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91:01191:2018-12-28-全文修正:47"],"data":{"法律編號":"01191","法律編號:str":"都市更新條例","版本編號":"01191:2018-12-28-全文修正","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三條","內容":"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重建區段之土地，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但由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者，得以徵收、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方式實施之；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得以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之。\n　　以區段徵收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時，抵價地總面積占徵收總面積之比率，由主管機關考量實際情形定之。","法條編號":"01191:01191:2018-12-28-全文修正:47","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n　　二、第一項未修正，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