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7月31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長 周萬來
主席:報告院會,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5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我們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5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地點:紅樓302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8月6日(星期四)舉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名單請於7月3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二、8月11日(星期二)、18日(星期二)改開全院委員會,並與8月13日(星期四)、20日(星期四)、24日(星期一)合併為一次會。8月11日(星期二)上午分別審查監察院院長、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各由7位委員進行詢答,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8月11日(星期二)下午、13日(星期四)、18日(星期二)、20日(星期四)及24日(星期一)分別審查監察委員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名單請於8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審查完畢後,於下(第6)會期進行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三、有關行使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25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相關事務及時程詳如附表。
主 持 人:韓國瑜 江啟臣
協商代表: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蔡其昌
莊瑞雄 范 雲 陳清龍 邱慧洳
王安祥(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115年7月29號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8月6日(星期四)舉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名單請於7月3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二、8月11日(星期二)、18日(星期二)改開全院委員會,並與8月13日(星期四)、20日(星期四)、24日(星期一)合併為一次會。8月11日(星期二)上午分別審查監察院院長、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各由7位委員進行詢答,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8月11日(星期二)下午、13日(星期四)、18日(星期二)、20日(星期四)及24日(星期一)分別審查監察委員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名單請於8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審查完畢後,於下(第6)會期進行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三、有關行使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25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相關事務及時程詳如附表。
主席:報告院會,因為本次會議議程有待溝通,現在有請所有黨團幹部至議場後方主席辦公室進行溝通。
現在休息。
休息(10時4分)
繼續開會(10時42分)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繼續開會。
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在有黨團依照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我們現在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報告院會,現在有黨團共識如下:
一、議程草案確認,循例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二、各黨團同意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列案如下:1.報告事項公投法復議案2.抽出逕付二讀公投法復議案3.教育部行政命令案4.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案5.廣播電視法修正案6.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預算書案7.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預算書案8.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等預算書案。
三、復議案均不發言,進行表決處理。
四、今日院會進行至討論事項第3案處理完畢即休息;下週二(8月4日)繼續處理後續討論事項。當次院會不處理臨時提案。
黨團共識
一、議程草案確認,循例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二、各黨團同意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列案如下:1.報告事項公投法復議案2.抽出逕付二讀公投法復議案3.教育部行政命令案4.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案5.廣播電視法修正案6.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預算書案7.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預算書案8.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等預算書案。
三、復議案均不發言,進行表決處理。
四、今日院會進行至討論事項第3案處理完畢即休息;下週二(8月4日)繼續處理後續討論事項。當次院會不處理臨時提案。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蔡其昌 莊瑞雄 范 雲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院會後續就依照黨團共識進行,先進行報告事項等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黨團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擬請增列報告事項52案(如附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范 雲
序 |
議(法)案名稱 |
1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 |
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6 |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7 |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8 |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市區道路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9 |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10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
11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2 |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4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3 |
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4 |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5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6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7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8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9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0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1 |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2 |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3 |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4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5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6 |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7 |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28 |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9 |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0 |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1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2 |
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3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4 |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5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6 |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7 |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8 |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9 |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0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1 |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2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3 |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4 |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5 |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6 |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7 |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8 |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9 |
