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冠廷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國防部、外交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大陸委員會報告「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國防部部長顧立雄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主任趙亞平 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次長謝日升 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侯嘉倫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陳建義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朱惠民 外交部次長陳明祺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林宏勳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有忠 李主任秘書淑娟: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1時38分 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9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王義川  陳俊宇  陳永康  羅美玲  王定宇  沈伯洋  王安祥  牛煦庭  馬文君  黃建賓  徐巧芯  林楚茵     (出席委員12人) 請假委員:黃 仁  陳冠廷   列席委員:鍾佳濱  洪孟楷  蘇清泉  王鴻薇  林倩綺      (列席委員5人) 列席人員:6月24日(星期三) 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及所屬人員 6月25日(星期四)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李培源 主  席:馬召集委員文君 專門委員:廖曼利 主任秘書:李淑娟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呂雅玲    專  員 謝禎鴻 6月24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報告「教召制度公平性、後備軍人實戰化施訓成效與女性召訓配套措施」,並備質詢。 (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全民防衛動員署署長廖建興報告,委員王義川、羅美玲、陳永康、陳俊宇、王定宇、沈伯洋、王安祥、牛煦庭、王鴻薇及馬文君等10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全民防衛動員署署長廖建興、情報參謀次長室次長謝日升、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李鳳翔、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解駿山、陸軍司令部參謀長陳建義、空軍司令部參謀長李慶然及後備指揮部參謀長薛淵銓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黃仁、林楚茵、黃建賓、徐巧芯、陳冠廷、鍾佳濱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委員所提書面及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6月25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壹、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10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4項 僑務委員會2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2項 僑務委員會858萬3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0項 僑務委員會62萬5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2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25億8,696萬6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20萬元。【2 3】 (二)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業務費」之「約用人員酬金」20萬元。【13】 (三)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202萬元(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200萬元及「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萬元)。【18 24】 (四)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業務費」有關「結合臺灣辦理淨零碳排專業與經驗,及產業發展優勢,推介海外僑臺商企業參考運用,以配合國際ESG與永續發展趨勢,協助僑臺商預為因應布局,俾提升未來國際競爭力,永續企業營運及發展」10萬元。【47】 (五)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250萬元(含「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之「業務費」150萬元)。【74 79】 以上共計減列502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億8,194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44項: (一)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有關「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預算編列928萬7千元,較112年度592萬元、113年度719萬1千元及114年度909萬1千元,呈逐年增加趨勢。該計畫係透過甄選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海外僑界參訪交流,以認識僑務工作、拓展國際視野,並建立青年與海外僑界互動橋梁。經查歷年參與甄選及錄取赴海外參訪之學生,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大專校院,中南部青年參與比例相對偏低,區域參與資源尚有失衡情形。另新住民及原住民學生參與情形亦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展現臺灣多元文化特色。爰此,僑務委員會允宜檢討甄選機制、區域名額配置及多元族群參與措施,研議提升中南部、新住民及原住民學生參與機會,以落實青年培力與國際交流政策之公平性及代表性。爰凍結該項預算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二)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預算編列1,551萬4千元。查僑務委員會自100年度推動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活動,110年度前主要於北美地區辦理,自111年度起逐步擴展至亞太及南美地區,包括澳洲、泰國、菲律賓及巴西等,惟歐洲地區迄今仍未納入計畫範圍。近年我國與歐洲國家交流日益密切,歐洲台僑人數亦呈現增長趨勢,僑務委員會應研擬擴展計畫範圍,增加歐洲及其他地區台僑青年參與機會,以厚植僑界青年人才,拓展友我僑界力量。爰凍結該項預算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21】【22】【23】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黃建賓  王安祥  牛煦庭  馬文君  陳俊宇  陳冠廷  王義川  黃 仁 (三)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預算編列1億5,777萬8千元。1.本項業務115年度預算編列較114年度大幅增編1,847萬元。惟檢視僑務委員會現有之16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資源高度集中於北美地區(美國占11處、加拿大1處);反觀泰國、馬來西亞、印尼及日本等亞洲國家,不僅僑胞人口基數龐大,更與我國具備深厚之歷史文化淵源及較緊密之民族與社會連結,至今仍無任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置,整體布局已與僑務現實脫節。2.歐洲地區至今仍維持「零設置」,嚴重限縮我國對歐推廣華語文教育與深化僑務之量能;另一方面,澳洲地區僑胞約5萬人卻設有2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其高昂之租金與維運成本已形成財政負擔,投入產出比顯不合理。3.綜上,僑務委員會允宜就全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置策略之檢討、亞洲與歐洲地區拓點評估,及現有資源配置合理性提出改善方案以提升服務效能及預算使用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26】【27】 提案人:牛煦庭  陳永康  黃建賓  馬文君  黃 仁 (四)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新編「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1億0,653萬4千元,辦理「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臺灣文化導覽展覽品項,並優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內外部空間及設施,營造具吸引力之文化展示環境與外觀」等相關工作。經查該計畫預計自115至119年度推動,並以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地13所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為據點,分年度辦理至少6所中心軟硬體優化作業,115年度優先規劃美國金山灣區、洛杉磯及休士頓等3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另查部分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過去已辦理整修或空間改善,例如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於104年度啟用、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107年度曾翻修,現再投入大筆預算辦理優化,是否符合實際需求及效益,資源是否重複投入或形成閒置浪費,中心整修必要性,允宜詳加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28】【30】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陳永康  黃建賓  王安祥 (五)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1億1,268萬7千元。協輔歐美等地區僑校(團)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打造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文學習品牌,計列業務費3,576萬9千元,設備及投資300萬元,獎補助費7,391萬8千元,合共1億1,268萬7千元。僑務委員會規劃於紐西蘭、澳大利亞、加拿大及日本等國增設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TCML),作為「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之中長程發展的重要推動項目,惟未具體說明增設據點之評估依據、選址標準、推動期程及整體規劃內容,難以檢視其執行效益與目標達成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33】【34】【35】【36】【38】【40】 提案人:王定宇  林楚茵  陳俊宇  徐巧芯  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陳永康  黃建賓  羅美玲  沈伯洋  王義川   (六)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1,619萬6千元。1.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全球僑臺商產業升級與技術服務方案」自109年度辦理以來,雖已協輔簽署23件合作備忘錄,惟近年我國大廠屢赴海外投資布局,帶動商貿及民生服務業全球生根,僑臺商發展局勢與過往有別,既有方案是否仍符合現實需求,有待審視。2.又該方案目前缺乏對參加者企業類別、身份別、人次及意見調查等細部資訊之分析,難以驗證活動實際需求及擴散力,亦無從有效評估政策效益與資源配置合理性,預算增加之依據不足。3.綜上,在缺乏細部參與者資訊分析之前提下持續編列預算,恐導致活動淪為形式交流,無法精準回應僑臺商真實需求,影響整體政策效益;對此,僑務委員會允宜縝密統計參與情形並蒐集意見調查,細部分析參加者資訊,以及因應僑臺商發展情勢變化提出調整方案,俾利精準施策。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2】【43】【44】 提案人:牛煦庭  陳永康  黃建賓  馬文君  黃 仁  陳俊宇  陳冠廷  王義川   (七)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051萬3千元。經查114年度辦理「臺灣連鎖加盟產業參訪團」、「國際醫療產業邀訪團」、「智慧自動化產業邀訪團」及「航太暨無人機產業邀訪團」等活動,單次活動決標金額均逾130萬元,惟部分活動參團人數偏低,如智慧自動化產業邀訪團僅13人參與,整體經費效益與實際成果顯有檢討空間。另各項活動多以企業參訪、展覽參觀及商機交流為主,惟後續實際投資媒合成果、合作案件數及具體效益等,均未見明確量化績效指標與追蹤機制,難以驗證預算執行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45】【48】【49】【50】【52】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徐巧芯  黃建賓  王安祥  陳永康  王定宇  林楚茵  陳俊宇 (八)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新增「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870萬元。經查本計畫規劃於海外辦理3條路線、46場活動,內容結合臺灣美食、華語文教育及文化推廣,雖立意良善,惟相關執行模式、實際效益及績效衡量機制尚待具體說明。尤其活動經費包含講座酬金、機票費用及補助僑團等支出,涉及海外巡迴活動與行政成本,然目前未見各場次預算配置、效益評估方式及後續追蹤成果等具體規劃,恐有資源投入與實際效益不相當之疑慮。另查第1期「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多項關鍵績效指標未達預期目標,顯示仍有精進空間。如今再擴編辦理大型海外巡迴活動,允宜先建立明確績效指標,包括實際參與人數、主流人士參與比例、後續文化推廣效益及對僑臺商事業帶動成果等,以確保預算運用符合政策目的。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九)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11億3,010萬8千元。鑑於115年度僑務委員會「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預算編列11億9,416萬6千元,較114年度增加3億5,461萬3千元,其中「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為主要增列項目,顯見政府持續透過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等機制,擴大招收及培育僑生,以回應我國產業人才需求。惟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自103學年度以來,報到人數隨錄取名額增加,111至113學年度入學率已穩定達九成;離校人數及比率亦隨之提高,雖112年度離校人數下降至182人及4.47%,但113年度復遽增至472人及8.25%,恐顯示招生品質及就學適應情形有弱化且不足之勢,不利政策推行。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僑生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離校率之分析及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5】【56】【59】【61】【63】【67】 提案人:王安祥  徐巧芯  黃建賓 (十)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11億3,010萬8千元,較114年度7億5,653萬3千元增加3億7,357萬5千元,增幅49.37%。查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術型高中113學年度離校人數達472人、離校率8.25%,較112學年度182人、4.47%增加290人、3.78%。僑生普遍面臨語言挑戰、經濟壓力及文化適應等困境,離校率劇增暴露輔導機制不足。僑務委員會115年度「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大幅增加,應說明如何運用相關經費強化僑生華語培訓及生活輔導等措施,有效改善僑生在學困境、提高續讀意願。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0】【54】【57】【58】【62】【64】【65】【66】【68】【69】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王義川  徐巧芯  馬文君  牛煦庭  陳永康  黃建賓  王定宇  陳俊宇  黃 仁   (十一)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獎補助費」之「對私校之獎助」有關「擴大培育及留用一般僑生及強化畢業輔導等業務」新增「補助學校聘用具東南亞語文能力人士擔任生活輔導員」預算編列1,400萬元。經查僑務委員會為協助學校加強僑生生活輔導與溝通,規劃補助學校聘用具東南亞語文能力人士擔任生活輔導員,作為僑生與校方間溝通橋梁,立意雖屬良善,惟本項預算係首次編列,相關執行機制、補助標準及成效評估方式仍欠明確。另查僑務委員會僅以「每校至少補助1人」為原則,相關人力需求與實際配置是否符合各校僑生人數及輔導需求,仍待審慎評估。再者,預期效益如降低休退學率、提升畢業留臺率等,亦尚未建立具體績效指標與追蹤機制,恐難有效檢視預算執行成果。鑑於近年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已出現休退學率攀升、生活適應及語言溝通等問題,僑務委員會允宜先就人力配置、輔導模式、績效衡量及後續追蹤機制提出完整規劃,以確保資源運用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0】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十二)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有關「結合海外青年志工推動雙語政策,辦理海外青年志願教學」預算編列2,591萬元。經查「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近年參與志工人數逐年下降,自112年623人減至114年415人,顯示活動參與規模與需求已有縮減趨勢。此外,活動辦理地點、志工培訓及行政支出等相關成本逐年增加,惟對偏鄉雙語教育實際成效、受惠學生學習成果及志工服務效益等,尚缺具體量化評估與追蹤機制。為確保預算資源有效運用,允宜檢討整體辦理模式及經費配置合理性。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3】【72】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十三)「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係為鼓勵海外華文媒體報導臺灣及全球僑務動態所設,惟近年參賽與入圍情形呈現下滑趨勢。自第3屆(111年)參賽件數達280餘件高峰後,第4屆(112年)降至201件,第5屆(114年)雖回升至240件,惟入圍作品數卻降至40件,為近4屆最低,顯示活動整體參與度及媒體投入熱度已有下降情形。此外,相關活動辦理效益及實際宣傳成效,尚缺具體量化指標與後續追蹤評估機制,對於提升海外華媒對臺灣議題報導深度、擴大國際傳播效益及凝聚僑界認同之具體成果,仍有檢討精進空間。相關經費配置及活動規模,允宜依實際參與情形及執行效益審慎檢討,以落實預算撙節原則及提升資源運用效能。爰針對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625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7】【78】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徐巧芯 (十四)鑑於僑務委員會為爭取海外華語文市場擴展契機,自2022年推動「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計畫」,輔助海外僑校(團)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提供當地18歲以上人士學習華語文及推廣具臺灣華語文教學之重要據點之一。迄2026年共輔助93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在北美洲、歐洲、亞洲及大洋洲等地區營運。僑務委員會委員長近日向媒體表示,台灣目前在全美國設有64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美國國務院對此相當肯定,還希望台灣在50州都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爰請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擴大在美設立華語文學習中心據點計畫及開拓新興國家之可行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2】 提案人:王安祥  徐巧芯  黃建賓 (十五)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業務費」有關「擴大培育及留用一般僑生及強化畢業輔導等業務」之「辦理僑生迎新接待、畢業活動、僑生輔導培訓及心理輔導資源等事宜」預算編列818萬1千元(通訊費5萬元、其他業務租金170萬元、保險費5萬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萬元、一般事務費578萬5千元、國內旅費9萬1千元)。推動僑生在台就學之接待與輔導工作,係強化僑生向心力、提升留用意願之重要基礎,方向值得肯定與支持。爰請僑務委員會增列是項預算,並強化心理輔導相關資源,以健全僑生身心狀況。【83】 提案人:王義川  羅美玲  陳俊宇  王定宇 (十六)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有關「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預算編列928萬7千元,包括: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輔助國內大專校院及團體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增進臺灣青年認識僑務工作,搭建與僑界之橋梁。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為執政團隊重要施政方針之一,對於鞏固海外僑社向心力及拓展我國國際民間網絡具有長遠而積極之意義,請僑務委員會推廣並研議增列相關預算。【84】 提案人:王義川  羅美玲  陳俊宇  王定宇 (十七)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1,095萬8千元,透過行銷宣傳、規劃特色專欄及辦理行銷培力課程,以宣傳我國海外華語文及文化推廣教育品牌,計列業務費1,085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10萬元,海外華語文推廣為強化我國文化軟實力之重要途徑,方向上值得支持,本計畫應增列並推廣相關行銷宣傳及品牌推廣經費。