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長 周萬來
主席:現在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54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報告院會,在議場2樓旁聽的是來自臺北市大安區華聲里的好朋友們,我們掌聲歡迎大家。
報告院會,因為本次會議議程有待黨團之間的溝通,現在請各黨團幹部至議場後方主席辦公室,我們要進行議程的溝通。
現在休息。
休息(10時)
繼續開會(10時44分)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繼續開會。
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在黨團依照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我們要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報告院會,現在黨團共識如下,共計四點:
一、議程草案確認,循例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二、院會抽出動議,各黨團無異議,均照案通過。
三、復議案不發言,進行表決處理。
四、本次院會不處理臨時提案。
黨團共識
一、議程草案確認,循例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二、院會抽出動議,各黨團無異議,均照案通過。
三、復議案不發言,進行表決處理。
四、本次院會不處理臨時提案。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蔡其昌 莊瑞雄 范 雲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主席:本次院會後續依照黨團共識進行,先進行報告事項等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擬請增列報告事項38案(如附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范 雲
序 |
議(法)案名稱 |
1 |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6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7 |
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8 |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9 |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0 |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1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2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3 |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4 |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15 |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6 |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7 |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8 |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9 |
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0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1 |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2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3 |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4 |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5 |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6 |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7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8 |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9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0 |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1 |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2 |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3 |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4 |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5 |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6 |
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37 |
行政院函請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38 |
行政院函請審議「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台
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院會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提議僅限列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29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序 |
案名 |
1 |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6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7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8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9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0 |
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1 |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2 |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3 |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4 |
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四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15 |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6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7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8 |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9 |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0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1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2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3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4 |
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5 |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6 |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7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28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9 |
行政院函請審議「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國
民黨黨團提案:
報告事項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提議僅限列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29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沛祥
案 |
案名 |
一、 |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三、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四、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五、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六、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七、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八、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九、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 |
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一、 |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二、 |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三、 |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四、 |
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四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十五、 |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六、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七、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八、 |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九、 |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一、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二、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三、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四、 |
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五、 |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六、 |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七、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八、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先後處理各黨團提議,現在開始按鈴7分鐘,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按鈴時間已到,每位委員是否都有拿到表決卡?都有拿到,我們要開始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2位,贊成48位,反對54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 上午10時54分24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2 贊成人數:48 反對人數:54 棄權人數:0
贊成: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張智倫
反對: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陳亭妃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廖先翔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因為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該黨團提議相同,一併進行處理。
現在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進行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03位,贊成55位,反對48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 上午10時56分15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55 反對人數:48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廖先翔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
報告院會,我們現在繼續處理討論事項部分,依先後處理各黨團提議。
現在進行處理民進黨黨團針對討論事項之提議共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擬請僅限列如表列9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
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范 雲
序 |
議 案 |
一 |
本院民進黨黨團,有鑑於交通違規處罰的目的除了處罰違規行為外,核心目的在於維護交通秩序以及確保交通安全。惟目前我國交通罰鍰收入之運用,屢遭外界質疑用於改善道路安全之比例過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規定由地方政府舉發之交通違規案件,75%之罰鍰收入分配給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獲配之罰鍰收入,僅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資源之配置顯未盡合理,且其優先支應項目偏重在交通執法部分,亦未臻妥適,實有調整之必要。爰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 「一、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交通部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檢討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提高交通違規罰鍰用於交通安全改善之比例,並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且應優先支應於改善道路交通環境。 二、交通部應研議訂定相關執行監督考核機制,強化交通違規罰鍰收入獲配之各級政府、機關之責任,以確保罰鍰收入確實投入交通改善與安全提升。」。 |
二 |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交通兩委員會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
三 |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部分)。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交通兩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
四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五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
六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七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八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九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運動部函送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114年度及115年度預算書案。 |
主
席: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要進行表決。現在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開始進行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2位,贊成48位,反對54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 上午10時58分21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2 贊成人數:48 反對人數:54 棄權人數:0
贊成: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羅智強
反對: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廖先翔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要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因為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該黨團提議相同,一併進行處理。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提議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院會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提議僅限列如附表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案 |
