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231案更正提議。
231.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232案。
232.
主席:針對第232案要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8位,贊成58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13分57秒
表決議題:交通委員會 保留232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8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233案更正提議。
233.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234案更正提議。
234.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進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保留部分。請宣讀第4案。
4.
主席:我們要進行表決。針對第4案,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8位,贊成58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16分53秒
表決議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保留4
委員翁曉玲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8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第7案,第6案併本案處理,請宣讀。
7.
主席:我們現在進行表決。針對第7案,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18分46秒
表決議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保留7
委員翁曉玲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30案。
30.
主席:我們進行表決。針對第30案,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20分39秒
表決議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保留30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我們繼續進行處理,請宣讀第64案。
64.
主席:針對第64案,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22分41秒
表決議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保留64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我們處理第66案,第67案併案處理,請宣讀更正提議。
66.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73案,第74案、第75案併案處理,請宣讀更正提議。
73.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86案更正提議。
86.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87案更正提議。
87.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93案更正提議。
93.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現在處理第118案,第117案、第122案、第125案、第126案、第129案、第131案、第136案、第148案併本案處理,請宣讀更正提議。
118.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123案再更正提議。
123.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154案。
154.
主席:第154案,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28分03秒
表決議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保留154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156案更正提議。
156.
主席:沒有意見,我們就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170案。
170.
主席:我們要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針對第170案,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30分20秒
表決議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保留170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187案更正提議。
187.
主席:我們繼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32分04秒
表決議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保留187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188案更正提議。
188.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我們現在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保留部分。
請宣讀第17案更正提議。
17.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第17案。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34分35秒
表決議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保留17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60案更正提議。
60.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101案。
101.
主席:我們現在進行第101案表決,民進黨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出席106位,贊成56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下午5時36分49秒
表決議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保留101
委員陳菁徽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56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122案更正提議。
122.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131案更正提議。
131.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191案更正提議。
191.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請宣讀第200案更正提議。
200.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予以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更正宣告,方才院會通過教育及文化委會第200案更正提議,其內容更正為:刪減2億元。
200.
主席:報告院會,總預算案公開會議部分已經處理告一段落,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之後改開秘密會議,處理機密預算部分,現在休息。
休息(17時39分)
(秘密會議)
繼續開會(17時46分)
主席:(17時46分)現在改開公開會議,現在休息3分鐘,休息之後我們繼續開會。
休息(17時46分)
繼續開會(17時50分)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繼續進行公開會議。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全案經過二讀,現在3個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現在休息,請議事人員整理經過二讀之內容,再進行三讀。
現在休息。
休息(17時50分)
繼續開會(18時5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本案三讀。請宣讀經過二讀之內容。
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三讀)
主席:報告院會,三讀內容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沒有文字修正。
現在作以下決議: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照審查總報告修正通過。
報告院會,討論事項已處理完畢。另外依照協商結論,本次會議不再處理臨時提案。
今天我們終於把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完畢,拖了266天。何為因?何為果?怎麼造成的?各方講法太多,我不予評價,但是不管怎麼樣,這段時間可以說社會紛紛擾擾,也造成了憲政的僵局。拜託我們所有的委員,新的年度預算審查請大家一定要如期完成,避免全國民眾對我們失望。另外也要拜託行政部門,依法三讀通過的,行政院院長絕對不可以不副署、不執行。今天行政院卓院長不執行、不副署,下一個行政院院長不來立法院接受總質詢,想想看,我們臺灣民主憲政會變成什麼樣子?這個傷害太巨大!在這裡呼籲行政院一定要趕快副署和執行。
另外,拜託朝野各黨團都能各退一步,在野黨展現成熟監督的國會高度,行政院也展現尊重法制的憲政風範,讓我們的國家、讓我們的人民能夠過得更好,不負人民的期待。
再次感謝各位委員參與今天冗長而且疲憊的預算審查,非常感謝大家。
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8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