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3116:03116:1994-09-30-修正:6"],"data":{"法律編號":"03116","法律編號:str":"水土保持法","版本編號":"03116:1994-09-30-修正","順序":6,"條號":"第五條","內容":"對於興建水庫、開發社區或其他重大工程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中央或省（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指定有關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監督管理之。","法條編號":"03116:03116:1994-09-30-修正:6","立法理由":"參照下水道法第七條及第八條，明定中央或省（市）主管機關得依業務實際需要，授權興建水庫、開發社區或其他重大工程之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辦理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之監督管理工作。","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3116:1994-05-12-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