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191:01191:2018-12-28-全文修正:89"],"data":{"法律編號":"01191","法律編號:str":"都市更新條例","版本編號":"01191:2018-12-28-全文修正","順序":89,"條號":"第八十一條","內容":"實施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妨礙或規避第七十五條之檢查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法條編號":"01191:01191:2018-12-28-全文修正:89","立法理由":"條次變更，並配合相關條文條次變更，修正所引條次。","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