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7月23日(星期四)9時至12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盧委員縣一 發言學者專家及機關團體代表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順基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 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鄧克亷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蔡明芳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劉士豪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侯岳宏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葉明政 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研究員林昭禎 桃園市總工會理事游珮瑜 桃園市總工會理事王文福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副秘書長陳鴻文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勞資關係促進委員會副主委徐銀樹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副秘書長楊梓銘 淡江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郝充仁 勞動部政務次長黃玲娜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今天本會舉行「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謝謝各位學者專家及各政府機關代表蒞臨指教。本次公聽會探討的議題以提綱為準,請自行參閱。討論提綱主題:一、少子化對勞保財務的衝擊與因應;二、勞工退休新舊制之比較與改革方向。 請勞動部代表報告。 黃次長玲娜: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專家學者、各團體的代表,大家好。感謝貴委員會邀請勞動部參加這場公聽會,聆聽各位先進對於勞保及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的意見。以下就針對今日公聽會討論的主題逐一進行說明。 首先在勞保的部分,為了為評估勞保長期的財務狀況,以及費率是否依規定調整,勞動部勞保局依規定每三年會精算勞保財務一次,精算報告預估未來保險費收支時,係參採國發會人口推計資料、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加保、請領保險給付及基金收益率等經驗值的變動情形,設定最適當的精算假設,也針對重要的精算假設進行敏感度分析,評估當假設變動時對財務的影響。 又為確保勞保制度的穩定運作,勞保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已將「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納為勞保基金的來源,並定明依政府財政及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未來勞動部也將持續爭取以不低於過去年度撥補的金額繼續編列預算,並適時爭取額外的資源挹注,以穩定基金的流量。至於是否能以法律明文規定每年固定撥補比例,考量財政紀律法的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故相關法律之訂定須符合上開規定。 另外在提升勞保投資報酬率及強化風險管控部分,勞動部基金運用局在衡酌法規限制及風險承受度下,以允當的資產配置,創造長期穩健的收益。截至今年5月底為止,勞保基金近3年、5年與十年多以來的平均收益分別達到22%、15%與11%,不管是短、中、長期的績效都相當穩健。運用局訂有架構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並設有風控推動小組,檢視基金風險值及其變化,未來我們將持續檢視配置,兼顧基金投資效益及風險控管,有效掌握投資機會,以因應瞬息萬變的金融環境。 有關勞工退休金的部分,勞退新制從民國94年實施到現在,已經成為臺灣勞工退休的核心保障制度,如何實質增加勞工的退休金是勞動部持續努力的方向。為厚實勞工的退休金,勞動部今日所推出「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增加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的選擇;在新制退休金制度,勞動部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義務,請領月退休金者可以在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針對不幸死亡勞工的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死亡勞工退休金的請求權時效,我們也把10年的期間修改成從他成年之日起算。另外我們也擴大勞工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的保障範圍,持續在新舊退休金制度上精進對勞工的保障。 勞退新制本質上是勞動條件的一環,由於必須一體適用於全國不同規模的事業單位,所以它所規定的是一致性的最低標準,有關各項調整變動都要多方面、多角度審慎考量。現階段勞動部持續運用多元管道鼓勵勞雇雙方提高提繳率,例如我們已與金管會合作,把「提高提繳率」列入115年度ESG評鑑的進階加分項目,也在國家獎項中,將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超過6%列為評選標準的額外加分項目,鼓勵事業單位主動提高雇主提繳率,同時也積極鼓勵透過團體協商,將優於法定的提繳率納入團體協約,以實質提升勞工的退休金。 在勞退舊制的退休金保障部分,勞動部透過勞工退休準備金制度,要求事業單位依法「按月」、「足額」為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並透過補助各地方政府專責人力,主動輔導及查核事業單位依法提撥,截至114(去)年底為止,全國事業單位足額提撥率已達99.82%,各地方政府主動通知、查訪與催繳事業單位,去年約有6萬7,000家次。對於未依法提撥的事業單位,我們也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裁處,確保舊制勞工領取退休金的權益。 事業單位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給付結清金,必須先經過勞雇代表組成「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及臺灣銀行確認是否確實依法定標準給付退休金,如有疑義我們就轉請各地方政府審核。 至於註銷專戶領回賸餘款部分,勞工退休金準備金制度的目的是為確保勞工退休時可以領得到退休金,如果事業單位已經沒有舊制勞工,可以申請領回專戶的賸餘款。為避免雇主未給付勞工資遣費及退休金前就註銷專戶領回賸餘款,我們也特別要求雇主應該檢具佐證文件,供地方政府確認沒有積欠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程序完備之後,將主動函轉臺銀與稅務機關辦理後續的賸餘款領回,節省雇主的作業時間。 最後,我要跟大家誠意的報告,保障勞工退休老年經濟安全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在實質增加勞工退休金方面,勞動部一向秉持著審慎的態度,持續聽取各界的意見,我們願意逐步來檢討退休金制度。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黃次長。 本次會議部會及學者專家所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與會人員發言前,先宣告以下事項:學者專家及本院委員每位發言時間6分鐘,為簡報方便,學者專家發言請至主席臺右邊的發言臺;原則上,由學者專家先行依簽到順序發言,委員如要發言,請到主席臺登記,我們會依委員登記發言順序及學者專家發言順序交錯安排進行,全部人員發言完畢後,再請行政機關做整體回應;暫定10點半休息10分鐘。 現在請第一位葉明政副理事長。 葉副理事長明政: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在場的學者專家、媒體女士、先生,大家早安。我是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葉明政老師,我也曾經是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的委員。非常感謝主席今天安排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的公聽會,並邀請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出席,非常感謝!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作為今年參與五一行動聯盟的一員,我們今天站在這裡,有些人或許會問,教師工會、公立學校的老師為什麼要來關心勞退制度?我們的答案非常明確,我相信這也是今天各個團體所關心的很重要的事情,退休制度是眾人之事,我們退休的保障絕對不應該因為職業身分的劃分產生階級落差或是制度性歧視,真正的世代共好要建立在不落下任何一個勞動者的基礎之上。 我來自公立學校,但是在公立學校運作的基礎之上,我們走進臺灣的校園,還有非常多的代理老師、兼任老師、社團老師、教學支援人員、教保員、行政約僱人員,還有工友夥伴。我本身是總務主任,這個月剛好幫我們服務了26年的工友先生辦理退休,所以我對於整個勞退制度有非常深的感觸,我們必須要為這些在教育現場工作的非典型教育勞動者適用的勞工退休金條例提供一些議題的倡議。 針對今天的提綱,我有三個主要重點,第一個,大家所關心的雇主強制提撥率,我們會支持五一行動聯盟的最重要主張,我們應該要趕快修法。勞退新制從2005年立法之後,當時說先求有再求好的承諾到現在20年都沒有改變,還是只有6%;相較於現在公教的退撫或者公教個人專戶的提撥,政府作為雇主的提撥率大概是9.75%,比一般勞工的雇主整整高出3.75個百分比。所以在學校現場,同樣是確定提撥制,我在處理工友退休的時候,就發現我們的法定負擔相對是非常非常的低,工友那麼辛苦的付出,可是他在退休保障好像淪為是二等公民。我們也很高興看到目前立法院有非常多委員提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的修正草案,我們希望這個部分一定要加速。 第二個,提撥要平權,另外還要考慮的是私校部分。我們用同樣的概念來看,私立學校老師法定退休金的提撥率是12%,教職員負擔35%,學校負擔32.5%,政府負擔32.5%,如果這樣去計算,私校雇主的實質提撥率大概只有3.9%,比我們剛剛所講勞退的6%還更少。所以我們要藉這個場合,雖然這個可能不是衛環的部分,但是我覺得這個是國家整體退休制度的保障,如同我剛剛一開始說的,我們要再次呼籲立法院應該推動公私校退撫一體化,我們也希望私校的提撥率能夠比照公校提撥率到15%,讓公私校之間的權益是平衡的。 第三個,我想要特別說的是我想要請大院還有勞動部可以去思考一下,我們要打破制度的壁壘!讓各類DC退休金的可攜性能夠增加,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教育現場,目前教育現場有三類很主要的退休金制度都是DC,譬如現在公教的新制、私校的退撫,還有剛剛說的勞退新制,它們的架構、精神已經是同軌了,在這一層的職業年金上,我覺得我們是不是能夠去思考年資可攜與資產可攜?因為我看到身邊非常多年輕的老師朋友要變成正式老師之前,他可能會有2年到3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是代理老師,這一段時間他是適用勞退新制,可是當他們辛辛苦苦變成正式老師的時候,不論他進入公校的新制裡面,或者到私立學校變成正式老師,過去他在勞退專戶裡面累積多年的這些退休金是被凍結的、是停滯的,尤其公校是不行的,他沒有辦法合併使用,所以我覺得退休制度的規劃不應該反而去限制勞動者的職業流動,我們希望各類DC年金的年資與資產雙可攜,協助更多代理老師在轉正的時候,他原來在勞退專戶的本金與收益可以無縫轉到公校或者是私校的DC,繼續複利滾存,我覺得這個對國家的人才流動還有吸引人才是一個很重要可以思考的點。 最後,我今天的最後一個點是我認為退休制度最重要的是誠信,任何退休制度都是政府、雇主與勞動者長期之間的信任契約,如果失去誠信,再精美的精算報告或者是立意再良善的制度設計,都可能化為烏有。剛剛說的勞退6%在當年立法的承諾二十年來沒有變,其實它是已經卡住了二十年。同樣的,對於公教的很多夥伴,政府在年金改革的時候,在李登輝總統時代,1995年把恩給制改成儲金制的時候,有承諾要給的年資補償金,也在2017年的年改一筆勾銷,對於很多勞動者來講,都會認為這是政府毀棄誠信,是一個毫無道理的做法。同樣的道理,我們面對公教退輔基金的缺口,政府單位根據精算報告,四個部會作出來的決議是應該以十年作為精算撥補,可是最終行政院一句話說財政有困難,結果就把它延長為用二十年撥補,所以這樣的缺口持續存在。 我最後要再次呼籲,今天不管做任何改革,我們希望退休的承諾不要被打折,社會的誠信不該被妥協,我們希望提撥要平權,沒有任何人要當二等公民,我們希望DC的資產能夠隨人走,任何勞動者的辛勞不會白費,政府或雇主的承諾不要被打折,關於年資補償金應該要儘速返還,所有制度的討論都應該基於尊重、理性科學的數據,然後對於撥補部分的金額一定要足額。以上發言,就教大家,謝謝。 主席:謝謝葉明政副理事長。 現在請淡江大學蔡明芳教授。 蔡教授明芳:主席、各位委員、各位政府代表、各位工商產業的廠商及勞工代表,大家好。我今天針對主題來做一些發言,大家如果想要把退休金的6%強制提繳率往上提,就像很多委員提出來的版本,就是要針對規模以及員工的年資做一些比例的調整。關於增加勞工的退休保障,我想在現在的社會應該不會只有勞工想做,相信在座有很多廠商代表應該都知道現在市場上真的面臨很嚴重的缺工問題,這個缺工問題是來自於少子化、來自於青年就業型態整個改變,你如果有年輕的就業員工,你遇到跟你同樣年紀的管理者,你一定會說你快被他氣死,大家的就業文化就不一樣,所以你的管理跟他想要的工作環境本來就有所差異。找人本來就已經是一件很難的事,現在你可以增加他的保障,這是一種方式,退休金只是計算整個職涯所得其中的一個部分,如果薪資可以增加、退休金少一點點,或退休金可以增加、薪資少一點點,我想每一個人會有不同的選擇與權衡。所以如果要用企業規模作為提繳比率的依據,它會出現一個問題,也就是我剛剛講的,對企業來講,一年要給勞工多少錢可以算好,包括一年要有多少獲利也可以算好,就好比不管是工會也好或老闆也好,大家在彼此談判的時候,他一定會說他至少要拿多少,至少拿多少就是心裡有底的東西,所以你現在要提高退休金,他有可能就會在其他地方把它降下來,所以是不是真的能夠提高保障?我覺得這個大家要去思考,當然大家會說6%是不是太少,這個當然可以討論。 其次,我覺得不要動不動就說用規模別,不要什麼都用規模別,任何政策提出來一定有好有壞,我沒有說這樣一定不好,但是我跟你講它可能不好的地方,比如為什麼大企業退休的保障就要比較多?大家不是要為勞工提出更多的保障嗎?為什麼大企業就要有比較多的保障,憑什麼?而且在大企業裡面,本來就有比較高的薪水、比較好的環境,又有比較好的退休生活,所以這樣是在照顧勞工嗎?這個大家要好好想想看。