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2.png]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星期三)9時至11時3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志偉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運動部首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首長、財政部首長、教育部首長、交通部首長及文化部首長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經濟部政務次長何晉滄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立沛 運動部政務次長黃啟煌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張素珍 交通部觀光署副署長王圳宏 主席:大家早安,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游主任秘書千慧: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8月10日(星期一)9時至11時57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呂玉玲  楊瓊瓔  洪毓祥  鍾佳濱  邱志偉  謝衣鳯  賴瑞隆  蔡易餘  鄭天財Sra Kacaw   陳亭妃  邱議瑩  陳超明  張嘉郡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鄭正鈐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陳昭姿  王鴻薇  邱慧洳  葉元之   委員列席4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龔明鑫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代理司長謝志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至剛 審計部副審計長林汝玲暨相關人員 主  席:召集委員洪毓祥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葉 蘭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務部首長、衛生福利部首長及審計部首長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治理及風險控管之檢討─中聯油脂事件、台糖售地案等重大債權追償暨審計部114年度決算審核意見改善情形」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經濟部部長龔明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至剛及審計部副審計長林汝玲報告後,委員洪毓祥、楊瓊瓔、鍾佳濱、邱志偉、謝衣鳯、陳昭姿、王鴻薇、蔡易餘、鄭天財、呂玉玲、邱慧洳及葉元之等12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龔明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至剛、審計部副審計長林汝玲及法務部法律事務司代理司長謝志明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徐欣瑩、陳亭妃、邱議瑩、傅崐萁、陳超明、鄭正鈐、張嘉郡及賴瑞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繼續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 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運動部首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首長、財政部首長、教育部首長、交通部首長及文化部首長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專題報告排定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現在進行各部會報告,首先請經濟部政務次長何次長報告。 何次長晉滄: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感謝貴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經濟部將以運動產業發展綱領作為上位政策依據,與運動部合作推動運動產業相關政策,協助本部所主管運動用品製造、批發及零售業之發展。 有關經濟部主管運動相關產業發展況:在體育用品製造業部分,產值新臺幣(下同)702億元,出口值549億元,主要銷售市場以美國、中國大陸、日本、英國為主;在自行車及零組件製造業部分,產值1,460億元,出口值862.8億元,主要銷售市場是歐盟、美國、中國大陸;在運動用品及自行車批發零售業部分,批發營業額達1,282.8億元,零售營業額達290.4億元。 有關人才培育執行成效方面,本部所屬國營事業提供國小到大學體育獎助金及訓練經費,112年至115年累計投入超過9,100萬元。另外,112年至114年辦理零售相關產業AI應用人才培育、辦理運動用品及自行車製造業之產業人才培育課程,共計超過1萬2,700人次參與。 有關租稅優惠執行成效方面,研發投資抵減之申請件數從111年至113年共計123件,研發支出金額達到18.88億元;設備投資抵減從111年至113年申請件數總共33件,設備投資金額合計14.55億元。 本部配合國科會規劃之運動科技產業策略,以運動×科技跨域合作,112年至115年重點執行說明如下: 一、跨業共創─智慧高球訓練服務:完成「虛實互動一體機」技術開發,相關技術已導入桃園揚昇、臺中霧峰等高爾夫球場場域應用。 二、場域創新─智慧棒球擴散應用:開發「高速影像AI技術」分析球員投球動作與相關資訊,已技轉資服業者導入天母棒球場鷹眼系統。 有關研發轉型補助執行成效方面,協助業者開發超越國內技術水準且具市場之新技術、產品、零組件或原材料等;協助業者朝向低碳化、智慧化升級轉型輔導;協助業者開發電輔車智慧變速系統、低碳高值材料開發及製程AI化等;協助業者開發運動健身器材與訓練設備、運動科技與數據監測系統、運動賽事平台等;以及115年度首度與運動部合作,於創新研發補助新增「運動服務」類組,鼓勵業者以「智慧化」及低碳化申請,本年度總共通過27案。 有關市場拓展執行成效方面,輔導運動產品或服務相關商業服務業強化品牌價值管理,促進品牌塑造及永續經營;協助運動用品及自行車產業強化國際曝光度並拓展國際市場,相關執行成效請參閱。 本部後續將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定,持續提供人才培育、租稅優惠、技術開發、研發轉型補助及市場拓展等資源與協助。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正賜教,謝謝。 主席:謝謝經濟部何次長的報告。 接下來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彭副主任委員報告。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很榮幸,應邀到經濟委員會,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運動產業發展政策規劃 為促進運動產業多元發展,營造運動產業良好環境,提升競爭力與國際接軌,並為國人建構優質運動休閒環境,運動部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陳報「運動產業發展綱領」並經行政院核定,從單一體育行政大幅提升為「國家產業戰略」,該部負責「定義運動需求」及「運動政策治理架構」,協力跨部會、跨領域、跨公私能量,擴展以運動為核心的公共價值與產業動能。 「運動產業發展綱領」提出「智慧運動加值」、「跨域夥伴共創」、「全民運動參與」、「健全運動生態系」、「運動人才循環」、「永續運動文化」等六大策略,致力將科技、內容、服務與場域結合;其中針對「智慧運動加值」策略,將以民眾使用情境為起點,聚焦於具備商業潛力與社會普及之技術應用,強化成果整合、擴散與制度化機制,推動運動科技應用於參與服務、場域管理與產業營運,形成可長期運作、可複製之模式,並透過治理確保智慧服務真正落地,使運動更便利、體驗更友善、參與更普及。 在智慧場域體驗方面,將以互動科技、沉浸體驗與場域智慧化提升運動參與深度,使場館除提供運動服務外,亦可作為內容平台、創新展示、科技落地與教育推廣基地,使用者體驗與營運效益雙向提升,使智慧場域擴大運動參與的深度與價值。 貳、本會支持運動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促進國民健康及提升國際賽事能力 本會向來支持各項運動設施及活動,以促進國民健康及提升國際賽事競爭力。近年運動部推動多項運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包括「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及「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等,上述計畫本會奉行政院交議後,均予以支持並完成審議復院,並奉行政院核定,刻正推動執行中。 參、結語 綜上,本會將持續從整體國家發展,配合運動部「運動政策治理架構」,針對該部推動智慧場館,就「資源配置合理性」、「場域永續營運」及「全民共享與區域均衡」等面向適予提供必要協助,共同促進國民健康及提升國際賽事競爭力,打造兼具「競技實力」與「全民參與」的健康臺灣運動韌性生態。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國家發展委員會彭副主委的報告。現在請運動部黃次長報告。 黃次長啟煌: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運動部針對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場館建設提出專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運動部以「運動進入生活、生活創造產業、產業支撐永續」為運動產業發展的願景。我們致力於將科技賦能場館建設,結合國家力量與專業資源,不僅要為職業選手打造最佳的競爭環境,更要為全體國人建構一個友善安全的運動場域。 在基礎建設方面,我們自106年開始推動多項計畫,截至今年7月底,已核定補助672案,完工率已經近九成,目前場館布建策略是希望促進城鄉均衡發展。針對大型室內多功能場館,我們採取了複合開發的模式,就如同許多國際上大型多功能場館的開發模式,將閒置的土地轉化為結合商場、辦公室、飯店與住宅的綜合娛樂區。 例如美國洛杉磯的SoFi體育場,設有全球最大約有七萬平方英尺的場館顯示螢幕、高密度的WiFi 6與5G網路,支持著數萬名觀眾同時進行社群互動與使用場館,以及數位孿生系統即時監控人流、能源消耗與設備的狀況,優化營運的效率,讓場館的功能不只是運動地點,更能夠發揮展演、國際會展以及商業服務的功能。 近年來,我國職業運動生態邁入蓬勃的發展,繼職業棒球、職業籃球深耕多年之後,我們的職業排球聯盟也在去年正式開打,正式宣告臺灣職業運動多元化時代的來臨。特別是隨著12強棒球的奪冠,國內掀起了前所未有的進場熱潮,觀賽人次與關注度皆屢創新高。 運動部透過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積極協助地方縣市政府優化職棒與職籃的主競賽場地。我們的核心策略是致力於提升場館的整體服務水準,優化賽事空間的友善性與安全性。我們深信,唯有建構出具備高水準且舒適的競技場域,才能讓民眾享受到更精彩的賽事體驗,同時為選手打造最佳的發揮舞臺,進而帶動整體運動產業的蓬勃發展。 場館建設需要民間的動能,在金融支持上面我們依據最新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運用國發基金採取「民間領投、政府跟投」的模式,降低民間開發的風險。同時,我們強化租稅誘因,企業捐贈設施、場館可全額列為支出,並且認養職業球隊可以享受最高175%的所得稅抵減,以具體的利多引導民間資金的投入。 科技應用是智慧場館的核心,我們以臺南亞太棒球場作為黃金標準的驗證場域,加速開發國產的鷹眼科技系統,透過應用層級分層規格的規劃,降低地方導入的門檻。另外,羽球智慧場館採取「先全民再競技」的推動路徑,從概念驗證走向商業營運,並將技術推展至網球、桌球等其他的運動。 最後,運動部將持續爭取經費,透過北、中、南均衡的場館布局,結合科技與民間資金,打造穩健的營運模式。我們有信心透過這些策進作為,能夠有效的精進職業運動的環境,創造場館規模的經濟,進而擴大展演與觀光經濟效益,為臺灣的運動產業注入強大的永續競爭力。報告完畢,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謝謝運動部黃次長的報告。 接下來請財政部張司長報告。 張司長素珍: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早安。今天貴委員會安排相關部會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謹就涉本部業務部分說明如下: 壹、運動設施促參案之推動情形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於89年制定,自91年統計至114年,促參法第3條第1項第9款所稱「運動設施」包含運動休閒園區、運動中心、棒球場與體育園區等,已簽約案件達213件,其中屬運動休閒園區有「高雄市現代化綜合體育館民間參與開發案」(高雄巨蛋)及「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臺北大巨蛋)。 另運動休閒園區目前辦理促參前置作業中者有5案,分別為「新北市板橋第二運動場體育場用地BOT案」、「臺中市運動產業園區BOT案」、「臺南市運動藝文休閒園區BOT案」、「臺北市北士科園區體育場館民間BOT案」及「桃園市中壢體育園區BOT案」。 貳、鼓勵主辦機關推動促參案之措施 本部為協助機關推動促參案件,訂有「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置作業費用補助作業要點」以補助主辦機關辦理促參前置作業。自92年迄今,已補助運動設施促參案共72件,補助金額達新臺幣(下同)9,811萬餘元。 前開前置作業或公告招商中之5案運動休閒園區,3案為本部補助案件,分別為新北市板橋第二運動場體育場用地BOT案、桃園市中壢體育園區BOT案及臺南市運動藝文休閒園區BOT案,補助金額共829萬元。 參、促參重大公共建設之民間機構得享有稅捐優惠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10億元以上之運動休閒園區,其中運動設施投資總額達3億元者,屬於重大公共建設,為鼓勵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現行促參法已提供多項租稅優惠。 肆、結語 本部已編列補助各機關前置作業費用協助各機關推動促參案,以促參方式引入之民間資金、專業經驗與執行效率,可加速推動建設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場館,且促參法訂有重大公共建設租稅優惠,可吸引民間資金投入重大公共建設之興建及營運,以促參法引進民間參與智慧運動場館之建設,可發揮促進運動產業、展演活動及活絡觀光經濟之綜效。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財政部張司長的報告。 我們現在確認議事錄。請問各位同仁,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沒有錯誤,議事錄確定。 另外,其他部會關於此次會議所提之書面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經濟部書面資料: 「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之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好: 感謝貴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前言 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運動產業發展綱領。因此,運動部已依前述規定會商相關部會訂定運動產業發展綱領在案,而本部將以該綱領作為上位政策依據,與運動部合作推動運動產業相關政策,協助本部所管運動用品製造、批發及零售業之發展,以下就本部各項推動作為進行說明。 貳、經濟部主管運動相關產業發展現況 一、體育用品製造業 (一)產品項目:球拍、高爾夫球具、室內戶外健身器材、野外運動用品類、球類及球網、水上用品類、冬季及溜冰鞋製品及室內運動用品器材。 (二)產值:新臺幣(下同)702億元。 (三)出口值:549億元。 (四)主要銷售市場:美國、中國大陸、日本、英國。 二、自行車及零組件製造業 (一)產品項目: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其零配件。 (二)產值:1,460億元。 (三)出口值:862.8億元。 (四)主要銷售市場:歐盟、美國、中國大陸。 三、運動用品及自行車批發零售業 (一)批發營業額:1282.8億元。 (二)零售營業額:290.4億元。 參、人才培育執行成效 一、支持校園運動人才培育 本部所屬國營事業透過睦鄰經費及建教合作方式,提供國小到大學體育獎助金及訓練經費,用於購置器材,並提供集訓、交流、參賽經費及場地、住宿、指導等資源,112至115年累計投入逾9,100萬元。 二、推動低碳化智慧化及AI應用人才培育 112至114年辦理零售相關產業AI應用人才培育,共計8,394人次;以及辦理運動用品及自行車製造業之產業人才培育課程,共計4,350人次。 肆、租稅優惠執行成效 一、研發投資抵減(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 111至113年運動用品製造業、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之申請件數共123件,研發支出金額合計18.88億元。 二、設備投資抵減(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 111至113年運動用品製造業、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之申請件數共33件,設備投資金額合計14.55億元。 伍、技術開發執行成效 本部配合國科會規劃之運動科技產業策略(SRB),以運動×科技跨域發展,聚焦虛實融合、裝置賦能等新興運動科技技術與應用,透過實際場域驗證,加速運動科技應用與推廣,提升運動服務體驗及產業效益。112年至115年重點執行說明如下: 一、跨業共創─智慧高球訓練服務: (一)完成「虛實互動一體機」技術開發,技轉光機設備業者,打造高爾夫智慧訓練系統,拓展歐美高階市場;發展「AI虛擬教練」系統,提升高球訓練服務及設備加值應用。 (二)相關技術已導入桃園揚昇、臺中霧峰等高爾夫球場場域應用,後續將延伸至羽球動作分析及羽球AI虛擬教練,擴展運動項目及場域應用。 二、場域創新─智慧棒球擴散應用: (一)開發「高速影像AI技術」分析球員投球動作與相關資訊,已技轉資服業者導入天母棒球場鷹眼系統,協助教練、球員及裁判進行訓練分析與賽事判讀。 (二)其中「電子好球帶技術」經中華職棒聯盟裁判春訓驗證,投球數據與分析視覺化功能,供教練決策、球員訓練使用。 (三)持續協助高雄市忠孝國中、台東縣紅葉國小棒球隊,優化「科技棒球九宮格系統」,以科學化方式提升訓練效率,強化培育原鄉棒球選手。 陸、研發轉型補助執行成效 一、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 協助業者開發超越國內技術水準且具市場之新技術、產品、零組件或原材料等;112至115年補助運動用品及自行車製造業計11家,補助金額約1,535萬元,促進投資金額約2,132.5萬元。 二、低碳化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 協助10人以上製造業者升級轉型,朝向低碳化、智慧化升級轉型;112至114年補助運動用品及自行車製造業計27家、補助金額約7,200萬元,促進投資金額約9,500萬元。 三、產創主題式研發轉型補助 協助業者開發電輔車智慧變速系統、低碳高值材料開發及製程AI化等;112至114年補助11案28家業者,補助金額計1億3,050萬元,促進投資金額計1億6,431.8萬元。 四、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協助業者開發運動健身器材與訓練設備、運動科技與數據監測系統、運動賽事平台等;112至115年7月補助12家業者,補助金額計1,275萬元,促進投資金額計1,855.5萬元。 五、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115年度首度與運動部合作,於創新研發補助新增「運動服務」類組,鼓勵業者以「智慧化」(以智慧化、數據化及AI應用為主)及低碳化(模組化產品、低碳賽事及運動旅遊)申請,本年度運動服務總共通過27案,預計增加產值1.66億元、額外投資7,516萬元、新增就業39人。另亦協助運動場域汰換節能設備,112至115年補助515家健身房、羽球館汰換節能設備,年節電578萬度。 柒、市場拓展執行成效 一、推動商業服務業品牌價值創新成長計畫 輔導運動產品或服務相關商業服務業強化品牌價值管理,促進品牌塑造及永續經營;113至115年輔導5家運動用品批發及零售業者,預計增設國內外實體銷售據點47處及國內線上銷售據點3處,新產品開發8件。 二、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及補助公協會/公司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 為協助運動用品及自行車產業強化國際曝光度並拓展國際市場,112至114年洽邀超過4,200名國際買主來臺,115年則洽邀逾3,000名國際買主來臺參觀台北國際自行車展及台灣國際運動及健身展,促進商機媒合;另112至115年間亦補助1,757家次業者參加80個國際展覽。 捌、結語 本部後續將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定,配合運動部所擬定運動產業發展綱領之上位指導原則,針對運動用品及自行車產業,持續提供人才培育、租稅優惠、技術開發、研發轉型補助及市場拓展等資源與協助,並會同相關部會共同推動運動產業之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正賜教,敬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諸事順利。 國家發展委員會書面資料: 「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天很榮幸,應邀到經濟委員會,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運動產業發展政策規劃 為促進運動產業多元發展,營造運動產業良好環境,提升競爭力與國際接軌,並為國人建構優質運動休閒環境,運動部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陳報「運動產業發展綱領」並經行政院核定,從單一體育行政大幅提升為「國家產業戰略」,該部負責「定義運動需求」及「運動政策治理架構」,協力跨部會、跨領域、跨公私能量,擴展以運動為核心的公共價值與產業動能。 「運動產業發展綱領」提出「智慧運動加值」、「跨域夥伴共創」、「全民運動參與」、「健全運動生態系」、「運動人才循環」、「永續運動文化」等六大策略,致力將科技、內容、服務與場域結合;其中針對「智慧運動加值」策略,將以民眾使用情境為起點,聚焦於具備商業潛力與社會普及之技術應用,強化成果整合、擴散與制度化機制,推動運動科技應用於參與服務、場域管理與產業營運,形成可長期運作、可複製之模式,並透過治理確保智慧服務真正落地,使運動更便利、體驗更友善、參與更普及。 在智慧場域體驗方面,將以互動科技、沉浸體驗與場域智慧化提升運動參與深度,使場館除提供運動服務外,亦可作為內容平台、創新展示、科技落地與教育推廣基地,使用者體驗與營運效益雙向提升,使智慧場域擴大運動參與的深度與價值。 貳、本會支持運動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促進國民健康及提升國際賽事能力 本會向來支持各項運動設施及活動,以促進國民健康及提升國際賽事競爭力。近年運動部推動多項運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包括「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及「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等,上述計畫本會奉行政院交議後,均予以支持並完成審議復院,並奉行政院核定,刻正推動執行中。 參、結語 綜上,本會將持續從整體國家發展,配合運動部「運動政策治理架構」,針對該部推動智慧場館,就「資源配置合理性」、「場域永續營運」及「全民共享與區域均衡」等面向適予提供必要協助,共同促進國民健康及提升國際賽事競爭力,打造兼具「競技實力」與「全民參與」的健康臺灣運動韌性生態。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大家! 運動部書面資料: 「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布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書面報告 壹、背景說明 運動部(下稱本部)以「運動進入生活、生活創造產業、產業支撐永續」為整體願景目標,致力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擴展以運動為核心之產業動能。同時,結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專業資源,提供完善後勤支援,以科技賦能場館建設,為選手打造最佳訓練與競爭條件,並建構友善之全民運動環境。 貳、推動措施 一、推動運動場館建設 為提升全民運動普及度及優化職業運動環境,本部持續推動公共建設補助與場館優化,落實全民運動政策目標。 (一)運動設施興整建補助計畫 本部自106年起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106-112年)、「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110-117年)及「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113-116年)等各項公共建設計畫,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興整建各類型運動場館設施,增加運動設施數量及提升運動場館設施服務品質。截至115年7月底,已核定補助672案(其中涉及身心障礙及性別友善設施改善計畫共479案),已完工597案,完工率已達89%。 本部目前運動場館布建策略係以推展全民運動、提升民眾運動可近性及促進城鄉運動資源均衡發展為核心,透過公共建設計畫協助地方政府興整建及優化各類運動場館設施(包含國民運動中心、全民運動館及樂活運動館等),完善全民運動服務網絡,營造安全、友善、多元之運動環境。相關資源配置則以強化基層運動設施量能、提升場館使用品質及滿足在地運動需求為主軸,持續支持地方運動設施均衡發展,增進全民運動參與機會。 (二)優化職業運動場館及其附屬設施 近年來職業運動比賽蓬勃發展,除職業棒球、職業籃球已持續多年,職業排球亦於114年開打。尤以12強棒球奪冠後,促使球迷更願意進場支持職棒,職棒例行賽不論是觀賽總人次或單場平均人數,都創下新高。本部透過執行「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改善所轄職棒及職籃主競賽場地老舊或增添附屬設施友善性(如觀眾席更新、燈光照明改善、廁所優化等),包括新莊棒球場、新莊體育館、樂天桃園棒球場、桃園市立體育館、新竹縣立體育館、新竹市立體育館、臺南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高雄澄清湖棒球場等,提升競賽場地品質及觀賽環境友善性,提供選手及觀賽民眾更優質競賽及觀賽品質。 (三)多功能大型室內場館分布 目前臺灣已啟用大型室內多功能場館(圓頂形狀建築或名稱易懂稱為「巨蛋」),主要集中於六都與部分縣市,在北部包括臺北大巨蛋、臺北小巨蛋、桃園巨蛋、苗栗巨蛋體育館等,中部則有臺中洲際棒球場附屬多功能運動中心(簡稱洲際迷你蛋),南部為高雄巨蛋,其餘則規劃中(如新北大巨蛋)或興建中(如臺中巨蛋)。前開大型室內多功能場館兼具運動賽事、藝文展演、國際會展及商業服務等功能,並結合商場、餐飲及相關附屬設施共同支持場館營運,形成複合開發經營模式。 二、健全金融支持體系 透過投資與租稅優惠雙軌並進,改善運動產業業者財務結構,扶助其穩健營運。 (一)開拓國家發展基金(下稱國發基金)投資路徑 為運用國發基金對具專業經營能力與市場潛力之運動事業進行投資,以利運動事業取得推展運動相關事務所需資金,進而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本部爭取國發基金提撥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以扶植重大效益、高風險之新興運動產業,並已於114年7月23日修正公布《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13條增列第2及第3項,明定國家發展基金應提撥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 (二)優化租稅誘因,引導民間資金投入 本部透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等運動產業租稅投資優惠制度,以政策誘因引導民間資金投入,進而帶動整體運動產業經濟與擴大社會影響力。 三、奠定運動設施基磐與場館數位化基礎 為落實運動科技落地應用,本部現階段已選定臺南亞太棒球場作為黃金驗證場域,並推動羽球智慧場館示範,奠定場館數位化之發展基礎。 (一)以臺南亞太棒球場為黃金驗證場域,帶動本土鷹眼科技量能 以臺南亞太棒球場作為黃金驗證場域,向全國複製推廣。棒球具有龐大職業與業餘賽事基礎,最適合作為技術量能升級之練兵場。本部以此為起點,加速開發臺灣本土鷹眼科技,並依應用層級規劃L1、L2、L3三級分層規格,讓不同層級球場依預算與需求選擇對應方案,同時搭配低價分案模式,降低地方場館與業餘賽事導入門檻。 (二)羽球智慧場館示範全民落地 羽球智慧場館示範正導入影像辨識技術與智聯發球機,驗證運動場館數位化方案之商模化可行性,此為良好之起點,惟示範不能止步於單一場館,透過與民間場館經營業者與運動科技業者合作,在智慧雨林模式下,推進落地商業運營(POB)。未來在現有羽球智慧感測平台的基礎上,可再開發創新應用軟體及服務,提升科技體驗與增加設備附加價值,更可進一步開發競技層級方案。另外,透過深度學習模型訓練與運動內容解析特化,可將應用延申至其他隔網球種,如:網球、桌球、匹克球等,深化運動科技影響力。 參、策進作為 一、持續優化場館設施與提升賽事品質 本部將持續透過提供安全、友善、多元且舒適之運動環境,藉以提升國人參與運動動機及有利於主辦各項國際賽事,同時因應我國近年來職業運動蓬勃發展,改善職業賽事主競賽場地及其附屬設施,提升球員競賽安全及球迷觀賽環境,提升賽事精采度及提高民眾買票觀賽意願,進而帶動運動產業之發展。 二、多元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健全運動場館開發營運機制 未來各地方政府倘欲興、整建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本部將因應場館不同經營樣態,視情況提供資金協助。 (一)運用國發基金投資機制,參與智慧運動館建設 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如採促參方式辦理,且民間企業係以公司組織設立、具備股權投資空間,並有民間投資事業機構願共同出資者,因場館營建及營運屬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所定運動產業範疇,國發基金即得依「運動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以「民間領投、政府跟投」模式參與投資,於符合持股比率上限、不介入經營之前提下,承擔先期投資風險,發揮引導民間資金投入之槓桿效益,強化運動產業資本能量。 (二)強化租稅誘因,引導民間資金投入興建場館 球場建設期間,營利事業可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營利事業捐贈政府機關興設運動場館設施,得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1款規定以費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 完成運動場館建設後,倘有球團欲認領該場館經營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隊伍,捐贈該隊伍之營利事業可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最高得全數按捐贈金額之175%,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營利事業可透過上開條文享有租稅優惠,在節稅利多及財務規劃等優惠條件下,與政府一同為國民健康與社會責任投注心力。 三、規模化商業營運與全方位運動數位轉型 本部未來將加速智慧技術由概念驗證走向商業營運與全國推廣,並透過數位轉型與人才認證機制,全面帶動運動產業鏈與運動數據經濟發展。 (一)跨域複製技術與擴大產業鏈量能 透過臺南亞太球場作為驗證場域後,即將技術與商業模式複製推廣至全國各類球類運動場館,並串接國家運動數據平台,帶動數據經濟發展,讓運動科技產業從單一示範點擴散為全國性產業鏈,同時提升本土廠商自主研發能量,降低對國外高階設備(如:25G高速攝影機及綑綁之高速交換設備)依賴。未來除硬體國產化外,透過軟體解放對高階設備的依賴,以低階硬體提供高CP值性能,達到運動科技普及的目標。 (二)加速羽球智慧場館由POC走向POB 智慧發球機係支援多種球路與定點、隨機模式,具備高度訓練輔助價值,本部將加速從概念驗證(POC)走向可規模化的商業運營(POB),讓一般民眾也能透過付費租用方式使用,而非僅限於菁英選手或特定賽事。羽球智慧場館係以「先全民再競技」做為推動路徑,相關技術及服務除可增加全民運動科技導入並扶持運動科技產業發展外,未來將可升級為競技智慧裁判輔助及轉播科技,增加粉絲經濟。 (三)以全民服務角度推動運動數位轉型 智慧運動館之核心價值不僅是硬體建設,更在於帶動全民運動數位轉型。本部將研議參考共享經濟模式,推動「運動場地預約系統」概念,整合全國場館即時預約時段、揪團臨打等服務,提升場館使用率。同時,建立「全民球力排行」機制,涵蓋羽球、匹克球、網球、桌球等隔網球類運動,透過數據化排名激發全民參與熱情,並帶動運動社群與周邊產業發展。 (四)健全運動產業人才生態系 建置運動教練人才登錄、媒合與認證制度,讓合格運動教練資訊透明化,並使民眾能便利找到合適運動教練,同時保障運動教練之專業與收入來源,進而健全運動產業人才生態係。 肆、結語 運動設施不僅是推展全民運動及競技運動之基石,運動安全與運動平權更是賽事之核心精神。未來本部將持續爭取公共建設計畫經費,補助地方政府優化全齡運動場館及附屬設施,透過完善北中南區域布局,打造安全、便利、多元、友善的運動環境,藉此擴大運動參與人口與消費產值;另亦將積極導入運動科學技術,加速智慧場館的規模化應用,提升賽事品質與運動數據應用價值,同時持續推動多元資金挹注機制,結合國家發展基金的領投效益與租稅誘因,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場館開發,建構穩健之營運模式。 本部期藉由上述策略,精進我國職業運動競賽環境、創造運動場館規模經濟,並進一步帶動周邊運動產業發展,擴大運動展演與觀光經濟效益,為我國運動產業之永續競爭力注入強大動能。 財政部書面資料: 「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天貴委員會安排相關部會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謹就涉本部業務部分說明如下: 壹、運動設施促參案之推動情形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於89年制定,自91年統計至114年,促參法第3條第1項第9款所稱「運動設施」包含運動休閒園區、運動中心、棒球場與體育園區等,已簽約案件達213件,其中屬運動休閒園區有「高雄市現代化綜合體育館民間參與開發案」(高雄巨蛋)及「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臺北大巨蛋)。 另運動休閒園區目前辦理促參前置作業中者有5案,分別為「新北市板橋第二運動場體育場用地BOT案」、「臺中市運動產業園區BOT案」、「臺南市運動藝文休閒園區BOT案」、「臺北市北士科園區體育場館民間BOT案」及「桃園市中壢體育園區BOT案」。 貳、鼓勵主辦機關推動促參案之措施 本部為協助機關推動促參案件,訂有「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置作業費用補助作業要點」以補助主辦機關辦理促參前置作業。自92年迄今,已補助運動設施促參案共72件,補助金額達新臺幣(下同)9,811萬餘元。 前開前置作業或公告招商中之5案運動休閒園區,3案為本部補助案件,分別為新北市板橋第二運動場體育場用地BOT案、桃園市中壢體育園區BOT案及臺南市運動藝文休閒園區BOT案,補助金額共829萬元。 參、促參重大公共建設之民間機構得享有稅捐優惠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10億元以上之運動休閒園區,其中運動設施投資總額達3億元者,屬於重大公共建設,為鼓勵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現行促參法已提供多項租稅優惠。 