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前接第一冊) [image: image1.jpg]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mage: image19.jpg] [image: image20.jpg] [image: image21.jpg] 改主決議或修正內容之提案: [image: image22.jpg] [image: image23.jpg] [image: image24.jpg] [image: image25.jpg] [image: image26.jpg] [image: image27.jpg] [image: image28.jpg] [image: image29.jpg] [image: image30.jpg] [image: image31.jpg] [image: image32.jpg] [image: image33.jpg] [image: image34.jpg] [image: image35.jpg] [image: image36.jpg] [image: image37.jpg] [image: image38.jpg] [image: image39.jpg] [image: image40.jpg] [image: image41.jpg] [image: image42.jpg] [image: image43.jpg] [image: image44.jpg] [image: image4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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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93.jpg] [image: image94.jpg] [image: image95.jpg] [image: image96.jpg] [image: image97.jpg] [image: image98.jpg] [image: image99.jpg] [image: image100.jpg] [image: image101.jpg] [image: image102.jpg] [image: image103.jpg] [image: image104.jpg] [image: image105.jpg] [image: image106.jpg] [image: image107.jpg] [image: image108.jpg] 主席:運動部歲入的部分沒有提案,預算照列。 接著處理歲出的提案。處理時以目或節為單位,依序由各提案委員先就提案內容進行說明,再由機關代表予以回復,然後再依目或節作成決議。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第1項「運動部」第1目「一般行政」的提案,案號由1到30,請舉手發言,我們就依序…… 吳委員思瑤:等一下,主席,程序問題可以優先先提出來嗎?好不好? 主席:可以、可以,請。 吳委員思瑤:有關我們委員會的程序問題,今天我們審查運動部的預算、延宕306天的預算,今天終於可以審查了,我們希望等一下能夠加緊補進度,但是有一個會議排案的部分還是要釐清一下。我們看到主席一再宣稱,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向您請了病假是去輔選,我想這個事情攸關我們教育委員會,也攸關整個事實跟真相的釐清。非常清楚,在這一週,鄭英耀部長在6月29號依公務行程,排定的是到彰化去關心基層的教育單位,譬如說安排去彰化溪湖鎮的湖南國小,在湖南國小之後又去參訪埔鹽國小,在地的秀寳委員比較熟,接著當然也有高教的巡訪,還有到彰化高級中學,跟青年的學生有一些座談,以及到伸港鄉的大同國小。我如果在行程上講錯,請在地的秀寳委員可以指正,也包括去鹿港囝仔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跟青創的年輕世代對話。6月29號的行程安排都是依地方的教育部門……還有地方的立委一同陪同,是一個公務行程,不是輔選行程,當天各黨的委員都在,我們在地的陳素月委員、黃秀芳委員以及謝衣鳯委員都在,秀寳委員是因為我們當天教文會排定了國教法,他在進行國教法的質詢。第一,當天是公務行程,去巡訪地方基層的教育單位以及跟青年座談,所以它是公務行程,跨黨派的委員都出席、都參加、都陪同,但是主席一再對外說這是一個輔選行程,我覺得需要替教育部門澄清一下,當然也希望主席能夠說明一下。 第二個,有關主席宣稱鄭英耀部長請病假去輔選一事,剛剛講的輔選這件事情已經不成立了,但鄭英耀部長何時向您請病假?我們在教文會的現場很清楚,在上上週幼照法的審查當天、幼照法的詢答當天,鄭英耀部長確實身體不適,但是他在教文會備詢,他站在備詢臺上,即使身體再不適,他也完成了那一天的詢答,所以鄭英耀部長身體不適是在6月19號那一天、在教文會的現場,他有表達身體略為不適,但是他依舊完成了當天的詢答,他站在備詢臺上,所以身體不適是6月19號的事。當然我們也很關心鄭英耀部長,這段時間確實因為工作壓力,他身體是有一些微恙,可是事實就是如此嘛,他身體不適是6月19號當天,但是他沒有請假,他在教文會完成詢答,然後6月29號,他依程序向委員會召委請假,理由不是生病,理由是他應彰化的基層要求去關心基層的教育,跨黨派的委員都出席,結果召委把鄭英耀部長抹黑成他請病假去輔選。我覺得我們也要捍衛這些官員依程序請假,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我真的不樂見教文會召委用這樣的方式對我們的官員做出不實的指控。我是教文會的成員,我非常在乎在教文會發生的事情,我也非常欽佩鄭部長6月19號當天身體不適在這個場域完成了詢答。我還是請主席應當做一個說明,否則我們在場這麼多官員循程序請假,事後卻被這樣秋後算帳,而且是跟事實毫不相干的錯誤說法,我覺得這對官員們是不公平的!所以我要提出這樣子程序上的權宜問題,也請主席應當能夠為大家釋疑、應當還鄭英耀部長一個清白。 我是教文會的委員,我監督官員,但我同樣也要捍衛官員的權益,所以這部分我提出來,請主席應當給教文會、給大家一個說明。因為我知道等一下好像在野黨團又要開記者會,針對這件事情,不是事實的事情,還要大力的操作,我覺得這樣真的不好!這樣真的不好!我們監督官員,但是我們也要澄清事實,捍衛官員的權益,依程序請假何錯之有?去關心基層的教育,邀請跨黨派立委一起參加,這是什麼?輔選嗎?完全不是啊!也沒有請病假去輔選,所以「請病假去輔選」這幾個字從頭到尾都錯!請主席給個說明!主席,您可以說明嗎? 主席:好,謝謝。首先要先回應一下吳思瑤委員,不好意思,我聽不太懂你這個跟程序有什麼關係,您所提到的還官員清白,我還是建議您應該要到記者會去說明。 吳委員思瑤:我們沒有要開記者會。 主席:我們現在討論的是運動部的預算,程序的問題我不懂你現在…… 吳委員思瑤:是您要開記者會去抹黑官員! 主席:抹黑官員,是否有?你應該要到記者會去說明。 吳委員思瑤:不是,您對外的講話有錯誤嘛!那您就直接……那你要不要回答嘛? 主席:所以我覺得程序的問題,您現在正在拖延的是運動部的預算審查。 吳委員思瑤:你要不要回答一下?你趕快回答、你趕快回答…… 主席:每一分、每一秒都因為你的拖延,造成運動部沒辦法繼續審理,這是第一點。請讓我繼續回應…… 吳委員思瑤:好,OK,羅廷瑋委員排審運動部的預算拖延了306天…… 主席:第二點,剛剛伍麗華委員…… 吳委員思瑤:我同意馬上進入審查,但是請說明你抹黑鄭英耀部長,請說明! 主席:我一直在強調吳思瑤委員不斷在說我一直搶排教育部的法案…… 吳委員思瑤:不要哪壺不開提哪壺!請回到鄭英耀部長是請假去輔選嗎? 主席:伍麗華委員不排,所以我才會要幫伍麗華委員來排。 吳委員思瑤:為什麼不敢回答? 主席:我們所有關心的不管是大學生的學貸免利息…… 吳委員思瑤:您在外面開記者會抹黑部長,為什麼不敢回答? 主席:以及營養午餐希望能夠吃得更好、吃得更營養,以及…… 吳委員思瑤:您如果要回答問A答Z,現在不要浪費時間…… 主席:我們現階段希望能夠把校事會議的方式一併處理…… 吳委員思瑤:如果問A你要答Z,現在不用浪費時間,審查預算! 主席:所以才會沒有辦法,進而趕緊排預算審查案,就是要協助…… 吳委員思瑤:但是您沒有辦法針對鄭英耀部長哪裡有請病假去輔選,問A答Z,把時間省下來好嗎? 主席:解決教育部相關的問題。 吳委員思瑤:問A答Z!不需要浪費時間,我同意審預算,但是鄭英耀部長的事情…… 主席:您有提到的,我今天都要一併回答。 吳委員思瑤:如果您在這裡不願意回答、不敢回答…… 主席:請不要你問A、B、C,就不要讓我回答A、B,一定要回答你C。 吳委員思瑤:那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好嗎?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 主席:今天你最關心的我要回答了……請讓我回答完…… 吳委員思瑤:消音了! 主席:我也被消音,不要在那邊抹黑,我剛剛也被消音,好不好?你問A、B、C,就讓我回答A、B、C,請不要你問A、B、C……消音了嗎?剛剛吳思瑤委員也先造謠我啊!這個麥克風有問題。 好,最後我要來正式回答你的C問題了。不好意思,我們看到……不好意思,我的手機畫面有點小。6月18號鄭部長在葛如鈞委員的質詢之下,他告訴所有全體國人,他不是說他當天身體不好,他是說他最近身體的狀況不是很OK,有一些問題。再來,6月17號,清清楚楚,大家去上網調查,林月琴委員6月17號被民進黨黨中央提名參選苗栗市市長,6月18號鄭英耀說他身體不適,6月22號鄭英耀部長就陪同林月琴,還有苗栗縣縣長的提名人巡視苗栗,6月22號當天伍麗華委員所召開的是考察原住民傳統運動的教育部考察,怎麼沒有陪同伍麗華委員考察原住民傳統運動?6月22號怎麼跑去現階段…… 陳委員培瑜:考察原住民運動是運動部,主席,分工搞清楚,好不好? 主席:來、來、來,我要跟大家講的是,我們現在就是你們配合教育部、運動部相關的排案,禮拜一都固定排考察,我講了,這個又回到兩、三個禮拜前講的,禮拜一都固定考察…… 陳委員培瑜:你三百多天不審預算怎麼不先說?三百多天不審預算怎麼不先說? 主席:你們三百多天沒有正常編列預算,你怎麼不說? 陳委員培瑜:什麼叫做沒有正常編列預算? 主席:來,我今天要再……最新證據…… 陳委員培瑜:從行政院送進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擋多久了?你有沒有在程序委員會參加過會議?你們在程序委員會擋預算擋多久了? 主席:那你又說錯了,我不是程序委員會的委員,所以你要挑三揀四、你要雞蛋裡挑骨頭,不好意思…… 陳委員培瑜:請去問你們國民黨黨團先在程序委員會擋了多久,然後進到教文委員會,你排了嗎? 主席:今天我要公布最新的一個資料,7月4號,大家可以看一下7月4號,我們的鄭部長,我一再強調鄭部長身體不適,拜託你們放過鄭部長,鄭部長說身體欠安,鄭部長說他現在的身體不好,但是我們看到沒有啊!備詢一條蟲、地方一條龍!鄭部長7月4號要陪伴著新竹市長候選人莊競程,邀請大家一同參加。 吳委員思瑤:7月4號是週末,你沒有權力去干擾政務官的時間,也不要消費鄭部長的健康狀況。 主席:我現在不是在講週末行程,你現在就是已經啟動整個行政單位輔選…… 吳委員思瑤:教文會委員要求的官員依規定備詢,或是依規定請假…… 主席:現在不要再欺騙全體國人的眼睛跟全體國人的智慧了。 吳委員思瑤:是在委員會召開…… 吳委員沛憶:你現在講的跟審預算有什麼關係?你剛才不是講今天要審運動部預算嗎?你現在講的跟我們現在要審運動部預算有什麼關係? 主席:沛憶委員在說話了、沛憶委員在說話了…… 吳委員思瑤:……回答問題啊…… 主席:沛憶委員說不要再講這些了! 葉委員元之:吳思瑤先開始的…… 吳委員沛憶:你會不會主持會議啊? 主席:吳思瑤委員請我回答…… 吳委員沛憶:你會不會主持會議? 葉委員元之:……跟運動部有什麼關係?吳沛憶打臉吳思瑤! 主席:吳沛憶打臉吳思瑤。 葉委員元之:吳沛憶也看不下去了! 吳委員思瑤:只要有程序問題是每一個委員的權益。 主席:我們現在要審預算了。 吳委員思瑤:部長被這樣抹黑…… 葉委員元之:吳思瑤委員,連吳沛憶都看不下去了,認為你…… 主席:不好意思…… 吳委員思瑤:只要召委清楚說明…… 主席:不好意思……我們可能要先跟吳思瑤委員協商一下,民進黨黨團…… 吳委員思瑤:召委不說明,越扯越多…… 葉委員元之:連吳沛憶都覺得吳思瑤在浪費運動部的時間…… 吳委員思瑤:我剛剛就說了,如果召委問A答Z,我們就直接審預算…… 主席:好,不好意思…… 葉委員元之:那都要聽你的喔? 吳委員思瑤:因為時間是大家的…… 主席:現階段我真的不知道民進黨要聽吳沛憶…… 吳委員思瑤:但是剛剛從召委的回答就知道是張冠李戴…… 葉委員元之:都要聽吳思瑤的就對了!吳思瑤現在比柯建銘還要大! 柯委員志恩:我們現在審運動部預算可以嗎? 吳委員思瑤:是張冠李戴!張冠李戴! 柯委員志恩:我們現在是不是可以審運動部預算? 葉委員元之:主席,程序問題、程序問題! 主席:好,程序問題…… 吳委員思瑤:程序問題是我提出的。 主席:我已經回答完吳思瑤委員了,現在…… 葉委員元之:程序問題! 吳委員思瑤:我很早就說了,如果沒有辦法回答,我們就審預算。 主席:現在請葉元之發言,謝謝。 吳委員思瑤:很清楚的,召委就是沒有辦法回答你抹黑鄭部長6月29號請病假去輔選的這件事,召委沒有辦法回答! 葉委員元之:沒有,這是吳思瑤片面的扭曲! 吳委員思瑤:好,我們就直接審預算,我們已經…… 葉委員元之:我剛剛聽到的不是這樣喔! 主席:……7月4號…… 吳委員思瑤:我們已經澄清了事實。 吳委員沛憶:我們趕快審預算好不好? 葉委員元之:我聽到的不是這樣喔!這是吳思瑤片面的扭曲…… 吳委員思瑤:我們已經澄清了事實。 葉委員元之:程序發言!程序發言! 主席:葉元之委員。 葉委員元之:我要先講一個,今天大家坐在這邊,包括官員,大家都到了!我剛剛預算書都翻開了,然後吳思瑤忽然一個程序問題,我以為要討論什麼運動部預算的程序問題,結果沒有,講了一個跟運動部完全無關的東西…… 吳委員思瑤:但那是教文會的事…… 葉委員元之:李洋部長在這邊、所有官員都在這邊…… 吳委員思瑤:那是教文會的議程安排…… 葉委員元之:我講話你不要插嘴可以嗎? 吳委員思瑤:那是教文會的議程安排…… 葉委員元之:你的外號叫吳插嘴嗎? 吳委員思瑤:是相關的好嗎? 主席:吳思瑤委員請不要插嘴,謝謝。你擾亂別人的發言! 葉委員元之:請你尊重別人,好不好?你剛剛講了半天……你一開始講整段,我都沒有插嘴,好不好?你講一整段我都沒有……大家鏡頭都看得很清楚,誰不尊重誰都看得很清楚,有些人就喜歡當老大啦!結果翻開預算書,運動部官員全部坐在這邊,然後看我們在吵外面的事情。你說等一下要開記者會,對啊!我們要開記者會對媒體講啊!那你為什麼要浪費那麼多運動部官員的時間呢?是因為這邊記者多,所以你故意要在這邊講嗎?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情,你的問題剛剛羅廷瑋委員也都回答了,但是他回答有他的順序……我現在不是在跟你聊天,我在發言好不好? 吳委員思瑤:你在扭曲…… 葉委員元之:你剛剛扭曲的時候,羅廷瑋有打斷你嗎?不要雙標好不好?你講話一直扭曲我們都在聽,聽你扭曲得怎麼樣子再回復你,結果你就一直打斷人家!不要打斷人家好不好?吳委員請你有禮貌好嗎?你知道禮貌怎麼寫嗎?羅廷瑋你剛剛不是有回答他了嗎?總共有ABCD幾個點,你按照你的順序在回答,當你回答到B還沒到D的時候,他就說你問A答B,大家都聽得非常清楚。鄭英耀部長到底是不是因為身體不適,羅委員你剛剛解釋了嘛! 主席:對。 葉委員元之:是什麼? 主席:6月18號他親口跟大家講他身體不適,而且我們下午審查法案之後,他突然說他要離席、他沒有辦法跟著我們一起審查法案,我還跟羅智強委員親自送他到群賢樓的大門,請他務必要多保重身體,這都有影片能夠證明。這段時間他們就跟我說,因為他身體不適,希望能夠少來立法院,我想這個部分大家都能很清楚的看到。我再一次強調,6月18號他開始說身體不適,一系列的告訴我他希望能夠少來立法院,結果從6月22號開始陪苗栗市市長參選人林月琴以及縣長參選人去考察,6月29號陪彰化民進黨提名的縣長參選人,再來7月4號又安排了新竹提名的候選人。我們要講的是,你一直在說他身體不好,你還安排他不斷的訪查、不斷的考察,請放過教育部長!基本上,我昨天也很清楚講了,請好好重視教育,我們沒有問題,但是不要偏袒、不要雙標,校事會議很重要,地方的考察也很重要,可是不要告訴我,你身體不好,結果卻是地方跑透透一條龍,現在我們審查所有的民生法案一條蟲!我覺得這個部分剛剛已經很清楚的說明了。 最後我要講的是我尊重吳沛憶委員,我們要來審預算,可是吳沛憶委員不好意思,我所回答的任何問題都是吳思瑤委員要求我回答的ABC,所以我希望兩位是不是不要這樣子黨內互打?你們可不可以整合好你們的說法,最後再來發言?不要一個想要問ABC,一個認為審預算比較重要,我做為主席,對於你們兩位,我真的不知道該聽誰的,我要聽A還是聽B?我要聽吳思瑤的還是要聽吳沛憶的?我尊重吳沛憶,又會讓吳思瑤覺得不夠尊重他…… 吳委員思瑤:不會、不會。 主席:現在我回答了,我也要跟您報告,一系列的陪民進黨的提名人,國人自有眼睛、自有智慧,不需要在我們預算審查的時候,特別想要去混淆視聽、特別講這些事情…… 吳委員思瑤:最後我們可以審預算了! 主席:這個部分我真的希望能夠好好地跟你對答,我剛剛已經回答到你的部分…… 吳委員思瑤:主席已經清楚說明了,6月29號那天有跨黨派的委員,你不要把他抹黑成那是在輔選一定的人選。 主席:我現在在講話,我覺得你都還是不尊重我,那我們現在休息一下。 休息(9時28分) 繼續開會(9時31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第1項「運動部」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1號到第30號。 林委員宜瑾:針對第1目我有三個案子,分別是第12案、第18案及第19案。第12案主要是針對運動教練涉及性侵、霸凌、體罰、不當管教等相關行為,其實很多委員也都針對這些不適任教練提出很多建議,我知道運動部也有建置一個涉及違法事件不適任教練的資訊專區,我們看到這個專區公布的一百多個案件裡面,都是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的不適任教練,可是涉及嚴重不當管教、體罰、霸凌的案件都沒有公布,所以我希望運動部是不是可以檢討這些不適任教練專區的公布規範,在說明的時候,運動部也有跟本辦表達會在新的國體法裡面精進規範,這部分等一下還是請運動部說明要怎麼樣做精進的規範? 針對第18案,其實這一案我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有關於單項運動協會前陣子改選新的理監事,其中羽毛球協會副理事長是由藝人林瑞陽擔任,他的爭議其實就是他的言論,包括轉發央視新聞或者跟中共軍演相關的內容,然後他還發表兩岸和平統一、維護國家統一等等傷害我國主權尊嚴的言論。上次質詢的時候,部長跟黃次長都有說這種言論不適當,所以我才會提出疑問,運動協會每年拿那麼多政府的補助,它也是選手參加國際賽事的唯一對外窗口,所以我覺得正副理事長的資格真的要審慎規範,到底要怎麼樣成為運動協會理監事或正副理事長的規範,等一下請運動部也再說明一下。第19案是想要特別提醒運動部培養我國專業運動法律人才的重要性。臺灣現在有一個「臺灣體育運動暨娛樂法學會」在研究運動法學,協助選手處理國際賽事爭議的仲裁。運動部有說明,在體育署的時候就有辦理國際體育事務人才培育計畫,包括國際運動的仲裁,努力培育這些人才,也有補助我剛剛提到的法學會辦理研討會。運動部來做預算說明的時候,也有說你們會研議擴充國際運動仲裁相關內容課程的設計配比,我希望看到運動法學人才必須被重視,因為運動選手一定會有很多糾紛,所以是不是也可以協助參加國際賽的選手處理一些爭議?運動部也要做這些努力,所以我這個案子可以改主決議。以上。 主席:柯志恩委員請發言,謝謝。 柯委員志恩:在第1目「一般行政」當中,我真的覺得每一個人都給運動部非常多寬容,大概是因為第一次審運動部的預算,但是有一些部分我還是要特別提出來。我特別提到第22案,第22案是有關優化體育團體治理的預算,包括辦理運動團體、體育團體的訪評,以及財務審核等等,這是過去以來大家每一個人對於單項運動協會不斷詬病的,運動部過去在辦理訪評的時候,每次的結果都跟實際有很大的落差。我還是必須要直指,真的,2017年大家都知道當時的體育署透過很多方式,每個人都覺得你們在玩過水,反正最後的結果一定會通過。但是我還是要說,現在已經6個月過去了,運動部還沒有做出任何的修正,我們以前罵體育署,體育署還會稍微過水、演一下,但是運動部到目前為止對審核的標準到底做了哪些事情?以足協來說,先前審計部公布的所有費用及報告當中曾經提出它真的有很大的弊端,但是運動部公布考評的結果竟然是5項全部通過,這不就是坐實了過去從體育署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好考評的事實嗎?你們今天編了預算,可是從你們的結果來看,還是跟大家所想的有很大的落差,就是你們都是在過水,大家都認為改革沒有辦法落實。你們當然有來溝通,說你們現在已經委託第三方辦理訪評,也會精進指標跟制度,加上李洋部長是首任的部長,我們願意給予這樣的機會。我還是要強調,體育署都還有過水、演一下船過水無痕,但是你們運動部到目前為止6個月過去,其實在訪評的部分並沒有做到任何的……起碼具體上面還沒有辦法,我覺得這個部分真的要嚴格地監督,所以我特別提出來,尤其在考評的部分請務必要落實,否則下一次審預算的時候,我覺得我們所有的委員真的不可能再用這麼寬容的態度來面對了。 主席:請下一位。 郭委員昱晴:根據目前規劃兩年才一輪的財務查核,我還是要善意地提醒運動部,我是真的覺得兩年才一次的財務查核稍微過於鬆散。 另外要提醒,運動部在委外請外部會計師去查這些體育團體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到會計師的生態?這很重要,為什麼我要這樣講?因為有很多大型、特定的體育團體所配合的會計師,可能都是國內非常大或大型的四大事務所,當運動部把這樣的案子發包給外部的會計師,也就是說,如果是以比較小型的會計師事務所去查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請問這樣子是不是有可能會流於形式,而且會互相背書?這也是我們比較擔心的。這一案我沒有堅持要凍結,但是我希望給運動部一些思考的空間,怎麼樣去優化會計師的遴選機制、怎麼樣避免小查大而引發或導致查核失真是我們比較擔心的,最重要的還是要把這個漏洞補起來,保護選手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以上。 主席:下一位請發言。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在這個部分我有4個案子,第一個案子是第3案,主要是點出運動部辦公廳舍租金及運用部分,從預算及整體運用來講,看得出來運動部對於空間的配置失當而且欠缺整體空間的規劃,不過運動部有來說明,表示現在已經跟單項協會協調,收回一部分比較低度使用的空間,也有提高單項協會辦公室空間的租金(從1,000元提高到1,200元)及車位的租金,其實部本部自己的空間也不夠,又編列預算租用新的辦公空間。