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3725:03725:2008-12-30-修正:8"],"data":{"法律編號":"03725","法律編號:str":"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版本編號":"03725:2008-12-30-修正","順序":8,"條號":"第七條","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權責制定有關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產生，及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政策及法令，並付諸施行。","法條編號":"03725:03725:2008-12-30-修正:8","立法理由":"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3725:2002-06-04-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