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91:01191:2003-01-03-修正:58"],"data":{"法律編號":"01191","法律編號:str":"都市更新條例","版本編號":"01191:2003-01-03-修正","順序":58,"條號":"第五十一條","內容":"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之募集、運用及管理，由證券管理機關定之。\n　　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六條之規定，於申請募集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之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準用之。\n　　證券交易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六條之規定，於前項公司之人員準用之。","法條編號":"01191:01191:2003-01-03-修正:58","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明定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之募集、運用及管理，由證券觀理機關定之。\n　　二、第二項及第三項明定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及其人員違反法令時，得援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191:1998-10-22-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