當然規模別是大家最容易想出來的,這我完全可以理解,我們在學校也最容易提出一些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但是其實不合理的東西,如果你這樣提修法的話會發生什麼事?可能就會擴大不同企業勞工的退休福利,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大家不是在擔心K型經濟嗎?你是覺得臺灣被K得不夠嗎?如果你擔心的是臺灣K型經濟的發展,你這樣的提法不就會變成更嚴重的K型經濟嗎?我覺得這是大家從規模別來看一定要去好好思考的。 第二個就是員工的年資,在座有很多年輕的記者、年輕的朋友,為什麼年輕人的退休提撥就要比較少?我的薪資本來就比較少,一樣用6%,我本來就比較少,剛剛前面的先進已經提到,為什麼退休要有職業別的差異?為什麼要有菜味比較重、菜味比較不重的差異?不合理啊!大家都是到65歲那一天退休,面對的就是65歲那時候的身體、那時候的環境所要做的事情,為什麼我年輕我的退休金就要比較少,合理性在哪裡?我覺得這個是大家要去思考的。換個方式講,要資遣的時候,是年輕的先資遣還是資深的先資遣?照這種邏輯,年輕的先資遣,資深的晚一點,憑什麼?資深的要照顧,家裡壓力比較重,年輕的就不重嗎?年輕的路更長耶!所以我覺得大家在想這種事情的時候,要好好想清楚,不要抓一個簡單的指標,有時候一個簡單的指標,你覺得好像很合理,但其實它背後會產生很多的負面效應,我覺得這個最後不見得會為勞工提供比較好的保障。 第三點,請大家看一下,現在有資深員工比重的是什麼樣的企業?就是年輕人比較少進去的企業,年輕人為什麼比較少進去?因為請不到人、難請人,原本利潤就不好,這時候如果再把退休金提高,我告訴你它就會加速退場,這是對退休有保障還是對退休沒保障?我覺得大家可以好好想清楚。 最後我要講的是,把企業的規模或就業時間的長短當作退休金的依據就會有問題,如果你覺得資深員工或大企業員工的退休保障要拉高,反過來講,小企業的員工、年輕員工的退休金就會不足啊!那你不是要為所有的員工爭取福利嗎?你到底是為誰爭取福利,還是為你自己爭取福利?這個要想清楚。如果你這樣做的話,就會跟提案一同樣會有問題,提案一不就是擔心少子化會造成財務逆差嗎?你這樣做的方式,其實就是在製造財務逆差,不用再評估了,財務逆差一定進一步擴大,年輕的變少、資深的變多,資深的又提更多,年輕的又繳更少,這怎麼做得下去?這樣的話,我想第一個提案就變成不用討論了。其實提高勞工退休福祉是最基本的保障,這本來就應該要做的,但更重要的是,因為我念經濟,在這裡我還是要呼籲大家,我覺得改善企業的經營環境還是很重要,我就列在這裡,不再一一唸了。我最後只講一件事情,退休勞工面對的是社會不是產業,他面對的是社會,所以不要動不動就用規模別、年輕與否、資深或資淺來做區分,其實不是那麼合理,謝謝。 主席:謝謝蔡明芳教授。 接下來請林月琴召委。 林委員月琴:主席、各位專家學者、各位同仁以及目前在群賢樓101會議室外面辛苦的勞工朋友們,也感謝你們為臺灣經濟跟社會安定撐起一片天,在五一勞動節的時候你們很辛苦的上街頭,今天還是很辛苦的來到這邊。我覺得勞工有壓力,政府就有責任,勞工有不滿的話,政府應該要出來面對,不能讓勞工走上街頭,然後沒有辦法得到回應,尤其大家很關心的是退休之後不要不安心,工作一輩子不要等到老的時候才發現少了很多保障,只要是有工作的人,就應該要有基本的保險,所以我們今天就要來談這個問題。我們都知道,臺灣在去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少子化與高齡化夾雜的是雙重老化的過程,2028年的工作總人口比例大概就會跌破三分之二,當不再有對經濟發展有利的人口結構,整體撥補或是整個財政都要去思考。不過我認為目前政府採取的撥補方式事實上是必要措施,但撥補不能解決勞工的根本問題,只是暫時的做法,之後撥補的金額大概只會越來越高,因為領的人越來越多、領的越來越久,繳的人卻越來越少。而且繳的金額成長有限,因為當政府撥補越高的時候,當然也會壓縮到其他空間。 去年立法院已經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的修正,讓撥補制度入法,也明定政府要負擔最後的支付責任,這是凝聚跨黨派共識的政策,也讓一千多萬的勞工可以對勞保基金有更多信心,不過我要強調,修法除了提供保障以外,同時也明定政府每3年要全面檢視財務機制。我要提醒的是,撥補不是勞保財政問題的解方,今年預計撥補到1,300億,7年來政府大概撥補了5,170億元,當然,學者也提醒撥補只是在持續擴大的財務缺口當中先補這幾年的洞,不是長治久安的辦法。 我們都知道,勞保是世代互助、風險分擔的社會保險,勞保制度的永續最終還是要回到年金的財務結構及制度上來討論,我認為有三個方向需要勞動部進一步研議。上次五一勞動節民眾走上街頭的時候,我就已經跟勞動部講說要開始去做,之後我也收到你們的資料,可是我對這些資料還是不能滿意,所以我覺得你們要研議:第一個,我們的保險費率上限是12%,可是勞保收支相等的平衡費率是17.9%,所以是不是要討論保險費率及給付的調整?這是第一個,你要去想。 第二個是投保薪資上限的調整,目前投保最高級距是4萬5,800元,勞工有371萬人,這個最高級距占了全體投保人數的35.1%,可是平均總薪資已到達了5萬7,223元,表示三分之一勞工的薪水是超過最高級距的,你們要不要去研議、討論這個課題? 第三個,可不可以考慮進行稅收改革,以充實財政來源?比如增加富人稅或財富稅作為支撐社會保險的重要財源,像租稅、營所稅、囤屋稅、遺產稅的提高都要去思考,否則一直在撥補的話,我剛剛講了,已經不是長治久安的方法。 再來,我想要談大家討論的勞退制度問題,就是大家很關心的退休金是否足夠。勞工年紀越大,當離開職場的時候,當然希望要有個穩定生活,已經工作了這麼多年,如果不能有穩定的生活,考慮到勞工前面為臺灣社會的付出,難道不應該讓他們領有該有的保障嗎?依照現行勞退的規定,雇主有義務為勞工提撥退休金,明定不得低於原本工資的6%,可是看起來九成九企業雇主的提撥就是剛剛好這個下限,也就是原本立法設計是至少提撥6%,結果搞到最後雇主只提撥6%。我要提醒勞動部,之前在講這個課題的時候,你們都說要審慎評估、持續蒐集意見,我也要問,到底有沒有具體的作為?蒐集的狀況是什麼? 學者已經警示,調高雇主提繳率的話,可能會直接轉嫁到勞工薪資身上,甚至現在的狀況就是有人還是把6%放在勞工的薪水裡面內含,我覺得這跟當初立法的用意根本就不同。所以勞動部是不是要更積極跟勞資雙方對話,並搭配獎勵輔導措施來推動,才不會讓好意的政策反而犧牲了勞工的權益?我已經多次呼籲勞動部儘速提出分年試算及產業衝擊的評估,不要再用持續蒐集意見、審慎評估來迴避這個問題。我認為勞資雙方都需要看到具體的數據及影響評估,才能有辦法繼續討論下去。 另外,勞動部積極推動自提政策,雖然立意良善,但是我比較擔心逆分配的隱憂,因為根據最新的數據,115年5月全體提繳人數的786萬餘人當中,有19.3%的勞工參與個人自願提繳,為什麼會是這樣?最後就是有能力的才有辦法,這個免稅金額是不是又是用在有能力的人身上?如果這種逆分配的狀況沒有辦法解決的話,最後還是沒有辦法讓這個政策真的照顧到有需要的人。所以我認為政府在鼓勵自提的時候,同時也要知道這種結構性的落差,思考如何讓領基本工資、沒有餘裕儲蓄的勞工,也能夠真正受益於退休金制度的改善,而不是讓政策紅利只集中在少數人身上。 最後,6個月的資遣費夠嗎?中高齡的勞工說不夠。資遣費最高6個月,對年資長的勞工保障不足,尤其對中高齡的勞工來說,這個保障已經跟不上現在實際的需要。今年五一勞動遊行當中,勞工團體認為現行資遣費最高6個月的上限應該要調整了,因為在勞動市場上越趨不穩定、結構性失業風險增高的狀況底下,現行保障已經難以因應勞工年老時的經濟安全需求。而且你去看勞動部自己做的調查,目前勞工的平均年資是8.3年,看起來好像12年是足夠的,可以領到6個月;可是同一份調查也顯示,目前45歲到54歲勞工的平均工作年資是12.5年,55歲到64歲是15.8年,年齡越長的話,換工作的可能性不高,可是最後一旦被資遣……我進來就很關心55歲被資遣的勞工能拿到什麼,還是一樣是6個月。 我覺得最容易被資遣衝擊的就是逼近退休的中高齡族群,他們實際的年資早就超過了制度所能涵蓋的範圍,所以我要提醒政府,中高齡勞工一旦被資遣,再就業真的不容易。我之前也要你們調查到底有沒有很多55歲被資遣的部分,講得好聽叫優退,可是實際上拿到的也沒有讓……因為他們要轉換其他行業根本就是不可能。所以當保障不足的制度遇上再就業困難的現實,對於這群勞工來講是雙重的衝擊,我認為政府應該針對資遣費上限進行調整,尤其應該正視中高齡勞工的實際處境,讓最脆弱的這群人真的能夠獲得應有的保障,不要讓人家在大熱天還要再站出來。以上。 主席:謝謝林月琴召委。 接下來請郝充仁副教授。 郝副教授充仁:主席、在座各位參與者。我的簡報在螢幕上面,我簡單地說一下。今天的提綱當中有兩題,一題是勞保,一題是勞退,我就針對這兩題做處理。 勞保其實是一個考古題,已經考了好多年,考古題為什麼還要再出出來?因為考古題有新的狀況了,新的狀況是什麼呢?我想新的狀況就是我們現在已經到了一個turning point,已經到了一個臨界點,各位來看一下數字大概就知道。這是勞保局的統計,2025年勞保的狀況是領取的人大概200萬,給付金額是5,400億,勞保實際收的保費是5,000億。各位,這個數字代表什麼意思?從去年(2025年)開始,那個交叉已經出來,叫死亡交叉,也就是說,2025年之前收進來的保費還是大於支出,我想原因就不用談了。一旦死亡交叉出來以後,後面只會越來越嚴重,會多嚴重呢?這是精算報告案,我給各位一個數字,8年後(2034年)一年的收支差距就是5,000億。剛才委員也談到今年撥補的金額大概是四分之一,所以不管要不要入法,這5,000億怎麼辦?如果5,000億再撥補下去的話,中央政府總預算怎麼辦?難道只有這5,000億嗎?沒有啊!20年後,2043年就是1兆,如果按照我們現在中央政府總預算3兆來看,我也不知道怎麼樣,也就沒有然後了。 換言之,這件事情是考古題,我也理解,但是考古題總不能沒有解答嘛!事實上,國發會、經建會早就研究過,所以怎麼因應?高齡化也不是臺灣才有,國際上的做法就是……基本上,我們現在的做法叫流量,流量就是每一年撥一點點錢,但後面越來越大了以後,就不能用流量的做法。實際做法應該是怎樣?就是存量,什麼叫存量?我給各位解釋一下它的概念,其實勞保很像壽險公司,今天會有這麼大的一個部分,是因為它有一個很大的部分,我們叫責任準備金,在壽險叫責任準備金,在社會保險裡叫潛藏負債,概念是一樣的。它後面缺口越來越大,你不可能每年撥補,那壽險公司怎麼做呢?壽險公司要提列準備,政府也是一樣,中華民國政府就是保險公司,你也要提列準備啊!怎麼提列準備?國際的做法是先弄一筆儲備基金,至少要有一筆錢,而且要專款專用,如果大家有機會去看過去經建會、國發會的報告,相關內容有一堆,我就不去細談。怎麼樣做這個儲備基金來專款專用,可能大院要做處理,這是一個。 第二件事情,事實上人口結構的問題也不是只有我們,所以國際上的做法都是未來給付水準要跟人口結構做連動。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瑞典,瑞典的叫做NDC,臺灣要怎麼辦?我覺得既然大院願意把這個東西提出來,這考古題過去寫的答案再拿出來看一看,大家再想想看,這是第一題。 第二題,我在想勞退這件事情當中,的確6%是不高,但是要再往上的就會碰到一個問題,就是有些資方是拿不出這麼多錢,所以才會有提出一定規模或員工年資等依據,但是你只要一訂條件就會出問題,就是這條件OK不OK,比如為什麼是這樣的營業額?為什麼是這樣的年齡?你這個訂下去就很麻煩,所以要怎麼辦?如果勞動部真的要做這件事情,大致上就只有兩種做法,第一種做法就是鼓勵有賺錢的人,怎麼鼓勵呢?就是財政部,財政部有鼓勵的辦法,像租稅優惠,這也不是臺灣才有,美國的401K早就是這樣,這是一個辦法。如果你是強制,你就要告訴我,你要訂什麼規則,這個訂規則一定會打架,這時候怎麼辦,再說嘛! 接下來還有一個也是很麻煩的問題,就是那個錢要存在哪裡?在20年前勞退新制的時候,我不曉得大家記不記得,其實當初是兩制並存,也就是有一個叫個人帳戶制,還有一個叫做團體年金保險制,只是大家都忘了。現在變成是,因為那個6%是確定一定要有的,剩下的變成可以有或可以沒有,是不是可以把過去的團體保險再拿回來?拿回來以後,你要讓雇主有誘因,除了租稅之外,是不是也要留才,就是要有個閉鎖期,工作多少年才能夠拿這筆錢,人家才願意把錢丟進來嘛!是不是可以用銀行的信託,或者是保險公司的商品去做包裝?有一些商業機制也不是只有我們有,國外也有啊!我想行政單位自己去考慮一下就有了。 至於舊制資遣的問題,我自己的感覺,因為已經成立21年了,如果你去看那個法規,超過2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所以實際上如果舊制的人有資遣的問題,那個已經越來越少了,我講白了,已經越來越少了。我覺得這一次五一勞動遊行在抗爭的反而是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勞基法當中的第五十六條規範,超過30年就到頂了、就沒了,這個怎麼辦?是不是要結清?結清以後換新制,但企業主願不願意結清,這是另外一件事情,這個也是一個考古題。當年勞動部在2005年就宣示5年內要結清,但是就沒有然後了,一樣又是那個問題嘛! 至於退休金不足的問題,我現在要分幾個東西來談,現在會選勞退舊制的人,基本上具備兩個特質,第一個,他一定是在中大型的公司;第二個,他一定是工作年資比較穩定的這一塊。換言之,舊制的部分,我覺得問題倒不是太難解決,因為當初本來就有會計第18號公報,針對上市上櫃公司的那一塊,第18號公報就是算他的潛藏負債,而資產那一塊,反正臺銀都有資料,所以這部分可以理解。而撥補這一塊也很簡單,就是勞動部可以會同財政部,企業盈餘要分配給股東的時候,事先要去check他負債那一塊有沒有彌補,這我們叫CSR,這個地方可以做處理,這樣的問題就可以獲得緩解,我想在技術上是有一些辦法可以做處理的。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郝副教授。 接下來請陳鴻文副秘書長。 陳副秘書長鴻文:主席、各位立法委員、各位長官、各位專家學者,以及相關的團體代表,大家好。很高興今天能夠代表產業工會來參加今天這場公聽會,因為我們工業總會本身是代表全國性的資方團體,有161個團體會員。針對今天的兩個主題,來跟大家做說明及報告。 第一個是針對少子化及高齡化對於整個勞保財務造成衝擊的議題來看。首先,我大概有幾個數據提供大家來做參考,第一個是今年上半年新生兒的出生人數大概只有四萬六千多個人,我們整個總生育率大概不到0.7%,在這個情況之下,其實我們的人口是自然的在減少,而且從7月份的最新報導來看,我們也知道總人口數已經連續30個月都是負成長。在人口往下掉的情況下,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其實我們在2015年15歲到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有一千七百多萬人,現在這個時間點應該剩下一千五百多萬人而已。根據國發會的推估,到了2070年,這是一個很恐怖的數字,如果我們生育率沒有提高的話,大概只剩下697萬人,如果將來情勢再繼續嚴峻,這個數字還會再更低。 同時我們來看,去年(2025年)我們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數正式超過20%,已經是超高齡社會,國發會推估到了2070年,老年人口的數字的比例會到43.6%,從這些數字來看,反映的結果是,勞動的工作年齡人口在遞減,可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的人數是在增加的,我記得看過一個數字,大概現在有兩百零一萬左右。而為了要掌握整個勞保的最新財務狀況,其實我也很同意,剛剛次長有特別提到,規定每3年要重新精算一次,所以下一次應該是2027年,所以在2027年我們邀集專家學者精算結果,我覺得這個確實是很有必要。但站在透明化及公開化的角度來看,我覺得政府將來還是要適時地讓社會各界能夠知道整個精算的結果,這是我想第一個提出來的。 第二個,有關勞保財務報酬率及風控的部分,當然我們知道基金運用管理局已經訂有完善的風控管理系統,甚至有一個風險控管小組。我覺得我們現在的機制當然都很完備,可是因為國際經濟情勢及地緣政治的關係,造成整個國際的金融市場變動相當大。所以我這邊只是要再提醒,因為實際還是人去操作,我覺得靈敏度跟敏感度應該要再提高,否則很難去應變瞬息萬變的金融環境。