部本部及協會的空間配置如果誠如你們說的,已經有做出檢討、做出改善的話,這個部分我可以不堅持,改成主決議,但還是希望對於相關空間的配置要更妥善一些。 第二個案子是第9案,第9案是針對運動部遲遲沒有發表113年到122年運動政策白皮書的問題做提醒。運動部已經成立將近一年,許多問題已經不適合再說:「我們還要再討論」,我們希望看到的是更積極、更有前瞻性的運動部。本來預定113年要發表的白皮書,到現在已經是115年7月了,你們說明年第一季會發表,已經延宕兩年了,所以我希望你們可以說明延宕的原因,主要是督促你們要有效率,這個部分等一下請你們說明一下。 第10案主要是針對相關的兒少工作證及不適任教練機制,從體育署時期到現在運動部時期,許多委員一直都很關心教練管理機制的重要性,今年又屢屢發生教練及選手對運動員有不當行為的事件,所以希望運動部能夠更積極,不管是相關法規的盤整及修法,都能夠有更積極的表現。但是目前你們運動部的態度好像是即使兒少部分的主責在衛福部,但是你們都覺得你們應該要配合衛福部,沒有看到運動部本身對兒少工作證的態度,讓人家覺得很憂心,是不是運動部沒有把守護兒少的態度做出來? 另外,針對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及國體法的修正,本席希望運動部能夠加快速度辦理,運動部說明目前有白名單的做法,但是我希望可以有追蹤回訓機制來守護兒少及選手的安全,並督促運動部可以更積極地辦理,等一下請你們說明一下。 第20案是針對特定體育團體的管理、治理,運動部說明現在已經規劃採取新的訪評辦法,也會安排會計師入會查帳,所以這個部分我可以不堅持,改主決議,但是我希望針對幾個財務狀況比較嚴重的單項協會,你們應該進行列管並督導,也應該要求財務狀況比較嚴重的協會優先做出財務健全改善計畫,更積極地落實協會的管理。以上,謝謝。 主席:請下一位。 吳委員思瑤:我的提案有兩案,一個是第24案、一個是第30案。第24案是針對綜合規劃業務,我想部長應當也已經開始規劃國體法在6月完成修訂,規範對於特定體育團體的性別比例,理監事要達到三分之一,面對法已經三讀通過,現況你們可能會面對比較大的挑戰,因為就我統計,如果以奧、亞運特定體育團體的訪評報告,好像只有8個協會的理事有達到這個水平,所以運動部應當要訂定一個工作計畫,否則法過了,執行面如何讓女性能夠投入運動的決策跟平權?我必須說,對於立法院的法,我非常開心看到大家都無異議地通過,只是執行面你們要落地,執行的計畫是什麼呢? 第二個案子是第30案,針對資訊的管理業務,其實也滿遺憾,我希望運動部在資訊管理的工作上可能要更精進,而且要更機動、即時。運動部的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裡面,連結到雲林縣國民運動中心的時候,居然跳出情色網站的資訊。當然我反映之後,你們應當有趕緊去移除,只是這樣子的情形,在我們資訊管理上確實出現了漏洞,所以未來怎麼補強呢?針對性別比例以及資訊管理,等一下就教於部長。 主席:好,我們有請下一位。 蔡委員春綢:主席好,大家早安。我今天針對第1項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來說明,我以守護運動選手權益的角度提出三點說明:第一點,我們有部分特定的協會在治理上還是有很多的爭議,譬如足球、田徑、桌球、划船,這些在選拔賽或是爭取辦運動比賽,還有財務的問題,而桌球協會竟然也把可以參加國際比賽的資格取消掉。這些都是選手的權益,運動部不管是在體育署期間或是運動部期間所發生這些治理的爭議,我們希望運動部能夠硬起來,一定要處理這些爭議的事情。 第二點,我剛剛講我們來守護運動員,我還是要再提一次,對於這一次我們所有運動員有機會參加國際比賽,無論如何,運動部一定要維護我們運動員的權益。剛剛有講到桌球選手沒有辦法參加國際比賽,我還是要再提一次,這次臺灣國際田徑公開賽被取消,我發現我跟運動部質詢之後,就協商田徑協會馬上來辦,辦了以後就變成「新北國際田徑公開賽」,名稱就不一樣了,這裡就可以看出國際比賽哪能兒戲,哪能說辦就辦、不辦就不辦,這一定要記取教訓。這一次新北國際田徑賽竟然有四位達到亞運參賽的資格,如果今天這個比賽沒有比的話,這些選手必須要自籌經費到其他國家比賽取得這個資格,你看如果今天沒有複賽的話,這是不是造成選手的損失?所以在這個地方我要特別再跟運動部強調,我們未來所有的國際比賽一定要有一個機制,沒有說要辦就辦,不辦就不辦的道理,這是國際比賽,不是各縣市或者是學校的校運比賽,這完全不一樣、性質完全不一樣,所以我們在這裡要請運動部在國際賽事一定要守護我們運動選手的權益,為他們搭建比賽的舞臺。 最後第三點,我們要請運動部對於未來國際積分賽、亞運、奧運的參賽資格,這些重大比賽一定要建立賽事分級、經費預警,還有基金支應跟地方協力。我覺得積分或者資格應該都要建立好,不要有一些隊伍說他已經有達到亞運的資格,但是現在你們說還要協商。因為他比賽的成績不夠、亮點不夠或者是得標的能量不夠,所以你們還要再去討論。我覺得你的標準就一次制定好,不要有其他賽制可以參加,然後到運動部這邊說標準不符合,我覺得這個機制一定要建立好。所以我凍結2,000萬,等一下先聽運動部怎麼樣解釋我的這三點問題,我們再來處理這個經費的審查。以上。 主席:請下一位葛如鈞。 葛委員如鈞:謝謝主席。本席是第8案,這個案子是關於運動政策白皮書的問題。過去我算是在質詢過程當中,第一個提到這個非常重大的議題,因為運動部如果成立了,對於規劃整體的戰略,如果不清楚或者有模糊,這其實就會導致未來的資源配置很可能出問題,我們也不可能說現在審了預算,審一審,哇!結果跟你們之後要公布的白皮書是不一樣的,又或者反過來,之後的白皮書有一些想法跟預算的規劃是不一樣的。請問白皮書撰寫的人要怎麼寫?我們一開始發現這個議題就有點憂心,因為運動部官網就清楚地寫著2025年年底要公布,剛才也有不同黨派的委員都共同在關心,原因也很清楚,沒有規劃、沒有整體戰略,我們審再多的預算很可能都會誤打、誤刪或誤放。這樣的情況,我們現在要走精準的路線,每一分每一毫人民的納稅錢都非常地寶貴,我們絕對容不下剛剛提到的,很可能你的規劃跟你的預想、跟你現在正在做的預算,或我們現在審的預算是有違背的。當時本席辦公室打去問運動部,問了以後沒有得到明確的結果,只得到一個改變跟行動,就是官網的年份改了,從2025年改成2027,直接自己加2,結果呢?本席在質詢臺上跟部長要爭取可不可以2027上半年早一點,否則如果我們不講,會不會到時候又到年底?會不會往後拖?當然我們希望不會、相信不會,不過我們現在在審預算,最最憂心的就是預算審了,可是執行上面的效率、精神跟排程,如果沒有對在一起,我想這也不是我們審預算的意義。既然你們說要增加跨部會協作的機制,所以需要一點時間,我們予以尊重,但是我們絕對不想看到的是,當我們討論到規劃的時候,部會的公式變成什麼?如果是單一部會的事,就變成內部研議中;如果是跨部會的事,就變成跨部會協作,需要更多時間,這樣子所有事情都看你的心情,我們也不用監督啦!我想這樣子大家會覺得非常憂心。總體來講,我們還是希望……因為我們關心運動部不分黨派、我們關心規劃也不分黨派,剛才也有民進黨的委員提出這個擔憂跟相關事項,所以我還是希望待會部長能不能給我們一點安心的素材,到底什麼原因白皮書會拖延兩年的時間?內部有沒有什麼問題?我絕對不要聽到這兩個公式──「內部還在研議、外部還在協作」,那這樣無敵了,沒有人有辦法被監督。到底什麼原因? 第二個,到底現在有沒有具體規劃什麼時間要出來?現在已經2026年6月,有沒有辦法甚至再提早?因為我剛剛提的時候,我想從部長到很多行政官員也都理解我們在講什麼,所以我們能不能早一點把這個白皮書提出來,甚至今年年底等等。不管如何,因為時間有限,我相信部長也只能概要的回復,但是你說有要召開會議,說延後是因為今年有召開很多跨部會協作的會議,要綜整各部會的意見,好,除了您待會稍微跟我們解釋說明一下以外,可能也拜託運動部將你們提到的,開會開了哪些、還沒開的會預計期程是什麼時候開、過去已經開的內容、討論狀況、邀集了哪些部會的相關資料,也麻煩送一份給本席和教文委員會的委員,好不好?可以的話,假設我們大家都能夠理解,方向上一致,但是我們有一些疑惑,麻煩部會的同仁、官員還有部長稍微回應一下,相關的資料也請提出給我們。OK的話,本案可以同意改為主決議,謝謝。 主席:好,我們先回到葉元之委員,好嗎?因為他剛剛有舉手卻跳過了,抱歉。 葉委員元之:我想要針對第2案做個補充,現在運動部因為公共空間不足,所以有做一些調整,其中有個做法是將體育聯合辦公大樓中一些特定的運動團體或協會的租約停止,請他們年底以前就要搬出去,我不知道這方面配套是什麼?因為我有接到一些總會跟我陳情,說他們其實租那邊已經三十幾年了,運動人口非常多,他們的運作也非常良善,實在很需要這個辦公空間,如果忽然就叫他們在年底離開的話,其實也會造成一定的困擾。請問一下運動部,你們請這麼多協會離開的時候,有沒有什麼配套措施?如果他們真的找不到空間、有困難的話,有沒有一些輔導作為?有沒有什麼調整的機會?謝謝。 主席:請伍麗華委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針對第1目的第23案,因為現在運動部的預算書對原住民族運動相關經費的編列、補助、執行情形散見在各項業務計畫中,其實像教育部、中研院在他們的預算書都能很清楚的列出跟原住民族運動推展、人才培育、基層訓練還有各項補助經費的實際配置情形,我們在看你們預算書的時候會很難掌握在原住民族運動資源分配的情況,不利於監督,所以在這邊特別改主決議,要求未來對於年度的預算書還有相關報告、業報或專報,希望能夠明確看到你們呈現各項運動關於原住民資源投入的情形。以上。 主席:下一位請吳沛憶委員。 吳委員沛憶:我的提案案號是第13、14、15案。第13案關心的是我們新版的運動政策白皮書,原訂114年度前要完成,現在運動部說明是116年,也就是明年上半年會完成,我想要了解後來有更新的主要是哪部分?你們有沒有預定要辦理其他的會議,例如還有要蒐集意見嗎?還是已經在最後修訂的過程? 第2個是案號第14案,運動部一開始就提出我們單項協會要做運動員委員會的改革,我非常支持,而且我認為很重要,單項協會裡面真的需要有選手的聲音,因為我們常常發現選手好像都要透過網路或社群發文,才能讓我們看到單項協會裡面的問題。我想要關心的是,運動委員會的設置畢竟還是要落實在各個單項協會,你們有發函的這些協會目前的進度是都已經設置了嗎?因為運動部能夠去監督、輔導單項協會的一個在綜規司、一個在競技司,所以我分別有2個提案,就是希望運動部可以加強你們的監督跟輔導。 第3個是案號第15案,因為運動部今年有一個計畫是特別補助學校的運動場地,其中有專項的棒球跟足球場地,可是我要講的是在實務上其實我們遇到不可行的問題,像臺北市,我們詢問了臺北市教育局、體育局,像我選區每一個學校也都打電話去問過,甚至去現場看了,臺北市的狀況就是他們沒有辦法提出任何一案的申請,因為第一個我們的校園場地其實都很小,並不大,在學校裡面自己有棒球場或足球場的幾乎找不到,至少我選區完全沒有,像東園國小他們是威廉波特冠軍,可是他們平常練習就必須要到青年公園裡面的棒球場,學校裡面根本沒有場地。所以這個補助如果限定棒球跟足球,又要是學校管理或代管的,我們臺北市就是找不到,所以沒有辦法幫助到學校,這個部分我希望運動部可以調整或者是去了解實務上學校的需求,補助計畫的條件應該要檢討。第二個,雖然你們有運動俱樂部的計畫,可是這是針對社團,學校的場地還是幫助不到,這一點我希望運動部真的要考量並了解實際的需求,甚至你的項目可以不只限定在棒球跟足球,以上是這3案的說明。 主席:謝謝。我自己的提案是第2案,其實就跟葉元之委員所說的相同,我們希望目前辦公大樓要有相關的配套,因為有些空間配置是不是有些問題?導致現在欠缺整體的空間規劃,配套跟相關的後續狀況是不是待會回應一下? 另外第11案,國家運動政策、制度與法規的規劃、研擬及推動、優化相關的體育團體治理、新聞發布及公共關係之協調聯繫等綜合規劃事項,但我們看到升格運動部以後,對於升格後原屬教育部體育署時期所掌管的各項法規、子法、行政指引,都沒有做好系統性的盤點跟接手,以國民體育法為例,運動部未能充分掌握待審法案的版本,甚至對如何運用立法院公開資訊的系統查詢待審法案,我覺得有點尚欠熟悉,我認為你們這個部分掌握不太足夠,希望相關人員應該要有所精進、檢討。 再來第28案,第28案就比較簡單明瞭,對於辦理應用服務策略、資通安全管理、資訊系統、資訊基礎設施、網路的規劃及協調推動,其中上次爆發出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的相關事件,這是運動部提供民眾查詢場館資訊的一個重要公共服務平臺,本來應該要具備資訊安全跟內容管理的機制,但是該網站竟然出現了連結導向色情的網站,顯示系統的資訊管理、內容審核、資安防護完全失靈,嚴重損及了我們國家政府的形象,也可能影響使用者資訊的安全,曝露資訊之重大疏漏,所以我也有提出相關凍結案,要求提出因應辦法並檢討。以上請運動部回復所有的委員。 賴司長韻琳:主席、各位委員及各位先進,大家好,綜合規劃司賴韻琳報告。首先針對委員關切有關財務查核,特定體育團體的財務查核部分,除了依照國體法第三十七條,他們每年的財務報表決算都必須經過會計師查證、簽核整個年度的例行工作之外,我們運動部成立之後,目前規劃每兩年進行一輪財務查核,是針對特團的原始憑證、收支、決算、專款專用以及有沒有符合相關的法規規定,我們會進行實務的查核,這個部分我們會委託第三方的公正團體。 剛剛委員所提醒的,我們不要以小查大,相關委員的組成這部分也是在我們規範的範圍裡面,例如我們的工作小組裡面必須要具備體育法規專業領域的人才、符合中華民國職業會計師簽證的人選都是我們工作小組裡面必備的,這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後續在執行的時候也會特別注意。當然還有委員提到查核之後,相關的輔導作為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事後查核之後,我們會有一個輔導,因為整個財務查核目的是要協助我們整個特團的治理、財務的健全性,查核結果只是作為我們未來輔導特團的財務精進處理。這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後續都會依照委員關切的事項進行更好的處理。 第二項,委員關切有關訪評制度的指標,我們在指標的五大面向上其實都已經有做相關的精進作為,例如在會務的推展上面,我們會增加性別平等的通報以及處理流程;在財會的部分,我們也增加了一項財務檢核表相關協會自我檢核;另外在民眾的參與部分,我們也增加了場地賽事活動安全的相關指標。各個五大面向的指標,我們目前都有經過專家學者的共識會議做更好的處理,後續我們會進行實地訪查,針對我們新訂定的一些指標內涵、民眾關切有感的指標,再去進行更實地確切的查核。相關的結果我們一樣會循公開程序,再跟各位委員及民眾做相關的處理。 還有委員關切白皮書,這個部分的確我們在114年上下半年都有經過22個縣市的諮詢會議,以目前來講,因為運動部成立之後,相關的政策、戰略、戰策都有不同的規劃。當然我們在整體框架上,因應運動部五大業務單位,就是共融運動、國際運動、競技運動、全民運動,當然還有運動產業、文化這部分都是我們必然的戰略方向,但的確在政策上、策略上,我們會因應運動部成立之後,重點的資源配置是會有不同的,例如我們在白皮書裡面會對不適任教練,將他的負面消極資格納入國民體育法,我們更強硬的用法規、法的制度處理,所以在白皮書部分,我們後續會因應重點資源配置跟重要戰略規劃,做相關的配置。剛剛委員提到要提供書面的資料,我們也會來配合辦理,以上報告。 柯委員志恩:請問一下,你們現在協會的考評結果出來了嗎? 賴司長韻琳:跟委員報告,我們114年是評核113年。 柯委員志恩:你們以前不管再怎麼樣放水,起碼5月底之前都會出來,運動部成立之後,過了6個月,我們現在都還沒看到。所以你剛剛報告的是未來式,還是現在式? 賴司長韻琳:現在式。 柯委員志恩:所以什麼時候會出來? 賴司長韻琳:年底,我們預計是希望可以在10月…… 柯委員志恩:我為什麼要特別提出來?就是你們以前講了這麼多,就算以足協為主,審計部都告訴你不管在財務、考核各方面都有問題,結果出來還是五項評比都通過,這就告訴我們你們都是在放水嘛!問題是以前體育署的時候,你還可以放水,反正你們也沒有要跟他們過意不去,但是現在運動部成立之後,你們講了這麼多,考評結果卻要到年底,為什麼?以前起碼都是5月底啊!現在是怎麼樣?運動部成立到現在已經過半年了,如果是現在式的話,為什麼要到年底?這是大家比較質疑的地方,對不起喔!因為你剛剛講了很多,好像很好,可是實際的結果看起來並不是。 賴司長韻琳:跟委員報告,最主要運動部成立,外界的確都是關切剛剛委員提到的這一些狀況,所以我們針對指標的部分,召開5場次的專家學者座談會,因為訪評必須要有指標。我們在指標上有做相關的調整,這個指標經過專家學者的共識會議之後,我們去精進,讓民眾有感以及關切的各方面重要指標進行調整。 柯委員志恩:所以我的解讀應該是過去體育署時代,這五項指標你們認為有疑義,即使是5月底、6月提出來,但是大家都認為是過水,以你們現在去看的話,你們12月底提出來,會是根據過去的部分,我們12月就拭目以待了!因為這已經積習很久了,我們就來看看,大家都記住了!12月底,如果經過這麼多時間,延了半年,到12月底才出來這些考評,如果結果還是一如過去一樣,每一個人都通過,我覺得我們今天在討論這個就沒有太大意義,我要特別先提出來。 主席:好,請機關繼續回答委員提問。 洪次長志昌:主席及各位委員。因為怕時間耽誤太多,我就剛剛委員所提的提問,大體來做一個說明,如果有不足的部分,我們再請同仁來做一些補充。首先,謝謝林宜瑾委員所講的不適任教練部分,事實上我們與不適任教師有做了一些介接,現在就是等國體法通過之後,對於不適任教練我們就可以公告,像不適任教師就會公告,所以這部分就是在國體法,我們已經修好法案在預告了,等法案通過之後,不適任教練就會比照不適任教師處理。 第二個,第18案羽球協會副理事長的案子,我們在國體法裡面,對協會的幹事部是有一些懲處,至於他之前的言論,我想我們會加強宣導,如果涉及到整個國家的尊嚴,我們會納入修法或是輔導上的一個參考。有關法人仲裁部分,我待會再麻煩業務同仁答復。另外在法人仲裁部分,剛剛委員也特別提到過,我們國際司也做了一個國際仲裁人員的培育,對委員的指導,國際司也會盡力來做。 謝謝柯志恩委員講的第22案,跟委員報告,當初113年訪評通過的部分是看112年的足球,剛剛委員所提的這部分,我們司長也特別提過,事實上運動部成立之後,是有調整訪評指標,對以前認為不充足的部分,也做了一些修改,找了一些專家討論。針對這些修改,我們在今年訪評之後,當然我們還是會滾動調整,有不足、有不好的地方,我們還是會繼續精進,也謝謝柯委員的關心。好多位委員都在關心協會治理的部分,我想我們都會記住,也會積極來做。郭昱晴委員所提的財務查核遴選會計師,這部分我們也會積極來做。我們當初在教育部時代,變成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去做一些查核,這部分我們朝向輔導單項協會財務健全方面來做。對委員的指導,我們會繼續做一些精進。 另外,陳秀寳委員所講的大樓部分,事實上,我們那一棟大樓,最早之前是還沒有體委會、沒有體育署、沒有運動部時代所興建的一個大樓,所以有很多單項會在裡面,後來體委會成立的時候,我們才進到裡面,所以辦公廳舍就會比較少。在運動部成立之後,事實上空間不足,所以我們就借外面的。我們部長跟同仁也很努力,現在也跟國產署洽借,看國產署可不可以提供給我們一些房舍,目前已經有一些眉目,而且距離運動部也滿近的。對比較具體的部分,或許待會部長會做一些補充,這是有關大樓,這也是剛剛葉元之委員講的部分。因為空間就是很小,現在大概會以特定體育團體為優先,可能就會像葉元之委員講的,會排除一些非特定體育團體,這個我們大概了解,真的是空間有侷限,我想我們可以盡力看如何協助,事實上有一些是滿久的問題。再來,陳秀寳委員提到的白皮書部分,我們待會再請同仁補充。另外,在兒少部分,也有提到不適任教練,事實上,我們現在有辦兒少講習,我們剛開始是做兩次自己的講習,有來參與講習、合格者,這些都有教練資格,我們會把他登錄下來,未來在國體法裡面如果可以揭露……因為當初我們做講習課程,主要用意是這些運動教練如果有在指導兒少,都必須來做這樣的講習。有的機關單位想要去聘這些教練,我也可以去看,因為受教學生是兒少,我會去查我要遴選的這個教練是不是有經過這樣的講習,這是我們繼續在精進的部分,謝謝陳秀寳委員說明的部分。 另外,吳思瑤委員講的性別比例三分之一,事實上也謝謝各位委員的支持,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了,至於後續的,我們現在對於這些單項協會改選之後仍會繼續輔導。在他們改選之前,我們一直輔導各單項協會對於性別平等的概念,希望能有三分之一。各位委員大概也知道,因為有些單項協會的特性,其運動項目大概都是for男生,像棒球等等、像冬季的部分也是類似這樣。這部分我們會盡力朝這方向,如果單項協會有比較特殊的狀況,他要報運動部專案同意。事實上運動特性有特殊性的,這部分要訂定一些輔導作業,也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繼續來做。另外資訊的強化,雲林的部分是因為原來的公司沒有繼續做,縣府沒有注意到被介接做連結,這個部分我們資訊處也繼續再做精進工作。 接著蔡春綢委員所提協會治理,謝謝委員一直對於單項協會的治理,包括選手權益的守護都非常關心。有關提到田徑的部分,我們也知道它放棄了之後,我們也積極協助跟協調讓這個項目能夠繼續舉辦,透過跟國際的關係來做,部裡面也充分去協助,所以有4位選手在這次國際公開賽取得亞運參賽資格。其實取得的這幾個,包括男子400公尺接力就可以成軍,或許在這次亞運有拚獎牌的機會,我想這都相當不簡單,也謝謝蔡委員。另外剛剛講到參賽標準,事實上參賽標準大概分為,奧運的部分是取國際的參賽資格,那個不是我們要報名參加就參加,亞運我們有訂出一些標準,當然每一個單項的特性不一樣,比如說會訂第4名或第6名,這些達標的沒有問題;如果沒有達標,距離成績很相近的部分我們會做一些評估,評估之後認為他還是具有競爭力,大概在個人項目前八名者幾乎都會支持讓這些辛苦的選手繼續參賽。單項錦標賽的部分,我們也會挹注到各單項儘量去參賽。蔡委員提到桌球的參賽資格問題,因為兩個賽會(青年賽會與國際賽會)時間有一些衝突,所以在溝通上出了問題,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積極在協調,也謝謝蔡委員的指導。 葛如鈞委員講的白皮書,待會再請同仁說明。 葉元之委員所講的辦公大樓租約這個部分也是。 另外,伍麗華委員講的原住民的部分,也謝謝伍麗華委員,我們那天到辦公室去拜會,委員的意見我們大概知道,未來在預算編列上,對原住民預算的揭露,讓大家能夠更清楚原住民的一些預算部分,我們會來做,明年度如果來得及,我們就把它編列下來。 另外,吳沛憶委員講的白皮書部分,待會我們再請同仁補充。運動員委員會的部分,跟委員報告,現在改選完了之後,我們要這些單項協會一個月之內辦理完成運動員委員會的選拔,或許在行政上、運作上會比較慢,但是我們會積極輔導,現在都是改選年,改選之後來做運動員委員會的部分。另外有關棒、壘球,跟吳委員報告,我們當初升格運動部之後,在學校組的預算裡面把棒球跟足球放在運動部,這個經費只有九千多萬,那是for學校的部分。