘛，對不對？"],["施部長能傑：課長七到八，幾乎一樣啦！"],["蔡委員易餘：七到八啦！所以就沒人要去做秘書，因為秘書要管比較寬嘛！"],["施部長能傑：對啦！"],["蔡委員易餘：課長我好好做就好了，因為我一樣都八而已，一樣是八……"],["施部長能傑：上限啦！"],["蔡委員易餘：對。如果你要調整公所的上限，可以把秘書職等稍微再調升一點的話，哇！卡到跟縣政府之間，又有扞格存在……"],["施部長能傑：對、對、對。"],["蔡委員易餘：這樣調升起來就沒人要來縣政府了，大家都要在基層，沒人要去縣政府，又有這個扞格的存在，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主張現在以十四級職務列等來說，事實上彈性不夠，有沒有可能來研議一套，而且大家也有講到臺灣公務員的薪資可以重新檢討，有沒有可能發展到十五級的職務列等呢？"],["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報告，你是行家啦！你剛剛說的都是我們不斷在檢討職務列等卡等的問題……"],["蔡委員易餘：我們就一直在檢討這些事情，因為我們有三級機關嘛！"],["施部長能傑：一層疊一層啦！"],["蔡委員易餘：三級機關有公所的公務員會跟縣府的公務員卡住，縣府的公務員又跟中央的又卡住啊！"],["施部長能傑：一層疊一層啦！"],["蔡委員易餘：對，一層疊一層嘛！所以看起來十四職等就是不夠用嘛！"],["施部長能傑：這是一個議題。上次委員到我辦公室聊天的時候也談到這件事情，我覺得這是一個議題，可以好好來想怎麼樣來……"],["蔡委員易餘：我提出來讓部長你們檢討一下。"],["施部長能傑：我知道，上次委員你有講過。"],["蔡委員易餘：再來，基層公務員都覺得打擊他們信心最大的就是考績，因為在90年的時候，當年銓敘部有個簽函是取代法制化，它就直接把甲等限制在75%，針對限制這75%這件事情譬如今年我們嘉義臺灣燈會辦得這麼好……"],["施部長能傑：對，我知道。"],["蔡委員易餘：全國都稱讚，也創造這麼多的商機，有1,360萬的旅客來參觀，而且還創造三百多億的交通產值，倘若我擔任首長，我會把我們縣府文觀局全部同仁的考績都打甲，他們真的表現的很好，但就沒辦法，還是一樣綁在這裡，所以這會影響到基層公務員的戰鬥力跟他們的士氣。我覺得針對這制度，大家有沒有辦法來檢討一下？"],["施部長能傑：有啦！我在今天的場合裡已經講過很多次，我們確實已經想好新的制度，會把大家比較過去長期的一些狀況，能做澈底的討論跟解決，倘若順利的話，應該會在這個會期，以這個會期為目標能送來立法院，我們重新修法。"],["蔡委員易餘：是啊！"],["施部長能傑：我會來處理這件事啦！"],["蔡委員易餘：我看這次我們嘉義縣政府辦臺灣燈會，你看我們衛生局表現這麼好，整個臺灣燈會的現場那麼乾淨，這是投入很多志工，且很多公務員都是戮力以赴啊！像這個我就覺得，哇！只有四分之三能打甲、四分之一沒有，這四分之一要怎麼產生？那很難過啦！"],["施部長能傑：我知道，主管也為難啦！"],["蔡委員易餘：主管也為難，對那些公務員的士氣也不好啊！"],["施部長能傑：公務員他們也覺得不好啦！"],["蔡委員易餘：他們今年的表現真的是一級棒，得不到應該要有的榮耀，我是覺得這制度要檢討一下，好不好？"],["施部長能傑：會啦！"],["蔡委員易餘：好，謝謝。"],["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主席：好，謝謝蔡委員。","接下來請伍麗華委員發言。"],["段落：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50"],["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50分）謝謝主席。我主要是要問考選部部長，但是我想再請考試院劉秘書長及銓敘部施部長，謝謝。"],["主席：請秘書長、劉秘書長及施部長。"],["劉秘書長建忻：委員好。"],["主席：今天施部長很熱門，大家很多的問題都要跟你請教。"],["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三位首長好。