尤其是我們過去曾經發生過一些大家不樂意看到的弊案,所以怎麼樣去檢討哪些地方容易出現弊案,然後對症下藥,將來不管是從強化的角度來看,還是其他方面,我覺得還是要落實,因為制度在那邊,可是徒法不足以自行,還是要真正去落實,才能夠防患未然。這是針對第一個議題,我的意見跟看法。 第二個就是針對退休金的部分,實質增加退休金以保障勞工退休後的經濟生活,我想是各界共同的期待跟努力的目標,因為這是政府、勞工跟雇主共同的責任。所以回過頭來,我們先來看政府目前採取的一些方案跟措施,剛剛次長有特別提到最近的修法中,勞退的施行細則其實已經修了一些相關的規定,最近也提出針對純舊制勞工在自願提繳之後,也能夠跟雇主合意結存這筆退休金。因為過去舊制的勞工,其實最大的問題是符合退休條件後,他的那筆退休金,以45個基數去換算,是不會增值的,就是以符合退休條件時領的這麼多;可是勞退新制不管是國家保證的2%,還是現在的投資收益,尤其近三、五年來,整個投資收益效果非常好,所以我也非常肯定,就是不管從舊制轉新制還是最近的修法,其實對勞工退休的保障部分,我個人跟產業界是非常肯定。 可是我們回過頭來看新制的部分,因為剛剛次長也有特別提到,其實是一體適用所有不同規模的相關企業,而且不管是勞基法還是退休金的規定,都是一個最低的標準而已。所以我們來看有幾件事情,第一個就是剛剛專家學者也有特別提到,現在的K型化,不管是社會結構還是整個產業結構,其實產業發展已經出現一個嚴重失衡的現象,好的很好,但艱困的或者是需要政府扶持的這些傳統產業也很多,在這裡面就是會造成這樣的現象。另外一個,就是現在的勞保、勞退、就保還有健保加起來所提撥的法定成本,其實對中小企業跟傳統產業來講,負擔也是很大。 第三個,我們來看,其實勞工的自提率只有大概17.2%,我剛剛講退休金是政府、勞工跟雇主共同的責任,所以我覺得政府也要去思考怎麼樣有更大的誘因,讓員工、讓勞工願意自己去提繳,然後再來享受投資收益的報酬。所以簡單來講,就退休這個議題來看,目前我們是非常贊成次長在報告裡面特別提到政府要運用多元的管道,鼓勵勞雇雙方提高提撥率。這裡面我覺得除了剛剛報告的那三點之外,或許可以再運用大家的智慧,腦力激盪一下,有更多、更好的鼓勵及促成方案可以提出來,讓雇主願意跟勞工……尤其是雇主跟勞工,我覺得應該要同步,就是能夠在符合法定的標準下,大家願意提撥更多以照顧勞工,我想這是大家共同的期待。以上意見,提供大家參考。 主席:謝謝陳鴻文副秘書長。 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 王委員正旭: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團體代表,還有在場的委員以及各位官員,大家早。非常感謝主席安排這場重要的公聽會,讓我跟各位委員有機會來聆聽所有專家學者跟先進們的寶貴意見,作為我們未來保障臺灣廣大勞工老年經濟安全的重要參考。針對這項議題,我想要提出下列三點看法:第一,勞保投保級距的提高及勞保財務的多元改善。首先針對勞保的部分,一方面我們還是希望能夠提高勞保投保級距,但同時我們也知道,這會牽扯到目前勞保財務的平衡,因此勞保財務也需要做相應的多元改善。過去我在質詢的時候就曾經提出,目前勞保最高投保的級距4萬5,800元已經十年都沒有調整,到現在投保勞保的人已經有36.4%,意思就是有超過382萬人都集中在4萬5,800元這個級距,勞動部的確應該要考慮打開這個級距,這是大家的共同認知的。但我們也完全能夠理解,勞動部主要的考量還是在於勞保財政上如何平衡的問題,特別是最近我們修法通過了勞保為政府最終支付責任,再加上最近兩任的勞動部長都曾經公開表示,目前不會降低給付,那就更應該從收入面來想辦法,所以我們還是得麻煩勞動部,針對包括爭取相關稅捐的挹注,甚至是勞保保費合理調整等方向,都應該更積極地透過更多元的措施,來讓勞保的財務更平衡、穩定,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就是討論調高勞退新制提繳率。針對勞退新制雇主法定提撥率提高6%的訴求,其實在這一屆選舉之前,大家都有請總統候選人來分享這方面的政見,尤其今年五一遊行以後,各位工會的幹部跟勞工團體的代表──其實今天也有很多都在現場──也有來跟我們民進黨黨團討論這方面的訴求。勞退新制從實施到現在也超過了二十年,當年是為了解決有75%以上的勞工無法領到舊制退休金的問題,才會改成現在個人帳戶制的勞退新制。到了現在,隨著生活成本跟開銷逐漸高漲,我們也認為該來討論勞退新制雇主提撥率的提高,因此我個人也連署了由賴瑞隆委員跟黃捷委員領銜的修法提案,希望將提撥率提高至9%,就是從現在的6%提高到9%。當然,我們也有看到,像國民黨的牛煦庭委員也提案,每年以0.5%逐年提高到9%,那也是另外一種想法或做法;還有民眾黨黨團也提出提高到8%的提案。我相信提高是大家期待的方向,也是共同的目標,而提高的幅度及財源應該都有討論的空間,所以我也希望行政院和勞動部在今天聽完大家的意見以後,能有更正面、更積極的回應,甚至能夠看到行政院版本的提出,這是很期待的。 第三點是,其實勞動法令規範的終究是一個最低的保障,我們還是希望最終能夠回應到勞資雙方的協商機制。在這個公聽會的最後,我想要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勞動法令的規範,終究還是勞動條件的底線,是屬於最低的保障,我們看到目前勞保局在114年勞退新制的年報統計裡面,在768萬的受僱勞工當中,有760萬勞工的勞退,雇主提撥率是6%,剛剛已經講了非常多次,這個本來是基本的保障,現在反而變成好像是天花板一樣,比例高達99%,等於只有七萬多位的勞工,也就是1%,雇主會幫忙提撥比6%更高的勞退,這不是我們所期待的。因此政府要怎麼樣輔導或鼓勵企業設計相關的機制,讓企業願意幫勞工提撥比法律規定更好的退休金,應該也是勞動部要更積極來推動的方向,不然要一直靠修法才能增加,長遠來說,剛剛很多的專家也提到,這會有其他的問題出現。以上意見,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 接下來請楊梓銘副秘書長。 楊副秘書長梓銘:主席、各位在座的先進,還有工業界、商業界、專家學者們以及公務機關代表,大家好。我要代表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代表171萬家企業,還有171萬家企業中919萬就業人口的勞工們,來這邊進行發言。所以要感謝委員會這邊願意讓中小微企業的聲音能夠有機會在這個場上來做互動。 但是在發言之前,我想我還是代表個人,我很緊張,但是我緊張的原因是在於,相對的我也是年輕世代的人,我也是勞工、我也是員工,要不是有各位工業界的先進在前線一直努力的為我們爭取權益,我也沒有機會在業界裡面能夠穩定的發展,到現在能夠代表自己的公司,甚至是代表自己的工作有這樣的機會來發言。所以很真心的謝謝各位,為了我們的權益,為我們這個世代或者下一個世代一起努力,一起來做討論。 在我的工作裡面,我看過無數企業,在將近20年的工作中,我看到第一線業界努力的過程,如同剛剛蔡教授提到的,面對少子女化、面對缺工的時代,我相信有很大多數的企業老闆們,甚至企業二代接班之後,都有真正的正視到我們勞工的權益,如何去改善勞工、員工的工作權益是大家所共同在努力的。所以也期待不要一直陷於過去認為老闆都是不好的想法,希望能夠把這樣的一個標籤撕掉,並且能夠正視企業在經營上的一些困境,一起來思考我們的制度如何精進,我想這是我今天來這邊的目的。 前面有好幾位先進已經發言了,基本上的立場我們都是支持的,只要是有利於整個勞保財務制度的穩健、有利於我們勞工退休制度的安定以及整個制度的永續性等基本立場,我相信工商業界都很支持。只是任何一個法制的異動,都真心的期待能夠評估對中小企業,尤其是微型企業,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所以針對相關的法規影響評估,我期待任何制度如果真的有異動,也都能夠把對中小企業的影響一起納入評估。 今天有兩個主題,一個是針對勞保的議題。前面所述的部分我們大概都是支持的,對於所謂勞保財務的部分,我相信目前精算的這些評估都有一定的基礎,而且都是專業的專家所做出來的。只是也如同剛剛工總所提的,希望能夠與外界溝通,讓外界知道我們所試算的這些結果,讓大家充分的理解,尤其是讓業界或是社會大眾去理解,我相信能降低彼此之間的疑慮,我相信在理性溝通之下都能夠被支持。至於勞保基金是不是要採固定撥補,還是有其他的財源,我們都尊重主管機關的評估。剛剛月琴委員有提到,是不是整個的稅制改革才是問題,而不是在於……因為即便是用公務預算去做提撥,還是受到整體財政的影響。 就整體財政的比例而言,我相信餅就是這麼大,要救的地方又很多,有能源、有各個面向要去支援,如果你不斷的增加這部分的提撥比例,其他部分的比例當然相對就被犧牲,那大家在攻防之間,可能這個部分就不會那麼容易,也不是那麼的穩定。所以如果站在整個勞保基金能夠比較穩定發展的立場,還是希望能夠去評估整個制度或整體環境如何去改善,這個部分可能比較是重點。 第二個議題是有關勞工退休制度的部分,最主要對工商業界比較有影響的是所謂的提高雇主的提撥率。剛剛有提過,每提升一個百分比其實整體企業的法定勞動成本就是提升的,所以對於中小微企業而言,其負擔相對就比大企業來得大。剛剛蔡老師有提到,不要一直用所謂的企業規模來看待這件事情,可是這個就是事實,中小微企業所能夠負擔的能力,就是比大企業來得弱。可是法律也不可能規定大企業要提撥百分之十幾,而中小企業只提撥6%,很難嘛,因為整個法制制度就是一體適用的。而且假如真的有這樣的差別比率的話,基本上也會造成所謂的門檻效應,或者可能在認定上面也會有疑義,同時在實務的推行上也不是那麼的容易。所以我們嘗試建議……我相信也都已經有在努力,如何提升員工的自提率,亦或者透過什麼樣的鼓勵機制,鼓勵企業超過法定比例來增加提撥,例如多提撥的企業,就給予稅後的租稅優惠抵減,鼓勵企業去做到照顧員工這件事情,我相信這可能是比較務實的做法。 至於舊制的提撥查核部分,或者是年資結清程序的部分,我相信比例應該算是比較少的,所以是不是由中央為窗口,去鼓勵輔導我們的小微企業,我相信很多企業大概都是認知上不足,而不是不願意去做,如果針對這些比較少數的企業能夠一對一的去輔導或者一對一來協助,我相信可能能夠比較務實的去處理。 最後一個題目就是專戶賸餘款項領回的部分,這個部分也希望用誘因去引導,讓我們的企業把賸餘款項領回之後還能夠直接導入到照顧員工的部分,我相信這可能還是比較務實的做法。以上,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楊梓銘副秘書長。 接下來請王文福理事。 王理事文福:主席、出列席官員、各位委員,大家好。感謝今天委員會召開這樣的公聽會,我首先要破題一下,剛剛講到少子化的問題,我們的政府官員應該了解到為什麼少子化會衝擊到我們的勞保年金。剛剛前面有學者專家講到,現在少子化,我們一年出生的新生兒不到10萬人,那你有沒有想過20年、30年、80年以後?我們就算80年,從現在開始每年新生兒不到10萬人,80年以後我們臺灣只剩下800萬人,這個部分你有沒有算過?到底怎麼樣來針對少子化的問題,增加我們年輕朋友的生育率?各位想,現在我們有2,300萬人,到80年以後我們臺灣剩下800萬人,這中間你還要扣掉……說比較不好聽的,可能有死亡的,還剩下多少人?這就是少子化的結果。 我舉一個例子,我家的小孩,大的不敢生,小女兒生3個,剛剛有講到薪資的問題,他一個月5萬塊,我女兒生3個,又要租房子,那怎麼樣的政策能夠讓他敢生小孩?所以有時候看到很多小朋友,他生了那麼多小孩,也沒辦法去教育,因為薪資不夠。所以我說我女兒有3個小孩,3個小朋友都沒補習,因為他薪水不夠,要怎麼去外面的輔導機構上課?沒辦法,所以這個涉及到教育的問題。少子化對於我們的勞保財務真的是衝擊非常大,我們希望各位官員在修訂勞保制度的時候,應該要了解到,對於年輕人未來面臨到這樣的勞保問題,應該怎麼樣去解決。 各位,我是來自最基層、最基層的勞工,你叫基層勞工要提撥勞保,提高到6%、9%、10%,各位想一想,我們的基層勞工領的都是基本工資,不到3萬塊,你叫他們再提高自提到6%,他一個月3萬塊,要扣勞保、健保,剩下的你叫他要自提到6%,他夠嗎?他回家怎麼生活?所以勞動部這邊應該要考慮到我們的基層勞工。 因為我是來自基層,我們的傳統產業,我發覺到他們去輔導他們工會的時候,我問他說,你們的薪水是多少?他們都是用基本工資。還有一個問題,這些中小企業、傳統產業給我們的基層勞工差不多3萬塊的基本工資,就是最低的,各位想想看,我們因為每年有調薪到基本工資,他們有沒有調?他們沒有調,他們跟著……比如說我們的會員、我們的基層勞工現在是基本工資,他已經工作3年了,結果我們看到,他從一開始領基本工資,到3年以後還是基本工資,去年進來的新進人員還是基本工資,你看看,這樣的基本工資對一個工作三、五年的員工,他的薪水還是跟新人一樣。所以我是建議,勞動部應該在基本工資的部分,針對比較資深的員工有一個機制讓他能夠隨著物價調整,他們都希望靠著……因為我有問他們,他們都說希望靠加班來提升他們的薪水,各位官員你們想想看,他們都必須靠加班來養活家庭,那在薪水的部分能夠做到嗎? 再來,剛剛講的勞退新制的部分你們要改善,現在是6%,說真的,對他們3萬塊的薪水來講,在他們退休之後,這6%能夠養活後面的退休生活嗎?也不夠啊!我們希望能夠再提高退休金的部分,所以希望勞動部能夠提高雇主提撥率到9%、10%。 還有就是現在勞動部時常在講我們的經濟多好,我們的勞工平均薪水多少,各位有沒有想想看,郭台銘的薪水1億跟給我的3萬塊平均起來是多少?平均薪水就是5,000萬,所以不能用這樣來算啦!你用這樣的方法來平均,高薪資的跟低的基層勞工來講平均薪水、勞工可以領多少,我們的基層勞工真的有領那麼多嗎?沒有啊!所以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來類比說我們勞工的平均薪水已經那麼多了,不能用這樣來類比,所以我們經濟成長的利益分配應該回到我們的勞工手中。 現在我們臺灣的經濟,近年來,大家看看我們的AI熱潮高速成長,但如同以往的舊問題一樣,GDP成長的經濟果實並沒有公平反映在我們勞工的薪水成長方面,這也凸顯出政府長年重經濟輕分配、重雇主輕勞工的政策缺失,也呼籲政府應該以政策匡正經濟成果分配不均、利益嚴重傾斜為財團所得的社會畸形發展。 臺灣少子化的現象實為弱勢者最為悲情的反噬,也預警了為政者若再不澈底改革的話,即使臺灣喊口號喊得震天價響,也只是淪為口號。像我們勞工剛剛在門口這樣喊,在立法院門口喊,喊了半天,我看這樣已經喊了20年,而我們的提撥率,還有我們勞保的天花板4萬5,800元,經過這麼多年都沒有改善,你要我們的勞工如何在這個勞保年金能夠領得多?各位官員想想看,現在我們的勞保年金平均所領的才1萬7,000元左右,所以他二、三十年……他做了30年才領1萬7,000元,如果這個天花板不掀開的話,你怎麼照顧到基層勞工?而且4萬5,800元,說真的,還不是所有的勞工都能夠領得到,很多基層員工到退休,他們的薪水可能只有3萬5,000元,不是到4萬5,800元,剛剛說我們的經濟成長多少,說真的,我們勞工都沒有得到。 所以今天感謝我們立委辦這個公聽會,讓我們最基層的勞工能夠在這邊講給我們的主事者、我們的政府官員聽,能夠正視基層勞工未來的退休生活、生計,給我們這樣一個保障。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王文福理事。 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徐銀樹副主任委員。 徐副主任委員銀樹:感謝主席。與會委員、主管單位、專家學者、勞方、資方與現場的媒體記者,大家好。我們是自己的,我們應該是心手相連,換位思考、同理心,應該會有好的方向,感謝召開今天的公聽會,我是來自全國商業總會。剛才有很多的業者、專家提出了很多很寶貴的意見,我覺得應該要非常的感恩,因為每個人都願意在不同的領域用不同的面向提出主觀的看法,可以提供勞動部作為這個制度是不是應該要調整、如何調整最佳的參考,來符合今後我們時代的發展以及產業的成長。 商總支持政府及早因應,也認為退休制度必須朝向永續發展的方向調整,制度改革除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外,也應兼顧政府財政責任、企業經營環境及整體經濟發展,透過制度調整與多元措施,逐步建立更穩健的退休保障體系。商總支持提升勞工退休保障,但制度調整應循序漸進,兼顧企業承受能力,不宜以增加企業負擔作為主要改革方向,而應透過政府、企業與勞工共同努力,讓退休制度更加健全、更具永續性。 對於少子化對勞保財政的衝擊與因應,今天勞保面臨財務壓力,並非企業所能左右,而是少子化、高齡化、平均壽命延長、制度設計及多重因素共同造成的結果,這是整個社會共同面對的問題。