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1994-01-18-修正:96"],"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1994-01-18-修正","順序":96,"條號":"第八十三條","內容":"追訴權之時效，如依法律之規定，偵查、起訴或審判之程序不能開始或繼續時，停止其進行。\n　　前項時效停止，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與停止前巳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n　　停止原因繼續存在之期間，如達於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四分之一者，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法條編號":"04536:04536:1994-01-18-修正:96","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1934-10-31-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