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4:02014:1957-12-20-制定:31"],"data":{"法律編號":"02014","法律編號:str":"鐵路法","版本編號":"02014:1957-12-20-制定","順序":31,"條號":"第二十八條","內容":"國營鐵路運價率之計算，依國營事業管理法之規定。\n　　國營鐵路，如環境或情形特殊者，得規定較低特價，在工程時期之臨時營業，得規定臨時運價，均由交通部核定之。","法條編號":"02014:02014:1957-12-20-制定:31","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