政府既是制度規劃者,也應承擔更多制度責任,不宜由企業全數買單。目前勞保是雇主負擔七成、勞工兩成、政府一成,企業已經承擔最大比例的保費負擔,未來如果因應勞保財務需要調整制度或增加財源,建議政府應該負起更多制度責任,優先檢討現行保費分擔比例,適度提高政府財政支持責任,減輕企業負擔。 企業近年來除了面臨最低工資調整外,還要承受缺工、缺才、電價、原材料及營運成本上升的壓力,如果未來改革仍以增加企業負擔作為主要方向,不僅會影響企業經營,也可能影響就業機會與整體經濟發展。商總建議勞保改革應由政府、企業及勞工共同承擔,但政府身為制度的規劃者及最後保障者,應負有更大的財政責任。 關於勞工退休新舊制之比較與改革,商總認為現在很多的中小企業已經很辛苦,建議維持現行法定6%的提繳,政府也可以鼓勵企業,並透過租稅優惠、獎勵措施及其他政策誘因吸引提高提繳率,而不是法律強制大家一體提高。有些年輕人希望趁工作多存一點退休金,但不只是提高雇主提繳上限,如果勞工願意自己多存,政府應該提供更多彈性,不一定要靠雇主增加負擔。其次,舊制年資結清最怕是多年後發生當初怎麼計算的問題,建議政府提供一套清楚一致的計算方式和辦理流程,並透過電子化方式保存年資與薪資、計算金額及勞工確認紀錄,商總不建議所有的案件都強制辦理地方認證。第三,建議政府把專戶賸餘款領回程序的申請流程簡單化,讓企業可以把這些資金轉投入員工福利、人才培育或退休保障,而不是長期放在帳戶裡,無法有效應用。 最後,我個人認為能夠當業主是福報,但沒有累積功德反而會失德,反之,企業主幾乎是勞工出身,我就是民國64年從員工、幹部、經營者、投資者到雇主,也曾經擔任過臺北市旅館公會理事長6年、全國旅館公會理事長6年,也在大學教了17年。但是大家想想,不是每個行業都像是AI、半導體跟高科技,有的是邊際企業,像我們旅館業,在最近7月13號主計處發表的調查說住宿產業是最低工資,其實我們聽到都很難過。他說1到4月銀行、半導體等高科技的是64萬,而我們旅館業只有16萬,所以產業有很大的落差,但我們照顧了很多的邊際勞工跟二次就業的人……好,時間到了,謝謝。 主席:謝謝徐銀樹副主任委員。 接下來請林順基理事長。 林理事長順基:主席、委員、各位學者、專家。今天也很多工會的理事長、工會領袖來開會,在這裡代表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發言,我是理事長林順基。針對勞退新制要調高的部分,我們知道這幾年來,我們的股市、經濟成長,讓貧富差距擴大,同時勞工的勞動條件也呈現兩極化,養不起、生育力也很低,有時候老不起,勞工退休的生活也很令人擔憂。 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的預估,2026年臺灣的實際經濟成長率大概9.64%,從2024到2026這3年間實際規模擴張到25.5%。但同時2026年世界不平等報告也指出,臺灣所得分配高度集中,前10%的人口掌握了近半數(48%)的所得;最底層的50%僅得到一成,差距也達十倍之多,資產分布更為集中。並且前10%擁有超過六成的財富,其中頂端的1%更占了四分之一;相較之下,半數人口僅有極低比例的資產,此種結構性的落差,凸顯貧富差距嚴重傾斜的趨勢。 從我們勞動占比這一點也可以很明顯的發現,2000年前長期維持在50%左右,但經濟快速的成長,勞工所得大致也能同步的增加,經濟規模擴張,薪資成長也相對穩定;但在2000年之後,情況開始改變,勞動占比逐步的下降到45%左右,加上經濟成長趨緩,使臺灣長期進入實質薪資停滯的時代;2024年更下降至43.1%。 臺灣2025年勞工保險金統計出爐,到去年底,總計201萬5,310名的退休勞工,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平均年齡是61.51歲,他們的給付金額只有1萬9,312元,比去年還少了32元。其中更有107萬9,226人請領老年年金平均低於兩萬,占比53.55%,再加勞退平均6,000塊,兩項加起來總共也才2萬6,000塊。臺灣平均每人每月的消費支出要2萬3,000左右,而臺北市更高,將近需要3萬2,000。再來,65歲以上的老年人平均每年的醫療費用是7萬6,377元,平均每個月將近6,000元,光是基本的生活費加上醫療費,合計就超過3萬塊。以臺北市來說,4萬元的退休金完全無法維持物價高漲年代的退休生活所需。在物價高漲加劇時,勞保退休的實質所得替代率不到五成,我們廣大的退休勞工將成為又窮又忙、又孤獨的下流老人。 近年來臺灣的經濟,在國際上的表現仍是在水準之上,失業的問題獲得改善,然而貧富差距日益惡化也是一個事實,政府如果無法逼企業主加薪,至少勞退的6%也要提高,才能強固社會的安全體系,給勞工一個安定的未來。勞退新制強制提撥率應逐年提高為12%,效法勞工保險條例關於老年年金請領年齡的立法,將修正條文日起自1%提高為7%,此後每兩年提高1%,最高提升到12%。根據試算,勞工的薪資如果是3萬5,000塊、工作年資40年,勞退平均報酬率3%,他退休後每個月只能領到1萬1,477元,如果能將提撥率提高到12%,金額就變成2萬2,955元,這樣的勞工退休金才符合政府長期以來所追求的尊嚴勞動。 但我們也理解不同的產業獲利狀況不同,以經濟部2024年統計中小企業175萬家,占整體企業家數98.8%,改變可能會造成一些企業主無法承擔。因此工會版主張修正條文日起自1%提高為7%,往後每兩年提高1%,最高提升到12%,才能保障勞工的退休生活,也給予雇主調整的時間。中小企業眾多,但是也不該成為犧牲勞工的理由,相反的,政府應該協助企業共同改善勞工的勞動條件,如此我們才能真正達到產業轉型,國際組織所追求的勞動尊嚴才能真正落實。 今天在這裡代表我們高雄市產業總工會,今年五一大家站出來,南北可以結合在一起,幾萬人可以出來表達心聲,也很感謝今天衛環委員會召開這個公聽會。今天工會團體很多,從早上8點半就在樓下,我們參加公聽會的都是工會的領袖,我相信大家也知道,如果勞退新制有提高,未來看哪一個政黨如果支持、相挺勞工朋友,我們工會團體一定會支持他,這樣好不好?好,最後發言到此,感謝大家,謝謝。 主席:謝謝林順基理事長。 接下來請林沛祥書記長發言。 林委員沛祥:謝謝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勞工代表及專家學者,還有行政機關的代表跟所有關心勞工權益的好朋友,大家好。今天沛祥非常感謝有這個機會代表黨團來共同討論勞工退休金條例的修法。本席始終認為,一個國家對待勞工的態度決定了一個國家的高度,而一個社會如何照顧退休的勞工,更代表這個社會是否真正具有溫度。今天我們大家討論的不只是6%、8%或者是9%的提繳率,我們討論的是當一個勞工辛苦40年之後,是不是能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退休生活。勞退新制從民國94年到現在已經超過20年,當年政府曾經跟社會承諾新制會先求有再求好,未來將依照經濟發展跟社會環境來逐步檢討、逐步改善,但是20年過去了,制度一直存在,改善卻遲遲沒有到來,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20年來始終留在6%,從來沒有調整。但是這20年之間,臺灣經歷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成長了、企業獲利增加了、房價上漲了、物價也提高了,醫療支出也持續增加,唯一沒有跟著時代一起進步的就是我們勞工的退休保障制度設計。許多基層勞工每天努力工作,但卻還是擔心退休之後的生活,很多人不是害怕退休,是不敢退休,因為他們不知道退休之後每個月的生活費從哪裡來,不知道如果身體出了問題是否還有能力負擔醫療費用,更不希望自己辛苦了一輩子最後卻成了家人的負擔。我相信這不是任何一個立法委員願意看到的結果。 因此今天沛祥代表黨團提出兩點建議:第一,支持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提高雇主的法定最低提繳率,並建立法定的定期檢討機制,至於最後是8%、9%還是採逐年提高的方式,都可以透過我們公聽會、透過委員會來充分討論,兼顧勞工保障跟企業負擔,但是我們至少要建立一個制度,讓勞退提繳率能夠隨著經濟成長、薪資水準跟物價變動來定期檢討,而不是每隔20年才重新討論一次。制度最大的問題不是調整,是完全沒有調整。第二,行政院跟勞動部必須提出完整的改革配套,兼顧勞工保障跟永續企業發展。我相信、我也理解中小企業的確面臨到經營的壓力,因此改革不能只有一句提高提繳率,政府應該同步提出配套措施,例如分階段實行租稅優惠,協助中小企業降低成本,讓企業有能力配合改革,也讓勞工能夠真正受惠。照顧勞工不應該變成勞資對立,真正好的政策是讓勞工更安心,也讓企業更有競爭力。 最後我想說一句真心話,臺灣今天能夠有這樣的經濟成果、有這樣的經濟成績,不是因為少數的成功企業,更是因為千千萬萬勞工數十年來的默默付出,他們可能沒有站上舞臺、沒有鎂光燈、沒有掌聲,但是每一座工廠、每一條生產線、每一輛貨車、每一間餐廳、每一座工地、每一家醫院都有他們努力工作的背影,他們把人生最精華的歲月奉獻給社會,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讓他們在人生的最後一段路還要為退休生活而焦慮,退休不應該是勞工人生的懸崖,而應該是辛苦了一輩子之後,國家給予的一份安心。我也期待朝野各黨、行政機關以及勞資雙方都能以最大的誠意來推動改革,共同完成勞退制度的下一步,讓每一個努力工作的人都能相信今天的付出未來一定會得到應有的報酬,今天的努力都會換來一個有尊嚴的晚年。謝謝。 主席:謝謝林沛祥委員的發言。 因為時間的關係,不好意思,我們先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35分) 繼續開會(10時45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何政家理事長。 何理事長政家:主席、各位委員、學者朋友,以及工會的前輩,大家好,我是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今天我主要是要向大家報告臺灣勞工退休保障嚴重不足的問題。勞動部在今年6月30日發布了一個新聞稿,內容指出近年來接獲弱勢民眾反映,因為領取勞保年金會隨著物價調高金額,導致失去低收入戶或收容安置等社會救助資源,所以勞動部提出了可拋棄勞保年金的政策。這根本是徹頭徹尾地搞錯重點,核心問題是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嚴重不足,不足到有人認為低收入戶的社會救助資源都比勞保年金和退休金還更有保障,政府不反思現在的退休制度有多少問題,還宣稱自己貼近弱勢民意,事實上很多退休勞工本身就是弱勢族群。 我們從兩個簡單的數據推算,2025年勞保年金平均給付大約是1萬9,312元,而2025年勞退金額除以給付的件數,每個人每月平均領取金額僅有5,566元。這是很簡單的數學題,兩者相加之後可以得出,2025年一個勞工退休之後,每個月平均可以領取到2萬4,878元,不到2萬5,000元,這代表著什麼意思呢?2025年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的中低收入戶標準分別為2萬9,113元、2萬5,350元、2萬5,152元,也就是說,一個勞工的退休生活在雙北和桃園就是差不多等同中低收入戶的生活水準;而2025年臺灣中低收入戶的標準是2萬3,273元,已經快要趕上2025年勞保和勞退給付的總額,可見臺灣勞工的老年退休生活是多麼地沒有尊嚴。 我們來看一下勞動部現在所提出的改革方案,對於勞保投保薪資上限的主張,現在已有36%的勞工卡在4萬5,800元的最高上限,所以我們要求要提高。勞動部跟我們說會影響財務狀況,所以不調整;勞退部分,勞動部就回應鼓勵勞工自提,但是什麼樣的勞工有能力自提呢?從立法院114年預算評估報告裡,我們可以看到高所得的勞工自提的比例就是比中低所得的勞工還要高,為什麼呢?因為中低所得的勞工,他的薪水可能就只能勉強打平生活的基本支出而已,根本沒有餘裕去自提。我也向各位報告實際的數據,薪資11萬以上的勞工大概僅有一半是自提的;但是薪資在2萬8,000到2萬6,000之間的勞工,自提的比例只有10%,這也會發生兩個效果:首先,薪資越高的勞工,反而能夠自提6%而享有免稅額度,但薪資越低的勞工就與這個制度無緣。第二,在分配投資收益的時候,高薪的勞工加上自提,整體投入勞退基金的金額比較高,他就可以獲得更高的收益分配,這無助於政府進行社會重分配的職責,反而讓高薪的勞工更有機會因制度而獲利,而低薪的勞工只能自己想辦法。勞退新制不是一支股票或金融商品,它是勞工退休後的生活保障,是雇主所應負擔的責任,它運作的邏輯不應只仰賴政府操盤的投資績效。 最後,我們工鬥總工會強調,不論是我一開始報告的拋棄年金或勞動部長期以來的鼓勵自提,或者是7月17號的勞退舊制轉新制,這些我們認為都稱不上真正的改革,勞動部一直強調的勞退自提,其實根本無助於改善普遍勞工的退休保障問題。工鬥總工會主張,勞工退休金制度根本的改革方案就是讓勞工可以擇優選擇,除了勞動部目前所要推動的舊制轉換新制的方案外,也應該打開原本舊制的45個基數規定,依照工作年資計給退休金,讓勞工可以擇優選擇,不要讓舊制勞工付出更多,卻沒有應有的保障,顧主提撥率已經21年沒有調整,所以提高雇主提撥比率到12%是我們的訴求。現在已經有非常多跨黨派委員提案提高勞退新制中的雇主提撥比率,請政府別再故步自封,正視臺灣勞工退休保障不足的問題。 政府從民國94年7月1號開始用勞退新制取代舊制,到現在已經超過21年,那時候也是民進黨執政的時代,當時講的是先求有再求好,要求勞工先同意接受,結果歷經了21年,雇主提撥率完全沒有變化過,我們合理懷疑這根本就是對適用新制勞工的詐騙行為。在這邊我要跟政府強調,再不修法提高雇主提撥率,就是坐實了政府過去的詐騙行徑。謝謝。 主席:謝謝何政家理事長。 接下來請吳靜如研究員。 吳研究員靜如:各位與會者大家好。我是代表國際移工,也就是我們講的外勞來發言。大家都知道新制其實從頭到尾排除移工的加保,目前只有在去年宣布今年的4月1號開始會有外技,也就是本來講的中階跟僑外生叫做外技,以及10年年資的移工才能夠用舊制,不是新制,是舊制,也就是大家知道的很難在臺灣有10年同一雇主的這些人,他們是用舊制。我想請問勞動部,或者提醒勞動部,去年監察院已經調查表示,勞基法在規定雇主應該按月提撥的這個條文上,並沒有區分本勞或移工,但是勞動部以函釋方式把聘僱移工的雇主排除在每月提撥之外,這已經違反法律的授權明確性,而且牴觸母法,這是對之前95年發布的行政命令,那我想要請問,為什麼去年勞動部的函釋會以移工10年年資為一個區隔,然後要他們用舊制,這難道沒有繼續違法嗎?有機會的話,請勞動部就這點加以補充或回答。 其實有這樣的宣布,第一個,表示勞動部知道移工也應該要有退休保障,才能符合國際上的勞權標準。第二個,用這種外技加10年年資的方式適用舊制,其實根本不是站在勞工權益的立場,因為明明知道他們領不到,尤其移工是契約工,不論是轉換或回國,都很容易領不到,用這種方式,其實也是對監察院的調查敷衍了事,這是我們首先要講的第一點。 第二點,大家都知道,在臺灣的本勞跟移工一點都不同工同酬,除了薪資低以外,勞動條件也低,在所有的環境跟薪資都低的情況下,我要舉個小例子,以現在5月底的移工人數來講,總數有88.7萬,其中適用勞基法的有產業移工55.7萬,還有1.6萬名的機構看護工,他們都適用勞基法,如果以現在的基本工資29,500元計算,一個月提撥0.6,然後乘以人數,每個月會幫資本家省10億。從1992年,甚至1989年開始到現在,37年將近40年期間,在勞動部的這些作為下,其實完全沒有顧慮到這些為臺灣貢獻的勞動者,沒有提撥已經幾十年了,所以我們主張,如果越把這個勞動條件拉開,其實本勞勞動條件也不會上升。另一方面,剛剛有一位女士也提到,目前有越來越多本地勞工領取的薪資甚至跟移工是一樣的基本工資,這就是長期以來因為有越廉價的勞動力、有越廉價的移工,本勞就會越悲哀,整體勞動條件是往下調的。 再者,現在大家都說缺工,舉個例子,其實韓國就有對於移工的退休保障,計算方式是年資一年就可以領一個月退休金,他們的薪資大概是新臺幣4.5萬,年資一年可以一個月,如果工作一年,就會有4.5萬的退休金。另外,他們還規定雇主需要繳交一個「期滿出國保險」,這兩個加起來,勞工回國的時候就可以拿到退休保障;如果期滿出國保險可以領的錢不到他退休金的規定的話,雇主還要補上去,讓移工出國的時候可以拿回去。韓國的移工工資比我們高,因為他們沒有仲介的剝削,是政府對政府的直接聘僱,甚至他們還有退休金,請問次長、請問勞動部官員,在這樣的比較下,你會選擇去哪一國工作?