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公聽會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6月15日(星期一)14時31分至16時3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廷瑋 發言學者專家及機關團體代表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葉若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淑玲 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曾國揚 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蔣叔融 中華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蘇傳臣 全國幼兒園暨教保人員聯盟總會創會總會長鄭豐甫 台中市幼兒教育暨福利協會理事長陳威江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法務中心副執行長吳忠勳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王雅玲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簡瑞連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政策中心主任任懷鳴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王前鎧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公聽會。 臺灣生育率長期名列世界倒數,在多數的家庭「敢不敢生」、「敢不敢再生」的考量中,托育與教育費用都是最重要的開銷之一,也是必須要面對的最現實、最沉重的關鍵。大多數家庭所面對最務實的一個問題,就是從孩子出生開始,到托嬰中心、保母、幼兒園等相關照顧成本,往往占掉整個家庭收入相當大的比例,更容易面臨「托育付不出、工作辭不掉、長輩顧不動」的困境,在多重壓力的夾擊之下,家庭對生育的猶豫,是對未來能否長期負擔托育、教育以及居住成本的一個理性盤算。若托育與學費只能依靠個別家庭自行吸收,少子女化就會成為一種結構性的結果,即生得起的人越來越少、選擇不生或只生一個的人越來越多。 因此,基於教育平權,如何透過制度設計,提供家庭適切的育兒支持、分擔養育成本,已經成為當前亟需面對的重要政策課題。除持續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能外,我們也應該檢視現行補助制度是否公平、可近性,並兼顧服務品質與資源配置相關效率,以回應不同家庭型態與區域差異的實際需求,逐步重建家庭對生養、教育環境的信心。我們也看到近日執政黨所提出的政策,給予零到十八歲相關成長津貼,這是不是符合社會的期待跟需求?在此背景下,促成了本日公聽會的討論提綱,提供大家廣泛討論。 當然,在野黨也提出許多對策,包括上下學期每學期2萬元、健保零到六歲免費,還有零到十五歲每月五千元的相關育兒政策,我們都希望能夠一起來討論。 今日公聽會討論提綱:一、基於教育平權,如何依地區需求給予家庭育兒負擔支持?二、近年親師衝突申訴案件逐漸增加,影響教育現場運作與信任關係的建立,如何有效緩解?三、物價、房價接連成長,年輕人不敢生、不敢養,探討孩童成長成本、家庭支出與負擔。 首先先介紹在場學者專家,我們依照簽到順序介紹:第一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政策中心任懷鳴主任;第二位,臺中市幼兒教育暨福利協會陳威江理事長;第三位,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法務中心吳忠勳副執行長;第四位,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蔣叔融總會長;第五位,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林淑玲副理事長;第六位,全國幼兒園暨教保人員聯盟總會鄭豐甫創會總會長;第七位,高雄市家長協會曾國揚理事;第八位,中華幼兒教育協會蘇傳臣理事長;第九位,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王雅玲理事;第十位,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簡瑞連理事;第十一位,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葉若蕎總會長,謝謝。 接著介紹政府機關代表: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組長陳曉茵、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專門委員蘇愛娟、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王前鎧,謝謝。 其餘列席機關代表請參閱名單,不再逐一介紹,並列入公報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公聽會列席人員名冊 單位 職稱 姓名 教育部 政務次長 張廖萬堅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署長 彭富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學前組組長 王慧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科長 石淑旻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科長 陳鉉淑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衛組科長 朱姝瑾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副組長 陳曉茵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 專門委員 蘇愛娟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王前鎧 行政院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 專門委員 曹志弘 主席:為了讓大家順利表達意見,我們作如下處理:每位發言時間7分鐘,在第6分鐘時,我們會有鈴聲提醒;7分鐘結束時,會有一個結束鈴聲。學者專家發言順序,以簽到先後順序為準,現場發言及書面資料,立法院會做成紀錄,刊登公報。本院委員如要發言,請於下午3點30分至主席臺登記,我們會在會議中穿插安排,並依序發言;3點30分以後登記的委員,我們會安排在所有學者專家發言完畢後,再按登記順序發言。如需提前發言,我們會視狀況斟酌處理。 現在請張廖萬堅次長就現行規定、執行狀況等相關問題提出說明,時間7分鐘。 張廖次長萬堅: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感謝各位對學前教育的關心。今天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修法公聽會,本部應邀列席,並得聆聽各位委員、各界先進以及專家學者的意見,至感榮幸。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自公布實施以來,歷經了5次滾動修正,期能保障幼兒安全及接受適當教保服務的權益,本部僅就本次公聽會相關議題進行說明,敬請各位先進指教。 有關提綱的回應部分:第一點,在政府作為年輕家庭的後盾,縮小不同教保體系間的補助差距,給予家庭育兒負擔支持方面,審酌少子女化成因複雜、對策多元化,而且涉及到勞動、教育、經濟、住居等不同面向,行政院參考國際推動的經驗,統籌14個部會的資源,在107年核定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透過推動幼兒全面照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友善生養的相關配套等四大面向措施,在財政可負擔的情況下多管齊下、滾動調整策略。 第二,針對兩歲以上一直到入國民小學前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是朝向以增加家長更多選擇平價教保服務機會為主要政策方向,本部透過擴大增設公共化幼兒園來減輕家長育兒負擔等策略,提供家長支持措施,其中在擴大增設公共幼兒園的部分,本部依據各行政區幼兒人數以及幼兒園供需的情形協助各地方政府,從114年到116年,累計增加公共化幼兒園3,922班,其中包括增設了含轉型的2歲專班共有1,377班,114學年度公共化幼兒園合計共可提供26.7萬個就學的名額。 在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方面,考量家長對托育需求各有差異,所以依照家長選擇子女托育的型態來提供不同的補助模式。針對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者,家長每生每月繳費數額以不超過3,000元為主,第二胎以上會再加優惠,低收、中低收的家庭子女是完全免費。針對家長自行照顧或者是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者,每生每月發給幼兒津貼或5歲的幼兒就學補助5,000元,第二胎以上會再加發,就是所謂的第一胎5,000,第二胎6,000,第三胎7,000。最近賴清德總統提出了臺灣人口對策的新戰略,除了銜接0到6歲國家一起養的政策之外,116年也就是明年,會更進一步來推動0到18歲成長津貼的支持措施,每月再加發5,000元,就是在現有的政策之下,再外加每個月5,000元。 第三,有關預防及緩解親師衝突及申訴案件方面,本部業已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九條明定,未具真實姓名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或屬班級經營或其他非屬違法事件等檢舉案件,不予受理。但檢舉內容如果有涉及到幼生安全保護案件者,考慮幼生年齡較小,應與適當之保護照顧,仍應予以受理。至於教保服務機構人員違法對待幼兒之案件,依法係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之認定委員會來調查處理,其成員均為外聘之教保與兒童福利學者專家,以及教保家長、團體代表等,並定期辦理培訓提升其專業職能,以利於調查之公平、公正。 