肆、結語 本部已編列補助各機關前置作業費用協助各機關推動促參案,以促參方式引入之民間資金、專業經驗與執行效率,可加速推動建設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場館,且促參法訂有重大公共建設租稅優惠,可吸引民間資金投入重大公共建設之興建及營運,以促參法引進民間參與智慧運動場館之建設,可發揮促進運動產業、展演活動及活絡觀光經濟之綜效。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詢答前主席作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6分鐘,必要時延長1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上午10點整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第一位陳亭妃委員質詢。 陳委員亭妃:(9時21分)謝謝召委,我請運動部。 主席:請運動部黃次長。 黃次長啟煌:委員早。 陳委員亭妃:次長好。次長,我想先請教一下,我們臺南現在在進行比較重大的運動賽館是哪幾個? 黃次長啟煌:賽館喔? 陳委員亭妃:對。除了我們有全民運動館嘛…… 黃次長啟煌:對、對、對。 陳委員亭妃:我們還有達到比較高標準的一些運動賽事館,有嗎? 黃次長啟煌:目前我的理解,已經完成的是亞太棒球村這一件事情,其實要是…… 陳委員亭妃:那未來呢? 黃次長啟煌:辦理國際賽的部分,目前還沒有,我的理解是還沒有。 陳委員亭妃:還沒有? 黃次長啟煌:對。 陳委員亭妃:那我們臺南,你知道我們是桌球非常重要的,你知道嗎? 黃次長啟煌:知道,蔣教練是非常棒的。 陳委員亭妃:歷屆很多在奧運得牌的、參賽的,都是由我們臺南所訓練出來的,是不是? 黃次長啟煌:是的。 陳委員亭妃:那你認為我們臺南如果來做一個國際型、國家型的桌球訓練中心呢? 黃次長啟煌:目前我們針對臺南這個地方的整建是有一些計畫,至於桌球如果地方政府或臺南市政府這邊也願意提撥土地出來,我們後續會再來研議,我認為臺南長期以來為我們臺灣訓練出非常多優秀的桌球選手,我認為有一個訓練基地是很好的一個想法。 陳委員亭妃:而且訓練基地可以從基層、從小朋友開始訓練到他真正成為國手,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就舉一個例,我們臺南的桌球館就是基層訓練站…… 黃次長啟煌:是。 陳委員亭妃:我們也謝謝從過去的教育部體育署到現在的運動部,都不斷的在支持…… 黃次長啟煌:一直都是。 陳委員亭妃:可是經費都沒改變、經費都沒改變,你看我們的物價指數調了多少?我們就算要去聘請教練,我們的時數也都要預算增加,可是都沒有改變。這個要拜託我們的次長好好的思考一下,為什麼我會去討論到這個?我們要成為國家桌球訓練中心,基本上還有一個時間,可是我們過去都是在各個國中、小有所謂的基層訓練站…… 黃次長啟煌:是的。 陳委員亭妃:可是現在少子化之後,其實越來越難把基層訓練站成立起來,所以我們都希望可以透過一個比較整合性的訓練站一步一步堆疊。我看到那些小朋友我好感動、看到那些教練我很感動,所以如果我們可以這樣一步一步堆疊,從小學到中學,從他的訓練、他的教育都能夠不斷注入更多資源的話,爸爸媽媽才會願意讓小朋友加入,而且有資質的小朋友很多是天生的,他有這樣的能力,可是因為爸爸媽媽會擔心,少子化之後,家裡面可能只有這一個小孩子,那我願意讓他走這一條路嗎?所以當我們的基層訓練站給他更多的幫忙,也謝謝我們的基層訓練站,現在我們也爭取要有宿舍,就是讓爸爸媽媽更安心,而不是擔心在訓練站時,如果訓練到比較晚了怎麼辦?其實我們一直用這個有限的空間希望幫更多忙。 次長,過去我們在全運會曾經得到26連霸,那是非常難得的,可是當我們沒有這個基層訓練站之後,成績就往下了,我們的連霸就不見了,但是當基層訓練站再回到臺南的時候,我們的成績又回來了,所以這個訓練站對臺南來講太重要了。如果我們可以再升級,變成國家級的桌球訓練中心,那更不一樣,所以次長,這個部分真的要拜託。 黃次長啟煌:報告委員,對於基層訓練站這件事情,我們現在的做法是我們固定給地方縣市政府一個額度,由地方政府去安排它的配比是在哪裡,所以我們基本上是給一個額度,至於這個額度是不是不夠…… 陳委員亭妃:不一樣,次長,你歸到市政府這一塊是有一個額度,但我所講的,我們在桌球館的這個部分是獨立的,不是在這一筆。 黃次長啟煌:我知道。 陳委員亭妃:這一筆他們都是以社團去處理,這個我了解,但我講的不是在這個區塊,這個區塊就是讓小朋友快樂的學習、快樂的成長,然後從這裡面去發掘優秀的、有資質的,我們做的是這個部分,然後我們再把這些有資質的轉介到基層訓練站,我們是有兩塊,一定要做這樣的搭配。 黃次長啟煌:沒錯,跟委員報告,這個跟我們要做的方向完全符合,我們就是希望透過更基層的參與,是從擴大參與的人口開始,再慢慢的當選手,當小孩子自己有興趣,也有這樣的talent,當他願意往競技方向走的時候,我們再讓他進到基層訓練站去。剛剛委員所講的俱樂部的概念,是我們全民署努力在推動的一個大方向。 陳委員亭妃:這個很重要,過去是體育署,現在是運動部,我們所講的就是,我們要讓我們的國力等於是我們所有體育發展的方向跟重點,我每次出去,臺南之光、臺灣之光,多數都是從體育可以拿到金牌,然後去創造臺灣之光。次長,28年,我對桌球著墨太深了,所以我希望未來我們可以把桌球變成樣板,能夠推動到其他的單項運動賽事,這個叫做一個模板、模組,當有這個模板、模組,我們就可以推動到其他的單項,這才是最重要的。 黃次長啟煌:謝謝委員。 陳委員亭妃:次長,拜託,我相信未來臺南在整個運動的轉變跟轉型會不一樣,我們也拜託運動部要全力支援我們,這個OK嗎? 黃次長啟煌:我們一定會這樣子做,因為我們就是要建構新的模式出來,過去是以菁英運動員培訓的概念在訓練選手,其實應該是從最基層小孩子的喜歡參與、樂於享受運動開始,這就是我們全民運動署在努力推動社區俱樂部的一個大的政策方向,方向跟委員要求的完全一致。 陳委員亭妃:次長,你知道為什麼以前我們都是用菁英體育選手這樣的概念嗎?這些菁英都是爸爸媽媽用了多少的力、多少的經費自己栽培,自己栽培到某一個階段,可是現在少子化之後,說真的,爸爸媽媽都寧可讓小孩子不要去走這麼辛苦的一條體育路,所以我們應該把體育的發展建構成一個全民都能進入,而且全民都能夠安心,爸爸媽媽也安心,如果自己的小孩子有資質,這樣一步一步走,甚至到未來他的出路都沒有問題,這樣子這一條路才是暢通的。說真的,這也是我們部長他自己最感同身受的,過去的他,我相信走的是一條非常辛苦的培養運動員的路,可是現在我們希望藉著他的辛苦,能夠展開更多培養的階層,這樣子才能夠讓下一代的運動選手、臺灣之光一個一個再次呈現,這個再拜託次長,謝謝。 黃次長啟煌:是,沒問題,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亭妃委員,次長先回座,陳亭妃委員時間掌握得非常精準。 下一位請鄭正鈐委員質詢。 鄭委員正鈐:(9時31分)謝謝主席,我想請經濟部何晉滄政次、國發會彭立沛副主委、運動部黃啟煌政次。 主席:請經濟部何次長、國發會彭副主委、運動部黃次長。 何次長晉滄:委員好。 鄭委員正鈐:次長好、副主委好。首先,我想先提到行政院在111年的時候曾經提出一個「台灣運動x科技行動計畫」,是一個五年的計畫,到今年底結束,我首先想請教一下,因為在行政院的這個計畫當中有提出了三大目標、四大策略,當中很清楚地表示,在全球需求成長、政策投入以及各部會共同推動之下,要達成促進產業升級,創造智慧育樂新價值的目標,使運動科技發展成為臺灣新兆元產業。發展運動產業看起來很重要是因為有一個新兆元產業,所以我想先請教經濟部,你知道經濟部在這個計畫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怎麼樣嗎?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經濟部最主要在技術、租稅優惠、市場拓銷還有人才培訓上面都有一些著墨。 鄭委員正鈐:我為什麼特別先問經濟部?因為我看到這個計畫裡面的部會分工,經濟部原本要負責建構產業生態,除了技術處(現在的技術司)之外,原本經濟部工業局(現在的產發署)在裡面扮演非常重要的一個角色,我們從預算中心所整理的資料裡面看到,這個計畫產發署只執行了一年,一年之後就把相關的業務交給了數發部的數位產業署,今天數發部沒有來,但是數發部在這個計畫當中本來就有被賦予要推動數據治理的工作,我先不管數發部是不是真的很願意接受產發署丟下來的責任、工作,可是我們看到數發部在112年跟113年執行了兩年之後,他們也不玩了,他們直接告訴預算中心,114年、115年都不會編列預算,我想請教一下次長是不是這樣的情況?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其實在這個資料裡面所呈現的是就這個計畫我們所投入的經費,但是我們在這個計畫裡面其實還有很多研發補助,特別是針對運動科技產業…… 鄭委員正鈐:OK,理解,這個是之後我要問的一個部分,因為我想要了解的情況是當產發署做一年之後不想做而把它丟到數發部去的時候,這個政策是誰拍板的?經濟部知不知道這個狀態,還是行政院知不知道這個狀態?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當初是為了因應組改,所以有些業務移撥到數位發展部,有些經費也隨著業務來移撥,所以…… 鄭委員正鈐:不過因為數發部本來就有他們的責任要做,針對這個地方,你說組改是原因之一,可是我發現經濟部在這當中感覺好像就已經抽身了。然後我想請教體育部,因為這五年計畫當中,我們看到五年計畫的經費本來是45.7億元,可是這五年下來,前三年(111年、112年、113年)決算數、114年預算數和115年預計的部分整個加起來總共只有24.2億元,行政院提出了這麼大的計畫,是一個跨部會要合作的情況,本來是預計45.7億元,結果現在只有一半,請問體育部怎麼看這個計畫?然後接下來,明年你們是不是還有提出相應的計畫繼續往下走? 黃次長啟煌:是的,在第一個階段,當時的體育署負責的是兩個計畫:一個是人才培育,另外一個是場域驗證的計畫,也就是在科技界、在研發界現有的系統不見得可以用,所以我們利用一段時間去做一些場域驗證的工作,2、3年下來之後,的確是有些系統可以轉換成我們…… 鄭委員正鈐:OK,因為當行政院提出一個新兆元計畫,新兆元計畫是何等大的問題,而且又強調它是一個跨部會的計畫,可是我們看到各部會的參與度顯然沒有想像中這麼積極參與,包括經濟部產發署一年之後就沒有繼續往下玩,技術司在115年的時候預算突然間暴增,運動部也是115年的時候預算突然間暴增,都是最後一年的時候突然間預算暴增,這到底是什麼道理?是要消化預算嗎?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其實經濟部並沒有抽身,在我今天的書面報告裡面有提到,其實我們在各個面向上都有經費的投入,相關細部的資料我們可以再交給委員來參考。 鄭委員正鈐:OK。運動部最後一年才突然間增加兩倍的預算,這是什麼狀態? 黃次長啟煌:就是因為後來我們被要求,也希望能夠去做更多數據的整合。 鄭委員正鈐:最後一年才開始做運動的整合?突然間? 黃次長啟煌:只有運動數據整合,因為過去的數據來自於四面八方…… 鄭委員正鈐:這個部分都很不合理,因為今年計畫已經到期了,接下來的部分,運動部有沒有再提出新的計畫? 黃次長啟煌:有的。 鄭委員正鈐:好。接下來我想請教國發會,因為未來十年臺灣會有很多的大巨蛋,很多地方都在蓋,包括新竹市也提出一個巨蛋計畫,雖然現在還在選址的過程當中,可是我想知道目前每個地方政府都很積極地在提巨蛋計畫,中央怎麼去看?因為巨蛋部分有幾個東西一定要先解決,包括交通的問題、財務的問題以及內容產製跟定位的問題,對中央來講,怎麼樣去協調各個地方政府的巨蛋計畫,來達到一個差異化的狀態,請問國發會有沒有具體的做法?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我們還是希望縣市政府能夠有具體的提案出來,然後由運動部來做整合,進行跨部會的協調,包含剛剛的配套措施也能夠一起相應…… 鄭委員正鈐:由運動部做整合是不是?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對,因為…… 鄭委員正鈐:不過因為目前我發現很多地方的巨蛋都是用促參法的方式在走,並不是完全單純的體育設施,所以我相信這個部分可能不是直接把它推到運動部……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當然也有促參的部分,就是說,促參的部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跟著促參的方式來做,公私協力,一起來做。 鄭委員正鈐:最後我丟一個部分,請國發會給我一個很詳細的狀態,如果現在地方政府要去做一個新的巨蛋,有哪些相關的法規或可以從中央得到補助的部分,請給一個很詳細的資料,好不好?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好,謝謝委員,我們會後再整理資料給委員,謝謝。 鄭委員正鈐:OK,謝謝。 主席:好,謝謝,請回座。 下一位質詢請洪毓祥委員。 洪委員毓祥:(9時40分)謝謝主席。有請經濟部跟運動部。 主席:經濟部何次長、運動部黃次長。 洪委員毓祥:因為今天的題目比較長一點,我就不贅述。首先,我是把經濟部跟運動部的報告都看完了,其次,經濟部在回答這個問題「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這個題目是這樣訂的,可是你的答案都很小,也沒有完全對上,你告訴我的是這些補助,就是你的運動科技、人才培育等等,所以我就看不懂。然後我又去把運動部的看了一遍,也沒有完全對到,可能有部分對到,但都是很……所以你們兩個部會的報告不是用一個戰略性的方式來回答這個問題,只是就你們分配到的預算被交代的事情來回答,這個東西就會引發出我想要問的這個問題,因為你沒有回答到。114年立法院預算中心有問過,你們整個北中南大型場館的體檢、需求,到底評估是什麼?因為有國際案例,這邊也看不到國際案例,到底職業運動的需求是什麼?還有模型、展演觀光經濟效益分析在哪裡?這個就不曉得到底今天你們是怎麼回答這件事情。 另外,經濟部的報告裡面,其實我覺得也是很多落差,你只有告訴我這些數據,但是你要告訴我年度嘛!到底是什麼東西,然後是幾年的、誰到誰、你的成長,假設你就只有體育用品、自行車產值跟批發。我現在都先看報告的東西啦!讓你們知道一下,回去的話,把這些報告稍微好好整理一遍,再交到經濟委員會來。 再來,立法院預算中心在114年3月的報告也說,你應該把北中南這些都評估一下。所以假設我們今天的題目就是北、中、南,然後運動,不管你是巨蛋或者是比較中型的競賽場,還是既有場館的升級,這些的供需到底是什麼?你為什麼需要這個?是新建、增建還是是用原來的去整修?然後你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因為每一個場館在做的時候都要考慮到這些,包括人口、交通、座位數、哪一些類型的需求,還不只是運動,因為光靠運動,這個場館也不會活,還應該包括可變換的演唱會、會展的需求,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好好地去把這個分析做一遍。 為什麼我要請你們兩位站出來?因為我不知道我到底是要找國發會、運動部還是找經濟部,還是我乾脆就找行政院了?就是假設我們要做這個題目所講的運動科技大型展演,然後帶動你的運動產業、展演、觀光、會展等等的經濟發展,目前到底是由誰負責?上次我們也質詢過這個問題,目前看起來是誰主責?運動部嗎?還是經濟部? 黃次長啟煌:在場館的部分,的確是由我們負責。 洪委員毓祥:場館的部分而已? 黃次長啟煌:在運動場館的部分。 洪委員毓祥:然後這個運動場館的效益、經濟、觀光、展演、甚至科技的使用產值這些呢? 黃次長啟煌:產值方面,我們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數字,但是因為場館建設好之後都屬於縣市政府的,縣市政府如果需要針對這個場館做科技的精進,我們會從旁來協助,目前的分工應該是這個樣子,我們希望透過未來科技應用能夠得到更多的數據,而且衍生出更多的數據經濟出來。 洪委員毓祥:這個就是我的問題,從我們上次討論到現在,我是真的希望有一個明確的部會去主責、統籌這一個戰略,不管上面你要去要求行政院成立一個什麼樣子的運動科技產業發展committee都好,如果不是你,那就是經濟部還是運動部去主責扛起來,因為總是要跨部會協調,這邊太多了,國科會、經濟部有研發,經濟部有產值、運動科技,對不對?然後運動部又管設施、還要管賽事、還要管全民運動,那到底是誰來為這整個總體戰略負責?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是沒有答案!這個是我希望你們趕快去處理的,要嘛你就有guts扛起來啊,就像以前我問TAIDE一樣,國科會生的,然後中研院說我扛、別人生的小孩我養,這樣也可以,起碼我們要有一個主責的部會,這個我需要你們給我一個答案! 關於經濟部,這個也不能怪經濟部,這一個主責部會到底是不是能夠把這些東西都串起來?所以我今天想要跟各位談的,尤其是經濟部或者是你們運動部,對於智慧場館,我看完你們的報告,我真的不曉得智慧在哪裡!這個裝了一堆AIoT、裝了一堆螢幕,然後各自做了一些各點、各點的,這樣子就不是一個整合的東西。你可能要整個從票務經營、人流分析等等,我們一個國家級場館的需求規格以及技術規格要去訂出來,那這個是運動部訂還是經濟部訂?比如說,像我們的實名反黃牛、人流控制、你剛剛講的6G,這感覺都是經濟部的技術、你的digital team。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掌管實體的部分也許不是經濟部,但是這裡面有很多應用科技的部分,經濟部是可以來協助的。 洪委員毓祥:對嘛,所以協助只是協助,他如果不要你協助,還是運動部要去主責。我覺得從剛剛那個問題到現在這邊都是,假設我現在要做一個國家級智慧場館的話,總是要有個人去開需求規格,對不對?什麼樣子的size、scale、做什麼目的,它的需求規格應該有哪些功能,然後我們臺灣的產業才有辦法幫你們做出來、形成出口。 我的意思是,可能回去做這些東西啦,這個我就懶得問了,我的意思就是,你們要去做國際典範的深度分析,我做的都比你們多,你可能有北海道、洛杉磯的stadium,還有英國的等等,對不對?做完之後,你才會去看臺灣到底有哪些缺口是有技術但沒有辦法出口,我們的會展跟運動賽事的經濟是不是可以連結起來;然後,一個場館是多功能還是單功能,如果多功能,你怎麼做有效率的轉換;然後還有法規,你才會去看到我們後面的,例如促參法,現在可能在運動部的第5頁、第6頁這邊都有寫,但夠不夠、有沒有什麼要改善的? 另外,關於我想要問你們的,也是回去給我一個報告,就是這個案例也要出來,到底目前有誰,指揮體系先弄出來,希望你給我這一個東西,3個月內提出這一個大型智慧運動場館的產業策略,從你的供需盤點需求,然後場館的需求標準、案例比較、財務跟促參,這樣才是一個國家整體發展的戰略報告,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洪毓祥委員,請回座。 下一位質詢請鍾佳濱委員。 鍾委員佳濱:(9時49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經濟部何次長、國貿署黃主任秘書、國發會彭副主委以及運動部黃次長。 主席:經濟部次長、國發會副主委、運動部黃次長。 何次長晉滄:委員好。 主席:產發署是主任秘書? 鍾委員佳濱:國貿署黃主秘。 主席:國貿署黃主秘。 鍾委員佳濱:次長好、副主委好。先請教一下黃次長,我們現在談臺日韓,考你一下我們的運動產業,請問臺灣、日本、韓國跟新加坡2025運動產業的產值排名,你認為誰第一名? 黃次長啟煌:日本。 鍾委員佳濱:然後呢? 黃次長啟煌:新加坡。 鍾委員佳濱:第二名是韓國;第三名呢?第三名是臺灣;第四名才是新加坡,新加坡才13億。關於運動產業,其實新加坡只有1個場館,但是我們看到東京或者是首爾,他們用他們的場館來支撐背後這750億、600億,而臺灣只有日本的三分之一,而且這個運動場館不只是辦運動產業,還可以做展演,對不對? 