我常常講一旦原住民自治成為一個目標，原住民的人才培育就相對非常的重要，所以在教育部那邊我也常常提，我們稍早先前有的原專班，我一直呼籲不要去亂開，果然沒錯，像現在面臨少子化之後，我們發現很多的原專班都要關，而且也沒有真的培育出我們所需要原住民自治的各類人才。我這邊就是希望教育部應該要有一個上位的思考、要有一個架構，要知道我們到底要培育出什麼樣的人才出來，以結合大專院校好的科系來做培育。","我今天來到這裡，其實也是關心我們的公務人員，因為現在列冊的文官有6,779人，如果對應全國的公務員人數，我們看到那個比例是1.85%，這個1.85%到底多還是不多？我們看一下目前原住民是來到62.9萬人，對照全國的2,328萬人，目前原住民的比例已經來到2.7%，所以公務員占比1.8到原住民人口比例2.7，其實是有一個蠻大的空間要努力。如果我們再細看一下，發現我們原住民的這些文官幾乎40%是去當警察，其他的部分有委任的、薦任的，還有簡任的。我們看一下比例，薦任在所有原住民的比例當中，雖然是35%，可是它卻是全國薦任公務員的1.7%，跟原住民的2.7也有落差。如果談到簡任更慘，因為就占全國簡任公務員的占比是0.6%，連1%都不到，其實這種狀況在警察系統也是一樣，雖然原住民有很多人投入去當警察，可是我們看一下警監在全國警察體系裡就只有一個，也就是三線的就那麼一個，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失衡的狀態。","過去在內政部警政署那邊，我也常常關心，所以我們也希望原民會那邊多做努力，例如針對原民特考給他們補習，讓他們能夠正式成為警察。至於學校端，我們也希望警專、警大那個部分能夠去提高比例，但是我很高興，雖然警專、警大對原民的比例從我來到立法院那時候是1.5%，現在已經到3.5%，可是我很高興，真正靠自己努力考進去的警專生在114年已經來到7.1%，所以我覺得原住民其實都很努力。","可是我們回頭看原住民的公務人員，以三等特考來講，這應該是老生常談，你們也都很了解，你看土木工程類科，光是看土木工程，這是多麼重要的公務人力，因為很多原住民鄉公所，有時候連一個技士都沒有，根本就沒有，這樣的鄉公所非常多，可是你看那種災後重建特別預算的經費是幾億、幾十億的進來，可是鄉公所根本沒有能力去做這一些工程，所以像土木工程三等特考開缺35人已經算很少了，可是你看報名的40人，結果到考的16人，最後是錄取3個人，我相信你們都比我更清楚，所以我們很希望在這個部分，就我剛剛講的，我們有沒有可能針對公務人力的部分去結合教育部、原民會一起來努力？就我知道的是中興大學的農業、土木都很強，我們也有請教育部是不是能夠支持他們，而他們也很樂意，用他們最好的師資、最好的科系能夠來協助培育我們原住民各類的自治人才，針對這個部分，目前已經有起色。","我今天之所以來，是因為之前考試委員伊萬．納威，或者是我們考選部劉部長，還有包括秘書長您或者施部長，其實你們也都很有心要來幫忙這一塊，所以在我們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的中長程（115年到119年），現在已經有納入，特別是我也有看到今天的業報，考選部在第4頁特別提到你們已經主動的進入。關於我們很關心的就是盤點大學術科的這些學校，然後報考率最多的大專校院，或者是公部門寒暑假的公務見習，甚至是現在全部的大專院校都有原資中心，能不能夠去提升它的角色等等？今天因為我有看到業報，所以是不是特別請部長能夠就這個規劃說出來，讓我們了解？"],["劉部長孟奇：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我們也非常感謝原民會、教育部，跟考選部一起針對未來五年的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特別有一個推動公務人才培育的項目。目前具體的進度是我們三個部會已經成立了正式的次長級工作小組，在往下推動重要的工作項目，針對已經在上面列出的主要是教育部要負責，儘量多一點人才培育；考選部要更強化這些包含宣導，還有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去對齊這個課程地圖，還有跟原資中心的合作；原民會會更強化在輔導這一塊。