【85】 提案人:王義川  羅美玲  陳俊宇  王定宇 (十八)美國貿易代表Jamieson Greer日前表示,美國所實施的10%臨時關稅115年7月到期後仍可能重新開徵;此外,美方亦可能引用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以國安為由對各項產業課徵新關稅。鑑於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全球貿易影響極大,各地僑臺商恐受衝擊,爰請僑務委員會應即時掌握相關資訊,給予新南向國家及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之僑臺商充分支援。【86】 提案人: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 (十九)鑑於115年度預算因審查延宕,致使新增預算無法如期運用,影響部分業務執行。查僑務委員會114年度預算執行率達98.07%,足見其執行績效良好,惟115年度預算新增部分,囿於執行時間受限,能否如期執行不無疑義。爰請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新增預算執行規劃之書面報告,以確保年度預算得以順利執行。【87】 提案人: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 (二十)台灣僑民遍布全球,係推動台灣國際參與的重要力量。115年度世界衛生大會期間,各地僑胞亦舉辦多場聲援活動,充分展現僑界對台灣支持與貢獻。惟在此過程中,傳出僑胞遭遇打壓與不當對待情事,如遭世界衛生組織官方要求看板及服裝不得出現TAIWAN字樣等,嚴重侵害僑胞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僑務委員會應說明如何與駐外館處及當地僑團緊密協調,於僑胞從事國際倡議活動時,提供必要之法律與外交協助,並於遭遇不當打壓時迅速應變及發聲,爭取國際輿論支持,維護僑胞權益與國家尊嚴。爰請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8】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二十一)僑生兼具在臺培育背景與跨國文化視野,具備獨特的人才優勢,是全球化時代中極具潛力的重要人力資源。為鼓勵優秀僑生畢業後留在臺灣發展,政府自103年起推動「評點制」,以取代過去僅以薪資為門檻的單一標準,至今已實施逾10年。然而,實務上仍有不少雇主與僑生反映申請評點制時,面臨多項困難,包括程序複雜、僅限申請特定專業技術職缺,以及雇主須符合資本額或營業額等較高門檻,致使申請成效未如預期,影響僑生留臺發展意願。因此,僑務委員會應主動檢視現行相關制度與規定,適時反映給各主管機關,據以研擬更具彈性與實效的留用措施,以擴大僑生留臺就業比例,進一步強化其對我國產業發展所能帶來的人力挹注與助益。【89】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黃建賓 (二十二)僑務委員會自106年度開始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有益開拓國內青年國際視野、增進民間與國內交流及促進民眾對政府僑務工作之認識,成果卓著,值得肯定。另僑務委員會114年度開始配合政府推動「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係鼓勵15至30歲臺灣青年自主規劃海外蹲點、見學或交流,拓展國際視野、提升競爭力,並帶動百工百業創新成長,經費來源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及國家發展基金挹注,惟僑務委員會仍需自編經費執行相關業務,似有不妥,宜向上開兩部會爭取充裕經費。另鑑於兩項業務性質疑有重疊,宜應注意部會分工及有各自區隔性的工作內容及成效。【90】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黃建賓 (二十三)鑑於中共近年持續強化海外統戰工作,並透過僑界、校園、宗教、媒體及社群平台等多元管道,結合假訊息散布、認知作戰及網路滲透等手法,對海外僑社進行更具系統性之影響與介入。另中共所制定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預計於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相關條文涉及依法追究破壞民族團結行為對境外組織、個人追究法律責任之規定,惟其適用範圍及法律概念未臻明確,恐被作為擴張執法之依據,進一步對我海外僑胞、僑團及支持我國之人士形成壓力。爰請僑務委員會積極掌握中國新型態統戰、跨境鎮壓及長臂管轄等作為之發展趨勢與具體手法,建立預警通報及資訊查核機制,並透過全球僑務服務之據點、僑團及僑教體系,即時向海外僑胞傳達相關資訊及風險警示,以提升海外僑界辨識及防範能力;並加強與相關部會協調合作,研議必要之協助與應處措施,以保障海外僑胞權益、人身安全及我國僑務工作之正常推展。【91】 提案人:陳俊宇  陳冠廷  王義川 (二十四)鑑於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新制自2025年9月8日施行以來,係為落實兵役義務公平及防杜不符資格者規避兵役,政策立意良善。惟實務上仍有海外僑民反映,相關申請程序、文件準備及審查機制較為繁複,尤其返台後須親赴僑務委員會申辦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目前僅有台北及高雄據點辦理收件,對於居住於中部及東部地區民眾造成時間及交通負擔;另相關資訊說明多以中文為主,對於中文能力較弱之海外第二代、第三代僑民而言,亦可能增加理解及申辦困難,進而影響返臺意願。爰請僑務委員會持續蒐集海外僑民意見,檢討僑民役男相關申辦機制,在兼顧兵役公平及資格查核之前提下,研議以數位化方式核發及領取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或評估於其他區域增設申辦據點,以提升行政便利性;同時強化多語言資訊之服務,並適時檢討相關文件認定之作業流程,降低海外僑民申辦負擔,兼顧政策目的與便民需求,維繫海外僑民與我國之連結。【92】 提案人:陳俊宇  陳冠廷  王義川 (二十五)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1億1,268萬7千元。鑑於「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為我國推動華語文教育、拓展海外華語文學習據點、提升臺灣文化軟實力及國際能見度之重要計畫,政策目的應予肯認。惟該計畫原為111至114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114年度為計畫最後1年,115年度仍續編相關預算,應具體說明續辦依據、計畫期程、執行重點及資源配置方式。另查該計畫預期成果由114年度累計100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調整為115年度輔導營運90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數量目標雖非唯一績效指標,惟在計畫續行推動之際,仍應釐清目標調整原因、各區域據點配置、學員參與情形、師資培訓成效及經費運用效益,以確保預算投入與政策成果相互對應。爰此,僑務委員會應針對「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之續辦依據、計畫期程、經費配置及績效目標,建立完整檢討與追蹤機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應具體說明111至114年度執行成果、115年度預算續編依據、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目標由100所調整為90所之原因、各區域學習中心分布、學員人數、師資培訓、課程推動情形及成果型績效指標,以確保公帑運用效益,並利後續預算監督及政策追蹤。【93】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二十六)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有關「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能力」預算編列1億0,500萬元。說明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係協助僑臺商取得融資、拓展海外經貿布局之重要機制,政策目的應予肯認。惟115年度於「獎補助費」科目中,新增編列「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能力」經費1億0,500萬元,屬鉅額公帑投入。經查該基金115年度營運目標較114年度僅呈微幅成長,爰新增捐助款之投入與保證業務量能、風險承擔能力及政策效益間之關聯,仍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另政府捐助款之挹注,應具備明確之風險評估及資金運用規劃。惟相關預算說明多以「充實保證能力」作概括說明,尚未充分揭示該基金之最適保證倍數設定、資金運用期程、全球經貿風險評估、提存保證責任準備增加原因,以及受益僑臺商之產業別與區域分布等資料。為確保新增預算投入與實際保證量能、僑臺商融資需求及風險控管相互對應,實有建立具體財務及績效評估機制之必要。僑務委員會應會同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針對115年度新增捐助款之必要性及預期效益,建立具體財務及績效評估機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應具體說明近5年政府捐助款、基金淨值、保證餘額、保證貸款金額、代償情形、目前保證倍數、最適保證倍數設定依據、提存保證責任準備增加原因、全球經濟及關稅風險評估、受益僑臺商之產業別與區域分布,以確保公帑運用效益,並利後續預算監督及政策追蹤。【94】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二十七)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11億3,010萬8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7億5,657萬8千元增加3億7,353萬元,增幅達49.37%,主要係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擴大保薦單位規模及招生推廣作業等事項。惟查113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各類科招生情形,服務類科及農業類科招生達成率雖均逾九成,分別達93.64%及93.90%,惟製造業招生達成率僅78.13%,機構看護(長照)更僅31.18%,顯見實際招生結果與我國製造業、長照等產業缺工需求仍有落差。另服務類科因入學及招生條件相對容易,雖有助於短期提高成班率,惟其專業技術門檻、薪資待遇及職涯穩定性相較製造業、長照、電子商務等產業需求類科未必具長期留才誘因,恐衍生僑生畢業後即離臺,無法有效補充我國中階技術人才缺口之疑慮。近年雖持續擴大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及相關獎補助經費,然若未能同步建立畢業留項、留臺就業率、產業別留用率、退學率及轉銜輔導成效等追蹤機制,恐使預算投入與政策目標間缺乏明確連結。為強化僑生畢業留台意願,降低我國高科技產業缺工問題,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應適時配合國家產業發展需求,滾動調整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類科之設置,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精進作為書面報告。【95】 提案人:黃建賓  王安祥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十八)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補助」,推動「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計畫」,輔導僑校(團)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以正體中文及具臺灣特色之課程,提供當地18歲以上人士學習華語文,作為推廣語文教學與文化之重要據點。目前在美國及歐洲合計已設置88所中心,其中美國68所、歐洲12國20所,已初具網絡規模;惟中國大陸近年結合「一帶一路」計畫,積極擴張「孔子學院」及「孔子學堂」,據公開資料統計,非洲約有62所孔子學院,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亦逾40所,對我國於相關區域之語言與文化影響力形成實質競爭壓力。又隨全球供應鏈重組,各國紛以「去風險」及強化民主盟邦合作為目標,我國亦藉由深化與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之連結,推動非紅供應鏈與多元經貿布局。東南亞國協市場迅速崛起,已成為我國第3大出口市場及第2大進口國,雙邊關係並延伸至科技、觀光及教育等多重領域。東南亞地區學習華語人口近年持續成長,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推動,我國與東亞、東南亞之合作愈形緊密,日本、韓國及東南亞主要國家,均為推展臺灣華語文教學與文化交流之重要潛力市場。爰請僑務委員會於既有歐美推動計畫之餘,另行研議將非洲、南美洲及東南亞等新興國家或地區,連同日本、韓國等亞太重點國家,一併納入「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計畫」之中長期發展重點,完備各國華語文學習需求評估及拓點規劃,以加強我國於相關區域之語言與文化影響力,並將臺灣華語文教學品牌布局全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6】 提案人:羅美玲  林楚茵  王義川 (二十九)經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針對返國就學之新住民子女欠缺基礎華語表達溝通能力者,由學校聘請教師辦理華語補救課程,必要時亦得聘請通譯助理人員協助師生溝通教學;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規範辦理。然而台商子女及僑民子女亦有長期於海外接受教育後返國就讀者,恐將同樣面臨華語能力不足、課程銜接不易之情形,相關語言支持需求與新住民子女並無本質差異。為使資源運用更周延並回應實際需求,僑務委員會應就台商子女及僑民子女返國就學之華語適應需求,主動與教育部研商華語補救教學資源是否得以擴及相關族群,並就行政可行性及後續規劃研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7】 提案人:羅美玲  林楚茵  王義川 (三十)僑務委員會接待返國參加國慶慶典之僑胞人數,已由108年之6,207人,逐年下降至114年之3,937人,減幅明顯。惟全球海外臺灣僑民人數約達205萬人,返國參與國慶活動人數卻持續下滑,顯示僑務委員會於凝聚僑胞向心力、提升海外僑界參與度及強化國家認同等方面,仍有檢討精進空間。此外,返國僑胞人數減少,亦影響「國慶晚會」相關慶典活動之整體效益,包括各部會共同分攤活動資源之配置,以及輔助僑胞參與國內觀光等配套措施之實際成效。面對僑胞參與意願下降情形,相關活動規劃、宣傳方式及資源投入配置,均允宜通盤檢討,研議更具吸引力與實質效益之交流模式,以提升僑胞返國參與意願及政策推動成果。【97-1】原【7】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 仁 (三十一)為維護兵役制度公平性並預杜身分認定爭議,內政部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明定僑民役男須檢附僑務委員會核發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作為僑民身分認定依據,取代原以護照僑居加簽辦理之方式,以強化制度一致性及管理效能。新制實施後,海外僑民之申辦需求增加,僑務委員會藉由多元管道提供諮詢服務,協助僑民瞭解規定及送件程序、於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開設南部證照服務站,便捷南部地區申請人就近送件、規劃核發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數位證,簡化領件流程及應備文件等便民措施,已顯有成效。惟仍有部分僑民反映,現行申辦流程及服務措施尚有精進空間,爰請僑務委員會持續檢討並評估推動更多數位化及便民措施,進一步降低僑民返臺辦理之時間與經濟成本,持續提升政府服務效能與民眾便利性。【97-2】原【8】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三十二)僑務委員會於115年度起將進行北美6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紐約、南加、北加、華盛頓特區、喬治亞州及德州)之軟硬體優化,並培育文化導覽志工,將每個中心打造為不同主題、可參訪的文化據點,以吸引當地學生及民眾認識台灣文化;為有效提升我國際能見度、增加友我力量,爰請僑務委員會研商與其他部會合作之可行性,以擴大活動規模及能見度,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規劃之書面報告,以期為有限資源之妥適運用。【97-3】原【16】 提案人: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 (三十三)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有關「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預算編列928萬7千元,較112年度592萬元、113年度719萬1千元及114年度909萬1千元,呈逐年增加趨勢。該計畫係透過甄選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海外僑界參訪交流,以認識僑務工作、拓展國際視野,並建立青年與海外僑界互動橋樑。經查歷年參與甄選及錄取赴海外參訪之學生,多集中於北區大專校院,中南部青年參與比例相對偏低,區域參與資源尚有失衡情形。另新住民及原住民學生參與情形亦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展現臺灣多元文化特色。爰此,僑務委員會允宜檢討甄選機制、區域名額配置及多元參與措施,研議提升中南部、新住民及原住民學生參與機會,以落實青年培力與國際交流政策之公平性及代表性。【97-4】原【9】 提案人:牛煦庭  陳永康  黃建賓 (三十四)僑務委員會近年積極推動「i僑卡」服務,透過數位化平臺整合僑務服務及優惠資源,強化全球僑胞與政府之連結,並作為推動智慧僑務之重要基礎。截至115年6月底止,「i僑卡」累計申辦人數約12萬6千張,與僑務委員會預定3年內達成20萬張之發行目標,尚有相當差距。另各地區申辦情形及使用情形仍有落差,部分主要僑區申辦率偏低,且持卡後實際使用有限,顯示目前「i僑卡」在推廣、服務內容及使用誘因等,仍有持續強化空間。此外,特約商店分布尚未充分反映海外僑胞聚居情形,部分東南亞主要僑居國家之合作商家數量及優惠內容相對不足,亦影響僑胞申辦及使用意願。鑑於推動「i僑卡」之目的,不僅在於提升申辦數量,更在於建立全球僑胞數位服務入口,精準掌握僑胞需求,並提供更便捷之僑務服務,爰請僑務委員會持續檢視各地區申辦及使用情形,針對申辦率偏低地區強化宣導策略,並積極拓展符合僑胞需求之特約商店及優惠內容。同時,持續以多元管道,加強推廣,提升僑胞申辦及持續使用意願,以擴大「i僑卡」整體服務效益。【97-5】原【11】 提案人:陳俊宇  陳冠廷  王義川 (三十五)僑務委員會近年積極推動「i僑卡」服務,透過數位化平臺整合僑務服務及優惠資源,強化全球僑胞與政府之連結,並作為推動智慧僑務之重要基礎。截至115年6月底止,「i僑卡」累計申辦人數約12萬6千張,與僑務委員會預定3年內達成20萬張之發行目標,尚有相當差距。另各地區申辦情形及使用情形仍有落差,部分主要僑區申辦率偏低,且持卡後實際使用有限,顯示目前「i僑卡」在推廣、服務內容及使用誘因等,仍有持續強化空間。此外,特約商店分布尚未充分反映海外僑胞聚居情形,部分東南亞主要僑居國家之合作商家數量及優惠內容相對不足,亦影響僑胞申辦及使用意願。鑑於推動「i僑卡」之目的,不僅在於提升申辦數量,更在於建立全球僑胞數位服務入口,精準掌握僑胞需求,並提供更便捷之僑務服務,爰請僑務委員會持續檢視各地區申辦及使用情形,針對申辦率偏低地區強化宣導策略,並積極拓展符合僑胞需求之特約商店及優惠內容。同時,持續以多元管道,加強推廣,提升僑胞申辦及持續使用意願,以擴大「i僑卡」整體服務效益。【97-6】原【12】 提案人:羅美玲  林楚茵  王義川  陳俊宇 (三十六)鑑於全球各地僑界持續辦理「臺灣日」等活動用以推廣臺灣形象,爰要求僑務委員會結合海外僑界資源及相關活動,將捍衛原住民族文化置於臺灣日和臺灣週之活動,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1.近5年(110至115年)文化訪問團辦理情形、執行成效、執行遭遇困難及未來原住民族文化表現之規劃。2.近5年(同前)海外原住民僑團之分布及發展現況,聯繫情形及未來精進作為。3.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典藏或展示原住民族文物之現況及管理情形,以及未來精進作為。【97-7】原【17】 提案人:牛煦庭  黃 仁  陳永康  林倩綺 (三十七)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預算編列1,551萬4千元。其中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在地培育計畫編列151萬3千元。審計部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僑務委員會為培育海外臺裔青年發展及深化其跨區域交流,推展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及交流培訓活動,惟舉辦地區以北美及亞太地區為主,尚待推展至海外臺灣僑胞人數較多或具潛力之國家或地區;且部分實體交流培訓課程參加人數未如預期,後續線上培力課程參與率亦不高。鑑於本活動可使僑青熟悉、認同並支持臺灣,進而達成僑團傳承,僑務委員會宜研謀精進改善,擴大培育海外青年,串聯青年社群並強化與我鏈結,以期有限資源妥適運用。【97-8】原【19】 提案人:羅美玲  林楚茵  王義川 (三十八)鑑於僑務委員會推動「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旨在提升海外華語文學習量能及深化臺灣與海外僑界連結,惟該計畫除應持續檢視執行成效、資源配置及據點發展情形外,亦應結合臺灣多元文化特色,強化海外華語文推廣之文化內涵與國際辨識度。另原住民族文化及原住民族語言為臺灣多元文化之重要資產,兼具南島文化特色及國際交流價值,應透過跨部會合作與資源整合,適度納入海外華語文推廣及文化交流相關業務,以展現臺灣文化多樣性及文化外交軟實力。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1.就「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辦理跨期成效檢討,說明執行情形、資源運用效益、第二期據點規劃及後續推動策略,並提出具體精進措施。2.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政策,請將原住民族文化及原住民族語言納入海外華語文推廣及文化交流業務,並將原住民族語言認證資訊及學習資源納入「全球華文網」國家語言專區及相關海外宣導平台,以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並藉多元文化實質推動臺灣之國際化。【97-9】原【32】 提案人:牛煦庭  黃 仁  陳永康  林倩綺 (三十九)僑務委員會「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在加強主流中小學臺裔教師聯繫、來臺與線上研習交流等核心項目上,與教育部「華語教育2030計畫」之海外師資培訓,以及文化部「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之文化傳播業務似重疊,建請僑務委員會針對「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推動過程中與相關部會之合作、協調及政府資源盤點,以利政策追蹤及提升國家總體戰略資源之整合綜效。【97-10】原【39】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沈伯洋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四十)115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編列1億0,500萬元予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經查該基金近年承辦件數逐年下滑,2025年新設之「美國對等關稅專案」承辦件數目前僅有8件,爰僑務委員會應積極督導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持續加強推展業務,提供對海外僑臺商之融資服務,達成政府資源綜效最大化。【97-11】原【41】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一)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有關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能力,對海外僑臺商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其取得經營事業所需融資預算編列1億0,500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惟僑務委員會與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未能積極提高資金籌募能力,穩定財務來源,且近年授信保證金額未見顯著成長,增資急迫性容有疑慮。