黃次長啟煌:是。 鍾委員佳濱:請問運動產業跟展演產業是不是一種服務貿易?來,何次長,這是不是一種服務貿易?譬如我們的召委常跑去日本、韓國看職棒,他就是輸出嘛,對不對?新加坡的人來臺灣追星、看其他的大型表演,這算不算一種服務貿易? 何次長晉滄:也可以算是。 鍾委員佳濱:我來問一下貿易額,排除中國,臺灣在亞洲的貿易對象排名,你覺得日本、韓國、新加坡當中誰跟我們的貿易額最大? 何次長晉滄:應該是韓國。 鍾委員佳濱:猜對了!主任秘書趕快跟他講,我們往來902億。那日本呢?第二名;日本是多少?848億,差不多差50億。新加坡也不少,新加坡有530億,雖然是第七名。 我們來看臺韓的逆差是多少?我們跟韓國的貿易最多,但是我們對他是逆差,買他的多、賣他的少;日本也快要250億,買日本的多、賣日本的少。韓國取代日本成為臺灣最大的貿易逆差國,請問一下,臺韓逆差超越臺日的新高原因是什麼?為什麼?從2024年到2025年,我們對韓國的逆差從229變成370,增加了120億,超過五成;但是對日本,從206億變成248億,增加了差不多兩成。主要是我們跟韓國買了很多高頻寬記憶體,對不對?而我們向來跟日本進口半導體設備跟材料。我們對日韓的逆差持續擴大,但是臺灣的順差還是持續成長,我們對哪個國家的順差成長最多?從日本、韓國進來的東西我們賣到哪裡去? 何次長晉滄:美國。 鍾委員佳濱:美國嘛,關於我們對美國,你看從前年的647億到去年的1,500億,短短的2024到2025,我們增加了850億以上,很驚人吧,成長了一倍多!臺灣現在是美國的逆差國第二名,在2024,中國是美國的最大逆差國,然後是墨西哥,臺灣排第六;到了去年,中國還是第一,但是已經掉了三分之一,墨西哥持續第二,臺灣成長了將近一倍,上升到第四名;到了今年1月,中國掉到第四名,臺灣上升到第二名、超越了墨西哥!猜猜看2026年美國的最大逆差國是哪個國家?美國的最大逆差國不是臺灣是誰? 何次長晉滄:墨西哥。 鍾委員佳濱:墨西哥就跟你講第三名,越南!越南很有趣,越南跟中國的消長是連動的,當中國掉下去的時候,越南就上來,什麼意思?我不客氣地說,洗產地、轉口貿易啦,美國不再直接跟中國買,改成跟誰買?跟越南買。所以中國的廠跑去越南設,中國的貨到越南輸出,因此國際的貿易戰很重要! 我們來看一下,我們今天之所以會成為美國的第二大逆差國,是因為過去我們跟日本買半導體設備跟材料,我們出口晶片,我們跟韓國也是買記憶體,到中國組裝後賣到美國去,但是現在美國不跟中國買,他跟誰買?他直接跟臺灣買AI伺服器、我們的機櫃龍頭,是不是?次長,是不是這樣子? 何次長晉滄:是。 鍾委員佳濱:抱歉,這應該要問另外一位次長。所以現在日本跟韓國增加對臺灣出口的原因是,臺灣對美國的出口大量增加,我們賣美國越多的東西,我們要跟日本、韓國進得越多,為什麼這個供應鏈是這樣轉?因為關鍵的優勢、高階晶片在臺灣!美國為什麼要跟臺灣買?因為臺灣跟日本拿材料與設備、跟韓國拿高頻寬記憶體,然後組裝好賣到美國去,所以這其中帶動了一些千金股、萬金股,我們AI伺服器機櫃、散熱跟滑軌,現在萬金股王是哪一位? 何次長晉滄:川湖。 鍾委員佳濱:川湖是做什麼的?做滑軌的嘛,雙鴻呢?做散熱的嘛,所以對美國半導體的輸出旺盛,讓臺灣創造了很多千金股、萬金股,但是我們也增加了日本和韓國他們到臺灣的輸出。但是新加坡我就很好奇,新加坡憑什麼……我們對他的貿易順差是270億,我們對他的出口總額才多少?加起來才634億,我們對他的順差就有270億,我們來看一下,現在新加坡的前三大貿易夥伴:臺灣第一,中國第二,馬來西亞第三,中國跟馬來西亞都與他鄰近,新加坡對這兩個國家的進出口差不多,但是對臺灣的進口是1,059億新幣,他跟臺灣買了這麼多,臺灣跟他買了多少?買了645億新幣,加起來就是我用美金的換算,奇怪了,新加坡是一個貿易國,他跟其他兩個國家買的跟賣的差不多,為什麼跟臺灣買那麼多、賣的少?賣給臺灣的少,他跟臺灣買的跑到哪裡去了?我們跟新加坡的主要出口是出口半導體85%,進口的也是相關半導體的產品,進出口貿易就是一個轉運交流,請問新加坡跟臺灣買了那麼多,跑到哪裡去了?次長,跑到哪裡去了?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其實新加坡也有一些封裝廠,比方說像世界先進,他也是我們很重要的一個封裝廠商。 鍾委員佳濱:是啦,但是我是說他跟中國、馬來西亞都差不多,我暗示你一下,有沒有看到美超微的伺服器轉賣中國,誆騙美超微轉運輝達晶片到中國,新加坡起訴了4個嫌犯,什麼意思?合理的推論,新加坡跟臺灣買了很多的晶片,偷偷的運到哪裡去?偷偷運到哪裡去?不好講嘛,對不對?所以我們跟這幾個國家的周邊貿易有沒有一個重點?有的,就是晶片管制,我分別在今年的6月跟7月都問了經濟部長,我們有一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大開後門,目前我們這些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有幾個國家?伊朗、伊拉克、北韓、中國、蘇丹、敘利亞,但是這幾個流氓國家,我們對中國只限制12類的半導體設備,只限制設備,不限制晶片,大開後門,次長,我們經濟部能做什麼補救措施?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跟美國的對等貿易協定上面已經有談定,就是擴大……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我知道,告訴我你們要做什麼事情、打算做什麼事情、打算怎麼做?對中國的輸出管制是不是要更增加?不能只有設備嘛,對不對? 何次長晉滄:對。 鍾委員佳濱:我告訴你,我們就是正本清源,我們就釜底抽薪,我們目前對這些所謂的戰略性高科技物品是出自貿易法第十三條,但是貿易法第十三條之一多了一個瀕臨絕種的動植物,由主管機關公告,對不對?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要履行動保的國貿公約、國際趨勢,增訂了第十三條之一,現在我們跟美國有一個ART,那是不是我們就增訂第十三條之二,把所有的積體電路、半導體,不得輸出大陸地區,由經濟部來公告,可不可以?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跟國安部門…… 鍾委員佳濱:我是問你,又不是問國安!我說我們連第十三條的戰略性高科技產品都有限制了,我們為了瀕臨絕種的動植物,增訂了第十三條之一,我們有第十三條、第十三條之一,我現在要求你訂第十三條之二,直接指名中國,我們的半導體不得輸到中國地區,可不可以考慮? 何次長晉滄:我們可以研議。 鍾委員佳濱:好,請國發會副主委。因應臺、美、日、韓的半導體產業供應鏈分工,請國發會跟經濟部合作統計我國對外貿易帳的國別消長,好不好?貿易帳的國別消長,知道意思嗎?我剛剛講的就是貿易帳,建立出入口品項的流向分析,國際貿易是怎樣的?是轉來轉去的,以確保臺灣持續擁有高階晶片、積體電路的製造優勢,可以嗎?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我們再跟經濟部一起合作,來看…… 鍾委員佳濱:次長可以嗎? 何次長晉滄:我們再來研議。 鍾委員佳濱:你們要趕快掌握這個分析,防堵我國高階晶片輸往中國,經濟部應儘速增訂貿易法第十三條之二,禁止半導體晶片輸出中國,你已經說要準備了嘛,那我就等著你的答案,謝謝幾位,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請回座。 主席(鍾委員佳濱代):接下來有請邱召委。 邱委員志偉:(10時)謝謝主席,請經濟部何次長,國發會副主委、運動部次長。 主席:請何次長、彭副主委、運動部黃次長。 何次長晉滄:召委好。 邱委員志偉:次長,這個題目是我訂的、我擬的、我自己寫的,但是這個報告不是你寫的,我覺得這個寫得非常不好,明顯是沒有用心而且草率,有點敷衍,你們所有的內容跟今天的題目完全沒有關係,給你們一個提醒,在立法院、特別是經濟委員會做的報告,應該是要更用心、更詳實,針對主席所擬定的題目做一個完整的說明跟回答。 我特別有提到全國哪些區域或城市具備大型多功能場館、產業、交通跟商業條件,這跟你們業務有相關嘛,特別在南部,南部還有哪些,比如說高雄、臺南、屏東有哪些具有複合經濟前景的場址,你們應該去做一些相關背景的研析。 另外有關於旅宿業,當然是觀光署,你們跟地方經濟有關係,你們要針對你們研究出來可行的場館周邊是不是有商圈、旅宿、交通、人流,這些有促進地方效益的整體具體評估,像這些,你們要做一些功課,是不是可以責成相關單位針對今天主席所擬定的題目,再做一些補充,好不好? 何次長晉滄:好。 邱委員志偉:請運動部黃次長。 黃次長啟煌:召委你好。 邱委員志偉:次長,日本的人口大概是臺灣的5倍、6倍,日本有幾處兼具大型比賽的場館,有大型會館展覽功能,也有大型演唱會經濟的場址,全日本大概有幾座?可以辦棒球比賽、演唱會經濟、大型會展,福岡有一個,對不對?福岡巨蛋,大阪有一個,大阪巨蛋,還有名古屋巨蛋、東京巨蛋及北海道巨蛋,總共有5座,他們的人口是臺灣的5倍,那韓國有幾座?韓國人口是臺灣的2倍,五千多萬,韓國有幾座具有大型展覽的功能,然後可以辦棒球比賽,可以有演唱會經濟,有幾座? 黃次長啟煌:不清楚。 邱委員志偉:你竟然不知道,我花了很多時間去做臺、日、韓有關於職業比賽場館、室內場館,就是所謂的巨蛋,我做了一些比較,南韓人口是臺灣的2倍,他們只有一個,在首爾周邊的高尺天空巨蛋,大概2萬5,000人的容量,但是因為韓國有10支職棒球隊,他們過去沒有蓋,因為過去的場館都是……比方說蠶室棒球場是三十幾年前蓋的,當時規劃得還不錯,所以一直沿用到現在,前兩週韓國職棒延賽兩週,所有的球賽全部取消,為什麼呢? 黃次長啟煌:太熱。 邱委員志偉:太熱是35度以上,為了保護球員、保護球迷,所有氣溫35度以上的都全部取消,所以他們有呼籲未來有個大型的、室內的可以做職棒比賽,又兼具演唱會經濟,因為韓國的K-pop非常有名,對不對?還有一些有商務需求的會館,他們也有說希望來蓋,現在臺灣有幾座室內大型的活動場所可以容納職棒比賽、演唱會經濟跟會展?有幾座? 黃次長啟煌:1座。 邱委員志偉:1座,就是臺北大巨蛋,目前正在規劃的有臺中大巨蛋,預估2030年,新北也要蓋一個5萬人的大巨蛋,完全沒有任何規劃,但南部更需要,因為南部天氣更熱,還有颱風,而且未來高雄、屏東、臺南市是全世界最重要的半導體重鎮,有很多國際人士都會進駐在這邊,包括工程師等等,變成一個產業聚落、人口聚落,所以對演唱會或者職棒等需求會比其他區域更強烈。當然這部分中央要協助地方,不管是財務規劃、營運模式或場址擇定等等,運動部要結合國發會。彭副主委,國發會負責各部會政策的協調跟整合,我覺得國發會不僅是提供國發基金的資源挹注而已,你們要看全國有哪些城市具備這樣的條件,蛋不能隨便亂蓋,蛋不能隨便亂生,孵出來之後,要讓它養得好,否則變成一個負擔,造成資源浪費。不是每一個地區、每一個縣市都有條件蓋一個大型的室內展覽館,我認為北、中、南各要有一座,比方高雄,第一個是產業、人才或者氣候因素,我們有職棒球隊,又有很多國有地,交通又方便,又有很多醫療服務,附近又有高科技跟傳統產業。在北高雄或像岡山、橋頭等區域,土地取得容易,交通又方便,醫療資源豐富,附近又有商圈,所以應該要協調地方政府,從中央的角度站在資源合理分配、資源最有效利用的方式,協調各區域、各縣市合理規劃,而不是每一個縣市長一上來就說要蓋巨蛋。 巨蛋有很多種,不要每次都說巨蛋,應該是智蛋,未來朝向smart dome,不管營運、興建的過程都是用smart dome這個模式來看。為了不要造成資源重複浪費,所以你應該從國家的角度做整體未來大型室內展覽場館、比賽場館的規劃,給各縣市一個參考的依據。如果中央政府沒有介入相關評估,地方政府很盲目、沒有太多的客觀資源,為了要有蛋而有蛋,為生蛋而生蛋,這個會造成國家資源的浪費,是不是可以請國發會規劃?因為未來你們也要挹注資金,對不對?比方有BOT,你們也可以投入,民間的資金跟政府的資金一起來投入,結合經濟部,因為經濟部跟運動產業有相關,所以經濟部也不能迴避,運動部當然是主政,相關的一些資料……黃次長,職棒變成慢慢變成臺灣生活的一部分,你看韓國,基本上,他們的觀眾是不分年齡層、不分性別,年輕人特別多,每一場都滿,滿不是一萬,也不是一萬五,滿都是三萬,而且都室外場所。你看看十座職棒球場,我大概去了七座,這七座帶動周邊的經濟效益。年輕人有時候因為升學、就業有一些苦悶,可以在那邊得到一些慰藉,所以職棒產業在臺灣,跟韓國、日本很類似。日本也是如此,日本幾乎每一場比賽都是滿座,滿座是四萬人,臺灣從過去平均一場六千多,到去年大概一萬出頭,今年可能好一點,大概一萬二、一萬三,一萬二、一萬三大概只是球場的一半而已,甚至是三分之一,所以未來我們有很大成長空間,因此要從供給帶動需求,有好的供給,人家就會有需求,而不是看需求來供給。 我特別跟副主委還有兩位次長誠懇呼籲,用國家的角度結合各部會的專業跟資源去盤點全國有哪些縣市適合蓋結合三個功能,包括大型職棒比賽、演唱會及大型會展,另外還有防災功能。如果一些災難出現的時候,它可以變成一個暫時的收容場所,所以也要把防災功能列入其中。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國發會來主責,有一個詳細的評估方案,結合各部會來做一個……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因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是運動部主責,當然我們會跟運動部一起就區域發展還有國家發展的角度來看看,供需之間在哪一個地方需要蓋這些巨蛋。 邱委員志偉:雖然是運動部主責,但是國發會負責政策協調。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好,沒問題。 邱委員志偉:我還是覺得由國發會來。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好。 邱委員志偉:謝謝。 主席:謝謝邱召委。謝謝各位次長及副主委。 接下來有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10時11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首先邀請經濟部。 主席:請經濟部何次長。 何次長晉滄: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112年開始推動運動x科技行動計畫到今年,等於是三年計畫,預計投入5億元,透過AI智慧感測、數據分析及軟體整合,希望能夠推動運動科技產業化。你們也設定了一個目標,也就是希望促成企業投資30億,以75億的產值為目標,可以說是從棒球、高爾夫球、自行車、登山等項目都有,政府不斷努力要推進場域驗證及產業運用。因為今年是115年了,到目前你們認為成效如何呢?產業的投資額到底是多少?請說明。 何次長晉滄:我們對運動產業的協助,大概就從研發補助到海外拓銷,另外還有提供租稅抵減優惠。目前來講,今年跟運動部有一個合作案,我們在研發補助新增了運動服務組這個類別,鼓勵業者以智慧化跟低碳化為主題來申請,今年總共通過27案,預計增加的產值是1.66億。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你們在112年推動投資5億,當時的目標是產業要30億,目前的成效呢? 何次長晉滄:目前來講,我覺得這個效果應該是有達到的,因為我們有…… 楊委員瓊瓔:產業界有投資到30億嗎? 何次長晉滄:有關我們投資的效益,因為應該是整個企業的投資,它有很多的外溢效果…… 楊委員瓊瓔:因為你希望整體投資效益要達到75億,會達標嗎? 何次長晉滄:它應該會有許多的外溢效果。 楊委員瓊瓔:會達標嗎? 何次長晉滄:我們會後再把一些資料整理給委員參考。 楊委員瓊瓔:有努力的空間! 何次長晉滄:是。 楊委員瓊瓔:因為產業界要投資30億,你明知道結果是什麼,所以各項方法要怎麼調整?既然政府已經投資5億,我們希望能夠達標,距離達標還有一段空間,一定要精進方案。 另外,我要跟你討論的是身心障礙的朋友,因為身心障礙的朋友在運動的時候所受到的門檻、限制比較多。我個人認為現在身心障礙的朋友在槌球、國際標準舞、桌球等項目,每一年的表現都非常好,應該可以鼓勵產業運用AI的條件、運用這樣的軟體技術來參與其中,協助也降低身心障礙朋友運動的門檻。你的看法呢? 何次長晉滄:我非常同意委員的看法,其實科技可以來協助我們,比方有很多穿戴式裝置,它也可以讓我們許多各種年齡層的朋友們可以自主做運動管理。 楊委員瓊瓔:所以降低運動門檻的設備、智慧感應,以及AI運動管理的這些產品,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市場所趨,應該由政府來鼓勵業者怎麼樣去開發,而且不只在身障朋友的運動,包括長者的生活健康活化這一塊也是很好的一個市場方向,政府應該擔擔任領頭羊,我是不是具體建議將身心障礙朋友以及長者的這一塊,請你們列為你的專案來鼓勵、來研議、來倡議? 何次長晉滄:是,我們可以請業者這邊來開發一些身障朋友或是一些銀髮族來使用這些運動科技的遊戲。 楊委員瓊瓔:謝謝你願意做專案來鼓勵,成效要告訴本席,因為投資的錢都是人民的納稅錢,我們希望它應該是全民的利益、大家共享,應該是如此。 何次長晉滄:是。 楊委員瓊瓔:你針對於身心障礙跟長者的部分,你大概多久時間可以給我一個方向? 何次長晉滄:我們是不是可以一個月…… 楊委員瓊瓔:一個月時間給本席。接下來我要跟你討論兒童玩具這個部分。你們在12號的時候表示,除了目前31項玩具實施強制檢驗外,你們要透過市場檢查及樣態的檢測,尤其在新興玩具這個部分列為重點查驗的對象,所以這31項你列為特定的,這已經多久了?部長,你們列為這樣多久了?已經那麼久,你有沒有隨著時代變遷?除了來源,現在網路平臺的速度非常快,一夕間爆紅,全部直接進入到兒童玩具的市場。如果你只有依照以往的31項來檢驗,你根本沒有符合目前社會的市場取向,以及顧及家長的放心、孩子的安全,這是我們政府的責任,每一個孩子都是我們的寶貝。以前塑化劑、甲醯胺這一些化學物以及小物件,比如磁鐵、扣件、電池這一些都是跟孩子的玩具息息相關,那你現在怎麼辦呢?現在在網際網路平臺,大家買玩具很方便,甚至不用到實體店面去買,政府怎麼稽查?政府不要等到出了事才來查,這是我不願意看到的。你有什麼方法?你的SOP流程的檢驗?請說明。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其實對嬰幼兒用品還有兒童玩具的部分,我們都是列為重點檢驗的項目,就如同剛剛委員講到的,這些保護嬰幼兒還有兒童安全,包括他可能接觸到的一些…… 楊委員瓊瓔:這個大家都知道…… 何次長晉滄:其實我們都很重視。 楊委員瓊瓔:都是我們的寶貝,我們怎麼樣保護他的安全,讓家長安心?你的市場趨勢、你的檢驗怎麼做? 何次長晉滄:所以我們有一些是列為強制檢驗的項目…… 楊委員瓊瓔:強制檢驗?你目前還是維持原來的31啊! 何次長晉滄:沒有,我們這個是滾動式檢討的,我們現在是針對…… 楊委員瓊瓔:你多久一次滾動式檢討,告訴我? 何次長晉滄:我們是隨時在做滾動式檢討,因為有一些…… 楊委員瓊瓔:隨時?那你應該要公布,你怎麼常常都是只有31項呢?你講的跟做的要一樣啊! 何次長晉滄:是,所以有一些用品突然在市場上爆紅,可能會有安全疑慮的部分,我們標準檢驗局都會列為查核的項目。 楊委員瓊瓔:好,所以本席希望你要建立更前端、更即時的風險辨識跟預警機制,誠如國際的部分有召回警示,過去它違規的紀錄,它的商品材質跟功能,市場的銷售熱度,一夕間爆紅的這些資訊,你必須要去整合來作為風險排序的預警機制,你應該要有這個平臺,要不要去建立這樣一個預警機制?要不要? 何次長晉滄:是,我們可以朝這個方向來研議。 楊委員瓊瓔:多久可以研議出來? 何次長晉滄:是不是可以給我們兩個月的時間? 楊委員瓊瓔:好,這個非常重要,因為要讓兒童安心,讓家長放心。 最後一個議題,謝謝召委,國發會也請一起上來,有關兆基屋管的投資案,現在前董事長涉嫌侵占投資款,他以往作為招募,也就是政府作為他的信任基礎,所以我們國發會也跟能率亞洲資本公司以一比一的比例投資5,600萬,換句話說,國發會也投資了2,800萬,但目前發生了事情,請教我們國發會的作為、經濟部的作為呢?