至於剛剛委員提出了很多的點，也大概都會納入這個工作小組來討論，我們希望能夠儘快有一些成果出來。"],["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特別要跟你們說一聲感謝，也希望你們要更加努力，因為原住民自治人才的培育，始終對原住民族的整個發展來講，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今天考選部、考試院、銓敘部一同努力的空間很多，希望能夠跟教育部、原民會一起結合來做，甚至是包括……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跟施部長說，我們原鄉秘書最高就是八職等，你知道嘛！可是到了六都，以茂林區來講，區公所的秘書比照原鄉是八職等，可是其他六都的區的秘書是九職等。原民會為什麼留不住人？沒有太多高的職等，所以乾脆大家待一待知道自己的生涯規劃已經無所寄望了，就乾脆早一點回原鄉，可是到了原鄉最高就只能爬到那樣子，所以我覺得這個限制了很多人才願意投入公務考試，這也是希望銓敘部來幫忙。在這邊特別謝謝考試院所帶領的團隊，希望在未來原住民公務人才的培育，需要你們更多加把勁，謝謝，謝謝主席。"],["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鼓勵。"],["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我先處理會議時間，上午會議的時間繼續進行到所有登記發言委員詢答結束為止。","接下來是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段落：質詢：葉委員元之：11:59"],["葉委員元之：（11時59分）謝謝主席。麻煩請秘書長跟施部長。"],["主席：施部長、秘書長，還有考選部的劉部長也有嘛？"],["葉委員元之：劉部長，可以、可以。"],["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葉委員元之：秘書長早。我想確認一下，現在如果退休的公務人員到有公費資助的機關去任職的話，他的薪資是有一個最低工資的上限，對吧？"],["劉秘書長建忻：有。"],["葉委員元之：這個規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施部長能傑：應該是我們在修改退撫法的時候就已經……"],["葉委員元之：其實是在年金改革之前就已經是這樣嘛，對不對？當時在年金改革之前，因為這些退休的公務人員，可能政府認為他們的退休金領得比較多，如果又到另外一個機關任職而沒有一個上限的話，會有領雙薪的感覺，所以有訂這個上限。但是年改好像沒有把這個部分修掉，因為年改之後，他們的退休金被砍得很多嘛，現在領的已經不是跟當初講的一樣，那為什麼還要有這個上限？有沒有曾經考慮過要把這個上限做一個調整？"],["施部長能傑：我的了解是年改之前是用最低工資嘛，現在我們……"],["葉委員元之：現在也是啊！"],["施部長能傑：這個部分因為有立法當初的原意，就是也是……"],["葉委員元之：立法的原意，我知道，可是現在已經又不一樣了嘛！現在年改了嘛！所以我覺得第一個，因為年改之後，他們的退休金也變少了，而且他現在是退休到另外一個地方上班，是憑自己的勞力，不是憑空而來的錢！你給他一個天花板，讓他不能賺更多，我覺得不合理啊！我希望考試院可以針對這個地方來研議一下，好不好？我今天會特別提出來，其實也是因為在教育現場遇到一個問題，什麼問題？因為教師的鐘點費很久沒有調了，好不容易，前一段時間，教育部終於幫教師調了鐘點費，那當然不夠，但是總算跨出第一步。可是因為現在老師缺得非常嚴重，很嚴重的情況之下，有很多退休老師願意回到學校當鐘點老師，但忽然間鐘點費提高之後，他能夠帶的課就少了，一下就達到上限了，所以也造成教育現場的問題。所以基於兩個理由，我知道看起來施部長，好像第一次聽到有人提這個問題，有點錯愕啦！甚至剛剛的資訊還不對，還跟我講說現在不是領最低工資，現在就是領最低工資。"],["施部長能傑：應該是我們內部有在討論這個議題。"],["葉委員元之：有在討論喔！"],["施部長能傑：這需要時間。"],["葉委員元之：我沒有問你，內部就沒有討論；我一問，就內部有討論，沒有關係、沒有關係、沒有關係！"],["施部長能傑：這需要很大的社會共識啊！"],["葉委員元之：這不是什麼社會共識，這就很合理啊！