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2021-05-31-修正:87"],"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2021-05-31-修正","順序":87,"條號":"第六十八條","內容":"拘役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法條編號":"04536:04536:2021-05-31-修正:87","立法理由":"罰金既將最低金額修正為一百元(修正條文第三十三條第五款），自應與有期徒刑相同，許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並已併入修正條文第六十七條，故在本條內將「或罰金」字樣予以刪除。","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2005-01-07-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