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510:02510:1970-07-31-制定:80"],"data":{"法律編號":"02510","法律編號:str":"藥事法","版本編號":"02510:1970-07-31-制定","順序":80,"條號":"第七十二條","內容":"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n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n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法條編號":"02510:02510:1970-07-31-制定:80","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