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409:02409:2017-11-21-修正:65"],"data":{"法律編號":"02409","法律編號:str":"有線廣播電視法","版本編號":"02409:2017-11-21-修正","順序":65,"條號":"第六十一條","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n　　一、系統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n　　二、系統經營者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所為之指定。\n　　三、系統經營者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法條編號":"02409:02409:2017-11-21-修正:65","立法理由":"配合第三十三條第四項增訂國會頻道必載規定，爰予修正第一款規定。","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