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1177:2025-12-26-修正"],"條號":["第九十二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版本編號":"01177:2025-12-26-修正","順序":117,"條號":"第九十二條","內容":"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其於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職者，亦同。\n　　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法條編號":"01177:01177:2025-12-26-修正:117","立法理由":"一、為明確被罷免人於罷免案通過後之參選限制，爰修正第一項，定明渠等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n　　二、第二項未修正。","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177:2023-05-26-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