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7:02017:1968-01-24-制定:59"],"data":{"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版本編號":"02017:1968-01-24-制定","順序":59,"條號":"第五十七條","內容":"汽車駕駛人三個月內違反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四條之規定共達六次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n　　一年內吊扣駕駛執照三次，再違反前項各條規定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法條編號":"02017:02017:1968-01-24-制定:59","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