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3101:2016-11-11-修正"],"條號":["第七十五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3101","法律編號:str":"農業發展條例","版本編號":"03101:2016-11-11-修正","順序":91,"條號":"第七十五條","內容":"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條例受理申請登記、核發證明文件，應向申請者收取審查費、登記費或證明文件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3101:03101:2016-11-11-修正:91","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n　　二、修正條文第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等，已明定主管機關為特定申請人辦理審查、許可及核發證明等事項。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為使主管機關收取適額之規費有所依據，參照現行其他有關徵收規費法律條文之立法例，增列之。","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3101:2000-01-04-全文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