已經是一個社會事件了,我們政府怎麼作為?請說明。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謝謝委員的垂詢,因為這個是大股東的行為,我們已經知道經濟部產發署在投後管理上面會再持續加強,但國發基金其實對這個案情已經有一些掌握,後續會密切來看它的發展,目前這個公司在8月21號會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改選,所以基本上我們定調就是大股東的個人行為,但是…… 楊委員瓊瓔:大股東的個人行為,可是是全民的錢。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是、是…… 楊委員瓊瓔:我們怎麼拿回來?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所以我們會加強投後管理,並會同經濟部這邊…… 楊委員瓊瓔:加強投後管理,產發署是執行機關單位,有關經濟部跟國發會,到底產發署當時針對財務的審理是怎麼審理?包括公司治理,當發生事情的時候,你們先前如何預警?事情發生後,你們有什麼作為?這個也是全民都在看,都是人民的納稅錢,現在國發會很誠意地說你們往後會審慎,你的審慎機制到底是什麼?人民的納稅錢不能打水漂,掉了就不見了。 主席(邱委員志偉):好,謝謝,楊委員時間到。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具體要求你們在投資的時候,有了這樣的事件發生,你們預計要怎麼樣去追蹤?要怎麼樣有所作為?請你書面資料給本席。 主席:請書面資料給楊委員。 楊委員瓊瓔:你們未來在投資的時候要怎麼樣謹慎,也將你們的方案給本席,因為我們要保障全民的納稅錢,不能讓非法的人拿政府作為他的信用看板,對不對? 主席:好。 何次長晉滄:是,跟委員報告,我們也會追究,到時候我們了解之後,我們也會追究當初是不是有隱匿…… 楊委員瓊瓔:新聞鬧這麼大,你才要了解,你也拜託一下。 主席:請你把書面資料給楊委員,寫仔細一點。 何次長晉滄:當初在資訊提供上有沒有隱匿的行為。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 何次長晉滄:我們再提供給委員。 主席:好,謝謝楊瓊瓔委員,請回座。 下一位質詢請謝衣鳯委員。 謝委員衣鳯:(10時23分)謝謝主席,我想請國發會,還有運動部黃次長、經濟部何次長。 主席:請彭副主委、黃次長、經濟部何次長。 謝委員衣鳯:彭副主委,我特別要找你,因為這個是你們國發會主責規劃的,其實大家都很想要知道,現在北、中、南都要設立巨蛋,各個縣市都希望設立這樣的大型運動展演中心,你們是怎麼規劃的?這樣子的規劃,未來有沒有產生效果?會不會未來展館那麼多,或者之間的距離是如何以及分工是如何?這樣子的分布,你們有沒有做具體的規劃,以及有沒有跟地方共同來溝通?我也想要請問其他的部會,到底北、中、南各地要設立大型運動展館的時候,你們認為應該怎麼樣規劃?有沒有具體的指標?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謝謝委員垂詢,因為在今年8月行政院這邊已經核定了運動產業發展綱領,綱領裡面都有做比較明確的策略性規劃,這些規劃也對每一個比較細部的策略以及機關分工有明確的核定結果。 謝委員衣鳯:所以對於各縣市整體運動場館的規劃有具體的目標嗎?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這個部分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六條規定,其實還是需要由行政院來核定,的確我們也會跟著,如果院交給我們,我們也會做這樣的審理。不過,這個部分還是由運動部來做供需的整體規劃,國發會還是會從區域發展的角度與區域規劃…… 謝委員衣鳯:那運動部呢?運動部有嗎?黃次長,你們有做相關的……這是應該你們規劃嗎? 黃次長啟煌:不是我們規劃,現在是這樣子,我們運動部對於中型運動場館,現階段的目標是以小型、實用、可近性為發展目標;對於大型的,我們希望透過促參的方式。而促參的這件事情是由縣市政府找到土地之後……當然我們會協助找土地,如果他們有這樣的需求,他們在開發土地的過程當中,我們會要求他們…… 謝委員衣鳯:所以大型展館是用促參的方式? 黃次長啟煌:是。 謝委員衣鳯:運動部有沒有大型展館相關的規劃?因為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擔心所有各縣市都期望設立巨蛋或者是大型展館,也許我們都有辦法容納,因為你可能規劃不同的功能性,以及有不同營運方式的時候造成大家興建,可是不會沒有營利的問題,現在如果沒有好好的規劃,會不會到時候變成我們有場館,結果變成蚊子館,會不會?你們會不會擔心? 黃次長啟煌:是有可能的,如果在盲目投資的情況之下,的確是有可能發生變成蚊子館的現象。因此,我們對於所有大型場館開始建設之前會有一個詳細的評估報告,特別是經濟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都會照做,如果沒有辦法通過,我們就不會去核定這樣的計畫。 謝委員衣鳯:國發會副主委,我想請問一下,你看運動部說了,他們認為小型的,就是供一般民眾做的,他們會希望共同來做,但是大型的必須要有完整的規劃,我不曉得國發會你們怎麼做?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因為基本上大型的,地方政府提計畫給運動部,當然會根據促參的方式希望能夠公私協力一起來做巨蛋或是智蛋的投資,但是回到整個國家到底要多少個智蛋或者是巨蛋,其實還是跟著整個區域發展,與國家發展有關係,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尊重主管機關跟運動部專業的看法來做規劃。 謝委員衣鳯:這樣子就沒有意義啦!因為今天請你們來,大家都想要問這個問題,是不是?彭副。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因為我們會…… 謝委員衣鳯:今天大家來都想要……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國發會從更廣的、更大的…… 謝委員衣鳯:很殷切地期待你們可以給予比較具體的相關規劃,因為當大家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必須要讓場館有不同的功能別,還要考量到旁邊的環境、交通等等,是不是能夠有不同的特色或者是不同的方向,不會排擠到彼此而能夠增加群聚效果,這是我們期待能從國發會相關的整體規劃裡面聽到的,我們現在期待聽到你們說這些。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所以國發會還是從全國所有各個不同的產業或不同部會的產業需求,同樣的,運動產業也是其中的一種需求,這個需求我們一樣在做整個的……如果他們已經有這個規劃,如果是送到促參這邊,促參這邊就會公私協力,如果有一些需要具體規劃跟配套措施的部分,我們也會儘量的在…… 謝委員衣鳯:彭副主委,我聽到的是你非常消極的,只是因應人家有沒有來促參,你知道嗎?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不是,因為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需求。 謝委員衣鳯:我知道。你現在是很消極的因應,當然我們希望國發會能夠賦予所有的運動場館……不要興建以後變成大家沒有辦法使用……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的確。 謝委員衣鳯:或者是沒有其他相應的,變成一個乏人問津的場館。當然我們希望國發會要肩負促參,你要找……財政部今天有來嗎?財政部我看到司長來,這整個就是財政部你怎麼樣的……這個促參條例是這一屆你們很重要的核心,怎麼樣引導保險業的相關資金投資臺灣,是不是?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跟委員報告,促參其實就會審它的經濟效益或是相關配套。 謝委員衣鳯:對。我是說這當然……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你的業務只負責促參,但是民眾對於國發會的期待是整體北中南……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區域發展。 謝委員衣鳯:對。然後運動發展是怎麼樣均衡,以及各個場館之間是不是能夠具備不同的特色、能夠深具展館又能夠不影響其他居民的生活,這是我們期待的,是不是?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這個部分我們跟運動部再做一些整合。 謝委員衣鳯:所以我跟主席一樣,就是有一點失望,今天我們期待可以看到各部會之間對於運動還有藝文展館,有一個非常具體及明確的目標,但是現在我看,目前應該是以國發會還有跨部會的整合,的確沒有辦法帶動相關的……我們今天希望能夠得到的結論,我覺得行政院回去應該要再繼續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謝衣鳯委員。謝委員,我沒有失望,我是有一點失望而已,但是我沒有氣餒,我們繼續努力。 下一位質詢請鄭天財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32分)主席,有請運動部還有國發會。 主席:運動部黃次長、國發會彭副主委。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委員早。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我們先請教運動部黃次長。 黃次長啟煌:委員,你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從102年就公布施行,在去(114)年7月23號修正,特別在第十三條裡面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或協調相關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及信用保證機構,建立運動產業發展投資、優惠融資管道及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資金投入,以協助各經營階段之運動事業取得推展運動業務所需資金,這是第一項。 黃次長啟煌: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實施過程已經一段時間了,可以說明一下第一項有關所需資金希望能夠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有怎麼樣的成果嗎? 黃次長啟煌:民間投資資金的部分,因為我們最新的一件事情其實是由國發基金這個地方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我還沒有談到第二項。 黃次長啟煌:OK。前半段有關促進的這件事情,我們在輔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第十三條不是新增的,是後來修正的。 黃次長啟煌:輔導小型企業在貸款這個地方,我們的確有輔導一些廠商,也做了一些利息補貼。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再提書面資料說明辦理情形。 黃次長啟煌:OK,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我們來談第二項,「國家發展基金應提撥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第二項是在114年7月23號增加的,是不是? 黃次長啟煌: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這個當初會提案就是因為第一項做得不夠好嘛,可能是這樣,因為你的報告並沒有寫得那麼詳細,所以我才會請你提供第一項的辦理情形。第二項已經於114年7月23號修正公布施行,現在已經8月了,也就是說超過一年多了,根據第三項「前項投資之審核、撥款機制及績效指標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也就是運動部要會同國發會等相關機關,目前辦理情形如何? 黃次長啟煌: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一下,國發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的預告,運動部在今年的7月份已經完成,在預告的過程當中,當然各個部會還有民間都有一些意見,我們內部也經過了我們法規會的調整,現階段就是在我們部內的最後一個階段,接下來我們將會提到部的會議,我們希望在今年的第四季能夠公布這個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運動部公告在這裡…… 黃次長啟煌:這是預告,我們先預告完成,國發會也給我們非常多的意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還沒唸完,「運動部公告:預告『運動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的時間是兩個月、60日,所以已經過了,5月14號預告,等於是8月14號…… 黃次長啟煌:7月14號完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7月14號完成預告,有很多意見嗎?針對你的預告,有提供不同意見的單位或是人員嗎? 黃次長啟煌:有,國發會提供了一些意見,根據它的意見,我們已經完成了修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是說預告之後,國發會才提供意見? 黃次長啟煌:在過程當中就給我們意見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啊。請國發會。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問一下,你們提供的意見是在今年5月14號之前還是之後?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跟委員報告,我們在過程中都一直跟運動部保持密切……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要講時間啦,什麼過程,從去年到現在當然很長啊,時間很長啊。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我們用管理基金的平臺會議,在平臺會議上,我們也都提供給……邀請他們,具體的時間我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要問的是5月14號之前還是5月14號之後。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5月14號之前,在3月份的時候。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之後有沒有再提供?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之後也有提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5月10號又再提供?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5月10號以後就已經定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那麼困難嗎?好,我來講法律好了,行政院的規定,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草擬法律制定、修正或廢止案時,對於應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規命令,應一併規劃並先期作業,於法律公布施行後六個月內完成發布」,這是行政院所訂定的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我們剛剛談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的修正是在114年7月23號修正,要增加國發基金應提撥一定比例的相關規定,所以要訂定這個辦法,按照這個規定,你也預告了,其實預告已經慢了,按照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這是行政院的要求,不是我訂的,是行政院訂的,六個月,這個部分你們已經超過了,所以怎麼會兩個平臺開會,已經完成了,然後預告了,後面又提供意見?有這麼困難嗎?以後還可以修正嘛,先發布嘛!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跟委員報告,現在大概意見都已經討論好了,其實國發基金也都匡列好、準備好了,等運動部這邊送出之後,我們就送到我們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審議之後我們就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請教一下國發會,116年度的預算有沒有要撥給運動部?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我們有匡列投資的預算。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沒有?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就好,但還是要趕快依行政院所訂的相關規定,因為已經超過一年了,延期也還是超過了,所以這個部分,你不要再有意見了,就趕快發布,以後要修正,你們隨時可以修正嘛,好不好?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謝謝,國發基金沒有意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請先回座。 下一位質詢請呂玉玲委員。 呂委員玉玲:(10時41分)謝謝主席,請國發會彭副主委跟運動部黃次長。 主席:請國發會彭副主委、運動部黃次長。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委員早。 呂委員玉玲:早。副主委跟次長,今年的WBC世界棒球經典賽,看到我們的選手不屈不撓地在賽場上拚搏,得到優異的成績,這就是我們所看到臺灣在體育競技上的成長,這不單單是看幾場賽事的勝負,而是他們必須要更加地努力,最重要地,政府還是要來提升相關資源,讓選手有更好的訓練環境跟更完善的後勤資源,對不對?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對。 呂委員玉玲:才能夠讓我們的選手繼續在賽場上能夠發光發亮,對不對?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對。 呂委員玉玲:所以環境很重要,後勤的資源更重要,我們看到這次WBC賽事,有一位選手,是我們臺裔的球星叫費爾柴德,我們都暱稱他叫費仔,因為他的媽媽是我們臺灣人,所以他披上了中華隊的戰袍,賽後我們也想要協助他獲得就業金卡,對不對?