最後,我們希望未來本部能夠持續廣納各界意見,在現有的基礎上持續精進幼兒教保服務品質以及相關的協助措施,以健全友善的成長環境。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及各界先進不吝指教,謝謝各位。 主席:謝謝。其餘提出書面報告機關代表,除書面外有無口頭說明?(無)機關代表說明完畢,相關書面資料請各位參閱,並列入公報紀錄。 教育部書面資料: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公聽會書面報告 討論提綱一:基於教育平權,如何依地區需求及給予家庭育兒負擔支持,以及縮小不同教保體系間的補助差距,建立幼兒教育就學補助制度。 回復說明: 一、考量年輕父母反映育兒負擔沉重是影響生育意願因素之一,為支持家庭育兒、減輕年輕父母育兒負擔,本部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針對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政策方向以增加家長更多選擇平價教保服務之機會為策略,透由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減輕家長育兒負擔等策略,提供家長支持措施。另為尊重家長選擇權,對於在家自己帶或就讀私幼者,發放育兒津貼來減輕育兒家庭負擔,故補助僅為多項措施中的一部分。 二、在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方面,考量家長對托育需求各有差異,爰依家長選擇子女托育型態,提供下列補助模式: (一)幼兒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者:採家長每月定額繳費,家長每月繳費數額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第2胎以上再優惠,低收、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費」;至家長繳費數額與原幼兒園收費間之差額,由政府協助家長直接支付給園方。 (二)家長選擇自行照顧幼兒或讓幼兒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者:每月發給家長育兒津貼或5歲幼兒就學補助,第1胎子女每月發給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含)以上幼兒7,000元。 (三)114學年度2歲至國小前幼兒入園率達86.4%,其中2歲入園率達64%,較本計畫施行前大幅提升,顯示家長對本部所推動之各項協助措施實質有感,有助於提升幼兒就學機會。 三、另賴清德總統近日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除銜接「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116年更進一步推動「0至18歲成長津貼」支持措施(每月5,000元)。 討論提綱二:近年親師衝突及申訴案件逐漸增加,影響教育現場運作與信任關係之建立,對此,如何有效預防及緩解衝突?是否研議成立第三方協調平台,由教育、心理及家長代表共同參與,促進理性溝通、降低衝突對立,重建教育現場信任關係? 回復說明: 一、114年1月22日修正發布之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調查處理辦法)第9條,業明定不予受理之情事 (一)未具真實姓名或足以識別其身分及屬班級經營、其他非屬違法事件或經雙方和解而有撤回檢舉之情事,不予受理:112年2月27日調查處理辦法發布後,考量實務現場屢有浮濫檢舉之情形及回應學校現場反映之問題,爰114年1月22日修正調查辦法明定,倘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應不予受理;另檢舉人後認為屬班級經營、其他非屬違法事件或經雙方和解而有撤回檢舉之情事,為避免浪費行政調查資源,地方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 (二)涉及幼生安全保護案件,仍應予以受理:檢舉內容如已載明行為人及具體違法行為者,仍應受理,主要是考量幼生年齡較小,應予以適當之保護照顧,且違法行為態樣涉及身心虐待、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性騷擾等行為,為維護幼生權益,復兼顧處理結果涉及後續教保相關人員之裁罰、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懲處,故應予受理。 二、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違法對待幼兒之案件,依法係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之認定委員會調查處理,且本部定期辦理調查委員及認定委員培訓,以維護案件處理之公正性及專業性 (一)依112年3月1日修正施行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違法對待幼兒事件之調查處理係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之委員會辦理,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調查處理辦法,明確規範違法對待幼兒案件之受理、調查程序、調查處理結果通知及不適任人員認定之機制。 (二)各地方政府應依調查辦法之規定組成調查小組及認定委員會,調查小組委員應自本部違法事件調查學者專家人才庫(以下簡稱人才庫)遴聘,其組成包括主管機關代表、具兒童保護意識之教保與兒童福利團體代表、教保服務人員團體代表、其他服務人員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且應全部外聘,以維持案件調查之公正性。 三、為維護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結果之專業性及公正性,本部定期辦理人才庫學者專家及認定委員會委員之培訓,以提升其專業知能,俾利調查之公平公正。 討論提綱三:有關物價房價接連成長!年輕人不敢生不敢養,探討孩童成長的家庭支出,與家庭負擔,檢討政府是否可以作為年輕家庭的後盾一案: 一、造成少子女化之原因多元,調查研究指出包括適婚年齡及婦女有偶率下降、婚育年齡延後、兒童教養負擔沈重、家庭兼顧就業與生養的困境、婚育價值觀的改變等。鑑於我國少子女化成因及對策複雜,涉及勞動、教育、經濟等多元面向,故行政院為營造年輕家庭友善生養的育兒環境,參考國際推動經驗,統籌14個部會資源,於107年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透過推動「幼兒全面照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友善生養的相關配套」等四大面向之措施,多管齊下並滾動調整策略,達到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提升兒童照顧品質及平衡工作與家庭等目標,進而提升年輕父母生養意願。 二、本部針對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教育及照顧,透由擴大增設公共化幼兒園、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及強化教保服務品質等策略,以健全友善成長環境。相關推動情形如下: (一)擴大增設公共化幼兒園:協助各地方政府評估各行政區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人數、幼兒園供應量、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及家長對公共化需求情形,規劃逐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106年至114年累計增設公共化幼兒園3,922班,其中包括增設(含轉型)2歲專班1,377班,114學年度公共化幼兒園合計可提供26.7萬個就學名額。 (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考量家長對托育需求各有差異,爰依家長選擇子女托育型態,提供不同補助模式。針對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者,家長每生每月繳費數額不超過3,000元,第2胎以上再優惠,低收、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費」;另針對家長自行照顧或讓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者,每生每月發給育兒津貼或5歲幼兒就學補助5,000元,第2胎以上再加發。 (三)強化教保服務品質:為減輕教保服務人員帶班壓力,進而提升教保服務品質,本部自112學年度起優先推動公共化幼兒園調整師生比,朝3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班級每班至多24人、師生比1:12之目標辦理。114學年度公共化幼兒園達成率約99%;至準公共幼兒園納入第3期程合作要件,預計至115學年度達標;私立幼兒園則尊重其參與意願,以鼓勵方式取代強制。 衛福部書面資料: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公聽會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公聽會,本部承邀列席,深感榮幸。茲就本部托育服務推動成果,提出書面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前言 現行幼兒照顧與教育分屬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權責,未滿2歲兒童由衛生福利部主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權法)與其相關法規提供以照顧及保育為主之托育服務;2歲以上未滿6歲兒童則由教育部主管,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與其相關法規提供教育及照顧兼具之教保服務。 本部考量兒少權法涵蓋範疇甚廣,相較提供2歲以上未滿6歲兒童教保服務已訂有專法,惟兒童托育服務規範稍嫌不足。