行政院函請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50 |
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51 |
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52 |
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袁秀慧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蕭蘋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王怡惠、游家牧、張春炎、張克豪及陳春木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
台
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院會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提議僅限列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51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序 |
案名 |
1 |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6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7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8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9 |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0 |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1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2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3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4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5 |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6 |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
17 |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8 |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9 |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0 |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老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1 |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高齡健康促進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
22 |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23 |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4 |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5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6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7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8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9 |
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30 |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1 |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2 |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市區道路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3 |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34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
35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6 |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4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7 |
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8 |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9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0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1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2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3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4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5 |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6 |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7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8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9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0 |
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5 |
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袁秀慧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蕭蘋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王怡惠、游家牧、張春炎、張克豪及陳春木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
國
民黨黨團提案:
報告事項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提議僅限列議程草案所列議案及下表所列51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沛祥
序 |
案名 |
1 |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 |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6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7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8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9 |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0 |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1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2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3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4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5 |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6 |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
17 |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8 |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9 |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0 |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1 |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高齡健康促進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
22 |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23 |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4 |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5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6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7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8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9 |
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30 |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1 |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2 |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市區道路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3 |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34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
35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6 |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4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7 |
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8 |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9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0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1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2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3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4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5 |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6 |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7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8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9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0 |
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51 |
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袁秀慧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蕭蘋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王怡惠、游家牧、張春炎、張克豪及陳春木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
主
席:報告院會,我們依照先後進行處理各黨團提議,現在開始按鈴7分鐘,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按鈴7分鐘時間已到,請問委員是否都有拿到表決卡?都有拿到,我們要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開始進行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4位,贊成47位,反對57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115年7月31日 上午10時53分02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47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我們現在進行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因為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該黨團提議相同,一併進行處理。
現在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4位委員,贊成57位,反對47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115年7月31日 上午10時54分49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依照黨團共識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19次會議議事錄,並沒有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現在作以下決定:第5會期第19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現在處理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增列報告事項
一、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高齡健康促進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七、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議場二樓旁聽席來自新北市三峽鶯歌社區大學的同學,我們掌聲歡迎各位同學。
二十九、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市區道路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4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袁秀慧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蕭蘋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王怡惠、游家牧、張春炎、張克豪及陳春木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我們授權議事處進行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9人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及第七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7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監獄行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5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5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李彥秀等23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第一百條及第一百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內政部函送「非都市土地海域用地區位許可案件審查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外交部函,為修正「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115年1月至6月中央政府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億元以上補辦預算數額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花蓮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財政部函,為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財政部函,為修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第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函,為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教育部函,為本院制定青年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青年政策之跨部會溝通與實施協調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教育部函,為本院制定青年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各縣市青年代表多元組成及民主運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教育部函,為本院制定青年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返國青年、少年銜轉生適應、語言能力及正常就學之協助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教育部函,為本院制定青年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提升青年結社權益:青年團體運作優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教育部函,為本院制定青年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支援原住民青年國際交流需求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教育部函,為本院制定青年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提升青年女性校園學生自治及公共參與精進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二條之二、第六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並自115年5月3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並自115年5月3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並自115年5月3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交通部函,為中華民國115年1月28日修正發布之「遊艇管理規則」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條文及第三十條附件三,定自115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交通部函,為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修正發布之「小船檢查丈量規則」第四十一條條文,定自115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第二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受災戶車輛受損報廢登記慰助作業要點」第二點及第四點規定,並自114年10月7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司法院函,為修正「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八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司法院函,為修正「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勞動部函送「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勞動部函送「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勞動部函送「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張嘉郡委員發表聲明,對剛才的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第65案至第99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80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改交審查;宣讀後,第80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請宣讀。