事實上這個需求量相當大,確實我們在做一些規劃或審查上也有一些衝擊,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看能不能爭取更多的預算來做。之前跟教育部的分工有一些學校設施、設備、場地的經費,也有移撥到教育部,這個部分我們會做。另外,運動俱樂部、社團我們全民署會納入做一些考量。 最後,召委所提辦公大樓的部分,還有法規部分有在做盤整,國體法現在也在進行當中,我們希望到最後國體法完成之後……事實上現在很多子法都在修整,這個部分我們法規會都有對我們各司管控,也謝謝召委的關心。資訊的部分我剛剛回答過,我們一樣會繼續精進。 以上對委員所提的問題做大體回應,如果有不足的部分,我再請同仁回應,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先給機關還是要先給委員?委員,請說。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我補充一句話而已,因為我怕大家有所誤會。其實會要求預算書這樣編是有法源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一條有提到原住民教育的這些事項,因為它有一定的法定比例,所以在一些相關的部會,像是中研院、國科會、教育部,現在有運動部,就需要去呈現。做這樣的補充說明,謝謝。 主席:請部長。 李部長洋:跟各位委員補充報告,剛剛柯志恩委員提到的查核部分,當然就如同過去講的,我們在訪評機制會委託第三方。過去的標準……確實我們正在修訂相關的其他標準,如同委員講的,足球可能在審計部那邊會有問題,但是我們訪評卻通過,我覺得這點也是本部一直在檢討的部分。所以也先跟委員報告,確實就如同您說的,我們的標準會跟第三方溝通、改善,當然也會召開專家學者會議。 特別補充說明的是關於白皮書,剛剛陳秀寳委員、葛如鈞委員及吳沛憶委員都有特別提到,白皮書最重要的當然就是未來的十年計畫,我想這部分過去委託過臺師大,也委託過了國體大,目前有一定的初稿,後續還是要跟各位委員報告,可能還是要在明年年初才可以完成未來十年的整體計畫,這點先跟各位委員報告。 剛剛有陳秀寳委員、葉元之委員,還有召委提到本部大樓這部分,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之後,員額真的增加了非常多,以歷史脈絡來講,就如同剛剛次長講的,過去這棟大樓有非常多體育運動協會,我上任以來發現其實……我們目前是希望特定體育團體能夠租用,非特定體育團體則很不好意思,可能要麻煩他……當然相關的配套措施我們等一下會麻煩秘書處說明,在上任之後發現可能我們現在要用高於現在本部租用的三倍租金去租用其他大樓,我們目前租用的是冠德大樓,所以我們才會進行這樣的狀況。我們當然希望每一分納稅人的錢都應該被節省使用,我們最近一直發函給各個非特定體育團體,跟他們說明。 剛剛也特別感謝……我順便補充,關心國際賽申辦的蔡春綢委員,當然我們會特別注意,每一個國際賽的申辦都非常重要,今年很高興在各位委員的重視及我們運動部的協調下,田協願意重新申請復辦,也很開心有4位選手能夠獲得亞運標準,可以代表臺灣參加亞運。 資訊處的部分後續會如同委員所說,我們需要加強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問題,避免後續還是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不知道上述這些問題有沒有未向委員回答到的,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就秘書處回復? 主席:好,請秘書處先回答。 黃處長賜林:召委、各位委員,秘書處說明。有關於剛才葉元之委員及秀寳委員,還有召委所提到的問題,因為因應我們的空間不夠,所以我們要麻煩11個非特定體育團體,有關租約到年底這件事情,其實我們的配套就是,我們有提前告知,讓他們有6個月充分的時間。另外,相對的第二個,如果他們在這段時間已經有找到適合的地方,他們想要提早解約,我們也沒有問題,也都可以配合提早解約,並會依照一定比例的租金還給他們。 另外,一般我們在租房子的時候都要回復原狀,如果這些協會到外面有找到更適合的地方的話,有關清運或者恢復原狀的部分,我們運動部也會提供最大的協助。這一切目的真的是因為我們空間不足,我們所編列的預算都是在我們這棟大樓裡必須要穿著衣服改衣服,因為我們所有隔間要修改,都必須要送室內裝修許可,尤其臺北市審查又特別嚴格,所以這邊也希望召委能夠理解,我們為什麼要編這樣的預算。以上說明。 主席:好,請吳思瑤委員。 吳委員思瑤:謝謝剛剛運動部相關單位都非常清楚地說明,以及部長的綜整說明,所以我的第24案及第30案,我接受你們的說明,也有看到你們的調整。第24案及第30案可以改主決議,謝謝。 主席:請蔡春綢委員。 蔡委員春綢:好,謝謝運動部剛剛的解釋。對於協會的治理,我在這裡還是有一些看法,因為我們剛剛有講到評鑑,而評鑑就是監督。我對足球協會有一個看法,足球協會本身財務就有問題了,而這個財務一直都沒有處理,現在又有新舊理事長交接,現在新上任的理事長怎麼可能去承認過去那些財務呢!他不可能去承認這些,等於足球協會的這些爛帳就沒有辦法處理。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還是要請運動部針對足球協會過去的一些爛帳,想辦法如何處理,讓現在新的理事長能夠以他的方式,帶領整個足球協會的運作,要不然那個爛帳一直要由現在協會的新理事長承擔,也不可能啦!所以在這個評鑑的部分,我們剛剛講就是要監督他,譬如田徑協會這一次擺這個烏龍,你在評鑑上,就要對田徑協會能有一個說明,請他們以後一定不能再有類似這樣的事情發生。 像每一個協會都有一些瑕疵,剛剛我提到的像足球協會、桌球協會、划船協會等各個協會,你們在做評鑑的時候,應該要把我們提出來的這些意見跟他們要求。因為剛剛大家都有說明,所以在這預算的部分,我原凍2,000萬,現在我降凍500萬。 主席:好,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經剛剛部長解釋過之後,我的第9案可以改成主決議。另外,我幫張雅琳委員說明一下,他有提案,我們這邊幫他連署的第16案及第17案,第17案跟我一樣,是提到運動白皮書的問題,張雅琳委員所提第16案主要是針對體育紛爭仲裁辦法,因為這個成效很低,處理的案件也不高,而你們在整個仲裁及調解的方式及結果,處理上比較沒有那麼明確,也缺乏可信的仲裁機制,讓一般運動員權益沒有辦法得到保障。針對這個部分,他沒有堅持,他是希望跟其他委員一起併凍。至於我的第10案,我是覺得還是要少少凍一下,我沒有堅持多少金額,當然可以跟其他委員一起併凍。以上,謝謝。 主席:好。 吳委員沛憶:我的第13案、第14案及第15案改成主決議。不過有關學校補助的部分,剛剛次長的說明表示,需求量很大,沒有錯!但是我剛剛講的是,你們要去衡量不同縣市的狀況。我還是希望你們這個補助計畫的條件應該要調整,你們還是只限定棒球跟足球嗎?因為我們臺北市學校場地裡真的很少學校有棒球場跟足球場,我們足球都在河濱公園練習。針對這個部分,請運動部一定要去了解現實的情況。 主席:好,運動部要不要再回應一下? 洪次長志昌:謝謝吳沛憶委員。當初本部與教育部分工的時候,因為棒球及足球算是比較專業的項目,所以當初教育部希望這個還是留在運動部,其他學校這些設施及設備改善的部分,都已經移到教育部。我們移出去的那個部分,將近有十八億多的經費,唯獨當初的棒球跟足球等科目是留在運動部,而這個部分我們也想再跟教育部協商,如果學校的部分是歸在教育部,我們這邊可以外加挹注的部分,如果有特殊挹注的部分,我想吳沛憶委員的這個意見,我們會再與教育部協商。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好,謝謝。 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1案到第30案審查結果改為主決議: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第8案、第9案、第13案、第14案、第15案、第19案、第20案、第21案、第22案、第23案、第24案、第25案、第27案、第30案改為主決議,除以上各案外,我們本目要合併……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凍結數大家商量一下,好嗎? 主席:目前這裡沒有…… 洪次長志昌:因為現在…… 吳委員思瑤:是不是商量一下凍結數?剛剛秀綢委員說要凍500萬,秀寳委員說只是要酌凍,所以我覺得是不是我們跟秀綢委員商量一下凍結數不要…… 主席:不好意思,他叫春綢委員。 吳委員思瑤:對不起!春綢委員,我們可以把它再…… 主席:你要請他手下留情,要叫對名字。 蔡委員春綢:可不可以請機關再說明一下? 洪次長志昌:好,謝謝委員。我想現在也已進入7月份了,事實上,剛剛我們司長特別講像協會治理,大家也都關心,所以在訪評、輔導這些,他們要用的經費、要委託的經費還是很多,是不是可以麻煩蔡委員這邊能夠少凍,讓我們繼續在後半年的業務推動上會更順遂一點?針對這個部分,謝謝蔡委員的叮嚀,我想我們運動部一定會把它記下來,繼續做精進的一些工作,是不是麻煩蔡委員及各位也能夠支持? 主席:次長,先請問一下,因為這有一些是有關於協會互動的預算,對不對? 洪次長志昌:現在第1目大概就是綜規、訪評、考核、財務查核,這些都會在第1目裡…… 主席:目前花了怎麼樣?給你們講解一下。 賴司長韻琳:這一部分的程序都已經在進行簽呈及公開採購的過程…… 洪次長志昌:現在訪評的部分都在進行了。 主席:補助呢? 洪次長志昌:補助會在第2目,這部分的經費會比較少,比較事務性的費用,是不是這個…… 主席:都已經在執行了? 賴司長韻琳:對,目前都已在執行當中。 主席:跟委員講解一下,執行大概多少? 洪次長志昌:拜託蔡委員的凍結數…… 賴司長韻琳:我們在五千五百多萬經費中,目前已經簽呈的金額有三千多萬到四千多萬。 主席:已經開始執行的有三、四千萬。 賴司長韻琳:對,因為我們目前已經在進行公開採購的過程當中。 主席:好,請蔡委員說明。 蔡委員春綢:我在這裡要再跟運動部說明一下,其實我是非常支持運動部,我所有的案子才凍了4案而已,其他都是主決議。這一個提案為什麼會凍這麼多?主要我覺得有很多缺失,現在利用這個機會來叮嚀運動部,就我們剛剛講這些缺失或是監督治理的部分,一定要嚴格的執行,這個執行力一定要做出來。監督本來就是我的天職,我就是要監督你們,既然大家都有看到你們的努力,我就凍結100萬。 吳委員思瑤:好,同意。 李部長洋:謝謝委員。 主席:好,還有沒有委員有意見? 吳委員思瑤:同意。 林委員宜瑾:沒有,那就併凍。 主席:好。除以上各案外,本目合併凍結100萬元,並針對各提案要求,依審查會決議,再麻煩提出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並經過同意後,始得動支。接下來我們處理第2目,因為第2目比較多,我建議先處理至「02推展適應運動」部分,提案案號是第31案到第84案,好,請開始。 請吳沛憶委員發言。 吳委員沛憶:我的提案是第49案、第50案、第51案跟第52案。第49案是對於運動員的設施更新,之前我有開過協調會、也有質詢要求性平的部分,但是我們現在收到反映是像很多現場,比如是有設更衣設施,但是放在很偏遠的角落,也沒有標示,所以其實現場就是一個沒有在使用的空帳篷,這個部分我要拜託運動部,還是要看如何督導協會在辦比賽、辦活動的時候,現場的設施能落實對於性平的要求。 第50案是針對選訓制度,因為像籃球這個項目之前發生好多次,就是選訓時間太短,每次都是賽前臨時,才緊急去設立名單,所以目前的培訓就少了長期的機制,這個是工會一直在跟我們反映的。所以我希望運動部對於協會的補助中,這個機制怎麼樣來落實監督,例如要求協會跟選手要多溝通,規則要明確,資訊要公開、透明,這個是已經講了好久的事情,拜託運動部要落實監督。 再來是運動科學的補助,這個部分我之前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過,運科中心的倫理規範在做相關研究的時候,就是一定要明確而且要落實,例如除了倫理以外,對於之前已經有違規的人是不是要扣補助,還是未來拒絕受理申請?這些等等的機制,應該要把它列出來。 第52案一樣也是運動員委員會跟單項協會的改革,因為在現有的架構下……我剛剛講的就是在綜規司跟競技司,剛剛前面提的是綜規司的部分,這裡也做了一個提案,就是要拜託運動部,對於協會再去成立運動員委員會,剛剛講的在改選之後,後續的輔導務必要落實。 我們是到第8…… 主席:第84案。 吳委員沛憶:好,我最後一個提案,第78案是關於適應運動,就是針對身心障礙者的運動平權。這個部分教育部跟運動部是有所分工,但是常常有一些模糊地帶,就是我們問運動部,他說是教育部權管;我們問教育部,他說是運動部權管。其中我最關注的是師資培訓,因為師資培訓同時也要有運動的專業,所以這個部分,我希望運動部跟教育部在協調上要更明確,不要再讓我們有找不到負責單位的狀況,謝謝。 主席:好,下一位……伍麗華委員沒有嘛?就跳過……有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主席:好是要發言還是要跳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有案子要發言。 主席:不好意思,好,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在第2目到第84案之前的部分,我有幾案,我先講第37案、第38案、第39案,這個部分是張雅琳委員所提,我連署也代替他發言。這三案他都有做凍結,但是他有表達願意併凍,我先說明第37案的部分。第37案最主要是關於體育班的轉型,希望運動部準備一個研析計畫,就進度、初步成果、政策方向、推動期程及相關配套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第38案的部分是關心女性運動員方面,希望就政策、培育、參賽支持措施、各單項運動女性選手資源配置情形、人才培育、賽事制度、教練與運動科學支持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第39案的部分是關心關於特定體育團體的治理監督機制、會員資格及選舉制度查核、選訓與財務透明化作為、補助款風險控管、違失案件處理流程及選手權益保障配套等等,希望做一個研析比較並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這三案可以併凍處理。 再來是我提案的第64案部分,最主要就是運動防護員現在都投入各級學校,或者運動代表隊、競技運動現場都有他們的身影,但是到現在還欠缺完整的法制化規範。考選部曾經在111年表示,國內已經建立了運動防護人才專業養成教育體系,未來如果主管機關……現在就是運動部……評估如果有必要將運動防護員考試提升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另立專法,都可以依法辦理相關事宜。但是現在整個規劃期程還沒有很明確,所以希望運動部會同衛福部、考選部及相關專業團體,盤點運動防護人力現況、培育制度及法制需求,以健全專業支持體系,希望提出一個報告。這個部分可以改主決議。 另外再講一案就好,就是第65案關於原住民運動人才的培育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大多都集中在棒球、壘球,相較之下,田徑類等等其他項目就比較少。我們希望運動部盤點原住民參與各項運動的現況,透過基層的訓練,像俱樂部、區域培訓中心、運科等等措施,引導更多原住民運動員投入不同的運動領域,避免資源過度集中在少數幾個項目,也希望提出一個報告。這部分可以改主決議。 其他的項目因為跟別的案子雷同,我就不再說明,謝謝。 主席:好,陳培瑜委員。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在這一目,我的提案是從第62案開始。第一個一樣是不適任教練的查詢平臺,雖然剛剛在處理第1目的時候,運動部有回應要搭配修國體法,可是事實上,如果要等到修國體法,目前所有不適任運動教練的查詢這一塊,其實是非常缺漏的。在修國體法之前,運動部還是有一些作為可以一併處理,我們在跟運動部溝通的時候,也有一直提醒運動部,所以拜託這個部分要持續地精進。我這一個案子可以後續一起併凍。 接下來是第68案關於體育班改革的問題。體育班到底歸屬於教育部還是運動部?過去在體育署與國教署的協助下,兩邊的資源其實是可以互通跟討論,可是當現在運動部分出去之後,體育班被歸在運動部,但運動部應該沒有能力解決很多校園裡面的問題,所以我們還是建議要回到教育部。但是後續的分工跟相關預算,如何支持教育部在體育班的改革路上持續前進,這個部分我覺得還是要先提出來提醒。但是目前在體育班還沒有回歸教育部之前,有很多體育班改革的議題,我想不論是教練的部分或者是很多不當對待的部分,其實監察院也都有相關報告,我還是希望運動部在這個議題上持續精進。這個案子一樣可以併凍,兩個案子併凍。 接下來是體育班教練的問題,一樣因為教練的很多部分……我想細節就不再贅述了。很多不當對待的部分,其實運動部有責任就這些單項教練,不論是對他拔證或是相關的處罰或是相關的司法過程,其實都必須要運動部有積極的態度,才可以保障現場學生的權益。第69案這個部分,我們在溝通的時候,已經改成主決議了。 再來就是第70案運動傷害,這個部分我也可以改主決議,已經改了,但是我要講,運動防護員的部分,為了避免很多運動傷害跟過度訓練,或者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裡面提到,我們運動防護員的比例確實是不足的……過度訓練這個部分,如何落實三個小時,其實也需要運動部持續關注,不要讓兒少過度訓練,這個部分我可以改主決議。 再來第75案全大運,它雖然是個案,但是也顯示出很多大學混亂的狀況,包含誤用志工,希望後續在來年全大運不要再發生類似的問題。這個部分我應該也已經改了。以上。謝謝。 主席:請蔡春綢委員。 蔡委員春綢:謝謝主席。針對第72案,有關於李洋部長4月去名古屋考察,其中有一點是考察男足的球場,之前運動部也有到我辦公室來說明,我在這裡要跟運動部講,要來我辦公室說明的時候必須帶誠意來,不要用糊弄的方式講時間差,因為男足在1月的時候就去沙烏地阿拉伯參加U23亞洲盃聯賽,那個時候我們的中華隊就敬陪末座,那個比賽結果出來之後就知道他參加亞運是無望的。無望的話,我們部長還去考察男足,那可能就是在情資的部分有誤,或者是說在安排上有落差,那你就老實的跟我講就好了,還講一個時間差,說因為到5月才知道男足沒有資格參加亞運,我覺得這個有一點在糊弄我啦。我也希望以後有錯就說錯,那就改就好,要誠心誠意的來說明,在這裡我希望這個部分能夠改進。當然,我也很肯定李洋部長能夠親自到名古屋考察,主要也是要提供我們選手的後勤工作能夠做好,讓選手都能夠全力以赴。這個考察我個人是認同的,也是肯定的,但是在這樣的錯誤之下來做這樣的說明,我個人覺得很不滿意,等一下就請運動部再做一個說明。以上。 主席:謝謝。 劉委員書彬:好…… 主席:請吳思瑤委員。 因為剛剛是從你那邊開始,可是你沒舉手,不好意思。請吳思瑤委員。 吳委員思瑤:我有4個案子,我非常快速的簡要說明。事實上運動部在審查前也都有逐一跟各個辦公室溝通過,我想也不需要一直再重複,但第60案是很重要的,我跟剛剛培瑜委員的意見一樣,違法不適任的教練資訊專區,不能等到國體法修正才進行。現在的問題就是你登載的內容不夠全面、不夠全面!沒有辦法提供關心孩子學習運動技能的這些家長,沒有辦法安他們的心,所以登載的內容不夠全面要擴大。第二個,功能也不夠完整。現在的查詢專區,其實它不能講查詢專區,因為它沒有可以主動查詢、搜尋的功能,只是被動去看你登載的,像哪一些人確實而且很明確被司法判決他有哪些重大的性平案件,所以這整個運動專區就是跟不上家長的需求,資訊不全面,而且功能也不完整,趕快調整它好嗎?我們不希望一再發生憾事。這個案子我想跨黨派委員都共同關切。 第61案體育班的轉型計畫,我同意再給部裡一些時間,針對整個銜接培訓的制度,也要避免過度訓練的問題,畢竟這些體育班的孩子,他的學「力」不應當永遠停留在待加強C的那一個level,所以我願意再給你們多一點時間去調整。但是還有一些體育班是否退場,這整個機制也是需要去處理的,這是第61案。 第67案全大運的檢討,希望不是事後的檢討而已啦!以後在舉辦的過程當中,組委會、競賽小組會議,都應當要能夠運作得當,這是第67案。 還有第81案,我一直很關心提供身障者所需的無障礙運動設施,我知道你們運動部也努力在開跨部會的會議,這也是需要跟地方政府合作,乃至於跟民間團體合作。就研議設立無障礙的運動場館,落實運動平權,你們好像要核定2.6億的補助經費,恐怕長遠來講還是可能需要更多啦,好不好? 以上是我的4個案子,綜整大家的意見,第61、67、81案這3案可以先改主決議;第60案看看大家共同的決定,謝謝。 主席: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這個部分我的案子有3個,第一個案子是第46案,第46案是關心體育班的轉型。對於體育班轉型的進度,運動部一直強調還在法規盤點以及跟教育部做權責的確認,但你們來說明的時候,也說不清楚你們法規盤點的內容、修法的時限以及跟教育部權責劃分的內容。當體育班轉型已經有很高度的討論的時候,運動部也沒有很具體地跟大眾說明你們的規劃。你們來說明的時候,運動部強調說會由國小體育班開始轉型,但是國中、高中的體育班,學生還是會繼續收或是停收,這部分你們沒有規劃,也沒有主張,只說明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這樣很可惜。因為這樣會引起家長跟學生的不安跟不滿,所以本席認為,運動部在政策說明及政策立場上,應該要有主責部會該有的視野跟高度。所以這個部分,等一下看其他同仁的看法要凍多少,我可以跟其他委員併凍。 第66案的部分是關於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的管理,你們有來說明目前已經很積極地要求地方政府,要落實性平課程3小時以及兒少相關課程1小時,也有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運動教練增能研習。這部分我給予肯定,這一案我可以改主決議,但是其餘的教練管理機制還有修法的部分,也希望能夠加速辦理。 第三個案子是第74案,這部分也是剛才其他委員都有關心到的,關於全大運辦理的疏失。我覺得運動部這邊既然你們有補助經費來辦理,對於比賽的相關細節跟流程,一定要負擔相關的督導責任。我不是說你們就是說籌備委員會會不會注意到這麼多細節,還是說這樣就帶過。既然你們有督導的責任,民眾會去批評說,我們是不是督導不夠周延,讓民眾都很失望?所以這個部分我會希望你們要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法,或是比較具體的監督方式。這部分我的案子可以跟其他委員的提案併凍,等一下大家再來討論金額。以上。 主席: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這個部分我的提案是第71案跟第84案。第71案這部分,我當然支持國小體育班朝社團化轉型,避免過早進行高強度訓練。此案部會的回應有特別提到,目前還在委託師大做研析計畫。