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318:04318:2023-05-26-修正:31"],"data":{"法律編號":"04318","法律編號:str":"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4318:2023-05-26-修正","順序":31,"條號":"第二十三條之一","內容":"總統被連署人於連署期間內死亡，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公告該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停止連署；副總統被連署人於連署期間內死亡，其連署書件仍為有效，該組總統被連署人應於事實發生三日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更換副總統被連署人，繼續徵求連署。\n　　總統被連署人於完成連署後，申請登記為候選人前死亡，該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副總統被連署人於完成連署後，申請登記為候選人前死亡，該組總統被連署人，應另提出副總統候選人，申請聯名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法條編號":"04318:04318:2023-05-26-修正:31","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