爰為健全托育服務法制並建構完善輔導與管理機制,以確保兒童、照顧者及家長三方之權益與義務,故自110年起邀集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兒福團體、托育團體、家長團體及利害關係人等代表,歷經4年共召開達40次會議及4場分區公聽會,蒐集多元意見與充分溝通對話後審慎討論定案,讓法案制定更為周延完善。 兒童托育服務法經大院115年4月14日三讀通過,同年5月8日總統公布,感謝 大院委員不分黨派共同支持法案,及社會各界與民間專業團體的持續鞭策與關注修法進度,並讓專法得以順利完成法制程序,不僅開創未滿2歲兒童照顧制度的新里程碑,更讓整體托育服務往前邁進一大步。 貳、托育服務推動成果 本部為完善我國托育服務體系,配合行政院核定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自107年起透過擴增公共化與準公共服務量能、挹注托育費用補助、調降托育照顧比、提升專業人員薪資待遇與專業知能等多元策略,戮力支持家庭育兒並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量能。截至114年底,全國立案托育機構達1,904家、取得登記證書之居家托育人員共計2萬8,675名,未滿2歲兒童可收托總量達12萬2,452名。謹就推動成果摘述如下: 一、擴大多元托育務資源與提高托育補助 (一)布建公共化與準公共托育機構:自107年起補助地方政府布建公共化托育機構及盤點相關資源,截至115年5月底底,已布建549處公共托育設施,可收托約1萬8,264名兒童;同時推動準公共托育機制,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托育費用價格上限,並與符合資格之居家托育人員及私立托嬰中心簽約為合作單位,截至115年5月底,加入準公共托育服務體系之居家托育人員共2萬3,303名(簽約率達93.97%)、托嬰中心共1,243家(簽約率達98.18%),共可收托兒童達9萬9,776名。 (二)提高托育補助降低家庭托育負擔:對未滿2歲兒童送托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依家庭經濟條件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3,000元至1萬5,000元不等,並對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再加發補助額度;另依胎次自第2名子女起每名加發1,000元、第3名再加發2,000元,將托育費用支出控制在家庭可支配所得5%至10%,大幅降低育兒家庭托育負擔。 二、建構友善托育職場環境 (一)運用獎助建構優質托育環境:為減輕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照顧負荷,並提升托育服務品質,110年起透過獎助鼓勵準公共托嬰中心增聘人力,將照顧比由1:5調降為1:4,對於托嬰中心配合政策所增人事及相關成本,由政府協助分攤費用,視托嬰中心規模獎助增聘人力每人每年最高50萬元,114年計有1,474家托嬰中心增聘4,287名托育人員。 (二)提高托育人員薪資待遇:為建構友善職場托育環境,並留住優秀托育人力,自112年起公共化托育機構之托育人員起薪,並於114年提高至3萬8,011元以上。另準公共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薪資待遇,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20點規定,每人每月固定薪資總額,依其年資由3萬3,200元至3萬9,200元。 參、結語 本部基於兒童托育服務中央主管機關職責,誠摯感謝 大院邀請列席,得以充分聆聽學習並汲取各界建言,據以檢視托育服務制度完備性及精進育兒家庭協助措施,滾動檢討修正俾讓政策更臻完善。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學者專家來發言,首先請任懷鳴主任發言。 任主任懷鳴:主席以及各位來賓,大家午安,我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政策中心主任任懷鳴。我今天的報告主要是針對「提綱二、第三方協調機制」發表意見,不過針對提綱一跟三,我有一點小小的回應。 針對補助是不是能夠解決年輕人不敢生育的問題,我個人是持懷疑的態度,我自己有一個女兒,今年31歲,他跟他高中結識交往到現在的男朋友,現在都在臺北工作,我媽每次見到我都在跟我催,說我女兒怎麼還不結婚,我是既不敢催也不敢問,因為我知道他們擔心的是什麼。一個月5,000塊的補助,就能夠讓他們敢婚、敢生了嗎?我很懷疑。那要提高到多少才夠呢?我們的國家財政負擔得了嗎?我還是覺得真的要解決年輕人敢婚、敢育,還是要從建立一套全面的婚育支持系統,而不是靠補助,這個支持系統包括什麼呢?包括要真的能夠減輕他們生活成本的壓力;第二個,要能夠建立一個友善育兒的職場制度;第三個就是今天大家關心的,我們的托育、幼教跟課後輔導這整個讓大家可負擔,讓年輕人可負擔、可信任的這一整套的幼托系統。唯有這個比較全面的支持系統建立起來,才能夠給年輕人敢婚、敢生的信心。 回到我今天要跟大家報告的主題,是有關第三方的協調機制,首先我先說結論,我們是覺得第三方協調機制有它的功能,但是它其實還需要有其他的配套,以及現有制度的改善,所以本會是有條件的支持第三方協調的機制。首先在講所謂的條件之前,我先簡單講一下當前幼兒園親師衝突的結構性原因,大概可以分成三個:第一個就是現在在教學現場的這些幼教教保人員,他們其實承受了極大的工作壓力,這個裡面包括兩個原因,一個是地方政府為了省錢走法規的漏洞,有些縣市還允許所謂的半班一師的狀況,一個班只有一個老師,因為他的學生人數不足,讓一個老師單獨面對這些小朋友,這些小朋友其實年齡很小,有很多問題不如年齡比較大的,所以一旦有什麼問題,都需要一個老師來獨自解決,都沒有替手。 第二個問題是幼兒園不像是國中、小的老師,他們有所謂的空堂,沒有課的時候至少可以喘一口氣,利用空堂的時候。但是幼兒園沒有空堂這個概念,它是全時,只要小朋友在場,他都要全時的去照顧小朋友,不管是教學活動還是其他的活動,他都需要照顧,於是他是整天繃緊神經在他的工作職場上,這樣子他的心理壓力很大,於是經常遇到有……其實爭執的時候,他都會情緒緊繃的採取所謂防衛性處理的態度,也就容易造成衝突,這個追根究底就是因為他的工作壓力。早上的那一場公聽會,其實就有代表提出建議,叫做教師的離線權,立法者或者我們的主管機關應該要考慮,尤其是針對幼兒園,幼兒園可能比一般的國中、小老師還更需要教師的離線權,因為他們根本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 第二個原因是目前的申訴制度,目前幼兒園的申訴制度有兩個重要缺失,一個是它不是實名投訴,這個在三級學校的投訴制度裡面,是早就已經立法建立必須要實名投訴,那目前幼兒園卻沒有,所以也就造成所謂的零成本投訴,造成爛訴的風氣大盛,也就造成了老師們的……就是親師之間的不信任,所以現場的調查就已經出現有八成以上的老師覺得親師間的不信任是存在的。 還有第三個原因,我就略過,直接跳到所謂有條件接受的第三方協議,這三個配套措施必須要先建立起來才有辦法獲得有效的協調效果:第一個就是應該要入法,如果不入法的話,現有的調查機制是法定的,家長不見得願意接受第三方協議,也就不會有真正的協調效果。第二個當然就是協調的過程需要具有幼教專業的人以及輔導背景的人來參與,這樣才真的有辦法了解雙方在第一線幼教現場的處境,也才有辦法達成協調的效果。最後一個條件,因為小型的幼兒園所沒有對接的對口,他們沒有辦法處理這個協調機制,因此有待主管機關──教育局成立協調中心,當真的有這個需要的時候就要主動派遣小組進駐這個缺乏對口的小型幼兒園所。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主任。 第二位我們邀請陳威江理事長。有請,兩邊都可以發言。 陳理事長威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長官、媒體朋友,大家午安。我是臺中市幼兒教育暨福利協會的理事長陳威江,今天從臺中過來這邊主要是感謝也順便支持我們的主席,還有育敏立委、沛祥立委、煦庭立委、偉翔立委、游顥立委,還有其他23位立委提出第11021644號的提案,對此我們要表達非常支持的狀況,所以我今天過來的訴求非常、非常地簡單,也非常、非常地堅定,我們強烈要求必須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裡面清清楚楚地立法保障對私立育幼單位的補助,每個月絕對不能低於新臺幣1萬5,000元。 我們為什麼那麼強調一定要將它死死地鎖在法律裡面呢?我用兩個最基本的方式來看。第一個,以現在的狀況來說,我們生與不生已經不是那麼簡單的問題,而是國安的問題,所以補助的狀況就是誠意的問題。大家應該都知道我們目前的狀況,臺灣的生育率、總生育率是全球倒數第一名的,現在的總和生育率跌到0.695,這種狀況其實是非常嚴重的。以現行的這種狀況來說,政府補貼的部分是5,000塊錢,但老實說,在現在高物價、高房價的狀況之下,可能到超商買個奶粉、買個尿布,基本上錢就花掉了,家長根本就無感。 這種狀況要怎麼樣去改善呢?看看我們隔壁的韓國好了,2023年的時候他們的總出生率是全世界最低的0.72,他們把這件事情當成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把它當成像是在打仗的狀況,所以就直接下了猛藥,0到1歲基本上就直接給多少?100萬韓元,換算成臺幣大概是二萬多塊錢,在這種狀況之下,他現在已經從0.72跳到0.93了。反觀我們臺灣,從2023的0.87,現在已經掉到0.695,這種狀況是不是非常、非常地嚴重?這證明了什麼?錢到位了,家長才敢生啦!如果給的方式是擠牙膏的方式,事實上要怎麼辦?以長期規劃來看,比如我今天要生一個小孩子,這是一生一世的事情。這個時候給你5,000,再來換個政黨可能又不一樣了。如果沒有把它立法進去,年輕人敢生嗎? 第二個部分我要強調的是,行政命令基本上是隨時都可能會變,所以我們強調一定要入法,才能讓家長有安全感、確定性。因為我們之前可能都用政策去做調整,如果預算有排擠,事實上這都會影響到,所以這個部分如果可以入法、有明文規定的話,這樣是不是可以給年輕人非常確定的狀況,讓他們敢生?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大家可能會覺得這個部分很花錢,但我們其實可以把它當成一個概念、當成是一種投資、是一種保險。想看看,我們多生一個小孩子,那我們的未來是不是就多了一個納稅人?多了一個勞動力? 我們現在一直在講護國神山,幾年之後都沒有人了哪還有神山?所以這個部分,不管我們的財政有多困難,希望韓國做得到,我們臺灣也一定會做得到。希望各位委員跟長官支持這個修法,讓我們臺灣的下一代有更好的希望。謝謝大家,謝謝。 主席:謝謝理事長。 