第一個他已經年改了，退休金也被砍了啊！所以你給他……而第二個，這是他自己去上班，又不是憑空給他錢。第三個，我剛剛講說缺老師嘛，退休老師進來之後，他能夠上的課變少，因為他一下就到上限，而且整個勞動市場現在都缺人嘛！所以放寬這個部分，就是如果退休公務人員去別的地方上課、上班工資的上限，其實也可以解決一部分就業市場人力的問題，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是應該做的，好不好？部長請問一下，大概什麼時候……秘書長，你認為這是不是應該改革的方向？"],["劉秘書長建忻：這個聽起來是有討論空間，所以銓敘部也在討論當中。"],["葉委員元之：不要每次我們在講什麼，就說在討論當中啦！"],["劉秘書長建忻：我們認為這個議題……"],["葉委員元之：我沒有講，你們就沒有討論當中；我們講了，就討論當中。一副好像都是我早就比你先想到了啦！就是要來這邊做口舌之爭……"],["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沒有、沒有……謝謝委員提出這個議題來，這個部分……"],["葉委員元之：沒關係，那你跟我講，你們討論到什麼時候？是要討論到牛年馬月？還是大約在冬季？什麼時候？1個月可不可以？1個月把方案提出來，好不好？"],["施部長能傑：報告委員，這個真的是我們必須要徵詢更多人的意見。"],["葉委員元之：不是，這個有什麼……這個是提高他的……之前……"],["施部長能傑：我們會把……"],["葉委員元之：之前公務人員到大學去教書也是有上限，後來來有釋憲，現在公務人員到大學教書就放寬了嘛！"],["施部長能傑：對，到民間……"],["葉委員元之：其實這個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問題啦，好像講的什麼大工程一樣，沒有那麼大的工程啦，要不要放寬而已！對於教育現場缺工、其他缺工，或者是公務人員退休之後退休金減少，讓他多賺一點錢，你願不願意而已嘛！這個哪有什麼好工程的！公務人員不願意做事情，會有一百個理由，願意做也可以有一千零一個理由啦！就看你願不願意做嘛！秘書長，你應該是勇於任事的人，好不好？"],["劉秘書長建忻：可以啦，我們……"],["葉委員元之：可以啊，1個月把報告……好不好？主席，可以嘛？"],["劉秘書長建忻：1個月我們來做。"],["葉委員元之：可以吧，請1個月把研究的報告給本席，好不好？要做不要做？主席裁示。"],["主席：麻煩請秘書長1個月內將報告提供給葉元之委員，還有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們，好不好？"],["劉秘書長建忻：好的。"],["葉委員元之：秘書長，我再簡單問一個問題，因為前幾天就是有公務人員針對考績甲等、乙等的比例，在網路上面有有提出他的意見，我後來看到人事總處有回應，他說「看到了網友的呼籲，所以今年的甲等比例一定不會低於前一年」。我覺得這很奇怪，這個用喊的喔！今天到底要打甲還是乙，你要根據他的表現嘛！所以很多公務人員為什麼會不爽？是因為明明表現很好，可是因為我比較菜，結果主管就說「不然你今年先扛一下，過兩年再輪別人」，所以才會有人呼籲說要把這比例取消啊！結果人事總處的回應居然是說「沒關係，我看到你的呼籲了，不然今年就比去年高一點」，是在菜市場喊價喔！所以……"],["劉秘書長建忻：我幫他講一句話啦，因為考績法是考試院的權責，所以人總可能不方便在這個部分說太多……"],["葉委員元之：秘書長，我也特別去看，其實這個東西跟考績法也沒什麼關係，這個是考試院跟人總的命令嘛！他要求公家機關要按照比例，這個比例還調整過。"],["劉秘書長建忻：是，這是這幾年來的做法。"],["葉委員元之：在最早的時候是九成啊！"],["劉秘書長建忻：不是、不是……"],["葉委員元之：有的，很早以前，你可以去問一下以前的公務人員……"],["劉秘書長建忻：我知道，沒有、沒有……"],["葉委員元之：甲等的比例……"],["劉秘書長建忻：最早有三分之一，後來有三分之一以上到二分之一為原則，後來就不設限，所以實務上變到九成以上。"],["葉委員元之：對，九成嘛！又七成五嘛！"],["劉秘書長建忻：後來大家覺得這樣太大鍋飯了，所以又退回來50為原則，75為上限，但是這個比例真的有它的問題。"],["葉委員元之：秘書長，所以第一個，你看，考績到底要不要打甲、打乙，這跟油價一樣浮動，這用喊的啦！