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52:04552:2018-11-09-修正:167"],"data":{"法律編號":"04552","法律編號:str":"刑事訴訟法","版本編號":"04552:2018-11-09-修正","順序":167,"條號":"第一百三十二條之一","內容":"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於聲請核發之搜索票執行後，應將執行結果陳報核發搜索票之法院，如未能執行者，應敘明其事由。","法條編號":"04552:04552:2018-11-09-修正:167","立法理由":"一、本條係新增。\n　　二、執行搜索完畢後，聲請核發搜索票之人員，應以書面報告法院執行情形，以利查考。","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52:2001-01-03-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