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52:04552:2018-11-06-修正:403"],"data":{"法律編號":"04552","法律編號:str":"刑事訴訟法","版本編號":"04552:2018-11-06-修正","順序":403,"條號":"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內容":"除簡式審判程序、簡易程序及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列之罪之案件外，第一審應行合議審判。","法條編號":"04552:04552:2018-11-06-修正:403","立法理由":"配合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二項之增訂，修正本條規定。","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52:2017-11-07-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