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409:02409:2001-05-18-修正:26"],"data":{"法律編號":"02409","法律編號:str":"有線廣播電視法","版本編號":"02409:2001-05-18-修正","順序":26,"條號":"第二十三條","內容":"對於有外國人投資之申請籌設、營運有線廣播電視案件，中央主管機關認該外國人投資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者，得不經審議委員會之決議，予以駁回。\n　　外國人申請投資有線廣播電視，有前項或違反第十九條第三項情形者，應駁回其投資之申請。","法條編號":"02409:02409:2001-05-18-修正:26","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n　　二、本案雖開放外國人投資，惟鑒於有線廣播電視仍具有新聞媒體屬性，文化特質甚高，對社會國家影響深遠，為將外國人投資所造成之不利影響、產業衝擊降至最低，爰增訂本條規定。","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2409:1999-01-15-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