在這裡我還是要提醒一下運動部,整個基層學校其實現在面臨賽程不常態,但是可能每天學生還是要訓練大概超過兩個小時、三個小時以上,這個對學生的受教權或者他們的升學名額,其實他們也會非常的茫然。我想運動部跟教育部的權責劃分,我再次提醒,權責不清的狀況要儘早釐清,因為基層普遍還是會覺得,這個界線到底應該是誰才能夠來主導?我想為了政策能夠順利推動,這一案其實我沒有特別堅持一定要凍結,可以改主決議,但是我想運動部是不是可以跟教育部密切的協調,三個月之內是不是可以把跨部會的權責分工,另外還有具體轉型的時間跟配套提供給我?我想這個比較能夠落實我們現場孩子們身心跟課業的一些狀況。 第84案的部分,我想運動部在這個部分其實計畫寫的,不管是從課外的融合、醫療的轉銜,或者是專業的培訓等等,感覺這個計畫很完美,願景很偉大。但是還是要提醒,不管是建構在轉銜,或者是在培訓專業的這些人才,或者是我們在社區的據點,計畫這麼多,好不容易我們培養出來的一些專業人才,在培養完成之後,到底是要把他放在學校、醫院還是基層的社區?如果連第一線的、具體的據點都沒有這樣的編制,或者他的社區其實沒有這樣的硬體空間,去容納這些人力配置,那最後會不會變成其實無法落實?這個部分是我比較擔心的。我沒有特別堅持,這個部分等一下可以跟其他委員的提案討論看是不是一起併案然後併凍。以上。 主席:請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宜瑾:我先說第32案,第32案上次我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就是運動博物館的部分。我們要推動運動博物館,可是裡面藏品的數位化這件事情也很重要,要同步進行。因為現在不管是故宮或者是歷史博物館、國美館,都一直在努力做藏品的數位典藏。我知道運動部現在有一個體育運動文化數位典藏平臺這個網站,可是這個網站我們上去看,它的藏品量偏少,而且它的時間軸從1951年才開始。其實臺灣的體育發展不只從1951年,所以這部分還可以再做一些改善。運動部也很有誠意說未來要怎麼改善,所以這個案子我可以改主學議。 接著是第33案,第33案這個案子,我認為運動部既然要把運動外交列為我們臺灣重要的政策方向,而且在行政院的體育暨運動發展諮詢小組裡面,也有很多委員都有提醒要加強,所以我覺得我們運動部應該要設法突破外交困境,然後透過運動外交,拓展國際交流的深度,也提升臺灣的國際知名度。這部分當然運動部的國際事務司不只要整合跨部會的資源,我覺得必要時也要報請行政院成立運動外交專案辦公室。你們參考看看,我覺得此舉可以深化這部分的政策研議跟推廣現在臺灣面臨外交困境,運動外交真的是最可以凝聚臺灣全民的共識,我覺得這個要請李洋部長努力。就像前陣子你們也在努力推動雙邊及多邊的運動合作,或者辦理運動主題的論壇等等。我這個案子也可以改成主決議,再請運動部多加加油。 另外,第48案,這個案子主要是游泳選手黃渼茜在行政院「體育暨運動發展部」諮詢小組會議裡面有提到,他認為我們全國的賽會成績系統應該要整合,可以仿效美國的制度,把每個地區的比賽整合在同一個系統,讓選手、家長可以查詢成績落點,來規劃發展。具體來講,就是每個縣市都會辦自己地區的比賽,之後選手會進到全國賽,譬如市中運選手前幾名就有全中運的參賽資格,可是每個縣市的賽會成績系統沒有整合,所以沒有辦法一站式的交叉比較。我上次質詢的時候也有提過,其實我們國家有建置臺灣運動數據平臺,可是這個上面的數據資料看起來也沒有統合各地的賽事成績,所以我是建議,這個部分或許可以從田徑、游泳這種以競速或者數據為主的運動,建立完整統一的數據體系,建置平臺供大家參考,這是一個建議。 再來,第53案,還是提到足球協會,足球協會長期接受鉅額補助,可是審計部查核指出,他辦理的多項採購案都涉及異常,相關的預算單價偏離市場行情,都太高,核銷的單價比其他單項運動協會的同一品項也都偏高。監察院都有報告指出,可是這個部分好像都沒有什麼進展。監察院也有提到,運動發展基金部分業務計畫從2022年到2024年度,連續以同一事由辦理超支併決算,還有超支金額及比率超過2億元及50%這種事情。所以我覺得運動部真的要加強指導,還要併同監督各協會的財務狀況,且覈實編列運動發展基金預算。待會這個部分要凍多少,再跟大家一起併凍。 另外,第54案,就是很多同仁都有提到的體育班改革的事情。監察院在調查報告裡面有提到,部分基層體育界對於體育班有所謂師徒制威權或權力不對等狀況,而且有學生遭受到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或性別案件這種情事,還有體育班學生有基礎學力落差的問題。不過專任運動教練協會秘書長認為,制度有缺失,我們應該動手術去治療,而不是直接把它安樂死,他是建議可以打造體育班2.0。當然這要怎麼樣去改革,運動部真的要好好規劃,因為部長一上任,就有針對體育班要改革,可是我看運動部成立到現在,好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具體作為,所以我要具體建議,我們一定要跟教育部好好的跨部會合作,針對體育班的議題,真的要提出具體的改革,不要讓大家等太久。這個部分要凍多少,再跟大家一起討論。 最後一個案子,我上次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就是水上救生比賽的推廣。水上救生競技這項運動是結合游泳及救生技巧的競技活動,澳洲在培育水上救生競技的選手就非常積極。我之前有提到2024年在澳洲世界救生錦標賽裡面,臺灣男子組選手在12.5公尺拋繩救生這個項目勇奪金牌,創造我國國家隊在世界救生錦標賽第一次奪牌的歷史,顯見我們國家在水上救生競技這個部分是有潛力的,所以我覺得運動部可以跟各縣市溝通,他們都有所謂的水上救生協會,來建立選手培育及選訓的機制,為以後的世界賽備戰。這一案也可以改成主決議,以上。 主席:請劉書彬委員。 劉委員書彬:謝謝主席。我在第2目有4個案子,先就第一個案子,案號是35,它是針對運動部裡面「國家運動推展」裡面「業務費」的「委辦費」。我們最主要是認為新興及極限運動的發展,在「全民運動設施興建規劃及國土盤點調查計畫」當中比較沒有看出來,後來看到它有提供類別,還有補助辦法。其他部分,我們看到運動部認定31項新興及極限運動,但是如果是委託臺北市大,他只會針對14種運動項目去布建,所以尚未周全。我們考慮是不是縮小幅度併案凍結? 第二個案子是第58案,第58案是針對臺師大女子足球隊教練涉嫌於執行運動科學計畫期間,嚴重違反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法。這個案子當中,我們看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把運動科學補助計畫分類,而且有時間性。我覺得這個說明算是合理,他把它分成運動科學研究及運動科學支援,如果屬於運動科學研究,就涉及IRB,由國科會、教育部及衛福部去處理,屬於運動科學支援的話,就由國運中心去進行,有些相關的規範倫理要再去落實。這個我可以改成主決議。 第三個案子是案號113…… 主席:不好意思,我們現在到第80案。 劉委員書彬:現在到一半,我以為是第2目全部…… 主席:抱歉!抱歉! 劉委員書彬:好,就這樣子。 主席:辛苦了。 劉委員書彬:謝謝。 主席:下一位請張雅琳委員。 張委員雅琳:謝謝。基本上,我的提案是第37案到第39案,最主要也是關心我一直以來都非常在乎的體育班轉型的制度方向。雖然我知道現在我們有在辦理體育班轉型研析計畫,但是我認為這個應該要有更具體的改革方向,國小、國中、高中這三個階段裡面,我們到底具體要怎麼做,以及專任運動教練,特別是針對國小的部分,接下來他們的生涯安排又是什麼?還有運動傷害防護,這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都希望選手不要在年少的時候就受傷,所以運動傷害防護是我們非常需要導入目前體育班的部分。最後一個,因為他們就是學生運動員,他們的學習、他們的學力落差,真的要運動部跟教育部兩方一起來努力。最後一個也是大家非常在乎也希望不要發生的,就是有關於體育班的不當訓練或是性平的問題,這些都希望可以提出一個整體的檢討,在這個研析計畫裡面也要重新去盤點這些檢討報告以及後續推動的時程,這是我針對第37案的要求。 第38案是針對我們女性運動員的發展,這個其實分成兩個部分,在過去質詢的時候我都有強調,在基層的女性、現在女學生參與運動的比例其實是下降的,在一些相關的賽事中,女性選手相對男性也是少很多的。所以我希望的是,像女足的案例,我們不要只有依賴賽前的短期集訓或是臨時性的補助,而是應該要建立一個完整的培訓,還要讓他們有更好的行政管理,以及選手溝通和申訴機制,來維護我們女性運動員的權利。特別是針對於女性學生運動員,也要去了解他們為什麼不願意參與運動,然後我們要積極地回應這些問題,才能夠確保我們有足夠的基層女性人才,也才有可能會有女性的運動發展,這是第38案的部分。抱歉,再補充一下,第38案之前運動部有來溝通,但是你們現在好像沒有針對性別上面經費分配有沒有什麼差異的統計,我認為,從女性選手參與數,應該也是可以非常明確地看到這個落差。 第39案是針對協會治理的部分,我想在座大家對於協會治理都很關注,也看到我們經常發現選訓爭議,包含最近我關心的衝浪,還有財務管理不透明、治理機制不足,特別是這幾年還有會員資格審查不清,涉及人頭會員的爭議,這都讓我們對於希望協會可以公開透明、良善治理的部分產生了疑慮。現在運動部可能使用的都是警告、停止補助或是限期改善,但是如果我們都只有用停止補助的話,影響到的反而是我們選手的訓練、參賽及基層的發展,所以我是希望運動部可以研議更精準的監督工具,強化會員資格的查核,還有選舉程序的監督、財務公開透明,希望也可以參考國際團體的治理經驗,完善我們體育團體的治理制度。謝謝。 主席:下一位請葉元之委員。 葉委員元之:先講第40案,第40案也是有關於不適任教師資訊專區,因為運動部有回應:第一個是修國體法;第二個,修國體法之前,他們還是會按照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的做法。因為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這個,我就跟大家一起併凍。 再來是第44案有關於體育班。之前有前民進黨的政務委員說應該要廢體育班,因為體育班學生的學業成績比較差,但我認為應該不是直接廢掉體育班,應該是要改革,把它優化。我每次問這一題,運動部的回應都是說已經找了師大辦理體育班轉型研析計畫,但我都不知道這個計畫到底要做到哪一年哪一月,每一次問體育班的問題都是推這個計畫出來。因為現在這個問題是正在發生的事情,我們希望體育班的學生體育好,同時也可以兼顧學業。當然,你要他的學業成績跟一般班級一模一樣也不太可能,因為他們上課時間就是比較少,可是還是必須要提升。這個問題是正在發生的事情,我不知道一直講這個師大的計畫到底是要計畫多久。另外,現在我看你們的回應是說,這個計畫已經召開了10場次的專案會議,而且也有跟教育部討論分工的歸屬,並且已經辦了4場全國分區座談會,那就一定有一個初步的研究結果嘛!是不是可以把這個初步的研究結果先拿出來給大家看一下,然後根據這個初步的研究結果,大家再來討論到底體育班應該怎麼優化?等到整份報告出來再去做的話真的就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是不是可以請運動部把初步的研究結果給大家看一下,讓大家來討論一下? 另外,體育班影響學業的關係是因為賽事過於頻繁,這個部長也很清楚,學員必須不斷的比賽,比賽前又要不斷的練習,那當然上課時間就少。體育老師或教練就算要一直讓學生讀書,如果比賽真的太多的話,可能學生的心思也都放在比賽上面,所以這個部分怎麼整併,這部分也可以先做。 再來就是有關於運動教練,之前跟部長有討論過考核方式,現在的考核方式就是不看他有沒有用心在帶這個隊,只看他最後比賽的結果。假設教練一開始進的學校或帶的隊成績就是比較落後的,那他即便很努力的把成績提升,也很用心,但是因為他的成績沒有前幾名,所以他很可能就被淘汰,那教練當然會無止盡的讓學生不斷去參加比賽,看看有沒有可以得到好成績的機會。其實這些都可以先做,所以我覺得講到體育班,每次都是回我師大報告,我就不知道這個有多重要,都是推給師大報告,這個我不太能接受,但是既然你們已經做了、已經有了4場的分區座談會,還有10場專案會議,一定有一個初期的研究報告,請把初期研究報告提供出來。 還有第47案,有關於體育班應該配置專任教練,現在很多班級都是一班配置一名教練,體育班有時候有不同的專項,一位運動教練夠不夠?運動部的回復是說,按照規定並沒有上限限制,但是很顯然這就是跟預算有關,所以運動部說你們有推動了一些計畫,是補助各學校,可是補助的夠不夠?可不可以針對補助夠不夠這件事情給我們一個報告?不要只說有補助,那是補助多少?大家的需求都有被滿足嗎?你的補助是根據什麼狀況補助?我覺得這些細節要提供給我們,不是只說有補助就好。 第二點,因為在教育現場,校內有很多擁有體育專長的體育老師,他常常要義務去帶領校隊,也要指導選手,可是現在的法規好像沒有規定全國統一的「指導校隊減課機制」,那些老師要上課又要帶隊,那他就可能會分身乏術,因為沒有這樣的辦法嘛!因為運動部沒有回答我這個問題,所以等一下請運動部一併說明。謝謝。 主席:我先宣告一下:因為大家都發言完畢了,我最後發言,我發言完以後,在請機關代表發言前,我們先休息10分鐘,讓大家上個廁所,因為今天項目滿多的。 我的案子是第43案,有鑑於大家關心「國家運動推展」項下「推展競技運動」,所以對於體育班這件事情,我也意見很多。執政黨已經有一些相關的長官提出意見,說體育班要廢除,我認為茲事體大,這涉及到我們整個運動的人才培育,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有待商榷,是不是要改用優化的方式?我想就是呼應葉元之委員所說的,我們要看到的是能夠有更進一步優化改革的政策,而不是說廢就廢。 第二個,松姓教練在擔任教練前,曾因猥褻未成年遭到判刑,卻仍可以在緩刑期間或者是期滿後進入校園擔任助理教練,取得教練證照。我想運動部已經多次在講國體法的修法,我們當然知道修法後可以更加完善,但是我們現階段的機制是不是能夠更進一步趕緊出來,防範於未然?我希望都能夠充分地反映到相關犯罪紀錄的風險評估,讓犯罪前科者不會有機會接觸到未成年的學生,因為對於校園的整個安全權益,我們還是很擔憂。當然現在衛福部也一直在研擬整個兒童工作證的制度,但是都尚未落實。在未落實的情況下,對於不適任教練,或者是相關的機制,是不是在國體法還沒修法之前能夠有因應的措施?這個我們都很擔心,所以要持續地追蹤。 第二個是關於電子競技業。我一直在拜託,也希望能夠透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運動部跟我們講現階段這個條例可以協助電競選手比照運動項目,日後享有國家隊的選拔、培訓、賽事、國光獎章等資源。但是到目前為止,部長上次也坦白講還有待精進相關的發展條例,所以我希望是不是能夠有進一步的期程,讓我們知道相關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要怎麼修、怎麼改或者是搭配什麼樣的政策法令?上次也有說用行政命令,行政命令何時會出來?我們都還在期待。你要說服我不要有相關的電競產業專法,那麼你要拿出配套跟政策讓我能夠被你說服。 另外我也要再補充,運動部國際事務司內部的一些相關資料就有提到,亞洲電競錦標賽由南韓、日本、中國大陸在2021年創辦,隨著整個賽事邁入第六年,參賽的範圍已經從東南亞擴大到更廣泛的亞洲地區,可見各國都將電競視為運動發展與數位經濟布局的重要一環,所以電競的本質不只是運動,還結合科技、軟體、網路基礎建設、數位內容、文化IP,以及整個競技制度的跨界產業。目前運動部對於國內電競缺乏中長程的政策藍圖、產業連結跟教育配套,我希望現階段不要再有補助資源分配不足情形,讓電競專才流失。現行的相關政策已經確定無法培植整個電競人才產業之際,我們是不是要有更進一步的作為?當然部長有說明年要規劃3,000萬元的補助,但是如何做到讓補助能夠更加公平以及把錢花在刀口上,我也都還沒看到。雖然是明年的事情,但希望部長能夠私底下來找我們談,讓我們更加了解未來的展望,這樣我對電競才會更加安心,不會這麼擔憂。 最後我要提醒一件事,在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期間,陸續發生官方網頁當機、重要獎牌賽事未提供直播訊號,以及頒獎臺僅以簡易的紙板充當等情事,顯示主辦單位、主管機關資訊系統的規劃、頒獎流程管理跟典禮規格等面向都有明顯的疏失,還有轉播服務品質的控管不當。我覺得這些東西都很重要,所以本席提出第43案。我並沒有減列預算,我知道你們很辛苦,但是要透過凍結,希望你們會後能夠提出更詳細的書面報告來說服我們,才可以予以動支解凍,好不好? 對於以上所有委員的提案,請相關主管機關準備回復,現在給你們時間準備,稍後請詳細的回答,我們先休息10分鐘。謝謝。現在休息。 休息(11時24分) 繼續開會(11時34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本席先作宣告:今日有臨時提案兩案,於預算審查完畢後再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連署委員均不在場,照往例不予處理。 繼續回到預算審查,相關委員均已做提案說明,請主管機關就對應的委員所提的案件來跟委員回報,請主管機關開始,謝謝。 洪次長志昌:召委、各位委員。謝謝各位委員的提案說明,我先就委員所提的部分做一些簡單的回應,如果有漏掉的部分,稍後再請我們相關司處的同仁來回答。 首先,謝謝吳沛憶委員所講有關運動賽會更衣這個部分,這部分我們再加強宣導。一個美意如果離得太遠而沒有辦法使用,我想這是很不好的,這個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要求我們的業務單位包括全民署,繼續對主辦單位就更衣美意這部分再加強,我們會宣導。 有關籃協選訓的部分,我跟各位報告,事實上,籃球協會理事長有來拜會我們部長,也有提到這一個部分,未來我們的規劃,現在整個國家代表隊也有選出總教練,我們跟理事長溝通,國家隊應該是以大名單的概念推動,不會在一個賽會裡面再去遴選,這讓一些選手可能會有挫折。用大名單的概念,就像現在棒球這樣一個大名單概念,屆時快到的時候會徵詢這些選手目前球團的狀況或他自己身體的狀況,再來做一些遴選,才不會有剛剛委員所講很臨時的狀況,這部分我們會再跟籃協處理。 有關運動科學的部分,現在有做一些倫理的審查,稍後會請我們運科的執行長做一些補充。 另外有關運動員的部分,運動員的委員會,我們現在也在輔導單項協會用選舉的方式成立。委員特別要求的是有關運動員委員會機制的落實,這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這部分我們會加強輔導。 另外有關世運的師資培育,目前的徵人是在運動部,我們適應司會處理。 另外有好幾位委員提及體育班的部分,包括伍麗華委員、葉元之委員等等,我一併跟各位委員做一個報告。目前的體育班就我們跟教育部的分工,昨天有做進一步的幕僚作業,教育部已經表示,所有體育班的業務在116年開始會回歸教育部,他們願意承接。這部分我們在幾次的平臺會議裡面已經確定,有關體育班的業務會回歸主責的教育部,但是我們運動部還會繼續協助。有關體育班的轉型,事實上我們是委託師大的一個團隊,剛剛葉元之委員也講了,我們也召開10場的專家座談,另外我們也做了4場分區座談會。對於分區座談會,事實上是要求體育班或專業運動教練來提出他們的意見。就如同葉委員所講,我們也綜整了這些意見,對於這些意見,因為國小的體育班大部分會在縣市政府,高中、國中、國小會在縣市政府,所以這些彙整的意見,我們在評估之後,還會在各縣市政府討論,並針對縣市政府對這些意見的看法是如何。事實上我們委託的期程會在年底結束,所以我們這些彙整,在四個區的座談意見之後,我們再跟縣市政府座談,這當中教育部跟我們也都會一起在場。至於最後轉型的定調,是我們跟教育部要共同來做,不是只有運動部去決定。有關體育班的轉型,事實上我們也召開了一些會議,分區座談完了,針對這些會談的意見,我們再跟縣市政府座談,很多的體育班跟專業運動教練都在縣市政府的輔導,這部分我們會再跟縣市政府做一些座談,這些座談完了之後有初步的共識,就像委員講的,對於體育班的轉型會比較聚焦,應該走向哪一個方向,都會比較有辦法去做出一些初步的決定,這部分我們會繼續精進,最後的期限會在年底之前,我們會繼續做體育班的轉型。事實上這個政策確定之後,後續還會逐步去做,因為現在體育班不可能馬上就喊卡,因為會有一個轉型的時間點,所以有關體育班的轉型,還有我們跟教育部對體育班的分工,分工的部分已經確認,教育部從116年會承接,接下來移交的事務工作就會在這下半年進行,這就是很多委員關心體育班轉型及分工的部分。 再來,伍麗華委員特別提到女性運動員的部分,在這裡跟各位委員報告,今年的亞運女性運動員是242位、男性運動員是240位,所以對於運動選手,我們應該會針對運動項目輔導,只要有績效和成績,我們都會支持,所以不會有任何偏重。我們現在所有的業務,包括全民署,在女性運動的推展上也都會積極來做。 另外有特別提到特團的部分,剛剛也有很多委員關心,這個也是我們應該要繼續努力的地方。 再來就是運動傷害防護員的部分,是不是提升為運動傷害防護師?事實上,我們也徵詢了這個領域的一些團體,目前彙整之後還有一些意見、有一些落差,這個部分我們目前會優先對運動傷害防護員的環境做一些優化,至於運動傷害防護師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做一些協商,以及了解大家的意見,不希望有其他一些不一樣的聲音,而喪失了這些美意。 另外伍麗華委員所講原住民的運動項目,事實上運動項目相當多,不只是田徑、棒球,在原住民的活動裡面很重要且成績也不錯,包括柔道、拳擊、角力、舉重、跆拳道、射箭,甚至體操,都有不錯的優秀選手,所以在原住民運動的培養上,我們也會積極再繼續做。 另外,我們那天拜會陳培瑜委員,謝謝委員親自來跟我們討論,也給我們很多的指導,包括不適任教練公告的精進部分,對體育班的部分也很關心,還有教練不當對待等等這些部分,都感謝委員給我們很多指導,我們也會更精進。剛剛也特別提到,有關體育班或是專業運動教練的部分,或是防護員在體育班裡面的一些問題,以及體育班的轉型上面臨的問題,我們希望能有一些配套的措施出來,包括教練的考核部分也都在這個領域裡面。有關專業運動教練的考核,剛剛葉元之委員也特別提到,那些考核我們也會做一些調整,比例不會全部都衝到競賽的層級,所以國小、國中、高中也都會不一樣。另外,陳培瑜委員提到有關大專運動會的舉辦,事實上因為在學校執行面上,對於頒獎的部分真的是有一些落差,這部分我們也召開了檢討會議,未來在執行面,我們會更加注意去輔導下一屆主辦的部分。 有關蔡春綢委員提到我們考察去看豐田,很抱歉,可能因為同仁的傳達或許有一些錯誤,實際上日本的比賽大概會一個區、一個區進行,之所以會去豐田是剛好我們當天的考察行程是在那個區。跟委員報告,豐田這個場地是豐田企業捐贈的、是捐贈的,所以有特別說這是豐田企業所捐贈,在經營管理上會不太一樣。因為它是一個捐贈的場地,也相當不錯,就是他們的職業隊、企業隊所在的主場,所以在經營管理上也相當不錯,剛好是在當天考察行程區域的路徑上,所以我們就順道去看。當然我們也知道男子足球選手沒有被選上。也謝謝蔡委員,我想這部分我們同仁有傳達上的落差,也跟委員致歉! 