我們臺灣拿什麼來搶得了工?這是另外一點。 我還要再提醒大家,跨境的產業移工不會因為年資而加薪,也不可能升遷,特別是他們被規定為契約工,這有沒有違法也值得考慮,所有的這些契約工,等於是剝奪了他們參加工會的權利,我一知道你要參加工會,我就不續約,其實就是剝奪了勞工很重要的團結權。 在看護工的部分,現在的二十幾萬看護工幫政府承擔了長照責任,根據勞動部調查,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每月有休假一天,三分之一的人完全沒有休假,就算有休假一天,能夠到24小時的趨近於零,大部分平均是14.1小時,這樣的工資、月薪兩萬塊,一天的加班費667元,也就是1小時28元,我們運用人家這麼久的廉價勞動力,卻不用負擔這些用他們的黃金歲月貢獻給臺灣社會、產業還有社福勞工應有的薪資,但我們連他們的退休都不負擔嗎?臺灣簽了兩公約,臺灣也簽了CEDAW,特別是這二十幾萬的看護工大多是婦女。所以我們要求,第一,政府應該承擔幫臺灣擔起社福責任的這些聘僱家庭移工的雇主的勞退,我們也要求所有移工都應該用勞退新制,然後跟大家的訴求一樣,把勞退新制的趴數往上提。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吳靜如研究員。 接下來請邱慧洳委員。 邱委員慧洳:主席、政府部門的同仁、各位專家學者、工會代表,大家好。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一條就明文規範,我們要保障勞工的退休生活,這是勞工退休條例第一條的立法目的。事實上,我們的政府有好好保障勞工的退休生活嗎?我想是沒有的,如果有的話,我們的勞工團體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街頭、到立法院倡議,台灣民眾黨也認為勞工的退休制度有幾個地方需要改革。 首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關於資遣費的發放,規範了資遣費的發放事由、發放標準、最高上限,發放標準就是勞工每工作滿一年就發放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薪資的資遣費,然後最高的發放金額以六個月月平均薪資為上限,也就是資遣費的計算是以勞工的工作年資12年為計算基礎,換言之,就是過了12年之後的工作年資完全沒有被評價、完全沒有被肯定、完全沒有被保障。所以我們在這邊主張勞退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後段「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這一句話應該要全部拿掉,我們要打開資遣費發放的上限,讓我們的法規制度能夠去評價勞工工作12年之後實際的勞力付出,這樣對勞工的權益才公平,也能夠保障他們經濟上的勞動條件,這是我們第一個提出來認為應該要大力改革的地方。 第二個部分是勞退條例第十四條關於勞工的退休金,剛剛很多先進已經提到,雇主應該為勞工來提撥退休金,提繳率是以月薪資6%為基礎,但是很多先進都提出來,這個數字從94年到今天,二十幾年以來聞風不動站在原地,大家都往前進了,只有這個數字留在原地,這個留在原地的數字其實對勞工非常的不公平,因為物價上漲、通膨因素都歷歷在我們眼前呈現。更諷刺的是,今年我們的GDP還說上看9.64%,這樣的數字對比雇主為勞工提繳的比率只有6%,顯得格外的諷刺,值得讓我們去深思這個數字是不是是時候要上升了?所以台灣民眾黨提出修法草案,對於勞退條例第十四條,如果雇主要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要從月薪6%提升到8%,相對應的,因為勞退條例第十四條除了規範雇主的提繳率之外,也規範勞工可以幫自己來提繳,相對應的,我們也把勞工自願提繳6%的上限提升到8%,因為我們也鼓勵勞工自己提繳,來幫自己在退休的時候攢足夠的一桶金、兩桶金,以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除此之外,我們覺得關於勞工自願提繳這一部分,雇主應該扮演著鼓勵跟推動的角色,所以我們有推動一條修法,就是如果勞工願意自己提繳,就以12個月為一期,如果有達到一期提繳的程度的話,這時候政府應該要給予這些勞工獎勵金,勞工之後如果逐期都自願提繳的話,政府就要逐期的給予勞工獎勵金。我們認為雇主應該要扮演保障勞工退休權益的領頭羊,所以課予雇主獎勵的制度。 今天很多勞工朋友又再度回到立法院,剛剛也在立法院大門口倡議,這些身影一直不斷的在街頭上、在立法院倡議,無非就是要保障勞工的權益,讓勞工的退休生活能夠得到政府的重視,不要讓6%的數字一直停留在原點。台灣民眾黨是一個說到做到的政黨,我們也提出了勞退條例第十二條跟第十四條的修正草案,希望在勞工朋友的鞭策、支持之下,我們能夠在立法院完成勞工朋友多年以來的心聲,讓勞退條例第十二條跟第十四條在不久的將來能夠三讀通過,也讓勞工朋友多年來的勞權願望能夠看得到、吃得到,勞工的生活也能夠得到充分的保障,如此一來才能夠呼應勞退條例第一條保障勞工生活的立法目的。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謝謝邱慧洳委員。 接下來請鄧克亷理事長。 鄧理事長克亷:各位委員、政府代表、各位專家學者以及來自各界的好朋友,大家好!我是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針對勞退新制修法的議題,我提供一些報告和淺見供大家參考。 剛剛大家已經談到,近年來我們GDP的成長非常亮眼,尤其是這三年,我們的績效讓很多國家都很羨慕,可是就GDP的分配來講,真的是讓人覺得非常的難過,在2000年之前,一般勞工還可以享受到50%的分配比例,2000年以後下降到45%,我們看那個數字一直往下走,到2004年竟然已經降到44%以下,到2025年,甚至2026年竟然已經降到35.1%,這對於一般勞工是一個非常殘酷的數字,代表貧富懸殊會越來越大。這點來講,針對GDP的辦法、一些分配的項目,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多著墨,這個辦法一旦實施的話,會有好的結果,但相對的,希望在勞退新制方面也能夠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措施。 剛剛大家已經提到,勞退新制實施已經超過20年,舊制的基數也到45個基數就停止了,也沒有再增加。這張圖片是中華電信工會針對勞退新制提撥提高的爭取過程,因為COVID-19期間不能有任何大型的抗議活動或訴求活動,所以在疫情結束以後,工會就立即著手一些勞工權益的議題,我們就發動要求提高到15%,這15%是當初工會裡面有些對財務比較熟悉的幹部所精算過的,提高到15%才能夠與舊制45個退休基數的數字相等,當然公司這方面也是不願意妥協,所以我們就發動一些訴求活動,那一天是7月暑假的時候,非常的炎熱,我們也展現了我們的決心和魄力,把活動順利的完成,也感謝政府方面給我們不錯的支持,所以針對勞退新制提撥率的提高來講,當年公司同意增加3.75%,所以中華電信工會現在的新制提撥率已經到了9.75%,這3.75%是用持股信託的方式,它沒有直接發到新制員工的帳戶上,理由是中華電信在通訊業裡面算是有不錯的技術,我們也擔心新進員工學到這些技術以後,短時間內投奔其他競業。為了彌補這方面的缺失,我們有個索回機制,就是如果服務沒有滿一定的年資,我們會要求他不能領走這3.75%,因為這個沒有撥到他的帳戶,這個是一個變相改善員工保障、提高新制提撥率的實際做法,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現在來講,我發現這個制度已經是很久之前的,包括舊制,舊制設計時的勞工強迫退休年齡、屆齡退休是60歲,可是現在已經增加到65歲,一般來講,65歲早就超過45個基數,以45個基數來講,雇主是幾乎不用再撥任何費用在這裡面,算起來他的成本應該也少了很多。而新制方面,因為是個人帳戶制,他還是會繼續增加下去,這確定是沒有疑慮的。現在政府又推進中高齡就業的辦法,一旦這些舊制員工超過65歲還能繼續工作的話,他們的退休金就會相當於原地踏步,沒有辦法再增加。很多雇主一再強調他們遵守勞基法,可是他們忘了一件事情,推行的政策優於勞基法不違法,反而展現出企業的精神、照顧員工的形象,有利於公司形象加分,很多雇主老是不願意用這個方式來面對這一點。今年雖然提高了9.75%,可是我們認為還不夠,所以我們跟公司繼續協商。因為勞資會議上談判不成立,所以我們提起勞資爭議調解,而它是屬於一個調整事項,就可以作為我們未來罷工的訴求。今年來講,我們希望公司能夠提高,因為大家最近看到媒體報導,中華電信收益成長,股利創新高,結果加薪有困難。一個事業主管單位如果講這種話,我真的覺得不能認同,所以我們提出了勞資爭議調解,要求提高、繼續往上增加。一樣,公司一再強調「我們又沒違法」,所以我們的要求是不是很過分?這個有點不對了,公司如果有能力照顧,我認為它應該要展現自己照顧員工的心意,要呈現出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報告到此,謝謝。 主席:謝謝鄧克亷理事長。 接下來請游珮瑜理事。 游理事珮瑜:主席、政府單位、在座委員,還有現場所有勞團的夥伴們,大家好!我是桃園市總工會游珮瑜理事。今天針對勞退新舊制的議題,我也在這邊提出一些淺見,希望大家一起來參考。 在少子化對勞保衝擊的部分,首先希望勞保投保薪資的級距上限可以往上提。當然剛才很多專家、學者包含商總都有提到勞保或者是企業營運的困難,但我們可以看到的是,目前的45,800依照114年主計處的統計,根本就連全民的平均薪資6萬塊都不到。目前平均薪資有分為三大塊級距,一般高於6萬塊的就是金融保險業,年薪是114.7萬,第二名是電子零件製造業111.9萬,第二個中間級距就是在6萬到4萬5,000元中間的部分,以傳統製造業和服務業為主。這兩大塊的平均薪資都遠遠高於投保薪資上限4萬5,000元,表示大多數的人本來平均薪資就已經超過45,800,為什麼投保薪資上限只能訂在45,800?這是第一個我要強烈提出來的,不管是剛才討論到很多現行勞保的壓力或者企業經營的困難,這部分都應該要反映現實,也應該要能夠確實去保障,畢竟勞保是社會保險,要能夠跟全民實際營收的現實狀況呼應。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針對勞退新舊制的部分,跟大家介紹一下,我是中華航空集團華儲工會的理事長,華儲工會是一個臺灣空運的倉儲,COVID期間所有的疫苗都是從華儲進來臺灣,不管是臺灣發射衛星或者是半導體、機密儀器,都是從我們這邊的航空空運進出口。我們是華儲的第一線,在倉庫裡面開著堆高機、搬著貨,讓臺灣貨暢其流,是讓臺灣的AI產業、高科技產業蓬勃發展最主要的門戶。我們看到的是臺灣最近這幾年物價越來越高,收入越來越好,所有的高科技機密儀器一直在輸出建廠或者機臺一直進來,南科、竹科一直在擴廠,大家覺得經濟蒸蒸日上,然後GDP越來越好,問題是股價越好,生活有越好嗎?物價越來越高,但是薪水有越高嗎?針對退休金的部分,大家也越來越關注,這個已經實施了21年沒有改的提撥6%,是不是應該要提高了? 我同意剛才與會的很多人講到退休金是三方的責任,包括政府、雇主和勞工,那是否應該將現行的6%提高到12%,由政府和雇主共同分擔?另外是自提的部分,目前也希望大家能夠為自己的退休金準備,為什麼要限制只有6%?自提的部分是否也可以提高到12%,讓員工自己考量?也許現在很多人會覺得自提提高,可以由政府來操盤,或者有餘裕的時候、在還年輕的時候、家庭負擔還沒那麼重的時候,可以提高一些自提,為自己的未來做一些準備,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提高自提的上限,政府的部分能夠從6%提高到12%,由各位與會學者再去研究,到底政府跟雇主要怎麼樣分擔提高的這6%,讓勞退新制可以到12%。 另外,針對勞退條例第十二條資遣費的部分,有關失業補助,目前資遣費只有6個月是否足額?因為對於多年資或者是中高齡的人,6個月的資遣費有其保障嗎?尤其目前失業給付是投保薪資的60%,以最高投保薪資45,800換算六成為失業給付,只有2萬7,480,連今年已經調整的基本工資都達不到。達不到基本工資的失業補助是沒辦法補助的,因為連基本工資都不到,你在補助他什麼?而且只補助6個月,這6個月是他每個月都還要不停地去面試、不停地去確定這個月又沒有工作了,他下個月才能領到這個不足基本工資的補助款,所以我們希望失業給付可以提高到投保薪資的80%,甚至可以延長請領的期限。至於設定的資格,比如是中高齡或者年資已經多少的人,資遣費或者失業補助的月份數都可以提高。以上幾點建議,謝謝。 主席:謝謝游珮瑜理事。 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 王委員育敏:謝謝主席安排今天的公聽會,我也要感謝今天所有工會的代表還有專家學者出席。剛剛前面有很多先進提到,臺灣的經濟果實事實上是各行各業勞工站在第一線、每一天很辛勞工作打拚出來的,所以第一個、我們真的要感謝全國的勞工朋友,每一天都戰戰兢兢地在工作崗位上面,付出工作的心血,幫臺灣創造目前這麼高的經濟果實。臺灣擁有龐大的經濟果實之後,很重要的是我們要重分配、要有效地回饋,讓這些勞工朋友的生活可以獲得國家制度性的保障。我知道今天很多工會的代表都有從各自的立場提出一些未來修法的建言,我想立法院應該都要尊重而且都要聽見,之後再跟勞動部一起來研商怎麼樣是可行且前進的辦法。 針對今天的主題,我要表達幾點意見,第一個就是我們一定要確保所有勞工朋友現在所繳的這些費用未來是領得到的,所以有關勞工保險基金會不會破產、怎麼樣確保基金是永續運作,我覺得政府責無旁貸。立法院在今年1月已經通過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這個事實上已經入法,但是我覺得入法還不夠,其實勞動部應該要很務實地看待這個基金收支不平衡還有潛藏負債的狀況。現在勞動部告訴大家,到目前為止,這8年來總共提撥了5,170億,但是這樣夠嗎?事實上是不夠的,剛剛有學者也特別提到在2034年這個基金的收支差額一年會高達5,000億,所以即使去年提撥了1,300億,面對未來的情況,事實上還是不夠的,所以我們也不能駝鳥,雖然講了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但是在這當中要提高整個基金的收益、提高政府撥補的金額,這個是一定要去做的,我覺得這兩個方向一定要去做。現在政府在報告裡面告訴我們,財政部說這個不可以明定金額、不可以明定每年要固定提撥多少,主計總處也說不可以,但是我覺得未來這個部分如果沒有一個最低的樓地板、做出承諾,我們不能只是靠部長的一句話,部長說他會努力,在明年一定不低於1,300億,但是政務官是來來去去,我們不能只靠政府官員的一句話。所以未來也請勞動部去研議最低的撥補金額是多少,我覺得這應該要明文化,這個也是給我們全國勞工必要的保障。 另外,在投資收益的部分,我想勞動部也會適時告訴大家這個收益有多好,我希望這整個投資的效益可以更穩定化,如果這個投資報酬率是好的、是高的、是穩定的,我相信對於我們的勞保基金會有一些穩定的助益。所以我要提醒幾點,第一個,雖然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入法了,但是勞保基金要持續的開源,定出一個政府最低的撥補金額,然後讓整個基金的財務狀況可以改善,這個破產的議題在短期之內不會再被提及,可以有效地永續,我覺得這個是要去面對的議題。 第二個就是涉及到勞工權益的問題,今天有非常多位勞工團體代表其實也都提到,特別是剛剛我們聽到工會的理事長提到了我們勞保的最高級距10年凍漲的情況,大家可以看這個圖表,其實非常的清楚,我們勞保最高級距45,800元這10年來從未調整,但是我們的樓地板是有在調的,我們最低工資從20,008元一直調整到現在是29,500元,勞動部待會可能要給大家一個說法。事實上,我之前在委員會質詢過,就是只調樓地板、完全不調天花板,像剛剛華儲工會理事長所提到的,就是對照現在勞工薪資的狀況,顯然這個天花板不再是天花板,會不會未來也快要變成樓地板,這個是大家要去看見的問題,就是政府不能鴕鳥。當然,我知道這樣的調整會涉及到資方的支出還有將來勞保基金的支出,但是我們的改革就是要改到合理,我們也沒有要你調到非常高,如果完全都不動,事實上也是不對的,就完全不符合現在的情況,所以不能只調樓地板而天花板都不動。