下一位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謝謝主席。所有的與會先進,大家午安、大家好。我想孩子是國家的未來,這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我們政府多年來一個努力的方向,也是大家要共同努力的部分。面對目前大家所知道的這個少子女化的結構性挑戰,要如何透過監督行政部門執行一些相關的政策還有修法,建立一個更完整的育兒後盾,我想這是跨黨派的一個共識了。 當然剛剛我們也聽到與會代表的寶貴意見,我們也非常認同教育平權跟減輕負擔這兩個非常重要的重點。過去幾年在中央跟地方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們也推動公共化的教保服務以及準公共的制度,在實質上其實已經降低了許多家庭的負擔跟付出。我想這次針對這樣子修法的討論,我也提供以下幾點意見好跟教育部一起共同研商精進的方向。 第一點是關於補助的法定化跟平權的差距,我們當然能夠理解家長們的希望,同時他們也在意有更高的政策預測性跟穩定性。不過站在永續經營的角度,我們也呼籲應該要站在所謂維持行政彈性的情況之下,評估物價的波動跟地區的差異。再透過行政措施精進思考如何能進一步縮小各個不同教保體系當中的一些補助落差,同時也要維持所謂的財政紀律。在這樣子的前提之下,讓更多的家長也能夠感受到實質的支持,不論是準公共、公立或者是私立幼兒園的家長。 第二點,其實近幾年來,尤其是最近我們看到在校園當中親師之間的衝突,這也是讓我們非常擔憂的。這個所謂親師之間的信任關係,我想也是重中之重。目前我們看到教育現場的壓力非常之大,親師之間的衝突也的確讓人非常擔憂,我們希望能夠支持落實資訊平權,除了要保護第一線辛苦的教保人員以外,當然也要讓家長有知的權利,尤其是孩子還那麼小,與其單純加重罰則或者是強制停職,我們當然更希望是研議建立第三方協調平台這樣的軟性機制,用專業與理性對話、用溝通取代對立,讓我們的孩子能夠在托育的環境當中安全無虞,這才是真正重中之重。 最後,我們常常強調改革應該是穩中求進,我們當然重視每一位家長的期待,但我們也要能夠理解政府財政的穩定性,而且要維持這個穩定性,不能破壞所謂的財政紀律。我們希望能夠繼續由部會來盤點預算資源,根據目前的社會環境,適度做行政上的措施及調整。我相信大家的目標都是一致的,我們要讓年輕的家庭敢生、能養,並且能夠在一個充滿信任與安全的環境當中,讓孩子健康平安的長大,這是我們共同的目標,大家一起努力!以上。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下一位有請吳忠勳副執行長,謝謝。 吳副執行長忠勳:主席、教育部的長官、各位專家學者,大家好。我是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法務中心副執行長吳忠勳。現在臺灣少子化的問題非常嚴重,怎樣能讓年輕家庭重拾信心與希望是我們今天要研討的內容,我主要提出三個議題來跟大家一起研討。 第一個議題是教保資源的公平、可及性與補助制度的改革。針對現行制度的問題,我實際提出3個建議。第1個建議是立即加速擴充公共化2歲專班,目前2歲以下托育資源極其匱乏,導致許多父母被迫離職、延後或放棄生育計畫,甚至於承受沉重的經濟壓力,直接衝擊許多家庭的生計,以及女性勞動參與率,公共化2歲專班是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解決方案,政府必須訂定明確的時程與預算,列為當務之急。第2個建議是目前我們的補助都是固定化的,表面上看似公平,但是補助5,000元對1個月收入15萬的家庭與1個月收入5萬的家庭而言代表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可以參考歐洲國家的所得分級比例補貼經驗,將家庭可支配所得分成幾個級距,低所得家庭的補貼比例可以比較高,中高所得家庭就逐級遞減,同時可以設定家庭教保支出占可支配所得比例的上限,超過部分由政府補助,這樣每個家庭都可以獲得補助,而且家庭所得比較低的獲得幫助就越多,可以兼顧水平公平,以及垂直公平。第3個建議是育兒不是只有錢的問題,所以我們建議,要建立0到6歲家庭的喘息支持制度,很多家庭育兒是時間與心力的長期消耗,建議參考歐洲的喘息照顧模式,由公部門或委托民間提供短期托育與居家照顧,讓每一個父母每個月能夠獲得固定的時間休息,這不僅是福利,而且是支撐年輕父母敢繼續養的堅強後盾。 第二個議題是親師關係支持與衝突預防機制。核心問題是近年來幼教不當管教申訴案件一直在增加,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明確去正視,但是不能把全部的責任推給第一線的教保人員,許多老師面臨班級人數過多、行政負擔沉重、薪資與職涯發展受限、長期的壓力負荷,累積很多情緒,也許情緒一時沒有辦法控制,而造成不當管教的情事,雖然很多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但是不當管教仍時有所聞,顯示監視永遠無法取代預防,所以我提出2個建議:第1個建議是明確分流陳情與檢舉案件,避免所有意見反映都直接進入到正式調查程序,這樣才能保護多數盡責老師免於不必要的行政壓力與心理負擔,同時讓真正嚴重的案件能夠快速、公正的進入調查,真正做到該保護的保護、該調查的調查。第2個是積極推動衝突預防機制,就是提供教保人員心理支持課程,老師的心理衛生要多注意,還有降低師生比、增聘助理人員,同時鼓勵園所建立正向管教文化與專業督導制度,對惡意不當管教人員必須嚴懲,但是也要給多數盡責老師應有的專業尊嚴與支持,避免教師汙名化,導致優秀人才流失。 第三個議題是年輕人不敢生、不敢養的根源從來不是單一的托育費很貴或者買不起房子,而是全面性的不確定感,這個不確定感來自於高房價、低薪資、職場不友善、教養壓力大,以及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如果政府只是高喊鼓勵生育的口號,但是沒有成為年輕家庭的堅實後盾,政策效果一定很有限,必須要去檢討。這個檢討是要跨部會的,所以建議政府成立跨部會小組,整合住宅、勞動、財政、教育、衛福等資源,提出長期的具體規劃,讓年輕人清楚看到生養孩子不是自己在孤軍奮鬥,而是國家與社會共同扛起的責任。 最後,臺灣少子化的嚴峻,我們必須從敢生、敢養、養得好三個面向同步努力,期待政府成為年輕家庭堅實的後盾,讓下一代能夠在臺灣安心出生,以及快樂成長。謝謝。 主席:謝謝,下一位有請蔣叔融總會長。 蔣總會長叔融: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蔣叔融。今天參與這個議題主要是要談我們少子化的問題已經非常嚴重,談這個議題之前,我們先來講一件事情。 每個人都在談所謂的政策會有一體兩面,今天所有法規看起來,我們幼教團體其實是全面支持,為什麼這樣說呢?前段時間很多人因為少子化越來越嚴重而有問過一些議題,我擔任總會長,之前也有跟幾個衛環的委員談過,讓家長生或不生的議題到底是在那裡?其實要生的家長非常多,但是為什麼他生不了?有可能他有不孕症、有可能他有經濟壓力、有可能他是環境的問題。不生的理由又是什麼?很簡單,因為他喜歡自由自在,就是現在年輕家長的概念。以今天談的補助議題來說,我認為不低於一萬五,我們想這是全面支持,但是如果能兩萬,甚至更高,我講理由給大家聽一下,養一個0到6歲的孩子,光奶粉每個月兩千、伙食費五千以上、尿布一千五以上、衣服四千以上,這些費用加起來都已經差不多一萬六了,那你說你補助一萬五,我想家長除了要不要買房子、要不要買車子,這件事情他就認為可能沒有辦法去支持。我們現在的重點要放在孩子的身上,而不是放在哪一個機構、哪一個團體的身上,針對今天孩子的照顧,我們講健康問題,那我就想跟大家分享,我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孩子的自費疫苗要多少錢?輪狀病毒兩千、水痘疫苗兩劑兩千、肺炎三劑四千、腸病毒四千到四千三,要三劑、腦炎六千到六千五、六合一自費要兩千一、流感疫苗兩劑一千五,我想這些疫苗費用加起來也是非常可觀。 我們再反觀韓國最近的生育率有成長,韓國第一個講的就叫做重金補助,為什麼這樣說?如果你的補助沒辦法讓家長真的在疫苗、房價、物價上面有感,那麼不管你的育兒方式怎麼樣去改善、怎麼樣多元,你都沒有辦法去支持一個家長想要去好好養育孩子的問題。我想補助可以綁定的是教育,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最近談幼照法也好、兒托法也好,在談這些法的時候,我完全沒有看到任何家庭的部分,家庭教育重不重要?絕對重要,所以我想任何的補助應該還是要讓家長共同來支持。我們看一下韓國,其實他們每個月補助平均換算下來是臺幣2萬849.64元,你說這個補助高嗎?我想不管高不高,韓國的補助在減低少子化的部分是真的有成長。 第二個我要談的就是剛才有些夥伴也談到幼兒教育的部分,親師溝通我想是最近非常火熱的話題,在幼兒園裡面,我曾經聽到一個不生孩子的媽媽跟我說,他覺得孩子是不是出生就會被兒虐?我覺得不管是教育部還是衛福部都要去思考一下,為什麼一般還沒有生孩子的家長會有這樣的觀念?是不是我們在媒體的渲染上過於偏頗了?或者是讓家長覺得我的孩子生出來,我沒辦法找到一個好的人、好的老師來照顧?這個也是我們覺得很奇怪的。 再來第三個,車子跟房子重不重要?我認為對於年輕爸媽來說也很重要,因為小孩一定要接送,那接送孩子的車子怎麼辦?當他有接送孩子的車子的時候,我覺得整個臺灣的交通都沒有談到如何去友善有孩子的車輛這個問題,無論是娃娃車或是自己有孩子的車輛,一直都沒有辦法改善,所以我認為,我們上次在兒托法有提過,無論是家長接送面臨紅線臨停,或是要接送孩子在機構上下學的時候,也完全沒有辦法得到友善的方式,所以總會提出,在要生孩子之前的補助一定也要增加。 至於在幼兒教育這一塊,0到6歲的補助我們就參採韓國的部分,我認為不低於一萬五是我們總會都會去支持的一件事,但對於老師友善跟所謂溝通機制,我們當然也贊成是不是應該有取代不當管教條例的方式,來讓老師比較能夠安心的照顧孩子,也讓家長跟老師之間的溝通形成最好的一個橋梁。 這邊也呼籲我們政府,對於任何的補助,當然我們回到小孩的身上去關心、關懷孩子需要的是什麼,我想現在最嚴重是叫特教生,現在每個學校都有非常多的特教生,我認為除了特教生的師資不足之外,再加上家長對於特教生如何去教養,也沒有辦法有這樣的常識,是不是能夠也綁定特教生的家庭能夠增加教育津貼補助,我覺得這個也是一個很值得討論的部分。再來我們提到特教的部分,也要想孩子現在為何會產生情緒障礙?這個問題是真的在於孩子的安全感,所以以我們0到6歲的教育來說,其實0到3歲是一個養成教育,我們希望的是不要再讓更多的老師遠離幼教職場,也讓孩子的教養照顧上能夠有更多穩定的師資,讓孩子真的在家長忙碌的時候也能夠有照顧他的老師,並希望整體的環境能夠好好的去改善。 這邊當然也很感謝主席針對這一個議題召開會議,我想這個是非常重要的議題,而且必須常態召開這樣的會議,讓更多元的機構或是更多元的家庭一起來探討如何來減少少子化的問題,以上是我們的總會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總會長。 