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1931:2025-12-16-修正"],"條號":["第三十二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1931","法律編號:str":"技師法","版本編號":"01931:2025-12-16-修正","順序":36,"條號":"第三十二條","內容":"技師公會章程，應規定下列事項：\n　　一、名稱、區域及公會所在地。\n　　二、公會之任務。\n　　三、會員之入會、退會。\n　　四、會員之權利及義務。\n　　五、理事、監事、候補理事、候補監事之名額、選舉方法及其職務、權限。\n　　六、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監事會議規則。\n　　七、應遵守之公約及倫理規範。\n　　八、會員違反公會章程、公約或倫理規範者，停止其權利之規範。\n　　九、經費及會計。\n　　十、章程之修改。\n　　十一、其他處理會務之必要事項。","法條編號":"01931:01931:2025-12-16-修正:36","立法理由":"一、序文文字酌作修正。\n　　二、依人民團體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人民團體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者，得劃分地區，依會員人數比例選出代表，再合開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爰修正第六款文字。\n　　三、為強化公會專業自治，第七款增訂公會章程應規定倫理規範，俾供會員遵守之。\n　　四、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九十三年四月七日公壹字第○九三○○二六八三號函說明，公會訂定統一酬金標準之行為，已合致公平交易法第七條規定，屬具有限制競爭效果之聯合行為。鑒於公會章程訂定酬金標準，尚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且實務上技師業務型態甚多，技師公會亦無從訂定相關標準，本法並無強制公會章程訂定相關酬金標準之必要，爰將原條文第八款予以刪除。另於修正條文第八款規定技師公會章程應訂定會員有違反公會章程等之情事者，停止會員權利之規定，以強化專業團體之自治功能。","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931:2011-05-31-全文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