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2025-07-18-修正:101"],"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2025-07-18-修正","順序":101,"條號":"第七十九條","內容":"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二十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但依第七十八條第三項撤銷其假釋者，不在此限。\n　　假釋中另受刑之執行、羈押或其他依法拘束人身自由之期間，不算入假釋期內。但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確定前曾受之羈押或其他依法拘束人身自由之期間，不在此限。","法條編號":"04536:04536:2025-07-18-修正:101","立法理由":"一、配合第七十八條之修正，第一項但書引述該條之項次酌作修正。\n　　二、第二項未修正。","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2021-12-28-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