案由 |
1 |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會議將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2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3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
4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國
民黨黨團提案:
討論事項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提議僅限列案如下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沛祥
案 |
案由 |
1 |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會議,院會所作賴士葆等25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 |
2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3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
4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
主
席:我們現在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進行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3位,贊成55位,反對48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 上午11時00分27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55 反對人數:48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廖先翔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報告院會,張嘉郡委員發表聲明,剛才的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我們列入公報紀錄。
我們現在進行報告事項,請秘書長宣讀第5會期第20次會議議事錄。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20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我們現在作以下決定:第5會期第20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現在處理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增列報告事項
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三、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第四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2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二、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四、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議場二樓旁聽席是來自新北市中和區荷松協會的好朋友們。我們掌聲歡迎大家。
十六、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4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審計部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12年度至114年度)」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行政院函,為修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第五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部分條文及「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一)「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部分條文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二)「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部分條文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國防部函,為註銷115年3月23日修正發布之「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部分條文及名稱,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經濟部函送「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產業類別」,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經濟部函,為修正「空氣壓縮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農業部函送「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二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農業部函送「第一類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四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農業部函送「優良畜禽產品─保久乳產品標示事項之過渡期間執行原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七星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函,為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教育部函,為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運動部函送「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公告「空運危險物品名稱」,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五條條文、「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五十二條條文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交通部函送「鯉魚潭水域禁止船舶航行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交通部函,為廢止「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法務部函,為修正「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第七十七條條文、第四條附表及「衛生福利部樂生醫院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環境部函,為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勞動部函,為修正「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報告院會,第59案至第111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59、60、62至74、76、78、106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76、77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請宣讀。
五十九、外交部函送115年度第1季「外交部主管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六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115年第1季「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六十一、海洋委員會函送「提升海巡韌性及強化國安與資通環境計畫」115年第1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二、國防部函送「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115年第1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三、經濟部函送115年度第1季「因應國際情勢編列韌性特別預算推動產業支持計畫與成果效益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四、經濟部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五、內政部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六、內政部函送「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六十九、農業部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七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4年度與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七十二、環境部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七十三、交通部函送「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計畫」115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2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七十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5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七十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智慧科技大南方產業生態系推動方案─AI運算資料中心建置」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六、運動部函送115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七、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該會115年第1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八、數位發展部函送該部115年第1季辦理「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九、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政策宣導得標廠商過於集中之妥適性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需求調查評估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一、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需求調查評估改進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二、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加強國土計畫相關政策之宣導與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三、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尚未辦理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市縣政府加強推動辦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四、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青安貸款政策屆期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五、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過於老舊亟需重建修繕之建築物防空避難處所補助及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六、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基本居住水準之檢討」委託專業服務案之結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七、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4年整體住宅政策委託專業服務案等5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八、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附屬設施設置相關作業指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九、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推動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推動未辦理之市縣政府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一、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補助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利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二、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補助農業部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利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三、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據以訂定之「社會住宅附屬設施設置相關作業指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通案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2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2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政策宣導得標廠商過於集中之妥適性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政策宣導得標廠商過於集中之妥適性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推動投資事業薪資提升及薪資透明化情形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提升啤酒廠包裝線使用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檢討啤酒廠及酒廠營運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升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及舉債增資計畫優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升經營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接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之資本適足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代理(辦)費及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增加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通案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九、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二十二)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宣讀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國家推動藥物韌性計畫」關鍵藥品、必要醫療器材盤點作業,及優化健保支付、採購與供應鏈等配套機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蘇委員巧慧就中聯油脂案,要求落實稽查處置、追究業者責任、協助消費者團體訴訟及加速《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之修正作業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已經處理完畢。現在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提議,並截止收案。
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進行處理。首先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共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擬請院會將委員王正旭等18人、委員張雅琳等16人分別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九條、第十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范雲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依照黨團共識,我們就照案通過。
現在進行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共計2案。先進行第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1.
抽出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21)次會議建請將委員顏寬恒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沛祥
主席:本案依照黨團共識,我們就照案通過。
我們繼續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第二案,請宣讀。
2.