有關吳思瑤委員所講的,目前國體法對不適任教練這個部分我們去做一些介接,在登載上或是在功能上,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意見再來檢討、精進。另外有關體育班的轉型,剛剛特別跟各位委員報告了;還有大專全大運的部分;有關無障礙設施的部分,現在我們設施司也在輔導各縣市,這是興建場館裡面很重要的一環,未來我們在世運、體育部分,也會結合設施司輔導縣市政府對運動場域的部分,讓世運的選手或是民眾能夠有方便的運動環境。 謝謝陳秀寳委員也關心體育班,我就用剛剛的說明跟委員做一個報告。有關性平的課程,我們在任何的講習會都會有,這部分我們也會繼續要求,也會加強性平的一些課程,這是委員長期關心的部分。另外全大運這部分,我剛剛也做了簡要的說明。 有關郭昱晴講的體育班部分,如同我剛剛以上的說明。另外有關世運轉型人才庫,委員希望計畫能夠務實。我想這部分要結合,如果計畫很漂亮,要結合實務推動。委員對這部分的指導,我們現在有適應司會繼續來做精進。請委員也多給我們一些指導,我們會結合這些計畫。這些計畫雖然很好,但如何去落實、如何去精進,對此我們會繼續努力。 繼續是林宜瑾委員所提有關數位博物館,稍後再請部長或是司長補充說明。有關運動外交的部分,我們現在要辦國際賽,尤其正式的國際賽事面臨相當的困難。事實上,我們一直有積極輔導單項協會,包括辦理國際邀請賽、國際年會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突破外交很重要的。另外是我們跟一些駐臺辦事處的結合,我想都是很重要的一環。我們國際司對此都一直繼續在努力,也希望委員多給我們指導,開拓一些運動的外交。事實上,目前在國際賽的賽會裡面,我們把運動的成績拿出來,我想這是大家比較願意看到的成果,這也是我們積極努力的地方。另外,委員特別提到成績系統的部分,我跟委員報告,結合到地方,因為所有成績的登錄必須場地合規,所以全國性的、有場地或器材的認證,列入有效的成績,這個才有效。如果地方辦的這些,場地不合標準或器材不合標準,那就很難去介接。剛剛委員的指導,對於每一個運動項目的競賽資訊做一個統整,就幾個客觀項目,比如田徑、游泳就有很重要的客觀項目,包括自由車等等這些,幾個客觀項目的部分,我想我們繼續來努力,看可不可以加以整合,最起碼全國性賽會的成績可以連結。目前大概就是全運會、全中運、全大運,這些我們是有啦,但是這個部分我想在全國性的賽會再把它介接進來。全國性賽會畢竟是單項協會在辦的,這部分也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會再繼續跟這幾個單項協會做後續的處理。有關足協財務的部分,確實讓所有委員都非常關心,他們因為屆期的問題,有很多幹(事)部流失、辭職,所以在接續上造成很大的困擾。我們同仁也花了很大的心力在做,這部分委員的關心,我們也會繼續做一些努力。另外也有關心到體育班的部分,剛剛也做了一些簡單的報告。水上救生這個部分,可能因為這方面在奧、亞運沒有特別的規範,它是比較獨樹一格、不一樣的做法,我們再請業務單位針對水上救生的部分研議。沒有錯,剛剛委員講了,各縣市都有水上救生的委員會或單位,他們做的和競賽或許有不一樣的地方,這個部分我們請同仁再做一些盤整,看有沒有我們可以和協會合作的地方。 另外,劉書彬委員提的新興運動輔導,目前新興運動可能在國內才剛開始,我們會以它的會務或是人才培育為優先。像滑板等等,可能已經有一些場地,因為目前在設施的經費上、場地還是要靠各縣市政府,這個部分我們再繼續努力,但是目前全民署會針對這些項目的業務推廣、人才培育方面繼續努力,這個部分向委員報告。委員如果還有其他的指導,也請提供給我們,讓我們繼續推展新興運動,畢竟這也是全民署今年要推展的工作,就是去輔導一些新興運動,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另外有提到運動科學倫理,這部分也是一樣。 再來,謝謝張雅琳委員剛剛提到體育班,這部分就是依照剛剛的說明。女性運動的部分,我剛剛也提過,這次亞運的女性運動員比較多。至於參與和分配的部分,我們不會偏重任何性別,像全民署有一些活動是比較適合女性的,這些也都繼續在推動。張雅琳委員講的協會治理,這個部分我們應該強化的,是對這些協會會務的監督工作,我們會繼續努力。 也謝謝葉元之委員關心體育班,還有優化體育班及教練的配置。向葉委員報告,目前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的正式人員有1,088位,這是體育班的部分,大約是97%左右,至於缺少的,有的是屆齡退休還在待補,目前學校正式的專任運動教練有1,088位,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剛剛委員也特別關心到計畫用人,就是我們另外補助的部分,這部分有四百七十幾位,這是依照學校去補助的。另外,國訓中心還有針對奧、亞運優秀選手的教練養成教育,優秀選手退役下來要轉輔教練,我們會把這些選手納到國訓中心進行教育,大概是三個月的教練養成教育,結束之後就會針對學校的需求,包括教練的意願,然後分發到縣市。委員關心的沒有錯,這個部分夠不夠?事實上我們是在預算範圍內儘量去做。目前國訓中心對這些奧、亞運優秀選手轉輔的教育,應該也是我們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可以做這些優秀選手的就業輔導,一方面可以把他們優異的技術轉化成優秀的教練,然後帶到學校。謝謝委員的關心,專任運動教練這個部分或是支援學校的教練部分,我們都會繼續任用。剛剛委員考慮到考核的部分,我剛剛也講過,我們的專任運動教練考核,有強調不要太多的競技成績,國小的部分從35%降到20%、國中的部分是40%、高中的部分目前是60%,我們除了降低考核比例,在推動上也做了一些配套。所以專任運動教練的部分,我們是希望國小的部分不要太強調競技的成績,讓他能夠適性發展,未來可能會有一些不同的考量。另外剛剛有特別提到教練是不是減課?以現在的教練來講,他在訓練的時間會是在課餘的時間,這個部分是不是有減課必要?但是教練如果被我們調來國家隊,我們都會以代理、代課的方式處理。 最後是召委關心的體育班,還有一些違規的教練是不是會進入校園?這個部分我們內部會討論。我們也在考慮,如果是類似性侵、性騷的教練,不管他的禁賽期限是不是到了,是不是可以進到校園?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採比較嚴謹的方式,就是可以不進入校園,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做一些努力。另外在全大運的部分,還有電競的部分,委員給我們很多指導,我們也會積極朝這方面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還是希望能夠將這些不適任教練完全阻卻在校園外,拜託!要特別謹慎。有沒有委員要發言? 請蔡春綢委員發言。 蔡委員春綢:謝謝運動部剛剛的解釋。因為部長回來之後,輿論就有一些議論,很多人覺得我們的男足沒有參加亞運,為什麼去考察亞運男足的球場?如果當下就出來做這樣的解釋,大家是不是都清楚了?而且這是一件很烏龍的事情,因為我們男足是候補第10名,運動部很多人都是運動選手出身,難道不知道亞運是整個亞洲最高等級的比賽,候補第10名可能補上嗎?一定不能補上嘛!所以這明顯就是一個缺失嘛!所以以後如果有類似這樣的事情,馬上公開向大眾說明就好了。因為有說明了,所以我針對這筆預算的提案就改成主決議。 主席:請葉元之委員發言。 葉委員元之:我覺得官員都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啦!不知道預算要怎麼處理了,本來想要改主決議,但是你都沒有針對問題回答,所以我還在考慮,等一下再給你一個說明的機會。第一個,我說體育班的事情刻不容緩,你們的那個師大報告是年底會做完研究還是年底報告會出來?報告會出來?因為刻不容緩,所以針對你們現有的資料,因為已經和教練、老師及一些人訪談過了,你們應該可以提出一個初步的結果給大家,好不好?先把初步的結果提供給大家,沒有必要一定要等到做完整個大研究,然後再提出來嘛!我們可以根據現有的東西滾動式討論,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情,有關於你說的教練考核,你們有把成績的比例降低,但我講的是,你們現在的成績考核都是針對他的名次,把它當作成績考核的內容,名次是前幾名才算OK,如果名次比較後面就不OK。但我講的是,其實有的教練到了一個學校之後,他很認真在教學,但是可能他的球隊或隊伍原本的成績就不好,他很努力讓成績提升,但名次就是沒有辦法提到前面嘛!你們這樣等於是漠視他的努力。所有好的教練都會往最好的學校去,因為這樣最容易得名嘛!我講的是這件事情,不是考核的比例。 還有一個是有關於學校,我講的是專任教練到底夠不夠?你講的是總數,我講的是每一個班,因為它可能不只一個單項。當然,你告訴我全國的總數是多少,這也是答非所問、全部都答非所問。還有一個,我說有的體育老師因為帶校隊,但是又要教課,等於要花非常多時間,能不能有一個減課的機制?你跟我說,他如果去國訓中心的話,會用代課、代理的方式處理,你的意思是可能會給他代理費用、鐘點費等等,這和我講的不是同一件事情啊! 我不知道是不是沒有認真聽我們發言?還是詢答時間太少了?或是有其他比較專業的官員可以幫忙回答我們的問題?希望你們能夠針對問題回答。因為我們現在問的都很具體嘛,也不是問很抽象的事。還是請部長說明?你們答非所問會更浪費時間。 主席:OK,我處理。因為有委員舉手,請委員稍微等一下。我們先針對葉元之委員的問題回復以後,請主管機關準備說明。是不是請部長說明…… 張委員雅琳:我這個和他的有點相關。 主席:好,請張雅琳委員發言。 張委員雅琳:兩個部分:第一個,剛剛葉元之委員講的專任運動教練,這件事情我從兩年前就一直在講到底是怎麼評鑑,還有怎麼去考核他們?之前就是一直講你們都和成績掛鉤在一起,其實這樣某種程度也會造成選手受傷的問題。但是我知道,現在的方向好像不是完全和名次掛鉤在一起了,這個部分待會可能可以講得更明確,讓葉元之委員能夠更了解,就是具體的方法到底是什麼,我想這部分已經有方向了啦!據我所知是如此。 我這邊再補充一個,基本上我的第39案剛剛也沒有回答到,我剛剛是說希望可以參考國際經驗,做協會治理的方向參考,這個部分也麻煩一起補充、回應。謝謝。 主席:也是一起的嗎? 劉委員書彬:我是想把原來要合併凍結的部分改成主決議,這算是好消息,是不是也一起講? 主席:好消息。沒關係,可以讓你講。 劉委員書彬:就是第35案的部分,因為剛才次長也回復了,對於新興和極限運動,這部分最主要是以培育人才為主,這部分我可以理解啦,所以可以把它改成主決議。我想說的是地點,就是場所的盤點,當中有一個新興的部分,像電競,因為涉及到召委所提到的,那個部分的場址盤點等等可能也要注意,這是其中一個。 另外一個部分我也要表達意見,這個部分指的是業務費、委辦費,我們請運動部來做說明的時候有發現一件事情,就是在全民運動的環境計畫當中,我們發覺到一些滿特殊的情形,像屏東縣的網球中心興建工程,這個部分應該是116年11月完工,目前已經是115年年中,只有13.84%的進度,這個部分也滿誇張的。另外,屏東縣立國際棒球場興建案,也是116年12月完工,但是它的完工率也只有39.77%。這部分我要先告訴部長,請你們要去注意這些信息。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彙整了17案,但是有些部分的執行率甚至不到五成,這部分請您再回去了解,好不好?雖然不是這邊的業務,可能是全民運動署負責的,但是請您去了解,好不好?謝謝。 主席:好,現在麻煩主管機關就張雅琳委員和葉元之委員的問題具體回答,請針對委員的提案說明。 謝司長富秀:主席、各位委員。我大概先回應一下,第一個是體育班,其實我們原來的規劃是和教育部的分工要在二月完成,可是事實上我們一直到昨天才算完成,也就是體育班的業務從明(116)年開始移到教育部。我先講一下,事實上我們的工作規劃第一個是先釐清和教育部的分工,第二個是要盤整現況的問題,然後去研擬未來的相關做法。中間會陸陸續續召開很多場公聽會,第一場公聽會在北、中、南、東已經開完了,之後我們和各縣市、教練、學校行政單位,還有各教育局處,還是要個別召開公聽會,討論後續要怎麼走比較好,整個交叉匯合以後,我們才會比較有方向。現在為什麼一直不敢講?因為如果在還不明確的時候我們就講了,其實也會造成那些教練的恐慌和學校的緊張,所以我們在這個階段會比較保守,因為我們也知道他們現在很緊張,都在亂傳。所以我們希望加快步伐,至少年底把方向提出來,這樣後年才有辦法做嘛!這個部分會牽涉到教育部和運動部,或許還會牽涉到各縣市政府的一些作為,這部分先做大概的報告,書面資料我們都有,委員如果需要,我們可以提供啦。 再回應剛剛提到的,專項運動的體育老師擔任帶隊這個工作,這部分從以前到現在都有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是在於各縣市政府的態度,就看它是國小、國中或是高中,看學校要不要給他減班,這個權責在教育部。所以我們在和教育部溝通的時候,也會把這個議題帶給他們,我們會一併討論,這是第二個回應。 剛剛委員有講到特團的治理,我們是真的非常強力而且努力在做這件事情,從運動部成立,我們就開始儘量拋掉以前的包袱在改革,但改革真的需要時間,也感謝各位委員一直給我們充裕的時間進行。這個部分也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也會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只要可行的話,我們都會參考,但是因為國家民情有時候不太一樣,別的國家行的通,我怕臺灣行不通,但我們還是會努力去做。 關於運動教練的具體方向,現在已經在執行當中,事實上有兩個比較大的改變,這是和他們討論以後所做的改變:第一個是績效評量,就是參賽成績的比例降低。另外還有一個就是發展,比如社團或協助一些運動方向的發展,把這部分提高,這樣運動教練的考核就不會整個落在訓練、參賽績效那一塊,這個就是剛剛次長報告的。另外,他們的考核是三年一大考,現在只要他通過第一次的三年一大考,而且沒有任何違法或是被處置,次三年是簡化的。為了不要造成教練過度負擔,所以就簡化,只要年度學校給他的考核是通過的,書面資料是通過的就OK了。這是目前針對運動教練的評量方式所做的兩個比較具體的改變,已經在進行當中了,先做以上四點報告。 主席:葉元之委員,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 葉委員元之:有。但是考核…… 主席:不好意思,葉元之委員,麻煩您拿麥克風,謝謝。 葉委員元之:你現在是降低比例嘛!我的意思是說,能不能把名次提升、進步這個也有納入成績的考核?你們不要完全以名次……你剛剛沒有講啊! 謝司長富秀:有在討論,但是因為還沒有具體出來,所以我們不敢講啊! 葉委員元之:沒有具體的就不敢講,那你就沒有回答問題了。 謝司長富秀:有啊!有方向,因為這個很重要啦! 張委員雅琳:主席,抱歉!我剛剛聽到競技司司長的回應,我覺得有滿明確的回應到我的部分,所以我的第37案、第38案、第39案都可以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請議事人員一併納入。 葉委員,要再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嗎?還是進入下一個環節,到時候再合併凍結?可能您需要的部分,也可以會後再處理,透過凍結取得書面報告,之後再看要不要解凍。 因為我們剛剛有先宣告處理到這邊,第2目國家運動推展,提案案號第31案到第84案。審查結果:改為主決議的有第31案、第32案、第33案、第34案、第35案、第36案、第37案、第38案、第39案、第41案、第42案、第45案、第49案、第50案、第51案、第52案、第55案、第56案、第58案、第59案、第60案、第61案、第63案、第64案、第65案、第66案、第67案、第69案、第70案、第71案、第72案、第73案、第75案、第76案、第77案、第78案、第79案、第80案、第81案、第82案、第83案,以上改為主決議。 接著,我們繼續處理第2目國家運動推展的03到05,提案案號是從第85案到第125案,以上。好,先登記一下,我們先從林宜瑾委員開始。謝謝。 林委員宜瑾:我先講第91案,第91案其實就是剛剛第33案的延伸,就還是提到運動外交人才,不管是我們要培養口譯人員、禮賓人員或者是國際賽的隨隊等等,所以,我覺得運動部其實應該要有個人才庫備著。根據運動部的說明,你們就是有致力在培養這方面的人才,所以我這個案子改成主決議。 下一個案子是第103案,第103案是提到現在各縣市其實都持續在興建大型的運動場館,我們就現有已經興建好的一些新興運動場館檢視發現,有部分場館無障礙設施的設計其實還是沒有妥善地考量到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像是臺北大巨蛋的輪椅席設在B1觀眾席的最後一排,只要他前面的一般座位席的人站起來應援,輪椅席的人就會看不見比賽。大巨蛋說如果要改善是於輪椅席的前面加置螢幕,可是如果是這樣的話,人都已經到了場館,若還看螢幕,那在家看電視就好,所以這個是不是還要再做一些進一步的考量?我再舉例,像我們臺南亞太棒球場的設備其實很新穎,在那邊看球讓人覺得很舒適,可是我有注意到其輪椅席也是設在一樓觀眾席的最後方,那輪椅席的後面就是廁所跟垃圾桶,這些就會讓身心障礙者普遍感覺不友善,所以我是覺得運動部……當然這很多是地方政府去興建的,可是運動部應該有這個責任去輔導地方政府,改善身心障礙者觀賽的設施。這部分再請運動部強化一下。 至於第104案提到所謂賽事的運動平權,就是有關於適應運動的推展,我們應該要怎麼樣讓需要特別被支持的這些族群能輕易地享受運動的權利?因為我們現在一般的這種運動設施場地還是從一般健康成人的思維在建置、維修,為了達到運動平權,人人都有平等運動的機會,我強烈建議運動部應該要全面盤點現在各縣市適應運動的硬體資源,然後會同地方政府跟相關民間團體,看看能不能研擬「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之建置的中長程計畫。當然我們也要看看,譬如說像偏鄉是否有資源稀缺、是不是也需要這個適應運動場地,這部分再請運動部盤點、說明。 第105案一案就是有關於我們運動部統計數據的實際應用問題。在運動部成立之前,針對民眾最熱門的運動地點跟場所,我們歷年來都有做統計,運動部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推全民運動嘛,所以怎麼樣針對這些統計數據進行民眾熱門運動場所跟地點的升級就變得很重要。可是現在很多運動場地其實是混搭的,就是各式各樣的運動都混用。舉例來說,像河濱道路無論是騎乘自行車或是在那邊跑步、散步,它都是民眾的首選,這是統計出來的資料,可是這也常常造成人車爭道或者也會有很多人在人行道跑步。人行道時寬時窄,我的意思是說這個要怎麼樣去滿足民眾的全民運動?這些場所怎麼樣去做統計數據,然後怎麼樣去改善?這方面跟地方政府的協作當然也是最重要的。怎麼樣利用統計數據去改善,等一下也請運動部說明。以上。 主席:好,謝謝。請柯志恩委員。 柯委員志恩:好,我這邊有兩案,第100案的部分我還是要特別提出來,因為第100案是關於我們國內團體的獎補助。我想我們都已經質詢過非常多運動平權的問題,特別是在2024年我們修正國體法之後,運動參與的性別平等已經入法。雖然已經入法,但是我們已經提出來,我這部分就不再特別提出,包括瓊斯盃男女籃出賽同工不同酬、足協遭爆逼女足國家隊簽一些不平等合約的問題、紐西蘭與臺灣女足比賽場地、FIFA全男性參與,還有很重要的一個,天氣這麼炎熱,木蘭足球隊竟然被要求在兩點以前出賽,我想我們運動平權觀念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因為運動部有來溝通,表示未來會很強調這個問題,所以我願意把它改成主決議,這個沒有問題,但是真的還是希望你們要很注意,特別是我很強調,天氣很熱,好不好?這個部分一定不可以讓我們女性這樣子。 然後第118案的部分是有關運科基金的費用。大家都知道臺師大女足一案,因為違反研究倫理已經鬧得沸沸揚揚,目前為止整個監察院的究責報告還沒有完全公告,但是在整個調查報告還沒有出來之前,很多事情沒有檢討完,很多牽涉其中的人也都還沒有得到一些比較清楚的懲處,你現在卻要準備重啟計畫。以前的問題都還沒有解決,現在又要重啟,我認為這個部分其實會讓很多人覺得,他們當時檢舉的目前到底是怎麼樣?所以我個人認為你們除了完善風險管控跟內部的管理機制之外,沒有涉及論文發表的運科計畫等等的,我覺得這個吹哨者機制、保障的權益等都還要特別注意。所以我還是在這個地方特別提出改凍100萬,其實就是為了督促你們能夠好好的去做,除非等一下跟大家一起來併凍,不然這個第118案我是改凍100萬,好不好?看看等一下你們的解釋是如何。 主席:好,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這部分我的案子是第88案,第88案主要是要關心運動部如何協助申辦IWG高峰會相關事宜。本席當初也有質詢過部長這個題目,本席希望提醒運動部,不要讓運動外交限縮在競技運動,應該發展我國運動性平的優勢,我們要積極爭取2034年IWG高峰會在臺灣舉辦。後來運動部有來說明,也有承諾會積極辦理,次長也有回應說不會將運動外交侷限在競技運動。既然有得到運動部的承諾,這個案子本席可以改成主決議。但是我也要求運動部,針對將如何爭取IWG高峰會的部分,你們目前的規劃及接下來的期程,先提一份書面報告給本席辦公室,也希望能定期回報你們的進度。以上。謝謝。 主席:好,葉元之委員有嗎?好。 葉委員元之:我這邊的是第86案,第86案主要是在講我們推廣國際賽事,特別是針對體育新南向一些學校的體育交流,但是因為後來執行的結果,區域過度集中,大概六成都是前往泰國跟馬來西亞。我想說你們既然特別把新南向國家列出來,應該是有配合一點外交目的,可是問題卻完全集中在這兩個國家。其實新南向國家總共有18個國家,特別集中兩個國家的話有沒有不夠多元的問題?運動部的回應是說,因為泰國跟馬來西亞的運動風氣、設施跟我國比較相近,那我想要了解的是哪一方面的運動設施、風氣跟我們相近?是只有跟泰國跟馬來西亞相近?特別是部長本身也是很知名的運動選手,真的是這樣所以才造成這樣的結果嗎?第二個,運動部有說你們也會考量運動強度與運動優勢,任何新南向的國家裡面,只要是在10年間他的亞奧運成績有在前三名,而且成績優於中華隊的話,我們就要加強交流,可是若按照這樣的標準,為什麼只有集中在這兩個國家?這我就不太懂。這個執行過程到底有什麼問題? 第99案是有關於國家運動推廣方面的「臺灣品牌賽事10大精選計畫」,這是一個新興計畫,說是為了振興經濟等等的很多,但我覺得編的講的都很抽象啦,到底預期目標是什麼、辦理期程是什麼、辦理的項目到底是什麼?因為我看你們對該計畫的講法是說,它要以國際賽事來推升,可能就是結合地方一些資源、觀光,然後讓世界更知道臺灣、更認識臺灣,大概是這個目的吧?是否有點類似新北市舉辦萬金石馬拉松,把它辦到銀質獎,然後來新北市萬金石(萬里、金山、石門)跑馬拉松認識新北,不知道是不是類似這樣的概念?因為你們寫得很不清楚。然後,什麼樣的賽事可以來申請、又是怎麼樣可以比較容易得到你的補助?運動部的講法是說現在已經有34件的審查,請問是哪34件,可不可以舉例說明一下?到時候的審查標準是什麼?