六十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十六、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十七、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十八、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十九、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一、運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通案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二、運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三、運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決議(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四、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文化發展基金決議(二)及(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五、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文化發展基金決議(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3項公司化後人力資源規劃與留才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違反勞動法規之改善及保障勞工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8項研議站務人員及列車人員隨身配備防身器械及錄影設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1項班次調整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4項媒體宣傳採購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6項臺鐵公司「法律事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2項提升員工薪資待遇之具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3項臺鐵公司舉辦鐵路便當節與地方政府合作並於異地辦理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5項平交道遮斷器及EMU3000型列車座椅採購程序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1項「延長工時加班費」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2項「用人費用」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23項打詐措施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偏鄉醫療資源分配及高風險追蹤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八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金之福利服務計畫用人費用增加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智慧醫療應用改善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優化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電費」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護理人力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護理之家112年度收入較108年度下降原因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編列購置醫療服務審查作業所需書籍預算之正當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醫療事故處理品質提升計畫」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東縣孕產婦醫療資源分布不均之改善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身心障礙者日照交通接送服務之相關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復康巴士搭載早療兒童應配置兒童安全座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宣讀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先翔就因應未來廢二次鋰電池生命週期管理與追蹤、處理量能及建置循環體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先翔就「政府為因應臺美貿易協定所涉及有關防治強迫勞動之移工政策,規劃於三年內推動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零付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先翔就數位訂閱服務之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事項已處理完畢。
現在進入討論事項,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8次會議報告事項第87案國民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處理。)
主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8次會議報告事項第87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本案經第5會期第19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現在進行處理。
報告院會,依照黨團共識,本案不再發言。現在依照黨團共識,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03位,贊成45位,反對58位,贊成者少數,現在作以下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7月31日 上午11時17分44秒
表決議題:討1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
第18次會議報告事項第87案所提復議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45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陳培瑜 鄭天財Sra Kacaw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冠廷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吳琪銘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8次會議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處理。)
主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8次會議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本案經第5會期第19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現在進行處理。
報告院會,依照黨團共識,本案不再發言。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共同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3位,贊成45位,反對58位,贊成者少數,作以下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照原作決定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7月31日 上午11時19分54秒
表決議題:討2民進黨團對台灣民眾黨公民投票法
抽出逕付二讀之決定所提復議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45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冠廷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5會期第19、15次會議報告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請宣讀審查報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
受文者:議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台立教字第115230125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不須黨團協商,復請查照,提報院會公決。
說明:
一、復貴處115年02月05日台立議字第1150700391號、115年07月07日台立議字第1150702312號函。
二、附審查報告乙份。
正本:議事處
副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審查報告
壹、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經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9次院會報告後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復經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5次院會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
貳、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5年7月13日及115年7月27日分別召開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及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進行審查,會中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及相關人員列席說明並備質詢,會議由羅召集委員廷瑋擔任主席。
參、教育部相關說明:
(壹)、前言
依據民國108年間修正公布「教師法」之修法意旨,其核心目標係為確保兒少權益,並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係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據「教師法」第29條授權,於109年6月28日訂定發布,以作為確保兒少權益保障及提升教學品質之重要制度設計。
「教師法」第29條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該法所為之教師解聘程序及相關事項,授權由教育部訂定辦法,本部於授權範圍內,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對於教師解聘之調查處理程序為細節性、程序性事項之規範,並未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解聘辦法109年訂定及113年修正時,均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及發布程序,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規定,分別於109年6月29日及113年4月17日函送立法院備查,並無違反、抵觸教師法,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情形。
(貳)、修法沿革