不是看你表現好不好，這本來就是一個問題，現在如果願意改革，我看到人總的回應居然是：沒關係，今年比去年多。這還是用喊的啊！理論上就是要把這個比例取消嘛！"],["劉秘書長建忻：考績法就以考試院的說法為主。"],["葉委員元之：這個不是考績法，母法裡面沒有規定比例要多少。"],["劉秘書長建忻：對，但它跟……"],["葉委員元之：對，母法沒有規定，其實考試院跟人總願意做，一紙命令馬上就改了，你一紙命令馬上就改了，沒有法源啦！母法沒有這件事情，我覺得每次都要講說這是法、這是法，然後好像說都沒修法，沒有，你現在要做明天就可以改了。秘書長，你願不願意做？"],["劉秘書長建忻：沒有錯啦！我講我要做什麼，因為剛剛有跟好幾位委員報告，我再重申，我們現在已經有進行到院、部溝通，銓敘部現在即將開始跟機關做意見徵詢，如果順利的話，其實我聽今天很多委員的意見，我認為這件事應該也有相當的共識，朝著這個方向，銓敘部最快下個月可以把法案送到院裡面，我們的期望是這個會期把考績法修法，不是只有比例、上限的問題，全盤的修正，我們送到立法院來，如果立法院可以像去年一樣支持我們修保障法這樣的處理，加速來審議，我們希望今年可以完成這整個工程，所以我一定會儘量的督促銓敘部及院裏面，儘快把法案送到立法院來，到時候再請召委跟各位委員來指教跟支持。"],["葉委員元之：如果大家都支持沒有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切開來講，第一個考績法，當然大家儘快通過，但是取消甲等比例你立刻就可以做了，我覺得不要推給考績法，你立刻就可以做。"],["劉秘書長建忻：如果考績法修正完就沒有這個問題……"],["葉委員元之：但是如果沒有的話切開來處理，因為那個甲等你馬上就可以做了啦！真的不要推給考績法。"],["劉秘書長建忻：我了解委員的意思，所以我們要看考績法修法的進度。"],["葉委員元之：這是兩回事啦！希望你可以朝剛剛講的方向啦！謝謝。"],["劉秘書長建忻：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蔡其昌委員、楊瓊瓔委員、林倩綺委員、吳宗憲委員所提的書面質詢，就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蔡其昌書面質詢：","今（115）年01月19日於政府主辦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民眾提案改革公務人員考績制度，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設計，已難以反映公務體系實際工作樣態，首先，現行考績制度受等第比例配額影響，考績結果往往淪為名額分配，而非依實際工作表現評價，其次，現行制度僅以甲、乙、丙、丁四等進行評價，缺乏區辨卓越表現之工具，使真正投入心力、承擔責任或完成關鍵任務者，難以在制度上獲得實質肯認，長期削弱公務人員工作動機與組織效能。更嚴重的是，當前考績制度將風險高度集中於被考核者，卻未要求主管負起具體說明與管理責任，考績爭議頻傳，行政救濟成本居高不下，對公務員保護不周，更間接影響行政效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同年2月10日該網頁回覆本次提案因涉及「公務人員考績法」，係屬考試院（銓敘部）主管權責，其將於115年2月28日前將本次提案書函轉請銓敘部表示意見，而於及3月5日再說明”本總處將配合銓敘部研議討論修法事宜，並適時提供相關意見。”銓敘部於3月11日透過其新聞稿表示，銓敘部透過新聞稿表示，考試院長周弘憲於113年立法院行使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時，已提及上任後檢討研修考績法。銓敘部長施能傑自114年上半年起，即啟動討論程序，著手研擬考績法修正構想及條文，經向考試院進行5次專案說明，並獲得考試院對於修法基本方向的支持，也提供相關意見。","鑒於該法（考績法）影響全國36.3萬公務人員權益，銓敘部針對該法檢討自113年迄今已逾三年，且僅向考試院進行專案說明，外界亦無從得知修法基本方向。