僑務委員會應積極督導該基金持續加強推展業務,提供對海外僑臺商之融資服務,達成政府資源綜效最大化。【97-12】原【51】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黃建賓 (四十二)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臺」預算編列1,155萬4千元。依僑務委員會資料指出,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專端流失率高達57.79%;113學年度技專端1,052人入學,畢業者僅666人,畢業後成功留臺者僅約484人。最終順利完成學業並留在臺灣者,不及入學人數之一半。據調查指出僑生往往因職涯認知不足、辦學品質參差不齊及實習勞動壓力過大等而放棄學業,縱畢業後又面臨如評點制或企業聘僱門檻等就業困境導致離台。若僑務委員會未建立完整之輔導與追蹤機制,無法掌握流失原因並對症下藥,盲目擴大招生僅會加劇教育資源之耗損。綜上,僑務委員會允宜分析技專端流失原因、檢討實習權益保障機制及針對如何提升僑生畢業留臺率提出改善方案以落實培育留用成效及避免國家資源虛擲。【97-13】原【71】 提案人:牛煦庭  陳永康  黃建賓 (四十三)有關「海外社群傳媒營運」之資源分配與執行成效失衡。菲律賓、布里斯本及馬來西亞之官方臉書粉專經營相對穩定,分別持續更新至2026年6月2日、5月30日及5月29日,泰國粉專亦更新至5月15日;反觀同屬東南亞國家之越南及印尼粉專,其文章發布卻分別停滯於2026年1月11日及2025年7月22日。考量社群長時間停更將導致政策出現資訊斷鏈,影響當地僑胞獲取即時服務之權益,亦不利於新世代僑青之數位聯繫深化,使培育僑青與延攬海外人才之政策目標流於形式。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檢討海外社群傳媒營運之執行成效,及平衡各地區之落差,以維護海外僑胞資訊取得權益。【97-14】原【75】 提案人:羅美玲  王定宇  沈伯洋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四十四)115年度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提升「僑務電子報」網站營運量能,並規劃特色專欄、主題活動及辦理僑務新聞志工培訓課程,強化海外新聞傳播效能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預算編列741萬5千元。經查僑務委員會於「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並設立「僑務電子報」等官方社群帳號。其中,「X」官方帳號之中設立目的,係因應北美地區僑民使用習慣,並運用當地語言分享僑務委員會活動訊息、重點業務宣導及駐外據點即時僑務資訊;惟實際成效有限,觀察其帳號貼文,最高觸及觀看次數僅約470餘人次,近1個月約9篇貼文,平均僅獲2則按讚,顯示其於推廣能見度及資訊傳播效果上,尚未符合預期政策目標,亦未能與預算編列之規模相稱。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檢討並精進各社群平臺之經營策略,定期檢視內容規劃、受眾分析及績效評估機制,依不同地區僑胞及國際社群之需求調整傳播方式,提升資訊傳播廣度與互動效益,俾利發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之整體功能,強化海外僑界與臺灣之聯繫。【97-15】原【76】 提案人:羅美玲  林楚茵  王義川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馬召集委員文君出席說明。 四、本次預算審查,如有預算科目、金額或文字誤植,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貳、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處理)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決議: 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審查結果: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萬7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8萬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3千元,照列。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806萬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803萬2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3萬元,照列。 三、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莊守耕公益基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馬召集委員文君出席說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遺漏或錯誤需要更正之處?(無)議事錄確定。 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 邀請國防部、外交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大陸委員會報告「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會議邀請國防部、外交部、海委會海巡署、大陸委員會報告「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並備質詢。 先請國防部顧部長上臺報告。 顧部長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先進。今天非常榮幸應邀到大院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承蒙各位委員,對於「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的關切與指導,在此表達誠摯的謝意。 面對中共不斷擴張軍事威脅及灰色地帶壓迫的嚴峻環境,國軍均能在有節、有序、有管制的因應作為下,與海巡署配合妥適應處,確保國家安全與區域穩定。 接續由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侯嘉倫中將,實施「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導與支持,謝謝。 侯次長嘉倫: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接續實施專案報告: 壹、前言 日前,中共因日本及菲律賓啟動專屬經濟區劃界談判,擴大操弄媒體心戰文宣攻勢,以法律戰、認知作戰扭曲事實,並藉機派遣海警及海巡船舶赴我東部海域執行「海上交通專項執法行動」,且近年運用海洋科學調查船於我周邊海域,宣稱在管轄海域內實施環境調查。以下針對中共船舶常態化活動態樣分析、國軍應處作為分述如後。 貳、中共船舶常態化巡弋威脅分析 近年來,中共對臺海周邊海域進行常態化侵擾,艦船活動數量大幅增加,活動區域亦呈現顯著擴張的趨勢,態樣分析如次。 一、共艦常態化戰備警巡 (一)自111年8月起,共艦常態於我周邊海域從事戰備警巡,活動數量從每日3至4艘,逐漸增加至每日6至7艘,並配合其所謂「聯合戰備警巡」時機,更直接抵近我24浬鄰接區。 (二)去(114)年12月底「對臺針對性軍演」期間,共艦進入我24浬鄰接區近逼12浬領海,企圖以脅迫、挑釁手段,加大對我軍事威懾力度。 二、中共海巡船專項巡查擴權活動 (一)中共海巡船隸屬中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主司「交通安全與搜救保障」,近年來多以「交通專項執法行動」、「海上搜救演練」為名,屢次於臺灣海峽,從事其所宣稱之「執法巡查行動」。 (二)今(115)年6月6日至10日,中共藉日、菲經濟海域談判事件,派遣海巡船編隊赴我東部海域,同時單方面擴大、濫用海域管轄權,以執法名義包裝侵擾行為,實則運用灰色地帶襲擾手段對我施壓,形塑長臂管轄假象。 三、中共海警船灰色地帶襲擾行動 (一)中共海警船隸屬中共武警部隊,主司「海上維權與治安執法」,自113年2月起,假藉維權巡邏名義進入我金門、馬祖等限制水域襲擾,並陸續擴展巡邏區域至海峽中線、東沙及我西南海域,此已成為灰色地帶襲擾的新常態。 (二)6月初,中共更藉日、菲經濟海域談判事件後,將海警船部署至我國東部海域外,意圖形塑臺海內海化。 四、科研(海調)船水文調查行動 中共國家海洋局、科學院及相關院校所屬各類科研船,以「海洋科學研究」為名,航行於我周邊海域,乃至跨越第一島鏈外,長期進行水文蒐集及戰場經營等任務。 綜上,近年中共各式船舶於臺海周邊常態化巡弋,由早期軍事威嚇,轉變為「執法包裝、軍警協同、海域蠶食」模式,運用共艦、海警、科研及執法船舶對我進行灰色地帶襲擾,企圖以「臺海內海化」、「捍衛中國主權」等假象,混淆國際視聽,然而事實上「中國才是改變臺海現狀及印太區域和平穩定的破壞者」。 參、國軍應處作為 依國防安全政策指導,國軍秉持「料敵從寬、禦敵從嚴」原則,結合聯合作戰及跨機關協調機制,並依中共公務船舶活動樣態及威脅程度,持續強化各項應處作為說明如次。 一、嚴密掌握海空動態 (一)運用聯合情監偵系統,整合海空兵力、岸置雷達、電子偵蒐、衛星資訊及無人載具等監偵能量,掌握我周邊海域之中共船舶活動動態,以建立完整預警及應變機制。 (二)持續依既有國軍與海巡協調機制,透過情報共享、聯合監控、即時通報及指揮協調,確保敵情早期發現、即時研判、迅速應處。 二、國軍海巡聯合應處 (一)涉及海上執法事項,由海巡署依法執行查證、監控及驅離;國軍維持海空兵力警戒,密切掌握中共船舶動態,適切調整兵力部署,防範藉機升高軍事威脅。 (二)針對中共船舶襲擾類型,本部已律定各項應處作為,使各單位依照敵情發展及威脅程度,採取適切兵力部署,並同步整合海巡署艦船,共同對應襲擾。 (三)如中共公務船舶結合其海空兵力遂行聯合行動,國軍將依聯合作戰計畫及聯戰指揮機制,迅速完成兵力部署、提升戰備等級與指揮管制,確保應變快速有效。 三、建立常態化演訓 (一)將中共船舶常態化巡弋行動,納入灰色地帶應處想定,結合立即備戰操演、聯合防禦操演、漢光演習、精實訓練、海安操演等戰備任務時機,實施狀況演練。 (二)演練著重快速反應與指揮協調機制運作,除驗證國軍與海巡海域應變、海上交通線防護及聯合作戰能力,展現海上應變效能與嚇阻效果,以提升整體應處效能。 四、及時戰略溝通凝聚向心 運用威脅應處及備戰實況影像,透過新聞媒體及國內外社群平臺,適時揭露共軍擾臺威脅態樣及國軍應處作為,爭取國內民眾支持及國際輿論重視,彰顯我國捍衛主權的決心。 肆、結語 面對中共船舶常態化巡弋及灰色地帶襲擾,國軍將持續秉持「備戰不求戰、應戰不避戰」原則,密切掌握周邊海空動態,運用聯合情監偵及跨機關協調機制,並結合戰略溝通,展現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區域和平穩定的決心與能力。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支持與指導,謝謝! 主席:接著請外交部陳次長上臺報告。 陳次長明祺: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外交部就「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以下謹提出本部說明,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一、前言: 日本及菲律賓於本(2026)年5月28日舉行兩國領袖峰會,會後發布聯合聲明提及「雙方決定在遵守相關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前提下,將啟動兩國專屬經濟海域(EEZ)及大陸礁層海洋劃界談判」。對此,外交部已發布新聞說明表達立場,聲明各方任何協商談判皆不得損及我國權益及利益,而日方亦不只一次說明日菲協議將不影響第三方權利。 然中國卻藉題發揮,以反制為名擴大侵擾我國東部海域。中國外交部不僅藉機謬引「一中原則」屢稱對台灣東部海域擁有EEZ及大陸礁層,更妄言涉及該海域劃界必須有中方參與。對於中方違反國際法作為,本部已四度發布新聞稿清楚駁正、澄清及闡述我國立場,更與我大陸委員會、海巡署同步嚴厲譴責中國在我東部海域進行非法活動等片面改變現狀之行徑,呼籲國際社會重視中國假藉日菲劃界議題遂行「假執法、真擴權」違法行動已嚴重且立即危害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以下謹就近期本部應處作為及國際社會聲援情形向委員說明。 二、中國全面營造所謂「對台管轄權」假象: 自中國交通部於上(6)月6日深夜為反制日菲,宣布所謂的「台灣島東部海域海上交通專項執法行動」派遣海事執法海巡編隊至我東部海域迄今已擴大侵犯我國周邊水域。 中國海警局表面上稱是因應日菲將啟動劃界談判之「必要執法行動」,實際上卻首度公開宣稱台灣東部屬於其可持續行使管轄權的「近岸水域」,繼向於我東部海域自由航行之外籍商船進行非法、不當騷擾,更逕行海洋科學探測,甚進一步擴及非法侵擾我太平島、東沙島及金門禁限制水域。中方妄圖倒因為果,以「日菲劃界案」為外衣包裝其挾「管轄權」名義遂行擴權野心。 誠如賴總統於6月19日出席台灣外國記者會回應媒體提問所述,中國海警灰色地帶騷擾已經造成區域不安,更凸顯其在西太平洋擴張野心,籲請國際社會即正視並採取共同行動來嚇阻中方違法行為。 三、外交部應處作為: (一)針對中國藉「日菲重疊經濟海域劃界案」強化對我東部海域主張「管轄權」逕行非法執法等事態: 外交部已於第一時間責請駐外館處進洽日本及菲律賓兩國政府表明我國立場,包括我國作為相關海域權益當事方,兩國應充分顧及我東部海域主權,未來談判應與我方保持溝通協商,並獲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公開確認日菲劃界案無涉第三方。 外交部立場非常清楚,未來相關劃界談判與結果均對我國不構成法律拘束力,不影響我國依國際法及海洋法所享有之各項權利及管轄權,也不影響我國與日本及與菲律賓個別已簽署之《台日漁業協議》及《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本部同時籲請日菲政府正視本案影響台灣權益及中國藉機分化第一島鏈團結對區域安全之不良後果,請其就中國假藉本案激烈對我國非法主張「管轄權」即予駁斥。 (二)針對中國海警船舶在我東部海域從事非法活動之駁正與抗議: 本部連同大陸委員會及海巡署堅定捍衛我國領土主權,持續通力合作守護我國海疆,於6月9日發布新聞稿嚴正重申,中華民國台灣主權不容挑釁,中國無權以任何理由對我國東部海域主張所謂的執法權,更無權以日本與菲律賓未來可能進行的海域劃界談判為藉口,趁機擴張其在台灣周邊海域的管轄主張。本部另就中國公務船非法侵擾我國東部海域自由航行外籍商船等一系列作為進行嚴正譴責,蓋此不僅違反國際法,更已對區域安全、航行自由與國際海運秩序造成嚴重威脅。 (三)爭取國際聲援以正視聽: 本部為使區域重要理念相近國家積極關注本案情勢發展,另已責請駐美國、澳大利亞、韓國及新加坡代表處向駐在國政府表達我國憂心中方片面破壞現狀之行為對區域和平穩定之危害,籲請其運用外交管道或以公開聲明方式表達關切。 四、理念相近國家聲援我國之具體作為: 中國灰色地帶襲擾擴及台灣東部海域情勢已引發歐美國家高度關注及重視,外交部感謝美、英、德、法四國駐台機構表達關切並譴責中國威脅航行安全及區域穩定,相關具體行動充分反映維護台海及周邊海域和平穩定已是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 (一)美國: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除於6月9日敦促(urge)北京停止以訴諸脅迫方式處理兩岸分歧之外,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並繼於6月24日就中國派遣海警船至我國東部海域騷擾商船的行徑表達關切,且明確指出,中國試圖在台灣和平管理超過70年的海域主張管轄權,只會加劇緊張情勢,嚴重破壞區域穩定,此與中方聲稱追求和平解決爭議之途徑相悖。AIT發言人進一步表示拒絕中國任何干涉航行與飛越自由、鋪設海底電纜自由,以及其他合法海洋利用權利的主張,更敦促中方停止以軍事、外交及經濟等手段施壓台灣,改與台灣的民選政府進行有意義的對話。 (二)歐洲三國聯合聲明: 英國在台辦事處、法國在台協會與德國在台協會於6月24日發布聯合聲明,對中國在台灣東部海域的「新」活動表達關切,並指出這些行動威脅區域穩定、航行自由與國際航運安全,重申反對任何單方面改變現狀的行為,尤其反對以威脅、武力或脅迫手段進行改變。另所有航行權利與自由,以及海員及船舶的安全必須得到保障與尊重。英、法、德三國延續本年「七大工業國集團」領袖峰會地緣政治議題聲明(G7 leaders’statement on geopolitical issues)的精神,再次以具體行動展現對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的支持。 五、結語: 外交部將持續與各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捍衛我國主權與依國際法及海洋法享有之各項權利與管轄權,密切追蹤日菲談判進展,同時強化公眾溝通。另為避免中國毫無節制在我東部及周邊海域進行「假執法、真擴權」,外交部將持續籲請國際社會及理念相近國家高度警惕中國海上襲擾對危害區域和平穩定之風險,同時持續關注中國官方藉由官媒及社群言論,扭曲「一中原則」之認知戰論述,合理化其營造「管轄權」之非法行徑。敬請大院各位委員能予以支持並不吝指教。謝謝! 主席:好,謝謝。其他部會機關報告,請參閱書面資料。 接下來開始詢答,本會委員4加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如有臨時提案,請在10點半前提出,11點左右處理。 以後各位報告的時候,不見得要全面照稿唸,如果有什麼特別需要委員或者民眾知道的部分,可以來加強。 接下來請陳俊宇委員上臺質詢。 陳委員俊宇:(9時23分)好,謝謝召委,有請國防部顧部長跟陸委會沈副主委。 主席:請部長跟副主委,謝謝。 陳委員俊宇:部長、副主委,早。 顧部長立雄:陳委員早。 陳委員俊宇:在川習會後,我們看到中共的各類船艦,又開始頻繁對臺灣周邊海域進行相關的活動,也在我們沿海部署超過上百艘的船艦在第一島鏈,6月初更派出海警船,聲稱在我們東部海域進行所謂海上交通專項的執法行動。同一時間,中共的遼寧艦相關編隊,也在西太平洋參與遠海訓練,在海上待了超過一個月,直到端午節前才返航。其中我想針對6月6日所啟動的海上交通專項執法行動來進一步討論。我們注意到這一次由中國海事局所發布、主導的行動,不同於過去中共常以海軍或是海警進行施壓,而海事局跟海警局在組織的本質、武裝的配置,也有所差異。海事局也等同我們的航港局,這也蠻奇怪的……海事局隸屬交通運輸部,海警局則是隸屬於中央軍委所指導的武警部隊,在行動上,他們混合使用了準軍事和非武裝的力量。 首先,我想請教陸委會,在中共海事局這一次所派出的4艘公務船,首次以海上交通執法的名義,到我國東部海域進行所謂的執法行為,這樣的政治或是戰略上的意涵有何轉變?根據中方的說法,他們在6月6日到6月10日之間,對於往返的外國船隻進行了198次的檢查,並聲稱擁有管轄權。類似的實施隔離做法,未來是否有可能會再升級?或是這樣的公務船編組侵擾我們東部海域的模式,是否會成為他們新型態的騷擾方式?陸委會怎麼看待?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是,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首先剛剛委員提到,確實這次在6月份中共實施所謂的海上交通專項執法行動,不同於以往用共艦或者是海警船,而是用公務船的形式,依陸委會的判斷,大概是認為過去一段時間,中共用軍機、軍艦在第一島鏈進行軍事上的施壓,已經受到不只第一島鏈國家,甚至是全球民主國家共同的撻伐。這次大概是有意特別降低而改用公務的形式,用公務船似乎是想要包裝,以降低軍事施壓的方式,用公務船來落實他自己單方面所謂的管轄權。 陳委員俊宇:是。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另外,我們有觀察到一個特點,也跟委員一併說明。這次我們看到他們出來的船隻,分別是在福建、廣東,還有東海航海保障中心和救助局,這三個海事局的部分,福建海事局負責的部分是臺海,廣東海事局負責的對象是菲律賓,東海航海保障中心還有救助局負責的對象、劍指的對象就是日本。這次特別由這三個單位、這三個省份,福建、廣東、東海,其實就是表明了要針對日本、菲律賓、臺灣這三個國家,進行公務上的進一步施壓,這個部分我們可以跟委員說明。 另外您剛剛提到進行198次的點驗,陸委會這邊注意到的是它比較多是用廣播的方式,宣稱這是中國的水域,其他船隻要進來的時候都要服從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至於有沒有可能進一步升級?確實有,我們現在密切關注有沒有可能會升級成登船臨檢,目前它大概是保持距離,在旁邊做監測,適時用廣播方式來進行騷擾,未來如果有登船臨檢的話,它的騷擾作為就會變得更加具體,威脅也會變得更加巨大。以上跟委員說明。 陳委員俊宇:好,謝謝副主委,副主委您先請回。另外,我想請教國防部,在這次海上交通專項的執法行動期間,除了有分屬不同區域的海事局派出公務船隻,同時也有海警編隊的相關船隻在我們東南海域。請參考螢幕上簡報,這是由專家所整理出的軌跡圖示,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在東南外海一個折角的航行軌跡。依國防部及國安單位透過各式情監偵相關手段的掌握,我想請問部長,中共海警跟海巡在我們東南海域航行的時候,是否有進行相關的聯合演訓編隊?它逆向行駛到我們東南側那邊有一個折角的區域,相關船艦是不是在那邊有演訓?並且跟它在菲律賓的遼寧艦有沒有什麼樣的聯合編隊?我們國防部是否有掌握相關情資? 謝次長日升:委員好,我是情報次長謝日升。跟委員報告我們所掌握到的,從他們的編隊一進到我們的海域裡面,我們就開始嚴密地監控,您剛剛所說明的部分,也與我們觀察到的情況相同。我們並沒有具體看到這一次的活動跟海軍之間有很明顯的聯繫,但是我們仍然在注意他們彼此之間有沒有其他動作,這部分是我們列入長期觀察的重點。以上。 顧部長立雄:我補充一下,有關相應的這些,尤其您提到遼寧號編隊在西太平洋這個部分,我們都有掌握,但是我們可能要考量到情蒐手段跟情資來源,就此部分我們可能不宜對外多做說明。至於海警跟海巡試圖要在東部形成常態性執法的作為,顯然是要形成長期管轄的假象,我們對這個要應對,同時要破除,我們要跟國際發聲,同時我們一定要透過相關的反認知作戰作為,不斷地去說明這一個絕對不是它所能夠管轄的區域。我們相關的應處作為會跟海巡協同,根據各種不同的狀況會律定相關的應變作為。 陳委員俊宇:謝謝部長。我們也請國防部跟相關單位對於國家安全能夠持續就情勢方面有所掌握並且滾動檢討,強化各部會之間相關的跨國協調跟應變能力,來確保我們國家領土主權不受侵擾,謝謝部長。 顧部長立雄:謝謝。 主席:謝謝陳俊宇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羅美玲委員上臺質詢。 羅委員美玲:(9時32分)謝謝主席。有請國防部顧部長。 顧部長立雄:羅委員好。 羅委員美玲:部長早。中共除了不斷地用軍機擾臺之外,我們確實看到近年來他們假借執法之名,用各式船舶在臺海附近進行灰色地帶的侵擾,嚴重影響到臺海安全。面對中國的軍事威脅,我們不得不儘早做準備,尤其是提升軍備這個部分,之前我們也討論了很多,打造不對稱戰力更是刻不容緩。 在烏俄戰爭當中,我們可以發現無人載具從過去傳統戰場上的輔助裝備,躍升為建構不對稱戰力的核心戰力。尤其是我們看到烏克蘭在2022年戰爭爆發之初,其實他們是沒有無人機產業,可是到現在已是全球最大的戰場無人機生產國之一。我們也看到因為烏克蘭的經驗,所以各國紛紛投入無人機產業,希望掌握這個國防科技發展的契機。這也是為什麼行政院之前在國防特別條例裡面會納入無人載具系統,但是很可惜的是,那次無人載具的部分全數被在野黨刪除。 本席之前曾經有提過,我們不能夠因為在野黨的惡意刪除就放棄,我們很樂見最近行政院提出了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尤其針對保衛國土跟海疆規劃了濱海攻擊型跟濱海監偵型無人機,還有小型自殺無人艇等等,總共21萬架,目前經費大概是2,100億左右。 本席看到行政院把這個版本送進立法院之後,已經兩次在程序委員會被封殺,甚至上禮拜五的院會也被在野黨擋下,在野黨說他們也要準備提出他們自己的版本,但我們所了解的就是國民黨版本是要把它納入年度預算,如果真的是納入年度預算的話,我想請問國防部,這樣子對於你們的年度預算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嗎?有可能做得到嗎?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我是看到他們版本的第十五條,立法機關要求中央政府要編年度預算,以年度預算程序來編列每年400億元,連續編列6年,總額為新臺幣2,400億元,在立法說明裡面也有提到這是作為推動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及國防建設的穩定財源,總額為新臺幣2,400億元。因為它有提到是作為一個穩定的財源,那其實大家都很清楚,要作為一個穩定的財源,一定是要多年期的計畫…… 羅委員美玲:特別預算。 顧部長立雄:也就是我們一直講的,要資源集中,規模穩定,然後我們尋求大量、長單跟迭代創新的原則來做。它說這可以作為一個穩定的財源,但是又把這部分提到年度預算裡面去,我們先不去討論產生排擠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今年的年度預算事實上到現在還沒審完…… 羅委員美玲:是,已經過了大半年了。 顧部長立雄: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可以看到我們提出來的一些相關的無人機預算,依我的了解好像也不是只有本部的預算,似乎其他的預算或者被保留、或者被刪減等等。所以我不太清楚這個答案是說如果我們真的編了400億,它是不是就一口承諾它絕不刪減?