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2518:02518:2017-05-26-修正:80"],"data":{"法律編號":"02518","法律編號:str":"廢棄物清理法","版本編號":"02518:2017-05-26-修正","順序":80,"條號":"第七十條","內容":"執行機關、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處理或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提供處理設施之事業，得清理轄區以外之廢棄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得限制之。","法條編號":"02518:02518:2017-05-26-修正:80","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n　　二、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得限制廢棄物處理設施跨區處理廢棄物之規定。","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2518:2001-10-04-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