最近勞動部也提到就保基金,有想要打開天花板的部分,但是在勞保這邊其實是不敢去動的,我認為勞動部應該要找專家學者,大家好好的來研議這個應該要怎麼去做。 另外,今天也有很多人提到勞退新制、勞退提撥率,現在就是6%凍結21年,這個問題也是一樣,就是關乎勞工的退休金,這個部分都不打開,我個人覺得不合理,但是打開的級距應該到多少、是不是能一步到位、還是逐年調升,我覺得勞動部一定有辦法找更多專家學者還有工會的代表,大家坐下來好好談,找到一個務實、可行然後可以持續前進的方法,我覺得這個應該是可以做的。剛剛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林沛祥書記長也有提到,我們國民黨黨團是支持應該要調整,要打開這個上限,不應該完全凍結,至於打開到哪裡、如何調整,我要謝謝召委今天排了這個公聽會,針對這個議題我認為勞動部未來應該要再找更多的專家學者,大家好好來研議,因為臺灣社會要進步,不能停在過去的規定,你現在可能會害怕如果調整,未來會不會加劇勞保基金的支出,但是你應該是兩邊都要調整,對基金那邊你要想辦法再去開源,然後合理的級距調整也是必要的。所以我覺得不能以不變應萬變,應該是要思考該怎麼調整,今天有這麼多的工會代表在這邊,這個也是他們非常強烈的訴求。今天次長還有相關單位的官員也都坐在現場,你們聽了這麼多,我想你們聽完之後就是要有行動,我具體建議再召開專家學者會議,找大家來討論要怎麼調整,我們再往前踏出一步。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 接下來請林昭禎研究員。 林研究員昭禎:大家好。謝謝主席、各位立法委員、政府官員、學者專家還有工會朋友們,今天大家一起為了我們勞工的老年經濟安全來進行這些意見的討論。我們今天的主題有分勞保跟勞退兩個部分,就勞保而言,這是我們精算報告的資料,在報告裡頭有強調,如果未來政府不再繼續撥補的話,預計在民國120年這個基金就會用完。講到撥補法制化,這個是今天的一個議題,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這個議題從2010年就開始有人倡議,但是到去年(2025年)12月30號才三讀通過,考量在這麼漫長的15年裡頭,如果撥補法制化沒有辦法那麼快順利完成的話,我們覺得剛剛很多朋友們都有提到,就是直接將勞保的最高投保薪資掀頂,這其實是一個很快速的做法。 事實上,我們看一下各類社會保險的最高投保薪資,像健保在去年已經調到31萬3,000塊,我們職業災害保險的最高投保薪資也到了7萬2,800元,但是勞保跟就保一直維持在45,800元,都沒有變,目前勞動部是有說希望就保跟勞保能夠脫鉤,原因就是就保的財務狀況比勞保好。但是我覺得其實財務狀況這個問題是相對的,為什麼呢?就保現在是因為我們少子化所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人數比較少,然後也因為失業率比較穩定,所以請領失業給付的人也比較少,所以它的財務狀況看起來相對是比較好。但是這種情形是相對的,如果因為AI造成了失業潮,將來萬一失業率又大幅調升,就保也不見得會比勞保更安全。我並不是以此來說不贊成勞保跟就保的投保薪資要脫鉤這件事情,而是我覺得我們更應該要積極的考慮勞保掀頂的這個問題。我們剛剛也有提到,現在超過4萬5,800元這個投保級距的勞工大概有三百多萬人,也就是大概有三分之一,如果掀頂的話,其實受影響的是這三分之一的勞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稍微估算一下,以4萬5,800元的上一級4萬8,200元來算的話,費率用11.5%來算,勞工以後每個月多繳不到60塊,其實這整個基金大水庫的水位就會馬上上升,加上現在已經有一兆多元的基金水位放在投資市場上,臺灣現在是全球第四大的股票市場,相對的其獲益會比較快,所以我會跟大家說,事實上,這對勞資政三方而言都是一個可以比較快速解決勞保基金財務問題的方式。當然大家也會說,提高投保薪資之後,未來的給付也會相對提高,但那個也是5年後的事情,在這5年當中我們其實還可以做很多事情來延緩,為我們的勞保基金延壽,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另外是勞退新制的部分,勞動部的提案是針對純舊制勞工鼓勵自願提繳,或者是結清舊年資來做自願提繳,委員部分針對勞退金條例第十四條有10個版本的修法提案,大部分是增加雇主的提撥率,從6%到8%或者是9%,我整理了這10個提案,我們可以看到其中增加到8%的有4位,從6%提高到9%的也有4個提案,另外2個提案是提高勞工的自願提撥率,還有自願提撥的部分可以選擇投資項目。我覺得就過去的經驗來講,一下子把雇主的提撥率提高,不論是6%到8%或6%到9%,都可能會造成企業加薪的凍薪,也就是會減緩加薪,所以我個人比較贊成應該要逐步調升,這樣子可以減輕企業的負擔,也不要讓加薪的機制受到停滯,以上是我的發言,謝謝。 主席:謝謝林昭禎研究員。 接下來請劉士豪院長。 劉院長士豪:主席、各位工會代表以及學者專家,還有行政機關代表,大家好。今天非常高興有這個機會來參與有關於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的公聽會,今天有兩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是跟勞保有關,第二個部分是跟勞退有關,為什麼這兩個東西會有連動性呢?主要原因是一般勞工退休的時候通常會有兩筆收入:第一個是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第二個是勞工退休金條例或者舊制的勞工退休金,這兩個部分必須要整體一併考量。 實際上,世界銀行在1995年或2005年提出的方案當中,還要加上一個部分,就是剛剛中華電信理事長所講的,像中華電信會從他的薪資當中提撥3.5%的錢買股票,作為退休以後的信託部分,所以實際上來講,真正的老年保障有三層:第一層是勞保,這是最基本的;第二個是職業年金,也就是我們講的勞工退休金;第三層是企業年金或者勞工主動投保的商業年金。這三層的理想狀態大致上是這樣的比例,以勞保來講,它的所得替代率將占退休時的30%到40%,職業年金占勞動退休金的部分是20%到30%,企業年金或者是勞工自己主動投保商業年金的部分是20%到30%,也就是勞工如果在最後退休時有5萬塊錢的情況之下,他的老年保障可以領到3萬5,000到5萬塊,這是一個理想的狀態,所以這兩個部分,甚至我們講的三個部分必須一併思考。 剛剛很多人提到勞工保險要改革,這個題目確實是一個老問題,不過在新的狀態當中,我們參考世界各國的年金改革,必須要考慮一個現象,不管是勞保費率提高、給付調整或者是投保薪資額的天花板再往上拉,它的前提要件是要達到勞工的公平,還有世代要公平的話,必須要加入兩個因素。第一個,各位不要忽略,立法院在97年10月訂定勞工保險年金化的時候,我們的平均投保薪資額計算是按照30年、40年當中最高的60個月,也就是相當最高的5年薪水來提撥,這個部分當然可以保障勞工拿到很高的薪資,但是如果一個勞工平均35年都是用最低工資,也就是用第一級來投保,最後的5年用最高薪資投保,跟一個勞工40年來都是用最高薪資投保,各位,他們得到的勞工退休老年給付是一樣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會有繳交比較少投保保費的人,去占了平均一直投保最高級距的人的便宜,這個部分經過那麼久的時間,也證明對於我們的財務公平性來講是不公平的,所以這個時候必須要調整,慢慢從60個月往上拉,最後跟目前歐洲大部分國家採用的方式,以職涯平均當作基準,這個情況之下,才會達到勞工與勞工之間的公平性。 第二個是世代的公平性,要導入所謂的自動調整機制,德國、瑞典都在2002年那一段時間的改革當中,考慮到一個因素,由於我們在98年1月1日採取的年金制是用所謂的Pay-As-You-Go system,也就是隨收隨付的機制,我們收來的保費在這一代工作人口收完之後,給付給現在退休的人口,收來的給給付的,這個時候如果在人數有調整的情況之下,要加入自動調整機制,也就是必須要考慮到超齡的年齡、預期壽命及少子化勞動力減少,把總生育率與勞動力成長率做連動,乘以一個係數,這樣子世代契約才會公平。否則我們現在老年人口不斷增加的情況之下,要收年輕人口很高很高的保費,在這個情況之下,對年輕的世代也不公平,所以必須要加入這個係數,加入這兩個部分,其他部分的連動才會符合公平的情形。並考慮到目前鼓勵中高齡、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這也必須要參考歐洲國家,我們的人口也是一樣都老年化,他加入的情況之下,目前可以加入職業災害保險,我們要考慮他可不可以加入所謂的勞工保險,然後再提高他的費率,讓他到退休的時候得到更好的保障。 第三個部分是有關勞工退休新舊制的改革,這個改革必須要考慮到舊制足額提撥的查核效能,我在這邊要幫各位說明一下,其實勞動部在兩方面都做得非常好,可是今天的主題發給各位學者專家的時候,這個指數寫錯了。首先,第一個,我們勞保基金的投資效率,實際上在這10年來是6.3%到8%,並不是3.4%,以勞退來講的話,勞保新制的投資效率更高,我們的勞工基金運用局其實做得非常努力,應該考慮把勞動基金運用局仿照行政法人的方式,充足它的投資人才,而且它薪資必須要提高,加強效率,這才是維繫我們勞保基金或者勞退基金不斷成長的做法。 有關勞基法個人帳戶制要提高的部分,我建議不管你是要提高到8%、9%、10%都必須要做一個考量,也就是你必須要製造一個誘因,讓勞工也必須要自願投、提繳,在退休金的提繳率勞資雙方共同提到10%甚至12%的情況之下,各位勞工的退休保障當中,第二層的保障會急速提高,也可以部分的取代第三層的企業年金,在這個情況之下,也在現在勞動基金運用局的投資效率,跟平均最好的ETF相比一點都不差的情況之下,他的老年保障才有辦法達到退休年金所得替代率70%到100%的情況,這是我一個簡單的建議,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辦法講太多,資料的部分提供給立法院諸公來做參考,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劉士豪院長。 接下來請牛煦庭委員。 牛委員煦庭:謝謝主席。今年五一勞工大遊行的訴求,大多聚焦在勞保跟勞退的權益制度改善,這些我們都清楚,這個大概是勞工政策非常大的一個深水區,但本席一向主張,我們不能因為它是深水區就裹足不前,所以在五一當天,我代表國民黨黨團到活動的會場,跟我們的勞工朋友站在一起,希望溝通協調衛環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先聽一聽大家的意見,讓勞工的聲音在立法院能夠充分的表達,同時本黨非常多的成員也非常積極的在參與提案,我們都希望藉此督促政府,要正視勞工的權益問題,所以在此開場的時候,我們要特別謝謝盧縣一召委安排今天的公聽會,算是初步回應廣大勞工朋友們的訴求。 今天公聽會的重點,大概分成勞保跟勞退兩個階段來做處理,稍早,我在辦公室聽了非常多先進前輩以及勞工團體代表的不同意見,針對勞保的部分,大家當然都非常在乎,勞工權益提升的同時要如何兼顧勞保的永續跟財政相關的一些紀律,這些概念都是非常非常可貴的。但是我也要講,過去我們都提到少子化很有可能會造成財務跟結構失衡的問題,這都沒有錯,但是我也必須要幫廣大的基層勞工朋友喊喊聲,為什麼呢?因為過去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當初還沒有少子化問題時,顯然我們每次在觸碰勞保議題的時候,不管是政府的節奏也好,或者是動作也好,恐怕都還是相對保守的,在過去條件相對好的時候,我們沒有大刀闊斧的來擴充勞工朋友的福利,現在壓力很大的時候又講因為少子化的壓力,又要裹足不前,我想這個強度是不足以推翻,必須要檢討、精進,這是本席的立場,我們希望大家可以集思廣益,當然可以有很多很好的配套措施,但是該往上走的還是要往上走,我想這是大部分勞工朋友心中真實的期望。 相對於勞保的議題,勞退的問題,我聽了一下公聽會的內容,相對來講應該是比較聚焦的,大部分人都認為既然是勞退,取之於勞工自己,自願提繳的部分跟雇主相應提繳的部分,不牽涉相關政府財政跟少子化等等問題的時候,大家反而心態上是比較開放的,所以不妨在未來修法的時候,可以先行對焦,有共識的我們總是可以先走,今天早上很多勞團朋友也在立法院門口喊出,二十年了,還在6趴這樣無奈的怒吼,這個趴不是百分之幾、趴數的趴,是趴在地上的趴,聽起來是蠻心酸的,讓人感到無比的沉重跟愧疚。勞退新制從2005年上路到現在,整整走過了二十個年頭,二十年前,政府跟勞工朋友說,我們先求有再求好,但是有了之後,求好的過程一路掙扎了二十年,七百多萬名勞工朋友的老年保障就硬生生的凍結在6%,所以他講這6%是趴在地上的趴。 我們不妨看看最近的經濟數據,主計總處預估今年GDP成長率高達9.64%,我們都很高興臺灣的經濟狀況、總體經濟欣欣向榮,創下十六年來的新高,薪資調幅看起來風光,但是這些所謂的經濟成長的果實,真的有分配給我們基層勞工朋友嗎?顯然沒有,勞工朋友,尤其是基層,(辛苦的反而要)面對通膨吃掉了薪水,物價的飛漲,我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以2021年為100的基期,在2005年的時候是85.65,到上個月為止,是112.01,也就是從勞退新制上路到現在,物價整整上漲30%,全臺灣有高達七成、接近600萬名基層勞工,現在恐怕連平均薪資都領不到,如果用現行的6%提繳率去計算,工作25年,有一半以上的勞工退休金專戶存不到100萬,請問這樣真的能夠保障退休之後的安穩生活嗎?這樣子的一個狀況、這樣一個殘忍的數據表示我們的政府跟資方,把所有老後貧窮的風險通通轉嫁給辛苦的基層勞工自行承擔,臺灣的經濟成長是大家通力合作、辛勤的汗水跟勞動換來的,經濟成長的果實不應該只能留在資本家的口袋,分配的正義是政府很重要的責任,我想就從提高勞退的提繳率開始。 勞工退休金制度是我國多層次經濟安全保障制度的其中一環,物價逐年增長,本來就應該適時的檢討跟調整,我們也清楚,當然提高提繳率對雇主來講難免負擔。本席提出的修正草案,每年0.5%往上加,逐步上調至9%,設定最終上限,兼顧勞工老年的經濟安全保障及減輕雇主營運負擔之衝擊。當然現在立法院我也要提,跨黨派有十幾個修法的版本,有的8%、有的9%、有的10%、12%,甚至15%,版本再多,如果不排案不審查,那終究是原地踏步,對於勞工朋友來說都是空話,所以本席在今天特別出席公聽會表態,我支持儘速的排案審查,讓社會積極對話才有進步的動力,我對於版本最後的走向,心態保持開放,只要對基層勞工有利,我們都樂見往前走。 今天參加公聽會做出三點聲明:第一,本席堅定支持修法,提高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這不是給勞工的恩惠,這是勞工期盼二十年來基本的公道。第二,我們希望能夠積極的促進排案,我們知道衛環委員會這個會期非常非常的忙碌,但我想再怎麼忙碌,勞工權益還是要往前走,所以我會在我們政黨的委員會跟黨團會議裡面,持續的建議、要求,希望儘速將勞退條例第十四條修正案排入實質審查,不要讓法案再躺在立法院的抽屜裡。第三,既然很多跨黨派的委員都提了相關的修正案,我們希望朝野在這樣子的民生法案上面,可以攜手努力,不要有太多的政治算計,共同以勞工退休的權益為最優先,希望在這一屆之內,可以讓勞退的調整跟制度改革順利的完成三讀。 勞工朋友奉獻青春,為臺灣拚出經濟奇蹟,我想勞退新制的提高不能再等,今天是改變的開始,本席樂見社會提出對話,提出完善的配套措施,我們也呼籲政府不要迴避問題,我們趕快正面、積極的回應勞工朋友的訴求,讓經濟成長的果實,成為勞工老年照顧最堅強的後盾,以上,感謝! 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侯岳宏教授。 侯教授岳宏:召委、在座的各位委員、與會的勞動部前輩、工運界的前輩,還有學者專家、大家午安。我好像是最後一位,我覺得蠻榮幸能夠對於退休金相關制度來表示一點意見。事實上,我自己是勞工家庭培養長大的,我的母親以前是紡織廠拿熨斗的,我剛好在前幾天有回家,我媽媽跟我講了一句話,他說:還好我現在有年金,我當時還好沒有一次領,我領了15年,以前同事一次領的,現在都很後悔,我那時候內心就覺得,還好我研究勞工法,也還好有勞動部、工會及在座委員在20年前的各種努力,讓我有機會聽到我母親跟我分享他的這個喜悅。不過20年過去了,確實在這樣的一個制度……我也非常敬佩各位委員,我看到好多版本,大家其實方向都是一致的。 