會不會出現區域失衡的狀態?等一下請運動部說明一下。 然後還有一個跟國際賽事有關的,但我沒有提案,只是順便問一下運動部,因為有一個新聞是說林鴻道辭職嘛,他說他掏腰包撒千萬被拒,他自己想要……因為林鴻道本來很熟悉國訓的運作,然後他自己拿了很多獎金,欲透過鴻道運動發展基金會回溯發放給在東京及巴黎奧運奪牌選手獎勵金。但是消息正式公布前,部長有跟林鴻道溝通,希望未來相關獎勵能朝制度化方向推動,林鴻道本來也允諾建立長期機制,隨後這個鴻道基金會好像有公布新的辦法,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部長沒有出席記者會。我想利用這個機會,讓部長澄清一下到底是不是這樣子,因為企業家願意花錢來獎勵我們的運動選手,希望我們的運動賽事可以爭光?但是卻遇到這樣的情況,會不會讓其他企業家也卻步?這過程中間到底有沒有什麼誤會,還是說大家想法有什麼不同?這個等一下是不是也可以來說明一下?謝謝。 主席:好,陳培瑜委員?沒有?OK,不好意思,因為你有提案,還是要禮貌性問一下。他沒有舉手,那就沒關係了。 好,就順著下去,我們請劉書彬委員。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主席。我在第2目的這個部分有兩個案子,第一個是第113案,這個案子當中最重要是針對「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裡面的內容,原來的計畫是113年到116年,後來運動部成立後有做過一些調整,已經把它延到118年。但是即使到現在,今年從運動部提供的資料來看,雖然已經從39案減少到10個案子,但目前為止仍有10個案子還是在規劃設計的階段,這部分實在離……現在是延到118年,但本來是從113年到116年,目前還在規劃設計的部分是不是合理,應該要再去考量,因為本來是到116年,不過我想說如果展延到118年的話,好像還算合理啦,這一案就改成主決議。 另外,在第115案,主要是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計畫,最主要它是涉及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大樓興建計畫,這個期程從114年到118年,現在在115年有編列5,000萬,5,000萬這個部分我想應該是合理的,所以我可以主動說明,這個可以改成主決議。 主席:還有委員要發言嗎?好。 我的是第101案,許多委員大家也都很關心,我想多元適應運動功能場館仍然不足,我們還是希望這個實際的問題……剛剛也有委員提出,希望運動部能夠真正的正視這個問題。依據運動現況的相關調查,近年來全民運動經費逐年提升,但是規律運動的人口比率從106年度的33.2%提升到113年度的35.3%,又為充實國內的休閒運動設施,我們從106年到113年投入相關的經費逾206億元,但是民眾覺得自己住家環境周邊的運動設施還是不足。我想剛剛也有委員對於學校場域提供的運動設施發聲,我自己也多次提到我們的國球──棒球,基本上它已經算是比較多場域了,但是很多公園也好、校園也好,單單想要爭取一個投接球的空間也都不夠,是根本沒有,不是打擊喔!純粹只是投接球。我想很多家長也都會跟自己的孩子這樣子玩投接球,連這樣子的場域都不夠,所以我希望這種多元適應運動功能的場館應該要再增加。 另外,我一直以來都非常關注,這也是在考察中遇到的一個瓶頸,甚至還為此辦專報,就是我們現在整個學校運動場地跟設施設備的補助業務,我知道運動部有跟我講解過很多次,我也看到其他的委員有提案,而且是不分藍綠,大家都覺得運動部跟教育部在辦理運動專業事項時,在相關的分工上權責不明。當然你們可能覺得已經非常明確了,但是所有的委員,連執政黨的委員都有提案、都覺得這個部分應該要好好的再檢討,我想這個部分也應該要好好的一併處理。 再來,我想額外再提到一點,因為最近有遇到這些狀況,還是要跟運動部再喊話一下。我們不管是國家運動的推展跟國際相關賽事的運動,我們都非常關注我們孩子出國比賽相關的權益,我這陣子也不斷地在跟部長特別一直拜託,包括霧峰的萬豐國小,還有臺中市和平區的一個國小,都能夠去國際參賽。過往我們對賽事的補助都滿充裕的,最近可能因為賽事補助的金額……我知道你們不是下降,只是對於一些項目的補助有開始侷限,所以也透過這個機會再反映一下,希望對於更多孩子出國比賽的經費能夠再給予更多支持,讓他們在出國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尤其我所遇到的這兩所國小,一個在和平區,它的教育資源幾乎是非常不足的,原住民也居多,所以小朋友也來跟我們拜託、校長也來拜託,萬豐國小也是原住民居多,他們的體育成績非常驚人,竟可以打到國際賽事,所以希望運動部能夠給予更多支持。 以上委員們所提的相關案件,麻煩運動部來回應。 我先宣告:待會這一目處理完,我們先休息,讓我們的官員吃便當,休息並補充一下血糖。以上。 張委員雅琳:主席,會議詢問,下午大概是幾點開始?可以先說一下嗎?這樣才好安排。 主席:大概一點半到兩點,好不好? 張委員雅琳:好。 主席:我們也不要到兩點半了啦!早一點,因為我怕審不完。如果大家願意審到半夜,我都陪著大家。 好,我們先請主管機關回復。 洪次長志昌:召委、各位委員。我也就是整體的部分先做一個說明。林宜瑾委員講的外交人才庫,事實上這是我們在國際業務上很重要的一個諮詢對象,這部分我們也都有潛在的一些委員專家給我們諮詢,委員這部分的指導我們會繼續努力。 另外有關運動場館,包括召委和好幾位委員有提到的無障礙或是多元運動的場地,我們在輔導縣市政府興建場地的時候,在無障礙等等這些都有。目前來講,我們適應司也會再專注到適應運動這一塊,我們會繼續來做。事實上,以目前設施司的經費,大概就是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的整個計畫的補助費。未來若有爭取到新的經費,才有可能再挹注到其他的一些場館,因為現在大概是全民運動館等等這些在做……其他就是簡易的修繕,我想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另外,委員及各位委員提到的運動平權,以及適應的一些調查,這個都是我們現在繼續處理的。還有委員提的各類型設施的統計,我們會請我們的設施司未來在統計上精進跟調整,讓民眾更容易看到這些場地統計的呈現。 再來,柯委員以及好幾位委員一直以來很關心女性運動平權,剛剛委員提到女足案的部分,目前還是在進行,但是我們在支援各個學校運動代表隊接受運科的資訊來講,都是要再教育的部分。我們還是會繼續透過很嚴謹的審查,讓這些運動團隊能夠接觸到運科支援,在他的訓練上會比較好,所以這是兩個部分來走。至於在倫理的審查方面,這個我們還會繼續做,我們運科中心會從專業的角度,繼續做這些審查跟把關。所以委員關心的這部分大概分兩個:一個就是支援各學校的運動代表隊去接觸到運科,讓運科來支援他的訓練,這部分我們會繼續精進;至於有關倫理的審查,我們也會做一些要求,很謹慎地做這樣的審查。謝謝好幾位委員長期以來對這方面的關心。 陳秀寳委員講的運動外交,我想我們也會朝這個方向做,包括IWG的部分,我想委員應該都知道我們也繼續在做這方面的爭取。 有關於葉元之委員所提東南亞新南向的部分,我們有發現類似的現象,一般的審查就是讓基層的學校得到成績去申請。一般看起來,泰國跟馬來西亞或是印尼大概會比較偏重在羽球的項目,就是他學校有這些運動項目,他才會去選擇去那個地方。委員所提的這個部分,包括泰國的跆拳道也相當不錯,泰國的跆拳道有把泰國的教練引進,長期一、二十年都在那邊,所以他的成績有一點上來。因為有這樣的計畫,所以這些基層學校的運動代表隊選擇去新南向的時候,就會比較偏重在這幾個某單項運動成績是比較好的,有這樣的據點會去。有關委員的關心,我想未來我們再針對這方面,對要去的這些國家,他的項目跟他學校運動發展的連結,要做嚴謹的審查。這部分也謝謝委員給我們指導,我們業務單位會繼續努力這方面的精進作為。待會品牌的部分,我再請同仁來說明。 另外,劉書彬委員講的優化全民運動環境,事實上我們都一直在支援,包括運動園區的時間,也謝謝委員改成主決議。現在運動園區國訓中心的部分,因為配合國防部興夏營區的整建,所以時間上會做一些延長,目前來講都在進度的掌控當中,這部分我們也到國發會去做簡報,應該都朝這樣的進程推動。 另外,召委講的多元適應運動場域的部分,我們會繼續輔導縣市,讓更多民眾以及包括適應運動的朋友們有一個比較好的運動環境。 至於跟教育部的分工,事實上我們在體育班的部分已經確定做了一些分工,而且在明年度經費的編列上都已經確定了。我想這個部分未來在推動上可能會更加地順遂。在學校設施的部分,當然教育部還是希望我們運動部能夠再支持,我們可能要爭取到一些適合的經費,目前我們設施司的部分就是在棒球跟足球等方面的經費,如果我們有更好的經費預算,在學校的部分我們也可以做一些挹注。另外,在選手出國比賽的權益,我們有一個青少年經費的審核,若符合標準,我們會去做一些補助。這個部分大概有分一些層級方面去支援。委員的指教我想我們在經費許可上會盡力做一些支援。以上報告。 李部長洋:召委,我是不是可以說明? 主席:好,請部長回應。 李部長洋:謝謝召委,各位委員,大家好。剛剛就林宜瑾委員所說到的觀賽設施以及適應運動,後續我們會請適應司再處理適應運動有關於觀賽設施的部分。 就柯志恩委員提到比賽的時候熱的部分,我們後續已經在制定相關……不只是一般民眾,還有足球以及不同運動在熱傷害的部分,我們絕對會處理。當然剛剛您提到的運科這部分,女足也是國人非常重視的。在這點上面,如果在沒有一個非常詳細以及周全的狀況下,我想這個地方我們運動部還是會非常謹慎地處理這件事情,先跟委員報告。 關於葉元之委員說到新南向政策的部分,羅智強委員也有質詢到這一點。我想我們運動部該去檢討為什麼比較聚焦在泰國、馬來西亞這兩個國家。委員剛剛有提問到關於我個人的角度,當然泰國、馬來西亞剛好羽毛球又特別強,我知道的訊息也是新南向滿多是去羽毛球。我想新南向政策不只是羽毛球,而是非常多個國家,所以後續我們新南向政策絕對會做一個統整性的檢討,看後續該怎麼去處理這部分,也跟委員先回報。 您提到國際品牌賽事這部分,因為是由我本人自己親自審查,確實是34個案子。目前我手邊沒有資料,但就我的印象中,有臺北馬拉松、田中馬拉松、桃園有棒球邀請賽、花蓮有龍舟賽、臺中有鋼鐵體育的極限賽事,然後有匹克球,屏東也有相關的賽事,我想沒有您剛剛講的地區上的問題。我們希望藉由國際的品牌賽事,吸引更多國際選手來到臺灣。就我所知,當然也有自由車比賽的選手,我們希望能夠邀請到現役以及退役非常知名的傳奇選手來到臺灣,增進我們臺灣的能見度以及民眾觀賽的可能性,跟委員回報。 您剛剛提到林鴻道董事長的這1,000萬元,我非常感謝他身為企業家,能夠回溯捐贈1,000萬元在東京奧運或是奧運,他時任奧會主席時的一個諾言,我想這對選手來講都是非常好的,並沒有所謂我跟他之間在制度上有任何的問題,很多事情當然很希望可以藉由這個機會跟各位國人報告。我個人的部分是希望能夠捐贈這1,000萬元給我自己所寫的這些團體,林鴻道董事長捐贈給各個選手的部分,我聽到的訊息是選手都已經有拿到了。關於董事長這邊,不知道委員還有沒有要補充的?我剛剛在媒體的訪問也有回復,我們也希望在林鴻道董事長請辭之後,還有很多關於體育運動的政策我們都會跟他請益,跟委員回報。 關於剛剛召委有提到的,我先回復上一個電競的部分。電競的部分,在今年我們希望可以由運動部處理相關的比賽,讓電競能夠更加具體以及完整。目前已經有在努力地勻出一些相關經費處理電競的比賽,讓更多人能夠參與以及重視。 剛剛也有提到關於博物館的數位典藏或是運動外交,剛剛陳秀寳委員有提到運動外交,我想不只是政府組織的運動外交才叫外交,比如說像我們有跟非常多國家去做。當然委員提到的IWG,我們會進行書面報告。我們很高興在中華奧會的努力下,我們成功爭取到TAFISA(國際全民運動協會)的年會來臺灣舉辦,我想這也是我們一直在做的。當然關於人才培育以及協會要去爭取國際組織的部分,這也是我們運動部一直在努力的,我們都有進行相關的幫忙。 召委還有提到關於國小或是國中出國比賽,這個也跟剛剛很多委員提到關於體育班轉型的部分相關,因為這也會跟學業上面有一些聯繫。我自己身為讀過8年體育班的學生運動員,我認為剛剛有非常多委員都重視學生運動員的學力,如何讓他們在學業上面可以有更加好的表現,當然運動部責無旁貸,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幫助更多學生運動員有機會出去國際比賽交流,然後爭取好的成績回來。先做以上的回復,如果有回復不周到的地方,再請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好,針對第2目國家運動推展,提案案號第85案至第125案審查結果:撤案的有第96案、第97案;改為主決議的有第85案、第87案、第88案、第89案、第90案、第91案、第92案、第93案、第94案、第95案、第98案、第100案、第101案、第102案、第106案、第108案、第109案、第110案、第111案、第112案、第113案、第114案、第115案、第116案、第117案、第119案、第120案、第121案、第123案、第124案、第125案。 除以上各案,第2目國家運動推展要合併凍結,請各位委員提案。 柯委員志恩:就是要併凍嘛!對不對? 主席:對。 柯委員志恩:我們看起來,委員提案的凍結有1,000萬元的,還有8萬元的,真的是!我個人建議,在第2目併凍200萬元。 主席:還有哪位委員有建議的嗎? 陳委員培瑜:剛剛前一目併凍的數字是不是也差不多100萬元?可不可以也請柯委員高抬貴手,我們就併凍100萬元就好了。 陳委員秀寳:對啊!我的案子跟你一起併凍100萬元好不好? 柯委員志恩:OK。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 主席:所以是200萬元加100萬元? 陳委員培瑜:不是啦! 陳委員秀寳:併凍100萬元啦! 陳委員培瑜:報告主席,是200萬元減100萬元,謝謝! 陳委員秀寳:變成100萬元,我的案子跟他的一起併凍成100萬元。 主席:我以為是加上去。 陳委員培瑜:200萬元減100萬元,謝謝主席這麼幽默。 主席:兩個人加在一起會變減少就對了。 陳委員培瑜:沒有、沒有! 主席:OK。葉元之委員剛剛對於……委員沒意見? 葉委員元之:剛剛這邊承諾的都要做到啦!不要每次都是在這邊講的時候什麼都OK,然後事後給的東西都很粗糙。對於凍多少,我沒有意見,但是希望官員可以尊重我們,謝謝。 李部長洋:謝謝委員! 主席:好。對不起、對不起!柯委員,所以最後是多少? 柯委員志恩:100萬元。 主席:100萬元? 柯委員志恩:併凍100萬元啦!你也可以提啊! 主席:200萬元加100萬元,然後變成100萬元? 陳委員秀寳:沒有!併凍100萬元。 陳委員培瑜:等一下、等一下,如果主席都可以講出這個方案,那我來提另外一個方案好了,讓大家可以開心的中午去休息。 主席:你說、你說! 陳委員培瑜:我們就照列啦!好不好?也不用凍。 主席:好,OK。那這樣子的話,因為我自己本身對這個部分,我剛剛有提到的,不管是教練證,或是為了性侵案、為了電競、為了體育班,以及為了很多委員說的場館不足之類的,有委員最後是建議照列、有人建議200萬元、有人建議100萬元,目前有共識的可能是100萬元啦! 在兒童工作證還沒有執行之前、不適任教師、國民體育法還沒修改之前,配套還沒有出來,我真的很擔憂。所以我加一個50萬元,150萬元。我想已經很高抬貴手了,不是給你動不動就是500萬元、1,000萬元了!多一個50萬元,我都不知道我能不能跟國人交代。 吳委員沛憶:150萬元,附議。 主席:我是希望說,就像剛剛葉委員說的,我們不要現在答應了結果做不到啊!不只電競,還有剛剛以上的。 郭委員昱晴:我發言一下,因為我剛剛去質詢。可以嗎? 主席:好,那我們是不是拜託郭委員儘量簡單?拜託!因為我們要合併了。 郭委員昱晴:我簡短!這個部分我只有第110案跟第117案。我們善意的提醒,第110案的部分是全臺公營場館的建築年代跟維護的狀況其實有一些落差,在進度上可能真的還是要稍微再加強一下下,這個部分改主決議沒有問題。另外就是第117案的部分,因為大家都已經在處理了,也跟著大家一起併凍,沒有問題。以上。 主席:好,謝謝郭委員。 我最後再強調,這50萬元真的不多啦,但是裡面有很沉重的期待,請運動部務必要執行以上委員所提案的改善,不要只是在委員會裡面承諾,結果沒有做到,我想民意的反撲跟委員的憤怒一定會在事後補上,所以拜託大家。 現在這一目合併凍結150萬元,也請我們相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之後,始得動支。 我們先休息吃便當,待會再繼續處理第3目,謝謝。 休息(12時46分) 繼續開會(14時) 主席:兩點了,我們準時開會。 繼續處理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提案案號第126案是蔡春綢委員的提案。 不好意思,在場還少一位委員,我們再等一下。 好,現在多一位委員了,可以開始處理。針對第126案,蔡春綢委員要說明嗎?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要做成決議。「一般建築及設備」提案案號第126案,審查結果因為沒有意見,我們就預算照列。 接著處理第1項「運動部」之主決議,提案案號第127案至第161案。 第127案至第130案,請問主管機關可以嗎? 李部長洋:配合辦理。 主席:第131案、第132案有修正文字,可以配合辦理嗎? 李部長洋:修正文字,配合辦理。 主席:好。第133案到135案有建議修正文字,蔡春綢委員在現場,你們再跟他溝通一下,他還沒簽字。 第136案可以嗎? 李部長洋:配合辦理。 主席:好,配合辦理。 第137案、第138案。 李部長洋:我們有建議修正文字。 主席:蔡春綢委員在這邊,請跟他們溝通,趕緊讓委員能夠了解,看委員能不能簽字。 第139案的主決議可以嗎? 李部長洋:配合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第140案、第141案…… 蔡委員春綢:等一下,我的案子…… 主席:委員沒關係,我們先一案一案處理,到時候會再回過頭來。你的案子我們都沒有通過,因為現在都只是建議修正,要經過你同意,你簽字後才可以,所以不用擔心,不會因為你沒發言就跳過。 繼續處理第142案。 李部長洋:有修正文字,委員已…… 主席:委員有簽名,那就配合辦理,照案通過。 第143案委員已經簽名了。 李部長洋:對,照建議修正文字。 主席:好。第144案到147案。 李部長洋:配合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第149案到第156案。 李部長洋:配合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第157案、第158案。 李部長洋:有建議修正文字,委員已經同意。 主席:好,照案通過。 第159案。 李部長洋:配合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第160案、第161案。 李部長洋:有修正文字,委員已經簽名。 主席:好,配合辦理,那就是照案通過。 剛剛沒有特別提到照案通過的部分,麻煩運動部再跟委員溝通,委員要簽字才算數。 接著要來處理第2項「全民運動署」第1目「一般行政」。 我先宣告一下「運動部」主決議提案案號第127案到第161案:照案通過的有第127案至第130案、第136案、第139案、第149案至第156案、第159案;修正通過的有第131案至第135案、第137案至第138案、第140案至第143案、第157案至第158案、第160案至第161案。 第18款第1項「運動部」部分,處理完畢。 蔡委員要發言嗎? 蔡委員春綢:可以嗎? 主席:可以啊。 蔡委員春綢:不好意思。 主席:不會、不會。 蔡委員春綢:因為我剛來,很亂。 主席:不要這樣說、不要這樣說。 蔡委員春綢:因為我的案子在這部分只有兩個凍結案,大部分都是主決議;但我還是要強調一點,本席的第135案是針對選手權利的保護,也就是說,我們之前修訂的國體法第二十二條,已經在委員會審查完竣,等待協商。本席的版本有很大的彈性空間,運動部也有到我的辦公室來做協調,本席認為這個彈性的決定是在運動部,門要開多大是你們的權限,希望你們能夠從善如流,讓這個案子能夠通過,這是第135案的部分。 至於第137案的部分,剛剛大家都講到體育班的事情,我在這裡還要再做一個強調。因為部長一直希望能把運動選手的學科提升起來,這個部分我也很贊同;但這必須跟教育部協商,要怎麼樣做才能真的把學生的學業成績提升起來,不要口頭說說而已,而是要有一個很詳細計畫出來。這個是體育班的部分。 再來就是第140案跟第141案,我在這裡要再特別強調一下。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到運動防護員,對於運動選手的安全健康,大家也都非常重視,因為我本身也是運動選手,我們李洋部長更是一個傑出的運動選手,所以對於運動防護員的重要性,我就不必在這邊再多說了;但因為我們有提出一個運動防護師法草案,很多相關的團體都到本辦來做交流,昨天物理治療團體也來到本辦,就他們協會可能會受衝擊的一些問題,也都有提出來,我也都有跟他們說明,他們也很放心。本席在這裡要跟運動部說,希望你們能夠提出你們的版本,剛剛運動部好像也有做這樣的一個動作,有做這樣的準備,希望李洋部長就像卓院長講的:李洋部長不是來表態,是來表現的!在運動防護員這個部分,希望能夠看到李洋部長的一個表現。以上是我的補充。 吳委員思瑤:主席…… 主席:因為已經要宣告了,那沒關係,我還是讓委員發言。請劉書彬委員。 吳委員思瑤:我插一下話,我只要補充我這一目的提案都改主決議,請補充記錄一下,謝謝。 主席:應該都有啦,我們這邊拿到的都有配合,也都有唸出來。 請劉書彬委員。 劉委員書彬:我的案子是第126案,關於…… 主席:第126案已經過了喔,對不起! 劉委員書彬:但是剛才不是說要跟委員再做討論嗎?如果不在現場的話呢? 主席:現場不在就照案通過了。 劉委員書彬:照案通過的意思是? 主席:就沒有了,就預算照列了!不好意思,因為剛剛我也有問春綢委員,他說沒有意見。不好意思,因為就已經下決議了,但我還是會讓你發言啦。 劉委員書彬:好,讓我發言,但是沒有影響力。關於電動車的部分,行政院各部會現在應該都有啦,因為要配合節能減碳,受淨零碳排的影響;看起來你們這邊的三台電動車可能是Tesla Y等級以上的車款,這個部分在財委會,包括財政部還有金管會等等,我們後來都有堅持一些,尤其主計總處自己本身在編預算,他們會從電動車的續航力,最重要的就是電池的續航力等等,還包括性能等等,還有Toyota或是Kia這一部分,在價格上面他們都還會找出這三種車輛每一種型式的資料,所以他們也同意每台車大概刪減10萬塊錢,尤其在大量採購的時候是有這種可能性。我想這是國家的公帑,我們應該可以往這邊去思考,因為連主計總處都從這邊進行;不然就送到第二回合由黨團去協商。 主席:運動部要不要回應一下?雖然現在是照案通過,但還有第二輪,還是逃不過!所以委員的建議,你們是不是還是要重視一下? 黃處長賜林:運動部秘書處在這邊說明,也謝謝委員提醒我們,其實我們也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是依照主計總處的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也會配合委員所提醒的來撙節,會依照實際需求,不會浮編或是過度購買不需要的一些配備,在這邊跟委員做個說明。 