抽出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21)次會議建請將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沛祥
主席:本案依照黨團共識,我們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會議將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0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處理。)
主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19次會議將賴士葆委員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本案經第5會期第20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我們現在進行處理。
報告院會,依照黨團共識,我們不再發言,現在依照黨團共識,針對民進黨黨團要求復議案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復議案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委員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4位,贊成48位,反對56位,贊成者少數。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照原作決定處理。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2026年8月7日 上午11時21分33秒
表決議題:討1民進黨對委員賴士葆等公民投票法
第21條抽出逕付二讀之決定所提復議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48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0
贊成: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許忠信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廖先翔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請宣讀審查報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函
受文者:議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台立內字第115400089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業經審查完竣,復請查照,提報院會公決。
說明:
一、復貴處114年10月8日台立議字第1140703038號函。
二、附審查報告乙份。
正本:議事處
副本:內政委員會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報告
一、本案係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15年5月18日舉行第11屆第5會期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由李召集委員柏毅擔任主席。審查時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群率同相關單位人員列席說明,並答復委員質詢。
三、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說明: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天大院審議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案,本人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對本部各項業務給予支持與指教,致上最高的敬意與謝忱。以下謹就本次審議機關「11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一)11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賸餘3億3,694萬6千元,較本期預計賸餘2億8,338萬元,增加5,356萬6千元,主要係社會住宅依報竣日期調整,致社宅出租住宅成本及相關招租費用尚未核銷所致。
(二)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收入總額54億0,496萬9千元,支出總額(含所得稅費用)53億8,913萬2千元,預計稅後賸餘1,583萬7千元,較114年度預計減少賸餘2億6,754萬3千元,主要係完工招租案件增加,致出租住宅成本上升,另營運期利息費用亦較以往增加所致。
四、謹將審查結果列述如下: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支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54億0,496萬9千元,照列。
2.支出(含所得稅費用):53億8,913萬2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583萬7千元,照列。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66億5,863萬6千元,照列。
(四)本項通過決議4項:
1.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為執行內政部社會住宅業務,肩負社會住宅興建、招租及管理之責任。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網站,設有社會住宅線上申請及進度查詢之功能,申請人得就其案件進行「申請進度查詢」、「抽籤結果查詢」及「隨到隨辦候補序號查詢」。若民眾參加社宅招租案抽籤,僅能得知其是否正取,或是備取第幾號,無從得知候補順位之辦理情形,不利申請人進行相關規劃。為有效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完善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化制度,滿足民眾知的權利,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並有助於官民和諧,爰建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研議定期公開其轄管之社會住宅招租案之候補順位辦理情形,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琪銘 王美惠
2.115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歲出預算「落實安居生活典範計畫」編列673億7,072萬1千元,用於社會住宅興建工程及土地購置,預計達成1.3萬戶決標目標。針對嘉義市社宅之興辦,應考量地方發展與東區民眾需求,為平衡區域發展,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3個月內,參酌社經發展趨勢,研議於嘉義市東區增設1處社會住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規劃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李柏毅 黃 捷
3.115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歲出預算「服務費用」編列1億5,744萬2千元。我國社會住宅之建設進度關乎我國青年及弱勢居住權之落實,惟國內部分社會住宅建案因原物料以及工班調度等問題,仍有部分建設進度落後之情形。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社會住宅建設進度改進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李柏毅