另查，行政院各部會推動全國性政策之前，經常舉辦全國北、中、南、東部之「分區座談會」或「諮詢會議」來聽取各界意見，目的在於讓基層需求與意見能有效反饋給政策擬定者，兼顧民眾權益保障及政策推動。爰此，建請考試院及銓敘部針對公務人員考績法關於考績評價之修法事宜，參酌前述分區座談會、諮詢會議之類似樣態，邀請基層公務務員及社會賢達參與，廣納各界意見。"],["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一、邀請銓敘部。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設定甲等之比例上限，實務上已淪為「輪流吃乙」的僵化枷鎖，不僅抹煞基層公務員之專業榮譽，更導致機關主管規避考核責任。為落實績效導向管理，銓敘部擬修法取消甲等上限，實為打破公務體系大鍋飯、落實「優者必賞」之必要改革。請問部長，過去那道75%考績天花板，讓無數優秀的基層公務員被迫成為『輪流吃乙』的制度犧牲品，這對公務尊嚴是極大的踐踏，銓敘部預計何時能提出新版考績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二、邀請考試院。近年政府持續擴大公共建設規模，各項重大工程同步推動，但土木工程類科長期出現國考不足額錄取及機關人力缺口問題。據考試院秘書長3月11日表示，已與行政院人事總處合作推動職務列等調整，降低委任官等比例，並鬆綁專技轉任制度，同時調整考試科目及提高專業加給，以改善土木人才不足情形。然而公共建設需求增加已非一年兩年，相關考試制度、任用列等及進用管道卻遲至近期才陸續調整，顯示公務人力制度與國家建設需求之間長期存在落差。請問秘書長，土木工程人力短缺問題早已持續多年，考試院在人力考選及任用制度上為何未能提前因應，而需等到工程量大幅增加後才倉促修正？現行制度是否已失去即時支撐國家建設所需專業人力的功能？","三、考試院於3月12日通過修正司法人員特考及原住民族特考規則，刪除監獄官、法警及監所管理員等類科體格檢查之身高限制，理由為勤務型態改變，身高已非執行職務必要條件。然司法人力與矯正機關長期存在缺額問題，用人機關多年反映招考困難，相關限制卻遲至近期才調整，顯示考選制度與實際用人需求之間長期脫節。請問秘書長，既然身高並非影響勤務之關鍵條件，為何相關限制長年未檢討，導致人力招募受阻？考試院在人力考選制度上是否過度僵化，未能即時配合機關實際需求調整，影響司法及矯正體系人力穩定？"],["委員林倩綺書面質詢：","案由","就鄉鎮市公所人力不足與職務列等未調整問題、花東地區土木工程人才培育與原鄉文化適切性，以及司法官與律師第二試電腦化測驗配套機制等事項，提出書面質詢，請考試院相關部會詳實說明。","說明","一、目前各地鄉鎮市公所普遍面臨人力不足問題，尤以花東地區情形更為明顯，惟基層機關業務量持續增加，且多屬具專業性質之工作，形成制度與實務之間的落差。","二、例如資訊安全維運、系統管理及資料保護等工作，基層機關多由一般行政人員兼辦；公共工程案件增加，但專業土木工程人力不足；農業鄉鎮亦須因應極端氣候帶來之農損處理與災害應變，顯示基層業務已高度專業化且負荷沉重。","三、在現行制度下，基層機關人員常需一人身兼多職，長期影響行政效率與專業品質，且因職等未調整、待遇缺乏吸引力，導致專業人才難以進用與留任。","四、考試院雖已修正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並推動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惟目前調整範圍僅限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最基層之鄉鎮市公所尚未納入，形成制度落差。","五、隨公共建設規模擴大，工程專業人力出現結構性短缺，以土木工程類科高考為例，需用名額與實際錄取人數之間存在明顯差距，顯示人才供需失衡。","六、為因應花東地區長期「培育困難、留才不易」之問題，政府已推動在地土木工程學分班，惟花東地區具有高度原住民族人口比例，公共工程往往涉及部落空間與文化脈络，若人才培育未納入文化理解，恐仍無法回應在地需求。","七、司法官及律師第二試改採電腦化測驗，有其制度必要性，但考生對於設備一致性、系統穩定性、突發狀況補救機制及資安風險等問題，仍存疑慮，影響考試公平性與信賴基礎。","問題","一、就鄉鎮市公所人力與職務列等制度問題：","(一)針對鄉鎮市公所長期面臨專業人力不足及業務負荷增加之情形，銓敘部是否已完成整體制度檢討？