不然它立法在這裡的意義,我就不太清楚,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提出的相關預算,包括現在提出2,100億的濱海監偵型、濱海攻擊型或者是無人艇的部分,都是根據我們的作戰需求所提出來。事實上也不只這些,因為這些是比較屬於國防自主建造,我們還有其他相關的包括垂直起降型的無人機、銳鳶二型無人機等等,以及其他未來可能會有的一些無人載具等等,那應該要編列多少的預算才合乎國防所需要的戰備能力,這是要由國防部審慎地思考,然後根據我們的作戰需求提出的,也就是我們要先有作戰需求的文件,再根據這些相關的不管是系統分析、期程工項,或者最後獲得的整體規劃書等等建案文件,把它準備齊全之後,我們才會提出這個案,然後送到立法院供立法委員審議。現在立法院國民黨提出來的版本,並沒有考慮到我們的作戰需求,也沒有考慮到這些相關的建案文件就直接說「啊!400億」,但我也不曉得400億這個金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合不合乎我們的作戰需求。也許我們會高於這個,也就是說不只是我們現在提出特別條例的這幾款無人機、無人艇,我們還有其他的無人載具,而且這些無人載具的發展也是日新月異。他們現在把它匡在一個金額,這個金額是不是足夠應對我們所需要的作戰能力,這個也不清楚,所以我覺得這樣的作為反而會落入一個相當不確定的狀況。 羅委員美玲:部長講得非常清楚,在野黨屢屢反客為主,常常會提出一些定義不清楚的版本,從上一次的國防特別條例就已經看得出來了,這一次他們又重新操作這種模式。他們除了在程序委員會擋,在院會也擋,甚至提出的版本也讓人家摸不著頭緒,但是說實在的,我們之前就認為他們可能會這麼做。 當然外界都說他們這麼做最大的原因其實就是在拖嘛!就是利用這些方式在拖嘛!他們現在要把這些應該用特別預算、特別條例支應的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年度預算從去年到今年都已經過了大半年了,卻還沒有三讀通過,以後他們又要用這種方式來操作的話,等於我們的無人機產業要卡在這些在野黨的手上。 顧部長立雄:我必須要講,他們現在立法要求我們每年編列400億元無人載具的預算,會形成立法委員立法規範行政團隊編列預算,然後再由立法委員審查的狀況。 羅委員美玲:這也是違憲的。 顧部長立雄: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模式。 羅委員美玲:正是。 顧部長立雄:這很明顯違反了行政、立法分立的原則,因為預算的提出都是根據我們國防部的立場,我們會根據作戰的需要來提出相關的預算。而非立法委員越俎代庖地說你要提出多少預算,然後再將提出的預算送到立法院進行審查,所以我剛才才會有第一個疑惑,如果真的按照這樣的要求,提出這個預算,立法委員是不是會按照他們當時立法的承諾不刪減?還是他還要進行審查?如果還要進行審查,這樣的立法…… 羅委員美玲:自己提出版本又自己審查,這滿矛盾的。 顧部長立雄:我不知道他要如何進行審查?如果在進行審查的時候再把它砍掉,那這個立法的意義在哪裡?說真的,我不是很理解,我相當的困惑,也許國民黨可以說明一下他們後續對這樣的模式要如何構成一個財源穩定,然後……當然更重要的是,我想所有的預算都應該是由有這個預算需求的單位來編列,特別是我們國防戰力需求的部分,這是我們最基本的考量。 羅委員美玲:OK,對於在野黨版本的矛盾,還有執行上的困難,我在想國防部這邊還是要對外多加說明。再來,會不會對於社福、教育的預算產生排擠,我想這些都要跟外界說明。以上,謝謝。 顧部長立雄: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陳永康委員。 陳委員永康:(9時42分)主席,有請國防部顧部長。 主席:有請顧部長。 陳委員永康:還有外交部陳次長。 主席:請次長。 陳委員永康:部長早、次長早。 顧部長立雄:是,陳委員早。 陳委員永康:部長,剛才上一個委員的質詢,對在野黨的意見我們聽懂了,我到時候再私下跟你們解釋,因為我們很快禮拜五就會討論這個議題。在這邊不是政黨的辯論,我們也支持,裡面有很多不同的條件論,我們不應該去為國防部決定打什麼仗,這是國防部的規劃,但是有關預算的編列,我想在核定上我們內部應該會支持,並不會匡了一個,然後我們再來整你把它砍掉,所以對於剛才的那個問題,你的心情可以稍微放鬆一點,那個我們再溝通。 顧部長立雄:這樣的話,我們到時候提出中央政府總預算讓大院來審查,就這個部分委員就不用審查了嗎? 陳委員永康:是審查時會溝通,但也不是拿這個來當作掐脖子的一個手段。 顧部長立雄:那這樣立法的本質意義我就有點不是很理解了。 陳委員永康:這邊我們就不針對細節去討論了,我要特別講,在今年的7月12號是南海仲裁庭10週年,當年一公布出來的時候,我們的蔡英文總統就完全反對,也就是不支持它的論述,這個是菲律賓所提出來的。它的起因是從黃岩島的因素去談,接著在2000年的時候我們外交部又重新提出。對於南海仲裁庭的結論我們是不接受的。因為到這個月的12號馬上就是10週年,我想有些立場可能要請外交部的同仁做個說明,我們現在先進行…… 因為今天主要談的是中共灰色地帶,在國際現實上各位可以看到它的方法、目的、手段與具體的行動,如何用海上民兵、海警船、科研船交惡,然後以文攻武嚇、經貿脅迫、反對外力介入,這是它的目的、方法、手段。在這個過程中間,我想不管是國防部、陸委會、海委會、外交部,我們在跨部會之間有一個很好的協商機制。但是各位看這張圖,這個圖是內政部公布的,我們領海法規定的基線有12浬、24浬,至於EEZ則是由內政部公布,但是今天、現在談的都是禁限制水域,這是根據陸委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訂定的外島、離島禁限制水域,所以它的框架、範圍是一樣,但是解釋的條款卻不一樣。 各位看到中間臺灣被環繞的圖,這就是我們的EEZ,這個科研船「向陽紅22」號走的行徑,這個陸艦走過來,我們用校準過的圖片套疊,這次「向陽紅22」號是在日本的EEZ,所以理論上這一段,我們不支持它的行動,但是在法律上我們不去做批評指教。然而在國際法上往往會有一個雙標,但是你看看那個圖的右下角,有一個圓框框,那就是沖之鳥礁,你看,日本把它公布成EEZ了。 也就是說當我們的漁船在那邊的時候有被日本扣留、罰款,這個部分希望外交部在立場上,也就是在日本、菲律賓談判的過程中,我們不介入。他講不影響第三方的權益,這個權益不是影響不影響,我覺得我們要向菲、日駐臺的辦公室做個表達,把我的圖畫出來。因為如果單獨用表象的這張圖,你看不見我的EEZ,所以你回過頭來看這個圖的EEZ就出來了,這是我的產權,有我的產權登記,所以我要讓日本、菲律賓的駐臺代表了解,至於你們兩個談的不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我沒意見,但是我的權益我自己要先表述,因為以同樣的標準,日本把沖之鳥礁劃入了200浬經濟海域,而且還依法執行,所以我們的漁船過去還被扣留、罰錢過,我覺得外交部的立場要能夠說明。 這張圖我花了很多功夫,也做過校正,這個就是太平島,因為南海仲裁庭說太平島是岩礁,所以你有領海,但是沒有EEZ,可是因為我們跟旁邊的島礁距離很近,所以我們太平島用的是禁限制水域。前一陣子有個海巡看到有中共的船進來,它在3分鐘內就從2,000碼衝到4,000碼,所以它是以20節的速度在衝,它在打擦邊球,這是非常危險的。現在我們在外離島的海巡同仁背負了很大的責任,要執行這些任務,當然,他的訊號並不是島上的雷達,像東沙島,它是有領海基線12浬、24浬,以島上的平面雷達看的話,他是看不到24浬的,所以他可能要用AIS(船舶追蹤系統)比對,再派出船做有效攔截。這個圖裡面不只有太平島,還有中洲礁,還有敦謙沙洲,那些都被越南占領了,所以我們跟別人溝通的時候要拿一個圖涵蓋出比較大的範圍。 上面這個圖是我們政府公布的圖,每一個島礁、離島都是這樣,雖然它講用WGS-84,但實際上這是示意圖,它並不精準,所以國防部可能要請海軍大海局配合,把每一個公布的圖的經緯度校正,還有比例尺要量出來,像這個圖下面的那個黃線5000m,再去比照太平島的長度。如果只是上面這個白色的圖,要一般國人或是其他部會做判斷,比較掌握不住。這個做個參考。 我再提一下。今天這個圖上我還特別標了2個,今天早上7點30分,在太平島周遭,還有在敦謙外面,也有船,這些東西是可以顯示出來的,但是AIS關掉了,它什麼時候會轉向、它是不是下錨的船,不了解。這個是東沙群島及環礁,同樣因為有領海基線,所以它有12浬、24浬,在這種情況下,以島上的雷達是無法去看24浬外的水面目標,他一定要透過AIS(船舶追蹤系統),比較到了不明目標,至於把AIS關掉的,我們的船去臨檢,這是早上7點10分的,有3個,在24浬外的。 有這些圖像,經過校正比對以後,政府各機關的判斷上會比較客觀。在解釋的時候,因為灰色地帶是一個名詞,都叫gray zone,可是在法律的界定裡面,那是灰色區塊,就是我們引述的條例和案例時間不同,不管是從國際法、海洋法、海洋法公約,甚至我們看,在荷姆茲海峽裡面,沒有一方是遵守國際法,因為他解釋的定義通通挑一個對他有利的條款,這個沒有對錯,但是我覺得外交部條法司也好,外交學院也好,在這個地方,我們提供參考的圖資,在對國外溝通的時候,你有一個立論的參考做依據。 最後這個,我就不去敘述,這只是一個建言。不管是政府該做的、行政院該做的、國防部要做的,外交部、陸委會、國安單位、海委會、海巡署,都有角色,站在立法院的立場,我們是支持國家維護權益的論述,但是有些部分就是因為沒有一個完整的圖像,在解釋的時候,有些時候會偏差,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顧部長給予一些回應? 顧部長立雄:有關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國防部公告,剛剛委員所指教的那些公告部分,我們會下去了解一下詳細的經緯度狀況。 陳委員永康:外交部,你們做一點回應。 陳次長明祺:感謝委員這麼用心,我覺得這個是一個共識,我們有法有據來維護我國的主權,政府責無旁貸。我們會根據委員這個指示、詳細的相關情資跟我們的友盟、理念相近國家來做良好溝通,我們都有一樣的精神,就是對於中國這樣不斷的襲擾,侵犯我國的海洋權利,以及我們的主權,我們都非常在乎,我們會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跟立法院一起維護我國的主權、維護我國的海洋權利,我們在這件事情上面全力跟委員一起配合進行。 陳委員永康:好,謝謝。維護國家權益,要大家共同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陳永康委員,接下來請王定宇委員。 王委員定宇:(9時52分)謝謝主席,麻煩,國防部長及海巡署。 主席:請部長及海巡署。 王委員定宇:外交部也一併上來好了,你和顧部長過去都在國安會嘛! 顧部長立雄:王委員好。 王委員定宇:好。我們現在看到很多數據及現象,其實大家都引述很多了,比方金門從2024年開始迄今,中國的海警每個月4次進入我們的限制水域,東沙水域也有侵擾,臺海周邊也有侵擾,我相信三位應該都很了解中國在幹嘛,中國企圖透過侵害他國的水域、空域,違反國際規範,透過挑釁製造不安的方式,接著大家容忍,他要建立一個New Normal,他想要建立一個自己的新秩序。部長,這個應該沒問題嘛!我們今天要請教三位,當中國持續性用溫水煮青蛙的方式,常常出現,1個月4次,聯合戰備警巡1個月來3到5次,對於澎湖周邊、對於東沙、對於相關水域,他要營造一個新常態,我們的因應該是什麼? 第一個要請教的是,他在我們的東部外海部署他的海警,還有他要推動臺海內海化,對於臺灣,以國防部來講,這是影響我們防禦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他把我們壓縮住了,對我們在國際的空間上來講,他想要讓國際看不見臺灣,看不見中華民國,讓我們被消失,成為一個沒有主權的地方,我們海巡的執法也會面臨更高張力的衝突,越來越多,頻率越來越高,所以第一個先請教法律戰的部分。 先請教外交部,面對中國這種濫用、違反國際規範,進行長臂管轄,或者是越境的、跨境的鎮壓,灰色地帶的壓迫,我們在國際上有沒有進行什麼樣國際法的訴求,或者結合相關國家,像菲律賓也受害,臺灣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不是因為誰執政,是因為老共在那裡,日本也面對同樣的情形,甚至於澳洲也面對類似的情形,我們的國際法律戰打算怎麼做? 陳次長明祺:第一個,委員也看到,這次相關國家,包括美國,包括歐洲三個主要國家,也發了聲明。 王委員定宇:英、法、德。 陳次長明祺:面對中國的侵擾行為,相關事情我們會再繼續努力,尤其是他這樣的侵擾行為,第一個、妨礙了我們的主權、妨礙了我們的海洋權利,第二個、很重要的是妨礙了自由航行及飛越的權利。 王委員定宇:我有注意到那一塊,所以以外交部來講,我們可以詮釋,英國、法國、德國駐臺代表的聯合聲明除了譴責他的灰色地帶脅迫以外,其實他們也做了一件事情,承認中華民國臺灣對這個水域排他性的、獨有的管轄權,這個是英、法、德三國的聯合聲明。AIT隨後也有發類似這樣的聲明。我要問的是,除了聲明以外,你們接續下來有沒有更進一步國際法律的作為? 陳次長明祺:當然,我們在國際屬性上是有比較特殊的地方,但是我們在這件事情上會跟理念相近國家…… 王委員定宇:要結合友盟國家啦! 陳次長明祺:委員剛才說得很正確,尤其是AIT的這個聲明非常清楚提到我們在這個地方和平行使這樣的權利,這非常重要。 王委員定宇:我今天質詢的時間很短,你們未來有沒有計畫,比方結合相關的國家…… 陳次長明祺:基於這樣的…… 王委員定宇:像菲律賓,菲律賓被欺負得很慘…… 陳次長明祺:對。 王委員定宇:日本也有……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定宇:透過什麼樣的聯合作為,在國際法律的舞臺上,把臺灣的聲音發出來?陸委會也請上來,我待會聽一下你們的意見。次長,繼續說。 陳次長明祺:我們在這件事情上面會按照委員的指示,其實我們已經在進行了,就是跟這些國家溝通,希望有更多國家在更多國際場合上面發聲。 王委員定宇:國際法的場域除了法律的專業、事實的詮釋以外,打群架很重要。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定宇:陸委會對於他想要建立新常態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謝謝委員。我們也會召集國內相關的國際法學者,還有剛剛所提到友盟國家的國際法學者,譬如公開舉辦座談會、公聽會等等,並發表相關著作,在國際法上面,對於中華民國在這一片海域上面的主權享有權利…… 王委員定宇:這個forum、seminar也不錯,但這個要轉換成國際政治上的作為,我只是舉例,我們在聯合國沒有席次,但美國有啊、日本有啊,當他們在那邊提出、點破中共對這個區域的脅迫時能夠帶上臺灣,就像英、法、德那個聲明一樣把臺灣帶進去,讓國際法跟國際舞臺上看到我們臺灣的水域、空域、管轄權。 我移動快一點,我今天其實準備很多題目,但時間比較短,我要請教國防部跟海巡署的部分是,灰色地帶越鎖越緊、越離越近,從32海里、24海里,越來越近,那海巡面對的摩擦跟衝突會越來越大,我們當然希望不要有摩擦,我們國家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我們不會主動去挑釁任何人,我們沒有欺負中國啊,我們國家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我們沒有欺負任何國家,是中國正在對周邊鄰國,韓國也有、日本也有、臺灣也有、菲律賓也有,他在欺負周邊鄰國,但我們守土有責,我不侵略你、我不威脅你,可是保護國家是做為一個軍人、做為一個海巡署水警該盡的責任,所以當他越捆越近的時候,這個摩擦會升高。那我要請教一個問題,兩位如果適合回答就請讓我們國人知道並安心,當摩擦升高的時候,假設最差的狀況(worst scenario)發生的時候,我們國防部跟海巡有沒有協調好指管系統,也就是所謂的第一擊,我講的第一擊不是開槍的意思,就是衝突發生的當下,要用強制力……強制力可能是碰撞、強制力可能是用水砲打、強制力可能是把他擠出去甚至於逮捕,這第一擊的發生,國防部跟海巡有沒有什麼樣的協調作為?請教部長。 顧部長立雄:我跟委員報告幾點,第一點,中共的海警也好、海巡也好,他們在東部海域運作的時候,我們跟海巡協同應處,我想海巡相對非常的辛苦,比如說中共的海巡或者海警在進行廣播,我們要進行反制,我們一定要進行反制來彰顯我們維護主權的立場,這是第一點。 王委員定宇:當然。 顧部長立雄:第二點,我們避免升高衝突,這個當然也是我們應該要盡的責任,但是我們會保留我們的自衛權反擊能力,這個我已經一再說明。至於在什麼樣的特定情況之下?我們在不升高衝突的情況之下,我們律定各項應變的作為來行使國際法上承認的自衛權反擊。 王委員定宇:所以部長,我剛剛聽起來就是各種狀況的應變計畫你們都有。 顧部長立雄:是,都有。 王委員定宇:SOP都有。 顧部長立雄:是。 王委員定宇:那海軍跟海巡在某些狀況該由誰來主責也都有相關的作為?我知道那是機密。 顧部長立雄:我們有律定相關的支援計畫。 王委員定宇:因為情勢一直升高上來,已經在菲律賓發生了,中國的056跟他們的海警在追菲律賓的海巡艇,最後自己撞自己,他們那邊發生了,我希望我們這裡不要發生。所以剛才部長講的是,從初級的「答喙鼓」開始,廣播來、廣播去是第一級的,一直到升高之後,每一個劇本都有? 顧部長立雄:每一個升高的scenario我們都有相關的一些計畫作為。 王委員定宇:我請教海巡署,目前他們進行的一些作為對我們來講已經在空間上迫近、在行為上騷擾到我們相關的船隻,金門的觀光船他們曾經要攔檢,那我們的做法是叫他趕快跑,跑到我們海巡艇到為止。那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我們不排除用強制力排除他們這種侵害作為?哪怕對方是水警、海警。 謝副署長慶欽:報告委員,依照國際法規定,公務船原則上享有武力豁免原則,但是要維持我們的安全的話,依照海巡器械使用條例,我們有使用槍跟砲的規定,這邊都有律定清楚;另外,關於剛才委員講的第一擊時間,這部分海巡跟國防部已經有協調在各種突發狀況的應處作業規定;此外,無論是海上支援任務協定書也好、平戰轉換的作業規定也好,我們都有律定、也都有操演,以上。 王委員定宇:我今天想聽到的是什麼?我還是強調,我們國家不是一個挑釁的國家,我們不會主動去升高局勢,但我希望聽到的就是,如果最差的狀況發生的時候,我們國軍跟海巡並不畏懼動用一切方法守護自己的國家! 顧部長立雄:我想我們會在聯合國憲章所允許的自衛權反擊範圍之內行使我們應該有的自衛固有權力。 王委員定宇:好。 因為今天的時間關係,我最後一個30秒的建議就是,其實海巡跟海軍的造艦計畫很多,我一直在研究你們的標案,你們是採財務標、不是勞務標,就有點像我們買一臺車子、買一個東西一樣,可是造艦通常要花8年、6年,所以你用財務標有3個缺點:第一個,勞務標有物調,可根據物價調整,可是財務標一次量很大,8年造一批艦,到8年後造艦的時候,關於物價調整在財務標合約裡面並沒有物調的設計,所以會造成造船業者到那個時候要嘛就偷工減料、要不然就面對困難;另外一個,你8年一次弄一大批會產生什麼情形呢?8年前還沒有AI,現在有AI了,也就是要按當時寫的規格交貨,當時寫42吋液晶電視螢幕顯示,現在根本買不到42吋,他給你65吋了還算違規,我舉個例子而已。 海軍跟海巡的造艦計畫本席支持,但我建議參考國際有一個做法是,假如說這一批10艘、12艘由某某造船廠得標,但是可以像我們海鯤的想法一樣232,也就是分批議價簽約,雖然一次招標,但是分批議價簽約的話,第一個,物價調整可以分批次在不同年度的時候得到反應;第二個,在不同年次有新的規格、規範出來的時候,我可以得到更新;第三個,可以節點盤點。我這是一個建議,給兩個部會做參考,因為你們現在的造艦計畫量大,我看了一下,我覺得我們國家的造艦capacity快要跟不上來了,所以這個部分的盤點可能要思考一下,好不好?給國防部跟海巡的建議,謝謝。 顧部長立雄: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定宇委員。 接下來請林楚茵委員。 林委員楚茵:(10時5分)謝謝主席。主席,先有請外交部陳次。 主席:請外交部。 林委員楚茵:次長,首先我要問的是,我們在昨天最後一刻得知了菲律賓延長了我們的免簽,不過在這之前,從這個禮拜一、甚至於上週五,本席就收到了許多包括旅行社業者、臺商甚至於其他想要出國的消費者的關注,而這個部分在我第一時間詢問的時候,外交部並沒有獲得肯定的答案。我當然肯定我們的護照可以再獲得這些……這幾年來包括我過去關心的泰國免簽、汶萊免簽,到現在菲律賓的免簽,這是外交部所謂的積極作為之一,但是這個部分到了最後一刻我們還是無法得到答案。我沒有要去講這些細節跟溝通過程,但現在是暑假期間,確實造成了不論是臺商或者是要出國前往菲律賓民眾的不便,那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未來有沒有可能再及早?因為我們現在知道它延後到了明年7月,言下之意,我們有機會再往後延伸1年,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未來有沒有可能可以更快速的及早掌握? 陳次長明祺:報告委員,我們當然全力以赴跟菲律賓進行免簽的相關溝通,希望之後能夠排除這樣的不確定性。事實上,這次我們在事前就已經開始了,過去幾個禮拜我們都持續跟菲律賓政府就免簽的事情進行溝通,那麼昨天(30號)得到菲律賓通知才知道我們可以繼續免簽,我們也請它儘快周知,這次整個事情上真的很匆促,我們希望能夠利用未來的1年時間跟菲律賓政府加強外交溝通,確保國人的旅遊權益。畢竟這也給菲律賓的觀光業帶來很重要的收入,在這個基礎上面,也基於兩國理念相近,能夠進行良好的溝通。 林委員楚茵:在時間上真的很擔心會有空窗期,尤其剛好暑假是旅遊旺季。 陳次長明祺:沒錯。 林委員楚茵:接下來,主席,我要請國防部顧部長、陸委會的沈副主委。 主席:請國防部顧部長及陸委會的沈副主委。 林委員楚茵:謝謝主席今天安排這個題目,剛剛前面的幾位委員都有問到,今天7月1號,中國實施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從今天這個報告當中可以看出他在海上的擴權跟法律上的恫嚇,是因為現在中國要進行對臺灣的長臂管轄,又或者是境外管制有更多的延伸,我們知道他的海上擴權被定義成是假執法、真擴權,對此本席是非常贊同的,因為透過海警船、公務船或商務船等等營造對臺灣的管轄權,其實是以虛假的方式來對外宣稱,我們其他友邦其實也有為臺灣發聲,但是整體來說,今天7月1號發布的民族團結促進法,我想陸委會也曾經講過,這個法律存不存在,其實對臺灣人沒有影響,因為他只要有什麼不滿,他就直接發布一個聲明,然後就直接把你宣稱為臺獨人士等等,但是重點來了,現在在場的不論是外交部或者是國防部,我們對外第一線的這些人員在今天7月1號之後,我們還要談軍購,有論壇、有智庫交流,這是國防部的部分,外交部的駐外人員其實也不斷地在為臺灣爭取,為臺灣在國際發聲,或是參與國際組織。首先我想先問一下陸委會,面對這種不同層級的對象,除了國人之外,有可能是我們的公務員或是官員到國外,甚至於是外國人士支持臺灣,就像剛剛我講的,我們講到海上擴權,有這麼多,包括AIT等等駐臺單位為臺灣發聲,甚至於菲律賓現在給我們免簽延長,我們都知道VISA就是主權的延伸,這三種包括國人、公務員代表國家洽公以及外國NGO等等支持臺灣的人,他其實是不一樣的層次,陸委會除了給予國人提醒之外,還有多做些什麼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非常謝謝委員,確實今天7月1號是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天,之前也有多個國家包含德國、歐盟都對這個法律發聲,他事實上也是全球第一步跨境鎮壓、合法化的法律,所以我們會跟外交部一起努力,協同所有國家的在臺外館來進行風險評估,我們也會提醒國人在出國旅遊的時候要注意,也會跟外交部來進行盤點,如果有跟中共簽這種法律互助,甚至是比較親中的這些國家,提醒國人儘量避免前往或進行非必要的旅遊或者是轉機的行程。 林委員楚茵:所以會示警嗎?會有更多的公告或者是對外宣布嗎?包括如果跟中國簽有外交引渡,或者是在外交方面是比較親密的,未來會跟外交部一起示警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對,我們第一步一定是先盤點,後續會再看適當的時機,如果真的有需要公布的話,會進一步的把相關風險比較高的國家的旅遊風險做往上的提示。 雖然時間到了,我也想利用這個時間說明一下,我剛剛才收到這個資料,現在赴陸的失聯盤查、限制自由跟上個月相比,又增加了13人,所以我想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實施之後,未來這樣的人數會不會因為這個空洞的法律而繼續地往上攀升是值得注意的。我也要再次地提醒,增加的13人裡面,一貫道人士又增加了3位,所以中共對於一貫道的打壓現在看起來是非常的嚴重,非常謝謝委員這次的提醒,我也利用這個時間來跟國人報告,非必要請勿前往中國還有陸、港、澳地區進行旅遊。 林委員楚茵:好,所以從這個數字就可以看得出來,其實過去不管有沒有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他一樣想抓你就抓你,他找理由就抓你,這是中國,但是有了這個法規,他更有法律上面可以執行的部分。 所以要問一下顧部長,我們知道接下來在海外,包括剛剛談到的無人機條例,或者是我們跟美國或其他民主國家在軍事方面的合作,我們第一線到海外去,不論是談軍購、參加論壇或者是智庫交流,國防部是不是也有因應、做好一些第一線同仁或軍官在安全上面的準備?或者有什麼樣的SOP、有些什麼精進?跟陸委會或外交部有什麼進一步的溝通或層級安全上面的分析? 顧部長立雄:本部派駐國外的人員,我們都會在赴任前半年實施職前訓練,內容會包括其駐外工作的特性、通訊保密的規定還有反跟監這些情報的實務課程,我想我們也會做一些風險評估,所以赴任前都要通過一個合格的簽證。另外,我們會要求所有公務資訊的傳遞都是用保密的裝備來傳遞,並由專人接收,以確保資訊的安全。另外在出發之前,我們會再做一個任務提示來確保,但是這個是本部的,剛剛委員有提到一些智庫的部分,我想智庫的部分,尤其是跟國防部相關的,我們會再跟它交流、要求。 林委員楚茵:好,所以面對中國今天(7月1號)開始實施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從過去一直以來,國防部就有一些準備,智庫的部分恐怕也要涵蓋進來,因為他們可能用這樣的方式,而且現在變成不只是到中國有危險,到其他地方也一樣。 不好意思,主席,最後我請外交部,部長現在人是不是在國外? 陳次長明祺:他在臺灣。 林委員楚茵:在臺灣是不是? 陳次長明祺:是。 林委員楚茵:好,但是我們知道,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到國外去,對於第一線同仁的部分,我們到底要怎麼樣來做安全上面的維護,是不是有更進階的SOP? 陳次長明祺:之前類似的案件已經發生了不少,在國外跨境鎮壓、騷擾、跟監等等的行為,包括國防部、本部人員都常常會遇到這樣的狀況,除了必要的提醒之外,我們會跟這些相關的國家進行密切的溝通,在人員的安全上面看是不是能夠有更好、更周延的保護,這個東西是隨時會進行的…… 林委員楚茵:次長,我就問,從今天開始,您認為我們整個安全風險評估的係數是不是要提高?是不是進入更需要做加強安全防護的階段? 