為完善處理機制,解聘辦法於113年4月17日全文修正。惟因執行近1年來,外界迭有實務運作衍生校園爭議等意見,爰本部於114年6月19日函請各地方政府調查解聘辦法執行情形;復於114年8月6日及12日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校長會議進行問卷調查,以了解校長之觀察及回饋意見;另於114年8月25日、9月12日及15日召開3場次本部部長與教學現場教師座談會,並透過召開多場次偏鄉及離島基層教師座談會,聚焦討論解聘辦法、校事會議實務運作之執行問題。
嗣後本部再於114年10月8日及15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家長及關心兒少權益等11個團體組織,召開2場次研商會議,以蒐集地方政府、學校及團體意見;賡續於114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完成解聘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修正草案之預告程序,其間本部並參與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4年11月24日舉辦之公聽會。經蒐整並綜合評估各界意見,據以調整解聘辦法及考核辦法(以下併稱解聘及考核二辦法)修正草案內容,並踐行相關法制程序後,於115年1月12日完成解聘及考核二辦法之修正發布。
(參)、修正重點
解聘及考核二辦法之修正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一、建立親師生溝通預防機制
明定學校得透過巡堂、觀課、親師生溝通及行政晤談等方式,及早掌握教學與互動情形,發揮事前預防功能,避免問題惡化後才進入檢舉與調查程序(參照解聘辦法第1條之1)。
二、健全檢舉案件受理程序
(一)修正檢舉案件受理機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認定是否受理,採無記名投票方式,校長不參與表決(參照解聘辦法第9條)。
(二)主管機關接獲檢舉事件或知悉之事件,如認有不予受理情形,應通知檢舉人不予受理,且不通知學校處理;如屬應通知學校處理者,其相關資訊應提供學校參考,且不予去識別化,使學校獲得充分資訊,利於後續案件進行(參照解聘辦法第9條之2)。
三、刪除匿名檢舉,明定保密義務與洩密責任
(一)刪除受理匿名檢舉規定,提升案件處理嚴謹性與公正性(參照解聘辦法第9條)。
(二)明定參與案件處理所有人員,均負保密義務與責任,違反者負行政責任外,依法追究責任,以確保檢舉及調查資訊不外洩(參照解聘辦法第5條、第9條之2)。
四、建立案件分流機制
明確規範校事會議僅處理教師法所定不適任案件;如案件屬考核辦法所定懲處情形,則回歸考核辦法處理,使不同情節及性質之案件得以落實分流,回歸應有機制處理(參照解聘辦法第9條之1、考核辦法第6條之1)。
五、新增輔佐人參與機制
明定行為人、被害人接受訪談時,得依法由輔佐人偕同到場參與,以協助其理解程序及表達意見,並保障其權益(參照解聘辦法第16條)。
六、完備資訊提供之義務
明定行為人於教師評審委員會陳述意見時,學校應主動提供調查報告及輔導報告,俾利其充分陳述意見;學校依解聘辦法第25條第1項第5款規定移送考核會審議者,亦同(參照解聘辦法第43條)。
七、健全主管機關監督機制
明定主管機關審議委員會就學校依考核辦法第6條之1所定報請備查事件,進行事後監督;如認學校處理結果有違法之虞,得敘明理由退回學校,命學校於一定期間內繼續調查、另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以確保考核程序合法、妥適,並維護教師及學生之權益(參照解聘辦法第52條、解聘辦法第54條)。
八、配套機制
本部除修正發布解聘及考核二辦法外,同步強化相關配套措施,包括:
辦理相關人員增能訓練(例如針對各地方政府及學校承辦人辦理法規宣導研習、校事會議人才庫訓練),以期新制落實執行。
製作受理流程圖、QA懶人包(本部115年2月5日通函周知),提供實務現場參考運用。
另外,115年5月13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25條,明定教師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如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停聘期間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以充分維持教師基本生活所需,進一步強化教師權益保障。
九、新制實施後執行情形
解聘及考核二辦法修正後之新制,經實施約5個月時間,截至115年5月31日止資料顯示,投訴案件313案,其中進入校事會議調查70案,占投訴案件22%。對照修法前同期間114年1月至5月資料,投訴案件586案,其中進入校事會議調查484案,占投訴案件82%。新制實施後,檢舉案件數較修法前同期間減少,且新制透過「受理判斷」及「案件分流」機制,進入校事會議調查的比例已有明顯降低。
十、本部相關因應作為
(一)加強宣導離線權:
1.為維護教師健康權,本部前於110年3月18日函請各地方政府應建立教師於非上班時間出勤或例假日奉派出差之處理規範及補償機制。
2.考量溝通的時效性及必要性,於115年6月17日函請各地方政府持續向所轄學校加強宣導,除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事項外,儘量利用上班時間進行教學業務處理與親師溝通,並明定適當聯繫時段及緊急事件處理機制,以提升教學品質,營造友善校園職場環境。
(二)建立教師諮商支持體系:
1.本部依教師法第33條規定,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設置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提供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諮詢、心理諮商輔導等服務。
2.各主管機關亦依教師法第33條規定,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提供多樣化之支持服務,積極協助教師諮商輔導,提供教師心理支持。本部自113年起提高補助地方政府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經費至6,000萬元,並規劃提高補助經費,協助擴大服務資源量能。
(三)強化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制度:
1.為維護教師合理管教權,支持教師專業判斷,並兼顧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本部於113年2月5日修正發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1)維護教師管教權:增列「阻卻違法事由」,明定教師為維持教學秩序、執行教育活動,或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遭受急迫危難所採取之必要措施,不予處罰;並明確區分「管教」、「處罰」及「違法處罰」之界線,提供教師執行職務之明確依循。
(2)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明定學校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特定身分學生,或經通報、發現有危害校園安全之情形時,得依規定進行必要安全檢查,並建立相關程序規範,以兼顧校園安全與學生權益。
(3)具體化教師管教措施及支持機制:明列教師得採行之一般管教措施及標準,並強化學務、輔導等行政支持系統,當一般管教措施無法改善學生行為時,得透過跨處室合作及專業介入,共同協助學生輔導與管教工作。
(4)鏈結學校、家庭及社政資源:針對脆弱家庭或家庭功能較難發揮之個案學生,增訂連結社政單位、家庭教育、諮商輔導及福利服務等相關資源之規範,強化跨系統合作機制。
2.為了解教學現場需求,本部持續蒐集並參考地方政府及學校現場意見,相關精進優化方向如下:
(1)持續保障教師依法管教權:加強法規宣導,使學校及社會大眾充分理解教師於維護教學秩序及校園安全時,依法採取必要措施之正當性,符合解聘辦法第4條及輔導管教辦法注意事項第24條,教師業務上之正當行為,及為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正常進行之必要管教行為,不予處罰,避免教師因執行職務承受不必要之行政責任或考核壓力。
(2)建立防濫訴及合理審查機制:針對部分申訴、檢舉案件耗費大量行政資源情形,建立合理過濾、分流及審查機制,避免教師因頻繁應對檢舉而影響教學與班級經營。
(3)尊重教師專業判斷:不當管教之認定回歸教育專業,綜合考量管教目的、實施手段、當時情境、學生身心狀況及比例原則等因素進行判斷,避免僅以學生主觀感受作為唯一依據。
(4)強化融合教育及專業支持:持續充實特殊教育及輔導相關資源,提升教師處理情緒行為問題學生之專業知能,減輕第一線教師壓力。
(5)落實家長共同管教責任:強化親師合作機制,本部將持續透過親職教育推廣、專業輔導資源連結及跨系統合作機制,強化家長參與及家庭支持功能,促進家庭與學校共同承擔學生教育責任,建立支持教師合理管教之合作環境。
(肆)、結語
目前解聘及考核二辦法修正後之執行情形及各界反映意見等相關資料,本部仍持續蒐集中;本部將持續關注各項制度執行情形及相關數據,適時精進配套措施,並持續研議法律協助支持機制,在兼顧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工作權保障下,營造友善、安心且具支持性的校園教育環境。
未來亦將持續作為教師合理管教之堅實後盾,透過完善法制保障、強化專業支持網絡及促進親師合作,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教育權責,使教師得於合理範圍內安心管教、有效教學,共同維護校園安全與學生最佳利益,落實友善且有秩序之教育環境。
肆、審查結果
一、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案,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連同通過之決議1項,提報院會討論,通知教育部更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廷瑋補充說明。
通過決議1項:
(一)教育部於115年1月12日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仍認為有待修正之處,請教育部修正後,再送立法院備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規定,提報立法院院會議決後,通知教育部更正該辦法。
提案人:羅廷瑋
連署人:葉元之 蔡春綢 羅智強
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連同通過之決議1項,提報院會討論,通知教育部更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廷瑋補充說明。
通過決議1項:
(一)教育部於115年1月12日完成「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案,經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仍認為有待修正之處,請教育部修正後,再送立法院備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規定,提報立法院院會議決後,通知教育部更正該辦法。
提案人:羅廷瑋
連署人:葉元之 蔡春綢 羅智強
主席:現在請召集委員羅廷瑋委員補充說明。
沒有補充說明。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依審查會意見進行處理。
報告院會,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本案作如下決議: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部分條文案,通知教育部更正;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決議1項一併送教育部。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通知教育部更正;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決議1項一併送教育部。
報告院會,陳亭妃委員發表聲明,剛才的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依照黨團共識,今天院會進行到此為止,8月4號(星期二)上午9點繼續開會,進行後續討論事項。
另外,請各黨團幹部下午2點30分至302會議室,我們繼續協商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