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對。 呂委員玉玲:後來怎麼樣呢?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跟委員報告最新的進度,我們已經審核完了,但是還…… 呂委員玉玲:希望他留在臺灣繼續來為賽事貢獻。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已經審核完成,也完成…… 呂委員玉玲:他有獲得就業金卡嗎?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有,我們預計會有一個公開儀式,由主委跟運動部一起來發。 呂委員玉玲:好。本席會提到這一點就是因為,我們在2018年有推動就業金卡,到現在為止,我們發放了1萬5,378張,但是運動領域的金卡只有27張,為什麼那麼少?是我們的門檻高,還是他們的資格不符合,符合的人很少,是什麼原因呢? 黃次長啟煌:跟委員報告,以我的理解之前應該是以運動員為主要的對象,隨著事情的發展跟我們的需求,我們現在把對象開放,除了…… 呂委員玉玲:所以運動員要在國際賽事得到好的成績,除了運動選手,還有獲得佳績的教練也有嘛? 黃次長啟煌:是的,現在開放到後勤的團隊都有。 呂委員玉玲:後勤資源的部分,你們都有提過,你們也希望要推,不是嗎? 黃次長啟煌:是。 呂委員玉玲:不管是納入科學研究或數據分析、醫療防護及經營管理等等這些,我聽到我們主委是要來推的,相關進度規劃在哪裡? 黃次長啟煌:我們的條件都已經放寬,現在是等申請的人…… 呂委員玉玲:放寬、等申請的人,那沒有申請的人嗎? 黃次長啟煌:目前還沒有。 呂委員玉玲:是因為我們的環境他們不能接受嗎? 黃次長啟煌:可能是要更多的接觸吧,因為…… 呂委員玉玲:你知道原因嘛,為什麼還在等,沒有人來? 黃次長啟煌:因為我們這一類的人多數是從國內的人開始用起,特別是教練跟防護員…… 呂委員玉玲:當然,我們要保障本土的運動選手,人才我們都要保障。 黃次長啟煌:因為過去在我們國家隊…… 呂委員玉玲:但是我指的是後勤支援的人員耶!我剛剛講的這幾項沒有嗎? 黃次長啟煌:目前沒有,目前還沒有申請。 呂委員玉玲:目前沒有,你推多久了?什麼時候規劃的? 黃次長啟煌:從今年的前半年我們就開始放寬條件了。 呂委員玉玲:是。副主委,你要了解,我們除了放寬條件讓他們好申請就業金卡之外,最重要他們也要自己謀職,他的就業或者轉業都要靠他自己,如果我們沒有讓他們在職場、職涯上面有未來性的話,他為什麼要選擇臺灣,是不是?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 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的國發會、運動部……我們必須提供更精準規劃的機制,讓他們可以選擇臺灣,是不是?這方面你們怎麼做呢?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跟委員報告,例如費仔他來這邊領了我們就業金卡之後,其實他的配偶也有自由工作的權利,所以後續的這些配套,我們相對也會讓費仔知道。我們會讓更多的人知道透過運動,讓這些優秀的人才,或者教練等等後續產業相關的人士,他們都可以有機會來申請我們就業金卡。 呂委員玉玲:你要知道他們來這邊就要謀職啦,對不對?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 呂委員玉玲:他們來這邊謀職,也可以讓他們的所長可以放到適合的位置。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我們也提供一站式的服務,讓他們來申請就業金卡。 呂委員玉玲:已經有在做了嘛?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對,已經在做了。 呂委員玉玲:我想請問一下,現在有沒有跟運動部橫向盤點,我們臺灣現在究竟欠缺哪一方面的專業人才?有沒有盤點? 黃次長啟煌:目前我們都是以運動後勤為主要的對象…… 呂委員玉玲:你有沒有盤點? 黃次長啟煌:因為之前的運動員都已經有了。 呂委員玉玲:所以有欠缺哪方面的,你有去盤點嗎? 黃次長啟煌:特別是在運動數據分析類,臺灣目前比較欠缺。我剛剛得到我們同事給我的訊息,這個月(8月)27號,我們將要再一次召開放寬資格審定研商的會議,我們希望再把條件放寬一點,能夠讓進入的門檻再降低,希望可以吸引更好的人才進來。 呂委員玉玲:我希望你們都主動一點,可以更精準去磨合,透過媒合的機制,讓他們可以留在臺灣,來到臺灣為我們的運動選手工作,好不好?這非常重要,希望你們要更積極一點,要有媒合機制,最重要還是要保障本土運動人員生存的空間,兩方面都要兼顧到,好不好? 黃次長啟煌:是。 呂委員玉玲:可以做到嗎?那我們本土的呢?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因為他們進來其實就是在協助我們本土,讓這些運動員更有競爭力…… 呂委員玉玲:是,所以不會去壓縮到我們本土的運動選手?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譬如說剛剛次長提到的運動數據分析人才…… 呂委員玉玲:只有數據部分?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他其實就在幫助我們這些運動競技員,提升他們的競爭力跟他們的能力,所以我們也很鼓勵這樣子的人才能夠進來,謝謝。 呂委員玉玲:這邊有沒有補充?我看到有人上來提供資料……副主委,他提供給你的是什麼意見? 黃次長啟煌:剛剛同事告訴我,我們其實除了要召開研商之外,也邀請了多數的、有競爭的單項運動選手,因為需求端在他們那個地方,特別是從運動員的本身,再從運動後勤支援,包含教練類的,都是要從需求端提出來,我們就是要去研商這樣的一個條件,希望能夠把門檻再放寬一點。 呂委員玉玲:對,所以要有更精準的媒合機制,好不好?好,謝謝。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呂玉玲委員,請官員先回座。我們在洪孟楷委員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 下一位質詢請洪孟楷委員。 洪委員孟楷:(10時49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運動部黃次長。 主席:運動部黃次長。 洪委員孟楷:次長好。 黃次長啟煌:委員你好。 洪委員孟楷:次長,其實本席之前一直有在討論,我們在運動部成立的時候,立法院也有做出決議要成立國家運動博物館,運動部現在也在評估館址,希望未來能夠朝自行興建一個永續的運動部部址去規劃。本席也有講過,其實世界各國很多的案例都是跟運動園區做結合,包括東京巨蛋也有野球博物館;包括阪神虎的甲子園棒球場,它裡面也有甲子園相關的博物館場,變成如果平時沒有比賽賽事的時候,民眾也可以去參觀、也可以去活化運用,讓那個地方更融洽熱烈。本席之前就建議,現在也看到各縣市其實也都有大型運動館場的推廣,我們想運動部應該跟地方政府來溝通,看看是不是能夠共同的來結合,未來在興建館場的時候,能夠發揮一加一大於二,因此,到目前為止我們進度是怎麼樣? 黃次長啟煌:謝謝委員的提醒,其實上次委員提出這樣的質詢意見時,我們就已經朝著這個方向來努力了。目前在我們運動博館的規劃上面,現階段就是朝著您所說的方向,我們去建構出一個選址的條件,包含了剛剛講辦公廳舍、未來長遠的展演,還有收藏,還有人……教育、比賽等都把它列為選址的一個條件,現階段正在規劃當中,應該在今年年底規劃的案子就可以完成。 洪委員孟楷:對,本席所提出來,到目前為止,縣市有在規劃所謂的大巨蛋、超巨蛋等大型的、多功能的智慧運動館的建設,主席今日也特別安排了專案報告。我們現在看到有臺中的超巨蛋、有看到桃園也有說他們要蓋巨蛋、看到新北市的巨蛋也宣布落腳在樹林。雖然很可惜,沒有在本席選區,但是只要能夠未來永續發展,我們還是持樂觀、正向的態度。我想請教,目前為止,運動部跟這幾個縣市都已經有過溝通嗎?有可能針對這些縣市他們巨蛋的規劃,中央地方一起共同合作落腳在這個地方嗎? 黃次長啟煌:目前我的理解是還沒有直接的去針對特定的議題做討論,我們多數是從促參的角度來協助他們,因為以我的理解,現在臺中是要用促參的方式來受理,所以會有外界的業者進來投資…… 洪委員孟楷:臺中市這個計畫已經啟動了嘛? 黃次長啟煌:對。 洪委員孟楷:所以如果我們現在講我們要把運動博物館,甚至運動部放進去…… 黃次長啟煌:太慢。 洪委員孟楷:可能不一定跟那個設計結合……但是新北跟桃園目前還是在可行規劃階段,我們是不是有跟新北、桃園做溝通? 黃次長啟煌:報告委員,我了解目前還沒。 洪委員孟楷:對,本席意思是搭順風車跟合作的概念,因為看起來這兩個縣市現在有館場的規劃、有計畫,不管未來要用編列預算或是促參的方式,至少在這個階段上面,運動部就可以來跟他們合作嘛! 黃次長啟煌:是的,應該是這樣。我跟委員報告,目前為止,我的理解是還沒有直接針對這個案子做討論,不過,我們可以主動去跟新北市政府聯繫,來了解一下他們規劃的進度,也可以把我們的想法跟他們做一些溝通。 洪委員孟楷:對,次長,本席從三個月前、半年前就已經提出來,每一次都跟我講會聯繫!其實我覺得這個東西就是不分黨派,中央地方共同努力,但是…… 黃次長啟煌:我們不會分黨派處理。 洪委員孟楷:當然,就是因為這樣,所以說本席才會問什麼時候要聯絡? 黃次長啟煌:容許我再花點時間,好不好?我拜託我們同事即刻跟新北市政府聯絡,看看有沒有辦法先跟他們做一個初步的聯繫,做出一個工作的時程表,好不好? 洪委員孟楷:是,那多久可以給本席進度,至少也讓我知道timetable?這樣子我們才會落實,因為國家運動博物館是當時運動部成立之後承諾要蓋的,總不能遙遙無期,我們總是不能到最後,10年、5年後還沒有看到進度嘛! 黃次長啟煌:博物館絕對不會拖那麼久,這我確定。 洪委員孟楷:是,所以本席才會講如果能夠搭上現在在興建的運動場館,一起把它給放進來,變成是運動園區的概念,到時候民眾不分一年四季、365天,天天可以去看博物館、可以去看運動賽事、可以去看觀光發展,任何時候都可以親近那個運動場館,我想這才是有意義的,好不好? 黃次長啟煌:是。 洪委員孟楷:一個禮拜內給本席相關的規劃,可以嗎? 黃次長啟煌:可以給我們一個月的時間嗎?因為聯繫需要時間,我們要跟新北市政府去聯絡一下。 洪委員孟楷:好,一個月,但最重要是本席要看到進度,好不好? 主席:好,謝謝。 洪委員孟楷:不一定限新北市,我剛剛講桃園現在也有規劃,我重點在於你們主動去溝通協調,好不好? 黃次長啟煌:好的,謝謝。 洪委員孟楷:謝謝。 主席:謝謝洪委員,官員請回座。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54分) 繼續開會(11時) 主席:列席官員請先回座,請把音量放低,會議進行中請保持肅靜,現在繼續開會。 下一位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陳超明委員、陳超明委員,陳超明委員在,下一位質詢請陳超明委員。 陳委員超明:(11時)謝謝主席,叫我三次讓大家有印象。首先,請運動部黃政務次長。 主席:請運動部黃政務次長。 黃次長啟煌:委員好。 陳委員超明:政次好。今天的主題是「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的報告。其實看到這個主題,我心裡很不舒服,但是我覺得主席是有目的的,他寫北中南大都市,他在為高雄爭取更多,當然這個心態是值得鼓勵,而我為什麼不舒服?你們想呢?你們現在都說北中南,不是臺北就是高雄、臺中、臺南,桃園、新北都是大大的巨蛋,大大的巨蛋指那幾個地方,而我現在要說的,這不是區域均衡,這是把城鄉差距拉大,我們永遠在犯這個毛病,哪一個票源多的地區,我就蓋大的給他們來爭取票源,所以我今天主要要跟你們討論的就是這一點,當然六都要,我們也不怎麼敢反對啦!因為他們票多,召委又不給我多一點時間。我現在要問運動部,所有大型的運動功能廳都在六都裡面,這樣是合理還是不合理? 黃次長啟煌:大型運動場館的建設必須要考慮到未來的使用,的確,大型的場館最好是可以蓋在人口比較多、參賽比較多的地方,但是不表示人口少的地方不需要運動場館,只是場館的需求不需要那麼大而已。 陳委員超明:不需要那麼大,那需不需要有? 黃次長啟煌:當然要有! 陳委員超明:當然要。 黃次長啟煌:目前運動部的方向就是希望能夠縮小城鄉運動環境的差距。 陳委員超明:我看不是這樣啦!你們在臺上講要縮小城鄉的差距,但是我講實在的,你們是擴大城鄉的差距,我只要求一項,我們苗栗縣大巨蛋在10年前蓋的,到現在十幾年了,那時沒有AI、沒有科技,只有在這邊,當然交通的問題也要考慮,像這種舊的小巨蛋,能不能補助我們來改善一下? 第二點,你們只有在大都市,你們說區域均衡,你們一點都沒有區域均衡,像我苗栗縣後龍、竹南的附近,我們到臺北市才40分鐘、到臺中市15分鐘、到高雄大概65分鐘,我們那邊可以蓋大巨蛋嗎?你們說要促進地方的觀光啊!苗栗大巨蛋把它設在那個地方,那不是很好嗎?禮拜六、禮拜天把人潮帶進來,你不要以六都為範圍,如果你地點對的話,四面八方的人都會來這邊運動及觀光消費,我現在說真的,不要講完就忘了,像我們召委他為高雄一定還在爭取別的地方,我要跟你說這些事情不要這樣做啦!你們一定要均衡,而且地點要選對,我不曉得次長有什麼意見? 黃次長啟煌:關於地點的選擇,的確,我剛剛有講到我們希望後續的使用能夠好,現階段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對於地方政府運動的環境,我們是補助給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再去排序,剛剛您提到了後龍那個地方,很抱歉,目前並沒有在苗栗縣政府提給我們的計畫裡面。 陳委員超明:苗栗縣現在有幾個計畫? 黃次長啟煌:目前有3個計畫在我們這。 陳委員超明:好,你給我資料讓我了解一下。 黃次長啟煌:總金額是1,000萬。簡易型的有3個,都是在苗栗縣文山…… 陳委員超明:簡易型跟這個天差地遠啊!你跟我講苗栗簡易型3個地方在哪裡?金額多少? 黃次長啟煌:目前在文山國小的預定地,巨蛋屋頂的整修工程;苑裡的籃球跟網球場;苗栗縣竹南鎮的溜冰場,總共加起來1,000萬的經費。 陳委員超明:才1,000萬,你給南部燕巢的一個射擊中心就1億了,我們這才1,000萬,你跟我報告,我跟你講…… 黃次長啟煌:委員抱歉,那是簡易的部分,而在優化的地方,我們核定給苗栗縣一億八千多萬。 陳委員超明:唉,次長,你愈說我覺得我們愈悲哀,你們確實只注重六都而已,其他的地方你們完全不重視,都在應付,我說真的,我們也沒有要運動部在這邊……國發會彭副主委,平衡地方,不要造成城鄉的差距太大,這非常重要,好不好?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好。 陳委員超明:你補助給我那些小錢,現在說出來丟臉的是我!六都要的都是幾十億,你跟我講幾千萬,我實在是覺得很丟臉,以後要好好追蹤這一些案件,真的很不公平,你們還覺得是天大的恩惠,一個燕巢的射擊館就一億多,你拿幾千萬來跟我討功勞,我一點也不感謝你們。 黃次長啟煌:委員,容許我再跟你澄清一下,我們剛剛講優化全民場館,臺灣的每一個縣市固定金額為1億5,000萬,苗栗縣今年我們核定了1億8,000萬,所以拜託千萬不要說我們不重視苗栗。 陳委員超明:國發會,你們在審議計算重大的公共建設計畫時,要先緊扣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場域的永續經營、全民共享與區域均衡,我注重區域均衡,你們要報給行政院、你們審核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這一點。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是。 陳委員超明:不然都只有往六都去擠,其他的縣市分雞湯而已。 彭副主任委員立沛:謝謝委員指教。 陳委員超明:次長,我會叫苗栗縣再加強體育的設施,多一點啦!不要零零散散、少少的,南部、六都現在經費多得不得了,不要這樣做啦! 黃次長啟煌:不會。 陳委員超明:讓臺灣公平一點,好不好?我有很多計畫要提出來,也請你多多指示。我們召委為南部講話,我要為苗栗來發聲,謝謝。 主席:這個題目加一個「北中南苗」,謝謝陳超明委員。 下一位質詢請林倩綺委員。 林委員倩綺:(11時8分)謝謝邱召委,請運動部黃次長、交通部王副署長。 主席:請運動部黃次長、交通部觀光署王副署長。 黃次長啟煌:委員好。 林委員倩綺:次長、副署長好。剛才我們召委說北中南苗,我要為東部來發聲。今天報告題目是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本席看到這樣的描述,首先就想到,那東部呢?卓院長在上次本席質詢的時候,他就有特別提到東部,但是今天的題目裡面竟然沒有東部,東部是不是在大型的國家運動建設的規劃裡再次被忽略了?所以本席今天要從東部的角度來請教運動部、觀光署,在未來的場館、賽事、培訓,以及運動觀光上的整體規劃,我們從一個個案來看,今年在花蓮舉辦的第58屆國際少棒運動會,也是花蓮第一次主辦這樣國際性的青少年綜合運動賽會,這個ICG本身就是國際奧會承認的組織,這種比賽的重點不只有競技,它其實包括城市交流及文化互動,運動部的這個政策也希望透過這樣的賽事來提升城市知名度及國際的交流。我想這次花蓮舉辦這樣的賽事,應該有符合這樣的契機,所以本席認為,花蓮這次值得中央看到的是,他整合了既有的場館、交通、旅宿、醫療及地方資源來舉辦賽事,也提醒我們,大型的運動建設不是只有蓋場館的思維,我想應該大家都是這樣,兩位應該也是這樣的想法。 當然,從產業面想回來,裡面有許多必須要契合的,所以我們要思考城市未來要發展什麼樣的運動、什麼樣的賽事及什麼樣的產業,而在賽事之後又要留下什麼。本席在本會期質詢卓院長時,他也特別提到東部……我相信次長這邊也知道,我想觀光署應該也了解,東部有比較特殊的一些觀光的活動跟型態,是不是可以整體思考往東部發展?就完善北、中、南區的布局,請問東部的部分是什麼?是不是可以很快的先給本席做一個回應?謝謝。 黃次長啟煌:我想東部這個地方,因為它是天然的美,我們應該善用大自然所給我們的財富去規劃運動賽事,而不是以建設大型的運動場館為主要方向。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次長。當然,你們在這邊應該先前有些投入、挹注。請教觀光署,你們對東部的期待及已經做的? 王副署長圳宏:報告委員,目前我們針對東部的部分,有整合一些旅宿業者,希望包括配合國際賽事的部分,一併做順道旅遊的部分。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觀光署。本席今天最主要也是希望你們能夠有更近一點的對話,整個運動在東部的相關條件,花東有山海,當然全國都有這樣相關的條件,只是它的遠近及比例高低,所以原住民文化還有相關賽事包含自行車、馬拉松、越野及鐵人三項,也很感謝運動部上次跟本席一起到東部,看到一些水域運動基地的可能性。中央是不是應該將場館建設及戶外型運動基地、品牌國際賽事在東部一起來規劃?我相信你們對於全國都是這樣,可是本席剛才所提到的那幾項,其實在東部的民間或者縣市政府的投入,都已經看到一些成果。 但是運動部目前就有關臺灣品牌國際賽事的政策,在115年度相關計畫裡明定,結合觀光、文化展演、商展市集及特色體驗,就是希望能夠延長消費及參賽者與觀眾停留的時間,來帶動整體旅宿、交通及相關的文創消費。其實本席一直在講,最近東部的豐年祭,部落自己集結的同時,對一些觀光或者是對文化有興趣的人,他在這個部落當中留離的情況下,其實部落的一些訓練也可以延展成為在東部這個時節,可以從文化裡面再擴展到運動的層面,我想就這個部分應該可以來好好思考。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請你們把你們目前有在做或規劃要做的,做個補充並提供給本席研究室一份書面報告? 另外,有關水域的部分,本席要請教,上次我們在東部看到石雨傘等東部一些水域遊憩的基地,是不是會納入運動部的中長期計畫?