其檢討方向與具體內容為何？","(二)對於資訊、工程等專業人力不足問題，是否規劃調整員額配置與職務列等制度，以提升基層機關進用及留任專業人才之能力？","(三)在業務量高度變動之情況下，是否將建立具彈性之人力配置機制，而非僅透過一次性制度調整？","(四)是否已研議將鄉鎮市公所納入本次或後續職務列等調整範圍？其具體規劃時程為何？","二、就花東地區土木工程人才培育及文化適切性問題：","(一)目前花東土木工程學分班之招生與培育機制，是否已針對原住民族學生提供具體支持措施，以鼓勵其參與？","(二)在課程設計上，是否已納入原鄉環境、文化敏感性及部落空間理解等相關內容，以提升公共工程之文化適切性？","(三)未來在人才進入公部門後，是否規劃相關配套機制，使具在地背景之人才優先投入原鄉服務，以改善人才錯置問題？","三、就司法官及律師第二試電腦化測驗配套機制：","(一)目前是否已建立完整之備援與補救機制？於考試過程中若發生設備或系統異常，將如何確保考生權益不受影響？","(二)針對設備規格一致性、系統穩定性及考場環境差異等問題，是否已完成全面測試與驗證？","(三)在防止作弊、資料外洩及資安風險方面，是否已建立完整防護機制？是否有公開透明之測試或模擬機制供外界檢視？","請考試院相關部會就上述事項，於一個月內提供具體說明，並於書面回覆中一併檢附相關制度檢討報告、人才培育計畫及測驗配套規劃資料，以利本席後續監督。"],["委員吳宗憲書面質詢：","案由：","鑒於近年公務人力面臨「進不來、留不住」之嚴重危機，且考績數據顯示文官體系長期存在「高階壟斷甲等、基層輪流吃乙」之結構性不公。如何透過「真正公正可信的考績制度」留住第一線人才，已是文官體系存續的關鍵課題。特向考試院暨銓敘部提出書面質詢，並請提供相關考績列表數據，另就涉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實務作業與意見交換部分，一併說明。","說明：","一、數據警示：公務人才流失已達「崩潰紅線」","本席出身公務體系近25年，深知「公務員強，國力才強」。然現況顯示，文官體系正因制度僵化走向惡性循環：","(一)報考意願崩跌：","高普考報名人數10年間減少逾半。2020至2024年短短4年內，報名人數驟減約1/3，地方特考亦創下10年新低。","(二)離職潮加劇：","全國公務人員離職人數5年內大增40.81%。單單2024年即有3,094人主動辭職，較2020年增加57.14%，創下近年新高，其中43%係因「另有他就」。","(三)地方缺額危機：","2025年數據顯示，台北市、宜蘭縣公職缺額率分別高達22.1%、17.3%，人才流失將直接導致地方治理效能崩潰。","二、結構沉疴：考績數據揭露「肥大官瘦小吏」實態","依據銓敘部提供之「109年至113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簡薦委任公務人員考績等第人數統計表」，說明如下：","(一)所謂「肥大官瘦小吏」已非印象，而是客觀數據。","簡任人員考列甲等之比率穩定落在94.86%至96.42%間，幾乎接近全面列甲；相較之下，委任人員甲等比率僅約67.39%至73.89%，明顯低於高階人員。顯示「職等愈高，甲等愈穩」；職等愈低，愈容易承擔「乙等配額」。印證長期以來基層所批評的考績分布，帶有結構性傾斜。","(二)甲等比率長期集中，考績趨近固定分配，非真正覈實考評","合併簡任、薦任、委任整體觀察，109年至113年考列甲等比率分別為75.98%、80.36%、81.18%、79.19%、80.50%，長期高檔集中，變動幅度極小，顯示現行制度實務上已形成一種近乎固定的分配模式，考績結果不易真正反映不同機關績效、不同人員表現及不同年度表現差異。若制度最終只是把大多數人穩定分配到甲、乙兩區，而非真正「覈實考評」，則考績難以發揮真正的獎優功能。","(三)汰劣功能幾乎全面失靈。","從109年至113年整體統計可見，丙等與丁等人數長期趨近於零；以113年為例，整體丙等僅約0.045%，丁等更幾近不存在。當制度無法有效辨識、處理與輔導待改善人員時，考績獎金與晉級效果就很容易淪為變相的固定給與，而非鼓勵卓越、督促改善的管理工具。