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2016-11-15-修正:4"],"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2016-11-15-修正","順序":4,"條號":"第二條","內容":"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n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n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法條編號":"04536:04536:2016-11-15-修正:4","立法理由":"照協商條文通過。","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2015-12-17-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