事實上,我今天來也利用這個機會,在這幾天匆匆忙忙地把日本的制度稍微搜羅一遍,因為時間很有限,也沒有太多時間去翻譯,不過我相信現在ChatGPT也滿厲害的,各位如果有興趣,應該馬上就翻得出來。日本的部分,在我們過去的研究裡面,跟臺灣比較不一樣的部分是,他們有一個所謂的基礎性國民年金(基礎年金),是分階層,第一層、第二層、第三層這樣下去的,然後慢慢累積上去,第一層是國民年金,第二層是類似我們勞工保險相關機制的厚生年金,第三層上面這樣一根一根的就是各個企業或是各個勞工自己有興趣的再去做一些增加,這是他們的整個制度。我想日本的發展我們也滿常參考的,所以今天提供日本的制度給與會者、各位委員及勞動部做參考。 在這樣的方向裡面,如果以中間的那個軸線來分,日本用基礎年金跟厚生年金兩個相比的話,過去在五、六年前,他們所得替代率大概到50%左右,月薪整個合起來大約是15萬日幣;但是在2024年的時候,整個合起來大概是22萬日幣,所得替代率大約是61%左右,這是他們目前的狀況。而在這樣的狀況裡面,我覺得大家要留意,這個圖我再回來解釋。 事實上,他們在2025年有做了一些修法,其實他們的修法也跟各位立法委員諸公目前所在推動的相關,他們也著重幾個議題,一個當然是擴大保險對象,因為他們有太多打工族,所以把打工族納入,這是其中的一個部分。而倒數第二個部分,其實是為了擴大後續的給付,因為他們以前有設投保月薪的上限,即月薪有一個上限,變成領的薪水越高,但就是有一個上限、天花板在那邊,等於他最後提繳的就是那些錢,所以他錢賺得再多,最後領年金的時候就是那些錢。因此他們這次開放的是,針對所得投保月薪的那個上限,領越高的,他們逐步讓那個上限稍微有一個放鬆的可能性,這是他們的第一個改變。他們的第二個改變,我覺得也蠻重要的,簡報上的字有點小,其實核心就在最後兩行小字,就是他們國會議員所加上去的,國會議員在修法的時候說,以後按照社會經濟的局勢,參考基礎年金的給付水準及整個的經濟狀況,賦予機關維持基本金額的處置空間。換言之,他們也擔心因為經濟局勢的變動,結果錢不一定能夠領到那麼多,沒有一個確保性,這也是他們所擔心的事情。 在這個背景裡面,也就是這個圖,也是各位委員目前在推動的,就是要不要再設所謂基礎下限這樣的問題,日本是沒有講那麼死,沒有說一定要幾percent,不過他們在2016年的修法裡面,基本上有要求一個,就是整個合起來的所得替代率是50%,是有一個基礎在這邊。這次的修法裡面,還是進一步要求,至少在經濟狀況有變動的時候,給予相關部門一個調整的可能性,也就是這個圖,在2025年修法之後,他們就有了因應經濟變動的可能性。我想這樣的變動也剛好符合我們目前討論的議題,也是蠻值得參考的。 在這樣的方向之下,我們也看到日本的因應,他們比我們還早高齡化,即使這樣,他們也一直在逐步做一些調整,我也非常感謝眾多委員去提這樣的提案,我想勞工朋友也都很關心,對於這兩個議題,我也是蠻支持的,應該立即而且持續地去修正。我真的非常感謝,因為各位的努力,我的母親能夠領到這樣的年金而這麼開心。各位持續地修法,能夠讓整個制度更完善,我想更多的勞工朋友應該會再更開心,不過這一些都應該要逐步,因為我怕到時候公司都倒了,大家都領不到,那就更可憐了,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侯岳宏教授。 學者專家及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請行政機關做整體回應。 黃次長玲娜: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工會團體代表、雇主團體代表,以及各位老師、教授、專家學者們。非常感謝大家對於今天有關於勞保跟勞退修法的相關建言,勞動部基於保障勞工老年退休的權益,與會代表所提的這些寶貴意見,我們都非常重視,也都詳實記錄下來。 首先,在勞保的部分,勞保條例裡有規定把其他財源挹注跟相關收入納入勞保基金來源,並且明定依政府財政與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未來勞動部也會持續爭取,以不低於去年度撥補金額的原則持續來編列預算。 剛剛大家也提到很多,希望能夠調高勞保投保級距,這幾年勞保基金的財務在政府持續撥補跟基金運用管理相當有成效的情況之下,勞保基金的規模是有成長,但是我們面對未來的退休潮,其實現在光是靠勞保收入要來負擔這些支出,那個缺口會越來越大,所以這個挑戰還是相當嚴峻,所以也請各位委員、各位代表們能夠容許我們再做更詳盡的財務評估,只要是能夠照顧到勞工權益的,勞動部不會置之不管,我們一定會非常努力地朝這個目標前進。 有關於勞工退休金的部分,不論是純新制,或者是保留舊制、選擇新制,或者是純舊制的勞工,如何實質增加勞工的退休金一直是勞動部持續努力的方向。今天公聽會一開始,我也跟大家報告我們最近所提出的一些方案,大致上工商團體都很支持我們這樣的修法方向,為了要厚實勞工的退休金,勞動部最近提出的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就是要增加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的選擇。在新制退休金制度方面,也確立了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義務。我們持續在新舊制退休金的制度上來精進,保障勞工的權益,考量到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造成目前已經提繳的六十多萬個事業單位的雇主,以及將近800萬個適用新制勞工的重大影響,所以各項的調整,我們都要多方面的、多角度的審慎考量。 今天也非常感謝很多的雇主團體、勞工團體跟學者、專家及委員們,提供我們非常多的寶貴意見,我們非常願意努力的來做這方面的研議,所以剛剛有講到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的上限、基金運用這些建言,我們都會綜合評估對勞保財務的影響。我還是要強調一點,今天在座的不管是各位委員,或者工會團體的代表,或者是各位老師、專家、學者跟雇主團體,我們其實是在不同的崗位上為共同的目標在努力,過去這些時間以來,洪部長所帶領的勞動部同仁一直都兢兢業業的朝這個方向來努力,感謝大家提供給我們非常多的建言,我也希望我們能夠很快的把這個共識整合出來。今天非常謝謝大院安排了這樣的公聽會,這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場,將來我們願意繼續虛心的來傾聽大家的意見跟想法,凝聚共識,然後對勞工的退休保障及退休金的厚實,能夠做出更實質的貢獻,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黃玲娜次長。 委員陳菁徽所提書面資料列入公報紀錄。 委員陳菁徽書面資料: 立法委員陳菁徽針對公聽會所提,有關「勞工退休制度改革之檢討與建議─勞退新舊制比較及修法方向」 一、前言 我國勞工退休金制度自2005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新制以來,至今已逾二十年。新制建立個人退休金專戶,改善了舊制退休金與單一雇主綁定、年資無法攜帶等問題,使勞工於轉換工作時仍能持續累積退休金,具有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然而,制度建立至今,台灣的人口結構、就業型態及整體社會經濟環境均已發生重大變化。高齡化社會來臨、平均餘命延長、物價持續上漲、醫療及長期照顧支出增加,均使退休生活所需的經濟保障遠高於二十年前制度設計時的預期。因此,現行勞工退休制度是否仍足以支撐勞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已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重要議題。 二、勞退新舊制所反映的公平性問題 勞退新制與舊制各有制度設計目的,但在實際運作二十餘年後,也逐漸產生新的公平性問題。 首先,新制雖具有退休金可攜帶的優點,但退休給付主要取決於個人專戶累積金額、提撥年限及基金投資收益,退休所得保障程度與舊制存在相當差距。部分勞工指出,即使工作三、四十年,退休金累積金額仍難以支應長期退休生活,導致不同世代間出現退休保障落差。 其次,目前年輕世代勞工幾乎全面適用新制,無法選擇舊制,卻同時面臨薪資成長有限、房價高漲、育兒成本增加及高齡社會扶養負擔加重等挑戰。退休制度若未能隨著社會環境調整,恐將進一步擴大不同世代之間退休保障的不均衡。 退休制度所追求的不僅是制度公平,更應確保不同世代勞工皆能享有合理且具基本生活保障的退休權益。 三、物價上漲及人口結構改變對退休制度之挑戰 近二十年來,台灣整體物價及生活成本持續攀升,住房支出、醫療費用、照顧支出及日常生活開銷均明顯增加。另一方面,我國已進入超高齡社會,平均餘命持續延長,退休生活可能長達二、三十年甚至更久。 退休制度若仍依循二十年前的制度設計,未能同步反映物價變動及人口結構改變,將使退休所得購買力逐漸下降,影響退休生活品質。 退休金制度應具有因應經濟環境變化的調整能力,定期檢討退休所得是否足以支應基本生活需求,而非僅維持制度形式上的穩定。 四、國際退休制度改革趨勢 觀察近年各國退休制度改革方向,可以發現,多數國家均持續因應高齡化社會及人口結構變化,調整退休制度內容,以維持退休保障功能。 例如,部分國家逐步提高退休準備金提撥水準、強化政府財政投入、建立多層次退休保障制度,並定期檢討退休所得替代率是否足以維持退休後基本生活。退休制度已逐漸朝向「政府、雇主及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方向發展,而非完全依賴個人自行承擔退休風險。 我國未來退休制度改革,也應參考國際經驗,建立具有長期穩定性及永續性的退休保障制度。 五、政府應承擔更積極之退休保障責任 退休保障屬於社會安全制度的重要一環,其核心目的在於保障勞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而非僅建立退休金累積機制。 政府除維持制度正常運作外,更應主動檢視退休制度是否符合當前社會需求,並持續評估: 一、現行退休所得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 二、退休制度是否充分反映物價變動及平均餘命延長。 三、不同世代間退休保障是否存在明顯差距。 四、各類工作型態之勞工是否均能獲得適當退休保障。 政府亦應定期公布退休所得替代率、退休生活成本及退休金保障程度等相關統計資料,以作為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據,使退休政策建立在完整數據分析及公開透明資訊之上。 六、民間團體對退休制度改革之主要訴求 近年來,多個勞工團體、工會及退休制度改革倡議組織,持續提出退休制度改革建議,主要方向包括: 一、檢討現行勞退新制最低提撥率,提升退休所得保障能力。 二、建立更合理之退休所得替代率目標,確保退休後具備基本生活保障。 三、強化政府於退休制度中的財政責任,而非將退休風險主要由個人承擔。 四、建立定期檢討機制,使退休制度能因應物價、薪資及人口結構變化適時調整。 五、完善非典型就業、自營工作者及青年勞工之退休保障制度,避免新興工作型態形成新的退休保障落差。 上述建議反映出社會對退休制度改革的共同期待,即建立更公平、更具永續性及更符合未來人口結構需求的退休保障制度。 七、結論 勞工退休制度涉及世代正義、社會安全及國家永續發展,不僅關係每一位勞工退休後的生活品質,更影響整體社會對未來的信任。 二十年前建立的制度,在當時具有改革意義;二十年後,政府有必要依據新的社會環境重新檢視其保障功能是否仍然充足。政府亦應以更積極的態度承擔退休保障責任,透過完整數據分析、定期制度檢討及長期政策規劃,持續提升退休制度的公平性與保障性,使每一位為台灣經濟發展付出的勞工,都能享有安全、穩定且有尊嚴的退休生活。 理事王文福書面資料: [image: image1.jpg] 副教授郝充仁書面資料: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教授蔡明芳書面資料: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研究員吳靜如書面資料: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勞動部書面資料: 「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勞動部說明資料 主題一:少子化對勞保財務的衝擊與因應 一、查為評估勞工保險長期財務狀況,及保險費率是否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規定調整,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之1規定,「保險人應至少每3年精算一次本條例第13條所定之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每次精算50年。」。明(116)年本部勞工保險局將再次辦理勞工保險費率及財務精算作業,以利掌握保險財務狀況。 二、次查精算報告所預估之未來保險費收入及保險給付支出,係參採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計資料、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數變動趨勢、請領保險給付、基金收益率等經驗值,設定最適精算假設估算而得。又為瞭解外在因素變化對於精算結果之影響,針對資產報酬率及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等重要精算假設,精算報告亦納入敏感度分析,評估當精算假設變動時,對於財務之影響,以周延考量勞工保險財務現況及評估需求。 三、又為確保勞工保險制度之穩定運作,115年1月23日修正施行之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規定,已將「政府撥補之金額」與「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納入勞工保險基金來源,並定明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勞工保險基金。未來本部將持續爭取以不低於過去年度撥補金額續編預算,並適時爭取額外資源挹注,以穩定基金之流量。至有關是否能以法律明文規定每年固定撥補比例(如編列公務預算或指定特定稅收),考量108年制定公布之財政紀律法第7條規定略以,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爰相關法律之訂定須符合上開規定。 四、另有關勞工保險投資報酬率提升策略及強化風險控管部分,本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運用局)經管勞工保險基金投資運用,係經衡酌法規限制及風險承受度,以允當的資產配置,創造長期穩健收益。截至115年5月底,勞工保險基金近3年、5年與10年多以來,年平均收益分別達22.52%、15.43%與11.57%,短、中、長期績效穩健。又運用局訂有架構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並設置風險控管推動小組,檢視基金風險值及其變化,有效管理風險。展望未來,面對全球經濟情勢充滿變數,運用局將持續檢視配置,兼顧基金之投資收益及風險控管,有效掌握投資機會,以因應瞬息萬變的金融環境。 主題二:勞工退休新舊制之比較與改革方向 一、勞退新制自94年實施至今,已成為台灣勞工退休的核心保障制度隨著少子化與高齡化挑戰日益嚴峻,如何實質增加勞工退休金,是本部持續努力的方向。為厚實勞工的退休金,本部推出「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增加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的選擇;在新制退休金制度,本部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死亡勞工之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死亡勞工退休金請求權時效10年期間自成年之日起算,及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持續在新舊退休金制度上精進勞工之保障。 