下一位請陳培瑜委員。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今天的公聽會我們對照的是相關幼照法的修法,我先說一下,我自己的修法版本內容主要是針對剛剛有很多前輩先進也有提到關於家庭教育的部分,不過對應現在3C的困境,我想要提出另外一個是關於閱讀教育的需求,我們知道其實閱讀看起來是很古典又很古老的,以前在大家心目中叫做興趣,但是對於我來說,現在其實是孩子們必備的基本能力,但是可能從來沒有人想過閱讀這件事情是需要被教育的,而老師其實是需要被協助的,而家長也是需要被支持的,所以在我們辦公室的修法版本裡面是把跟閱讀有關的很多倡議放進去,我們希望在幼教階段就可以從老師端、從家長端,刻意地協助孩子培養出好的閱讀能力。因為現在所有家長都對3C感覺到非常非常痛苦,但是過去可能沒有人很認真、很嚴肅地、很正式地讓家長知道,我們孩子長時間接觸3C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情。 在臺灣就有臺師大的臺灣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他們累積了十年的資料,長期追蹤臺灣的小孩每天的親子共讀還有接觸電子產品的時間跟比例,目前1歲小孩裡面只有10%的家庭有親子共讀的習慣,卻有將近60%的小孩已經開始看電視、接觸手機、平板電腦,到了2歲卻已經有93%的小孩是天天接觸3C,而每日親子共讀的比例最高在2歲的時候只有18%。也就是說,在0到3歲,我們覺得是大腦發育很重要的黃金認知階段,小孩天天使用電子產品的比例已經超過九成,而且在現在臺灣家長認知不足的情況之下,這個比例是年紀越小使用時間越長。我們都發現,長期使用電子產品對越小的小孩會造成什麼影響呢?認知、語言、社交情緒、身體動作還有整體發展狀況都會有明顯的負面影響,這個是臺灣自己的資料庫針對臺灣的小孩發育情況所看出來的報告。 至於在美國早期學習諮詢委員會的研究也說,2到6歲的幼兒正處於高等認知功能發展的關鍵時期,所謂高等認知發展關鍵會影響的是包含日後的閱讀、數學、運算、邏輯等思考能力,在這個階段,我們給孩子進行的任何活動還有教育跟發展都會影響到小孩大腦的發育,所以回過來看,我們都已經知道大腦發育在0到6歲非常重要,也知道3C的產品會造成這麼多危害,確實如同前一位老師所說的,我們的家庭教育這一段,到底有沒有人意識到必須要積極的協助家長去認知到這個事情的困境?而認知之後,家長在家裡又該怎麼做,學校老師又該如何配合?我覺得這件事情也是在未來修法的時候,我們需要共同去面對的困境。 現在的教育系統裡面沒有辦法給予老師強度的支持,導致於老師很多時候在學校是接收到孩子們在家裡頭受到不好3C的影響,所帶來的負面效果就投射在學校老師的現場,導致於很多幼教保的現場老師痛苦值不小於國中小老師。所以我想我們辦公室之所以會把閱讀放進來,就是看起來它好像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但對現在的家長來說,必須要讓他們意識到有這件事情的重要,同時,政府端如何給予資源去支持家長真的可以做這件事情非常非常的重要。 如果回過頭來看,雖然是幼照法,可是我們以剛剛說的臺師大長期追蹤的資料來看,108課綱上路之後,每一年國中會考每一科的字數都已經破萬字,字數最多的自然科甚至高達1萬2,000字,光是要閱讀完就需要花費時間,如果孩子在3C破碎的時間所養育出來的大腦,他要如何回到學術科目的學習是非常困難,而且現在的會考也好,或者是孩子們未來面對的社會,都不是一個有標準答案的社會,他們必須要能夠理解脈絡、對症下藥、解決問題,甚至最近大家說不是解決問題,而是提出問題,而這樣的能力顯得特別重要,但應該要從什麼時候開始培養?就是0歲開始。 很多國內外的研究告訴我們,學齡前的年紀是大腦發展最關鍵的時候,我認為政府部門必須要在這個時期加大對下一代的投資。教育部在前幾年開始把我們關注的閱讀能力往下延伸,目前在國中小階段已經有固定的法定預算可以協助學校買書,甚至設計閱讀教師的推進計畫,讓很多有心在協助孩子培養閱讀能力的老師,在現場可以有多一些餘裕,當然我們認為未來都還可以更好。可是目前在學前階段卻沒有這樣的修法,也沒有這樣的預算,也沒有這樣的政策視野,所以我們會希望未來在討論修法的時候,可以把這個部分放進去,包含閱讀預算、閱讀資源、閱讀課程、閱讀推動教師,這對下一代閱讀能力的理解、投資跟培養這件事情非常、非常重要。我們也希望未來可以傾聽更多第一線專家學者及老師們的聲音,當然還有家長的訴求,如何在面對3C的困境以及幼教保現場的困境中,可以有到位的資源、到位的解方、到位的政策,謝謝。 主席:謝謝。 下一位請林淑玲副理事長,謝謝。 林副理事長淑玲:首先,我要謝謝主席一開始就在引言裡敘明,其實多數家長敢不敢生跟敢不敢再生的考量中,托育跟教育費用始終是最現實的。剛剛次長所言,其實教育部跟地方政府合作增設公共化幼兒園,目前增設了3,922班,針對準公的部分,以不超過繳費3,000元為限。不過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我們家長端希望政府在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的政策時,應該要以支持孩子而非區分體系為核心思維,讓補助真正跟著孩子走、跟著家庭需求走,讓補助能夠真正的減輕家庭負擔,選擇權回歸家長,讓他們得以選擇最適合的教保服務跟教育環境。政府推動幼兒教育政策上面,應該要以支持家庭為出發點,而不是以特定教保體系作為補助的優先對象。我們主張,幼兒教育補助應該跟著家長,讓補助跟著孩子走,讓家長能在公共化、非營利及私立等不同的教保體系中做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選擇。當家長擁有真正的選擇權,不僅能夠促進各類教保機構的良性發展,更能夠落實以孩子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育平權的核心不是限制選擇,而是讓每個家庭都能在公平的支持下,安心選擇最適合孩子的教育環境。 尤其剛剛郭委員有提到,要在符合我們財政的紀律下,不要為了效率而犧牲程序,不過以我自己所處的鄉鎮為例,113年羅東鎮的出生率是379人、一個鎮,然後114年才生出263個孩子,在一年當中已經少了三分之一的出生數。人口紅利的消失,撒幣不見得能解決少子化,不過無感的補助、無感的支持,其實跟沒做是一樣的。育兒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國家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礎,補助政策應該要以減輕家庭負擔為核心,降低家長在托育、教育跟照顧上的壓力,讓年輕世代願意生、敢於養、安心教,這是我們對於第一個提案的建言。 第二個提案的建言就是,建立教師夥伴的關係,讓信任能夠取代對立。家長跟老師原本就站在同一陣線上,我們共同關心孩子的成長、學習與安全,我們認為問題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如何讓我們彼此能夠理解,所以我們支持成立第三方調和機制,建議地方政府由人才庫裡挑選適合的調和人選,並共同參與成立調和機制裡頭的協調平臺,在正式申訴的程序啟動之前,就能夠透過專業的協調跟溝通,協助雙方釐清問題、消除誤解,讓衝突有機會被化解,而不是持續擴大。其次,我也希望政府機關能夠真正的支持家長,增加親師溝通的雙向能力。近年親師衝突跟申訴案件持續增加,反映的不只是個案問題,更是親師溝通跟互信不足的現象,因此,我們支持研議建立第三方協調機制,在爭議初期即介入協助溝通跟調解,避免誤解擴大為對立。同時,我們也希望能夠積極推動家長增能與親職教育,提升家長理解教育專業跟親師溝通的能力,並強化教師跟家長的雙向對話機制。透過預防、溝通跟協調並重,重建親師夥伴關係,共同營造友善跟信任的教育環境。 其實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孩子能夠被公平的對待,家長端一直都有這樣的想法,也一直跟所有的部門表達我們的期待,不過政府部門在這個地方做了一個最不好的示範,就是讓我們的孩子被貼了標籤,公私的孩子沒有得到相同的補助跟支持,這對於家長團體來說,我們會期待這個公平能夠從政府機關帶頭做起,有任何的公共政策,首先要讓家長端能夠知道,讓我們都能夠被公平的對待,謝謝。 主席:謝謝。 下一位請鄭豐甫創會總會長。 鄭創會總會長豐甫:召集人羅委員、教育部的長官以及在座的各位好朋友,大家好!9年前我就來這邊,也是講少子化,當時是賴清德總統當行政院長的時候,專題演講也是在同一個地方,講了9年沒有用,為什麼說沒有用呢?其實政府做了很多事情,我很感動,但是真的效果不好,所以少子化還是一樣嚴重。我今天要請問政府的是,政府不要說,我們政府補助了多少,而是應該說,全民的錢是不是要來補助我們的新生代?可能很多人會說,補助一萬五好像很多,但我們現在的GDP已經超過日本、超過韓國,韓國已經兩萬多了,韓國的生育率是往上爬,我們卻是往下掉,一直說我們是亞洲最棒的,股市也是全球第五,每天光證交稅就有35億,這麼樣的一個國家、這麼好的國家,政府一直說:我們有做了、做得很好了,只是財政預算有限。那到底要不要救?我先做一個分析,這是內政部公布也是國發會發表的,2022年的時候,出生人口是十三萬八千多個人,但是到2025年剩十萬七千多個人,相當於每年減少1萬人。大家知道2026年1到5月剩幾個人嗎?3萬9,000人,所以今年最多是九萬出頭,最少是八萬多人。政府說財政預算有限,沒有辦法做,照這個趨勢,國發會說2070年最低的標準是3萬8,000人。我告訴各位,以一年1萬個人往下推,不用2070年,可能10年後就是3萬8,000人這個數目。 大家說人少沒關係,補助沒有效,真的嗎?9年前我就說從5,000開始補助,政府也是喊沒有錢,有立委嗆我:政府沒錢,你在那邊叫什麼?結果我講完以後,下面的人全部拍手,所以政府從2,500、3,500到5,000,有沒有做?有做了,但是我覺得不夠,因為現在嚴重的是2030年臺灣就會變無人島,什麼叫無人島?我們所有的資產、臺灣幾代人的努力都要歸零了,說你多厲害,沒多厲害,到時候不用講財政效率,因為沒有人。我們現在必須用全力救下一代,現在國防預算可能上兆,但是戰機買來誰飛?沒人!臺北市所有的房子等於零,嚴不嚴重?嚴重! 我只是要跟政府講,我們為什麼不把全部的精力花在救我們的下一代?不要往下降就好了,再往上升,最起碼就像瑞典。我10年前去瑞典參觀,瑞典人口數是1生一點多,因為他們的補助是全民補助一樣,由家長去決定要讀什麼學校,要讀好一點的學校家長多出一點錢,經濟不好的就讀政府辦的,用政府補助下去讀就夠了。他們的生育率是將近2,它是先進國家,我們現在也號稱是亞洲先進國家,應該輸新加坡而已,但是我們更糟,是全世界最後一名,出生率只有0.69。少子化影響,這些狀況都會發生,最嚴重的是連台積電前幾天都在講,以後找不到技術員、找不到工程師,龍頭企業、全世界十強的公司都說,找不到技術員、找不到工程師。或許大家不會警覺,反正政府的錢就這樣而已、就固定這樣分配,但是當走到沒有人那一步的時候,臺灣等於零。 