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8180:08180:2017-10-31-制定:3"],"data":{"法律編號":"08180","法律編號:str":"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版本編號":"08180:2017-10-31-制定","順序":3,"條號":"第三條","內容":"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n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機關辦理。","法條編號":"08180:08180:2017-10-31-制定:3","立法理由":"一、考量人力資源發展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之掌理事項之一（該會組織法第二條第六款參照），爰於第一項明定該會為本法主管機關。\n　　二、本法所定外國專業人才之工作許可、簽證、居留、保險、租稅及退休等相關事宜，涉及勞動部、教育部、經濟部、文化部、外交部、內政部、衛生福利部及財政部等機關之職掌，爰於第二項明定本法所定事項涉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機關辦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