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1922:01922:2011-01-10-修正:23"],"data":{"法律編號":"01922","法律編號:str":"電業法","版本編號":"01922:2011-01-10-修正","順序":23,"條號":"第二十一條","內容":"直轄市營、縣（市）營或鄉（鎮、市）營之電業，其營業區域，除經中央主管機關特許外，不得超過其行政區域。","法條編號":"01922:01922:2011-01-10-修正:23","立法理由":"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爰予以修正之。","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1922:2002-04-02-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