我提出三個方面跟各位先輩、教育部來探討一下,補助一萬五多嗎?我們絕對做得到!一般家庭0到6歲的小孩子花費是兩萬五,這個是有統計數據的,陳時中部長以前有統計過,本來要發3萬,因為真正的統計數據是3萬,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被政府擋下來。第二、如果要補助,就要開大一點,讓年輕人願意生,其次是社會住宅應該讓有小孩的優先去抽,由政府帶頭讓年輕人願意生,因為他有得住,政府又補助他錢,絕對願意生。第三、政府現在開始要做生育假延長,我百分之百贊成,其實要多管道進行,不是只有補助給錢就解決了,不是這樣。韓國釜山只要生第一個,就免社會住宅20年租金,生第二個,這個房子就送給你,臺灣做得到嗎?做得到!我們的公共住宅、社會住宅很多,政府要不要做?提升生育率是臺灣未來的希望,不要讓臺灣變成無人島,謝謝各位。 主席:謝謝創會總會長,感謝。 下一位請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曾國揚。也跟專家學者報告,曾理事講完以後,我們休息5分鐘。 曾理事國揚:謝謝主席還有教育部所有列席的長官。我是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曾國揚,我要代表家長協會感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因為最近高雄市有很多新聞爭端,我相信大家都有看到,其實我看到的是教育局長很用心,當事件發生的時候,他們第一時間就是徹夜處理、詢問校長,然後一直積極在處理,所以我也要在這裡先呼籲各位前輩可以多多支持公部門,像署長、次長都很辛苦,真的是有在為教育做事。當然我們希望透過理性溝通,能夠讓整個事情可以圓滿。 至於討論提綱的三點,第一點、教育平權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受教權平等的原則,每一個孩子都應該要享有實質平等的機會。基於家長的觀察,我們想提出建議,坦白說,現階段私幼的補助偏少,在偏少的情況之下,私幼常常被定義成貴族學校、有錢人專屬的學校。事實上,念私幼並不是代表他真的是貴族,它只是很貴的族群在念,為什麼叫很貴的族群?因為它學費高昂、因為它沒有政府補助。在這一點我想要提的核心訴求是,因為主管機關要核定私幼的學費多少,才可以真正去做這樣的收費,所以大家會有一個迷思是,如果針對私幼補助,可能這些錢就落入園方的口袋。 事實上,站在家長的角度,我要再提出一個預期效益,其實我們大樓下面就有私立幼兒園,但很悲哀的是我們大樓的委員說他們讀不起樓下的,因為這個私立幼兒園沒有補助,他得跑遠一點,花了很多時間把孩子載到更遠的公幼、非營或準公幼。在這一點來講,我覺得應該要借鏡日本,日本都是一致,在不管公幼、私幼都補助的情況下,沒有公私幼之分,然後日本提倡的是就近送托。我相信大家從很多電影情節裡面都有看到,家長走路帶著孩子去幼兒園或者騎著腳踏車去幼兒園。日本的幼教政策有一個很值得長官們要思考的,日本發生少子化現象之後,學生漸漸不足,他們是先關公幼,把公幼關起來之後,把資源轉過去給私幼發展,長官們可能也要思考鄰近國家為什麼關公幼,然後去補助私幼。 當然站在家長的角度,也回饋到剛剛總會長有提到的,我們還是要回到所謂市場的自由機制,如果今天我們可以提高教育品質的時候,今天我們給家長支持,這樣的經費補助當然是最直接的,但是我覺得如果以現階段我們講最難聽的就是,其實政府用保護機制去保護了一些劣質園所,然後限制私幼補助,拉高招生門檻,這樣的行政手段真的是讓一些應該說不好或體制上早應該被淘汰的,它又活了下來,所以我強調這就是汰弱留強的部分。當然其實針對育幼津貼提高這個部分,我相信剛剛有很多前輩也提很多,我就不再贅訴。 第二個,有關教保爭議的部分,首先我應該也要感謝高雄市教育局,因為我們家長協會在114年的教審會有提出,今年國教署4月2號時也有回復說評估、研議當中,教保爭議調和委員會其實跟校事會議是有差異,因為母法不一樣,所以子法也不可能會相通,當然我們今天想要提出的教保爭議,其實明天我們高雄市議會也會有這樣的公聽會,但是它是針對教保爭議去做,就是校事會議的部分去談,然而今天我們站在這裡是針對幼教議題的前提之下,我覺得我應該要回應,其實今天幼兒園會發生教保爭議,原因不外乎就是溝通不足、認知差異、教養觀念不同,還有重要的是情緒的累積,所以其實我覺得站在家長角度,今天教保爭議想談的是要能夠讓家長有一個陳情的管道,你不能只是讓家長透過檢舉、網路公審、媒體爆料來解決爭端,所以我覺得最特別的地方就是,前兩天柯志恩委員也在立法院有提到要成立所謂的教師身心健康與權益保障專法,我希望如果未來長官們在研議這個專法的時候,能不能將幼教師也納入?因為幼教師也需要,他們也同樣遭受到這樣的對待。柯委員也有提到說,校園衝突仲裁委員會需要專款及法律協助,因為不管是家長需要負擔的成本或老師需要負擔的成本,透過這樣一個仲裁委員會,它會更有公信力去讓事件圓滿。 關於第三點少子化議題的部分,時間應該不夠,我相信這是大家的共業,但我希望政府部門能夠看到我們民間團體所想到的努力,謝謝各位。 主席:好,謝謝曾理事,我們先休息5分鐘。 休息(15時44分) 繼續開會(15時50分) 主席:現在請大家回到座位,我們要馬上開會了。 接下來我們有請中華幼兒教育學會蘇傳臣理事長發言,謝謝。 蘇理事長傳臣:中華幼兒教育學會代表發言。首先謝謝廷瑋召委跟所有委員對我們幼教的關懷和協助,也謝謝中央教育部、地方教育局處所有的長官,當然更要謝謝我們夥伴還在現場陪伴孩子持續成長。 首先想要提出一個數據供各位先進參考。馬英九前總統在2010年首度提出少子化是國安問題的警訊,蔡英文前總統2018年責令行政院成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辦公室,賴清德總統延續這項政策到2025年,成效如何?2018年全國新生兒18萬656人,2025年全國新生兒10萬7,812人,8年之間減少了7萬2,844人,平均每年減少9,000人以上,成效如何,不辯自明。賴清德總統今年5月27號再宣布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推動18項措施,期能打造公共支持育兒體系,成效如何,留待時間驗證。 回到今天公聽會的議題,第一個議題,基於教育平權如何依地區需求給予家庭育兒負擔支持,以及縮小不同教育體系間的補助差距,建立幼兒教育就學補助制度,分兩部分報告,依地區需求給予家庭育兒負擔支持,齊頭式的平等絕非真平等,我們建議育兒補助可以參考類似英國依地區生活消費水準,在不同城市所提供的薪資就會有不同的加權補助措施。針對縮小不同教育體系間的補助差距,我們建議教育平權,不因幼兒在不同教育體系而有差異,回歸家長為自家寶貝的教育自主選擇權。 依據剛開始跟各位報告的數據,少子化嚴重到無以復加,理論上,教師應該嚴重超額,但是師資荒卻更為嚴重,背景因素當然非常複雜,本會認為最重要的關鍵應該就是議題二,近年親師衝突及申訴案件逐年增加,影響教育現場運作與信任關係之建立,對此如何有效預防及緩解衝突?針對這個議題,不知各位先進是否認同濫訴零成本為所有問題之根源?最近非常夯的韓劇「鐵拳教育」,學校比想像中還要混亂。韓國教育首長說,教育大變革的答案不在辦公桌上,而是在學校第一線,教育不是行政管理,而是關於人的故事。我們的教育首長說,對於教師團體質疑校事會議濫訴爭議,教育部推動校事會議制度改革,今年1月到4月教師的投訴案件為202件,較去年同期448件明顯下降。進入校事會議程序的案件占比也由82%降至22%,顯示透過案件分流及制度優化,許多原本可透過溝通與輔導處理的案件不必再進入正式調查程序。針對兩國教育首長的論述與觀點,不知各位先進以為如何?本人不予置評。 結論:韓國有教師地位法,日本有學校律師制度,英國有防止騷擾規範,美國有學校安全與法律支持,澳洲有家長行為規範與校園保護,請問我們有什麼法規或政策來保護善良的老師呢?針對第三個議題,物價、房價接連成長,年輕人不敢生、不敢養,探討孩童成長的家庭支出與家庭負擔,檢討政府是否可以作為年輕家長的後盾,很抱歉,這個議題就留給政府大人去費心吧!我們升斗小民引頸企盼而已,謝謝。 主席:謝謝理事長。 下一位請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王雅玲。 王理事雅玲:大家好。我是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王雅玲,我這一輩子做的工作只有一個,就是幼教老師,所以我現在是從幼教基層現場人員的立場,針對這三個議題我們所看到的提出一點小小的想法及建議。第一點是關於補助,補助當然是要的,以前沒有補助,大家敢生敢養,現在補助好像很多,或許還不夠,但是比起以前應該差很多了,為什麼大家還是不敢生不敢養?所以補助真的是一門學問。若以我個人來說,我覺得就是把錢給我,我自己要去上師資良好的公幼或者是要才藝很多的私幼,那就是家長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選擇,我就去選擇適合我的學校。回歸我剛剛講的,以前沒有補助,大家還是敢生敢養,為什麼現在有補助了,反倒我們的生育率一直都沒有辦法提升呢?我想先跳到第三個問題,為什麼?因為不是只有錢的問題,我們遇過很多年輕人,他們的經濟條件其實也不差,但是他們還是不願意生,為什麼?他們說他們怕他們的孩子沒有辦法平安長大,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除了我們的社會對於育兒家庭夠不夠友善、社會企業對於家裡有小孩的家庭夠不夠友善之外,我覺得良好的托育品質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從保母開始,一直到托兒保育機構、幼教現場,現在資訊那麼發達,這麼多的虐童案對家長造成非常大的陰影,所以我覺得在擴大準公共裡頭,我們在提升量的同時,是不是質也能夠兼顧?這麼多不好的案件都是發生在哪一類的學校,我們有沒有做過這樣的數據歸類調查?我們在一直撒幣的同時,結果我們撒幣的對象,也就是學校有虐童的或者是不適任的教保人員,然後我補助他,這樣合理嗎?我覺得良好的托育環境就是人員一定要合格,無論怎麼樣都不能夠以找不到合格的老師為由,所以就退而求其次,用大學畢業生就可以。新加坡可以為什麼我們不行?新加坡都搶人搶到我們這裡來了,我們的幼教工作人員可以到新加坡去工作,為什麼我們的業者找不到合格的人員?我覺得補助不應該是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幫兇。 接下來我想要說的是完整的托育,就我所知,我們0到6歲都有一連貫不同年齡層的托育機構,但是我發現有一些托嬰中心是規定滿2歲的孩子就不能夠待在托嬰中心了,如果是幼兒園的話,2歲的孩子可以收,但是他們是按照學年,托嬰中心所規定的2歲沒有跟著學年走,所以變成孩子滿了2歲,可是在新學校學年還沒有開始的這段期間是空窗期,有一些家長因為沒有辦法照顧到,所以會把他的孩子托給補習班,他的哥哥姐姐就在補習班,所以他就跟著去,我覺得這一點我們可能要仔細考量,尤其是準公共的托嬰,他的年紀應該跟著幼兒園做銜接,而不是滿2歲就踢出去。 