針對這個部分,我也必須提醒觀光署,也很感謝你們在那邊已經有一些建設,所以整體我們所講的,未來的選手培訓、教練師資、器材設備及賽事申辦等等地方產業,各部會經費的投入,目前有沒有一個整合的機關?請教次長或是署長,針對我們上次看的這個部分,是不是有一些比較具體的規劃及回應? 黃次長啟煌:是的,有的。上次我跟委員一起到石雨傘那個地方去之後,我其實當天就有責成我們運動發展中心的副執行長,請他針對東海岸是一個廊帶的概念,而不是單點港口而已…… 林委員倩綺:我們很樂見,因為每一個港口、碼頭,或者是水域都可以整體來發展,我們樂見整個廊道跟線性的發展。所以請相關的對口,是不是能夠跟本席這邊做更緊密的回報? 黃次長啟煌:好的。 林委員倩綺:最後一個提醒,是不是把花蓮ICG的經驗,納入未來運動觀光政策的參考?整個運動建設跟培訓的體系應該往東部發展。最後提醒一個可能性及最大的契機,也就是東部有很多運動人才,所以是不是運動防護產業應該可以選擇在東部來施行? 主席:好,謝謝。 林委員倩綺:是不是請相關單位回去思考,再給本席一份書面的回應,好嗎?謝謝。 黃次長啟煌:我們會再來研議,謝謝。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請次長回座。 請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不在。 請蔡易餘委員質詢。 蔡委員易餘:(11時15分)有請經濟部何次長及運動部黃次長。 主席:請經濟部何次長及運動部黃次長。 蔡委員易餘:應該先跟運動部講,因為嘉義本身對於運動選手就少了一個完整照顧的體系,也就是因為嘉義的運動教練員額是短缺的,在運動科學上包括安全的防護、科學的建立,基本上也還不足,尤其在「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主管之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巡迴服務實施要點」裡也規定,體育班總班級數必須要達到6班以上,學校才能夠聘任一位巡迴教練。在這樣的因素之下,基本上運動教練不足,再來看我們嘉義有發展專長體育項目的學校,包括永慶高中的專項有足球、軟網、角力及跆拳道;竹崎高中有田徑、跆拳道、桌球及羽球;在東石國中有田徑、棒球及足球,以及簡報上所列的每個學校都有他們專長的體育項目,但是也不會只有一項。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對於這些體育項目要專業巡迴或外加教練,事實上,我們嘉義縣會需要這些資源,因為每間學校都有他們多項發展的運動專項,既然有這樣的專項,但是他的教練也許只能夠聘,譬如足球專項就是足球教練,但他就沒有辦法跨越到軟網,可能在軟網的部分需要一位巡迴外加教練來做補充,看起來這一端就沒有辦法來提供這樣的服務。是不是請運動部能夠就我們的狀況,因為我們少子化的影響,導致班級數不夠,進而影響到我們未來在培養的運動選手,就沒有一個教練有辦法針對他所需要的來教育? 黃次長啟煌: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各地方、各縣市政府的教練需求,我們是一併公平的看待。我們的巡迴教練服務實施要點在今年3月9日公布之後,很抱歉!嘉義縣並沒有提出申請,所以嘉義縣今年沒有巡迴的教練是縣政府本身……因為我們不知道縣市政府需要什麼,我們需要先從縣市政府提出哪一個類型的教練,需要去做巡迴,我們才有辦法做後續的核定及補助,因為…… 蔡委員易餘:所以你的意思是,由我們縣政府先提出需要怎樣的教練? 黃次長啟煌:對。 蔡委員易餘:你們再來做核定及補助。 黃次長啟煌:對,很抱歉!今年嘉義縣政府針對這個案子沒有提出來。 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針對這部分,我回去再來跟縣政府說。明年來得及吧?現在提出明年的需求。 黃次長啟煌:但是學校體育班的業務,從明年1月1日開始,未來將會回歸到教育部。 蔡委員易餘:明年體育班就回到教育部? 黃次長啟煌:是的。 蔡委員易餘:體育班就不屬於運動部管? 黃次長啟煌:他的一般教學、學習就回歸到正常的教育,而運動部扮演的是外加資源的角色。 蔡委員易餘:對。所以這樣的巡迴教練,在學校裡的體育班外加巡迴教練,這是回到教育部嗎? 黃次長啟煌:目前看起來還在我們這個地方。 蔡委員易餘:所以巡迴教練還在你們這邊?外加的部分在你們這邊? 黃次長啟煌:這個容許我再確定一下,因為這個業務的切割,當天我不在現場,只是我知道大的方向,回歸正常教育的體育班,是由教育部來主政,運動部扮演的就是外加資源的角色,至於這個個別的辦法是不是繼續由運動部來執行,容許我回去理解之後再跟委員回報。 蔡委員易餘:好,你確認好之後再跟我們辦公室說明一下。 黃次長啟煌:是。 蔡委員易餘:我進行下一個議題,針對運動平權,因為我們嘉義縣目前5年內的運動場館就只有1個,其他的都看起來滿久了,20年以上的超過14個、10到20年的是10個、5到10年的是3個,運動場館的老化使得我們嘉義縣有需要來增設一些新的運動場館。現在運動部有一個百億的優化計畫,運動部跟國發會正在爭取中,我們嘉義縣水上的全民運動館啟用之後的效果是不錯的,我也認為嘉義有一個特色,就是我們去中心化,意思你們也知道,因為嘉義市因為有二十幾萬的人口所以獨立,我們嘉義縣少了嘉義市一個人口集中的地區,其他人口就是散布在各鄉鎮,各鄉鎮大概人口數不會落差太多,太保跟朴子都四萬多,中埔也四萬多,民雄七萬多,使得我們對於運動的需求,也沒辦法集中說單一個鄉鎮有一個運動館就夠了,所以你看不管是太保、朴子或中埔,人口都很多,但是都沒有運動場館,所以我們嘉義縣在做這些運動場館的配置時,事實上相對於其他人口集中的地方會更辛苦。因此,我們希望教育部可以針對我們的特性,像中埔目前就有申請運動館,其實這一塊,太保、朴子、民雄都有需要,是不是教育部可以在這個一百億的計畫中,優先選擇我們嘉義,讓我們有機會來爭取這樣的運動館? 黃次長啟煌:跟委員回報一下,的確在過去的概念當中,我們是希望行政區有7萬以上的人口再來申請,但是我們也體認到,人口比較少的地區也應該有獲得運動場館去做運動的權利跟機會,因此我們現在改變了,把場館的選址條件定為15分鐘之內可以到達的臨近的兩到三個行政區的人口加起來如果達到7萬人,更重要的是能夠方便去執行,只要地方政府可以選擇合適的土地,我們就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來申請優化運動環境的計畫。 蔡委員易餘:好,這部分就麻煩運動部了,我們還是會跟縣政府來討論。我們縣政府提出後,再麻煩運動部支持。 黃次長啟煌:是。 蔡委員易餘:次長可以先回。 黃次長啟煌:謝謝。 蔡委員易餘:我請教一下經濟部。 主席:請經濟部何次長。 蔡委員易餘:次長,因為你有跟我們去會勘新港的農場,我們希望新港農場有機會來爭取設立新港產業園區。事實上新港本身有一個很好的特色,我們知道,現在用甲醇來製氫可以解決保存的問題,因為現在氫能最主要就是保存,保存需要耗大量的電,而且它要把溫度降到-250度,對於整個氫能的開發是不利的,但我們新港農場:第一、它周邊的畜牧業也夠,第二、周邊包括玉米這些農廢也相對多,所以未來這裡有沒有可能從甲醇來製氫出發,變成一個新能源專區?在這樣一個專區裡,第一個可以解決用電上的需求,未來包括天然氣的管線配置可能也可以規劃在這個農場裡,確實有在這裡開發以新能源為核心的產業園區這樣的需求。所以我想問次長,可不可以早日來啟動這個規劃案? 何次長晉滄: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是不是可以容許我們來做一些評估,再來跟委員作報告? 蔡委員易餘:從會勘到現在有一段時間了,我想是不是可以加速來啟動? 何次長晉滄:好。 蔡委員易餘:以新能源為概念設立這個產業園區,是不是可以早一點讓它確定下來? 何次長晉滄:好,我們來評估。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時間掌握得非常好。 下一位請葉元之委員質詢。 葉委員元之:(11時25分)主席好,請運動部次長。 主席:請運動部黃次長。 黃次長啟煌:委員,你好。 葉委員元之:次長好。今天在經濟委員會談運動產業,我想問一下有關於運動彩券的問題,現在李洋部長自己也講運動彩券其實對於運動產業的發展貢獻很多,像去年大概運動彩券總共銷售達到新臺幣709億,挹注運動發展基金超過77.6億,換言之,運動彩券的銷售越好,投注在運動發展基金的錢就越多,這個運動部一定都樂見。 黃次長啟煌:是。 葉委員元之:那我不知道運動部成立以後,有沒有特別針對運動彩券作怎麼樣的革新,讓更多人願意來購買運動彩券?就是刺激大家來購買,讓它呈現一個正面的循環,在這個部分最近有沒有一些新的做法? 黃次長啟煌:持續的讓運動彩券的發行更加有利,一直是我們的目標,我們有個督導小組,會定期跟運動彩券發行的公司作……,就在下個禮拜會召開這樣的會議。 葉委員元之:講結論就好,就是最近有沒有準備一些新的做法出來? 黃次長啟煌:目前還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規劃。 葉委員元之:都還是既定的,是不是? 黃次長啟煌:是。 葉委員元之:我講幾個運動迷關心的重點,他們在買這些運動彩券的時候,比如其他國家的職業賽事都可以買,但是臺灣有一些職業賽事就沒辦法買,例如職籃或最近的職業排球,不曉得為什麼會這樣?很多人都在問,職籃跟職業排球為什麼就沒辦法買?是什麼原因? 黃次長啟煌:因為從彩券發行公司的角度來看,公平跟安全是最重要的,我們擔心的是後面有人去操弄結果。 葉委員元之:所以運彩會影響到後面的結果,這個應該是防弊的問題。 黃次長啟煌:是。 葉委員元之:而不是說因為這樣就不賣運彩。 黃次長啟煌:所以它相對保守。 葉委員元之:你這樣講的話,會讓大家認為…… 黃次長啟煌:他還是有發行。 葉委員元之:好像只要有項目開放買運彩,就有被操作的可能,我覺得這樣滿奇怪的,因為運彩既然是國家發行的,那當然相關的弊端國家必須要去防止。第二件事情是我們其實是有地下賭盤的,你應該知道這個事。 黃次長啟煌:知道。 葉委員元之:操控賽事結果應該是地下賭盤會比運彩影響的更大,所以我覺得這應該是兩件事情,您是完全認為因為怕操控賽事,所以不願意開放國內的職業…… 黃次長啟煌:不是全部不開放,只有部分開放。 葉委員元之:那為什麼有的就不怕被操縱賽事、有的就怕呢? 黃次長啟煌:現在職棒那一塊做得比較完整,所以他們有開放部分的職棒標的作為運彩開放的內容。 葉委員元之:所以現在是職籃跟職業排球做得不好? 黃次長啟煌:還沒有。 葉委員元之:那有沒有朝那個方向推動呢? 黃次長啟煌:我們會持續跟運彩公司…… 葉委員元之:因為如果現在運動部的態度如果是,反正拿一個藉口擋在前面,就說沒有要開放,因為怕他們操縱賽事,你就不會去解決問題嘛!但如果你考慮的是要讓運彩更蓬勃,希望能夠有更多資金投入這個產業,你就會想辦法去溝通,排除你的問題嘛! 黃次長啟煌:是的,我們的確是希望它更蓬勃。 葉委員元之:所以如果你的顧慮是怕被操縱的話,應該去思考怎麼樣不被操縱,而不是說因為我怕被操縱,所以我根本不考慮,這樣我覺得很多球迷會傷心,會覺得你們的態度很消極,希望運動部可以朝開放的態度,當然該避免的要想辦法避免,但是要朝開放的態度去…… 黃次長啟煌:我們的確是朝這方向在努力,沒有錯,我們是希望它能夠更蓬勃,但是從發行端他們所顧慮的,我們必須要先能夠讓他提出回答,我們才敢說可以做,否則…… 葉委員元之:我一開始就開宗明義的問,你們朝那個目標前進,那你們有沒有一定的期程?譬如希望哪一年或者是半年可以開放多少項目,然後用這種目標去解決問題,會這樣嗎?還是每天行禮如儀的跟他們討論一下? 主席:好,謝謝。 黃次長啟煌:我們在跟公司討論這件事的時候,不能夠直接定下,你一定要在幾個月之內開放幾個項目,這個從公司營運的角度,不是這樣子。 主席:好,謝謝。 葉委員元之:我知道,我質詢您,感覺您都是找很多理由啦,但是我認為既然成立運動部了,還是希望能夠設定目標,然後針對目標去想解決的方法…… 主席:好,謝謝,時間到。 葉委員元之:而不是每次都把理由推出來,我覺得運動迷會期待運動部多做一些事情,謝謝。 黃次長啟煌:謝謝。 主席:謝謝,請回座。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之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傅崐萁、邱議瑩、徐欣瑩、蘇清泉、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周之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傅崐萁書面質詢: 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 一、建立航線維持機制,保障地方交通權益 針對華信、立榮航空相繼向民航局提出花蓮航線停飛申請,這已非單純航空公司的營運問題,而是台灣觀光產業全面亮起紅燈的警訊!當國內航線一條一條消失,老字號飯店一家一家熄燈,政府卻仍然對外宣稱觀光持續成長,此種說法實難為人民所接受。 航空運輸除了商業利益,更具有區域均衡、公共運輸及國土發展的重要功能。花蓮聯外交通並非沒有需求,而是需要中央政府將「交通」與「觀光」放在一起整合思考,不能僅用純粹的商業載客率來決定地方航線的存廢。國家近年稅收超收破兆元,擁有滿坑滿谷資源的中央政府,必須立即研議必要的航線維持機制,不能只把問題丟回市場、丟給航空公司,而應從國家整體觀光發展及區域交通政策出發,積極維持花東空中交通不中斷。 請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就維持花蓮空中交通之公共運輸與基本民生需求,研議並提出實質航線補貼方案與虧損撥補機制,全力保障花蓮居民基本出行權益與地區聯外交通穩定。 二、爭取地方活動經費,輔導業者轉型升級 今年暑假,花蓮接連推出結合知名IP的「2026花蓮FUN暑假」、適合親子同樂的「2026知卡宣玩水趣」,以及8月揭幕的金針花季等系列活動,並配合推出8月份「2026花蓮國內團體旅遊2.0─暑期獎勵方案」提振國旅買氣。然而,單憑地方政府預算難以維持常態性的高品質行銷與國際宣傳推廣。 為因應當前市場環境挑戰,中央政府必須挹注實質行政與預算資源,協助地方旅宿與觀光夥伴克服操作新補助系統的疑慮,並以第一線行政輔導的角度提供支持,積極推動觀光產業的「數位轉型」與「永續升級」,厚植花蓮整體的危機應變能力與國際競爭力。 請經濟部、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就花蓮特色指標活動規劃常態性行銷預算支持,並研擬專案輔導計畫,協助在地觀光、旅宿與伴手禮產業推動「數位轉型」與「永續旅遊升級」,實質減輕基層業者面臨的行政與市場競爭壓力。 三、對接中央國旅補助,開拓花蓮療癒經濟 當前台灣觀光逆差情況正持續惡化,已嚴重威脅本土觀光產業的生存。2024年國人出國達1,684萬9,683人次,來台旅客僅785萬7,686人次,觀光人次逆差達899萬1,997人次,推估觀光產值逆差約6,922億元。2025年國人出國更創歷史新高,達1,894萬4,436人次,來台旅客僅857萬4,547人次,觀光人次逆差擴大至1,036萬9,889人次,觀光產值逆差更達約7,009億8,290萬元。兩年累計,台灣觀光產值逆差將近1.4兆元!2026年上半年情勢依舊嚴峻,國人出境達1,065萬4,000人次,來台旅客僅429萬4,589人次,逆差達636萬人次,半年觀光消費逆差即高達4,200億元。過去伴隨台灣數十年的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擁有32年歷史的西華飯店等老字號飯店相繼熄燈,業界便已示警,這是整體觀光市場出現結構性危機。 為挽救國旅市場,交通部觀光署預計於9月推出「115年平日住宿及生日券獎助活動」。花蓮縣政府同步規劃「花蓮自由行3.0」與「團遊3.0」加碼方案,以發揮政策加乘效應。花蓮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與人文資源,未來觀光發展必須全面朝向高品質體驗的「療癒觀光」與「療癒經濟」轉型,逐步跳脫過去走馬看花的旅遊模式,拉長旅客在花蓮的停留天數,進一步將消費動能輻射至周邊餐飲、特色伴手禮及在地體驗活動,擴大整體的觀光經濟效益。 請交通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一個月內,針對中央9月即將推出之平日住宿及生日券獎助活動,提出與花蓮縣政府「自由行3.0、團遊3.0」加碼方案之具體對接與預算挹注計畫,共同推動花蓮深度「療癒觀光」之產業與品牌升級。 上述問題請相關部會一個月內回覆本辦公室 委員邱議瑩書面質詢: 一、大型場館不能再以「單一工程」思維處理,中央應建立國家級場館布局政策 本次專案報告以「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為題,並特別將「完善北中南區域布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列為討論重點,本席認為方向正確,但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必須從一次性的場館興建,進一步建立完整的國家場館政策。 大型場館不是「蓋完就算了」。從土地取得、交通系統、工程建設,到後續職業運動、國際賽事、演唱會、會展活動、商業設施與觀光發展,至少涉及運動部、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國發會、財政部及工程會。如果仍由各縣市各自提出計畫、各部會分別審查,很容易形成「地方想蓋什麼就自己提、中央有錢就補助」的零碎模式,而沒有國家整體布局。 事實上,中央早在規劃2009高雄世界運動會主場館時,就已經提出場館不應只有運動競賽功能,而應整合運動、休閒、娛樂、消費及觀光旅遊產業,帶動南台灣產業及區域發展;當年的規劃甚至已經要求賽後透過促參方式引進民間參與營運。 二十多年後,我們現在討論「多功能」、「智慧」、「民間參與」、「運動產業」、「觀光經濟」,其實代表過去提出的方向至今仍有許多制度問題尚未真正解決。 因此,本席要求國發會會同運動部、經濟部及相關部會,針對全國大型運動及展演場館進行完整盤點,至少應納入: 一、現有場館所在地區、容納規模、主要用途、使用率及營運收支。 二、各區域舉辦職業運動、國際賽事、大型演唱會及展演活動之實際需求。 三、依不同人數規模及功能建立全國場館分級。 四、北、中、南及東部目前場館供給的缺口與未來需求。 五、未來十年至二十年我國是否仍有興建大型多功能場館之需求及優先區位。不能每一座場館都各自進行可行性評估,中央本身卻沒有一張「全國大型場館地圖」。 二、高雄已有大型活動市場,下一步應思考南台灣需要什麼等級的場館 本席過去即曾提出,高雄如果規劃新的大型場館,不應只是「再蓋一座體育館」,更不應把政策討論簡化成要不要蓋「大巨蛋」。 真正應該討論的是,高雄乃至整個南台灣,未來二十年的職業運動、國際賽事、大型展演及城市發展,需要一座什麼樣的場館? 高雄曾經舉辦2009世界運動會,目前已有世運主場館、高雄巨蛋等大型設施,也累積大量演唱會及大型活動舉辦經驗。早在世運主場館規劃階段,中央就已將其定位為帶動南台灣運動休閒產業、觀光及區域發展的重要公共建設。 近期行政院更已明確要求經濟部、運動部、交通部、教育部及文化部共同投入,積極爭取大型國際會展、體育賽事及演唱會來臺舉辦,並透過觀光、交通及場館資源創造更大的內需及經濟效益。 既然中央已經把大型活動視為國家觀光與內需政策的一環,就不能只讓地方政府自己競爭活動,也必須回過頭來檢視:南台灣是否具備足以支撐下一階段大型活動經濟的場館條件? 本席要求國發會及運動部在全國場館布局評估中,應將高雄及南部地區列為獨立區域進行需求評估,不能再以單一縣市人口作為主要判斷依據,而應納入高雄、台南、屏東乃至南部整體生活圈人口、交通可及性、觀光市場及大型活動需求。 並請運動部會同經濟部、文化部及交通部,就高雄未來興建大型多功能室內場館的必要性、合理規模、功能定位及可能政策工具提出具體評估。 三、從「蓋一座館」進一步走向「場館帶動城市發展」 本席先前曾提出,日本大型職業運動場館近年的發展,已經不再只是單純蓋一座球場,而是透過場館結合商業、住宿、娛樂、住宅、交通及周邊土地開發,讓觀眾不只是「進場看兩三個小時的比賽」,而是延長停留時間、增加消費,進而形成新的城市生活與產業聚落。 