4.115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歲出預算「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預算辦理社會住宅招租及規劃活動等費用996萬8千元。考量為有效提升社宅周遭民眾之接受度並落實社區共好,未來新設及整體規劃中之社會住宅,應通盤考量併同設立日照中心、長照機構及公共托育等社福設施。同時,社宅之開放空間及附設停車場,亦應妥善規劃適度開放予周邊鄰里住戶共同使用,以發揮公共資源最大效益。此外,鑑於保二安居警消專案社宅,已於114年7月29日公告招租,總計釋出317戶。截至115年4月,已完成簽約243戶、剩餘空戶74戶,閒置率約23%,為改善保二安居之建設成效,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如何提高保二安居招租比率」,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智倫
連署人:王鴻薇 廖先翔
五、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李召集委員柏毅於討論時出席說明。
主席:現在請召集委員李柏毅委員補充說明。
沒有補充說明。
報告院會,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異議,因此我們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案作以下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請宣讀審查報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
受文者:議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台立教字第11523011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院會交付審查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業經審查完竣,復請查照,提報院會公決。
說明:
一、復貴處114年10月15日台立議字第1140703079號函。
二、附審查報告乙份。
正本:議事處
副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審查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報告
壹、本案係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5年5月25日召開第11屆第5會期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由伍召集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擔任主席,邀請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真及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院長高梓木率相關人員列席說明,並進行預算審查。
參、謹將審查結果列述如下: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一)業務總收入:31億7,557萬1千元,照列。
(二)業務總支出:31億7,394萬8千元,照列。
(三)本期賸餘:162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200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八、通過決議9項:
1.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115年度發展計畫編列逾13億元,其範圍涵蓋極廣。然而,對於國家轉型關鍵的「淨零排放」與具備高度政治敏感度的「SMR」研究,在預算書中卻被「包裝」在同一個計劃內,無從得知SMR法規研究究竟編列多少經費?淨零技術研發又占多少資源?缺乏科目細分的編列方式,導致立法院無法進行有效的預算審核。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2.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計畫」下編列「政府補助-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發展計畫」,其中「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擴散預警及安全評估應對計畫之細部計畫—海域生物氚量測及放射性物質傳輸安全評估研究」迄今已針對黃錫鯛(魚類)、龍鬚菜(藻類)、九孔鮑(貝類)及白蝦(甲殼類)等4類海水生物進行養殖試驗,涵蓋生物體內無機氚(TFWT)之攝入與代謝,以及有機氚(OBT)之累積等分析。惟現行試驗之生物物種及核種範圍仍相對有限,恐難充分反映海域生態系中不同食物鏈層級與多樣核種之傳輸與累積特性,應研議擴充研究對象,納入更多具代表性之海洋生物類群與關鍵核種,並強化跨物種與跨環境條件之比較分析,以提升由海水中核種濃度推估生物體內濃度之準確性,進而更精確評估國人食用海產所可能承受之輻射劑量,作為風險管理與食品安全管制之科學依據。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3.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計畫」下編列「政府補助-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發展計畫」,其中「低碳及高能量密度之小型模組化反應器(SMR)研究計畫」之目標係配合國家安全、產業技術,提供政府新核能決策之技術與法規基礎,建立SMR相關國內機制及部署時程,增加能源多元化與分散性,提升能源安全及產業用電穩定性。惟面對新型核能技術之發展,相關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議題尤為關鍵,國原院應就本項計畫進一步研析高放射性廢棄物之產生特性、減量潛力及處理與處置技術,俾確保新式核能技術之推動能兼顧環境安全與社會接受度。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針對以上問題具體說明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4.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營運計畫」下編列「政府補助-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計畫」,旨在健全我國核醫藥物體系與強化供應輻射應變藥物、建構核醫藥物安全儲備,整合產、官、學、研能量,建構具備自主可控及合規製造與國際接軌能力之國家級藥物研發與生產體系,推動核醫藥物自主化及應變藥物儲備平台之建立。惟核醫藥品與一般藥品之最大差異在於其「放射性半衰期」特性。以關鍵藥物Tc-99m為例,其半衰期僅約6小時,自反應爐產出後效價即隨時間迅速衰減,難以進行長期或大量儲存。此外,我國對Tc-99m之年度需求量逾4,000 Ci,惟目前規劃之自主產能僅約2,000 Ci,供需間仍存落差;一旦國際反應爐停機或空運中斷,運輸過程中的衰變損失更可能進一步放大缺口,導致醫療端面臨藥品供應不穩甚至短缺之風險。國原院應審慎評估產能配置、供應鏈韌性及替代方案,以確保臨床使用之穩定性與安全性。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5.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以下簡稱國原院)115年度預算案,於「自籌經營計畫-核安與核後端發展計畫」項下編列相關經費。執行涵蓋「核子事故風險評估」、「耐震測試強化」及「核後端最終處置研究」等多項業務,其性質多元,惟計畫預期效益多著重於技術評估與分析工具,對於社會高度關注之「核電後端真實處理成本」相關議題,尚待進一步整合跨領域研究成果,以回應社會關切議題。