再來我想要回歸到第二個問題,也就是親師衝突的問題,無論是我們增加第三方協調平臺,還是再增加個什麼,這些都是事後的工作。我們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但是孩子在入學前親師溝通做了多少?家長跟老師彼此之間的信任機制建立了嗎?單憑園長、單憑主任說他們的教學有多棒、有多好,我就把我的寶貝孩子交給一個素昧平生的人去照顧,再加上這麼多的不良事件,我覺得這是一個合作的機制,共同教養孩子,信任就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們並沒有幫家長學前教育,我說的學前教育不是指孩子,而是你的孩子入學前的教育,你應該要做足哪一些功課,或者是你應該要上哪一些課,當我們在進行補助的同時,我們也要加強家長教養孩子的能力,所以這個應該也是要納入考量的,如何跟老師溝通也是很重要的,如何相信老師、如何提出問題。以上是我們一點小小的淺見,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王雅玲理事。 下一位邀請簡瑞連理事。 簡理事瑞連:主席及與會的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簡瑞連,今天代表眾多還在一線服務的夥伴們來跟大家交換一些意見,其實我們有很多夥伴是沒有辦法來到這裡的,所以更多基層的聲音是不被看見的。我這邊有幾個問題要來跟大家說,臺灣到目前為止還缺補助嗎?我覺得不是,我們缺的是政府的公共責任擔得太少,我覺得教育部不斷地對我們的公共化去做擴展,提升了非營利幼兒園,提升了我們公幼的設置,當然準公共也跟著上路了,可是準公共的數字卻掩蓋了真公共的量,今天可能也有講到我們的公共已經達到99%,我們最不缺的其實就是補助,我們一直用補助的方法擴大自由市場,提供托育,但是幼托公共化政策並沒有改變。監察委員紀委員在115年4月也提出雖然我們擴大公共教保服務有逐年提升,107年試辦以後到113年準公共從4.1%增長到34.8%,只有公共化幼兒園始終維持約在三成,目前補助準公共經費這麼高,得到的品質是什麼呢?13年了,我們從幼托整合到現在,事實上我非常感謝委員今天召開這樣的幼托整合政策會議,但是我覺得有點遺憾的是並沒有真正開始討論現場的眾多問題,比如特教的問題、老師勞動條件的問題,比如我們有很多密植於親職焦慮等等家長的問題,但是今天來談的是補助。我想這樣的補助量能提高了,政府把大筆的預算補助私立的幼托機構,企圖透過補助要求私立業者改造職場跟提高照顧品質,結果紀委員在115年4月提到,目前教育部雖然提出了一些監督的機制跟相關管考,但是準公共化違規裁罰的園數仍然逐年上升,而且比率遠比其他公共化幼兒園要高。 根據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的觀察跟調查,有滿多的幼教老師一直留言跟我們說,大概目前有50%準公共的初任教保員沒有達到當時教育部規定的準公共化起薪標準。剛剛也有先進提到,好像有了這個補助就不貴,但是準公共一邊領了補助,劣幣驅逐良幣,然後就開始有很多的巧立名目亂收費,比如才藝課程這些都是軍備競賽、超收材料費等等。我想商品化才是我們臺灣托育非常大的問題,大撒幣、市場化也沒有讓員工、勞工更好,更不用說沒有被重視的城鄉問題,沒有幼兒園的鄉鎮,補助根本看不到也吃不到,所以公共資源投入了缺乏嚴格勞動監管的私營市場,並沒有辦法提升照顧品質,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太多的監管機制。 有關於議題二「管理體制的現況」,現在事實上就是呈現了獵巫化的氛圍,當發生親師爭議的時候,在家長至上主義跟政治壓力下,每次碰到了這些事情,一定就是先停職、先調查、先公審的防衛性態度,把這樣的制度性壓力轉嫁到第一線的教保工作者身上,導致教保員集體喪失職場安全感。我覺得主管機關在家長的投訴部分也不是只有啟動調查機制,難道都沒有督管的責任問題嗎? 在縣市參與的部分,我覺得預防要勝於治療,地方主管機關長期人力配置不足,人員流動非常頻繁,其實他們是很可憐的,工作到晚上九點、十點,無法有完善的處理機制跟經驗來處理。需要再疊床架屋嗎?再創第三平臺嗎?提供思考給大家。現在的調查機制有什麼差異呢?第三平臺的組成又跟現在調查機制的人員會有怎麼樣的不同呢?如果第三平臺要來判斷事件是否成案,目前的機制要進入調查之前,這件事情哪裡做不好?原因是什麼?我覺得這些都應該要好好再做檢討,如果可以改善,當然不一定要有第三平臺。我也在高雄市看到我們在調查的過程裡頭有降低了所謂進來的案子,讓他能夠在事先理解之後,家長也沒有就這個部分有持續的投訴。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的主張是,我們反對大撒幣!第一,我們反對以補助為由,複製準公共化幼兒園的假公共政策,推諉公共責任,主張持續擴大社區化的公共托育服務,讓家庭跟幼兒擁有優質、平價、近便性的托育資源,減緩照顧壓力。第二,我們要求落實勞動檢查、提升勞動條件與福利,才能夠讓流失的老師、人才能夠回流。第三,現場有這麼多的壓力,面對老師長工時、勞動條件問題、勞動情緒等等問題,我們認為應該要推動幼托人員的法律特約支持系統,減緩因親職糾紛或不實指控的壓力。第四,我們呼籲比照非營利幼兒園,未來接受托育費用補助的幼兒園應綁定勞動標準課程等等品質,並接受財務審核。 此外,我們呼籲重啟幼托整合,檢視、整頓紊亂的托育服務機制,將全面性的師生比降低納入修正幼照法第十六條。還有,我們有滿多有關老師修教師證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暢通進修的彈性,建立現職折抵教育的實習彈性,推動帶職進修、有薪實習,確保勞工進修不減薪、實習有薪資。 最後,我們期許民意代表應該監督主責的相關部會,普及公共托育及偏鄉托育的資源,這才是對人民有利的,而不是增加補助。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簡理事。 下一位請葉若蕎總會長。 葉若蕎總會長:主席、各位委員、長官、學者專家及所有關心幼兒教育的朋友,大家好,我是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葉若蕎。首先,感謝主席、教文委員會及衛環委員會的委員,還有今天所有教育部長官的列席、一起來關心,讓我們幼教現場的聲音可以有機會被聽見。 今天我要代表全國幼教的工作者及數十萬個幼兒家庭提出兩個重要的建議:第一個,希望能建立符合教育平權精神的幼兒教育補助制度;第二個,成立教保調和委員會,重建親師互信的關係。 我今天想要表達的核心只有一句話,就是我們的教育選擇要更公平,信任要回到教育裡。面對少子化的時代,我們真正要解決的當然不是只有補助問題,還包括家長敢不敢生、養不養得起,以及教育現場能不能留住優秀人才等等問題。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少子化政策,也投入大量的資源,這些努力我們都予以肯定,但是幼教現場還是看到非常多的困境。 當然,教育平權不能只是一個口號,尤其我們知道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0到6歲是最重要、最大的負擔,從近年來政府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的政策,大力資助相關的補助,我們了解到教育平權要面對的問題就是現在的制度真的公平嗎?根據統計,113學年度全國2到6歲有55.4萬名小孩在就讀幼兒園,其中12到15萬名幼兒沒有就讀公共化跟準公共體系,換句話說,接近3個小孩就有1個小孩所得到的教育支持跟其他孩子是不一樣的。同樣是我們臺灣的孩子、同樣是一般家庭,同樣是接受學前教育,可是卻選擇不同的體系,而承擔完全不同的教育支出,所以我們認為,教育平權真正的核心不是補助哪一種體系,而是要照顧到每一個孩子。尤其每個家庭的需求不同,每個家長的教育理念也不同,有的家長重視就近接送、有的是特色課程,教育本來就應該是多元的,政府的角色不應該是替家長決定孩子要讀哪一種幼兒園。 日前我們赴日參訪的時候也發現日本推動的是幼兒教育無償化,也就是大家的補助都是一樣的。還有,在少子化的當下,剛剛家長團體也有講,日本政府是先關公幼、全力支持私幼,我們在熊本教育廳得到的資料顯示,他們的公幼目前是72家、私幼是388家。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更重視保障家庭選擇權跟多元辦學的環境,這個部分值得臺灣作為未來政策的參考。 在這邊我也提出三項建議:第一個,我們希望可以提高育兒津貼,縮小不同教保體制間的補助差距。當然,我們國家有提出維持財政的穩定性,我覺得可以逐步到位,讓家長的選擇權回歸到自由選擇,同時也要兼顧教育品質。第二個,要依據人口結構跟實際的需求配置教育資源,我們臺灣各地方的人口結構、出生及教保服務需求都很大,我覺得教育整體資源的配置不應該以城鄉區分,應該定期盤點縣市的人口、就學及教保服務提供的情況作為補助資源投入的重要參考。例如我們新北還有桃園、臺中等等一些比較高度集中的都會區,有面臨到土地取得的困難、營運成本比較高,而且教保人力不足,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更需要我們政府依照實際狀況來幫助大家。所以讓教育資源回歸到需求的導向,不是以區域作為一個分配的標準,而是能真正落實到每一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且優質的教育機會。 第三個,我希望建立完整的零到六歲的家庭支持,當然少子化問題下,家長決定要不要生,不是只有考量教育這個方面,也不是說孩子未來的就學是否平價,所以期待政府可以整合我們的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幼兒就學補助,讓我們整個育兒的友善措施,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支持系統,讓年輕人敢生、願意生,也養得起、教得好。 再來就是成立我們的教保調和委員會,重建親師互信的關係,我覺得教育現場需要監督,但是更需要信任,臺灣的教育正面臨這樣一個隱形的危機,就是我們的教育信任一直在流失,近年來親師的衝突跟申訴案件都一直在增加,我們發現很多狀況是來自於親師間的資訊落差、溝通誤解、情緒反應,跟教育理念可能有不同的部分,其中確實有很多是來自於隱形的特生,卻因為缺乏中立的協調機制而快速升高,甚至出現先錄影蒐證,然後到網路爆料、在媒體公審,最後才要去查證真相。在這樣的環境下,教師怎麼可能承受這樣極大的心理壓力?這也是近年來老師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一定要努力成立這樣一個親師的教保調和委員會,有可以修復我們關係的機會、有理性的對話空間,而不是直接走向對立。 再來,各位委員、各位先進,今天最主要的是,若補助不公平,我們就沒辦法看見我們孩子失去的是家長的教育自由選擇權,如果今天制度只要求教師去承擔,卻沒有給予支持,失去的是我們優秀的人才,如果今天教育只剩下對立跟不信任,失去的將是孩子最珍貴的成長環境。 