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017:02017:1981-07-17-修正:62"],"data":{"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版本編號":"02017:1981-07-17-修正","順序":62,"條號":"第五十九條","內容":"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在中途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處所樹立危險標識或事後不除去者，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鍰。","法條編號":"02017:02017:1981-07-17-修正:62","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2017:1975-07-11-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