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3102:2018-12-28-修正"],"條號":["第三十一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3102","法律編號:str":"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版本編號":"03102:2018-12-28-修正","順序":37,"條號":"第三十一條","內容":"水庫或道路管理機關，應編列經費，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其屬私有水庫或道路者，應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導實施維護工作。","法條編號":"03102:03102:2018-12-28-修正:37","立法理由":"一、原條文「興建山坡地道路，應由該管機關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並編列預算」部分已納入修正條文第二十九條內，爰予刪除。\n　　二、水庫或道路管理機關應編列經貿實施水土保持，並增訂私闢道路（指一般農路）或水庫應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導實施維護。","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3102:1985-12-24-全文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