所以我們呼籲政府要從教育平權與親師互信雙軸並進,建立更公平的教育支持制度,來完善我們整個的現況。這邊要特別講一下,其實要強化親師教育跟親師合作也包含現場這些隱形特生的問題,都值得我們去關懷,我們希望每個孩子都被公平對待,讓教育選擇權更公平,也讓信任回到教育中,謝謝大家。 主席:專家學者及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請機關代表回應,首先先請教育部回應。 張廖次長萬堅:謝謝主席。今天的公聽會,聆聽了兩位委員的發言,還有13位代表的發言,我也逐一做紀錄了。有關這三個議題,首先補助的部分,許多先進在發言的時候大概都有不同的意見,當然撒幣不是一定就有效果,不過,我要做一些澄清,第一個,任主任提到有關學前教育的申訴問題。到目前為止,我看了學前組給我的資料,關於申訴的部分,112年3月到12月這10個月內的通報數大概有505件,決議受理的有313件,裁罰的有126件;113年整年的通報數是780件,受理的有458件,裁罰的有220件;114年各地方政府報來的數字,通報檢舉數有851件,決議受理的有459件,認定被裁罰的有200件,大概都差不多,沒有特別的不一樣,不過因為一些媒體的報導,會造成整個現場教保人員的壓力跟親師的衝突,這部分我們會繼續來了解。 剛才陳威江理事長特別提到的,其實韓國的生育率從0.72%到0.8%左右,當然是有回復,這個是事實,而他整個投入的GDP大概是1%,臺灣則是1.1%左右,臺灣在賴清德總統宣布之後,我們投入的金額也是占GDP的1%,所以臺灣投入的不會比較少。至於怎麼分配的問題,剛才先進也有不同的意見,有些協會像剛才最後一位發言的葉總會長就有提到,兩到六歲的部分,有55萬在讀學前教育的幼兒園,大概有12到15萬是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就是包括公托、非營利跟準公托,這部分如果按照目前賴總統公布的方案:第一胎是5,000加5,000,就是1萬;第二胎是1萬1,000,6,000再加5,000;第三胎就是7,000再外加5,000,是1萬2,000。我要澄清的是,我們從107年開始推公共化幼兒園政策的時候,事實上就是以入園率做為一個考慮,當時兩到五歲入園率不到六成,現在已經將近九成,即87%、88%。而入園之後,剛才也有先進提到,在量的提升之後,包括準公共化政策,則我們的品質要如何提升的問題,剛才聽到很多先進的意見,包括產業工會提到教保人員品質的問題,我們有沒有監控、第一線勞動監管的機制等等,這個我們未來會來聽取相關工會代表的意見,並訂定相關的機制,總之,我們願意來聆聽。 還有幾位也特別提到這個要不要入法保障一事,事實上剛才也有委員提到財政紀律法的問題,我們現行的托育政策、津貼政策裡面是沒有在用法令,而是用行政權,即逐年視政府的財政來寬列。當然臺灣最近這幾年財政比較好,也是在這樣的狀況下,賴總統在這個時機來宣布,也投入3,800億左右的預算,即一年的預算從將近2,000億增加到3,800億,這也差不多占臺灣的GDP的1%,所以數目也不是太少,至於要不要入法保障,當然各位有不同的看法,今天好像沒有學者專家過來,而各個協會、產業工會代表、教師團體代表裡面有提到的,我們也會繼續來請教。 至於親師之間重建信任的問題,早上的公聽會裡面,我們也有提到,所以這個可以併同在早上的公聽會,像幼兒園的部分,很多團體提到沒有匿名、匿名不受理的問題,因為幼兒園當時有特別的考慮,所以就我剛才公布的數據,看起來並沒有每年都有增加,但是幼兒園的部分,是不是這個部分就要取消,可能也要跟一些家長團體、相關專家學者一起來討論,看看這部分要怎麼樣做,才能夠讓品質也能夠提升,讓我們親師衝突的場面也能夠化解,我想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我們會努力來聽取大家的意見。 今天的三個主題:第一個,針對補助的部分到底要不要入法、到底要不要加碼?第二個是我們怎麼樣補助的問題;第三個,學前教育衝突的問題怎麼樣來化解?早上的公聽會裡面,其實我們聽到了一些專家學者的意見,我也做了一些回應,同樣的,我要在此回應,有好的幼教老師、有好的教保人員,絕對是孩子的福氣,這一點我們共同、一起來努力,在制度上尋找一個比較好的方案,臺灣少子化確實是危機,所以各國都在加碼,比較起來,臺灣在這次的宣布之後,在亞洲國家裡面,我們大概也是占了差不多1%,新加坡是0.9%,日本其實有0.58%,所以我想政府在投入資源的這一方面也是有考慮到臺灣的財政問題,我們當然希望未來加碼在這部分的資源能夠越來越多,但是分配的部分要怎麼樣分配、要怎麼樣處理,當然我們希望多聽聽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 主席:好,其餘列席的機關代表有無補充說明?衛福部、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要補充說明嗎? 請王專門委員發言。 王專門委員前鎧:主席、各位先進代表,大家好。主計總處這邊還是謹就政府的財政面向予以補充說明,依預算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關於本次的修法,有多位委員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的修正草案,初步估計會大幅增加每年國庫的支出可能達數百億元以上,所以我們還是認為應該先由行政院就國家整體的施政規劃及資源配置等通盤來考量,以避免在執行的時候產生窒礙或者排擠現有的教育政策預算以及其他各項重要政事的經費。依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本案當然是屬於法律案,但是其修法的結果仍然將導致未來每年的政府支出大幅地增加。參考民主先進國家的案例,比如德國的憲法第一百十三條就有規定:法律如果增加聯邦政府所提預算案的支出或者將來不免有所新支出的時候,應徵得聯邦政府的同意。國外之所以會這樣規定,主要是基於權力分立的原則以及維護國家財政永續的目的,這些規定跟我們預算法第九十一條或財政紀律法第五條也都是有相同的精神。考量教育部其實依現行的規定其實已經可以去訂定相關的辦法,來推動一些幼兒教育補助及照顧事項,未來如果行政院經過完整的評估認為有需要擴大的時候,還是可以依現行的規定來直接辦理,即使沒有修法,也並沒有窒礙,所以我們還是建議依現行的制度來辦理,這樣比較能夠考量到國家整體的施政跟資源的配置,不會因為修法就立即使政府的支出大幅增加,以上說明。 主席:好,謝謝。 首先,我要特別感謝在場所有與會的專家學者、各個協會以及所有的機關代表,我今天擔任召委排這個公聽會來聆聽大家的意見,我們主要是希望能夠廣納社會各方的建議,當然也有聽到很多我覺得非常實用的意見,例如有學者提出現場的教學狀況有巧立名目來多收一些費用,其實我們一直都希望能夠有效的改善,我們當然也不允許這樣的事情持續發生,也希望相關主管機關應該要好好正視家長的權益。當然,也有提到師生比的問題,師生比的落實其實討論了很久,也滾動式的正在進行當中,但是實際上能不能真的達到需求?我們希望政府應該要展現自己的魄力,完成政策執行,讓家長能夠更加安心。 我認為除了補助外,還需要有加大力度的政策來協助,例如我們有提到,包括不同政黨的聲音也有提到,在各個國家也看到,不只是補助,還有提供社會住宅的相關住房策略。但是我們必須坦白跟大家特別報告,當我們看到社會住宅現在轉型為婚育宅,沒有問題,這是可以的,但是政府必須好好坦誠面對社會住宅轉型成婚育宅,但是實際提供的數字是不是能夠達到原本所說的?上次內政委員會也在探討,社會住宅突然片面宣布要大量減少,是因為沒有辦法去執行政策,所以另外改用其他的方式來執行。單單只是把它轉型為婚育宅,但是整體的量卻沒有辦法大幅度提供,這個過程就會讓所有的家庭,在擔憂住宅成本增加的狀況之下,沒有辦法好好去養兒育女。剛剛有其他先進提到關於0到6歲的成長支出,我想不只是家庭的支出,如疫苗、尿布、必需品、食品、相關的設備等等,這些都是家庭的支出之一。但是也不要忘記,如果住宅策略沒有辦法穩定提供大量的社會住宅,就會變成要去繳付利息、繳付房貸,這也都是大幅的成本支出。所以我們希望,補助不要單單只是給予父母金錢,而是將這個部分能夠跟教育綁在一起,我覺得這樣會別具意義,更能夠有機會在執行教育的過程中,也能減少家庭的支出。 今天召開公聽會,一方面希望探討鄰近國家在花費各個預算的過程當中,所面臨的成長問題,也希望彙整大家的意見,來探討我們的單一現象,是否有辦法透過結構性的政策改變,一起教學相長,集思廣益想辦法來處理這些問題。另外,有專家學者所提到的第三方調和機制,我們還是要特別拜託主管機關──國教署及張廖萬堅次長,幼教的第三方調和機制也應該是要重視了。早上在這個部分已經有探討,各個專家學者也非常積極地發聲。幼教教學的現場狀況,絕對不會輸給高中以下,所以希望幼教現狀,能夠被國教署重視,並好好地處理第三方調和機制,讓親師問題的衝突減少。 坦白講,我也遇到女兒的幼稚園老師教到一半,突然不教了,跑去新加坡。他說新加坡開的金額大概好像是六、七萬吧,一個月差不多六、七萬,在臺灣頂多四萬多。他教到一半要離開,我們也是非常地不捨,但是又沒辦法擋人財路。所以教學現況的確就是老師不斷地出走,我印象中有專家學者也提到如何讓老師的環境更好,如加強勞動檢查,這個部分我認為當然有其必要性,沒有問題,但是單單就現況只有勞動檢查,沒有增加老師的相關權益,還有福利的話,我覺得也很難留下老師。 從我開始擔任民意代表到現在,我們都不斷地在倡議,老師的相關薪資權益也應該要有所檢討,不然我們最後不是在國內輸給各個業者,而是輸給國外這些國家,因為他們不斷地挖角,我們的老師都不斷地往外跑,我也希望國教署能夠正視這個問題。還是早上那一句話,今天我們有共識的部分,而且是真正的問題,是不是能夠請國教署加緊腳步,趕快先解決問題,能夠適時地提供解方?我不希望公聽會只是流於形式,大家發發言,然後後面沒有結果。也希望後續不管是第三方調和,或是老師的權益升級,這個部分都能夠看到具體的回應。我們先將有共識的部分趕緊先行處理;大家各有不同意見的部分,我們就保留後續繼續討論,繼續來彙整大家的意見,以上。 本日下午的公聽會到此告一段落,感謝現場所有的與會者從不同面向提供寶貴意見。今天所有的發言內容以及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製作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以及出席的與會人員參考。 高雄市家長協會書面資料: [image: image1.jpg]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主席:再次感謝大家出席今天的公聽會,所提供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審慎地考量作為未來的修法依據。謝謝大家,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6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