二、勞退新制本質上是勞動條件的一環,由於必須一體適用於不同規模事業單位,所規定是一致性之最低標準,各項調整變動都要多方面、多角度審慎考量。現階段本部運用多元管道鼓勵勞雇雙方提高提繳率,我們已與金管會合作,將「提高提繳率」列入115年ESG評鑑的進階加分項,亦於國家獎項中,將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超過6%列為評選標準之額外加分項目,鼓勵事業單位主動提高雇主提繳率;也積極鼓勵透過團體協商,將優於法定的提繳率納入團體協約,實質提升勞工退休金。 三、在勞退舊制退休金保障部分,本部透過勞工退休準備金制度,要求事業單位依法「按月」及「足額」為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並透過補助各地方政府專責人力,主動輔導及查核事業單位依法提撥,截至114年底,全國事業單位足額提撥率已達99.82%,各地方政府主動通知、訪查與催繳約有6萬7千家次;對於未依法提撥事業單位,也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裁處,確保舊制勞工領取退休金的權益。 四、針對結清退休金部分,現行已有嚴謹的查核程序,事業單位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給付結清金,需先經勞雇代表組成「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及臺灣銀行確認是否依法定標準給付退休金,如有疑義將轉請各地方政府審核。 五、至註銷專戶領回賸餘款部分,勞工退休金準備金制度目的是為確保勞工退休時可以領得到退休金,如事業單位無舊制勞工,可申請領回專戶賸餘款。為避免雇主未給付勞工資遣費及退休金前註銷專戶領回賸餘款,故特別要求雇主應檢具佐證文件供地方政府確認無積欠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程序完備後,將主動轉函臺銀與稅務機關辦理後續賸餘款領回,節省雇主作業時間。 六、保障勞工退休老年經濟安全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在實質增加勞工退休金方向上,本部秉持審慎態度,持續聽取各界意見,願意逐步檢討退休金制度。謝謝大家。 經濟部書面資料: 「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有關貴委員會召開「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經濟部奉邀列席,深感榮幸,本次公聽會討論題綱涉及經濟部部分,分別依照各主題簡要說明如下,敬請賜教。 主題一有關「少子化對勞保財務的衝擊與因應」部分,本案所涉議題,係屬勞工保險制度規劃、管理及勞保財務經營等議題,經濟部尊重主管機關勞動部之經營管理策略。此外,經濟部建議主管機關持續關注少子女化及高齡化對勞保財務之影響,除宣導事業(如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內廠商)依法辦理外,並適時辦理精算評估及滾動檢討,審慎評估基金財務穩定、政府支持機制及投資管理等相關措施,並蒐集事業單位意見及建議,以兼顧基金永續發展、勞工權益保障及制度穩定性。 主題二有關「勞工退休新舊制之比較與改革方向」,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略以,雇主應為受雇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涉及雇主權益部分,本次公聽會已邀請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中小企業總會等團體代表與會,經濟部尊重主政機關勞動部及前開團體意見,合先敘明。 第一項討論政府是否應評估分階段調高雇主強制提繳率議題,勞工退休制度攸關勞工晚年生活保障、企業經營(人力)成本及整體勞動政策,影響層面廣泛。建議勞退制度改革應採「鼓勵自主、穩健漸進」方向,避免增加企業法定人事成本;並透過政策誘因(如投資抵減或補助獎勵)鼓勵企業依經營能力自主提高提繳或提供額外退休福利。 另建議放寬勞工自願提繳上限,提供勞工依自身財務能力自主增加退休準備之彈性,以強化個人退休保障。並同步提升勞退基金投資效益及完善制度誘因,在不增加企業法定成本負擔的前提下,逐步提升勞工退休所得保障。 然因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率涉及層面甚廣,建議可廣泛蒐集各界意見,評估制度調整可能造成之影響,作為後續政策研議參考。 本主題第二項討論強化縣市主管機關對「舊制足額提撥」查核效能部分,因部分事業單位仍有適用舊制勞工,隨產業轉型、企業停歇業或經營風險增加,地方主管機關查核退休準備金足額提撥情形更顯重要。勞動部目前已建置勞工退休準備金足額提撥查核機制,並提供地方勞政主管機關轄內未足額提撥事業單位名單,作為辦理查核及輔導之依據。 經濟部建議持續滾動檢討現行查核作業及資訊系統功能,並適時蒐集各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執行情形及實務需求,作為後續制度精進之參考。 本主題第三項討論是否應修法明定結清程序必須強制引入第三方認證,並建立電子申報與相關追溯機制部分,勞資雙方辦理舊制年資結清時,「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已就結清金之給付標準訂有規範,惟結清金額計算涉及平均工資及年資認定等事項,實務上可能因勞資雙方法令理解或計算方式不同,而衍生權益認知差異。 經濟部建議可持續強化相關法令宣導及提供計算參考工具,例如標準化計算範例、試算方式或相關說明資料,以協助勞資雙方正確認知退休金計算方式,降低企業與勞工間資訊落差,減少後續勞資爭議。 同時經濟部亦支持建立更透明之程序與電子化管理機制,留存結清紀錄、提供勞工查詢及追溯機制,以降低日後勞資爭議。惟第三方認證機制應採適度導入,而非全面強制,如將具高風險、大量員工轉換及有勞資爭議之案件優先導入第三方審查或協助機制,不宜過度增加企業行政負擔。 本主題第四項鼓勵企業已無舊制年資勞工時,將專戶賸餘款轉為投入提升現職勞工之福利或新制自提加碼部分,因事業單位於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勞工後,得依規定申請領回退休準備金專戶賸餘款,惟實務上相關申請程序、文件準備及審查流程仍有簡化空間。 經濟部建議持續檢視相關行政流程,評估運用資訊化方式簡化申請及審查程序,降低事業單位及主管機關行政負擔,另可蒐集各界意見,評估如何引導企業將相關資源投入員工退休保障或福利措施。 以上說明,敬請指教。 交通部書面資料: 「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大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謹就涉及本部業務部分予以說明,敬請不吝指教。 貳、「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涉本部業務說明事項 一、有關大院委員會所提「主題一:少子化對勞保財務的衝擊與因應」,少子化及高齡化為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共同面臨的重要課題,政府亦持續關注勞保基金財務永續議題。至勞保財務精算、基金撥補機制、投資運用及相關制度改革等事項,本部尊重勞保法規主管機關勞動部依基金財務狀況、人口結構變化及整體財政情形評估規劃結果,以降低少子化對勞保財務之衝擊,維持基金永續經營及被保險人權益。 二、有關大院委員會所提「主題二:勞工退休新舊制之比較與改革方向」,勞工退休制度攸關勞工退休保障及企業經營負擔,相關制度設計須兼顧勞工權益、產業發展及整體經濟環境。就本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而言,目前純舊制勞工約2,241人,其中符合退休條件約1,727人。至勞工退休金雇主提繳率調整、舊制退休準備金提撥查核、舊制年資結清程序及退休準備金專戶賸餘款處理等事項,本部尊重勞工退休制度主管機關勞動部依勞工退休制度發展、實務執行情形及各界意見評估規劃結果,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及促進制度穩健發展。 參、結語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及學者專家指教。謝謝! 財政部書面資料: 「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今日貴委員會召開「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本部承邀列席。以下謹就討論提綱涉勞工保險(下稱勞保)財務議題及勞工退休制度提高雇主強制提繳率之租稅優惠部分簡要說明: 一、勞保財務部分 (一)為改善勞保財務問題,勞動部自109年度起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截至115年度累計已撥補新臺幣5,170億元,對勞保基金財務應有助益。 (二)查依115年1月21日總統公布修正之勞保條例第66條、第69條條文,業將政府撥補納入勞保基金來源,並增訂由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依政府財政及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及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3年檢討勞保財務等規定,將有助於勞保財務穩健及保障勞工給付權益。 (三)有關是否以法律明定政府每年撥補勞保基金比例一節,倘以法律明定固定撥補額度或比例,未來恐無法因應勞保基金財務情形及政府財政能力彈性編列撥補金額,且有違反財政紀律法第7條規定立法機關修正法律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之問題,又稅課收入屬政府統收統支財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指定用途,均須審慎。 (四)有關政府對勞保之撥補,屬中央政府整體預算資源配置及歲出預算編列事宜,係屬主管機關勞動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權責,本部尊重權責機關意見。 二、提高勞工退休制度雇主強制提繳率之租稅優惠部分 依所得稅法第33條第1項規定,營利事業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15%限度內,以費用列支,爰雇主提高退休金提繳率超過6%部分,可依上開規定認列費用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三、至本次公聽會討論提綱涉勞保基金投資運用、勞工退休新舊制政策規劃等事宜,屬主管機關勞動部權責,本部尊重勞動部意見。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面資料: 「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報告 主席、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今天應邀列席大院第11屆第5會期貴委員會公聽會,至感榮幸。以下謹就相關基金之財務狀況,簡要說明如下: 一、勞工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近年收支、財務狀況: (一)政府協助:勞保自106年度起,保險給付已大於保費收入,政府為改善勞保財務,自109年度起開始撥補勞保,截至本(115)年度預算已編列5,170億元(包括總預算4,770億元及特別預算400億元)。 [image: image11.jpg] (二)基金財務已逐年改善:勞保基金近3年(112-114年)平均收益率16.11%,本年截至5月底止收益率24.51%(收益數2,783億元),加計政府近年撥補,本年5月底基金運用規模1兆6,126億元,較111年底規模7,534億元,增加8,592億元,增幅114%,財務已有明顯改善。 (三)勞保財務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已入法:總統本年1月21日已公布勞保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修正條文,明定政府撥補為勞保基金來源之一,且政府撥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遇當年度保險費收入少於保險給付支出之情形,中央政府應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以及勞保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展現政府確保勞保制度穩健運作之決心與承諾。 (四)不宜修法明定每年固定撥補比例:財政紀律法(以下簡稱財紀法)第7條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或自治法規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明定固定撥補比例不符上開財紀法規定,且現行勞保條例已明定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建議仍每年視政府財政及基金財務狀況予以撥補,且未來仍應適時檢討修法,調整勞保收支結構等配套措施,由雇主、被保險人及政府共同負起財務責任,建立更完善之勞保年金保障體系。 二、勞工退休基金(以下簡稱勞退基金):係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以受託者身分依所定條件管理之信託基金。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3條規定,基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如有不足由國庫撥補之。勞退基金(舊制)近3年(112-114年)平均收益率19%,本年截至5月底止收益率41.75%(收益數3,872億元),本年5月底基金運用規模1兆1,272億元;勞退基金(新制)近3年(112-114年)平均收益率14.91%,本年截至5月底止收益率27.1%(收益數1兆4,542億元),本年5月底基金運用規模5兆6,198億元,投資績效尚屬良好。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女士、先生惠予指教。祝福大家健康快樂,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作以下結論: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委員會應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公聽會報告作為審查特定議案之參考。我們會把各位的寶貴意見及書面資料彙編成冊,分送給本院的全體委員以及與會的政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參閱。 今天非常感謝各位的出席,並提供寶貴意見,本次公聽會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2時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