主席:好,看起來很簡單的說明,沒關係,委員心中自會有個底。 書彬委員,不好意思,因為剛剛有稍微等待啦,可能有一些……後續第二輪還是有機會可以處理這件事情,好嗎?不好意思,因為已經有做決議了。 我再回過頭來問一下蔡春綢委員,對於建議修正文字的部分,你有簽名了嗎?都簽了嗎?好,因為我們剛剛的宣告就有把春綢委員的建議修正文字都放進去了,所以我就不再重複宣告。第148案也照案通過。 第18款第1項「運動部」處理完畢。 接著處理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歲出部分,第2項「全民運動署」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162案到第170案。本席的提案是第165案,基本上我們現在都凍結100萬,也是真的要給運動部督促。這次辦理全民運動的整個政策行銷、社群媒體的維運,宣傳費用編列這樣的一個預算,理應有效提升政策能見度跟民眾的參與度。檢視官網115年「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其中4月一項標案編列經費38萬元,目標為「提升全民運動政策能見度」,預期效果總觸及卻僅為5萬4,676人;再者,尚未建立明確的成效指標與成本效益評估機制,部分宣傳費恐流於形式,就是為宣傳而宣傳,難以真正讓民眾規律運動,提升政策理解度。所以,我還是希望督促運動部應該要把錢花在刀口上,後續應該要有相關的計畫來告訴我們,你要怎麼提升,因為這部分花了38萬,結果總觸及就5萬4,676人。我想李洋部長隨便拍一個短影音都會比這個數字高,加油好嗎? 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我們到第170案就來處理。本席的第170案改主決議,也希望你們配合辦理。 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162案到第170案,審查結果:改為主決議有第162案、第163案、第164案、第167案、第168案、第169案、第170案,除以上各案以外,合併凍結100萬元。這一目三億一千多萬元,我們全部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過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2目「全民運動推展」,提案案號第171案至第205案。請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我的案子是第173案跟第174案。第173案內容提及運動跟健康的連結;運動固然可以促進健康,可是他們的評估指標,感覺運動部跟國健署是分開設計跟統計,我認為重點在於能不能建立這個共享指標,共同轉介與一致的誘因設計,所以運動部與衛福部國健署,應該要共同研議進行運動與健康的跨部會指標整合,並把這個參與率、健康改善、醫療利用、滿意度跟成本效益納入年度檢討,每年提出相關的報告。運動部來說明的時候有提到,現行的政策其實有初步的合作機制,至於運動與健康這個指標設計,後續還會再繼續討論。本席期待運動部作為一個新興的部會,應該要有更宏觀的願景,讓運動不是只有運動,就好比與文化部有「遠洋合作」這樣的概念一樣,運動部也可以試著和衛福部在運動與健康這個議題上有更多的合作跟成果報告。 至於第174案,因為臺灣其實是一個有豐富水域活動的國家,不管是海邊、溪邊或是游泳池,與此同時,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防溺教學,具體來說就是我們除了要培養救生人才外,學會溺水時自救也是要被非常重視的。我覺得臺灣在游泳教學上有個可以向荷蘭學習的地方,那就是他們在教游泳的同時,也會教導落水時如何求生自救。這個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在穿著衣服的時候就落水。如果沒有提前適應這種落水的情況,很容易就會在發生落水意外時不知道如何自救。所以我們希望運動部在推展游泳教學或水上救生教學的時候,可以向荷蘭學習他們的教學方式,模擬穿著衣服或鞋子落水這種所謂的障礙通過跟自我脫困的能力,建立並普及全民的水域安全概念。我可以同意本案改成主決議,可是同時我要提醒的是,運動部有表達今年會結合臺北、臺南等六個縣市政府,在地方教導民眾風險辨識跟水中自救的技巧,我認為應該可以年年都在每個縣市強化辦理。 主席:下一位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這個部分我提出4案,先看一下第188案,全民運動署有來特別說明,對於新興運動有給了31項非奧亞項目的明確數字,這個部分我同意改成主決議。 第190案是有關親水體驗池的預算,運動部的說明是他們透過聯席會議,已經有達成一些共識,就是釐清分工還有移撥給國教署辦理,讓資源回歸教育體系。為了支持跨部會協調的一個具體結果,我也同意改成主決議。 另外就是對第197案,全民運動署有特別來說明,有明確地把訓練負荷、年齡分級的指引,還有意見箱、座談會及獨立申訴的機制納入,希望能夠確實保障兒少權益。這個部分當然還包含新住民、女性等等,可追蹤的一些規律運動的績效指標。我也同意將本案改成主決議。 至於第205案,同樣也是全民運動署有來說明,表示今年本來預計要建置20站推廣中心跟67站的科技檢測站,並特別釐清這個是屬於業務費,不補助設備。為表支持這項政策,我也同意本案改成主決議。 主席:下一位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我提出2個案,即第178案和第191案。首先我要對全民運動署表達肯定,針對「新興及極限運動輔導計畫」相關該注意的問題,包含新興運動認定的滾動檢討以及防制萬年受補助團體辦法,在本席質詢之後,全民運動署這邊有給出積極正面的回復,昨天也有收到正式回復的公文,所以對第178案我不堅持,可以改成主決議,但希望全民運動署將滾動檢討的時限以及補助政策調整的相關規劃時程,可以給我辦公室一份報告。 至於第191案,本席是希望看到運動部提出具體的兒少運動推展措施,包含兒少運動的推廣課程、相關知識規劃以及兒少運動環境的優化,不是僅限於教練,也要包含兒少及家長。但是比較可惜的是運動部來說明的時候,都是強調你們現在對運動教練的管理及現有賽事流程的調整,沒有看到本席提到的兒少運動推廣方面比較具體的推動措施,所以這個部分等一下要請你們說明一下。雖然我提的凍結金額是100萬元,我也不堅持,但是你們如果對這個部分沒有比較積極的一些規劃的話,那我希望可以跟其他委員的提案一起併凍。 主席:下一位請伍麗華委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對於第2目,我提出3案,即第186案、第187案及第196案,我簡單做個說明。在第186案的部分,我們看到「推動運動休閒活動」中的業務費編列了很大筆的預算,有一億八千多萬元,最主要是希望能夠辦理多元運動專業人員,像是體適能指導員、山域嚮導、救生員等等的培訓,不過我們看到的資料顯示,過去109年到113年的執行率都滿低的,連續5年嚴重落後,所以希望可以就這些嚴重落後的原因、結構性的不容易,去檢討跟策進,並提出書面報告;我同意本案改成主決議。 至於第187案的部分,因為教育部體育署過去因應行政院的「向山致敬」,有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我也兩次對此提出質詢。因為8月馬上新的學年度就要開始,但是運動部成立了之後,導致這個計畫不知道要提報給誰,所以等於是中斷了一年,所以我希望運動部趕快跟教育部國教署討論好分工機制,特別是這個8月的新學年度,希望可以很清楚,所以我對這個部分建議凍結10萬元,希望能夠有一個結果,提出書面報告。 再來是第196案的部分,因為上個禮拜一有邀請運動部到地方,跟全國推動原住民傳統運動的教練們開座談會,所以其實這一案已經有結果。關於原住民傳統運動已經修法三讀通過了,希望能儘快訂定相關的施行細則,在上個禮拜一的座談會中,其實這些都已經有結論方向,所以我也同意本案改成主決議。 主席:下一位請吳沛憶委員。 吳委員沛憶:我提出的是第172案、第182案及第183案,都改成主決議,但就兩個案子,我還是希望運動部可以說明:第一個是關於自由潛水運動的第182案,我們現在是觀光署跟全運署有分工,有關人員證照管理分給全運署,主要就是潛水的教練證,可是目前對不適任教練的管理,看起來比單項協會授予的教練證更困難,因為現在系統還沒有統合,分成好幾個,所以我希望全運署還是要去找出可以管理的方法,因為我們既然對此有認證了,當然希望後續對教練證的品質要把關。 再來是我一直關心的新興運動,以街舞為例,過去街舞有出國比賽,是由文化部補助他們出國比賽交流,但在運動部成立之後,文化部就以街舞是新興運動為由,將其歸給全運署管,但全運署告訴我你們只管全民運動,好像全民運動只能在國內活動,你們不補助出國的活動,現在反而變成過去有補助的這些街舞舞者們沒有辦法出國參加交流活動。運動部全運署成立之後應該是給予更多支持才對,現在反而倒退了。針對這一點,我在質詢的時候有提出,當時次長是說可以編列,但我目前沒有看到你們相關的計畫,所以希望等一下可以說明。謝謝。 主席:再來請張雅琳委員。 張委員雅琳:我提的是第175案,內容也是針對水域。我們現在其實有不同的教練系統跟認證系統,而系統上面的課程內容、訓練時數、人力檢核、安全標準跟換證制度其實是不一致的,這當中會不會因為缺乏管理造成制度空白,影響民眾參與這些水域活動的安全性,甚至還有性平事件等等?所以我提案要求運動部要針對非特定團體管理範圍的運動教練證照進行盤點,建立一套管理機制,研議教練資格、課程內容、訓練時數、能力檢核、安全管理及換證制度的基本規範。謝謝! 主席:沒有委員登記發言了,本席提的第179案改主決議;至於第192案,我們這次為了全民運動的推動,編列了5億8,並為此推動社區運動俱樂部,以在地服務為核心,結合校園開放政策,以實質補助鼓勵學校在課後或假日開放運動場館。但是我講真的,社區運動俱樂部跟學校場館的開放,原本就是希望讓民眾就近參與,落實我們整個全民運動還有運動平權的關鍵性政策,但是相關的計畫牽涉到地方政府和學校的配合意願、場館的管理能力,缺乏完整的配套,我覺得並沒有有效提升民眾實際參與運動,而場館的配合度還有提升場館的量能都有待我們再繼續精進,所以提出第192案。 再來是第202案,我是講這個可以改主決議,但是第192案真的要拜託全民運動署,包括我今天一直在講的,光是投接球這件事情都找不到場館。我覺得可以制定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原則,比如說投接軟式的,因為我們不是要打棒球,我們要投接的地方或者是牛棚那種單純訓練丟球的姿勢,但這些都找不到場館,綠園道也沒有地方可以框起來,做成一個牛棚給他們訓練。我覺得這部分都牽涉到整個全民運動,希望運動場館的開放能夠更加友善。這是民眾需求的,可是現在的量能就是打不開,只給錢好像真的沒有辦法解決,或者是錢給得不夠,沒有增加人力讓他們能夠管理,這些是不是都應該好好想想怎麼樣去執行? 以上各位委員的意見是不是請主管機關回應一下? 房署長瑞文:謝謝召委跟各位委員對全民運動署一些業務的指導,我在這裡就委員剛剛有詢問到、有指導的部分,依序分別回應。謝謝林宜瑾委員,第173案特別針對運動跟健康的結合,希望我們跟國健署有一些共同的合作或是有一些共享的指標。跟委員報告,全民署成立之後,我們跟國健署其實大概每半年會有一次兩署的座談會,針對兩署可以共同合作的一些業務,每半年兩署會互相針對相關的議題討論,也包括剛剛特別提到的一些健康指標,或者是我們合辦一個兩署論壇這樣子的合作機制,我們大概每半年會做一次討論跟處理,這個相關的機制之後還是會持續。委員剛剛提到是不是針對相關的一些運動健康指標討論,我們會將這部分列入下一次跟國健署討論時的相關議題。 第174案是特別針對水域的部分,謝謝委員提到是不是能夠參考荷蘭的一些作法,針對防溺教育就是著衣落水時要怎麼自救。我們其實也有跟我們委託的臺大團隊就是康正男老師討論過,很多可能還是要回歸跟教育部討論相關的游泳課程,看看是不是有機會把著衣落水這部分的自救技能放到游泳課程相關的補助裡面,我想我們全民運動署會跟教育部國教署針對這個議題做進一步的討論。 謝謝郭昱晴委員針對本目提出4案,其中也包括新興運動。目前我們認定的有23加8,總共31種新興跟極限運動,我們正就各個協會提出的相關申請計畫進行審查。當然不是說今年提的這31種就是永遠固定,我們有一個滾動檢討的機制,原先是將時限定為3至4年,可是我自己真的覺得太久,包括我自己認識的很多新興運動,我都認為應該過來申請,但可能在年初的時候,沒有單位、沒有協會提出相關的申請,包括我這邊有一些圓網球或是一些很新興的匹克球這些,其實都沒有列到這次的範圍裡面,所以我們會以滾動的機制檢討,然後針對輔導這些協會不管是辦活動、相關的裁判教練講習或是會務的輔導,我們再來精進,同時也謝謝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 第190案的部分是針對親水體驗池,這部分在這兩天,我們跟教育部兩個部會已經討論了業務分工,確定親水體驗池的業務回歸教育部,所以我們全民運動署明年度(116年度)就不會再編列這個部分的預算。不過針對水安,針對跨出校園相關水域安全的宣導這部分,我們還是會來跟各級學校及教育部充分合作。 第197案大概是針對一些獨立申訴有一些規律的這個部分,也謝謝委員的關心。 第205案是關於我們67站的科技體適能檢測,目前我們也針對推廣中心這種固定式的、一站式的,大概會輔導縣市政府設立20站。這項業務目前正在進行當中,就基層規劃來講,應該是下禮拜要針對相關的申請案進行審查。同樣也謝謝委員同意本案改成主決議,有關後續的一些推廣狀況,我們再來回報,讓委員知悉。 其次謝謝秀寳委員提出的幾案,包括第178案有關新興及極限運動的認定、滾動式的檢討等。剛剛有特別報告,我們會縮短滾動檢討的期程。針對一些輔導部分,我們會積極的協助。 第191案是針對兒少運動的部分,可能不僅限於教練,我們現在其實是比較針對要教育或是要帶領兒少從事相關運動訓練的教練這部分專注的輔導,包括我們全民署自己,今年也辦了三場這樣的教練增能課程。另外,今年比較特別的是我們有輔導22個縣市政府,因為如果光靠我們全民署自己辦的話,所需時間可能會更長,如果透過補助的方式,讓縣市政府針對兒少相關的課程,大家都來盡一份心力,包括一些固定的師資或是課程,我們會訂定統一的標準,讓各縣市政府執行的時候比較有依據,所以這部分我們也會納入相關的檢討。 其次要謝謝伍麗華委員,針對第186案,有關109年到113年針對專業人員授證執行率比較落後的原因,這邊要特別跟各位報告一下,因為這個時段剛好落在疫情期間,包括救生員和一些山域嚮導,坦白講這些是風險比較高的,所以可能在疫情過後,有很多這方面的教練比較不願意再回來,這部分也是我們要充分做政策引導的。然後包括有一些救生員的部分,我們其實目前也在做一些轉型的檢討。這部分是不是容許給我們全民運動署一點時間,針對相關的制度調整? 第187案包括「向山致敬」、山野教育跟教育部的分工機制,我們跟教育部討論後,原則上是教育部現在繼續進行推展包括「山野教育」等這些,全民署則會跟社區結合,針對跨出校園的山野安全這部分的推廣,我們希望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這樣子的功效,所以我們還是會共同一起推動。 第196案是有關推動全民運動的傳統運動,在國民體育法第四十五條修正發布之後,我們要在半年之內訂定施行細則。這部分目前我們已經啟動,先跟原住民族委員會進行相關的討論。 其次,也謝謝吳沛憶委員,針對第182案自由潛水,我們有一些業務分工跟人員證照的部分,特別謝謝委員的關心,包括自由潛水目前相關的證照,委員很清楚,我們其實還是尊重國際證照的制度,不過針對不適任或是有問題的教練的管理跟輔導,其實是需要一個機制沒有錯,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看看怎樣跟相關的協會,針對這一塊來做比較有制度性的努力。 其次,針對新興運動街舞出國的部分,也跟委員報告,我們在116年有特別針對非特定體育團體,然後是有具備國際窗口的這些團體,包括街舞,這部分我們有納入相關出國經費預算的申請,到時候再請委員協助。 這邊特別謝謝雅琳委員,針對第175案的水域,包括有些教練的認證,然後非特定體育團體的一些基本規範,這個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再來持續的努力。 最後,召委針對第179案,謝謝您同意改成主決議。 第192案是特別針對社區運動俱樂部。跟召委報告,我們其實之前在受理申請和審查的過程當中,也的確很多學校會有一些好像是為了要申請這個補助,然後它故意……因為我們還是要它提相關的契約書過來看,有一些學校可能為了要申請這筆補助,所以它大概故意訂成1年,然後也有特別針對跟個人簽約的,所以我們有很多這樣的方式,看起來我們還是有必要跟學校、跟教育部或是國教署,針對校園開放這一塊還是需要有一些制度的調整。 主席:對啊!再麻煩一下。 房署長瑞文:好,謝謝。其他的部分我們就配合召委的指示來處理。 主席:好,第2目「全民運動推展」,提案案號第171案至第205案審查結果:改為主決議的有第171案、第172案、第174案、第176案、第177案、第178案、第179案、第180案、第182案、第183案、第185案、第186案、第188案、第189案、第190案、第193案、第194案、第195案、第196案、第197案、第198案、第199案、第200案、第201案、第202案、第203案、第204案、第205案。除了以上各案,本目合併…… 張委員雅琳:主席,我175…… 主席:第184案也改主決議。 張委員雅琳:第175案也改主決議。 主席:第175案也改主決議,除了以上各案,本目合併凍結,請各位提案。好,現場委員都沒意見。 不好意思,我的第192案還是希望你們運動場館的開放跟學校好好溝通,跟國教署好好請益一下,拜託,你們的成功會帶動全臺灣整個運動場館大量提升,因為我相信各個選區都有學校,現在要開闢土地、開闢公園、開闢運動場館很難,現有的場館能夠真正的開放使用、加強管理,安全又能夠大家雙贏,所以我提議凍結100萬。署長,你嘴巴張開開,你預算5億8,我凍你100萬,你嘴巴張這麼開,不行啦!你那個驚訝的表情,我沒辦法接受。 陳委員秀寳:我的案子跟主席併凍100萬。 主席:所以不是100加100? 陳委員秀寳:沒有,併凍。 主席:我知道,我知道你的個性,開一次玩笑就好,所以只有100。你看,這樣子人家是50加50,還是真的要把它做好啦!運動場館瞬間能開1,000個以上的機會就在這,好不好?好,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拜託,不要因為100萬太少,就乾脆不要用。 第2項「全民運動署」之主決議,提案號第206案到第214案,請提案委員舉手,謝謝。 第206案到第214案基本上都是主決議,請問一下,主管機關能不能配合辦理?好,照案通過,第18款第2項「全民運動署」處理完畢。 繼續處理運動發展基金「基金用途」,提案案號第1案到第29案,需說明的提案委員請舉手,謝謝。好,我們從後面,劉書彬委員請。 劉委員書彬:好,我的案子是第9案,是跟春綢委員一起提的。這個案子涉及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費,我們看到這個案子其實有滿多委員都提出他們的一些看法,運動部也有來說明,111年到113年業務推廣執行率差的原因,當然是有一些疫情啦!但是我們現在看到今年比較特殊,有亞運嘛!亞運的確是會增加,可是我們從運動部提出來給本席的資料當中看出來,以去年114年1月到大概12月左右,你們宣傳政策執行的情形,大部分都是一些網路,包括YouTube、Facebook跟Instagram等等,這裡面有看到觸及率,觸及率是有些指標。但是現在我想要針對今年的預算增加了1,445萬,達到6,045萬,這樣的狀況我們是想說,當然是因為亞運的結果,可是如果增加它的成果或效果只是用網路的觸及率,因為大部分都是用網路,等一下請運動部回應一下,質性的效果是怎麼樣啊?尤其媒體的政策有這些觸及率,是不是有跟賽事轉播的收看率或是喜好度會增加,還有包括亞運到底是什麼時間舉行、在哪裡?現在是說名古屋,我剛才看一下,不然我其實不太清楚,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有些指標性屬於量化的KPI要提出來?不然如果還是用一種量化的效果呈現出來,其實並沒有達到…… 我想運動部,尤其是李洋部長,你本身是運動員,我想說應該是包括喜好度,甚至我們也想知道這次亞運賽事有沒有有線電視轉播這樣的情況,這也蠻重要的。甚至更重要的是,也可以了解,這一次是有世界盃足球賽,現在還在舉辦期間嘛!可是因為時差12個小時,在北美洲的效果,他們的播放時間可能都是我們的凌晨、清晨,可是那個影響力……因為我自己在德國唸過書,足球的效果其實在一個小小的場地,用足球就可以去踢起來。我是建議李洋部長,如果全球性普及率的話,其實足球的普及率跟方便性是很高的,包括我們現在可以看到,日本跟韓國都有進入世界盃足球賽,對不對?這部分他們都可以進入,尤其是日本都還有棒球的歷史。我們是不是也提供對足球的這種發展等等,怎麼樣去建立這種普遍性的?不是只是觸及率,而是真的要去喜歡。你看到梅西多麼會踢,已經變得引起這樣的效果。其實一般的貧窮人也可以透過……不要說貧窮人,一般人都可以透過足球去翻身,變成一種世界性的運動。我想這部分給李洋部長建議,尤其看到還只是在亞運等等,這些部分等一下請說明,到底對於質性的效果上面的KPI是什麼?要說明,不然我覺得真的還是要用凍結的方式,讓你們加強媒體的效果、成效。謝謝。 主席:好,下一位請蔡春綢委員。 蔡委員春綢:好,我再針對第25案做個說明,因為運動部也有到本辦來說明,包含執行率、增加費用的原因還有宣導的用途,在這裡我是很支持宣導,媒宣費是一定要透明。我要問一下,115年度增加了亞運特展、賽事宣傳以及企業認證跟選手的曝光,還有具體的績效指標是什麼,會不會承諾介入?我們希望在這個部分能夠有效地宣傳運動賽事跟運動外交。等一下我們就請相關單位來說明,我的提案就改成主決議。 另外,主席,我能不能就把主決議第30案順便講一下? 主席:第30案? 蔡委員春綢:是,主決議。 主席:好。 蔡委員春綢:第30案主決議是有關於運動文化產業,我本人來到立法院就是一個願望,運動本來就是文化的一部分,希望未來能夠把運動文化納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產業項目裡面。之前運動部跟文化部有聯手所謂的運動漫畫,這個是跨部會,不但可以當作運動產業,也可以當作文化創意產業。有關於像運動漫畫或者是一些影視,可以把運動納入變成一個素材,然後能夠加以發揚,透過這樣影視或是漫畫的方式,宣揚運動的內涵。我希望在這個部分運動部能一起來推動所謂的運動文化。以上。 主席:好,謝謝,我們待會再請主管機關回應。再來是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我的案子有兩個,第一個是第12案,主要是關於運動員禁藥管理。