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督導國原院視實務需求,循適當途徑強化與相關經濟研究機構合作,發展適合我國國情之核後端處理成本評估方法論,並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需求時,除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外,亦能建立具科學依據之成本分析與財務模型,以提升政策透明度並符合社會期待。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6.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支出」預算編列31億7,354萬2千元,其中「用人費用」編列13億3,269萬元。經查全體員工性別比例狀況,男性及女性員工占比各為68.8%及31.2%,其中研究人員男女比,各占79.12%、20.88%最懸殊;另就單位主管來看,男女各占73.53%、26.47%。雖然每年國原院皆表示已逐步改善性別差距、積極延攬優秀女性人才,然改善幅度仍有限。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羅智強 葛如鈞
7.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支出」預算編列31億7,354萬2千元,其中「用人費用」編列13億3,269萬元。經查近年國原院在院聘人員部分皆有超額進用的情況,包括:113年度超額103人、114年度超額18人,係為原屬勞務承攬人員,經公開招募甄選作業擇優進用。另查國原院近年在技術人員、研究人員、行政人員的員額當中,研究人員與行政人員亦有超額招攬的情況,反觀技術人員卻陷入年年缺額招不滿的困境。為因應核電重啟所需,國原院有必要因應業務人力需求、審慎規劃人力招募,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羅智強 葛如鈞
8.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單位預算,歲出「業務費用」項下用途科別:「服務費用」,計編列526,471千元,爰要求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9.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單位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編列新台幣82,006千元,爰要求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肆、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伍召集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補充說明。
主席:請召集委員伍麗華委員補充說明。
沒有補充說明。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經依審查會意見進行處理。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二讀)
主席:請宣讀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一)業務總收入:31億7,557萬1千元,照列。
(二)業務總支出:31億7,394萬8千元,照列。
(三)本期賸餘:162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200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八、通過決議9項:
1.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115年度發展計畫編列逾13億元,其範圍涵蓋極廣。然而,對於國家轉型關鍵的「淨零排放」與具備高度政治敏感度的「SMR」研究,在預算書中卻被「包裝」在同一個計劃內,無從得知SMR法規研究究竟編列多少經費?淨零技術研發又占多少資源?缺乏科目細分的編列方式,導致立法院無法進行有效的預算審核。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2.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計畫」下編列「政府補助-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發展計畫」,其中「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擴散預警及安全評估應對計畫之細部計畫—海域生物氚量測及放射性物質傳輸安全評估研究」迄今已針對黃錫鯛(魚類)、龍鬚菜(藻類)、九孔鮑(貝類)及白蝦(甲殼類)等4類海水生物進行養殖試驗,涵蓋生物體內無機氚(TFWT)之攝入與代謝,以及有機氚(OBT)之累積等分析。惟現行試驗之生物物種及核種範圍仍相對有限,恐難充分反映海域生態系中不同食物鏈層級與多樣核種之傳輸與累積特性,應研議擴充研究對象,納入更多具代表性之海洋生物類群與關鍵核種,並強化跨物種與跨環境條件之比較分析,以提升由海水中核種濃度推估生物體內濃度之準確性,進而更精確評估國人食用海產所可能承受之輻射劑量,作為風險管理與食品安全管制之科學依據。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3.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計畫」下編列「政府補助-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發展計畫」,其中「低碳及高能量密度之小型模組化反應器(SMR)研究計畫」之目標係配合國家安全、產業技術,提供政府新核能決策之技術與法規基礎,建立SMR相關國內機制及部署時程,增加能源多元化與分散性,提升能源安全及產業用電穩定性。惟面對新型核能技術之發展,相關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議題尤為關鍵,國原院應就本項計畫進一步研析高放射性廢棄物之產生特性、減量潛力及處理與處置技術,俾確保新式核能技術之推動能兼顧環境安全與社會接受度。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針對以上問題具體說明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4.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營運計畫」下編列「政府補助-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計畫」,旨在健全我國核醫藥物體系與強化供應輻射應變藥物、建構核醫藥物安全儲備,整合產、官、學、研能量,建構具備自主可控及合規製造與國際接軌能力之國家級藥物研發與生產體系,推動核醫藥物自主化及應變藥物儲備平台之建立。惟核醫藥品與一般藥品之最大差異在於其「放射性半衰期」特性。以關鍵藥物Tc-99m為例,其半衰期僅約6小時,自反應爐產出後效價即隨時間迅速衰減,難以進行長期或大量儲存。此外,我國對Tc-99m之年度需求量逾4,000 Ci,惟目前規劃之自主產能僅約2,000 Ci,供需間仍存落差;一旦國際反應爐停機或空運中斷,運輸過程中的衰變損失更可能進一步放大缺口,導致醫療端面臨藥品供應不穩甚至短缺之風險。國原院應審慎評估產能配置、供應鏈韌性及替代方案,以確保臨床使用之穩定性與安全性。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5.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以下簡稱國原院)115年度預算案,於「自籌經營計畫-核安與核後端發展計畫」項下編列相關經費。執行涵蓋「核子事故風險評估」、「耐震測試強化」及「核後端最終處置研究」等多項業務,其性質多元,惟計畫預期效益多著重於技術評估與分析工具,對於社會高度關注之「核電後端真實處理成本」相關議題,尚待進一步整合跨領域研究成果,以回應社會關切議題。