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7:02017:1968-01-24-制定:7"],"data":{"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版本編號":"02017:1968-01-24-制定","順序":7,"條號":"第六條","內容":"本條例所稱標誌者，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以文字或圖案繪製之標牌。","法條編號":"02017:02017:1968-01-24-制定:7","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