我國的運動禁藥管制工作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在辦理,相關預算編列也是逐年增加,但是近年常聽到有選手違反禁藥相關規定,變成受禁賽或取消成績的處分;禁藥防制基金會在講座資訊、線上測驗平臺也經常出包,甚至要求選手還有教練要自行了解參加比賽的規則,所以本席提這個案子是要提醒,運動部應該要加強相關協會的治理及管制作業。運動部說明已經有要求基金會進行相關認定辦法的改革,以及會加強教育,也會向運動員、教練及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宣導,所以這個案子我不堅持,可以改主決議,但是一定要督促基金會對於相關的這些業務,要確實進行相關的課程宣導。 再來是第27案,其實我在運科中心的部分也有一個相同的案子,主要是針對運動員熱傷害防治指引的訂定,運動部來說明的內容我是可以接受,但是我希望運動部提出相關訂定的期程規劃給本席辦公室。以上,謝謝。 主席:好。郭昱晴委員有嗎?沒有,好,我是第22案……對不起,第7案、第13案、第22案、第28案,以上這幾案改成主決議,請主管機關回復一下我們現場所有委員的意見。 黃次長啟煌:是不是先請我們產業司針對有關於宣傳行銷那一塊進行說明? 王司長詔民:是,召委、各位委員,大家好。針對劉書彬委員以及蔡春綢委員都有關心到運動部所編列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的一些執行成效,這邊簡要跟委員做個說明。我們115年大概主要增加的部分,因為有搭配今年在日本名古屋亞運的舉辦,所以運動部有跟臺史博共同開辦亞運特展,我們在今年度也就是115年度有新增一些亞運特展的推廣經費。 另外,在我們115年所辦理的一些媒體政策廣宣的內容,主要是聚焦在兩塊:一個是我們會去強化國內基層運動賽事的轉播以及宣傳推廣,主要是希望讓這些基層賽事在國內能夠提高它的能見度,也能夠間接地促進、帶動全民運動。另外,我們希望透過賽事轉播以及全民運動概念的提升,吸引民間企業也能夠捐贈一些相關經費,投入運動產業的發展,透過民間參與及公部門共同合作、共同推動我們全民運動的目標。委員指教有關質化以及量化的指標,我們會具體研議,在相關的報告裡面提供比較完整的資訊。至於蔡委員提出後面的兩案主決議,我們會配合辦理,以上。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的主管機關要回復所有的委員?有沒有委員覺得沒有被回復到?沒有,好,「基金用途」提案案號第1案至第29案,改為主決議的有第1案、第2案、第6案、第7案、第8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第15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第20案、第21案、第22案、第23案、第24案、第25案、第26案、第28案、第29案。「基金用途」除以上各案,我們合併凍結,請委員提案。 劉委員書彬:主席,因為您也是在關於媒體這部分嘛!業務宣傳費這邊您本身也有提案,那您的建議是多少? 主席:你是說我第幾案啊? 劉委員書彬:你第7案。 主席:第7案改主決議了耶! 劉委員書彬:好。因為我剛才聽到您的說明,好像連質性的指標等等說之後才要再研議嘛!對不對?的確需要要凍一下。 主席:好,沒關係,您請提案。 劉委員書彬:那就50萬好了、減半好了,好不好?減50,我是提100萬嘛!對不對?我減100萬嘛! 主席:我尊重委員。 劉委員書彬:我是凍結嘛!對不對? 主席:對啊,凍結。 劉委員書彬:凍結100萬嘛!對不對? 主席:好,最後再確認一下,請問書彬委員,你要50還是100? 劉委員書彬:好啦!凍結50萬好了。 主席:沒關係,你決定就好,好不好?你覺得是對的,就堅持嘛!好不好? 「基金用途」合併凍結,有委員提案50萬元。針對提案的凍結,要求依審查會的決議,請提出書面報告,經過同意以後,始得動支。 接著處理運動發展基金之主決議,提案案號第30案、第31案,剛剛第30案蔡春綢委員已經提過了;那第31案,請問一下主決議,主管機關可以配合辦理嗎? 好,照案通過。 第30案、第31案照案通過,運動發展基金處理完畢。 接著處理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總支出」,提案案號第1案到第7案,有委員有意見嗎?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我的部分是第7案,這部分國訓中心有來說明,這個經費其實涵蓋長時間的海外進修跟退役轉任之後的薪資,這也攸關他們職能的轉型,延續運動生命最關鍵的長期投資。他們有特別來說明114年到115年遴選了鐵人三項、空手道、游泳等等,這些教練赴美國跟日本進修,我想這對第一線的教練,優化他們的執教能力其實是必要的資源。這個部分我沒有堅持,可以改成主決議,以上。 主席:委員均無意見,第1案至第7案審查結果:第1案、第2案、第4案、第5案、第6案及第7案改為主決議,除以上各案,有沒有委員要建議合併減列、凍結?(無)沒有委員建議,預算照列。 接著處理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主決議第8案、第9案。 吳思瑤委員針對第8案修正文字,可以通過嗎?主管機關可以配合嗎? 李部長洋:配合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蔡春綢委員第9案,請說明。 蔡委員春綢:雖然我提的這一案是主決議,但我還是有話要說。有關人事的問題,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對運動員來說非常重要,但是有關目前國訓中心的人事問題,在這裡我要叮嚀運動部在人事的部分一定要妥善處理,因為亞運在即,人事問題是不是會影響到亞運選手的一些權益?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運動部能夠處理人事的問題。因為董事長才剛剛上任沒有多久,今天執行長也來到這裡,也不知道什麼原因董事長提出閃辭,網路、報章雜誌都已經報導得紛紛擾擾,我們希望運動部在人事上能夠慰留也好、安排也好。 運動部目前也有很多人事方面的問題,譬如現在政務次長還是出缺,還沒有補上,因為這是一個新興的部會,我看經驗也不是很足,希望人力部分能夠補就趕快補,以強大運動部的實力,這是我的一個建議。 主席:委員的建議非常受用,也希望主管機關能夠聽取建議,趕緊積極辦理。部長要回應嗎?你回應一下吧! 李部長洋:委員,跟您報告,我們非常積極慰留趙執行長,在這一點上,不管是董事會還是我本人,都非常積極。今年要參加亞運,剛剛也特別講到媒宣,我想這對我們整個臺灣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們也希望執行長跟副執行長等都可以留下,我想我們都是非常積極表達慰留的態度。剛剛您有提到林鴻道董事長的部分,當然我們也有慰留,但是他跟我說明時表示是因為工作關係,所以選擇請辭。很高興可以藉這個機會跟委員及國人報告,我們跟董事長是非常友好的關係,希望外界不要再有相關的揣測,我們當然希望我跟林鴻道董事長都可以繼續為體育運動發展努力,同時我們也一直強調表達慰留現任執行長以及副執行長等相關人事案,讓亞運選手可以安定的參與比賽,積極為臺灣奪得佳績。 蔡委員春綢:謝謝。現在看到執行長在這邊,應該就是被慰留了。 趙執行長士強:謝謝委員,還有召委。我在這邊做一個報告:還有80天就是亞運這個非常重要的比賽,事實上,現在國訓中心包括教練、包括選手都非常正常的在訓練,有移地訓練的、有營外訓練的,還有營內訓練的,我想這部分請各位委員不用擔心。第二點,事實上董事長接任三個半月的時間,每一個禮拜都到中心來開會,後來他真的是分身乏術,因為他自己的事業非常龐大,包括建設公司、包括飯店,絕對沒有像外界講的跟部長有一些摩擦。事實上部長在這段時間,我看到他也是每一個月都下到中心跟選手座談,這是過去主管機關沒有的事情,真的大家都非常努力! 至於我個人的問題,基本上照規章我們是要跟董事長一起進退,至於新的董事長有什麼想法,我們再安排看看,謝謝召委。 主席:所以你還是一起進退? 趙執行長士強:照規章目前是這樣子。 主席:你會退了再進嗎?拜託啦! 蔡委員春綢:在這裡我還是善意的跟運動部說明,對於今天大家在討論的這些,我有一個感想,就是運動部的危機處理不夠好,因為每次一個小問題都在網路上一直吵,吵到變成大問題,包括李洋部長到日本去的那件事情,其實一回來就可以做個表述、說明,像今天這個事情也是可以說明,大家就不會揣測,所以我是覺得危機處理很重要,在這裡給運動部一個建議,以上。 主席:好,拜託運動部了,該挽留的挽留,因為亞運也快要到來,還是以選手權益為主。董事長有自己的人生規劃,我們尊重,但儘可能能挽留就挽留,不能挽留就和平分開,這樣子好不好?對吧?剛剛說是和平嘛!沒問題啊!我們要解釋,春綢委員是說你們不要任由新聞發酵。你還要不要再解釋什麼?看起來你很想拿麥克風,給你講! 李部長洋:我們後續會在危機處理上多加努力,其實這段時間我本人都有親自解釋,包含針對董事長的部分,但有時候這好像不是我們能夠揣測或控制的,我們都有在解釋。也跟委員和召委報告,其實這部分我們都一直有在做,當然我們也希望,就如同委員您講的亞運在即,我們真的希望讓在國訓的選手以及在營外為我們臺灣準備參加亞運的,我們希望可以給他們一個安定,我想這都是我們全體運動部、國訓中心還有三中心都一直在努力的地方。 主席:好,主決議第8案、第9案修正通過。 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處理完畢。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審查完竣…… 張委員雅琳:抱歉,主席,我剛剛舉手要發言。 主席:好。 張委員雅琳:我還是想要講一下關於我自己的那一案,就是第3案。主要就是國訓中心足球場年久失修、場地崎嶇不平、排水系統跟草皮狀況都非常差,對我們的國家代表隊的練習在安全上面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從之前就一直在講,講到現在都還是沒有編列預算修整足球訓練場,所以我這邊是希望可以說明清楚為什麼到現在還是不編列這筆費用。 趙執行長士強:召委,我這邊回應一下。 主席:可以啊! 趙執行長士強:張委員,是這樣子的,事實上我們那一塊大草皮是綜合性運動場,並不是足球場。 張委員雅琳:之前在跟前面的國訓中心溝通的時候就是說我們沒有一個國家級的場地。 趙執行長士強:對。 張委員雅琳:所以當時是有初步規劃設計另外一塊草地,但是到現在不管是中間那個也好,或是另外一個打算要新闢的場地,兩邊到現在都還是沒有經費啊! 趙執行長士強:現在是這樣子,那個綜合草皮我們現在整理得非常好,但是有一點高低落差,對於這部分,我是有跟運動部爭取,大概500萬左右就可以把它做好,事實上橄欖球、足球或者壘球都可以使用。 張委員雅琳:但是那個…… 趙執行長士強:如果真正要訓練,我是建議到楠梓,那裡有兩個標準的足球場。 張委員雅琳:其實楠梓的場地已經負擔過大了,這就是之前紐西蘭女足他們抗議不要下去踢…… 趙執行長士強:沒有,那有很大的誤會,改天我向委員報告。 張委員雅琳:我當然知道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是不管怎麼樣,它的確是負載過大,其實楠梓運動足球場的負載真的非常大,也要特別提醒,我們的國訓中心中間那一塊也不是11人制的場地,我是希望……我們的國家隊連一塊好的練習場地都沒有,我認為這的確是……我們還講什麼要發展足球,根本就不可能做到,我們連一個讓國家隊好好練習的11人制正規賽的場地都沒有,這部分我已經講了兩年,如果到現在還是沒有辦法往這個方向規劃的話,我就是堅持凍結。 主席:好,基於尊重,我還是要問一下張雅琳委員,你有建議凍結多少嗎? 張委員雅琳:照我上面說的…… 主席:好,凍結500萬,但是、但是我們一視同仁,剛剛劉書彬委員的提案過了就不回頭,但我基於尊重還是要問他,所以委員的憤怒會在第二輪展現,這部分請主管機關自己要注意。因為劉書彬委員那一案我沒有回頭處理,所以雅琳委員這一案我也不能回頭處理,因為剛剛宣告了,但是我們都還有第二輪,好不好?也請相關主管機關重視該委員的建議並加強與委員的溝通,以形成新的配套處理,剛剛委員說有可能會凍結500萬,你們自己要注意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 我們再回到「總支出」,對不起,主決議第8案、第9案審查結果修正通過,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處理完畢。 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已審查完竣,請問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接著我們要處理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總收入」,提案案號第1案,在處理之前我們先休息5分鐘。 休息(15時12分) 繼續開會(15時17分) 主席:好,我們繼續進行。 案號第1案,提案委員現在已經改成主決議了,我們就直接進行處理,「總收入」提案案號第1案改為主決議,「總收入」的部分預算照列。 接著是「總支出」第2案到第9案。我先很快的講,我是第5案和第7案改成主決議。 請陳秀寳委員發言,謝謝。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我的案子是第2案,第2案的部分和剛才我另外一個提案針對運動員熱傷害防治的部分是一樣的意思,主要是希望運科中心可以儘速研擬專屬指引,運科中心有來說明,會針對國際文獻及參考資料比較多的足球先做,後續再針對棒球、籃球等運動也訂定出專屬的指引。另外,本席也要求一定要針對不同的年齡以及兒童做分級,希望運科中心可以積極地辦理,而且隨時向本席辦公室更新相關進度。這個案子我可以改主決議,但是希望你們的效率可以再高一點。 主席:好,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我補充一下,剛剛第1案我改主決議沒有問題,現在是第9案的部分,運科中心有特別來說明過了,針對這個數據平台的發展計畫,目前已經有跟國網中心合作,另外也有由國內自行研發,資料的儲存也與國網中心的雲端機房有落地及自主的掌握,這個部分理解科技公共基礎建設的必要性,我同意改主決議,沒有問題。 主席:好,我們繼續接著進行,還有委員有意見嗎?(無)沒有我們就要處理了。「總支出」提案案號第2案到第9案改為主決議,第2案、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第8案、第9案,以上所唸到的改為主決議。 除以上各案,有沒有委員建議減列或凍結?(無)好,沒有,預算照列。 接著處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提案案號第10案,第10案也改成主決議,以上提案預算照列。 接著處理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主決議,提案案號第11案到第13案照案通過,對不起,我們接著是處理第1案到第3案,要稍微修正一下這裡的文字避免後面產生混淆,好,我們照案通過第1案到第3案。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處理完畢,請問需要交由黨團協商嗎?好,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接著處理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114年度預算,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115年度「總支出」提案案號第1到3案,第1到3案改為主決議,第1案、第2案及第3案,除以上各案,預算照列。 接著處理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之主決議,提案案號第4案到第5案,照案通過第4案到第5案。 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處理完畢。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審查完竣,請問須交由黨團協商嗎?好,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審查結果免予重複宣讀,在不影響文義前提下,授權議事人員依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案報告與黨團協商之範例整理,列入紀錄。 關於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運動部所屬單位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運動部主管部分預算案、運動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均已審查完畢;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預算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廷瑋補充說明;114年度及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預算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廷瑋補充說明;對於委員質詢時要求的相關資料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兩案,一併宣讀後再逐案進行處理。 一、 頂尖選手的背後,應有具備「國際視野」和「最新運動科學知識」的教練。運動部有計畫補助選手出國移地訓練,但對於「高階優秀教練的常態性國外深造」欠缺戰略與思維,致使教練想赴國外參加頂尖研習、或是去職業球團觀摩,往往要依附在選手的培訓計畫之下,或是各單項協會撰寫計畫補助或教練自籌、自理。運動部應將以下三項建議列入施政重點: 一、建立「公費教練海外研習制度」:每年選拔優秀的國家級教練、或是具潛力的青年教練,送往國外頂尖體育大學(如日本體大)或職業球隊,進行3至6周的深度系統性進修,而非只是參與短暫研討會之活動。 二、建立「知識開源與傳承機制」:獲國家補助出國的教練,回國後必須強制擔任「種子教練」,由運動部主辦全國巡迴工作坊,將國外最新戰術、運科觀念「毫無保留地開源」給基層教練,達到一人出國、眾人受益的擴散效應。 三、「推動國際教練互訪計畫」:主動與國際運動組織,常態性邀請國外頂尖教練來台講學,讓無法出國的基層教練也能在台灣接軌國際。 提案人:柯志恩  謝龍介  羅廷瑋  葛如鈞 二、 鑒於現行我國選手與教練出國參賽,受限於經費核銷規定,往往於賽程結束隔日即返國,導致選手完全無緣與參賽國進行文化交流。此舉不僅與政府鼓勵青年開拓國際視野之初衷背道而馳,亦讓選手流於國家競賽機器之盲點。 「體育不只是競技,更是外交!」代表隊出國之國際機票費用屬固定支出,若於賽後容許留停1至2日進行參訪,僅需增加極少許之膳宿經費,卻能極大化機票與海外保險之邊際效益,用最小的成本讓體育實質兼具國民外交功能。 爰此,建請運動部應支持代表隊於出國參賽時,進行國際文化交流。除鬆綁政府公費核銷之大限,亦應建立財政彈性配套,明確核銷邊界,允許由單項體育協會自籌、企業贊助或選手自理留停期間之庶務費用。切勿用僵化的行政核銷大限,鎖死選手看世界的機會。 提案人:柯志恩  謝龍介  羅廷瑋  葛如鈞 主席:好,先處理第1案,我是提案委員,我來說明。還是再次拜託運動部,頂尖的選手背後也需要有國際視野及最新運動科學的教練,所以我的提案很簡單明瞭,就是希望能夠幫助在相關選手培訓計畫之下,各單項協會依撰寫的計畫補助或教練自籌、治理,運動部應該將下列建議列為施政的三項重大重點:第一、建立「公費教練海外研習制度」;第二、建立「知識開源與傳承機制」;第三、「推動國際教練互訪計畫」,來加強我們的國際接軌還有教練的培訓。這個部分請主管機關回應,可以處理嗎?可以配合嗎?謝謝。 李部長洋:可以,配合辦理。 主席:好,謝謝。 李部長洋:謝謝召委。 主席:臨時提案第一案照案通過。 接著處理臨時提案第二案,我也是提案委員,也跟運動部特別拜託,講真的,選手及教練出國受限於經費的核銷,現在是比賽賽程一結束,隔日就被要求立即返國。大家想一想,選手完全沒有辦法透過這個機會再和參賽國進行文化交流,或者是對當地的運動做深度的了解,與我們開拓國際視野的初衷背道而馳,這也是國際競賽機器的一個盲點,體育不只是競技,也可以當作外交,更能夠透過出國讓我們的選手增加視野。代表隊出國之國際機票費用屬固定支出,但是賽後容許停留1到2日,不是大量的停留,僅需增加極少數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卻能夠極大化整個機票與海外保險之邊際效益,用最小的成本讓我們的體育能夠兼具國民外交的功能,所以建請運動部研擬解禁並放寬增設「48小時國際文化交流彈性」。除了鬆綁政府公費的核銷,為我們認真的選手及教練們明確訂定核銷邊界,允許單項體育協會自籌、企業贊助或選手自理留停時間之庶務費,這個部分也能夠幫助選手看到世界。請問一下,運動部可以配合辦理嗎? 李部長洋:跟委員您…… 吳委員沛憶:等一下,因為我們拿到的臨時提案文字好像有修正,就是剛剛講到第三段,我拿到的版本文字是:應支持代表隊於出國參賽時,進行國際文化交流。我想確認一下,我們現在討論的提案是修正後文字還是……因為剛剛主席唸的…… 主席:因為我在做提案說明,當然我也會尊重最後……所以要由…… 吳委員沛憶:所以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修正後的文字,對不對? 主席:我唸的是修正前,待會他會請我修正。運動部可以說一下沒關係,你說給委員聽,這張給你唸,沒關係,這張給你唸。 李部長洋:跟召委報告,我們建議是不是可以修正第三段為「建請運動部應支持代表隊於出國參賽時,進行國際文化交流……」,刪掉「研擬解禁並放寬相關規定,增設『48小時國際文化交流彈性』」? 主席:好,基本上,因為其他的委員柯委員、謝龍介委員、葛如鈞委員也有簽名,我們都尊重運動部的建議,但是希望在語意上不要有太大的變化,大家都知道我們在談的就是幫助選手,讓他們好好的比賽完以後能夠在地交流,也麻煩你們務必能夠照你們的修正文字,儘可能地幫助選手。 李部長洋:跟召委報告,我們目前沒有限制這一個…… 主席:好,這個部分…… 洪次長志昌:我們有跟柯志恩委員溝通過,所以才…… 主席:有跟柯委員溝通了? 李部長洋:有跟柯委員溝通了。 主席:OK,可能有相關的代表跟柯委員建議,柯委員也能夠體諒,但是基本上你們還要再加大溝通力道,到底怎麼會有這一回事?有個案嗎?沒關係,第2案就照修正文字通過。臨時提案處理完畢。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明日早上9點繼續開會。 休息(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