陳次長明祺:沒有錯,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會加強,不是只有我們的政府人員,還包括我們一般民眾旅外時相關的安全提醒,我們都會進行,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其實更大的層面來說,包括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及我們今天所關切的相關問題,在海上的這些狀況等,其實都是中國整體法律戰的一部分,我們會跟陸委會、國防部密切的配合,外交部負責的部分就是跟理念相近的國家繼續溝通,我們也會跨部會繼續合作,維護好國人的權利,也能夠保障國家安全。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陳次長明祺:謝謝。 主席:謝謝林楚茵委員。 請陳雪生委員。 陳委員雪生:(10時16分)謝謝主席,請國防部顧部長。 主席:請顧部長。 顧部長立雄:陳委員好。 陳委員雪生:部長早。本席從19歲開始,跟國防部的關係,你不知道吧?我就在馬祖了,所以我跟國防部也好,跟軍人也好,我們跟一個大家庭一樣,我沒有什麼事,我有砍過國防部預算嗎?一毛錢都沒砍過,有責難過你們嗎?也沒有。跟馬防部關係更是好得不得了,我也告訴我們的縣長、議長、議員、所有的鄉親,我們關係那麼好。我現在要說一個靶場,我請問部長,這個靶場我從109年開始提案的,希望北竿的靶場要遷移,112年3月、113年2月還有6月,4次總質詢時都有提北竿靶場,大大小小會議,11次了!在行政院的總質詢裡面,也跟院長、部長提過4次,部長能告訴我到現在為止的進度是多少? 陳參謀長建義:報告委員,我簡單的…… 陳委員雪生:不要!我要部長回答,我不要你回答,你昨天回答過我了,沒那麼簡單!部長,你回答我。 陳參謀長建義:報告委員,我還是…… 陳委員雪生:我不要你回答,下去! 顧部長立雄:我的了解是,我們現在是就現有的靶場來做隔音牆的工作。 陳委員雪生:靶場進度是零!零蛋的「零」,有這樣的事嗎?109年到現在115年,國防部陸軍總部,部長,我跟你們的關係這麼好,我沒刪過你們一毛錢耶! 顧部長立雄:靶場應該去年就決標了。 陳委員雪生:決什麼標?部長,回去請您多關心一下好不好?我的總質詢、4次總質詢,院長也好,部長也好,請你們的腦袋裡面裝點東西好好想一想好不好? 顧部長立雄:委員提的是隔音牆還是遷移的部分? 陳委員雪生:北竿靶場在我們的蛋黃區,你看看,在蛋黃區,我們村莊在那裡、在正中央,我提過幾次了,這個靶場在這裡,你看在中正紀念堂打靶會怎麼樣?在臺北市中心打靶會怎麼樣?旁邊有衛福大樓,有運動場,有中山國中,也有住宅在那裡,你非要打死人才高興嗎?我提了很多次了,昨天最後一次請陸總參謀長來開會,沒結果,做不了主!我自己找部長來,我不要參謀長回答,下一次開始每一次國防委員會我都要出席,這一次是這樣,下一次拿看板,再下去找民眾來抗爭,沒有這樣的道理吧!對不對?有這樣的道理嗎?陸總部你們在幹什麼?國防部你們在幹什麼?還有相關業管單位,是沒有錢嗎?說編了多少?7億啊!200名阿兵哥打靶的靶場要7億,有這樣的笑話! 顧部長立雄:委員講的是指我們要遷移的部分嗎? 陳委員雪生:對,要遷移的,要遷到風山,風山的土地是國產署的地,地都找好了。 顧部長立雄:遷移的部分,據我的瞭解,現在好像是在做地質鑽探的工程。 陳委員雪生:鑽探什麼?你要有案子才能鑽探,你沒有案子,你鑽探什麼啊?假設立法院在哪裡要蓋個房子,起碼要有個案子,有個案子才能鑽探嘛!你不能莫名其妙跑到我家來鑽探,要鑽探什麼?連個案子都沒有! 顧部長立雄:要有一個地質評估的報告。 陳委員雪生:那當然啊!報告部長,我公務員幹了四十幾年,縣長也幹了8年,立法院待了16年,我怎麼會不清楚行政程序呢?我怎麼會不懂採購法?你不要誆我、不要糊弄我啊!老百姓就一個小事情嘛…… 顧部長立雄:地質鑽探工程應該是之前就決標了,地質鑽探已經在去年10月8日決標。 陳委員雪生:我不管你,你地質鑽探幾年了,5年、8年了嗎?你要多久?部長,你先回答我,這個靶場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完成?已經有地址了,風山的靶場已經有地址給你了。 顧部長立雄:他們完成了鑽探之後,應該是還要…… 陳委員雪生:我當部長的話,兩年之內可以完成,你當部長多久能夠完成?我想你的效率比我好,一年可以完成吧? 顧部長立雄:我想應該要再來做一個專家的環境評估吧,這個後續再做。 陳委員雪生:沒關係,部長,你什麼時候能夠回答我?我沒有急著要你3年、5年,但起碼1年、2年,你起碼回去了解回答我一下吧!你今天能不能回答我?能不能具體的告訴我這個靶場遷移的時限,可以嗎? 顧部長立雄:你說遷移完成啊? 陳委員雪生:對! 顧部長立雄:我可能還要再看他們後續的環境評估結果。 陳委員雪生:我沒有意見,但請你起碼重視這個案子,你親自主持這樣的會議,什麼時候把它完成,能不能告訴我? 顧部長立雄:好,我再來追蹤。 陳委員雪生:你趕快找你的幕僚。 顧部長立雄:我再來追蹤相關的進度。 陳委員雪生:部長,不要花1億,5,000萬就夠了,這個案子5,000萬就夠了,在別的地方弄一個靶場,弄一個靶溝,100公尺、200公尺,你說,200名阿兵哥是要多大的靶場嘛?我上次在總質詢時你也回答過我,你說這個靶場在蛋黃區,院長也回答了,卓院長說在蛋黃區確實不太合理,要搬嘛!對不對?結果一直在糊弄我、一直在糊弄我,部長,你回答我我就下臺,好不好?你回答我,我馬上就下去,不質詢了。 顧部長立雄:有關隔音牆的部分,我們會安裝…… 陳委員雪生:沒有,我現在不是講隔音牆,隔音牆你們去做,我講的是後半段。 顧部長立雄:遷移的部分完成地質評估報告以後,再來做環境評估,我會來盯緊這個進度,隨時再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雪生:那裡沒有環境評估的問題,也沒有了啦!風山那裡是一個山溝。 顧部長立雄:有水土保持的問題。 陳委員雪生:都不是問題!部長,你回答我,你回去主持這個會議好不好? 顧部長立雄:好,我回去會跟陸軍來開會討論。 陳委員雪生:我希望下一次我再來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部長的時候,你能夠給我一個明確的答復,可以嗎?我一個月以後再回到這個地方來問你。 顧部長立雄:是,我回去跟陸軍會做討論,來檢視…… 陳委員雪生:我希望國防部同仁不要讓部長為難,如果實在沒辦法,我就找院長了,院長沒辦法,我就到總統府去了。不要這樣嘛!我剛才講了,我有刪你們預算嗎?我沒刪過一毛錢耶!馬文君召委在這邊,我還幫你們講話,我還拜託他不要刪國防部的預算,你問他! 馬委員文君:亂編就要刪! 陳委員雪生:人家還說我什麼藍皮綠骨的,誰藍皮綠骨啊!是不是?王義川委員也在這邊,他說我叫老共幹什麼、幹什麼的。王義川,你說!你在電視上有沒有講我? 王委員義川:我叫你跟老共說不要打啦! 陳委員雪生:有啊!我有幫你講話,我下次碰到習近平,我就跟他講啊!但我見不到他了,對不起!部長,好不好? 顧部長立雄:好,我下去跟…… 陳委員雪生:我早上講話的語氣是不好,但是真的,這個事情已經把我搞火了,我真的很生氣,好不好? 顧部長立雄:好,了解。 陳委員雪生:請您重視我的存在,可以嗎? 顧部長立雄:我下去會跟陸軍做一個…… 陳委員雪生:我不跟陸軍講了,我要跟你講話。 顧部長立雄:是、是。 陳委員雪生:我再跟陸軍講話就……已經11次了! 顧部長立雄:是,但我會…… 陳委員雪生:來,這資料給你。我不會跟你打架,你放心啦!我沒那麼粗魯。 主席:謝謝陳雪生委員。 接下來請沈伯洋委員。 沈委員伯洋:(10時26分)謝謝主席。先請海巡署副署長,謝謝。 主席:請副署長。 謝副署長慶欽:委員好。 沈委員伯洋:副署長好。今天因為時間的因素,我先快一點問。整個6月就已經出現2次中國船舶進入到限制水域,以及6月28日也有一次,疑似是他們的科研船。我記得之前我們也是有用過水砲驅離,我一直都在想我們現在的SOP是什麼?他們要到什麼樣的程度,我們才會使用什麼樣的手段,然後來做驅離,現在的狀況大概是如何? 謝副署長慶欽:跟委員報告,要分兩部分,如果是漁船的話,我們會運用驅離、扣留、留置調查、沒入、罰鍰等手段,我們會依照兩岸條例來處罰。如果我們在驅離過程他不聽的話,我們勢必會使用水砲來驅離,當然廣播是一定的。但對於中國的公務船的話,依照國際法跟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原則上公務船是有豁免原則的,我們不提高衝突,不挑釁也不退讓,所以我們一定會運用聯合情監偵手段全程監控,然後廣播驅離,如果必要的話,對於中國的調查船,像同濟號,我們甚至會近迫造浪、照射強光來迫使驅離,目前執行現況是照這樣子做。 沈委員伯洋:大概從2024年、2025年開始,看起來他們就是開始不承認中線或禁限制水域,不承認的時候就會有這種灰色地帶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本來用這個當作是一個界限,但他們現在就是不承認,然後步步進逼,這個會有灰色地帶的問題,所以還是請海巡注意一下,我們的標準當然不變,但是我們絕對不能因為他們的進逼,結果到最後標準改變了,這是很危險的一件事,因為標準一旦改變,那就會變成他法律戰的一環。 謝副署長慶欽:報告委員,海巡堅定執法的立場永遠不會改變,我舉5月11號同濟號科研船在東部海域作業為例,一直到6月底他們的東部專項活動結束,在這一個半月的時間,海巡署發布了22次新聞稿,針對中國所謂的假執法、真擴權或真騷擾,我們嚴正駁斥他們在國際法跟國際法公約裡面是沒有管轄權及任何海洋權利的,這一部分我們堅守立場,絕對不會退讓。 沈委員伯洋:在你們的新聞稿裡面提到假執法、真擴權,這其實有很高的重要性,因為有時候我們不要讓他們去定義是什麼狀況,而是由我們去定義,我們的海域由我們定義,比如說當我們定義他是在假執行,這個時候他就是,那我們就用這個來當作事實,並且用我們的標準來執法,這樣就比較不會被他們影響到那個邊界。 謝副署長慶欽:是。 沈委員伯洋:謝謝。接下來我想請陸委會沈副主委,關於剛剛提到的部分,再繼續往下其實就是法律戰的問題,一部分是我們現在海巡的掌握,剛剛聽起來應該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但畢竟他們的科研船現在闖入我們的經濟海域,宣稱這是生態保護等等之類的。因為日菲之前的事件,現在中國就故意用「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樣的講法,然後說他擁有這樣的介入權利。這對我來講就是2758號之後又一次的法律戰,這是第一層次。剛剛海巡有他們的標準,這個比較沒有問題,接下來就是我們在反擊的時候,我看到海委會其實也有講,如果真的要符合必須要是……假設今天有人有消極的權利,結果卻不發聲,又或者說它是完全沒有人所主宰的海域,這樣的話才會有宣稱的空間,但我們都沒有。所以我們這邊定義清楚,我剛剛聽海巡講應該沒什麼問題,但是下一個就是團結法,我覺得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會是下一個戰場,我剛剛聽到林楚茵委員有先問了一下,就是說過往我們在2758號的戰場是一個,因為本來有香港的國安法,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所涵蓋的範圍可以直接用刑法判定你非統即獨,這對於臺商或任何在臺灣的人民而言,只要你不主張統一,他就說你是臺獨了,這個時候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其法律權的擴張我認為會非常大,現在陸委會對這件事情的應對方案大概會是如何?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我們確實有高度關注這一部法律,事實上,在今年年初兩會通過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提出示警,今天正式實施,我們也看到之前包含歐盟、德國、美國在內,都有高度的對這部法律提出警告。我們接下來大概就是一方面呼籲中共應該停止使用這種跨境鎮壓法律化或是促統法律化的脅迫行為來破壞兩岸關係,另外我們也會提醒國人,並且跟友盟國家進一步進行法律上面的論述及反制,比如像剛剛所提到東部海域的部分,我們有注意到像德國、英國、法國,包含像AIT,都非常具體的提到臺灣在這片海域有70年的和平管轄權,所以像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也可以用類似的方式,我們跟其他友盟國家共同來呼籲中國停止使用法律進行跨境鎮壓這種殘暴的行為。 沈委員伯洋:對,我剛剛本來想問陳明祺次長,但是應該不用了,因為時間已經到了,但是確實像你剛剛講的,2758號我們之所以能夠反擊,是因為我們跟友盟共同宣稱嘛!這次他們對於這個海域的侵擾,也引發友盟的共同宣稱,再下一步就是跟2758號及因為海域的侵擾一樣,我們面對的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它今天會影響的也絕對不是只有我們,所以在這一方面,就像剛剛副主委提到的,如果今天能夠跟友盟一起發聲明,就變成我們有我們自己的標準,就像我剛剛跟海巡提醒的,我們不要跟著他的定義走,當然我們可以告訴民眾中國的定義是什麼,因為他非統即獨,所以我們有哪些人會受到影響,但我們在國際上,如果能夠用一樣的方式……因為我覺得它是下一個戰場,針對這方面如果我們能夠有一些共同聲明去反擊他的法律論述,我覺得這對我們來講應該非常有利。我看到陳次長站了起來,是不是就針對這部分做個結尾? 陳次長明祺:感謝委員的垂詢,上次2758號其實是從智庫German Marshall Fund的長文開始來做,這一次我們會把中國近期相關的法律戰作為,第一個提供給智庫,第二個是向國際法學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見,同時我們會在所有理念相近的國家示警,這個東西影響的並不只是我們,剛才委員和陸委會講的還比較客氣,這個東西不是促統,而是以破統的方式來進行,國際上所有人士的權益都將受到損害,我們希望在這個基礎上面能夠共同努力,能夠pushback在中國上面的作用,也感謝委員的指導,我們會全力來進行。 沈委員伯洋:真的非常感謝,我覺得有兩點要強調,第一個,其實大部分的臺灣人都說我們要維持現狀,真正在破壞現狀的一直都不是我們,破壞現狀的是中國,他用各式各樣的方式不斷的在破壞現狀,就像剛剛講的,他們其實也會花資源找智庫、找國外的政治人物,擁抱熊貓派的勢力是會不斷壯大的,所以在這方面還請外交部繼續對抗,當然我們總預算也是要趕快審,無論如何就是有預算才有辦法做事,我覺得這確實是重要的事,但是在跟中國,尤其在海外法律戰的對抗,真的有賴各部會的協調跟合作。 陳次長明祺:是,我們會跟陸委會通力合作,一起把我方的訴求推廣到國際上面去。 沈委員伯洋:好,謝謝。 陳次長明祺:感謝。 沈委員伯洋: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 接下來請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10時35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外交部陳次長。 主席:請次長。 馬委員文君:次長早。近期監察院對於外交部公文洩漏的部分,其實相關調查報告很明確的認定外交部有13件公文文件被外流到暗網兜售,監察院也認為這樣的公文洩漏會損及國家利益及國際威信。2024年發生的時候,其實也有很多人關注,可是外交部第一時間認為這是認知作戰,而且有人刻意扭曲,尤其是2024年4月公文外洩的部分,現任副總統蕭美琴是當時駐美代表,他要回來的時候甚至在買酒的部分有超買,像這麼嚴重的資安漏洞被證實以後,外交部有什麼樣的看法嗎?因為當時說這些都是認知作戰,但現在監察院認證以後,你們的做法和看法是什麼? 陳次長明祺:報告委員,對於相關的狀況,對於在暗網上面兜售的相關文件,我們都進行了調查,釐清了相關的狀況,並且按照「政風機構維護公務機密作業要點」通報政風機關進行處理,我們當然也會精進公文電子系統的資安防護……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跟當時吳釗燮部長的諮議何仁傑有沒有關係?被洩漏出去的公文跟他有沒有關係? 陳次長明祺:這個部分的連結性我們還要再了解,但就目前的了解是並沒有這樣的連結。 馬委員文君:那他到底洩漏了什麼?因為他當時有洩漏一些相關的文書資料,有一些公文、有一些機敏的文件,當時是這麼說的,尤其大家在關注這個案件,如果2024年有人提出來的時候,外交部是用比較積極的態度,我相信後續大概不會有這麼多件陸續發生,可是第一時間卻認為外交部洩密的機會其實是沒有,當時是很明確地排除這樣的理由,可是後來發現應該是內部洩漏出去的,這個部分後續會做什麼樣的應處? 陳次長明祺:第一個,這兩件…… 馬委員文君:這回答跟我們之前那個,您說沒有關係嗎?還是你要繼續查處? 陳次長明祺:第一個,這兩個就我們的理解,那麼也按照現在法院的判決,流出的管道有不同的地方,一個是紙本流出,另外一個是被電子入侵,這兩個是有性質上面的不同,前面的狀況我們就不再多做辯解,因為有法院的判決。 馬委員文君:已經確認了嘛! 陳次長明祺:但是對於這次在暗網上面被兜售的相關文件,我們當然會再強化內部整個資安的保護。 馬委員文君:次長,我們先提醒兩點,因為今天已經確認這個部分是有公文流出,到底是被人洩漏出去還是被駭?這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如果公文洩漏出去,那當然有洩密的問題,這牽涉到我們所有的資安防護,還有所有外交體系,因為外交部牽涉到的是所有國家,包括不管是不是邦交國,甚至美國或其他國家對我們的信任度,這是一個。第二個,如果被駭,而且持續地被駭,那麼外交部過去到現在花了這麼多錢在資安防護或者做的這些資安提升部分顯然是沒有功效,而且你們花了那麼多錢,到底花到哪裡去?這兩個部分都顯示外交部有嚴重的疏失跟瑕疵。我們希望外交部在第一時間發現的時候……包括有很多,因為近期我們還是接到很多職場霸凌的案子,或者還有其他相關的,我們希望外交部是用務實或解決問題的態度去面對這些問題,不要等到爆發出來,不然老實說,像這麼嚴重的都應該要有人受到嚴厲的懲處,因為浪費國家的預算是一個,或者把重要的國際關係跟外交途徑等資料洩漏出去,外交部都沒有辦法撇清責任,就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外交部可以有更積極的應處作為,好不好? 陳次長明祺:不管在人員的洩漏或整個資安的防護上面,我們都會精進作為,會持續進行,這方面內部有需要檢討改進的地方,我們一定全力以赴。 馬委員文君:好,請給我們精進作為的做法。 陳次長明祺:是。 馬委員文君:剛剛開始說跟之前的那個諮議到底有沒有關係,現在還沒有辦法完全釐清? 陳次長明祺:諮議的話,說實在的,以現在我們看到法院調查出來的結果,這兩件事情,就是最近在暗網上面兜售的文件…… 馬委員文君:我們可以看到調查結果嗎?外交部可以看到調查結果嗎? 陳次長明祺:您是說何仁傑的這個事情? 馬委員文君:對。 陳次長明祺:何仁傑的事情,法院不是已經作做出相關的判決嗎? 馬委員文君:那是判決,我是說內容,這個部分我們再請…… 陳次長明祺:在這個過程中,法院有來調閱相關的文件。 馬委員文君:外交部可以調閱,所以我們也知道過程? 陳次長明祺:法院有調閱,我們也按照相關規定提供給法院,以利他們審判…… 馬委員文君:好,謝謝,我們要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相關聯,他有沒有相關聯會牽涉到未來外交部處理相關的事件,因為外交部接觸到相關的,比如間諜行為、洩密行為或很多資安漏洞等等,其實外交部真的是非常前線的單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很快可以得到外交部應處作為、具體做法的說明及書面報告,謝謝。 陳次長明祺:是,謝謝。 馬委員文君:不好意思,主席,借用一點時間,請國防部顧部長。 顧部長立雄:馬委員好。 馬委員文君:部長好。部長,我想請部長看一下照片上面的輪胎,因為新聞也出來了,這個輪胎現在可不可以用? 顧部長立雄:它是在109年的時候採購的,它的使用年限是10年,當時109年也沒有限制品牌的部分,但是它不是在中國大陸製的,它是在113年修改之前購買的。 馬委員文君:剛剛部長說明的是它是什麼時候買的,而不是它能不能用。我們為什麼訂出比較嚴的規格,說要去紅供應鏈?只要是陸、港、澳的全部都不可以用,如果它只是因為比較早買就可以用,但現在因為大家可能關注了、輿論發酵了,我們說全部要把它汰除掉,它既然沒有風險,也沒有資安的問題,只因為購買的年限,你們現在就通通要把它丟掉,是這樣的意思嗎? 顧部長立雄:這個部分還沒有作這樣的決定,我們在檢討看要怎麼處理,因為畢竟如剛剛講的,它是10年的,現在看到是備胎,那就表示還沒使用,它的使用年限是10年,所以還沒有到,那麼…… 馬委員文君:可是在我們訂出來的相關規定裡面,其實它就是不可以用,只要是陸製的,尤其…… 顧部長立雄:沒有,在113年我們新訂了以後,它採購的規範改變,但是它是在之前買的。 馬委員文君:按照部長的說法,如果是在114年之前採購的,就是我們訂出這樣的標準…… 顧部長立雄:113年前。 馬委員文君:113年之前買的,如果我們買到相關的,比如像一些監視器,監視器可能是…… 顧部長立雄:沒有,要看它是否有資安的危害,因為現在是輪胎嘛! 馬委員文君:所以你們現在還是把輪胎跟其他的又抽出來了,這樣變成大家會沒有辦法…… 顧部長立雄:我們有分五類,在113年就有分五類。 馬委員文君:現在這個是戰術輪車,它就已經是在第二類,並不是第三類,第二類也是不行的,你們是禁用陸製的這些相關材料,所以它是第二類。接下來我再請教一下,現在這些如果都不能用,我們目前的一些車輛,比如納智捷跟中華得利卡,我們聽到很多基層單位說,現在甚至有個單位有9輛車,只剩下1輛可以用,它的原因是什麼? 顧部長立雄:您是說9輛車剩下1輛可以用? 馬委員文君:對,簡單來說,部長,這個就是在我們的第三類裡面,因為當時買…… 顧部長立雄:你的意思是指它採購在前就對了? 馬委員文君:不是,我現在在講的是另外一個,就是這兩輛車是一般的行政車輛,它就是在我們的第三類裡面,只要是買國產車…… 顧部長立雄:它採購是在什麼時候? 馬委員文君:先聽我講完問題,他們是買國產車,它是第三類,所以只要是國產車,他們可以採購,那沒有問題,可是現在這些國產車,包括納智捷,它是我們臺灣產的,中華得利卡也是,都是國產車,可是問題是它的零附件,所有相關的零件全部都是陸製的,那可不可以? 顧部長立雄:現在委員就問了一個法律問題,我必須要回去研究一下,也就是它是在113年施行之前,按照當時的法規,它是可以合法採購的,它如果沒有涉及到儲存、運算、網路通訊這些相關的,沒有資安風險的,這些輪胎或者是其他部分如果還沒有超過使用年限,但是因為我們現在法規改了,已經不能夠使用大陸品牌了,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在法規上面,是不是容許我們可以把它汰換掉?我想這件事情我們可能要研究一下,採購室是不是要表示一下? 馬委員文君:部長,這已經不是…… 趙主任亞平:委員好,我是採購室主任。向委員說明,關於戰術車輛,包含裝備的品牌到零附件不能夠是陸製品,這沒有問題,這是第二類。剛剛委員講的是第三類的行政車輛,我們也知道,行政車輛像納智捷、中華汽車,裡面的零附件確實原廠都說有些部分的唯一來源是中國大陸,所以我們請陸軍要針對這些品項的陸製品,第一個,一定要再重新公開徵求,確定市面上沒有第二個替代商源可以替代唯一的陸製品,如果說真的只有這個大陸的商源,我們就請陸軍要做風險評估,第一個,廠商要保證這個是原廠,經過原廠認證使用唯一來源的陸製品。也就是我們講禁止使用大陸製品作業指導無外乎三個原則:國安、資安還有行安,也就是品質安全,所以我們要求原廠一定要出具證明,然後陸軍開具風險評估表,專案簽核才可以使用,以上說明。 馬委員文君:你現在又把它全部放寬給大家去評估了…… 趙主任亞平:不是全部。 馬委員文君: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請教一下,你原來說陸製的產品全部都不可以,但你現在可能要開放動力系統、煞車系統、底盤系統、轉向系統還有車體等,這些沒有資安疑慮的部分,就可以有陸製的相關零附件產品嘛,對不對? 趙主任亞平:是,剛剛部長也說明了…… 馬委員文君:如果可以…… 趙主任亞平:符合儲存運算和網路通訊,這幾個…… 馬委員文君:那我要請教,如果像我們國產車納智捷跟中華汽車現在可以這樣做,因為我們軍中還有很多的車輛比如說日本製的,比如說韓國製的,比如說歐美製的,現在因為陸製的比較便宜,其實很多他們的廠區、一些零件的工廠都設在中國大陸的時候,那他們的可不可以?當他沒有相關疑慮的時候,你們會不會同意這些零附件是可以用大陸製的? 趙主任亞平:如果它有其他的商源,我們還是不同意它使用大陸的零附件。 馬委員文君:沒有,如果有商源就大家都會有啊,因為…… 趙主任亞平:我們幾乎…… 馬委員文君:你先聽我講完。我們當時採購說可以直接採購,因為它就是我們國產車,不可以是陸製品牌,所以如果它相關這些零附件會用到大陸的就不可以嘛,我們原來規定是這樣。你現在如果要把陸製的放寬,只要它沒有安全疑慮就可以,我想要請問,一般的行政車輛,我們可能也有韓國的現代汽車,也有日本的Toyota,我們買了很多,像他們這些如果原廠證明可不可以?你們只要告訴我們這個就好了。 趙主任亞平:一個大原則,原則上不能使用陸製品,如果有替代的,還是不能使用陸製品,如果唯一只有陸製的話,必須要原廠認證,這是大原則。 馬委員文君:好,所以像這些相關的比如說之前的煞車系統,如果我們臺灣有做,可是我們的貴很多,原廠不願意用,你也同意它可用陸製的,是這樣嗎?或者只要臺灣有產,你就一定要用臺灣的? 趙主任亞平:對,沒有錯。只要有替代的,有越南製、臺灣製、泰國製都沒有關係,就是不能中國製。 馬委員文君:好,我們現在希望國防部把這個律定清楚,因為你們接下來可能還要面臨很多相關的問題,原廠當時在維修的時候就是送回原廠,而原廠必須要買其他越南的或者不是他們自己廠產出的這些零附件,包括我剛剛講的五大系統,這些會不會對車子造成影響,這個也是你們要考慮的。我們目前面臨到的困難就是你的規定通常沒有做通盤的考量,結果碰到問題的時候,你看我們小小一個單位9輛車子只有1輛能用,就是因為你一下子訂這個,一下訂那個,結果到最後又要把它放寬,但是放寬以後又沒有一個明確的對象,這個才是我們最大的問題,也會牽涉到我們整體國防武器安全設備等等相關的維護、後勤維保。這個部分請部長還有我們所有相關的後勤、陸勤單位,你們統整以後做一個比較確切的說明報告,好不好?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 趙主任亞平:委員,這個沒有問題,我們會向委員做一個說明。 馬委員文君:不是說明,我們要明確的報告,用書面報告,不是用說明。因為說明沒用,你現在就發生了,在路上就被人家看到你就是用陸製的,然後你才來解釋說這是以前買的,是在規定還沒有訂之前買的,這樣你以前買的,不是要通通丟掉,不然就是要都能用,就是這樣啊! 趙主任亞平:沒有,那個車子後續…… 馬委員文君:好,時間的關係,提出書面報告,兩週內提出比較具體的作法,還有你們因應的措施、未來要做的相關規定,比如怎麼認定等等,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兩週內提出來? 趙主任亞平: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謝謝。 