若「獎優」只剩下形式，「汰劣」幾近空轉，整個制度自然失去公信力，也難以說服基層相信努力與評價之間存在真正關聯。","三、借鏡防弊：引入「防長官自肥條款」之必要性","新加坡公務員強大，關鍵在於公正考核與待遇匹配。銓敘部雖於115年3月11日宣布已通盤檢討考績法，將提修法草案，並以「正向激勵」、「務實可行」為方向。然若修法僅是取消或放寬甲等比例上限、增設「特優」、「優等」等卓越績等，卻未正面回應上述結構缺陷，只會「加乘」原有的不公與不信任，讓新增獎勵資源更可能集中於高階主管與核心幕僚，而非真正扛繁重業務的基層，對於吸引與留任年輕世代公務人力毫無助益。","國防體系在獎懲制度上，已透過「獎勵積點制」與「獎勵總量管制」明文要求：副主官、（副）主管及高階幕僚可運用之獎點不得超過一定比例，多數獎點須用於實際執行戰訓及主要工作人員，以防獎勵資源被高層壟斷，此一設計即為「防長官自肥條款」，值得在考績制度修法中加以借鏡。","若考績法修法僅增設「特優」等級卻無防弊配套，新增獎勵恐優先流向握有權限之高層，而非真正扛業務的基層。換言之，若不能讓基層相信「考績」和「努力與獎勵」有「合理關聯」，就難以在公務員招考報名大減、離職人數攀升的現實下，留住願意承擔責任的公務員。","四、基於上述，請考試院暨銓敘部審慎研議，並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回覆及修法規劃說明，且提供110年至114年度相關考績列表數據。","(一)請具體回應考績制度「肥大官瘦小吏」的警示","請說明本次考績法修法及授權子法中，除「調整甲等比例、增設卓越績等」外，有哪些具體條文或配套是專門用來嬌正上述結構問題？若無，主管機關如何說服社會與基層，認為此番修法不是僅對舊有問題「重新包裝」？特別是在公務人員報考人數4年驟減三分之一、離職人數5年暴增4成的現實下，如何確保修法能真正發揮留才效果？","(二)請研議引入明文「防長官自巴條款」與獎勵總量管制機制","是否同意在法律或授權子法中，比照國防體系作法，明定首長、副首長、各級主管及核心幕僚可獲配之卓越績等等第（或相當獎勵點數）比例上限，並設定一定比例以上之卓越績等應分配予實際承擔主要業務之人員，以防止獎勵資源過度集中於高階主管？如同意，請說明具體設計與時程；如不同意，請具體說明在缺乏此類防弊機制下，如何避免考績修法被基層視為「高官分贓」，進而加據年輕公務人員「另有他就」之離職潮？","(三)請說明「務實可行」及擴大首長裁量空間的具體防弊機制","銓敘部新聞稿強調草案須「更務實可行」，並指已與人總及各機關人事主管交換意見。請具體說明：「務實可行」是否主要指擴大機關首長對甲等及卓越績等分配的裁量空間？在統計數據已警示「主管優先」與「比例失衡」的實務狀況，主管機關有何具體制度設計，確保首長裁量不致演變為「長官自肥」，而是能真正用來留住承擔第一線工作的公務人才，在招考報名人數創10年新低、離職率創近年新高的嚴峻情勢下回應基層期待？","(四)請提供110年至114年度考績列表數據，以利後續統計分析","為利後續監督考績法修法方向及新制實施成效，並就「高階甲等集中」「整體甲等比率僵化」「丙丁近乎消失」等現象進行交叉統計分析，請銓敘部提供下列資料之Excel可編輯電子檔及書面說明：","1.110年至114年度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各機關簡任、薦任、委任公務人員之考績等第列表資料，包括甲、乙、丙、丁等之人數及比例。","2.按中央／地方、機關別、官等別、職等別分別列示。","3.請一併提供各年度整體甲、乙、丙、丁等比率比較表，以利檢視其是否長期呈現固定化、僵化化分布。"],["主席：本次會議議程所列的事項都已經處理完畢，我們今天的會議就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散會（12時8分）"]],"block_lines":[1,13,15,17,26,28,39,41,49,51,56,57,125,2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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