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318:04318:1995-07-20-制定:22"],"data":{"法律編號":"04318","法律編號:str":"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4318:1995-07-20-制定","順序":22,"條號":"第十七條","內容":"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時辦理時，選舉人名冊得合併編造。","法條編號":"04318:04318:1995-07-20-制定:22","立法理由":"本條參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與他種公職人員同時辦理時，選舉人名冊得合併編造。","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