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2601:2025-06-10-修正"],"條號":["第十九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2601","法律編號:str":"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版本編號":"02601:2025-06-10-修正","順序":27,"條號":"第十九條","內容":"退除役官兵就學所需學雜費，除依規定免繳者外，由輔導會補助之；其為中低（低）收入戶，得發給就學生活津貼；成績優異者，得予獎勵。\n　　前項補助、津貼與獎勵之申請資格、項目、金額、期間、審核與廢止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輔導會定之。","法條編號":"02601:02601:2025-06-10-修正:27","立法理由":"一、為提升退除役官兵之專業學識、技能及就業競爭力，協助退除役官兵順利完成學業，除補助就學所需學雜費、成績優異者得予獎勵外，經參酌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項、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於原條文增列退除役官兵為中低（低）收入戶者，得發給就學生活津貼，以減輕退除役官兵於就學期間之生活負擔，使其能專心向學，並列為第一項。\n　　二、又為符授權明確性原則，並經檢討法規命令報行政院核定之必要性，爰將原條文後段移列為第二項，明定退除役官兵學雜費補助、就學生活津貼、成績優異獎勵之申請資格、項目及金額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輔導會定之。","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2601:2020-12-30-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