這也是本席主張高雄未來大型場館可以參考「造鎮型開發」的重要原因。 如果大型場館一年只有少數大型比賽或演唱會,即使活動當天人潮再多,仍很難支撐龐大的興建與维護成本。反過來說,如果場館可以與購物、餐飮、飯店、親子娛樂、運動體驗、辦公及其他商業機能共同規劃,就有機會把「活動人潮」轉化成「全年人口」,提高整體土地及公共投資效益。 因此,本席要求國發會、財政部及工程會研議建立大型場館之「場館+周邊開發」政策模型,協助地方政府評估包括BOT、ROT、OT、設定地上權及其他公私協力模式。 尤其大型場館促參評估不能只問「民間願不願意接場館」,而應進一步評估: 場館、土地、交通、商業開發及城市計畫如何整體設計,才能形成具有自償能力的商業模式? 中央應提供地方政府一套可操作的制度工具,而不是將財務、法律、工程、招商及營運風險全部留給地方自行摸索。 四、「智慧場館」不能只停留在設備採購,要能直接改善營運效率與觀眾體驗 本次議程特別使用「智慧運動館」一詞,本席也要提醒相關部會,所謂智慧場館不能最後變成多裝幾個螢幕、導入App或增加資訊設備,就宣稱完成智慧化。 真正的智慧場館至少應涵蓋票務、人場、即時人流監測、交通疏運、安全管理、能源管理、停車、餐飮零售、會員資料分析、無障礙服務,以及因應不同賽事與展演需求快速轉換場地等能力。 智慧化的目的應該是三件事情:降低營運成本、提高場館使用率、改善消費者體驗。 請運動部會同經濟部研議大型智慧運動場館之基本功能及技術指標,並評估如何導人我國資通訊、AI、智慧管理及運動科技產業,使大型場館不只是公共工程,同時成為我國智慧城市與運動科技產業的應用場域。 五、職業運動、演唱會與觀光政策不能各做各的 一座大型多功能場館要成功,場館只是載體,真正決定能否長期營運的,是裡面一年365天到底有多少內容。 因此,職業運動發展與場館政策必須同步進行。 運動部應進一步評估,未來大型場館政策如何與職業球團主場經營、企業投資、賽事轉播、票務、商品、餐飮、球迷文化、青訓及運動觀光結合,使職業球團願意長期經營地方市場,而不是僅在場館舉辦單場活動。 同樣的道理,文化部、經濟部及交通部也必須將大型演唱會、展演、會展及觀光活動納入場館營運政策。 行政院既然已要求跨部會爭取大型國際會展、體育賽事及演唱會,就應進一步建立跨部會機制,而不是活動來了之後才臨時協調交通、住宿或觀光配套。 本席建議,未來大型場館可建立「運動+展演+會展+觀光」共用的活動引進平台,透過中央及地方共同爭取國際賽事、巡迴演唱會及大型活動,提高場館全年使用率。 六、結論與具體要求 大型多功能運動館不是一棟建築,而是一項長期的城市產業投資。 本席支持台灣提升大型場館建設及營運能力,但也要避免過去公共建設「重興建、輕營運」的問題重演。中央政府不能只補助工程款,更必須從國家層級處理區域布局、財務模式、招商制度、活動內容、交通及產業發展。 尤其高雄已經累積大型國際賽事及演唱會經濟的城市經驗,下一階段應有條件進一步思考:如何由「大型活動城市」走向「大型活動產業城市」。 爰要求: 一、國發會會同運動部於三個月內提出全國大型運動及展演場館盤點,並提出北、中、南、東之區域需求與場館分級架構。 二、運動部會同國發會、經濟部、文化部及交通部,針對南台灣未來大型多功能室內場館需求,以及高雄作為南部核心城市之場館定位進行專案評估。 三、財政部、工程會及國發會研議大型場館結合周邊土地與商業開發之公私協力模式,建立地方政府可參考之財務與開發模型。 四、運動部及經濟部提出智慧場館基本功能及技術規範,並將我國AI、資通訊及運動科技產業納入場館建設與營運。 五、運動部、文化部、交通部及經濟部建立大型國際賽事、演唱會及會展活動跨部會引進機制,將場館政策與職業運動、文化展演及觀光經濟整合。 以上各項,請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及書面答覆。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拒絕「重六都、輕竹縣」之假均衡!從國際賽會場館總體檢與運動科技戰略,檢視新竹縣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之迫切需求、財政正義與國家最大效益 受質詢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運動部 壹、質詢背景與問題癥結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及運動部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布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書面報告。經詳細比對國發會報告、運動部報告及委託技術服務案之《期中報告》,本席發現中央在整體政策規劃、資源配置與場館定位上,存在嚴重的「結構性偏頗」與「區域邊緣化」危機。 新竹縣近年人口成長率、幼年人口比率高居全國前茅,且坐擁新竹科學園區與生醫園區,為國家創造豐沛稅收與全球頂尖科技產值。然而,中央在擘劃「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巨蛋)」與「智慧運動加值」藍圖時,口稱「區域均衡」,實質卻將百萬人口的竹竹苗核心生活圈徹底遺忘!為捍衛新竹縣民運動福祉、落實國家公建公平配置,本席提出以下四大質詢重點,要求行政院、國發會與運動部嚴正檢討並具體答復。 貳、質詢要點與缺失剖析 一、「北中南區域布局」名實不符,百萬人口竹竹苗核心生活圈竟淪為「巨蛋荒漠」! 1.六都獨大,竹縣掛零:運動部報告盤點全台大型室內多功能場館(巨蛋),北部列出臺北大巨蛋、臺北小巨蛋、新北大巨蛋(規劃中)、桃園巨蛋、苗栗巨蛋體育館;中部列出臺中洲際迷你蛋、臺中巨蛋(興建中);南部列出高雄巨蛋。全台具備萬人級以上之大型多功能展演與賽會地標,清一色鎖定直轄市與特定縣市,唯獨對人口急遽成長、高科技家庭群聚、運動參與度極高的新竹縣「零新建、零升級、零規劃」! 2.違背資源配置合理性:新竹縣民長年上繳中央龐大稅收,卻無法在地享有國際級室內賽事、大型藝文展演與運動產業聚落的平權福利。中央不能只把新竹視為「創稅工廠」,卻在重大文化與體育公共建設上將新竹縣民當作二等公民。 二、國際賽會場館體檢荒謬「降格矮化」,忽視新竹縣頂級職業主場量能! 1.把近六千席職籃主場降格為撞球場:檢視運動部委託之《賽會場館總體檢期中報告》,在候選場館初步篩選中,竟將「新竹縣立體育館」配置為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之「撞球」場地! 2.嚴重缺乏專業調研:新竹縣立體育館為台灣頂級職業籃球聯賽(PLG/TPBL)新竹御頂攻城獅主場,具備近6,000席觀眾席、完善空調、頂級木質地板與高規格中央大螢幕,具備承辦國際主流球類(籃球、排球、羽球、五人制足球)與技擊決賽之充沛量能。委辦團隊將此旗艦場館指派給僅需數百席空間之「撞球」項目,顯見中央對地方體育生態與場館現況極度陌生,嚴重矮化新竹縣之體育量能! 三、智慧運動科技「捨近求遠」,坐擁竹科AI聚落卻淪為科技落地邊緣! 1.運動科技示範完全忽視科技首都:運動部宣示推動「智慧運動加值」與場館數位化,將本土鷹眼技術驗證(L1~L3)全數押在「臺南亞太棒球場」,羽球智慧場館亦僅在特定南部場館示範。 2.未與在地科技供應鏈結合:新竹縣擁有工研院、竹科晶片設計、AI影像辨識演算法與穿戴式裝置最完整的產業鏈,運動部高喊運動科技POB(商業化落地),卻完全未將新竹縣體育場館列入「國家智慧運動科技實證場域(Living Lab)」,痛失「以竹科科技力賦能國家運動產業」的最佳戰略契機。 四、促參跟投與租稅誘因偏向六都,非直轄市專案公建補助機制嚴重缺位! 1.非直轄市自償率陷阱:運動部提出國發基金「民間領投、政府跟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捐贈抵稅175%之誘因。但大型多功能場館若完全依賴促參商業自償,非直轄市因無捷運路網等龐大土地開發紅利,單靠地方政府財力難以啟動。 2.國發會審議監督流於形式:國發會書面報告通篇僅有「原則支持」、「促進平衡」等抽象宣示,未見任何分縣市人均運動公建投資額、國發基金區域配置等量化指標,無法發揮跨部會資源把關與矯正區域失衡之功能。 參、具體要求與興革建議 為落實國家資源公平配置,並兼顧國家整體社會效益與新竹縣百萬鄉親之期待,本席向國發會與運動部提出以下具體要求: 1.專案啟動「竹竹苗多功能智慧運動館(萬人級巨蛋)」先期可行性評估: 要求運動部會同國發會,於三個月內將新竹縣正式納入國家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下一階段布局藍圖,評估結合高鐵特區、台知園區或竹北周邊交通節點,研議「中央專案公建補助+國發基金領投+竹科企業認養(175%抵稅)」之創新開發模式,打造竹竹苗兼具職業運動、科技電競、國際會展與大型展演之旗艦地標。 2.立即更正賽會場館體檢定位,專案升級新竹縣運動場館: 要求運動部責成委辦團隊於115年執行北區實地體檢前,正式更正期中報告之錯謬,將新竹縣立體育館重新定錨為國際主流球類(籃球、排球、羽球)或技擊類主競賽場館,並全額補助新竹縣立體育館、新竹縣立第二運動場(足球)及新竹縣立游泳館等設施升級為國際標準賽會規格之改善經費。 3.設立「新竹科技廊帶─國家智慧運動科技實證示範基地」: 要求運動部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NSTC),主動對接新竹縣體育場館(含新竹縣立體育館、竹北國民運動中心、竹東全民運動館),結合竹科AI影像、感測晶片與演算法大廠,將AI智慧裁判、運動數據分析及智慧預約系統優先在新竹縣落地驗證,打造全台第一座全民與競技雙軌並進的智慧運動示範聚落。 4.建立公開透明之區域運動公建指標與進度管制: 要求國發會與運動部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供過去各期公共建設計畫(充實全民、優化賽會、國家運動園區等)之「分縣市核定補助金額、案數、完工率與人均獲配經費明細表」,並明確載明北區(新竹縣市)實地場館總體檢之確切執行時程與改善方案出爐期程,確保行政資訊公開透明,接受國會與全民監督。 委員蘇清泉書面質詢: 我國許多國民運動中心及公有體育場館係採OT營運模式委外營運。場館之土地與建築物終究屬於國家資產,政府保有資產所有權,民間業者則承擔營運與日常維護之責任。場館營運十餘年後,普遍面臨結構老化、大型設備(如中央空調、大型濾水系統、結構防水等)故障或耗損問題。實務上,常因「日常耗損維修」與「重大結構大修」之權責界線模糊,導致地方政府與OT業者互相推諤,甚至使場館陷入維修停擺、安全成疑,最終淪為「蚊子館」或重大安全死角。 如面對極端氣候(如颱風天災)、重大疫情或不可抗力事件,OT業者配合政府執行公共防疫政策或承受災害損失,經營陷入困境。政府若缺乏全國統一且明確的「減免租金/權利金」及「順延經營期限」標準流程,將嚴重打擊優質民間機構投資公有場館之意願,損及廣大市民運動權益。 運動部成立後,是否已針對全台灣現有以OT(含ROT)模式營運之公有運動場館,進行營運現況、設備老舊程度與財務狀況之全面性盤點?若無,何時能完成盤點並提出評估報告?對於「日常耗損維修」(業者負責)與「重大結構/大型設備大修」(政府資產保養責任,如場館耐震結構補強、颱風天災損壞、使用數十年之中央空調與大型濾水設備更換),運動部是否已訂定全國統一的判定標準與範本契約?如何避免地方政府將屬政府責任之資產保養費用強行轉嫁給民間業者? 針對已營運十餘年、面臨重大結構修繕或大型設備更新之OT場館,運動部是否規劃中央補助機制或專案補助預算,協助地方政府進行資產保養與結構改善,避免公有資產加速頹敗?為確保場館不會因民間業者拖延營運維護而變成安全死角,運動部如何監督業者確實履行日常維護責任?對於無法落實履約保養之業者,有無退場機制與記點懲處標準? 委員張嘉郡書面質詢: 一、關於匹克球(Pickleball)運動全齡推廣與新興產業發展戰略 匹克球兼具好上手、場地成本低及全齡化競技與社交屬性,全球參與人口迅速攀升,國內愛好者亦已突破 14 萬人,然而官方監督之協會網站目前僅登載 54 處場地且多仰賴民眾主動回報,凸顯資訊破碎與場地嚴重不足。請問運動部:預計何時能完成全台公私匹克球場地之全面普查,並上線即時透明的線上查詢系統?針對場地建置,運動部能否以「一鄉鎮一場地」為目標,積極推動既有網羽球場標線共用或閒置空間活化?針對基層學校反映球具器材短缺之困境,運動部是否能編列專案補助充實體育課程,以落實「小的帶老的」老幼共融全民運動?此外,面對 2032年布里斯本奧運可能將匹克球列入正式項目的趨勢,運動部是否已著手輔導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教練與裁判認證體系,並提前布局運動器材製造等關聯產業商機? 二、關於「產業競爭力輔導團」成效深化與中小企業 AI 普及化落地機制 經濟部「產業競爭力輔導團」目前已輔導逾 9,000 家企業導入 AI(中小企業占 93%),並預估 2028 年突破 2 萬家目標,惟相較全國逾 170 萬家中小企業,以及產業調查顯示仍有約六成企業尚未跨入 AI 門檻之現況,政策覆蓋率仍有大幅成長空間。請問經濟部:政府在累積 9,000 多家企業的輔導經驗後,是否已系統性提煉出包含適用工具、導入流程、成本估算與效益回收期的「標準化、可複製模組」供外界參考?針對占受輔導企業六成的服務業,經濟部能否進一步依餐飲、零售、物流、旅宿及照護等不同業態,量身打造專屬的「分業 AI 解決方案包」,以降低百工百業的轉型門檻?最後,針對已結案輔導之企業,經濟部是否已建立 1 至 3 年的長期追蹤機制,以量化評估企業在產能與營收上的實質成效,確保政策資源發揮最大綜效? 三、關於借鏡日本「企業版故鄉納稅」建立長效制度誘因以深化地方創生 地方創生之核心在於產業扎根與青年返鄉,台灣自 2019 年推動以來在雲林等各縣市已見初步成果,但若僅依賴政府專案預算難以維持永續發展。日本自 2016 年實施「企業版故鄉納稅」制度,透過實質租稅優惠成功引導民間資金、人才與技術長期投入偏鄉。請問國發會:目前推動之「企業投資故鄉」政策,實際參與企業家數與投資成效為何?面對現行機制多偏向行政媒合與企業自發性參與、缺乏法制化長效誘因之現況,國發會是否能積極會同財政部,審慎研議引進類似日本「企業版故鄉納稅」之租稅減免機制?此外,國發會是否有具體規劃導引國內企業龐大的 CSR、ESG 及公益基金會資源,制度化對接地方創生團隊與特色產業,進而建構「政府─企業─地方」三方共榮的長效永續機制? 委員賴瑞隆書面質詢: 一、國發會2024年公布的「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4年至2070年)報告」,最差情境的「低推估」版本,預估2025年出生數為12.6萬人,然而,2025實際新生兒為10萬7,812人,差距達1.8萬人,今年3月葉俊顯主委答詢時有提及,8月將會發布新的人口推估報告。近日內政部公布1至7月累計新生兒僅5萬4,250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萬0,064人、減幅達15.65%推估,2026年台灣出生人數預計將正式跌破10萬大關。少子化情勢較前年預估嚴峻,賴總統也為此在5月推出了18項措施支持育兒,亦請國發會持續在鼓勵企業提升薪資、減少工時、吸引國際人才等產業與經濟層面政策精進。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台灣出生人數呈下滑趨勢,少子化與高齡化現象日益嚴峻。今年前7月累計新生兒僅5萬4,250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萬0,064人、減幅達15.65%;同期死亡人數達11萬5,628人,已超過出生人數的兩倍。以今年前7月出生人數較去年同期的下滑幅度,加上近5年平均近8%的年減率推估,2026年台灣出生人數預計將正式跌破10萬大關。 [image: image3.png]2025年全台出生人數僅10萬7,812人,不僅遠低於國發會2024年發布的低推估12萬5,526人,更比2024年出生人數減少2萬7,044人、年減20.5%,寫下台灣人口統計史上單年最大跌幅。2025年實際出生人數落在原本低推估2031年和2032年之間,顯示國內少子化的進展速度較預估加快了約5年。 總統賴清德在520就職二周年談話中,正式拋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首波推出「家庭支持篇」共18項政策,核心內容包括0至18歲每人每月發放5,000元(台幣,下同)成長津貼,並搭配兒少儲蓄帳戶(TISA版的兒童帳戶)、友善職場、婚育住宅與育兒假改革等措施。相關政策每年新增預算規模約2,000億元,最快明(2027)年上路。期待透過現金補貼、托育支持與職場制度調整,降低年輕世代對婚育的經濟焦慮。 本席要求,國發會應加大力道推動政策,鼓勵與帶動民間企業給員工加薪,例如公部門帶頭示範,由政府機關率先檢視並調高受僱人員與約聘僱人員待遇,發揮火車頭作用。並透過採購與獎項加分,將企業的薪資水準、員工加薪情形納入政府採購評選及頒發相關企業獎項的加分項目。再來是持續加強薪資透明化:規範企業在招募員工時的資訊公開,減少資訊不對稱。最後是與經濟部持續輔導產業升級轉型,協助中小企業導入科技應用與創新商業模式,提升產值與利潤,讓企業為員工實質加薪。 二、根據台電最新財報,今年上半年已虧損257億元,累積虧損3,764億元,今年上半年的虧損主要是因為國際天然氣價格受2月美伊戰事影響,中油分別在4、5月調高電業用天然氣牌價,使台電上半年天然氣成本增加420億元,有鑑於中油8月再次調高電業用天然氣牌價,台電每個月會再增加150億元燃料支出,全年天然氣成本受戰事影響金額恐超過1,200億元,這些是台電為了全民負擔的發電成本,為維護全民用電安全,本席支持經濟部編列追加預算,撥補台電公司為因應國際能源價格支出,以維持公司正常營運,確保全民繼續享有平價穩定的電力。 據8月18日台電蔡志孟副總經理的說明,中油今年賣給台電的電業天然氣價格漲多降少,由於中油在4月與5月兩度調漲電業氣價,原本預估全年燃料成本增加近1200億元,然而8月電業用燃氣再漲9.91%,預期至年底,氣價維持高檔,每月將增加約150億元支出,全年成本增幅預計會比1,200億元更高。 此外,根據台電最新財報,今年1到6月已虧損257億元,累積虧損3,764億元,這主要是因為受美伊在中東的戰事影響,國際天然氣價格居高不下,為確保每個月穩定供氣造成台電的發電成本增加,在天然氣價格再次調升的現在,可預見台電公司下半年虧損恐將持續擴大。 如此下去,台電公司恐怕會為了因應公司財務調高電價,今年4月,電價審議會考量政經情勢,決議凍漲電價。此舉雖然暫時減輕了民眾與產業的負擔,卻使得台電持續面臨燃料成本與實際電價之間的巨大價差,進一步擴大了其財務缺口。儘管台電規劃透過減收電費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以及離島用電補貼等方式,預計每年可增加約60億元收入,但相較於龐大的虧損,此效益顯得杯水車薪。 自2022俄烏戰爭爆發以來,台電為減緩對民生物價的衝擊,在產業與民生用電補貼及凍漲措施上,累計吸收金額已超過6千億元。然而前面幾次政府編列增資或撥補台電的預算,在2023年、2024與2025年原本各編列撥補台電1,000億元,可惜並未能獲得立法院同意,但本席認為經濟部與台電公司應該更積極直接與民眾溝通、爭取民意支持。 綜前所述,為穩定供應電力、維持合宜電價及改善台電公司財務結構,本席支持經濟部編列追加預算撥補台電公司,以穩定電價、避免影響民生及產業需求。 主席:本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竣,大家辛苦了,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1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