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52:04552:1934-11-29-制定:402"],"data":{"法律編號":"04552","法律編號:str":"刑事訴訟法","版本編號":"04552:1934-11-29-制定","順序":402,"條號":"第三百七十六條","內容":"原審法院認為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或上訴權已經喪失或係對於不得向第三審法院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應以裁定駁回之。其不依第三百七十四條之規定補提上訴理由書者，亦同。","法條編號":"04552:04552:1934-11-29-制定:402","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