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督導國原院視實務需求,循適當途徑強化與相關經濟研究機構合作,發展適合我國國情之核後端處理成本評估方法論,並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需求時,除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外,亦能建立具科學依據之成本分析與財務模型,以提升政策透明度並符合社會期待。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6.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支出」預算編列31億7,354萬2千元,其中「用人費用」編列13億3,269萬元。經查全體員工性別比例狀況,男性及女性員工占比各為68.8%及31.2%,其中研究人員男女比,各占79.12%、20.88%最懸殊;另就單位主管來看,男女各占73.53%、26.47%。雖然每年國原院皆表示已逐步改善性別差距、積極延攬優秀女性人才,然改善幅度仍有限。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羅智強 葛如鈞
7.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支出」預算編列31億7,354萬2千元,其中「用人費用」編列13億3,269萬元。經查近年國原院在院聘人員部分皆有超額進用的情況,包括:113年度超額103人、114年度超額18人,係為原屬勞務承攬人員,經公開招募甄選作業擇優進用。另查國原院近年在技術人員、研究人員、行政人員的員額當中,研究人員與行政人員亦有超額招攬的情況,反觀技術人員卻陷入年年缺額招不滿的困境。為因應核電重啟所需,國原院有必要因應業務人力需求、審慎規劃人力招募,爰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羅智強 葛如鈞
8.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單位預算,歲出「業務費用」項下用途科別:「服務費用」,計編列526,471千元,爰要求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9.115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單位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編列新台幣82,006千元,爰要求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主席: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內容。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三讀內容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沒有文字修正。
我們作以下決議: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
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四案。
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請宣讀審查報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
受文者:議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台立教字第115230114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業經審查完竣,復請查照,提報院會公決。
說明:
一、復貴處114年10月8日台立議字第1140703052號函。
二、附審查報告乙份。
正本:議事處
副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報告
壹、本案係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5年5月6日召開第11屆第5會期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由羅召集委員廷瑋擔任主席,邀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國家災害防救中心董事長蘇振綱及國家太空中心董事長吳誠文率相關人員列席說明,並答復委員質詢;115年6月17日召開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進行預算審查。
參、謹將審查結果列述如下:
一、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億8,983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4億8,983萬6千元,照列。
3.本期餘絀:0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00萬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1項:
1.有鑑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辦理相關防災業務,並依規定辦理營運績效評鑑,109至113年度評鑑結果均為優等。惟查,現行績效評鑑係由評鑑委員就各項指標進行綜合評分後取平均值決定,指標內未訂有具體量化評分標準,致評分結果較仰賴主觀判斷,難以清楚呈現各指標項目之績效達成情形;即使部分項目實際績效已超過目標值,仍未能獲得相對應之配分,評鑑結果之區辨性與透明度不足,影響評鑑之客觀性與公平性。綜上,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督導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檢討現行績效評鑑機制,研議建立具量化且更細緻之評分標準,強化各項績效指標之衡量與對應配分,並提升評鑑結果之透明度與可比較性,以確保評鑑制度具備客觀性與公平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二、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0億6,103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0億7,429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326萬6千元,照列。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四)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五)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六)通過決議3項:
1.115年度國家太空中心預算案「太空基礎工程與應用研究能量整備計畫」編列18億7,898萬4千元,用以進行外太空探索、基礎能量整備、新創追星計畫、入軌火箭計畫及國家射場建置與營運計畫等。惟查,國家發射場域已擇定屏東縣滿州鄉九棚村,然選址及規劃作業實際進度已較原定時程延後,後續尚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土地取得、細部設計及工程施作等多項前置作業,並涉及地方政府與民意溝通協調,整體推動期程仍具高度不確定性,恐影響發射場域如期完工及119年入軌火箭發射任務之執行。綜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加速國家發射場域建置規劃作業,並強化期程控管及與地方之溝通協調機制,提出具體工程進度規劃與風險因應措施,以確保場域如期如質完成,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2.國家太空中心近2年透過營運績效評鑑,由外部委員及上級監督單位檢視該中心業務執行成效,惟該中心現行之營運績效評鑑,雖有評鑑項目及權重配分,實際評分係由評鑑委員主觀認定,國家太空中心應針對各項評鑑指標訂定明確量化評分標準,俾提升評鑑結果之鑑別度及公正性。爰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葛如鈞