我們請王義川委員。 王委員義川:(10時53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外交部陳次長。 主席:請外交部。 陳次長明祺:委員早。 王委員義川:次長,這個案子的緣起,是5月28號日菲發表聯合聲明要處理漁權的問題,請問外交部是什麼時候知道這個訊息的? 陳次長明祺:我們都有持續跟兩國保持溝通,至於日菲因為峰會裡面將要討論兩邊EEZ劃界的問題,他們只是一個意向說要去討論這樣的問題,並不是已經開始討論。 王委員義川:外交部知道之後,有找其他單位去討論日菲要討論的東西嗎? 陳次長明祺:基本上這個事情,當然我們政府內部大概都會了解,我們跟海委會及相關的、負責的單位都會互動,然後告知他們日菲開始…… 王委員義川:告知的機制是什麼? 陳次長明祺:跨部會,透過這樣一個機制來做…… 王委員義川:什麼樣的機制? 陳次長明祺:他們有一個律定的機制,我們跟他們會有資訊共享的…… 王委員義川:那你判斷其他單位什麼時候會知道? 陳次長明祺:您是說像海委會嗎?海委會跟我們外交部得到這些訊息的時間大概不會差的太遠吧!大概隔天。 王委員義川:好,當時海委會有做什麼反應嗎? 陳次長明祺:海委會有沒有做什麼反應,這應該由海委會來說明。 王委員義川:來,海委會。 謝副署長慶欽:委員好。我們是在6月1號,事實上所有的公務船準備出港之前我們就有掌握。 王委員義川:那5月28號日菲談完,到6月1號這個過程中,跟你們沒有關係嘛? 謝副署長慶欽:對,我們海巡署在海上執法,我們從6月1號就開始掌握。 王委員義川:好。外交部次長,5月28號到6月1號,海委會知道什麼事? 陳次長明祺:報告委員,日菲談還只是一個意向,還沒有具體的內容。 王委員義川:我知道,就意向啊,但他們要談什麼你們總是要有一個機制,要告訴我們國內單位他們要開始談了嘛!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義川:這個機制是什麼啦? 陳次長明祺:我們沒有一個法定的機制,我們大概都是透過跨部會的溝通告知…… 王委員義川:我就問其他跟這件事情有關的部會,你們在528知道之後,告訴這些部會什麼啦? 陳次長明祺:就是日菲在正在談這樣的一個問題。 王委員義川:然後呢?就沒了?這些單位就沒有反應了? 陳次長明祺:海委會有了解到這樣的一個狀況。 王委員義川:海委會說他6月1號知道啊! 陳次長明祺:對啊! 王委員義川:那529、530、531咧? 陳次長明祺:我要看一下…… 王委員義川:不是,現在感覺你們知道,也有機制通知,但通知完這些單位沒有反應,到底是怎樣?到底哪裡有問題? 陳次長明祺:報告委員,529是禮拜五,然後禮拜六、禮拜天啦! 王委員義川:那又怎樣,六、日怎麼了? 陳次長明祺:我們還是有通過這個東西來告知,但是海委會他們要出港之前是6月1號。 王委員義川:不是啦,他們是去執法的嘛!我是問日菲要討論這件事情,還沒到執法的階段啦,人家要討論這個,外交部知道之後做了什麼事情啦? 林副司長宏勳:報告委員,我們知道這個事情之後,其實我們有海巡秘書在菲律賓代表處,所以他收到訊息之後應該有透過管道,把相關訊息傳給他們的直屬機關,也就是海巡署跟海委會。而我們這邊的狀況是我們拿到了日本跟菲律賓做這個事的訊息後,我們也去跟他們確認,但是海巡署知道的訊息是透過他們海巡的管道…… 王委員義川:不是海巡署,現在你們在說的那個階段,就還沒到他們啦!他們是執法的,我是問國內的其他單位,日菲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你們知道之後通知他們,國內其他單位要準備什麼啦!難道不用通知嗎? 林副司長宏勳:跟委員…… 王委員義川:然後就等他們開始亂搞了,中共說那是他們的,海巡署這才出門…… 林副司長宏勳:因為日菲告訴我們的狀況是說他們現在只是在探索這件事情,而且日菲在劃界提出來的時候,他們自己的執法單位也沒有任何的部署,所以我們不可能聽到他們要做什麼就直接請海巡署趕快出來部署,因為大家的執法部門、對方的執法部門也沒有相關的因應。反而是…… 王委員義川:你們都沒有機制就對了?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就我的理解是國安會要綜合協調,而且國安會已經在第一時間就協調各部門召開相關的會議進行協處,將各個單位應該就要進行協處的事項有做過充分的討論,就我的理解是這樣。 王委員義川:好,很少看到部長自己出來解釋,部長請回。 陳次長明祺:他是前國安會長官。 王委員義川:外交部,你們要加油啦! 陳次長明祺:沒有,我們第一時間……也感謝部長出來支援。但因為有些內部的機制我們不便透露,國安會當然在後面,如果我們回報國安會,也透過像駐菲代表處的海巡聯絡官來通知……也跟委員報告,從28號開始我們是掌握這個狀況,就是日菲將要談劃界的事情…… 王委員義川:好啦,我知道啦,你就說有機制就好了嘛,國家有機制,你們外交部得到訊息,進到國家的機制,國家就召集相關的部會,這跟漁民之類的大家都有關係嘛,所以農業部一定也有事情,就有一個機制進來,都有掌握、都有在溝通。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義川:「一句講都袂曉話」,還在那邊說來說去,還說星期六、禮拜天,你是對還不對?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義川:加油,真的啦,不然外面一直說你們都這樣散漫當不要緊的事,日菲講他們的跟我們沒關係,結果到最後才說跟我們有關,所以你們兩邊在談,但要注意到我們,這樣不通啦!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義川:加油啦,好不好? 陳次長明祺:是。 主席(王委員義川代):接下來請陳冠廷委員發言。 陳委員冠廷:(11時)主席麻煩請陸委會。 主席:請陸委會副主委。 陳委員冠廷:副主委好。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委員好。 陳委員冠廷:副主委,我想請教一下剛才你們有提到在東部海域,中國實施的不管是他們的海警船或是最近的公務船,我們推測啦,如果不斷地往上升的話,就是這個狀況惡化的話,甚至可能會有登檢的狀況,你們評估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有,確實是有這可能性,因為之前在金廈海域就有發生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當然非常擔心,如果再發生在東部海域,也升高這樣的局勢的話,對我們的威脅甚至對國際的威脅會更嚴重。 陳委員冠廷:好,我們現在先走到禁限制海域這個地方,如果在金門、馬祖這邊來進行登檢的話,那是禁限制海域,禁限制海域跟我們過去提到的領海、國際水域或經濟水域等等,定位是不一樣的,因為有特殊性的關係,這個是屬於大陸委員會來管轄的部分,那在東部海域的話,也是用同樣的方式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據我所知,禁限制水域的部分,我們海巡署的弟兄非常辛苦,他只要進來的話,我們就會靠近,然後宣傳,把他驅離。 陳委員冠廷:對,那是在金門那邊,或者是我們有律定的,包含太平島在低潮線的4,000公尺以內就是限制水域,但是那是屬於陸委會跟中國的特殊關係,他們會用這樣的方式去講,東部海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去講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東部海域的話,基本上對於中共來講,是更沒有他的管轄權,所以現在他們如果用公務船的話,我們海巡署的弟兄,也是用併航的方式進行驅離,把他們驅逐出我們的專屬經濟海域以外。 陳委員冠廷:就是我們現在法制上的東西要講清楚,因為12浬、24浬鄰近區是屬於國際通用的說法,禁限制的話,特別是從兩岸關係條例上去做律定,但是我現在要提到的是東部海域跟金門、馬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沒錯。 陳委員冠廷:因為往東過去就是整個太平洋海域,就變成日本、菲律賓、臺灣甚至跟美國都會有相關的接觸,也就是說它的影響很大,一旦有了登船臨檢的狀況的話,那是直接影響到國際,這是很明確的,我們必須要向國際發聲的部分,這就不是只是中國跟臺灣的問題而已,它是跟國際相關的。所以我們剛才提到由友我的國家來提出這樣的聲明,我覺得是很好的一步,但是我現在直接要來問一個問題,如果登船臨檢的話,我們該怎麼做?你們有沒有跟海巡署、國軍直接的討論?登船臨檢這件事情就是直接管轄囉,那你們要怎麼做?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當然第一時間,海巡署會儘量避免這個事情發生,也就是說當中共的船隻,如果他要登船臨檢的話,一定要是海警船以上的等級,如果是公務船、科研船,可能沒有登船臨檢的能力,據我所知,我們現在跟海巡署的聯繫機制跟應對做法,就是如果他們的船隻靠近,如果是沒有登船臨檢能力的船隻的話,我們就是把它驅逐出去,但如果它是有武裝能力的船隻的話,那我們可能就提醒我們的船隻注意風險,並且進入到我們海巡署船隻可以應對的範圍內,來確保我們的漁船、商用船隻、觀光船隻的安全。 陳委員冠廷:OK,我現在聽起來的話,你們就是要避免這件事情的發生,所以你說首先是監測嘛,如果是一般的科研船的話,沒有登檢的能力,但是如果是到海警相關的船隻,噸位比較高的話就有,那你們就可能就是採一對一等方式去做。好,我現在講的是他已經要進行登檢動作之前的最後一步的話,有什麼推薦海巡或國軍要做的事情?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這個我們會進一步再跟海巡署,也是應對上SOP的部分。 陳委員冠廷:已經開始演練了嗎?因為開始要做兵棋推演的原因,是因為我看這個發展的速度非常的快,從過去這幾個月,當然我們請海巡來簡單地回復一下,你們有沒有跟陸委員會討論這些相關的……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這邊是政策建議單位,執行的部分請海巡署說明。 陳委員冠廷:沒問題,先請說明。 謝副署長慶欽:委員好。我們事實上有建立一個跨部會平台,像這次東部專項活動應處的話,我們有建立跨部會平台,包括商貨輪、包括漁船,我們不僅利用航港局相關的廣播,包括漁業電台,如果有發生狀況的話,第一時間通報海巡,不要理會中國海警船的登檢,往海巡的艦艇方向移動,如果情況緊迫的話,海巡艦艇會航入兩船中間來阻隔,這第一個;第二個,海巡署會運用聯合情監偵手段,全程掌握中國海警船等公務船的動態,如果發生這種狀況,我們第一時間會…… 陳委員冠廷:如果是登檢非我國船艦的話,我們也一樣用同樣的處置方式? 謝副署長慶欽:因為中國在我們東部海域沒有管轄權,所以像這一次,我們就透過航港局的海岸電台等等,包括我們海巡艦艇廣播,不要理會中國公務船的詢問,這部分我們會請商貨船來配合辦理。 陳委員冠廷:應該是這麼講,如果中國強制登檢第三國船隻的話,你們的因應作為有沒有包含也登檢到那一個船隻上去協助? 謝副署長慶欽:因為其他國家的船隻,依照國際法屬於船籍國,船舶的話是由船籍國來負責,不過在我們的海域的話,因為他沒有管轄權,我們為了要捍衛我們國家的主權跟維護海域秩序,我們會介入,我們會要求他們不要在我們海域執法,這是侵犯我們主權。 陳委員冠廷:這個當然是第一要做的事情,但是如果他已經登檢到我國的船隻的話,你們第一時間也會派員進入我們的船隻,保護我們的……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第一時間會派艦船艇到現場去處理。 陳委員冠廷:如果他們登檢的話,你們也會派人來登上我們的船上去做…… 謝副署長慶欽:必要時我們會登檢。 陳委員冠廷: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宣示,要讓我國任何的船隻能夠有信心知道,假設最糟的狀況出現的話,我們的海巡弟兄會出現,而且只要他們的人員在我們的船上,我們的人也會在我們的船上,我想這個沒有什麼機密,就是一定要把這個訊息讓所有的人包含中國也要知道,我們會做出跟他們的行動相應的作為,就是一樣,這個如果不做的話,我相信會不斷地上升,老實說他們的噸位等等都不斷的在往前走,那我們能夠做的,就算噸位比人家少,但是我們主權的象徵還是該做。 最後我想請教一下國防部部長。 顧部長立雄:陳委員好。 陳委員冠廷:部長好,我簡單講一下,就是我們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行政院的草案是不被在野黨受理,或者是說否決也可以,我想請教一下,現在國民黨跟民眾黨提出來的相關草案,部長,你已經稍微看過了嗎? 顧部長立雄:看過。 陳委員冠廷:不管是國民黨或民眾黨的草案有沒有符合國防部的需求? 顧部長立雄:我想國民黨的版本裡面有提到主管機關,另外又提到一個叫主辦機關,是經濟部跟國防部,我對這一點不太能夠理解意思是什麼。 陳委員冠廷:我就是要跟你講這件事情,剛好我們看到同樣的部分,我認為直接屬於國防部的機關,主管機關就應該是國防部,如果所屬經濟部的話,那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所以我們和鍾佳濱委員共同提出的版本裡面其實講得很清楚,本條例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為國防部,這個是鍾佳濱委員就是我們共同提案的這個版本。 在國民黨的版本裡面是直接寫本條例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主辦機關為經濟部或者是國防部,在他們的第二條有這樣的內容,除此之外,不管是採購等等,我認為跟行政院的特別條例明定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機型,濱海型的攻擊型無人機、監偵型無人機、小型自殺無人艇等等,是有一段差距。 我們不是要說他們的就是不正確的,而是國防部的需求在他們的版本裡面比較沒有直接的顯現出來,採購的部分他只有講大概是6年2,400億,那是在公務預算裡面,那我們的是特別條例,所以是在不同的池子裡面,一個是直接多出2,100億,讓我們做長期規劃;另外一個是每年度審查,以6年來編列,就在原本的公務預算裡面再把它區分出來一部分,經濟部有一部分、相關機關也有一部分。所以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是我們特別因應敵情威脅要準備2,100億特別預算去處理;一個是在原本的預算裡面,可能是從某個地方抽出來,認為這個比例要作為無人載具的,所以這個概念是不同的,我想國防部都有必要跟國民黨還有民眾黨仔細討論一下。 現在最急迫的需求就是在我們特別條例提到的那三項,可是在國民黨的版本裡面是沒有那麼明確地把我們實際上迫切的這些需求講出來。包含主管機關部分,因為國防部是主要的需求方,包含我們明定的極端需要的無人載具部分,我想這兩個部分要跟他們的條例來仔細討論一下,看怎麼樣再把它包進去。或者我們也要有機會透過國防部聯絡人也好,還有部次長,跟他們講一下,我相信還是有很多可以改進的空間。國民黨的這個版本,我們不放棄最後的努力跟他們來討論,不是說不行,只是假設我們因應敵情威脅部分是明年、後年、大後年的話,確實只用一般預算去涵蓋是不夠的、也不夠快,且沒有辦法創造出額外的資源來採購我們最急迫的裝置跟培養我們的供應鏈。 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跟他們黨團溝通一下,看看有沒有機會把行政院版的概念跟核心納入? 顧部長立雄:我想簡單回應三點,第一點,剛剛講的主管機關,而我並不清楚什麼叫做主辦機關,這個我還真的沒辦法理解。 第二個,我們提出來的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還有自殺無人艇的部分,這是根據我們的建案計畫,認為符合作戰需求我們提出來,希望用大量長單、迭代創新原則去編一個特別條例…… 陳委員冠廷:OK,這個…… 顧部長立雄:讓它的預算規模穩定。現在國民黨提的是範圍滿寬的無人載具,我們一些有需求的無人載具,事實上我們接下來可能會辦追加預算或者入明年的公務預算,現在有關、他在法律裡面指導說中央政府要編列400億,這個就是我們講的,400億預算由立法委員要求中央政府要編列,中央政府編列之後再送到立法院。其實我並不清楚立法院對這400億要做什麼處理,他在立法裡頭說明這樣子可以穩定財源,意思是說這400億他絕對不會刪嗎?我不太清楚,因為放到年度預算,那就是按年度預算的流程,然後會由立法委員決定我們相關的……所以他匡400億,但是裡面沒有內容,而這400億的內容合不合乎作戰需求,我們可能要提出來,但是提出來以後,他又說這個預算因此能夠穩定,似乎隱含著他不會去刪這400億預算?或者不是?這個答案我到現在為止沒有聽到他們起草人的明確說法,可是他在立法理由裡面說明這是一個穩定財源,這句話有點讓我納悶,我不太清楚現在…… 陳委員冠廷:對,所以這個部分跟他們討論一下,到底這400億的含義是什麼?這個要跟他們討論。 再來就是他們的主辦機關跟主管機關部分,因為這樣子變得很難去審理到底哪個是主管?這部分可能也要跟他們直接溝通。我們的特別條例還是有必要性,因為它是創造出一個新的財源來針對國防,而他們是在裡面的比例上面再去調整,可是其實比例上面的調整就不需要再額外立法,本來就是由國防部因應他們的要求做比例的調整,因為你說要匡400億或者是匡上來……其實某種程度上行政權是可以決定因應敵情威脅,一般公務預算裡面的百分之多少要做無人載具、百分之多少要做什麼樣的傳統武力,這個國防部本身就有其專業。 顧部長立雄:對,這是國防部依據我們的專業,行使之後送到行政院,行政院提出預算。 陳委員冠廷:就是一樣的一般公務預算,你做出這個條例,而國防部本來就會用這個預算裡面的百分之多少去做無人載具,這是我們的主要爭點。所以這部分也希望能夠請在野黨針對你們的草案再調整、仔細討論一下是不是把行政院跟國防部的意見真的完整納入,因為他們才是需求方。謝謝。 顧部長立雄: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冠廷委員。 主席(陳委員冠廷):接下來請牛煦庭委員。 牛委員煦庭:(11時15分)謝謝主席。國防部、海委會有請。 主席:好,謝謝。 顧部長立雄:是,牛委員。 牛委員煦庭:部長辛苦了。今天大家討論「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這其實是老問題了,各式各樣的大小風波層出不窮,大的有大量體艦艇的騷擾,讓海巡必須出動4,000噸等等的,要共同出勤處理,形成消耗的問題;也有軍民不分,民用科研的問題;甚至有小型目標,之前是小舢舨、橡皮艇直接長驅直入等等的問題。這個過去都有很多討論,有沒有新的因應之道其實是社會大眾比較關注的,就分別針對這幾個問題先請教一下幾位的看法。 第一個我要問的是,包含在你們報告裡面都寫了,遇到這種狀況的時候,大體來講就標準作業流程,當然就是靠近,然後用廣播驅離的方式處理。我看你的內容,不管海巡也好,國防也好,都是寫廣播驅離,這是標準作業流程,本席願意尊重,但是具體來講它的效果是怎麼樣?這個我覺得社會大眾很關心,比如它來了之後,你廣播驅離,它就走了嗎?還是它留在原地,然後你必須要用更強硬的手段去處理,才有辦法化解一次又一次的風波?所以你能不能舉幾個具體的例子,就是哪一天、哪一次、什麼樣的狀況你廣播之後它被驅離了,或者它不走,然後你們採取了什麼樣的一個手段,可不可以先簡單說明?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就我的理解應該是這樣,廣播驅離的話,它應該是要進入到我們相關鄰接區的範圍之內,我們才會做廣播驅離。 牛委員煦庭:當然,現在就是越來越近,對不對?現在看起來,就趨勢上來說是這樣子。 顧部長立雄:這一次在東部執法的話,其現象反而是在東部的應變區內外,它不斷地進行、來來回回這樣子。 牛委員煦庭:對,沒關係,我講了嘛!比如它到一定的範圍內,我必須啟動這樣的一個程序,我講這叫標準作業流程,這個大家都理解。 顧部長立雄:是。 牛委員煦庭:那我要問的是效果,它有沒有進來、有沒有驅離、效果怎麼樣?舉幾個例子。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我以軍艦來講,每天都有迴繞6、7艘的軍艦,它有可能會逼近24浬。逼近24浬跟進來、有這個企圖的,也就是以船的一個方向來的話,那我們根據不同的距離,24浬,然後再進來的話,我們會有不同的應處的一個…… 牛委員煦庭:我剛剛都講了,你有你的標準作業流程,這是沒有問題的。 顧部長立雄:對。 牛委員煦庭:我要聽的是具體案例,你要從兩個方向,一個是你舉幾個個案,然後去說明這個方案有用或沒用,我們應該要做怎麼樣的處理;要嘛你用通案說明我也接受,所謂通案說明就是,來了幾次,你分別用什麼樣的方式、成效如何,你會後做個整理,這樣可不可以?沒關係,因為要出動到國防部表示狀況比較嚴重。 海巡要不要說明一下? 謝副署長慶欽:報告委員,我用通案來報告,不管在金門也好,在東沙也好,海警船進來,或者是這一次6月6日所有公務船,他有4艘海警船、3艘海巡船、1艘救援船,8艘我們都全部一對一併航監控。 牛委員煦庭:OK。 謝副署長慶欽:包括廣播驅離,其中在東部專案行動中,有一度進到我們的限制水域。 牛委員煦庭:沒錯。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就近迫造浪廣播驅離,一直到它離開我們的限制水域外,沒有離開我們不會走的。 牛委員煦庭:OK,所以你基本上是併航監控…… 謝副署長慶欽:對。 牛委員煦庭:跟廣播驅離是同步進行的,對不對? 謝副署長慶欽:像調查船的話,比方「同濟號」調查船,調查船放儀器的時候,我們甚至迫近造浪,然後強迫它,因為迫近造浪的話就沒辦法研究,最後它就離開。 牛委員煦庭:它就沒辦法,就不穩了嘛!沒關係,我覺得我們用一個資料化的方式來處理,包括進來了幾次、程度分別是什麼、搭配你們SOP照常處理的成果怎麼樣,因為大家其實會擔心,大家都知道要廣播驅離,大家都知道要併航監控,但是大家擔心的是即使你進行監控,它也不走啊!即使你廣播驅離,它還是留在那個地方,有沒有這樣的狀況?未來要怎麼處理?這個都要預做準備,這是本席的第一個提醒。 第二個是有關於消耗的問題,海巡大的艦艇就是4,000噸級,對於4,000噸級的各種艦艇,其實在預算中心的一些報告等等都有示警,就是對方是無差別、無時差在連續進犯跟騷擾,在發生騷擾的時候,你都要監控,你不能不處理,就像我們的空軍一樣,其實就會造成長時間的消耗。具體來講,包含人力的編現比不足,包含零件維修保養的頻率提高,可能會因為這樣而需要更新。我現在給你機會說明,現在他們出勤的次數有沒有超額的狀況?需要政府部門一些什麼樣額外的支持? 謝副署長慶欽:面對中共日益嚴峻的灰色地帶威脅,海巡當然承受無比的壓力,但是職責所在,我們當仁不讓。我們艦船艇的籌建案,包括這一次「海空一體、精銳海巡」還有我們的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我們都有經費要建造新的艦船艇。另外,包括維修保養廳舍還有我們情監偵系統也都有算進去,目前都在招標中,我們會全力來推動,用科技來輔勤,讓我們能夠全程掌握,然後第一時間部署我們艦船艇來妥適應處。 牛委員煦庭:本席以前在內政委員會,我們從來都不會去為難這些預算,其實大家都非常非常的清楚,就是希望可以如期如質,避免消耗。我也要特別提醒一下,不管是國防也好、海巡也好,補齊人力缺口其實很重要,你不能只有一直更新裝備而人力卻補不上來,這個已經是老問題了,今天因為時間的限制,我們就不在這邊詳細闡述了。 第三個,本席要提醒你們,關於這樣的侵擾問題,其實就是微型目標嘛!像舢舨、橡皮艇長驅直入,過去我們在內政委員會和海巡討論時講到目標小到沒辦法用雷達來做處理,當初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大家都高度關注,可是過了之後好像就船過水無痕,到現在過了一段這麼長的時間,已經大半年或接近一年了,你們有沒有一些新型的方式去因應這種微型的騷擾? 謝副署長慶欽:報告委員,我們一天都沒有懈怠…… 牛委員煦庭:我相信。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親自走遍全國海岸線1,821公里看有哪些不夠的,比方說,在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我們有規劃經費,非常感謝大院通過,目前都在招標中,包括我們要增置更新型的次世代雷達系統,可以看得更精密、更遠。另外還有紅外線熱顯像儀,也包括各式無人機,比方說,我們的無人機、無人艇包括水下載具目前都在招標作業中,我們希望用科技輔勤來提升海巡的情監偵能量。 牛委員煦庭:據本席了解,海巡能夠掌握的武器或者是相關設備當然跟國防部有落差,國防部一定是掌握完整的。在這個中間的空窗期,我姑且這麼說,因為你們現在都在招標,總是要走採購等程序,國防部可以提供什麼的資源去避免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其實海巡跟我們是互補的…… 牛委員煦庭:應該是互補嘛! 顧部長立雄:海巡在小型的這個部分按照他們所講的其實現在正在加強當中,比如說,他們應該要建置各個紅外線的偵測裝置,如果能夠完整的話,就可以偵測到這些小型目標。坦白講,我們海軍的部分是比較著重在大型的目標上面。 牛委員煦庭:我們希望你們聯合,因為之前也有講過,比如說雷達系統的整合,國軍的跟海巡的要一起看,像這些都請你們再幫忙。幾位請回,主席,不好意思,我再借一點點時間,有請外交部。 陳次長明祺: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次長好。我想詢問一下劃界案,連王義川委員都看不下去了,所以剛剛也重砲開轟,對不對?大家都很擔心後續處理的問題,我看了你的報告,關於內部的反應到底是怎麼樣,這是一回事,並不是本席要關心的。我要問的是其他的問題,因為你在報告裡面有寫日菲要談判卻跳過我方,我們國內當然會群情激憤,大家覺得這個有非常非常大的改進空間。現在問題是這樣,客觀上造成的結果就是中國大陸利用這一次日菲宣布要談判的機會,然後再一次片面、單邊的宣稱他們可以來管轄這件事情,我在外交部的報告裡面看到你做了努力、你也要求日菲針對這個事情必須做清楚的說明。不過我稍微查了一下,看起來日菲沒有針對這個行為做進一步的說明,你們要不要補充一下? 陳次長明祺:以目前來說,日本官房長官木原稔的說明是他們日菲的談判不涉及第三方,同時根據維也納公約的規範,其實兩國的談判也是不涉及第三方。 牛委員煦庭:我覺得這個不涉及第三方是講給我們聽的嘛!對不對?因為他如果說是跳過,那大家就會很生氣,所以他當然要講不涉及第三方嘛!你能不能主張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你外交部要進一步的要求,在你的報告裡面所寫的中國大陸藉機宣稱執法這件事情,這是另外一件事情,對不對? 陳次長明祺:對。 牛委員煦庭:他們針對這件事情有沒有更強烈的說法?或者是站在他們自己的立場…… 陳次長明祺:以目前來說,我們沒有看到日本跟菲律賓有相應的回應。 牛委員煦庭:是啊! 陳次長明祺:委員也很了解,包括德國、法國跟英國等歐洲國家有發表聯合聲明,然後美國也有發表聲明。 牛委員煦庭:這就是我要問的第二個問題,在這些國家發了聲明之後,這些行為有緩解嗎? 陳次長明祺:關於這些行為有沒有緩解,可能海委會在第一時間上面有掌握,目前看起來並沒有再擴大的趨勢。 牛委員煦庭:並沒有擴大…… 陳次長明祺:對。 