連署人:羅廷瑋 葉元之
3.國家太空中心執行國家太空政策與計畫過程中,持續累積太空尖端科技技術並獲致專利權,據該中心提供取得專利件數及授權狀況顯示,其每年均能穩定取得2至8件專利,114年底已累計達59件,惟迄今專利均未能授權技轉商業化,致無法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商業價值,亦無權利金收入可挹注自籌財源。國家太空中心應積極活化專利授權使用,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實際收益。爰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8-114年度國家太空中心取得專利件數及授權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
新增專利權數 |
累積獲得總項數 |
累積已授權總項數 |
108年度 |
3 |
32 |
0 |
109年度 |
5 |
37 |
0 |
110年度 |
4 |
41 |
0 |
111年度 |
8 |
49 |
0 |
112年度 |
4 |
53 |
0 |
113年度 |
2 |
55 |
0 |
114年度 |
4 |
59 |
0 |
提案人:葛如鈞
連署人:羅廷瑋 葉元之
肆、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廷瑋補充說明。
主席:現在請召集委員羅廷瑋委員補充說明。
無補充說明。
本案逕依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依審查會意見處理。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二讀)
主席:請宣讀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一、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億8,983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4億8,983萬6千元,照列。
3.本期餘絀:0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00萬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1項:
1.有鑑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辦理相關防災業務,並依規定辦理營運績效評鑑,109至113年度評鑑結果均為優等。惟查,現行績效評鑑係由評鑑委員就各項指標進行綜合評分後取平均值決定,指標內未訂有具體量化評分標準,致評分結果較仰賴主觀判斷,難以清楚呈現各指標項目之績效達成情形;即使部分項目實際績效已超過目標值,仍未能獲得相對應之配分,評鑑結果之區辨性與透明度不足,影響評鑑之客觀性與公平性。綜上,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督導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檢討現行績效評鑑機制,研議建立具量化且更細緻之評分標準,強化各項績效指標之衡量與對應配分,並提升評鑑結果之透明度與可比較性,以確保評鑑制度具備客觀性與公平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主席: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請宣讀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0億6,103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0億7,429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326萬6千元,照列。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四)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五)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六)通過決議3項:
1.115年度國家太空中心預算案「太空基礎工程與應用研究能量整備計畫」編列18億7,898萬4千元,用以進行外太空探索、基礎能量整備、新創追星計畫、入軌火箭計畫及國家射場建置與營運計畫等。惟查,國家發射場域已擇定屏東縣滿州鄉九棚村,然選址及規劃作業實際進度已較原定時程延後,後續尚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土地取得、細部設計及工程施作等多項前置作業,並涉及地方政府與民意溝通協調,整體推動期程仍具高度不確定性,恐影響發射場域如期完工及119年入軌火箭發射任務之執行。綜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加速國家發射場域建置規劃作業,並強化期程控管及與地方之溝通協調機制,提出具體工程進度規劃與風險因應措施,以確保場域如期如質完成,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2.國家太空中心近2年透過營運績效評鑑,由外部委員及上級監督單位檢視該中心業務執行成效,惟該中心現行之營運績效評鑑,雖有評鑑項目及權重配分,實際評分係由評鑑委員主觀認定,國家太空中心應針對各項評鑑指標訂定明確量化評分標準,俾提升評鑑結果之鑑別度及公正性。爰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葛如鈞
連署人:羅廷瑋 葉元之
3.國家太空中心執行國家太空政策與計畫過程中,持續累積太空尖端科技技術並獲致專利權,據該中心提供取得專利件數及授權狀況顯示,其每年均能穩定取得2至8件專利,114年底已累計達59件,惟迄今專利均未能授權技轉商業化,致無法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商業價值,亦無權利金收入可挹注自籌財源。國家太空中心應積極活化專利授權使用,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實際收益。爰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8-114年度國家太空中心取得專利件數及授權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
新增專利權數 |
累積獲得總項數 |
累積已授權總項數 |
108年度 |
3 |
32 |
0 |
109年度 |
5 |
37 |
0 |
110年度 |
4 |
41 |
0 |
111年度 |
8 |
49 |
0 |
112年度 |
4 |
53 |
0 |
113年度 |
2 |
55 |
0 |
114年度 |
4 |
59 |
0 |
提案人:葛如鈞
連署人:羅廷瑋 葉元之
主席: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內容。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三讀內容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沒有文字修正。
現在作以下決議: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太空中心115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
報告院會,討論事項已經處理完畢,依照黨團共識,本次會議我們不再處理臨時提案。
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1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