牛委員煦庭:不愧是外交官。但是恐怕也很難緩解,對於所謂的聯合聲明,次長也是專業人士,對吧? 陳次長明祺:沒有。 牛委員煦庭:聯合聲明如果沒有涉及相關當事人,恐怕它的拘束力也好、影響力也好,畢竟都是有限的。 陳次長明祺:是。 牛委員煦庭:我跟你講,這些東西是困難的,我也不想太為難外交部。 陳次長明祺:謝謝。 牛委員煦庭:但是我希望在劃界等等會引發爭議的時候,我們至少針對我們的部分積極主張。 陳次長明祺:是。 牛委員煦庭:你們應該在第一時間提出積極的主張,比如說是臺灣、日本、菲律賓共同商議,對不對?好歹至少把我們當成算是可以商量的一個夥伴,如果我們自己被跳過了,那就是大危機啦!因為我們在那個處境裡面是完全被動的。 陳次長明祺:當然,我們也有要求日本、菲律賓,他們高層在summit meeting的時候其實主要是討論他們將要討論這個事情,現在我們就是主張如果你們要討論這個事情,第一個不可以違反我們跟日、菲之前都已經達成的漁業協議…… 牛委員煦庭:對固有的協議當然要尊重,你應該積極主張要共同參與,對不對? 陳次長明祺:是。第二個就是要讓我方的利益不能夠受到侵犯。 牛委員煦庭:如果是民主大聯盟的夥伴,我們當然有資格也應該可以要到參與的實際成果,大家都密切關注這件事情啦! 陳次長明祺:這個我們努力。 牛委員煦庭:希望外交部的反應要快一點,不要讓這件事情陷入被動,好不好? 陳次長明祺:是,一定。 牛委員煦庭:我們今天就不多為難了,大家辛苦了!謝謝。 陳次長明祺:謝謝。 主席:好,謝謝。我們休息3分鐘。 休息(11時27分) 繼續開會(11時32分) 主席:好,接下來我們請王安祥委員,謝謝。 王委員安祥:(11時32分)感謝主席。有請外交部陳次長。 主席:請外交部。 王委員安祥:次長早。 陳次長明祺:委員早。 王委員安祥:剛剛其實有很多委員都在講這個事情,關於今天這個專報,我想基本上船舶巡弋常態化是一個客觀的結果,我覺得起因真的還是跟日菲啟動了這樣的談判有很大的關係…… 陳次長明祺:報告委員,可能不是這樣子,我想中國會藉所有的機會來步步進逼,這個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他們都是在後面才來找理由的。 王委員安祥:是,我知道,你們今天提的書面報告在第一頁前言的部分有講到這個事情,就是2026年5月28號這個事情。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安祥:外交部也一直提到做了很多次的聲明,剛剛在報告時還有在答詢時跟很多委員都有講了,就是其實外交部也第一時間表明了我們的立場,說他們談判的結果不會影響到第三國,然後也會積極保障我們漁業上的一些權益不會受損。 陳次長明祺:是。 王委員安祥:剛剛王委員跟牛委員都有講到,其實我們比較好奇,因為有這樣一個客觀的結果,你們報告的第三頁到第四頁也有提到,你們有跟日菲講,這個事情跟你們的談判其實還是某些程度有關係,我唸一下,同時籲請日菲政府正視本案影響臺灣權益及中國藉機分化第一島鏈團結的影響。這一塊是不是可以請次長再衍生一下,日菲他們到底做了什麼樣的表達,剛才次長說他們沒有什麼特別的聲明,是不是? 陳次長明祺:目前為止,他們還沒有針對此事有任何聲明,我們唯一有的聲明是日菲都分別表示,尤其日本比較清楚表述不涉及第三國。 王委員安祥:對,這是第一部分,剛剛牛委員也講過。我覺得第二部分是很重要的,外交部有沒有想要更進一步用比較強烈的手段請日菲要正視這個問題?我們是民主大聯盟,他們應該要考慮到這一點,應該發一些比較嚴正的聲明,不知道外交部有沒有一些後續的對策,或者是你們想要怎麼做? 陳次長明祺:我們一直在跟日菲分別溝通,希望在這個事情上面,之後能夠加強三邊對話,針對海事安全相關的議題…… 王委員安祥:次長,我們對中方當然要表達嚴正地抗議,剛剛次長也有說。對於日菲,基於臺灣國民的情感,我覺得應該要採取更嚴正的態度。 陳次長明祺:我們已經開始在進行積極的主張,有幾個部分,第一個,對於我們相關的漁業權利不能夠受到侵犯,我們跟日本、菲律賓分別都有相關的協定,跟日本有漁業合作協定,跟菲律賓有海上執法相關協定。 王委員安祥:我剛剛指的都是我們本來的權益,不管是商業上或漁業上的權益,基本上是他們導致中國藉由這個議題,就是剛剛次長說的,他們也要稍微講個話吧? 陳次長明祺:所以我們會繼續地跟日菲溝通。 王委員安祥:我們當然希望他們還是要面對這個事情,大家屬於民主大聯盟應該要互相,還是要做一些比較嚴正的表達,我們希望外交部能夠針對這個部分來做一些處理,好不好? 陳次長明祺:是,我們繼續努力。 王委員安祥:接下來請國防部部長,還有海巡署副署長。 顧部長立雄:王委員好。 王委員安祥:部長好。因為這次看起來船舶好像有巡弋常態化的現象,我們過去會從水域上進行一些監偵工作,不過最近MQ-9B進來了,我們對空中的監偵上是不是看起來會更完整一些些? 顧部長立雄:我們本來都會搭配聯合情監偵系統,結合海空偵巡兵力,所以MQ-9B進來當然能夠讓我們更長時間滯空掌握各項動態。 王委員安祥:因為剛剛前面有委員也一直在談這個事情,船的類型可能很多,我們今天先不要談漁船,因為我們有一次談那個很麻煩。一般所謂的公務船、科研船部分,不管是部長或副署長好像也有提到一些,我想知道的是,基本上,現在就空中的部分,我們當然希望有空域部分的偵蒐應該會比較好,就我們看到的圖資,這個系統是不是可以串聯目前的狀況,部長,這個可以說嗎? 顧部長立雄:你說…… 王委員安祥:就是它偵蒐出來的一些圖像,是不是可以即時的在不管是海巡或是國防的一些系統上看得到? 顧部長立雄:這些相關的雷達,還有相關的空中偵巡,到最後都會匯集到共同圖像裡面,我們和海巡也會有一個協作機制。 王委員安祥:所以水域上現在從空中看起來,像P-3C過去有一些伴飛,我們去查了資料,數量大概是12架左右,以空中來說,因為現在空域有飛機、也有艦的騷擾,不曉得數量上跟我們現在所需要做增添的部分,功能性可不可以達到? 顧部長立雄:在我們有必要做確認的時候,會派P-3上去做確認。跟委員報告,我覺得委員講的可能有兩塊概念,一個是對於水面艦,包括中國軍艦、海警、海巡的應處,這是一件事;對於中共所有水面艦的偵蒐是一件事,所以我們的偵蒐會利用所有相關的海、空與這些雷達系統來偵監。但是對於水面上面的應處,現在大家都會講很多方法,包括無人艇等等,但是現行的作為上面,海巡和海軍還是要花相當大的心力來做併航監控,因為這樣才能夠長時間應處。 王委員安祥:現在因為他們巡弋又變得很常態化,所以基本上的應處可能要做一些調整。 顧部長立雄:對,偵蒐是有各種手段,不只P-3C,還有無人載具以及相關雷達等等,海空的這些方式都有,我們都可以對水面進行相關的掌握。 王委員安祥:所以我也再次提醒,因為現在型態上可能有一些改變,我們也有籌獲一些新的戰力。 顧部長立雄:是,這次MQ-9B當然也會有一定的價值。 王委員安祥:好,了解,感謝。 主席:謝謝王安祥委員。 接下來請許忠信委員。 許委員忠信:(11時40分)主席、各位同仁。有請國防部顧部長。 主席:請顧部長。 許委員忠信:部長好。 顧部長立雄:許委員好。 許委員忠信:我先跟您問好,因為我在萬國律師事務所坐的位置就是您坐過的位置,所以您是我的前輩。我今天要請教部長…… 顧部長立雄:我在萬國坐的位置?萬國搬過家,所以我不太清楚您講的位置。 許委員忠信:在芙蓉大樓。 顧部長立雄:你講的是芙蓉大樓,OK! 許委員忠信:國防部不管是在空中或是海面或是陸上,對於中國船艦巡臺的常態化,有沒有去記錄他們每一條船甲板到海平面的距離? 朱參謀長惠民:委員好,我是海軍司令部參謀長。針對委員的提問,我們最主要是關注這個船的噸位、戰系和武器系統。 許委員忠信:我知道,所以我要提醒你這一點,部長對三國演義非常精通,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結果黃蓋的船來到曹操的陣營前,當曹操的部將跟曹操報告說吃水量不對,船上不是糧而是軍人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所以各位,在這一點我們怕中國船夜半客商,也就是它常態化的巡弋以後,將來如果這條船載了武器、彈藥、載了軍人,那個差距會不一樣,所以我們現在必須要對中國船來到臺灣沿海巡弋的,記錄它現在來甲板到海平面的差距,而這個從空中測不準。 各位,臺灣有很好的地利,所以我今天除了講三國故事以外,我還要跟各位講一個日本東鄉平八郎(とうごう へいはちろう)的故事,1905年日俄戰爭,智利因為很重視海軍,所以專程去研究日俄戰爭,為什麼東鄉平八郎能夠篤定俄艦來到日本要到海參威一定是走つしま海峽,也就是對馬海峽,而不會走つがる海峽,也就是津輕海峽。因為日艦以及日本軍方善用臺灣的苗栗山區,已經測得俄艦裡面有一艘缺煤,要到中國去加煤,其他的船吃水量不深,表示煤炭已經快要不足,不可能走津輕海峽,所以一定是走對馬海峽,所以東鄉平八郎在對馬海峽把全部日艦集中在那邊等待,用Z字形隊型將俄艦全部殲滅。如果日艦分成兩邊,守兩個海峽,日本就會戰敗。 所以各位,臺灣有很好的地理位置,所以中國船艦來巡臺軍演,我不怕,歡迎來,來越多越好,每一條船,記住它的差距,我們國防部要記錄它的差距,下次來,如果是新船,特別注意,如果已經來過,而它的差距縮小,表示船上有彈藥、有人員,這是我們必須要善用的。東鄉平八郎打勝日俄戰爭,利用臺灣的地理優勢,所以你從空照圖測不出這個距離,你必須要善用臺灣的山區和中央山脈,去測得那個差距,只要來過的,知道它那個差距,新來的,記錄它。第二次來的,看它有沒有異狀,臺灣就可以保障我們的安全。部長,您覺得我這樣一個粗淺的歷史上的經驗看法,您贊同嗎? 朱參謀長惠民:謝謝委員指正。有關委員的說法,我們到時候會來看看怎麼研究,但目前現行的做法,因為現在我們大家關注的是,它來之後,補給船多久可以來做一次補給,因為按照目前的模式來看,我們注重的是它的狀態。 許委員忠信:我今天來不是看我的老長官顧立雄律師,我因為看到你們在這一點沒有從歷史得到知識,所以我特地來用這兩個歷史故事,我所講的是真實的戰爭所發生的經驗,而且是利用臺灣的地理優勢,從苗栗的山區可觀測到俄國軍艦經過,日軍已經完全掌控,東鄉平八郎已經得到電報,知道怎麼對付,所以不用怕中國的艦艇來圍巡臺灣,只要我們有充分的準備。 部長非常聰明,在律師界真的比他聰明的律師不多,所以賴總統能夠用部長來當國防部部長。我長期當空軍全力保障委員,我們看到空軍的健兒,包括沈一鳴還是少將的時候,我看到她的名字就覺得沈一鳴這個人會一鳴沖天,結果他真的沖天成為司令,我只是沒有想到他會掉下來而已。各位,我們看到今天國軍國防部有這麼多英挺的將領,所以我們不用怕。部長是否可以接受我這樣一個粗淺的看法,從歷史上得到一些知識? 顧部長立雄:我們根據委員的指導,來研究一下如何進行這樣子的記錄跟探討。 許委員忠信:你只要在中央山脈架設長距離的望遠鏡,就可以測得每一條船的甲板跟海平面的差距,下次來,如果比較淺或比較深,那就有異狀,非常簡單,我小時候就會,讓部長做一個參考,謝謝各位。 顧部長立雄: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許忠信委員。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 鍾委員佳濱:(11時48分)謝謝主席。主席、在場與會先進、列席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國防部顧部長,還有中科院李院長。在這段時間先跟主席謝謝,因為本來應該針對今天的專報質詢,但是我看主席剛剛有問了無人載具,所以接下來我就用無人載具來說明一下。 部長好。 顧部長立雄:是,鍾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目前無人載具的相關法案有4個版本,包含行政院版、國民黨版、民眾黨版以及本人的版本,簡單來講,我幫你很快地介紹,國民黨版有23條,本席的版本有16條,行政院版的只有7條,民眾黨版有17條。主要的特色在於,國民黨版是用年度預算,而且有刑責;本席的版本是著重在產業創見;至於行政院的版本是純採購;而民眾黨版是反對用特別預算。 我現在來幫你帶一下我們的基本核心,基本上就核心概念來講的話,行政院版基本上就是建置大量無人載具;本席的版本比較著重軍民通用;而國民黨版讓我很訝異的是,強調的是民主供應鏈,值得稱許;至於民眾黨團版是著重帶動無人機。至於主管機關,行政院版是國防部,另外3個版本都是以經濟部為主導。至於跨部會的機制,本席的版本跟民眾黨版另外設有無人載具的產業推動協會,設在行政院之下。無人載具的定義,國防部說要買3種,國民黨版只有說不買太空載具,而民眾黨版只能買無人機。至於採購的項目,也是國防部的最明確。 發展的架構跟測試,大家很關注的就是測試場域,目前國民黨版的中長程檢討機制,跟民眾黨版一樣,都是兩年檢討一次,但是國民黨版比較特別,規定生產的場地分3個地方,而除了國防部版之外,其他3個版本都有強調測試場域的需求。民眾黨版還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有電磁頻譜跟電戰的考量,但是本席跟民眾黨也有討論到人才的培育。 在產業扶植跟國產化的部分,國民黨版規定得很清楚,國產化的比例有50%、有80%;本席的版本只有授權給行政院去定;行政院版本根本沒有寫;至於民眾黨團版有明定的比例。至於國產化怎麼去定,我的是授權給行政院。至於關鍵零組件怎麼去投資,國民黨版是要求用國發基金會同民間共同投資,那我的版本是用產業扶植條例來涵蓋,民眾黨版本是用既有的中小企業補助。租稅優惠,本席的版本有定,其他版本沒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民眾黨特別強調他們提的條例是要用共同供應契約來供應,本席的版本跟行政院的版本比較接近,就是不受採購法第十九條規範,以便讓國防部可以迅速地獲得。 在資安跟供應鏈的部分,大家都有提到非紅供應鏈、可信賴的認證,還有提到第三方檢測,反而行政院版本沒有提到,只有說明提到,至於怎麼樣去達成非紅供應鏈則付之闕如。其他版本都有談到國際的合作。更重要的是,國民黨的版本還有刑責,所以嚴格來講,這4個版本,國民黨的版本其實在某個程度上也相當嚴厲。 至於預算跟財政紀律的部分,行政院版本是2,100億,國民黨版很特別,是用常態的年度預算,卻規定400億共6年,總共2,400億;至於本席的版本,是採用特別條例,由行政院自己來提;而民眾黨是絕對反對特別預算的。至於其他的舉債限制,我的版本跟行政院的版本都有規定不受公債法的限制。而流用的限制及社福支出的保障,本席的版本都有明文規定,也可以說本席的版本比較重視財政紀律的維持。至於預算用途的部分,還是要強調一次,民眾黨版還是強調共同採購全壽期。至於年期的話,行政院版的是到民國120年,本席的版本是接近5年,民眾黨版則的沒有限制,而國民黨版是6年。 最後我要提到報告跟監督機制,行政院版付之闕如,而另外3個版本都有包括報告、獨立評估、審計跟相關子法的授權,也讓部長知道一下行政院版有這些問題。 最後我這邊特別要說一下,民眾黨版特定的亮點是要發展先進交通,如果3個版本比較起來,最前瞻,最顧產業的是民眾黨版,但是它對於國軍的迫切需求比較不能滿足。 最後,整體來講,我們做一個分析,行政院版是一個任務型的採購,國民黨版是常態化的法制,本席的版本是希望創建產業,而民眾黨版是希望政府由補助者變成環境的建構者,不是花錢。比較大的分歧還是在民眾黨版執意用特別預算。至於通用的範圍,民眾黨版限定用在無人機。至於國防的急迫性呢?大概本席的版本跟行政院版比較能夠呼應。至於供應鏈的安全,其實行政院版比較少提到。 針對以上說明,我做最後總結,國民黨的版本是最完整,監督最嚴格,法制最深入。本席的版本是兼顧國防跟產業。行政院版最精簡,聚焦在快速的扶植建軍。而民眾黨版是前瞻,要跟國際接軌。部長,簡單來講,就這4個版本,你能不能簡單地說你希望未來通過的版本的長相是什麼樣子? 顧部長立雄:從我們的作戰需求面來講,我們還是希望就我們現在已經完成戰力需求的項目,能夠儘快地以資源集中、規模穩定的方式來儘速獲得。至於其他的版本,我想特別就國民黨版本的部分,我已經有說明了,國民黨版本說要求行政部門要提出1年400億,又放入年度預算,其實我並不是很精確地知道,國民黨版本在提出這樣子的年度400億預算的要求,是希望要怎麼進行審議,這裡面的作戰需求是什麼?然後相關要提出來的……因為涵蓋的三大面向也還滿廣的,不是只有我們國軍所需要的項目,所以我並不清楚它放入年度預算裡面要如何來進行所謂的審議,特別是由立法機關自己說行政院預算要怎麼編列,這一件事情,我想還是滿令人困惑的。 鍾委員佳濱:了解,這跟之前的軍購特別條例特別預算類似,但是我最後一句話是建議行政院、國防部回去思考一下,未來在立法院審議的時候,有可能3個版本是到經濟委員會,如果能夠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行政院版來進行討論,雙軌進行,預算的額度可能會在這邊討論,而產業的發展所需要的法制規範跟環境是在經濟委員會討論。我們希望透過這兩個委員會的合作,一方面能夠兼顧我們國防建軍的快速獲得需求,也兼顧產業的發展。希望部長回去跟行政院反映,希望這4個版本在未來立法院審議的時候,行政院要有妥善的因應作為,謝謝。 顧部長立雄: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黃建賓委員。 黃委員建賓:(11時56分)謝謝召委。有請外交部跟陸委會。 次長好,副主委好。首先,我想要請教一下次長。次長,最近有媒體報導外交部有13件公文流入暗網這件事情,監察院今天也證實這個外流的文件內容跟外交部的公文相符。我想要請教一下次長,為什麼這樣的機密資料會流到暗網去?有誰要來負責?未來要怎麼防堵?其實這幾年立法院並沒有大幅刪減外交部資安的預算,所以人民一定會懷疑說,預算也給了,設備也買了,結果外交部公文還是外洩,這樣的資安,錢有沒有真的花在刀口上?更嚴重的是,在當初外流的公文裡面,涉及當時的駐美大使蕭美琴返臺的時候,透過外交部函請關務署免於私酒查驗一事,這件事情當時也引起社會高度的質疑,外交部第一時間是強調這個文件的來源可疑,甚至指向境外變造、偽造的認知作戰,那執政黨一直以認知作戰來回應外界的質疑,那現在監察院調查已經證實相關外流的公文確實存在,內容也跟外交部公文相符。 次長,外交部是不是欠國人一個交代?當時把所有的質疑都貼上認知作戰的標籤,到底當時是在釐清事實還是在轉移焦點?今天我們要質疑的是外交部面對外界爭議的態度,涉及到蕭美琴的公文外流的時候,外交部第一時間選擇全面的否認,貼標籤,那現在監察院證實公文內容都相同,這個已經不是單純的資安問題,這個是政府的誠信問題。我想今天被證實的是13件公文,能不能夠保證之後還有沒有更多文件會曝光?外交部不能每次出事都敷衍了事,這個會讓人民對政府的信心動搖,這個部分我就讓次長了解就好,不用回答。 陳次長明祺:沒有,我要說明一下,公文牽涉到蕭副總統的部分,真偽還是難辨,直接來說,因為我們的確是有公文洩露在暗網上面,如果直接推論到這個公文就是為真,我想這是一個過於快速的推論。第二個是本部加強管制,包括資安和人員的管制,防止未來文件的外洩,我們一定虛心接受委員的指導,以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這個完全沒有疑慮,我們會繼續精進。 黃委員建賓:次長,謝謝,我們希望外交部未來做事能讓民眾安心跟相信。接下來我想要請教一下陸委會副主委。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是,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副主委,難得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能夠見面,本席在擔任內政召委的時候,其實我們的互動一直都不錯,不過最近的鳳梨釋迦事件,讓很多國人對於陸委會的做法有一些質疑。上個月臺東縣縣長饒慶鈴錄製影片幫農民賣釋迦,民間團體的農民團體去簽署採購備忘錄,陸委會第一時間大動作定調就是統戰,然後甚至函請內政部去行政查處,對付基層的農民跟在野黨的行政首長,速度之快!反觀日前法院審理外交部部長助理涉嫌共諜案的時候,起訴的內容都涉及到總統行程等高度國家機密,面對這樣重大的國安漏洞跟用人的失察,陸委會就全體噤聲,連一句要求行政查察的態度都沒有,所以這個事情會讓人家覺得是不是有政治雙標的做法。 今天副主委你也來了,我也讓副主委知道這件事情你們還是要明確交代,未來陸委會查處的標準到底是什麼,是不是看顏色?民眾會懷疑,這是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本席認為國安不應該是這樣子,法律也不應該雙標,面對臺灣國安的防線才會真的有效,也希望未來陸委會在做這些事情時,能夠更明確的告訴大家,哪一些是我們不會踩到陸委線的事情。謝謝副主委。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首先,鳳梨釋迦今天早上已經寄到陸委會了,我等一下中午回去會馬上品嚐。 再來,第二個就是剛剛您提到的這個部分,海峽論壇事實上是在馬前總統的時候定調,我們在海峽論壇舉辦以前,也已經有對外說明。 黃委員建賓:主委那一天來辦公室都跟我報告過了,我都能夠理解,但是我認為這兩件事處理的態度不一樣,會讓我們不禁懷疑是不是有政治雙標的方式,也希望未來你們查處的標準能夠一致,謝謝副主委今天的說明。因為時間的關係,不好意思,我就不再讓你回復,回到今天討論的專題,請顧部長。 顧部長立雄:黃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部長早。部長,我知道全球規模最大的多國海上聯合軍演,也就是2026環太平洋軍事演習,6月24日在夏威夷舉辦,總共有31個國家、大約二萬五千名官兵參與演訓,堪稱是全世界最大的海上軍演。我想環太軍演最主要的核心意義在於強化盟國之間跟夥伴國家協同作戰的能力,來維護印太地區的海上航行安全,然後達到區域阻嚇及維持地緣平衡的戰略目的,講白一點就是,透過多國的海上操演,讓各國海軍透過軍演能夠了解彼此武器系統的配置,提高戰時的作戰效率。這一次的環太演習,我國還是沒有辦法參加,我們也覺得很可惜,因為難得有這樣的機會可以跟多國一起參與這樣的演訓,如果我們可以透過這樣的演訓,也可以了解到彼此作戰的系統,預想未來真的戰時要怎麼樣來協助,然後也對我們在做臺海的防衛時有很大的幫助。未來如果有這樣的機會,我們希望國防部來爭取,讓我們能夠多參與。 回到今天的主題,我想要請教部長,未來臺灣一級作戰艦規劃的方向,因為過去不管是自製或外購,我們一直希望能夠獲得神盾艦,透過神盾艦優秀的雷達指揮系統,能夠抵禦共軍龐大的飛彈攻擊,可惜到現在我們一直沒有機會獲得,這次環太演習,美軍還把我們夢寐以求的莫比爾灣號神盾級巡洋艦拿來當作靶船,這太可惜了!部長,我們2014年的時候其實就有向美軍採購兩艘仍在服役中的派里級巡防艦,面對中國龐大的飛彈以及無人機群,我們現有的海軍戰艦幾乎是無法阻擋,在國造的神盾艦仍然未定的情況下,國防部有沒有考慮採購目前還在服役的神盾艦來取代我們的紀德級艦,以強化海上的防空反潛能力,有嗎? 顧部長立雄:您是說向美方採購嗎? 黃委員建賓:是。 顧部長立雄:這個部分依慣例我們不會在公開場合予以評論。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部長。 另外,因為無人機在戰場上出現,讓各國對於整個戰略分布重新有新的思考,像英國原本是規劃要達到13艘傳統的主力戰艦,也因為這樣而改變了整個計畫,改採用平價的通用戰鬥艦,我想這也是因為無人機的威脅。英國規劃的通用戰鬥艦,不僅是肩負英國的海上安全,同時也會擔任無人系統的控制樞紐,未來控制空中、水面跟水下的無人載具來共同抵禦敵人。因此可見未來在無人載具的蓬勃發展下,過去這些防空、反潛為主的傳統戰艦,會因為無人載具而改變。目前各國因為面對無人載具的防禦,開始思考新的船艦的規劃方向,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規劃? 顧部長立雄:目前我們本來就有運用監偵型的無人機來配合艦艇執行聯合情監偵任務,未來我們會籌獲多型的無人載具,不管是機還是艇,然後…… 黃委員建賓:就包括我們的軍艦採購部分,是不是?就未來的建軍部分。 顧部長立雄:建軍的部分,我們當然會將監偵型的無人機跟無人艇結合,來建構一個完整的海域決策能力。 黃委員建賓:部長,我現在所講的意思是,未來我們的艦隊是不是有考慮像英國這樣子採用通用型的軍艦,用比較平價的方式,他們的作戰方式跟以前可能不太一樣…… 顧部長立雄:委員的意思應該是有人艦帶無人艦,是不是?您的意思是這樣? 黃委員建賓:對,是這樣。 顧部長立雄:這樣子的一個模式,在臺海威脅應處的情況之下,要分成灰色地帶跟全面入侵的狀況,這個部分細節如果委員想要瞭解,我覺得我們可以再私下討論一下。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部長。整個國際在無人機出現之後,整個戰爭的形態都改變了,面對現在無人機的戰場,其實我們傳統戰艦也變成更大的一個目標,我想這在未來建軍上就要多多思考。也謝謝部長跟外交部次長,還有陸委會副主委,大家辛苦了,以上質詢到此結束,謝謝,謝謝主席。 顧部長立雄: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建賓委員。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質詢。 賴委員士葆:(12時7分)謝謝主席及各位先進。有請陸委會沈副主委。 主席:請副主委。 賴委員士葆:副主委,我簡單的問題,請你簡單回答。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是,委員好。 賴委員士葆:按照現在的氛圍,你看對臺東的釋迦鳳梨喊打喊殺,然後對兩岸的交流喊打喊殺,是不是現在選舉到了,有人告訴我在選舉期間最好不要去大陸,這句話對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在選舉期間最好不要…… 賴委員士葆:不要去大陸。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不是只有選舉期間,只要風險持續升高的時候,最好都不要去。 賴委員士葆:都不要去,都不要去?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非必要。 賴委員士葆:那你乾脆給我們一個行政命令,就行政命令下個令,從此不接觸不就好了?可以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這個現在窒礙難行啊! 賴委員士葆:這更奇怪,這兩個就矛盾,叫大家都不要去,你剛才用白話文就是說最好都不要去,因為老共的活動都是統戰,我這樣講對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不完全對。 賴委員士葆:很奇怪,那你剛才話是前後矛盾啊!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並沒有矛盾。 賴委員士葆:你說不是只有選舉時候不要去,最好都不要去。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不是只有選舉,然後也非必要,當然還是有必要的時候啦! 賴委員士葆:非必要的時候,儘量不要去?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對,非必要儘量不要去。 賴委員士葆:這樣子陸委會可以裁掉了啦!你看陸委會的宗旨,就是促進兩岸交流對不對?你們現在陸委會就是跟對岸吵架委員會,就是這樣啊!你看你笑著同意啊!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我笑不是同意啦,笑不是同意,委員。 賴委員士葆:喔,不是同意?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我覺得還是要稍微說明一下,我們現在…… 賴委員士葆:不用說明,因為我時間有限。我知道你政治正確啦,只要大陸的活動就是統戰,統戰最好不要去,選舉期間去的話,違反反滲透法……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這是委員的意見,不是我也不是陸委會的意見,這個不是陸委會的意見,也不是本人的意見。 賴委員士葆:你剛才就這樣講。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並沒有、並沒有!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剛剛……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我覺得國會殿堂是一個公開的…… 賴委員士葆:我剛剛不是問你,說選舉期間不要去嘛,對不對?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所有時間都是,只要風險在,只要風險在,非必要…… 賴委員士葆:什麼叫風險在?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國人赴陸的風險。 賴委員士葆:什麼叫風險?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有可能隨時被關押,或者是…… 賴委員士葆:隨時被關押?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比如以我們公布出來的案例,到今天為止,又比上個月增加了十幾例。所以包含像是特定宗教人士、特定背景的人士,他如果非必要然後擅自前往…… 賴委員士葆:最近不是一貫道的團體有去?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對,沒錯,所以我們上個月又增加了3例。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人被抓?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有。 賴委員士葆:幾個?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到目前來講,據陸委會已經掌握到的資料是23例。 賴委員士葆:他們總共幾個人?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一貫道嗎? 賴委員士葆:我們去的人多少?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這我不知道,因為我們是自由民主國家,尤其是他如果真的要去旅遊,我沒有辦法掌握我們國人去的人數。 賴委員士葆:這個前後矛盾啊!反正老共的活動就是統戰啊,就不要去,對自己都沒有信心。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這不是我說的,這不是我說的。 賴委員士葆:副主委,他要統戰我們,我們也可以統戰他們啊,對不對?讓他羨慕臺灣的民主自由,對不對?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我們沒有要統戰他們。 賴委員士葆:我們要讓他知道臺灣的民主自由有多可貴。好,請回。 請外交部陳次長。 陳次長明祺:委員好。 賴委員士葆:現在臺灣的GDP一直成長,其實就經濟來講,臺灣是表現相當亮麗,但是臺灣人majority最不滿意的,最希望得到的是國際貢獻。 陳次長明祺:是。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就舉例來講,這個ICAO外交部沒幫什麼忙,WHA也沒辦法去啊,講了老半天,你們部長都說多讚又多讚,實質就像韓院長說的,喜歡跟臺灣戀愛,不要跟臺灣結婚,這不通啦,想辦法跟臺灣結個婚嘛,對不對?那你說我們政治邦交有困難,最少國際組織ICAO有沒有辦法進去? 陳次長明祺:ICAO我們也通過包括主席國加拿大,包括其他的理念相近國家不斷地努力,這些理念相近國家…… 賴委員士葆:但是都沒有結果啊! 陳次長明祺:沒有結果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老共聯合所謂的…… 賴委員士葆:對啊!他們打壓啊,這幾次也都在打壓。再請教INTERPOL有沒有機會? 陳次長明祺:這也在努力之中。 賴委員士葆:在努力,什麼時候會有成果? 陳次長明祺:有好消息一定會跟委員提早報告。 賴委員士葆:目前都沒有?在今年底以前也沒有,什麼都沒有。來,我就問你一個讓你有機會發揮的。年底在中國大陸深圳舉辦的WTO,我們可以進去嗎? 陳次長明祺:您說APEC嗎? 賴委員士葆:對,APEC,講錯了。 陳次長明祺:現在我們當然都是以會去為規劃,中國也承諾會讓我們按照APEC成立的憲章來對我們,按照慣例、按照相關規定,我們也是正向來期待。 賴委員士葆:他care的是名稱,他准許我們用什麼名稱? 陳次長明祺:APEC是用Chinese Taipei。 賴委員士葆:我們用Chinese Taipei? 陳次長明祺:對。 賴委員士葆:他也講這是他的一中原則,你要認真計較的話,連這個都不應該去。 陳次長明祺:我想中國在全世界,他在一中原則所希望推動的是China Taipei,不是Chinese Taipei,Chinese Taipei其實對中國來說是難以接受的。 賴委員士葆:那你講一下,亞洲開發銀行用什麼名稱進去? 陳次長明祺:這個我要問一下…… 賴委員士葆:來,我告訴你,是「Taipei, China」,我們是創始國,我們的名稱被篡改為「Taipei, China」,然後我們都安靜地繼續去。不要懷疑,我跟你講事實就是這樣。 陳次長明祺:這個我還要確認一下。 賴委員士葆:所以我們要看努力的結果,沒努力沒結果。 最後,請教今天的主角顧部長。我時間已經到了,但我很快的把這個問題講完。今天的主席英明排這個題目「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我國海域之因應作為」,他們當然先把臺灣變成內海化,請問就你的瞭解、國防部掌握的資料,現況達到他們所謂內海化的百分之多少? 顧部長立雄:中國的內海化是他們的一個企圖,我們針對這個內海化的企圖要加以對應,所以要進行反制,我們跟海巡合作,就我們國軍的任務上面來進行反制,另外也要向世界來進行溝通,讓世界民主國家也會來進行自由航行,包括…… 賴委員士葆:請問什麼時候海軍可以現身? 顧部長立雄:您說哪一塊? 賴委員士葆:最近不是常常來東岸嗎? 顧部長立雄:東岸的部分,我想…… 賴委員士葆:海巡在處理,但是萬一……因為他們噸位比我們大太多了,什麼時候海軍要出動? 顧部長立雄:海警的部分,原則上是由海巡來應對,但是海軍會根據支援協議來進行支援。 賴委員士葆:什麼情況?我們沒有聽懂。 顧部長立雄:我想這些情況就是各種應變狀況的處置,如果我們覺得需要支援的話,我們根據支援協議來進行。 賴委員士葆:因為配合你們要推出無人機,在野黨都支持,有沒有可能用無人機把它驅離,讓它不要靠近我們24浬,有沒有可能? 顧部長立雄:無人機的驅離…… 賴委員士葆:我們用無人機驅離他們。 顧部長立雄:無人機驅離海上的艦艇? 賴委員士葆:對。 顧部長立雄:這個方法我還沒想到,委員可以指教一下,怎麼樣用無人機來驅離海上的艦艇? 賴委員士葆:要不然我們發展無人機…… 顧部長立雄:無人機會協助我們進行監控。 賴委員士葆:我們的縱深一直被減少,一直被減少,臺灣快要被內海化了,這是大家所擔憂的啊! 顧部長立雄:所以我們海巡跟海軍都非常辛苦,對每一條船都要併航監控。 賴委員士葆:對啊!當然你發展其他武器都來啊,對不對?現在來講,你們提了2,100億,國民黨團把你加到2,400億,民眾黨是沒有上限,你有沒有more than happy啊?在野黨對你這麼好,給你增加這麼多錢,你沒有more than happy?沒有? 顧部長立雄:委員如果在問……你是問國民黨版本還是民眾黨版本? 賴委員士葆:沒有、沒有,我講金額。 顧部長立雄:金額,民眾黨版本好像沒有金額。 賴委員士葆:就是沒有上限,你要多少都給你。 顧部長立雄:沒有…… 賴委員士葆:事實是這樣。 顧部長立雄:我看半天,他沒有…… 賴委員士葆:他沒有上限。 顧部長立雄:不是沒有上限,他沒有這樣講。 賴委員士葆:好啦!最少國民黨…… 顧部長立雄:國民黨的版本是要拉到年度預算啊! 賴委員士葆:國民黨給你變成2,400億,多300億,多百分之十幾,你沒有more than happy嗎? 顧部長立雄:委員,他說行政院要編這400億的預算,然後再送回到立法院,按照年度預算進行審議。 賴委員士葆:當然要按照年度預算啊! 顧部長立雄:對、對、對,所以…… 賴委員士葆:否則監督力道就減少了。 顧部長立雄:賴委員的意思是說,就這400億的預算都不會把它刪減,照案通過? 賴委員士葆:什麼東西? 顧部長立雄:因為國民黨的版本是說我們每年要提400億無人載具的相關預算送到立法院來嘛,他說這樣子財源就會穩定,我只是反問國民黨委員在碰到我們400億提出來的時候,他是不是一毛不刪? 賴委員士葆:這個不會一毛不刪啦! 顧部長立雄:不會一毛不刪,那如何構成財源穩定? 賴委員士葆:你不應該反質詢,但是我願意跟你回答,刪的不會很多,幾乎不會刪啦。 顧部長立雄:賴委員所說應該會刊登在立法院公報上面,你都會支持這個預算…… 賴委員士葆:當然,刪的很少啦,都已經提這樣子了,刪的很少…… 顧部長立雄:我有聽到委員的指教。 賴委員士葆:所以我才覺得部長你不能胃口這麼大,得了便宜還賣乖,多了300億,你還不高興? 顧部長立雄:不是我胃口大,是國民黨的版本提出叫我們每年編400億,又不是我寫的,是國民黨的版本寫的啊! 賴委員士葆:多了300億,我問你高不高興,結果你不高興。 顧部長立雄:不是,我是問這個預算送進來,賴委員會不會刪? 賴委員士葆:我就跟你講刪很少,你聽不懂? 顧部長立雄:好。 翁委員曉玲:他刪很少…… 賴委員士葆:我刪很少,別人刪很多,沒關係……我要跟你講,刪很少的前提就是你做到據實以編,你做到total透明化,你沒有圖利特定的無人機廠商,對這些你遵循政府採購法,這些你通通加進來,我就刪得很少。反之,如果我們看到這裡面怎麼搞的就是給那幾家,對不起!一定是大砍特砍,這是絕對的。 我要跟你講,其實我更在意的是我們無人機的技術升級,這方面其實非常重要,會到經濟委員會審查,我會提這個案子,怎麼讓我們的無人機技術大幅提升。目前來講,我們在賣,我們也講得很好啊!所以這個東西是demand side,這個是錦上添花,我們去年無人機的產值129億,是前年的2.5倍還多,然後我們政府也推出一個四百四十幾億的補助,已經在補助了,結果你現在又來這個東西,所以當然要回歸到年度預算。 年度預算跟特別預算最大區別在哪裡?年度預算監督力道比較夠,它的法規規定非常嚴格,特別預算老實講監督力道鬆得太多,這個就是為什麼我們堅持要年度預算。 顧部長立雄:報告委員,我們的特別條例通過要送特別預算,每個案子也是要送進來給委員審議,也要委員會通過,然後還要大院通過啊! 主席:請翁曉玲委員。 翁委員曉玲:(12時21分)謝謝主席。首先請陸委會沈副主委。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委員好。 翁委員曉玲:沈副主委好。其實我今天本來沒有準備質詢副主委,可是因為剛剛前面聽了有委員講到有關於去大陸的政治風險的部分,然後就讓我想到好像從7月1日開始……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今天。 翁委員曉玲:對,今天開始赴大陸港澳地區的公教人員都必須要事先經過核准之後……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報告委員,不是、不是,我誤會了,我說的今天是指中共開始實施宗教……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翁委員曉玲:我講的是人事行政總處好像才剛發布一個新的命令,就是從7月1日開始,公教人員赴大陸港澳地區都必須要事先經過核准,是吧?這是陸委會的意思嘛?所以人事行政總處有配合頒布類似一個行政指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據我瞭解應該不是全部的公務人員。 翁委員曉玲:所以是指高階的嗎?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特定職等以上,這應該是一貫以來的做法。 翁委員曉玲:沈副主委,您今天這樣說,我很支持您的看法,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基本上是十職等以上的文官才會受到相當程度的約束,十職等以下的公教人員或者是警檢等等,他們基本上是不會受到約束的,除非說有涉及到什麼國家機密等等這些問題。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是。 翁委員曉玲:可是你看人事行政總處現在發布的規則是不分職等的,不管是工友層級的、警衛層級的或是一般的老師,現在出國都要經過核准。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在十職等以下,請假之後應該是要經過他的主管機關的同意,比如說剛剛您提到的像是在學校裡面…… 翁委員曉玲:對,如果真的回歸到各個學校去辦理也就罷了,但是現在不是,是人事行政總處發布的命令,那麼我認為這個基本上已經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了。今天沈副主委的意思如果是說是十職等以上才會受到約束,或者說剛剛講十職等以下而可能涉及到國家安全的業務,或是可能會有涉及到機密業務,需要受到管制,本席予以贊同,可是如果不分職等、不分教師的工作性質,完全都要受到這項行政命令、這項辦法高度約束的話,我認為是極不合理的,所以也請沈副主委回去之後再了解一下。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我可以向委員報告一下嗎?基本上,十職等以下者只需要經過請假,且是由主管機關,不是由中央機關、不是由陸委會開聯審會,所以比如說…… 翁委員曉玲:過去基本上是不需要,沒有因為服務機關……好,沒關係,這個議題我就反映給沈副主委知道,沈副主委先請回座。 沈副主任委員有忠:謝謝。 翁委員曉玲:接下來我想請顧部長。 顧部長立雄:翁委員好。 翁委員曉玲:我今天想請教顧部長兩個議題,第一,上個星期立法院舉辦了有關女性教召制度配套措施的討論,當時本席因為擔任召委,所以來不及提出我的問題,今天想進一步向部長反映。我們知道其實現在國防部已經著手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以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未來準備將女性後備軍人納入後備役管理及教育召集制度。針對教召制度,本席基本上是同意支持的,可是在這裡要提醒,為什麼當時會有女性軍人提前退伍?原因可能是結婚、生育或照顧幼兒,所以她們就只能提前退伍。可是按照國防部現在的修法方向,未來退伍12年內都可能被教育召集、而且整個教召時間拉長到14天的話,對於一些女性後備軍人來說可能會產生一些不利影響,因為會影響她的家庭照顧。更何況在現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裡,免除教育召集的情形包括患病、家庭重大事故、學生、民意代表在會期中、出國、服刑等原因,幼兒照顧、產後育兒或具主要照顧者身分基本上沒有列入可以排除、免除或延期召集的法定事由。所以更重要的是不是檢討現在的兵役法?或者未來有沒有可能也把這些事由納入排除教召的範圍?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第四十三條大概有兩款可能與委員講的有關,第一是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這是一種狀況。另外一個狀況是第八款:其他因特殊事由而無法應召者,譬如說分娩、流產,或者需要照顧生重大疾病的血親等等。 翁委員曉玲:本席提出來是因為育兒並沒有明列在事由裡面,所以建議國防部就這部分提出修法,可以嗎? 顧部長立雄:需要照顧未成年子女應該屬於核免時會考量的事由,也就是在範圍之內。 翁委員曉玲:我是希望未來能夠明文化,真的讓這些女性後備軍人適用,如果她們家裡還有年幼的小孩、例如12歲以下,至少要給她們足夠時間可以在家裡照顧。由於現在教召一下子14天,如果有比較擔心的問題,一定會影響家庭。 顧部長立雄:如果配偶同時……配偶當然不可能同時被教召,特別是還有未成年子女時。 翁委員曉玲:萬一是單親呢? 顧部長立雄:如果配偶只有一邊有未成年子女的話,我們會看狀況考量納入。 翁委員曉玲:總之,本席希望在法律沒有明定的情況下多考慮女性後備軍人的家庭權益問題,一併考慮。 顧部長立雄:對,特別是如果未滿4歲…… 翁委員曉玲:接下來,我還有第二個問題很快地問一下。關於提前退伍賠償這件事,根據國防部自己的統計,110年到114年總共有6,315位官兵申請提前退伍,其中有4,267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賠償總金額高達九億兩千多萬,到目前為止,還有將近五億九千多萬待管制。也就是說,其實提前退伍的軍人要賠償,但目前有些人賠償金額還沒繳完。沒有繳完最重要的原因是現行制度竟然准許他們分期付款、分期繳納賠償金,且高達60期!這部分其實已經造成軍隊實務管考工作人員的負擔,因為他們要不斷地盯到底誰繳錢、誰沒繳錢,導致相關承辦人員有點像軍隊裡的討債單位,要不斷催促哪些人沒有繳。 我認為分60期繳納的規定應該檢討,如果提前退伍的軍人本身就有財力,為什麼要允許他分60期?除非他的賠償金額很高。如果賠償金額並不是很高,為什麼要同意他將賠償分60期繳納、甚至可以延長到70期?本席辦公室已經接到滿多軍中同仁反映,這已經造成他們工作上的負擔,所以本席希望部長是不是可以檢討這個制度? 顧部長立雄:我們會研議在基層從事這樣的工作時如何簡化,或者透過一些智慧化的協助,讓基層負擔減輕。 翁委員曉玲:本席具體建議,譬如說還是要區分賠償金額,依照額度定分期繳納的期數。如果只要賠償20萬元,你也允許他分60期,這樣就會造成大家的負擔嘛!對於賠償20萬、40萬、50萬、50萬以上或100萬以上者也許可以有不同的分期繳納制度,重要的是我們不希望讓軍隊基層幹部變成討債人員。他們必須不斷去催、去盯到底哪個人有繳納、哪個人沒有繳納,這已經造成實務上承辦單位的工作負擔,希望國防部能就這部分改善。 顧部長立雄:好,我再了解。我想應該可以透過一些管理系統將負擔減到最低。 翁委員曉玲:好,是不是可以請部長給我一份報告?關於提前退伍賠償的案件數、賠償與追討狀況,在兩個禮拜之內給我一份報告。 顧部長立雄:好,我了解一下。 翁委員曉玲:謝謝。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 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再來請林倩綺委員、林倩綺委員,林倩綺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12時31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顧部長立雄:郭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部長午安。最近大家都在討論無人戰機或無人艇這樣的議題,因為烏俄戰爭和以伊衝突再次證明未來的戰場型態其實有一點改變,不管是無人機、無人艇或無人載具,都已經成為不對稱作戰的戰力核心。行政院也提出了這樣的條例,就是要補足7,800億的不足,但很遺憾,在6月26日我們看到2,100億的行政院版本已經遭到杯葛,連付委的機會、討論的機會、審查的機會都沒有給,國民黨、民眾黨又提出了自己的版本,到底哪一個版本才能夠真正符合國軍快速建軍的需求?我今天想就這幾點請教部長。 行政院版本的採購項目其實非常明確,包含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另外還有小型自殺無人艇。我想請教部長,這三項是不是依照國軍快速建軍的需求提出?是不是已經過完整作戰需求的評估? 顧部長立雄:這是依據敵情威脅聯合作戰需求規劃,已經完成技術調查跟產能分析,確認是可以在期程之內按照我們現在所講的迭代創新原則持續獲得最新科技加以提升。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並不是將所有無人機的獲得都放入再次提出的特別條例,其他還有垂直起降、銳鳶二型等等,但這次放入特別條例比較著重在於我們希望透過大量、長單、迭代創新的採購策略,在國內產生自主能量,我們作為最大需求者,希望透過這個方式形成比較…… 郭委員昱晴:比較完整? 顧部長立雄:規模比較穩定,讓業者願意從事產線的投資、與各國從事技術合作。 郭委員昱晴:好。我們也注意到在野黨的其他版本,民眾黨其實沒有納入無人艇與水下載具。但就在六月下旬,英國、法國及德國在臺協會罕見的發表了聯合聲明,顯示連國際都注意到中國近期在臺灣周邊海域的活動,在這樣的情況下,海上的無人載具、無人艇其實也是我們要發展不對稱戰力不可或缺的一環。如果法律只支持空中的無人機,卻把海上的無人艇排除在外,其實完全不符合國軍的建軍需求,是嗎? 顧部長立雄:對。民眾黨版本因為沒有提出特定要採購的項目,看起來似乎是只成立一個委員會、提出綱領等等,沒有預算的提供,又限於無人機等等,我的看法是民眾黨版本比較沒有實質內容。就建軍作戰需求而言,我們比較傾向於現在已經符我們合作戰需求規劃的部分儘快籌購、取得。 郭委員昱晴:了解。第二,我想請教部長,行政院的版本是用特別預算,國民黨版本是改為6年、每年400億元,總共是2,400億元,剛剛賴士葆委員還特別提及這個金額比較高、有沒有more than happy?我要說實話,這是編在年度預算,大家都知道,光是今年度的年度總預算從去年8月29日送進立法院,到現在很多個委員會中仍有很多部會預算是還沒有審完的,也就是說會被延宕。如果真的照民眾黨或國民黨版本,全部放在年度預算當中,一旦延宕,是不是每年都要在立法院重新排案、重新審查?請教部長,如果再次延宕,會不會影響採購、生產、交裝,連快速成軍的進度都可能被延後?未來如果每年都要等待年度預算,要怎麼樣才能符合國軍的真正需求? 顧部長立雄:年度預算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確定性會升高。 郭委員昱晴:沒錯。 顧部長立雄:在不確定性增高的情況之下,可能就要考量廠商面對不確定的情況有沒有辦法達到我們認為的國防自主,也就是產業鏈建立、非紅供應鏈能夠建立。這部分如果我們不加以扶植,按照現在的產能,是不足以支應我們的國防需求,所以才需要有這樣的…… 針對特別預算,大家好像一直覺得有點空白授權性質,但我一直不是很能理解,因為特別條例通過後,還是要把每個建案送進來做預算審查,也要在立法院就每一個案項通過以後才可能執行,沒有什麼缺少監督的問題。而他們現在年度預算匡400億,所以我剛剛才會問賴委員,是不是那400億送進來,他意思是說他都不會刪。 郭委員昱晴:一毛不刪?沒有? 顧部長立雄:我希望賴委員的意思是代表整個國民黨團的意思,還是如何,我不太清楚。 郭委員昱晴:好。行政院版本其實聚焦在國軍採購的真正需求,而且行政院早就已經有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計畫,還有產業政策同步推動。雖然我們也看到,不管是國民黨版本或民眾黨版本,其實都加入很多產業扶植、希望產業發展的架構,但是沒有特別載明快速建軍的期程。請教部長,目前國防部最急迫的是什麼?是不是應該先讓部隊取得裝備、接著建立戰力、再帶動產業,還是應該反過來? 顧部長立雄:產業發展跟我們現在急需的採購這兩件事並不衝突,但以我們國防部的立場,會希望儘速依照作戰能力需求達到,特別是攻擊型無人機、濱海監偵型無人機以及自殺無人艇,我們希望快速接管。因為現在無人機大隊要成立,還有海軍陸戰隊、兩棲部隊、近岸防衛部隊等等,都需要這些監偵型無人機、攻擊型無人機,還有無人艇,所以有各方無人機大隊還有部隊無人機中隊要成立,7月1日也要成立濱海作戰指揮部,基於這些,我們都希望有一定的無人機數量,不只是要訓練,還要就戰術規劃進行驗證。 郭委員昱晴:所以這項條例要支持產業的發展,還要補足國軍戰力,其實沒有特別的衝突。 最後請教3個問題,您簡單回答是或不是就好。行政院版本所列3項採購內容是不是最符合目前國軍快速建軍的需求? 顧部長立雄:我們還是希望支持行政院版本,讓我們能夠快速籌獲所需要的作戰能力。 郭委員昱晴:第二,相較於逐年編列的年度預算,特別預算是不是比較容易如期完成採購、建立產線並成軍? 顧部長立雄:比較能夠讓廠商願意投入、願意產生自主供應鏈,並且是非紅的。 郭委員昱晴:再來是第三,如果把無人艇排除在外,是不是就比較沒有辦法滿足國軍不對稱戰力的建軍需求? 顧部長立雄:在臺海作戰上,無人艇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不對稱戰力之一。 郭委員昱晴:好,我想3個答案都非常清楚。對於行政院版本上個禮拜6月26日遭藍白杯葛,不是只有我在華府表達高度遺憾,主席跟我們同在現場,相信對於這樣的結果也表達遺憾,接下來就看看他們的版本如何補足這一塊。我們也希望大家一起持續加油,好嗎? 顧部長立雄:好,謝謝。 郭委員昱晴: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 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日會議有黃仁委員、邱志偉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書面及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黃仁書面質詢: 一、今年國軍與海巡共同應處中國公務船案件有多少件?平均從海巡通報到國軍完成兵力部署需要多久?所謂即時情報共享,如何相互通報?是否已做到雷達畫面共同使用?海巡能否即時看到國軍的共同作戰圖像,以及國軍是否能即時取得海巡艦艇感測器資料?遇中共公務船灰色地帶襲擾之指揮權歸屬?是否每一類船各有不同ROE? 委員邱志偉書面質詢: [image: image2.jpg][image: image3.jpg] 主席:我今天看到,從大陸委員會、外交部、國防部到海巡署,所有報告裡面根本都沒有附註相關地圖、圖資,也就是說這份報告全部都是純文字檔。你們在推特上即X上對於有哪些空、海侵擾都可以標誌出來,但是給立法院的報告裡面都是純文字的做法我覺得滿可惜的,可以藉由質詢的機會讓民眾知道離我們的海岸有多近還是有其必要性,所以未來報告時可以考慮一下是不是要把相關地圖在不涉機密的狀況下放進去。然後,以後報告時其實也可以考慮不用全文照念,只要就你們覺得重要的內容直接具象化地與我們對話。如果照念的話,不如以後就直接請大家參考書面資料,你們也不用報告了,不是嗎?所以請各部會想一下怎麼更有效地與民眾、國會議員對話。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2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